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会展中心门禁点增加改造工程项目
竞争性谈判邀请通知书
一、单位名称:深圳会展中心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二、单位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深圳会展中心
三、项目名称:深圳会展中心门禁点增加改造工程
四、项目概况:
会展中心门禁系统因日常管理需要和部分房间功能发生变化,有增加门禁的需求。经统计,在办公室和设备机房共需增加50个门禁点。原有部分门禁系统的通信线路占用的是公司综合布线系统,本次改造中一并将其调整至安防专用网络,以便维护和管理。现甲方拟采用“竞争性谈判”的方式,选定该项目合作单位,在会展中心增加门禁点位和改造原占用综合布线系统的门禁走线,修复所有的故障门禁点位,使改造后的门禁系统是一套独立而完好的系统。项目具体要求及数量详见本通知书第六项。
五、实施地点:深圳会展中心
六、项目具体要求及数量
(一)商务需求
(二)技术需求
前端门禁设备由就近的安防电源供电;门禁控制线就近敷设到有安防机柜的弱电机房IDF间,要求符合布线工艺标准。布线管在无法作暗线管
七、谈判流程:
1、谈判小组推选组长主持谈判;
2、响应文件的完整性检验和参加单位基本情况的符合性审查;
3、商务及技术需求响应性评定;
4、参加单位按抽签顺序作项目的讲解和演示,限时10分钟;
5、参加单位现场回答谈判小组成员的提问,限时10分钟;
6、参加单位提供最后一次报价;
7、谈判小组成员采用有记名投票方式按综合评议指标评分;
8、综合评分的计算和排序;
9、本项目采购第一候选供应商、备选供应商的确定及“谈判报告”的出具。
八、评审办法:
首先对各参加单位进行符合性审查。对通过符合性审查的单位,采用100分制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分。
(一)符合性检查
(二)综合评议指标表
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更正(次序排先者优先):
1、若分项报价与总价不一致,以总价为准;
2、若用文字表示的数值与用数字表示的数值不一致,以文字表示的数值为准。
如果参加单位不接受以上对其错误的更正,甲方将拒绝其参加谈判。
供应商在参加本项目谈判时,无需交纳谈判保证金,如有意参与本项目谈判,请在谈判开始前2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深圳会展中心,甲方只接受书面申请的单位参加谈判。
供应商在领取“邀请通知书”后至谈判开始前2天如对“邀请通知书”有疑问,请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向深圳会展中心提出,深圳会展中心视情况给予电话或书面解答;供应商在上述时间未提出疑问的,深圳会展中心视为该供应商完全理解并接受了“邀请通知书”所有内容,并不再对“邀请通知书”提出任何质疑。
谈判截止期前的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深圳会展中心可主动地或在解答参加单位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邀请通知书”进行修改,并有权对谈判日期进行调整。
“邀请通知书”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领取“邀请通知书”的单位,并对其具有约束力。被邀请的供应商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向深圳会展中心回函确认。如无回函确认,产生的后果由被邀请的供应商自负。联系方式详见本通知书第十一项。
九、被邀请供应商参评时应递交的报价清单和响应文件
按第六项要求提供商务、技术条款响应/偏离表,报价清单和响应文件分开,分别装袋密封,并在密封袋上清晰标注;响应文件要求编制目录,装订成册,一式两份(一个正本,一个副本,亦应清晰标注)。
十、谈判日期及地点:2013年12月20日9:30开始,深圳会展中心310会议室,届时请各参加单位带齐报价清单和响应文件准时参与。
十一、联系人:郭继清电话:82848826 传真:82848694
十二、本项目供应商谈判结果的知会方式, 以深圳会展中心的“供应商中选通知书”为准;未得到确认的, 敬请谅解。
深圳会展中心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二○一三年十二月十日
附件:
现场考察证明
乙方():
已于2013年月日参加了甲方(深圳会展中心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会展中心门禁点增加改造工程项目的现场考察,详细听取了甲方的讲解和要求,已经知晓甲方本次工程项目的所有内容以及技术要求等。
甲方管理人员签字:
2013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