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公司采购招标管理办法7.doc

公司采购招标管理办法7.doc

公司采购招标管理办法7.doc
公司采购招标管理办法7.doc

公司采购招标管理办法7

采购招标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在当前市场经济条件下,针对变化复杂的物资市场,为维护公司利益,加强物资的供应管理,规范物资采购工作,依照国家有

关法律文件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所有原材料、物资、零部件、办公用品、机器设备的采购及其它批量物资的招标投标活动,均应符合本办法的原则精神和

采购工作规程。

第三条为强化对招标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由公司总经理任组长、配送中心任副组长的物资采购招标工作领导小组和招标评标工作组

(名单附后)。

第四条物资采购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政策、法令,严格按照有关经济法规办事,认真履行合同条款所规定的权利与义务,保障供需

双方的合法利益。

第五条物资采购应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

用原则,增强物资采购过程的透明度,真正让有实力的厂商为公司建设服

务,坚决杜绝采购工作中的人情关系。

第六条物资采购招标范围包括:

(一)单台设备金额在1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二)形成一定批量的设备、家具、及其它物资;

(三)5万元以上的设施建设与改造工程;

(四)公司领导交办的需要招标采购的项目。

如果法律或上级主管部门对所进行的招标项目有规定的,

应依照其规定执行。

第七条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将依法必须进行集中招标采购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它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第八条招标投标活动及其当事人应当接受依法实施的监督。校行政监

督部门依法对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有权依法查处招标投标

活动中的违纪行为。

第二章招标

第九条招标人是依照本办法规定提出或拟定招标项目进

行招标的法人代表或机构。配送中心代表公司行使招标工作中的有关职责。其

它部门未经公司授权不得自行招标。

第十条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两种形式。

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

或者其它组织投标。其方式是将依法必须实行招标采购的

物资计划和项目拟订成招标公告在有关大众媒体上发布,

以使不特定的众人参与投标。

邀请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

或者其它组织投标。其方式是将依法必须实行招标采购的

物资计划项目拟订成投标邀请函,并向三个以上具备承担

招标项目的能力、资信良好的特定的法人发出投标邀请。第十一条起草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函应当载明招标项目的名称、性质、数量、实施地点和时间以及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等事项。

第十二条配送中心应根据招标项目本身的要求,在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函中要求潜在投标人提供资质证明文件和业绩情况,并对潜

在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第十三条配送中心应根据招标项目需要编制招标文件。招

标文件应当包括招标项目的技术要求、对投标人资质审查的标准、投标报价

的要求和评标标准等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以及合同主要条

款。

国家或行业对招标项目的物资在技术、性能、质量等方面

有规定的,在招标文件中应当提出明确的要求。

招标项目需要分步实施的,其招标文件应合理划分标段,确定工期。

第十四条招标文件不得有意或无意示明特定的生产(销售)供应者或者有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它内容。

招标当事人不得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的名称、数量以及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

它内容。招标项目设有标底的,其标底必须严格保密。

第十五条需要修改招标文件或进行必要澄清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出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

标文件收受人,其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第三章投标

第十六条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参与投标竞争的法人或组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和招标文件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第十七条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对物资的有关

性能、技术参数和质量指标要求的表达应当全面真实,不得遗

漏或隐瞒。

第十八条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前,可以补充、修改或撤销已提交的投标的文件,其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

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应书面提交招标人。

第十九条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排挤其它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投标人不得以向招标领导小组评标专家成员行贿的手段谋

取中标,损害学校利益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第二十条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也十月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它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第四章结标

第二十一条结标可按开标、评标、中标三步进行。由组长

或组长委托副组长主持。

第二十二条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时间公开进行。

第二十三条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

况,也可以由公司纪监审人员检查并公证;经确认无误后,

由评标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文件的全部内容。

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

的所有投标文件,开标时都应当当众予以拆封,宣读。

开标过程应当记录,并存档备查。

第二十四条评标由公司依照本办法组建的招标评标工作组负责实施。评标工作组由公司行政监督部门、有关技术人、经济、管理等

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

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专家应当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五年并具有高级职称或者

具有同等专业水平,由公司招标领导小组组长临时聘

请。必要时可从外聘请相关领域的专家。与投标人有利

害关系的专家不得受聘进入相关项目的评标工作组。评

标专家的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

第二十五条配送中心应当采取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预、影响评标的过程

和结果。

第二十六条评标工作组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综合物资的价格、性能质量、售后服务、投标人资信情况对投标文件进

行评审和比较;设有标底的,应当参考标底。评标工作组完

成评标后,提出书面评标报告,最后确定中标人。

第二十七条中标人的投标应当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投标人应有优惠的销售价格,优良的产品质量和优质的售后服务。能够最大限

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审标准。但是投标价

格低于成本的除外。

第二十八条评标工作组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书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资产管理处应当依照本法重新招

标。

第二十九条在确定中标人前,参与评标的有关工作人员及

用户不得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

第三十条评标工作组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务,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所有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

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它情况。

第三十一条中标人确定后,配送中心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

根据国家招标法的规定,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

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

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对产生损失负有责

任者应承担对方的经济损失或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第三十二条配送中心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按照招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

第三十三条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和完成中标项目。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

他人转让。

第五章责任

第三十四条必须进行招标采购的项目而不招标,将招标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的,配送中心不予办理固定资产

验收手续,财务部有权拒付货物款项,并责令其限期改正。

对有令不止,造成经济损失者,应追究单位领导和直接责任

人的行政与经济责任。

第三十五条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或者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它情况的,或者泄露

标底的,造成经济损失者,应追究其行政、法律责任。前款

所列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中标无效。

第三十六条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投标人以向

公司招标管理办法(国有企业适用)

XX公司招标管理办法 (国有企业适用)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招标采购行为,确保采购质量,降低采购成本,提高招标工作效率,依据《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规章、规性文件和公司采购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招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得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非采购实施单位所能预见或非采购实施单位拖延造成采用招标所需时间不能满足用户或公司紧急需要的以外原因等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第三条公司招标活动根据项目规模和特殊性可实行前置性评审管理,由招标主管部门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成立招标活动评审专家组对招标项目围、容、金额及准备情况进行审核评价并确定是否需对拟招标项目开展造价咨询工作,审核通过的,方可进入公司招标流程。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本部、分公司和全资子公司以招标方式进行的工程、货物与服务采购活动。 第二章职责与分工 第五条公司XX部为招标管理职能部门,履行下列招标管理职责: (一)拟订招标管理办法; (二)对实施单位要求采用邀请招标采购的方式进行合规性审查; (三)组织公司采购实施单位等确定货物、工程或服务邀请招标的邀请投标人; (四)组织公司招标文件审查,督促指导项目具体实施单位安排现场踏勘、标前会

等; (五)协同有关部门对招标中的投诉或违规行为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 (六)主持或委托招标代理机构主持公司招标项目开标、评标; (七)审查发布公司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评标结果公示、中标通知书,督促指导采购实施单位办理合同谈判与签署手续; (八)负责公司招标业主代表评标专家库的建立和更新管理; (九)负责招标项目熟悉招标项目情况的业主代表的选取; (十)其他招标采购管理职责。 第六条工程管理部在公司招标活动中履行下列职责: (一)对涉及工程的招标文件进行审查把关; (二)根据需要配合派出人员作为业主代表参与评审; (三)对相关工程合同的签约进行审查; (四)主持工程项目的验收活动; (五)其他招标采购管理职责。 第七条采购实施单位在公司招标活动中履行下列职责: (一)负责组织设计单位(或相关单位)及招标代理机构编制招标文件; (二)协助招标主管部门组织招标文件审查,具体负责安排现场踏勘、标前会等; (三)协助招标主管部门或招标代理机构组织招标项目开标、评标; (四)负责发起拟订、办理招标工作流程中的各类网上审批流程; (五)负责具体组织合同谈判与签署工作; (六)其他招标采购管理职责。 第八条法律事务主管部门在公司招标活动中履行下列职责:

公司采购招标管理办法

采购招标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在当前市场经济条件下,针对变化复杂的物资市场,为维护公司利益,加强物资的供应管理,规范物资采购工作,依照国家有 关法律文件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所有原材料、物资、零部件、办公用品、机器设备的采购及其它批量物资的招标投标活动,均应符合本办法的原则精神和 采购工作规程。 第三条 为强化对招标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由公司总经理任组长、配送中心任副组长的物资采购招标工作领导小组和招标评标工作组 (名单附后)。 第四条 物资采购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政策、法令,严格按照有关经济法规办事,认真履行合同条款所规定的权利与义务,保障供需 双方的合法利益。 第五条 物资采购应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增强物资采购过程的透明度,真正让有实力的厂商为公司建设服 务,坚决杜绝采购工作中的人情关系。 第六条 物资采购招标范围包括: (一)单台设备金额在1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二)形成一定批量的设备、家具、及其它物资; (三)5万元以上的设施建设与改造工程; (四)公司领导交办的需要招标采购的项目。 如果法律或上级主管部门对所进行的招标项目有规定的, 应依照其规定执行。 第七条 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将依法必须进行集中招标采购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它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第八条 招标投标活动及其当事人应当接受依法实施的监督。校行政监

督部门依法对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有权依法查处招标投标 活动中的违纪行为。 第二章 招标 第九条 招标人是依照本办法规定提出或拟定招标项目进行招标的法人代表或机构。配送中心代表公司行使招标工作中的有关职责。其 它部门未经公司授权不得自行招标。 第十条 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两种形式。 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 或者其它组织投标。其方式是将依法必须实行招标采购的 物资计划和项目拟订成招标公告在有关大众媒体上发布, 以使不特定的众人参与投标。 邀请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 或者其它组织投标。其方式是将依法必须实行招标采购的 物资计划项目拟订成投标邀请函,并向三个以上具备承担 招标项目的能力、资信良好的特定的法人发出投标邀请。第十一条 起草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函应当载明招标项目的名称、性质、数量、实施地点和时间以及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等事项。 第十二条 配送中心应根据招标项目本身的要求,在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函中要求潜在投标人提供资质证明文件和业绩情况,并对潜 在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第十三条 配送中心应根据招标项目需要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应当包括招标项目的技术要求、对投标人资质审查的标准、投标报价 的要求和评标标准等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以及合同主要条 款。 国家或行业对招标项目的物资在技术、性能、质量等方面 有规定的,在招标文件中应当提出明确的要求。 招标项目需要分步实施的,其招标文件应合理划分标段,确定工期。

材料、设备采购招标管理制度

材料、设备采购招标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证公司材料、设备采购质量,规范采购行为,降低采购成本,增加材料、设备采购的透明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根据公司材料、设备采购管理的实际情况,规范材料、设备采购招标的操作程序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各中心单位、地区公司、控股公司的材料、设备采购招标。 第三条材料、设备采购招标用邀请招标,公司所属各中心部门单位、地区公司、控股公司有义务推荐投标单位。 第四条公司所属各中心部门单位、地区公司、控股公司应依照本制度准则的要求落实材料、设备采购招标工作。 第二章采购招标原则 第五条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廉洁原则。 第六条与招标活动相关的成员应对评标小组名单、标底、评议过程及其它评标小组要求保密的内容进行严格保密。 第七条与招投标活动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的成员应向评标小组明示,并主动回避;评标小组根据具体招标项目的不同,采取不同的评标方式,该招标活动的过程经办人回避定标。 第八条所有供应商均应满足入围条件后,方能受邀参加投标。 第九条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必须是三家或三家以上有实力、信誉和服务良好的供应商。 第十条所有材料、设备采购招标必须经公司招标审计中心审核,总裁办审批方能进行招标。 第三章招标实施 第十一条材料、设备采购招标工作由地区公司或需要采购部门单位实施,其他部门单位通力配合。 第十二条在实施招标前,需采购部门单位将材料、设备采购招标

文件资料,报公司招标审计中心审核,总裁办审批后组织实施。招标文件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招标采购单位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二)招标项目的技术规格、要求、数量、历史采购价格、预算价格,包括附件、图纸等; (三)投标报价要求、投标文件编制要求和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 (四)拟签采购合同; (五)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时间; (六)评标方法、评标标准和废标条款; (七)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八)投标邀请; (九)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十)投标人须知(包括密封、签署、盖章要求等); (十一)投标人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 (十二)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十三)招标答疑时间及方式; (十四)接受投诉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第十三条招标采购部门单位负责投标报名供应商的信息资料收集,汇总报招标审计中心,知会总裁办。 第十四条招标采购部门单位在发出招标文件后,不得擅自终止招标。如有需要停止或终止招标,报招标审计中心审核,总裁办审批后方可。 第十五条招标采购部门单位根据招标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有需要可以组织现场考察但不得单独考察,需要根据考察内容组织公司相关部门单位一起参加现场考察。 第十六条招标采购部门单位负责组织招标答疑工作。 第十七条开标前,招标采购部门单位和有关工作人员不得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以及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 第十八条招标采购单位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三日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的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

物资招标采购管理办法

物资招标采购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物资招标采购活动,维护公司合法权益,有效降低规模采购成本,确保大宗材料采购质量,从而降低成本,提高经济效益。依据相关要求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招标采购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以规范、严谨、合法的招标采购方式降低采购环节,杜绝违约、违规发生,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涉招标采购活动。 第三条公司及下属部门物资采购,均适用于本办法。 第二章招标采购组织机构 第四条公司成立物资招标采购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 第五条公司招标采购领导小组组成 组长:公司董事长 常务副组长:公司财务副总经理 副组长:广州公司常务副总、佛山公司常务副总 第六条公司招标采购工作小组组成 组长:公司主管物资的经理 副组长:公司主管物资的副经理、合约设计部经理 成员:合约部主任、设计部主任、仓库管理部经理 工作小组负责物资招标、评标的组织工作。

第三章职责 第七条招标采购领导小组职责 1、负责大宗物资招标采购重大事项的决策、明确招标采购方式和规则。 2、辅助监督、指导本级招标采购工作小组的招标、评标工作。 3、对招标采购的招标文件、评标方法、评标标准和开评标程序进行审查。 4、对工作小组的评标报告进行审定,确定中标单位。 5、执行评标纪律,对违规人员或违规事件进行处理。 第八条招标采购工作小组职责 1、辅助市场和供应商调查、编制招标文件、发布招标公告或招标邀请书及招标文件。 2、制定开标议程、评标流程及办法。 3、根据所招标采购的物资的技术参数,制定评标标准。 4、负责成立当次物资招标采购评标小组。 5、组织评标小组进行技术和商务答疑、澄清等工作。 6、组织评标小组对投标文件进行形式审查,就投标物资的技术参数、售后服务、价格、付款方式、供货周期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集体谈论后形成评标意见,推荐中标单位,报领导小组审定。 7、依据招标采购领导小组的审定意见,完善并实施后续程序,发放中标通知书,协助物资采购部门签订合同并实施。

招标采购管理制度

招标采购管理制度 一、总则 1、为规范公司采购行为和招投标管理程序,提高公司采购资金的使用效益,维护公司利益,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所称采购,是指以合同方式有偿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包括购买、租赁、委托、咨询、新产品开发等。 3、本制度所称物资,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软件等。 4、本制度所称工程,是指,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等建设工程。 5、本制度所称服务,是指除物资和工程以外的其他公司采购对象。 6、公司采购应当遵循公开透明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性价比最优中标原则。 7、本制度所述的招标方为负责招标、谈判、询价的总公司资采部、各分公司企业、公司职能部门;投标方为参与投标、谈判、询价的供应商、服务商、咨询、设计单位等。 8、本制度适用范围为总公司及所属各分公司,各分公司可根据本制度制订相应的实施细则。 9、公司所用保密材料,不归属本制度管理。保密材料名目,由总经理确定。 二、招投标组织 公司招投标组组成: 组长:总经理(非必须参加) 副组长:采购主管副总(非必须参加) 副组长单位:企管部 组员单位:总公司资采部、总公司生产部、总公司审计部、企管部、纪委、使用部门技术主管,上述组员单位为必须参加,已经确属需要的其他相关人员和其他人员(如外聘专家)等组成。 使用单位采购负责人为召集人。确立招标时间后,通知总公司办公室,转发

各组员单位参加招标会。 召集人可以根据招投标项目的具体要求,决定招标内容、招标方式、评标人员、评标标准、评标办法等。上报企管部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 三、招标流程 1、采购项目立项和报备→确定采购方式组织招标→公示(大型项目)→投标→开标→评标→中标通知→合同商谈→合同签批→合同签订执行。 2、采购立项 除零星采购外,原则上所有采购必须要填报立项申请表。如采购项目需要技术规范,则由招标方技术部门提出。 长期固定的定期原材料采购根据生产计划,不用每次立项,当采购方式等变化后则必须重新立项。 3、采购立项程序,按照采购管理制度执行。 4、采购方式 (1)、公开招标; (2)、邀请招标; (3)、竞争性谈判; (4)、定点谈判(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5)、询价; (6)、零星采购; 各分公司依据此分类原则,根据实际情况可具体量化采购分类方式。 5、召集人主要负责: (1)拟定招标书; (2)发布招标公告或邀请; (3)负责对投标人进行资质、资信等审查; (4)组织招标小组进行招标会议。 6、招投标文件的编制 (1)根据招投标项目的特点和需要编制招标文件; (2)招标项目的技术要求(由基建或质检部门或使用部门负责提供); (3)对投标人资格审查标准;

材料(设备)采购管理制度

材料(设备)采购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的采购行为,兼顾质量和成本,在保证公司开发项目正常施工的前提下,提高材料(设备)质量,减少投资成本。提高对供应商的谈判能力,以获得较优性价比的采购物资。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中所称“公司”是指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是指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派出之无独立法人资格的区域性公司。 第三条:本制度中材料(设备)领导小组是指在材料(设备)采购和招投标过程中实施工作指导和监督工作的管理机构。 第四条:分公司设有采购部的,材料(设备)采购工作由采购部门负责;分公司未设采购部的应在工程部下增设专职采购人员负责材料(设备)采购事宜。 第五条:本制度所称采购人员包括公司采购管理中心人员、各分公司采购人员及其它部门直接或间接参与采购工作的人员。 第六条:材料(设备)采购的具体流程和细则在《材料(设备)采购实施细则》中予以明确。 第七条:单宗采购总额预计 300 万以上(含)或统一采购能够获得较优惠的材料(设备)由公司采购管理中心实

施采购工作,单宗采购总额预计 300 万以下(不含)由分公司实施采购工作。 第七条:本制度由总则、采购组织机构、采购人员职责、工作原则、职业规范和罚则六部分组成。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职责 第八条:材料(设备)采购组织架构: 公司材料(设备)采购领导小组 公司采购管理中心 分公司材料(设备)采购领导小组 分公司采购部(工程部) 专职采购人员 第九条:公司材料(设备)采购领导小组由公司总经理、生产副总经理、公司财务总监、工程部经理等组成,公司总经理任组长,其它人员为组员。 第十条:分公司材料(设备)采购领导小组由分公司经

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

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国有企业采购行为,加强国有企业资产监督和管理,节约国有企业资金,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从源头上预防腐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国有企业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市属国有企业(国有独资、国有控股企业)的货物和服务采购活动。 本办法所称国有企业采购,是指国有企业使用国有资金以合同方式有偿取得国有企业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和服 务的行为。 本办法所称的货物,是指形成固定资产的物品。 第三条国有企业的工程建设必须进行招标投标的,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四条国有企业采购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诚信的原则。

第五条采购文件和公告信息必须在当地国资网和招标投标网或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场内发布,根据需要可以在其他媒体上发布信息,但涉及商业秘密的除外。 第六条在国有企业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 有利害关系的,必须回避。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申请其回避。 前款所称相关人员,包括招标采购中评标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竞争性谈判采购中谈判小组的组成人员,询价采购中询价小组的组成人员等。 第七条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市国资部门)是国有企业采购的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本办法规定对国有企业采购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市国资部门负责制订年度国有企业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公布实施。并负责审批采购任务确认书,明确采购方式。 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部门履行国有企业进场采购综合协调和场内 管理职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提供交易场所。市监察、财政、审计等部门依法履行对国有企业采购活动的监督职责。 第二章采购当事人 第八条国有企业采购当事人是指在国有企业采购活动中享有 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各类主体,包括采购人、供应商和采购代理机构等。

采购招标流程及管理制度_-

采购招标流程及管理制度 (暂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采购管理工作,保证物资采购质量,降低采购成本和费用, 增加物资采购的透明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适用范围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具备招标条件的、公司实际需要的工程材料、机电设备、生产物资、办公用品等物资采购。 1、专项物资一次性订货超过50万元的,实行专项招标。 2、同类型或单品种物资半年用量采购值超过30万元的采取半年招标一次。 3、机械设备价值5万元以上、办公用品一次性采购2万元以上的实行招标。 4、其它需要实施招标采购的物资。 第三章招标采购原则 第三条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第四条竞争原则。参加投标供应商必须有三家及三家以上有实力、信誉和服务良好的供应商。 第五条遵循同质低价、同价质优的选择标准。 第六条遵循及时、适用、合理、节约原则。由各物资需求部门,提供物资 采购计划,提供拟采购物资的具体明细和质量技术要求、供货时间等。 第四章组织实施

第七条物资采购招标工作由采购部及集团招标委员会联合组织实施。 第八条在实施招标前,由招标组织部门根据各部门提供计划、要求,拟草有关招标文件,其计划、方案上报公司领导,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第九条采购部门负责采集供应商信息资源,相关部门也可提供供应商信息资源,以形成竞价机制,确保招标工作的实施。 第十条供应商信息资源必须认真筛选,拟选参与竞标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一定生产规模,质保体系完善,招标人认同的厂家。对多次参加投标,报价持续 偏高的厂家,逐步由新的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取代参与投标竞价。 第十一条组建物资采购评标小组,由公司相关领导、财务负责人及所需物资部门的负责人参与评标工作。 第五章招标采购形式 第十一条物资招标采购可根据所需物资的品种、数量、使用时间、资金保证等情况,采取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等形式。 第十二条不具备前二种形式招标的,需报请公司董事会或相关使用部门的主管副总批准,可实施商务洽谈。 第十三条商务洽谈采购,必须实行多方询价,填写询价对比过程、结果及拟订供应商,以书面材料形式,报使用部门负责人审批后方可进行采购。 第六章招标采购的工作程序 第十四条招标准备工作 1、采购部门根据物资需求部门计划并依据本制度,确定是否需要招标采购,凡在招标采购范围的,由采购部向集团招标委员会提出招标采购申请。 2、采购部联合招标委员会制定招标实施计划,明确招标采购的具体形式。 3、招标委员会联合采购部编制招标文件(或招标说明)及拟定评标办法, 相关物资需求部门参与招标文件(或招标说明)的编制。 第十四条:招标实施工作 1、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形式采购。 1)由采购部发布招标公告,对有意前来投标报名的供应商进行资格预审,

招标采购管理制度

北京爱接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采购管理制度 2016年4月

目录 第一章总则 (3) 第二章招标管理 (5) 第三章供应商管理 (6) 第四章零星采购管理 (7) 第五章附则 (8)

第一章、总则 一、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北京爱接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各类采购行为,各类采购由业务 部门提供需求,综合部统一组织进行招投标、采购。 二、采购原则 1、凡具备招标条件的项目都应进行招标。 2、在选择入围供应商、招标过程、评分标准、开标、谈判、决策时必须对所有供应商保持公平,树立并维护公司良好的信誉和形象。 3、招标全过程资料包括:供应商管理(供应商资质、供应商考察、 约谈记录、相关会议纪要等)、招标文件(合同、清单或图纸)等必须按照要求及时收集、整理和归档。 三、招标工作由招、评标工作组、监审组共同完成。 1、招、评标组由需求部门、综合部、配合部门组成。监审组由总经办全体人员组成。 2、招、评标组必须按规定的评标办法进行评审,并向监审组推荐第一、第二中标候选单位并明确推荐理由。 3、招、评标小组总人数为奇数,其中技术标人员不少于3人,商务 标人员不少于2人。 四、招标类型及范围 包括邀请招标、议标、直接委托。 (一)招标类型及范围 合同价在5万元以上(含5万元)的项目必须招标,符合议标、直接委托业务类型和范围的项目除外。 (二)议标类型及范围 1、经过充分调查市场上满足招标要求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2、方案不可比或者性质特殊,不能事前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 3、合同价在5万元以下的项目。 (三)直接委托类型及范围

1、因政府垄断、技术垄断、市场垄断等,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获得标的,且标的物无替代性的项目。 2、如半年内、同等规模的同类项目刚签订过合同,市场稳定,且报价未上浮的项目。

大型企业公司设备采购招标管理制度

******** 彳、pqj 设备采购招标管理制度 2***年**月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招标业务范围 第三章招标机构的设置及职责 第四章资格审查及投标人数据库管理 第五章设备采购招标工作流程11 第六章招标纪律及奖惩16 第七章附则17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提升********公司(简称“和*床”或“控股”)的综合竞争力,加强设备釆购的专业化管理,规范水**附属公司设备采购招标业务,保证设备的供应及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九**集团有限公司以及**和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T-****及各附属公司。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的招标包括公开招标、邀请招标和议标。 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 邀请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诸特定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 议标是指无法达到3个投标人或不便按招标方式处理的业务,经批准参照招标的技术质fi标准.成本控制.操作透明度等要求,邀请相关法人或备选交易方报价,与其洽谈,经评议,从中选定+标人的方式。 第四条本制度是建立在维护杯林整体利益的前提下,以和**运营部生产管理分部统计的各附属公司现有通用设备?备品配件需求数据以及未來幣休装徭规划为基础,并结合对供应商地域分布、设备价款、物流费用等市场调研数据为依据,确定**杯统一招标或附?公司自主招标方案。 本制度所指的统一招标,既包含空间上的统一,即经市场分析.统计测算. 评估决策后将各附属公司能集中到控股招标的设备及备品配件由祜林负贵招标; 同时也包含时间上的统一,即改革原有“何时有需求何时招标,一年招标次数频繁”的招标惯例,争取实现以年度为单位安排市场调査与分析.测算与评估各个附屈公司年度设备及备品配件总需求量,在统一规划与测算的基础上每年由和cHc* 集+组织大规模的招标,从而提高整体装备管理标准化率和议价能力,节约成本与招标费用。 第五条招标项目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遵循竞争、择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非招标采购管理办法(试行)

附件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 非招标采购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非招标采购管理,规范非招标采购行为,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大唐集团公司采购管理规定(试行)》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非招标采购,是指以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之外的方式进行的物资类、工程类和服务类采购。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总部、各上市公司、分公司、省发电公司、专业公司及基层企业。 第四条按照集团公司采购工作的三级管理模式,一级集中采购范围内的非招标采购(以下简称一级集中非招标采购),由集团公司管理;二级集中采购范围内的非招标采购(以下简称二级集中非招标采购),由分子公司管理;三级采购范围内的非招标采购(以下简称三级非招标采购),由基层企业管理。 第五条非招标采购工作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及有效竞争的原则。 第二章非招标采购方式

第六条非招标采购方式主要包括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询价和竞价。 竞争性谈判是指与两个及以上供应商进行谈判,择优确定供应商的采购方式。 单一来源采购是指与单一供应商直接进行谈判,确定成交价格和成交条件的采购方式。 询价是指由三个及以上供应商进行应答和一次性报价,在此基础上进行比较并确定成交供应商的采购方式。 竞价是指三个及以上供应商在满足要求的基础上,在规定的时间内多次报价,通过价格竞争确定成交供应商的采购方式。 第七条采取非招标采购应符合集团公司采购管理的相关要求,需要事先审批的,应先完成审批工作。 第八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 (一)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 (二)满足条件的潜在供应商较少,不能形成充分竞争的; (三)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 (四)紧急采购。 第九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一)采用特定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其他特殊原因,只能从唯一的供应商处采购的; (二)原采购的后续维修、零配件供应、更换或扩充,必须向原供应商采购的;

采购招标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一)、为规范本集团及下属生产企业的采购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及集团下属各生产企业的采购活动。 二、采购原则 (一)、严格执行询议价程序 凡未通过招标确定供应商价格的物品的采购,每次采购金额在2000元以上,必须有三家以上供应商提供报价,在权衡质量、价格、交货时间、售后服务、资信、客户群等因素的基础上进行综合评估,并与供应商进一步议定最终价格,临时性应急购买的物品除外。 (二)、合同会签制度 固定资产的采购合同,必须经过有关部门如生产管理部、质量部、财务部、审计部、生产企业总经办、设备维修部共同参与,调研汇总各方意见,经公司分管领导审核,总经理批准签约。属集团采购的项目,应报总裁批准。 (三)、职责分离 采购人员不得参与物资和服务的验收,采购物资质量、数量、交货等问题的解决,应由采购部根据合同要求及有关标准与供应商协商完成。 (四)、一致性原则 采购人员定购的物资或服务必须与请购单所列要求规格、型号、数量相一致。在市场条件不能满足请购部门要求或成本过高的情况下,及时反馈信息供申请部门更改请购单作参考。如确因特定条件数量不能完全与请购单一致,经审核后,差值不得超过请购量的5%~10%。 (五)、最低价搜寻原则 采购人员随时搜集市场价格信息,建立供应商信息档案库,了解市场最新动态及各地区最低价格,实现最优化采购。 (六)、廉洁制度 所有采购人员必须做到: 1、热爱企业,自觉维护企业利益,努力提高采购材料质量,降低采购成本。

2、加强学习,提高认识,增强法治观念。 3、廉洁自律,不收礼,不受贿,不接受吃请,更不能向供应商伸手。 4、严格按采购制度和程序办事,自觉接受监督。 5、工作认真仔细,不出差错,不因自身工作失误给公司造成损失。 6、努力学习业务,广泛掌握与采购业务相关的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及市场信息。 (七)、招标采购 凡大宗或经常使用的材料,如原、辅、包材料、零星且繁杂的物资、办公用品、中药材等都应通过询议价或招标的形式,由生产、质量、财务、审计、采购、总经办等相关部门共同参与,定出一段时间内(一年或半年或一季度)的供应商、价格,签订供货协议,以简化采购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对于价格随市场变化较快的材料,除缩短招标间隔时限外,还应随着掌握市场行情,调整采购价格。 三、采购程序 (一)、供应商的选择和审计 1、原辅材料的供应商必须证照齐全,具有生产产品的合法证件。变更原辅材料的供应商必须经过送样检验、小试、中试,征得生产、质量部门同意。必要时,报有关管理部门批准备案。 2、对于大宗和经常使用的商品或服务,采购部应较全面地了解掌握供应商的生产管理状况、生产能力、质量控制、成本控制、运输、售后服务等方面的情况,建立供应商档案,做好业务记录,会同企业生产、质量、采购部门对供应商定期进行评估和审计。 3、固定资产及零星物资采购在选择供应商时,必须进行询议价程序和综合评估。供应商为中间商时,应调查其信誉、技术服务能力、资信和以往的服务对象,供应商的报价不能作为唯一决定的因素。 4、为保证原、辅、包材质量的稳定,供应商也应相对稳定。 5、为确保供应渠道的畅通,防止意外情况的发生,对于生产运营所必需的商品,应有两家或两家以上供应商作为后备供应商或在其间进行交互采购。大宗商品应同时由两家以上供应商供货,以保证货源、质量和价格合理。

医院设备采购管理工作制度

文档序号:XXYY-ZWK-001 文档编号:ZWK-20XX-001 XXX医院 设备采购管理 工作制度 编制科室:知丁 日期:年月日

设备采购管理工作制度 为加强对设备采购活动的监督与管理,增加采购过程的透明度,有效预防采购活动中的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制定本制度。 一、凡属医疗、教学、科研用仪器设备及医用器械、卫生材料,统一由设备部采购。 二、采购时一般须两人以上进行,尽量定点采购。除特殊专业设备器械可派有关人员协同采购外,其他人员不得擅自采购,否则计财部拒绝付款。采购员一般每2年调换一次。 三、购置单价小于5万元、批量较小的物资设备,有设备部和使用单位安排不少于2人的采购小组,按照计划确定数量、规格、型号,性能参数,进行市场调研和采购,确保优质优价。 四、购置单台价值在5万元以上的贵重仪器设备和价值在10万元以上的大宗、批量物资设备,应按照《山东大学第二医院物资设备招标工作规程》的有关规定,采取招标、邀标或议标的方式,在计财、审计、监察及主管领导的参与、监督下,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进行。 五、计划采购设备须按以下工作流程: 设备委员会通过的医疗设备购置计划:该类设备多数属于高、精端的大型医疗设备,临床科室需要提交相关的技术参数,设备部配合收集各公司的设备技术参数及销售公司的

情况。 设备部对技术参数进行审核汇总,对部分大型医疗设备的技术参数须邀请外院专家进行综合审核,避免出现技术性的倾向。 设备部将审核后的技术参数整理,返回申报科室,科室负责人审阅、无疑义签字后,制作成标准统一的院内招标文件,由计财部门签字,报院招标办公室。 院招标办公室提请分管招标领导、分管院领导、院长签字后,进行设备招标工作。 本着购置性能、价格比最优的原则,设备部负责组织,招标、审计、监察、计财等多部门参加。将招标后入围的产品,进行第二轮谈判(可能进行多次谈判)。将谈判结果汇总,向分管院领导、院长汇报。 招标办公室将中标结果对外公布,出投诉期后,中标公司持产品中标通知书到设备部签署购置合同,合同文本制作完成后,先由公司方(乙方)签字、盖章。 设备部将签署好的合同文本,返回申请科室,科室负责人对配置清单、优惠条款进行核对。避免了漏项、错填的问题。设备部将科室负责人签字后的合同文本交院审计部。 审计部邀请律师对合同进行审计,如有修改意见,合同将返回设备部,设备部及时的组织中标公司、申报科室对合同进行针对性的修改,再次报审计部。合同无问题,审计部

非公开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

****商业系统 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商业系统采购管理,推进非招标方式采购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依据《**企业采购管理规定》(**办〔2012〕***号)、《****商业系统“应招尽招”“真招实招”实施细则》(**办〔2016〕**号),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商业系统各独立法人单位 及控股企业采用非招标方式采购物资、工程和服务。 第三条非招标采购方式,是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和询价采购方式。 第四条采购方式的选择应符合《**企业采购管理规定》要求。 第五条非招标方式采购,可以自行组织实施,也可以委托招标代理机构组织实施。 第二章竞争性谈判 第六条竞争性谈判过程包括制定谈判文件、发布邀请、接受报名、确定邀请参加谈判的供应商、成立谈判小组、谈判、确定成交供应商等主要环节。 第七条采购实施部门对采购行为承担主体责任,负责市场调研、采购需求分析、合同起草、签约履约、信息发布、

验收、档案保管等工作。 第八条采购实施部门负责起草谈判文件,文件应包括采购需求、供应商资格条件、谈判邀请、谈判程序、谈判方法、成交标准、价格构成或者报价要求、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合同草案条款以及谈判时间及地点等。 谈判文件应当结合项目实际给予潜在谈判对象充分的 编制响应文件的时间;应当要求谈判报价按照规定格式密封报价。 谈判文件经实施部门集体审查后,送相关职能部门履行审核程序,填写《招标文件审批表》。 第九条采购实施部门负责发布谈判邀请信息。谈判邀请信息至少要在行业网站公告,公告期不得低于3个工作日。 报名不足3家的,发布二次公告;仍不足3家的,由推荐产生;其中采购实施部门代表推荐的参与谈判的供应商数量不超过总数的一半,采购实施部门通过公开形式向本单位职工征求意见的,不在此限制之内。 第十条采购实施部门负责接受报名工作,并填写《报名信息初审表》。 第十一条在监督部门的监督下,采购办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通过随机方式选择不少于3家拟邀请供应商,抽取结果要记录在《非招标方式采购记录表》(附件1)。

招标采购管理制度45087

招标采购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招采业务,理顺招采流程,提高招采效率,严控招采成本,确保招采质量,严肃招采廉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于公司所需原材料、辅助材料、备品备件、劳保用品、办公用品及固定资产等物资以及工程、设备、服务(技术、劳务、物流等)。 第二章招采原则 第三条严格遵守“谁需求、谁申购、谁保管”的原则。 第四条严格遵守招标采购部统一询价定标的原则。 第五条严格遵守“三个三”原则。 1、选购三原则: (1)一种物品采购各部(参与部门或人员)分别找三家; (2)一种物品分别报三家; (3)一种物品最后定一~三家。 2、定购三原则: (1)同类物品质量最优; (2)同类物品价格最低; (3)同类物品的供应商服务最好。 3、验收三原则: (1)由采购部门、使用部门、资产管理部门等部门共同参与验收;

(2)经参与验收的各方代表签字方能视为有效; (3)发现假冒伪劣产品,一票否决,坚决退换。 第三章招采类别 第六条招采类别 分为年度合同、年度框架协议、日常招标、日常采购四大类; 第七条年度合同范畴 混凝土、吊车租赁、工程承包,执行招标流程; 第八条年度框架协议范畴 柴油、辅助油、建材、钢材、轮胎、五金、日常劳保、工具(手动工具、电动工具、钻头、汽保工具、量具等单件在价值5000元以内)、线缆、委外机加件、矿山备品备件(辅助车辆备件、运输车辆备件、钻机备件)、加工系统备品备件(鄂破耐磨件备件、圆锥破耐磨件备件、立轴破备件、皮带机备件、筛网、胶带),执行招标流程; 第九条日常招标范畴 工程建设、设备租赁、电铲备件、振动筛备件、高频振动筛备件、给料机备件、皮带秤备件、地磅备件、除铁器备件、电机维修、委外加工及维修、固定资产、设备改造及升级、电气元器件、耐磨钢板、办公用品、专用工具、工作服、劳保鞋,执行招标流程; 第十条日常采购范畴 金额在五万元以下,执行采购流程。 第四章计划管理

企业内部招标采购管理办法

****************公司 采购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以下称“公司”)各项采购工作,保证各项采购活动的公开、公平和公正,维护公司合法权益,合理降低采购成本,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上级集团制度等规定,结合公司管理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事业部、业务部、职能中心,子公司参照执行。 第二章定义 第三条采购部门 公司各事业部、业务部、子公司、职能中心等提出采购需求的部门。 第四条供应商 向公司提供物品、咨询服务、工程施工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第五条采购对象

公司采购对象分为3类:物品、咨询服务、工程施工。第六条物品 供应商以实物形式向公司提供的商品。 第七条咨询服务 供应商向公司提供的咨询、设计等与公司业务相关的专业服务。 第八条工程施工 公司新建、扩建、改建的民用建筑结构工程或装修工程施工。 第九条直接采购 直接向供应商购买采购对象的方式。 第十条比价 邀请三家或以上的供应商,就拟采购对象以谈判比价的方式,最终确定采购方案的方式。 第十一条邀请招标 根据采购需求,向三家或以上特定供应商发出投标邀请,由被邀请的供应商投标竞争,从中选定中标者的招标方式。第十二条公开招标 在公开媒介上以招标公告的方式发布信息,邀请不特定的供应商参与投标,并在符合条件的投标人中择优选择中标人的招标方式。 第三章采购审批及管理

第十三条采购方式及审批 根据采购对象的金额大小及采购特点,实行以下三种采购方式和审批权限:

第十四条特定情况采购 超过10万元(含)的采购,如遇下列特定情况,可以采用直接采购的方式选定供应商: (1)已采购的同类物品或咨询服务的延续采购; (2)供应商提供的物品或咨询服务难以替代; (3)客户指定。 特定情况采购不适用于工程施工采购。 第十五条车辆采购 车辆采购按照上级集团《车辆管理办法》执行,由采购部门提出申请,由公司管理班子会决议通过,并上报公司董事会审批通过。 第四章比价 第十六条比价要求 比价由采购部门实施,根据采购要求,寻找不少于3家

公司招标采购和非招标采购管理办法(2015.11.10)

招标采购及非招标采购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工程、货物、服务采购管理秩序,提高采购管理水平,充分发挥各种采购方式的优势,实现采购活动的规范化、标准化和制度化,控制采购成本,提高投资效益,保证项目质量,促进廉政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公司有关规章制度,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采购活动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维护平等竞争的市场经济秩序。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满足采购范围和规模标准以内的所有采购活动。 第四条本办法涉及的采购方式,包括招标采购和非招标采购。 招标采购,包括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等采购方式。 技术复杂、有特殊要求或者受自然环境限制,只有少量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项目合同金额的比例过大等,属于邀请招标。 非招标采购,包括竞争性谈判、比选、询价、单一来源(独家资源)等采购方式。 第五条公司采购活动必须依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开展相关工作,在同等情况下优先选择集团公司内部单位及长期与公司合作的优

质客户。 第六条公司采购工作按照“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的方针予以实施。以合理价格、诚信合作原则选择安全可靠、质量优良的产品和服务,推进集约化管理、规范化运作。 第七条公司各种采购实行回避制度。 当公司内部人员与投标人(或供应商)有亲属关系或其它可能影响客观公正采购的关系时,公司内部人员应当回避。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分工 第八条公司成立招标采购和非招标采购工作领导小组,由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总经济师、总工程师、招标合约部、造价部、纪检监察部及公司技术、工程、财务、法务等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任组长,总经济师任副组长。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和行业的有关法律、法规,集团公司及本公司相关的采购管理规定,以及监督、考核公司各单位对本办法的执行情况。 2.负责审定采购方案和采购文件,指导监督采购活动,决定采购活动中的重大事宜。 3.负责审批确定采购方式。 4.审批采购结果(评标)报告,确定中标单位。 5.负责裁决采购工作中的争议及投诉事宜。 第八条招标合约部作为采购工作归口管理部门,是公司招标采购和非招标采购工作方面的日常办事机构,负责组织、协调、管理公司日常采购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采购招标流程及管理制度样本

采购招标流程及管理制度(暂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采购管理工作,保证物资采购质量,减少采购成本和费用,增长物资采购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结合公司实际状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合用范畴 第二条本制度合用于具备招标条件、公司实际需要工程项目、生产物资、办公用品、技术服务等采购。 1、同类型或单品种物资年用量采购值超过20万元采用一年招标一次。 2、工程项目、物资采购总额在15万元以上实行招标。 3、工程项目、物资采购总额在15万元如下5(8)万元以上实行竞争性谈判采购。 4、5(8)万元如下零星物资采购采用审批制度直接采购不进行招标。 第三章招标采购原则 第三条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第四条竞争原则。参加投标供应商必要有三家及三家以上有实力、信誉和服务良好供应商。 第五条遵循同质低价、同价质优选取原则。 第六条遵循及时、合用、合理、节约原则。由各物资需求科室,

提供物资采购筹划,提供拟采购物资详细明细和质量技术规定、供货时间等。 第四章组织实行 第七条物资采购招标工作委托招标代理公司进行,并由办公室和监察科联合组织实行。 第八条在实行招标前,由办公室依照各科室提供筹划、规定,拟草关于招标文献,其筹划、方案上报公司领导,经批准后组织实行。 第九条监察科和物资需求科室负责采集供应商信息资源,其她科室也可提供供应商信息资源,以形成竞价机制,保证招标工作实行。 第十条供应商信息资源必要认真筛选,拟选参加竞标供应商,必要具备一定生产规模,质保体系完善,招标人认同厂家。对多次参加投标,报价持续偏高厂家,逐渐由新符合条件供应商取代参加投标竞价。 第十一条委托招标公司进行详细招标事项,公司领导及有关科室负责人参加招标、评标工作。 第五章招标采购形式 第十一条物资招标采购可依照所需物资品种、数量、使用时间、资金保证等状况,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等形式。 第十二条不具备上述两种形式招标,需报请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批准,可实行竞争性谈判采购。 第十三条竞争性谈判采购,必要实行多方询价,填写询价对比过程、成果及拟订供应商,以书面材料形式,报公司财务负责人、总

相关文档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