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如何成为一名优秀的合规法务人员1 80分

如何成为一名优秀的合规法务人员1 80分

如何成为一名优秀的合规法务人员1  80分
如何成为一名优秀的合规法务人员1  80分

如何成为一名优秀的合规法务人员 80分

1(单选题)下列选项中,不属于期货公司业务范围的是?D

A经纪业务

B资产管理业务

C基金销售业务

D贷款业务

2(单选题)目前期货行业层级最高的文件是?C

A《证券法》

B《期货法》

C《期货交易管理条例》

D《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

3(多选题)本课程认为,合规法务人员应当了解的法律法规包括以下哪几类?ABC A期货行业法规

B基本法律

C企业性质法规

D国际贸易法规

4(单选题)期货公司合规法务人员应当熟练掌握劳动合同相关法律法规。B A正确

B错误

5(单选题)本课程认为,期货公司合规法务人员应当重点关注事前合规审查,放松对于事中、事后的合规监控和检查工作。B

A正确

B错误

(完整版)公司法律事务管理制度(20170820)

公司法律事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法律事务管理,规范公司经营行为,控制公司法律风险,维护公司合法权益,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规定,指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员工要不断学习法律知识,强化法律意识,提供法律素质,增强以法律手段维护公司合法权益的能力。 第三条公司要在遵守法律前提下开展经营活动,不得违反法律规定。要自觉遵守法律,探索运用法律管理企业的方法与途径,最终实现依法治企的目标。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和公司下属公司(以下合称为“公司”)。 第五条本制度所称的法律实务包括投资融资、公司重组、资产处置、债权债务、诉讼仲裁、合同管理、商务谈判、知识产权、工商管理、招标投标、外聘律师、法律咨询等法律实务及公司与外部主体之间产生的其他民事、行政、刑事法律关系而发生的法律事务。 第二章管理机构和职责 第六条公司设立法务部,归口管理本制度项下的法律事务工作。法务部对总经理负责,在总经理领导下管理或承办法律事务。 第七条法务部人员应通过国家司法考试或持有律师资格证书。 第八条法务部履行如下法律事务管理职责: (一)研究国家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及时向公司领导提供有关法律信息及应采用的法律对策,协助公司领导正确理解、执行国家法律法规。 (二)对公司经营决策提出法律意见并进行法律评价,研究公司新业务中可能出现的法律问题并提出对策。 (三)参与公司对外进行的业务谈判,对协议、合同的起草提供法律意见。 (四)审查公司各部门对外签订的各类合同、协议及其他法律文件并出具书面意见。根据本制度及合同管理制度规定审查二级公司的合同、协议或其他重要法律文件并出具书面意见。(五)参加公司的合并、分立、破产、投资、租赁资产转让、招投标及公司改建等涉及公司权益的重大经济活动,处理有关法律事务。 (六)协助办理工商登记以及商标、专利、商业秘密保护等专项法律事务。 (七)统一管理公司的诉讼仲裁事务,指导下属公司在当地直接办理的诉讼仲裁活动,接受公司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诉讼、仲裁或其他有关法律事务。 (八)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法规培训工作。 (九)开展与公司业务经营有关的法律咨询,必要时出具书面法律意见。 (十)归口管理外聘律师的选择、联络及相关工作。

项目人员培训管理办法

兰渝铁路夏(管营)至广(元)段 LYS-3标 哈达铺隧道员工培训 管理办法 编制人: 审核人: 批准人: 中铁七局兰渝铁路指挥部三工区 2012年2月 目录 一、总则 (2) 二、项目人员培训职责划分 (2) 三、新进场人员培训 (3) 四、特种作业人员培训 (4) 五、项目人员安全培训教育 (5) 六、培训考核记录 (7)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项目人员培训工作,提高项目人员素质,促进项目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的提高,结合我项目部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项目人员培训工作要根据项目生产经营目标需要,结合项目施工特点、重点、难点,重点对项目施工技术、安全、质量、

物资设备管理等内容进行培训,并遵循按需施教、注重实效的原则。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项目管理和架子队(含劳务工)。 第二章项目人员培训职责划分 第四条各架子队培训工作由项目部统一管理,项目部、工点分级负责、分层实施。 第五条项目总工程师职责 1.审批项目管理人员培训计划。 2.召集项目部安质部、工程管理部等有关部门,主持对进场工点管理人员的培训。 第六条安质部职责 1.配合主管生产副经理做好项目管理人员以及现场作业人员的安全与质量培训工作。 2.组织对项目部全体人员开展安全教育培训。 3.监督、指导工点对一般员工(含外协工)进行安全培训。 第七条项目工程管理部等相关部门职责 1.配合总工程师做好项目施工组织与工程技术方面的培训工作。 2.选派有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担任教师授课。 第八条工点职责 1.配合项目部做好项目管理人员培训工作。 2.组织对工点作业人员进场后的培训、考核。 3.做好工点人员的日常培训工作。 第三章新进场人员的培训 第九条对新进场管理人员的培训要制订详细的培训计划,计划的制订要结合工程项目实际和人员状况。项目部组织的培训计划

公司法务管理办法

公司法务管理办法

公司法务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通过对公司的法律事务工作进行梳理,规范公司法务工作的相关程序,规避公司经营中的法律风险,为公司经营和项目开发提供法律支持。 第二章适用范围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下属各子公司如下内容范围: 1、涉公司法律、法务文件的拟订、审核工作; 2、公司所有非诉讼类法律事务工作,包括:参与项目收购、法律问题咨询、出具法律意见、纠纷处理以及法律知识培训; 3、公司全部诉讼、仲裁案件的起诉、应诉、执行工作。 第三章具体职责 第三条负责公司法律纠纷、诉讼的处理及跟踪; 第四条负责拟制公司法律文件、负责合同文本的法律审核、提供合同或文件相关事实信息; 第五条负责为公司重大经营决策、对外商务谈判、危机事件以及公司各部门日常经营活动等提供法律支持,出具法务意见;

第十四条公司采用的规范性格式范本合同、协议以及其它书面文件,必须事先经公司法务部审核。 第十五条审核程序:一般先由经办部门拟制初稿,由部门负责人初审后,再交由公司法务部审核,后交由其他部门审核; 第十六条重要文件的文稿可由公司法务部配合经办部门拟订,经办部门要对相关情况进行详细说明,并根据拟稿人要求提供基础数据和资料。 第十七条下列法律文件,需公司法务部审核,并视情况出具法律意见书: 1、土地转让、出让合同; 2、股权转让合同; 3、项目合同(包括合作意向书、合作协议等及其补充协议); 4、遗留问题处理协议; 5、重大投诉处理的相关文件; 6、其它与公司重大事项相关的文件。 第十八条遇特别重大或复杂情况,经办部门必须由专人提供详细情况,应避免单纯文件审核的方式。 第十九条遇有公司法务部意见与经办部门意见不一致的情形出现,双方应采用小范围会议形式研究确定,必要时上报共同上级决策。

法务对合同管理办法

合同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合同管理,建立和完善以事前防范为主、加强事中控制和事后补救为辅的企业经营风险管理体系,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结合公司经营管理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合同是指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在经营管理活动中所订立的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合同。劳动合同以及工程建设合同如有另行规定则按相关规定执行。本办法所称合同管理包括合同立项、合同对方资信调查、合同的起草、审核(含招标文件审查)、修改、谈判、签署、履行、变更、解除、纠纷处理、归档保管、定期清理、履约监督、考核奖惩等全过程的控制与管理。 第三条公司合同管理实行分级管理、统一授权、分工负责的管理体制,并遵循以下原则: (一)严格评审合同,将风险控制在可承受范围内; (二)有效监控过程,保证经营管理活动处于可控状态; (三)及时处理纠纷,确保企业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四)认真总结经验。不断提高企业合同管理水平; (五)对公司在经营管理活动中所订立的合同,将结合各部门职责及公司相关要求,对各部门所负责的合同进行划分。(详见附件一)

第四条公司及各子公司必须高度重视合同管理工作,健全合同管理机构,配备合同管理人员,切实做好合同评审、签订、履行、纠纷处理等管理工作,提高合同管理的水平和质量,保证合同的规范性和有效性,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合同管理部门及其职责 第五条公司法定代表人对合同管理工作负有第一领导责任。 第六条公司主管合同归口管理部门的领导分管合同管理工作。 各子公司须指定一名领导分管合同管理工作。 第七条公司内控部为公司合同归口管理部分,负责全系统合同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合同和合同管理的法律、法规; (二)制定、修改公司合同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 (三)参与公司重大合同的论证、谈判和签订工作,并监督执行; (四)审查以国公司名义订立的重大合同,对各子公司重大合同进行备案管理,并提出指导意见; (五)定期、不定期检查监督合同管理情况,指导全系统合同管理工作,纠正违反合同管理制度的行为; (六)协助相关单位对合同管理及有关业务人员进行法律业务培训; (七)配合公司各单位办理合同的报批、公证、见证和鉴证等事项;

项目人员培训管理规定

项目人员培训管理规定文件排版存档编号:[UYTR-OUPT28-KBNTL98-UYNN208]

兰渝铁路夏(管营)至广(元)段 LYS-3标 哈达铺隧道员工培训 管理办法 编制人: 审核人: 批准人: 中铁七局兰渝铁路指挥部三工区 2012年2月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项目人员培训工作,提高项目人员素质,促进项目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的提高,结合我项目部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项目人员培训工作要根据项目生产经营目标需要,结合项目施工特点、重点、难点,重点对项目施工技术、安全、质量、物资设备管理等内容进行培训,并遵循按需施教、注重实效的原则。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项目管理和架子队(含劳务工)。 第二章项目人员培训职责划分 第四条各架子队培训工作由项目部统一管理,项目部、工点分级负责、分层实施。 第五条项目总工程师职责 1.审批项目管理人员培训计划。 2.召集项目部安质部、工程管理部等有关部门,主持对进场工点管理人员的培训。 第六条安质部职责 1.配合主管生产副经理做好项目管理人员以及现场作业人员的安全与质量培训工作。 2.组织对项目部全体人员开展安全教育培训。 3.监督、指导工点对一般员工(含外协工)进行安全培训。 第七条项目工程管理部等相关部门职责 1.配合总工程师做好项目施工组织与工程技术方面的培训工作。

2.选派有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担任教师授课。 第八条工点职责 1.配合项目部做好项目管理人员培训工作。 2.组织对工点作业人员进场后的培训、考核。 3.做好工点人员的日常培训工作。 第三章新进场人员的培训 第九条对新进场管理人员的培训要制订详细的培训计划,计划的制订要结合工程项目实际和人员状况。项目部组织的培训计划由项目总工程师批准。培训计划内容包括培训时间、地点、对象,培训内容、培训目标、培训形式、授课教师等。要根据培训内容选择有资历、有专长、有经验的授课老师,并组织老师和有关人员编写或选定实用性的培训教材。 第十条对新进场作业人员的培训工点要制订详细的培训计划,计划的制订要结合工程项目实际和人员状况。培训重点是安全管理制度、安全防范意识、操作规程和工程项目安全关键环节与安全要点、自我保护常识、生产设备、安全装置、劳动防护用品(用具)的使用方法、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事故案例等。培训时间不少于24课时(三天),要求采取集中培训的方式进行。 第四章特种作业人员培训 第十一条特种作业范围包括:电工作业、金属焊接、切割作业、登高架设作业、锅炉作业、压力容器作业、爆破作业、危险品作业、防护作业以及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其他作业。 第十二条特种作业人员上岗作业前,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无操作证者,严禁上岗作

公司法务部管理制度

公司法务部职责 (一)选聘和考核法律服务机构 1、依据公司的发展情况及法律服务需求,对公司总部所在地的律师事务所进行广泛考察和比较,选聘一家具有规模性和专业性的律师事务所签约担任公司的常年律师顾问; 2、制定常年律师顾问的工作考核办法,对该法律服务机构的工作进行评审及考核;对于不适应或不适合担任公司常年律师顾问的法律服务机构进行更换。 (二)决策法律支持 从法律专业角度协调处理公司决策、经营和管理中的法律事务,为公司领导的决策提供支持,为企业的经营、管理决策提供法律上的可行性、合法性分析和法律风险分析,实现公司法律风险管理的规范化。 (三)公司内部法律风险管控 1、协助公司管理层建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 2、对公司管理存在缺陷的部门进行法律分析,提出加强管理的方案和建议,逐步建立完善的内部监督约束机制; 3、对公司员工的严重违法违纪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涉嫌贪污、受贿、渎职、失职等严重违法行为的)提出内部处罚、民事赔偿、刑事责任追究的具体意见并报公司管理层审核; 4、执行公司管理层做出对公司员工追究责任的具体措施。(四)公司法务档案管理 收集、整理、保管与公司经营管理有关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资料,负责公司的法律事务档案管理。

(五)公司外部法律风险防范 1、参与公司重大经济活动的谈判,提出减少或避免交易法律风险的措施和法律意见; 2、协助公司各业务部门与分支机构起草、修订、审核业务合同并对合同的履行进行监督,力争保证合同最大限度维护公司的合法利益; 3、处理或委托律师事务所专业律师处理公司涉及的劳动争议、合同纠纷等非诉讼法律事务。 (六)法律风险分析报告 1、公司法务部每半年应当向总经理递交书面《公司法律风险报告》一份; 2、报告中应当载明报告期内公司所遇到的纠纷处理情况及涉及或可能涉及的相关法律问题。 (七)公司法务部的人员编制及管理方式 1、法务部的人员编制为3人,其中经理一人,外部法律事务专员一人,内部法律事务专员一人; 2、法务部经理负责法务部的全面工作;内外法律事务专员在法务部经理的管理和领导下,团结协助完成公司的法务工作。 (八)完成公司总经理安排的其他相关法律事务。

集团法务管控修订方案

某集团法务管控方案 为落实集团法务部的各项职责,本着“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防范公司经营风险,避免及减少公司损失”的理念,制定本集团法务管控方案,拟在工作中推广,以期**年*月前完善法务体系,形成国内领先的集团法务管控体系。 一、管控的目标 1、为集团提供一流的内部法律支持。经过管控,法务部和全体法务人员应当能为集团的重大决策、资本运作、项目投资、创新业务、经营运行、日常管理等提供有效的法律支持。 2、预防和降低集团可能面临的风险。经过管控,法务部和全体法务人员应当协助集团构建起有效的风险防范机制,形成“以事先防范和事中控制为主,事后补救为辅”的风险管理体系。 3、有效地处置与化解集团出现的风险。经过管控,法务部和全体法务人员应当能对集团已出现的风险或危机,及时提出处置和化解策略,以协助集团以最低成本解决出现的法律问题。 二、管控的原则 1、为提供一流的法律支持,建立一套快速反馈、保证质量、符合业务需求的绩效管理机制。 2、为事前预范风险,建立一套完整的风险识别、风险分析、风险应对的全面风

险管理机制。 3、为有效处置出现的风险,建立一套严格的应诉标准流程及维权标准流程的案件与危机管理机制。 集团法务体系的定位是一种垂直而集中的管控体系。“垂直管理”指集团主管领导对集团法务部、集团法务部对下属公司法务人员在人员、业务考核等方面的直接管理;“集团管理”指集团主管领导对集团法务部、集团法务部对下属公司法务人员在制度、事项等方面的统一管理。 三、管控的手段 1、制度管控。建立各项业务与人员管控制度、工件流程与标准等。 2、人员管控。建立人员绩效考核与奖惩机制、职业发展机制等。 3、事项管控。将不同性质、不同领域的事项在法务人员中进行合理分配。 4、信息管理。为保证制度执行,强化考核反馈,建立信息传递与沟通机制。 四、管控的具体措施 (一)建立快速反馈、保证质量,符合业务需求的法务工作机制 1、快速反馈的工作机制 (1)法务对合同的审核时间为1-3个工作日,重大合同由法务部负责人批准后可延长1-2个工作日。

法律与企业管理制度的关系(已发)

浅析企业管理制度与法律的关系 企业管理制度与法律的关系是相辅相成的、是密不可分的。企业管理制度与法律随着时间的发展,在互相作用下共同发展,从而达到优化配置、良性循环,共同推动市场经济不断迈向更高层次。 企业是市场经济的主体,企业家是现代企业的管理主体,有眼光、有胆量、有组织能力是企业家的基本素质。作为现代企业的管理主体,企业家肩负着发展企业,完善整个市场经济交易规则的历史重任。在当今国家依法治国的大前提下,每一位企业家都应该强化法律意识,将法律思维运用到管理和经营企业中去,从而加快实现企业的法治化进程,使企业在知识经济飞速发展的今天,在经济全球化成为大背景的趋势下,率先占领国内、外市场,从而使企业在竞争日益激烈的市场中处于不败之地。 法律是国家统治阶级意志的集中体现,法律尤其是经济法律对市场经济的主要作用: 第一、法律确认市场经济主体的独立地位,规范其经营行为; 第二、通过契约关系,来保障市场经济的有序进行; 第三、通过法律能够建立自由、平等竞争的市场经济秩序; 第四、对市场经济进行宏观调控,弥补市场经济的不足;

第五、法律有助于保障国家对外开放,加快国际产业合作的步伐。 随着企业管理制度地位的不断上升、企业管理一体化要求的不断加强,法律对企业管理制度在以下几方面具有重要影响: 1.在内部组织结构方面 企业的内部组织结构如何构建,是企业管理的基础性内容,企业内部组织结构是否规范、健康、完善,关系着一个企业能否有效地运转,能否最大限度地节约运营成本等,甚至会成为企业竞争成败的决定性因素。因此,成功的企业必定都有一套适应市场要求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规范标准的内部组织结构。 2.在劳动管理方面 企业对劳动者的管理和使用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规范进行管理,这是因为人是企业的劳动主体,也是企业发展与稳定的助推器,健全完善的人力资源管理和使用,可以帮助企业正常运营,实现企业的最大经济效益,反之,将制约企业的发展,影响经济效益的实现。 3.在生产管理方面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管理法》等法律调整企业的生产管理,从而使企业生产的产品符合市场的质量要求,并使生产出来的产品能够进入销售或流通领域,实现企业的经济效益。

项目部培训管理制度(1)

项目部教育培训制度 一.目的 积极配合现场施工,贯彻落实标准化管理的各项规定;提升项目人力绩效和员工综合素质,加快企业人才发展速度,有计划地做好建设人才培训、培养和储备工作;增强员工对企业、项目文化的了解及本职工作的能力,并有计划地充实其业务素质或知识技能,发挥其潜在能力,确保项目施工顺利进行;对有一定管理经验的人员进行新知识培训,对有专业知识但缺乏经验的人员进行现场培训。 二.培训相关制度 (一) 教育培训的要求 1.项目部 1.1负责项目部人员培训以及政策性文件的制定。 1.2审定各作业队的培训需求。 1.3负责组织完成上级布置的各项培训任务。 1.4负责全项目人员岗前培训、岗位培训和培训经费管理等工作。 1.5负责对各作业队教育培训工作进行指导、督促、检查、考核。 (二) 培训体系 1.教育培训类型(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 1.1岗位培训是人员教育的培训的重点,包括政治理论和专业知识、能力培训,提高履行职责所需要的政治素养、知识和技能。岗位培训分为岗前培训、在岗培训和适应性培训。 1.1.1岗前培训:新进人员上岗前培训呢,技术人员岗前培训。 1.1.2在岗培训:根据岗位职责的要求,以更新知识为主要内容的定期规范化培训。重点包括日常安全教育、法纪法规教育、岗位技能提高以及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实施和应用等培训。 1.1.3适应性培训:根据工作实际需要,随时开展各种应急性、针对性培训。

1.2继续教育是针对专业技术人员补充、扩展和更新知识的培训。 2.培训组织形式: 短期培训主要包括新员工培训、岗位培训、继续教育、适应性培训。 2.1新员工培训:以项目部概况、规章制度、企业方针、职业道德、安全质量意识、相关法律法规、工作要领和工作程序、方法等为主要内容的岗前培训。 2.2岗位培训:以关键岗位管理人员(技术员、安全员、质检员)培训作为重点,坚持“先培训、后上岗”制度。 规范化培训与适应性短期培训相结合。 (三) 岗位培训的工作程序 按照培训需求分析、培训计划制定、培训实施及培训效果评估等程序组织实施,项目部人员必须按照项目部的安排按时参加有关培训。 1.确定培训需求:根据项目部人员现有能力与岗位所需能力之间的差距,在此基础上确定培训目标需求。 2.组织实施培训:按需不定期对施工技术人员组织实施培训。 (四) 教育培训岗位及内容、时间的要求 1.基本要求 1.1关键岗位人员: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试验员、测量员等。 1.2关键岗位人员上岗前必须经过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上岗资格,未经过培训或经考试不合格的一律不得上岗。。 2.关键岗位培训 2.1施工员培训 由项目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培训主要内容:技术规范,质量验评标准,施工图要求,施工工艺流程,工程质量通病防治等。 2.2质检员培训 由项目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培训主要内容:质量验评标准,检验批、分项、分部、单位工程的检验方法,规范标准中的各种参数等。 2.3安全员培训

房地产集团法律事务管理办法范本

工作行为规范系列 房地产集团法律事务管理 办法 (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32225房地产集团法律事务管理办法Measures for the Administration of Legal Affairs of Real Estate Groups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某房地产集团法律事务管理办法 本管理办法的指导思想: 1、简洁实用,可操作性强。 2、法律工作原则由各公司负责,集团负责指导,重大事务备案。 3、通过加强合同流转管理,加强法律风险控制。 4、通过印章管理,强化合同管理的执行。 5、强化法务人员素质,依靠公司内部法务,外聘律师为辅。 6、 法律事务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一、为加强集团法律工作的管理,规范公司运作、创造价值、防范风险,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集团和各公司都应遵循法律事务管理办法,建立相应的重大决策会商制度、合同审查程序、合同管理存档制度、纠纷处理制度,法律培训制度、其他法律审查制度。 三、集团各公司应指定法律事务联系人、配备专职法务人员或外聘律师,以便保持集团法律信息的畅通。 各公司法务部门每年应将工作进行汇总,向总裁办书面报告。 第二章管理体制 四、集团按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对集团整体的法律事务进行管控。 五、集团总裁办对全集团的法律工作进行统一管理,制定有关的管理办法由各公司参照执行。 六、总裁办对各公司工作进行指导。各公司自行制定的法务管理制度应报集团总裁办备案。重大法律事务应及时通报集团总裁办,事后将处理结果报集团总裁办备案。 七、各公司法务人员或法律事务联系人,应报总裁办备

xx公司法务管理制度.pdf

法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集团及公司法律事务的规范和管理,增强经营风险防范,维 护集团和公司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中“集团”系指远洋地产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公司”系指集团下属的各子公司、分公司、以及关联公司等,包括但不限于集团及下属子公司和分 公司等。 第三条本制度所指法务人员系指集团法务部法务人员及各公司专职/兼职法务人员。 第四条集团法律事务由集团法务部负责管理和业务指导,公司法律事务由各 公司专职/兼职法务人员负责管理和业务指导,无专职/兼职法务人员的则由集团法务部直接负责管理和业务指导。 第二章法务运作 第五条本制度所称集团/公司法律事务包括: (一)对集团/公司的重大经营和管理活动,出具法律意见; (二)为集团/公司经营决策,提供法律方面的支持; (三)为集团/公司各部门的日常法律事务咨询,提供法律意见及法律支持; (四)起草或审核合同、协议、函件等各类法律文件,参与集团/公司重大经营项目的谈判; (五)接受集团/公司委托,代理参加诉讼和仲裁活动; (六)保障集团/公司在商标、专利、著作权和商业秘密等方面的权益; (七)协助起草、审核集团/公司规章制度,为规章制度及其条款的合法性提供保障; (八)对职工进行法律知识培训; (九)其他法律事务。 第六条集团/公司各部门在将法律文件报法务人员审批前,应先报审各业务 部门及其分管领导同意;并由经办人向法务人员提供完整的基础信息,法务人员可

以根据实际情况要求提供补充资料。由于未能提供完整资料(含补充资料)而引起 的差错,由经办部门或经办人承担相应责任。 第七条法务人员根据公司提供的信息出具法律意见,各项法律事务除已备案的标准文本及业务分管领导认为无需法务人员审核的以外,均须由法务人员签署意 见后,方可执行、实施。 第八条集团/公司法律事务的实施情况(状况)应及时向法务人员反馈。 第九条集团/公司的诉讼案件及仲裁案件: (一)作为原告(申请人):在决定诉讼(申请)之日起三日内; (二)作为被告(被申请人):在收到法院(仲裁机构)传递的起诉书(申请书)副本之日起三日内; 业务部门应将案件情况说明及相关文件报送法务人员。 第三章法律事务管理 第十条集团/公司在经营管理活动中涉及的法律事务,业务部门应在法律事务发生当日告知法务人员。如需要出具法律意见书的,业务部门应递交书面情况说明 及相关材料,法务人员根据业务部门提供的说明及材料在收到之日起三日内出具法 律意见书。 第十一条公司在对外正式签订合同,或出具/接受承诺书、担保函、声明等具有法律效力、可能承担法律责任的各种书面文件前,应由法务人员审核同意后,方 能对外签订、出具或接受。需要法务人员参与起草、谈判的,业务部门应在谈判前 二日将主要谈判内容告知法务人员,法务人员可决定是否亲自参与谈判。 第十二条重大、疑难的法律事务,经法务人员和相关人员集体讨论后,制定 处理方案,经董事长批准后实施。 第十三条一般法律事务由承办的法务人员提出法律意见,供经办部门参考实施。 第十四条如需聘请律师代理法律事务的,律师事务所的聘请和管理由业务部 门负责,法务人员不参与具体实施。 第十五条公司法律事务由各公司专职/兼职法务人员负责管理和业务指导,如需集团法务人员给予协助的,由公司法务人员上报本公司相关负责人并经审批后,

员工培训管理办法1

广东美的商用空调设备有限公司文件 员工培训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提高员工素质,增进知识、技能,开发员工潜能,使员工具备与企业发展相适应的素质、业务能力,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培训分外出培训和内部培训两种。外出培训包括脱产培训、外出培训、外出考察学习与交流等;内部培训包括集团内部、事业部内部、公司内部和部门内部培训等。 第二章培训职责 第三条管理部是公司培训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与集团、事业部培训工作的业务衔接,并指导、协调、督促公司各部门开展部门内部培训工作。 2.负责公司培训和学习平台的建立和管理。 3.负责建立和完善公司培训制度体系及培训整体方案的设计与规划。 4.负责组织调研员工培训需求,协助员工个人制订职业发展规划,制订公司年度/月度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5.负责考核、评价公司培训管理,建立、维护公司培训档案。 第四条各部门培训职责

1.负责调研本部门员工培训需求,制订本部门员工培训的年度/月度计划。 2.组织部门内部培训。根据特殊岗位需要,组织岗位培训,做好培训记录,并进行考核与评价。 3.协助公司培训工作的开展。 第三章培训计划 第五条年度培训计划 1.部门根据发展目标和员工职业发展需求,于每年12月15日前制定下年度培训需求和计划,报管理部。 2.管理部根据公司人力资源培训目标,结合各部门培训需求和计划,于每年12月底制订公司下年度培训计划。 3.公司年度培训计划由管理部部长审核,总经理审批(《年度培训计划表》,附表一),送事业部备案,并发至各部门。 4.公司年度培训计划调整由管理部部长审核,总经理审批。 第六条月度培训计划 1.各部门负责总结本部门上一个月的培训计划执行情况(《月度培训统计表》,附表二),同时制定下一个月的培训计划(《月度培训计划表》,附表三),并于每月26日前与相关的培训资料一起提交管理部。 2.管理部对各部门的培训计划及统计进行分类、汇总、整理,编制《月度培训计划汇总表》(附表四)、《月度培训统计汇总表》(附表五)管理部部长审核、公司总经理审批后报事业部备案,并发OA给各部门。 第四章培训项目实施

公司法务管理办法

国建(香港)集团法务部工作办法 第一部分制定《提供法律服务文书管理细则》 一、在提供集团公司法律服务的过程中,根据不同的法律服务内容将制作不同的法律服务文书,便于法律服务文书的管理和整理,特制定本细则。 二、根据法律服务事项制作以下法律服务文书: 1.《法律意见书》 2.《法律风险提示》 3.《紧急情况反映》 4. 《法律谏言》 5.《法律工作简报》 6.《法律情况说明》 7.《法律信息》 8.《问题请示》 9.《法律工作日志》 10.《法律顾问服务记录》 11.《日常法律咨询服务记录》 12.《谈判事项法律服务跟踪表》 13.《会议纪要》 三、法律服务提供的文书分为建议性法律文书、说明性法律文书、请

示性法律文书、记录性法律文书。 建议性法律文书指提供法律顾问建议的法律文书; 说明性法律文书指对特定问题提供说明的法律文书; 请示性法律文书指需要公司认可,予以回复的法律文书; 记录性法律文书指对法律服务状态或过程进行记录的法律文书,主要用于备案。 四、《法律意见书》主要针对合同、法律文件、其他法律事项涉及的法律问题提供法律分析、修改意见、风险提示、解决方案、建议等提供的建议性常用法律服务文书。 五、《风险提示》主要对于公司涉及的法律事项不适合出具法律意见书,或者仅需对某种法律风险作出特别提示的情况下,出具的风险提示法律服务文书。 六、《紧急情况反映》用于对公司有重大影响,时间较为紧迫的事项,包括需要及时采取补救措施,或者需要公司紧急作出决策的事项。七、《谏言》是法律服务过程中,发现公司存在的某种普遍或具有一定代表性的事件,而提供法律建议,用于提示公司防范某种普遍行为。是《法律意见书》服务事项的延伸。 八、《工作简报》按照《法律工作简报法律服务细则》制作和管理的一种法律服务延伸文书。具有综合性,包括建议性、说明性和记录性内容。 九、《情况说明》是针对法律问题提供的说明性法律服务文书,为公司了解法律事项的相关情况提供帮助。

员工培训管理规范

最新资料,word文档,可以自由编辑!! 精 品 文 档 下 载 【本页是封面,下载后可以删除!】 员工培训管理规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适用范围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全体员工。 第二条目的 为了使公司内部员工的业务素质和技能满足公司发展战略和人力资源发展的需要,公司对员工应进行有计划、有系统的培训,以达到公司与员工共同发展的目的,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三条培训目标 公司以“服务于企业利益、服务于企业员工”为目标,在考虑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基础上,尊重员工个性与发展要求,通过多样化的培训不断提高员工的综合素质与工作技能,把因员工能力不足和态度不积极而导致的人力成本浪费控制在最小限度,为公司提供各类合格的管理人员和专业人员,打造学习型组织。 第四条培训宗旨 全员培训,终生培训。 第五条培训原则 公司对员工的培训遵循系统性原则、制度化原则、主动性原则、多样化原则和效益性原则。 (一)系统性 员工培训是一个全员性的、全方位的、贯穿员工职业生涯始终的系统工程。 (二)制度化 建立和完善培训管理制度,把培训工作例行化、制度化,保证培训工作的真正落实。 (三)主动性 强调员工参与和互动,发挥员工的主动性。 (四)多样化 开展员工培训工作要充分考虑受训对象的层次、类型,考虑培训内容和形式的多样性。 (五)效益性 员工培训是人、财、物投入的过程,是价值增值的过程,培训应该有产出和回报,应该有助于提升公司的整体绩效。

第二章培训内容和形式 第六条培训内容 培训内容包括知识培训、技能培训、通用技能培训、管理技能培训、企业文化培训等。 (一)知识培训 不断实施员工本专业和相关专业新知识的培训,使其具备完成本职工作所必需的基本知识和迎接挑战所需的新知识。 (二)技能培训 不断实施在岗员工岗位职责、操作规程和专业技能的培训,使其在充分掌握理论的基础上,能自由地应用、发挥、提高。 (三)通用技能培训 不断实施跨部门沟通与协作、沟通技巧、抗压能力、心态调节、商务礼仪等课程培训,建立公司与员工之间的相互信任关系,满足员工自我实现的需要。 (四)管理技能培训 不断实施基层、中层、高层的管理类培训,使其能够胜任管理岗位的要求,从而发挥更好的效能。 (五)企业文化培训 不断实施公司战略与企业文化的灌输,使其目标与愿景时刻与公司保持一致。 第七条培训形式 (一)内部培训 1.新员工培训:具体内容见《新员工培训管理办法》。 2.岗位技能、综合素质培训。具体内容见《岗位技能、综合素质培训管理办法》。 3.晋职培训:具体内容见《晋职培训管理办法》。 4.转岗培训:根据工作需要,公司原有从业人员调换工作岗位时,按新岗位要求,对其实施的岗位技能培训。转岗培训可视为新员工培训和岗位技能培训的结合。 5.继续教育培训:指凡具备专业技术职称的从事专业技术管理工作的员工每年均须参加继续教育。每年由各相关专业部门与人力资源中心共同商议并于年初提出本专业年度继续教育培训计划安排,报人力资源部,经总经理批准后,按计划执行。 6.部门内部培训:部门内部培训由各部门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对员工进行小规模的、灵活实用的培训。同时各部门经理应经常督导所属员工以增进其处理业务能力,充实其处理业务应具备的知识,必要时应指定所属限期阅读与专业有关的书籍。部门内部培训由各部门

公司法务人员绩效考核办法-定稿-20150427

法务人员绩效考核办法 1、说明: 1.1、为统一和规范法务人员的年度绩效考核工作,从而加强法务人员的职业规范,强化工作职责,提升风险管控能力,特制定本办法; 1.2、法务人员的年度绩效考核采用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方式,法务岗位的员工重在对公司风险的管控,对于因故意或过失而造成公司遭遇重大风险或损失的行为,公司对其绩效采取一票否决制,其年度绩效不得高于D级,并视情况严重程度给予降职降薪或辞退处理。 2、适用范围: 本考核办法适用于公司全体法务人员。 3、考核关系与周期: 考核周期内采用法务人员季度工作回顾。 4、绩效考核: 4.1、考核内容: 法务人员年度绩效考核总表:

4.1.1法务人员季度工作回顾考核表:

注:加分后员工的绩效考评总得分不高于120分。

4.2、年度考核指标与评分说明: 法务人员年度绩效考核包括季度工作回顾、年终述职评价、行为规范指标和年度总评价指标组成。 4.2.1、季度工作回顾指标: 管理总部法务部人员季度工作回顾考核,由法务部负责人评定; 地区公司法务负责人季度工作回顾考核,由管理总部对接人和法务部负责人共同评定,对接人占30%,法务部负责人占70%并最终审核确认。 地区公司除负责人外的其他法务人员,由地区公司法务负责人参照表4.1.1制定具体考核方案,报法务部批准后施行。对其季度工作回顾评价,地区公司法务负责人打分占70%,总部对接人打分占30%。 季度工作回顾指标分总部法务人员适用版与地区公司适用版,汇集了评审、诉讼、纠纷应对(含销售回款工作)、检查、制度建设与执行、对其他部门的法律咨询与支持、信息上报及案例库建设、团队管理、职业操守、工作态度、加分项考核指标。加分项指标由法律风险培训、管理经验输出、其他重要事项及前瞻性研究(限总部法务)组成。各项内容根据加分标准给予加分,加分分值为1-10分,加分项指标最终得分为各项内容加分的累加值。在加分时必须说明加分理由或事实依据,加分后员工的绩效考评总得分不得高于120分。上述信息较为全面地覆盖了法务在日常工作中的各项表现,每季度考核按考评标准和评分规则进行打分。 4.2.2、行为规范指标: 行为规范指标由职业操守和工作态度组成。行为规范的考核由所在公司人事行政负责人提供考核依据,由总部法务部负责人进行评分。 4.2.3工作述职 主要是对本年度工作完成情况的评价,由被考核人向总部法务部负责人进行工作述职,由负责人对被考核人年度工作情况给与评价,总体评价由高至低分为A、B、C、D、E五个等级,各等级对应不同的分值。 4.2.4、年终总体评价: 年终总体评价是对员工在本考核年度内,各项工作成果的综合评判,是对员工当年工作成果和业绩的综合认定。是对季度考核项之外工作内容的综合评定。标准分为100分,最高不超过120分。2015年评价标准重点围绕总裁对法务部的要求: (1)以客户为角度,从全过程梳理客户接触点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点,进行制度化、标准

企业法律事务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确保企业行为的合法性,建立法律风险约束机制,最大限度地减少法律纠纷导致的各种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办法》与其他有关规定,根据《某省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章程》并结合某省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所属企业及其子企业的法律事务管理工作。 第三条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及其子企业在投资、经营、管理过程中,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注重法律专业人员的意见和建议,确保企业行为的合法性,确保有关事项在法律规定的时限内完成。 第二章法务机构和岗位 第四条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应按照《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办法》等法规的规定,明确负责企业法律事务的机构(下称“法务机构”)和岗位(下称“法务岗位”)。集团公司新设立的所属企业应在设立后两个月内制定本企业法务机构、法务岗位的设置和人员编制方案,报集团公司批准后执行。集团公司原有所属企业应尽快按照本办法有关要求完成本企业法务机构及法务岗位的设置工作,并报集团公司备案。

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可设立以下两种法务岗位:企业总法律顾问、企业法律顾问(统称“企业法律顾问”)。上述法务岗位的从业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一)经过全国统一考试并取得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证的; (二)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并取得律师职业资格证书的; 第五条所属企业应将企业法律顾问的考核、聘任工作列入企业人事管理工作的范围。尚未设立法务机构的企业,必须设置专门的法务岗位并明确其归口管理部门,该法务岗位人员在业务上具有相对独立性,直接向企业分管领导汇报工作。 第六条集团公司法务机构的工作职责为: (一)依法对集团公司重大经营决策提出法律意见,依法维护集团公司的合法权益; (二)参与集团公司对外投资、合作、重大生产经营活动的谈判工作,参与和指导合同文件的草拟工作,负责对企业合同文件合法性的审核工作; (三)及时收集、汇编与集团公司法律事务有关的各种法律法规,草拟、落实集团公司法律事务的规章制度; (四)负责集团公司法律纠纷的预警工作; (五)负责集团公司仲裁、诉讼活动的策划、论证、实施工作; (六)参与集团公司的知识产权管理工作; (七)负责集团公司内部法律顾问、外聘法律顾问(包括:常年法律顾问与专项事务法律顾问,下同)的管理工作;

项目相关方人员培训管理办法

编号:SY-AQ-00645 (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WORD文档/ A4打印/ 可编辑 项目相关方人员培训管理办法Management measures for personnel training of project related parties

项目相关方人员培训管理办法 导语:进行安全管理的目的是预防、消灭事故,防止或消除事故伤害,保护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在安全管 理的四项主要内容中,虽然都是为了达到安全管理的目的,但是对生产因素状态的控制,与安全管理目的关 系更直接,显得更为突出。 1.0目的 规范项目部相关方作业人员HSE管理,保障人员和设备安全,特制定本办法。 2.0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有作业活动的相关方人员的培训管理,包括设备、材料供方的施工人员、检修人员、维护人员、安装调试人员等。一般送货人员、验货人员、技术交底或技术交流人员按访客要求由接洽部门进行培训。 3.0职责 3.1项目安监部是相关方人员入场培训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HSE培训工作的组织、实施和协调。 3.2项目采购部、工程部对部门业务来往中相关方人员的管理负责,向安监部提供本部门有作业活动的相关方人员HSE培训需求,

配合安监部完成各项培训任务。 3.3项目采购部、工程部负责索取相关方作业人员工作和个人信息,如进场目的、作业范围、进场工作时间区间、人员健康证明、安全培训经历、劳动保护要求等,相关方对所提供的人员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4程序 4.1总体要求 凡进入施工现场从事作业活动的相关方人员必须接受HSE入场培训,经测试合格,签定现场安全承诺,并自觉接受施工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的管理。 4.1.1所有相关方人员进入现场从事特种作业,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考试合格,持有效特种作业岗位操作资格证后方可入场作业。 4.1.2所有相关方人员入场必须随身持有合格有效的上岗证件和入场证,并随时接受检查。入场证只允许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完成工作离场时,需收回入场证。 4.1.3相关方人员的“三级安全教育”由相关方在其人员进入本

一、公司法务部管理制度

公司法务部管理制度 一、为规范本公司法务部的人员管理,明确人员分工及职责,落实加强公司对合同等法律事务的综合管理,最大限度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最大力度降低诉讼及非诉讼纠纷的法律风险,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公司设立法务部,法务部归属公司部直接管理,由公司领导分管其日常工作。公司法务部的人员编制及管理方式如下; (一)、法务部的人员编制为人,其中法务经理人,法律副经理人,法务专员人。 (二)、法务部经理负责法务部的全面工作;法务副经理和法务专员在法务经理的管理和领导下,团结协助完成公司的法务工作。 三、法务部的事务范围如下: 1、为公司的经营管理和决策提供法律意见; 2、代表和辅助公司参与重大项目和重大业务活动(负责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的洽谈和谈判等商务活动; 3、树立公司良好的对外法律形象,与司法机关保持良好的沟通渠道,配合外聘律师事务所的业务工作; 4、起草、审核公司经营所需合同、协议、函件(具体报审流程详见附件二《公司合同报审流程指引》);

5、为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提供法律咨询; 6、处理其他事务(如工商登记、知识产权保护等); 7、协助外聘律师办理公司诉讼案件、专项非诉讼案件。 8、卷宗归档、保管。 四、法务部的具体职责如下(更进一步具体职责内容详见附件一《公司法务部职责细则》): (一)、决策法律支持。 1、从法律专业角度为公司领导的决策提供支持,为企业的经营、管理决策提供法律上的可行性、合理性分析和法律风险分析,实现公司法律风险管理规范化。 2、为公司的发展战略提供法律角度的决策支持。 (二)、公司内部法律风险管控。 1、定期为公司员工举办相关法律宣传、教育、培训,不定期协商外聘律师为公司员工做法律专题讲座。 2、协助公司管理层建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 3、对公司管理存在缺陷的部门进行法律分析调研,提出加强管理的方案和建议,逐步完善建立的内部监督约束机制。 4、对公司员工的严重违法违纪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涉嫌贪污、受贿、渎职、失职等严重违法行为的)提出内部处罚、民事赔偿、刑事责任追究的具体意见并报公司管理层审核。 5、执行公司管理层对员工作出的追究责任的具体措施。 (三)、公司外部法律风险防范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