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牵引变电所运行安全规程

牵引变电所运行安全规程
牵引变电所运行安全规程

牵引变电所安全工作规程(修订)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一般规定

第三章运行

值班

巡视

倒闸

第四章检修作业制度

作业分类

工作票

作业人员的职责

准许作业的规定

安全监护

作业间断和结束工作票

第五章高压设备停电作业

停电范围

作业命令的办理

验电接地

标示牌和防护栅

消除作业命令

第六章高压设备带电作业

命令程序

安全距离

绝缘工具

安全规定

第七章其他作业

远离带电部分的作业

低压设备上的作业

二次回路上的作业

第八章试验和测量

高压试验

测量工作

附录1电气化铁道安全合格证

附录2牵引变电所工作人员安全等级的规定

附录3牵引变电所第一种工作票

附录4牵引变电所第二种工作票

附录5牵引变电所第三种工作票

附录6常用工具试验标准

附表1倒闸操作命令记录

附表2作业命令记录

第一章总则

第1条在牵引变电所(包括开闭所、分区所、AT所、分相所,除特别指出外以下皆同)

的运行和检修工作中,为确保人身、行车和设备安全,特制定本规程。本规程适用于电气化铁道牵引变电所的运行、检修和试验。

第2条牵引变电所带电设备的一切作业,均必须按本规程的规定严格执行。

第3条各部门要经常进行安全技术教育,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和熟悉本规程,不断提高安全技术水平,切实贯彻执行本规程的规定。

各铁路局应根据本规程规定的原则和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细则、办法,并报部核备。

第二章一般规定

第4条牵引变电所的电气设备自第一次受电开始即认定为带电设备

第5条从事牵引变电所运行和检修工作的有关人员,必须实行安全等级制度,经过考试评定安全等级,取得安全合格证之后(安全合格证格式和安全等级的规定,分别见附录1、2),方准参加牵引变电所运行和检修工作。安全合格证签发的具体办法由铁路局制定。

第6条从事牵引变电所运行和检修工作的人员,每年定期进行1次安全考试。属于下列情况的人员,要事先进行安全考试。

一、开始参加牵引变电所运行和检修工作的人员。

二、职务或工作单位变更时,仍从事牵引变电所运行和检修工作并需提高安全等级的人员。

三、中断工作连续3个月以上仍继续担当牵变电所运行和检修工作的人员。

第7条外单位来所工作的人员,必须经过安全知识教育,并有相应记录。

第8条电气工作人员应学会触电急救等必要的紧急救护知识,具备必要的消防知识。

第9条对违反本规程受处分的人员,必要时降低其安全等级,需要恢复原来的安全等级时,必须重新经过考试。

第10条未按规定参加安全考试和取得安全合格证的人员,必须经当班的值班员准许,在安全等级不低于二级的人员监护下,方可进入牵引变电所的高压设备区。

第11条从事牵引变电所运行和检修工作的人员每2年进行1次身体检查,对不适合从事牵引变电所运行和检修作业的人员要及时调整。

第12条雷电时禁止在室外设备以及与其有电气连接的室内设备上作业。遇有雨、雪、雾、风(风力在五级及以上)的恶劣天气时,禁止进行带电作业。

第13条高空作业(距离地面2m上)人员要系好安全带(安全带的试验标准见附录6),戴好安全帽。在作业范围内的地面作业人员也必须戴好安全帽。高空作业时要使用专门的用具传递工具、零部件和材料等,不得抛掷传递。

第14条作业使用的梯子要结实、轻便、稳固并按附录6的规定进行试验。当用梯子作业时,梯子放置的位置要保证梯子各部分与带电部分之间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且有专人扶梯。登梯前作业人员要先检查梯子是否牢靠,梯脚要放稳固,严防滑移;梯子上只能有一人作业。使用人字梯时,必须有限制开度的拉链。

第15条在牵引变电所内搬动梯子、长大工具、材料、部件时,要时刻注意与带电部分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

第16条使用携带型火炉或喷灯时,不得在带电的导线、设备以及充油设备附近点火。作业时其火焰与带电部分之间的距离:电压为10 kV及以下者不得小于1.5 m,电压为10 kV 以上者不得小于3 m。

第17条每个高压分间及室外每台隔离开关的锁均应有两把钥匙,由值班员保管1把,交接班时移交下一班;另1把放在控制室内固定的地点。各高压分间以及各隔离开关的钥匙均不得相互通用。当有权单独巡视设备的人员或工作票中规定的设备检修人员需要进入高压分间巡视或检修时,值班员可将其保管的高压分间的钥匙交给巡视人员或作业组的工作领导人,巡视结束和每日收工时值班员要及时收回钥匙,并将上述过程记入有关记录中。除上述

情况,高压分间钥匙,不得交给其他人员保管或使用。

第18条在全部或部分带电的盘上进行作业时,应将有作业的设备与运行设备以明显的标志隔开。

第19条供电调度员下达的倒闸和作业命令除遇有危及人身及设备安全的紧急情况外,均必须有命令编号和批准时间;没有命令编号和批准时间的命令无效。

第20条牵引变电所自用电变压器、额定电压为27.5 kV及以上的设备,其倒闸作业以及撤除或投入自动装置、远动装置和继电保护,除第37条规定的特殊情况外,均必须有供电调度的命令方可操作。额定电压为27.5 kV 以下的设备,其倒闸作业以及撤除或投入自动装置和继电保护,须经牵引变电所工长或值班员准许方可操作,并将倒闸作业(撤除或投入自动装置、远动装置和继电保护)的时间、原因、准许人的姓名记入值班日志中。对供给非牵引负荷用电的设备,在倒闸作业前还要由值班员通知用户,必要时办理停送电手续(具体办法由铁路局制定)。

第21条停电的甚至是事故停电的电气设备,在断开有关电源的断路器和隔离开关并按规定做好安全措施前,任何人不得进入高压分间或防护栅内,且不得触及该设备。

第22条牵引变电所发生高压(对地电压为250V以上,下同)接地故障时,在切断电源之前,任何人与接地点的距离:室内不得小于4 m;室外不得小于8 m。必须进入上述范围内作业时,作业人员要穿绝缘靴,接触设备外壳和构架时要戴绝缘手套。作业人员进入电容器组围栅内或在电容器上工作时,要将电容器逐个放电并接地后方准作业。

第23条远动区段遇有危及人身及设备安全的情况时,供电调度员可先行断开有关的断路器和隔离开关,再通知有关部门。

第24条牵引变电所要按规定配备消防设施和急救药箱。当电气设备发生火灾时,要立即将该设备的电源切断,然后按规定采取有效措施灭火。在牵引变电所内作业时,严禁用棉纱(或人造纤维织品)、汽油、酒精等易燃物擦拭带电部分,以防起火。

第三章运行

值班

第25条牵引变电所值班员的安全等级不低于三级;助理值班员的安全等级不低于二级。

第26条当班值班员不得签发工作票和参加检修工作;当班助理值班员可参加检修工作,但必须根据值班员的要求能随时退出检修组。助理值班员在值班期间受当班值班员的领导;当参加检修工作时,听从作业组工作领导人的指挥。

巡视

第27条有人值班的所亭除有权单独巡视的人员外,其他人员无权单独巡视。

有权单独巡视的人员是:牵引变电所值班员和工长;安全等级不低于四级的检修人员、技术人员和主管的领导干部。

第28条值班员巡视时,要事先通知供电调度或助理值班员;其他人巡视时要经值班员同意。在巡视时不得进行其他工作。当1人单独巡视时,禁止移开、越过高压设备的防护栅或进入高压分间。如必须移开高压设备的防护栅或进入高压分间时,要与带电部分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并要有安全等级不低于三级的人员在场监护。

第29条在有雷、雨的情况下必须巡视室外高压设备时,要穿绝缘靴、戴安全帽,并不得靠近避雷针和避雷器。

第30条无人值班所亭的巡视工作至少由两人进行,其安全等级分别不低于二级和三级。巡视人员应认真填写记录,记录一式两份,所内、巡视班组各存放一份。

倒闸

第31条需供电调度下令倒闸的断路器和隔离开关,倒闸前要由值班员向供电调度提出

申请,供电调度员审查后发布倒闸作业命令;值班员受令复诵,供电调度员确认无误后,方准给予命令编号和批准时间;每个倒闸命令,发令人和受令人双方均要填写倒闸操作命令记录(格式见附表1)。供电调度员对1个牵引变电所1次只能下达1个倒闸作业命令,即1个命令完成之前,不得发出另1个命令。对不需供电调度下令倒闸的断路器和隔离开关,倒闸完毕后要将倒闸的时间、原因和操作人、监护人的姓名记入值班日志或有关记录中。

第32条倒闸作业必须由助理值班员操作,值班员监护。值班员在接到倒闸命令后,要立即进行倒闸。用手动操作时操作人和监护人均必须穿绝缘靴,戴安全帽,同时操作人还要戴绝缘手套(绝缘靴和绝缘手套的试验标准见附录6)。隔离开关的倒闸操作要迅速准确,中途不得停留和发生冲击。

第33条倒闸作业完成后,值班员立即向供电调度报告,供电调度员及时发布完成时间,至此倒闸作业结束。

第34条倒闸作业按操作卡片进行,没有操作卡片的倒闸作业由值班员编写倒闸表并记入值班日志中,由供电调度下令倒闸的设备,倒闸表要经过供电调度员的审查同意。

第35条编写操作卡片及倒闸表要遵守下列原则:

一、停电时的操作程序:先断开负荷侧后断开电源侧;先断开断路器后断开隔离开关。送电时,与上述操作程序相反。

二、隔离开关分闸时,先断开主闸刀后闭合接地闸刀;合闸时,与上述程序相反。

三、禁止带负荷进行隔离开关的倒闸作业和在接地闸刀闭合的状态下强行闭合主闸刀。

第36条与断路器并联的隔离开关,只有当断路器闭合时方可操作隔离开关。当回路中未装断路器时可用隔离开关进行下列操作:

一、开、合电压互感器和避雷器。

二、开、合母线和直接接在母线上的设备的电容电流。

三、开、合变压器中性点的接地线(当中性点上接有消弧线圈时,只有在电力系统没有接地故障的情况下才可进行)。

四、用室外三联隔离开关开、合10 kV及以下、电流不超过15 A的负荷。

五、开、合电压10 kV及以下、电流不超过70 A的环路均衡电流。

第37条拆装高压熔断器必须由助理值班员操作,值班员监护。操作人和监护人均要穿绝缘靴、戴防护眼镜,操作人还要戴绝缘手套。

第38条带电更换低压熔断器时,操作人要戴防护眼镜,站在绝缘垫上,并要使用绝缘夹钳或绝缘手套。

第39条正常情况下,不应操作脱扣杆进行断路器分闸。电动操作的断路器,除操作机构中具有储能装置者外,禁止手动合闸送电。

第40条在倒闸过程中,遇有无法完成的情况,值班员应立即向供电调度员报告。

第41条需供电调度下令进行倒闸作业的断路器和隔离开关,遇有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值班人员可先行断开有关的断路器和隔离开关,再报告供电调度,但再合闸时必须有供电调度员的命令。

第四章检修作业制度

作业分类

第42条电气设备的检修作业分五种:

一、高压设备停电作业——在停电的高压设备上进行的作业及在低压设备和二次回路上进行的需要高压设备停电的作业。

二、高压设备带电作业——在带电的高压设备上进行的作业。

三、高压设备远离带电部分的作业(简称远离带电部分的作业,下同)——当作业人员与高压设备带电部分之间保持规定的安全距离条件下,在高压设备上进行的作业。

四、低压设备停电作业——在停电的低压设备上进行的作业。

五、低压设备带电作业——在带电的低压设备上进行的作业。

工作票

第43条工作票是在牵引变电所内进行作业的书面依据,填写要字迹清楚、正确,不得用铅笔书写。工作票要1式2份,1份交工作领导人,1份交牵引变电所值班员。值班员据此办理准许作业手续,做好安全措施。

第44条事故抢修、情况紧急时可不开工作票,但应向供电调度报告概况,听从供电调度的指挥;在作业前必须按规定做好安全措施,并将作业的时间、地点、内容、安全措施及批准人的姓名等记入值班日志中。

第45条在必须立即改变继电保护装置整定值的紧急情况下,可不办理工作票,由当班的供电调度员下令,值班员更改定值,事后供电调度员和值班员应将上述过程记录入值班日志。

第46条根据作业性质的不同,工作票分三种:

一、第一种工作票(格式见附录3),用于高压设备停电作业。

二、第二种工作票(格式见附录4),用于高压设备带电作业。

三、第三种工作票(格式见附录5),用于远离带电部分的作业、低压设备上作业,以及在二次回路上进行的不需高压设备停电的作业。

第47条第一种工作票的有效时间,以批准的检修期为限。若在规定的工作时间内作业不能完成,应在规定的结束时间前,根据工作领导人的请求,由值班员向供电调度办理延期手续。第二种、第三种工作票有效时间最长为1个工作日,不得延长。因作业时间较长,工作票污损影响继续使用时,应将该工作票重新填写。

第48条发票人在工作前要尽早将工作票交给工作领导人和值班员,使之有足够的时间熟悉工作票中内容及做好准备工作。

第49条工作领导人和值班员对工作票内容有不同意见时,要向发票人及时提出,经过认真分析,确认正确无误,方准作业。

第50条工作票中规定的作业组成员,一般不应更换;若必须更换时,应经发票人同意,若发票人不在,可经工作领导人同意,但工作领导人更换时必须经发票人同意,并均要在工作票上签字。工作领导人应将作业组成员的变更情况及时通知值班员。

第51条非专业人员在牵引变电所工作时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若需设备停电,要按停电的性质和范围填写相应的工作票,办理停电手续,并须在安全等级不低于三级人员的监护下进行工作,工作票1张交给当班值班员,另1张交给监护人,监护人负责有关电气安全方面的监护职责。

二、若设备不需停电,由值班员负责做好电气方面的安全措施(如加设防护栅、悬挂标示牌等),向有关作业负责人讲清安全注意事项,并记录在值班日志或有关记录中,双方签认后方准开工。必要时可派安全等级不低于二级的人员进行电气安全监护。

第52条 1个作业组的工作领导人同时只能接受1张工作票。1张工作票只能发给1个作业组。同1张工作票的签发人和工作领导人不得由同1人担任。

作业人员的职责

第53条工作票签发人签发工作票时要做到:

一、安排的作业项目是必要和可能的。

二、采取的安全措施是正确和完备的。

三、配备的工作领导人和作业组成员的人数和条件符合规定。

第54条工作领导人要做好下列事项:

一、作业范围、时间、作业组成员等符合工作票要求。

二、复查值班员所做的安全措施,要符合规定要求。

三、时刻在场监督作业组成员的作业安全,如果必须短时离开作业地点时,要指定临时代理人,否则停止作业,并将人员和机具撤至安全地带。

第55条值班员要做好下列工作:

一、复查工作票中必须采取的安全措施符合规定要求。

二、经复查无误后,向供电调度(或用电主管单位)申请(或联系)停电或撤除重合闸。

三、按照有关规定和工作票的要求做好安全措施,办理准许作业手续。

第56条作业组成员服从工作领导人的安排,要确认各自的职责。对不安全和有疑问的命令要果断及时地提出意见。

第57条发票人在“断开的断路器和隔离开关”栏内,须将作业前所有将要断开的断路器和隔离开关按编号全部填写清楚。值班员填写工作票时认真核对已经断开的断路器和隔离开关全部编号,在“已经断开的断路器和隔离开关”栏内,打对钩确认完成。

第58条在无人所亭作业的检修班组应设足够的倒闸操作人员、监护人及工作票发票人。工作领导人、发票人、倒闸操作人应分别担任。

检修计划由检修班组向电调提报,并报倒闸监护人、操作人、工作领导人姓名。作业时,上述人员原则上不得更换人员,如遇特殊情况必须更换时,必须得到电调同意。

由监护人向电调申请要令,并由监护人、操作人进行必要的倒闸作业及办理安全措施,由工作领导人进行复查安全措施无问题后方可作业。

作业完成后,由监护人确认安全防护措施正确恢复后向电调消令,执行电调下达的必要倒闸令。在未完成作业消令前,监护人、操作人不得离开作业的处所。

准许作业的规定

第59条值班员在做好安全措施后,要到作业地点进行下列工作:

一、会同工作领导人按工作票的要求共同检查作业地点的安全措施。

二、向工作领导人指明准许作业的范围、接地线和旁路设备的位置、附近有电(停电作业时)或接地(直接带电作业时)的设备,以及其他有关注意事项。

三、经工作领导人确认符合要求后,双方在两份工作票上签字后,工作票一份交工作领导人,另一份值班员留存,即可开始作业。

第60条每次开工前,工作领导人要在作业地点向作业组全体成员宣讲工作票,布置安全措施。

第61条停电作业时,在消除命令之前,禁止向停电的设备上送电。在紧急情况下必须送电时要按下列规定办理:

一、通知工作领导人,说明原因,暂时结束作业,收回工作票。对非牵引负荷,在送电前必须通知有关用户。

二、拆除临时防护栅、接地线和标示牌,恢复常设防护栅和标示牌。

三、属供电调度管辖的设备,由供电调度发布送电命令;其他设备由牵引变电所工长批准送电。

四、值班员将送电的原因、范围、时间和批准人、联系人的姓名等记入值班日志。

第62条停电作业的设备,在结束作业前需要试加工作电压时,要按下列规定办理:

一、确认作业地点的人员、材料、部件、机具均已撤至安全地带。

二、由值班员将该停电范围内所有的工作票收回,拆除妨碍送电的临时防护栅、接地线及标示牌,恢复常设防护栅和标示牌。

三、按照设备停、送电的所属权限,值班员将试加工作电压的时间分别报告供电调度和

通知有关用户,并将供电调度员和接到通知的人员的姓名、所属单位及时间记入有关记录。

四、工作领导人与值班员共同对有关部分进行全面检查,确认可以送电后,在牵引变电所工长或工作领导人的监护下,由值班员进行试加工作电压的操作。

五、试加工作电压完毕,值班员要将其开始和结束的时间及试加电压的情况记入有关记录。试加工作电压结束后如仍需继续作业,必须由值班员根据工作票的要求,重新做安全措施、办理准许作业手续。

安全监护

第63条当进行电气设备的带电作业和远离带电部分的作业时,工作领导人主要是负责监护作业组成员的作业安全,不参加具体作业。当进行电气设备的停电作业时,工作领导人除监护作业组成员的作业安全外,在下列情况可以参加作业:

一、当全所停电时。

二、部分设备停电,距带电部分较远或有可靠的防护设施,作业组成员不致触及带电部分时。

第64条当作业人员较多或作业范围较广,工作领导人监护不到时,可设监护人。设置的监护人员由工作领导人指定安全等级符合要求的作业组成员担当。

第65条当作业需要时可以派遣作业小组(包括监护人)到作业地点以外的处所作业。作业人员的安全等级:停电作业不低于二级,带电作业不低于三级;监护人的安全等级:停电作业不低于三级,带电作业不低于四级。禁止任何人在高压分间或防护栅内单独停留和作业。

第66条牵引变电所工长和值班员要随时巡视作业地点,了解工作情况,发现不安全情况要及时提出,若属危及人身、行车、设备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制止其作业,收回工作票,令其撤出作业地点;必须继续进行作业,要重新办理准许作业手续,并将中断作业的地点、时间和原因记入值班日志。作业间断和结束工作票

第67条作业中需暂时中断工作离开作业地点时,工作领导人负责将人员撤至安全地带,材料、零部件和机具要放置牢靠,并与带电部分之间保持规定的安全距离,将高压分间的钥匙和工作票交给值班员。继续工作时,工作领导人要征得值班员的同意,取回钥匙和工作票,重新检查安全措施,符合工作票要求后方可开工。在作业中断期间,未征得工作领导人同意,作业组成员不得擅自进入作业地点。每日开工和收工除按上述规定执行外,在收工时还应清理作业场地,开放封闭的通路,开工时工作领导人还要向作业组成员宣讲工作票,布置安全措施后方可开始作业。

第68条作业全部完成时,由作业组负责清理作业地点,工作领导人会同值班员检查作业中涉及的所有设备,确认可以投入运行,工作领导人在工作票中填写结束时间并签字,然后值班员即可按下列程序结束作业:

一、拆除所有的接地线,点清其数目,并核对号码。

二、拆除临时防护栅和标示牌,恢复常设的防护栅和标志。

三、必要时应测量设备状态。

在完成上述工作后,值班员在工作票中填写结束时间并签字,作业方告结束。

第69条使用过的工作票由发票人和牵引变电所工长负责分别保管。工作票保存时间不少于3个月。

第五章高压设备停电作业

停电范围

第70条当进行停电作业时,设备的带电部分距作业人员小于下表规定者均须停电。

在二次回路上进行作业时,引起一次设备中断供电或影响安全运行的有关设备须停电。

第71条对停电作业的设备,必须从可能来电的各方向切断电源,并有明显的断开点。运用中的星形接线设备中性点应视为带电部分。断路器和隔离开关断开后,及时断开其操作电源。

上下行并联的回流线,变压器N线,当一侧带电运行时,视为带电设备。

与停电设备有关的变压器和电压互感器,必须从高、低压两侧分别断开,防止向停电检修的设备送电。

作业命令的办理

第72条对牵引变电所有权停电的设备,值班人员可按规定自行验电、接地,办理准许作业手续;对牵引变电所无权自行停电的设备要按下列要求办理:

一、属供电调度管辖的设备,作业前由值班员向供电调度申请停电,申请时要说明作业内容、时间、安全措施、班组和工作领导人的姓名。供电调度员审查无误后发布停电作业命令。供电调度员在发布停电作业命令时,受令人要认真复诵,经确认无误后,方可给命令编号和批准时间,发令人和受令人同时填写作业命令记录(格式见附表2),并由值班员将命令编号和批准时间填入工作票。

二、对不属于供电调度管辖、给非牵引负荷供电的设备停电时,由值班员向用电主管单位办理停电作业的手续,并将准予停电的设备、时间、范围、作业内容及双方联系人的姓名记入值班日志或有关记录。

三、在同一个停电范围内有几个作业组同时作业时,对每一个作业组,值班员必须分别办理停电作业申请。

验电接地

第73条高压设备验电及装设或拆除接地线时,必须由助理值班员操作,值班员监护。操作人和监护人须穿绝缘靴、戴安全帽,操作人还要戴绝缘手套。

第74条验电前要将验电器在有电的设备上试验,确认良好方准使用。验电时,对被检验设备的所有引入、引出线均须检验。表示设备断开和允许进入间隔的信号以及常设的测量仪表显示无电时,不得作为设备无电压的根据;若指示有电,则禁止在该设备上工作,应立即查明原因。

第75条对于可能送电至停电作业设备上的有关部分均要装设接地线。在停电作业的设备上如可能产生感应电压且危及人身安全时应增设接地线。所装的接地线与带电部分应保持规定的安全距离,并应装在作业人员可见到的地方。

第76条变电所全所停电时,在可能来电的各路进出线均要分别验电和装设接地线。部分停电时,若作业地点分布在电气上互不相连的几个部分时(如在以断路器或隔离开关分段的两段母线上作业),则各作业地点应分别验电接地。当变压器、电压互感器、断路器、室内配电装置单独停电作业时,应按下列要求执行:

一、变压器和电压互感器的高、低压侧以及变压器的中性点均要分别验电接地。

二、断路器进、出线侧要分别验电接地。

三、母线两端均要装设接地线。

四、在室内配电装置上,接地线应装在该装置导电部分的规定地点,这些地点的油漆应刮去并标出记号。配电装置的接地端子要与接地网相连通,其接地电阻须符合规定。

第77条当验明设备确已停电,则要及时装设接地线。装设接地线的顺序是先接接地端,再将其另一端通过接地杆接在停电设备裸露的导电部分上(此时人体不得接触接地线);拆除接地线时,其顺序与装设时相反。接地线须用专用的线夹,连接牢固,接触良好,严禁缠绕。

第78条每组接地线均要编号并放在固定的地点。装设接地线时要做好记录,交接班时要将接地线的数目、号码和装设地点逐一交接清楚。接地线要采用截面积不小于25 mm2的裸铜软绞线或有透明保护层的铜软绞线,且不得有断股、散股和接头。

第79条根据作业的需要(如测量绝缘电阻等)必须拆除接地线时,经过工作领导人同意,可以将妨碍工作的接地线短时拆除,该作业完毕要立即恢复。拆除和恢复接地线仍需由牵引变电所值班人员进行。当进行需拆除接地线的作业时,必须设专人监护,其安全等级:作业人员不低于二级,监护人不低于三级。

标示牌和防护栅

第80条在工作票中填写的已经断开的所有断路器的隔离开关的操作手柄上,均要悬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标示牌。若接触网和电线路上有人作业,要在有关断路器和隔离开关操作手柄上悬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标示牌。

第81条在室外设备上作业时,在作业地点附近,带电设备与停电设备要有明显的区别标志。

第82条在室内设备上作业时,与作业地点相邻的,分间栅栏上要悬挂“止步,高压危险!”标示牌,并在检修的设备上和作业地点悬挂“有人工作”的标示牌。在禁止作业人员通行的过道或必要的处所要装设防护栅,并悬挂“止步,高压危险!”的标示牌。

第83条在部分停电作业时,当作业人员可能触及带电部分时,要装设防护栅,并在防护栅上悬挂“止步,高压危险!”的标示牌。装设防护栅要考虑发生火灾、爆炸等事故时,作业人员能迅速撤出危险区。

第84条在结束作业之前,任何人不得拆除或移动防护栅和标示牌。

消除作业命令

第85条当办完结束工作票手续后,值班员即可向供电调度请求消除停电作业命令。供电调度员确认该作业已经结束,具备送电条件时,给予消除作业命令时间,双方记入作业命令记录中。同一个停电范围内有几个作业组同时作业时,对每一个作业组,值班员必须分别向供电调度请求消除停电作业命令。

第86条只有当在停电的设备上所有的停电作业命令全部消除完毕,值班员方可按下列要求办理送电手续:

一、属供电调度管辖的设备,按供电调度命令送电。

二、对不属供电调度管辖的供电给非牵引负荷的设备要与用电主管单位联系,确认作业结束,具备送电条件,方准合闸送电。并将双方联系人的姓名、送电时间记入值班日志或有关记录中。

三、对牵引变电所有权自行倒闸的设备,值班员确认所有的工作票已经结束、具备送电条件后方可合闸送电。

第六章高压设备带电作业

第87条带电作业按作业方式分为直接带电作业和间接带电作业:

直接带电作业——用绝缘工具将人体与接地体隔开,使人体与带电设备的电位相同,从而直接在带电设备上作业。

间接带电作业——借助绝缘工具,在带电设备上作业。

命令程序

第88条除了值班员有权自行倒闸的设备外,对属供电调度管辖的设备,在作业前由值班员向供电调度申请带电作业,申请时要说明作业的地点、内容、时间、安全措施、班组和工作领导人的姓名。供电调度员审查符合条件后,发布带电作业命令。供电调度员在发布带电作业命令时,受令人要认真复诵,经确认无误后,方可给命令编号和批准时间。发令人和受令人同时填写作业命令记录,并由值班员将其填写在工作票内。值班员接到供电调度员发

布的带电作业命令后,方可实施安全措施、办理准许作业手续。作业结束后,值班员要向供电调度请求消除带电作业命令,由供电调度给予消除作业命令时间,双方记入作业命令记录中。

安全距离

第89条间接带电作业时,作业人员(包括所持的非绝缘工具)与带电部分之间的距离,均不得小于下表规定:

绝缘工具

第90条带电作业用的绝缘工具材质的电气强度不得小于3 kV/cm;其有效绝缘长度不得小于下表规定:

第91条绝缘工具要有合格证并进行下列试验(试验标准见附录6):

一、对使用中绝缘工具定期进行试验(试验周期见附录6)。

二、绝缘工具的机、电性能发生损伤或对其怀疑时,进行相应的试验。禁止使用未经试验或试验不合格或超过试验期的绝缘工具。

第92条使用工具前应仔细检查其是否损坏、变形、失灵,并使用2500 V绝缘摇表或绝缘检测仪进行分段绝缘检测(电极宽2 cm,极间宽2 cm),阻值应不低于700 MΩ。操作绝缘工具时应戴清洁、干燥的手套,并应防止绝缘工具在使用中脏污和受潮。

第93条带电作业工具应设专人保管,登记造册,并建立每件工具的试验记录。

第94条带电作业工具应置于通风良好、备有红外线灯泡或去湿设施的清洁干燥的专用房间存放。

第95条绝缘工具在使用中要经常保持清洁、干燥,切勿损伤。使用管材制作的绝缘工具,其管口要密封。

安全规定

第96条在进行带电作业前必须撤除有关断路器的重合闸(测量绝缘子的电压分布除外)。在作业过程中如果有关断路器跳闸或发现设备无电时,值班员均要立即向供电调度报告,供电调度员必须弄清情况后再决定送电。

第97条在使用绝缘硬梯作业时,除遵守使用梯子作业的有关规定外,还要注意扶梯的部位要尽量靠近地面,以保持足够的有效绝缘长度。

第七章其他作业

远离带电部分

第98条当作业人员与高压设备带电部分之间的距离等于或大于第65条规定数值时,允许不停电在高压设备上进行下列作业:

一、清扫外壳,更换整修附件(如油位指示器等),更换硅胶,整修基础等。

二、补油。

三、取油样。

四、能保证人身安全和设备安全运行的简单作业。

第99条进行远离带电部分的作业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作业人员在任何情况下与带电部分之间必须保持规定的安全距离。

二、作业人员和监护人员的安全等级不得低于二级。

三、在高压设备外壳上作业时,作业前要先检查设备的接地必须完好。

低压设备上的作业

第100条在变压器至钢轨的回流线上作业时,一般应停电进行,填写第一种工作票,但对不断开回流线的作业且经确认回流线各部分连接良好时,可以带电进行。对断开作业的回流线,必须有可靠的旁路线。在回流线上带电作业时,要填写第三种工作票。严禁1人单独作业,作业人员的安全等级不低于三级。

第101条在低压设备上作业时一般应停电进行。若必须带电作业时,作业人员要穿紧袖口的工作服,戴工作帽、手套和防护眼镜,穿绝缘靴或站在绝缘垫上工作;所用的工具必须有良好的绝缘手柄;附近其他设备的带电部分必须用绝缘板隔开。在低压设备上作业时,严禁1人单独作业。带电作业时作业人员的安全等级不得低于三级;停电作业时至少有1人的安全等级不低于二级。

第102条严禁将明火或能发生火焰的物品带入蓄电池室。在蓄电池室进行作业时,作业前要先检查并确认室内无异常现象,在作业过程中禁止对蓄电池充电,室内所有的通风机均应开动,保持通风良好。

在向蓄电池中注电解液或调配电解液时要戴防护眼镜。当稀释酸液(或碱液)时要将酸液(或碱液)徐徐注入蒸馏水中,并用耐酸棒(或耐碱棒)不停地搅拌,严禁把蒸馏水倒入酸液(或碱液)中。

二次回路上的作业

第103条在确保人身安全和设备安全运行的条件下,允许有关的高压设备和二次回路不停电进行下列工作:

一、在测量、信号、控制和保护回路上进行较简单的作业。

二、改变继电保护装置的整定值,但不得进行该装置的调整试验,作业人员的安全等级不得低于三级。

三、当电气设备有多重继电保护,经供电调度批准短时撤出部分保护装置时,在撤出运行的保护装置上作业。

第104条在二次回路上进行作业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人员不得进入高压分间或防护栅内,同时与带电部分之间的距离要等于或大于第65条规定的数值。当作业地点附近有高压设备时,要在作业地点周围设围栅和悬挂相应的标示牌。

二、所有互感器的二次回路均要有可靠的保护接地。

三、直流回路不得接地或短路。

四、根据作业要求需进行断路器的分合闸试验时,必须经值班员同意方准操作。试验完毕时,要报告值班员。

第105条在带电的电压互感器和电流互感器二次回路上作业时除按第99条执行外,还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电压互感器

1.注意防止发生短路或接地。作业时作业人员要戴手套,并使用绝缘工具,必要时作业前撤出有关的继电保护。

2.连接的临时负荷,在互感器与负荷设备之间必须有专用的刀闸和熔断器。

二、电流互感器

1.严禁将其二次侧开路。

2.短路其二次侧绕组时,必须使用短路片或短路线,并要连接牢固,接触良好,严禁用缠绕的方式进行短接。

三、作业时必须有专人监护,操作人必须使用绝缘工具并站在绝缘垫上。

第106条当用外加电源检查电压互感器的二次回路时,在加电源之前须在电压互感器的周围设围栅,围栅上要悬挂“止步,高压危险!”的标示牌,且人员要退到安全地带。

第八章试验和测量

高压试验

第107条当进行电气设备的高压试验时,工作领导人的安全等级不得低于三级。在作业地点的周围要设围栅,围栅上悬挂“止步,高压危险!”的标示牌(标示牌要面向作业场地外方),并派人看守。若被试设备较长时(如电缆),在距离操作人较远的另一端还应派专人看守。因试验需要临时拆除设备引线时,在拆线前应作好标记,试验完毕恢复后要仔细检查,确认连接正确,方可投入运行。

第108条在一个电气连接部分内,同时只允许一个作业组且在一项设备上进行高压试验。必要时,在同一个连接部分内检修和试验工作可以同时进行,作业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在高压试验与检修作业之间要有明显的断开点,且要根据试验电压的大小和被检修设备的电压等级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

二、在断开点的检修作业侧装设接地线,高压试验侧悬挂“止步,高压危险!”的标示牌,标示牌要面向检修作业地点。

第109条试验装置的金属外壳要装设接地线,高压引线应尽量缩短,必要时用绝缘物支持牢固。试验装置的电源开关应使用有明显断开点的双极开关。试验装置的操作回路中,除电源开关外还应串联零位开关,并应有过负荷自动跳闸装置。

第110条在施加试验电压(简称加压,下同)前,操作人和监护人要共同仔细检查试验装置的接线、调压器零位、仪表的起始状态和表计的倍率等,确认无误后且被试设备周围的人员均在安全地带,经工作领导人许可方准加压。

第111条加压作业要专人操作、专人监护,其安全等级:操作人不低于二级,监护人不低于三级。加压时,操作人要穿绝缘靴或站在绝缘垫(试验周期和标准比照绝缘靴)上,操作人和监护人要呼唤应答。在整个加压过程中,全体作业人员均要精神集中,随时注意有无异常现象。

第112条未装地线的具有较大电容量的设备应进行放电再加压。当进行直流高压试验时,每告一段落或结束时应将设备对地进行放电数次,并进行短路接地。放电时操作人要使用放电棒并带绝缘手套。被试设备上装设的接地线,只允许在加压过程中短时拆除,试验结束要立即恢复原状。

第113条试验结束时,作业人员要拆除自装的接地线、短路线,检查被试设备、清理作业地点。

测量工作

第114条使用兆欧表测量绝缘电阻前后,必须将被测设备对地放电。放电时,作业人员要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靴。

第115条在有感应危险电压的线路上测量绝缘电阻时,将造成感应危险电压的设备一并停电后进行。

第116条使用兆欧表测量绝缘电阻前,必须将被测设备从各方面断开电源,经验明无电且确认无人作业时方可进行测量。测量时,作业人员站的位置、仪表安设的位置及设备的

接线点均要选择适当,使人员、仪表及测量导线与带电部分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作业地点附近不得有其他人停留。测量用的导线要使用相应电压的绝缘线。在高压设备上作业时,应派遣作业小组,其中1人安全等级不低于三级。

第117条使用钳形电流表测量电流时,其电压等级应符合要求。测量时可以不开工作票,但在测量前,须经值班员同意,并由值班员与作业人员共同到作业地点进行检查,必要时由值班人员做好安全措施方可作业。测量完毕要通知值班员。在高压设备上测量时,应派遣作业小组,其中一人的安全等级不得低于三级。

第118条使用钳形电流表测量需拆除防护栅才能作业时,应在拆除防护栅后立即测量;测量完毕要立即恢复。

第119条测量时,作业人员与带电部分之间的距离要大于钳形电流表的长度,读表时身体不得弯向仪表面上。在高压设备上使用钳形电流表测量时,测量人员要戴好绝缘手套、穿好绝缘靴并站在绝缘垫

上作业。

第120条当测量电缆盒处各相电流时,只有在相间距离大于300 mm且绝缘良好时方准进行;当电缆有一相接地时,严禁作业。在低压母线上测量各相电流时,要事先用绝缘板将各相隔开,测量人员要带绝缘手套。

第121条钳形电流表要存放在盒内且要保持干燥,每次使用前要将手柄擦拭干净。

第122条除专门测量高压的仪表外,其余仪表均不得直接测量高压。测量用的连接电流回路的导线截面积要与被测回路的电流相适应;连接电压回路的导线截面积不得小于15 mm2。

第123条当使用的携带型仪表、仪器是金属外壳时,其外壳必须接地。在高压回路进行测量时,要在作业地点周围设围栅,悬挂相应的标示牌,人员与带电部分之间须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

附录1 电气化铁道安全合格证

说明:合格证尺寸为宽65mm、长95mm,配以红色塑料封皮。

附录2牵引变电所工作人员安全等级的安全

牵引变电所第一种工作票(第1页)

所(亭) 第号

说明:1.本票用白色纸印绿色格和字。2.“已完成的安全措施”栏,每完成一项在方框内打√确认,所有措施完成后签字确认。

牵引变电所第二种工作票(第1页)

所(亭) 第号

说明:1.本票用白色纸印红色格和字。2.“已完成的安全措施”栏,每完成一项在方框内打√确认,所有措施完成后签字确认。

牵引变电所第三种工作票

说明:1.本票用白色纸印黑色格和字。2.“已完成的安全措施”栏,完成后在方框内打√确认、签字。

附表1

说明:本表应装订成册

说明:本表应装订成册

变配电安全操作规程示范文本

变配电安全操作规程示范 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变配电安全操作规程示范文本 使用指引:此操作规程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一、停送电操作顺序 1 、高压隔离开关操作顺序: (1 )断电操作顺序: A 、断开低压各分路空气开关,隔离开关。 B 、断开低压总开关。 C 、断开高压油开关。 D 、断开高压隔离开关。 (2 )送电操作顺序和断电顺序相反。 二、低压开关操作顺序 (1 )断电操作顺序: A 、断开低压各分路空气开关、隔离开关。 B 、断开低压总开关。

(2 )送电顺序与断电相反。 三、倒闸操作规程 1 、高压双电源用户,作倒闸操作,必须事先与供电局联系,取得同意或拉供电局通知后,按规定时间进行,不得私自随意倒闸。 2 、倒闸操作必须先送合空闲的一路,再停止原来一路,以免用户受影响。 3 、发生故障未查明原因,不得进行倒闸操作。 4 、两个倒闸开关,在每次操作后均应立即上锁,同时挂警告自牌。 5 、倒闸操作必须由二人进行(一人操作、一人监护)。 请在此位置输入品牌名/标语/slogan Please Enter The Brand Name / Slogan / Slogan In This Position, Such As Foonsion

牵引变电所安全工作规程及牵引变电所运行检修规程实施细则

牵引变电所安全工作规程及牵引变电所运行检修规程实施细则 一、总则 二、规范管理分级负责 三、运行管理 四、检修作业制度 五、修制 一、总则 牵引变电所(包括开闭所、分区所、AT所、开关站、分相所,分级投切所除特别指出外,以下皆同)是电气化铁路供电的重要组成部分,与行车密切相关。为搞好牵引变电所的运行和检修工作,确保人身、行车和设备安全,根据《牵引变电所安全工作规程》、《牵引变电所运行检修规程》(铁运〔1999 〕101 号)制订本实施细则。 2012年5月17日重新修订发布《牵引变电所安全工作规程和牵引变电所运行检修规程实施细则》(技术规章编号:CDG/GD106-2012)。 第1 条牵引供电各单位(包括牵引供电设备的管理、维修和施工单位,下同)要切实贯彻本细则的规定。鉴于各条线、各地区牵引变电所设备和运行条件存在差异,各供电段根据本细则要求可作相应补充规定。 第2 条本细则适用于成都铁路局管内牵引变电所的运行和检修,由铁路局供电处负责解释。第3 条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二、规范管理分级负责 第一节统一领导和分级管理第4 条电气设备运行和检修工作实行规范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充分发挥各级组织的作用。各级管理部门应充分利用计算机网络资源和先进的管理理念,不断完善检测手段,全面提高牵引供电设备的运行检修和技术管理水平。 第5 条铁道部:统一制定全路牵引变电所运行和检修工作有关规章及质量标准;调查研究,检查指导,总结和推广先进经验;按规定对铁路局进行监督和管理,为铁路局提供服务。 第6 条铁路局:贯彻执行铁道部有关规章、标准和命令,组织制定本局实施细则、办法;领导全局的牵引变电所运营管理工作,制定本局管内各供电段的管理和职责范围;审批牵引变电所大修、科研、更新、改造及局管的基建计划,组织验收和鉴定;并报部核备。 第7 条供电段:贯彻执行铁道部、路局有关规章、标准、命令、实施细则、办法和工艺,组织制定本段的实施细则、办法和工艺;负责本段的牵引变电所运营管理工作,制定本段科室、车间的管理和职责范围;提报牵引变电所大修、科研、更新、改造及局管的基建计划,参加验收和鉴定;并报局核备。 第8 条牵引变电所的增设、迁移、拆除由铁道部审批,封闭和启封由铁路局审批并报部备案。 第9 条因牵引变电所的设备改造、变化而降低列车牵引重量、速度或引起邻局牵引供电设备运行方式变更时,须经铁道部审批。 第10 条牵引变电所属于下列情况的技术改造,须经铁路局审批,并报部核备。 1.改变主变压器进线电源和牵引变电所主接线时。

拖拉机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示范文本

拖拉机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示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拖拉机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示范文本使用指引:此操作规程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一、上岗前必须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 二、工作前,首先检查车辆的完好情况,特别是制动系统, 润滑系统,主机和挂车的联接装置、车胎等。 三、装车时,注意配重,合理的摆放带钢,留出安全间 距,禁止超载,保证人员和车辆的安全。 四、运输过程中,特别是进出厂门时,必须限速行驶,进出 厂门时和在厂区时的速度是≤5公里/小时。 五、驾车时必须精神集中,文明驾驶,严禁驾车时接听 电话,吸烟等妨碍安全行车的动作,做到安全礼让,不抢行,不 超速,特别是晚间运输时的车速,不能超过5公里/ 小时。 六、吊料前,必须检查吊具索具是否完好无损,安全可 靠。

七、使用天车时,必须垂直升降,严禁斜拉歪拽,严禁天车超载使用。 八、坚持车辆的日检查,周保养,月检修,定期更换机油,使车辆保持良好状态。 请在此位置输入品牌名/标语/slogan Please Enter The Brand Name / Slogan / Slogan In This Position, Such As Foonsion

变电所(停送电)安全操作规程

停送电安全操作规程 一、一般规定 1.电气设备操作和监护人员必须经过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2.电气设备操作和监护人员必须熟悉工作现场、设备性能、设备操作方法以及设备负荷配带情况。 3.非专职和值班电气人员,严禁擅自操作电气设备。 4.高压停送电必须严格执行工作票、操作票制度。 5.低压停送电工作必须由专人负责,必须严格执行“谁停电,谁送电”的原则,严禁约时停、送电。停电后闭锁、挂牌亦或设专人看管。 二、停送电操作 (一)工作票办理 1.工作负责人提前填写工作票,写清工作内容、停电范围、停电地点,交由工作票签发人签发。 2.工作票签发人对工作票内容、工作的必要性、计划时间的合理性进行审核,在工作票中填写本次工作需要实施的安全技术措施并签字。 3.工作负责人将工作票交调度室备案后,送交变电所的运行管理单位。 4.工作许可人(操作人员)应详细审核工作票,发现有涂改或填写错误时,将操作票返回工作负责人重新办理。 5.需停电或送电时,工作负责人应提前通知调度室,由调度室通知操作人员到达操作现场。 (二)停电操作程序 1.工作许可人(操作人员)和工作负责人均到达变电所后,由工作负责人向调度室电话提出申请,讲清楚停电内容和范围,调度员核实并记录后向工作许可人下达操作命令。 2.工作许可人(操作人员)接到调度命令后,需详细记录并复诵无误。 3.工作许可人(操作人员)检查操作现场瓦斯情况,确定瓦斯不超0.5%。 4.工作许可人(操作人员)认真填写停、送电操作票内容,并经监护人(工作负责人)审核无误,双方签字确认。 5.操作人员穿绝缘靴,戴绝缘手套,准备相应的保安用具。 6.操作人员和监护人应核对设备各称、编号和设备实际状态,检查正确后,监护人填写操作开始时间,操作人和监护人按照操作票所列操作顺序认真执行唱票复诵制,每操作一项后,均应检查操作的正确性,然后由监护人在票上做一个勾票记号“√”,勾票后,告诉操作人员下一步操作内容。 7.在停电操作票执行完成后,在操作票上盖“已执行”章。由工作许可人(操作人员)在工作票中填写许可开始工作时间并签名后,方可允许开始工作。 (三)送电操作程序 1.工作结束人员撤离后,工作负责人持工作票到变电所,向工作许可人申请送电,工作负责人在工作票上签署工作结束时间和签名,工作许可人也在工作票上签名后向调度申请送电。 2.工作许可人接到调度命令需详细记录并复诵无误。 3.工作许可人检查操作现场瓦斯情况,确定瓦斯不超0.5%。 4.操作人员穿绝缘靴,戴绝缘手套。 5.操作人员和监护人应再次核对设备各称、编号和设备实际状态,检查正确后,监护人填写操作开始时间,操作人和监护人按照操作票所列操作顺序认真执行唱票复诵制,每操作

变电所安全操作规程

变电所安全操作规程 1.变电所值班员不得少于二人,执行任务是必须一人操作,一人监护。 2.在执行操作时必须实行唱票制度,由监护人根据操作票内容唱读一遍,操作 人认为正确后在执行操作。 3.停送刀闸时,思想集中,动作迅速灵敏。 4.电容器不得连续合闸,应经五分钟后再合闸。 5.如果执行操作命令将危害人身和设备安全时,值班人员应该拒绝执行。 6.电气设备断电后,随时都有带电的可能,在没有明显的短路点和做好安全措 施时,禁止接触电器设备。 7.无遮拦处,人体和带电设备不得少于以下距离: 1kv以下不得少于10公分 6kv以下不得少于70公分 35kv以下不得少于100公分 8.禁止酒醉进入所内。 9.在操作前必须由值班长按格式先填好操作票,操作票应由操作人和监护人共 同签字盖章。 10.操作前,监护人首先核对操作票上所填写的操作、回路及内容是否与操作之 设备相符。 11.设备在正常运行变电与配出情况下,进行任何操作均应填写操作票,但处事 故的操作及设备进行试验检查时不用操作票。 12.高压设备导电部分发生接地故障时,室内不得接近故障点4-5米、室外不得 接近故障点8-10米进行工作,但救护受伤不在此限。 13.装拆接地线的程序,必须先进行接地,后接设备导体的一端拆时反之。 保运部 二零一四年三月 变电所参观制度 1. 35kv变电所是我厂供电心脏,为确保安全,除本所和有关人员外,

闲人免进。 2. 外单位参观者必须持介绍信,经领导和公安科批准有专人带领方 可进入所内,但必须遵守所内一切规章制度。 3. 上级领导来所内检查工作,必须有专人带领应做好进出所内的登 记工作。 4. 任何人不得在变电所内外进行拍照。 5. 参观者必须听从值班人员的指导,遇到设备发生故障时必须立即 退出变电所,等排除故障后,再进行参观,否则谢绝参观。 6. 本所值班人员不准带无关人员进入所内,违者进行批评和罚款。 7. 醉酒者和精神病者,禁止进入变电所。 8. 值班人员对形迹可疑的人主动制止,制止不听的,立即向公安科 汇报。 9. 本厂有关人员参观变电所,必须有保运部介绍方可进入所内参 观。 保运部 二零一四年三月 变电所电气试验制度 1.试验时,试验人员应精神正常,精力集中,不得与他人闲谈,随时警惕异常现象的发

牵引变电所运行检修安全规程实用版

YF-ED-J4766 可按资料类型定义编号 牵引变电所运行检修安全 规程实用版 In Order To Ensure The Effective And Safe Operation Of The Department Work Or Production, Relevant Personnel Shall Follow The Procedures In Handling Business Or Operating Equipment. (示范文稿) 二零XX年XX月XX日

牵引变电所运行检修安全规程实 用版 提示:该操作规程文档适合使用于工作中为保证本部门的工作或生产能够有效、安全、稳定地运转而制定的,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设备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下载后可以对文件进行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调整使用。 检查金具 金具应无锈蚀,固定、连接牢靠,接触良 好。 第103条大修范围和标准。除小修的全部 要求外,还要进行下列工作: 一、更换不合标准的绝缘子。 二、更换不合标准的导线、金具、杆塔。 电力电缆 第104条小修范围和标准: 一、检查电缆头、套管、引线和接线盒。

电缆头、套管不渗油,引线相间和距接地物的距离符合规定。 二、检查电缆。排列整齐、固定牢靠且不受张力,铠装无松散、无严重锈蚀和断裂,弯曲半径符合规定,接地良好,涂刷防腐剂;电缆外露部分应有保护管,管口应密封,保护管应完整无损,且固定牢靠,其锈蚀面积不得超过总面积的5%。 三、清扫电缆沟。沟内应无积水、杂物;支架完好、固定牢靠不锈蚀;盖板齐全无严重破损。电缆沟通向室内的入口处应有完好的防止小动物的措施。 四、检查电缆的埋设。复盖的泥土无下陷和被水冲刷等异状。 五、检查电缆桩及标示牌,齐全、正确、

牵引机、张力机安全操作规程(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牵引机、张力机安全操作 规程(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1501-43 牵引机、张力机安全操作规程(正 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 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 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1)牵引机、张力机操作工作必须由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操作证的职工担任; (2)操作人员应当了解牵引机、张力机的性能,并熟悉牵引机、张力机使用知识和操作方法; (3)严格按出厂说明书和铭牌的规定使用; (4)严禁牵引机、张力机带故障运行,制动及所有控制性能应在每天使用机器前校验,以保证操作安全,这一点在放线附近有带电线路时尤为重要; (5)操作人员操作牵引机、张力机严禁超速、超载、超温、超压运行; (6)操作人员在使用牵引机、张力机之前应对设备的布置、锚固、接地装置以及机械系统进行全面检查,并作空载运转实验;

(7)牵引机、张力机进出口与邻塔悬挂点的高差角及与线路中心线的夹角应满足牵引机、张力机的铭牌要求; (8)在机器运转时应在机器周围放置警示牌以避免无关人员进入; (9)方向控制必须始终缓慢、平稳; (10)制动系统在设计上是用以将导线拉住在静止位置,除非在紧急状态一般不用以将导线停住,频繁使用制动用以将动态的导线拉住将导致驱动系统的制动元件过早磨损或损坏; (11)张力机在放线时应将发动机油门开至最大,以保证液压油冷却器及刹车装置的正常工作; (12)张力机停机必须由牵引机完成,当牵引机还在牵引时严禁施加张力机刹车; (13)当导线或钢丝绳上有张紧力时,严禁将方向控制手柄推至放出方向,以防止导线或钢丝绳失去控制,并导致设备失效; (14)张力机、牵引机应做到定期保养,所有润滑

10KV 35kV变电站安全操作规程

10/35kV变电站安全操作规程 为规范变电站安全操作管理,结合公司安全生产实际,制定本规程。 一、值班员应经培训合格,持证上岗,无证不得上岗工作。 二、有一定的电工基础知识,熟知变电站运行规程。 三、必须熟悉变电站供电系统图和设备分布,了解系统电源情况和各配出开关的负荷性质、容量和运行。熟知变电所变配电设备的特性,一般构造及工作原理,并掌握操作方法,能独立工作。 四、掌握触电急救法及人工呼吸法,并具有电气设备防、灭火知识。 五、上班前不准喝酒,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坚守工作岗位,上班时不做与本职无关的事情,严格遵守有关规程规章的规定。 六、严格遵守岗位责任制、工作票和操作票制度、工作许可制度、工作监护制度及工作终结制度等有关制度。 七、倒闸操作必须执行唱票监护制,一人操作,一人监护。重要的或复杂的倒闸操作,由值班长监护,由熟练的值班员操作。

八、操作前应先在图板上进行模拟操作,无误后再进行实际操作。操作时要严肃认真,严禁做与操作无关的任何工作。 九、操作时必须执行监护复诵制,按操作顺序操作。每操作完一项做一个“√”记号,全部操作完后进行复查,无误后向调度室或有关上级汇报。 十、进行送电操作时要确认该线路上所有的工作人员已全部撤离,方可按规定程序送电。 十一、操作中有疑问时,不准擅自更改操作记录和操作票,必须向当班调度或值班长报告,弄清楚后再进行操作。 十二、严禁带负荷停送隔离开关,停送或隔离开关要果断迅速,并注意开关是否断开或接触良好。 十三、装卸高压熔断器时,应戴护目眼镜和绝缘手套,必要时可用绝缘夹钳,并站在绝缘垫或绝缘台上。 十四、电气设备停电后(包括事故停电),在未拉开开关和做好安全措施以前,不得触及设备或进入遮栏,以防突然来电。 十五、变(配)电站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不得有鼠患,变(配)电室无漏雨、漏雪现象。 十六、值班人员上岗后应按照以下内容进行交接班,并做好记录:

牵引变电所运行检修规程解析

牵引变电所运行检修规程 第一章总则 第1条牵引变电所(包括开闭所、分区所、AT所、分相所,除特别指出外,以下皆同)是向电化铁路供电的重要组成部分,与行车密切相关。为搞好牵引变电所的运行和检修工作,特制定本规程。 本规程适用于牵引变电所的运行、检修和试验。 第2条本规程是周期修编制的,牵引变电所的检修应贯彻“修养并重,预防为主”的方针。积极创造条件向周期检测、状态维修、限界值管理、寿命管理过渡。 第3条为保证牵引变电所安全可靠的供电,各级部门要认真建立健全各级岗位责任制,抓好各项工作,科学管理,改革修制,依靠科技进步,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不断改善牵引变电所的技术状态,提高供电工作质量。 铁路局可根据本规程规定的原则和要求,结合具体情况制定细则、办法,并报部核备。 第二章规范管理分级负责 第4条电气设备运行和检修工作实行规范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充分发挥各级组织的作用。 铁道部:统一制定全路牵引变电所运行和检修工作有关的规章及质量标准;调查研究,检查指导,总结和推广先进经验;掌握牵引变电所大修占全局牵引变电所总支出的比例。按规定对铁路局进行监督和管理,为铁路局提供服务。 铁路局:贯彻执行铁道部有关规章、标准和命令,组织制定本局实施细则、办法和工艺;领导全局的牵引变电所运营管理工作,制定本局管内各分局、供电(水电)段的管理和职责范围;审批牵引变电所大修、科研、更新、改造及局管的基建计划,组织验收和鉴定;并报部核备第5条牵引变电所的增设、迁移、拆除由铁道部审批,封闭和启封由铁路局审批并报部备案。 第6条因牵引变电所的设备改造、变化而降低列车牵引重量、速度或引起邻局牵引供电设备运行方式变更时,须经铁道部审批。牵引变电所属于下列情况的技术改造,须经铁路局审批,并报部核备 一、改变电源和主接线时。 二、变更主变压器、断路器的容量和型号时。 三、变更保护型式、控制和测量方式时。 第7条为保证电气化区段的可靠供电,由牵引变电所引接非牵引负荷而引起设备改造和向路外供电时由铁路局审批。 第三章交接验收 第8条牵引变电所竣工后,应按规定对工程进行检查和交接实验及全部馈线的短路试验,经验收合格方可投入运行。 第9条牵引变电所工程交接验收前10天,施工单位应向运行单位提交图纸、记录、说明书

变配电室倒闸操作规程(标准版)

The prerequisite for vigorously developing our productivity is that we must be responsible for the safety of our company and our own lives.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变配电室倒闸操作规程(标准版)

变配电室倒闸操作规程(标准版)导语:建立和健全我们的现代企业制度,是指引我们生产劳动的方向。而大力发展我们生产力的前提,是我们必须对我们企业和我们自己的生命安全负责。可用于实体印刷或电子存档(使用前请详细阅读条款)。 1.关于倒闸 1.1进行倒闸操作必须按规定格式填写倒闸操作票,上报负责人进行审批。 1.2操作人员严格按操作票操作顺序进行操作,并由监护人在现场监护,逐项唱票并记录时间。 1.3配电室内的倒闸操作范围主要包括: 1.3.1开关、闸刀及熔丝合上或拉开。 1.3.2电动操作回路的合上或拉开。 1.3.3继电保护,自动装置的使用或停用。 1.3.4临时接地线的拆除或挂上。 1.3.5核对相序及绝缘测试。 1.4一切倒闸操作不得在交接班时进行,并应尽可能在负荷最小的时候进行。除事故情况外,不得在高峰负荷时进行。 2.关于工作票使用

2.1凡进行下列工作时必须使用工作票 2.1.1第一类为: 2.1.1.1高压设备需要停电或部分停电的工作。 2.1.1.2高压室内二次回路等工作需要高压设备停电。 2.1.1.3其他需高压停电的工作。 2.1.2第二类为: 2.1.2.1带电工作和在带电设备外壳上的工作。 2.1.2.2在低压柜、配电箱、电源干线上的工作。 2.1.2.3不需高压设备停电的二次回路上的工作。 2.2其它工作用口头或电话命令,值班人员应将发令人、负责人及工作任务详细记入值班记录本中,并向发令人复诵核对一遍。 2.3事故抢修工作可不填工作票,但在停电作业时仍应执行必要的安全措施和许可手续。 2.4工作票应由签发人、许可人、负责人签字。 2.5工作票中所列人员的安全责任。 2.5.1工作票签发人: 2.5.1.1工作必要性; 2.5.1.2工作是否安全;

变配电电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通用版

操作规程编号:YTO-FS-PD254 变配电电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通用版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变配电电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通用 版 使用提示:本操作规程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1.遵守电气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通则》有关规定。 2.值班电工必须熟悉供电系统(包括一、二次)及配电室线路和各种设备的性能和操作方法与规定程序,并具有在异常及事故情况下采取措施及紧急处理的能力。 3.值班电工严禁脱岗、睡岗。必须严格执行各种制度。 4.不论高压设备带电与否,值班人员不得单人移开或越过遮栏进行工作。若有必要,移开遮栏时必须有监护人,并使其符合设备不停电时的安全距离。即:电压等级(KV)安全距离(m)10及以下0.3535及以下0.90110及以下1.50 5.雷雨天巡视室外高压设备时,应穿绝缘靴,并注意不许靠近避雷器、避雷针。 6.巡视配电装置进出高压室,必须随手将门带好。 7.倒闸操作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7.1倒闸作业应由二人进行,一人操作一人监护。 7.2操作人员与带电物体应保持规定的安全距离(见上

变电所安全操作规程通用版

操作规程编号:YTO-FS-PD655 变电所安全操作规程通用版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变电所安全操作规程通用版 使用提示:本操作规程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一、停送电操作顺序 ⒈高压隔离开关操作顺序: ⑴断电操作顺序: A、断开低压各分路空气开关,隔离开关。 B、断开低压总开关。 C、断开高压油开关。 D、断开高压隔离开关。 ⑵送电操作顺序和断电顺序相反。 二、低压开关操作顺序: ⑴断电操作顺序: A、断开低压各分路空气开关、隔离开关。 B、断开低压总开关。 ⑵送电顺序与断电相反。 三、倒闸操作规程 ⒈高压电源,作倒闸操作,与有关部门联系同意后,按规定时间进行,不得私自随意倒闸。 ⒉倒闸操作必须先送合空闲的一路,再停止原来一

路,以免用户受影响。 ⒊发生故障未查明原因,不得进行倒闸操作。 ⒋两个倒闸开关,在每次操作后均应立即上锁,同时挂警告牌。 ⒌倒闸操作必须由二人进行(一人操作,一人监护)。 四、变电所设备安全检修规程 ⒈电工人员接到停电同志后,拉下有关刀闸开关,收下熔断器。并在操作把手上加锁,同时挂警告牌,对尚无停电的设备周围加放保护遮拦。 ⒉高低压断电后,在工作前必须首先进行验电: ⒊高压验电时,应使用相应高压等级的验电器,验电时,必须穿戴试验合格的高压绝缘手套,先在带电设备上试验,确实好用后,方能用其进行验电。 ⒋验电工作应在施工设备进出线两侧进行,规定室外配电设备的验电工作,应在干燥天气进行。 ⒌在验明确实无电后,将施工设备接地并将三相短路是防止突然来电、保护工作人员的基本可靠的安全措施。 ⒍应在施工设备各可能送电的方面皆装接地线,对于双回路供电单位,在检修某一母线刀闸或隔离开关、负荷开关时,不但同时将两母线刀闸拉开,而且应该施工刀闸两端都同时挂接地线。

变电站安全操作规程正式样本

文件编号:TP-AR-L6422 There Are Certain Management Mechanisms And Methods In The Management Of Organizations, And The Provisions Are Binding On The Personnel Within The Jurisdiction, Which Should Be Observed By Each Party. (示范文本) 编制: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 变电站安全操作规程正 式样本

变电站安全操作规程正式样本 使用注意:该操作规程资料可用在组织/机构/单位管理上,形成一定的管理机制和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设置的规范,条款对管辖范围内人员具有约束力需各自遵守。材料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修改,请在使用时认真阅读。 一、电工基础知识 1. 变电工应具备一定的电工基础知识,熟知变 电所运行规 程及设备完好的标准。 2.变电工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取得资格证持 证上岗。 3.变电工必须掌握供电系统运行情况和各馈出开 关的负 荷性质,容量和运行方式. 4.变电工应熟知变配电设备特性,技术参数,结构 和工作

原理,并掌握操作方法。 5.变电工必须掌握触电急救方法,并具有电气设备防灭 火知识。 6.运行操作必须执行两票制和工作许可制。 7.变电工班前不准喝酒,班中不准脱岗,串岗,离岗, 睡岗和做与专职工作无关的事情。 二.交接班工作: 变电工上岗后按照交接班制度运行接班,并做好记录, 交接班内容应包括: 前一个班发生停送电开关. 尚未结束的仍有人从事电气作业的开关和电气联系人.

牵引变电所运行检修安全规程通用版

操作规程编号:YTO-FS-PD480 牵引变电所运行检修安全规程通用版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牵引变电所运行检修安全规程通用 版 使用提示:本操作规程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检查金具 金具应无锈蚀,固定、连接牢靠,接触良好。 第103条大修范围和标准。除小修的全部要求外,还要进行下列工作: 一、更换不合标准的绝缘子。 二、更换不合标准的导线、金具、杆塔。 电力电缆 第104条小修范围和标准: 一、检查电缆头、套管、引线和接线盒。电缆头、套管不渗油,引线相间和距接地物的距离符合规定。 二、检查电缆。排列整齐、固定牢靠且不受张力,铠装无松散、无严重锈蚀和断裂,弯曲半径符合规定,接地良好,涂刷防腐剂;电缆外露部分应有保护管,管口应密封,保护管应完整无损,且固定牢靠,其锈蚀面积不得超过总面积的5%。 三、清扫电缆沟。沟内应无积水、杂物;支架完好、

挤出机安全操作规程

XXX公司挤出机操作规程 一、操作工必须是经过公司正式培训的熟练员工。 二、开机前准备工作 1、检查各控制、通讯、加热线路及热电偶是否正常。 2、检查冷却水是否畅通,先开冷却水后加热。 3、接通电源,设置各区温度,将料筒温度设定为140℃,成型模温度设定为120℃,待各区温度升至设定值,重新输入生产温度值。 4、各区温度达到生产要求后,保温20至30分钟,准备开机。 5、开机前重新紧固机头模具,特别是新更换的模具,以防止发现跑料现象。 三、操作过程工作 1、启动主机,检查其风机是否工作正常,缓慢升速,检查主机电流是否过流,如有异常声响立即停机检查。 2、主机运转正常,再启支辅机,升速喂料,以防止螺杆空转。 3、继续慢升速至生产工艺要求的速度,注意调整加料速度,勿使主机电流过大。 4、启动定型台真空泵,准备牵引上模。 5、从真空眼检查物料塑化情况,若呈块状或豆腐渣状,为塑化良好,方可开启主机真空泵,若呈粉状,严禁开启真空泵,以免抽出粉料。(该项作为重点注意事项)

6、挤出机工作正常,挤出料胚,在口模观察出料是否均匀及塑化情况,切片观察各断面壁厚,当出料均匀,料表面光滑有弹性,拉伸有韧性时,可以牵引。 7、上模时应戴棉手套进行,将料拉长变细套牵引线通过定型模,并浇水冷却。 8、调节牵引机速度,使型材在定型模中顺利通过。 9、开启冷却水阀门后启动定型台真空泵开关,防止回水刺激口模。 10、当已基本冷却的料进入牵引机后,将定型模向口模靠近。 11、当成型并已冷却的型材进入定型模后可以放慢速度,让型材在定型模中充满,并使1#、2#真空度达到0.7-0.8。12、根据切割材料断面与图纸对照,并用游标卡尺测量其断面尺寸及功能尺寸是否符合质量要求。 13、定型模与口模保持距离尽可能小。 14、材料基本符合生产工艺要求时,贴上保护膜。 15、调整各限位开关,保证型材切割长度为6±0.01m。 四、停机工作 1、准备停机料)(清机料)。 2、将口模温度设定为120℃,料筒温度设定为140℃,同时应关闭主机真空泵,防止未塑化的粉料进入真空泵。 3、关闭循环水泵、关闭加料;适当加入停机料,主机转速调慢。 4、当口模出现停机料时,停止加入,将螺杆内停机料全部挤

变电所值班电工安全操作规程通用版

操作规程编号:YTO-FS-PD535 变电所值班电工安全操作规程通用版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变电所值班电工安全操作规程通用 版 使用提示:本操作规程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1.合理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凭“电工合格证”操作。 2.值班电工要有高度的工作责任心。严格执行值班巡视制度、倒闸操作制度、工作票制度、交接班制度、外来人员出入登记制度、安全用具及消防设备管理制度。 3.不论高压设备是否带电,值班人员不得单独移开或越过遮栏进行工作。 4.雷雨天气需要巡视室外高压设备时,应穿绝缘鞋,并不得靠近避雷器与避雷针。 5.巡视配电装置,进出高压室,必须随手将门锁好。经常保持门窗完好,防止小动物进入。 6.与供电单位或用户联系,进行停、送电倒闸操作时值班负责人必须复诵核对无误,并且将联系内容和联系人姓名做好记录。 7.停电拉闸操作必须按照油开关(或负荷开关)、负荷侧刀闸、母线侧刀闸的顺序依次操作。 8.高压设备和大容量低压总盘上的倒闸操作,必须由

中央变电所安全操作规程正式样本

文件编号:TP-AR-L8709 There Are Certain Management Mechanisms And Methods In The Management Of Organizations, And The Provisions Are Binding On The Personnel Within The Jurisdiction, Which Should Be Observed By Each Party. (示范文本) 编制: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 中央变电所安全操作规 程正式样本

中央变电所安全操作规程正式样本 使用注意:该操作规程资料可用在组织/机构/单位管理上,形成一定的管理机制和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设置的规范,条款对管辖范围内人员具有约束力需各自遵守。材料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修改,请在使用时认真阅读。 一、中央变电所操作人员应经培训合格,熟练掌握电工操作基础知识,熟知中央变电所运行有关规定及标准,熟悉《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持证上岗。 二、中央变电所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变电所供电系统图和设备分布,了解系统电源情况和各配出开关的负荷性质、容量和运行方式;熟知变电所变配电设备的特性、一般结构及工作原理,并掌握操作方法,能独立操作。 三、严格遵守岗位责任制、工作票和操作票制度。

四、中央变电所操作人员接到倒闸操作命令后,必须执行监护制,一人操作,一人监护;重要的或复杂的倒闸操作,由值班长监护,由熟练的值班员操作。 五、操作前先检查供电系统运行情况和主接线方式无误后,操作时要严肃认真,严禁做与操作无关的任何工作。 六、操作时必须按操作顺序执行。依次完成,全部操作完后进行复查,无误后向调度室或有关上级汇报。 七、进行送电操作时要确认该线路上所有的工作人员已全部撤离,方可按规定程序送电。 八、为避免误操作,改变运行方式的倒闸操作,不得在交接班时间进行,特殊情况例外,如事故处理等。

拉管机安全使用操作规程示范文本

拉管机安全使用操作规程 示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拉管机安全使用操作规程示范文本使用指引:此操作规程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一、拌料严格按照生产所需的原料名称/型号/比例/色 粉放入搅拌机进行拌料,(根据实际需要加入水口料)料 斗必须保持干净。 二、加热 打开控制箱电源,设定好参数:温度1=170℃温度 2=165℃温度3=170℃接头温度=190℃加热30 分钟左右开始工作。 三、拉管 1.将速比控调至100~300左右,挤出喉管拉细加水冷 却。 2.将细管穿过铜管,定型管,水槽,牵引机,切管机。 3.合上真空箱盖子,将真空表调为:1~1.2之间。

4.调校挤出机与真空箱同心度。 5.调校喉粒的内外径是否符合:外径=4.90±0.15mm 内径=2.75±0.15mm 高度=4.94±0.15mm 100PCS重量=0.058g 6.机器正常运转时,要循环检查喉粒的内径/外径/颜色/光泽度,熔点是否OK。 7.每天不定时对机器保养,更换刀片。(刀片一定要按装配利器控制程序) 8.将QC检查OK的成品入袋包装标识好。 9.停机时,应将料筒余料全部挤出,以便下次生产。关闭所有电源、水阀。 请在此位置输入品牌名/标语/slogan Please Enter The Brand Name / Slogan / Slogan In This Position, Such As Foonsion

《电业安全操作规程》

《电业安全操作规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 第一章总则第1条为了切实保证职工在生产中的安全和健康、电力系统、发供配电设备的安全运行结合电力生产多年来的实践经验制定本规程。各单位的领导干部和电气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本规程。第2条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各级领导必须以身作则要充分发动群众依靠群众要发挥安全监察机构和群众性的安全组织的作用严格监督本规程的贯彻执行。第3条本规程适用于运用中的发、变、送、配、农电和用户电气设备上工作的一切人员包括基建安装人员。各单位可根据现场情况制定补充条文经厂局主管生产的领导总工程师批准后执行。所谓运用中的电气设备系指全部带有电压或一部分带有电压及一经操作即带有电压的电气设备。第4条电气设备分为高压和低压两种高压设备对地电压在250V以上者低压设备对地电压在250V及以下者。第5条电气工作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经医师鉴定无妨碍工作的病症体格检查约两年一次。二、具备必要的电气知识且按其职务和工作性质熟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电力线路部分、热力和机械部分的有关部分并经考试合格。三、学会紧急救护法附录G特别要学会触电急救。第6条电气工作人员对本规程应每年考试一次。因故间断电气工作连续三个月以上者必须重新温习本规程并经考试合格后方能恢复工作。参加带电作业人员应经专门培训并经考试合格、领导批准后方能参加工作。新参加电气工作的人员、实习人员和临时参加劳动的人员干部、临时工等必须经过安全知识教育后方可下现场随同参加指定的工作但不得单独工作。对外单位派来支援的电气工作人员工作前应介绍现场电气设备接线情况和有关安全措施。第7条任何工作人员发现有违反本规程并足以危及人身和设备安全者应立即制止。第8条对认真遵守本规程者应给予表扬和奖励。对违反本规程者应认真分析加强教育分别情况严肃处理。对造成严重事故者应按情节轻重予以行政或刑事处分。第9条本规程

牵引变电所运行检修规程

牵引变电所运行检修规程

第一章总则 第 1 条:牵引变电所(包括开闭所、分区所、AT 所、分相所,除特别指出者外,以下皆同)是向电气化铁路供电的重要组成部分,与行车密切相关。为搞好牵引变电所的运行和检修工作,特制定本规程本规程适用于牵引变电所的运行、检修和试验。 第 2 条:本规程是按周期修编制的,牵引变电所的检修应贯彻“修养并重,预防为主”的方针。积极创造条件向周期检测、状态维修、限界值管理、寿命管理过渡。 第 3 条:为保证牵引变电所安全可靠地供电,各级部门要认真建立健全各级岗位职责制,抓好各项基础工作,科学管理,改革修制,依靠科技进步,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不断改善牵引变电所的技术状态,提高供电工作质量。 铁路局可根据本规程规定的原则和要求,结合具体情况制定细则、办法,并报部核备。 第二章规范管理分级负责 第4条:电气设备运行和检修工作实行规范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充分发挥各级组织的作用。 铁道部:统一制定全路牵引变电所运行和检修工作有关的规章及质量标准;调查研究,检查指导,总结和推广先进经验;掌握牵引变电所大修支出占全局牵引变电所总支出的比例。按规定对铁路局进行监督和管理,为铁路局提供服务。

铁路局:贯彻执行铁道部有关规章、标准和命令,组织制定本局实施细则、办法和工艺;领导全局的牵引变电所运营和管理工作,制定本局管内个分局、供电(水电)段的管理和职责范围;审批牵引变电所大修、科研、更新、改造及局管的基建计划,组织验收和鉴定;并报部核备。 第5条:牵引变电所的增设、迁移、拆除由铁道部审批,封闭和启封由铁路局审批并报部备案。 第 6 条:因牵引变电所的设备改造、变化而降低列车牵引重量、速度或引起邻局牵引供电设备运行方式变更时,须经铁道部审批。牵引变电所属于下列情况的技术改造,须经铁路局审批,并报部核备。 一、改变电源和主接线时。 二、变更主变压器、断路器的容量和型号时。 三、变更保护型式、控制和测量方式时。 第7 条:为保证电气化区段的可靠供电,由牵引变电所引接非牵引负荷而引起设备改造时和向路外供电时由铁路局审批。 第三章交接验收 第8 条:牵引变电所竣工后,应按规定对工程进行检查和交接试验及全部馈线的短路试验,经验收合格方可投入运行。 第9 条:在牵引变电所工程交接验收前10 天,施工单位应向运行单位提交图纸、记录、说明书等竣工资料。 第10 条:牵引变电所投入运行前,接管部门要制定好运行方式,配齐并训练运行、检修人员,组织学习和熟悉有关设备、规章、制度并经考试合格;备齐检修用的工具、材料、零部件及安全用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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