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司考复习方法之我见及各科老师推荐-过关后的总结

司考复习方法之我见及各科老师推荐-过关后的总结

司考复习方法之我见及各科老师推荐-过关后的总结
司考复习方法之我见及各科老师推荐-过关后的总结

司法考试的复习方法不是固定的,因人而异,以前在网上看过好多前辈们写的,感觉很好!实践中也有好多神人,比如只看三大本通过的、只做题也能通过的等等,那些毕竟是少数。我感觉只有适合自己的学习方法才是最好的。

我的复习方法是:听课,看讲义,做真题,遇到难点的问题时针对性的看三大本相关内容,针对性的看相关法条(不要怕麻烦,其实这样的情况也不多)!

1.听课。只要是北京总部的正规培训机构,他们所聘请的老师都是响当当的,水平都绝对没有问题,如果你听着效果不好的话,那只能说明你不适应他的授课方法,我建议你换一个老师听!选择培训学校一定要选择一个北京总部的正规面授或网校。

2.看讲义。在这里回答一下好多同学关于是否应该看三大本的问题,我的经验是要看。怎么看呢?我认为根据自己的基础来看,如果是首次报考,而且从未系统的学过法律的,必须要通读三大本;有基础的,三大本不用一字不落的看,只看重点即可,因为现在的讲义基本是按三大本来的(我仔细对照过,基本就是三大本内容的精髓)。另外,讲义上一定要有上课时的笔记(老师上课时口头补充的内容,有的老师讲义是很简单的,怕你上课不注意听讲,会在上课时补充很多重要内容)。我主要是看讲义,随着时间的推移,讲义会越来越对,这个时候就要把讲义放在一起看,比如,刑法中的因果关系属刑法必考知识点,你要把讲义中涉及到的相关部分放在一起看,因为各个老师在讲相关内容的时候角度不同,对比着看一方面可以加深记忆,另一方面可以使知识掌握的更全面一些。

3.做题。题不是做的越多越好,主要是掌握住出题的思路,知道题目中那些是陷阱,知道这道题考什么知识点即可,一些有争议的题不必要深究(有些是因为法律修改了,原来答案也就发生了变化),司法考试有争议的毕竟是少数(从去年开始我发现有好多学理上的争议放到司法考试中来,这是不应该的,也许出题人是为了巩固自己的立场罢了)。我用的是张能宝的历年真题,我做了刑法,刑诉,民诉,行政,三国,卷四全部,其它基本没做,主要是没有时间),其他模拟题最好别做,它和真题没法比,白浪费时间。8月份以后,基本都学过两遍,这时最好做成套的真题,我建议做一下新华考资真题通测试题,因为它基本都是以历年真题为主的,讲课老师出的题,质量很高!还有,就是有些题是送分题,一看就会的,这种题做过一次就不必要做了。错题一定要重视,打上记号,找出原因,做第二遍甚至第三遍,把他搞懂搞透,如果在考场上遇到相关考点,你会发现没有白做几遍的,这个要比看书出效率!

下面我介绍一下我的各科方法,还有授课老师的推荐,只为没通过的同学做个参考,也许会适合你:

以下内容只有回复后才可以浏览

一.刑法。

1.我听过的老师有陈永生、杨艳霞、刘凤科。个人认为如果现在还能听到陈永生的课,其他人的就不用听,先听陈老师的,确实讲的好,另外一层原因由于跟命题人陈兴良都是北大教授,在同一个教研室,经常学术交流,对陈兴良的命题方向把握非常到位,因此,老陈讲课

貌似就为培训学校而生滴,呵呵!不过,老陈有一个性格,不喜欢出差,一般只在北京讲课,地方分校几乎请不到,地方考生听他讲课只能参加网校或听录音。刘凤科讲的不错,但是我不适应,口音重,观点太多,有些不是主流,特别他讲的张明楷(2009年之前参加命题,因观点问题,现在已经退出)的观点已经不适合司法考试,再听他的还会误入歧途;杨艳霞的特点是只讲主流观点,讲课比较通俗易懂,而且杨老师对考点把握的准,你必须要注意听,他很少重复!杨老师做的系统图很好,讲究的是知识体系,很容易记住一些重要内容。

2.刑法重点突出,重点内容一定要掌握熟练,必考考点很容易找(如果同学们找不出来,我会总结一个,以后发出来),也可以到新华考资司法考试网去找。

3.现在刑法对分则的内容加大了考察力度,我感觉是因为,总则考点重复率太大,已经不好出题,另外分则在实践中用的要比总则多,所以时间上应该按1:2的时间分配。

4.多做真题吧,没别的方法,做题是检验听课效果的最好方法,有好多同学听课时什么都会,做题时一做就错,这是因为知识点没有掌握牢固,不会灵活运用!如果你能达到把题目中各个选项的知识点都能看透,那你就没理由不通过。

二.民法。

授课老师我建议钟秀勇,老钟是有名的讲课负责老师,讲义非常详细,认真学习他的讲义,听他讲课,其他老师都不用看,只要脑袋没有驴子踢过,考95分以上是没有问题的。但是一定搞一套视频高清,音质要高清,尽管老钟面孔非常吓人(没有侮辱老钟意思),老钟也建议大家带着墨镜听课,但是我还是感觉到老钟肢体语言表达非常到位,看到他的讲课的动作,加上沙哑美的声音,比单独听录音效果要强100倍以上!尽管刚开始,感觉面孔有些吓人,有些痛苦,但是能够在痛苦中坚持一段时间,你发现这是享受!这就是痛并快乐着……听课之前,一定要有心理准备哦!否则真的会死人的,呵呵

李仁玉是大腕,但是他的课掺杂了好多个人观点,不建议听。10年我泪洒司考,就是听了他的课误导了我卷四民法答题,他讲的房屋租赁正好与答案相反,哎(点背不能怨社会,又熬了一年,确明白了许多)!后来我问了别的老师,老师的忠告是,任何老师的观点如果与法条冲突,都以法条为准。我不擅长此门课,也不多说了,2011年是听课看讲义两遍,题都没做,感觉民法太活,而且难掌握,不好提分,不如花些时间在那些好得分的科目上。考点由重到轻依次是合同法、侵权法、物(权担保与物权有好多冲突,以物权为准)、民法基础知识、婚姻继承最简单一般都能做对。

三.行政法。

我一直听的是吴鹏的课,据说林鸿潮的也很好,我没听过没发言权。行政法是较难的学科,如果时间够用就多看讲义多听课,如果时间不够用,那就主攻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行政法的原则必看,必须背过(卷四论述能用到),有时间看看许可法,处罚法,国赔法,其他的放弃吧,就是看了也不一定能拿到分!

四.三大诉讼法。

刑诉谢安平,左宁(命题人弟子),民诉杨秀清,侍东波。诉讼法以讲义和法条为主,不明白的看书,我说的法条是重点法条,并且注意有些法条的之间的联系(上课时老师会讲,不要死记法条,要理解法条的原意和背景,这样做起题才游刃有余)。另外,刑诉最重要的是“阶段”两个字,做题一定要看清是什么阶段,民诉要记一些特殊的规定,行政诉讼,吴老师说就是“两人一件事”。还有提醒广大同学注意,诉讼法是最容易拿分的,因为都是程序性的规定,如果实体法学的不好,就应该在诉讼法上多花时间,按分值来讲是很值的。五.商经。

授课老师张海峡、李晗,张老师的公司法讲的非常好!商法的学习方法是听课+讲义+少量真题。商法中公司法是大头,也好学,我公司法基本上是不跑分得。经济法听课+法条,不用做题。

六.三国。

女杨帆。这部分必须重复听课,重复看讲义,不要看教材,教材上的内容太多,老师已经把教材的内容浓缩了,对付司考是没问题的。

七.法理、宪法、法制史。

建议听男杨帆、叶晓川。法理,一定要多听几遍,很有效果。宪法和法制史我基本是放弃,听完课从未复习过。至于职业道德,自己看下法条就可以,社会主义法制理念还是背吧,8月20日以后开始背,多背多有分!

最后忠告:

如果是专职参加司法考试,家里比较有银子,准备好2W元银子最好去北京参加一个全程班的面授。如果在职或银子不多,参加一个北京总部正规网校也不错,我参加的新华考资司法考试网全程实验班,全程七个阶段才898元,感觉非常值!

司法考试一个半月389低分飘过个人心得

一个半月389低分飘过个人心得 考试的时候就想写点东西记录下来,如今考过了,就写下来吧。 首先,有几点声明: 1、如果你是想靠只看三大本过司考,那后面不用看了,我没试过,不敢瞎说。 2、若2015年司法考试有较大改革,请慎重参考以下内容。 3、本文重点在推荐老师,其实最主要的依据是张三太郎那篇帖子,只不过我时间有限,所以范围更小,一些他推荐的老师我没时间听,不做评价。另外,我是推荐老师,不是推荐学校,恐怕没有哪个学校能把这些老师全部网罗进来,所以,去哪找他们的课程呢?如果想节约成本,论坛、淘宝,你懂得。 4、有些推荐的老师会同时推荐一些书。别紧张,不是让你自己看的,否则不如看三大本了。这些书全部都是这些老师作为讲义用的,跟着划就行了。 5、我只是提供一个实在没办法的办法,一个半月对司法考试来说太短了,除了百分百的努力,还需要很大的运气成分。我相信,如果不是赶上十八届四中全会的话,我八成也挂了。所以如果想尽量降低运气因素,还请多留出一些时间复习。 然后,说一下必备的条件: 1、受过法学本科教育。有多少基础在其次,最主要的是要

有一些最基本的法律思维。我的基础就不好,毕业10年都忘光了,还思维方式多少还在。 2、良好的身体。司法考试复习过程中,尤其是到最后,可能要每天熬夜。考试过程中,2天12个半小时大脑高速运转,不是每个人都承受得了的,可能有些战友会有体会,考完试后,感觉整个身体都被掏空了。 3、健康的心态。首先最好别有看看就能过的心态,除非你是超级学霸。15门学科,358万字的教材,290多个法律法规司法解释,220万字。150万字的真题,700多万字的基础阅读材料,即使通读一遍,可能需要的都不止1个半月,何况你要记住。当然,千万不要有肯定过不了直接放弃的心态。考试就是给人过的,既然有固定的通过率,通过的为什么不能是你?如果从心态上放弃,你就完了。司法考试真正难的地方在于涉及的面太广,当你做做真题你会发现,其实考题并不难。第三,不要有把每个知识点都弄清楚死扣的心态,耽误的时间是不值得。最后,不要带着急功近利的心态,一定要保持心态平和,不能急躁,否则你会乱了方寸。当你同时带着复习考试和学习知识的心态复习时,你会发现,至少在心理上你会轻松很多。 4、充足的复习时间。按照一般说法,司法考试比较保险的有效复习时间是600-800小时。如果少于400小时,就比较危险了。当然,这只针对一般人,但你有把握你就是“二班”的?一个半月实在是不能再低的底线了,这一个半月里,可能你要抛下

2017司法考试真题解析(商经知产法)

2017年司法考试真题解析 (商法、经济法、知产产权法) 希律法考郑远民 一、商法: 25.植根农业是北方省份一家从事农产品加工的公司。为拓宽市场,该公司在南方某省分别设立甲分公司与乙分公司。关于分公司的法律地位与责任,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甲分公司的负责人在分公司经营范围内,当然享有以植根公司名义对外签订合同的权利 B.植根公司的债权人在植根公司直接管理的财产不能清偿债务时,可主张强制执行各分公司的财产 C.甲分公司的债权人在甲分公司直接管理的财产不能清偿债务时,可主张强制执行植根公司的财产 D.乙分公司的债权人在乙分公司直接管理的财产不能清偿债务时,不得主张强制执行甲分公司直接管理的财产 【考点】总公司与分公司 【答案】D 【解析】A项考查分公司负责人能否以总公司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分公司是总公司的分支机构,分公司的经营行为是总公司的一种代表行为。其负责人在经营范围内,可代表总公司对外签订合同。A项说法正确,不选。 B、C、D项考查总公司与分公司的债务承担问题。依据公司法第14条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因此,总、分公司是一个法律主体,对外以其总、分公司的全部财产承担法律责任。因此,B、C说法正确,不选,D项说法错误,应选。(本题答案:D) 26.彭兵是一家(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长,依公司章程规定,其任期于2017年3月届满。由于股东间的矛盾,公司未能按期改选出新一届董事会。此后对于公司内部管理,董事间彼此推诿,彭兵也无心公司事务,使得公司随后的一项投资失败,损失100万元。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因已届期,彭兵已不再是公司的董事长 B.虽已届期,董事会成员仍须履行董事职务 C.就公司100万元损失,彭兵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D.对彭兵的行为,公司股东有权提起股东代表诉讼 【考点】董事任期、董、监、高责任、股东代表诉讼 【答案】B 【解析】A、B考查董事任期。依据公司法第四十五条规定,董事任期由公司章程规定,但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年。董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A项彭兵虽然任期届满,仍是公司董事长,A项错误;B项董事会成员仍应履职,正确。

2011年司法考试出题老师汇总 暴强

2010年司法考试出题老师汇总作为复习的参考。终极版!!! 法理学: 法理学的拼题老师是舒国滢、高其才和葛洪义,从近几年司法考试法理学的命题特点可以看出,法理学的基本概念、理论和知识被案例化、实例化和应用化。题目是一个一个的小案例,通过案例去考察考生对基本的知识、概念和理论的掌握情况。在卷一的150分当中,法理学的分值可以占到25分左右。而且在第四卷中会有一道简答题和一道论述题纯考法理学,所以法理学的总分值会占到65分以上。舒国滢老师不仅是司法考试的命题和拼题老师,而且还是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考试的出题老师,他往往把法大研究生(论坛) 考试的题目直接搬到司法考试中,如06年最后一道论述题就是政法大学2004年研究生考试的原题。可见司法考试法理学中有相当部分的试题是和政法大学研究生考试题是相同或相似的。所以考生可以把政法大学历年研究生考试法理学试题下载下来加以研习,作为复习的参考。 法制史: 法制史(中国法制史和外国法制史)的命题、拼题老师是中国人民大学的赵晓耕老师。法制史是从03年司法考试才开始新增的内容,其命题特点是用一些小典故去考察考生对知识的掌握。其实法制史是历史学的分支学科,所以考试一定要注意对历史重大事件的记忆,并且要结合当时的历史背景。学习法制史要在研读历年真题的基础上通读教材,尽可能多的掌握教材中给出的历史事件,中国法制史考察的对象往往是“第一”或“之最”,而外国法制史考查的是对世界影响比较大的。 宪法学: 宪法学的拼题老师是中国政法大学的焦洪昌和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的刘茂林老师。宪法学的司法考试试题难度不高,但是考的比较细,经常会在考生不太注意的地方出现考题,而且容易与国家时事政治联系在一起出题。宪法属于好学难考的学科,一看觉得明白了,但是实际一做题可能就歇菜了,所以在战略上一定要重视它。建议考生在考试之前把宪法的法条看一遍。 经济法: 经济法的命题和拼题老师和商法是一样的,北京大学的刘凯湘教授和中国政法大学的王卫国教授。经济法的重点是《产品质量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反垄断法》和《拍卖法》,这些法律都含有行政法的因素,因此在复习经济法的时候要用行政宏观调控的角度去把握这些法律的内容。2008年司法考试中,关于劳动法的内容也成为了考试的重点,究其原因就是劳动法的系统渐渐完善,而且《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三者同时考察,提高了经济法的命题质量。 国际公法: 国际公法的拼题老师是秦晓程老师,他是外交学院国际法研究所的。从近几年国际公法的命题特点来看,和法理学类似,把基本知识、基本理论转化成小案例,并和时事政治联系到一起,所以请大家要关注2009年下半年到2010年国际法上的重要事件,尤其是中国对这些事件的观点和做法,以及国际上不同于中国观点和做法,当然考试要以中国的做法为正确做法。 国际私法和国际经济法:国际私法和国际经济法的命题老师一般是中国政法大学的张丽英老师和黄进校长,国际经济法的特点是把重点放在国际贸易运输与保险、国际贸易术语上。国际经济法建议大家听一下老师的课件,结合历年试题,这样的效果比较好。国际经济法是一门难学易考的学科,因为一般的人在实践中很少接触国际经济法方面的案件,所以感觉比较抽象,正因为如此,国际经济法不会出偏题,只要大家认真研读教材,把教材吃透,得分是比较容易的。

2021年司法考试三步走及各科名师推荐

司法考试三步走及各科名师推荐 司法考试怎么着手?哪些司法考试教师授课比较好,比较受考生欢迎?哪些教师授课提高分数快?下面我将解决这些问题。 司法考试复习办法不是固定,因人而异,此前在网上看过好多前辈们写,感觉较好!实践中也有好多神人,例如只看三大本通过、只做题也能通过等等,那些毕竟是少数。我感觉只有适合自己学习办法才是最佳。 我复习办法是:听课,看讲义,做真题,遇到难点问题时针对性看三大本有关内容,针对性看有关法条(不要怕麻烦,其实这样状况也不多)! 1.听课。只要是北京总部正规培训机构,她们所聘请教师都是响当当,水平都绝对没有问题,如果你听着效果不好话,那只能阐明你不适应她授课办法,我建议你换一种教师听!选取培训学校一定要选取一种北京总部正规面授或网校。 2.看讲义。在这里回答一下好多同窗关于与否应当看三大本问题,我经验是要看。怎么看呢?我以为依照自己基本来看,如果是初次报考,并且从未系统学过法律,必要要通读三大本;有基本,三大本不用一字不落看,只看重点即可,由于当前讲义基本是按三大本来(我仔细对照过,基本就是三大本内容精髓)。此外,讲义上一定要有上学时笔记(教师上学时口头补充内容,有教师讲义是很简朴,怕你上课不注意听讲,会在上学时补充诸多重要内容)。我重要是看讲义,随着时间推移,讲义会越来越对,这个时候就要把讲义放在一起看,例如,刑法中因果关系属刑法必考知识点,你要把讲义中涉及到有关某些放在一起看,由于各个教师在讲有关内容时候角度不同,对比着看一方面可以加深记忆,另一方面可以使知识掌握更全面某些。 3.做题。题不是做越多越好,重要是掌握住出题思路,懂得题目中那些是陷阱,懂得这道题考什么知识点即可,某些有争议题不必要深究(有些是由于法律修改了,本来答案也就发生了变化),司法考试有争议毕竟是少数(从去年开始我发既有好多学理上争议放到司法考试中来,这是不应当,也许出题人是为了巩固自己立场罢了)。我用是张能宝历年真题,我做了刑法,刑诉,民诉,行政,三国,卷四所有,其他基本没做,重要是没有时间),其

商经法口诀(张海峡精编版)

2010司考商经法口诀(张海峡精编版) 1.股份公司募集设立的过程:发招销代批股创登(发招捎带屁股撞凳) 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设立的程序: ↓ 发起人认购股份 ↓ 制作招股说明书 ↓ 签订承销协议和代收股款协议 ↓ 申请批准募集 ↓ 公开募股 ↓ 召开创立大会 ↓ 申请设立登记 2.董高人员违反忠实义务的行为:挪个贷自竟佣秘(那个呆子竟扔秘) (一)挪用公司资金; (二)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逃税目的) (三)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四)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同意,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自我交易) (五)未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竞业) (六)接受他人与公司交易的佣金归为己有; (七)擅自披露公司秘密; (八)其他;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前款规定所得的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 3.重要的合伙事务需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决定的:名范外不知增减担(名饭外不吃增减蛋) ⑴改变合伙企业的名称; ⑵改变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⑶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 ⑷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 ⑸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⑹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⑺合伙人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增加或者减少对合伙企业的出资。 4.普通合伙人当然退伙情况:两亡两丧一执行 ⑴作为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⑵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⑶作为合伙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 ⑷法律规定或者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人必须具有相关资格而丧失该资格; ⑸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等于未出资) 5.破产共益债务:酬险无合不职损(朝鲜无核不致损) 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是指从破产程序开始后,为破产程序进行以及为全体债权人的共同利益而支付的费用。

司法考试老师及教材推荐

2012年司法考试老师及教材推荐 刑法 柏浪涛 首语:司法考试刑法现在考察德日新理论,不再考察前苏联理论,现在司考市场上的刑法教材混乱,请注意甄别,杨艳霞、袁登明、徐光华、阮齐林、陈永生、罗翔等等讲授内容徘徊于新旧理论的老师,建议果断放弃,同时,司考刑法部分新理论的考察,已经进入深水区,11年第四层考点的大面积涉及的趋势,已初步成形,刑法对新理论的考察,趋势是逐年深入。张明楷、周光权、陈兴良这三位中国刑法界的刑法三剑客,正通过司法考试命题人这个舞台向中国法学界的青年人传递一个信息,知识不更新便会被淘汰。 同时,现在市场上讲授新理论的老师有四位:刘凤科、柏浪涛、韩友谊、方鹏 刘凤科——张明楷弟子,彻底的新理论。 柏浪涛——周光权弟子,温和新理论。 韩友谊——张明楷《刑法学》的读者。 方鹏——陈兴良弟子 1、命题人周光权、张明楷弟子。 2、刘凤科,不推荐,第一,观点过于激进,彻底新理论代表。第二,11年讲义雷同柏浪涛《刑法攻略》,第三,授课,做题方式,讲授方式上经常讲案例,并要求学生用案例去套考题,容易混乱,没有可行的判断标准和行为公式。 3、韩友谊,不推荐,新理论内部也有争议,但是现在只会考新理论内部达成共识的知识。也即温和新理论。而韩友谊,很多时候在讲一些不考的知识点,比如结果无价值论或者行为无价值论,并且09年

刑法案例题惨败,猜中案情,解析全错,同时,非常爱举例,而且举例通常举一些很多已经考过的真题,不符合刑法当下的考察趋势,没有可行的判断标准和行为公式。 4,重点问题一、推荐用书《2012刑法攻略-讲义卷》或者《刑法要义》(此书适合各种忙的同学,内容简练,同样是柏浪涛编写。) 5、重点问题二、刑法真题的选择,《2012刑法攻略-真题卷》,此书收录02-11年所有刑法真题,并且用温和新理论全部重新解析。 附注:司法考试06年开始,开始考察温和新理论,06年以前属于拼题,体系乱,理论争议大,此次《刑法攻略-真题卷》的面世,价值极高。 5、《国家司法考试试题解析汇编》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中心组编的刑法部分真题。 6、柏浪涛谈2012年刑法备考方略: https://www.wendangku.net/doc/d117470564.html,/v/b/68540454-2083485021.html 7、看到这里,停!,先把上面这个视频看了,再继续看下面。 8、争议知识点的考察: 这几天经常遇到有考友问某个问到底以什么观点为准? 现在整体是用新理论这是肯定的 但是新理论内部根据坚持客观主义的程度 又分为温和的新理论和彻底的新理论 怎么考察? 1、考察新理论达成共识的知识点 2、使用考研型题目,问:现在学界对某一个问题有几种观点? 例子: 1、11年卷二单选考察正当防卫。 2、11年卷四刑法案例题考察死者占有问题。 3、10年卷四刑法案例题考察事前故意问题。

司法考试通过经验总结超级详细

一、考试内容、方式和科目: 国家司法考试内容包括:理论法学、应用法学、现行法律规定、法律实务和法律职业道德。 国家司法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命题。司法部制定并公布的《国家司法考试大纲》作为命题依据。 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采用闭卷、笔试方式。考试分为四张试卷,每张试卷分值为150分,四卷总分为600分。试卷一、试卷二、试卷三为机读式选择试题,试卷四为笔答式案例分析、法律文书、论述试题。考试时间为每年的9月份第三个星期六、星期天。 试卷一:9月19日上午08:30—11:30,考试时间180分钟。 试卷二:9月19日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180分钟。 试卷三:9月20日上午08:30—11:30,考试时间180分钟。 试卷四:9月20日下午14:00—17:30,考试时间210分钟。 各卷科目为: 试卷一:综合知识。包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法理学、法制史、宪法、经济法、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司法制度与法律职业道德; 试卷二:刑事与行政法律制度。包括: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试卷三:民商事法律制度。包括:民法、商法、民事诉讼法(含仲裁制度); 试卷四:案例分析、法律文书、论述。包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法理学、宪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商法、民事诉讼法。 二、经验分享总论部分 问题一:关于司法考试的难易程度?

关于司法考试的难易程度,这是一个很难用难或者不难来回答的。平均通过率为10%,也就是说,100个人中是有90个人过不了的。 我给出的答案是,司法考试是一门综合性太强,考题的不可预测性太强,复习范围的不确定性太强的一门考试。“一鼓作气”是通过司法考试的总方针,要么万事俱备,全力以赴,要么趁早放弃。 就好像某老师说的那样,司法考试毕竟是一场绝大多数人出局的游戏。作为考生,我们要么相信运气一定会降临,要么默默的把自己锤炼到最好。司法考试的难度,没有:“得之我幸,失之我命”那么的的不可预测,不可拿捏。只要你能够做足准备,那么你自己掌控自己考试命运的可能性将十分的大。 问题二:关于复习司法考试要不要报班 报班的好处:首先,报班的好处就是气氛,你看着几百号人都在那里没命的复习,再看看每年的通过率,你也会不经意的开始不要命的复习起来。其次,只要你有不懂,基本上就会立即会有人把你教懂,因为有老师和辅导老师。再有,材料齐全,你不用为了什么书或者什么材料奔波。 报班的不足:课时十分的紧张,无论你之前学的有没有搞懂,你都不得不去听下一节课的内容。没有时间及时的复习巩固。每一科目的老师层次不齐,你无法选择老师,只能听安排的老师上课,没有选择的余地。 自己复习的好处:复习进度自由,可以自己安排复习科目,进度,时间,不懂了,就停下来弄懂了再继续。可以听自己喜欢的老师上课,这个不喜欢可以换一个,这个教得不好可以换一个教,不用一棵树上吊死。不用住在外面,家里有好吃的好喝的。 问题三:用什么书复习? 我司法考试用书一直秉承一个观念,不在于资料多,而在于你把一份资料看透。所以我的书不是很多。

2011年司法考试杨帆老师国际经济法讲义

第一部分国际贸易法 国际经济法命题以选择的形式出现在试卷的第一卷,分值为15-20分之间。 考试分值由三大部分组成: 1.国际贸易法(国际货物买卖、国际运输、保险、支付); 2.对外贸易管理制度(中国对外管制制度、世贸组织); 3.国际经济法的其他制度(国际知识产权保护、国际金融、国际投资、国际税法)。 第一部分国际贸易法(包括第一章、第二章、第三章、第四章) 国际贸易法特点:知识点多、复杂,出题以小的案例的形式来考察综合运用知识的能力。 例如:中国一个A公司,外国一个B公司签订了一个进出口货物买卖的合同。 考察点:1.通过什么术语来签的合同; 2.卖方的发货问题:如发货时间延迟、发货质量没有保证、发货的数量有问题等;涉及到运输、海运中承运人的问题,提单、保函、承运人责任制的问题。海上出的自然灾害、意外事故、外来原因; 3.保险中的问题,买卖双方的责任; 4.支付(托收、信用证违约责任)。 解题思路:“切蛋糕理论”。 国际贸易法,两刀切成四块: 1.买卖关系:依据是《2000年术语通则》、《80公约》; 2.运输:海运,依据是一法三规则;核心:承运人的责任制; 3.保险:保险险别; 4.支付:最重要的两种支付方式:托收和信用证。解题中最常用的是信用证和托收的流转关系以及各个参与当事人权利义务承担的范围。 复习思路:做减法抓重点、知识点、主脉。 第二章国际货物买卖 一、贸易术语 考试方式:1.2000年术语列表;2.就某一个术语单考这个术语;3.综合运用能力。 13类术语中的基本内容: 名称交货地点风险转移运输保险运输方式各组特点 EXW工厂交货卖方工厂交货时买方注1 各种运输内陆交货 FCA货交承运人FAS船边交货FOB船上交货交承运人 装运港船边 装运港船上 交货时 交货时 装运港船舷 买方 买方 买方 注1 注1 注1 各种运输 海运内河 海运内河 装运合同 主要运费 未付 CFR成本加运费 CIF成本运费保险费CPT运费付至 CIP运费保险费付至装运港船上 装运港船上 交承运人 交承运人 装运港船舷 装运港船舷 交货时 交货时 卖方 卖方 卖方 卖方 注1 卖方 注1 卖方 海运内河 装运合同 主要运费 已付 海运内河 各种运输 各种运输 DAF边境交货 DES目的港船上交货DEQ目的港码头交货DDU未完税交货DDP完税交货边境指定地点 目的港船上 目的港码头 指定目的地 指定目的地 交货时 交货时 交货时 交货时 交货时 卖方 卖方 卖方 卖方 卖方 注2 注2 注2 注2 注2 陆上运输 到货合同 海运内河 海运内河 各种运输 各种运输

司法考试心得(精选多篇)

司法考试心得(精选多篇) 一、关于复习 1.字材料 我用的主要有三种三大本、指南针的法条和政法英杰老师打印的讲义。(在后期我发现政法英杰出版的法条与指南针法条有异曲同工之妙在此也一并。) 使用时将三大本当作工具书来用相当于字典只用于查询。大家都知道三大本上有7、80%的东东都是废话。但是卷一的法理部分要详细阅读。由于近两年对民法基础理论和诉讼法的理论知识考查有所增加所以这些部分也应重视。 指南针的法条将多知识点串联起来能够帮助你轻松掌握相关联的不同法条包括司法解释。 政法英老师的讲义是对各科知识的提炼与总结在后期复习时尤为重要。 重复:适合自己的材料才是最的。 2.关于培训班 贵的不等于便宜的也不等于一无是处关键在于适合自己。这里重点政法英杰的培训班。 3.关于老师 名师不一定讲得名气不大的老师也不见得讲得不关键在于适合自己。这里几位老师:张小平、张龙、刘安、郄鹏恩、李亮、

李金明、董坤、何滨(重点他的行政法讲义)李佳、李仁玉、席志国、史飚。再次重复:风格适合自己的老师就是最的。 4.关于时间 不一定要前一年的11月就着手但一定要提早。否则知识都堆积到后期会有重负如泰山的感觉效率低下。 5.是最重要的一点司考如同上阵打仗贵精不贵多。在复习时一定要注重质量争取做到看多少记多少不贪多。一定、一定不要老是觉得时间不够!切记!切记! 二、关于考试 1.放松心态注重细节 不要有心理压力是老生长谈了。细节决定成败才是最重要的这不但是世界500强企业的生存法则对我们的考试也同样地重要!一定要仔细读题类似于今年卷四第一题答错的童鞋不在少数。 2.慎用模板 如果是第一次参加考试的童鞋现成的用的模板为我们省去了不少的气力。但对于老考生来说还是慎用为妙。在阅卷老师忙碌的工作中千篇一律的风格的字不敢保证会不会引起老师的疲劳感。因此加强法学修养就显得极为重要。 3.加强法学修养 这是一个很空很大的话题但是是有捷径可循的就是前面提到的把三大本上的法理学细细地研读。这个过程不是要背考点而是

18家中国司考学校大揭底(全)报班必看 司 考 学 校 大 揭 底

18家中国司考学校大揭底(全)报班必看司考学校大揭底 这是一篇本着天涯八卦精神的文章,欢迎对号入座,不怕人说人笑乱起诉,正文是你说我笨也好,说司法考试太难也好,反正我混了5年司法考试了,换了4家培训学校,终于在今年通过了,讽刺的是,今年我什么辅导班都没报。我不是说培训没用,但真的不起决定作用,前4年因为有辅导班,觉得跟班就行,所以自己不认真,最后一年没报班,自己学,结果一认真就过了,还考了400多分。所以,司考还是靠自己。 学了六年的副作用就是,周围凡是想考司考的人都找我问,哪家培训学校好,天天说,都烦了,决定写一篇文章,把我亲身经历的知道的以及道听途说来的各个学校的内幕都一一道来,是好是坏就由你们自己分辨,我尽量用事实说话,不加判断。 如果哪家学校说我曝光了你的隐私,你可以用你的办法解决,但我不会理睬,如果觉得我为你说了好话想表示一下,我也不会理睬,替我捐给希望工程吧。我知道这件事很敏感,但“不管前面是地雷阵还是万丈深渊”,吾往矣!为了后面那么多学弟学妹。 现在大家能接触到的司法考试培训学校都是在北京注册,然后全国开分校的,从2002年司法考试首考开始,前前后后也有几十家培训学校了,每年都倒一批又新来一批。但现在还在的不过20家,真正做得好的不超过10家,按09年情况看,学校有:注意把#去掉即可:北斗星、北大英华、法律教育网、海天、来胜、律政、三校、万国、新起点、新#九#州、新青年、众和、指南针、中天、中律#L#G#400、政#法#英#杰、政法大学司考学院等(按拼音为序,别误会我有倾向性,由于这个网站对部分学校名字自动屏蔽,所以部分学校名我加了#号,大家阅读时自动去掉即可)。如果用百度、谷歌搜索,会得到几十家机构,之所以说机构,是因为学校级的就上面这些了,其他的都是网站、代招生等不能自己开班,只靠转卖生源为生的机构。建议大家除了上面列出名字的这些,其他的就不用考虑了,你也不想自己被卖来卖去吧。 接下来,我们按顺序,对各学校进行大揭秘: 北斗星:背后是新东方这个中国培训界的航母,掌舵人俞敏洪是央视2套常露脸的风云人物。06年末,新

民法总结

民法讲义重要知识点总结 合同保全中的债权人撤销权和效力待定合同中相对人的催告权都不是形成权。 物权人可直接要求第三人返还,无期限限制;占有返还请求权受一年除斥期间限制。 受除斥期间限制的权利不一定是形成权。 试用期风险—所有权主义;试用期满不购买需要明示通知。 死亡宣告被撤销后,原物存在的返还原物;原物不存在的,补偿;如有第三人介入,要保护第三人权利。 缔约责任出现于合同未成立或者成立但未生效的阶段;违约责任出现在合同成立且生效后;无效的行为自始无效,被撤销的行为等同于无效。 重大误解的前提是必须构成意思表示。 无效合同—欺诈胁迫损害国家利益;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 无权处分人所为的买卖合同有效,但涉及所有权变动除善意取得外效力待定;擅自租赁他人之物除非法转租外,租赁合同有效。 复代理人归责原则—过错责任原则。 诉讼时效中断事由—发生在六个月前,消除在六个月前,等于没发生;发生在六个月前,消除在六个月内,从发生之日起继续计算六个月;发生在六个月内,消除在六个月内,终止时剩多少剩多少继续算多少。 孳息的归属—有约定从约定,无约定从法定,无约定无法定跟随原物;法定:所有权人与用益物权人并存,归用益物权人;买卖合同适用交付主义,交付前归出卖人,交付后归买受人。 有效合同+登记=不动产物权变动

有效地动产抵押合同=动产抵押权+登记>第三人 债权行为+物权行为=物权变动 有效合同=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第三人 有效合同=地役权+登记>第三人 有效合同=动产抵押权+登记>第三人 有效合同+交付=物权变动+登记>第三人 拾得遗失物+自主占有心态=无权占有(恶意) 拾得遗失物+他主占有心态=无因管理(有权占有) 有效的在途货物买卖合同+种类物特定化=风险转移 先质押后抵押,质押权优于抵押权,先抵押后质押,看是否登 记。 若留置在先,抵押或质押在后,1、留置权人设定抵押或质押,放弃留置权,则抵押或质押优先;2、所有权人设定抵押或质押,则留置权优先。 异议登记期间,权利人可将房屋出卖给第三人;异议登记不阻止一开始物权的变动,仅阻止最后的善意取得。 预告登记阻止物权不阻止债权。 法律行为的六种:合同、处分权利、登记、婚姻、收养、遗嘱。 善意取得: 一个前提—无权处分;

司法考试图书资料-厚大法考商经法基础先修讲义-鄢梦萱

2017年商、经、知识产权先修教材.....................................................................................................................................第一部分学科综述................................................................................................................................................................. 一、学科地位和考试特点.............................................................................................................................................. (一)学科地位...................................................................................................................................................... (二)学科特点...................................................................................................................................................... (三)考试特点...................................................................................................................................................... (四)学习方法论.................................................................................................................................................. 二、2017年度课程介绍.................................................................................................................................................第二部分商法先修................................................................................................................................................................. 一、知识架构................................................................................................................................................................... 二、商主体法................................................................................................................................................................... 专题一、《公司法》重要制度.............................................................................................................................. (一)股东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人格否认.......................................................................................................... (二)设立时股东的出资制度.............................................................................................................................. (三)股东的资格.................................................................................................................................................. (四)组织机构...................................................................................................................................................... 专题二、《合伙企业法》重要制度...................................................................................................................... (一)普通合伙企业.............................................................................................................................................. (二)有限合伙企业.............................................................................................................................................. 三、商行为法................................................................................................................................................................. 专题一、《保险法》.............................................................................................................................................. (一)保险法律关系.............................................................................................................................................. (二)保险法的基本原则...................................................................................................................................... (三)人身保险与财产保险.................................................................................................................................. (四)人身保险的理赔规则.................................................................................................................................. 专题二、《破产法》.............................................................................................................................................. ................................................................................................................................................................................................... (一)破产程序的分类.......................................................................................................................................... (二)破产清偿规则.............................................................................................................................................. 专题三、《票据法》.............................................................................................................................................. (一)票据分类...................................................................................................................................................... (二)票据的功能.................................................................................................................................................. (三)票据的特征.................................................................................................................................................. (四)票据行为......................................................................................................................................................第三部分知识产权先修........................................................................................................................................................ 专题一、《著作权法》.................................................................................................................................................. (一)著作权的客体—作品.................................................................................................................................. (二)著作权的主体—作者..................................................................................................................................

司法考试心得(精选多篇)

司法考试心得(精选多篇) 司法考试心得 司法考试对于非法学的人来说,要想考过其中的艰辛可想而知,而我就是其中一位,我用半年的时间征服了中国第一考,再也不用废寝忘食的被它折磨了。回想起那段时光真的是五味俱全,所以我现在想把它写下来,以便对那些即将备考司法的朋友们提供一个借鉴,希望能够帮助到你们。我总结的方法就是:法大司考+自信+坚持。 我是12年准备参加司法考试的,并且给自己定了一个死目标就是一次性通过绝不复考,但是想要在短时间内通过考试并不容易,况且我又不是学法学专业的,所以我就在网上了挑选了几个

培训机构,经过对比选择了中国政法大学法司法考试学院,我看中的就是中国政法大学司法考试学院是一所公办的并且依托中国政法大学资源的机构,他的权威性已经公办性,还有就是他的口碑比较好,这是我选择他的原因,还有就是他在价格上的优惠,我选择了他。事实证明我选择法大司考是对的,因为它让我一次通过,在这里非常感谢法大司考。 首先要说的是既然选择司法,那就必须要有自信,如果没有自信,纵然有心去考也难通过,其实还有很多朋友总是认为司法考试太难了,认为通过率很低,肯定考不过或者考一次肯定考不过,其实这些想法都是错误的,你还没有开始准备就已经输掉了一半,所以在决定要参加司法考试的那一刻起,就要树立绝对的自信,必须一次考过,不给自己再来一次的准备,毕竟这不是买饮料会让你中奖,也许你是非法学专业,有很多不懂得不会的内容,但是没有关系,

但这些都不重要,只要努力什么都不是问题。 其次,我们决定了参加司考,就必须要坚持下去,不要半途而废,可以试想一下,拼搏岁月,苦点累点,那只是短暂的几个月,若一次没有考过,我们累的不再是几个月了,是更长的时间,这个时间我们等得起码,我们又多少时间可以浪费,所以我们必须要抓住每一分每一秒去学习,断绝自己的后路,不要给自己再来一次的机会,我在复习的时候几乎是每天晚上12点才睡觉,早上五点就起床,或者我的时间不是很标准,但是我自己可以坚持下来,在这里跟大家提个醒,休息时间要根据自己的情况而定,我想说的是吃的苦中苦方位人上人,必须要勤奋,也许我们这样学习可能会坚持一天两天,但是长时间的坚持不知道能不能做到,所以光有勤奋之心还不行,必须要能够坚持下去。坚持下去了,你也就成功,在上课的时候注意听讲,不懂得就问老师,问同学,尽量

相关文档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