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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厂SOP成品仓作业操作规范

一﹑目的

使成品管制和出货作业有章可循。

二﹑范围

适用于成品的在库管制和收发。

三﹑内容

3.1 入库检验

3.1.1检查外箱填写是否型号清晰、数量正确、完整、不合格则立即通知包装更正。

3.1.2依据《成品入库单》核对机种、数量是否与实物相符,正确则签收。

3.1.3一个机种整理完成,目视检查该栈板,保证机种料号一致。

3.2 明确管制

3.2.1 明确划分成品存放区、客户退货区、成品待料区、尾数放置区。

3.2.2 成品以“同客户共区域,同机种共位置”的原则摆放,机种料号统一朝外,放置时不得有

超高现象(六层以下)。

3.2.3 成品严格按照规定的位置整齐摆放,不得放错区域,不得压盖仓位名字,不得随便变更仓

储位置(若某客户机种放置于其它区域必须用成品暂放标识牌标识)。

3.2.4 在库管制中必须做到“先进先出”,出货时仓库管理人员必须依入库时间“先进先

出”原则备货。

3.2.5 成品仓的存储期限为两个月,对两个月未发生进出货之机种需以书面呈报上级主管处理,

对库存时间超过两个月以上机种需出货时必须通知品管重新确认,如有不良退库重工处

理。

3.3 出货

3.3.1 根据业务出货明细核实实物是否满足交货需求的,对数量不够之机种立即告之生管并要求

其答复具体时间。

3.3.2 出货员依据出货明细进行备货,放置于待出货区,检查每个栈板上所放置的是否同一机

种,对于几个机种需放于同一栈板上时,必须标明客户、机种以明确区分,避免出现多送

或少送现象。

3.3.3 货物准备完毕后仓管员核对所备之货物机种、数量是否与出货明细一致,正确后正式将出

货明细转换成正式《送货单》。

3.3.4 要求附《出货检验报告》及其它资料时必须立即通知品保部人员或当事人索取,连同《送

货单》一起交于送货司机。

3.4 注意事项

3.4.1 成品在上车及下车搬运时,必须轻拿轻放,不可有扔、丢现象。

3.4.2 成品如有倒塌现象时,必须全检倒塌品无摔破现象,如有不良需重工处理。

3.4.3 当成品仓接收到《工程更改通知单》时,需注意“备注”栏的处理方式,生管要求前工序清线入仓

的完成时间是否按时完成。对包装分开送交的旧版产品进行区分隔离,并于包装袋上及成品余数出

入登记卡上注明“旧版本”字样,同时并建立一份“旧版本明细清单”电子版。如成品仓有新旧版

本同时在库时,必须先出旧版再出新版,且备旧版时必须知会业务,如业务要求需出新版时,必须编制/修订审核审批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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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书面联络单,明确在库品旧版如何处理,方可安排先出新版。

四、参考文件

五、相关文件

六、相关表单

HG-QR-YW-004《送货单》

编制/修订审核审批发行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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