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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缆吊挂标准及管理规定

电缆吊挂标准及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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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缆吊挂标准及管理规定

根据《煤矿安全规程》及《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的要求,结合我矿实际,制定井下巷道电缆敷设及吊挂标准,望有关单位认真执行。

一、电缆敷设及吊挂原则:

1、电缆必须吊挂。

2、电缆水平敷设时必须巷道整的一致,垂直方向敷设时必须与地面成90o,即横平竖直。在拱形、梯形巷道电缆组合钩下端紧贴巷道壁。

3、电缆改变敷设方向时要求成90o转弯,转弯处应有适宜的圆弧,半径符合下列要求:

1)、铠装电缆要求:弯曲半径≥20倍电缆外径

2)、橡套电缆要求:弯曲半径≥10倍电缆外径

4、电缆悬挂点的间距与固定方式符合以下要求;

1)、电缆悬挂点的间距在水平巷道或倾斜巷道内应保持1m(允许悬挂点的间距在±50mm,上下10mm范围内变动)。

2)、在立井井筒内不得超过6m。

3)、固定电缆钩在喷浆巷道,用M16膨胀螺丝,每组上下端头固定。

5、悬挂高度符合下列要求:(以下高度以挂电缆钩下端到地面距离为准)

1)、主要运输巷道高度不低于1.6米。

2)、掘进与回采巷道不低于1.6米,机电硐室不低于2米。

5、悬挂应有适当的驰度,一般以电缆拉直后自然下垂为宜。

井下电缆、风水管路吊挂标准

井下风水管路吊挂标准 1、压风管、供水管、排水管、瓦斯抽放管等管路应和电缆分别敷设在巷道的两侧。 2、巷道内风水管路的铺设应满足设备、行人的安全需要;巷帮要预留出防止巷道变形损坏风水管路的间距。 3、铺设管路的巷道出现冒顶、地鼓、片帮时应即时修护。 4、巷道内从迎头向外100米后的管路必须进行刷漆防腐。刷漆的颜色遵照如下规定:供风管路黄色,供水管路蓝色,注浆管路铁红色,排水管路绿色、瓦斯抽风管黑色。刷漆必须保证均匀,鲜艳美观。 5、巷道内管路,应有标明用途、管径、长度、流体方向等的标识,管路标识应规范、清晰。标识箭头用白色油漆标注,指示风、水的流向。平直管道15~20米一个箭头,拐弯及过墙两则均要标注箭头;4寸以下的管道,箭头长度是管道直径的2倍,4寸以上的管道,箭头长度是管道直径的1.5倍。同一趟管道的箭头长短大小要一致。 6、不论何种管道,要求在箭头尾端用汉语拼音首字母标示介质种类,例如排水管路用字母“PS”表示,从压风管路用字母“YF”表示,供水管路用“GS”表示,注浆管路用“ZJ”,瓦斯抽放管路用”CF”表示等。用阿拉巴数字标注距离,距离以米为单位,用字母“m”表示,例如:“YF-φ50-200”(φ50代表管路内径,单位mm。200代表管路长度,单位m)。字母、数字高度与箭头最宽的宽度相一致,字母、数字颜色为白色“宋体”。

7、供风、供水管路每隔50米应加装一组分支三通和截止阀,管路要求密封完好,无跑、冒、滴、漏现象。 8、风水管路敷设时,在巷道的拐弯、车场等处需要圆弧处理时,应用同型号的管路加工弯头、龙门架等进行过渡连接,严禁使用软管和规格较小的管路与主管路连接。由风水管路引出的支管要和主管平行布置,拐弯处应用弯头,引出处应用快速接头、法兰或专用卡箍固定,严禁用铁丝绑扎,并用规范的塑料钩或铁钩吊挂,吊钩间距必须均匀一致。 9、排水管路在巷道掘进施工时,就应根据掘进期间和工作面形成后的的实际涌水量铺设,避免重复建设,并需在巷道的低洼处应设置三通和放淤阀。采掘工作面巷道单侧有钻场的,排水管路应分布在钻场侧;无钻场或两边都有钻场的,应布置在运输线侧,且每个钻场处需安装一个三通和闸阀。风水管路过钻场处应用弯头平滑过渡,严禁直角连接。 钻场 10、顶底板稳定的巷道,排水管路要铺设在巷道运输线一侧的底部或吊挂在顶部。铺设在底部时要有牢固的底座支撑和固定;吊挂在

井下电缆吊挂规范标准(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井下电缆吊挂规范标准 (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9289-28 井下电缆吊挂规范标准(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1、现场电缆管理遵循“谁使用,谁负责安装、吊挂、维护”的原则,新敷设的电缆应经机电科组织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2、电缆悬挂必须符合规程规定,做到整齐不交叉、不缠绕、不盘圈、不挤压、不落地、不粘灰积尘。 3、巷道内的电缆(电力电缆)沿线每隔200米的距离,拐弯或分支点,以及连接不同直径电缆的接线盒两端、穿墙电缆的墙两边都应设置注有电缆的规格型号、编号、长度、用途、负责人的标志牌,并且内容要填写正确、完整。 4、敷设在巷道内的电缆,必须采用电缆钩分钩悬挂,且要悬挂整齐,电缆钩统一使用宽底板树脂电缆钩。运输大巷电缆钩小钩为15个,皮带大巷电缆钩小钩为9个,掘进巷电缆钩小钩为6个,大钩按所需安

电缆安全使用管理规定

编号:SM-ZD-83533 电缆安全使用管理规定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电缆安全使用管理规定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一、高压电缆: 1、高压电缆的选型由机电主管技术员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编报计划,报矿长、机电总工程师批准采购。 2、新安装采区变电所或其它增设高压电缆设备的地方,选用电缆应在供电设计中出现。 3、申报电缆计划,应以生产发展需要出发,在每年编制设备更新计划,维检计划时同时报出,以便安排购货。 4、高压电缆的敷设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 5、高压电缆的试验,应按照《煤矿电气设备试验规定》中的试验项目的办法。 6、井下固定敷设的高压电缆,为了便于识别和管理,以下电缆要悬挂电缆的标志牌。 (1)井筒主供电缆; (2)井下中央变电所高压近线和出线; (3)重要运输大巷交叉点,即电缆分支处和联接不同直

煤矿井下电缆吊挂标准

井下电缆吊挂相关规定 1、电缆布置、走向、吊挂必须严格按照设计、图纸要求执行。 2、吊挂电缆必须采用布置镀锌6×19/9.3mm钢丝绳配合固定电缆钩方式进行吊挂电缆。钢丝绳首尾两端必须固定在有效锚杆或锚索上,选用钢丝绳卡时,应使其U形环的内侧净距比钢丝绳直径大1~3mm,太大了卡扣连接卡不紧。钢丝绳端头绳卡数目不少于3个,绳卡的间距应≥钢丝绳径的6倍,最后一个绳卡距绳头距离≥140mm。 3、钢丝绳、绳卡应配套使用,绳卡要一顺排列,应将U 形环部分卡在绳头的一面,压板放在主绳的一面。上钢丝绳卡时一定要将螺栓拧紧,直到绳被压扁1/3~1/4直径时为止,并在绳受力后,再将钢丝绳卡螺栓拧紧一次,以保证接头牢固可靠。 4、电缆钩必须用10号铁丝进行固定,固定时铁丝穿过电缆钩固定孔后,铁丝旋转拧固不得少于三圈;再将铁丝缠绕于已固定好的钢丝绳上,缠绕不得少于三圈,缠绕时要将每圈铁丝都吃紧,最后将铁丝的另一端固定于顶网或钢带上,且铁丝旋转拧固不得少于三圈,如可借钢带固定应优先选择钢带,如无钢带可借用时,穿顶网固定应至少穿过不同两根顶网铁丝,穿过顶网后铁丝应拉紧后再进行拧固。(注:电缆钩的固定严禁使用联网丝等材料代替,必须使用10号铁丝进行固定)。 5、已固定好的钢丝绳每间隔4-6米进行一次加固,加固采用双股10号铁丝并必须穿过钢带进行固定,且铁丝旋转拧固不得少于三圈,使用双股铁丝工作段长度应一致,以保证其两根受力均匀。若巷道顶板无钢带可利用时,钢丝绳的加固为每间隔10米进行一次加固,加固采用支护锚杆、锚索、短截钢丝绳、绳卡配合进行,短截钢丝绳必须可靠固定在支护锚杆、锚索上,大包围穿过已固定好的钢丝绳后再使用绳卡进行可靠固定。短截钢丝绳、绳卡安装遵循以上第2、3条规定执行。 6、电缆吊挂总钩数达8钩(截面均小于50mm2)或5钩(其中3根截面大于70mm2或其中4根截面大于50mm2)以上时,应每间隔10米进行一次加固,加固采用铁十钩、短截钢丝绳、绳卡配合进行,且铁十钩必须可靠固定在支护锚杆、锚索或钢带上,严禁固定在顶网上;铁十钩的吊挂必

电缆管理规定

电缆管理规定 第一条井下禁止采用非阻燃电缆,采区严禁使用铝芯电缆。各矿对新购置的电缆必须查验资质单位检测的电缆阻燃合格证,并存档。入井时发放入井许可证,由使用单位持证下井使用。否则,井口把钩工必须严禁入井。 第二条井下水平大巷或主要平巷、机电硐室、电缆沟的装饰不能影响电缆、小型电器的检查、维修、试验、异常情况的处理。 新装饰的水平大巷或主要平巷、机电硐室、电缆沟不得将电缆或小型电器放在装饰板里面。新安装使用的电缆桥架应为双槽结构,高压双回路电缆应分槽而置。桥架顶部为敞口,底部有孔洞,以满足电缆、小型电器的检查、维修、试验、排水和异常情况处理的需要,保证电缆之间不能缠绕,并对电缆桥架编号管理。对桥架内小型电器进行检查,对防爆面进行涂油,每季度对电缆做相间、相线对地线的绝缘摇测,并且要粘贴有相关检查内容的标签。 第三条机房硐室内的电缆应统一敷设在电缆沟内或吊挂在硐室两侧。电缆沟内要用横担或用吊钩敷设,电缆吊挂要整齐。每月至少检查电缆沟一次,应做到无杂物、无积水、无油垢。 第四条敷设电缆应遵守下列规定: 1、在水平巷道或倾角在30°以下的井巷中吊挂电缆,电缆应用吊钩悬挂;在立井井筒或倾角在30°及其以上的井巷中,电缆应用夹子、卡箍或其他夹持装置进行敷设,夹持装置应能承受电缆重量,并不得损伤电缆。

2、电缆悬挂点间距在水平巷道或倾斜井巷内不得超过3m,在立井筒内不得超过6m。 3、电缆不应悬挂在风管或水管上,不得遭受淋水。电缆上严禁悬挂任何物件。电缆与压风管、供水管在巷道同一侧敷设时,必须敷设在管子上方,并保持300mm以上的距离。在有瓦斯抽放管路的巷道内,电缆(包括通信、信号、监控电缆)必须与瓦斯抽放管路分挂在巷道两侧。盘圈或盘“8”字形的电缆不得带电,但给采、掘机组供电的电缆不受此限。电缆坠落时不准落在轨道或输送机上。 4、井筒和巷道内的通信和信号电缆应与电力电缆分挂在井巷的两侧,如果受条件所限:在井筒内,应敷设在电力电缆300mm以外的地方;在巷道内,应敷设在电力电缆上方100mm以上的地方,保证本安型电缆在上,非本安型电缆在下的吊挂原则。 5、高、低压电力电缆敷设在巷道同一侧时,高、低压电缆之间的距离应大于100mm。高压电缆之间、低压电缆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50mm。其悬挂高度应保证电缆在矿车掉道时不受撞击。 6、井巷内敷设电缆需跨越巷道时,应拐弯敷设,电缆的弯曲度应大于电缆允许的弯曲半径(即电缆直径的20倍),且应从平行敷设的电缆后面通过。通过巷顶时应按照电缆顺序排列整齐。 7、井巷内敷设电缆跨巷后可能造成通信、信号电缆与动力电缆竖直方向吊挂顺序不符合上述规定时,应采取在巷顶交叉电缆的方法调整电缆顺序。 8、井下巷道内的电缆,沿线每隔100m、拐弯或分支点以及连接不同直径电缆的接线盒两端、穿墙电缆的墙的两边都应设置注有编

井下电缆吊挂规范标准(通用版)

( 岗位职责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井下电缆吊挂规范标准(通用 版) Regular daily safety management training, and establish a system to control and improve the company's sudden accidents.

井下电缆吊挂规范标准(通用版) 1、现场电缆管理遵循“谁使用,谁负责安装、吊挂、维护”的原则,新敷设的电缆应经机电科组织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2、电缆悬挂必须符合规程规定,做到整齐不交叉、不缠绕、不盘圈、不挤压、不落地、不粘灰积尘。 3、巷道内的电缆(电力电缆)沿线每隔200米的距离,拐弯或分支点,以及连接不同直径电缆的接线盒两端、穿墙电缆的墙两边都应设置注有电缆的规格型号、编号、长度、用途、负责人的标志牌,并且内容要填写正确、完整。 4、敷设在巷道内的电缆,必须采用电缆钩分钩悬挂,且要悬挂整齐,电缆钩统一使用宽底板树脂电缆钩。运输大巷电缆钩小钩为15个,皮带大巷电缆钩小钩为9个,掘进巷电缆钩小钩为6个,大钩按所需安装。 5、电缆钩吊挂应使用膨胀螺栓固定。电缆钩吊挂应平直,严禁

用铁丝吊挂电缆。 6、电缆吊挂大巷间距为1.2m,斜巷为1m,其它巷道为1.2m。 7、电缆与风、水管要求分别布置在巷道两侧,如果受条件所限,必须敷设在同一侧时,必须由机电矿长允许方可,且电缆要敷设在管路上方,并保持0.3米以上的距离。电缆上严禁悬挂任何物件。 8、巷道内的通信和信号电缆应与电力电缆分挂在巷道的两侧,如果受条件所限,必须敷设在同一侧时,必须由机电矿长允许方可,且应敷设在电力电缆上方0.1m以上的地方。 9、高、低压电力电缆敷设在巷道同一侧时,高、低压电缆之间的距离应大于0.1m。高压电缆之间、低压电缆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50mm。 10、电缆接线盒应使用专用接线盒吊钩,电缆要留有一定余量,接线盒吊挂高度应略高于所接电缆。 11、电缆穿过墙壁或风门时,必须设置穿墙套管保护电缆,并将两头用黄泥封堵。 12、电缆跨巷道时必须走过桥(电缆桥架)。

电缆管理制度

电缆管理制度 第一条本单位机电副队长是全队机电管理的主要责任者,全面负责电缆的日常维护保养制度的落实,负责机电管理责任制的有效实施。 第二条严格贯彻执行定期检查制度,各主要供电电缆的检查,查出问题及时处理,各项检查情况要有记录。 第三条电缆的接线必须符合完好标准要求的规定,电缆标识要清晰。 第四条对发生电缆事故要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对事故认真进行追查分析,采取措施,防止事故再次发生。 第五条责任事故造成电缆损坏 1、因检修不到位导致电缆损坏处罚200元。 2、井下发现碾压、碰撞等损坏电缆绝缘层一次:16mm2以下(含16 mm2)罚款200元;16mm2以上罚款300元;新电缆、新头子翻倍处罚。 3、井下发现碾压、碰撞等导致芯线断裂一次:16mm2以下(含16 mm2)罚款300元;16mm2以上罚款500元;新电缆、新头子翻倍处罚。 4、井下发现碾压、碰撞等导致整根电缆断裂一次:16mm2以下(含16 mm2)罚款500元;16mm2以上罚款1000元;

新电缆、新头子翻倍处罚。 5、15天内连续碾压、碰撞等导致电缆损坏者翻倍处罚,并在队内做检讨。 6、因责任事故造成电缆损坏隐瞒不报翻倍处罚并连带处罚跟班队长。 第六条本单位只有领用电缆权,16mm2以上没有随意断线权。 第七条要建立健全电缆台帐、和供电系统图要相对应,主要供电电缆要有各自的履历记录,详细登记使用情况,,以便查阅和管理。 第八条每月25日前,根据下月生产计划由本单位编制电缆使用计划报机电科,由机电科材料管理员负责落实计划内电缆的准备。 第九条电缆的领用要履行审批手续,确因生产所急需要领用电缆,材料员可办理借件单,在领用后两天内必须补办设备领用签批手续,否则,每次处罚领材料员50元。 第十条电缆领用原则是有旧不领新。 第十一条井下闲置电缆及时回收。造成丢失者要按丢失电缆原值的20%给予处罚。 第十二条电缆的回收:由本队负责回收到供应站指定的地点,回收率必须达到100%。电缆回收交到供应站的同时,并出据回收入库单,一式三份,供应站保留一份,回收

电缆吊挂标准

井下电缆吊挂标准及管理规定 根据《煤矿安全规程》及《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的要求,结合我矿实际,制定井下巷道电缆敷设及吊挂标准,望有关单位认真执行。一电缆敷设及吊挂原则: (一)、电缆必须吊挂。 (二)、电缆水平敷设时必须巷道整的一致,垂直方向敷设时必须与地面成90°,即横平竖直。 (三)、电缆改变敷设方向时要求成90°转弯,转弯处应有适宜的圆弧。 (四)、电缆悬挂点的间距在水平巷道或倾斜巷道内应保持一米(允许悬挂点的间距在±50mm,上下10mm范围内变动)。 (五)、悬挂高度符合下列要求:(以下高度以挂电缆钩予埋件为准) 1、主要运输巷道不低于1.6米。 2、掘进与回采巷道不低于1.6米,机电硐室不低于1.6米。(六)、悬挂应有适当的驰度,一般以电缆拉直后自然下垂为宜。(七)、要求挂线打电缆吊挂眼,固定电缆钩的预埋件埋入后裸露长度不超过30mm。 (八)、电缆应每根分开吊挂(吊挂顺序:根据电缆截面由上而下吊挂,高压电缆悬挂在最上钩)。 (九)、电缆安设经过躲避硐室时,必须拐弯进硐室吊挂,硐室内拐弯处电缆钩底部靠帮固定。 二、一般规定: 1、严禁用小电缆钩挂大电缆。(并且用统一类型规格的电缆钩)。 2、同一地点或同一地段挂同一根电缆只允许用同一类型的电缆钩。 3、巷道一侧挂有2根以上的电缆时,不得交叉,且驰度一致,不得错钩吊挂。 4、电缆钩一钩只准挂一根电缆。 5、通讯电缆与信号电缆及电力电缆挂在同一侧。

6、电缆不得挂风筒或水管上。 7、电缆不得遭受淋水,如有淋水予以保护。 8、电缆上严禁悬挂任何物件。 9、电缆与供风管、供水管在巷道一侧吊挂时,必须敷设在管子上方并保持0.3米以上的间距。 10、盘圈或盘8字型的电缆不得带电。 11、高低压电缆敷设在同一侧时:高低压电缆之间的距离大于100mm。 12、高压电缆之间、低压电缆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50mm。 13、电缆标志牌内容要求有型号、电压、长度、检查人、始末端名称,便于识别。 14、电缆标志牌填写时字迹清楚不潦草,并与实际相符。 15、电缆标志牌箭头指向正确,即箭头由电缆指向负荷端或受电端。 16、主要巷道内敷设的电缆每100米应标有一个标志牌。 17、拐弯处或分支点以及电缆接线盒两端、穿墙电缆的墙的两端应各有一个电缆标志牌。 18、电气设备控制线、信号、照明灯等多用途小电缆允许使用扎条捆扎固定,要求横平竖直不交叉。 19、绞车硐室内应贴顶靠帮分开吊挂,要求横平竖直不交叉。 20、横过巷道电缆(过龙门处电缆)应用电缆反卡“U”型钩分开固定吊挂。 21、严禁用金属铁丝包扎悬挂电缆。 22、无论高低压电缆都不允许有打结现象。 23、井下电缆严禁出现“鸡爪子”、“羊尾巴”、“明接头”和电缆外皮破口,若出现即为失爆。 24、井下进行巷道施工时,应由施工单位将电缆保护好,严禁损坏电缆。喷浆料或回填料不能喷到电缆上,施工完成后仍由施工单位将电缆恢复原状。 25、电缆接线盒固定加板牢固,确保不使接线盒两端的电缆受纵

井下电缆敷设管理规定

井下电缆敷设管理规定 1、井下所有掘进巷,回采巷的电缆均敷设在巷道上帮,所有斜巷的电缆均敷设在巷道水沟侧; 2、井下电缆敷设时必须使用电缆钩吊挂,电缆钩悬挂点间距为1m,同钩电缆驰度一致,电缆钩悬挂点必须保持在同一水平线上,且同一巷道内的电缆钩的规格尺寸必须保持一致;电缆吊挂高度,最下面一根电缆的钩头距轨道面的距离为1.8m;敷设的电缆距轨道水平距离不得低于600mm; 3、井下敷设的电缆、通讯信号电缆不得吊挂在风水管路上,电缆与风水管路敷设在巷道同一侧时,必须敷设在管路上方0.3m以上的位置,敷设的电缆必须与巷道内的瓦斯抽放管路分挂在巷道的两侧,井下带电电缆不得盘圈或盘“8”字形;电缆钩内电缆的排列:由上到下按照最上面的钩头为通信和信号等小电缆线,其次为高压电缆,低压电缆顺序,不得随意窜钩吊挂; 4、井下高、低压电缆敷设在巷道同一侧时,高、低压电缆之间的距离应大于0.1m,高压电缆之间、低压电缆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50mm; 5、井下巷道内敷设的电缆,沿线每隔200m、拐弯处、分岔处以及连接不同直径电缆的接线盒两端、穿墙电缆的墙的两边均应悬挂电缆标志牌,并注明电缆编号、电压等级、截面积、长度、用途等项目; 6、井下敷设的通讯和信号电缆必须使用吊皮吊挂统一刷白漆(吊皮白漆每季度重新刷一次),吊皮使用上下钢绞线固定,悬挂点间距为

600mm,悬挂位置在巷道内电力电缆上方并保持0.1m以上距离,吊皮悬挂点必须保持在同一水平线上,且同一巷道内的吊皮的规格尺寸必须保持一致; 7、吊挂通讯信号电缆的吊皮吊挂眼孔数无法满足现场通讯信号电缆吊挂时,多余通讯信号电缆需统一捆扎,吊挂在固定吊皮的上钢绞线上; 8、井下各巷道电缆及通讯信号电缆必须保持表面清洁卫生,且每周必须进行不低于一次的电缆表面卫生清理工作;在喷浆施工段的电缆必须加设有效保护,避免被浆料覆盖;现场实际施工时开关负荷线需落地的,落地电缆必须加设套管进行有效保护; 9、井下各巷道迎头综掘机随机电缆必须加设不低于30米、耙矸机随机电缆必须加设不低于15米的套管进行有效保护; 10、井下各配电点电缆吊挂:吊挂电缆至开关或电机的电源线以及各种通信、信号电缆,必须从巷道内整体敷设的电缆里侧沿巷道帮部进行敷设,各种负荷线、信号监测线必须从串线下方至电缆钩敷设,杜绝交叉缠绕现象; 11、井下过笼门电缆,应使用电缆钩托至巷道顶部沿弧形吊挂,过笼门通讯及信号电缆,应将通讯及信号电缆放入开口的橡胶软管内,并将橡胶软管沿巷道顶部弧形吊挂; 12、岩巷开拓进尺电缆钩必须使用开叉螺栓上下固定; 13、煤巷综掘进尺电缆钩使用上下钢绞线拉平敷设;

电缆管理制度办法

电缆管理 第一条本管理办法所述电缆管理主要指煤矿使用的4mm2及以上动力、照明、通信、监控、信号等各种各类电缆的使用管理。 第二条机电部对全矿电缆选型、发放使用、检查维护回收等进行管理,制定电缆管理制度和奖罚规定。 (一)机电部对全矿电缆进行具体业务技术管理,对现场管理进行服务、指导、监督,负责供电设计、电缆选型、供电系统优化技术改造、电缆预防性试验等供电系统业务管理。对事故隐患单位出具整改通知单及处理意见(或标准)。有权对违反电缆管理规定以及其他安全管理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出具停止作业命令。同时负责电缆管理新技术、新工艺的推广应用等工作。 (二)机电部供电设计人员负责全矿供电系统的设计计算,确定所需电缆的截面和长度,并根据实际生产过程中供电负荷的增减及时调整供电电缆,编制调整方案及电缆计划,由电缆管理人员现场落实、督促整改。 (四)电缆管理人员必须熟悉各种电缆的性能、用途及维护使用注意事项,配合供电设计人员搞好电缆选型计算和管理工作。负责全矿电缆(4mm2以上)的领取、发放、回收试验等工作过程的监督检查,以及电缆的审批、调拨、检测试验、回收验收等管理工作。电缆管理组应建立电缆管理档案,内容包括:电缆编号、型号规格、耐压或阻燃性质、制造厂家、电缆长度(原长)、使用单位、使用地点、变更情况,修补次数、修补人,损耗长度,

损耗原因,建档日期等直至报废。做到数量清,状态明,合理使用(可实行计算机辅助管理),每月要有电缆使用情况报表(或电子版)报主管领导,并有分析材料。根据电缆库存和生产使用情况及时编制电缆计划。 (五)机电部定期通报电缆的使用状况,分析电缆使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总结当月电缆管理情况。并针对各种电缆故障(反映较集中的故障类型)组织有关人员参加追查、分析,并出具分析报告,上报主管矿领导以便采取相应措施。 (六)重大电缆事故由机电矿长组织,机电部长(或分管业务科长)参与分析追查,一般电缆事故由分管电缆业务的科长组织分析追查,写出报告,归档管理。 第三条供应科负责矿用电缆的供应和库存电缆的管理。 (一)供应科要有电缆专用仓库和专职电缆管理员。电缆管理专职人员在业务上服从机电部管理,是全矿电缆到货落实、检验入库、发放、回收以及建立库存、发放、回收档案等库房管理工作的主要责任人。 (二)供应科库存电缆要摆放整齐,资料齐全。仓库消防设施齐全,具备各种抗灾能力,并做好电缆的防潮、防晒工作。 (三)电缆管理专职人员定期将电缆库存情况和管理台帐向机电部电缆管理人员通报,同时盘点校核电缆库存量,协助机电部电缆管理人员搞好电缆计划编制和本月电缆应用情况分析工作。 (四)依据机电部编制的电缆购臵计划,组织电缆购臵工作。

电缆吊挂标准及管理规定

编号:SY-AQ-08065 (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WORD文档/ A4打印/ 可编辑 电缆吊挂标准及管理规定 Cable hanging standards and management regulations

电缆吊挂标准及管理规定 导语:进行安全管理的目的是预防、消灭事故,防止或消除事故伤害,保护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在安全管理的四项主要内容中,虽然都是为了达到安全管理的目的,但是对生产因素状态的控制,与安全管理目的关系更直接,显得更为突出。 根据《煤矿安全规程》及《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的要求,结合我矿实际,制定井下巷道电缆敷设及吊挂标准,望有关单位认真执行。 一、电缆敷设及吊挂原则: 1、电缆必须吊挂。 2、电缆水平敷设时必须巷道整的一致,垂直方向敷设时必须与地面成90o,即横平竖直。在拱形、梯形巷道电缆组合钩下端紧贴巷道壁。 3、电缆改变敷设方向时要求成90o转弯,转弯处应有适宜的圆弧,半径符合下列要求: 1)、铠装电缆要求:弯曲半径≥20倍电缆外径 2)、橡套电缆要求:弯曲半径≥10倍电缆外径 4、电缆悬挂点的间距与固定方式符合以下要求;

1)、电缆悬挂点的间距在水平巷道或倾斜巷道内应保持1m(允许悬挂点的间距在±50mm,上下10mm范围内变动)。 2)、在立井井筒内不得超过6m。 3)、固定电缆钩在喷浆巷道,用M16膨胀螺丝,每组上下端头固定。 5、悬挂高度符合下列要求:(以下高度以挂电缆钩下端到地面距离为准) 1)、主要运输巷道高度不低于1.6米。 2)、掘进与回采巷道不低于1.6米,机电硐室不低于2米。 5、悬挂应有适当的驰度,一般以电缆拉直后自然下垂为宜。 7、电缆应每根分开吊挂(吊挂顺序:根据电缆截面由上而下吊挂,高压电缆悬挂在最上钩)。 8、电缆安设经过躲避硐室时,必须拐弯进硐室吊挂,硐室内拐弯处电缆钩底部靠帮固定。 二、一般规定: 1、严禁用小电缆钩挂大电缆。(并且用统一类型规格的电缆钩)。

电缆管理规定通用版

管理制度编号:YTO-FS-PD678 电缆管理规定通用版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电缆管理规定通用版 使用提示: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一)高压电缆: 1、高压电缆的选型由机电主管技术员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编报计划,报矿长、机电总工程师批准采购。 2、新安装采区变电所或其它增设高压电缆设备的地方,选用电缆应在供电设计中出现。 3、申报电缆计划,应以生产发展需要出发,在每年编制设备更新计划,维简计划时同时报出,以便安排购货。 4、高压电缆的敷设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 5、高压电缆的试验,应按照《煤矿电气设备试验规定》中的试验项目的办法。每年进行一次耐压试验。 6、井下固定敷设的高压电缆,为了便于识别和管理,以下电缆要悬挂电缆的标志牌。 ⑴井筒主供电缆; ⑵井下中央变电所高压近线和出线; ⑶重要运输大巷交叉点,即电缆分支处和联接不同直

电缆吊挂标准及管理规定

编号:SM-ZD-42897 电缆吊挂标准及管理规定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电缆吊挂标准及管理规定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 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 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根据《煤矿安全规程》及《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的要求,结合我矿实际,制定井下巷道电缆敷设及吊挂标准,望有关单位认真执行。 一、电缆敷设及吊挂原则: 1、电缆必须吊挂。 2、电缆水平敷设时必须巷道整的一致,垂直方向敷设时必须与地面成90o,即横平竖直。在拱形、梯形巷道电缆组合钩下端紧贴巷道壁。 3、电缆改变敷设方向时要求成90o转弯,转弯处应有适宜的圆弧,半径符合下列要求: 1)、铠装电缆要求:弯曲半径≥20倍电缆外径 2)、橡套电缆要求:弯曲半径≥10倍电缆外径 4、电缆悬挂点的间距与固定方式符合以下要求; 1)、电缆悬挂点的间距在水平巷道或倾斜巷道内应保持1m(允许悬挂点的间距在±50mm,上下10mm范围内变动)。

电缆管理规定

电缆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加强我矿电缆管理工作,使电缆管理更规范化、制度化,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电缆的计划、采购 1、机电科电缆管理组负责全矿4平方米以上的动力电缆统一计划、领取、建帐、编号、发放、井下移交、检查、验收、微机管理。 2、机电科电缆管理组应根据库存与生产需要,编制电缆采购计划,经矿及部门批准 后,由采购办负责按计划采购。 二、使用单位电缆的领用办法 1、使用单位每月25日必须把本单位所有使用管理范围内的动力电缆明细和下个月所要领用的电缆数量、规格、型号、长度的计划报机电科电缆管理组。使用单位应建立相应的管理使用台帐。 2、使用单位没有计划的不得领用电缆,影响生产后果自负。如需领用,使用单位必须持有专业分管矿长、科长的签字到机电科分管领导签字后方可领用。 3、使用单位需要领取电缆时,必须提前三天提出审请,持负荷变动审批单一式两份(单位盖章、机电队长签字)经电气管理组核算,确定电缆规格后,到电缆管理组开电缆领用单方可领用电缆。 4、工作面接续、新开拓的迎头一次用量在四根(含四根)以上,或总量在400米(含400米)以上的必须提前五天提出书面电缆需用计划,然后持负荷变动审核单领取电缆。 5、使用单位自开取电缆领用单起两天内必须领走使用,不得占用电缆。 三、电缆的交接、消帐与回收 1、单位自领用之日起,该电缆归其管理,直到上井交修理厂电缆修理组或移交其它单位,到机电科电缆管理组办理过户或消户手续。 2、严禁使用单位不通过机电科,私自交接、私自转用或盗用其它单位电缆。 3、井下头面正常交接后,交接双方单位必须2天内到机电科电缆组办理交接手续。 4、责任单位回撤上井的电缆必须及时交电缆修理组消帐,不得出现拖延不交的现象。

电缆吊挂要求及标准

电缆吊挂要求及标准集团文件发布号:(9816-UATWW-MWUB-WUNN-INNUL-DQQTY-

轨道大巷电缆吊挂要求及标准要求: 1、电缆敷设顺序从上至下依次为:监测电缆、信号电缆、通讯电缆、动力线; 2、动力电缆吊挂使用塑料电缆钩,用镀锌钢绞线(截面50mm2)悬挂,钢绞线支撑点3米一处,电缆钩间距1m; 3、通讯、监测、信号电缆使用专用控制线塑料电缆钩; 4、电缆与风、水管路要求分别布置在巷道两侧; 5、电缆(包括通讯、信号电缆)严禁与瓦斯抽放管路同侧吊挂; 6、电缆穿过墙壁或风门时,必须穿管保护,并将两头采用黄泥封堵,36V以上电缆通过穿墙套管时只允许单孔单线,不得两根及以上电缆同时通过一个穿墙套管; 7、电缆跨巷道或硐室时须走桥架或贴帮沿顶吊挂(电缆钩间距600mm); 标准: 1、电缆吊挂平直,不交叉、不缠绕、不挤压、不落地、不盘卷、有弛度; 2、缆线全部入钩吊挂,不得有缺钩、脱钩现象; 3、电缆连接必须使用合格的连接盒;电缆清洁,不得有积尘、泥浆等附着; 4、井下在用电缆不得使用冷补; 5、电缆在峒室内外、拐弯、过硂、风门内外、连接装置两端要悬挂电缆标牌,标牌填写内容清晰,字迹工整、齐全并要求上下垂直平行一条线悬挂; 6、电缆不得遭受淋水,电缆上严禁悬挂任何物件; 7、电缆接线盒悬挂小电牌。 工作面机巷电缆吊挂要求及标准 要求:

1、电缆敷设顺序从上至下依次为:监测电缆、信号电缆、通讯电缆、动力线; 2、电缆吊挂使用五大六小铁制电缆钩,对于架棚巷道,电缆直接绑扎在棚梁上,间距依2个棚梁间距为准,其余巷道用镀锌钢绞线(截面25mm2)悬挂,钢绞线支撑点4米一处,电缆钩间距1m; 3、电缆与风、水管路同侧,布置在煤壁侧对侧,电缆要敷设在管路上方,电缆钩最下钩底部距风水管路上表面300mm; 4、电缆穿过墙壁或风门时,必须穿管保护,并将两头采用黄泥封堵,36V以上电缆通过穿墙套管时只允许单孔单线,不得两根及以上电缆同时通过一个穿墙套管; 5、电缆跨巷道或硐室时须走桥架或贴帮沿顶吊挂(电缆钩间距600mm); 6、电缆钩由施工单位从保运二区领取。 标准: 1、电缆吊挂平直,不交叉、不缠绕、不挤压、不落地、不盘卷、有弛度; 2、缆线全部入钩吊挂,不得有缺钩、脱钩现象; 3、电缆连接必须使用合格的连接盒;电缆清洁,不得有积尘、泥浆等附着; 4、井下在用电缆不得使用冷补; 5、电缆在峒室内外、拐弯、过硂、风门内外、连接装置两端要悬挂电缆标牌,标牌填写内容清晰,字迹工整、齐全并要求上下垂直平行一条线悬挂; 6、电缆不得遭受淋水,电缆上严禁悬挂任何物件; 7、电缆接线盒悬挂小电牌。 工作面风巷电缆吊挂要求及标准 要求: 1、电缆敷设顺序从上至下依次为:监测电缆、信号电缆、通讯电缆、动力线;

电缆吊挂要求及标准

电缆吊挂要求及标准集团档案编码:[YTTR-YTPT28-YTNTL98-UYTYNN08]

轨道大巷电缆吊挂要求及标准 要求: 1、电缆敷设顺序从上至下依次为:监测电缆、信号电缆、通讯电缆、动力线; 2、动力电缆吊挂使用塑料电缆钩,用镀锌钢绞线(截面50mm2)悬挂,钢绞线支撑点3米一处,电缆钩间距1m; 3、通讯、监测、信号电缆使用专用控制线塑料电缆钩; 4、电缆与风、水管路要求分别布置在巷道两侧; 5、电缆(包括通讯、信号电缆)严禁与瓦斯抽放管路同侧吊挂; 6、电缆穿过墙壁或风门时,必须穿管保护,并将两头采用黄泥封堵,36V以上电缆通过穿墙套管时只允许单孔单线,不得两根及以上电缆同时通过一个穿墙套管; 7、电缆跨巷道或硐室时须走桥架或贴帮沿顶吊挂(电缆钩间距600mm); 标准: 1、电缆吊挂平直,不交叉、不缠绕、不挤压、不落地、不盘卷、有弛度; 2、缆线全部入钩吊挂,不得有缺钩、脱钩现象; 3、电缆连接必须使用合格的连接盒;电缆清洁,不得有积尘、泥浆等附着; 4、井下在用电缆不得使用冷补; 5、电缆在峒室内外、拐弯、过硂、风门内外、连接装置两端要悬挂电缆标牌,标牌填写内容清晰,字迹工整、齐全并要求上下垂直平行一条线悬挂; 6、电缆不得遭受淋水,电缆上严禁悬挂任何物件; 7、电缆接线盒悬挂小电牌。 工作面机巷电缆吊挂要求及标准 要求: 1、电缆敷设顺序从上至下依次为:监测电缆、信号电缆、通讯电缆、动力线; 2、电缆吊挂使用五大六小铁制电缆钩,对于架棚巷道,电缆直接绑扎在棚梁上,间距依2个棚梁间距为准,其余巷道用镀锌钢绞线(截面25mm2)悬挂,钢绞线支撑点4米一处,电缆钩间距 1m; 3、电缆与风、水管路同侧,布置在煤壁侧对侧,电缆要敷设在管路上方,电缆钩最下钩底部距风水管路上表面300mm; 4、电缆穿过墙壁或风门时,必须穿管保护,并将两头采用黄泥封堵,36V以上电缆通过穿墙套管时只允许单孔单线,不得两根及以上电缆同时通过一个穿墙套管; 5、电缆跨巷道或硐室时须走桥架或贴帮沿顶吊挂(电缆钩间距600mm); 6、电缆钩由施工单位从保运二区领取。 标准: 1、电缆吊挂平直,不交叉、不缠绕、不挤压、不落地、不盘卷、有弛度; 2、缆线全部入钩吊挂,不得有缺钩、脱钩现象; 3、电缆连接必须使用合格的连接盒;电缆清洁,不得有积尘、泥浆等附着; 4、井下在用电缆不得使用冷补;

电缆安全使用管理规定实用版

YF-ED-J3207 可按资料类型定义编号 电缆安全使用管理规定实 用版 In Order To Ensure The Effective And Safe Operation Of The Department Work Or Production, Relevant Personnel Shall Follow The Procedures In Handling Business Or Operating Equipment. (示范文稿) 二零XX年XX月XX日

电缆安全使用管理规定实用版 提示:该管理制度文档适合使用于工作中为保证本部门的工作或生产能够有效、安全、稳定地运转而制定的,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设备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下载后可以对文件进行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调整使用。 一、高压电缆: 1、高压电缆的选型由机电主管技术员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编报计划,报矿长、机电总工程师批准采购。 2、新安装采区变电所或其它增设高压电缆设备的地方,选用电缆应在供电设计中出现。 3、申报电缆计划,应以生产发展需要出发,在每年编制设备更新计划,维检计划时同时报出,以便安排购货。 4、高压电缆的敷设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

5、高压电缆的试验,应按照《煤矿电气设备试验规定》中的试验项目的办法。 6、井下固定敷设的高压电缆,为了便于识别和管理,以下电缆要悬挂电缆的标志牌。 (1)井筒主供电缆; (2)井下中央变电所高压近线和出线; (3)重要运输大巷交叉点,即电缆分支处和联接不同直径电缆接线合两端; (4)井下设备硐室高压电缆进线和出线,电缆标志牌应注明电缆规格、型号、电缆长度、用途、维护人。 7、在专管高压供电组织的室内应有图牌板管理,能将井下电缆的情况反映到地面来。 8、图牌板内容 (1)每个采区电缆的规格、型号;

施工现场电缆控制管理规定二

施工现场电缆控制管理规定 为提高工作效率,理顺生产关系,针对目前施工现场电缆施工控制管理存在的各种问题(工程设计院设计数量不准确、电缆敷设途径变更、材料代用及电缆敷设预留长度不规范等),为了维护公司的利益,规范电缆的材料管理、现场施工及责任追究,做出如下规定: 一、相关人员及部门义务 1、工程技术人员管理:工程相关技术人员依据图纸及现场实际情况在施工前提供电缆使用计划作为材料限额领用的依据;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应根据电缆实际敷设数量编制填写电缆工程量统计表(见附件1),并与图纸设计进行对比,及时办理各种电缆变更及代用手续,作为办理工程结算及分包工程审计的依据; 2、材料人员管理:材料人员依据技术人员提供的电缆使用计划严格控制电缆领用的数量;制订齐全的电缆发放及回收台帐,并由相关人员签字确认,作为电缆数量责任追究的依据; 3、项目经理:落实该项制度,技术负责人每月组织相关技术人员、材料人员对电缆领用量及施工工程量的核实,确保现场电缆使用不零乱、不浪费、不丢失; 4、项目预结算科:对电缆的使用情况要起到监督作用,组织不定期抽查技术人员编制的电缆工程量统计表的准确性,负责组织相关人员对工程结算工程量、分包审计工程量及材料领用量的对比。 二、罚则:

1、技术人员对编制的电缆工程量统计表的准确性负责、材料人员对建立的电缆领用台帐的准确性负责,并应做到与工程施工同步,对于补办、漏办、错办的相关责任人每次处以200元以上的罚款; 2、技术人员、材料人员对工程结算工程量、分包审计工程量、电缆领用台帐对比的统一负责;因各种原因造成公司损失,且在施工过程中没有及时汇报并作出补救措施的,按损失额度的100%处罚相关责任人; 三、本规定至发布之日起执行。 二O一一年一月十二日

电缆吊挂要求及标准

电缆吊挂要求及标准 Document serial number【NL89WT-NY98YT-NC8CB-NNUUT-NUT108】

轨道大巷电缆吊挂要求及标准要求: 1、电缆敷设顺序从上至下依次为:监测电缆、信号电缆、通讯电缆、动力线; 2、动力电缆吊挂使用塑料电缆钩,用镀锌钢绞线(截面50mm2)悬挂,钢绞线支撑点3米一处,电缆钩间距1m; 3、通讯、监测、信号电缆使用专用控制线塑料电缆钩; 4、电缆与风、水管路要求分别布置在巷道两侧; 5、电缆(包括通讯、信号电缆)严禁与瓦斯抽放管路同侧吊挂; 6、电缆穿过墙壁或风门时,必须穿管保护,并将两头采用黄泥封堵,36V以上电缆通过穿墙套管时只允许单孔单线,不得两根及以上电缆同时通过一个穿墙套管; 7、电缆跨巷道或硐室时须走桥架或贴帮沿顶吊挂(电缆钩间距600mm); 标准: 1、电缆吊挂平直,不交叉、不缠绕、不挤压、不落地、不盘卷、有弛度; 2、缆线全部入钩吊挂,不得有缺钩、脱钩现象; 3、电缆连接必须使用合格的连接盒;电缆清洁,不得有积尘、泥浆等附着; 4、井下在用电缆不得使用冷补; 5、电缆在峒室内外、拐弯、过硂、风门内外、连接装置两端要悬挂电缆标牌,标牌填写内容清晰,字迹工整、齐全并要求上下垂直平行一条线悬挂; 6、电缆不得遭受淋水,电缆上严禁悬挂任何物件; 7、电缆接线盒悬挂小电牌。 工作面机巷电缆吊挂要求及标准 要求: 1、电缆敷设顺序从上至下依次为:监测电缆、信号电缆、通讯电缆、动力线; 2、电缆吊挂使用五大六小铁制电缆钩,对于架棚巷道,电缆直接绑扎在棚梁上,间距依2个棚梁间距为准,其余巷道用镀锌钢绞线(截面25mm2)悬挂,钢绞线支撑点4米一处,电缆钩间距1m; 3、电缆与风、水管路同侧,布置在煤壁侧对侧,电缆要敷设在管路上方,电缆钩最下钩底部距风水管路上表面300mm; 4、电缆穿过墙壁或风门时,必须穿管保护,并将两头采用黄泥封堵,36V以上电缆通过穿墙套管时只允许单孔单线,不得两根及以上电缆同时通过一个穿墙套管; 5、电缆跨巷道或硐室时须走桥架或贴帮沿顶吊挂(电缆钩间距600mm); 6、电缆钩由施工单位从保运二区领取。 标准:

吊挂电缆措施.docx

吊挂电缆措施 一、作业名称:井下电缆吊挂。 二、施工时间:2011年8月19日至9月20日 三、施工地点:井下所有电缆的巷道。 四、施工负责人;王鹏辉 五、参加施工单位;机电队、综采队、通安队、综掘队。 六、工作内容:吊挂井下所有管线。 七、工作标准及要求; 敷设电缆(与手持式或移动式设备连接的电缆除外)应遵守下列规定: 1. 在总回风巷和专用回风巷中不应敷设电缆。 2. 溜放煤、矸、材料的溜道中严禁敷设电缆。 3.在水平巷道或倾角在30°以下的井巷中,电缆应用吊钩悬挂; 4.电缆应用夹子、卡箍或其他夹持装置进行敷设。夹持装置应能承受电缆重量,并不得损伤电缆。 5.水平巷道或倾斜井巷中悬挂的电缆应有适当的弛度,并能在意外受力时自由坠落。其悬挂高度应保证电缆在车辆运行时不受撞击,在电缆坠落时不落在皮带或输送机上。 6.电缆悬挂点间距,在水平巷道或倾斜井巷内不得超过1m。 7.沿钻孔敷设的电缆必须绑紧在钢丝绳上,钻孔必须加装套管。 8. 电缆不应悬挂在风管或水管上,不得遭受淋水。电缆上严禁悬挂任何物件。电缆与压风管、供水管在巷道同一侧敷设时,必须敷设在管子上方,并保持0.3m以上的距离。盘圈或盘“8”字形的电缆不得带电,但给采、掘机组供电的电缆不受此限。 9.巷道内的通信和信号电缆应与电力电缆分挂在井巷的两侧,如果受条件所限应敷设在距电力电缆0.3m以外的地方;在巷道内,应敷设在电力电缆上方0.1m以上的地方。 10.高、低压电力电缆敷设在巷道同一侧时,高、低压电缆之间的距离应大于0.1m。高压电缆之间、低压电缆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50mm。 11.井下巷道内的电缆,沿线每隔200M距离、拐弯或分支点以及连接不同直径电缆的接线盒两端、穿墙电缆的墙的两边都应设置注有编号、用途、电压和截面的标志牌。 12. 电缆穿过墙壁部分应用套管保护,并严密封堵管口。 八、施工方法与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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