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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水土保持管理办法_secret

高速公路水土保持管理办法_secr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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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水土保持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1.1 为保护受兰州至海口国家高速公路广元至南充段工程项目(以下简称“xx高速公路”)建设影响的生态环境,及时掌握工程施工过程中水土流失的动态变化,了解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实施情况及防治效果,强化xx高速公路水土保持工作管理意识,提高水土保持工作管理水平,促进交通事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合同文件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兰州~海口公路广元至南充段水土保持方案的复函》、《兰州~海口公路广元至南充段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结合xx高速公路工程项目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1.2凡在xx高速公路从事工程建设管理、设计、施工、监理、材料供应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和执行本办法。

1.3 xx高速公路所有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等参建单位必须将水土保持工作纳入本单位的工作计划,实行全天候、全过程、全方位的管理和监督,建立专人管理和群众监督相结合的管理机制,并采取相应的经济、技术措施,使水土保持工作同工程建设相协调。

1.4 xx高速公路所有参建人员必须严格履行水土保持工作管理的各项规定及要求,做到思想端正、责任明确、制度落实、纪律严明、措施得当、检查及时,做到水土保持工作与安全、质量、进度等工作同时计划、同时布置、同时检查、同时总结和评比。

1.5业主、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必须对本项目施工工艺、污染排放和生态损害及其防治等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落实防治水土流

失和生态破坏的措施以及水土保持工程专项资金。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必须派专业人员进行全过程监督和管理,并做好登记备案工作。

1.6施工单位所上报的水土保持工作实施细则中,必须对主体工程、临时工程的施工场地、施工驻地、施工便道、取土场、弃土(渣)场、砂石料场及施工机械营地等存在水土流失灾害隐患的地点,制定切实可行的的措施和方案,否则,监理工程师对该工程不予批准开工,并责令施工单位限期进行修正和补充完善,直至满足水土保持工作管理相关要求为止。

1.7监理单位在制定的水土保持工作监理实施细则中,必须对主体工程、临时工程的施工场地、施工驻地、施工便道、取土场、弃土(渣)场、砂石料场及施工机械营地等存在水土流失灾害隐患的地点,制定切实可行的的监理措施和方案,满足水土保持监理工作的相关要求。接受上级水土保持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组织机构

2.1业主、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均应设立水土保持工作管理专职机构,建立水土保持工作管理和监督管理体系,建立以本项目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的水土保持工作管理体系。

2.1监理单位必须设置专职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的水土保持工作点进行监督和管理。

2.3各施工单位须指派一名领导班子成员专职负责本项目的水土保持工作管理,配备专职水土保持工作管理人员和一定数量的兼职人员进行全天候、全过程和全方位的监督与管理。

3.1 将xx高速公路建设过程中的水土流失的影响减小到最低程度,以达到防治水土流失,保护生态环境,使环境与经济协调发展的目的。

3.2各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保持设计和施工管理,优化防治水土流失措施,协调水土保持工作与主体工程建设进度,及时、准确掌握xx高速公路建设期间的水土流失状况和防治效果。

3.3 施工单位务必做到xx高速公路沿线的耕地、森林等资源得到有效保护,减少水土流失。确保xx高速公路沿线景观不受破坏,江河水质不受污染,植被得到有效保护。

第四章业主单位水土保持工作管理

4.1 成立水土保持领导工作小组,制定xx高速公路水土保持管理办法。

4.2 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有关水土保持的法律法规,与承包人签订xx高速公路水土保持合同协议。

4.3 按照“预防为主,保护优先”和“管生产必须管水保”的原则开展水土保持管理工作,做到生产与水土保持工作同时计划、实施、检查、总结和评比。

4.4 落实水土保持设施与主体工程“三同时”原则,即: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使用。

4.5凡发现承包人在施工现场和施工营地进行水土保持破坏的行为,责令承包人及时整改,若情节严重,业主将及时上报国家有关

水土保持机构。

4.6 组织对各参建单位水土保持工作的检查,监督相关单位及时处理各种水土保持破坏的问题。

4.7 严格督促xx高速公路参建单位执行本办法,做好xx高速公路建设期间的水土保持工作。

第五章施工单位水土保持工作管理

5.1 成立水土保持领导工作小组,制定水土保持措施,项目部领导、各部门负责人、工区及现场负责人等分级管理,并配备专职水土保持管理人员。

5.2 水土保持工作管理领导机构的主要职责

5.2.1负责本施工合同段工程建设中水土保持措施和设施的落实。

5.2.2建立健全水土保持工作规章制度;加强对进场施工人员的水土保持工作宣传和教育,提高全员的水土保持工作意识,增强法制观念;落实施工现场水土保持工作管理专职人员及其责任。

5.2.3严格按照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施工,将水土保持工作措施落实到施工全过程。

5.2.4积极配合上级水土保持行政主管部门对水土保持措施实施的监督和检查;必要时邀请当地水土保持监督部门对水土保持工作实施过程进行检查指导。

5.2.5负责做好水土保持工作措施实施记录、工作总结及文档管理,做好竣工验收准备工作。

5.3施工单位在施工前对施工区域的水土流失情况进行调查,

根据国家、地方政府有关水土保持的法律法规、规章等,结合xx高速公路有关水土保持工作管理办法,制定水土保持工作的具体计划和实施细则,确保达到水土保持工作目标,以优异的成绩通过水土保持竣工验收。

5.4建立水土保持工作目标责任制,本工程水土保持工作由项目部向参加本工程施工的相关人员签订协议。下达水土保持工作目标,制定水土保持工作实施细则,出台水土保持工作考核办法,将水土保持工作与每个施工人员的责任、权力、利益和义务有机结合,切实做到奖优罚劣。

5.5项目部要组织定期不定期的水土保持工作自查,对主体工程、临时工程的施工场地、施工驻地、施工便道、取土场、弃土(渣)场、砂石料场及施工机械营地等水土保持工作点要重点检查,对该点的水土保持工作措施要时刻总结,做到有问题随时整改,有变化随时调整,务必做了灵活的控制水土保持工作管理,不给水土保持工作留漏洞。

5.6水土保持工作措施

5.6.1施工便道、施工现场生产、生活房屋、石料堆放和材料加工场及取土场、弃土(渣)场等一切临时生产、生活设施的布置在指定规划的区域内,尽量选择裸露的荒地修建生产、生活设施,满足有关要求,避免因临时工程修建的随意性而破坏地表植被而人为恶化生态环境。机械、车辆横向走便道,纵向走路基,严禁超越规定线路乱行驶,压坏草地、植被。

5.6.2桥梁工程水土保持,桥梁基础弃碴按设计要求弃置,决不能堵塞河道或倾入河床。钻孔桩施工,对钻孔桩排除的泥浆进行沉淀,

通过沉淀净化达到排放标准后排入河沟或二次利用,在施工作业完成后将沉淀池进行覆盖整平。

5.6.3路基工程水土保持,在路基施工过程中,在边坡开挖之前,先行修筑排水沟,以防止水流对边坡的冲刷。路堑开挖一般自上而下,路堤填筑是自下而上分层进行,边坡开挖(填筑)后立即进行防护处理,或分段开挖分段防护,以减少边坡的裸露时间。没有支挡的边坡要按设计要求及时进行种植草籽或草皮。

5.6.4路基边坡施工完成后,及时喷撒草籽绿化边坡。在施工中,注意保护树木、花草。施工时争取少砍树或不砍树,不随意超出设计规划界限。路堤成型后及时施作防护工程或植被,路堑开挖到设计标高后立即进行防护工程或排水沟的施工。在路堤施工过程中,设计的排水沟未能形成贯通时,先修建临时排水设施,保证施工期间雨水排放畅通。

5.6.5路基边坡采取植被措施和必要的工程防护措施,并对工程征地拆迁范围内的野生植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植物保护条例》,向有关部门申报,并根据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采取措施,以便合理保护植物资源。

5.6.6挡墙等构造物基础施工,对基坑开挖的土、石不得弃于河内,要设防护后弃土,防止遇雨时流入河内。基础施工完成,及时对基坑进行回填防护,防止基坑日后被冲刷。

5.6.7为维护自然生态系统的平衡,对高速公路两侧的永久用地,按照水土保持要求,根据实际情况,按照设计要求采用撒种草籽,恢复植被等措施,维护和改善生态平衡系统。

5.6.8营造良好的生活环境。在施工现场各生活区设置足够的临

时卫生设施,经常进行卫生清理,同时生活区周围铺植草皮。

5.6.9工程临时占地不擅自占用或征用林地、保护沿线古树、不开挖采石取土,材料、废弃物不得堆放于林下,确因建设需要占用林地的,施工结束后做好恢复工作。

5.6.10临时施工场地的选择与布置,尽量少占用绿地面积,保护好周围环境,减少对植被生态的破坏。施工结束后,及时恢复绿化或整理复耕,重视临时施工用地的复垦。

5.6.11工程取土、挖方符合所在地相关管理办法的规定,防止对生态环境和矿产资源的破坏;取弃土时严格落实水土保持措施,防止遍地开花式的无序作业,进行有序开挖取土,减少对生态环境的破坏。并结合工程的实施,及时进行绿化,美化环境。

5.6.12取土区选在高地、荒地上,尽量不占耕地,当必须从耕地取土时,将表面种植土铲除,集中成堆保存,并在工程交工前做好还地工作。对于深而宽的取土坑,可根据当地需要,用作蓄水池或鱼塘。

5.6.13便道的修建,要尽量不占或少占农田,做好土石方调配方案,减少弃土、取土,修筑好便道两侧的排水系统,保证地表径流的畅通,减少和避免边坡的冲刷。在可能的条件下,便道尽量考虑与乡村道路相结合,以减少水土流失,并做好土石方调配,减少弃土、取土,对填挖不平衡地段产生的弃土,有必要的支挡防护措施,修筑好便道两侧的排水系统,保证地面径流的畅通,减少和避免边坡的冲刷,保证施工运输正常运营,保持水土。

5.6.14生产、生活设施修建,要尽量避免对植被的破坏。施工、生活场地范围内要做好集水、排水工作,不阻塞地面径流自然通道,

防止壅水和场地冲刷。

5.6.15施工中修建的临时设施,工程交验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予以拆除,并尽可能恢复原有地形、地貌。临时工程修建、拆除时产生的废弃物,按要求弃于指定的地点处理。

5.6.16生活区临时工程的修建,本着方便生活、利于生产,少占农田及植被地的原则,统筹安排,合理选址,并上报当地水土保持部门审批,主动接受监督检查。

5.6.17生活区要相对集中,设公共卫生间。集中建垃圾站、废水净化池、化粪池,按照水土保持部门的要求,定期清理,避免生活垃圾污染环境。

5.6.19自觉执行和接受国家、四川省及当地野生动植物保护部门的监督和检查,精心保护原有植被。对管段界内的有价值植物作到尽力维护,必要时采取迁移保护,工程完工后恢复。

5.6.20制定严格的管理制度,限制施工人员和车辆的活动范围,施工机械、运输车辆等按规定线路行驶,在划定的范围内作业,严禁碾压破环植被。

5.6.21做好当地水系的保护工作,及时掌握天气的变化情况及当地的汛情,提前做好河道清淤、畅通工作。

5.6.22隧道施工发生漏水时,除按有关施工技术规范施工外,一般情况应按“以堵为主,限量排放”的原则进行控制。施工中对地下水、泉点、水井进行定时观测,以免施工造成水位下降,防止因地下水、地表水流失改变水系,破坏生态平衡;

5.6.23在施工过程中,还注意道路的养护和水土流失的控制,防止人为因素加剧其水土流失的程度。在少雨季节专人负责用洒水车

进行洒水,杜绝尘土飞扬,污染周围空气。

5.6.24施工现场生产、生活房屋的修建,料具、石料堆放和材料加工场等一切临时生产、生活设施的布置,做到分布合理,整洁有序,满足有关标准的要求,避免因临时工程修建的随意性而多占土地,破坏其水土保持功能。

5.7施工单位要做好水土保持工作日记,记录水土保持工作过程,发现的水土保持工作问题要及时向监理单位报告,分析原因,提出处理意见。

5.8施工单位要根据xx高速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施工技术规范等工程管理制度,结合所建设区域的实际情况,制定月报、季报、半年报和年报并报送监理单位和xx公司。

5.9施工单位与业主单位、监理单位之间的有关水土保持的重要事宜,都必须通过文件函递和确认,来往函件须备档待查。

5.10在每月召开的工地例会上,施工单位要总结一月来的水土保持工作情况,并针对存在问题的工作点,进行商讨研究,形成整改实施方案。相关会议记录须备档待查。

5.11对水土保持工程发生变化的,收集相关变更数据、图纸、地点等资料,装订成册,按照xx公司变更管理办法,报送监理单位,统一报送上级水土保持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5.12水土保持管理工作应贯穿xx高速公路工程建设的全过程,确保水土保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竣工。

第六章监理单位水土保持工作管理

6.1 成立水土保持领导工作小组,制定水土保持措施,总监办

领导、各部门负责人及现场负责人等分级管理,并配备专职水土保持管理监理人员。

6.2 水土保持工作管理领导机构的主要职责

6.2.1负责本监理合同段工程建设中水土保持措施和设施的落

实。

6.2.2建立健全水土保持工作监理规章制度;加强对施工单位进场施工人员的水土保持工作宣传和教育,提高全员的水土保持工作意识,增强法制观念;落实施工现场水土保持工作管理监理专职人员及其责任。

6.2.3严格按照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监督施工单位施工,将水土保持工作措施落实到施工全过程。

6.2.4积极配合上级水土保持行政主管部门对水土保持措施实施的监督和检查;必要时邀请当水土保持监督部门对水土保持工作实施过程进行检查指导。

6.2.5负责做好水土保持工作措施实施监理记录、工作总结及文档管理,做好竣工验收准备工作。

6.2.6做好水土保持工作管理监理事宜。

6.3学习实施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即水土保持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制度。监督施工单位在施工时根据水保设施设计及施工方案施工的一致性,切实做好监督工作,履行监理职责。

6.4监理单位在施工单位施工前对施工区域的水土流失情况进行调查,根据国家、地方政府有关水土保持的法律法规、规章等,结合xx高速公路有关水土保持工作管理办法,制定水土保持工作的具

体监督计划和监理实施细则,确保达到水土保持工作目标,以优异的成绩通过水土保持竣工验收。

6.5建立水土保持工作目标监理责任制,本工程水土保持工作监理由监理部向参加本工程实施监督的相关监理人员签订协议。下达水土保持工作监督目标,制度水土保持工作监理实施细则,出台水土保持工作监督考核办法,将水土保持工作与每个监理人员的责任、权力、利益和义务有机结合,切实做到奖优罚劣。

6.6监理部要组织定期不定期的水土保持工作检查,对主体工程、临时工程的施工场地、施工驻地、施工便道、取土场、弃土(渣)场、砂石料场及施工机械营地等水土保持工作点要重点检查,对该点的水土保持工作措施要时刻总结,做到有问题随时监督整改,有变化随时调整,务必做了灵活的控制水土保持工作管理,不给水土保持工作留漏洞。

6.7水土保持工作监理措施

6.7.1 监理单位在执行国家水土保持政策和法规的基础上,根据本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以及监理规范,结合xx高速公路工程项目实际情况,制度针对管辖范围内工程项目水土保持工作实施细则。

6.7.2对施工单位的水土保持工作措施实施全程监督。

6.7.3监理单位做好水土保持工作的其它监督事宜。

6.8监理单位要做好水土保持工作监理日记,记录巡视检查情况,针对所产生的水土保持工作问题要分析发生的原因及责任单位,提出初步处理意见等。

6.9监理单位要根据xx高速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监理规范等工程管理制度,结合所建设区域的实际情况,制定月报、季报、半年

报和年报并报送xx公司。其中本月月报于下月第一周报送,本季度季报于下季度第一周报送,上半年半年报于下半年第一周报送,年报于本年度最后一周报送。

6.10监理单位与施工单位、业主单位之间的有关水土保持的重要事宜,都必须通过文件函递和确认,来往函件须备档待查。

6.11在每月召开的工地例会上,监理单位要回顾总结一月来的水土保持工作监理情况,并针对发现存在问题的工作点,进行商讨研究,向施工单位提出整改要求,形成实施方案。相关会议记录须备档待查。

6.12对水土保持工程发生变化的,受理施工单位收集的相关变更数据、图纸、地点等资料,装订成册,按照xx公司变更管理办法,报送xx公司,由xx公司统一报送上级水土保持行政主管部门报批。

6.13 水土保持管理监理工作应贯穿xx高速公路工程建设的全过程,确保水土保持工作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竣工。

第七章检查与验收

7.1 水土保持工作检查的相关内容

7.1.1检查监理单位、施工单位水土保持工作领导机构,能有效协调与处理xx高速公路建设中的水土保持问题。

7.1.2检查监理单位、施工单位水土保持工作负责部门的专职人员水平。

7.1.3检查监理单位、施工单位水土保持治理费用是否专款专用,根据工程进度,保证水土保持资金及时足额到位,管理严格,按规定缴纳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

7.1.4检查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组织职工开展有关水保法规的学习,进行有关水土保持的宣传教育工作。

7.1.5检查监理单位、施工单位水土保持工作报告、报表制度。

7.1.6检查监理单位、施工单位水土保持目标责任制,层层签订责任状。

7.1.7检查监理单位的水土保持监理制度,对水土保持监理实施细则实施情况。

7.1.8检查施工单位对弃渣场的拦挡,修建排水设施、护坡,对采石场、取土场地的整治。

7.1.9检查本办法要求的其它水土保持措施落实情况。

7.2设计文件中的水土保持项目要严格按设计要求进行验收。水土保持工程与主体工程要同步验收,水保工程不达标的不予验收,不予验工计价。

第八章考核与奖惩

8.1 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将水土保持纳入日常管理工作中,实行季度检查通报,半年考核评比,年终对各单位水土保持工作进行综合评价。

8.2 严格执行xx公司水土保持管理规定,切实落实各项水土保持管理措施,对取得良好水土保持效果成绩突出的单位,将在年终评比中,予以加分和奖励。

8.3 因水土保持工作被上级水土保持行政主管部门、xx公司及其他有关部门通报的,或被外界曝光造成负面影响的单位,xx公司将视严重程度,结合信用管理办法予以处罚。

第九章附则

9.1 本办法未尽事宜,按上级水土保持行政主管部门、四川xx 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有关水土保持规定、办法办理。

9.2 本办法由xx公司负责解释。

9.3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环水保管理制度

中国水利水电第三工程局有限公司京沈京冀客专Ⅴ标段第三工区环保、水保管理制度 批准: 审核: 校对: 编制: 中国水利水电第三工程局有限公司京沈京冀客专Ⅴ标段第三工区 二〇一四年九月十日

目录 一总则 (1) 二环保、水保工作领导小组 (1) 三工作职责 (1) 四管理制度 (3) 五施工环境基本保护措施 (6) 六控制程序和相关规定 (8) 七附则 (10)

一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保、水保法》,依据设计文件有效控制中国水利水电第三工程局有限公司京沈京冀客专Ⅴ标段第三工区线路范围与重要环保、水保因素有关的活动,减少或防止对自然环保、水保的破坏和污染,保护和改善沿线自然、生态、工作环保、水保,修建环保、水保型京沈京冀铁路,满足环保、水保方面法律法规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环保、水保管理的依据是:国家、行业及地方的各项法律、法规、标准、实施细则、条例以及上级机关的有关规定及设计文件。 第三条环保、水保工作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谁污染,谁治理”、“强化过程控制”的原则,实施“纵向管理责任到底,横向管理责任到边”的管理体系,本环保、水保管理制度适用于京沈京冀客专Ⅴ标段第三工区。 二环保、水保工作领导小组 环保、水保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赵晓勇 副组长:李余发高雄于善霖黄东亮 组员:马世鑫宋文学路建白侠张合民 王金雷施长生康建国司京邹如旭 三工作职责 第四条识别、获取及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地方政府相关环保水保法律、法规和京沈京冀铁路客运专线有限责任公司和公司、指挥部颁布的环保、水保管理制度,制定工区环保、水保管理制度,开展环保、水保教育,普及环保、水保科学知识,监督检查各部门、各架子队的执行情况,实现持续改进,保证环保、水保目标、指标的实现。

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管理制度

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一、为加强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管理,建立科学的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工作程序,规范项目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管理行为,预防和控制施工生产和生活中环境污染、水土流失和生态环境破坏事件,结合项目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二、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工作按照“统一管理,分工负责”的原则,采取分部门、分级管理。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工作应做到定员、定编、定岗、定职、定责,实行单位主管领导负责制,坚持“管生产必须管环保与水保”和环保与水保“三同时”原则。 三、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管理是项目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下属各施工队应把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工作纳入责任目标,逐级负责,层层把关,落到实处。 第二章环境方针与目标 一、项目的环境方针是:全面规划,合理布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强化管理。把环境保护的好坏作为工程是否创优的重要标准,严格贯彻执行“谁污染谁治理,谁破坏谁恢复”的环保原则。 二、项目的环境目标是:确保国家、地方政府及业主有关环保要求得到有效识别,杜绝环境事故的发生,环境投诉处理率100%,争创环保先进单位。

第三章环保与水保相关部门职责 一、项目安全环保部是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其工作受项目部领导指导,对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工作实施全面监督管理。主要职责是: 1、按照公司《质量/职业健康安全/环境一体化体系管理手册》和《质量/职业健康安全/环境一体化体系程序文件》规定,识别并获取适用于项目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及规范性文件,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上级主管部门的规范性文件; 2、建立和完善项目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管理的规章制度,加强基础工作建设和管理; 3、协助最高管理者制定企业环境方针和目标; 4、了解掌握各施工队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工作情况和动态,定期对环保与水保工作目标、指标及管理方案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为项目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5、掌握工程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的竣工状况,参加工程项目的最终检验,对不符合环保与水保要求的工程,督促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6、负责环保与水保投诉的处置。负责环保与水保工作的内、外部信息沟通和交流。 二、设备部、材料部分别负责对机械设备、物资的采购和使用管

(技术规范标准)公路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规范

公路建设项目 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规范 (初稿) 交通部公路科学研究所 2003年05月1 总则 1.1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统一公路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的原则、方法、内容和要求,制定本标准。 条文说明: 1.1本标准编制采用的主在技术依据有 《防洪标池》(GB50201-1994)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规范》(SL204-98) 《土壤侵蚀分类分级标准》(SLl90-1996) 《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J001-Q7) 《公路路基设计规范》(JTJ013-95) 《公路排水设计规范》(JTJ018-97) 《公路桥涵设计通用规范》(JTJ021-89) 《公路环境保护设汁规范》(JTJ/T 006-1998) 1.2本标准适用于需编制报告书的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一级公路和二级公路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其他等级公路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可参照执行。 条文说明: 1.2根据水利部、交通部联合发文《关于印发《公路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规定》的通知》(水保[2002]12号),对于路线处于山区、丘陵区、风沙区(简称“三区”)二级以上的公路建设项目,应编制独立成册的《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在“三区”外的二级以上公路建设项目只需在环境影响报告书中列水土保持专章专节进行评述。 1.3一般规定 1.3.1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深度应符合公路项目可行性研究深度的要求,并做为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组成部分。 条文说明: 1.3.1根据《水土保持法》第十几条规定,“在山区、丘陵区、风沙区修建铁路、公路、水工程、开办矿山企业、电力企业和其他大中型工业企业,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必须有水行政主管部门同意的水上保持方案”及《水上保持法实施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其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的水土保持方案,必须先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 1.3.2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应贯彻以下原则: 1结合工程特点和环境特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因地制宜,综合治理; 2点线结合,以沿河、山区、丘陵区、风沙区路段为重点地段,以高填深挖路基、长大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条(目的与依据)为了加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预防和治理生产建设活动造成的水土流失,保护水土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在山区、丘陵区、风沙区以及水土保持规划确定的容易发生水土流失的其他区域开办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生产建设项目,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水土保持方案的编制、审批和监督实施,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生产建设项目,是指生产建设过程中需要挖填土石方,扰动地表,损坏植被的生产建设项目。 第三条(管理主体)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分级管理权限,负责水土保持方案制度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国家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设立的流域管理机构(以下简称流域管理机构)按照本办法规定,开展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方案效力)经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是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后续设计和施工、水土保持监测和监理、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依据。

依法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的生产建设项目,生产建设单位未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或者水土保持方案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生产建设项目不得开工建设,不得实施“三通一平”前期工程。 第五条(编制机构)水土保持方案由生产建设单位编制。没有能力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的,应当委托具备相应技术条件的机构编制。 第六条(方案内容)水土保持方案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生产建设项目概况及项目所在区域概况; (二)主体工程水土保持评价与水土流失预测; (三)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及防治分区; (四)水土流失防治目标及防治措施布局; (五)投资估算与效益分析。 第七条(方案分类)根据生产建设项目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和对生态环境的影响程度,水土保持方案的编制分为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和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两类。 征占地面积在5公顷以上或者挖填土石方总量在5万立方米以上的,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征占地面积不足5公顷且挖填土石方总量不足5万立方米的,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 第八条(方案深度要求)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或者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应当符合相应技术标准的要求。 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的深度,应当与主体工程设计阶段和

环水保管理办法

中铁二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宁西铁路 增建二线(陕西段)工程指挥部第一项目部文件 二十一局一项安〔2012〕5号 关于印发《中铁二十一局宁西铁路二线 第一项目部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管理办法》的通知 项目部所属各业务部室、架子队: 现将《中铁二十一局宁西铁路二线第一项目部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二九年九月一日 中铁二十一局宁西铁路增建二线(陕西段) 工程指挥部第一项目部 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高标准“三同时”地完成环保和水保工程的施工,实现中铁二十一局宁西铁路二线一项目部所管辖内经济效益与环境效益相统一,认真贯彻《环境保护法》、《水土保持法》和《文物保护法》,及时落实环保、水保的设计和工程措施,完成宁西铁路二线一项目部工程的各项建设任务,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各部门工作职责

第二条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环境保护工作的管理体系和制度,使环保工作制度化、日常化。为了切实做好宁西铁路二线建设的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工作,宁西铁路二线一项目部将以国家法律法规为依据,不断强化环保工作,全面落实环保和水保设计,形成以施工单位为主、建设单位督促检查、设计单位优化设计、监理单位监督实施的一个各负其责的完整的环保和水保管理体系,并接受政府主管部门和上级建设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第三条宁西铁路二线一项目部环保和水保领导小组: 组长:项目经理 副组长:项目副经理、安全总监、总工程师 成员:安全质量环保部、工程管理部、计划合同部、物资设备部、综合部、财务部。 办公室:设在安全质量环保部 主管工程师:安质部环保工程师 第四条项目经理职责 1、项目经理是本合同段环保与水保工作第一责任人。 2、负责传达项目办、总监办、驻地办环保与水保的指示,全面负责本合同段环保与水保管理工作,对重大环境问题进行决策。 3、主持制定、批准本项目环保与水保管理目标及相应的管理计划(或管理方案)。

水土保持管理办法

中铁十一局沪昆客专长昆湖南段项目经理部 水土保持管理办法 长昆项目工程【2010】88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加强中铁十一局集团沪昆客专长昆湖南段项目经理部(以下简称“项目部”)管辖铁路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管理,防止水土流失,保护和合理利用水土资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湖南省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铁路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规定》等国家有关水土保持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及《水土保持管理办法》(沪昆湘工管[2010]49号)文件精神,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水土保持工作的范围为铁路建设项目的影响范围,主要包括主体工程、临时工程的施工场地、施工营地、施工便道、取弃土场、砂石料场及储存场、施工机械营地和制梁场及其临近受影响的范围。 第三条水土保持管理工作应贯穿铁路建设项目的全过程,坚持“预防为主,全面规划,综合防治,因地制宜,加强管理,注重效益、谁污染谁治理、强化过程控制”的水土保持方针。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实行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 第二章工作体系

第四条项目部成立水土保持管理领导小组,组长由项目部分管领导担任,各部门负责人、各分部经理任成员,由项目部工程部负责日常工作,并安排专人负责管理。各参见单位应成立施工水土保持管理小组负责此项工作。 第五条主要职责: 1、负责具体水土保持方案和措施的制定和实施。项目部在开工前编制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时,要根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制定施工期间详细的水土保持措施,按规定报批。 2、严格按施工图设计中的水土保持工程措施及要求组织实施。 3、建立健全水土保持组织管理体系、规章制度;加强对进场施工人员(含劳务人员)的宣传和教育,提高全员水土保持的意识,增强法制观念;落实施工现场水土保持管理专职人员及其责任人。 4、严格执行本项目的《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及其批复意见的设计要求,严格按照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施工,将水土保持措施落实到施工全过程。 第三章保护重点 第六条施工期水土保持采取分区防治,防止弃碴流失和弃碴场边坡侵蚀,防止取土场边坡冲刷和塌陷,防止路基边坡、隧道进出口仰坡及桥台边坡的土壤侵蚀,防止临时工程弃碴的流失和裸露坡面的土壤侵蚀。 第七条弃碴防护严格按照设计或变更设计选择的位置弃碴,采取措施进行防护,碴场上游修建截水沟疏导地面径流,防止碴体

高速公路养护管理办法-高速公路运行管理办法

广东省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高速公路养护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高速公路养护管理,提高养护质量和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养护技术规范》、《公路技术状况评定标准》、《广东省收费公路养护监管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高速公路养护工作的方针是: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依靠科技、全面养护。 第三条高速公路的养护工程实行四项制度,即项目法人制度、招投标制度、工程监理制度和合同管理制度。 第四条高速公路养护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推行专业化、规模化、社会化、规范化和科学化。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广东省交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省交通集团”)所属独资和控股的高速公路的养护管理。省交通集团参股或合作的高 速公路、一级公路的养护管理,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职责权限 第六条高速公路养护管理工作的组织机构由省交通集团、省交通集团 直属二级业主单位(以下简称为“二级业主单位”)和高速公路项目业主 公司(以下简称为“项目公司”)三级组成。 第七条各级管理机构必须明确养护管理部门,合理配备足够的专职养护管理、技术人员,明确任职条件和职责。各二级业主单位可视所管辖高速公路里程长度以及养护工作量的大小,必要时设立专门的养护管理部门, 1

加强养护管理;项目公司必须设总工程师岗位和专门的养护管理部门(养 。 护工作全部实行委托经营管理的除外) 第八条省交通集团负责对高速公路养护工作实行统一领导,确保高速公路养护管理工作正常开展,主要职责如下: (一)贯彻执行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及省级政府制定的关于高速公路养 护的法律、法规,制定本集团相应的养护管理制度和企业标准。 (二)对二级业主单位的高速公路养护管理工作进行指导、检查、监督 和考核。 (三)对养护基地进行总体规划,审批养护中长期计划和年度计划。 (四)负责重大养护工程的立项、设计审查、招标等的审批(核备) 或上报,并参加其交竣工验收( “重大养护工程”是指按本办法或集团其 它相关制度规定需由集团或省级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项目,下同)。 (五)负责组织系统的养护技术研究与开发,推广新材料、新技术、新 工艺在本集团范围内的应用,组织养护管理与技术培训工作。 第九条二级业主单位的职责是贯彻执行省交通集团制定的养护制度 和总体目标,负责所属高速公路的养护管理工作,主要职责如下: (一)贯彻执行国家、行业主管部门、省级政府及省交通集团制定的关 于高速公路养护的法律、法规或管理制度,制定本公司相应的各项养护管 理办法和实施细则。 (二)对项目公司的养护管理工作作出具体要求,并进行指导、检查、监督和考核。 (三)负责制订具体的考核标准,对项目公司的养护工作进行定期考核。 (四)根据养护工程管理权限,负责土建养护工程的计划、设计审查、招标等的审查或申报,组织或参与交竣工验收。 (五)负责机电系统养护计划的编制。结合省交通集团《高速公路机电 工程养护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组织高速公路检测评估。 2

水保资质管理办法

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资质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加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资质管理,保障水土保持方案质量,根据水土保持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水利部《关于将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资质移交中国水土保持学会管理的通知》(水保[2008]329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单位资质从事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的单位,应申请加入中国水土保持学会,成为学会的团体会员单位;按照本办法取得《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资格证书》(以下简称“资格证书”);并在资格证书等级规定的范围内从事水土保持方案编制业务。 第三条个人资质从事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工作的人员须具有中专以上学历,参加资质管理单位组织的专业技术培训,取得《水土保持方案编制人员上岗证书》(以下简称“上岗证书”)方可开展工作,同时每三年至少参加一次知识更新培训。 第四条资质等级及业务范围资格证书分为甲、乙、丙三个等级。持甲级资格证书的单位,可承担各级立项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编制工作;持乙级资格证书的单位,可承担所在省级行政区省级及以下立项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编制工作;持丙级资格证书的单位,可承担所在省级行政区市级及以下立项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编制工作。 第五条管理主体中国水土保持学会负责资格证书的管理工作。资格证书的颁发、降级和吊销等证书管理文件由中国水土保持学会理事长签发。

中国水土保持学会预防监督专业委员会具体承担资格证书的申请受理、审查、颁发、延续、变更等管理工作;省级水土保持学会受中国水土保持学会委托承担甲级资格证书的初审和乙、丙级资格证书的申请受理、延续及变更的审查、日常检查等具体管理工作。没有省级水土保持学会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其乙、丙级资格证书的具体管理工作由中国水土保持学会预防监督专业委员会承担。 第六条管理原则资格证书实行动态管理,总量控制。中国水土保持学会根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业务的需求等情况确定不同时期的持证单位控制总量,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申请单位,择优发放资格证书。 第七条征求意见资格证书的颁发、延续、处罚等应征求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 第二章资格证书的申请、审查与颁发 第八条甲级资格证书条件申请甲级资格证书的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的独立法人,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完善的组织章程或管理制度,有固定的工作场所,有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注册资本不少于500万元(或开办资金不少于200万元,或固定资产不少于1000万元)。 (二)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机构持有上岗证书的专职技术人员达20人以上,其中注册水利水电工程水土保持工程师3人以上,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6人以上,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水土保持相关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三)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机构的专职技术人员中,所学专业

环保水保管理制度范本

内部管理制度系列 环保水保管理制度(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45733 环保水保管理制度 Model of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and water conservation management system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保证施工过程中环境保护工作做到有章可循,根据本项目经理部管段施工工程特点,结合工程所在地具体情况,特制定本暂行制度。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实行。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2条中铁九局哈大铁路客运专线项目部成立施工环、水保护领导组,名单如下: 组长:王猛 副组长:韩顺学、金耀、金玉昌 成员:姜涛、张桂莲、王志鹏、阮晖、胡科、杜占龙、 张太宇、王淑英 第3条中铁九局哈大铁路客运专线项目部设立安全环保

部,设专职环保工程师1名,负责施工环、水保护日常管理工作。各作业队安全环保工程师具体负责环、水保具体工作。 第4条项目部各部室环保工作职责: 安全环保部:制定施工环、水保管理办法和本管段工程环保规划,并督促落实。参与工程施工环、水保措施的制定并进行审核。组织现场环、水保工作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并督促整改。 综合办公室:具体负责项目部驻地的环境、水源规划、卫生和绿化工作。 工程管理部:负责正式工程中设计环、水保项目的施工技术管理工作。 物资部:负责材料运输过程中的环、水保管理工作。 各作业队:负责本管段各工区施工现场具体环、水保措施的制定和实施。 第三章环境保护工作目标 第5条节约施工临时用地,降低材料和能源消耗,最大限度地减少对周围环境的破坏和水源污染,保护森林资源,爱护野生动物。

高速公路管理处小修养护管理办法

XX 高速公路管理处小修养护管理办法 1 XX 高速公路管理处小修养护管理办法(试行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提高xxx 高速公路总公司XX 管理处养护管理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加强公路养护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等基础性管理工作,保障沿江高速公路XX 处所辖路段安全、畅通、舒适的行车环境,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养护技术规范》、《公路工程技术标准》以及其它有关规定,结合管理处实际情况,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养护管理工作基本方针: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科学养护、确保质量、注重安全、保障畅通。 第三条xxx 高速公路总公司XX 管理处工程养护科是辖段养护管理的职能部门。 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XX 高速公路XX 处的养护管理。 第二章路况调查与质量评定 第五条路况调查由日常路况巡查和专项工作调查组成,主要采用徒步巡查与车辆巡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日常路况巡查 1、日常路巡检查的内容:路基、路面、桥涵隧道构造物、绿化、沿线设施等病害情况、道路保洁工作质量以及养护施工现场安全设施摆放情况。 2、路巡时间和频率:路巡调查应做到每天进行,以确保及时掌握辖段路

况。 3、路巡记录:路巡检查结果应每天记录在专用的《养护路巡记录》日志本上,当日路巡人员应详细记录道路病害情况及处置意见,并按制度及时上报。 (二)专项工作调查 1、专项工作调查内容主要为:(1)每年一次全线路查,以便编制下一年度养护计划;(2)每季度全线路查一次为评定高速公路养护质量;(3)其它需专项调查的内容。 2、专项调查的结果应将采集的数据整理汇总后交由内业管理人员按要求分析处理。 第六条养护质量评定采用高速公路养护质量指数MQI 和相应分项指标:路面养护质量指数PQI 、路基养护状况指数SCI 、桥涵构造物养护状况指数BCI 、沿线设施养护状况指数TCI 确定。 (一)路面养护质量指数PQI 由路面状况指数PCI 、路面结构强度指数PSSI 、道路行驶质量指数RQI 、路面抗滑性能指数SRI 四项指标确定。 1、为确定路面状况指数PCI ,需每3 个月进行一次沥青混凝土路面破损率DR。 2、为确定路面结构强度指数PSSI ,需每2 年采集一次路面弯沉。 3、为确定道路行驶质量指数RQI ,需每1 年采集一次路面平整度指数IRI。 4、为确定路面抗滑性能指数SRI,需每2年采集一次横向力系数

公路工程水土保持实施方案

目录 一、编制依据...........................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二、编制依据 (2) 三、编制原则 (2) 四、编制范围 (2) 五、工作组织机构与职责 (4) 六、项目区水土流失与水土保持现状 (4) 七、防治范围及内容 (5) 八、临时设施建设工程保持措施 (6) 九、施工保护控制措施 (6) 十、关键作业保护方案 (8) 十一、实施保证措施 (9) 十二、水土保持一般规定 (9)

广东省龙川至怀集公路工程“水土保持、水土流失”实施方案 前言 本项目是国家高速公路网规划“7918”布局方案中的第17横--汕头至昆明高速公路的重要路段,也是广东省“九纵五横两环”高速公路网规划主骨架中“一横”的重要组成部分。本项目的建设,对完善广东省干线公路网布局,优化沿线干线公路网布局,构筑粤北公路网主骨架,沟通广东省东西向的交通,促进广东省北部山区的经济发展,具体特别重要的意义。与此同时,依照“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水土保持工作方针,与主体工程相结合按照水土保持设施建设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防治原则,制定切实可行的水土保持方案,目的是控制和减免因公路建设引起的水土流失,同时,编制水土保持方案,对于防治工程建设造成的水土流失,保护项目区生态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一、编制依据 1、广东省龙川至怀集公路工程TJ12合同段施工合同文件; 2、广东省龙川至怀集公路工程TJ12合同段招、投标合同文件; 3、国家、行业其它相关标准;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5、公司同类工程施工经验。 二、编制原则 1、遵循招标文件的原则。严格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方案。 2、遵循设计文件的原则。在编制方案时,认真阅读核对所获得的设计文件资料,严格按设计资料编制方案。 3、遵循国家、地方政府、业主对工程项目水土保持工程的要求,以预防为主,坚持“谁施工谁保护,谁造成水土流失谁负责治理”的原则,兼顾工程建设与环境保护,符合水土保持要求。 4、坚持“三同时”原则,水土保持工程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水土保持控制管理办法

水土保持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护生态环境,预防和治理水土流失,保护和合理利用水土资源,做好水土保持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铁路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规定》、《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沪昆客专湖南公司《水土保持管理办法》,结合我标段所属建设项目工程特点,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交一公局沪昆客专长昆湖南段(以下简称局项目部)所属建设项目建设期内的水土保持管理工作。 第三条水土保持工作实行预防为主、全面规划、综合防治、因地制宜、加强管理的方针和谁使用土地谁负责保护、谁造成水土流失谁负责治理的原则。优先考虑生态环境保护和破坏后的生态环境建设,做到思想认识到位、方案编制到位、设计施工到位、竣工验收到位、资金落实到位,确保建设项目生态环境良好,防止水土流失。

第四条各分部应加强对水土保持工作的领导,实行水土流失防治目标责任制;必须贯彻国家关于水土保持的法规,采取措施保护水土资源,防治因建设活动造成的水土流失;接受水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的监督、检查。 第五条设项目的水土保持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时,应当同时验收水土保持设施。 第六条水保管理工作贯穿工程建设的全过程,其范围为工程的设计范围,含主体工程、临时工程、施工场地、施工营地、便道、取弃土场、砂石料场及材料储存场、 制梁场等及其临近受影响的区域。 第七条水土保持工作重点:严格控制工程占地,合理科学选择取弃土(砟)场地,严格控制施工期路基、桥梁、隧道工程以及取弃土(砟)场和临时工程引起的水土流失。 第二章组织管理

高速公路养护管理养护计划管理办法

高速公路养护管理养护计划管理办法 2.1养护计划的分类 养护计划按其编制的内容、作用和时间长短,分为中长期计划、年度计划、季度计划、月度计划。 2.2养护计划的定义 2.2.1年度计划 年度计划指项目公司(营运公司)当年养护生产实施的计划。是按照中长期计划所确定的养护目标,根据高速公路现状,落实生产任务,有效地指导养护生产活动的计划。 2.2.2季度计划 季度计划指养护单位根据经批复的年度计划,结合季度特点进行分解的季度养护工作目标,所编制的季度养护计划。 2.2.3月度计划 月度计划指养护单位根据经批复的季度计划,结合实际工作情况,细化的月度具体养护工作实施计划。 2.3养护计划的编制与审批 2.3.1养护计划的编制原则 项目公司(营运公司)高速公路养护计划的编制,应贯彻全寿命周期理念,积极采取预防性养护措施,力求在高速公路经营期间,以最少的养护投入,达到最佳的路况效果,机电设施应同时统筹考虑升级更新等提升管理效能所产生

的社会经济效益,达到设施最佳运行效果。高速公路养护计划的编制应以1交通集团有限公司高速公路日常养护清单为 依据 232年度养护计划的编制与审批 年度计划由项目公司(营运公司)进行编制,报投资公司审批。养护年度计划需先通过项目公司(营运公司)内部审核,于每年11月15日前将下一年度的养护计划上报投资公司审批。 年度计划应紧密结合路基、路面、桥涵隧道等结构物的技术状况和中长期养护计划,贯彻以路面养护为中心、桥涵隧道等结构物安全为重点、预防性养护为指导思想。

1. 【项目公 相关职能部1/单位= 养护工程部 ^1 司或营运公 司养护管理 岗】编制计划 前, 对路况进 行调 查,并以 经常性检查、 定期检查、系 统生 产的养 护分析 报告, 形成编制依 据; 2. 【养护管 理岗】编制年 度计划方案; 3. 【部门副 :疋计划财务部审核T 分管领导审核 -f 上报 Y.投资公司审批“ 省交通集团审批 开始 路况调查及 数据分析 *编制年度计划方:案 ■■部门副经理审址 r [Y 又、 .部门经理审核一 分管领导审核 总经理审核 卜结束 经理】审核年

高速公路施工期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方案

目录 1.工作方针与目 标 ................................................................................................ - 1 - 1.1.方针 .......................................................................................................... -1- 1.2.目标 .......................................................................................................... -1- 2.环保工作原则 ................................................................................................... - 1 - 2.1.工作原则 .................................................................................................. -1- 2.2.工作重点 .................................................................................................. -1- 3.保证体系 .......................................................................................................... - 2 - 4.管理机构及主要职 责 ......................................................................................... - 3 - 4.1.管理机构 .................................................................................................. -3-

环水保管理制度

江西省公路桥梁工程局 广昌顺化大桥项目经理部 环保、水保管理制度 江西省公路桥梁工程局 广昌顺化大桥项目经理部

环水保管理制度 环境保护目标: 严格按国家、交通部和地方政府有关规定及设计要求做好环保、水保的标准,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国家有关部委批复的环保、水保方案实施,确保工程所处的环境不受污染和通过国家验收。 环境污染控制有效,土地资源节约利用,工程绿化完善美观,节能、节材和水保措施落实到位,把施工对环境、邻近单位和居民生活的影 响减少到最低程度。 第一章总则 一、为确保顺化大桥改造工程实现“文明施工,保护环境”目标,做好施工期间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工作,依照国家、交通部及江西省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的相关法规,结合江西省公路桥梁工程局 广昌顺化大桥项目经理部(以下简称“本标段”)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江西省环境保护法规,严格执行IS014000《环境保护体系》,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做好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工作,接受国家和地方政府对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的监督检查,促进施工生产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与生态环境,保障员工身体健康,特制定本制度。三、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水土保持法》、《水污染防治法》及其《实施细则》、《大气污染防治法》及其《实施细则》、《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交通部及地方行政部门管理规定。 四、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管理范围 主要包括施工现场主体工程、临时工程的施工场地、工区驻地、施工便道、取弃土场、砂石料场及储存场、施工机械营地和制梁场及其临近受影响的范围。 五、建立环境监测体系,制定环境监测计划,全过程进行施工期间的环境监测,适时采取相应对策,减少对环境的影响。配合项目办、总监办、驻地办组织,广泛开展环境保护方面的各项活动;接受地方、行业环境保护部门的工作指导、监督、协调、理顺与地方、行业环境保护部门的工作关系。 六、施工现场的环境保护项目必须纳入工程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中,加强生产过程中废水、废(烟)气、施工扬尘、噪音(振动)、固体废弃物(碴)的排放控制,建立目标,实现达标排放。 七、工程项目施工临时用地要节约土地,尽量少占耕地。工程完工的同时,严格按照环保及生态环境保护的要求,对临时设施、施工工点、取弃土场及其他施工区域范围做好环保及生态环境的恢复工作。八、施工过程中,加强管理,减少对周围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的破坏和影响,防止水土流失,特别注意居民稠密区、水源保护区、风景游览区、自然保护区和国家重点保护的名胜古迹的环境保护

水土保持验收办法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 (2002年10月14日水利部令第16号公布根据2005年7月8日水利部令第24号《水利部关于修改部分水利行政许可规章的决定》修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一条为加强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及其实施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 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的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可以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开发建设项目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对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情况和水土保持设施运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四条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经验收合格后,该项目方可正式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机构,负责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权限,负责项目的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完成的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材料,应当报上一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六条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范围应当与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文件一致。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的主要内容为:检查水土保持设施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施工质量、投资使用和管理维护责任落实情况,评价防治水土流失效果,对存在问题提出处理意见等。 第七条水土保持设施符合下列条件的,方可确定为验收合格: (一)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手续完备,水土保持工程设计、施工、监理、财务支出、水土流失监测报告等资料齐全; (二)水土保持设施按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和设计文件的要求建成,符合主体工程和水土保持的要求; (三)治理程度、拦渣率、植被恢复率、水土流失控制量等指标达到了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和批复文件的要求及国家和地方的有关技术标准; (四)水土保持设施具备正常运行条件,且能持续、安全、有效运转,符合交付使用要求。水土保持设施的管理、维护措施落实。 第八条在开发建设项目土建工程完成后,应当及时开展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工作。建设单位应当会同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依据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设计文件的内容和工程量,对水土保持设施完成情况进行检查,编制水土保持方案实施工作总结报告和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技术报告(编制提纲见附件)。对于符合本办法第七条所列验收合格条件的,方可向审批该水土保持方案的机关提出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申请。 第九条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验收的开发建设项目,应当先进行技术评估。 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验收的开发建设项目,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参照前款规定执行。 地、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验收的开发建设项目,可以直接进行竣工验收。

山西省高速公路养护管理办法

山西省高速公路养护管理办法 录目 第一章总 则 ..................................................................... ...................... 1 第二章职责与权 限 ..................................................................... .......... 1 第三章日常维修保养管 理 .................................................................... 4 第四章养护专项、大修工程管 理 (5) 第五章考 核 ..................................................................... .................... 7 第六章罚 则 ..................................................................... .. (8) 山西省高速公路养护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高速公路养护管理~确保高速公路安全畅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高速公路管理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高速公路养护管理是指通过科学计划~合理组织~严谨实施~严格考核~高效、优质、安全、低耗地完成一系列养护生产活动~经常保持高速公路及其设施处于完好状态。 第三条高速公路养护管理的质量方针是:合理规划~协调运转~把握规律~防治科学~反应快捷~作业规范~提高质量~保障畅通。

高速公路建设水土保持方案设计

目录 一、工程概况 (2) 二、水土保持原则和目标 (2) 三、水土保持管理机构及制度的建立 (3) 3.1管理机构 (3) 3.2人员配置 (3) 3.3实行水土保持工作责任制 (4) 3.4实行水土保持工作管理体系 (4) 四、水土保持实施情况 (6) 4.1路基防护工程 (6) 4.2改河改渠工程与沿线桥梁防护 (6) 4.3取土、采石、弃土、弃碴场防护 (6) 4.4临时占地防护 (7) 五、水土保持实施效果 (8)

水土保持方案 第一部分工程概况 本合同段年平均气温1.2℃~4.0℃,极端最高气温38.3℃,最低气温-44.9℃。结冻日期从10月末开始;地面解冻日期从4月中旬开始,终霜日期在5月中旬。项目区域内平均冻深度为2.3m。绥化地区段年平均降雨量489mm,全年分布不均,多集中在7、8、9月份。最大积雪厚度25cm。绥化地区年最多风向为南风和偏南风。平均风速2.7~3.6m/s,最大风速40m/s。 第二部分水土保持原则和目标 原则:贯彻“预防为主,全面规划,综合防治,因地制宜,加强管理,注重效益”水土保持方针,严格贯彻执行“谁污染谁治理,谁破坏谁恢复”的环保原则。 目标:坚持做到“少破环、多保护,少扰动、多防护,少污染、多防治”,使水土保持监控项目与监控结果达到设计文件及有关规定。 (1)工程引起的水土流失区,均要求达到不同程度的治理。

(2)工程开挖土石方,在工程施工中充分利用,不能利用的全部妥善堆置,不遗留滑坡、崩塌等隐患。 (3)弃渣场的布置在安全可行的前提下,尽量少占地,与当地自然环境相结合。 (4)取料场优先选择荒山、荒坡,尽量少占用经济林地和农田,工程后做好绿化防护工作。 (5)工程永久占地、临时占地及影响范围内遭破坏的区域有条件的应予补偿恢复。 (6)各开挖裸露面尽可能恢复植被,经过治理后整体覆盖率应达70%以上,水土流失强度力争达到允许流失强度范围(500t/km2·a)内。 (7)避免水土流失对其他单位和个人造成危害。 第三部分水土保持管理机构及制度的建立 3.1管理机构 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的水土保持领导小组,制定水土保持方案并负责组织实施。项目经理部、各施工队分级管理,负责检查、监督各项水土保持工作的落实。水土保持组织机

环水保管理规定

环水保管理规定 LG GROUP system office room 【LGA16H-LGYY-LGUA8Q8-LGA162】

目录 第一章、环境保护方针、目标................................. 一、环境保护方针........................................... 二、环境保护目标........................................... 第二章、编制依据........................................... 第三章、适用范围........................................... 第四章、组织机构........................................... 一、组织机构.............................................. 二、工作职责.............................................. 1、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2、施工班组责任.......................................... 3、班组负责人责任........................................ 三、小组成员职责.......................................... 1、组长.................................................. 2、副组长................................................ 3、安保部................................................ 4、工程技术部............................................ 5、物资设备部............................................ 6、综合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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