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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中学教师绩效考核方案

XXXX中学教师绩效考核方案
XXXX中学教师绩效考核方案

XXX中学教师绩效考核方案

为了完善全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工作,努力提升教师素质水平,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教育部关于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8〕133号)、《教育部关于做好义务教育学校绩效考核工作的指导意见》(教人〔2008〕15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教育厅关于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指导意见的通知》(新政办发〔2009〕144号)、《昭苏县中小学教师队伍管理办法》(昭教字〔2014〕41号),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提高教师队伍素质为核心,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综合评价教师的德、能、勤、绩,充分发挥考核工作功能,着力解决干与不干、干多干少、干好干坏一个样的问题,促进教师思想素质、业务水平、工作能力不断提高;着力构建符合教育教学和教师成长规律、导向明确、标准科学、体系完善的教师绩效考核评价制度。

二、基本原则

以人为本、尊重规律;以德为先,注重实绩;激励先进,促进发展;客观公正,简便易行。

三、考核范围

昭苏县阿克达拉乡中学专任教师(含兼做管理工作的教师、特岗教师)。

四、考核内容

考核分为德、能、勤、绩四个方面的内容,具体包括职业道德、职业能力、工作表现和工作业绩等四个方面。

(一)职业道德

考核教师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方面的情况。包括政治素质、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占学校教师绩效考核总成绩15%,15分)。

1.政治素质。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走社会主义道路,维

护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反对“三股势力”以及各种邪教的言行。(6分)

积极参加学校及上级部门组织的政治学习及培训;不信教;坚决反对“三股势力”以及各种邪教的言行。

2.遵纪守法。遵守教育法律法规,遵守校纪校规,遵守教学行为规范。(3分)

穿着得体大方,语言文明,言行与教师身份相符。落实师德规范,无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事件发生。履行教师职责,不放弃对学生教育,不将学生赶出教室或学校。按规定的时间交清各种费用、计划、表格、总结、心得体会等。按学校规定时间值班,且能及时处理发现的问题并认真填写值班记录。

3.爱岗敬业。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热爱教师职业岗位,关心和爱护学生,认真履行岗位职责。(3分)

4.廉洁自律。遵守国家公职人员不得行贿受贿的规定,遵守教师

不得从事有偿家教以及收受学生和家长礼品的规定。(3分)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种活动,服从学校的工作安排,积极承担并努力做好学校社会工作。

(二)职业能力

考核教师实施教育教学的各项专业技能,包括教育能力、教学能力、教研能力和专业发展能力等方面内容。(占学校教师绩效考核总成绩10% 10分)

1.教育能力:具备组织教育活动的能力,组织德育活动的能力,分析和解决学生问题的能力,与社区、家长和学生的沟通能力等。组织学生积极参与学校各种活动,取得良好效果;和家长密切联系,召开家长会并且有良好的效果。(4分)

2.教学能力:具备组织教学活动的能力,把握和使用教材的能力,运用教学语言、教学方法、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实施课堂教学和组织其他有关教学活动的能力等。(2分)

3.教研能力:具备组织和从事教育教学研究能力等。积极参与教研活动及各种学习,在评课活动中积极发言,对自己教学进行反思;能多元化的评价学生。(2分)

4.专业发展能力:具备通过参加继续教育,更新教育新理念,拓展专业知识,提高自身综合素质的能力等。认真学习本学科专业知识,虚心向他

人求教,与其他教师团结合作,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更新教育理念。(2分)

(三)工作表现

考核教师的履职行为,包括工作量、出勤率、教学常规等方面内

容。(占学校教师绩效考核总成绩50% 50分)

1.工作量情况:教师标准工作量按以下标准计算:(30分)

(1)初中教师课堂教学工作量(按每学年34周计算)

数学、语文、外语(汉语)每周课时12节或2个班的教学任务;物理、化学每周课时12节或4个班的教学任务;政治、历史、地理、生物、体育、计算机每周课时14节;音乐、美术每周课时16节。

(2)初中、小学非课堂教学工作量可根据实际情况,折合纳入总教学工作量。

2.出勤率情况:迟到、早退、旷工、病假、事假等方面情况。

数学每周2个班的教学任务;语文每周1个班的教学任务或课时

10节并担任班主任;其他课目每周课时15-18节。

非课堂教学工作量可根据实际情况,折合纳入总教学工作量。

2.出勤率情况:迟到、早退、旷工、病假、事假等方面情况。(10分)

考勤(每月考核一次,学期得分为本学期每月平均得分)

①、上班期间外出办事,需在教务处请假登记,且及时销假,每

月不超过两次。超过累计,每次扣1分

②、请病、事假,按《昭苏县中小学教师队伍管理办法》(昭教字

〔2014〕41号)执行。跨周请假的,其双休日应计算为请假时间。跨学期请假的,寒、暑假应计算为请假时间。一年内,请病、事假累计达一个月以上(含一个月),本学期考勤考核不得分且当年不能评优。

③、各类考试要持准考证。

④、凡在当月迟到或早退3次扣2分、空堂一次、查岗一次不在者,

本学期考勤考核不得分。

⑤、红白喜事假期按相关政策执行,超过者按事假处理。

⑥、产假据有关规定执行。

3.教学常规执行情况:认真备课、认真上课、认真布置和批改作业、认真辅导学生以及组织课外实践活动等。

(10分)

⑴、工作计划(2分)

①、有学情分析、教材分析、学期教学目标和教学措施与方法得

1分,缺一项,不得分;

②、有详细的教学进度安排得0.5分,否则不得分;

③、工作手册中各种计划完善得0.5分,否则不得分。

⑵、教案(2分)

①、教案内容规范,课程表、学生联系方式、工作计划、教学进度表、单元测试成绩等内容完整得1分,否则不得分;(1分)

②、教案是否用三维目标备课,有无教学重难点(0.2分)

③、教案是否条理清晰(0.2分)

④、有无板书设计(0.2分)

⑤、有无反馈和补救措施(0.2分)

⑥、教案书写是否美观(0.2分)

⑶、上课(2分)

①、认真上课,上课时接听手机或做与教学无关的事宜,发现一次扣1分;无上限。

②、按时上下课,上课迟到和拖堂一次,扣0.5分。

③、各科教师持教案上课,无教案上课,发现一次扣除0.5分。

④、上校级公开课、特色课、县级和县级以上的竞赛课、讲座,一次加1分。

⑤、上课使用普通话得1分。

⑷、作业(2分)

①、作业质量(1分)

作业适量,不布置惩罚作业;作业形式多样;学生作业整洁,字迹工整,格式规范;作业难易适度,有针对性,作业符合以上条件的得2分,否则酌情扣分;

②、作业批改(1分)

作业批改及时,(语文每周至少4次,听写不少于2次,作文随教学进度定,数学每周至少4次;英语每周至少3次听写2次;物理、化学每周至少3次;思品每周至少2次;历史、地理、生物每周至少1次;美术作业每周1次。作业批改规范,有激励性语言,有批改日期,作文有眉批和总批;凡不符合要求的作业要订正,订正作业要批改(语文作业应将错别字圈出并

订正);作业批改认真,无差错。作业批改符合以上条件的得2分,否则酌情扣分。

⑸、听课与评课。(2分)

听课记录不仅要记主要的教学活动,还要加以适当点评;学校中层教学教研业务领导、教研组长和专任教师每学期听课不少于15节。从教不满五年的新教师每学期听课不少于20节。(以教务处记录为主,抄袭他人听课记录的不计)

(四)工作业绩

考核教师完成岗位职责的效果,包括教学效果、教研成果和突出贡献等方面内容。

1.教学效果:完成课程标准规定的教学目标和任务,学生达到基本

教育质量要求,学生学业水平考核合格。(15分)

在全县同级平均分评比中教学成绩超过全县同级平均分第一名的

得15分,第二各得14分,第三名得13分,以此类推;以上学期学科平均分为参考,本学期学科成绩增加几分就加几分。总分:15分

2.教研成果:参与校本教研、课题研究、教育科研论文成果发表和利用等情况。(5分)

积极参加校本教研,据学校实际做课题研究,研究有论文,研究成

果被校方或上级部门认可的。

3.突出贡献:在教书育人、教学研究和辅导学生方面的获奖情况。获奖得分标准(5分,可累计得分)

音、体、美、微机及其他不参加统一考试的教师和后勤人员的教学成绩得分取所有语数英教师得分的平均分。

五、考核方法

成立由学校领导、管理干部和教师代表参加的考核委员会,其中普通教师代表比例不低于50%

采取定性与定量相结合,教师自评与学科组评议、年级组评议、考

核组评议相结合,形成性评价和阶段性评价相结合的办法,同时适当听取学生、家长及社区的意见。考核总分为100分,其中:职业道德

15分、职业能力10分、工作表现50分、工作业绩25分。

教师绩效考核工作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透明,充分发扬民主,增

强绩效考核工作的透明度和考核结果的公信力。教师对考核结果有不同意见,可以依法依规向学校考核工作组织和学校主管部门申诉。

六、考核等次的确定

考核等次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考核结果按下列比

率控制:优秀12%^右,合格80%^右。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均为不合格:政治立场不坚定;有分裂祖国、破坏民族团结言行的或参与非法组织和宗教活动的;触犯法律,受到追究法律责任的;履行职责不到位,出现严重教学事故或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私自给

学生订购教辅资料的,经调查属实的;职业道德考核达不到基本要求的;连续旷工超过10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20个工作日的;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的;品行不良、侮辱学生的;有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等违规违纪行为的;以及其他应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

七、考核结果的使用

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合理确定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等次,坚持向骨干教师和做出突出成绩的教师倾斜。绩效工资分配必须真正体现绩效考核的激励作用。对考核合格的人员在发放基础性绩效工资基础上,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对考核基本合格的人员,只发基础性绩效工资,不发奖励性绩效工资;对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发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

绩效考核结果也要作为教师资格认定、岗位聘任、职务晋升、培养

培训、表彰奖励等工作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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