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基本养老保险经办业务规程完整

基本养老保险经办业务规程完整

基本养老保险经办业务规程完整
基本养老保险经办业务规程完整

基本养老保险经办业务规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基本养老保险业务管理,规和统一基本养老保险业务操作程序,依据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7]26号)和《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9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将基本养老保险经办业务划分为社会保险登记、缴费核定、征缴、个人管理、待遇审核、待遇支付、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稽核监督管理等8个主要环节。

第三条[适用围] 本规程适用全国各级经办企业基本养老保险业务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社保机构”),以及负责征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税务部门。

第四条[岗位设置] 各级社保机构要按照本规程科学设置管理环节,配置相应的管理岗位。各环节既独立操作,又相互衔接,相互制约,确保运行有序,为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

第二章社会保险登记

社会保险登记包括参保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年检等环节。

第一节参保登记

第一条[单位登记] 新参加社会保险、跨统筹围转入、合并或分立的用人单位(包括个体工商户),应到当地社保机构进行社会保险登记。社保机构登记管理环节予以受理,要求参保单位填报《社会保险登记表》(表2-1),并提供以下证件和资料:

一、营业执照、批准成立证件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

二、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

三、成建制转入的用人单位还需提供转出地社保机构开具的参保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介绍信和用人单位、参保人员相关信息。

四、省、自治区、直辖市社保机构规定的其他证件和资料。

第二条[个人登记] 以个体人员身份参保的人员(以下简称“个人”)应到当地社保机构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登记管理环节要求其填报《个人参加社会保险登记(变更)表》(表2-2),并提供以下证件和资料:

一、件(包括居民、护照及其他有效合法件,下同);

二、户口簿;

三、本人档案材料;

四、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后自谋职业人员还应提供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五、以前已在其他统筹地区参保,现在本统筹地区自谋职业,要求在本地社保机构参保缴费的,应提供原参保所在地社保机构开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表》;

六、省、自治区、直辖市社保机构规定的其他相关资料。

第三条[审核、发证] 登记管理环节审核用人单位填报的《社会保险登记表》(表2-1)或个人填报的《个人参加社会保险登记(变更)表》(表2-2)是否准确无误,相关证件和资料是否真实齐全。审核通过的,按照统一编码要求,为其确定社会保险登记证编码,建立社

会保险登记档案,向用人单位核发《社会保险登记证》(表2-3),向个人核发《个人参加社会保险登记证》(表2-4)。

第二节变更登记

第四条[单位变更条件] 参保单位有以下社会保险登记事项之一发生变更时,登记管理环节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变更登记手续。

一、单位名称;

二、住所或地址;

三、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四、单位类型;

五、组织机构统一代码;

六、主管部门;

七、隶属关系;

八、开户银行;

九、省、自治区、直辖市社保机构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五条[受理] 登记管理环节要求参保单位填写《社会保险变更登记表》(表2-5),并提供以下证件和资料:

一、社会保险登记变更申请书;

二、营业执照、批准成立证件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

三、工商变更登记表、有关机关批准或宣布变更证明;

四、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

五、《社会保险登记证》;

六、省、自治区、直辖市社保机构规定的其他有关证件和资料。

第六条[审核] 审核参保单位填写的《社会保险变更登记表》(表2-3)是否准确无误,核对其提供的证件和资料是否真实齐全。经审核通过的,变更参保单位登记事项或重新核发《社会保险登记证》。

第七条[个人变更] 参保个人社会保险登记事项需变更时,登记管理环节要求其填报《个人参加社会保险登记(变更)表》(表2-2),并提供相关证件和资料。登记管理环节审核通过后,变更个人参保登记事项或重新核发《个人参加社会保险登记证》。

第三节注销登记

第八条[注销事项] 参保单位发生以下事项之一时,应办理注销社会保险登记手续,登记管理环节予以受理。

一、解散、关闭破产、撤消、合并或其他情形依法终止在当地缴纳社会保险费义务的;

二、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或营业执照被工商登记管理机关吊销的;

三、跨统筹围转出等。

第九条[受理]登记管理环节要求参保单位填报《社会保险注销登记表》(表2-6),并提供以下证件和资料:

一、注销通知或法院裁定单位破产等法律文书;

二、单位主管部门批准解散、撤消、终止的有关文件复印件;

三、省、自治区、直辖市社保机构规定的其他相关资料和批件。

第十条[通知相关环节]审核《社会保险注销登记表》(2-4)是否准确无误,核对以下证件和资料是否真实齐全。初审通过的,通知稽核、征缴、个人管理和待遇审核、支付等环节,对参保缴费、个人记录和离退休人员待遇支付等分别进行相关处理,同时报送其他险种的经办机构或部门,结清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滞纳金、罚款等。

第十一条[注销] 根据稽核、征缴、个人管理和待遇支付等环节和其他险种的经办机构或部门的反馈意见,对符合注销条件的参保单位,吊销其《社会保险登记证》,封存其参保信息。

第十二条[个人注销] 参保个人跨统筹围转出或调入参保企业以参保职工身份缴费等,需及时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证注销手续。有关手续参照本节第九条至第十一条。

第四节年检

第十三条[受理] 登记管理环节每年定期进行社会保险登记证年检,要求参保单位或个人填报《社会保险登记年检表》(表2-7),并提供以下证件和资料:

一、社会保险登记证;

二、营业执照、批准成立证件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

三、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

四、职工工资名册;

五、各月缴费凭证复印件;

六、省、自治区、直辖市社保机构规定的其他有关证件和资料。

第十四条[审核]审核参保单位或个人填报的《社会保险登记年检表》(表2-7)是否准确无误,核对其证件和资料是否真实齐全。审核的主要容包括:

一、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变更登记、以前年度年检等情况;

二、参加险种、参保人数及变更情况;

三、申报缴费工资、缴纳社会保险费情况;

四、单位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情况;

五、参加社会保险各险种情况;

六、省、自治区、直辖市社保机构规定的其他容。

第十五条[验证(换证)] 初审结果通知稽核、征缴、管理和待遇支付环节,同时送其他险种的经办机构或部门核对。根据有关环节和其他险种的经办机构或部门的反馈意见,对审核通过的,在《社会保险登记证》或《个人参加社会保险登记证》加注核验标记或印章,5年期满的予以换证。

第十六条[补证] 参保单位遗失《社会保险登记证》,参保个人遗失《个人参加社会保险登记证》,应及时申请补办。登记管理环节核对登记事项无误后,重新核发相关证件。

第三章缴费核定

缴费核定包括缴费人员增加核定、缴费人员减少核定、缴费申报核定等环节。

第一节缴费人员增加核定

第一条[受理] 用人单位或个人首次参保、参保单位新招或调入职工、参保人员因参军、失业和被判徒刑等原因中断缴费后又续缴的,缴费核定环节应为其办理缴费人员增加手续。要求参保单位或个人填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人员增减表》(表3-1)、《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员情况表》(表3-2),并提供以下证件或资料。

一、件;

二、职工档案;

三、劳动合同等用工手续;

四、视同缴费年限认定相关证明;

五、转业、退伍军人行政介绍信等证明;

六、转出地社保机构开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表》(表3-3)和《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表》(表3-4);

七、省、自治区、直辖市社保机构规定的其他证件和资料。

第二条[审核] 审核《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人员增减表》(表3-1)和《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员情况表》(表3-2)是否准确无误,核对有关证件资料,确定并记录缴费人员参保时间、实际缴费年限和视同缴费年限、当期缴费工资基数等信息,将有关信息传送至管理环节建立或续记个人。

第二节缴费人员减少核定

第三条[受理] 缴费人员调出、辞职或因退休、死亡、出国(境)定居、农民工回原籍自愿退保等原因终止缴费;因参军、失业和被判徒刑等原因中断缴费,缴费核定环节应及时办理缴费人员减少手续,要求参保单位或个人填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人员增减表》(表3-1),转出人员需填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申请表》(表3-5)并提供以下证件和资料:

一、“调出”:件、调令,跨统筹围转出的需提供转入地社保机构同意转入证明等;

二、“辞职”:件、与单位解除关系证明;

三、“退休”:件、离退休(职)审批表、等;

四、“死亡”:死亡医学证明、户籍注销证明等;

五、“出国(境)定居”:出国(境)定居及户口注销等证明;

六、“参军”:征兵机关证明(如入伍通知单)等;

七、省、自治区、直辖市社保机构规定的其他相关资料。

第四条[审核] 审核《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人员增减表》(表3-1),确认相关资料真实齐全后,通知管理、征缴、待遇审核等环节进行相关处理。

第五条[封存] 根据相关环节反馈的信息,记录缴费中断或终止的类型、日期、原因等,同时向下岗失业等人员发放《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接续通知单》(表3-6)。

第二节缴费基数核定

第六条[受理]对申报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参保单位或个人,应要求其填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申报表》(表3-7),《基本养老保险费代扣代缴明细表》(表3-8)。参保个人填报《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申报表》(表3-9)。办理年度预缴养老保险费的单位或个人,还应填

报《基本养老保险费预缴申报表》(表3-10)。办理政策性补收的,应填具《基本养老保险费补收申报表》(表3-11)。参保单位应同时提供如下资料:

一、《劳动工资统计年报表》或《劳动工资统计月报表》;

二、《职工工资收入统计台帐》;

三、《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人员增减表》(表3-1);

四、省、自治区、直辖市社保机构规定的其他相关资料。

第七条[审核] 审核参保单位或个人填报的申报表,核对有关资料,计算缴费单位及个人缴费基数和应缴数额。对有补收或预缴的,应确定补缴或预缴的时间。

第八条[核定] 核定缴费单位及个人缴费基数和应缴数额。

一、对参保单位,生成《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核定表》(表3-12)、《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员月应缴费明细表》(表3-13)。以个人身份参保的,生成《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核定表》(表3-14)。同时,通知征缴环节和参保单位或个人。

二、办理年度预缴费的,还应生成《基本养老保险费预缴核定明细表》(表3-15),发给参保单位或个人,并将有关数据传至征缴环节。

三、申报政策性补收的,还应生成《基本养老保险费补收核定明细表》(表3-16),发给参保单位或个人,并将有关数据传送至征缴环节。

四、对未按规定申报的缴费单位,暂按其上年(月)缴费数额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确定应缴数额;没有上年(月)缴费数额的,根据该单位经营状况、职工人数等有关情况确定应缴数额,生成《基本养老保险费核定表》(表3-12),通知征缴环节和参保单位。参保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并按核定数额缴纳养老保险费后,由缴费核定和征缴环节按规定结算。

第九条缴费核定环节每月定期汇总应参保缴费人数增减变化情况,生成当期应参保人数、应缴费人数、缴费基数台帐,送征缴环节和统计部门。

第四章征缴

征缴包括当期征缴、补缴欠费等环节。

第一节当期征缴

第一条[复核]征缴环节每月根据缴费核定环节传送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缴核定表》(表3-12),生成《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核定汇总表》(表4-1),送财务管理环节,作为财务收款依据。税务征收地区,送税务部门征缴。

第二条[实施收款]社保机构征收

一、委托收款:与缴费单位签订委托收款协议书,开具委托收款书,送“收入户存款”开户银行,委托银行办理收款。

二、支票收款:收到缴费单位的支票,开具社会保险基金专用收款收据,同时填制银行进帐单送“收入户存款”开户银行。

三、现金收款:收到缴费单位或个人缴纳的现金后,开具社会保险基金专用收款收据,填制现金缴款单送“收入户存款”开户银行。

四、其他方式:汇票、电汇、本票等通过银行办理收款手续。

第三条[登记台帐]征缴环节每月根据财务环节传送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到帐信息,编

制《基本养老保险费实缴清册》(表4-2),登记征缴台帐,生成当期《基本养老保险费欠缴明细表》(表4-3),并将有关信息传送个人管理环节和稽核环节。

第二节补缴欠费

第四条[通知单位] 征缴环节每月根据《基本养老保险费欠缴明细表》(表4-3),建立欠费数据信息,填制《基本养老保险费补缴欠费通知单》(表4-4),通知参保单位或个人补缴本年度欠缴的养老保险费。

第五条[历史欠费]对有历史欠费的参保单位,征缴环节根据《基本养老保险费欠缴明细表》(表4-3),定期调整欠缴数据信息,计算欠费单位应缴利息、滞纳金和罚款,并及时通知参保单位。

第六条[评估] 对长期欠费的参保单位,征缴环节定期或不定期审核其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等,调查欠费单位生产经营情况、工资发放等情况,综合评估欠费单位缴费能力。

第七条[签订协议] 因筹资困难,无法一次足额缴清欠费的缴费单位,社保机构根据评估情况,与其签订基本养老保险补缴协议。如欠费单位发生被兼并、分立等情况时,按下列方法签订补缴协议。

一、欠费单位被兼并的,与兼并方签订补缴协议。

二、欠费单位分立的,与各分立方签订补缴协议。

三、欠费单位被拍卖出售、租赁的,与主管部门签订补缴协议。

四、欠费单位进入破产程序的,与破产清算组签订清偿协议。

第八条[催缴]参保单位逾期拒缴或未履行补缴协议的,征缴环节向稽核环节传送欠费信息,由稽核环节进行稽核、催缴。

第九条[核销]破产企业无法完全清偿的欠费,由企业提出申请报社保机构,由社保机构审核后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财政部门复核,报当地人民政府批准后核销。

第十条[补缴]参保单位或个人携《基本养老保险费补缴通知单》(表4-4)办理补缴。签订补缴协议的欠费单位还应携补缴协议,征缴环节通知财务环节办理收款手续。

第十一条[信息反馈]征缴环节依据财务环节传来的到帐信息和《基本养老保险费补缴通知单》(表4-4), 登录征缴台帐,调整参保单位或个人欠费信息,按月生成《基本养老保险补缴欠费汇总表》(表4-5)。根据《基本养老保险补缴汇总表》(表4-5)及批准核销欠费信息,冲减“欠缴备查帐”,通知管理环节记录个人。

第十二条[汇总信息] 征缴环节每月汇总当月基本养老保险费应缴、实缴、欠缴和补缴情况,生成本月应缴、实缴、欠缴、补缴统计台帐;年度末汇总本年度应缴、实缴、欠缴、补缴统计台帐送统计部门。

第十三条[下达年度计划] 征缴环节每年根据本年度应缴、实缴、欠缴统计台帐编制下年度基本养老保险费征缴计划,报财务管理环节。

第五章个人管理

个人管理包括建帐与记帐、转入、转出、中断和恢复、一次性支付计算、对帐等环节。

第一节建帐与记帐

第一条[建帐] 参保人员首次参保缴费时,管理环节根据缴费核定环节传送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人员增减表》(表3-1)和《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员情况表》(表3-2)等信息,为每

位参保人员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

第二条[记帐] 根据财务管理环节确认的到帐信息,记载个人当期实际记帐额;补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按照时间顺序滚动分配或按省、自治区、直辖市社保机构指定分配方式记帐。

第三条[冲减退休] 对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根据待遇核定环节核定的个人养老金支付额,按月冲减个人储存额。

第二节转入

第四条[受理] 参保人员转入的,缴费核定环节为参保单位或个人办理缴费人员增加核定手续后,管理环节为其办理养老保险关系和转移手续。要求参保单位或个人提供转出地社保机构开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表》(表3-3)和《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表》(表5-1)。

第五条[审核] 管理环节审核《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表》(表3-3)和《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表》(表3-4)

一、对跨统筹地区转入的,到财务管理环节查询并确认转入基金到帐。

二、对从机关事业单位转入参保单位的,参保单位或个人按规定办理个人一次性补贴划转手续并提供划转凭证。

第六条[记帐] 经审核通过的,根据有关信息续记个人。

一、统筹围转入的,续记个人;

二、跨统筹地区转入的,确认转入基金到帐后,续记个人。

三、从机关事业单位转入的参保职工,确认个人一次性补贴到帐后,为其追记个人记帐额。

第三节转出

第七条[受理] 参保人员转出的,管理环节接到缴费核定环节传来的缴费人员减少信息,要求参保单位或个人提供以下证明和资料:

一、件;

二、缴费核定环节审核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申请表》(表3-5);

二、调令或转入地社保机构同意转入的证明;

三、《劳动合同》等用工证明资料;

四、跨统筹围转出的,需提供转入地社保机构开户银行、户名、;

五、省、自治区、直辖市社保机构规定的其他有关证件、资料。

第八条[审核] 审核参保单位和个人缴费记录,确认个人记录情况。对有欠费的,根据《基本养老保险费欠缴明细表》(表4-2),确定参保单位或个人欠费情况,要求单位或个人补缴欠费。

第九条[转出] 审核无误的,为转出人员出具《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表》(表3-3)和《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表》(表3-4)。

一、统筹围转出的,封存其个人,通知缴费核定环节。

二、跨统筹地区转出的,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表》(表3-3)送财务管理环节,财务管理环节将转出基金划转至转入地社保机构专户后,管理环节注销其个人,同时通知缴费核定环节。

三、从参保单位调入机关事业单位的,如本地区或转入地已实行统一的养老保险制度,转出办法同本条第一、二款。如转入地没有实行统一的养老保险制度,封存其个人,个人继续计息。

第四节中断和恢复

第十条[中断] 缴费人员因退休、死亡、出国(境)定居、转出、农民回原籍自愿退保等终止缴费,或因被判徒刑、参军、失业等中断缴费,管理环节根据缴费核定环节传来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人员增减表》(表3-1)等信息,确认个人记录,打印《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表》(表3-4)和《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接续通知单》(表3-6)送缴费核定环节,封存个人。

管理环节每月对上述中断或终止缴费情形,及报告期连续欠费达一年以上的进行统计清理,并建立专门标识。

第十一条[恢复] 参保人员缴费中断后又续缴的,根据缴费核定环节提供的缴费人员增加信息,确认原个人记载信息,恢复记录个人。

第五节计息

第十二条[年末计息与结转] 根据缴费人员当年个人实际记帐额和缴费月数,按规定进行个人利息计算,结合历年缴费累计本息储存额进行结转,记入个人。对退休人员个人储存额余额进行年终计息和结转。

第十三条[年结息] 对终止养老保险关系和办理退休手续的,根据缴费核定、待遇审核环节提供的有关信息,计算个人记帐额和利息。

第六节对帐

第十四条[发放对帐单] 管理环节每年向参保单位或参保个人发送《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对帐单》(表5-1),并可通过公示、公告等形式向参保人员提供对帐信息。

第十五条[受理] 参保人员对《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对帐单》(表5-1)记录情况有异议的,管理环节应要求参保单位或个人在对帐时限填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调整申请表》(表5-2),并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第十六条[审核] 根据参保单位或缴费个人提供的有关资料,与个人记载情况进行核对,对确需进行调整的,应与缴费核定环节和征缴环节复核后予以修改,并将结果通知单位或个人。

第七节一次性支付核定

第十七条[计算] 对缴费人员不满15年退休、死亡、出国(境)定居,退休人员死亡,农民工回原籍自愿退保等,管理环节根据缴费核定环节传送的《基本养老保险一次性待遇申请表》(表5-3)有关信息,计算个人储存余额,确定个人一次性支付额。

第十八条[传递信息] 打印《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表》(表3-4)和《基本养老保险个人一次性支付核定表》(表5-4),将其传递给待遇审核环节后,注销其。

第六章待遇审核

待遇审核包括离退休(职)人员养老保险待遇的审核、离退休(职)人员待遇调整审核、一次性待遇审核、其他待遇审核等环节。

第一节离退休(职)人员养老保险待遇的审核

第一条[围] 新增离退休(职)人员包括:

一、符合法定离退休年龄和缴费年限的;

二、参保前已办理离退休(职)手续的;

三、符合因病、特殊工种等政策性提前退休条件等。

第二条[受理] 对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参保单位或个人到缴费核定环节办理缴费人数减少手续后,待遇核定环节根据缴费核定环节传来的有关信息,为其办理离退休(职)待遇审核手续,要求其填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审核申请表》(表6-1),并提供以下证件和资料:

一、《离退(职)休人员审批表》;

二、件或户口簿;

三、参保人员档案;

四、符合因病、特殊工种等政策性提前退休条件的人员,还需提供有关提前退休的

审批资料;

五、参保前已办理离退休(职)手续的,还需提供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的相关批

件、证明;

六、省、自治区、直辖市社保机构规定的其他有关证件和资料。

第三条[审核] 待遇审核环节对申报人的资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

一、申报人件上的出生时间与档案记载的是否一致;

二、申报人的个人记载的实际缴费年限、缴费工资、连续工龄等信息记录与申报人

提供的资料是否相符;

三、申报人申报的特殊工种工作及其从事特殊工种的年限是否与个人档案记录一致。

四、申报办理因病(非因工)退休的,应要求申报人提供由劳动鉴定部门出具的《劳

动能力鉴定书》,对不符合要求或有疑问的应要求申报人到指定的劳动鉴定部门复审。

五、申请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如纺织压锭、关闭矿山等)可提前退休的,审核其

单位、工种是否符合国家政策性退休提前退休围和条件。

第四条[待遇核定]审核通过后,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计算申报人的基本养老金数额,在《离退(职)休人员审批表》填写审核意见和基本养老金核定金额,并将《离退(职)休人员审批表》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批。

第五条[待遇确定]接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批同意的意见后,记录参保离退休人员信息,建立离退休人员档案,通知待遇支付环节。

第二节离退休(职)人员待遇调整审核

第六条[核定] 当国家规定对离退休(职)养老保险待遇进行统一调整时,待遇审核环节应依据国家政策规定,形成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待遇调整台帐,送待遇支付环节。

第七条[重核申请] 离退休(职)人员对基本养老金待遇或待遇调整金额有异议的,可以在规定的期限提出重核申请。待遇审核环节应予复核,并要求参保单位(或街道劳动保障事务

所)或个人填写《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重核申请表》(表6-2),并提供相应的资料。

第八条[重核]待遇审核环节对有关资料进行重核,并将重核结果通知参保单位(或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或个人,同时通知待遇支付环节。

第三节一次性待遇审核

第九条[释义] 缴费人员缴费不满15年退休、死亡、出国(境)定居,退休人员死亡,农民工回原籍自愿退保等,待遇审核环节应为其办理一次性待遇审核手续,并要求参保单位(或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或个人填写《基本养老保险一次性待遇申请表》(表5-3),并提供以下相关证件和资料:

一、件;

二、出国(境)定居的,提供出国(境)证明及户口注销证明;

三、死亡的,提供医院或派出所开具的死亡证明或民政部门开具的火化证明;

四、省、自治区、直辖市社保机构规定的其他有关证件和资料。

第十条[信息反馈]审核通过后,待遇审核环节将《基本养老保险一次性待遇申请表》(表5-3)和有关数据送管理环节,收到管理环节传来的《基本养老保险个人一次性支付核定表》(表5-4)和《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表》(表3-4)等信息并予审核,将《基本养老保险个人一次性支付核定表》(表5-4)和有关信息传递给待遇支付环节。

第十一条[申请] 申领人对基本养老保险一次性待遇计算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规定期限提出重核申请。待遇核定环节予以复核,要求申领人填写《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重核申请表》(表6-2),并提供相关资料。

第十二条[重核] 待遇审核环节对有关资料进行重核,与管理环节核对,并将重核结果通知参保单位或个人,同时通知待遇支付环节。

第四节其他待遇审核

第十三条[释义] 其他待遇包括参保人员丧葬补助费、抚恤费和遗属救济费等。

第十四条[受理] 离退休人员死亡后,参保单位(或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或死者遗属办理申请丧葬补助费、抚恤费和遗属救济费等手续。待遇核定环节要求其填报《基本养老保险供养直系亲属待遇申请表》(表6-5),并提供以下证件和资料:

一、死亡人员档案;

二、遗属户口簿或件和与死者关系证明;

三、遗属生存证明及无经济来源证明。

四、省、自治区、直辖市社保机构规定的其他有关证件、资料。

第十五条[审核] 审核通过后,待遇审核环节核定其他待遇的支付条件和标准,并打印《基本养老保险供养直系亲属待遇核定表》(表6-4)。

第十六条[申请] 申领人对核定的待遇有异议的,在规定期限提出重核申请,待遇核定环节予以复核,并要求其填写《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重核申请表》(表6-2),并提供相关资料。

第十七条[重核] 待遇审核环节对有关资料进行重核,并将重核结果通知参保单位(或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或个人,并将重核结果通知待遇支付环节。

第七章待遇支付

待遇支付包括离退休人员待遇支付、一次性待遇支付、其他待遇支付和领取养老保险待遇资格认证等环节。

第一节离退休人员待遇支付

第一条[新退]待遇支付环节接到待遇审核环节传来的新增离退休人员待遇审核信息后,应在当月将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有关信息送基本养老金社会化发放机构,为离退休人员开设基本养老金活期储蓄,办理基本养老金专用存折,并通知离退休人员领取。

第二条[建立台帐] 待遇支付环节每月根据上月待遇支付记录及待遇核定环节传来对新增离退休人员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调整、一次性养老保险待遇审核的相关信息,生成当月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支付台帐,并与待遇审核环节生成的支付记录进行核对。确认无误后,生成报盘数据和《基本养老保险养老金支出核定汇总表》(表7-1)。

第三条[数据传递] 每月定期将养老金发放报盘数据和《基本养老保险养老金支出核定汇总表》(表7-1)转送财务管理环节。财务管理环节向财政部门申请资金。

第四条[资金支出] 财务管理环节每月在规定的时间,将养老金发放报盘数据送至各社会化发放机构,同时将资金款项从“支出户”划转到各社会化发放机构养老金发放。

第五条[信息反馈]社会化发放机构根据社保机构提供的发放信息,在资金到帐2日划入离退休人员储蓄存折。待遇支付环节定期接收社会化发放机构的发放信息,检查按时足额发放情况。

第二节一次性待遇支付

第六条[建立台帐] 待遇支付环节依据待遇核定环节传送的《基本养老保险个人一次性支付核定表》(表5-4)和《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重核申请表》(表6-2),生成一次性待遇支付信息,送财务管理环节。

第七条[支付] 财务管理环节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一次性支付核定表》(表5-4)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重核申请表》(表6-4)为付款凭证,向申领人支付一次性待遇,并向待遇支付环节传送已支付一次性待遇信息。

第三节其他待遇支付

第八条[建立台帐] 对离退休人员死亡丧葬补助费、抚恤费和遗属救济费等其他支出,待遇支付环节根据待遇审核环节转来的《基本养老保险供养亲属待遇核定表》(表6-4)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重核申请表》(表6-2),形成离退休人员死亡其他待遇支付信息,送财务管理环节。

第九条[支付] 财务管理环节以《基本养老保险供养亲属待遇核定表》(表6-4)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重核申请表》(表6-2)为发放凭证,向申领人发放其他待遇。如遗属救济费为按月支付,可按本章第一节程序进行支付。

第四节领取养老保险待遇资格认证

第十条[通知]待遇支付环节定期对按月领取养老金的离退休(职)人员和按月领取

遗属救济费人员进行领取资格认证。进行领取资格认证时,向参保单位或离退休人员发出资格认证通知,规定进行资格认证的时间、方式,要求离退休(职)人员和遗属提供以下资料:

一、离退休人员件、居住地派出所、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出具的生存证明;

二、领取遗属生活补助费人员件、生存证明;

三、采取指纹鉴定的地区,应提供指纹样本;

四、居住境外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五、省、自治区、直辖市社保机构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料。

第十一条[认证方式] 社保机构对上述证件和资料进行确认。对住在同城的离退休人员可委托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进行当面认证;对居住在异地的离退休人员可委托社保机构组织异地协查认证。

第十二条[停付处理] 对确认已去世、失踪、被判徒刑等情形的离退休人员或遗属进行待遇停付处理;对未按规定进行资格认证的离退休人员以待遇暂停支付处理,待提供资料符合条件后再恢复其养老保险待遇。

第五节其他

第十三条[汇总统计]待遇支付环节每月定期汇总本月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发放情况(包括应付、实付人数及金额),生成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月支付统计台帐。年度末汇总统计本年度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支出应付、实付,传送至财务管理环节和统计部门。

第十四条[编制年度计划]待遇支付环节每年根据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月(年)支付统计台帐,编制下年度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支付计划,送财务管理环节,并根据财务管理环节预算批复下达下年度支付计划。

第八章会计核算与财务管理

会计核算与财务管理主要包括基金收入核算、基金支出核算、预算、决算等环节。关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具体核算办法和记帐方法,《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已有明确规定,本规程不再重述。

第一节收入核算凭证

第一条[征缴收入凭证] 社保机构征缴收入应以银行回单、社会保险基金专用收款收据和征缴环节每月传来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核定汇总表》(表4-1)作为原始凭证;

税务部门征收的,社保机构设“收入户”的地区,以“收入户存款”开户行银行回单及征缴环节每月传来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核定汇总表》(表4-1)作为原始凭证;划入“国库”的地区,以国库盖章后的回单及征缴环节每月传来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核定汇总表》(表4-1)作为原始凭证;直接缴入“财政专户”的地区,以财政专户缴拨凭证、加盖银行印章的征缴票据及《基本养老保险费核定汇总表》(表4-1)等作为原始凭证。

第二条[利息凭证] 对“收入户存款”、“支出户存款”、“财政专户存款”、“债券投资”生成的利息,财务管理环节根据银行转来的利息回单和财政转来的财政专户缴拨凭证,并附加盖专用印章的原始凭证复印件作为原始凭证。

第三条[财政补贴凭证]中央财政补贴、地方财政补助划入“财政专户”时,财务管理环

节均根据财政专户缴拨凭证,并附加盖专用印章的原始凭证复印件作为原始凭证。

第四条[转移收入凭证]跨统筹地区转入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划入“收入户存款”或“财政专户”时,财务管理环节以银行回单作为原始凭证,同时登记“异转收入备查簿”,并将到帐信息送管理环节。

第五条[基金调入]上级经办机构下拨或下级经办机构上解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调剂金的流程如下:

上缴:从下级财政专户划入下级支出户,从下级支出户划入上级收入户,再从上级收入户划入同级财政专户

下拨:从上级财政专户划入上级支出户,从上级支出户划入下级收入户,再从下级收入户划入同级财政专户。

税务征收地区不设收入户的,由上下级同财政专户间直接划转。

财务管理环节以银行回单或财政专户缴拨凭证,并附加盖专用印章的原始凭证复印件作为原始凭证。属调剂金核算围的,同时登记“调剂金备查帐”。

第六条[滞纳金和其他收入凭证] 收到滞纳金和经财政部门核准的其他收入后,财务管理环节根据银行回单或财政部门转来的财政专户缴拨凭证,并附加盖专用印章的原始凭证复印件及税务部门转来的相关票据作为原始凭证。

第二节支出核算凭证

第七条[复核单据] 根据待遇支付环节每月传来的《基本养老保险养老金支出核定汇总表》(表7-1)以及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等有关信息,作为支付依据。

第八条[待遇支出] 财务管理环节按单位经济类型分类汇总填写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计划书,报财政部门审核后,由财政部门将款项从“财政专户”划转“支出户”。财务管理环节将支付数据和金额分送“支出户存款”开户银行,并根据电汇单、转帐支票存根和银行回单作为原始凭证,将拨付信息反馈待遇支付环节。

第九条[支出凭证] 个人一次性支付,财务管理环节根据管理环节转来的《基本养老保险个人一次性支付核定表》(表5-4),通过“支出户”以现金或转帐方式支付。根据领取人签字的领取单或银行回单及《基本养老保险个人一次性支付核定表》(表5-4)作为原始凭证。

第十条[转移支出凭证] 跨统筹地区基金转出,财务管理环节根据个人管理环节转来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表》(表3-3)和相关数据,通过“支出户”办理汇款手续,根据银行回单和《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表》(表3-3)作为原始凭证。

第十一条[基金调出] 上级经办机构下拨或下级经办机构上解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流程:

上缴:从本级财政专户划入本级支出户,从本级支出户划入上级收入户,再从上级收入户划入上级财政专户

下拨:从本级财政专户划入本级支出户,从本级支出户划入下级收入户,再从下级收入户划入下级财政专户

税务征收地区不设收入户的,由上下级财政专户间直接划转。

财务管理环节以银行回单或财政专户缴拨凭证,并附加盖专用印章的原始凭证复印件作为原始凭证。属调剂金核算畴的,登记调剂金备查帐。

第十二条[其他支出] 经财政部门核准开支的其他非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性质的支出(如

临时借款的利息等)在“其他支出”科目核算,从“支出户”划转。财务管理环节以支票存根、支付银行借款利息回单等相关支付凭据作为原始凭证。

第三节核算

第十三条[填制记帐凭证] 根据原始凭证及相关附件填制记帐凭证。

第十四条[记明细帐] 根据记帐凭证登记现金日记帐、银行日记帐和明细分类帐。

第十五条[记总帐] 按科目分类汇总记帐凭证,制作科目汇总表,登记总分类帐。

第十六条[对帐] 月终收到银行对帐单后,与银行日记帐核对,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明细分类帐、总分类帐、财政专户存款日记帐,并核对相符。

第十七条[编制会计报表] 根据总分类帐、明细分类帐编制月、季、年度会计报表。

第四节预算

第十八条[编制预算] 每年10月份根据1-9月份实际征缴情况,测算10-12月份完成情况,对本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进分析和预测。根据征缴环节传来的下年度基本养老保险费征缴年度计划、待遇支付环节传来的下年度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支付计划,全面考虑下年度增减变化因素,编制预算草案。按预算科目要求,填制预算报表,编写预算说明。同时根据下级经办机构预算,编制下年度调剂金收支计划。

第十九条[预算审批] 基金预算草案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后,报财政部门审核,经同级政府批准后,由财政部门及时向劳动保障部门批复执行,并报上级财政和劳动保障部门备案。

第二十条[预算执行] 将预算批复传给征缴环节、待遇支付环节。并根据征缴情况及实际收支情况,定期报告预算执行情况。

第二十一条[预算调整] 特殊情况需要调整预算时,财务管理环节要根据具体情况编制预算调整方案。由劳动保障部门报财政部门审核,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由财政部门及时向劳动保障部门批复执行,并报上级财政和劳动保障部门备案。

第五节决算

第二十二条[决算准备] 年度终了前,根据决算编制工作要求,核对各项收支,清理往来款项,同开户银行、财政专户对帐,年终结帐。

第二十三条[编制决算] 根据本年度各余额,编制年终决算资产负债表和有关明细表;编写报表附注及收支情况说明书,对重要指标进行财务分析。

第二十四条[汇总程序] 经办机构须逐级上报汇总本级决算和下级决算。

第二十五条[决算报批] 年度基金财务报告,在规定期限经劳动保障部门审核并汇总经同级财政部门审核后,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

第九章稽核监督管理

稽核监督管理主要包括征缴支付稽核和部监督等环节。

第一节征缴支付稽核

第一条[ 确定稽核对象] 稽核管理环节根据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的相关资料和信息,采

取特定或随机抽样的方法,确定稽核对象:

一、从参保单位数据库中随机抽取确定稽核对象;

二、按照年度工作计划,根据参保人数、缴费工资、征缴收入行业性质等指标,确定被稽核对象;

三、根据离退休人员信息库异常点,确定养老金领取资格被稽核对象;

四、根据群众举报,有关部门转办、上级交办,异地信函协查件等资料确定专项稽核对象。

第二条[实施稽核] 建立稽核对象信息,分析稽核对象的生产经营状况、缴费情况,向被稽核单位发出《社会保险稽核通知书》(表9-1),稽核方式可采取调阅稽核对象有关参保资料,或到参保单位实地稽核。稽核容包括:

一、参保单位社会保险登记。

查验参保单位社会保险登记证,审查参保单位社会保险登记、变更登记是否符合规定,各种证件是否真实有效。

二、参保缴费人员和缴费基数。

(一)查阅《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申报表》(表3-7)、《基本养老保险代扣代缴表》(表3-8)等,摘录参保单位已申报、缴纳养老保险费基数、人数及个人缴费基数。

(二)查阅《工资发放明细表》、《劳动工资统计台帐》及与缴费基数有关的会计总帐、明细帐、原始凭证、年度会计决算表及职工名册、人事档案,核实参保、缴费人数及工资总额、缴费基数;

三、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享受人员状况。

(一)核查离退休人员户口簿、件、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或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提供的生存证明,或通过指纹认证等手段,确定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享受者的生存状况。

(二)审查离退休人员遗属户口簿或件、在校证明或就业管理部门出具的无业证明及其他要求的资料,核实是否存在重复享受、冒领和骗取遗属救济费的行为。

四、依据国家和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有关规定,需稽核的其他项目。

第三条[记录稽核工作底稿] 根据稽核记录填写《社会保险稽核检查工作底稿》(表9-2),全面记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所涉及的凭证、帐簿、报表。对实地稽核过程中提取的证据,应要求被稽核单位和个人签字盖章。

第四条[制定和下达稽核意见书] 根据《社会保险稽核检查工作底稿》(表9-2)和取得的证据等资料,填写《社会保险稽核处理意见书》(表9-3),并下达稽核单位。

一、对查出有少缴漏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要求参保单位或个人在规定时间补缴少缴漏报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滞纳金。

二、对查出有死亡不报、虚报冒领养老保险待遇问题的,将稽核结果通知被查对象,要求在规定的期限退回冒领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第五条[信息传递和建档] 稽核环节向参保单位或个人下达《社会保险稽核处理意见书》(表9-3),并送交征缴环节。并根据征缴环节执行情况反馈信息建立稽核台帐,登录稽核的问题及整改情况信息。

第六条[其他处理] 稽核对象不履行《社会保险稽核处理意见书》(表9-3)处理意见,也没有提出复查申请的,由征缴环节下达《社会保险费催缴通知书》(表9-4)或退回冒领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通知。对拒不执行的,经办机构可提请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下达《劳动保障限期改正指令书》,或协助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二节部监督

第七条[确定对象]稽核管理环节依据工作计划、群众举报等选择审对象,报主管领导批准后实施。

第八条[实施审计]审包括以下项目:

一、审核参保单位申报缴费的有关原始资料,验证缴费核定环节对参保单位申报缴费人数、缴费基数核定的真实性;

二、审核参保单位及个人缴费情况,验证征缴环节是否按核定基数征缴,验证个人记录的真实性;

三、审核新增退休人员年龄、缴费年限等退休条件及个人等原始资料,验证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计发标准的准确性;

四、审核离退休人员参加工作时间、退休时间、养老金标准等与调整待遇有关的原始资料,依据政策验证离退休人员待遇调整的准确性;

五、审核离退休人员死亡证明、供养亲属证据等有关原始资料及个人养老金标准,验证离退休人员死亡待遇及供养亲属待遇计发的准确性;

六、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管理制度,对养老保险基金收入、支出及管理情况进行审计,检查基金收入、支出的正确性,是否发生挤占挪用等违规问题。

七、依据国家和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规定,需部审核的其他项目。

第九条[记录审计底稿] 全面记录审中发现的问题及所涉及的原始资料,根据记录和取得的证据等资料,提出社会保险部稽核整改意见,报主管领导批准后,送有关环节执行。

第十条[信息反馈] 稽核管理环节及时接收有关环节整改情况反馈信息,对各种证据、底稿等有关资料汇总整理,并按稽核项目专卷建档,统一保存。

第十章附则

第一条[统计] 各业务环节应在一个周期(月、季度、年度)向统计部门传送本环节业务台帐。统计部门按照规定的指标和统计分组要求,汇总、整理业务台帐信息,按时间顺序编制各类统计台帐、统计报表、统计资料,撰写分析报告。在与相关业务环节的数据进行核对无误后,报送统计环节负责人和社保机构领导审定。将审定的有关统计报表和分析报告反馈给同级相应业务环节,同时上报上级社保机构。

第二条[报表制度] 基本养老保险统计报表制度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制定,各省、市、区可根据本地区的具体情况增加项目,制定本地区的统计报表制度。

第三条[表格] 本规程规定的参保单位和个人填写的表格需有填报人、经办人、审核人签章并注明经办日期;各业务环节之间传递信息的表格,转出、转入环节需认真复核,确保无误。经办人、审核人、复核人、负责人均需签章。

第四条[档案] 档案资料的管理按有关规定要求进行整理,并妥善保管。电子文档应做好备份工作。

第五条[票据] 票据的管理应按规定进行印制、填写、整理、保管、销毁等工作。

第六条[机关事业经办]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的业务参照本规程办理。

第七条[解释] 各省、市、区可根据本规程制定本地区的具体业务经办细则。

制定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C S A1-4各工种、机械设备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施工单位: 部门名称: 日期: 年月日 资料员(章): 资料员 证号: 巢湖水利电力建设有限公司编制

资料目录 四、各工种、机械设备操作规程目录 1、各工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⑴、泥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⑵、抹灰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⑶、砼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⑷、木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⑸、钢筋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⑹、电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⑺、电焊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⑻、气焊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⑼、架子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⑽、普通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⑾、物料提升机操作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⑿、混凝土搅拌机、砂浆机操作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⒀、外用电梯司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⒁、塔吊司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⒂、机动翻斗车司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⒃、打桩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⒄、油漆玻璃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2、各机械设备操作规程 (1)施工外用电梯安全操作规程

(2)物料提升机安全操作规程(3)塔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4)混凝土搅拌机安全操作规程(5)砂浆搅拌机安全操作规程(6)混凝土振捣器安全操作规程(7)圆盘锯安全操作规程 (8)木工平刨安全操作规程(9)手持电动工具安全操作规程(10)钢筋切断机安全操作规程(11)钢筋弯曲机安全操作规程(12)钢筋调直机操作规程(13)钢筋冷拉机具操作规程(14)交流电焊机安全操作规程(15)水磨石机安全操作规程(16)钢筋对焊机安全操作规程(17)装载机安全操作规程(18)机动翻斗车安全操作规程(19)打夯机安全操作规程(20)砂轮机安全操作规程(21)混凝土泵机安全操作规程(22)空气压缩机安全操作规程(23)潜水泵安全操作规程

公司各岗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一)管理人员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为了加强车辆运输安全生产管理,杜绝和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切实做好二○一二年度的安全生产工作,根据有关部门文件精神和按照“经济要上去,事故要下来,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和“实行以人为本、坚持生命至上、构建和谐交通”的指导思想,结合我司实际情况,为了明确责任人安全工作职责,强化安全管理,确保二○一二年度运输安全生产各项措施的落实,特制定如下规程: 一、安全生产工作是事关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大事,责任人要以“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稳定压倒一切”为指导思想,必须以“安全就是效益”为企业的生产宗旨,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思想意识,时时讲安全,处处抓安全,事事重安全,以自身的行为带动全局,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 二、部门负责人(责任人)要亲自抓本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并与职工签订责任书,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安全生产管理网络,严格约束所属营运车辆的违章行为,加强对承包经营者及驾乘人员的宣传教育,规范其经营行为,将违章行为降低到最低程度,做到安全工作有目标,管理有制度,责任目标到人,各部门职责如下: 1. 总经理负责主持公司的日常工作,对各项安全生产提出实施方案,督促各部门负责人做好安全生产各项具体工作,参与公司各项重大事务的研究与决策,审议下属单位呈报的各类文案及报表; 2. 各部门负责人要亲自抓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在安全生产工作上起领导、检查、监督的作用,做到知法、懂法、守法,全面了解所管辖车辆驾乘人员的思想动态和身体状况,作好驾乘人员的安全学习,强化职业道德教育,确保行车安全,认真向下属各科室、各营运车辆承包经营者、驾乘人员宣传贯彻《道路交通安全法》、《安全生产法》、《道路运输条例》,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3. 业务人员负责做好车辆的各种规费缴纳、报停、复驶,车辆的变更、迁出、二保、检测,各种牌证的申办、变更、缺补等工作,及时督促车辆办理保险,对安全隐患要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和办法; 4. 保险人员负责做好所辖车辆的保险承保、续保、事故索赔等工作,车辆保险期满前一星期应通知车主续保,到期车辆未接到通知而延误保险,造成车辆事故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5. 财务人员负责做好公司车辆各种规费的征收,做好运输发票的开具、发还等工作,缴纳各种应交的税费,编制员工工资册、花名册等相关报表,做好职工的工资、福利的结算

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完整

通用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通则 1.安全通则适用于全公司所有岗位,未明确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所有人员必须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通则。 2.厂纪厂规和安全管理制度,认真执行“三大规程”(技术、操作、安全)员工进入工作岗位前,必须接受“三级安全教育”和岗位专业技能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工作。 3.工作时间,必须穿工作服,将防护用品穿戴齐全。 4.班前四小时内不准饮酒,班中禁止饮酒,班前八小时要保证充分睡眠,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5.工作期间禁止看书报,玩手机,脱岗,睡岗,串岗以及做工作以外的杂事。 6.工作中严禁擅离职守,必须暂离工作岗位时,须班组长同意安排合适人员替岗,方可离开。 7.严禁烟火,凡在禁火区域动火必须办理动火许可证。 8.非本人负责的机械设备、容器、仪器、管道阀门及工具不许擅自乱动。 9.非电器工作人员严禁拆解修理电器设备,线路及开关,未经车间批准非值班人员禁止入变、配电室。 10.高两米以上作业时必须系好安全带或设置安全防护。

11.一切检修工作都必须挂检修提示牌,检修电器应填写电气工作票。机械运转中禁止修理,禁止用抹布和棉纱擦拭运转设备。12. 13.一切岗位人员应掌握“四懂四会”知识,熟练防毒面具和消防设 施的使用方法。 14.禁止由窗户、楼梯口、高空往下抛掷杂物。 15.严禁挪用消防器材和占用消防通道,消防器材不得加锁,放置应 易于拿去,并设置显著标志,发现火灾立即通知调度室和消防队。 16.凡转动设备必须加装安全防护罩。 17.任何人不准在机械上站立,停留或放置杂物。 18.非有关人员禁止在下列场所停留 (1)起重工作的场所; (2)正在转运的设备附近; (3)有毒气体范围内及腐蚀性液体管道容器下; (4)动火工作的场所; (5)高空作业的地点; (6)处于事故状态的场所。 19.特殊工种和要害岗位的人员调动必须经安环部登记备案才能调用。 20.爱护安全设施和安全标志,安全设施及标志损坏时应及时报告。 21.易燃、易爆及危险作业场所,必须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22.严禁带儿童进入生产作业岗位。 23.各类运动机械在行进中,禁止人员上下。 24.未经安环部批准,严禁非本岗位工作人员禁止入(巡检、检修、

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管理制度

冶金矿山安全操作规程管理制度 安全操作规程是职工从事岗位作业,进行生产活动的技术规范,是保障生产安全的基础。为规范安全操作规程的编制、审核、贯彻与执行、落实、监督中的实施,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从事冶金矿山生产、生活的所有岗位工种必须制定安全操作规程。由各分管领导组织本系统的单位部门负责人对本单位部门所有岗位工种需编制安全操作规程,并审核通过,认真贯彻执行。 第二条安全操作规程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必须符合本企业现场的条件,体现专业工种特点,具有指导性、安全性,使于标准规范化操作。 第三条安全操作规程应涵属如下内容: 1、各工种岗位对操作人员的基本要求; 2、各工种岗位对操作人员操作程序和标准; 3、岗位环节全过程控制,要涵盖从进入操作现场操作准备到操作结束和离开操作现场全过程的各个操作环节; 4、违反操作程序和标准可能导致的危险和危害。 第四条安全操作规程必须经单位技术负责人组织审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批准发布实施。 第五条职工上岗前必须经过岗位工种安全操作规程培训,掌握工种安全操作规程,经考试合格后持证方可上岗,特殊工种必须按规定经具有资质的安全培训机构进行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第六条工区(车间)必须经常对职工进行安全操作规程培训,培训形式多样化、每半年组织一次考试。 第七条安全监察部门,专业职能部门负责对安全操作规程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都均断定为“三违”,对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人员要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第八条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是提高职工素质,保证安全生产的一项长期基础工作,各单位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和分工、认真组织开展好此项工作。否则,因操作规程编制审核贯彻执行不力的,给予责任人100—500元的处罚,因无操作规程施工造成事故的,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九条根据矿井实际情况,可分为十个区域为安全操作规程必须健全建立的岗位: 1、采掘工区(爆破员、掘进工、把钩工、信号工、放矿工、药 库工、小绞车工、扒渣机工、巷修工、平台工) 2、选矿车间(破碎工、维修工、球磨工、浮选工、配药工、电 气焊工) 3、机电工区(电工、机修工、水泵工、井下高压室配电工、井 上高压室配电工、钳工、电气焊工、车床工、水暖工、绞车 工、设备检测工) 4、锅炉车间(操作工、跟班工、水质取样工、维修工、电气焊 工) 5、充填工区(水泵工、砂泵工、管道工、排放工、维修工、电

企业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安全生产操作规程1、安全生产总则 为保证安全生产,全厂职工除遵守本岗位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外,还必须遵守下列总则: 1、认真执行国家有关劳动安全法规、规定及本厂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新入厂职工、调换工种的工人及来厂实习、代培和临时参加生产的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教育和操作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后在师傅的指导下进行操作。 3、电气、焊接与切割、起重、锅炉、压力容器、厂内机动车辆驾驶、高处作业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操作。 4、操作工必须熟悉产品性能、工艺规程及设备操作要求,会正确处理生产过程中出现的故障。 5、操作前必须按规定正确穿戴好个人的防护用品。披肩发、长辫必须罩入工作帽内。进入有可能发生物体打击的场所必须戴安全帽;有可能被传动机械绞辗伤害的作业不准戴手套;不准穿戴围巾、围裙,脖子上不准佩带装饰品;生产作业场所不准赤膊;不准穿高跟鞋、拖鞋(除规定外)。 6、工作时应集中精力、坚守岗位,不准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上班前不准饮酒。 7、开动非本工种以外设备时,须经有关领导批准。 8、操作对人体有发生伤害危险的机械设备时,应检查安全防护装置是否齐全可靠,否则不准进行操作。 9、不准随意拆卸、挪动各种安全防护装置,安全信号装置,防护围栏、警戒标志等。 10、检修机械、电气设备时,必须切断电源,挂上警示牌。合闸前要仔细检查,确认无人检修后方准合闸。 11、操作中使用的行灯及局部照明,其电压不得超过36V,金属容器内和潮湿场所作业不得超过12V。 12、生产场所应保持整齐、清洁、原材料、半成品及成品要堆放合理,安全通道畅通,废料应及时清除。 13、高空作业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登高用的扶梯必须坚实牢固,符合安全技术要求,并采取可靠的防滑措施。 14、非电气作业人员严禁安装维修电器设备和线路。 、易燃、易爆等生产作业场所,严禁烟火及明火作业。15. 16、禁止在产生有毒有害物质作业场所内进餐、饮水,工作时要戴好防毒口罩或其它防护用品。 17、严禁攀登吊运中的物体及在吊物下通过停留。 18、生产作业区禁止骑自行车、摩托车。不准在运转设备上跨越、传递物体和触动危险部位。 19、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末班下班前要切断电源,汽(气)源,熄灭火种,清理场地,中途停电要关闭电源。 20、凡进入厂油库、锅炉房、配电间、爆炸物品仓库等要害场所,必须经技安等

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1、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工作规范,严肃执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制度,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和安全知识学习,提高全员安全生产意识。 2、对使用道路运输驾驶人员要求做到“八不”。即:“不超载超限、不超速行车、不强行超车、不开带病车、不开情绪车、不开急躁车、不开冒险车、不酒后开车”。保证精力充沛,谨慎驾驶,严格遵守道路交通规则和交通运输法规。 3、不配载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运输的货物,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运输的货物,应当按规定查验有关手续,符合要求的方可承运。 4、保持车辆良好技术状况,不配载自改装营运车辆。 5、做到反三违:不违反劳动纪律,不违章指挥,不违反操作规程。 6、发生事故时,应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及时报警、抢救伤员和货物财产,协助事故调查。 7、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等。 8、不违章作业,驾驶人员连续驾驶时间不超过4小时。 9、货物装载: a、货物要堆码整齐,捆扎牢固,关好车门,不超宽、超高、超重,保证运输全过程安全。b、装载时防止货物混杂、撒漏、破损。c、整批货物装载完毕后,敞蓬车辆如需遮蓬布时必须高度注意个人安危下严密, 绑扎牢固,关好车门,严防车辆行驶途中松动和甩物伤人。

10、货物运输:a、在运货过程中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严禁盲目开车、超速驾驶,要确保货物及驾驶员本人的安全,防止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发生散落或丢失的情况。b、行车过程中注意行车安全,文明礼让,防止因为违规或违章行驶发生交通事故,延误交货时间。c、信息服务经营者因提供信息失误造成车辆空驶、货物延滞等经济损失,按照约定承担赔偿责任。 11、货物卸载a、当到达货物的目的地时,观察和选择最佳的停车位置或听从接货人的安排。b、当车辆停稳熄火后方可卸货。c、卸货时注意货车周围的行人安全。d、与收货人(收货单位)核对货物后返回。 12、安全生产投入有效实施制度a、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规定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安全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在公司领导下开展工作。b、做好安全行车的宣传教育工作,及时表彰安全先进、遵章守纪的先进驾驶员,总结推广安全货物配载规定。c、经常检查使用车辆主要部件和驾驶员思想动态。d、做好驾驶员思想工作,掌握驾驶员的思想技术状况,关心驾驶员的生活,为驾驶员排忧解难,保持稳定,确保安全行车。 13、代办业务时,小批量的零星货物要填写货物运单,大宗货物和长期固定货源要与货主签订运输合同,明确各方权利、义务。 平凉市华欣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IMB standardization office【IMB 5AB- IMBK 08- IMB 2C】

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一、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内容 1、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最基本的安全制度,是按照安全生产方针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各级负责人、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各生产部门和各岗位生产工人在安全生产方面应做的事情及应负的责任加以明确规定的一种制度。其实质是“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是安全制度的核心。 企业法定代表人是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企业的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分管安全生产的企业负责人,负主要领导责任;车间、班组的负责人对本车间、本班组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各职能部门在各自业务范围内,对实现安全生产负责。各岗位生产工人要自觉遵守安全制度、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在本岗位上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2、安全操作规程 安全操作规程是生产工人操作设备、处置物料、进行生产作业时所必须遵守的安全规则。 安全操作规程应包括以下内容: (1)作业前安全检查的内容、方法和安全要求。 (2)安全操作的步骤、要点和安全注意事项。 (3)作业过程中巡查设备运行的内容和安全要求。 (4)故障排除方法,事故应急处理措施。 (5)作业场所、作业位置、个人防护的安全要求。

(6)作业结束的现场清理。 安全操作规程对防止生产操作中不安全行为有重要作用。 3、基本的安全管理制度 为保证国家安全生产方针和安全生产法规得到认真贯彻,在管理与安全生产有关事项时有一个行为准则,企业应建立基本的安全管理制度,主要有: (1)职工安全守则 (2)安全生产教育制度 (3)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4)事故管理制度 (5)危险作业审批制度 (6)职业卫生管理、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及评价制度 (7)劳动防护用品发放管理制度 (8)安全生产档案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 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制定 安全制度的建立与健全是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制度的制定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制定安全制度时要注意以下问题。 1、依法制定,结合实际。企业制定安全制度,必须以国家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为依据。要根据法规的要求、结合企业的具体情况来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划分要按照企业生产管理模式,根据“管生产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来确定。

企业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企业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一、机修工安全操作规程 1、拆车前要切断电源,方能进行工作。 2、拆装搬抬较重机件时,必须有专人指挥,大家协作配合,互相呼应,稳抬稳放。 3、拆卸机件必须按工作法规规定使用工具,不准硬敲硬砸。 4、拆下机件应按规定妥善放置。 5、安装机件时,如需转动曲轴等转动部位,要打好招呼,确认无危险方可进行。 6、试车前必须清点工具,检查车上有无杂物。装好安全罩,确认无危险时方可试车,要先开慢车,检查机器运行是否正常。 7、机器外漏的转动部件上不得装有明螺丝。 8、安全防护装置必须与机器的主体同时平修,同时安装,同时交接验收。 9、落在地上的油污要搽拭干净。 10、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程和常用工具安全操作规程。 二、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1、电气操作人员应思想集中,电器线路在未经测电笔 确定无电前,应一律视为“有点”,不可用手触摸,不可绝对绝缘体,应认为有电操作。

2、工作前应详细检查自己所用工具是否安全可靠,穿戴好必须的防护用品,以防工作发生意外, 3、维修线路要采取必要的措施,在开关手把上或线路上悬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警告牌,防止他人中途送电。 4、使用测电笔时要注意测试电压范围,禁止超出范围使用,电工人员一般使用的电笔,只许在五百伏以下电压使用。 5、工作中所有拆除的电线要处理好,带电线头包好,以防发生触电。 6、所用导线及保险丝,其容量大小必须合乎规定标准,选择开关时必须大于所控制设备的总容量。 7、工作完毕后,必须拆除临时地线,并检查是否有工具等物漏忘。 8、检查完工后,送电前必须认真检查,看是否合乎要求并和有关人员联系好,方能送电。 9、发生火警时,应立即切断电源,用二氧化碳灭火器或黄砂扑火,严禁用水扑救。 10、工作结束后,必须全部工作人员撤离工作地段,拆除警告牌,所有材料、工具、仪表等随之撤离,原有防护装置随时安装好。 11、操作地段清理后,操作人员要亲自检查,如要送

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目录 1、操作员安全操作规程。 2、上料工安全操作规程。 3、外加剂车间安全操作规程 4、试验员安全操作规程 5、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6、焊工一般安全操作规程。 7、电焊工安全操作规程。 8、气焊工安全操作规程。 9、维修工安全操作规程。 10、装载机安全操作规程。 11、驾驶员安全操作规程。

1. 上班前应穿戴好劳保用品。 2. 开机前,应检查润滑脂泵内的油位是否正常,各称值指示是否正常以及仪表显示有无异常, 确认正常后方可启动主机。 3. 开始搅拌前,有操作员和质检员共同核对配合比是否正常,如配合比无误,方可生产。 4. 在搅拌作业时,应正确使用自动启动,在有自动改为手动操作时应先确认各仓中物料是否已投入搅拌机中,避免二次投料造成闷罐。 5. 搅拌结束放料前,观察搅拌运输车是否停在料口下面,确认无误后方可放料。 6. 清理主机时,操作员应通知上料工,并立即关闭主机电源,关闭皮带电源及滚筛电机,关 掉搅拌机空气开关,挂上正在检修牌,方可进入搅拌机进行清理作业。 7. 清理主机时,操作室应留一名操作人员,作为监护,其他无关人员禁止进入操作室。 8. 进行校称作业时,要平稳上下,禁止从称上直接跳到平台上或地面上,防止造成摔伤。

1. 上班前应穿戴好劳保用品。 2. 接班后,应先检查皮带、滚筛(振动筛)及各电机运转是否正常,检查坑道中灯光、照明 是否齐全,压缩空气管路是否有泄气的地方。发现问题及时通知修理工。 3. 上料工应经常巡查各骨料仓的下料情况,发现有料口被异物卡住时,应先通知搅拌楼将横 皮带电机断电,当确认横皮带和骨料仓卸料门停止作业时,方可进行处理。 4. 斜皮带正常工作中因各种原因造成停电时,必须将斜皮带上的骨料卸掉方可恢复生产,否 则会因负荷过大,造成设备故障。 5. 滚筛(振动筛)被石子或异物卡住时,应马上关掉电机电源,严禁用手将异物取出。 6. 在清理搅拌机时,应在搅拌楼关闭主机电源、拉下空气开关、挂上正在检修牌后,才允许进入搅拌机进行清理作业。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完整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一、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1、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强化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企业行政第一把手是本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应贯彻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企业的各级领导人员和职能部门,必须在 各自工作范围内,对实现安全生产负责。 第三条安全生产人人有责,企业的每个职工都必须在自己岗位上认真履行各自的安全职责,实现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工业总公司下属各单位。 第二章岗位制度 第五条总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把安全工作列入公司管理的重要议事日程,亲自主持重要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批阅上级有关安全方面的文件,签发有关安全工作的重大决定,对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2)、负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 全事故隐患; (3)、组织制定并实施公司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重大安全技术措施和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4)、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解决安全措施费用;

(5)、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充实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定期听取安全生产管理 部门的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或审批有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6)、按规定和事故处理的“三不放过”原则,组织对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 (7)、加强对各项安全活动的领导,决定安全生产方面的重要奖惩。 第六条副总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1)组织开展安全技术研究工作,积极采用先进技术和安全防护装置,组织研究 落实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方案; (2)组织落实总公司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 划,并组织实施; (3)组织总公司的安全生产大检查,落实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 (4)在组织新项目以及技术改造项目的设计、施工和投入使用时,做到“三同时”(安全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5)审查总公司安全技术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项目,保证技术上切实可行; (6)负责事故的调查处理,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7)负责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动态,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 题。 第七条部门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1)保证国家安全生产法规和总公司规章制度在本部门贯彻执行,监督检查分管 部门对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及时纠正失职和违章行为; (2)对本部门贯彻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起保证监督作用,并积极提出 建议和意见,支持上级领导关于安全工作的奖惩;搞好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制度等的宣传教育,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

安全生产业务操作规程90291396

安全生产业务操作规程90291396 安全生产业务操作规程 :企业内部安全生产机构是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 安委会职责 在经理孙逢慧的领导和直接指挥下~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有关安全方针政策~组织和领导企业内部的交通安全、生产安全及其它与安全有关的工作~审议企业制定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合法性~检查监督各项安全制度的执行情况~讨论和决定企业内部重大安全事宜。 公司安委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各业务部门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 安全员李霞岗位职责 1、公司安全员李霞必须认真贯彻“安全安全生产业务操作规程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贯彻执行上级和本企业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掌握和了解驾驶员的思想动态~做好教育引导工作。 2、公司安全员李霞定期分析公司交通安全管理现状~调查、首届事故发生的类型及分部特征~进行安全状态评价分析~并据此提出防范措施及改进意见。 3、公司安全员李霞负责本公司的安全生产教育、宣传工作~主持召开安全生产例会~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竞赛、岗位练兵以及多种丰富多彩的有利于安全生产的活动。 4、上班时~佩带"安全环保督查"袖章~对本公司实施全方位的督查检查工作~每天上班后~首先检查各种消防设施、设备及器材并保持配备充足~状态良好,发现危险隐患及时采取措施排除,发现违章行为及时纠正~并严格按《奖惩办法》处理违章者, 负责对各动火点巡查~在落实安全措施的情况下~才准许动火,发现

紧急情况时~立即指令停止作业~撤离人员~发生事故时~及时上报公司领导王宏亮~并立即参与抢救、保护现场以及参加事故调查、分析、处理。 安全管理人员要精通安全管理法规及保险理赔知识~工作认真~敢于坚持原则~要达到“六勤”,手勤、腿勤、脑勤、口勤、眼勤、耳勤,“六会”,会开车、会组织、会出现场评评估损失~会公关、会写材料、会作报告,~“两敢”,敢认真执行安全管理有关规定做到奖罚分明~敢认真执行理赔规定做到降低事故损失,。同时履行“六员”职责~即宣传员、教员、事故预防员、书记员、协调员、资料员。 各派出机构和办事处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是安检和安全技术检查站~各安全员和车辆检验技术员是企业内部具体负责安全事物的经办人员。任命的案件科长和安全员必须经公司监事会考核同意。 企业内部具体负责交通安全生产管理的机构是公司安检科 安检员具体负责制度有关内部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督促检查其执行情况,负责本企业驾驶员及聘用驾驶员的管理、教育、培养、选拔和对违章、肇事驾驶员的处罚等工作,负责本企业安全技术检查及定期审查工作,协助或委托代处理交通事故和使用管理安全保障金。 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队长职责 1、负责车队全面工作的安排~抓好服务、团结、安全工作~定期召开各种会议解 决处理工作中的各类问题。 2、经常深入用车单位听取意见~抓好车队管理~不断完善各项制度~制定改进措 施。

通信工程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安全管理制度 目的 为了全面落实公司对安全生产的各项要求,进一步统一和规范施工人员在施工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生产行为,实现安全生产管理的精确化,提升现场管理水平,维护我公司的良好形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1 劳动防护用品的穿戴与使用 1.1 统一着装 施工人员在工作期间应按规定穿公司统一配发的工作服,不允许个别人标新立异,搞特殊化。 1.2 工作鞋的穿着 施工人员在工作期间应按规定穿着符合GB12011-2000《电绝缘鞋 通用技术条件》的绝缘鞋。特别是设备操作涉电人员、登高人员和线路施工人员,必须穿着耐5 KV电压的软底绝缘胶鞋。不允许穿凉鞋、皮鞋、旅游鞋、休闲鞋进入施工现场。客户有进入机房穿鞋套要求时,应按客户规定执行。 1.3防护手套的使用 线路施工人员、登高作业人员和从事物体搬运工作的人员以及在严寒冰冻气候下的施工人员,在工作期间应当按规定佩戴防护手套(布质或纱质手套)或防寒手套。 1.4安全帽的使用 从事线路施工人员、室外设备安装人员和维护登高、上杆抢修人员,在施工期间应按规定正确佩戴符合GB2811-1989标准的盔式、复 合衬、塑料安全帽。安全帽应当有厂名、厂址、型号、生产日期、合格证和安监证。佩戴安全帽时,帽衬与帽壳内顶应保持25-50MM空间,扣好下颏,

戴正安全帽。 施工班组长应经常检查施工人员的安全帽是否完好,当发现损坏时,应及时更换,以保持安全帽符合规定要求。 1.5 安全带的使用 登高作业人员在上杆、登塔等高处作业时,必须正确佩戴符安全带,安全带的带体上应有合格证等标志。安全带的使用要求是:安全带应做垂直悬挂,高挂低用,必须挂在牢固的闭合的构件上;当做水平位置悬挂使用时,注意防止摆动和碰撞;不准将绳打结使用,也不准将钩直接挂在不牢固物上;使用频繁的安全带,要经常进行外观检查,发现异常时,应立即更换新的安全带。 2.6 独杆塔保险扣的使用 移动基站独杆塔须配备独杆塔保险扣时,应使用独杆塔专用保险扣。保险扣不用时,应妥善保管和保养。 2.7 电焊面罩的使用 使用电焊机烧焊时,应配备和使用电焊面罩,以防电焊弧光灼伤眼睛。 2 工器具使用 2. 1梯子的使用。 使用竹梯时,竹梯应牢固可靠,高度适宜。竹梯下部应绑扎防滑和绝缘橡皮,并不得破损。竹梯应当用红白相间的油漆涂刷,作为安全警示。使用时,立梯角度以75 度正负 5 度为宜。当梯子靠在吊线时,梯子上端至少应高出吊线50 厘米。施工人员在梯子上操作时,需要有人扶梯,防止竹梯摇晃、打滑;上下梯子不能携带笨重的工具和器材。使用铝合金绝缘人字梯和专用凳子时,铝合金人字梯应坚固可靠,高度适宜。使用时,两梯夹角应保持40 度正负 5 度,应锁扣牢固,防止滑动。人字梯展开使用时,转轴应当朝下,方向不能相反,

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第一条为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规范操作规程的管理,提高操作规程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推行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推进操作受控,促进安全生产,有效控制和预防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确保人身财产安全,依据国家、行业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结合我公司实际工作情况特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认真执行上级及集团公司下发的各项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操作规程,针对生产、管理过程中的危险、危害性,根据关键岗位的不同特点,分类制定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约束操作者的行为,监督员工、从业人员严格执行。 第三条经理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一.制订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各项管理制度,监督各项管理制度的落实。 二.监督安全生产费用足额提取,审批每笔安全资金的使用。 三.听取各部门安全生产工作汇报,及时作出工作指示。 四.定期组织安全生产例会,学习上级下达的安全文件,分析企业安全生产形势,研究解决重大问题。 五.按规定报告道路旅客运输生产安全事故,落实生产安全事故的处理。 六.认真听取员工关于安全生产合理化建议和要求。

第四条安全经理操作规程 一.监督检查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及时纠正失职和违章行为; 二.认真组织实施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教育培训计划; 三.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落实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 四.制定安全生产培训教育计划,开展考核工作; 五.对各类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及时报告相关部门,主持公司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分析、整改、奖惩及责任追究工作并督促落实。 六.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动态,总结安全生产经验,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表扬安全工作中的好人好事。 七.听取车辆安全管理和GPS监控管理工作汇报,及时做出工作指示。 第五条安全员操作规程 一. 熟悉掌握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公司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指示、指令,履行自己的岗位职责。 二.熟悉掌握分管范围的安全生产情况,持证上岗,对车辆运行的各个环节、生产过程,全面、认真、仔细的进行安全监督检查。 三.做好行车前叮咛叮嘱,日常安全检查工作中,对每一项检查都要把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记录在案,并督促落实安全问题的解决和隐患

安全生产业务操作规程18896

安全生产业务操作规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使公司营运车辆技术管理工作适应运输市场“竟争、开放、发展”的需求,保持车辆技术状况良好,符合“快捷、安全、舒适、环保”的要求,提升车辆类型的档次水平,增强竞争力,促进动力结构合理调整,根据国家和省、市交通行业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车辆技术管理坚持“预防为主、技术与经济相结合”的原则。依靠科技进步,采取现代化管理方法,建立车辆质量监控体系,推广检测诊断和计算机应用等先进技术,管好、用好、维修好车辆,提高装备素质。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营运车辆。非营运车辆可参照执行。 第二章内务与职责 第四条统计 1、凡本公司车籍的营运车辆和非营运车辆所发生行车事故均列入各单位行车事故的统计范围。 2、有下列情况不列入事故统计范围: (1)蓄意驾车行凶杀人或为了自杀而撞车、驾车发生的事故。(2)车辆未开动而发生人员挤、摔伤亡的事故。 (3)由于地震、台风、山洪、雷击等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的事故。

(4)汽车过渡中因渡船责任发生的事故。 (5)进厂保修期间试车或在厂内移位发生的事故。 (6)无责任行车事故。 3、发生车辆碰撞事故,对方车辆负主要责任的其车上伤亡人员数与经济损失,不列入我方统计,我方只统计事故次数与本车伤亡人数、经济损失。 4、本公司车辆发生两车碰撞事故,由负主要责任的车属单位列入统计。 5、本公司各单位(部门)临时借用驾驶员、外聘驾驶员不论借、聘用时间长短,如发生行车事故,车辆单位列入事故统计,驾驶员单位不列入统计。 第五条行车事故等级和标准 1、行车事故等级 行车事故等级分为轻微、一般、重大、特大事故四个等级。重伤标准按司法【1990】第70号《人体重伤鉴定标准》,轻伤标准按司法【1990】第6号《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死亡人数按事故发生的当时至事故后七天内的实际死亡人数计算。 2、事故标准 (1)轻微事故:是指一次交通事故造成轻伤1-2人;或直接经济损失、机动车事故损失在1000元以下。 (2)一般事故:是指一次交通事故造成重伤1-2人;或轻伤3人或3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机动车事故损失在1000元以上至

铸造企业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铸造企业安全生产体系 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编号:Q/WTS-001-2019 2019-2020版 编制: 审核: 批准: 受控状态: 发布日期:2019-10-26 实施日期:2020-01-26 XX有限公司

目录 第1章铸造企业安全生产规程 (5) 1.1 熔炼工部 (5) 1.1.1 熔炼工 (5) 1.1.2 打修炉操作工 (6) 1.1.3 行车配料工 (7) 1.1.4 熔炼维修电工、钳工 (8) 1.1.5 修包操作工 (10) 1.1.6 熔炼工部搬运、辅助工人 (10) 1.1.7 熔炼工部铁水叉运工 (11) 1.2 砂处理工部 (13) 1.2.1 砂处理控制室操作工 (13) 1.2.2 热气流烘干送砂工 (14) 1.2.3 砂处理维修电工、钳工 (15) 1.2.4 砂处理线搬运、辅助工 (16) 1.3 制芯工部 (17) 1.3.1 热芯盒射芯机制芯工 (17) 1.3.2 冷芯盒射芯机制芯工 (19) 1.3.3 组芯工 (20) 1.3.4 修芯工 (20) 1.3.5 芯铁工 (21) 1.3.6 手工浸涂工 (22) 1.3.7 型芯辊道输送工 (22) 1.3.8 型芯烘干工(出装窑工) (23) 1.3.9 树脂砂配砂工 (25) 1.3.10 三乙胺尾气处理装置安全操作规范 (26) 1.3.11 三乙胺气体发生器安全操作规范 (26) 1.3.12 制芯维修电工、钳工 (27) 1.3.13 制芯工部搬运、辅助工 (28) 1.4 制模工部 (29) 1.4.1 预发泡机操作工 (29) 1.4.2 成型机操作工 (30) 1.5 造型工部 (31) 1.5.1 手工造型工 (31) 1.5.2 自硬砂造型工 (32) 1.5.3 HWS线造型工 (33) 1.5.4 DISA线造型工 (34) 1.5.5 消失模线造型工 (35) 1.5.6 造型线控制室(控制面板)操作工 (35) 1.5.7 手工浇注工 (36) 1.5.8 机械浇注工 (37) 1.5.9 造型线落砂机机械手操作工 (38) 1.5.10 造型线维修电工、钳工 (39) 1.5.11 造型线搬运、辅助工 (41)

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内容模板

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各工种、机械设备操作规程 一、电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一般要求 1、所有绝缘、检验工具,应妥善保管,严禁他用,并应定期检查、校验。 2、现场施工用高低压设备及线路,应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及有关电气安全技术规程安装和架设。 3、线路上禁止带负荷接电或断电,并禁止带电操作。 4、熔化焊锡,锡块、工具要干燥,防止爆溅。 5、喷灯不得漏气、漏油及堵塞,不得在易燃、易爆场所点火及使用。工作完毕,灭火放气。 6、配制环氧树脂及沥青电缆胶时,操作地点应通风良好,并须戴好防护用品。 7、不得使用锡焊容器盛热电缆胶。高空浇注时,下方不得有人。 8、有人触电,立即切断电源,进行急救;电气着火,应立即将有关电源切断,使用泡沫灭器或干砂灭火。 (二)设备及内线安装 1、安装高压油开关、自动空气开关等有返回弹簧的开关设备时,应将开关置于断开位置。 2、多台配电箱(盘)并列安装时,手指不得放在两盘的结合处,

也不得触摸连接螺孔。 3、剔槽打眼时,锤头不得松动,铲子应无卷边、裂纹、戴好防护眼镜。楼板、砖墙打透眼时,板下、墙后不得有人靠近。 4、人力弯管机弯管,应选好场地,防止滑倒和坠落,操作时面部要避开。 5、管子,弯砂子必须烘干,装砂架子搭设牢固,并设栏杆。用机械敲打时,下面不得站人,人工敲打上下要错开。管子加热时,管口前不得有人。 6、管子穿带线时,不得对管口呼唤、吹气,防止带线弹力勾眼。穿导线时,应相互配合防止挤手。 7、安装照明线路不准直接在板条天棚或隔音板上通行及堆放材料。必须通行时,应在大楞上铺设脚手板。 (三)外线及电缆工程 1、电杆用小车搬运,应捆绑牢固。人抬时,动作一致,电杆不得离地过高。 2、人工立杆,所用叉木应坚固完好,操作时相互配合,用力均衡。机械立杆,两侧应设溜绳,立杆时坑内不得有人,基坑填实后,方准拆去叉木或拖拉绳。 3、登杆前,杆根应结实牢固。旧木杆杆根单侧腐朽深度超过杆根直径八分之一以上时,应经加固后,方能登杆。 4、登杆操作脚扣应与杆径相适应。使用脚踏板,钩子应向上。安全带应拴于安全可靠处,扣环扣牢,不准拴于瓷瓶或横担。工具、材料应用

如何绘制业务流程图案例3

有一些同学看过了我写的,发私信过来希望我谈谈页面流程图。 这个话题其实我也酝酿过,但一直没有写出来。细究起来,除了懒,原因其实有好几条: 1. 这一年半来的工作都是围绕数据平台建设,不是很通用,没法举例。 2. 虽然自己一直画页面流程图,但是说实话属于偏方多一些,按直觉行事,要总结出一两条可通用的“规则”比较难。 今日因为因为天气预报号称有雷震大雨,取消了原有的外出计划,刚好在家里,想起抛出这块砖头,期望这个话题能激发更多的分享和讨论。 案例呢……想一个通俗易懂又具代表性的案例真不容易,它不能太简单,太简单的话几乎上没有什么页面,也不能太复杂,太复杂了我还hold不住。 刚好前不久在收拾家里闲置的衣服,舍不得扔但又不穿,当时唠叨一句,说要是有个地方能够提交下捐赠,有人上门收就好了。在我头疼要怎么举例演示页面流程图的时候,我就把这个大概YY了一下,就用“公益捐物网站”为例来说明吧。 页面流程图是个好东西 业务流程图重要的是描述谁在什么条件下做了什么事。 而页面流程图是具体到了网站、系统、产品功能设计的时候,表现页面之前的流转关系——用户通过什么操作进了什么页面及后续的操作及页面。 从需求到到解决方案无疑要经过很多阶段。需求的分析——用户是谁?用户的问题或需求是什么?用什么功能去满足需求或解决问题?这些功能的优先级是什么?这些问题都需要

逐步得以明确,与此同时,你需要用一些线框图、原型或者DEMO(这些在我认为都是一个东西)去帮助自己精细化这些功能,想透彻那些需求。 直接画单张页面的线框图当然是可以的,但是有可能会出现一下子进入单页面,不先系统性规划,考虑每项功能的前置和后置,每项操作的上下文,就很容易顾此失彼,遗漏重要状态或忽视本应简化的任务。 说到这里,单页面的线框图很像PPT,我个人在做PPT之前,其实是一定要有脑图或者已经在一张大纸上将目录结构、每页的重点都写出来、画出来的。所以真正做PPT则纯粹是在做而已,可以做得很快,只因为心中早就有谱了。所以,在画线框图之前,我也习惯先将页面流程图画出来。 好处之于对于设计师或产品经理: 1.页面流程图一张页面助你讲完完整的用户与系统的交互故事,借助它,你更容易知 道流程中的潜在地雷是什么,哪里的效率比较低,有助于系统化、全局化、周全性的思考 2.细化工作量的基础,通过页面流程图可准确评估需要多少张页面。 3.聚焦:页面流程图中的每个页面都不必追求精细——你的目标是规划行为路径,而 不是单页面交互设计,所以完全无需考虑页面内容、布局。所以你会更加聚焦于用户目标和任务的完成。不必过早陷入细节。 4.关键是很快。线框图有可能有几十张,你画起来没那么快,而且一旦进入细节,则 还需要慢慢深究。但是页面流程图也许就是几个小时的事情。你就可以对整个项目心中有数了。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篇一: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安全生产各项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厂长是本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应贯彻“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 的原则,企业的各级领导人员和职能部门,必须在各自工作范围内,对实现安全生产负责。 第三条安全生产人人有责,企业的每个职工都必须在自己岗位上认真履行各自的安全职 责,实现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厂下属各单位。 第二章岗位安全生产职责 第一条厂长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把安全工作列入厂管理的重要议事日程,亲自主持重要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批阅上级有关安全方面的文件,签发有关安全工作的重大决定,对本厂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2)负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3)组织制定并实施厂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重大安全技术措施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4)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解决安全措施费用; (5)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充实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定期听取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的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或审批有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6)按规定和事故处理的“三不放过”原则,组织对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 (7)加强对各项安全活动的领导,决定安全生产方面的重要奖惩。 第二条安全生产主任职责 (1)组织开展安全技术研究工作,积极采用先进技术和安全防护装置,组织研究落实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方案; (2)组织落实本厂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组织实施; (3)组织本厂的安全生产大检查,落实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 (4)在组织新项目以及技术改造项目的、施工和投入使用时,做到“三同时”(安全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5)审查安全技术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项目,保证技术上切实可行;对所负责工作的安全生产责任负责。 (6)负责事故的调查处理,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7)负责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动态,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8)对所负责的安全生产责任负责。第三分突发事件组职责 (1)协助本厂的安全生产大检查; (2) 负责突发事件灭火;

某食品有限公司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广州尚加食品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颁布令 为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岗位安全生产工作,更好地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标准技术规范,建立建全安全生产的自我约束机制,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职工的安全与健康,制定了本公司安全操作规程,现予发布。各级各类人员必须严格遵照执行,履行安全职责,确保生产安全。 (盖章) 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 日期: 目录 第一节各工种安全操作规程1 安全操作规程总则1 电工安全操作规程4

变电房值班电工安全操作规程6 搬运工安全操作规程 (8) 汽车司机安全操作规程9 仓库管理工安全操作规程10 施工场所清洁工安全操作规程11 厂区道路清洁工安全操作规程12 勤杂工安全操作规程13 第二节设备、工具安全操作规程14 设备基本安全操作规程14 材料、工具库(室)安全管理制度15 半自动切割机安全操作规程 (16) 5P机安全操作规程17 CN300安全操作规程18 包装机安全操作规程19 鲍鱼机安全操作规程20 成型机安全操作规程21 搅拌机(打蛋机)安全操作规程22 方包机安全操作规程23 封盒机安全操作规程24 封瓶机安全操作规程25 和面机安全操作规程26 平炉安全操作规程27 起酥机安全操作规程28 切蛋糕机安全操作规程29 切酥机安全操作规程30 切吐司机安全操作规程31 切朱古力机安全操作规程32 糖粉机安全操作规程33 旋转炉安全操作规程34 摇篮炉安全操作规程35

煮馅搅拌炉安全操作规程36 注浆机安全操作规程37 食堂安全操作规程38

第一节各工种安全操作规程 安全操作规程总则 1、“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全体员工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安全生产“综合治理、 综合监督”的方针,认真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与法律法规,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各项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遇有危及生命和国家财产安全的情况,员工有权停止操作并及时报告领导处理。 2、按规定正确使用好个人防护用品。凡进入施工场所的人员均需按规范要求穿戴好安全防 护用品。各岗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要求穿戴好安全防护用品;二米以上(含二米)的高处作业,若无防护围栏等有效可靠的安全措施,必须佩戴好安全带; 水上作业要穿好救生衣或佩戴好安全带;女工应把发辫纳入帽内;高速或飞溅切削及敲、打、铲、凿等作业时,必须带好防护眼镜。 3、操作一切运转、切削机械设备,严禁戴手套,不得在运转的部位跨越、传递物件或直接 用手触握机械的传动部位。 4、爱护和正确使用各种设备,加强维护保养。保证安全的防护、信号、保险装置完整、灵 敏、可靠,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5、各种安全防护装置、照明、信号、监测仪表、警告标志等,不准随意拆除或占用。 6、入厂新工人、实习、培训、外包工、临时参加劳动及变换工种的人员,未经三级安全教 育或考核不合格者,不准上岗作业。临时性调动工作、协作和顶岗加班等,必须进行新工种安全操作规程的教育,否则不准上岗操作。 7、车、船驾驶、电气、起重、升降机、压力容器、焊接(切割)、易燃、易爆、剧毒和放射 性作业等特殊工种操作工人,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和考试合格,严禁无证操作。 8、工作时要精神集中,坚守岗位,不准脱岗、混岗和串岗,不准打闹、睡觉和做与本职工 作无关的事。 9、班前和工间不准饮酒(包括低度酒),不准带小孩进入厂区,严禁在厂区、码头水域一带 游泳和捉鱼摸虾。 10、要把实干精神与科学态度密切地结合起来,严禁玩忽职守,违章指挥,不准冒险施工和

相关文档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