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医保简讯

医保简讯

医保简讯

异地就医结算简讯

为了进一步方便参保人员就医,减轻参保人员垫付的负担,减轻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手工结算的压力,根据《关于与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结算服务工作的意见》(人社部发[2009]190号)和《关于印发[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结算服务工作暂行办法]》(劳社发[2010]78号)文件的精神,保持与社保局的结算工作协调一致,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开展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异地安置(含转诊转院)、特殊慢性病、

门诊大病的联网结算工作。

2.就诊医疗机构与兵团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范围一致,结算流程

与职工医保异地安置一致。

3.学习相关政策和流程,做好异地就医联网结算工作。

医保部

年月日

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及范围

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及范围 目录 第一章关于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相关政策法规附《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网址 第二章关于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相关政策法规附《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范围》 第三章地方基本医疗保险增补举例说明 都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理赔部 2006年12月

第一章关于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相关政策法规 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的通知 2006年02月14日 劳社部发〔2000〕1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 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8〕44号)和劳动保障部、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财政部、卫生部、国家药品监管局、国家中医药局印发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范围管理暂行办法》(劳社部发〔1999〕15号),我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了《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以下简称《国家药品目录》),现印发各地,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制定《国家药品目录》,是加强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确保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改革工作顺利推进的重要措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保障行政管理部门要提高认识,按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范围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药品目录》,同时积极做好本省(区、市)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的调整和实施工作。 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保障行政管理部门可参考目前执行的公费、劳保医疗用药范围以及当地疾病谱和用药习惯,对《国家药品目录》中的乙类药品进行调整。增加和减少的乙类药品品种数之和应控制在全部乙类药品总数的15%以内。调整药品目录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建立健全工作机构和专家组,充分征求财政、卫生、药品监督、中医药和价格管理部门及有关专家的意见,制定科学合理的遴选办法。乙类药品调整部分应报我部审核。在调整过程中,不得以任何名目向药品生产和经销企业收取费用。严禁滥用职权,以权谋私。调整的药品名称要注明剂型,西药采用通用名,中成药采用国家药典或部颁标准规定的正式品名,不得使用或标注商品名。对《国家药品目录》中的民族药及其他符合国家药典标准或部颁标准的民族药品,可根据当地的经济条件及用药习惯,遴选纳入本地药品目录,纳入数量不受乙类药品调整比例的限制。乙类药品的调整工作应在今年年底前完成,并报我部备案。 三、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地区要严格执行《国家药品目录》和本省(区、市) 调整公布的药品目录。对本省(区、市)药品目录中的乙类药品,应根据医疗保险基金的支付能力和职工的经济承受能力,制定合理的给付办法和标准;对国家和省(区、市)明确规定限制使用范围的药品,应分别作出限制适应症或医疗机构、医师级别或科别的规定。对于经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治疗性医院制剂,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管理部门要在充分征求卫生、中医药、药品监督等部门及

医疗保险政策宣传

医疗保险政策宣传栏 1、什么是我国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医疗保险制度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按照保险原则为解决居民防病治病问题而筹集、分配和使用医疗保险基金的制度。我国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模式。目前,用人单位的缴费比例为工资总额的6%左右,个人缴费比例为本人工资的2%。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一部分用于建立统筹基金,一部分划入个人账户;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计入个人账户。 2、基本医疗保险基中的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可以用来做什么? 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分别承担不同的医疗费用支付责任。统筹基金主要用于支付住院和部分慢性病门诊治疗的费用,统筹基金设有起付标准、最高支付限额;个人账户主要用于支付一般门诊费用。 3、参保人员哪些情形引起伤病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不列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补偿范围? (一)、自杀、自残、斗殴、酗酒和吸毒; (二)、交通、医疗事故; (三)、整形、整容; (四)、出国或赴港、澳、台地区发生的医疗费用; (五)、未经批准在非指定的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 (六)、超出规定的病种目录、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范围和支付标准的; (七)、其他违法行为导致伤、病、残的。 4、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账户具体使用范围有哪些? 综合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用于支付参保人门诊基本医疗费用、门诊使用地方补充医疗保险药品目录的药品和诊疗项目的费用、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处方药的费用。具体可用于: (一)、支付综合医疗保险参保人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和地方补充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范围内的非处方药品费; (二)、支付综合医疗保险参保人和其已参加本市基本医疗保险的配偶和直系亲属,在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时自付的基本医疗费用、地方补充医疗费用; (三)、支付综合医疗保险参保人和其已参加本市基本医疗保险的配偶和直系亲属的健康体检、预防接种费用。 5、怎样正确使用医保卡? (一)、医保卡使用范围:参保职工在定点医院,药店就医购药时,可凭密码在POS机上刷卡使用,但无法提取现金或进行转帐使用。 (二)、医保卡余额查询:参保职工可通过拨打制卡银行电话95566进行余额查询,也可在制卡银行或市区定点医院、药店查询。 (三)、医保卡交易查询:参保职工可以到制卡银行凭身份证和医保证要求打印医保卡交易记录,包括个人帐户金的拨付记录和消费记录,对交易记录有疑问的,可以到该行零售业务部进行查询。 (四)、个人在刷卡消费后,应及时核对消费项目及金额,确认无误后请在消费单据上签名,并保留底单。

(完整word版)基本医疗保险管理规章制度

医保管理工作制度 根据社保局医疗保险管理和医疗管理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医院医疗保险、工作的有关规定。 一、认真核对病人身份。参保人员就诊时,应核对医疗保险手册。遇就诊患者与参保手册身份不符合时,告知患者不能以医保手册上身份开药、诊疗,严格把关,遏制冒用或借用医保身份开药、诊疗等违规行为;门急、诊医生如实记录病史,严禁弄虚作假。 二、履行告知义务。对住院病人告知其在规定时间(24 小时)内提供医疗卡(交给住院收费室或急诊收费室)和相关证件交给病区。 三、严格执行《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和医疗服务项目目录》,不能超医疗保险限定支付范围用药、诊疗,对提供自费的药品、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须事先征得参保人员同意,并在病历中签字确认,否则,由此造成病人的投诉等,由相关责任人负责自行处理。 四、严格按照《处方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每张处方不得超过5 种药品(西药和中成药可分别开具处方),门诊每次配药量,一般疾病不超过七日量,慢性疾病不超过半月量。住院病人必须在口服药物吃完后方可开第二瓶药,否则医保做超量处理。严格掌握用药适应症,住院患者出院时需巩固治疗带药,参照上述执行。 五、严格按规定审批。医疗保险限制药品,在符合医保限制规定的条件下,同时须经过医院审批同意方可进医保使用。否则,一律自费使用,并做好病人告知工作。 六、病历书写须规范、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记录参保病人的门诊及住院病历,各种意外伤病人,在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程录中必须如实的记录意外伤害发生的时间、地点和原因。 七、合理用药、合理检查,维护参保病人利益。医院医保目录内药品备药率西药必须达到80%、中成药必须达到60%。(控制自费药使用)。住院病人需要重复检查的必须有原因分析记录。 九、严格按照规定收费、计费,杜绝乱收费、多收费等现象。各科主任、护士长高度重视,做到及时计费,杜绝重复收费和出院当天补记材料费(如导管、

医保知识的相关考试题目是什么

医保知识的相关考试题目是什么 医保是受到法律保护的,因此对于医保的相关知识,公民们也应该了解和掌握,那么,医保知识的考试题目是什么呢?下面是为你整理的医保知识考试试卷,希望对你有用! 医保知识考试试卷填空题1.我国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具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特点。 2.基本医疗费用是指符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药品和项目,简称基本费用。 3.参保人员使用《山东省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外的 药品发生的费用,____________________和__________________均不予支付。 4. 参保患者到达住院科室,经主管医生人、证、卡核对后_______小时持医疗医保证到医保结算处进行审核登记,危重病人不超过_______日。 5.2013年签订的定点医疗协议中,无正当理由且未__________不在医院治疗者(即挂床),扣除医院质保金___________/人次。 6.药品费用占医疗总费用比例________。高于该比例的费用,定点医疗机构要承担高出部分的_________。 7.门诊急性疾病带药______量,慢性疾病______量,出院带药不

超过_______的原则给药。 8.目录外医疗费用应控制在住院参保人员医疗总费用的_____以内。 9.严格执行《山东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控制使用_________,__________和__________要严格执行审批告知签字制度。住院期间不得开与住院疾病无关的药物。 10. 在校学生以学年为参保年度,缴费时间为_______________,享受待遇时间为当年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 医保知识考试试卷选择题1.基本医疗保险的基本原则是:( ) A、合理检查 B、合理治疗 C、合理用药 D、多项检查 E、重复检查 2.基本医疗保险不予支付的医用材料费用有:( ) A、义齿 B、义眼 C、假肢 D、人工关节 E、药物支架 3.下列哪些行为属于违规行为:( ) A、挂床住院 B、冒名顶替C违规收费 D、推诿病人 E、伪造病历 4. 主管医师应向参保患者介绍基本医疗保障支付项目供患者选择,优先推荐 A、基本医疗 B、基本药物 C、适宜技术 5参保患者住院使用自费药品时应实行医疗保险自费知情同意书制度( )

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宣传单

繁昌县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问答 (参保缴费部分) 一、《芜湖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市级统筹的实施意见》何时实行? 答:《芜湖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市级统筹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自2013年1月1日起实行,参保缴费基数和费率调整,从2013年7月1日起执行。 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对象有哪些? 答: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职工医疗保险”)参保对象主要包括:我县行政区域内各类企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城镇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及其职(雇)工,无雇工的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以下简称个体人员)。 三、职工医疗保险包括哪些内容? 答:职工医疗保险包括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救助和公务员医疗补助。 四、非我县户籍的,可以在我县以个体人员身份参保或接续职工医疗保险吗? 答:不可以。 五、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是如何确定的? 答:用人单位按上年度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职工个人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单位缴

费基数不低于职工缴费基数之和,职工个人以及个体人员缴费基数低于全省上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60%计缴;超过300%的部分,按300%计缴。 六、医疗救助缴费基数是如何确定的? 答:参加医疗救助的单位职工、退休人员以及个体人员均以全省上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 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基数是如何确定? 用人单位按上年度末职工月工资总额和退休人员月退休费之和为缴费基数。 八、基本医疗保险缴费费率是多少? 答:单位缴费费率为8.5%,职工个人缴费费率为2%;个体人员缴费费率可选择7.5%或10.5%。 说明:根据上级相关文件规定,为减轻参保对象的缴费负担,对基本医疗保险缴费费率进行了下调,目前单位缴费费率按6.5%执行;个体人员缴费费率可选择5.5%或8.5%。 九、医疗救助的缴费比例是多少? 答:医疗救助缴费比例为0.6%,由个人缴纳。 十、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比例是多少? 答: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比例为3%,由单位缴纳。 十一、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如何缴纳职工医疗保险费?

医保政策培训计划

医保政策培训计划 篇一:医保政策培训计划 2011 年医保政策培训计划随着医疗保险不断发展,医疗保险制度不断的完善,为了使医疗保险更好地服务于大众,有效地保障各类人群基本医疗保险需求,促进参保人员合理利用卫生服务资源,促进医疗机构的公平竞争和社区医疗卫生事业健康发展。我院正积极探索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不断完善医疗保险政策,健全社区医疗保险服务管理机制,提升医疗保险管理服务能力,实现医疗保险的可持续发展。 一、培训方式 1、新员工上岗前医保基本培训。 2、整个医院计划进行的医保培训。 3、关键岗位和科室医保培训。 4、本科室专业医务人员所涉及的医保程序培训。 二、培训目标 1、全体医务人员基本了解医保政策,相关科室的工作人员能够熟悉医保政策并且更好的和病人沟通。 2、培训目的,转变观念,使新上岗的医务人员和在岗医务人员自觉、主动、愉快地适应医院医保工作模式。 3、深入理解和掌握角色行为规范,使全体医务人员全面知晓自己和每个人该做什么和怎么做。 4、培训时间一年二次(方式分别为:季度培训、平时培训) 。 5、培训方法:讲座、座谈交流、小组讨论等。 6、培训考核:季度考核、新上岗员工转正前考核、根据上级部门临时下达的培训任务。 三、培训内容:

1、医保参保人员范围: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非从业本县户籍的城镇居民(以下简称一类参保人员);其中持有《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并在领取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期间人员 (以下简称二类参保人员); 中小学阶段的在校学生(包括职业高中、中专、技校学生、幼儿园儿童)(以下简称三类参保人员)均可自愿参加居民医疗保险。 。2、个人缴费标准及待遇(见附一) 。 3、如何办理医保相关手续。 4、医保在规定医院就医规定。 5、关于门诊、住院起付标准及报销比例。 6、使用乙类药品及医用材料、进行特殊检查和特殊治疗费用支付标准。 7、报销方式、手续、程序以及比例。 8、慢性病、重病人群人群的确认流程及待遇。 四、培训时间: (1)2011 年第一、三季度由医务科主持的培训座谈会 (2)2011 年第四季度 五、基本要求: 科室科主任、科护士长管理人员做好本科室培训记录,并做好科室医保存档 管理工作;每名参加培训的医务人员做好笔记和到会 签名;做好培训内容以及资料记录、逢培训时间值班人员,必须次日参加相 同内容培训。各科室培训人员培训后考核成绩达 90%以上。 全院医保知识培训考核 篇二:医院医保培训计划 医院医保(生育)保险政策培训计划为了更好的执行医保(生育)保险政策,熟悉各项相关规定和操作流程,特制定如下培训计划及宣传制度:

医保知识试题与学习材料

医保知识试题与学习材料

北京医保知识学习材料 一、填空题: (1)、参保患者就诊时,接诊医务人员应审核患者的参保资质,认真进行身份和证件识别,按有关规定认真查验基本医疗患者的(社保卡)、工伤患者的(工伤证)和(社保卡)等就医凭证,发现就诊者与就医凭证身份不符时,应按(自费)结算,严禁冒名就医。 (2)、参保患者因行动不便,需要门诊代开药时,除了需要查验患者的就医凭证外,还要求审核患者的(身份证)和代开药人的(身份证),并登记备查。 (3)、参保病人出院带药原则上不得超过(7日)量,行动不便的可开(2周)量,故意拖延住院时间所增加的医疗费用(不予)支付,符合出院条件的参保人员拒绝出院的,应自通知其出院次日起,按(自费)病人处理。 (4)、定点医疗机构在诊疗过程中,应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做到因病施治,(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合理收费),不断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为参保人员服务。 (5)、迁安医保患者输血或输白蛋白的指征是(手术)、(抢救),否则不予报销。 (6)、注射用骨瓜提取物的适应症(骨折)、(类风湿性关节炎)、(重度骨性关节炎)。 (7)、加压给氧仅限(手术)和(抢救)时使用,医保最高支付( 2 )小时费用。 (8)、乙方(即定点医院)被给予批评、(通报批评)、(黄牌警示)、(中断执行协议)及(解除协议)时将被甲方(即医保中心)记入医疗保险诚信管理系统。 (9)、复方甘草酸苷片及注射液的医保适应症为(急慢性肝损伤)。 (10)、本科室副主任医师参加的抢救,可以收取(小)抢救。(填大、中、小) 二、判断题 (1)、根据病情,一位患者需要同时拍摄胸片及腹片,可以同时收取2次数字化摄影。(F)(2)、行开放损伤清创术时,用了10块纱布,可按医保费用申报。(F ) (3)、医师给强直性脊柱炎、骨质疏松的参保患者开具来氟米特片口服。(F ) (4)、盐酸氨溴索注射液为甲类药品,用于雾化吸入时,因改变用药途径,医保基金不予支付。(T ) (5)、某医保患者手臂烧伤挂急诊号就诊,医师进行创面处理后给予开具头孢克肟0.1*32片( 8片/盒)0.2,bid。( F ) (6)、某医保患者右臀部有一表浅肿物,考虑皮脂腺囊肿可能性大,进行手术切除,医师收取肿

医保督导检查

医保一问一答 一、2018年医保工作计划?是怎么做的? 答:一、定期进行政策宣传 1、对医护人员进行医保政策宣传,及时传达新政策。 2、定期对医护人员进行医保工作反馈,让医护人员知晓社保处审核过程中发现的有关医疗质量的内容。 二、强化业务培训 1、组织对相关医护人员进行业务培训,要求医护人员全面掌握医保政策、制度。 2、加强医保管理科内部培训,业务骨必须懂政策、懂管理、会操作,以适合基本医疗制度建设的需要。 三、提供优质化服务 1、建立科学、合理、简便、易行的结算工作流程。 2、制定相关医保流程图,并上墙张贴。 3、强化服务台工作服务礼仪及医保政策的宣传。 四、加强监管力度 1、完善制定医保管理处罚制度。 2、定期总结分析近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把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3、定期考评医疗保险服务(服务态度、医疗质量、费用控制等)。 4、加强对农合医保工作的日常检查: (1)加强病房管理,经常巡视病房,进行病床边政策宣传,征求病院意见及时解决问题,查有无挂床现象,有无冒名顶替现象。 (2)加强医保普通住院患者费用控制,进一步加强医

保处方管理,杜绝出现不合理处方。特别加强对于抗菌药物的合理应用,切实降低住院病人的次均费用。 (3)加强对科室的病历书写质量要求,减少在收费和记账工作中存在错误的可能。 (4)规范医务人员诊疗过程,做到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让患者满意。发现不合理之处及时交责任医师进行修改。 5、按照上级医保部门的政策做好医保患者人次均费用、目录外指标的管理掌控,做到“三合理一满意”保障农合、医保病人的切身利益。 五、加强与人社局社保处联系沟通 1、政策、业务事项多请示,多学习。 2、方针、政策及要求及时、认真落实。 3、各项知识认真执行。 二、质控对你们的指标有哪些? 答:有门诊病历合格率、住院次均费用、平均住院日、甲级病历率、住院药占比、住院耗材占比、临床危急值及时规范处置率%。 三、你们如何执行监管? 答:1、人社局社保处每月的病历抽查,反馈问题。2、临沂市智能审核系统全面核查。3、医院医保办每月定期对临床科室日常运行监管。 四、如何对临床科室医师执行自费项目告知同意书进行监督检查? 答:1、医院医保办每月定期检查。2、人社局社保处每月抽查。3、医院定期对归档病历检查。 五、贫困人口先诊疗后付费如何执行?

第三章 基本医疗保险

第三章基本医疗保险 第二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二十四条国家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二十五条国家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相结合。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低收入家庭六十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所需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给予补贴。 第二十六条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 第二十八条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第三十条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 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第三十一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管理服务的需要,可以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签订服务协议,规范医疗服务行为。 医疗机构应当为参保人员提供合理、必要的医疗服务。 第三十二条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医疗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医保小知识

医保小知识 1住院,出院流程 医生填写住院票——住院处登记住院并复印身份证或医保卡——回病房找医生或护士填写身份核定表,护士站采集照片和指纹并在身份核定表盖章(身份信息多条的都要比对)——医保科登记医保信息 出院流程患者表示出院意向时,告知患者索取出院记录并向护士站办理出院,护士站将患者办理出院后再让患者上医保科结算。 转诊 任城居民和济宁各县居民,直接到三级医院就诊报销比例为35%-45%,在二级医院就诊或住院后再到三级医院就诊才可以转诊,转诊后按45%-55%报销,转诊由二级医院办理,我院无法办理 职工转诊:只有兖矿职工,梁山职工需要转诊才能登记医保 急诊视同转诊(只有居民才办理) 居民急诊入院的,由接诊医生做出判断是否为急诊,并由医生持患者住院票、住院记录、证明急诊病情的材料(检验结果、报告、体温单等)到医保 科上传。请勿让患者来回跑路咨询,急诊 由居民 基本医疗保险办法界定的急诊范围才算急诊,不是在急诊科就诊的或120入院的就算急诊 异地备案 山东省内,济宁市以外的职工、居民都要向当地医保处备案才能登记医保, 省外职工、居民除了向当地医保处备案外,还要有 带照片的社保卡才能登记医保, 医保科需要读卡 分解住院:本院出院不超过16天住院的属于分解住院,急诊入院的除外,急诊由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界定的急诊范围才算急诊 6、住院前门诊费用报销: 职工的:门诊前三天合理检查费,口服药不报销 居民的:住院当天急诊费用,急诊由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界定的急诊范围才算急诊,并提前给患者出具急诊病历 2、各种急性出血; 3、各种急性炎症伴有高热者(T38℃以上); 4、各种原因所致休克; 5、各种急性意外伤(不含交通事故及打架斗殴致伤); 6、各种急性意外中毒; 7、急性心力衰竭、心肌梗塞、心律失常; 8、急腹症; 9、急性尿道疾患、尿闭、血尿、急性肾功能衰竭; 10、高血压脑病、脑血管意外; 11、昏迷、抽搐、癫痫发作; 12、急产、难产、难免流产、产前及产后大出血; 13、急性变态反应疾病。

医保政策宣传资料

医保门诊报销政策 1、门诊统筹 门诊统筹是指提取部分当年筹集的统筹基金,对医保居民在乡镇卫生院及定点村卫生室所发生的门诊费用,按照一定比例予以报销的制度。 2、报销程序 持《医保证》、身份证、户口薄在所属乡镇卫生院和门诊统筹定点村卫生室就诊,凭开具的门诊处方、收费收据可以报销。 3、报销标准 门诊补偿不设起付线。乡镇卫生院补偿比例为可报销费用的50%,封顶线为40元/天,120元/人/年。村卫生室补偿比例为可报销费用的50%,基本药物上浮10%;封顶线为20元/天,120元/人/年。 城镇居民医保门诊慢性病政策 一、门诊慢性病病种及补偿标准,共21种分别是: 1、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 2、肾功能衰竭透析治疗; 3、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 4、白血病; 5、血友病; 6、帕金森综合征; 7、扩张型心肌病; 8、风湿性心脏病; 9、慢性肺源性心脏病;10、重症肝炎、

肝硬化;11、脑瘫;12、慢性再生障碍性贫血;13、系统性红斑狼疮(有心、肺、肾、肝及神经系统并发症之一);14、类风湿性关节炎(活动期);15、糖尿病(合并感染或有心、肾、肝、神经并发症之一); 16、高血压病三期(有心、脑、肾并发症之一);17、脑血管病(脑出血、脑梗塞、脑血管畸形);18、结核病(在治疗疗程内);19、重症肌无力;20冠心病;21、重性精神疾病。 缩短审批时限,对于一般的门诊慢性病,一般每半年由市县两级组织医疗专家集中鉴定一次,对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肾功能衰竭透析治疗、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白血病、血友病、重性精神疾病、心脏支架手术、心脏搭桥手术等可随时申报、按月鉴定。 二、门诊慢性病就医购药管理 1、定点就医购药。门诊慢性病患者必须到指定的门诊慢性病定点医疗机构治疗或取药。未经经办机构批准,在非门诊慢性病定点医疗机构治疗或取药的费用不予报销。 2、严格用药范围。门诊慢性病患者用药仅限于通过鉴定的病种,不得扩大用药范围。门诊慢性病医疗机构原则上按照一种病三种药、两种病四种药、三种及以上病五种药的要求(中草药按一种药品对待),为患者提供医药服务;对尚未核定用药范围的,要告知患者凭临床医师开具的处方到所在地经办机构或人社所核定。未核定用药范围的,门诊医疗费不予报销。 3、规范用药及检查。定点医疗机构要按照医嘱提供医药服务,并在患者的专用病历本上予以记录。需要调整药品用量时,须有临床医师开具的处方,并报经办机构核准,不得擅自调整。一次购药不超过30天用量;药品用量不超过药品说明书规定的最大剂量。因病情需要进一步检查、诊疗的,应提前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或所在地人社所(居民)签字核准。需要住院治疗的,住院期间不能同时发生该病种的门诊费用。 4、定期年度审核。每年对鉴定通过一年以上、享受门诊慢性病待遇的患者,进行年度审核。患者应提供近一年来的门诊慢性病相关检查化验报告的复印件或住院病历复印件。对经过治疗、身体康复、不再符合门诊慢性病鉴定标准的,终止其享受下一年度门诊慢性病待遇 三、门诊慢性病申请所需材料: 1、出具县级以上国有医疗机构住院病历、化验单、检查报告单等医护文书 2、《医保证》复印件、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一寸免冠照片两张; 3、交送当地卫生院医保报销办公室后,报送县医保处进行审批。 四、门诊慢性病费用报销: 慢性病患者在县内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门诊费用,由定点医疗机构负责审核、垫付补偿费用;县外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费用,由县医保处负责审核,报销时需持定点医疗机构门诊病历、收费发票原件、处方、费用清单、医保证、慢性病门诊医疗证、身份证(户口薄)等有效证件,交送当地卫生院后报送县医保处进行审批后再进行报销。 基本医疗保险不予支付费用的项目 一、药品1、主要起营养滋补作用的药品; 2、部分可以入药的动物及动物脏器,干(水)果类; 3、用中药材和中药饮片泡制的各类酒制剂; 4、各类药品中的果味制剂、口服泡腾剂; 5、血液制品、蛋白质制品(特殊适应症与急救、抢救除外);

医保培训记录

医保培训记录

医保培训记录

培训内容 (重庆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 一、定点零售药店审查和确定的原则是 1、保证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的品种和质量; 2、引入竞争机制,合理控制药品服务成本; 3、布局合理,方便参保人员购药和便于管理。 二、定点零售药店具备以下资格与条件: 1、持有《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药品经营企业合格证》和《营业执照》,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年检合格 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有关法规,有健全和完善的药品质量保证制度,能确保供药安全、有效和服务质量; 三严格执行国家、重庆市规定的药品价格政策,经物价部门监督检查合格; 四具备及时供应基本医疗保险用药、24小时提供服务的能力; 五能保证营业时间内至少一名药师在岗,营业人员需经地级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培训合格; 六严格执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有关政策规,有规范的内部管理制度,配备必要的管理人员和设备。 七、外配处方必须由定点医疗机构医师开具,有医师签名和定点医疗机构盖章。处方要有药师审核签字,并保存2年以上以备核查。 八、定点零售药店应明确专兼职管理人员,与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共同做好各项管理工作。要认真核实参保人员身份,对参保人员由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药费的药品清单要分别管理,单独建帐。九、定点零售药店定期与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结算费用。医疗保险机构要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对定点零售药店的服务情况和费用进行检查和审核,对违反规定的费用,不予支付。 十、定点零售药店资格实行年审制度。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照有关规定,会同统筹地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对定点零售药店的定点资格、服务质量、违纪违规情况等进行审查。

基本医疗保险知识培训要点

《基本医疗保险知识培训要点》 ——开封市中医院-医保科臧华夫 2016-10-09 一、门诊重症慢性病-疾病谱

二、医保相关法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摘要】

(2010年10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二条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三条社会保险制度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第三章基本医疗保险 第二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二十四条国家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二十五条国家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相结合。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低收入家庭六十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所需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给予补贴。 第二十六条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 第二十八条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第三十条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医疗保险基本知识(一)

医疗保险基本知识(一) 市直医疗保险个人帐户(医疗磁卡)须知 个人帐户(医疗磁卡)的组成 个人帐户金包括职工个人缴纳的医疗保险费的全部和用人单位缴纳的医疗保险费的一部分。具体按下列比例记入:在职职工,35周岁以下的,按本人缴费工资的3.5%记入;35(含35周岁)至45周岁以下的,按4%记入;45(含45周岁)至退休的,按4.5%记入。退休人员,75周岁以下的,按本人养老金的6%记入;75岁(含75周岁)以上的按7%记入。个人帐户的本金和利息归个人所有,可以结转和继承。 一个医疗年度医疗磁卡上的金额 结算公式为:月缴费工资(养老金)×相应年龄的划入比例×12个月 医疗磁卡上的钱如何划入及划入时间 财政代发工资单位的参保人员按季度划入,每季度初第一个月月底前划入;其他按规定时间足额缴费单位的参保人员每月月底前划入;不能按规定时间缴费的,单位缴费后15日内划入。 医疗磁卡可以用于的医疗消费 个人账户上的钱只能用于参保人员在定点医院、门诊或定点零售药店就医、购药、诊疗或在定点医院住院治疗时发生的,符合国家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三个目录”范围内的医疗费用。禁止提取现金,禁止用于购买医疗保障以外的如保健品,洗涤用品等消费支出。 医疗磁卡的办理和查询 参保人员医疗磁卡由用人单位统一到市工商银行银行卡业务部办理。发生丢失或损坏,可持本人身份证到市工商银行挂失、补办。个人帐号金额查询可拨打电话8253800、95588或8008607009查询核对,也可到工商银行泰安市分行任意一家营业网点查询、打印近三个月的个人账户收入、支出、余额情况进行核对。 咨询电话:6999978 基本医疗保险知识(二) 市直基本医疗保险 门诊特殊病种鉴定标准 (一)糖尿病(合并感染或有心、肾、眼、神经并发症之一) 确诊糖尿病:空腹血糖≥7.0mmol/L和餐后2小时血糖≥11.1mmol/L,或者连续两次空腹血糖≥7.0mmol/L,或者连续两次随机血糖≥11.1mmol/L。并有下列并发症之一。

医疗保险宣传

医疗保险宣传资料 基本政策 1、什么是基本医疗保险? 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是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根据财政、企业和个人的承受能力,以较低的筹资水平,尽可能覆盖所有职工的社会医疗保险制度,是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现阶段我局在川参保单位执行的是四川省省级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其保障水平在四川省各地市州的医疗保险中是较高的。 2、什么是补充医疗保险? 补充医疗保险是建立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由企业自筹资金建立。 我局在川单位现行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规定的最高支付限额(封顶线)为22.5万元,即您一个自然年度内累计报销的医疗费用(包括住院和门诊特殊疾病医疗费用)不能超过22.5万元。参加了补充医疗保险,最高限额可以再提高43万元达到65.5万元。 3、我的医疗个人账户资金(IC卡)是如何计算的?多久注入? 个人账户资金的划拨分在职和退休两种情况,在职职工的计算方法是: 50周岁以下:本人基本医疗保险月缴费基数×(2% + 实足周岁×0.02%) 50周岁以上(含50岁):本人基本医疗保险月缴费基数×(2% + 实足周岁×0.035%)

缴费基数按个人养老缴费基数,现每年7月份调整。 退休职工的计算方法是:本人上年度养老金×(2% + 实足周岁×0.035%) 养老金低于上年度成都市平均工资的,按上年度成都市平均工资计算,2008年为1828 元,每年7月调整。 举例来说: ①一位35岁的在职职工,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为1200元/月,每月的医保个人账户资金为:1200×(2% + 35×0.02%)= 32.40元; ②一位52岁的在职职工,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为1800元/月,每月的医保个人账户资金为:1800×(2% + 52×0.035%)= 68.76元; ③一位61岁的退休职工,养老金为2000元/月,每月的医保个人账户资金为:2000×(2% + 61×0.035%)= 82.70元。 局社保处每月中旬(12日-15日)为职工注入上月个人账户资金,每年12月31日为账户计息一次,当年上账部分,按活期存款利率计息,上年结转的资金本息,按3个月整存整取利率计息。 4、医保卡加密方法 ①在联网医院或联网药店仅限于密码设置,不能进行密码修改。 操作方法:首次设置密码:登录门诊(住院)收费程序→读卡→提示输入出生日期8位数→输入6位数密码→再输入6位数密码→提示“密码设置成功”;设置密码后使用,直接输入密码即可; 出生日期准确查找方法可直接通过劳人科医疗保险经办人核实 设置密码后遗忘处理请参保人员找劳人科医疗保险经办人处理

医保基本情况

缴费年限 医疗保险以灵活就业人员按现行的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规定,达到退休年龄时,男性参保人员缴费年限要满30年,女性参保人员缴费年限要满25年。未达到规定的缴纳医疗保险年限,退休时可以一次性清算。 与养老保险不同,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在达到退休年龄时一定要缴够男25-30年,女20-25年(地区不同,规定有别),才可以在退休以后继续享受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如果在达到退休年龄时,未能达到规定的医疗保险缴费年限,按现行规定,可以在退休前一次性补足医疗保险的缴费年限。[2] 2计算方法 实际缴费年限的计算 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按《基本医疗保险办法》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后,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据实记载职工的缴费年限。其中,用人单位中断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暂停记载其职工缴费年限,原缴费年限予以保留;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继续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职工缴费年限前后合并计算; 职工因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等原因中断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暂停记载其缴费年限,但职工原缴费年限予以保留;个人按规定继续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和重新就业后用人单位和职工继续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其缴费年限前后合并计算;《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实施前己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退休人员,不计算个人实际缴费年限。 视同缴费年限的计算 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由财政供给的事业单位的职工在《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实施前的工作年限,可计算为视同缴费年限;国有企业、股份制企业、股份合作制企业职工和外商投资企业中方职工1993年12月31日以前的连续工龄以及1994年1月1日至《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实施前的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可计算为视同缴费年限; 集体所有制企业职工1995年6月30日以前的连续工龄以及1995年7月1日至《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实施前的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可计算为视同缴费年限;私营企业职工、城镇个体经济从业人员1996年7月1日至《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实施前的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可计算为视同缴费年限。职工原在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股份制及股份合作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工作期间的连续工龄或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或原在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由财政供给的事业单位工作期间的工作年限,可以按照上述有关规定计算为视同缴费年限; 城区街道所属集体所有制企业职工1998年6月30日以前的连续工龄以及1998年7月1日至《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实施前的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可计算为视同缴费年限;军人退出现役后,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其退役前的军龄可计算为视同缴费年限。从地方直接招收的军官、文职干部和士官,服役前的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均可计算为视同缴费年限; (三)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应予计算和不予计算的缴费年限。 (四)职工的连续工龄和工作年限的具体认定,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五)《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实施后退休的职工,退休时男性缴费年限累计不满30年,女性缴费年限累计不满25年,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按规定一次性补足医疗保险费的,可认定为缴费年限届满。 一次性补足基本医疗保险费计算公式为:一次性缴费金额=缴费基数x10%x[(1+8%)n-1]/8%。其中,n=30年(25年)--职工累计缴费年限,10%为缴费比例,8%为每年缴费递增率。 缴费递增率可根据经济发展水平,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管理部门作出相应调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管理部门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审核认定。

(宣传标语)医保宣传标语

医保宣传标语 ?第一篇:城乡医保宣传标语 城乡居民医保,惠及人民健康,关爱幸福家庭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是关系千家万户健康和幸福的重大民生工程参加城乡居民医保,为您和您的家人提供一个健康保障 合作医疗好,有病不用愁,生病得资助,无病益乡亲 保障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需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坚持政府和个人缴费相结合原则,低标准、广覆盖、保大病 加强领导,密切配合,确保我镇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的顺利实施推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深入发展,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保健服务周密部署,扎实工作,努力把新农合制度建设推向新高度 手牵手参加居民医疗保险,心连心共建和谐石盖塘 实行个人缴费,政府补贴,保障城镇居民基本医疗 ?第二篇:医保标语 1、医疗保险进万家,政府关爱你我他。 2、建立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促进和谐潜山快速发展。

3、建立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 4、城镇居民都可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 5、实行个人缴费,政府补贴,保障城镇居民基本医疗。 6、建立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 7、加强领导,密切配合,确保我县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的顺利实施。 8、以人为本政策好,城镇居民进医保。 9、居民医保进万家,政府关爱你我他。 10、一份补贴一份爱,居民医保真实在。 11、居民医保合民心,互相共济顺民意。 12、和谐社会政策好,居民人人有医保。 第三篇:医保宣传 选准医院方便就医身体健康医保相伴 尊敬的全厂职工家属朋友们: 您们好!2014年是不同寻常的一年,工厂自7月1日起告别了公费劳保医疗体制,参加了____(省、市、区、县)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同时,我们医院也被____(省、市、区、县)社会劳动保障部门批准为市医保定点医院,面向全市为

医保培训记录(医保卡的正确使用)

培训内容 (重庆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 一、定点零售药店审查和确定的原则是 1、保证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的品种和质量; 2、引入竞争机制,合理控制药品服务成本; 3、布局合理,方便参保人员购药和便于管理。 二、定点零售药店具备以下资格与条件: 1、持有《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药品经营企业合格证》和《营业执照》,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年检合格 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有关法规,有健全和完善的药品质量保证制度,能确保供药安全、有效和服务质量; 三严格执行国家、重庆市规定的药品价格政策,经物价部门监督检查合格; 四具备及时供应基本医疗保险用药、24小时提供服务的能力; 五能保证营业时间内至少一名药师在岗,营业人员需经地级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培训合格; 六严格执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有关政策规,有规范的内部管理制度,配备必要的管理人员和设备。 七、外配处方必须由定点医疗机构医师开具,有医师签名和定点医疗机构盖章。处方要有药师审核签字,并保存2年以上以备核查。 八、定点零售药店应明确专兼职管理人员,与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共同做好各项管理工作。要认真核实参保人员身份,对参保人员由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药费的药品清单要分别管理,单独建帐。九、定点零售药店定期与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结算费用。医疗保险机构要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对定点零售药店的服务情况和费用进行检查和审核,对违反规定的费用,不予支付。 十、定点零售药店资格实行年审制度。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照有关规定,会同统筹地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对定点零售药店的定点资格、服务质量、违纪违规情况等进行审查。

医保知识考试试题库

工伤保险 一、单项选择 1. 一至四级工伤职工应当缴纳医疗保险费,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A) A、伤残津贴 B、职工工资 C、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D、单位平均工资 2. 工亡职工子女的,可按规定申请供养亲属抚恤金。 A、未满16周岁 B、未满18周岁 C、未满14周岁 D、为完成学业的 3、7. 职工被确诊为职业病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在上述标准基础上加发( A )。: A、50% B、25% C、75% D、40% 4、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可按月领取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A) A、50% 、40%、30% B、60% 、50%、40% C、50% 、45%、40% D、70% 、50%、30% 5. 工伤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每减少1年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递减(B )。 A.10% B.20% C.30% D.40% 6. 职工因工死亡,其供养亲属享受抚恤金待遇的资格,按(A)核定

A.职工因工死亡时的条件 B.工伤认定时的条件 C、职工家庭情况 D、职工社会关系情况 7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凭住院发票按天数实行定额补助,补助标准为:烟台市境内每人每天( )、境外每人每天( )。(B) A.10元、15元 B.15元、20元 C.10元、20元 D.15元、15元 二、多项选择 1. 根据鲁政发【2011】25号山东省贯彻《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具体标准为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ABCD) A、7级13 个月 B、8级10个月 C、9级7 个月 D、10级4个月 2.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为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ABCD) A、7级20个月B8级16个月C、9级12月D、10级8个月 3、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5级、6级伤残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BC) A、5级伤残为17个月的本人工资 B、6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C 、5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