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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干部学法制度

领导干部学法制度
领导干部学法制度

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全局领导干部法制教育,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根据中组部、中宣部、司法部《关于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若干意见》与县委、县政府《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现就“五五”普法期间局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坚持正确的政绩观与权力观,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与依法治市服务,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法制教育,不断提高各级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能力与水平,培养与造就一支具有较高法律素养的干部队伍,为提高鹿邑食品药品监管法治化水平、建设法治鹿邑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参加学法人员与学法内容

参加学法人员:局机关正、副科级及股级以上领导干部。

学习内容:社会主义法制理论;宪法与法学基础理论;与依法行政相关的法律知识;与本职工作相关的专业法律知识。同时,应积极探讨与食品药品监管改革、发展、稳定相关的法治课题。

三、学法用法形式

领导干部法制教育要结合各自的特点与实际,采取轮训、讲座、研讨、自学、调研等多种形式进行,应以自学为主,注重运用网络等现代科技手段,提高针对性与有效性。

(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法制度。局党组要将法律知识纳入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内容,每季度进行集中学习一次。

(二)领导干部自学法律知识制度。各领导干部要不断加强对学法重要性的认识,结合自身的特点与工作性质,确定学习内容,开展法律知识的自学,保证每年自学时间不少于40小时,努力做到持之以恒,注重实效。

(三)领导干部法制讲座等学法制度。定期举办法制讲座,领导干部要积极参加;领导干部在职法律知识的学习每年累计应不少于40学时。

(四)重大决策前的法律咨询审核制度。领导干部要增强依法决策、依法办事的自觉性,探索在重大事项决策之前进行法律咨询与专家论证的做法,充分发挥专家、学者在决策中的参谋作用。并积极推进各单位法律顾问制度。

四、考核方法

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激励机制,加强对领导干部学习法律知识与依法管理、依法办事能力的考核,进一步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考试考核的规范化、制度化。

(一)建立领导干部法制教育考核制度,要把领导干部学法

情况列入“述学”、“评学”、“考学”的内容,把领导干部依法办事情况作为年终考核的内容,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任免、奖惩的重要依据之一。

(二)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制度。在任命领导干部前,人事部门与普法机构要对拟任的领导干部进行法律知识考试与学法用法考核。要把领导干部学习法律知识与考试考核的结果以及遵纪守法、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情况作为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晋职晋级、评先受奖等的重要依据之一。

五、组织管理

要进一步提高对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对领导干部法制教育的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局党组将对各单位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乡镇干部学习制度

**乡干部学习制度 为进一步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增强全乡机关干部学习、工作的积极性,着力提升广大党员干部的理论素养、业务水平和科学决策能力,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制定**乡机关干部学习制度,具体内容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乡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以提高干部综合素质为目标,创新干部学习教育形式,增强干部学习教育效果,努力把全乡干部培养成为较高素质的学习型干部,为加快实现瑶乡的后发赶超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撑。 二、适用对象 全乡机关干部职工 三、考核内容和标准 每人标准分为100个学分。 (一)单位集中学(满分为70分) 每周星期二晚上七点至九点为集中学习时间。因紧急或重要事情冲突,可更改集中学习时间,但必须保证一周一次的集中学习时间。

明确学习内容,增强学习的针对性。干部职工集中学习以讲座、领学和讨论为主要形式。讲课一次得3个学分,领学一次得2个学分。主要学习内容如下: 1、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基本理论知识。 2、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的法律、法规、制度。 3、上级党委政府领导的重要讲话精神。 4、本乡经济社会发展和当前中心工作有关文件、制度等。 5、上级布置的有关政治思想专题教育资料。 6、与自身工作紧密联系的业务知识。 7、乡镇干部“一人学一技”选学内容,包括种植金银花和高山蔬菜、挑花、导游、炭花舞等。 每周具体学习内容由乡班子会议在前一周讨论决定并及时通知。 严格学习纪律。单位集中学习由党政办公室负责组织,每次集中学习时要由本人在考勤簿上签字,参加学习人员不得迟到早退、不得请假、确因特殊情况需要请假的,应事先向相关领导请假。未参加学习每次扣2个学分,迟到早退每次扣1个学分,每个干部职工必须有专用学习笔记本,认真做好学习记录,做到完整、详实、整洁。缺一次学习笔记的

干部学法制度.doc

干部学法制度 为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素质,落实依法治国方略,推进依法行政进程,根据省厅《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通知》和《秦皇岛市干部学法制度》精神,制定本制度。 一、组织领导 局行政执法监督委员会负责领导干部学法,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局专门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干部学法工作。 二、学习对象 县国土资源局全系统的职工干部及各乡镇土管所干部职工。 三、学习内容 1、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理论; 2、依法治国基本知识; 3、宪法、刑法、民法、行政法、市场经济法律法规等基本法律常识; 4、《土地管理法》、《矿产资源法》及其配套法规; 5、本县有关的规范性文件。 四、学习形式 1、确定学法日 结合我局工作实际明确每月5日为学法日(遇公休日顺延),对学法内容作出妥善安排。 2、举办法律知识讲座。每年有计划地举办2次以上法律知识讲座。 3、进行法律培训要采取聘请法律专门人员进行讲座,组织多种形式的法制培训班,对各级干部进行集中培训学习。 五、学习制度 1、考勤制度 学法日要严格认真地进行考勤。(由各科室负责本科室考勤,统一报县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局汇总)。 2、检查制度 县局要经常检查督导本局干部学法,保证干部学法活动坚持经常,取得实效,避免走过场,流于形式。3、考核制度 县局负责组织本局的法律法规知识考核;负责组织。县政府组织的干部学法统一考试,其考试成绩将由县法制科分别填入个人普法档案,并按干部管理权限报送组织、人事部门备案,结合干部执法、守法情况作为考核、任用的必要依据。

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市依法治市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意见 发布时间:2008-08-12 点击次数:119次 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宣传部,各县(市)区司法局、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直各单位: 为增强我市各级领导干部法律素质,提高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经济社会事务和依法妥善处理各种社会矛盾的能力和水平,根据《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省依法治省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意见》(皖司通[2008]46号)的通知精神,现就进一步加强全市各级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法治宣城建设,按照理论联系实际、学用结合的要求,以提高各级领导干部法律素质、增强依法执政能力为重点,切实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为加快我市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构建和谐宣城提供有力保障。 二、总体目标 全市各级领导干部要通过深入系统的学习,熟悉和掌握履行职责所需要的法律知识,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牢固树立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的观念,牢固树立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观念,牢固树立尊重和保障人权的观念,善于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做到依法执政、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 三、学习内容 “五五”普法期间,全市各级领导干部要以全国干部学习培训教材《宪法学习读本》和中宣部、司法部编写的“五五”普法统编教材《干部法律知识读本》为基本教材,重点学习和把握好以下内容:一要认真学习宪法,掌握宪法的基本知识和基本精神;二要认真学习党中央有关加强民主法治建设的重要方针政策;三要认真学习管理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事务有关的法律法规;四要认真学习国家新颁布的重要法律法规;五认真学习与本职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四、坚持和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 1、坚持和完善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要把法制学习纳入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作为领导班子建设和领导干部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方面,制定年度学法计划,认真组织实施。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每年专题学习法律知识不少于2次,时间不得少于8小时。 2、坚持和完善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各级党政部门、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每年举办法制讲座不少于2次,讲座内容要结合社会形势和实际工作。要采取措施确保到课率,提高讲座效果。 3、坚持和完善领导干部会前学法制度。要充分利用召开各种会议的时机,在会前根据形势和会议议题,组织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增强学法效果。 4、坚持和完善领导干部法律培训制度。各级党校要坚持把法制教育纳入培训规划和教学计划,把法制课作为领导干部必修课程进行安排。培训班或轮训班等主体班次的法制培训要形成教学单元或系列;其他班次要根据不同的类别和学员特

学校领导干部学法计划3篇

学校领导干部学法计划3篇 (817字) 为了认真贯彻我国宪法确定的依法治国方略,推进依法治校的要求,为增强学校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治校、依法管理能力和水平,努力建设法治型学校、学习型学校,现结合育英学校实际就全面加强领导班子学法制定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针,按照上级有关部门的文件精神,紧紧围绕学校的中心工作,坚持学法用法相结合,努力提高学校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营造学校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基本目标 不断增强学校领导干部依法治校、依法履职的法治观念。不断提学校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治校、依法管理能力,逐步实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的转变。不断提高学校领导干部学法的计划性和针对性,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使领导干部通过学法用法达到依法治校的目的。 三、学习内容 行政法律知识学习。全面升入的学习《宪法》、《侵权责任法》、《教师法》、《义务教育法》、《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江西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劳动合同法》、《食

品安全法》、《传染病防治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教师法治教育读本》等法律知识,提高依法治校能力。 胡锦涛总书记关于依法治国,建议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和加强民主法制建设,提高全体公民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宪法意识和法制观念等重要论述。 《宪法》、新《劳动法》、《合同法》和法学基础理论。充分认识学习宣传宪法的重要意义,全面掌握宪法原则,增强宪法观念。重点学习保护学校主体权利、规范学校教育行为、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秩序。 学习领导干部履行工作职责必须的专业法律法规知识和我国刑法中有关职务犯罪的规定及反腐倡廉有关的法律知识。 四、学习方法: 以自学为主,集中学习为辅,自学和集中学习要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学用结合,注重实效自学应做好学习记录,集中学习采用讲座、讨论等形式进行。 学校领导干部学法计划二:桓台县第二小学领导班子学法计划(600字) 为了贯彻依法治国方略,落实教育法律法规,促进五五普法和法律进学校活动的实施,提高学校领导法制意识,增强法制观念,养成守法习惯,推进学校普法、依法治校工作

乡镇公职人员学法用法制度

乡镇公职人员学法用法制度 为全面提高公职人员的法律素质及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根据“五五”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全镇公职人员要积极参加普法培训学习和考试,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严格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权利和义务,运用法律手段管理各项事务,努力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 二、要认真学习邓小平民主法制理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和加强民主法制建设的重要论述;认真学习宪法和法学基础理论;公共行政管理的法律知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方面的法律法规知识;维护社会稳定方面的法律法规知识;本职工作涉及的专业法知识。 三、完善领导班子集体学法制度。镇五大班子及各部门每年组织两次以上集体学习法律知识,并做到有计划、有记录、有档案。 四、公职人员在自学法律知识的基础上全年参加集中学习法律知识不少于48小时,并有笔记,有心得,有教材。 五、全镇领导干部要自觉参加法律知识培训、讲座,带头学法用法。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立足本职工作,认真学习专业法律,促进依法行政,严格执法。

六、全镇公职人员积极参加省、地、镇组织的普法统考,同时还要参加本单位的学法考试。普法考试作为年度考核的基本依据,对未参加考试或考试不及格的,限期补考。 七、实行领导干部法律知识任职资格制度。根据有关规定,对镇委、人大、政府拟提拔任用的领导干部,任职前必须参加法律知识培训考试,取得法律知识任职资格证书。考试不合格,未取得法律知识任职资格的暂缓任命或不予任命。 八、公职人员要坚持依法行政原则,特别是执法人员要正确履行法定职责,依法行使执法权,不徇私枉法,做到严格执法,廉洁奉公,执法为民。 九、坚持社会主义法制原则,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合法行政,合理行政,自觉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运用法律手段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十、公职人员学法用法考核,分年度进行,由本单位组织考核,镇治镇办审核。要继续实行《干部学法用法考核证》制度,将公职人员学习内容,学习形式、考试成绩、考核结果等情况,认真填入《考核证》,除尘并建立相应的档案,对公职人员学法用法的考核可作为公职人员晋职内容之一。 十一、镇普法依法治镇领导小组每年对公职人员学法用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重点检查学法用法情况,评估普法的效果,并将督促检查情况向全镇通报,对好的表扬,差的提

乡镇中心组学习制度

**镇中心组学习制度 1、中心组成员要认真学习政治理论、法律、法规等有关知识,把学习作为用科学理论武装思想,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提高领导干部素质的首要任务,自觉去完成。 2、学习采取集中和自学相结合的方式。集中学习要有学习记录,自学要有学习笔记及心得体会,每个中心组成员全年学习笔记至少在5千字以上。 3、按学习计划安排集中或自学学习时间,每次学习不得少于4小时,每年至少保证12天以上的集中学习研讨时间。 4、每个中心组成员每年读2—3本政治理论著作。 5、每个中心组成员每年都要开展调查研究,每年撰写或发表2篇以上有价值、有份量的调研报告或理论文章。 6、每年要围绕工作中遇见的热点、难点问题认真设计研讨专题,组织中心组成员进行2—3次研讨,促进理论与实际的结合。 7、集中学习参照本年度学习计划进行,学习内容变动的提前2—3天通知到中心组成员。 8、对于缺席的成员,要及时补课,补笔记,由负责组织学习的部门负责落实。 9、所有中心组成员必须按时参加党委中心组学习,学习情况作为年终评先、提拔的重要依据。

党委中心组组长职责 1、负责镇党委中心组年度政治理论、法律法规等知识学习内容的审定,审批具体学习计划,并督促上报学习进度。 2、确定党委中心组年度政治理论学习研讨主题,主持集中讨论。 3、督促检查指导组成员的具体学习情况,每季度对中心组成员学习记录及自学笔记进行不定期的批阅。 4、负责党委中心组年度学习具体工作及阶段安排,保证学习效果及必要的学习经费。

党委中心组学习秘书职责 1、制订党委中心组年度学习具体计划。 2、召集中心组成员按时参加集中学习,负责年度学习签到登记,做好学习及集体研讨记录。 3、及时向区委宣传部上报有关学习情况,做好学习材料的征订、收集及发放工作。 4、协助党委中心组组长搞好理论学习管理和服务工作。 5、负责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和管理的档案建设工作。

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制度

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制度
篇一: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通用) 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全面提高 领导干部的理论水平和执政水平,营造自主学习、终身学习和善于学习的良好环 境,使局党组成为学习型、研究型组织,根据上级的有关要求,现结合实际,特 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上级党委关于 加强和改进理论学习的要求为指针,以新时期共产党员保持先进性的基本要求为 依据,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马克思主义学风,根据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把 理论学习同学习贯彻中央重大决策部署, 明确工作思路, 促进规划管理结合起来; 同研究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提高领导水平结合起来;使理论学习成为促进城 乡规划管理工作全面争先创优、闪光出彩的强大动力。 二、组织形式 1、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成员,由局党组全体成员、局长助理、助理调研 员组成。 2、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任副组长,人教处 处长任学习秘书。 三、学习计划 1、学习秘书年初根据上级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订年度学习计

划,包括目的要求、学习内容、具体安排和实施办法等,中心成员人手一份。 2、根据年度计划安排,制订阶段性学习计划,把学习内容分解到月份,阶 段性学习计划应包括学习重点、学习专题、参考书目以及思考题等,中心组成员 人手一份。 3、学习计划要讲究实效性和操作性,切忌做表面文章,流于形式。 4、中心组成员要根据学习计划和总体安排,结合本人的工作情况,制订本 人年度自学计划,阅读规定的书目,做好学习笔记。 四、学习时间 1、每月第一周星期五原则上定为中心组集中学习时间,如遇特殊情况,可 作调整。 2、中心组年度集中学习时间不得少于 12 天。 3、每季度组织一次学习心得交流。每次集中学习交流要明确主题,提前通 知,让中心组成员事先了解交流时间、内容和要求,做好准备工作,并带好有关 的书籍、资料等。 五、考勤考核 1、严格实行签到考勤制度。中心组成员学习原则上不得缺席,凡因公外出 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学习的,必须履行请假手续。凡因特殊情况未能参加集中学 习的,应及时安排时间补学。 2、建立完整的学习台帐。学习台帐内容包括学习计划、学习通知、出勤情 况、讨论交流记录、重点发言材料和学习成果,每年装订成册,建档立卷。每次 集中学习的时间、地点、内容、参加人员、主持人、记录人、发言人和发言内容 等都要记载清楚。

学校领导学法用法制度

XXX学校学校领导学法制度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的《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精神,努力增强领导干部法律素质,提高依法执政能力,我校制定学校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制度如下: 一、充分认识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提高依法执政能力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全党同志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都要切实增强法制观念,带头学法守法,在全党全社会营造依法执政、依法治国、依法办事的良好氛围。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法律知识,努力提高宪法意识和法制观念,领导干部是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团结带领广大人民群众为完成党的历史任务而奋斗的骨干力量。当前,我国改革发展已经进入关键时期。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迫切需要建设一支高素质的领导干部队伍。在新形势下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举措,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是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重要保证,是提高领导干部法律素质和依法执政能力的重要途径,同时,也将带动广大群众学法用法,在全社会形成崇尚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良好风尚。总体上看,经过长期的法制宣传教育,广大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明显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和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普遍增强。但也要清醒地看到,有些地方一些领导干部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淡薄,领导干部要从贯彻邓小平理论和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加强法律知识学习,提高依法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性,进一步转变观念,带头学习法律知识,做自觉学习和遵守宪法、法律的模范。 二、进一步明确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指导思想、学习内容和基本要求 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要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按照理论联系实际、学用结合的要求,以提高各级领导干部法律素质,扎实做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为推进依法治国进程,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有力的组织保证。 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宪法,掌握宪法的基本知识和基本精神;认真学习党中央有关加强民主法治建设的重要方针政策;认真学习国家新颁布的重要法律法规;认真学习与本职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领导干部要通过深入系统的学习,熟悉和掌握履行职责所需要的法律知识,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牢固树立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的观念,牢固树立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观念,牢固树立尊重和保障人权的观念,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做到依法管理。 三、坚持和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 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推进领导干部法制教育制度化、规范化。通过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建设,保障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真正落实。 坚持和完善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结合工作和形势需要,就有关重要政策和法律问题,开展专题法律知识学习。建立健全办公会前

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

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 一、理论学习中心组每月集中学习一次,每天集中学习半天,每次重点学习研讨一个专题,每次学习讨论由学习组长指定中心发言人,必要时请有关专家进行辅导。 二、以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中心内容,结合学习党和国家重大方针、政策;现代经济知识、现代科技知识、历史知识,并根据中央、自治区、市委和区委的部署,联系街道的实际,确定每年和每次学习专题和重点。 三、中心组成员要认真做好学习笔记,每年不少于10000字。积极撰写学习体会文章,每位成员每年至少要有2篇以上体会文章或调查报告。 四、中心组成员平时要结合工作进行自学,并把平时自学与参加中心组集中学习情况作为本人年度工作总结的重要内容。 五、中心组应有专用学习记录本,每次学习必须如实记录学习时间、地点、主持人、参加人员、学习内容、方式,讨论发言的主要精神。

理论学习中心组个人自学制度 一、年初,每个中心组成员必须结合分管工作制订个人自学计划,确定学习内容和阅读书目。 二、大力提倡中心组成员利用8小时以外的时间进行看书,中心组成员每天阅读时间不少于1小时。 三、中心组组长要对本级中心组成员的自学情况进行定期的督促检查,经常开展自学笔记的展评和自学体会的交流,相互启发,共同提高。 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考勤制度 一、认真做好学习记录及考勤,保证学习的出席率,是坚持中心组学习的基本条件。 二、认真做好每次集中学习的登记和学习考勤记录。学习记录的内容包括每次学习的时间、地点、学习的有关文件及章节、讨论的专题、学习的形式及发言的要点。 三、中心组成员要强化考勤意识,处理好工学矛盾,安排好工作,确保到课率。如因上级会议或工作需要请假的,须经组长同意,并自觉补课。

党组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

党组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 一、成员组成:党组学习中心组的人员:本单位党组成员和部门负责人。根据需要,可以采取学习扩大会议的形式召集有关人员参加。 二、组织领导:党组学习中心组设组长一人,由党组书记担任,负责学习中心组政治理论学习的组织领导。其职责:(一)对政治理论学习进行总体安排; (二)主持集中学习; (三)下达各成员的调查研究课题。 三、学习计划:学习中心组应当在每年初,对学习中心组开展政治理论学习作出全年总体学习计划。每季度集中学习一次,每次3天,重点学习、研讨一至两个问题,增强学习的针对性和实际效果。 每季度未对下一阶段学习的内容和时间作出具体安排,制定各时期学习计划,要结合本单位各个时期的中心工作,一个时期突出一个重点进行学习。 学习中心组应当在每年十二月将开展政治理论学习的情况,制作书面总结材料,并根据要求上报县委组织部、政法委、宣传部等有关部门。 四、学习内容: (一)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科学发展观;

(二)中央、省、市、县委大政方针的各类决议、决定、报告; (三)上级机构发布的重要文件; (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知识,经济、历史、管理等社会科学知识; (五)国内外重大时事政治; (六)其他政治理论知识。 五、学习方法:学习中心组学习,采取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两种形式进行,以个人自学为主,集中学习为辅,联系实际研讨,交流学习。 个人平时按学习计划确定的内容和进度学习,每周一般应安排2小时左右看书学习并做好读书笔记。 集中学习可以以轮流辅导讲解、组织现场参观学习、组织收听收看音像资料等形式进行。 执行中心发言人制度,每次集中学习安排1—3人作重点发言。重点发言人事先应写出发言提纲。每个专题学习告一段落后,学习中心组成员应撰写学习心得,把心得体会同总结实践经验结合起来。参加中心组学习情况和学习体会及时记入本人的学习和廉政档案。 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的时间、地点和内容,由学习秘书提出方案,经党组学习中心组组长同意后,提前三天通知参加学习人员。

学校领导班子学法制度

新户镇太平小学学校领导班子学法制度 为了提升学校领导班子成员的法律素质,提高领导水平,保证国家财政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班子成员要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布署的学习内容和本校教育教学实际情况每月一次安排专题学习,有会议记录,有笔记。 二、学校班子成员要提高学习的自觉性,遵守学习纪律,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学习的要向组长请假,应自觉地抽时间补课。 三、每个成员有专门学习笔记本,按要求记笔记,学习时要认真听讲,讨论并要认真准备,自觉联系个人和岗位实际,及时了解各组教师思想、学习状况,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交流工作。 四、学法时要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作风,做到学以致用,知行合一。

新户镇太平小学教职工学法制度 一、认真制定和积极实施普法规划,建立完善的普法制度与监督考核机制,做到要求明确,重点突出,措施到位,规划落实。 二、学校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分期分批参加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建立和实行领导干部普法年度考试制度、法制讨论制度、法律培训制度、重大决策前的咨询审核制度和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每年集中学法时间不少于15学时。 三、学校全体教师,尤其是学校行政人员,要认真学习与本职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每年学法自学时间不少于20学时。 四、学生的法制教育工作要切实做到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有严格的学法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对学生进行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法制教育。 五、学校无严重违法违规违纪现象,干部、教师和在校学生的违法犯罪率为零。 具体做法 一、时间及形式安排: 采取集中学习与分散自学、集体讨论与中心发言、阅读文本与剖析典型事例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的方法,组织灵活多样的学习活动。每次集中学习和讨论都要指定发言人作中心发言。 二、参加人员及要求: 全体教职工都要按时参加,集中学习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会;有学习笔记和学习心得。

2018年乡镇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总结

https://www.wendangku.net/doc/de5051768.html, 专业的公文在线写作平台 2018年乡镇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总结 结合我乡工作的实际,紧密联系我乡改革和发展的实际,坚持学以致用。不断丰富学习内容,改进学习的形式和方式,充分发挥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的示范带动作用。为党委科学决策服务,现将今年我乡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情况总结如下: (一)领导率先垂范,成员积极参与。首先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始终把学习作为加强、改进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和提高领导干部素质的基础性工作,持之以恒,扎实抓好。党委书记XX把这项工作摆在重要的位置来抓,经常对领导干部的学法用法作出指示和安排,并一再强调机关领导干部要提高认识,努力做学习型领导、个人,积极创建学习型组织和学习型机关。作为第一责任人,他们坚持做到以身作则、率先垂范,无论工作事务多么繁忙,总是带头学习、带头发言、带头辅导、带头调研,充分发挥带动和引导作用,并经常同领导干部一道研究布置课题、理顺工作思路、探寻学习方法,联系工作实际及时调整充实领导干部学习内容,妥善处理好工学矛盾。平时注重监督检查集中学习研讨、个人自学和考勤管理等学习制度的落实情况。在领导的带领下,其他机关干部均能处理好学习和工作的关系,做到以学习提升理论素质,促进工作开展,形成了学思结合、工学相长的良好局面,在全乡的理论学习及创建工作中发挥了积极的示范教育作用。 (二)明确学习内容,突出学习重点。一是坚持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全面系统学习、掌握邓小平理论的科学体系,深刻领会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理论精髓,牢牢把握“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理论核心。二是围绕“三个代表”、科学发观等重要思想,组织学习和探讨。

领导干部学法制度

南京江标铁塔制造有限公司 领导干部学法制度 为了进一步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推进普法活动,提高依法行政的水平,决定在全公司推行领导干部学法制度。现将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推行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推进依法治企进程。通过开展领导干部学法活动,增强广大干部的法制观念和依法办事的能力,提高依法决策、民主管理和监督的水平,形成符合法制精神的工作环境,保证国家各项方针的贯彻落实。 二、基本标准 (一)建章立制 1、依照法律法规制定,建立、健全各项管理规章制度,保证各项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2、成立主要领导一把手负责的学法用法工作领导小组,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做到人员、组织、经费三落实。 3、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学法用法工作,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二)普法宣传教育 1、依据上级普法规划,制定本公司普法规划及年度工作要点。 2、领导班子坚持学法制度,带头学法、用法。职工坚持自学与集体学法相结合,集体学法每年至少两次。 6、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有固定的法制宣传橱窗或板面,每年至少一次法制宣传日(周)活动。 (三)依法治企 1、制定依法治企工作方案,并认真贯彻实施,保证依法治企工作有计划、按步骤地进行。做到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2、健全公司管理体制。各级组织健全、职责明确,依法发挥相应的作用。 3、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合同法》、《安全生产法》等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各项制度,依法保障劳动者和员工的合法权益。 三、组织领导 各部门应当将推进学法用法工作列为法制工作的重要内容,广泛宣传开展依法治企的重要意义,加强对依法治企工作和创建“学法用法示范点”工作的组织领导。积极推进工作的全面、深入开展。

学校领导学法制度

库尔勒市第八中学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制度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的《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和《关于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精神,努力增强领导干部法律素质,提高依法执政能力,我校制定学校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制度如下: 一、充分认识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提高依法执政能力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胡锦涛总书记指出,全党同志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都要切实增强法制观念,带头学法守法,在全党全社会营造依法执政、依法治国、依法办事的良好氛围。中共中央、国务院在转发"六五"普法规划的通知中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法律知识,努力提高宪法意识和法制观念,不断增强依法执政和运用法律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的本领。领导干部是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团结带领广大人民群众为完成党的历史任务而奋斗的骨干力量。当前,我国改革发展已经进入关键时期。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迫切需要建设一支高素质的领导干部队伍。在新形势下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举措,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是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重要保证,是提高领导干部法律素质和依法执政能力的重要途径,同时,也将带动广大群众学法用法,在全社会形成崇尚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良好风尚。总体上看,经过长期的法制宣传教育,广大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明显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和依法管理的能力和

水平普遍增强。但也要清醒地看到,有些地方一些领导干部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淡薄,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事务的能力不强,与依法治国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各级领导干部要从贯彻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加强法律知识学习,提高依法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性,进一步转变观念,带头学习法律知识,做自觉学习和遵守宪法、法律的模范。 二、进一步明确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指导思想、学习内容和基本要求领导干部法用法要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按照理论联系实际、学用结合的要求,以提高各级领导干部法律素质、增强依法执政能力为重点,扎实做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为推进依法治国进程,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有力的组织保证。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宪法,掌握宪法的基本知识和基本精神;认真学习党中央有关加强民主法治建设的重要方针政策;认真学习管理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事务有关的法律法规;认真学习国家新颁布的重要法律法规;认真学习与本职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各级领导干部要通过深入系统的学习,熟悉和掌握履行职责所需要的法律知识,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牢固树立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的观念,牢固树立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观念,牢固树立尊重和保障人权的观念,善于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正确行

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制度

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制度 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制度为了认真贯彻中组部、中宣部、司法部《关于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若干意见》和全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使全县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逐步实现制度化、规范化,不断提高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切实增强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能力,文秘资源网原创特制定全县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制度。一、党委中心组学法制度1、县委中心组和各党委(党组)中心组每年年初要制定年度学习计划,落实学习内容、学习时间、学习教材、学习笔记、主持人、参学人、学习记录、声像资料等。2、党委(党组)中心组坚持集体学法与自学相结合,每年集中学法不少于3次。3、党委(党组)中心组成员要有学法专用笔记,每人每年写学法笔记不少于一万字。每人每年至少撰写一篇心得和理论文章。4、党委(党组)中心组成员要根据工作分工,负责抓好分管单位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5、坚持学法与用法相结合,理论与实践相结合。6、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司法局、县委依法治县办公室每年对全县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用法情况共同进行一次考核,并组织全县领导干部学法考试,考试成绩装入领导干部本人档案。二、领导干部法律知识培训制度1、在县委、党校成立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培训中心,负责对全县领导干部法律知识培训工作。2、由县委组织部、宣传部、司法局、依法治县办、党校共同制定领导干部法律知识年度培训计划、教学大纲,并组织实施。3、在组织好党政机关领导干部法律知识培训的同时,还要抓好各类企业、事业单位领导干部、管理人员的法律培训工作。4、抓好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培训工作。三、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制度1、县委组织部、宣传部、司法局、依法治县办共同负责,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对全县领导干部学习法律知识情况进行考试考核。2、对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试一至两年进行一次,考试成绩装入领导干部本人档案,作为考察、任用干部的重要条件之一。3、党委对拟提拔任用的领导干部,人大对拟任命的政府组成人员和两院领导及法职人员,要坚持任前考法制度,对考试不及格者进行补考,补考仍不及格者应暂缓任用。4、县委组织部、宣传部、司法局、县委依法治县办每年共同对各党委、党组学法用法情况进行一次考核,把此项工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评先选优、单位党建工作、精神文明建设评比的重要条件。此项工作连续两年被评为较差单位的,建议县委对主要责任

中心组集中学法制度

中心组集中学法制度 一、组织领导。学习中心组由党委组成,党委书记兼任学习小组组长。组长是抓中心组学习的第一责任人,对整个中心组学习工作负责,与全体成员一道制定学习计划,确定学习内容和学习时间,并主持中心组的学习和研讨。学习成员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学习的,须经学习组长同意,方可准假。 二、学习要求。中心组学习要切实做到“五个有”。即有年度学习计划、有学习出勤登记、有个人学习专用笔记、有集中学习讨论记录、有学习体会文章,并做好有关资料的归档工作。 三、学习形式。中心组学习采取集中学习和分散自学两种形式。集中学习主要采取封闭形式进行,集中精力学习某一专题,然后进行讨论,设中心发言人,形成书面发言材料。个人自学必须做到:(1)认真学习规定必读的篇目;(2)做好学习笔记,要求每人1万字以上; 四、学习交流。中心组成员应加强学习交流,学习交流应做到:坦诚相见、互相切磋、取长补短、共同提高,形成讲大局、讲团结、讲协作、讲纪律、讲奉献的良好氛围,进一步增强领导班子成员之间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真正做到学有所得,全面推进依法治教、以法治校工作。 为了切实加强对局党委中心组学法的领导,确保学习取得实效,特制定本学习制度。

1、组织落实。镇党委成立党委中心学习组,党委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亲自抓中心组的学习。 2、制定计划。中心组学习结合我镇工作的实际,制定好学习计划,做到年度有计划、学习有安排。 3、保证时间、严格考勤。每月安排一天作为学法日,坚持每月集中学法一次。严格考勤登记制度,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学习的,须事先请假。 4、突出重点,学以致用。中心组学法要着眼于对实际问题的理论思考,每次重点研究一、两个问题,重视集中学法前的调查研究,增强学习的针对性。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把大胆探索的勇气和科学求实的精神统一起来,研究新问题,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5、定期检查。党委中心组每半年自查一次,主动解决发现的问题。把党委中心组的学法情况列入年度党建工作目标。 6、中心组学法的考核。领导干部学法考评以每年年度的普法考试为主要考核指标,考试不合格或学法时间不达到60个学时的,要补考或补学时。

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和教职工学法用法工作制度

沾化区大高镇万家小学学校领导班子成员 学法用法工作制度 为了提升学校领导班子成员的法律素质,提高领导水平,保证国家财政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班子成员要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布署的学习内容和本校教育教学实际情况每月一次安排专题学习,有会议记录,有笔记。 二、每个成员有专门学习笔记本,按要求记笔记,学习时要认真听讲,讨论并要认真准备,自觉联系个人和岗位实际,及时了解各组教师思想、学习状况,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交流工作。 三、学校班子成员要提高学习的自觉性,遵守学习纪律,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学习的要向组长请假,应自觉地抽时间补课。 四、学法时要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作风,做到学以致用,知行合一。

沾化区大高镇万家小学学校教职工学法 用法工作制度 一、认真制定和积极实施普法规划,建立完善的普法制度与监督考核机制,做到要求明确,重点突出,措施到位,规划落实。 二、学校全体教师,尤其是学校行政人员,要认真学习与本职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每年学法自学时间不少于20学时。 三、学校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分期分批参加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建立和实行领导干部普法年度考试制度、法制讨论制度、法律培训制度、重大决策前的咨询审核制度和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每年集中学法时间不少于15学时。 四、学生的法制教育工作要切实做到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有严格的学法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对学生进行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法制教育。 五、学校无严重违法违规违纪现象,干部、教师和在校学生的违法犯罪率为零。 具体实施要求: 一、时间及形式安排: 采取集中学习与分散自学、集体讨论与中心发言、阅读

关于建立完善领导干部学法制度的通知

委发﹝2011﹞91号 关于转发《广安区委办公室关于建立完善领导干部学 法制度的通知》的通知 各村(居)镇属相关部门: 根据《中共广安市广安区委办公室关于建立完善领导干部学法制度的通知》的要求,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现将其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贯彻实施。 委员会 2011年8月1日

中共广安市广安区委办公室 关于建立完善领导干部学法制度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实施“六五”普法,进一步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和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意识和能力,全面推进依法治区,实现由注重依靠行政手段管理向注重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的转变,区委决定,建立完善领导干部学法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立完善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区委中心学习组每年举办两次法制讲座,乡镇(街道办事处)、党(工)委中心组每年举办四次以上法制讲座,区级各部门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时间不少于中心组学习时间的四分之一。 二、建立完善党校法制教育制度。区委党校要把宪法和法律纳入各级领导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切实做到教学计划、学法资料、教师和课时“四落实”,保证法制教育课时达到教学课时的五分之一。 三、建立完善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试制度和拟任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的考察、学法用法情况的督促检查和年度评估考核制度。组织工作部门每两年对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进行一次学法考试,乡镇(街道办事处)每两年对所属单位负责人和村(居)干部进行一次学法考试;五年普法结束时,全区所有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参加一次普法考试,并颁发普

法合格证书。 四、建立完善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区委每年举行2-3 次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区级各部门、区属企业均要适时举办中层以上干部法制讲座,五年内不少于 3 次。 五、建立完善领导干部自学法律制度。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要按照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坚持自学法律,每年自学不少于 40 小时,做好学习笔记,并根据自身学法用法感受,每年撰写体会文章 1-2 篇,每年 12 月中旬交区法建办。 六、建立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档案。把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参加法律考试、法制讲座和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等学法用法的情况记入个人档案。 七、建立完善对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情况的考核考察制度。坚持把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和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方面情况纳为领导班子考察、领导干部素质测评的重要内容之一。 八、建立完善重大决策法律咨询、审核制度。各级党委、政府作出重大决策、出台重要文件、处理重大问题,要有针对性的听取司法、行政执法部门的意见。区政府要建立法律顾问团。乡镇(街道办事处)、区级部门、企事业单位要聘请常年法律顾问,确保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经营。

乡镇领导干部学法计划

乡镇领导干部学法计划 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县,建设法治严道,切实提高党政领导干部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打造一支作风硬、业务精领导干部队伍,促进领导干部内部学法热潮。经镇党委会议研究决定制定严道镇党政领导干部学习法律知识年度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发展大局,按照理论联系实际的要求,以提高领导干部法律素质,增强依法执政能力为重点,全面提升我镇依法行政水平。促进我镇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稳定。 二、总体目标 领导干部通过深入系统的学习法律,熟悉和掌握履行职责所需要的法律知识、牢记确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善于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经济和社会事物,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利,做到依法行政,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 三、参学对象和学习的主要内容 (一)参学对象:全镇所有党政领导干部,各村书记、主任。 (二)学习的主要内容:1、宪法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2、国家民事、刑事、行政、经济等基本法律制度;3、反腐倡廉、维护社会稳定、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法律法规制度;4、与本职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制度。

四、主要形式和要求 (一)中心组学法。党委(支部、总支)理论学习中心组每年至少安排四次以上集体学法活动,领导干部要认真做好学法记录。 (二)会前学法。要充分利用召开各种会议的时机,在会前根据形势和会议议题,组织学习相关法律法规,丰富会议内容。 (三)法制讲座。各村(社区)要结合工作和形势的需要,把握法律出台实施的重要时机,坚持举办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各村(社区)每年不少于2次。要采取措施确保到课率,提高讲座效果。 (四)坚持自学。领导干部要结合自身的工作性质和特点,确定学习内容,每年自学时间不少于60个小时。要联系工作实际,撰写学法笔记,并结合相关法治课题撰写一篇以上调研报告或论文,增强学习效果。 (五)坚持和完善重大事项决策法律咨询制度。领导干部要增强依法决策、依法办事的自觉性,在重大事项决策之前,应进行法律咨询和论证,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专家在政府决策中的参谋作用。 (六)坚持和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考试制度。按照“条块结合,一块为主”的原则,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对领导干部进行法律知识考试考核。领导干部法律素质和依法执政能力考核与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同时进行。 五、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确保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取得实效。

中心组学习考勤制度

党组中心组学习考核制度 一、中心组学习领导小组每季对成员学习计划落实情况检查一次,采取查阅笔记,看心得体会的方法进行,并将检查情况向党组反馈。 二、每半年进行一次学习笔记、心得交流互查活动,并将互查评定结果作为年度干部考核依据。 三、坚持学习考勤制度,每季度统计一次学习考勤情况,并向全体中心组学习成员通报并作为年终干部考核内容。 四、指定的专题发言人要认真准备,撰写发言稿或发言提纲,报领导小组存档,领导小组每半年重点发言稿,发言内容进行评定,评定结果作为年度干部考核内容。 五、年终对中心组学习考勤,学习计划落实,论文和调研报告撰写,重点发言情况进行综合评定,并将评定情况作为年度干部考核的重要依据。 党组中心组学习述学制度 为深入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八大精神,强化业务技能学习,从而不断提高思想理论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根据省市区要求,特制订云溪区交通运输局党组中心组成员述学制度。 一、述学内容: 1、学习内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八大会议精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上级会议精神,基本专业知识可作为述学的报告内容。 2、学习方法:拟定学习计划,在年度述学报告中是参

加集中学习还是自学,是有的放矢学还是随意学等情况进行阐述。 3、学习成效:通过学习,理论信念是否牢固树立,思想理论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有无提高,是否解决了思想上和工作上的实际问题。 4、学习打算:报告本年度的学习情况和找出学习差距的基础上,提出下一年度的打算。 二、述学方法: 与年度述职相结合,在述职的同时,增加述学的内容,时间一般安排在年底或下一年初进行。 三、述学要求: 1、虚实结合,既报告学习内容,又报告学习成效,做到学习理论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 2、写一篇学习论文。 党组中心组学习档案制度 一、档案管理原则 1、树立档案意识,凡反映党组中心组学习工作的一切有效资料和文字记录都属于本所档案应留存的历史资料。 2、要有档案敏感性,应主动跟踪各类档案的生成过程,主动向有关方面和人员索要相应资料。 3、中心组成员有义务及时提供相关资料,协助档案工作人员认定相关档案资料。 4、应保证档案的真实、完整,及时主动收集、整理、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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