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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矫正主题教育之身份意识教育

社区矫正主题教育之身份意识教育
社区矫正主题教育之身份意识教育

身份意识教育

?课目?身份意识教育

?目的?通过对社区服刑人员的身份意识教育,使社区服刑人员认清自己身份,摆正自身位臵,进一

步了解国家社区矫正工作方针、政策;了解社

区矫正执行刑罚的目的和基本要求;了解社区

服刑人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明确改造方

向,端正改造态度,认罪服法,消除疑虑,悔

罪自新,坚定改造信心,争取光明前途,努力

把自己改造成为守法公民和社会主义和谐社

会建设的有用之才。

【内容】一、社区矫正

二、社区服刑人员

三、规章制度

四、入矫教育学习的注意事项

【时间】三个学时

【地点】社区矫正办公室

【方法】理论讲授,与社区服刑人员交流谈话

【要求】一、严肃认真,杜绝作形式走过场

二、触及灵魂,对社区服刑人员思想有所震动

三、社区矫正工作人员要衣着得体,严肃端庄

?一?社区矫正

【概念】社区矫正是与监禁教育相对应的实施刑罚的方式,是将罪行较轻、主观恶性较小、社会危害性不大的犯罪或者经过监管改造、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的罪犯至于社区内,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在社会和民间组织以及社会自愿者的帮助下,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确定的期限内,矫正其犯罪心理和恶习,并促使其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

正确理解把握社区矫正,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改造具有重要的意义,社区矫正与监禁矫正是相对应的,这仅是形式上的区别,监禁矫正是将罪犯关押在监狱内,在剥夺人身自由的情况下进行的,而社区矫正是将罪犯所受的刑罚在社区内执行,具有相对的自由,但是社区服刑人员的身份并没有发生变化,始终具有罪犯的本质。

?社区矫正的主要任务?

〖1〗按照我国刑法、刑事诉讼法等有关法律规章的规定,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管,确保刑罚制度的顺利实施。

〖2〗通过多种形式,加强社区服刑人员的思想教育、法制教育、社会公德教育,矫正他们的不良心理,使其悔过自新、弃恶从善,成为遵纪守法的公民。

〖3〗帮助社区服刑人员解决生活、法律和心理方面所遇到的问题,以利于他们能够顺利回归社会。

?社区矫正的组织机构及相关职责?

市、县、镇(街道、乡)均设有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市司法局设有社区矫正处,县司法局设有社区矫正科。

街镇乡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一是贯彻落实有关社区矫正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二是依照有关规定,对社区服刑人员实施管理,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监督、考察;

三是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依照有关规定办理奖惩;

四是组织相关社会团体、民间组织和社区矫正工作志愿者,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认罪服法、政策形势、法律法规和道德规范等多种形式的教育,并帮助其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五是组织有劳动能力的社区服刑人员参加公益劳动;

六是完成上级矫正组织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社区服刑人员

?社区服刑人员的种类?

社区服刑人员主要包括以下五类犯罪人员:

〖1〗被判处管制的;

〖2〗被宣告缓刑的;

〖3〗被暂予监外执行的,具体包括:(有严重疾病需要

保外就医的、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4〗被裁定假释的;

〖5〗被剥夺政治权利,并在社会上服刑的。

?社区服刑人员守则?

〖1〗必须遵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和社会公德,服从监督。

〖2〗按照司法所和派出所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3〗遵守司法所和派出所关于会客的规定。

〖4〗遵守司法所和派出所关于请销假、迁居的规定。

〖5〗服从管理和教育,遵守社区矫正办公室制定的各种矫正措施和规定。

〖6〗积极参加法律法规和政治、文化、科学知识的学习,服从就业指导。

〖7〗必须参加社区矫正办公室组织的各种矫正活动,积极参加社区矫正组织安排的公益劳动。

〖8〗服从监管人员的监督和教育。

?社区服刑人员的权利和义务?

〖1〗确定自己的矫正监管人,服从监管人的教育和管理。

〖2〗定期向当地社区矫正管理机构报告自己的活动情

况和遵纪守法等情况。

〖3〗积极配合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走访,如实汇报相关情况。

〖4〗积极参加司法所等部门组织的学习教育活动,遵守学习纪律,做好学习记录,按时完成学习任务。

〖5〗积极参加公益劳动。

〖6〗临时离开本县的,必须向社区矫正办公室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离开,返回后应立即报告社区矫正办公室,并办理销假手续。

〖7〗迁移户口或变更经常居住地的,应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办理,移居后7日内必须到迁移地报到;未经批准擅自离开居住地或未按时销假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如收监执行、治安拘留等。

〖8〗积极配合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工作,服从矫正工作人员的监管和教育。

〖9〗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应冷静依法处理,不能感情用事,采取非法手段解决,并及时报告。

〖10〗与邻里、同事、家人要和睦相处,要做到自尊、自重、自爱。

?社区服刑人员的基本要求?

〖一〗明确罪犯身份。作为罪犯首先要承认自己的犯罪事实,承认自己是犯了罪的人,这是作为一名罪犯接受惩罚

和改造的基础和前提。罪犯的犯罪行为,扰乱了正常的社会治安,破坏了正常的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了他人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财产权利,给国家、社会、他人造成了严重危害。司法机关依法对有违法犯罪行为的人进行定罪判刑,并送到监狱接受惩罚和改造,这是罪有应得。作为一名罪犯,只有承认犯罪事实,摆正自己的身份,老老实实接受改造,争取政府的宽大,才是唯一的出路。否则,将是“盲人骑瞎马,夜到临深池”,葬送自己的改造前程。

〖二〗服从管理。这是接受矫正的具体体现。社区矫正是改造社区服刑人员的有效手段,主要是通过专门的国家机关在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以及社会志愿者的帮助下,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确定的期限内,是通过严肃的纪律约束,严格的考核监督,及时的奖励与惩罚,逐步矫正社区服刑人员的恶习,从而养成良好的习惯,并顺利回归社会。接受社区矫正是无条件的,在具体实施过程中,社区服刑人员不仅要服从司法行政工作人员的管理,而且,还必须接受人民警察、村(居)委会、社区矫正志愿者和帮教人员的教育监督,共同维护正常的社区矫正秩序。同时,社区服刑人员必须不断增强身份意识、服刑意识、改造意识,提高接受社区矫正的自觉性。

〖三〗遵守社区矫正的各项规章制度。社区矫正的各项规章制度是司法机关为了维护正常的社区矫正秩序,正确地

执行刑罚,依照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而制定的适合社区矫正工作实际情况的所有规章制度。它包括许多限制内容,涉及社区服刑人员改造的方方面面。例如:“五个一”制度、考核制度、请销假制度等内容。严格遵守社区矫正的各项规章制度是每一个社区服刑人员都必须遵守的言行准则。它是考核社区服刑人员表现的一项基本内容,是进行评审的一个基本条件和实施奖惩的重要依据。违反社区矫正各项规章制度的行为,实质上是抗拒刑罚惩罚的行为。对此,轻者要受到批评教育,重者要予以行政处罚,直至刑事处罚。

〖四〗认真接受思想教育。思想教育是转化社区服刑人员思想,矫正其恶习的中间环节,是教育改造的重要内容,主要包括法制、道德、形势、政策、前途教育等。

(1)法制教育。主要是通过对我国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教育使社区服刑人员从理论上学习掌握社会主义法律常识,培养社会主义法制观念,做到学法、知法、守法、用法。

(2)道德教育。它是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的生活及其行为准则的教育活动,目的在于消除社区服刑人员错误的道德观念,矫正犯罪恶习,重塑其人格,调动其自觉改造的积极性。

(3)形势、政策、前途教育。这是对社区为服刑人员实施的社会政治、经济发展状况和趋势、党和国家有关政策、有关罪犯个人前途、幸福、理想教育的活动。主要包括国际

形势和国内形势教育、经济形势教育、国家基本政策教育、正确树立前途观教育等,其目的在于促使罪犯认清形势,相信政策,安心改造,争取光明前途。

〖三〗入矫教育学习的注意事项

社区服刑人员在接受矫正过程中,必须消除错误观念,端正改造态度。

1、正确对待刑期,老实认罪服法。你们是因为犯了罪,被判刑而臵于社区接受矫正和改造。有些社区服刑人员由于不懂法,对法律条款一知半解,在认罪服法方面存在这样或那样的错误认识,甚至有的认为自己没有罪。有的认为自己这次是被别人“整了”,是冤枉的;有的把自己的犯罪行为同他犯的犯罪行为进行比较,认为判重了,判冤枉了;有的“二进宫”、“三进宫”,认为这次被判刑是“运气差”,才落入了法网。由于有了这些错误想法,便在思想上产生抵触情绪,表现在行为上不服管教,油腔滑调;或者阳奉阴违。这些想法和言行都是错误的,那么,怎样看待这些问题呢?主要应从以下几方面去理解。

〖1〗正确对待法院判决。服刑人员被判处刑罚,其案件都是经过严格的审理,才作出判决的,其程序是合法的,判决是合理的。作为罪犯在社区服刑,不能抱有幻想,必须面对现实,时刻牢记自己是罪犯身份,无条件服从社区矫正机关的管理,老老实实地认罪服法。

〖2〗加强法律常识学习。特别要加强对相关的刑法、刑事诉讼法的学习,把有关条款搞懂,吃透精神,增强法制观念。

〖3〗正确认识区别对待政策。在改造过程中,要坚信政府的区别对待政策。例如,罪犯刘平,强奸罪,在接受司法机关审查期间,认罪态度不好,因此,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罪犯王永登,同样犯的是强奸罪,其犯罪情节基本相同,但在接受司法机关审查期间,认罪态度诚恳,因而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通过上面两个罪犯的不同认罪态度和处罚结果,不难看出,作为一名罪犯,必须摆脱各种不认罪、不服判的错误认识,摆脱在刑期上搞攀比的不正确思想纠缠,相信政策,相信法律,安心接受改造,走改过自新之路。

2、克服悲观情绪,看到改造前途。悲观情绪源于荣誉感和自尊心的丧失。也许在你们当中,有的罪犯捕前有满意的工作,事业正蓬勃向上,生活称心如意,有的是家中的独生子,父母的掌上明珠,对人生有着美好的憧景,对自己为之奋斗的事业有着执着的追求。现在犯了罪,不仅把一切的理想、前途都给毁了;而且,身份、地位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其荣誉感,自尊心无疑地受到极大的打击,这种巨大的心理反差体验,让你无所适从,感到前途渺茫,继而产生悲观情绪,认为“这一辈子算完了”,“没有希望了”。有着这样的经历,产生这种悲观情绪,作为每一个普通的人来讲,是可

以理解的;但是,作为服刑人员应该理智地看到,这种情绪必须消除,它对服刑人员的改造百害而无一利。常言道:“跌倒了不可怕,只要勇敢地站起来,就是胜利”。人生的道路是漫长而曲折的,你们所谓毁掉的理想和前程已成为过去,它只是人生道路中的一个阶段,如果你经受不住这样的挫折,从此自暴自弃,你的改造之路将是困难重重,布满荆棘,你的人生也就真正从此而结束了。相反的,只要你真诚地认罪悔罪,用积极的心态去接受改造,努力提高自己的思想觉悟,增长自己的学识,培养自己的道德情操,自强不息,相信你新生的道路将会一帆风顺。

3、消除恐惧心理,相信政府政策。有些服刑人员,由于不知道政府改造罪犯的政策,对社区矫正心存偏见,存在恐惧心理。对此,你们应当深信社区矫正将对你们实行依法管理、严格管理、科学管理、文明管理;司法行政干部将不歧视每一名社区服刑人员,不污辱罪犯人格,对确有悔改或立功表现的罪犯将依法予以相应的奖励,希望你们相信党的政策,安心接受改造。

4、消除混泡思想,端正改造态度。在接受社区矫正过程中,往往有人认为我们是在社区服刑,又不是监狱,我想怎样就怎样,其他人管不着,这种改造态度,其危害性是极为严重的,不仅不利于自己的思想改造、认罪悔罪;而且有可能陷入恶性循环,极有可能收监执行。

思考题:

1、社区服刑人员都有哪些类型?

2、社区矫正有哪些规章制度?

3、社区服刑人员入矫教育学习有哪些注意事项?

罪犯教育身份意识和改造心态教育修订稿

罪犯教育身份意识和改 造心态教育 Document number【SA80SAB-SAA9SYT-SAATC-SA6UT-SA18】

学员们,我知道没有哪一个人天生愿意成为一名罪犯,而作为监狱来说,也从来不会敞开大门欢迎任何一个人的到来,监狱的大门对无罪的人从来都是关闭着的,而只对有罪的人敞开。学员们,说这话的时候,我能猜得到,你们中间的一些人,一定会有人不服气,有一万个埋怨和理由,为自己的犯罪辩解,为自己的失足开脱罪责,或者不耐烦听我的讲述。我不责怪你们,也能理解你们,因为你们并不是天生的罪人,你们每一个人心里都曾有自己的理想,都有自己的梦,都有着自己对人生的理解和追求。我知道你们中间没有一个人自愿成为大墙内的罪犯,可是当你们去犯罪的时候,当你们受到法律制裁的时候,你们却很少去想你们的冲动和失误,给社会,给亲人,给父母,给儿女带来的那份难以诉说的伤痛。在人生不顺的时候,你们会怨、会恨,会怨恨自己生不逢时,降临在一个贫困的小山村,让你们受苦受穷;你们会怨恨父母的自私,离异再婚,没有给你们一个完整的家庭;你们会怨恨生活的不公平,没让自己拥有一个富有的爹娘;你们会怨恨命运的不公,让自己在高考之时几分之差名落孙山;也有人叹息,社会没有给自己一个施展才华的机会;也有人咒骂自己妻子的不忠背叛了自己,拆散了家庭……太多的怨恨,太多的迷茫……之后,你们想没有想过,我们同生在一块土地,同顶着一片蓝天,世界上有很多人像你们一样的人,也都有着说不完的伤与痛、道不尽的怨与恨,但为什么有那么多与你们有着相同处境的人,在遇到人生不顺的时候都不去犯罪,而单单你们走上了犯罪道路? 现实生活就像一条川流不息的江河,有急流,有涌流,有暗礁也有旋涡。在人这一生的道路上有很多曲折和坎坷,你们现在会遇到,出狱后仍然还可能遇到,一帆风顺的人生是不存在的。学员们,今天上课,我也不想给你们讲什么大道理,我只想让你们知道,一个人,不管是社会上的自由的人,还是监狱里的服刑人员,都要根据不同的时间,按照不同的人生角色不断的调整自己的心态,社会在发展,生活在继续,不要以为自己总是对的,法律的判决就说明了你错了。你改变不了社会,更改变不了现实,那就要学会适应社会,学会改变自己,重新找回正确的人生坐标。 作为一个受到刑责的人,判刑入狱之后,就是一个罪犯了,这个时候首先要做的,就是要学会调整人生的新角色,适应人生的新变化。 今天我给大家讲两个问题: 第一个问题:什么是身份,什么是身份意识,服刑人员应当怎样认同自己的身份意识?身份,通俗地说就是一个人在社会上或法律上的地位。身份意识,也就是个体对自己身份的一种认同感。他可以促使个体摆正自身在社会中所处的位置,更好地适应社会对他的要求。罪犯,同样也是一种身份,只不过是一种很不好的身份,他明确表明了你在社会中所处的是接受法律惩罚的社会地位。 服刑人员必须有罪犯身份意识,这是适应监管环境的需要,也是思想改造的需要,更是成为守法公民的必由之路。

在社区矫正集中培训教育会上的讲话

在全镇社区矫正对象集中培训教育会上的讲话 2013年12月27日 各位矫正对象: 大家早上好!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社区矫正对象集中教育培训会,其主要目的是警钟长鸣,提高大家思想觉悟和法律意识,端正大家服从社区矫正的态度,使大家摆脱犯罪思想和旧的行为方式,树立新的道德品质和守法意识,成为一个遵守法律和社会道德的人。 我镇自社区矫正工作试行以来(2012年3月30日交接仪式、2013年3月8日第一次集中培训),共接收监管社区服刑人员192人,其中期满71人,目前在册的还有121人。绝大多数社区服刑人员认罪态度都比较好,能积极改造,按时报到,认真履行各项规章制度。 借这次集中教育培训学习的机会,我想对正在服刑的社区矫正对象提三点要求: 第一要端正矫正态度。在社区矫正期内,必须严格遵守《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福建省社区服刑人员考核奖惩办法(试行)》及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按时到司法所报到,自觉汇报思想动态,服从社区矫正办公室人员的教育和监管。社区矫正是一座“没有高墙、没有电网的监狱”,但并不意味着大家就可以放任自流,为所欲为,尤其是接受社区矫正后,你们必须严肃对待社区矫正

规则,认真遵守社区矫正纪律。从去年至今,我们对一些社区矫正对象表现好,生活困难人员的家庭,协调相关部门给予解决低保,纳入危房改造范围等等,这些都是司法部门给予帮助你们解决的困难。当然,我们也对一些在监管过程中不按时报到、不进行思想汇报以及不服从监管等表现差的矫正对象,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训诫、警告等,所以大家要严格要求自己,积极配合政府部门努力进行自我改造。 第二要引以为戒。你们要时时刻刻提醒自己是一名正在服刑的矫正对象,要从内心深处反省因本人所犯的罪给社会和他人所造成的危害。虽然你们的过错给社会带来了恶劣的影响,也给自己的家人带来了严重的身心创伤甚至心理障碍,但是党和政府、社会各界和家人亲属并没有嫌弃你们,对你们的未来仍然寄予厚望,不歧视不另眼看待,包容你们。所以请大家要明确自己的身份、义务和责任,不要放松自己要自我严格要求,珍惜政府给予的机会,千万不能重做犯罪的事。 第三要加强学习。古人云,一失足成千古恨,我想对你们说的是“失足未必千古恨,回头才会春满园”。虽然你们因违法犯罪行为给社会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损害,受到了法律的应有制裁,但是你们不能放弃自己,应该要把刑期当学期,努力学习国家政策、法律、制度、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改造自己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通过学习,不断增强自我保护的能

教育的最终目的就是培养符合时代需要的人才

教育的最终目的就是培养符合时代需要的人才,面对知识经济的挑战,我们的教育要想适应未来社会的需要,就必须要重视培养学生的现代公民意识与现代社会美德,就必须重视学生创新精神与创造才能的培养。简单说,未来的社会是“三Q”突显的社会,未来的人才应该是“三Q”并举的人才,“三Q”即IQ智商、EQ情商、CQ创造力。“三Q”的提升不是凭空而来的,是在教育教学实践当中培养起来的。“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作为一个现代班主任在管理自己班级的时候,一定要将这一目标作为班主任工作的最高追求。班主任在把握这一主旨后,在班级管理中一定要营造出学生发挥自己聪明才智的空间,让他们在班级这个小集体当中充分展现自己的所有才能。 思路决定出路,鉴于以上原因,我认为一个现代班主任在开展工作的时候一定要注意以下几方面: 一、班主任应该是班级管理中的“首席”而不是的“终结者” 在教育教学的实践当中班主这一身份是多重身份的组合,从行政角度而言,班主任是学校任命的管理者;从社会学角度而言,班主任是这个集体的一名成员;从教师这个角度而言班主任又是一个教育者。多重的身份就有多重的任务,作为一个班主任只有将这三重身份的任务完美的结合起来,才是一位合格的优秀的富有时代气息的智慧的班主任。那么怎样才能实现三者的完美组合呢? 这是一个班主任的角色定位问题,不同的定位其产生的教育效果是迥异的。王晓春老师,借鉴心理学的“角色”理论将班主任分成九类,即班妈型、班官型、鼓动家型、领袖型、导师型、科学家型、“维持会长”型、“寨主”型、“书生型”。王老师对这九种班主任都做了详细而深刻的分析。下面我将王老师的分析作一简要汇总。 班妈型,一切都围绕“爱”来推动,缺乏“教育科学”的理论指导;

社区矫正集中教育教案

社区矫正集中教育教案 一、什么是社区矫正? 是指将符合社区矫正条件的罪犯置于社区内,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在相关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以及社会志愿者的协助下,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确定的期限内,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并促进其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 二、我国开展社区矫正的原因是什么? 从监禁刑向非监禁刑的发展,是当今世界刑罚执行制度的改革趋势,不少发达国家普遍采用社区矫正的方法,其缓刑、假释人数已超出监禁人数的数倍。我国大陆地区的社区矫正工作从2003试点运行,2010年在全国试行、2011年写入刑法,取得了巨大的进步和成效。要保证社区矫正工作全面、健康的发展,应从保障国家长治久安的战略高度,加快《社区矫正法》的出台,重塑我国的法律制裁结构。深入推进社区矫正工作,加强社会管理创新,促进社会和谐。 (一)社区矫正是我国刑罚执行制度的创新 如何改革和完善我国刑罚执行制度,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社区矫正是对中国刑罚执行制度的探索与实践。因此,社区矫正是在我国是一项开创性的工作,是将那些不需要、不适宜监禁或者继续监禁

的罪犯有针对性地实施社会化的矫正,充分利用社会各方力量,提高教育改造质量,最大限度地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控制和减少重新犯罪的一种措施。 (二)把罪犯放在社区进行矫正有利于节约司法资源 社区矫正是对特定罪犯的刑罚执行活动,目前仅适用于依法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裁定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和刑满释放后继续被剥夺政治权利等五种罪犯。从国家、社会的角度来看,社区矫正一方面可以减少监狱人口和国家对监狱运行的投入,降低行刑成本,缓解监狱改造的压力,使监狱能够集中财力、人力、物力矫正那些恶习深且社会危害性大的罪犯,另一方面,也可以从而合理配置行刑资源,充分地利用社会力量和社会资源,提高对罪犯的教育改造质量。 (三)实施社区矫正可以减少狱内交叉感染 由于刑罚的最终目的就是将罪犯改造成为守法公民,而实施社区矫正为罪犯提供了一个良好的社区环境和氛围,易于获取特别的帮助和服务,易于树立生活的信心和勇气,可以使罪犯在与社会的密切交往中,不再排斥社会、仇视社会,有利于避免罪犯与外界隔绝而产生的不适应社会变化的种种问题。特别是对于比较轻微的犯罪人和青少年犯,尽量不通过司法机关而委托司法行政机关处理,以避免犯罪人受“刑事审判”而成为社会对其评价的污点,也避免其在监禁场所可能造成的“交叉”感染。 (四)社区矫正体现了人性化的改造方式

监狱警察身份与身份意识

监狱警察的身份与身份意识 [摘要] 监狱警察是行使国家职权的特种公务员,属于警察身份,在社会角色上具有多重性。监狱警察身份意识,就是对自己社会角色的认同,括政治意识、纪律意识、责任意识、教育意识、法律意识、奉献意识和创新意识。构建监狱警察身份意识的途径主要有探索教育培训新模式;提高民警职业认同感和归属度;推进标准化管理,优化监狱警察创事业环境;实施绩效管理,创新管理体制。 [关键词] 监狱警察身份身份意识 1前言 监狱警察是罪犯的教育者和管理者,是监狱各项工作的具体执行者,是做好监狱各项工作的根本保障。如何认识监狱警察身份,以及具备什么样的身份意识,对其正确履职和监狱功能的实现都有重要意义。本文试就在社会角色认同的理论背景下,对监狱警察的身份与身份意识进行阐释,以期对新时期监狱警察队伍建设有所参考和借鉴。 2监狱警察的身份 2.1身份 “身份”(Identity)在汉语里有多种不同的表述,例如《现代汉语词典》解释为“人在社会或法律上的地位”。《辞海》则表述为“人的出身、地位或资格”。本文探讨的“身份”,是指监狱警察作为一种

职业,社会和法律所赋予的特殊地位和所处的社会角色(Social role)。 2.2监狱警察身份和社会角色 监狱警察作为一项职业,与普通职业有着共有属性,是劳动者能够稳定从事的并赖以生活的工作。但是,监狱警察从事的是监狱管理、执行刑罚、改造罪犯工作,具有明显区别与其他职业的特性。监狱是国家的暴力机器,是国家的刑法执行机关。监狱警察是行使国家职权的特种公务员,属于警察身份,在社会角色上具有多重性。在执行刑罚的工作中,他们不仅是刑罚执行的具体落实者,也是教育者,担负着教育改造罪犯的行刑教育工作任务;同时还是组织者,担负着组织罪犯劳动的行刑劳动组织工作。 2.3监狱警察身份的法律确认和制度安排 根据《人民警察法》第二条规定,我国人民警察包括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劳动教养管理机关的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警察。根据我国《监狱法》、《人民警察法》的规定,监狱人民警察主要由以下人员组成:各级监狱管理机关的公务员;监狱、未成年犯管教所的公务员;各类监狱科研和教育机构的研究人员和教学人员。我国的刑事诉讼活动包括立案、侦查、起诉、审判、执行五大程序,前面四道程序的中心任务,是抓捕犯罪人、认定犯罪、判定刑罚。从国家刑事司法活动的目的角度来看,我国刑事司法活动的根本目的是预防和打击犯罪、执行刑罚惩罚和改造罪犯。因此,更重要的是刑罚执行。只有通过刑罚执行,才能将国家的判决落到实

司法局“关爱明天、普法先行”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方案【精品范文】

司法局“关爱明天、普法先行”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方案司法局“关爱明天、普法先行”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国关工委、司法部、中央综治办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第三届“关爱明天、普法先行”――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的通知》精神,在中共xx市委的领导下,决定在全市青少年中启动“关爱明天、普法先行”活动。结合工作实际,重点抓好“零犯罪学校”和“零犯罪行政村”试点工作。按照创建“零犯罪”的基本要求,制定创建计划、目标和保障措施,扎实开展工作,确保取得实效。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活动宗旨 通过开展“关爱明天、普法先行”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加强法律常识教育,提高全市中小学生、村(居)青年的法律意识培养他们明辨是非,远离极端和遵纪守法的观念,促进青少年整体法律意识的提高,培养合格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活动对象 在校高中、初中、小学生及村(居)青年。 三、组织机构 为扎实做好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成立xx市“关爱明天、普法先行”――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具体成员名单如

下: 组长: 执行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四、活动内容 (一)开展法律常识普及活动 1、发挥课堂主渠道作用,做到“教育课本”教材和宣传挂图、课时、师资、经费四落实,充分利用教材和挂图开展活动。 2、以“教育读本”为基本内容,开展法律知识考试、宪法知识考试、读后感征文活动、利用课余时间开展学法活动,组织观看普法教育专题片,开展普法教育讲座和报告会,千方百计加强对青少年法律常识的普及教育。 3、组织中小学生参加由全国活动办公室统一开展的第三届“关爱明天、普法先行”青少年法律知识竞赛活动。 (二)组织开展普法宣讲活动 1、发挥各学校法制副校长、普法宣讲团、“五老”志愿者的作用,有针对性的进行普法宣讲活动。明确每位宣讲团成员所负责的学校、班级。特别要加强对“失足、失管、失学、失亲”等特殊、弱势青少年群体实施关爱帮扶,以一帮一、多帮一的形式,开展警示性、劝导性和渗透性教育。对法制教育工作先进“五老”进行表彰。

罪犯教育身份意识和改造心态教育

学员们,我知道没有哪一个人天生愿意成为一名罪犯,而作为监狱来说,也从来不会敞开大门欢迎任何一个人的到来,监狱的大门对无罪的人从来都是关闭着的,而只对有罪的人敞开。学员们,说这话的时候,我能猜得到,你们中间的一些人,一定会有人不服气,有一万个埋怨和理由,为自己的犯罪辩解,为自己的失足开脱罪责,或者不耐烦听我的讲述。我不责怪你们,也能理解你们,因为你们并不是天生的罪人,你们每一个人心里都曾有自己的 理想,都有自己的梦,都有着自己对人生的理解和追求。我知道你们中间没有一个人自愿成 为大墙内的罪犯,可是当你们去犯罪的时候,当你们受到法律制裁的时候,你们却很少去想 你们的冲动和失误,给社会,给亲人,给父母,给儿女带来的那份难以诉说的伤痛。在人生不顺的时候,你们会怨、会恨,会怨恨自己生不逢时,降临在一个贫困的小山村,让你们受苦受穷;你们会怨恨父母的自私,离异再婚,没有给你们一个完整的家庭;你们会怨恨生活 的不公平,没让自己拥有一个富有的爹娘;你们会怨恨命运的不公,让自己在高考之时几分 之差名落孙山;也有人叹息,社会没有给自己一个施展才华的机会;也有人咒骂自己妻子的 不忠背叛了自己,拆散了家庭……太多的怨恨,太多的迷茫……之后,你们想没有想过,我 们同生在一块土地,同顶着一片蓝天,世界上有很多人像你们一样的人,也都有着说不完的 伤与痛、道不尽的怨与恨,但为什么有那么多与你们有着相同处境的人,在遇到人生不顺的 时候都不去犯罪,而单单你们走上了犯罪道路? 现实生活就像一条川流不息的江河,有急流,有涌流,有暗礁也有旋涡。在人这一生的道路 上有很多曲折和坎坷,你们现在会遇到,出狱后仍然还可能遇到,一帆风顺的人生是不存在的。学员们,今天上课,我也不想给你们讲什么大道理,我只想让你们知道,一个人,不管是社会上的自由的人,还是监狱里的服刑人员,都要根据不同的时间,按照不同的人生角色不断的调整自己的心态,社会在发展,生活在继续,不要以为自己总是对的,法律的判决就说明了你错了。你改变不了社会,更改变不了现实,那就要学会适应社会,学会改变自己,重新找回正确的人生坐标。 作为一个受到刑责的人,判刑入狱之后,就是一个罪犯了,这个时候首先要做的,就是要学 会调整人生的新角色,适应人生的新变化。 今天我给大家讲两个问题: 第一个问题:什么是身份,什么是身份意识,服刑人员应当怎样认同自己的身份意识?身份,通俗地说就是一个人在社会上或法律上的地位。身份意识,也就是个体对自己身份的一 种认同感。他可以促使个体摆正自身在社会中所处的位置,更好地适应社会对他的要求。罪 犯,同样也是一种身份,只不过是一种很不好的身份,他明确表明了你在社会中所处的是接受法律惩罚的社会地位。 服刑人员必须有罪犯身份意识,这是适应监管环境的需要,也是思想改造的需要,更是成为 守法公民的必由之路。 我认为,作为服刑人员,应该从心理上把握好以下三个环节: 一是对自己社会角色的认同。通俗地讲就是要解决一个“你是什么人”的问题。有的服刑 人员虽然走进了监狱,穿上了囚服,但由于不服从法律的判决,他就不愿认同自己罪犯的社 会角色。大到不愿接受监规纪律的约束,小到日常言行举止,处处与罪犯的社会角色要求大

大走访方案

卧发【2011】12号 中共卧龙乡委员会卧龙乡人民政府 关于开展平安建设“大走访”活动的 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商丘市委、市政府《关于在全市开展“大走访”活动的意见》(商办【2009】37号和《<商丘市加强社会建设与创新社会管理重点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商办【2011】4号)和永城市平安建设有关文件精神,组织基层党政干部和政法干警下基层开展矛盾纠纷大调处、治安乱点大排查,政策法律大演讲活动,及时妥善化解各类社会矛盾和纠纷,将乡党委政府确定的大走访项目落到实处,以项目为抓手,巩固2009、2010年大走访活动取得的成果,进一步理顺群众情绪,密切干群关系,确保走访活动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确保公共安全感指数持续提升,按照市综治

委要求,结合我乡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工作为重点,以全国和省、市政法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通过组织开展基层党政干部和政法干警“大走访”活动,深化平安建设,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安全、不稳定、不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观、满意度和幸福指数,为推动卧龙新跨越新崛起、实现富民强乡目标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目标任务 (一)各行政村农民家庭、乡直单位、门店、复杂场所等走访率要达到100%,集镇居民家庭走访率要达到95%以上。其中见警见干率大幅度提高,包村半年以上的干部干警与村民群众双向熟知率要达到80%以上。对存在问题的单位或个人和报警人,要100%的进行回访。 (二)通过走访宣传,使单位干部职工、行政村居民和乡直单位干部职工、学校师生对平安建设工作的知晓率达到100%,集镇居民和商户等达到95%以上。 (三)熟知辖区内社情民意,对辖区内和周边治安状况做到一口清。走访回访情况有登记,调处矛盾有台帐。 通过走访,进一步提高干部干警的服务意识,使公众安

社区矫正演讲稿

社区矫正演讲稿 篇一:社区矫正工作演讲稿 用心帮矫,真心感动 ------“重树人生,再造自我”主题演讲稿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来宾, 大家下午好,我叫章进,是弋矶山司法所一名普通的社区矫正工作者,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已有2年多的时间,下面我就工作中的亲身经历来谈谈我对社区矫正工作的见解和想法,如有不足之处还请批评指正。 情境一青少年 情景二妇女 情境三老年人 刚才的三个场景,我想在座的每位工作人都不会陌生,这些都是我每天工作中都可能会发生的事情,社区矫正工作是推进司法行政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它是一种不使罪犯与社会隔离并利用社区资源教育改造罪犯的方法,是所有在社区环境中管理教育罪犯方式的总称。简单地说,就是让符合法定条件的罪犯在社区中执行刑罚。在我国,主要是将符合社区矫正条件的罪犯置于社区内,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在相关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以及社会志愿者的协助下,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确定的期限内,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并促进其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

一张笑脸、一张纸,一把椅子,一杯茶。 这是我从事的工作的一个缩影,我面对的一些特殊人群,他们和普通人一样,但是他们却有着不一样的人生。社区矫正是体现我国 刑法温柔的一面,让犯人在社会上服刑本身就是人性化做法,是我国刑法的一大进步。矫正对象也是人,只不过是触犯了刑法的人,他们更需要关心,需要尊重。关心和尊重只会更有利于他们的改造。 矫正对象王某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缓刑执行。因为本人自主创业,从事消防设备的安装,在接受社区矫正后,心里负担很重,害怕以为此事而影响到工程和公司的声誉。针对这一情况,在工作,我主动与他谈心,知道他是因为义气用事,才造成今天这样一个结局,并主动开到他,让他放心,社区矫正工作是完全保密的,不会因为此事,而对本人的事业造成影响,同时还经常推荐他一些励志和经营类的书籍,打消他的一切顾虑,让他能安心接受改造,同时也能为自己事业更好的服务。 对于从事社区矫正工作的人来说,一个“零”字,是对我们工作成绩的最好诠释。 正是这一个“零”字,却倾注了我们更多的情感与时间,耐心倾听,细心询问,用心帮矫,真心感动则更好的说明了我们的工作目标。

关于开展社区矫正人员冬季集中学习教育活动的实施方案

关于开展社区矫正人员冬季集中学习教育 活动的实施方案 为确保社区矫正人员学习教育制度落实,促使社区矫正人员自觉服从社区矫正的各项管理,认罪悔过,深刻反思罪错根源,进一步提高教育矫正质量,增强法律意识和法律观念,根据市局《关于开展社区矫正人员冬季集中学习教育活动的通知》精神,县局决定,从1月起至4月底,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一次为期3个月的社区矫正人员冬季集中学习教育活动。为确保本次活动扎实开展,根据我县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学习十八届三中全会、省委十二届六次全委扩大会议、市委三届四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县委第十四届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的重大工作部署要求,教育引导社区矫正人员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增强法制观念、公民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就业能力,使他们了解和掌握国家的相关规定,提高矫正对象对自己所犯罪行危害性的认识,主动学习法律,遵守法律,依照法律行事。通过集中学习教育,使他们自觉服从社区矫正的各项管理,认罪悔过,深刻反思罪错根源,增强法律意识和法律观念。动员社区矫正人员积极投身全面建设

小康社会建设事业,为我县经济腾飞、社会转型跨越创造一个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步骤 社区矫正人员冬季集中教育活动从20xx年1月开始至4月底结束,具体分三个阶段进行: 动员部署阶段 各司法所要按照县局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做好动员部署工作,加强正面宣传,增强全社会对社区矫正工作的支持和对社区矫正人员的社会认同感。充分调动乡、村干部的工作热情,鼓励他们积极投身到社区矫正人员冬季集中教育活动中来;与乡镇综治办、派出所、基层法庭及其他各站所积极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对活动进行广泛宣传、深入报道,为活动开展营造浓厚舆论氛围。 集中教育学习阶段 各司法所在开展集中学习教育活动时应在充分考虑必学内容的同时,兼顾学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用性。 1、《宪法》、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等时事政治的学习 各司法所要采取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的方式组织辖区内全部社区矫正人员对《宪法》、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等时事政治进行认真学习,使社区矫正人员明确宪法在法律体系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全面理解和掌握我国的根本政治制

课程教育身份的意蕴

龙源期刊网 https://www.wendangku.net/doc/d117671481.html, 课程:教育身份的意蕴 作者:刘琼刘虎 来源:《世界教育信息》2010年第07期 [摘要] 在当代社会,身份远未消失,而是被重新界定和建构。身份问题成为学术界的热点问题,而把身份问题与教育联系起来的研究却少之又少。事实上,授予身份并影响社会地位分层是教育一种十分突出的功能。其中,课程内容蕴涵身份等级,不同课程授予不同身份群体,这强化了学生原有的身份特性,也就是说,课程本身发挥了社会筛选功能,甚至直接变成社会分层的工具。 [关键词] 课程教育身份社会筛选 20世纪70年代以来的课程社会学的研究表明,社会分层和等级关系不仅表现在诸如入学机会之类的外显性政治问题上,也反映在教育内容或课程中。以前,人们注重斯宾塞提出的“什么知识最有价值”的论断;现在,人们开始更多反思阿普尔提出的“谁的知识最有价值”的说法。学校把不同种类的知识分配给不同阶层的人,正如阿普尔所说,“学校既‘加工’知识也‘加工’人。本质上讲,正规的与非正规的知识常常通过阶级被当作加工人的复杂过滤器。同时,不同的倾向和价值观又常常通过阶级(还有性别和种族)教授给不同的学生。”[1]反之,通过复杂隐蔽的组织过程,学校课程或明示或隐含的社会阶层和身份意识又进一步传递给学生并内化于其自我意识和行为结构之中,也就是说,课程本身被赋予了社会筛选功能,变成社会分层的工具。在《教育、社会、文化的再生产》一书中,法国著名学者布尔迪厄指出,学校教育只是维持形式上的教育平等意识形态,实质上是再生产不平等的社会结构的重要途径,而课程作为教育的内容,作为合法的文化,作为一种文化资本,在文化再生产过程中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在造成社会不平等方面充当重要角色。 一、课程内容的身份等级意蕴 英国启蒙时期的哲学家、近代形式教育论的主要代表人物洛克是较早阐述课程内容设置中的身份意蕴的教育家之一。他从尊重个性的立场出发,全面论述了资本主义社会的“绅士教育”。他视教育的主要目的为培养绅士,在课程原则观上刻意追求装饰性十足的绅士身份与风度,不注重实用性课程(修辞学、逻辑学、雄辩术等),而更多重视阅读、书写、舞蹈、击剑、骑马等装饰性知识,旨在培养学习者未来身份的文雅与尊贵,“一个男孩必须学习舞蹈、骑马等科目,不是因 为这些科目有实用价值,而是以免他因为不懂这些技术而丢脸,是为了使他通过接受‘绅士教育’ 而培养出贵族的风度,能活跃于上流社会和政治舞台,因为这标志着某种社会地位,并且能因此受人尊敬。”[2]

社区暑期青少年活动方案与社区矫正人员集中教育活动方案汇编

1 社区暑期青少年活动方案与社区矫正人员集中教育活动方案汇编 社区暑期青少年活动方案 20xx年暑期已经来临,为帮助社区青少年茁壮健康成长,促进青少年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的有机结合,我社区决定于今年暑期开展“小时候〃happy house〃青少年暑期日间社区托管”项目试点工作,该活动由武汉市青少年社会教育办公室、团市委、武汉市青少年社会教育活动指导中心、武汉市小时候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共同组织实施,将以社区青少年事务综合服务平台为依托,在7月9日至8月15日期间,为社区青少年提供约40天多元化的免费托管服务,期间将有专业老师教授美术、书法、音乐、体育等专业课程,高校大学生志愿者提供辅导学业。为更好的开展今年暑期活动,让青少年度过一个安全、健康、有益、愉快的暑假,我社区将结合“小时候〃happy house〃青少年暑期日间社区托管”项目开展一系列丰富多彩的特色活动,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两型社区”为主线,以提高青少年文明素质、丰富科普知识为重点,以重德求行为原则,以学校、家庭、社区为支点,以“红色畅想,拥抱未来”为理念,以“小时候〃我与武汉成长”为主题,以开展“happy house〃青少年暑期日间社区托管”活动为载体,让青少年在“活动中体验自我,学习中塑造人格”,争做遵纪守法、知荣明耻、明礼诚信、全面发展的好少年。 二、主要内容 紧紧围绕“小时候〃我与武汉成长” 的主题,配合托管老师,开展集教育性、知识性、参与性、科学性、趣味性于一体的系列活动,让青少年学生树立理想、提高素质、增长能力、愉悦身心、陶冶情操,度过一个快乐而充实的暑期。 (一)红色魅力,畅想美好未来 以纪念建党94周年为主题,依托“小时候〃happy house”托管活动,通过 第 1 页共4 页

社区矫正工作内容

拟定矫正个案的方法和内容 1、矫正工作责任人。司法所所长对矫正个案的建立和实施负第一位责任。其职责为指定本所矫正工作人员专案专办,组织全体矫正工作人员集体研究和确定矫正个案,领导、检查、督促个案的落实。 被所长指定为个案责任人的司法所工作人员,负责调查研究,起草矫正个案,矫正个案确定后负责矫正个案具体组织和执行,对矫正个案的落实负直接责任。 2、起草矫正个案的准备。起草矫正个案应做好走访调查和综合分析评定两项准备工作。 ⑴走访调查: ①目标定位。摸清矫正对象的基本情况,掌握其个性化因素,为实施个案矫正奠定基础。 ②主要内容: 一是基本情况。调查需要掌握矫正对象以下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年龄;罪名;矫正期起止;原关押单位或判决机关;民族;家庭住址;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原职业; 健康状况;文化程度;爱好及特长;宗教信仰。 二是犯罪成因调查。主观因素:通过对故意犯罪或过失犯罪的掌握,判断矫正对象犯罪的罪错形态。客观因素:通过对矫正对象家庭环境、生活状况、学校教育、工作环境的了解,判断导致其犯罪的客观动因。 三是心理特征调查。通过心理测试或对矫正对象心理档案进行分析,判断其心理健康状况及性格特征(胆汁质、多血质、粘质质、抑郁质等)。 四是受害人态度调查。对矫正对象与被害人生活在同一社区的,要了解被害人对矫正对象在社区执行刑罚的态度,及时化解矛盾,避免对矫正对象接受矫正造成不利影响。 五是矫正难度调查。违法犯罪史:通过了解矫正对象犯罪及头版刑罚的次数及种类,受到治安处罚的次数及种类,判断其恶习深浅。犯罪性质:对犯罪手段、犯罪持续时间、危害后果进行调查,同时根据犯罪侵害的不同社会利益如危害国家安全、危害公共安全、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等性质,确定罪行的恶劣程度。在监狱(看守所)改造表现情况:通过掌握矫正对象接受刑罚处罚及教育改造的表现情况,判断其对教育矫正可能的接受程度。认罪态度:通过掌握矫正对象是否认罪、是否准备或正在申诉等情况,判断其对自身罪错的主观认识和态度。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及作用:矫正对象与他人共同实施故意犯罪的,应掌握矫正对象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及其所起的作用,通过对主犯、从犯、胁从犯、教唆犯的掌握,判断矫正对象的犯罪能力及主观恶性。 ③工作方法 一是基础档案调查。通过查验矫正对象接收时的基础档案资料,了解掌握矫正对象的基本情况。 二是个别谈话调查。与矫正对象见面并办理登记以及家访、电话交流等方式,了解核实矫正对象有关情况。 三是走访调查。向矫正对象原关押机关、工作单位或学校,监护人、近亲属、邻居、居委会(村委会)进行走访,了解掌握、核实、矫正对象相关情况。 四是信函调查。在不便于直接调查的情况下,可以通过向矫正对象原关押机关、工作单位或学校邮寄信函,了解核实有关情况。 五是测试调查,通过心理测试、体检等方式,了解掌握矫正对象的心理特征及健康状况。 ⑵综合分析评定 ①目标定位。找准矫正对象犯罪和可能影响矫正的症结所在,确定矫正重点和主攻方向。 ②主要内容

社区矫正讲课稿提纲

社区矫正讲课稿提纲 王春梅 首先讲解一下宪法的有关法律知识。 1、先讲一下宪法的概念、地位和作用。 2、是宪法在我国的地位及作用。 3、是我国宪法原则及历史发展过程 我国先后在1954年、1975年、1978年、1982年制订过四部宪法,现行的宪法为1982年由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并经过1988年、1993年、1999年和2004年四次修正。 4、是宪法的制定及修改程序的规定 5、是结合宪法法条讲解一下宪法总纲的内容 第二部分讲一下我国刑罚的种类及概念 我国刑罚分主刑和附加刑 主刑为: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 附加刑: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驱逐出境 第三部分讲一下对罪犯被判处缓刑的有关法律规定 1、是缓刑的概念及特点 2、是缓刑的适用条件 3、是缓刑考验期限 4、是对缓刑犯的考察与处理 缓刑的考察内容: (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2)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3)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4)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的批准 5、是缓刑与刑法、刑事诉讼法相关制度的区别 第四部分讲一下假释的有关规定 1、是假释的概念 2、是适用假释的条件 3、是假释的程序 4、是假释的考验期限与假释的撤销 5、是假释的意义

第五部分是保外就医 1、保外就医的概念 2、保外就医的条件 3、保外就医的审批程序 第六部分是管制 1、管制的概念 2、管制的特征 3、管制的适用对象 4、管制的期限 5、管制的执行 第七部分是剥夺政治权利 1、概念及内容 剥夺政治权利的内容: (1)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3)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 (4)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 2、适用的方式 3、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 4、刑期的计算 5、剥夺政治权利的执行

公民的身份意识释论

摘要:公民意识的核心源于公民对自己的身份-公民的认识。因为缺乏对公民身份的认识,就不会产生相应的公民意识;模糊了公民身份与其他身份,就会迷失公民意识。一个国家的国民只有具备了完整的公民意识,才能成为合格的公民。只有国民普遍具备了完整的公民意识和公民性格,成熟的有自治能力的公民社会才能建立。 关键词:公民;市民;百姓;国民;人民;群众;身份意识 公民意识,包括独立的人格意识,更包括公民对参与国家政权管理以及监督国家权力运行的权利意识和责任意识。公民意识源于公民对独立个体的意识,更源于公民对自己的身份-公民的认识。公民不但是指具有一个国家国籍的自然人,作为一个与国家相对应的一方权利义务关系主体,它还包括丰富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等内涵。如果缺乏对公民身份的认识,人们难以产生相应的公民意识。因此在实际生活中,人们对自我身份的第一反应就会是,“我是一个老百姓”、“我是一介平民”、“我不过是草民一个”等等,模糊了公民身份与其他非公民身份,迷失了公民意识。本文尝试讨论公民身份与非公民身份,以便明确在社会主义法治目标下每个人的角色定位,唯如此,我们的法治才是民主的法治、自由的法治,我们的社会才可能是一个健康的公民社会。 一、何谓身份 “身份”是一个古老而熟悉的词语,它在汉语里有多种不同的表述,例如《现代汉语词典》解释为“人在社会或法律上的地位”。《辞海》则表述为“人的出身、地位或资格”。 《牛津法律大辞典》(第855页)解释说:“身份特指一个人在法律上所居的地位,该种地位决定其在特定情况下的权利和义务”。 《布莱克法律辞典》(第1264页)除指“社会地位”外,还指个人与团体或国家及第三人之间的法律联系。 身份是人在组成社会后出现的特殊现象,是人与人在社会中的相互关系的必然反映。有社会存在,就必然存在身份。身份有时体现为一种分配原则,不同身份受到国家和社会的分配不一样;身份也是一种不可相互跨越的界限,不同的身份其地位存在差异。除此之外,身份在法律领域内的运用也具有特定的含义,如依传统民法的观点,民法上的身份限于亲属关系范围之内。 当我们反对某种身份划分时,或许另一种身份又会出现。人类主观必然反映这些差别,并构成身份的最初意识。因此,可以断定,只要我们生活在一定的社会共同体下,我们就必然拥有某种身份。但是在社会意识形态领域中,究竟是何种身份意识占据支配地位,则往往影响主体的具体行为,并进而影响部分社会秩序。 特别是在有着悠久封建社会历史的中国,身份几乎是无处不在。在近现代以前,一个人在法律上的权利和义务往往取决于他先天或后天具有的身份。换言之,法律根据不同的身份确定人们相应的权利或义务。如果这种情形极为普遍,构成社会的常态,这种社会就可称之为身份社会。[1]

社区矫正讲话稿

社区矫正讲话稿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 大家上午好! 首先非常感谢各位领导百忙之中抽空参加我镇组织的社区服刑人员集中学习,同时也向按时到会的矫正对象表示亲切问候。社区矫正工作离不开各位领导的鼎力支持,也离不开各位服刑人员的密切合作。只有上下联动、相互合作,才能把社区矫正工作做好、做实。 我镇组织社区服刑人员集中学习的目的,主要是提高大家的思想觉悟和法律素质,提高大家对社区矫正的认识,端正大家参加社区矫正的心理态度。使大家摆脱旧的犯罪思想和行为方式,树立起新的道德品质和守法意识,养成新的、符合社会规范的行为习惯,成为遵守法律和社会道德的人。法治的本质是治理人的行为,德治的本质是治理人心。社区矫正制度在我国是一种刑罚制裁方式,是相对于监狱执行刑罚的变通方式。按照刑法和刑诉法的规定,一般情况下适用社区矫正刑罚执行方式对于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罪犯更有利于其改造,但把大家放到社会上这种轻松的环境中改造,并不是说大家可以放任自流,为所欲为。尤其是接受社区矫正后,你们必须严肃对待社区矫正规则,认真遵守社区矫正纪律,如果不遵守相关的社区矫正规章制度,不配合司法所工作人员的监管,就有可能被执行监禁刑,即

放到监狱执行原判刑期。也就是说社区矫正具有一定的强制性、法律的可执行性。虽然人类的历史源远流长,各种文明成果异彩纷呈,但人类实际上仅做两项基本活动,那就是改造客观世界和改造主观世界。改造主观世界就是改造我们的思想、改造我们认识客观世界的能力、改造我们对客观世界的社会实践能力。我们今天主要讲改造大家的思想,彻底消除沉积在大家内心的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 在主观改造工作中,毛泽东曾经说:“一个人实施什么行为,归根结底是由他的思想决定的,是由他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决定的。罪犯的犯罪行为是受犯罪思想支配的,因此,改造罪犯,必须以思想改造为主要内容。”因此大家首先要克服并消除内心的虚荣心、攀比心、无限膨胀的私欲、无伦理道德的行为恶习、非法的致富心理、唯我独尊的处世心理等。说到无道德的行为恶习、私欲、虚荣心和攀比心,有人曾经这样说:“说股票是毒品,都在玩;说金钱是罪恶之源,都在捞;说美女是祸水,都想要;说高处不胜寒,都在爬;说烟酒伤身体,就不戒;说天堂最美好,都不去!!!当今社会,穷吃肉,富吃虾,老板贵族吃王八;男想高,女想瘦,狗穿衣裳人露肉;过去把第一次留给丈夫,现在把第一胎留给丈夫。”对以上说法和现象我的总结是,人心不足蛇吞象,知足方能常乐。如果不学好的、先进的思想,落后腐朽的思想势必引向邪途。当自己的内心有不良想法时要时

工作计划之社区矫正学习计划

社区矫正学习计划 【篇一:社区矫正学习计划】 陶赖昭镇社区矫正学习计划 为了提高社区矫正专职工作者的专业知识,增强业务素质,让我区的社区矫正工作更上一层台阶,特制定以下学习计划。 一、学习内容 2014年的学习有以下课程:《刑法》、《刑法修正案(八)》、《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吉林省社区矫正工作办法》以及相关的管理规定。 二、学习方法 采取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法,集中学习时间初定于每月5日的工作例会,每人每天自学的时间不小于一小时,认真做好学习笔记,定期检查。 三、考核方式 每月月底组织社工参加书面考核,根据本月学习内容统一出卷,社工全体参加,不得无故缺席。 四、课程安排 (一)《吉林省社区矫正工作办法》(3月):进一步深入学习《吉林省社区矫正工作办法》,以及社区矫正相关的管理规定 ,熟练掌握业务知识。 (二)《治安管理处罚法》、《刑法修正案(八)》(4月): 1、《治安管理处罚法》,共六章一百一十九条。重点学习处罚的种类和适用、处罚的程序、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和 处罚。 2、《刑法修正案(八)》,共五十条。 (三)《刑法》(5月-7月):共三编,十五章,四百五十二条。 1、5月份学习第一编总则,共五章一百零一条。 2、6月份学习第二编分则一到五章,共一百七十五条。 3、7月学习第二编分则六到十章、附则,共一百七十六条。 (四)《刑事诉讼法》(8月-10月):共四编,二百二十五条。 1、8月学习第一编总则,共九章八十二条。 2、9月份学习第一编立案、侦查和提起诉讼,共三章六十四条。 3、10月份学习第三编审判,执行,共五章六十一条;第四编,共十七条;附则。

2020学年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方案

2020学年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方案 泰机高职学〔2014〕37号 2014-2015学年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关于“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增强学法尊法守法用 法意识”要求,深入推进“六五”普法工作,根据《泰州市教育系统 开展“深化‘法律六进’、推进依法治教”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 实施方案》精神,在全校营造浓郁的学法、普法、守法氛围,增强全 校师生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推进依法治校工作的全面开展,制订法 制宣传教育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坚持以邓小平理论、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落实“六五”普法规划,以“深化‘法律六进’,推进依法治教”为主题,通过深入开展法律进学校、进课堂活动,提高全体 教师以及青少年学生的宪法意识和法制观念,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在学校形成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为全面推进依法治教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活动主题 突出抓好宪法的学习宣传;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国家基本法律的学习宣传;深入开展校园平安和谐创建与维护教 育稳定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宣传;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 深入推进依法治校、依法治教工作;探索建立现代学校制度.积极推进“法律进学校”长效机制创建,不断提高青少年学生法律素质,全 面推进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工作.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公民道德规范.全力凝聚法治正能量,共谱中国梦新篇章.

三、活动内容 全面推进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工作,进一步提高我校师生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和运用法律维护师生权益、服务教育事业发展的能力水平.健全师生权益保障机制,深入开展学校法制宣传教育.加强对有关保障和落实国家教育方针、规范学校办学行为等内容的法律知识的学习宣传,营造有利于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的校园法治环境,积极开展“依法治校示范学校”创建工作. 1.加强普法队伍建设.进一步建立和健全普法教育网络,配备好法制宣传员和普法联络员.抓好青少年法制教育第一课堂的建设,做到教育计划、教材、课时和师资“四落实”,规范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工作.积极加强与法制副校长的沟通,邀请他们到校为师生开展精彩生动的法制报告会,并为学校法制辅导员开展业务培训,更好地为学生服务. 2.积极组织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开展法律咨询、法律知识竞赛,举办法制图片展览,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文艺演出等,做好“六五”普法工作,并认真组织师生开展“六五”普法知识竞赛活动.把传统媒体与手机、微博、qq等新兴媒体紧密结合,组织学生参加青少年互联网知识竞赛.将法治元素与时尚、艺术的元素融合起来,不断提升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的感染力.利用“全国中小学安全教育日”、“法制教育宣传月、宣传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特定时间,开展集中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青少年学生学法的效果.利用国旗下讲话等契机,向全校师生发出倡议,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利用橱窗、图片、标语、广播、黑板报“法制教育”专栏等形式,营造浓厚的校园法制环境. 3.抓好青少年法制教育第二课堂的拓展.依托法院、检察院、监狱、劳教所等机构,建立校外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通过基地开展生动活泼的青少年学法用法实践活动.把青少年法制宣传与法律援助、法律服务、安置帮教、社区矫正等有机结合起来,引导青少年以理性合法的形式表达利益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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