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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工程路基地基承载力触探试验暂行规定

公路工程路基地基承载力触探试验暂行规定
公路工程路基地基承载力触探试验暂行规定

公路工程路基地基承载力触探试验暂行规定

2009年11月06日星期五 17:34

三级及以下等级公路填筑路堤地基承载力要求表表三

路堤高度

(m)

0~2

2~6

6~8

8~12

12~16

≥16

地基承载力要求

f 0 (kPa)

≥120

≥115

≥120

≥125

≥135

≥155

标准轻型动力触探击数N30(击)

≥16

≥15

≥16

≥18

≥19

≥21

标准贯入试验击数N(击)

≥4

≥3

≥4

≥5

≥6

≥6

荷兰轻型动力触探击数N20 (击)

≥8

≥7

≥8

≥9

≥10

≥12

注:荷兰式轻型动力触探击数在只有1根导杆的情况下必须满足上表的最小锤击数要求,当有2根导杆时最小锤击数应在上表的锤击数基础上再加上1击数,当有3根导杆时最小锤击数应在上表的锤击数基础上再加上2击数。

2、路堤填土高度为原地面以上的填土高度。

3、表一、二、三所列荷兰式轻型动力触探锤击数为各高度路堤对地基土满足承载力要求的下限锤击数。当实测锤击数小于该下限值时应作清除处理。

4、表一、二、三列锤击数均为实测锤击数,适用贯入试验深度不超过3m。贯入试验深度超过3m,锤击数仍达不到上表的最低要求则应采取标准贯入仪进行勘探。

5、动力触探点的数量每不适宜土段宜采用断面控制方式,断面间距一般控制在10~20m 之间,小范围不适宜土段可加密,每个断面宜布置3~5个测试点,按路基范围左、中、右布置,点距15m左右。

四、其它说明

1、不适宜土的判别方法

(1)不适宜土的判别统一采用荷兰式轻型动力触探仪以贯入20cm的锤击数小于上表所要求的锤击数进行确定。

(2)当采用此法有争议时,应取样进行含水量和孔隙比试验,当试验结果同时符合天然含水量大于或等于液限和天然孔隙比大于或等于1.0时,则判别为不适宜土。

2、不适宜土深度的确定

荷兰式轻型动力触探试验成果表示方法为:贯入深度为h时所对应的锤击数N20(击次/20cm)大于或等于上表中所要求的不适宜土锤击次数标准时,则此时的贯入深度h即为不适宜土深度。

3、荷兰式轻型动力触探仪操作的基本要求

(1)承包人在不适宜土地基施工前必须进行开沟排水,红线范围内按横向间距小于10m、沟底宽0.3m、深0.6m的标准开挖网格排水沟,红线两边的纵向排水沟应加深。水田地段触探试验须在开沟排水后至少连续3个晴天后进行。(2)将落锤提升到规定的高度让其自由下落,锤击时应连续进行,锤击速度一般为15-30击/min。锤击过程中应防止锤击偏心、探杆歪斜和探杆侧向摆动,每贯入1m应将控杆转动1.5圈,使探杆能保持垂直贯入,并减少探杆的侧阻力,探杆每击入20cm分别记录其锤击次数N20。

(3)不适宜土的清除按荷兰式轻型动力触探试验所确定的不适宜土深度进行,清除前后应用水准仪测量触探点原地面与清除后基底标高,不适宜土清除高度以两者之差,承包人必须按此进行测量和试验,监理进行全过程旁站,并对试验和测量数据当场签字确定。

(4)在按荷兰式轻型动力触探仪的锤击次数清除不适宜土之后,还必须采用标准轻型动力触探仪按承载力的标准进行验算,只有同时满足上表中两个轻型动力触探标准的要求时(即进行双控),才允许进行下道工序。

4、在清除不适宜土的深度达到荷兰式轻型动力触探仪所确定的深度后,立即采用标准轻型动力触探仪按承载力标准的要求进行试验和验算。

5、为便于判断,可采用标准轻型动力触探仪的锤击数N30进行换算,承载力与锤击数之间的相关关系为F0=8N20-30(KPa)。如果验算承载力(或N30)大于等于表一、二、三的要求,即可停止清除不适宜土的工作而进入下一道工序(即回填);如果验算承载力(或N30)小于表一、二、三的要求,则必须继续清除不适宜土,直至承载力(或N30)满足表一、二、三的要求。

6、标准轻型动力触探仪和标准贯入仪的操作要求按有关规范执行。

五、注意事项

1、对于“清除”处理后的地基土压缩性较高且厚度较大的情况,必须进行路堤沉降校核,以确保公路营运安全。

2、现场触探试验时,必须采用上述推荐的标准设备,现场操作必须严格遵守试验操作规程。

3、请各有关单位在实践中注意积累资料,总结经验,及时将发现的问题和修改意见函告省交通厅,以便修订时参考。

原地面触探试验操作步骤

在不适宜土地基施工前,必须进行开沟排水,红线范围内按横向间距小于10m、沟底宽0.3m,深0.6m的标准开挖网格排水沟,红线两边的纵向排水沟应加深。水田地段触探试验须在开沟排水后至少连续3个晴天后进行。

将落锤提升到规定的高度让其自由下落,捶击时应连续进行,锤击速度为15-30击/min。锤击过程中应防止锤击偏心、探杆歪斜和探杆侧向摆动,每贯入1m应将控杆转动1.5圈,使探杆能保持垂直贯入,并减少探杆的侧阻力,探杆每击入20cm分别记录其锤击次数。

不适宜土的清除按荷兰式轻型动力触探试验所确定的不适宜土深度进行,清除前后应用水准仪测量触探点原地面与清除后基底标高,不适宜土清除高度以两者之差,承包人必须按此进行测量和试验,监理进行全过程旁站,并对试验和测量数据当场签字确定。

在按荷兰轻型动力触探仪的锤击次数清除不适宜土之后,还必须采用标准轻型动力触探仪按承载力的标准进行验算,只有同时满足上表中两个轻型动力触探仪的要求是(即进行双控),才允许进行下道工序。

在清除不适宜土的深度达到荷兰式轻型动力触探仪所确定的深度后,立即采用标准动力触探仪按承载力标准的要求进行试验和验算。

为了便于判断,可采用标准轻型动力触探仪的锤击数进行换算,承载力与锤击数之间的相关关系为。如果验算承载力(或)大于等于表中的要求,即可停止清除不适宜土的工作而进入下一道工序。标准轻型动力触探仪和标准贯入仪的操作要求按有关规范执行。

一级公路、高速公路填筑路堤地基承载力要求表

路堤高度(m)

0~2 2~6 6~8 8~12 12~16 ≥16

地基承载力要求

≥130 ≥125 ≥130 ≥145 ≥155 ≥170

标准轻型动力触探击数N(击)

≥5 ≥4 ≥5 ≥5 ≥6 ≥6

荷兰轻型动力触探击数(击)

≥10 ≥9 ≥10 ≥11 ≥12 ≥14

公路工程地基承载力测试方法使用规范的说明

公路工程地基承载力测试方法使用规范的说明 2009年4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 50480-2008《冶金工业岩土勘察原位测试规范》总则1.0.2规定:本规范适用于冶金工业建设项目岩土工程勘察中的原位测试,其他行业同类工作可按本规范执行。目前该规范是我国最新提到使用动力触探试验来测试地基承载力的国家标准,交通部对于桥涵地基承载力—动力触探试验方法还未有标准作详尽说明,为遵循“国标-行标-地标”原则,在无行标、地标的情况下,公路工程地基承载力亦可按此规范试验方法执行。 一、现将《冶金工业岩土勘察原位测试规范》动力触探试验规程摘录如下: 7 动力触探试验 7.1 一般规定 7.1.1 动力触探试验适用于判定一般黏性土、砂类土、碎石类土、极软岩层的物理力学特性。 7.1.2 轻型动力触探可用于评价一般黏性土、砂类土和素填土的地基承载力;重型和超重型动力触探可用于评价砂类土、碎石类土、极软岩的地基承载力及测定砾石土、卵(碎)石土的变形模量。 7.1.3 动力触探试验孔数应结合场地大小和场地地基的均匀程度确定,同一场地主要岩土单元的有效测试数据不应小于3孔位。 7.2 试验设备 7.1.2 动力触探试验设备应包括落锤、座垫及导杆、触探杆和探头等机件。各类型动力触探试验机件的规格和加工要求应符合本规范附录D图D.0.2、表D.0.2的规定。 7.2.2 探头应采用高强度钢材制作,表面淬火后硬度应满足HRC=45~50。

7.2.3 落锤应采用圆柱形,其中心通孔直径应比导杆外径大3~4mm,重型和超重型动力触探试验设备须配备自动落锤装置。 7.2.4 重型和超重型动力触探的座垫直径应不小于100cm,且不大于落锤底面直径的一半;导杆长度应符合试验锤击标准落距的要求,座垫和导杆的总质量不应超过25Kg。 7.2.5 探杆接头与探杆应有相同的外径,接头连接容许偏心度为0.5%。 7.2.6 探头直径磨损不得大于2mm,锥尖高度磨损不得大于5mm。 7.3 试验方法 7.3.1 轻型动力触探试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试验标准贯入量为30cm,落锤应按标准落距自由下落,记录每贯入10cm的锤击数;累计记录贯入30cm的锤击数N10。 2 试验应先用钻探设备钻至试验土层的顶面以上0.3m 处,然后进行连续贯入试验。 3 当贯入30cm的击数超过100击或贯入15cm的击数超过50击时,可终止试验。 7.3.2 重型、超重型动力触探试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重型和超重型动力触探的标准贯入量均为10cm,落锤应按标准落距自由下落,记录标准贯入量锤击数N63.5、N120。 2 试验时锤击频率应控制在15~30击/min,试验应保持连续贯入。 3 试验过程中应防止落锤偏心和探杆的侧向晃动,并保持探头的垂直贯入。 4 遇地层松软无法按标准贯入量记录试验锤击数时,可记录每阵击数N(一般为1~5击)的贯入量△s,然后再换算为标准贯入量锤击数。 5 重型动力触探实测锤击数连续3次大于50击时,即可停止试验;当需继续试验时,应改用超重型动力触探。当超重型动力触探实测击数小于2时,应改用重型动力触探进行试验。

岩石抗压强度与地基承载力换算

岩石抗压强度与地基承载力换算 (桩基与扩大基础) 随着我国西部大开发的进程,我省高速公路也在日新月异的发展中,在我省高山丘岭的特殊环境下,桥梁工程在高速公路中也占据主要的领域。 在桥梁工程的建设施工中,桥梁基础是十分关键的部位,在设计和施工中都有相应的严格要求,在设计图纸中对地基承载力也有严格的控制,但有时施工中的特殊因数(比如:桩基孔深、涌水量大,试验人员无法到达孔底检测,试验仪器在孔底无法操作等),就对孔底的地基承载力无法进行相应的试验检测。 此时,就可以从开挖到设计嵌岩深度时开挖出来的岩石作单轴极限抗压强度试验,以换算地基承载力,从而得到相应的检测数据。 在作单轴极限抗压强度试验之前,必须把开挖出来的岩石切割成直径为7~10cm,高度与直径相同的立方体试件,再进行抗压强度试验,取其一组六个试件的平均值为该岩石单轴极限抗压强度的代表值(Ra)。 在已知岩石的单轴极限抗压强度后,还必须了解施工中的几个重要参数和设计图纸中的几个指标,然后进行换算:

[P]=(C1A+C2Uh)Ra 式中: [P]—单桩轴向受压容许承载力(KPa) Ra—天然湿度的岩石抗压强度值(KPa) h—为桩嵌岩深度(m),不包括风化层 U—桩嵌入基岩部分横截面周长(m) 对于钻孔桩和管柱按设计直径采用 A—桩底横截面面积(m2), 对于钻孔桩和管柱按设计直径采用 C1,C2根据清孔情况,岩石的破碎程度等因素而定的系数 在贵州省崇溪河至遵义的高速公路上K70+310段,是一座3×20米装配式预应力砼空心板桥,下部构造采用双墩柱,基础为直径1.2米桩基,桩基设计要求嵌岩深度不低于3米,地基承载力要求≥3.5MPa,在开挖终孔时嵌岩深度实测值为3.3米,岩石破碎程度一般,取其终孔时开挖出的岩石,切割成7×7×7(cm)试件6个,经过试验测得天然湿度下的抗压强度平均值为36.6MPa,对该桩基地基承载力换算为:

地基承载力检测

一、总则 1、为规范我省公路工程建设中路基不适宜地基土(包括淤泥、淤泥质土、过湿土等)的清除行为,依据《公路路基设计规范》(JTG D30-2004)、《公路路基施工技术规范》(JTG F10-2006)、《公路工程地质勘察规范》(JTJ 064-98)等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暂行规定。 2、本暂行规定适用于不适宜土埋深在3m以内拟作清除处理措施的判定依据和设计基础。 3、本暂行规定采用标准贯入仪作为设计勘察过程中的地基承载力参数采集手段,在施工过程中采用荷兰式轻型动力触探仪与标准轻型动力触探仪作为基本的试验工具。荷兰式轻型动力触探仪一般作为不适宜土的判别及其范围和深度的调查,标准轻型动力触探仪一般作为不适宜土清除后的地基承载力验算。 4、本暂行规定适用于湖南省境内所有等级公路的新、改建工程。各项目建设管理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及施工单位均应遵照执行。 二、基本规定 1、路堤施工期荷载只考虑路堤自重;营运期荷载包括路堤、路面自重及行车荷载,其中行车荷载只考虑静荷载,并按等效静止土柱作用考虑。 2、行车荷载:一级公路、高速公路按公路Ⅰ级标准;二级及以下等级公路按公路Ⅱ级标准。路面结构:一级公路、高速公路按总厚度78cm考虑;二级公路按总厚度55cm考虑;三级及以下等级公路按总厚度40cm考虑。 3、填筑路堤地基承载力要求f0分析:当路堤高≤时,按公路路床稳定性压实度强度要求考虑。计算荷载:路堤高≤时,按营运期荷载计算;路堤高>时,按施工期荷载计算。路堤基底自重应力按最大应力考虑。 4、地基承载力测试采用下列三种常用的动力触探试验设备,其相关参数如下表: 三、技术标准及应用说明

地基承载力试验规定

湖南省公路工程路基地基承载力触探试验暂行规定 (试行) 一、总则 1、为规范我省公路工程建设中路基不适宜地基土(包括淤泥、淤泥质土、过湿土等)的清除行为,依据《公路路基设计规范》(JTG D30-2004)、《公路基施工技术 规范》(JTG F10-2006)、《公路工程地质勘察规范》(JTJ 064-98)等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特别定本暂行规定。 2、本暂行规定适用于不适宜土埋深在3m以内拟作清除处理措施的判定依据和设计基础。 3、本暂行规定采用标准贯入仪作为设计勘察过程中的地基承载力参数采集手段,在施工过程中采用荷兰式轻型动力触探仪与标准轻型动力触探仪作为基本的试验工具。荷兰式轻型动力触探仪一般作为不适宜土清除后的地基承载力验算。 4、本暂行规定适用于湖南省境内所有等级公路的新、改建工程。各项目建设管理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及施工单位均应遵照执行。 二、基本规定 1、路堤施工期荷载只考虑路堤自重;营运期荷载包括路堤、路面自重及行车荷载,其中行车荷载只考虑静荷载,并按等效静止土柱作用

考虑。 2、行车荷载:一级公路、高速公路按公路I级标准;二级及以下等级公路按公路Ⅱ级标准。路面结构:一级公路、高速公路按总厚度78cm 考虑;二级公路按总厚度55cm考虑;三级及以下等级公路按总厚度40cm 考虑。 3、填筑路堤地基承载力要求f0分析:当路堤高≤2.0m时,按公路路床稳定性压实度强度要求考虑。计算荷载:路堤高≤2.0m时,按营运期荷载计算;当路堤高〉2.0m时,按施工期荷载计算。路堤基底自重应力按最大应力考虑。 4、地基承载力测试采用下列三种常用的动力触探试验设备,其相关参数如下表:

地基承载力检测

地基承载力检测 一、地基土载荷实验 地基土载荷实验用于确定岩土的承载力和变形特征等,包括:载荷实验;现场浸水载荷实验;黄土湿陷实验;膨胀土现场浸水载荷实验等。 检测内容:天然地基承载力,检测数量不少于3点;复合地基承载力抽样检测数量为总桩数的0.5%~1.0%,且不少于3点,重要建筑应增加检测点数。CFG桩和素混凝土桩应做完整性检测。 1.地基土载荷实验要点 用于确定地基土的承载力,依据《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 (1)基坑宽度不应小于压板宽度或直径的3倍。应注意保持实验土层的原状结构和天然湿度。宜在拟试压表面用不超过20mm厚的粗、中砂层找平。 (2)加荷等级不应少于8级。最大加载量不应少于荷载设计值的两倍。 (3)每级加载后,按间隔10、10、10、15、15min,以后为每隔0.5h读一次沉降,当连续2h内,每h的沉降量小于0.1mm时,则认为已趋稳定,可加下一级荷载。 (4)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即可终止加载: ①承压板周围的土明显的侧向挤出; ②沉降s急骤增大,荷载-沉降(p-s)曲线出现陡降段; ③在某一荷载下,24h内沉降速度不能达到稳定标准; ④s/b≥0.06(b:承压板宽度或直径) (5)承载力基本值的确定: ①当p~s曲线上有明显的比例界限时,取该比例界限所对应的荷载值; ②当极限荷载能确定,且该值小于对应比例界限的荷载值的1.5倍时,取荷载极限值的一半; ③不能按上述二点确定时,如压板面积为0.25~0.50㎡,对低压缩性土和砂土,可取s/b=0.01~0.015所对应的荷载值;对中、高压缩性土可取s/b=0.02所对应的荷载值。 (6)同一土层参加统计的实验点不应少于3点,基本值的极差不得超过平均值的30%,取此平均值作为地基承载力标准值。 2. 现场试坑浸水试验 用于确定地基土的承载力和浸水时的膨胀变形量。依据《膨胀土地区建筑技术规范》(GBJ112)附录三“现场浸水载荷试验要点”。其操作重点: (1)承压板面积不应小于0.5㎡。 (2)分级加荷至设计荷载,当土的天然含水量大于或等于塑限含水量时,每级荷载可按25kPa增加。每组荷载施加后,按0.5h、1h各观察沉降一次,以后每隔1h或更长时间观察一次,直到沉降达到相对稳定后再加下一级荷载。 (3)连续2h的沉降量不大于0.1mm/2h时,即可认为沉降稳定。 (4)浸水水面不应高于承压板底面,浸水期间每隔3d或3d以上观察一次膨胀变形。连续两个观察周期内,其变形量不应大于0.1mm/3d,浸水时间不应少于两周。 (5)浸水膨胀变形达到相对稳定后,应停止浸水按规定继续加荷直至达到破坏。(6)应取破坏荷载的一半作为地基土承载力的基本值。 3. 黄土湿陷性载荷试验 用于测定湿陷起始压力、自重湿陷量、湿陷系数等。有室内压缩试验载荷试验、试坑浸水试验。依据《湿陷性黄土地建筑规范》(GBJ25)附录六“黄土湿陷性试验”。

高速公路填筑路堤地基承载力要求表

轻型触探仪 轻型触探仪是利用一定的锤击动能,对地基土作出工程地质评价,一般作为设计勘察过程中的地基承载力参数采集手段;为规范公路工程建设中路基不适宜地基土(包括淤泥、淤泥质土、过湿土等)的清除行为,依据《公路路基设计规范》(JTG D30-2004)、《公路路基施工技术规范》(JTG F10-2006)、《公路工程地质勘察规范》(JTJ 064-98)等规定,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暂行规定。适用于不适宜土埋深在3m以内拟作清除处理措施的判定依据和设计基础。 轻型触探仪采用标准贯入仪,在施工过程中采用荷兰式轻型动力触探仪与标准轻型动力触探仪作为基本的试验工具。荷兰式轻型动力触探仪不适宜土的判别及其范围和深度的调查,标准轻型动力触探仪一般作为不适宜土清除后的地基承载力验算。 一、不适宜土的判别方法 不适宜土的判别统一采用荷兰式轻型动力触探仪以贯入20cm的锤击数小于上表所要求的锤击数进行确定;当采用此法有争议时,应取样进行含水量和孔隙比试验,当试验结果同时符合天然含水量大于或等于液限和天然孔隙比大于或等于1.0时,则判别为不适宜土。 二、不适宜土深度的确定 荷兰式轻型动力触探试验成果表示方法为:贯入深度为h时所对应的锤击数N20(击次/20cm)大于或等于上表中所要求的不适宜土锤击次数标准时,则此时的贯入深度h即为不适宜土深度。 三、荷兰式轻型动力触探仪操作的基本要求 1 承包人在不适宜土地基施工前必须进行开沟排水,红线范围内按横向间距小于10m、沟底宽0.3m、深0.6m的标准开挖网格排水沟,红线两边的纵向排水沟应加深。水田地段触探试验须在开沟排水后至少连续3个晴天后进行。 2 将落锤提升到规定的高度让其自由下落,锤击时应连续进行,锤击速度一般为15-30击/min。锤击过程中应防止锤击偏心、探杆歪斜和探杆侧向摆动,每贯入1m应将控杆转动1.5圈,使探杆能保持垂直贯入,并减少探杆的侧阻力,探杆每击入20cm分别记录其锤击次数N20。 3 不适宜土的清除按荷兰式轻型动力触探试验所确定的不适宜土深度进行,清除前后应用水准仪测量触探点原地面与清除后基底标高,不适宜土清除高度以两者之差,承包人必须按此进行测量和试验,监理进行全过程旁站,并对试验和测量数据当场签字确定。 4 在按荷兰式轻型动力触探仪的锤击次数清除不适宜土之后,还必须采用标准轻型动力触探仪按承载力的标准进行验算,只有同时满足上表中两个轻型动力触探标准的要求时(即进行双控),才允许进行下道工序。 四、验算 在清除不适宜土的深度达到荷兰式轻型动力触探仪所确定的深度后,立即采用标准轻型动力触探仪按承载力标准的要求进行试验和验算。为便于判断,可采用标准轻型动力触探仪的锤击数N30进行换算,承载力与锤击数之间的相关关系为F0=8N20-30(KPa)。如果验算承载力(或N30)大于等于表一、二、三的要求,即可停止清除不适宜土的工作而进入下一道工序(即回填);如果验算承载力(或N30)小于表一、二、三的要求,则必须继续清除不适宜土,直至承载力(或N30)满足表一、二、三的要求。

地基承载力(轻、重型计算公式)

小桥涵地基承载力检测 《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TJ041-2000(P28)“小桥涵的地基检验可采用直观法或触探方法,必要时可进行土质试验”。就我国在建高速公路桥涵地基承载力而言,设计单位在施工图中多给出了地基承载力要求,如圆管涵基底承载力要求100kpa、箱涵250 kpa等等。因此承建单位一般采用(动力)触探法对基底进行检验。 触探法可分为静力触探试验、动力触探试验及标准贯入试验,那么它们分别是怎样定义的?适用范围又是什么呢?我想我们检测人 员是应该搞清楚的。 1、静力触探试验:指通过一定的机械装置,将某种规格的金属触探头用静力压入土层中,同时用传感器或直接量测仪表测试土层对触探头的贯入阻力,以此来判断、分析确定地基土的物理力学性质。静力触探试验适用于粘性土,粉土和砂土,主要用于划分土层,估算地基土的物理力学指标参数,评定地基土的承载力,估算单桩承载力及判定砂土地基的液化等级等。(多为设计单位采用)。 2、动力触探试验:指利用锤击功能,将一定规格的圆锥探头打入土中,根据打入土中的阻抗大小判别土层的变化,对土层进行力学分层,并确定土层的物理力学性质,对地基土作出工程地质评价。动力触探试验适用于强风化、全风化的硬质岩石,各种软质岩及各类土;动力触探分为轻型、重型及超重型三类。目前承建单位一般选用轻型和重型。①轻型触探仪适用于砂土、粉土及粘性土地基检测,(一般要求土中不含碎、卵石),轻型触探仪设备轻便,操作简单,省人省

力,记录每打入30cm的锤击次数,代用公式为R=(0.8×N-2)×9.8(R-地基容许承载力Kpa , N-轻型触探锤击数)。②重型触探仪:适用于各类土,是目前承建单位应用最广泛的一种地基承载力测试方法,该法是采用质量为63.5kg的穿心锤,以76cm的落距,将触探头打入土中,记录打入10cm的锤击数,代用公式为y=35.96x+23.8( y-地基容许承载力Kpa , x-重型触探锤击数)。 3、标准贯入试验:标准贯入试验是动力触探类型之一,其利用质量为63.5 kg的穿心锤,以76cm的恒定高度上自由落下,将一定规格的触探头打入土中15cm,然后开始记录锤击数目,接着将标准贯入器再打入土中30 cm,用此30 cm的锤击数(N)作为标准贯入试验指标,标准贯入试验是国内广泛应用的一种现场原位测试手段,它不仅可用于砂土的测试,也可用于粘性土的测试。锤击数(N)的结果不仅可用于判断砂土的密实度,粘性土的稠度,地基土的容许承载力,砂土的振动液化,桩基承载力,同时也是地基处理效果的一种重要方法。(多为测试中心及设计单位采用)。

公路路基承载力计算确定方法

公路路基承载力计算确定方法 2、岩土层承载力基本容许值和桩侧土摩阻力标准值的确定方法 地基土承载力基本容许值[faO]及桩侧土摩阻力标准值qik的提供是利用土分析统计和原位测试成果,按《公路桥涵地基与基础设计规范》JTG 63-2007进行查表,然后结合地区经验稍做调整后给出。各类岩土层分别按照如下细则执行: 1)一般黏性土、软土、全风化岩层 ①根据土工试验参数,按《公路桥涵地基与基础设计规范》JTG D63-2007查表和结合地区工程经验确定[faO]、qik值。 ②根据标准贯入击数N按地区工程经验确定[faO]。 2)冻土 按照《工程地质手册》第四版以及《冻土地区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JGJ118-98中相关规定执行。 3)砂类土 ①按实际标贯击数N或修正后动力触探锤击数N′确定砂土的密实度后,再依据密实度按规范查表和结合地区工程经验确定[faO]、qik值。 ②根据实际标贯击数N或修正后动力触探锤击数N′按地区经验确定[faO]值。 4)卵石土、碎石类土、强风化岩石 ①根据校正后的动力触探锤击数N′按地区经验确定卵石土、碎石类土及强风化岩石的密实度,再根据密实度按规范查表结合地区工程经验确定[faO]、qik值。 ②根据校正后的锤击数N′按地区经验确[faO]定值。 5)中~微风化风化基岩 根据岩石野外特征及岩石的饱和抗压强度测试成果(详见“岩石试验成果表”)并结合地区工程经验确定[faO]值。 3、原位测试数据整理及应用 1)圆锥动力触探试验 圆锥动力触探适用于各类土体及全风化、强风化岩层,划分不同性质的土层及确定土的物理力学性质。 对圆锥动力触探试验指标的量测,应根据具体情况适当选取。 (1)一般以5击为一阵击,记录一阵击的贯入量及相应的锤击数,土层较松软时,应少于5击。并按式(1-7-3-1)计算每贯入10cm的实测锤击数。 (1-7-3-1) 式中:N—每贯入10cm的锤击数; K一阵击的锤击数; S—相应于一阵击的贯入量(cm)。 (2)当土层较为密实时(5击贯入量小于10cm时),可直接记录每贯入10cm所需的锤击数。 (3)触探杆长度的校正 当触探杆的长度大于2米时,需按式(1-7-3-2)对试验结果校正: (1-7-3-2) 式中:N’63.5—修正后的锤击数; N63.5—实测锤击数; a—修正系数,修正系数a值见表1.7.1。

公路地基土(路基和桥涵)承载力及其分类研究

公路地基土(路基和桥涵)承载力 及其分类研究 报告简本 1 引言 地基承载力作为土体三大“经典稳定问题”之一,也是公路工程中地基评价和采取相应地基处理措施时需要解决的实际技术难题。公路路基和桥涵在地基的变形破坏类型、破坏机理、强度和变形等方面的要求与建筑等其它行业均有所不同,建筑物等刚性基础确定的地基承载力评价方法对公路路基柔性梯形荷载下的地基承载力评价并不适用,该方法直接应用到公路桥涵等刚性基础的地基承载力评价是否合适也还有待探讨。此外,建筑等规范中确定的地基承载力的现场测试方法主要是用于点工程,对公路路基这种线工程不是完全可行。因此,从公路工程建设发展的需求出发,开展公路路基和桥涵地基承载力及其分类研究,具有特别重要的现实意义。 2 公路路基和桥涵地基使用情况调查 在贵州、云南、新疆等省区公路路基和桥涵地基使用情况调查和病害工点大量调研的基础上,得出以下主要结论: (1)公路路基地基因承载力问题产生的破坏模式有整体剪切破坏(主要是软土地基)和局部剪切破坏;

图1 公路路基开裂及地表隆起 (2)公路路基斜坡地基上的软弱夹层处理不当时,路基容易沿软弱夹层产生滑移; (3)公路路基地基承载力受周围的地形、地貌和水等因素的影响; (4)地基承载力不足或过大的差异沉降都将导致涵洞的破坏。 3公路地基土工程特性及承载力测试方法研究 (1)砾类土、砂性土和细粒土载荷试验P-S曲线的研究对比分析表明,砾类土承载力很高,一般为500~1000kPa;砂类土中砂土承载力总体较高,细粒土砂和细粒土质砂与砂性土中细粒土的含量和工程性质有关,承载力差异较大,一般为200~500kPa;细粒土承载力总体较低,因土质类型、结构特征等的不同差异较大,一般为150~250kPa; 图2砾类土载荷试验P-S曲线图3砂性土载荷试验P-S曲线图4细粒土载荷试验P-S曲线(2)红粘土、黄土、膨胀土、低液限粉土和低液限粘土等细粒土载荷试验P-S曲线的对比分析表明,不同土质的细粒土由于颗粒组成、结构性、化学

地基承载力试验

地基承载力试验 Document number:NOCG-YUNOO-BUYTT-UU986-1986UT

地基承载力检测 一、地基土载荷实验 地基土载荷实验用于确定岩土的承载力和变形特征等,包括:载荷实验;现场浸水载荷实验;黄土湿陷实验;膨胀土现场浸水载荷实验等。 检测内容:天然地基承载力,检测数量不少于3点;复合地基承载力抽样检测数量为总桩数的%~%,且不少于3点,重要建筑应增加检测点数。CFG桩和素混凝土桩应做完整性检测。 ? 1.地基土载荷实验要点 用于确定地基土的承载力,依据《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 (GB50007)。 (1)基坑宽度不应小于压板宽度或直径的3倍。应注意保持实验土层的原状结构和天然湿度。宜在拟试压表面用不超过20mm厚的粗、中砂层找平。 (2)加荷等级不应少于8级。最大加载量不应少于荷载设计值的两倍。

(3)每级加载后,按间隔10、10、10、15、15min,以后为每隔读一次沉降,当连续2h内,每h的沉降量小于时,则认为已趋稳定,可加下一级荷载。 (4)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即可终止加载: ①承压板周围的土明显的侧向挤出; ②沉降s急骤增大,荷载-沉降(p-s)曲线出现陡降段; ③在某一荷载下,24h内沉降速度不能达到稳定标准; ④s/b≥(b:承压板宽度或直径) (5)承载力基本值的确定: ①当p~s曲线上有明显的比例界限时,取该比例界限所对应的荷载值; ②当极限荷载能确定,且该值小于对应比例界限的荷载值的倍时,取荷载极限值的一半; ③不能按上述二点确定时,如压板面积为~㎡,对低压缩性土和砂土,可取s/b=~所对应的荷载值;对中、高压缩性土可取s/b=所对应的荷载值。

【2017年整理】填石路基的地基处理要求

浅谈填石路基的地基处理要求有哪些?摘要] 填石路基作为一种特殊结构型式的路基,目前在山区公路建设中正得到广泛应用。由于其填料比较坚硬,压实密度大,且透水性好,水容易从路面、边坡等部位进入基底而造成路基整体的不均匀沉降。鉴于此,为了保证路基的稳定性浅谈填石路基的地基处理要求有哪些?,本文分别对填石路基的特性、填石路基对地基的处理要求、填石路基石质地基的处理方法等问题进行了研究。 [关健词]填石路基地基承载力处理方法 目前填石路基多修筑在山区,其填筑高度较大,地基承载力不足容易导致填石路基整体沉降过大,或出现变形模量差异而产生非均匀沉降,因而要针对填石路基地基的承载力提出较高的技术要求,尽量减少地基的压缩变形,以保证填石路基的稳定性。 一、填石路基的特性 填石路基多修筑在地势险峻,沟壑纵横的山岭地区。由于线形的缘故,路堤的填筑高度较高,填方量大,再加上碎石填料本身的密度较大,路堤填筑体的自重荷载很大。这就对地基的承载力提出了较高的要求。就普通的填土路基而言,其填料颗粒之间具有一定的粘聚力,抗剪强度较低,填筑体本身的塑性较强,当地基由于承载力不足等自身原因发生较大不均匀沉降时,路基填筑体可以在一定范围内随着地基的沉降而共同沉降。但是填石路基的填料为粒径较大的碎石,颗粒之间基本上没有粘

聚力,其抗剪强度多由颗粒之间的摩擦力与嵌挤力来形成,且强度较高,故填石路基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看成是半刚性体。当地基的不均匀沉降程度较小时,颗粒之间的嵌挤作用可以保证路基的整体稳定性,避免其发生较大的变形沉降,路基总体上表现出一定的刚性。然而,当地基发生较大沉降,路基填筑体内部产生的剪应力大于路基的极限抗剪强度时,路基就会发生较大的剪切变形而失去稳定。由此可见,填石路基对地基的不均匀沉降较为敏感,石料之间的嵌挤作用一旦被破坏后,就难以象填土路基那样慢慢得以恢复。因此,对于填石路基而言,尤其是高填方路堤,地基承载力是保证路基压实质量和正常使用性能的前提条件,如若浅谈填石路基的地基处理要求有哪些?地基承载力不足,必将会导致路基的坍塌和失稳,进而使路面产生病害破坏。 二、填石路基对地基的处理要求 1.填石路基对地基承载力的要求 填石路基对地基的沉降要求较为严格,在填石路基填筑前应对地基的承载力进行测试(具体测试方法可参照桥梁基础的规定进行),地基的承载力应满足路基不同填筑高度的要求: (1)当填石路基填筑高度小于l0m 时,地基承载力不宜低于150KPa; (2)路基填筑高度为10-20m时,地基承载力不宜低于200KPa; (3)路基填筑高度大于20m时,路基应宜填筑在岩石基底上。 2.填石路基填筑前的清理要求 在填石路基填筑前,首先应该对原地面进行表面清理,清除树木等杂物。

2019年各地区计算地基承载力方法.doc

我们高速公路使用的是4.5X+24,设计院给的,是“铁”字辈的,。以前工程是8X-20。 N10型触探仪的适用范围是100~230KPa,在这个范围内用这个公式是对的,这个公式本来就是用这些数据回归出来的,所以出了这个范围就不能用这个公式,否则就不准确啦,但现在各个项目的地基承载力不一定在这个范围,为了方便检测,就用这个公式外延计算,我个人认为这样是不合理的. [/quote] 我也同意此观点,我觉得对于地基为粘土和亚粘土,并且呈可塑状或者硬塑状时是实用的,对其他土质只有指导作用,是不实用的。工地上为了达到简单,才使用N10型触探仪测试其承载力。 同意此意见,我们以前在高速公路中,有时业主也要求做空隙比,根据空隙比查看承载力,这样比较精确,操作上也不是很麻烦。 N10型触探仪的适用范围是100~230KPa,在这个范围内用这个公式是对的,这个公式本来就是用这些数据回归出来的,所以出了这个范围就不能用这个公式,否则就不准确啦,但现在各个项目的地基承载力不一定在这个范围,为了方便检测,就用这个公式外延计算,我个人认为这样是不合理的. 近几年,我国高速公路发展迅猛,由于高速公路是全封闭的,所以需要修建许多的构造物,如机耕通道、人行通道及排水涵、盖板涵等。因为地基承载力不足,结构物局部不均匀沉降时有发生。因此应该引起高度重视。以下结合本人多年从事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工作的切身体会,片面地谈谈非桩基础的小桥涵地基承载力检测。 1、小桥涵地基承载力的检测方法(仅针对土质地基)小桥涵地基检测方法是多种多样的,建设单位一般建议采用标准贯入法,该法是采用质量为63.5Kg穿心锤,以76cm的落距,将一定规格的标准贯入器先打入土中15cm,然后开始记录锤击数目,将标准贯入器再打入土中30cm,用此30cm的锤击数作为标准贯入试验的指标。而目前施工单位更多的采用一种叫N10的轻型触探仪,此方法更为方便经济,适用于砂类土、粘性土地基,代用公式为R=(0.8×N-2)×9.8(R-地基容许承载力Kpa , N-轻型触探锤击数)。 2、为确保地基承载力质量,基坑开挖应注意哪些?⑴基坑开挖一定要结合当地天气预报,基坑开挖至基底30-50cm时,可根据天气情况来安排下一步工序,在天气晴朗时,将预留部分挖除,随即进行基坑检查,检验合格后马上进行基础的施工。⑵挖至标高的土质基坑不得长期暴露、拢动或浸泡,并应及时检查基坑尺寸、高程、基地承载力,符合要求后,应立即进行基础施工。⑶应避免超挖。如超挖,应将松动部分清除,其处理方案应报监理、设计单位批准。 3、土质地基达不到承载力要求时如何处理? 一般采用换填法加固(本节3条引自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实施手册P46) ⑴深度小于2m的基坑中淤泥、淤泥质土、湿陷性黄土等,宜全部挖除,挖除宽度应比基础各边宽出0.5m。当渗水难以排干时,则应换填水稳性好的中砂、粗砂、砂砾石、碎石等材料,并分层夯实,压实度应达到90%-95%;当渗水能排干时,可换填强度较高的土或灰土。 ⑵单独使用砂砾垫层、矿渣垫层或灰土垫层,其厚度应由软弱下卧土层的允许

重型动力触探试验方式

3.2.6.4动力触探试验 圆锥动力触探适用于强风化、全风化的硬质岩石,各种软质岩石及各类土。根据锤击能量可按表3-33分为轻型、重型和超重型三种。 表3-33 圆锥动力触探类型 类型轻型重型超重型 锤的质量(kg) 10±0.2 63.5±0.5 120±1 落距(cm) 50±2 76±2 100±2 直径(mm) 40 74 74 锥角(°) 60 60 60 探杆直径(mm) 25 42 50~60 深度(cm) 30 10 10 锤数 N10 N63.5 N120 (1)轻型动力触探(N10)试验: 适用于深度小于4m的一般粘性土、粘性素填土和砂土层。 A.试验设备: 轻型动力触探设备主要由圆锥探头、触探杆、穿心落锤三部分组成(图3-6 ),落锤升降由人工操纵。 图3-6 轻型动力触探试验设备示意图 1.穿心杆 2.穿心锤 3.锤垫 4.触探杆 5.探头

B.试验步骤: (a)探头贯入土层之前,先在触探杆上标出从锥尖起向上每30cm的位置。 (b)一人将触探杆垂直扶正,另一人将10Kg穿心锤从锤垫顶面以上50cm处自由落体放下, 锤击速度以每分钟15-30击为宜。 (c)记录每贯入土层30cm的锤击数N10′(击/30cm)。 (d)为避免因土对触探杆的侧壁摩檫而消耗部分锤击能量,应采用分段触探的办法,即贯入一段距离后,将锥尖向上拔,使探孔壁扩径,再将锥尖打入原位置,继续试验。或每贯入10cm,转动探杆一圈。(e)当N10′>100或贯入15cm锤击数超过50时,可停止试验。C.资料整理: (a)轻型动力触探由于贯入深度浅,可不作杆长修正,即N10′= N10。(b)绘制轻型动力触探击数N10与深度h的关系曲线(图3-7)。 图3-7 轻型动力触探击数N10与深度h的关系曲线 D.试验成果的应用: 确定地基承载力特征值fa, 见表3-34、3-35及3-36。 表3-34 一般粘性土承载力特征值fa与N10的关系 N10(击/30cm) 15 20 25 30 fa(Kpa) 105 145 190 230

地基承载力问题

小桥涵地基承载力检测问题之我见 近几年,我国高速公路发展迅猛,由于高速公路是全封闭的,所以需要修建许多的构造物,如机耕通道、人行通道及排水涵、盖板涵等。因为地基承载力不足,结构物局部不均匀沉降时有发生。因此应该引起高度重视。以下结合本人多年从事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工作的切身体会,片面地谈谈非桩基础的小桥涵地基承载力检测。 关键词:地基承载力检测 1、小桥涵地基承载力的检测方法(仅针对土质地基) 小桥涵地基检测方法是多种多样的,建设单位一般建议采用标准贯入法,该法是采用质量为63.5Kg穿心锤,以76cm的落距,将一定规格的标准贯入器先打入土中15cm,然后开始记录锤击数目,将标准贯入器再打入土中30cm,用此30cm的锤击数作为标准贯入试验的指标。而目前施工单位更多的采用一种叫N10的轻型触探仪,此方法更为方便经济,适用于砂类土、粘性土地基,代用公式为R=(0.8×N-2)×9.8(R-地基容许承载力Kpa , N-轻型触探锤击数)。 2、为确保地基承载力质量,基坑开挖应注意哪些? ⑴基坑开挖一定要结合当地天气预报,基坑开挖至基底30-50cm时,可根据天气情况来安排下一步工序,在天气晴朗时,将预留部分挖除,随即进行基坑检查,检验合格后马上进行基础的施工。

⑵挖至标高的土质基坑不得长期暴露、拢动或浸泡,并应及时检查基坑尺寸、高程、基地承载力,符合要求后,应立即进行基础施工。 ⑶应避免超挖。如超挖,应将松动部分清除,其处理方案应报监理、设计单位批准。 3、土质地基达不到承载力要求时如何处理? 一般采用换填法加固(本节3条引自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实施手册P46)⑴深度小于2m的基坑中淤泥、淤泥质土、湿陷性黄土等,宜全部挖除,挖除宽度应比基础各边宽出0.5m。当渗水难以排干时,则应换填水稳性好的中砂、粗砂、砂砾石、碎石等材料,并分层夯实,压实度应达到90%-95%;当渗水能排干时,可换填强度较高的土或灰土。 ⑵单独使用砂砾垫层、矿渣垫层或灰土垫层,其厚度应由软弱下卧土层的允许承压力决定。垫层厚度不宜大于3m,亦不宜小于0.5 m,并分层施工,分层夯实,层厚宜为20cm。 ⑶砂和砂石垫层应选用级配良好、质地坚硬的中、粗砂。砂石中石料最大粒径不宜大于50mm。采用矿渣垫层时,宜采用分级矿渣,粒径为8-40 mm,矿渣的稳定性要好,松散密度不小于1.1t/m3,泥土与有机质含量不大于5%。灰土应用新鲜的消石灰及塑性指数不小于7的粘质土,石灰块的粒径不得大于5mm,并不得夹有生石灰块,不得使用有机质及冻土,粘质土应过筛。4、“红砂岩”地基承载力的魔鬼

公路工程地基承载力测试方法使用规范说明

公路工程地基承载力测试方法使用规的说明 2009年4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国国家标准GB/T 50480-2008《冶金工业岩土勘察原位测试规》总则1.0.2规定:本规适用于冶金工业建设项目岩土工程勘察中的原位测试,其他行业同类工作可按本规执行。目前该规是我国最新提到使用动力触探试验来测试地基承载力的国家标准,交通部对于桥涵地基承载力—动力触探试验方法还未有标准作详尽说明,为遵循“国标-行标-地标”原则,在无行标、地标的情况下,公路工程地基承载力亦可按此规试验方法执行。 一、现将《冶金工业岩土勘察原位测试规》动力触探试验规程摘录如下: 7 动力触探试验 7.1 一般规定 7.1.1 动力触探试验适用于判定一般黏性土、砂类土、碎石类土、极软岩层的物理力学特性。 7.1.2 轻型动力触探可用于评价一般黏性土、砂类土和素填土的地基承载力;重型和超重型动力触探可用于评价砂类土、碎石类土、极软岩的地基承载力及测定砾石土、卵(碎)石土的变形模量。 7.1.3 动力触探试验孔数应结合场地大小和场地地基的均匀程度确定,同一场地主要岩土单元的有效测试数据不应小于3孔位。 7.2 试验设备

7.1.2 动力触探试验设备应包括落锤、座垫及导杆、触探杆和探头等机件。各类型动力触探试验机件的规格和加工要求应符合本规附录D图D.0.2、表D.0.2的规定。 7.2.2 探头应采用高强度钢材制作,表面淬火后硬度应满足HRC=45~50。 7.2.3 落锤应采用圆柱形,其中心通孔直径应比导杆外径大3~4mm,重型和超重型动力触探试验设备须配备自动落锤装置。 7.2.4 重型和超重型动力触探的座垫直径应不小于100cm,且不大于落锤底面直径的一半;导杆长度应符合试验锤击标准落距的要求,座垫和导杆的总质量不应超过25Kg。 7.2.5 探杆接头与探杆应有相同的外径,接头连接容许偏心度为0.5%。 7.2.6 探头直径磨损不得大于2mm,锥尖高度磨损不得大于5mm。 7.3 试验方法 7.3.1 轻型动力触探试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试验标准贯入量为30cm,落锤应按标准落距自由下落,记录每贯入10cm的锤击数;累计记录贯入30cm的锤击数N10。 2 试验应先用钻探设备钻至试验土层的顶面以上0.3m 处,然后进行连续贯入试验。 3 当贯入30cm的击数超过100击或贯入15cm的击数超过50击时,可终止试验。 7.3.2 重型、超重型动力触探试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复合地基承载力试验

复合xx 力试验 复合xx 力试验 1 复合地基载荷试验用于测定承压板下应力主要影响范围内复合土层的承载力和变形参数。复合地基载荷试验承压板可用圆形和方形。面积为一根桩承担的处理面积,多桩复合地基载荷试验的承压板可用方形或矩形,其尺寸按实际桩数所承担的处理面积确定,桩的中心应与承压板中心保持一致,并与载荷试验点重合。 2 承压板底面标高应与桩顶设计标高相适应。承压板底面下宜铺设粗砂或中砂垫层,垫层厚度取50-150m m,桩身强度高时宜取大值。试验标高处的试坑长度和宽度,应不小于承压板尺寸的 3 倍。基准梁的支点应设在坑外。 3试验前应采取措施,防止试验场地地基土的含水量变化或地基土的扰动, 以免影响试验结果。 4加载等级为8-12级。最大加载压力不应小于设计值的 2 倍。 5每加一级荷载前后均应各记录承压板沉降量一次,以后每半小时记录一次,当1小时沉降量小于0.1mm时,即可加下一级荷载。 6当出现下列现象之一时可终止试验: 6.1沉降急剧增大,土被挤出或承压板周围有明显的隆起; 6.2承压板的累计沉降量已大于其宽度或直径的6%; 6.3当达不到极限荷载,而最大荷载已大于设计要求的 2 倍。 7卸载级数可为加载级数的一半,等量进行,每卸一级,间隔半小时,读记回弹量,待卸完全部荷载后间隔三小 时读记总回弹量。 8复合xx力特征值的确定

8.1 当压力-沉降曲线上极限荷载能确定,而其值不小于对应比例界限的 2 倍时,可取比例界限,当其值小于对应比例界限的 2 倍时,可取进行荷载的一半; 8.2 当压力-沉降曲线是平缓的光滑曲线时,可按相对变形值确定; 8.2.1 对砂石桩、振冲桩复合地基或强夯置换墩,当以粘性土为主的地基,可取s/b 或s/d 等于0.015 所对应的压力;当以粉土或砂土为主的地基,可取s/b 或s/d 等于0.01 所对应的压力。 822对土挤密桩、石灰桩或柱锤冲扩桩复合地基,可取s/b或s/d等于 0.012所对应的压力;对灰土挤密桩复合地基,可取s/b或s/d等于0.08所对应 的压力; 8.2.3对水泥粉煤灰碎石桩或夯实水泥土桩复合地基,当以卵石、圆砾、密实粗中砂为主的地基,可取s/b或s/d等于0.08所对应的压力;当以粘性土、粉土为主的地基,可取s/b或s/d等于0.01所对应的压力; 8.2.4对于水泥土搅拌桩或旋喷桩复合地基,可取s/b或s/d等于0.006所对应的压力; 8.2.5 对有经验的地区,也可按当地经验确定相对变形值。按相对变形值确定的承载力特征值不应大于最大加载 压力的一半。 9 试验点的数量不应少于 3 点,当满足极差不超过平均值的30%时,可取其平均值为复合地基承载力特征值。

软土地基路堤设计计算书

理正软土地基路堤设计软件 计算项目:简单软土地基路基设计 1 计算时间: 2015-11-17 15:15:10 星期二 ============================================================================ 原始条件: 计算目标: 计算沉降、承载力和稳定 路堤设计高度: 3.600(m) 路堤设计顶宽: 14.000(m) 路堤边坡坡度: 1:4.000 工后沉降基准期结束时间: 60(月) 荷载施加级数: 1 序号起始时间 (月) 终止时间(月) 填土高度(m) 是否作稳定计算 1 0.000 6.000 3.600 是 路堤土层数: 1 超载个数: 0 层号层厚度(m) 重度(kN/m3) 聚力(kPa) 摩擦角(度) 1 3.600 18.000 17.000 30.000 地基土层数: 5 地下水埋深: 1.000(m) 层号土层厚度重度饱和重度地基承载力快剪C 快剪? 固结快剪竖向固结系水平固结系排水层 (m) (kN/m3) (kN/m3) (kPa) (kPa) (度) ?(度) 数(cm2/s) 数(cm2/s) 1 1.100 18.400 18.520 60.000 7.500 24.000 0.000 0.01500 0.01500 否 2 3.500 17.500 17.740 50.000 13.300 8.900 0.000 0.00800 0.00800 否 3 1.600 18.400 18.520 100.000 4.500 26.300 0.000 0.01500 0.01500 否 4 9.800 18.800 19.020 180.000 11.100 9.100 0.000 0.01500 0.01500 否 5 7.600 18.400 18.520 160.000 4.500 26.300 0.000 0.01500 0.01500 否 层号 e( 0) e( 50) e(100) e(200) 1 0.859 0.824 0.801 0.770 层号 e( 0) e( 50) e(100) e(200) e(400) e(800)

路基地基承载力

路基地基承载力 关于印发《湖南省公路工程路基地基承载力触探试验暂行规定(试行)》的通知 湘交基建[2019]223号 各市、州交通局,厅直有关单位: 为规范我省公路工程建设中路基不适宜地基土(包括淤泥、淤泥质土、过湿土等)的清除行为,我厅制定了《湖南省公路工程路基地基承载力触探试验暂行规定(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请各有关单位在实践中注意积累资料,总结经验,及时将发现的问题和修改意见函告我厅,以便修订时参考。 附件:《湖南省公路工程路基地基承载力触探试验暂行规定(试行)》 二OO七年五月十六日 湖南省公路工程路基地基承载力触探试验暂行规定(试行) 一、总则 1、为规范我省公路工程建设中路基不适宜地基土(包括淤泥、淤泥质土、过湿土等)的清除行为,依据《公路路基设计规范》(JTG D30-2019)、《公路路基施工技术规范》(JTG F10-2019)、《公路工程地质勘察规范》(JTJ 064-98)等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暂行规定。 2、本暂行规定适用于不适宜土埋深在3m以内拟作清除处理措施的判定依据和设计基础。 3、本暂行规定采用标准贯入仪作为设计勘察过程中的地基承载力参数采集手段,在施工过程中采用荷兰式轻型动力触探仪与标准轻型动力触探仪作为基本的试验工具。荷兰式轻型动力触探仪一般作为不适宜土的判别及其范围和深度的调查,标准轻型动力触探仪一般作为不适宜土清除后的地基承载力验算。 4、本暂行规定适用于湖南省境内所有等级公路的新、改建工程。各项目建设管理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及施工单位均应遵照执行。 二、基本规定 1、路堤施工期荷载只考虑路堤自重;营运期荷载包括路堤、路面自重及行车荷载,其中行车荷载只考虑静荷载,并按等效静止土柱作用考虑。 2、行车荷载:一级公路、高速公路按公路Ⅰ级标准;二级及以下等级公路按公路Ⅱ级标准。路面结构:一级公路、高速公路按总厚度78cm考虑;二级公路按总厚度55cm考虑;三级及以下等级公路按总厚度40cm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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