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掘进机管理制度

掘进机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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掘进机管理制度

掘进机管理制度

一、掘进机管理奖罚细则:

1、开机前准备工作没做到位的罚款50元,准备工作没做到位导致掘进机零部件损坏或造成安全事故的再另行处罚。

2、开机过程中若发现掘进机出现故障,而未及时停机处理强行开机的罚款100元,强行开机导致掘进机零部件损坏或造成安全事故的再另行处罚。

3、因操作方法失误导致掘进机零部件损坏的罚款力度如下:因损坏密封圈不及时更换导致液压油漏损流失罚款100元;二运脱轨一次罚款200元,二运水管人为造成损坏一次罚款50元,二运电缆损坏一次罚款300元;一运刮板链拉断一次罚款100元,刮板弯曲不及时更换每块罚款20元,一运刮板螺丝缺少一条罚款20元;油管破裂不及时更换一次罚款100元;操作阀损坏一个罚款100元;截齿人为造成损坏一个罚款50元;截齿磨损严重不及时更换一个罚款20元;造成齿座损坏一个罚款200元;烧毁截割电机、油泵电机、二运电机的罚款3000元;野蛮操作人为损坏调高油缸或旋转油缸罚款500元,伸缩油缸或稳定器油缸罚款300元,铲板油缸200元,损坏一个油马达罚款500元;损坏一个油泵按原价的60%罚款。

4、停机后交班前掘进机上卫生没打扫干净的罚款跟班队长,班长,掘进机司机各100元;各操作手柄没有及时恢复零位的给予处罚;没有进行现场交接班或交接班记录不清楚的罚款50元。

5、日常维护中维护不到位的罚款50元;润滑系统用错润滑油油的罚款50元;润滑部位有遗漏的罚款50元。

6、不管任何原因,造成安全事故的罚款1000元,严重者加重处罚。

7、确保掘进机每天八点班检修时间4小时,每天按时填写交接班记录、设备运转记录、设备事故记录、设备检修记录,每检查缺一次罚队长、书记、机电队长、

记录填写人各100元。

二、掘进机开机细则:

开机前:

1、查看瓦斯是否超限,瓦斯超限情况下严禁开机。

2、确保冷却水、内喷雾正常,油箱中油位不能低于油标指示范围。

3、开机前检查照明、电铃要正常。

4、开机前各操作手柄都要置于零位。

5、开机前个人防护品要佩带齐全。

6、开机前查看巷道支护是否符合要求。

7、开机前掘进机前方及两侧严禁站人。

8、在二运部要设专人看护电缆、水管,防止损坏电缆及水管。

9、派专人看护皮带机尾。

10、确认一切就绪,方可安全开机。

开机运行中:

1、开机时要精力集中,看好顶板和两帮,要避免在切割时煤块下落伤人。

2、在前进、后退时一定要避免损坏两侧及后方的机电设备。

3、掘进机上梁时不要开机过快,防止梁从托梁器上脱落下来伤人。

4、上梁结束后退时要看好二运,防止二运掉道。

5、截割过程中截齿磨损严重时,必须及时更换。

6、发现异常声响,必须停机,查明原因,并处理后方可开机。

停机后:

1、停机后要打扫掘进机上的落煤、杂物,要将掘进机清理干净。

2、停机后各操作手柄一定要重新置于零位,关掉电控箱电源。

3、本班出现的故障要和下班司机当班交待清楚。

三、掘进机安全操作细则:

1、司机须专职,经培训合格后持证作业,无关人员不得擅自开机。

2、切割头必须在旋转情况下才能向煤(岩)壁钻进,此时周围不得站人。

3、切割头不应带负载起动,当切割头已钻在煤(岩)壁里时不许起动切割电机,须先退出煤(岩)壁后,再起动切割电机。

4、切割头工作时必须开启喷雾降尘冷却系统。

5、机器在前进、后退或转弯时,必须将后支撑收起至极限位置,并抬起铲板,以避免转弯角度过大引起掘进机与转载机发生干涉。

6、对大块掉落煤岩,须采用适当方法破碎后再行装载,大块煤岩卡龙门时,须进行人工破碎,不能用刮板机强拉。

7、机器在工作过程中若遇到异常声响应立即停机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后方可开机。

8、液压系统和喷雾降尘系统的压力不准随意调高,若需调整,须由专职人员进行。

9、机器加油时须用洁净的容器,避免油质污染,造成液压元件损坏。

10、油箱的油温若达到或超过70℃时,须停机冷却检修,待降温后再开机工作。

11、当发现液压系统压力值严重波动,溢流阀经常开启,系统产生噪音和严重发热时,立即停机检查。

12、当油缸行至终点时,应迅速放开操作手柄,以防因溢流阀长期溢流造成系

统发热。

13、切割机构在工作时,若遇闷车现象,立即停机,防止电机长期过载。切割机构在维修或不工作时,应使其处于中间降落状态,以保证安全。

14、在对煤(岩)进行装运时,应先开启运输部,后开启装载机构,停止装运时正好相反,应先停止装载机构,后停止运输部。

15、安标配套元件不得随意更换。

16、液压系统安全回路元件不得随意更换。

17、液压回路不得在泄露状态下工作。

18、泄露物应及时清理、掩埋。

19、遇有下述情况不得开机:

(1)喷雾冷却系统不工作;

(2)油箱中油位低于油标指示范围;

(3)截齿损坏 5 把以上;

(4)切割电机与减速箱之间及减速箱与工作臂之间等重要联接部位的紧固螺栓松动;

(5)电气闭锁和防爆性能遭到破坏。

20、本掘进机不得在液压系统管路存在漏油状况时工作,以免造成不良后果。

21、在切割时,特别是切割硬岩时,会产生较大的振动,造成截齿超前磨损或影响切割效率,所以切割时要使铲板及后支撑接地良好,加强稳定性,减少振动。

22、按整机润滑图要求,由专人定期对各润滑点进行注油。

23、切割头在伸出状态下应尽量避免切割硬煤或者硬岩。

24、设备在停止工作时,应使截割头回缩,铲板落地。

四、掘进机维护、保养细则:

保养维修

日常的检查和维修,是为了及时地消除事故的隐患,使机器设备能充分发挥作用,能尽早发现机器各部的异常现象,并采取相应的处

理措施是非常重要的。

日常检查(即每天工作前检查内容)

检查下述

项有无异

并请

照其各部

构造说明

定期检查

注油

煤尘和水对油脂的清洁度是有直接影响的,应使用专用油罐运输慎重保管和使用其油脂。特别是对液压系统更应十分注意,避免因粉尘或水的混入而造成液压系统的故障。

1 液压系统用油

造成液压系统故障的原因,其中70%是由于液压油管理不善,因此,如能充分的注意管理,则可减少液压系统内故障的发生。有关液压油的管理,务必注意如下各点:

1.1防止杂物混入液压油内。

1.2当发现油质不良时,应尽快更换新油。

1.3按规定更换过滤器。

1.4保证油箱内所规定的油量。

1.5油冷却器内有足够的冷却水通过,以防止油温的异常上升。

2液压系统用油的选定标准

所用液压油,必须是适合于高压系统的油类,要选用具有耐磨耗性、抗氧化性、润滑性等特性良好的油类。

当使用环境不低于-5℃时,作为所选用的液压油应该是抗磨液压油或极压抗磨液压油L-HM68。

3液压油的检查

按规定的时间(一个月)从油箱内抽取约一升的油样,注入清洁的试管内(数个试管),在分别保管十天后和一个月后与新油相比较,观察其颜色、透明度、杂物的混入程度及沉淀物等的外观检查,再用滤纸过滤液压油,滤出其不纯物。

4减速机用润滑油的选定标准

润滑油对减速机的使用寿命及效率起着重要的作用。

使用润滑油的目的,一方面是向齿轮副、轴承等磨擦表面提供润滑剂,降低磨擦,另一方面又起到散热作用。本机使用重负荷工业齿轮油N320。

5润滑油的更换

在最初开始运转250小时左右,应更换润滑油。由于在此时间内,齿轮及轴承完成了跑合过程,随之产生了少量的磨耗。而在此之后相隔1500小时或者6个月以内必须更换一次。当更换新润滑油时,应事先用洗油清洗掉箱体底部附着的沉淀物后再加入新油。

6 液压油的更换

6.1运转期间每隔2000小时或者六个月更换一次液压油。

6.2当油量少于规定的油量时,应及时追加油量。但如此反复追加油量的话,会造成油质的过早恶化,产生漏油现象。

6.3当液压系统中发现了异常物时,应将其全部油量排放掉,并对其液压系统进行清理。

6.4本机采用的液压油不得与其它油种混合使用。

6.5机器运转前,要认真检查油箱的油位。

7 润滑脂

润滑脂既起到对滑动面的润滑作用,又起到防止粉尘和水混入作用,在本设备中均采用锂基润滑脂ZL-3。截割电机轴承所用的润滑脂按生产厂规定执行。

8伸缩部注油(见图29)

图29伸缩部润滑

8.1伸缩轴承部,浮动密封

取下注油塞(1)注油,直到从塞(2)溢出为止,塞(3)是提供放油的,由于润滑口小,注油时间应长些,油量为13L。(N320齿轮油)

8.2伸缩套

取下注油塞(4)注油,至油位计(5)中心,注油量为40L(N320齿轮油),塞(6)是提供放油的。

注意:当向伸缩套注油时,截割头应全部回缩,位于水平位置。

8.3伸缩保护筒滑动面、保护筒导向键

注油塞(7)是分别向保护筒滑动面和导向键注油的,可用润滑脂注油枪加注。(ZL-3)

9 整机润滑注油

煤矿井下掘进机使用维护管理标准

一、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矿井掘进工作面各型号掘进机的安装使用管

理。

二、掘进机安装完好标准

1、主机架:

1.1 各种组件螺栓紧固,弹垫齐全,回转油缸销轴固定应有

防脱装置,螺纹孔完好无损坏。

1.2 回转千斤顶座的轴瓦间隙不得大于0.2mm。回转台与机

架结合面的螺钉损坏应按设计要求的强度等级配制,安装时应交

叉对称紧固。

1.3 截割臂座的轴套不得有裂纹,铜套间隙不得大于

0.3mm,塑料套间隙不得大于0.5mm。回转台应回转灵活。

1.4 机架不得有裂纹,左、右不得弯曲。

1.5 掘进机非操作侧必须安装急停按钮。

2、铲板装运机构:

2.1 星轮(耙爪)应转动灵活,伸出时能超出铲板,星轮(耙爪)臂下平面与铲板表面,在转动的全周上允许间隙为2~2.5mm;

2.2 铲板衬板不得有裂纹,最大磨损不得超过原厚度的1/3。

2.3 铲板各种螺栓连接紧固,销轴必须闭锁。

2.4 装载部回转机构应灵活,不得有卡阻现象。

3、第一运输机:

3.1 刮板弯曲不得超过15mm;

3.1 刮板链销、孔磨损不得大于0.5mm;

3.2 刮板链的松紧程度,应保持其松弛度为30~50mm;

3.3 链道磨损厚度不得超过3mm;

3.4 驱动链轮与导向链轮不得有裂纹,齿部磨损不得超过原齿厚的20%,运转时不跳牙。

3.5 链条、刮板不跑斜,星轮不错牙。

3.6 刮板输送机应无变形、无开焊及严重损伤,中板和底板磨损量一般不大于原厚度的10%。

3.7 刮板输送机必须准确的固定在铲板中心线上。

4、行走机构:

4.1 履带板无裂纹或断裂。行走减速箱与机架的结合面应完

好,若有划伤、凸边等应修平。

4.2 履带销子轴最大磨损不得超过0.5mm。履带架若有局部

变形应整形,若重要受力部位有裂纹等缺陷修复时,保证其强度及刚度要求。

4.3 销孔不得有裂纹,最大磨损不得超过0.5mm。

4.4 支承轮直径磨损不得大于5mm。

4.5 驱动链轮与导向链轮齿部磨损不得超过原齿厚的20%。

履带板表面上防滑钉,磨损后其高度不低于原高度的40%。

4.6 导向链轮铜套磨损后最大顶隙不得超过0.5mm。履带板

销孔磨损不圆度不大于直径10%。

4.7 链轮磨损不得超过表面硬化层厚度的50%,且必须保持

履带不得碰及其它装置。链轮齿部严重磨损后,应重新更换链轮,不允许使用补焊修复轮齿。

5、截割部:

5.1 截割头应转动灵活,不得有裂纹或开焊。截齿座严重磨

损,影响其强度或内孔变形过大,影响使用时应更换。

5.2 可伸缩截割臂应伸缩灵活、可靠;伸缩距离应符合技术

文件要求。且齿座不得破损。

5.3 截齿尖不得磨损,截齿体磨损超过原截齿体5%应更换。

5.4 同轴度要求较严的箱体、涨套等应按对角线顺序逐级拧

紧螺钉,主要联接螺栓应用加力扳手,且用2 个螺帽。

5.5 拆卸或装配无键过盈联接的齿轮与轴,应用专用工具和

采取特殊工艺。

5.6 内外水雾喷嘴应完好且喷水畅通。

5.7 托架等开焊、变形应修复,达到原设计要求。

5.8 内喷雾装置完好,水压不小于3MPa,如果无内配雾装置,应必须使用外喷雾和除尘器。

5.9 截割速度可变的掘进机,变速器应灵活,手把固定应可

靠。

5.10 截割臂伸缩部滑动表面不得锈蚀、损伤,伸缩应灵活。5.11 各种螺栓齐全并且应按设计要求采用力矩扳手紧固,螺

栓必须使用弹簧垫,防松螺帽,销轴应使用防脱装置,采用箱形焊接结构。

6 、液压部分:

6.1 所有液压连接必须良好,不得渗漏。

6.2 各种油缸,马达固定牢靠,无渗油现象。

6.3 油箱中按油位线加入符合要求的抗磨液压油。

6.4 高压胶管必须在盖板下布置,每2 根高压管用扎带每隔

200mm 捆扎一处,两头并做好标记。

7、掘进机电控部分:

7.1 前照明灯2 个,后照明灯2 个(非电控箱一侧),后灯照

射平行向下夹角20°,且固定牢靠。

7.2 操作台、非行人侧必须有急停按钮,二运转载部必须安

装急停按钮,并能闭锁。

7.3 掘进机转载部后面必须安装一台馈电控制掘进机电源,

馈电有接地和辅助接地。

7.4 掘进机所有操作线必须在盖板下布线,并有标记,不得

与液压管绑扎一块。

7.5 掘进机必须有警铃,且警铃延时不得低于10s。

7.6 电控部分及电缆必须完好无失爆。

7.7 电控箱处应安装有便携式瓦检仪,安装位置在电控箱外

侧,并固定在托架上。

三、掘进机调试标准

机器安装好后试运转之前,必须对机器作仔细的检查。确保

电缆接线、液压和水路系统回路接管准确无误的情况下方可进行试运转,开机试车,如有异常必须立即停机,查明原因并排除后再开机试车。

试运转时还需要对各部件的运行作如下的检查:

8.1 截割头应顺时针方向转动(从司机位置向前看)。

8.2 泵站电机转轴应顺时针方向转动(从司机位置看),油泵

应有压力,操作任一手柄,机器应有相应动作。

8.3 各管路、阀、油泵、油马达等联接处不应有漏油现象。

8.4 对照操纵台上的操作指示牌,操作每一个手柄,观察执

行元件的动作方向是否与指示牌的指示方向一致,不一致的应及时调整。

8.5 内外喷雾应畅通,喷雾正常,水路接头无泄漏,冷却水

压应不低于3MPa。

8.6 刮板输送机的尾部设有张紧螺栓,以供调整刮板链的松

紧,其调整过程如下:先将铲板紧压在底板上,松开锁紧螺母,均等地调整左、右张紧螺栓,将刮板链调到恰当的张紧程度,以运转顺利、液压阻力小为准。此时观察装运油马达的压力数值,应小于4MPa。

8.7 检查,液压系统各回路的压力数值,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有不符合应及时进行调整。

四、使用管理制度

(一)设备安装验收制度

1、掘进机送修时,设备组点清各部件,

掘进机安装完毕并调试合格后,3天内安装单位必须提交

自检报告和验收申请。

2、相关科室接到验收申请后,应在24h内组织人员进行验收。

3、设备验收时,验收人员要按照掘进机安装标准和完好标

准的要求进行验收。

4、设备验收时存在的问题,使用单位应在规定期限内整改

完毕,否则严禁设备运行。

5、设备验收合格后,参与验收人员要填写设备验收单并发

至使用单位,掘进机方能投入正常使用。

(二)设备检查检修、试验制度

1、使用单位要制定掘进机的月度检修计划并按照计划严格

执行。

2、使用单位配备足够的检修人员并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检

修,检修后检修人员要按照要求认真填写检修记录。

3、机电科管理人员及区队长每周对掘进机进行一次全面的

检查;掘进机检修人员每天应对设备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维护,掘进机司机班中应对所操作维护的设备进行不少于2 次的巡回

检查。

4、设备操作维护人员应对机电设备的完好情况、保护使用

情况、安全设施使用情况、仪器仪表显示情况等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处理不了的及时汇报。

5、掘进机电控箱整定值应严格按照机电科给定设计执行,

严禁私自改动保护整定值,每班应对保护的使用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

6、掘进机的警铃、急停等保护装置必须齐全完善、设置规

范,严禁甩保护或在保护装置失灵的情况下运行设备。

7、当对电气设备及机械部分进行维护、修理时必须切断电

源,在不带电的状态下进行工作。必须将前级馈电开关断电闭锁,同时将电控箱上的隔离开关打在断电位置上并闭锁。

8、及时检查电缆外部橡胶层有无损坏,发现异常情况应及

时处理,严禁带病工作。

9、发现零部件损坏,失去原有性能后,一定要及时修复或

更换,确保设备安全可靠运转。

10、已损坏的元件应及时更换,不允许在电路中用短接方式

代替保护元件工作。电动机严禁在无保护状况下运行。

11、维修电气系统,在打开防爆接触面前必须事先将外部的

灰尘、煤泥清扫干净。

12、截齿磨损超限要及时更换,截齿损坏不得超过2 把。

13、履带板、销子损坏要及时更换,销子严禁用螺栓等代替。

14、星轮(耙爪)要转动灵活,星轮(耙爪)与铲板间隙应

正常。

15、必须按照使用说明书的规定对各加油部位加注润滑油

脂。

16、必须保证油箱内的油量,当油箱内的液面低于液位计窗

口1/4 处时,必须及时追加液压油。当发现油质不良时,应尽快更换新油,按规定更换过滤器。

17、油冷却器内要有足够的冷却水通过,以防止油温的异常

上升。

18、对于有煤泥沉积的部位要定期清除,各处的盖板拆开后,不要长时间放置,特别要防止浸入水中。在高温及恶劣环境下尽量不要打开盖板。

(三)设备操作、运行管理制度

1、操作司机必须人员固定,持证上岗,严禁无证或持无效

证件上岗。

2、掘进机电缆车处必须至少规范悬挂有以下相关规章制度:《掘进机司机岗位责任制》、《掘进机司机操作规程》。

3、每部设备设置有交接班记录、检查检修记录和安全保护

试验记录并由相关人员认真填写。

4、掘进机司机必须坚持现场交接班,交接班时双方必须将

设备运转情况、现场遗留问题及注意事项等交接清楚并及时、完整、准确的填写交接班记录。

5、掘进机停止工作和检修以及交班时,必须将掘进机切割

头落地,并断开掘进机上的电源开关和起动器的隔离开关。

6、掘进机运转期间出现重大机械、电气故障或其它异常问

题时,应立即停机,及时将情况向队跟(值)班人员和矿调度室汇报,并针对所发现问题采取必要措施进行处理。

7、掘进机必须装有只准以专用工具开、闭的电气控制回路

开关,专用工具必须由专职司机保管。司机离开操作台时,必须断开掘进机上的电源开关。

8、掘进机作业时,必须使用内、外喷雾装置,内喷雾装置

的使用水压不得小于3MPa,外喷雾装置的使用水压不得小于

1.5MPa;如果内喷雾装置的使用水压小于3MPa或无内喷雾装置,则必须使用外喷雾装置和除尘器。

9、截割头在最低工作位置时,禁止将铲板抬起。截割部分

与铲板间距不得小于300mm,严禁切割头与铲板相碰。截割煤岩时应防止截齿触网。

10、截割头必须在旋转状态下,才能截割煤岩。截割头不应

带载启动,当截割头在煤岩壁里时,不允许启动截割电机,须先退出后再启动截割电机。

11、截割时必须确保履带板全部接地,在截割硬岩时,为减

少机器震动,要使铲板及后支撑接地良好,加强稳定性,严禁用铲板及后支撑使履带在脱离底板的状态下进行切割。

12、定期对液压系统的压力进行检查,如出现异常,应联系

厂家人员进行调整,非专业人员不得擅自调节系统压力。

13、掘进机作业时,工作面及掘进机两侧不准站人,当切割

结束时司机必须及时切断电源,其它人员必须在听到司机的指令后,方可越过掘进机进入工作面工作。

14、喷嘴雾化要良好,内外喷雾畅通,管路接头不准出现漏

水现象。

15、过断层期间要严格执行放炮措施,严禁强行割岩,放炮

时要对设备各部保护到位,以防造成设备损坏。

(四)标准化管理

1、机体卫生

1.1 掘进机机体指掘进机各部及第二运输机、电缆拖车等附

属部件。

1.2 当班司机为掘进机的文明卫生责任人,要保持掘进机整

体干净整洁,无积尘、无积水、无污泥。

1.3 当掘进机停机后应首先对机体卫生状况进行检查整理,

除掘进机冷却器及配套管线外,不得在掘进机上放置任何材料、工器具、小型设备、配件、管线、杂物等。

1.4 接班后应检查掘进机各部护板完好情况,确定各护板齐

全无变形,护板螺栓齐全紧固后方可开机作业,严禁护板缺失变形、严禁使用铁丝等连接固定护板。检修人员应每日检查机体护板等的锈蚀状况,并及时采取防锈措施。

1.5 检修人员每周打开各类盖板螺栓不少于1 次检查盖板内

煤矿井下供电管理规定(暂行)1

Xx煤矿井下供电管理规定(暂行) 为确保全矿井下供电安全可靠,规范操作程序,结合我矿实际情况,制定如下管理规定: 一、供电管理一般规定 1、机电科对全矿供电安全业务实行统一管理。并同时具有检查、考核和奖惩权。 2、各队必须明确专职电工,负责完成本制度规定的以及其他属于本队的电气管理业务。 3、电缆线路、用电设备及小型电器由使用单位维护管理。 4、加强对电气安全的定期检查工作:要求设备的负责人(或各队电工)对所辖设备每班检查一次;对高瓦斯掘进面使用的电气设备要跟班检查,其他区域每周检查不得少于2次;每月逢十由机电科组织设备管理员以及各区队电工等对全矿使用的电气设备进行检查并 通报。 5、加强电气的定期试验工作。机电科组织每年对高压控制开关进行整定试验,对高压电缆进行耐压试验。以及按规定对各种电气设备进行校验、整定、测量等工作。 二、电气检修制度 1、检修低压电气设备时,在不影响其它单位又不需要其它单位进行停送电操作时,可不办理停送电作业票;其它情况一律办理停送电作业票。停送电时,必须专人负责、专人看管、闭锁、挂牌。

2、电气检修人员必须按电气检修作业规程作业,严禁带电检修。检修时,至少应将被检修设备的上一级电源停掉,至少有一个隔离开关断开点。 3、检修人员必须对检修线路和设备进行验电、放电、挂短路接地线。试电笔必须事先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瓦斯浓度在1%以下时才准放电;挂短路接地线时,应先接好接地端.然后挂已停电的三相导线端,对有可能来电的各侧都要挂,拆除时顺序相反。 4、普通型电气仪表,只准在瓦斯浓度1%以下地点使用。 5、对于双回路及环行回路供电系统,检修负责人必须到与检修部分有联系的各个地点可靠停电,挂牌,专人看守,严防返送电。 6、电气检修或操作,必须一人作业,一人监护。 7、检修完毕后,检修负责人检查摇测绝缘无误定相后,才能到变电所联系送电,先试送两次,无误后再送上电。 8、采煤、掘进、开拓工作面送电前必须经瓦检员检查同意后,方可联系送电。 9、井下停风必须先停生产电,送生产电前必须先进风。 10、严禁不盖开关盖进行送电试验。 11、容易碰到的裸露的带电体必须加防护网、防护栏等防护设施。 三、停送电和负荷增减审批制度 1、执行专人联系停送电和停电申请制度。停送电作业前,作业单位认真填写停送电作业票(一式三联),明确停送电影响范围、工作时间及相关参与人员等。首先由机电科主管供电人员进行业务审批

煤矿机电管理制度汇编

煤矿机电管理制度汇编 目录 一、机电管理组织机构 二、机电管理制度 (一)机电设备管理规定 (二)电缆管理制度 (三)配件管理制度 (四)机电设备防爆检查管理制度 (五)电气试验制度 (六)电气设备定期试验切换制度 (七)干部上岗查岗制度 (八)设备得润滑管理制度 (九)机电部考核制度 (十)机电安全活动制度 (十一) 机电部长岗位责任制 (十二) 机电技术员岗位责任制 (十三) 电气设备管理员岗位责任制 (十四) 机械设备管理员岗位责任制 (十五) 电缆管理员岗位责任制 (十六) 防爆检查员岗位责任制 (十七) 资料管理员岗位责任制 (十八) 回收库管理员岗位责任制 (十九) 润滑油管理员岗位责任制 (二十) 维修工与司机得岗位责任制 (二十一) 机电设备选购置制度 (二十二) 机电设备验收检查制度 (二十三) 机电设备安装验收制度 (二十四) 机电设备移交验收管理办法 (二十五) 机电设备调配制度 (二十六) 机电设备出入井制度 (二十七 )井上下接地电阻定期测试制度 (二十八) 采掘工作面杂散电流得定期测试制度 (二十九) 绞车保护试验制度 (三十) 风机保护装置试验制度 (三十一)大型设备技术测定制度 (三十二) 机电事故管理制度 (三十三) 机电事故追查分析制度

(三十四)事故隐患排查制度 (三十五) 机修车间检修制度 (三十六) 设备包机制度 (三十七) 巡回检查制度 (三十八) 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三十九 )设备定期检修制度 (四十) 油脂管理制度 (四十一) 小型电器管理制度 (四十二) 防爆设备入井安装验收制度 (四十三) 设备运行维护保养制度 (四十四) 阻燃电缆验收制度 (四十五) 掘进区队机电设备维修制度 (四十六) 设备使用管理办法 (四十七) 机电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四十八) 小绞车司机工作制度 (四十九) 刮板运转司机工作制度 (五十) 皮带机司机工作制度 (五十一) 送料工工作制度 (五十二) 支架工工作制度 (五十三) 电钳工管理制度 (五十四) 机电设备管理制度 (五十五) 机电检查处罚制度 (五十六) 负荷审批及电气安全管理制度 (五十七) 检漏装置管理制度 (五十八) 过流保护工作细则 (五十九) 漏电保护工作细则 (六十) 接地保护工作细则 (六十一) 水泵管理制度 (六十二) 外转供电管理制度 (六十三) 设备回收管理规定 (六十四) 皮带机保护管理使用检查制度 (六十五) 安全活动制度 (六十六) 要害场所管理制度 (六十七) 防火、防盗、防洪、防雷电管理制度(六十八) 运行中电气设备绝缘油得定期化验制度(六十九) 防止重特大事故得安全措施 (七十) 设备得选型、外借、报废制度

煤矿设备管理制度..

煤矿设备管理制度 为搞好机电管理,充分发挥设备效能,提高设备状况,降低消耗,更好地服务生产,特制定三矿机电设备管理制度,望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一、组织管理 1、机电运输科下属设备组为全矿机电运输设备管理专职机构,负责全矿机电设备的管理、选型、租赁、验收、保管、发放、委托修理、调拨、打号建帐、设备维简计划、大修理计划,二次租赁指标下达,各种机电设备报表等直至报废的全过程管理,并负责有关技术资料存档保管工作。 2、各单位必须有专职的机电队长、机电班长、防爆检查员,而且均为兼职设备管理员,与机运科设备管理员配合管好、用好本单位的机电设备,切实搞好闲置设备的回收工作。 3、各采掘单位必须保证稳定的机电职工队伍,机运科应有年度培训计划,单位应把人员名单报机运科,变动时应及时报科更改。 4、机运科负责每月22日召集各单位的设备管理员例会:(1)按本单位生产情况和配件定额提出下月设备租赁计划及配件计划(名称、规格、型号、单价、数量及金额),并注明所需时间以便设备组做好委托筹备工作;(2)对各单位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建议;(3)要求设备组设备及配件管理员认真主动负责完成各种工作;(4)由使用单位提出设备和配件存在的问题。 5、每月由机运科组织各专业小组及有关单位,按标准对全矿各单位

所使用的机电设备、电缆进行检查评定。 二、设备管理 1、设备组负责对全矿机电设备及各单位使用设备做到数量清,状态明,“帐、卡、物、板、图”五对照,并保证日结,周检,旬查,月对帐。同时,不定期进行抽查,对使用单位井下和地面进行实物对照,帐、物不符的按规定对使用单位进行处罚。 2、设备选型应注意通用化,标准化,能满足生产需要的非淘汰型,各单位所需设备应有计划性,不得私自购买,未经领导、机运科长、机电矿长审批的发票,财务科不得报销付款,不按规定时间报计划,影响生产的自负。 3、新进设备入库应严格验收,要经过专人共同开箱,严禁他人擅自开箱,索取工具资料及零配件,验收后的设备,库房保管员应及时抄写名牌,编号,打卡建帐,(并要求建立设备配件入库流水帐)立卡,图纸资料,专用工具要及时存档妥善保管。 4、各使用单位设备管理人员(机电班长或选派他人)负责掌握本单位的设备使用状况,每月20日前与设备组专职人员核对本单位在帐的设备数量,使用地点,图板等,对未对帐的单位罚款100元,每月2日、22日参加机运科组织召开的设备管理会议,无故不参加会议的罚款20元。 5、对矿属各单位使用的机电设备实行定量指标租赁制,由设备组根据各单位实际情况,下达机电设备租赁指标(含备用设备),每月考核一次。指标外占用设备按设备租赁价格表收取占用费,由财务科执

供用电管理制度

供用电管理制度 为加强供电管理,提高供电质量,理顺供电秩序,规范供电职能,杜绝供电事故,确保供电设备安全运行,结合北黄苇煤矿实际,制定北黄苇煤矿供用电管理制度。 一、机电科作为矿井供电管理的业务部门,负责全矿高压供电的管理和检查工作 1、负责供电设计 矿井高压供电系统需要变更时,机电科负责组织编制施工设计,绘制供电系统图。 每季度最末一个月30日前,机电科应根据矿井供电实际负荷情况进行一次供电验算,绘制一份矿井供电系统图。 2、负责供电设备的整定计算 负责全矿井供电设备的整定计算。在矿井高压供电系统变更前,机电科应向高压供电管理部门下达电气保护整定任务书。 3、负责组织供电设备预防性试验工作 (1)在每年4月底前,组织供电设备继电保护装置的整定试验。 (2)在每年4月底前,组织避雷器、接地电阻的试验。 (3)在每年4月底前,组织绝缘胶鞋、绝缘手套耐压试验一次。 (4)在每年4月底前,组织对全矿主要供电电缆的泄漏和耐压试验。 (5)在每年4月底前,组织对10kV电气设备绝缘油做电气耐压试验。 4、组织对供电设备进行检查 组织有关单位对矿井供电系统和设备进行安全和质量标准化的检查,对发现的隐患提出整改要求。供电管理部门必须采取措施,限期整改并认真落实。

5、组织分析供电事故 对供电事故组织召开追查分析会,查找事故原因并提出处理意见。 二、供电设备检查与维护 1、分管维护单位每季度应对供电电缆绝缘程度全面摇测一次,将摇测试验结果在季度末报机电科,上报数据应与上季度结果进行比较分析。 2、各单位分管领导每月组织本单位人员对本单位所属的供电设备和线路进行一次全面自检,及时处理所检查出的问题,并将检查结果报机电科。 3、分管单位每月对井下供电设备进行一次检查维修,维修内容包括接线螺栓紧固、除尘、瓷瓶清扫、触头检查等。并做好记录,缺少一次罚款100元,联责机电队长20元。 4、对地面开关柜,每月组织检查一次刀闸接触情况,每月组织一次清扫检查,每季检查一次断路器触头的同期接触情况,并进行一次电动或手动跳闸试验,做好记录,对达不到要求的应及时处理。 5、在每年4月底对井下高爆开关接线腔内应放置干燥剂,每月检查一次,如失效及时更换,一台高爆内缺少干燥剂罚款50元,联责机电队长10元。 6、检修高压电气设备,必须编制检修措施,并报有关部门和领导审批。无措施检修高压设备的,罚款200元,联责队长100元。 三、停送电规定 1、各单位需要到变电所内停送电时,必须填写《停送电工作票》,详细写出停送电原因及开关编号。不影响其它单位的停送电工作,由本单位指定的人员到变电所办理《停送电工作票》;当停送电可能影响其它单位供电时,需要由机

煤矿供电管理制度汇编

XX矿供电管理制度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高压供电管理制度--------------------------- 1第三章低压供电管理制度--------------------------- 6第四章停送电管理制度---------------------------- 11第五章防爆电气设备入井安装验收制度-------------- 16第六章电缆管理制度------------------------------ 19第七章小型电器管理制度-------------------------- 27第八章电气三大保护管理制度---------------------- 30第九章电气试验测试管理制度---------------------- 33第十章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38第十一章电气仪表校验管理制度-------------------- 42第十二章电气管理处罚条例------------------------ 44第十三章附则------------------------------------ 5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矿长是矿井供电系统安全的第一责任人,机电副矿长是供电系统安全工作的主要责任人。 机运科是矿井供电业务技术综合管理部门,也是矿井供电系统安全工作的主要责任单位,在矿长、机电副矿长和机电副总工程师的领导下,负责全矿井供电系统的安全和技术管理工作。 第二条机运科必须配备专职电气技术人员,负责矿井电气技术管理工作,并设置防爆检查组(防爆组)、电气技术管理组(电管组),各采掘区队要配备专(兼)职电气管理员,形成专管和群管相结合的电气安全管理网络。 第二章高压供电管理制度 第三条按照《焦煤集团供用电管理办法》(焦煤办字【2012】669号)规定,XX矿配电房三台主变压器低压6kV低总开关为分界点(6kV联络开关归供电处维护)以下由矿自行管理维护。 第四条机运科负责高压供电系统技术管理,并督促各单位贯彻落实。其主要职责如下: (一)负责高压供电设计工作,每季度末月30日前绘制(修改)与实际相符的矿井高压供电系统图。 (二)负责高压供电设备的整定计算,并向高压供电管理单位下达高压整定通知单。 (三)对高压供电事故组织召开分析会,查找事故原因并

管理制度-掘进管理制度

翟镇煤矿 掘进专业各项管理制度(内部资料、注意保存) 翟镇煤矿 2005年元月

前言 为完善掘进专业管理,明确责任,强化制度落实、考核,保证矿井正常的生产接续,确保完成翟镇煤矿掘进专业各项奋斗目标的实现,根据《煤矿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煤矿安全规程》及上级一系列文件规定,结合翟镇煤矿自身实际,组织人员编制了《翟镇煤矿掘进专业各项管理制度》,其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章技术管理制度 一、作业规程编制、审批、贯彻、落实制度 二、巷道地质、测量管理制度 三、巷道矿压观测与分析制度 四、重大隐患排查制度 五、掘进通防管理制度等 第二章现场管理制度 一、巷道开、竣工管理制度 二、现场交接班制度 三、巷道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四、巷道维护制度 五、机电设备管理制度 六、特殊地点管理制度 七、特殊工种持证上岗制度 八、通防设施管理制度 九、事故分析制度

第一章技术管理制度 一、作业规程编制、审批、贯彻、落实制度 (一)作业规程的编制 1、由生产技术部分管掘进的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区技术副区长任工作面作业规程主编人。 2、根据生产接续时间要求,由生产技术部分管掘进副主任组织下达规程编写通知单,编写通知单必须注明编制完成时间。 3、技术副区长接编制通知单后,应提前持由总工程师(分管副总)签字的委托书,按照部门分工向有关部门索取资料。 4、有关部门必须按照委托书时间积极组织有关资料的编制,确保资料“先进、科学、合理”。 5、各专业部门负责工作面作业规程各生产系统及相关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其中炮眼布置图和爆破说明书由生产技术部、通防办共同编制。 6、技术副区长(技术负责人)根据部门提供的各类资料,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要求的格式完成作业规程的编制。 7、作业规程的编制要求满足下列要求: (1)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上级有关《技术管理规定》的要求。 (2)规程编制力求“先进、科学、合理”。 (3)作业规程必须附有巷道支护设计,要根据类似巷道的矿压观测资料、围岩类别、赋存状况,采用理论计算与工程类比相结合的方法进行支护设计,选择适合现场实际的支护形式、支护参数,并在实施过程中按照初始设计→矿压观测→实施设计→修改设计的程序进行修改实施,使所选择的支护形式既能满足安全生产的需要,又能最大限度地降低投入。 (4)作业规程内容齐全、面貌整洁,采用统一的字体、字号〔仿宋体、小4#字(标题用小3#字)、A4纸〕、格式编制。

供用电管理制度实用版

YF-ED-J2898 可按资料类型定义编号 供用电管理制度实用版 In Order To Ensure The Effective And Safe Operation Of The Department Work Or Production, Relevant Personnel Shall Follow The Procedures In Handling Business Or Operating Equipment. (示范文稿) 二零XX年XX月XX日

供用电管理制度实用版 提示:该管理制度文档适合使用于工作中为保证本部门的工作或生产能够有效、安全、稳定地运转而制定的,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设备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下载后可以对文件进行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调整使用。 一、严格落实用电管理责任制,做到分工 明确 1、矿办公场所的照明线路,由机电维运区 负责任维护、检修及故障处理。 2、矿办公场所除照明线路以外的其它用电 设备,由使用单位从本单位进户线开始负责维 护、检修及故障排除。多单位使用一台用电设 备的必须明确维护单位,责任到人。否则,不 准使用。 二、办公场所用电实行定量考核,做到节 约用电

1、全矿所用办公场所,严禁使用高耗能用电设备,由机电科及安全用电稽查大队按表进行考核。 2、凡因工作需要,使用电热水器或电炉子的单位,必须提出书面申请;多单位共用一台热水器,必须明确其中一个单位负责,责任到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机电矿长批准,机电科、安全科、公安科负责人签字后,到机电科及机电维运区稽查大队签定安全用电责任合同后,方可使用。否则,一经查出按违章用电论处。 3、对在办公场所经营的个体户或对外承包单位,经机电矿长审批后,由机电维运区稽查大队核实负荷装表后,安装及材料费用由用户自己承担,并执行商业网点电价。

矿井供电管理办法(试行)

矿井供电管理办法(试行) 目录 第一章总则-------------------------------------- 2 第二章矿井高压供电管理-------------------------- 3 第三章矿井低压供电管理-------------------------- 8 第四章停送电管理------------------------------- 10 第五章防爆电气设备管理------------------------- 13 第六章三大保护管理----------------------------- 15 第七章电缆管理--------------------------------- 19 第八章电气试验管理----------------------------- 31 第九章小型电器管理 ------------------------------------------------------------ 36第十章电气接火管理制度--------------------------38第十一章电工教育培训管理----------------------- 37 第十二章其它----------------------------------- 41

矿井供电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各级供电管理部门及人员的职能: 机电处是公司矿井供电业务技术综合管理部门,负责供电业务安全技术管理工作,组织对各矿的供电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对供电事故组织调查、分析并提出处理意见。积极推广节能降耗和安全供电新技术。 各子公司(矿)董事长、总经理(矿长)是本单位供电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机电矿长具体负责供电安全管理工作。 各子公司(矿)机电科(部)是子公司(矿)供电业务技术综合管理部门,负责子公司(矿井)供电业务安全技术的管理工作。 第二条矿井机电科必须配备专职工程技术人员负责矿井供电及电气安全技术管理,必须建立、健全防爆检查组、电气技术管理组、小型电器管理组和电缆管理组。各采掘区队要配备专(兼)职电气管理网员,形成专管和群管相结合的电气安全管理网络。 (一)防爆检查组:由防爆检查员组成,对井下供电系统、防爆设备(包括小型电器)、三大保护、局部通风机风电、

煤矿掘进专用激光使用管理制度

激光指向仪发放使用回收登记管理制度 总则 第一条为了科学充分发挥激光指向仪在开掘巷道正确指示方向的优势,确保巷道中线使用效率及高精度,延长激光指向仪使用寿命,提高服务年限。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激光指向仪由地测科统一管理,区队负责安装、维护和使用。区队在不适用激光指向仪时,需在三天内交还地测科,并登记。 若因人为原因造成激光指向仪的损坏和丢失由区队负责。 激光指向仪的发放与回收登记: 第三条地测科对激光指向仪的使用情况建立专项台帐,并设专人发放,回收并登记在册。激光指向仪使用前要由各区队分管技术员 到地测科领取,领取后激光指向仪的安装和管理由区队负责,使用完后要立即交回地测科,任何单位不能私自保存激光指向仪。否则,对区队处以激光指向仪两倍罚款,并对区队长处以500 元罚款。 激光指向仪的安装及使用: 第四条安设激光指向仪必须由地测科测量人员标定准确的中线位置,中线的标定需满足煤矿测量规程的要求。激光指向仪光束中 心需与中线全部重合,且光斑必须集中。 第五条安设激光指向仪当班必须有分管技术员、队组机电组长跟班,共同安设、调试。否则,分管技术员、队组机电组长不参加各处罚100 元。

第六条 激光指向仪安设完成后, 严禁私自开盖,不得私自拆卸。 否则,每发现一次处罚机电组长 200元。分管技术员 100 元。 第七条 任何人不得随意触动或碰撞激光指向仪。 否则,每发现 一次处罚当班副队长 50元,责任人 100 元。若损坏激光指向仪,责 任人要负担全部维修费用或照价赔偿。 第八条 区队悬挂或摘除风筒, 抽放管等设施时, 要注意保护激 光指向仪,严禁碰撞激光指向仪。否则,每发现一次处罚责任人 50 元,损坏要承担全部维修费用或照价赔偿。 第九条 每班掘进开工前,跟班副队长(验收员)先检查激光指 向仪光束中心是否与前面的中线一致;若不一致,应由副队长(验收 调校正确一致后方可使用;严禁只看激光光束,而不看中线。否 每发现一次处罚跟班副队长(验收员) 100 元,分管技术员 50 元。 四 激光指向仪的管理及维护 第十条 激光指向仪的日常管理由区队主管队长全面负责, 分管 技术员具体负责,每班跟班副队长(验收员)负责激光指向仪的全面 保护,机电组长负责对激光指向仪的微调部位加润滑油, 确保激光指 向仪正常使用。发现长时间未对其进行保养和维护使激光指向仪性能 降低,对其主管队长罚款 200元,分管技术员罚款 50 元。 第十一条 如遇激光指向仪激光管老化不亮, 激光光斑太大无法 调节,及时与地测科联系维修。 第十二条 如遇丢失、损坏激光指向仪,地测科出具罚款证明, 区队照价赔偿并罚款 2000 元,主管队长罚款 200元,分管技术员罚 款 100 元。 员) 则,

煤矿外转供用电管理办法

煤矿外转供用电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公司外转供电管理办法》文件精神,切实规范矿井外转供电的管理,建立正常的转供电秩序,保证矿井电网安全、经济、合理、高效运行,堵塞漏洞,减免损失,更好的维护矿区安全稳定,特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 适用于煤矿附近存在工农协作关系的周边村庄、集团公司内部其它单位和矿区商业网点、个体。 二、组织领导 为了将煤矿外转供电管理工作落到实处,矿成立外转供电管理领导小组,指导、监督和考核矿井外转供电管理工作,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和业务指导。 组长:****** 副组长:****** 成员:企业管理科、纪委、财务科、机电科、调度室、安监处、物业公司、水暖队、工农办、保卫科、环保计量中心等部门负责人。 副矿长******同志分管全矿外转供电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外转供电管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机电科,******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外转供电部门和工作人员职责 机电科:负责矿井外转供电协议的签订、电抄表、计

量、结算、收费的管理工作、防窃电检查和计量器具的耐压试验、避雷器试验工作。 物业管理中心:负责矿井及以下电压等级的外转供电协议的签订、抄表、计量、结算、收费的管理工作。 工农办公室:负责矿井外转供电工作中与用电方矛盾的协调和化解,参与外转供电协议的签订。 保卫科:负责开展反违约用电、反窃电的查处工作。协调处理反违约用电、反窃电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掐电,对于重大问题应及时上报。 安监处:负责外转供电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财务科:负责外转供电电费的结算及外转供电指标的考核工作。 环保计量中心:负责计量器具的校验工作。 水暖队:负责转供电安全管理,对外转供电设备、设施、线路检查、检修、维护,雷雨等灾害性天气及时停电,以及协助保卫科做好防窃电工作。 四、规范用电管理规定 .外转供电应确保本单位供用电安全。不得在以下供电线路或开关设备上进行外转供电: ()煤矿一级负荷用电单位的主电源线路; ()煤矿主通风机、主副井提升绞车、消防水泵、医院、火车信号站等一级负荷的供配电线路或开关设备;

供用电管理制度范本

内部管理制度系列供用电管理制度(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37519 供用电管理制度 Power supply management system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一、严格落实用电管理责任制,做到分工明确 1、矿办公场所的照明线路,由机电维运区负责任维护、检修及故障处理。 2、矿办公场所除照明线路以外的其它用电设备,由使用单位从本单位进户线开始负责维护、检修及故障排除。多单位使用一台用电设备的必须明确维护单位,责任到人。否则,不准使用。 二、办公场所用电实行定量考核,做到节约用电 1、全矿所用办公场所,严禁使用高耗能用电设备,由机电科及安全用电稽查大队按表进行考核。 2、凡因工作需要,使用电热水器或电炉子的单位,必须提出书面申请;多单位共用一台热水器,必须明确其中一个单位负责,责任到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机电矿长批准,机

电科、安全科、公安科负责人签字后,到机电科及机电维运区稽查大队签定安全用电责任合同后,方可使用。否则,一经查出按违章用电论处。 3、对在办公场所经营的个体户或对外承包单位,经机电矿长审批后,由机电维运区稽查大队核实负荷装表后,安装及材料费用由用户自己承担,并执行商业网点电价。 4、办公场所需要临时性增加用电的,必须提出书面申请,经机电矿长批准,及机电维运区稽查大队核实负荷后,方可用电。否则,一经查出。对该责任单位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 5、全矿所有办公场所实行定量考核,每月由及机电维运区稽查大队抄表,一季度考核一次,全年总考核。若用电量超过规定电量,超出部分的电量按全矿平均电价从该单位工资中等额扣回。 三、严格实行用电审批制度,确保正常的供电秩序 1、商业网电用电 ⑴、凡在我矿范围内经营的营业网点,必须提出书面用电申请,并注明负荷情况经机电矿长批准,及机电维运区稽查大队核实负荷备案。在指定地点按要求安装电表计量后,

[矿山安全用电]安全用电管理制度规定

[矿山安全用电]安全用电管理制度规定 矿山设备(用电)安全知识 (一)井下电网电压等级 煤矿井下电网与地面三相四线制电网不同,其电压等级有特殊的规定。《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煤矿井下各级配电网络电压和各种电气设备的额定电压等级,应符合下列要求:高压,不超过10000v;低压,不超过1140v;照明、信号、电话和手持式电气设备的供电电压,不超过127v;远距离控制线路的额定电压,不超过36v。采区电气设备使用3300v供电时,必须制定专门的安全措施。 (二)保证电气安全的基本要求 1.煤矿井下特殊的工作条件 (1)矿井大气中有瓦斯和煤尘等爆炸性介质,在其含量达到一定量时,电气设备或电缆电线产生电火花时,就会发生燃烧或爆炸等恶性事故。 (2)井下巷道、机电硐室,经常有滴水、淋水、甚至大量涌水,空气相对湿度一般在90%以上。而且由于矿山压力的影响,常会发生冒顶和片帮事故,电气设备特别是电缆,极易受到砸、碰、挤、压而损坏。因此,容易发生人身触电事故。漏电火花或短路电弧等故障电火花,是瓦斯、煤尘着火或爆炸等恶性事故的电火源。 (3)井下有些机电硐室和巷道的温度较高,电气设备散热

条件较差。 (4)采掘工作面的电气设备移动频繁,且经常启动,用电设备的负荷变动较大。 (5)井下发生全部停电事故时会造成诸如淹没矿井、瓦斯积聚、人员受困或窒息、甚至发生瓦斯或煤尘爆炸等恶性事故。 2.煤矿井下供电系统的基本要求 (1)煤矿井下属于一类用户,停电会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的生产损失。 (2)煤矿井下供(配)电网不允许采用中性点接地工作方式,不允许井下配电变压器中性点直接接地,严禁由地面中性点直接接地的变压器或发电机直接向井下供电。 (3)矿井电网短路容量,老矿井一般限制为50mva;新建矿井不再作此限制(一般为100mva或200mva)。 (4)矿井高压电网,必须限制单相接地电容电流,使之不超过20a。 (三)保护接地 电压在36v以上和由于绝缘损坏可能带有危险电压的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构架,铠装电缆的钢带(或钢丝)、铅皮或屏蔽护套等必须有保护接地。主要有:保护接地网、主接地极、局部接地极、接地母线、连接导线与接地导线。 (四)井下电气设备的类型及选用规定 为了在煤矿井下安全使用电能,不论是低瓦斯矿井、高瓦斯

煤矿配件管理制度.doc

煤矿配件管理制度1 1 配件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配件的管理,减少配件的损耗,特制定《配件管理制度》。 第二章组织与职责 第一条组织体系 组长:机电副矿长; 副组长:机电副总、机电科长; 成员:机电科及各队主管队长和技术员。 第二条部门职责 ( 一) 机电科职责 1、机电科负责对全矿《煤矿配件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2、机电科对有违反《煤矿配件管理制度》的单位和个人有处罚的权力。 3、机电科负责对全矿机电配件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与通报。 4、机电科负责基层各队配件材料的审批与管理。

(二)采煤队职责 1、采煤队负责本队《煤矿配件管理制度》及规程的贯彻和学习工作。 2、采煤队负责本队《煤矿配件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和检 查。 3、采煤队负责本队配件的使用和管理工作。 (三)掘进队职责 1、掘进队负责本队《煤矿配件管理制度》及规程的贯彻和学习工作。 2、掘进队负责本队《煤矿配件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和检查。 3、掘进队负责本队配件使用和管理工作。 (四)机运队职责 1、机运队负责本队《煤矿配件管理制度》及规程的贯彻和学习工作。 2、机运队负责本队《煤矿配件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和检查。 3、机运队负责本队配件的使用和管理、维护工作。 (五)通风队职责 1、通风队负责本队《煤矿配件管理制度》及规程的贯彻和学习工作。 2、通风队负责本队《煤矿配件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和检查。 3、通风队负责本队配件的使用和管理、维护工作。

第三章其它要求 第一条各单位按照矿用配件种类,将配件分类管理。 第二条根据生产设备的需要以及配件货源情况确定计划,根据配件需要和计划所需达到的指标,编制成计划表,然后用它来组织协调计划,以达到预期目标和效果。 第三条组织货源:根据配件计划,通过订货采购、自制等方式确定所需配件的品种、规格、数量、交货时间供货单位、运输方式、结算方式等,及时把所需配件落实下来。 第四条储备保管:储备配件由供应科负责配件的保管、保养,以便及时地保质保量地供应生产需要。 第五条分配发放:根据实际需要有计划地进行合理分配,各单位领取配件经机电科审批后,直接到供应科领取。 第六条使用管理:对投入使用的配件督促有关单位合理使用,同时对替换下来的废旧配件组织回收、修旧利用以充分发挥配件作用。 第七条配件统计:对配件供应和使用过程中配件的收入消耗等各种收据、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和分析研究配件管理中各类的相互关系和规律,为有计划的编制检查和改进配件等提供可靠依据。 第八条工作面前后头备用的各种设备、配件、备品及材料,有硐室的必须存放在硐室内,且按要求做到下有垫,需要上部有盖的加盖,摆放整齐,顶部不得有淋水。 第九条凡备用的设备、配件、备品及材料存放必须按第(一)条、第

煤矿用电管理办法(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煤矿用电管理办法(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3623-47 煤矿用电管理办法(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为加强某某矿用电管理,保障生产,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充分调动全矿各单位节电降耗的积极性。结合我矿供电系统存在缺陷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用电管理办法。 一、为加强用电管理工作,成立用电管理领导小组: 1、组长:机电经理 副组长:矿机运区长、安监处第一副处长、调度主任;项目部机电经理 成员:某某机运区上机电、某某项目部机电科、某某调度室、地面各土建单位负责人 2、用电管理领导小组下设用电管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某某矿机 运区,负责全矿供电区域内用电工作的指挥、协

调、监督、检查。 二、管理目标 1、在满足安全、高效生产的前提下,尽可能节约用电,减少不必要的电能消耗,为企业降低运营成本,控制投资。 2、完善用电管理制度,避免因用电不合理而造成事故。 3、增强职工及各施工单位安全用电意识、节约用电意识。 三、用电管理 1、某某矿机运区作为矿井供电管理的业务部门,负责全矿供电系统的管理和检查工作 2、各施工地点的大型设备(如主提升绞车、压风机等)要定期做好技术性能测定,调整最佳工况点,保证高效经济运行。 3、要加强井上下风、水管路的维修和保养,杜绝跑、冒、滴、漏现象的发生,达到减少电力浪费的目的。

用水、用电、用气管理制度

贵州省校(园)用水、用电、用气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水电气供应与使用的管理,维护水电气使用的秩序,安全、合理地供水供电供气,强化师生员工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的意识,建设节约型校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法》和《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校园水、电、气安全管理。在安全管理的同时强调节能意识的培养。 第三条建立由学校节能委员会、水电气管理部门和各水电用户组成的三级水电气管理体系。 节第二章水电气管理体系及职责 第四条成立由分管校长为主任、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学校节能委员会。节能委员会职责如下: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水电气管理的方针政策,制定学校水电气管理目标和任务; (二)审批学校水电气管理制度及年度工作计划; (三)审批水电气设施更新、改造计划; (四)审批学校水电气收费价格、水电气经费指标及节能技术改造专项基金的使用。 第五条节能委员会下设节能办公室,负责学校水电气管理的日常工作,节能办公室设在公共事务管理处。节能办公室职责: (一)宣传、实施国家有关水电气管理的方针政策和规定; (二)负责学校水电气经费指标的制订、调配与管理,以及对各部门用水用电用气情况的检查、监督和奖惩; (三)参与学校水电气规划; (四)负责学校所属水电气设施的管理和设备更新、改造计划的审批; (五)负责学校节能技术改造专项基金的管理; (六)负责对水电气管理部门工作的考核。 第六条学校委托后勤集团管理部门进行水电气资源管理。后勤管理部门下属水电气服务部作为水电气资源管理的实施部门。具体职责: (一)保证学校水电气的正常供应,负责供水供电供气管线、泵房、高低压配电房的日常维护、巡查和值班等工作; (二)做好学校水电气管网图纸、建筑水电气竣工图纸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三)受理各单位和个人的用水用电用气申请,负责全校所有水电气用户的日常用水用电管理; (四)参与学校供电、供水、供气的规划和改造工作; (五)完成学校水电气计量及收费工作,定期上报各类水电气统计、分析报表; (六)做好学校节能宣传及相关管理工作; (七)负责与地方行业部门的业务联系。 第七条水电气用户的工作职责如下: (一)用户均应安装水电气表,并负责自身的日常水电气管理工作; (二)配合水电气服务部抄表,核对抄表数据及水电气费用,并按时缴纳水电费; (三)做好避峰用电、降压供水和水电气紧急抢修时的协调配合,共同做好水电气节能和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章用水用电申请和受理程序

煤矿机电设备检修管理制度汇编

机电设备运行、保养、维护检修制度 坚持执行设备的维护保养与预防检修相结合的检修制度,积极推行故障诊断的状态检测技术,按设备运行状态合理确定检修时间和检修制度,按步向预知检修和专业化修理方向发展,以提高检修质量,降低检修费用,缩短检修时间。以保证我矿生产的正常有序进行。 一、设备的日常检修(除法定假日) 1、设备日常检修为每日强制检修制。时间为早班8:00—12:00。 2、设备日常检修应做好主要设备的擦拭、清洁工作,紧固易松动的螺丝。检查设备零部件是否完整、设备运转是否正常,有无异音、漏油等现象。维护和保持设备状态良好,保证每日生产的正常进行。 3、设备日常检修维护保养工作要实行区域性负责制,对设备做好巡回检查并做好记录。 4、使用的设备要建立严格的润滑制度,坚持进行日常润滑工作,主要设备的润滑必须专人负责。 5、主要设备为采煤机、前部运输机、液压支架、转载机、顺槽皮带运输机、刮板输送机、主井强力胶带运输机、乳化泵站、移动变电站、井下变电所、掘进机、主通风机、主排水泵、主提升机。 6、设备日常检修要保证有每天不少于2小时的检查、维修、保养时间。若发现设备故障在2小时内无法排除的,应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组织力量进行检修。设备使用单位未切实落实设备日常检修制度而导致设备不能正常生产的按影响生产时间200元/小时进行罚款。

二、设备的定期检修(月检) 1、设备定期检修计划的内容及检查时间依据以下几个方面确定:(1)、《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定期检查内容和试验内容;(2)、根据设备制造厂家设备使用说明书规定的定期检修内容;(3)、根据运行记录、维护检查记录和技术监测数据所发现的问题;(4)、上次检修发现的问题,在做好充分准备的基础上而列入本次检修的。 2、设备定期检修计划由使用单位提供,机电部审核,列入月检修计划。检修单位制定检修的项目、时间、安全措施、安全负责人及参与人员等,报有关部门审批后,方可执行。 3、设备定期检修计划的完成情况及检修质量由机电部进行考核,并列入经营考核中,做到保质、保量、保工期。 4、设备定期检修后电气设备要保证能够连续正常生产使用一周以上、机械设备要保证连续正常使用一个月以上,如设备检修部位出现问题对设备使用单位或维修单位按影响生产时间200元/小时进行罚款。(时间按当班影响生产时间累加计算) 三、设备的停产检修 1、各设备使用单位应对设备精度、性能进行测定,发现效能降低或精度降低,应进行调整或列入停产检修计划。 2、停产检修应集中力量解决日常不能检修的主要设备缺陷和各种安全保护装置的试验和整定。停产检修确定后应编制检修工作计划。计划内容应包括检修项目、时间、安全措施、安全负责人及参与人

某煤矿用电计量管理考核制度示范文本

某煤矿用电计量管理考核制度示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某煤矿用电计量管理考核制度示范文本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1、井上、下安装的计量器具,必须经计量部门校验, 取得合格后,并在计量办登记后方能使用。 2、计量器具的安装必须符合有关技术要求,保证计量 器具的精度。 3、选择安装计量器具时,应根据设备负荷容量的大 小,选择计量器具,保证计量器具的正常使用。 4、任何人在用电计量器的使用过程中,不得私自改动 或损害,计量器具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5、全矿所有用电单位都必须装表计量,根据各单位实 际用电情况制定用电考核指标。 6、管理用电人员每月对全矿所有用电进行抄表计算。 按实际用电与下达的用电指标进行考核,施行节奖超罚。

7、用电管理人员必须以身作则,严格认真搞好计量工作,一经发现有隐私舞弊现象,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8、用电管理人员还要不定期的对计量器具进行监督检查,一但发现计量器具有问题,首先先停电,经供电部门领导和计量部门同意后,方可按计量程序及时更换,以保证计量的精确度。 请在此位置输入品牌名/标语/slogan Please Enter The Brand Name / Slogan / Slogan In This Position, Such As Foonsion

供用电安全管理制度标准版本

文件编号:RHD-QB-K5950 (管理制度范本系列) 编辑:XXXXXX 查核:XXXXXX 时间:XXXXXX 供用电安全管理制度标 准版本

供用电安全管理制度标准版本 操作指导:该管理制度文件为日常单位或公司为保证的工作、生产能够安全稳定地有效运转而制定的,并由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其中条款可根据自己现实基础上调整,请仔细浏览后进行编辑与保存。 一、是供用电的管理服务单位,负责学院的供电设备设施、线路、计量器具等的调配、管理、维护和使用。 二、为保障供电线路及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用电,各用电部门、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严禁使用正常用电以外的大用电量设备或电器(电炉、电热器、电开水器等),以防损伤电线路和设备、引发火灾。 三、用电部门的用电负荷变更、增容,须提出申请,由后勤处进行技术审核论证、报后勤主管院长批准后实施。 四、临时用电及施工用电,须报后勤处批准并装

表计量。 五、凡是在供电线路上用电者,其供用电均由学院后勤处统一管理、计量、考核,并按规定标准收费。如发现线路或计量器故障,及时向后勤处报修处理,学院根据实际情况收取材料费。 六、电工值班人员,在做好正常维护整修工作的同时,应认真坚持巡检制度,按照规章和安全要求,严格检查供电范围内的设备、线路及用电情况,及时清除不安全因素,制止违章用电。 七、在学院供电范围内,凡是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的,根据有关规定和实际程度进行处罚: 1、人为损坏供电线路或设备造成严重后果的,承担由此产生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2、未经批准私拉乱接线路的,责任人必须恢复原状,补交电费,并处以5O-1OO元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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