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华南理工大学研究生奖学金制度

华南理工大学研究生奖学金制度

华南理工大学研究生奖学金制度
华南理工大学研究生奖学金制度

华南理工大学研究生奖学金制度

作者:日期:

华南理工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 0 13年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实施办法

、奖学金种类和参评对象

奖学金类别奖学金等级参评对象备注

1.优秀奖学金(不

颁发证书)一等奖学金:减免一学

年的全额学费并奖励

400元/月(在读期间逐

月发放);二等奖学金:

减免一学年的全额学

费;

2 011 级、2012 级

全日制学术型硕士

研究生(委培、专

业学位、联合培

养、强军计划除

外)

具体名额另发通知下达

2.全日制专业学位奖学金(不颁发

证书)一等奖学金:减免一学

年的全额学费并奖励

400元/月(在读期间逐

月发放);二等奖学

金:减免一学年的全额

学费;。

2012级全日制工

程硕士(不含软

件工程)、建筑

学硕士、风景园

林硕士

具体名额另发通知下达

3 .捐赠奖学金

具体类别及金额另行通知

补充说明:提前攻博(2 + 3)的2011级硕士生和提前攻博(1+4)的2012级硕士生因为已经享受博士生的奖助学金待遇,所以均不参加本年度的优秀奖学金评定。

二、研究生奖学金评定条件

本评定细则的制定,以激励研究生胸怀大志、努力进取、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德智体全面发展为主导,奖学金名额的分配按照“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

(一)基本条件

1 ?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规章制度;

2?有良好的学风,热爱集体,尊师爱校,团结同学,积极参加各项有益的集体活动;

3?努力学习,完成培养计划所规定的内容,成绩优良;

4?为非在职全日制在读硕士研究生,本人提出申请且导师同意参评;

5?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奖学金的评定:

(1)评奖学年度因违反校纪、校规而受到警告以上(含警告)处分或考试作弊者、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这;

(2)评奖学年度课程考试有一门以上(含一门)不及格者;

(3 )在评优中,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实行“一票否决”;此外,对于通过弄虚作假而获取的奖学金,将被若如数追回;

(4)未完成缴费注册手续者;

(5)延期毕业者。

三.评选程序

1、各班成立班级评审小组。班级评审小组由班主任、班长、党支书、团支书和4- - 5名学生代表组成,由班主任任组长(共7人或9人)。

2、研究生根据《华南理工大学材料学院20 1 3年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实施办法》进行自评,符合条件的奖学金申请者提交申请。

3、班级评审小组根据申请者的条件和资料,于9月30日前完成初评工作。审核后,学生本人对于自己的分数如无异议,请签名确认,确认后不再进行更改;并将班级评选结果进行

详细公示,公示期为7天。在公示期内,班级成员如有异议,有权查询班级内与评奖有关的全部资料,有权向班级评审小组或班主任反映意见。

4、班主任在《个人学年测评成绩总表》上签名确认,并将本班初步测评结果和全部个人测评资料交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委员会审核。

5、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委员会评审领导小组根据申请者的实际情况和学年综合测评积分进行评定,确定获得奖励的人选,并将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6公示结束后,学院于9月30日前将汇总结果送交研究生院主管部门审批。

四、测评内容

研究生奖学金评定,根据研究生在评奖学年度内思想品德和社会活动、课业成绩计算综合得分并按学校分配获奖名额评出拟获奖人员。

测评年度:2012年9月1日——2 0 13年8月31日

评分内容分3项(见下表),各项目满分1 00分。综合得分计算公式为:

3

综合得分i 项目k权重k

k 1

项目

权重

一年级硕士二年级硕士

思想品德和社

会活动

0.10.1

课业成绩0.80.4(按照一年级课业

成绩)

科研成果0.10 .5

一、课业成绩(1 0 0分)

课业成绩=研究生考试录取成绩(初试+复试)X20 %^研一期间学习成绩x 80% 1、研究生入学考试录取成绩占20%

录取成绩折算成百分制作为计算基准,对于保送研究生同学的初试成绩按照全体

考研同学初试成绩排名前3 0 %勺平均成绩作为基准。

2、研究生一年级期间学习成绩占8 0%

学习成绩参考科目为各专业硕士生共同的基础课(英语、政治)和专业学位课,共6 门学位课程,14个学分。英语免修的同学,按照5门学位课程,1 1学分来计算总得分。

学习成绩总得分计算如下:

6

成绩i *学分i

i 1

6

学分i

学习成绩i 1 其中1为规定的6门学位课程。

注:班级成员课程成绩积分由班级评审小组统一计算

二、思想品德和社会活动加分(100分)

思想品德和社会活动以100分计算,其中基本分为50分,社会活动加分为50分,最高分为满分10 0分。

(一)、基本分(50分)

基本分主要体现同学在校期间,作为学生的义务。

主要考察的内容包括同学的思想品德、党员参加组织生活、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大型活动等。

具体评分细则:

1、思想品德情况。(30分)

无违纪行为,可得满分。

学院通报批评,每次扣3分。

学校通报批评,每次扣5分。

2、党员参加组织生活。(10分)

无故缺席一次,扣1分。

请假两次以上,自第三次起,每次扣5分。

3、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大型活动。(10分)

包括:研究生科技文化节开幕式、研究生运动会、一年两次的升国旗仪式,缺席一次扣2分。

(二)、社会活动加分(50分)

主要考察的是学生参加班级及学院研分会组织的活动、参加科技、文化、体育类竞赛获奖的。

(50 分)

1、获奖活动加分:

等级

类别

一等奖或第二等奖或第三等或第第四-第八参加未获奖

一名二名三名名

国家201612 1 01

省 1 6 1 21081

1210861校108641

院86421

2、参与活动加分:

参照活动汇总表上活动,每参加一项活动加1分。班级活动最多限制三项,讲座最多限制5次。

注:学生获得两种或以上荣誉时,只按最高分加分,不累加。

备注:对于文艺、体育类竞赛:

①不同项目的加分可累加记载,同一项目、不同级别比赛不可以累积计算加分,按照最高

级别比赛加分;②各项团体项目比赛中,市比赛根据名次各主力成员加相对应得分替补队员加相对应得分的1/2。

3、获得校研究生会先进个人、研究生文化节积极分子、研究生团委积极分子称号的学生干部均不再加分;获得学校优秀共产党员的加3分、学校优秀共青团干的加2分、学校优秀共青团员的加1分。

4、班集体活动加分最多可以加3项,每一项1分;学术讲座最多可以加5次,每次加1分(以讲座票为准);

三、科研成果(10 0分)

科研成果加分

科研成果加分

2 0分

在SCI影响因子2.0及以上刊物或无机材

料领域在Journa 1 of th e A me rica n C

er a mic So cie t y 和C e me n t a nd Con

crete Re sea rch,金属材料领域在SCI影响

因子1.0及以上刊物发表论文,申请国际

发明专利。

10分

发表三大索引论文、三大索引源期刊论

文;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授权;获得全国

“挑战杯”三等奖及以上或广东省“挑战

杯”一等奖。

在研究生院认定刊物、核心期刊、统计4分(一年级只限一篇,二年级只限

两篇)

源期刊发表论文或申请有发明专利;获

得实用新型专利。

注:1、科研成果是指学生在导师的指导下所取得的与论文研究相关的成果,其中,发明

专利是指学生为第一发明人,或导师为第一发明人,学生为第二发明人的;论文是指学生为第一作者,或者学生为第二作者,导师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的。

2、对于在研究生院认定刊物、核心期刊、统计源期刊发表的论文或申请有发明专利;获得实用新型专利的科研成果,一年级限一篇,二年级限两篇,有录用函未见刊的加2分,已见刊的加4分;在SC I影响因子2.0及以上刊物或无机材料领域在J o u rn a l o f the Am eric a n Ceramic Socie t y 和Cement a n d Conc r et e Res e ar c h,金属材料领域在S CI影响因子1 .0及以上刊物发表论文,申请国际发明专利,发表三大索引论文、三大索引源期刊论文,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授权的科研成果不限篇数,但最高分为满分1 00分。所有科研成果加分最高分为10 0分。

3、有关“挑战杯”参赛并获奖的加分情况,对于主力参赛者,主力认定为获奖人员

排序的前5 0 %认定为主力队员,加分按照所获奖等级分数的80%进行加分,对于非主力参赛者,非主力认定为获奖人员排序的后5 0%认定为主力队员加分按照所获奖等级分数6 0%

进行加分。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 19年9月22日

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基本奖学金管理实施细则

100

(四)各学院(系)可参照上述基本标准,根据研究生各学期的学习成绩、科研成果、学院(系)和导师对其综合评价等,自行制定具体的评定标准和程序(评定程序中应包含对获奖名单及等级进行院内公示等内容),报送研究生院备案。评定标准应进行量化,所产生的评定结果应以百分制综合评分的形式进行反映,便于对研究生情况进行对比。 第十三条在校研究生如取得了突出的科研成果或获得了重大奖励,其所属学院可随时向研究生奖助金管理办公室提出特等奖学金申请,由学校审核批准。 第十四条研究生在学年内如有违规违纪、考试成绩不及格、学术研究中弄虚作假等行为,应终止其基本奖学金的发放,并取消该生下一学年基本奖学金参评资格。 第十五条由于出国等原因办理保留学籍或休学等学籍异动手续的研究生,待其恢复学籍后再行发放基本奖学金。 第十六条研究生基本奖学金获奖金额高于应缴学费的部分,是学校为研究生提供的部分生活费。根据《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方案》的要求,获得研究生基本奖学金的博士研究生在校期间应至少完成一项“三助”岗位(助教、助管或助研)工作。承担“三助”岗位工作的研究生须分别接受任课教师、相关管理部门和导师的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学校将终止其津贴发放,该研究生亦不得参评下一学年的研究生基本奖学金,不得再申请“三助”岗位工作。 第十七条研究生导师在研究生基本奖学金的评审中拥有充分推荐权,学院(系)应予尊重。 第五章工作程序 第十八条研究生新生的基本奖学金评定和发放工作: (一)每年研究生新生入学前复试录取阶段,各学院(系)按照既定名额初步确定获得不同级别基本奖学金的研究生名单,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最后审核批准。获奖名单通过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进行公布,同时送财务处备案。 (二)获得基本奖学金的研究生新生的基本奖学金的发放:财务处根据研究生新生获奖等级,对新生应缴纳学费进行冲抵。获奖金额高于应缴学费的部分,由财务处在研究生新生入学报到后按月发放给研究生(一年按10个月计算,7月、8月不发放)。 第十九条在校研究生的基本奖学金评定和发放工作: (一)研究生学习成绩与科研成果信息可依据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进行采集。其中,学习成绩依据研究生课程任课教师在每学期考试周结束2周内完成的考试成绩录入结果进行采集;科研成果信息依据在校生随时登录的研究生科研信息系统数据进行采集。 (二)基本奖学金评定工作在每学年第二学期末进行。各学院(系)应按照既定的评定标准与程序开展研究生基本奖学金评定工作,并将所评结果在学院(系)内公示一周,评定结果须在每学年第二学期考试周结束3周内报送研究生奖助金管理办公室。 (三)研究生可在学院(系)公示期结束前,针对获奖名单向所在院(系)提出异议。学院(系)接到研究生异议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做出处理决定。研究生对学院(系)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可以书面形式向研究生奖助金管理办公室反映,由研究生奖助金管理办公室负责协调处理,处理结果以适当形式送达学院(系)和研究生本人。 (四)学院(系)公示期结束后,研究生奖助金管理办公室及各学院(系)不再接受研究生提出的异议。 (五)研究生院在每学年第二学期考试周结束4周内对各学院(系)在校研究生基本奖学金初评结果进行汇总、审核,并将经审核批准的名单送财务处备案。 (六)基本奖学金发放 财务处依照基本奖学金评定结果,根据在校生获奖等级金额,对其应缴纳的学费进行冲抵。未获基本奖学金的研究生应按照学校要求在指定时间内到财务处缴纳学费;获奖金额高于应缴学费的部分,由财务处按月发放给研究生。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条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原《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基本奖助金管理实施细则(试行)》(2007-2008学年校政字48号)同时废止。

华南理工大学研究生录取分数线

华南理工大学201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基本分数线 来源:考试大 2012年3月8日【考试大: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 华南理工大学2012年硕士研究生最低复试分数线 (一)参加全国统考及联考的考生 类型报考学科门类(专业)政治外语业务一业务二总分 学术型01哲学50 45 90 90 320 02经济学55 55 90 90 350 03法学(不含马克思主义理论)50 50 90 90 335 0305马克思主义理论50 45 90 90 320 04教育学(不含体育学)60 60 180 —315 0403体育学50 45 200 315 05文学60 60 90 90 355 07理学50 50 85 85 315 08工学50 50 85 85 330 12管理学55 55 90 90 350 13艺术学40 30 85 85 295 专业学位0251金融硕士55 55 90 90 350 0351法律硕士50 50 80 80 315 0551艺术硕士40 30 85 85 295 0552翻译硕士60 60 90 90 355 0851建筑学硕士50 50 90 90 330 0852工程硕士(不含软件工程)50 50 85 85 330 085212软件工程采用教育部一区工程硕士线 0953风景园林硕士50 50 90 90 330 1253会计硕士—50 105 —190 1251工商管理硕士 1252公共管理硕士 1256工程管理硕士 —50 105 —178 (二)参加全国统考、面向行业委托培养的考生 030105民商法学(知识产权方向):总分310,单科不限。 (三)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 08工学:总分290,单科不限; 12管理学:总分300,单科不限; (四)强军计划考生:总分240,单科不限。 (五)参加全国统考,满足以下条件之一,一门单科成绩低于所在类型要求5分以内者可参加复试: 1.数学一、二、三成绩在135分以上; 2.我校自命题专业科目成绩在135分以上,且在该科目排名前10%(或排名第一); 3.报考07理学、08工学,总分370分以上且业务课一、业务课二均在120分以上。 (六)参加全国统考,报考0301法学专业,成绩满足法律硕士(法学)要求,报考07理学、08工学专业,成绩满足软件硕士要求,可申请参加相关专业学位复试。

关于印发《华南理工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华南理工大学文件 华南工研〔2014〕59号 关于印发《华南理工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评审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各学院、校直属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为深化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进一步做好我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确保评审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根据财政部、教育部《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12〕342号)和《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教财〔2014〕1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了《华南理工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试行)》,现予印发,自2014年9月1日起实施,请遵照执行。 华南理工大学 2014年9月26日

华南理工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试行) 第一条为深化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进一步做好我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确保评审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根据财政部、教育部《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12〕342号)和《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教财〔2014〕1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由中央财政出资设立,用于奖励学业成绩特别优秀、科学研究成果显著、社会公益活动表现突出、在各类专业竞赛中获得优异成绩的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3万元;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万元。 第三条学校党委研究生工作部负责制定全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制定名额分配方案,统筹领导、协调、监督相关评审工作,并受理有关申诉事宜。 第四条各学院成立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工作小组,由学院党政负责人、辅导员、导师代表和学生代表等组成,负责本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细则的制定、申请组织、初步评审等工作。 第五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人员在履行评审工作职责时应遵循以下原则:

#最详细-华南理工大学建筑学院课程介绍

建筑学 Architecture 专业代码:080701学制:5年 培养目标: 培养能坚持社会主义道路,适应市场经济和科技发展需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扎实的专业基本理论和职业技能的建筑师及其他高级建筑专业人才。 目标1:(扎实的基础知识)培养学生掌握扎实的建筑设计专业基本原理、方法和手段等方面的基础知识,并通过学习相关基础原理和相关专业知识,掌握建筑设计的基本方法,为将所学基础知识使用到设计实践中去做好准备。 目标2:(解决问题能力)培养学生能够创造性地运用建筑设计领域的基本原理和相关专业知识,创造性、综合性地解决实际设计课题中所遇到的问题。 目标3:(团队合作和领导能力)培养学生在团队中的沟通和合作能力,进而使之在实际工作中能够具备领导设计团队可持续发展的能力和协调各个相关专业矛盾的能力。 目标4:(工程系统认知能力)让学生认识到设计专业、设计学科是实现整个建设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增强个人专业能力和建设系统之间整体意识协同,使专业能力更好地服务于社会、服务于世界。 目标5:(专业的社会影响评价能力)培养学生具有正确建筑设计方面的价值观和评判能力、在利用专业能力服务于社会的同时秉持正确的价值观,对建构健康人居环境产生潜在的积极影响。 目标6:(全球意识能力)培养学生具有全球化的专业视野,并能够在全球化设计思潮中保持清晰意识,正确认识民族特色的价值,正确处理好全球性和地域性之间的关系。有竞争力地、负责任地行使自己的职责。 目标7:(终身学习能力)学生毕业后可到和建筑设计相关的单位从事建筑设计、研究和管理等工作,亦可从事城市规划、景观设计等相关专业工作,具备终身学习的能力。 专业特色: 建筑学作为人居环境学科的重要组成部分部分,专业以建筑学科教育为核心,培养具备建筑学、城市规划和风景园林学三个学科通识基础和能力,并在建筑设计相关方向精专的设计和研究型人才。课程体系包括前三年的学科通识课程和后两年的专业拓展课程,强调坚实广泛的学科基础及学以致用的专业实践能力培养,并提供学生宽阔的专业发展空间。 培养要求: 知识架构: A1 和建筑学相关的历史、哲学、艺术的基本知识; A2和建筑学相关的社会科学学科的研究方法入门知识;

北京大学法学硕士考研专业奖学金制度怎么样

【2013年喜报】 2013年育明教育学员共有18人考入北京大学法律硕士(含保研)

北大深圳研究院法律硕士(非法学)80人本专业学习年限4年。复试增加LSAT考试近3年分数线 2013年复试线 2012年复试线 法律 (0351) 50 50 90 365 深圳研究生院总分为345分2011年复试线 法律硕士55 50 90 90 365↑ 深圳研究生院分数线340 【育明教育】法律硕士考研复习专家推荐用书 (1)《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全国联考考试大纲》(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主编: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和教育部考试中心) (2)《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全国联考考试分析》

(人大出版社出版,主编:教育部考试中心) (3)《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全国联考考试指南》 (以下简称联考指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出版,总主编:曾宪义) (4)法律硕士复习练习配套必备 一、《法律硕士联考考试大纲配套练习》 二、《全国法律硕士研究生入学联考标准化题库》 三、《全国法律硕士研究生入学联考历年真题》 (5)育明教育法律硕士独家内部考研精编资料及押题卷 出题人,阅卷人加盟策划汇编,打造法硕最专业最精准的考研辅导资料 第十四条实施本解释第十一条规定的行为,经营数额、违法所得数额或者经营数量接近非法经营行为“情节严重”、“情节特别严重”的数额、数量起点标准,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非法经营行为“情节严重”、“情节特别严重”: (一)两年内因出版、印刷、复制、发行非法出版物受过行政处罚两次以上的; (二)因出版、印刷、复制、发行非法出版物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第十五条非法从事出版物的出版、印刷、复制、发行业务,严重扰乱市场秩序,情节特别严重,构成犯罪的,可以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三)项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第十六条出版单位与他人事前通谋,向其出售、出租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该出版单位的名称、书号、刊号、版号,他人实施本解释第二条、第四条、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规定的行为,构成犯罪的,对该出版单位应当以共犯论处。 第十七条本解释所称“经营数额”,是指以非法出版物的定价数额乘以行为人经营的非法出版物数量所得的数额。

2014华南理工大学化学与化工学院研究生复试细则及分数线

复试程序: 2014年3月29日 上午8:30凭复试通知书报到,进行复试资格审查,报到地点: 化学考生:逸夫工程馆108室; 化工及专硕考生:逸夫工程馆105室; 请考生报到时携带以下材料: 应届生:学生证、二代身份证、大学成绩单的原件及所有复印件 往届考生:毕业证、学位证、二代身份证、大学成绩单的原件(或加盖档案单位红章的成绩单复印件)及所有复印件 (报到时间地点若有更改,以招办系统打印的复试通知书为准) 下午2:30-4:30笔试,报到地点如下: 复试笔试科目为《基础化学》的考生:34号楼340501 复试笔试科目为《化工原理》的考生:34号楼340502、340503 复试笔试科目为《物理化学(二)》的考生:34号楼340504 2014年3月30日 上午8:00面试 按照考生初试成绩正态分布,将化工学科、化学学科考生分成若干组,同时进行外语口语听力和专业知识综合面试,地点:学院各办公室,届时具体通知。 晚上7:30左右 一、公布录取排名表,按照录取总成绩排名确定录取名单,同时确定获各等次奖学金及全日制专业学位考生名单。地点:学院工程馆大厅布告栏。 二、拟录取考生持学院“录取成绩小条”,根据张贴的导师招生信息,直接去各位导师办公室进行双向选择,确定导师和专业。材料分发地点:学院工程馆105室。 三、确定好导师、专业的考生请立即返回学院工程馆105室登记并领取《体检表》(体检表上需一张照片及加盖学院公章)。

四、成绩小条收取截止时间:晚上10点。未找到导师签名录取的考生,请第二天上午找好导师签名后将成绩单小条交至逸夫工程馆108室。 2014年3月31日 上午8:00-10:30体检,需携带《复试流程表》、《体检表》及时参加校医院体检。 下午3:00体检通过的拟录取考生至学院工程馆105室交回《复试流程表》,并领取以下材料: 1、《调档函》、(委培与强军计划、少高计划考生除外) 2、《政审表》 复试方式: 1. 专业课笔试 2014年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复试笔试科目:《化工原理》、《物理化学(二)》、《基础化学》,时间2小时,满分100分,占复试成绩30%,闭卷考试。 2. 外语口语和听力测试 口语与听力相结合,时间约5分钟,满分100分,占复试成绩10%。 3. 专业知识与综合素质面试 专业知识与综合素质面试时间约15分钟,满分100分,占复试成绩60%。 每位考生面试结束后,由复试小组教师独立为考生当场打分,并填写《华南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情况登记表》。 录取原则: 1、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进行研究生录取工作,并严格遵守学校招生办公室制定的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原则和要求。 2、复试不及格(小于60分)者,不予录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录取总成绩=初试总分×50%+复试成绩×50%×5。 4、按照“化学工程与技术”、“化学”一级学科组织面试,按录取总成绩从高到低按一级学科录取考生,确定拟录取名单后,“双向选择”导师。 5、实施差额复试,比例约为140%(不含推免生)。

华南理工大学研究生管理规定

华南理工大学研究生管理规定

华南理工大学研究生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华南理工大学(以下简称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保障研究生身心健康,促进研究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学校研究生应当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确立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共同理想和坚定信念;应当树立爱国主义思想,具有团结统一、爱好和平、勤劳勇敢、自强不息的精神;应当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遵守学校管理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应当刻苦学习,勇于探索,积极实践,努力掌握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应当积极锻炼身体,具有健康体魄。 第二章研究生的权利与义务 第三条研究生在校期间依法享有下列权利: (一)参加学校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项活动,使用学校提供的教育教学资源; (二)参加社会服务、“三助”(助教、助研、助管)工作,在校内组织、参加学生团体及文娱体育等活动; (三)在学校规定的范围内,申请奖学金、助学金及助学贷款;

(四)在思想品德、学业成绩等方面获得公正评价,完成学校规定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 (五)对学校给予的处分或者处理有异议,向学校、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教职员工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起诉讼;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权利。 第四条研究生在校期间依法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宪法、法律、法规; (二)遵守学校管理制度; (三)努力学习,完成规定学业; (四)按规定缴纳学费及有关费用,履行获得助学贷款及助学金的相应义务; (五)遵守研究生行为规范,尊敬师长,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义务。 第三章学籍管理第一节入学与注册第五条新生必须持《华南理工大学研究生录取通知书》,按照所附的研究生新生报到须知的规定办理入学报到手续。 新生因故不能按时报到者,应事先书面(并附有关证明)向研究生院请假,经批准后方可缓期报到。请假时间不得超过两周。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华南理工大学本科生综合测评及奖励办法(修订)

华南理工大学本科生综合测评及奖励办法(修订)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高等教育法》的重要精神,以全面推进大学生素质教育,培养合格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为宗旨,进一步做好学校本科生综合测评工作,表彰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优秀学生,创建良好的校风、学风,特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与实施机构 (一) 学生工作部(处)负责指导并会同各学院开展本科学生综合测评和先进个人与先进班级评选工作。 (二) 各学院成立“本科生综合测评及先进班级、先进个人评审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评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主管学生工作和主管教学工作的负责人、学生辅导员、班主任、学生代表等7至9人组成,具体负责指导和实施本学院的本科生综合测评和先进个人评选、先进班级评比工作,接受和处理学生的申诉和异议。 (三) 各学生班级应在本学院评审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成立“班级学生综合测评和先进个人评议小组”(以下简称为“班级评议小组”),由班主任主持,由班长、团支书和经民主推选出的6至9名办事公正的学生组成。 二、本科生综合测评 (一) 本科生综合测评应坚持学生自我总结评价、班级评议小组评议和班主任(学生辅导员)确认三方结合的原则,对学生的综合素质进行测评。 (二) 班级评议小组成员应接受班主任(学生辅导员)的具体工作指导,对学生的品德操行和文体活动等情况在集体评议的基础上进行评价,做到客观、公正。 (三) 班级评议小组应将学生综合测评结果以适当的形式告知学生本人。学生本人可就异议之处向班主任或班级评议小组申请复核,对复核结

果有异议可向所在学院评审工作领导小组说明情况。 (四) 本科生综合测评总积分由德育成绩积分、智育成绩积分和文体成绩积分三个方面组成。具体测评内容和积分统计办法见附件1。 (五) 本科生综合测评采用学生信息管理系统实行网上操作。 三、奖励 (一) 奖励金标准 1.先进班级奖励金 ⑴先进班集体标兵:2000元; ⑵先进班集体:1000元。 2. 先进个人奖励金 ⑴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如有变动,以教育部规定为准); ⑵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如有变动,以教育部规定为准); ⑶学校奖学金:一等:3000元/人,二等:2000元/人,三等:1000元/人; ⑷捐赠奖学金:奖励金额根据学校与捐赠单位的协议确定。 (二) 荣誉称号 1. 学校对获得先进班集体标兵的班级授予“先进班集体标兵”荣誉称号,对获得先进班集体的班级授予“先进班集体”荣誉称号; 2. 学校对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校奖学金、捐赠奖学金的同学授予“三好学生”荣誉称号; 3. 符合国家奖学金评审条件,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三好学生标兵”荣誉称号: ⑴本学年度荣获省级以上“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等具有重大影响的荣誉称号; ⑵必修课单科首次成绩90分以上(含90分); ⑶获得国际级科技学术竞赛或科技成果奖(含个人项目和集体项目)

华南理工大学建筑施工技术作业

作业: 1、什么叫流砂?流砂防治的措施有哪些? 答:粒径很小、无塑性的土壤在动力水压推动下失去稳定,随地下水一起涌入坑内的现象称为流砂。 流砂防治的措施有: 1)枯水期施工:工期不紧、丰水位和枯水位相差较大时可以考虑; 2)打板桩:常用施工方法; 3)水中挖土:江中、湖中施工常用; 4)人工降低地下水位:常用施工方法,如井点降水; 5)地下连续墙法:造价稍高; 6)抛大石块、抢速度施工:已发生流砂时的抢险施工方法。 2、简述轻型井点降水系统的安装流程?井点管埋设的一般方法是什么? 答:轻型井点降水系统的安装流程:1)排放总管;2)埋设井点管;3)用弯联管将井点与总管接通;4)安装抽水设备。 井点管埋设的一般方法是:1)冲孔;2)埋管;3)填沙;4)粘土封口。 3、土方填筑时如何正确选用土料?填土压实的方法有哪些?影响填土压实的因素有哪些? 答:1)一般不能选用淤泥河淤泥质土、膨胀土、有机物含量大于8%的 土、含水溶性硫酸盐大于5%的土及含水量不符合压实要求的粘性土。尽量采用同类土填筑。 2)压实方法一般有:碾压法、夯实发和振动压实法以及利用运土工具压实法等。 3)影响填土压实的因素有:回填的土层厚度,回填土的质量、含水量。 4、预制桩锤击沉桩时如何确定沉桩顺序?

答:沉桩顺序可分为由一侧向单一方向进行;自中间向两个方向对称进行;自中间向四周进行共3 种方法。第一种打桩顺序,打桩推进方向宜逐排改变,以免土朝一个方向挤压,而导致土壤挤压不均匀,对于同一排桩,必要时还可以采用间隔跳打的方式。对于大面积的桩群,宜采用后两种打桩顺序,以免土壤受到严重挤压,使桩难以打入,或使先打入的桩受挤压而倾斜。大面积的桩群,宜分成几个区域,由多台打桩机采用合理的顺序同时进行打设。 5、简述静压桩的施工工艺流程? 答:施工工艺流程:测量定位—压桩机就位—吊装喂桩—桩身对中调直—压桩—接桩—再压桩—(送桩)—终止压桩—切割桩头。 6、论述泥浆护壁钻孔灌注桩的施工工艺。答:你讲护壁钻孔灌注桩是通过你讲保护孔壁、防止坍孔、并对钻头具有冷却润滑作用下,利用泥浆循环排放土渣,从而达到成桩目的的一项施工技术,该施工工艺流程有:抄平放线—浇筑混凝土面层—挖设泥浆沟—埋设护筒—钻孔—第一次清孔—拆除钻机—沉放钢筋笼—下导管—第二次清孔—加塞—灌注混凝土—上下震动导管—灌注混凝土、成桩—桩机移位。 7、简述人工挖孔灌注桩的施工工艺过程。 答:放线定桩位及高层—开挖第一节桩孔土方—支护壁模板放附加钢筋—浇筑第一节护壁混凝土查桩位(中心)轴线—架设垂直运输架—安装电动葫芦(卷扬机或木辘轳)—安装吊桶、照明、活动盖板、水泵、通风机等—开挖吊运第二节桩孔土方(修边)—先拆第一节支第二节护壁模板(放附加钢筋)—浇筑第二节护壁混凝土—检查桩位(中心)轴线—逐层往下循环作业—开挖扩底部分—检查验收—吊放钢筋笼—放混凝土溜筒(导管)—浇筑桩身混凝土(随浇随振)—插桩顶钢筋。 8、简述模板系统的组成和基本要求? 答:模板系统是由模板和支撑两部分组成。 模板及其支撑系统必须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1)保证土木工程结构和构件各部分形状尺寸和相互位置正确; 2)具有足够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能可靠地承受新混凝土的重量和侧压力,以及施工过程中所产生的荷载;

湖南大学研究生专项奖学金评定办法

附件2: 湖南大学研究生专项奖学金评定办法 为营造良好的研究生成才环境,完善研究生培养竞争机制,根据学校专项奖学金评定工作部署,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范围 全日制在校二年级以上的硕士、博士研究生。进入硕士学习阶段超过3年和进入博士学习阶段超过4年的研究生不参加评选。 二、评选基本条件 (一)拥护党的各项路线、方针和政策;遵纪守法,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积极参加各项活动,思想品德好。 (二)坚持参加体育锻炼,身体健康。 (三)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科研、论文工作突出,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二年级硕士研究生: 已修满24个学分,所修课程考试成绩(基础英语成绩不计入,下同)加权平均分数不低于80分,单科成绩不低于70分,考查成绩良好以上。攻读学位期间在公开发行的学术期刊上以湖南大学名义发表(含已接收,下同)1篇及其以上与本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本人为第1作者(或指导教师为第1作者,本人为第2作者,下同)。 三年级硕士研究生: 已修满培养方案规定的毕业所需学分,所修课程考试成绩加权平均分数不低于80分,单科成绩不低于70分,考查成绩良好以上。攻读学位期间在公开发行的学术期刊上以湖南大学名义发表1篇及其以上与本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本人为第1作者。

博士研究生: 已修满培养方案规定的毕业所需学分,所修课程考试成绩加权平均分数不低于80分,单科成绩不低于70分,考查成绩良好以上。攻读学位期间在公开发行的学术期刊上以湖南大学名义发表4篇(工科3篇)及其以上(排名前2位)与本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其中至少有2篇本人为第1作者。 攻读学位期间获省(部)级三等奖以上科研奖励(排名前5),或在省(部)级以上科技竞赛中获三等奖以上奖励(排名第1),或有1项以上个人发明专利者(排名第1),所修课程考试成绩加权平均分数不低于75分,单科成绩不低于65分。 所修课程考试成绩加权平均分数的计算办法为: (单门课程成绩×该门课程学分数)累加之和/总学分数(四)在同等条件下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优先评选: 1、全国“挑战杯”竞赛获奖者; 2、所发表的学术论文被三大检索收录,或被《新华文摘》、《人大复印资料》、《高校文科学报文摘》等收录者; 3、获校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优秀党员或优秀团员、团干等荣誉称号者。 三、评选程序 (一)个人申报 符合申请条件者到各学院研究生教学秘书处领取申请表(研究生院网页下载专区可下载),如实填写申请表(要求打印),并根据《湖南大学研究生专项奖学金评定科研计分办法》(附后)进行自评分,于11月6日以前将申请表和相关证明材料,交各学院研究生秘书审核。 (二)学院初评、推荐

华南理工大学物理化学物理化学复习纲要(完整整理版)

物理化学复习提纲 (华南理工大学物理化学教研室葛华才) 第一章气体 一.重要概念 理想气体,分压,分体积,临界参数,压缩因子,对比状态 二.重要关系式 (1) 理想气体:pV=nRT , n = m/M (2) 分压或分体积:p B=c B RT=p y B (3) 压缩因子:Z = pV/RT 第二章热力学第一定律与热化学 一、重要概念 系统与环境,隔离系统,封闭系统,(敞开系统),广延量(加和性:V,U,H,S,A,G),强度量(摩尔量,T,p),功,热,内能,焓,热容,状态与状态函数,平衡态,过程函数(Q,W),可逆过程,节流过程,真空膨胀过程,标准态,标准反应焓,标准生成焓,标准燃烧焓 二、重要公式与定义式 1. 体积功:W= -p外dV 2. 热力学第一定律:U = Q+W,d U =Q +W 3.焓的定义:H=U + pV 4.热容:定容摩尔热容 C v ,m = Q V /dT = (U m/T )V 定压摩尔热容 C p ,m = Q p /dT = (H m/T )P 理性气体:C p,m- C v,m=R;凝聚态:C p,m- C v,m≈0 理想单原子气体C v,m =3R/2,C p,m= C v,m+R=5R/2 5. 标准摩尔反应焓:由标准生成焓 f H B (T)或标准燃烧焓 c H B (T)计算 r H m = v B f H B (T) = -v B c H B (T) 6. 基希霍夫公式(适用于相变和化学反应过程) ?r r r=?r r r r(r1)+∫?r r r,r r2 r1 rr 7. 恒压摩尔反应热与恒容摩尔反应热的关系式 Q p -Q v = r H m(T) -r U m(T) =v B(g)RT 8. 理想气体的可逆绝热过程方程: p 1V 1 ?= p 2 V 2 ?,p 1 V 1 /T1 = p2V2/T2,?=C p,m/C v,m 三、各种过程Q、W、U、H的计算1.解题时可能要用到的内容 (1) 对于气体,题目没有特别声明,一般可认为是理想气体,如N 2,O 2 ,H 2 等。 恒温过程d T=0,U=H=0,Q=W 非恒温过程,U = n C v,m T,H = n C p,m T 单原子气体C v ,m =3R/2,C p,m = C v,m+R = 5R/2 (2) 对于凝聚相,状态函数通常近似认为只与温度有关,而与压力或体积无关,即 U≈H= n C p,m T

华南理工大学奖学金评定规则

华南理工大学奖学金评定规则 组织与实施机构 (一)学生工作部(处)负责指导并会同各学院开展本科学生综合测评和先进个人与先进班级评选工作。 (二)各学院成立“本科生综合测评及先进班级、先进个人评审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评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主管学生工作和主管教学工作的负责人、学生辅导员、班主任、学生代表等7或9人组成,具体负责指导和实施本学院的本科生综合测评和先进个人评选、先进班级评比工作,接受和处理学生的申诉和异议,并将解决方案提交学生工作部(处)审定。 (三)各学生班级应在本学院评审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成立“班级学生综合测评和先进个人评议小组”(以下简称为“班级评议小组”),由班主任主持,由班长、团支书和经民主推选出的7或9名办事公正的学生组成,具体负责对本班级参评人员的评议。 本科生综合测评 (一)本科生综合测评应坚持学生自我总结评价、班级评议小组评议和班主任(学生辅导员)确认三方结合的原则,对学生的综合素质进行测评。 (二)班级评议小组成员应接受班主任(学生辅导员)的具体工作指导,对学生的品德操行和文体活动等情况在集体评议的基础上进行评价,做到客观、公正。 (三)班级评议小组应将学生综合测评结果以适当的形式告知学生本人。学生本人可就异议之处向班主任或班级评议小组申请复核,对复核结果有异议可向所在学院评审工作领导小组说明情况。

(四)本科生综合测评总积分由德育成绩积分、智育成绩积分和文体成绩积分三个方面组成。 (五)本科生综合测评采用学生信息管理系统实行网上操作。 (六)获奖学生建议名单须经班级公示、学院公示,获奖班集体建议名单须经学院公示,公示期均为3天。无异议后学院在学生信息管理系统中审批通过获奖学生及班集体建议名单。 奖励类别及金额 奖励金 1.先进班级奖励金 (1)“校园十佳班集体”奖励金:2000元; (2)“先进班集体”奖励金:1000元。 2.先进个人奖励金 (1)“十大三好学生标兵”奖学金:10000元/人; (2)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如有变动,以教育部规定为准); (3)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如有变动,以教育部规定为准); (4)学校奖学金:一等奖:3000元/人,二等奖:2000元/人,三等奖:1000元/人; (5)社会捐赠奖学金:奖励金额根据学校与捐赠单位的协议确定; (6)学习进步奖:800元/人。 荣誉称号

中国矿业大学外文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细则(试行)

中国矿业大学外文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细则(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标准和工作程序,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和学术能力,根据《中国矿业大学关于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实施意见》(中矿大[2009]7号)、和《中国矿业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试行)》(中矿研字[2009]2号)等文件精神,外文学院特制定研究生奖学金评定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对象为档案转入我校的外文学院全日制非在职的硕士研究生。 第三条学业奖学金主要用于奖励品学兼优、学术创新突出的研究生,帮助其完成学业。 第四条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领导小组由院长、书记、主管副院长、副书记、院学术委员会主任和学位委员会主任委员、各学科带头人、导师代表、研究生教学秘书组成。 组长:院长、院党委书记 成员:主管研究生工作副院长、党委副书记、学术/学位委员会主任委员、学科带头人、导师代表、研究生教学秘书 第二章研究生奖学金设置 学业奖学金覆盖面为符合条件学生的100%。各等级奖学金比例和额度如表1所示: 表1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各等级比例和额度

注:特等奖学金在一等奖学金中择优推选到学校统一评定,未评上者维持原奖学金等级。 第三章学业奖学金评定办法 第五条研究生第一学年学业奖学金评定安排在复试录取时进行,主要依据研究生入学前的学习或工作表现、研究生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和潜在科研素质。同等条件下对来自“985”、“211”等高校的考生和有较高科研素质与较强科研能力的考生优先给予高等级的学业奖学金。具体评定办法和程序是: 1.参加统考学生分学科按研究生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排名。免试推荐研究生分学科按最终成绩(专业综合成绩×70%+复试成绩×30%)排名。 2.分学科按规定比例确定学业奖学金等级并公示。 3.公示无异议后确定学业奖学金等级并报研究生院核准。 第六条第二、三学年学业奖学金评定在每年9月份进行。主要依据研究生思想品德、课程学习、科研实践、创新能力和社会活动情况等五个方面进行评定。其中,研究生思想品德是学业奖学金评选的基本条件,思想品德考核合格的研究生才有资格获得学业奖学金。对思想品德考核合格的研究生再依据课程学习、科研实践、创新能力和社会活动等四方面情况采取综合计分制进行奖学金等级评定。 (一)研究生思想品德考核 研究生思想品德考核由研究生所在支部进行考核,主要考核政治素质、品德修养、团队合作精神、遵守法律法规与学校规章制度情况和学术行为等方面。研究生所在支部的支部书记负责组织本专业研究生参加思想品德考核,并上报考核结果。 (二)课程学习、科研实践、创新能力和社会活动考核计分办法 1.课程学习考核计分办法 (1)第一学年的课程学习包括必修课和选修课学习两部分。其中 ●学业课程平均成绩85分以上,增加5分;平均成绩90分以上,增加 10分。 ●完成学业规定的学分,每多修一门课加3分,上限为9分。 第一学年课程学习总得分 = 所修课程加权平均成绩 + 成绩优秀奖励分 +

华南理工大学研究生奖学金制度

华南理工大学研究生奖学金制度

华南理工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3年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实施办法 奖学金类别奖学金等级参评对象备注 1.优秀奖学金(不颁发证书)一等奖学金:减免一 学年的全额学费并 奖励400元/月(在 读期间逐月发放); 二等奖学金:减免一 学年的全额学费; 2011级、2012 级全日制学术 型硕士研究生 (委培、专业学 位、联合培养、 强军计划除外) 具体名额另发通知下达 2.全日制专业学位奖学金(不颁发证书)一等奖学金:减免一 学年的全额学费并 奖励400元/月(在 读期间逐月发放); 二等奖学金:减免一 学年的全额学费;。 2012级全日制 工程硕士(不含 软件工程)、建 筑学硕士、风景 园林硕士 具体名额另发通知下达 3.捐赠奖学金具体类别及金额另行通知 补充说明:提前攻博(2+3)的2011级硕士生和提前攻博(1+4)的2012级硕士生因为已经享受博士生的奖助学金待遇,所以均不参加本年度的优秀奖学金评定。 二、研究生奖学金评定条件 本评定细则的制定,以激励研究生胸怀大志、努力进取、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德智体全面发展为主导,奖学金名额的分配按照“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规章制度; 2.有良好的学风,热爱集体,尊师爱校,团结同学,积极参加各项有益的集体活动; 3.努力学习,完成培养计划所规定的内容,成绩优良; 4.为非在职全日制在读硕士研究生,本人提出申请且导师同意参评; 5.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奖学金的评定: (1)评奖学年度因违反校纪、校规而受到警告以上(含警告)处分或考试作弊 者、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这; (2)评奖学年度课程考试有一门以上(含一门)不及格者; (3)在评优中,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实行“一票否决”;此外,对于通过弄虚作假而获取的奖学金,将被若如数追回; (4)未完成缴费注册手续者; (5)延期毕业者。

2017人大汉语国际教育硕士的学费及奖学金

2017人大汉语国际教育硕士的学费及奖 学金 人大汉语国际教育硕士学费总额3万元,学制2年,为鼓励考生报考以及培养更优秀的汉语国际教育人才,本专业设立三个等级奖学金,奖励范围为50%。 其考试科目如下: ①思想政治理论 ②英语一 ③汉语基础 ④汉语国际教育硕士基础 本文系统介绍人大汉语国际教育硕士考研难度,人大汉语国际教育硕士就业,人大汉语国际教育硕士学费,人大汉语国际教育硕士考研辅导,人大汉语国际教育硕士考研参考书五大方面的问题,凯程人大老师给大家详细讲解。特别申明,以下信息绝对准确,凯程就是王牌的人大考研机构! 一、人大汉语国际教育硕士考研难不难,跨专业的学生多不多? 最近几年汉语国际教育硕士考研很火,特别是人大这样的名校。2015年人大汉语国际教育硕士研究生计划招收80人(含20人推免),招生人数还是比较多的,人大汉语国际教育硕士均在苏州校区就读,考研专业课复习较为容易,考研难度不大。在考研复试的时候,老师更看重跨专业学生的能力,而不是本科背景。其次,考试科目里,汉语基础本身知识点难度并不大,跨专业的学生完全能够学得懂。即使本科学汉语的同学,专业课也不见得比你强多少(大学学的内容本身就非常浅)。所以记住重要的不是你之前学得如何,而是从决定考研起就要抓紧时间完成自己的计划,下定决心,就全身心投入,要相信付出总会有回报。在凯程辅导班里很多这样三凯程生,都考的不错,主要是看你努力与否。 二、人大汉语国际教育硕士就业怎么样? 作为名牌院校的中国人民大学,本身的学术氛围好,有良好的师资力量,人脉资源也不错,出国机会也不少,硕士毕业生社会认可度高,自然就业就没有问题。2014年中国人民大学硕士毕业生就业率高达99.15%。就业率居于全国同类专业院校的首位。 人大汉语国际教育硕士研究生毕业后主要就业方向分别为: 1.国内高校老师:工作稳定待遇好,进入门槛很高,一般只要专业博士。 2.国内中小学:没有太多接触,待遇应该还是不错的,但是需要进中小学系统。 3.国内民营教学机构:工作超级不稳定,待遇有好有坏,基本没有门槛,但是总体来说不怎么样,但是因为工作量很大,可以学到很多东西。 4.老牌帝国主义国家在华开设的汉语项目:待遇尚可,稳定性一般,但是可以系统地学习一套比较先进的教学理念,也有机会出国,有门槛,一般只要专业硕士。 5.汉语教师志愿者:有国家汉办招收派出,待遇一般是每月6400人民币,回国后在就业和考验上有一定优惠条件,但是不会安排工作。 6.国际学校老师:收入不错,工作还算稳定,但是门槛也比价高,国际学校的招聘往往自成系统。

华南理工大学分析化学试题A卷

华南理工大学分析化学试题A卷

A. 30.44 B. 30.52 C. 30.48 D. 30.12 4.滴定度是标准溶液浓度的表示方式之一,其表达式为(A为被测 组分,B为标准溶液): A. T A/B = m A/V B B. T B/A = m B/V A C. T A/B = V B / m A D. T B/A = V B / m A 5..在下列各组酸碱组分中,不属于共轭酸碱对的是: A.HCN-NaCN,B.H3PO4- Na3PO4 C.H2CO3 - NaHCO3D.NH4+ - NH3 6.下列物质中,可以直接配成标准溶液的物质是: A.NaOH,B.KMnO4 C.ZnO D.AgNO3 7.有A、B两份不同浓度的有色溶液,A溶液用1.0cm吸收池, B溶液用2.0cm吸收池,在同一波长下测得的吸光度的值相等, 则它们的浓度关系为: A.A是B的1/2; B. A等于B; C.B是A的4倍; D. B是A的1/2 8.液液萃取分离中,同一物质的分配系数K D与分配比D的数值不同,这是因为该物质在两相中的 A.浓度不同; B. 溶解度不同; C.化合能力不同; D. 存在形式不同 9.离子选择性电极的电位选择性系数可用于: A. 估计电极的检测限 B. 估计共存离子的干扰程度 C. 校正方法误差 D. 计算电极的响应斜率 10.电位滴定是以测量电位的变化情况为基础,下列因素影响最大的是: A. 参比电极; B. 液接电位; C. 不对称电位; D. 被测离子活度 11. 若分光光度计的仪器测量误差ΔT=0.5%,在T=50%时,由测量引起 的浓度相对误差为: A.1.0%B. 1.4%C. 1.8% D.2.2%

华南理工大学电子与信息学院研究生综合测评和先进个人评选办法(2012.6)

华南理工大学 电子与信息学院研究生综合测评和先进个人评选办法 (2012.6) 为鼓励研究生勤奋学习、积极进取,培养热爱祖国、具有优良道德品质、良好合作意识、坚实理论基础、较强科研能力的高层次人才,进一步做好研究生综合测评工作,表彰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优秀研究生,创建良好的校风、学风,根据学校相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与实施机构 1、学院成立“研究生综合测评及奖学金评审工作小组”(以下简称“评审组”),该 小组具体负责指导和实施本院的研究生综合测评和奖学金评选工作,接受学生的申 述和异议。 组长:才建东 副组长:姚若河、淡瑞霞 成员:冯穗力、李斌、陈艳峰、周军、研究生代表2人 秘书:吴春风 2、各学生班级应在学院评审工作小组的指导下成立“班级学生综合测评和奖学金评议 小组”(以下简称“班级评议小组”),该小组由班主任主持,由班长和经民主推 选出的6名办事公正的同学组成,班长为该小组具体事务负责人。 二、研究生综合测评 1、研究生综合测评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对学生的综合素质进行测评。 2、班级评议小组成员应接受班主任的具体工作指导,对同学的学习、科研和社会活动 等情况在集体评议的基础上进行评价,做到客观、公正。 3、班级评议小组应将学生综合测评结果以适当的形式告知学生本人。学生本人可就异 议之处向班级评议小组申请复核,也可直接向学院评审工作领导小组说明情况。 4、研究生综合测评总积分由学习成绩积分、科研积分、品德及社会公益积分三个方面 组成。具体积分统计办法见附件。 三、先进个人和奖学金评选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规章制度; 2.有良好的学风,热爱集体,尊师爱校,团结同学,积极参加各项有益的集体活动; 3.努力学习,完成培养计划所规定的内容,成绩优良; 4.本人提出申请且导师同意参评; 5.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奖学金的评定: (1)本学年度因违反校纪校规而受到警告以上(含警告)处分或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者; (2)本学年度学位课程考试有一门以上(含一门)不及格者,或有三门成绩偏低而被跟踪培养者;

相关文档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