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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险理赔操作手册查勘定损部分定稿版

车险理赔操作手册查勘定损部分定稿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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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险理赔操作手册查勘

定损部分

HUA system office room 【HUA16H-TTMS2A-HUAS8Q8-HUAH1688】

华泰财产保险有限公司车险理赔操作手册(查勘定损部分)

2012年8月

目录

第一章车损险查勘要求

第一节车损险查勘工作要点

第二节现场查勘调查的主要内容及要求

第三节特殊管控要求

第二章车辆定损要求

第一节定损处理要求及流程

第二节车辆拆解规范

第三节定损标准

第三章车损以外其他物损的调查

第四章特殊案件处理规定

第一节火灾案件的查勘处理

第二节盗抢案件的查勘处理

第三节水灾案件的查勘处理

第五章系统内查勘处理环节操作规范

第一节总体要求

第二节主要关键操作点

第三节工作要求

第一章车损险查勘要求

第一节、车损险查勘工作要点及基本要求

一、接受派工

查勘定损员接到派工后,应在5分钟内与客户联系。了解客户所在具体位置,车辆所在具体位置,告知客户应注意的事项,如:是否可以移动现场,事故基本情况,碰撞主体等。并告知客户大概到达的时间,一般应约定在一小时内到达现场。如果不能及时赶到现场,而客户要求又很急,应先安抚客户,马上与机构调度联系,是否改派其他定损员。如果手头确实有工作难以走开,也应马上通知机构调度,是否改派,在未作改派之前,应积极与客户联系,安抚客户,告知客户注意事项。

查勘员不能擅自不履行工作职责,直接告诉客户不能去。

二、查勘调查前的准备工作

携带必要的查勘工具及资料,如照相机/录像机、皮尺、查勘报告、出险通知书、笔录纸、定损单、防伪易碎封签(标签)、索赔须知等。

应在约定的时间内到达与客户约定的地点,如有客观原因不能如约到达,应马上与客户联系,做好解释工作并通知机构调度。

采取不同方式查验抄单,查看出险记录,对于多次出险的,应考虑是否属于多次出险客户管控范围,属于多次出险管控范围的,应按

多次出险客户管控工作要求进行查勘工作。应通过业务系统尽量取得更多的案件信息。

三、第一现场查勘基本要求

(一)定义

第一事故现场(原始现场)是指现场的车辆和遗留下来的一切物体、痕迹,仍保持事故发生后的原始状态而没有任何改变和破坏的出险现场。

由于自然或人为的原因,致使出险现场的原始状态发生变化的事故现场称为变动现场,第一事故现场的复勘是指对变动现场的查勘。

(二)以下事故必须查勘第一现场或进行复勘:

1、出险日期距保单起保起期或止期20天(含)之内且事故损失超过2000元的保险事故(但在本公司按期续保未增保的保单发生事故或承保前已验车并有验车照片或从其他保险公司转入、未断保且有保单正本的除外);

2、在保险期间内,增保的保险险别在增保后30天内发生且事故损失超过2000元的保险事故(增保时已作增保验车的事故除外);

3、脱保5天以上未按期续保,且未作承保前验车的标的,出险时间距起保日期30天(含)之内且事故损失超过2000元的保险事故;

4、盗抢、火灾等重大保险事故;

5、出险时间在当日20:00至次日03:00间且事故损失超过3000元的保险事故(各分支机构可根据当地情况,从严控制掌握);

6、事故损失超过1万元的保险事故;

7、未经交警处理的单、双方保险事故(事故出险当地已实行快速处理制度且事故类型适用快速处理规定的事故除外,事故损失在1000元以下事故除外);

8、单方肇事仅造成保险标的尾部损失的保险事故(事故损失金额在500元以内或更换配件金额在200元以内且事故无疑点的除外);

9、同一标的在同一保单年度内出险3次以上(含)(累计损失金额在保费之内的且事故没有疑点的除外)的保险事故;

10、涉及老旧车型(从初次登记起满10年的车辆)、新投入生产的新车型(投入批量生产不满1年的车辆)且损失在5000元以上的保险事故;

11、存在有疑点的保险事故。

对于分支机构已报备总公司车险承保、理赔部通过的重要客户服务方案(招标文件或书面承保协议),如其中有与上述要求相冲突的约定,可按服务方案的约定执行。但各机构需提供相关文件或协议备查。

异地出险(指跨越承保所在的行政区域)的保险事故处理按《车险重案工作管理规定》要求处理。

各种附加险别发生的保险事故,在特殊情况下,如果即使经过对第一事故的现场查勘或复勘后,对事故发生的原因也无法推定属实的事故,可免除第一事故现场的查勘或复勘,例如:车辆行驶中被飞石击碎玻璃等。

第二节、现场查勘调查的主要内容及要求

按照理赔管控规范,需要面见被保险人的,应面见被保险人,核实事故情况。查勘人员应向客户递交书面《索赔须知》,并进行必要讲解,提示客户及时提出索赔申请。

如果非被保险人本人处理事故,被委托人必须出示被保险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查勘定损员需查验委托书并留存在案卷中。

一、指导客户填写《出险通知书》

(一)《出险通知书》涵义:

《出险通知书》是被保险人在发生保险事故时,告知保险人事故详细情况的一种书面文字凭证,也是被保险人向保险人履行告知义务最重要的方式之一,同时也是一份非常重要的书证。

(二)《出险通知书》填写要求:

1、《出险通知书》不能代填:

《出险通知书》应由被保险人本人或事故当事人亲自填写,严禁保险公司人员或其他人员代填。如果被保险人或事故当事人确因客观原因不能亲自填写,可以由他们的被委托人代填,但必须出具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并应由被保险人及事故当事人签章认可。

2、《出险通知书》填写内容:

(1)《出险通知书》的前部分是案件的基本信息栏:注意填写清楚、完整、准确。每一项都应填写,尤其是与被保险人关系等。

(2)叙述事故经过,列明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人物(车辆)、起因、发展及结果。事故经过还要写清从哪出发到那去,行使方向,车速,在第几条车道,是否变更车道,道路上是否有异常情况,车内当时有几人,当车辆发生事故的瞬间采取了什么措施,与什么相撞,车辆最后停止位置,车头朝向什么方向等。出险经过务求详细,只有这样才能在我们判断事故时有依据。

(3)还应填写完整车辆损失情况、人员伤亡情况、受伤人员的姓名、是否住院及就诊医院。

(4)填写人应签字确认并留下有效联系方式,并写明填写日期(如是被委托人代填还应留下被保险人和事故当事人的有效联系方式)。

3、《索赔申请书》及《索赔须知》填写要求:

(1)《索赔申请书》部分:索赔申请书基本信息栏和出险经过及原因栏为《出险通知书》的复写部分,其内容应注意与《出险通知书》的一致性。单位车辆要加盖被保险人印章,私有车辆由被保险人签字。

(2)《索赔须知》部分:查勘定损员(包括人伤调查员)将案件所需的必要材料和单证在“□”中划“√”。在业务系统索赔材料清单中点选(有需要的机构)。同时查勘定损员(包括人伤调查员)须按照条款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告知义务。

二、查验保险标的

(一)查明出险车辆是否是保险标的。核实承保车辆的保险情况,包括交强险的承保情况。

1、查验机动车行驶证(包括移动证、临时号牌)、车架号、车牌号、发动机号与抄单核对,应准确无误。如有出入,应立即查明原因。

(1)如是出单员录入错误,应提醒客户作批单更改;

(2)如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号码不符,则应认真核对:

①车身上的车架号、发动机号、车牌号是否有过更改痕迹;

②该车是否变更过车架号、发动机号、车牌号,更改原因,为何未向保险公司申请批改?

③该车是否为二手车、老旧车?必要时向公司承保部门了解当时承保情况。

2、如果行驶证与抄单一致而车身上的号码不一致应立即了解清楚。如是车辆在车管所办理登记手续时,由于车管所办事人员的失误造成的,要求客户马上到车管所作必要的更正。

3、在不能确认是否是保险标的时,不能进行车辆拆解、定损工作。这种情况下不宜对客户进行过多的告知,仅告知客户如果不是保险标的,保险索赔无从谈起;如果经查实是保险标的则理赔程序继续进行。如果在事故调查中发现问题,应马上落实,拿到有利证据,不能拖延。

(二)查明行使证的年审情况。对证件照相取证。

应仔细检查行驶证年审章是否真实,事故发生时间是否在有效期内。尤其应注意在保险期限内初次登机日期和初次发证日期是否一

致,如果不一致应向被保险人问明情况。如果是移动证、临时牌照,要查明其真实性,是否属于该车辆的,有效期及准许行使区域等。

三、查验当事驾驶员驾驶证及出险车辆的情况。

(一)查验当事驾驶员是否有有效驾驶证。对证件照相取证。

1、驾驶证(正、副证)是否在有效期内,是否与准驾车型相符,核对驾驶证照片与驾驶员是否一致,是否保单约定驾驶员驾驶车辆。是否按规定参加体检等。尤其应注意驾驶证正证有效期。

2、特种车辆出险,驾驶员是否有相关部门核发的操作证。

3、在有条件并有必要的情况下,应查询驾驶员是否满12分。

(二)查明出险时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是否有保险利益。

(三)查验车辆是否运载危险品、是否符合装载规定;

(四)查验车辆是否变更用途、是否增加危险程度;

(五)车辆是否符合安全行驶状态等。

(六)查验三者车辆的承保情况。

记录三者车辆车牌号、交强险承保公司、保单号;记录三者车车主及驾驶员姓名及联系方式等。

四、车损险事故查勘人员的工作重点和工作要求

(一)工作重点:其工作重点在于对事故的调查取证,进而判断事故是否属于保险责任。

(二)调查目的:调查的目的在于:最大限度地还原事故,掌握并保有有利且全面的证据材料。

(三)调查基本内容如下:

1、调查事故情况(包括出险时间、地点、出险车辆、人员、物损、事故施救情况),司机出事故时的状态(酒后、服用麻醉药品、疲劳等),依据近因原则判断造成事故的原因,了解事故的全过程。

2、调查当事司机对事故的处理情况,事故后是谁报的警?用的那部电话?什么时间报的?当事人是否都在现场等候处理?交警什么时间到的?是否验酒?用什么方式验的酒?车是如何处理的?伤员几个,是车上人员还是三者?伤势如何?在哪家医院就诊?事故责任的初步判定等。

3、现场走访目击证人,丈量现场,核验轮胎印迹,碰撞点,遗留物等,须拍照取证。

4、根据了解到的事故事实,绘制现场图。

5、了解三者物损的情况。

五、单方车辆损失事故现场查勘的要求及工作内容:

(一)查勘要求:原则上无交警裁决的案件都应查勘第一现场,具体规定见本章第一节三“第一现场查勘规定”。

(二)工作内容:

1、查勘定损员到达现场后,应先了解事故现场全貌,根据客户的描述,先在现场及周边观察,对现场有大概的认识,在心里初步还原事故,遇有疑问应马上向当事人提问,但不能对事故情况轻易表态。

2、现场拍照。

(1)现场照片是对现场的一种直观描述,没有去过现场的人通过看现场照片,应能对现场和损失情况有一个清楚的认识。

(2)要按照事故车当时的行驶方向,由远及近,进行拍照。照片应能反映事故现场的全貌(包括地理位置标识)。

(3)要拍照具体的碰撞物、碰撞痕迹、周围散落的物品等。

(4)碰撞物上的碰撞痕迹一定要照清楚以便对比。

(5)查勘定损员要熟悉相机。拍照时尽量双手拿相机,胳膊上臂及肘部须紧贴身体一侧,相机接触额头,形成对相机的有效支撑。如果需要补充照明,可用未拿相机的手拿手电筒等补充光源,照射牌照部位,保证拍照清晰。晚间照相要合理利用现场的光源,照近景,如车架号称等部位,要用相机的微距模式。

事故车拍照要求。

①要拍摄事故车全貌,要求从八个角度(正前、左前45度、右前45度、正右侧、右后45度、正后、左后45度、正左侧。)对整车拍照。照相的顺序应从车辆整体到局部、从外观到内部机件。

②人车合影。

③照片应有简要说明。

3、做好现场记录。核实确认以下事项:

(1)出险时司机采取的措施。

(2)出险时车辆有无异常情况(如异响等)。

(3)出险后车辆最终停止位置及形态,车头、车尾的方向及车辆最后停止的位置与第一接触点的距离、方向等情况。

(4)车辆发生事故后,是否再次启动、行走,行走的距离及时间。

(5)碰撞接触点高度是否一致,等。

4、当事人调查。

(1)当事人包括:肇事司机、车上人员、受害人及其他与事故发生有关的人员。

(2)对当事人做问询笔录,详细了解有关情况。

5、证人调查。

尽量查找目击证人,取得证人证言等第一手证据材料。

6、证据收集。包括照片、录音、书证等。

查勘定损员应在现场搜集有利的证据材料并做好证据的保存,以保证其有效性。

7、出险后报案情况调查。向交通管理部门、保险公司及其他相关部门的报案情况。

8、警察现场处理情况。

9、事故车施救情况。

10、并了解司机与被保险人的关系。

11、此次出行的目的及目的地。。

12、到交通管理部门了解事故处理情况:

(1)了解交警事故处理情况,是否交警到现场处理,是否查验酒精,是否属于酒后驾车,检测手段。

(2)交警事故处理进展情况,有条件的查阅交通队案卷,尽可能留下相关材料复印件或翻拍。

(3)若是派出所出具的证明,应了解证明的真实性,此类案件派出所是否有管辖权等。

(4)如果是其他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保卫处等)处理事故,应着重了解是否有管辖权、责任认定是否合理、损害赔偿调解是否合理等情况。

13、向有关部门了解事故情况,特别是有三者物损,必须到相关部门了解事故发生情况,损失情况,及损失的确定标准。(参见第三章“其他物损处理规定”)

14、事故车辆痕迹查勘,包括:轮胎印迹、刹车印迹、路面擦划痕迹、车体痕迹和附着物痕迹。其中附着物痕迹注意收集现场遗留物,包括车辆、物品的撞击碎片、漆皮,如有可能收集司机的遗留血样。搜集物证应注意:要保证程序合法,证据有效。

15、根据需要,找被保险人、事故当事人及相关证人做调查问询笔录,并由被询问人签字确认。询问时应注意:

(1)对于除外责任事故,在当事人或被保险人未签字确认事故经过和请示核赔人前,查勘定损员不宜告知本次事故属责任免除范围。

(2)对造成重大损失的保险事故,事故当事人或事故原因等存在疑问、不明确的案件,需要求被保险人或受害方提供书面材料。

16、查验事故车的损失部位及损坏零件及其他财产的损失程度。

(1)查清车辆出厂时标准配置以外的新增设备。

(2)查验有无与事故无关的损失、有无扩大损失。

(3)查验安装螺丝有无松动,有无欺诈行为。

(4)是不是所有损坏零件都与此次事故有关联。

(5)区分损失程度:如全损、待测试或鉴定、有无残值等。

(6)应仔细分析所掌握的材料,发现问题,及时呈报理赔主管人。

17、查勘时应考虑是否存在第三方责任的问题。如存在应及时收集相关证据,确认第三方责任。并及时与核赔人沟通,做代位追偿的准备(详见追偿案件处理规定)。

六、双方事故现场查勘调查的工作内容

(一)根据案情如有必要查勘事故现场,则按照上述处理单方事故步骤处理。

(二)针对双方事故,还应做以下工作:

1、查验碰撞痕迹,比对两车碰撞部位是否相符;根据需要查勘事故现场,寻找现场遗留物,寻找目击证人了解情况。

2、到交通管理部门调查了解情况;到相关部门了解情况;查验三者车承保情况,如有必要需了解三者车的历次理赔记录。

3、查验第三者车辆的手续及三者当事人情况。

4、了解出险当时司机状况。

5、向相关当事人做调查问询笔录。

(三)人伤事故应进行事故调查,调查要求参照上述规定。其他有关人伤案件的查勘规定详见《车险理赔操作手册(人伤查勘部分)》。

七、重大案件查勘及上报要求

详见本手册第一章第三节二、“重大案件处理规定”。

八、书写查勘报告。

(一)每进行一次查勘都应及时缮制查勘报告.

1、查勘报告中应写明事故情况,明确事故的责任比例,查勘中发现的问题并初步判断是否属保险责任,要有明确意见,不可含糊其词。

2、查勘报告是查勘定损员在事故现场所看到的情况和所做的工作的描述,而不是重复照抄出险通知书或责任认定书上的出险经过。书写查勘报告要求内容须详实、具体、真实、要素齐全,查勘报告内容包括:当事人基本情况,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起因、过程、结果;损失原因分析及事故责任成因分析;标的简介;查勘方法、过程、定责的依据和损失估算方法;查勘结论。对于造成三者损失有责任的,若不赔或少赔三者损失的,应说明不赔或少赔的理由。

(二)凡存在下述情况:可疑之赔案或疑似诈欺案、存在纵火可能、无理由之迟延报案、新客户投保不久出险、高保额低价值、车辆为进口高档淘汰车型且无购车发票及进口关单的,等等情况,都应在《查勘报告》中说明情况及处理意见同时上报理赔主管人。理赔主管应对此有明确的意见要求。

(三)系统中录入查勘意见按照上述要求填写,重大案件需打印系统查勘报告,查勘报告需符合以上要求,补充必要的现场图等内容。

九、其他规定

(一)对于证据不足且我们确有理由怀疑存在欺诈可能的案件,在取得核赔人同意后,应给被保险人出具补充证据的通知书,要求被保险人补充提供可以证明事故事实的有效证据。

(二)经核赔人同意并按照核赔人指示,将不良客户的情况,及时通知承保部门。

(三)经查勘确认不属保险责任的案件,查勘定损员应收集相关证据材料,上报主管核陪人,由核陪人确定案件的最终处理方式,定损员不能随意表态。但明显不属保险责任的案件,如:不在保险期限内、未承保相应险别等,可以当场拒陪。

十、系统操作要求

详见本手册第五章“系统内查勘处理环节操作规范”。

第三节、特殊管控要求:

一、多次出险客户管控

查勘定损员在接到派工后,要在业务系统中调看该车保险期限内所有事故的出险记录、受损部位和定损照片;定损方式为跑点的机构,定损员在接到派工后要打电话回公司,委托调度或内勤帮忙查看相关内容;

(一)与报案人和被保险人核实出险经过、受损部位及受损程度;

(二)对于有疑问的案件要查勘现场,重大案件按规定及时转出,明显假案的,可做拒赔处理;

(三)严格掌控公司的工时标准定价,严格把握更换配件的尺度;

1、告知被保险人事故车修复后,需要由公司复勘后方可领取赔款;要求复勘人员复勘后在定损单上签字确认;

2、告知被保险人赔款必须本人领取,并在定损单上注明。

二、重大案件处理规定

(一)重大案件概念:重大案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范围:

1、事故损失大于(等于)5万元;

2、盗抢险案件;

3、火灾案件;

4、追偿案件;

5、涉诉案件;

6、媒体关注,监管部门关注,或案件在当地乃至更大范围内引起反响;

7、其他需按重大案件处理规定处理的案件。

(二)查勘定损员在接到派工后,经初步判断属于上述情况的案件,需在第一时间向理赔主管汇报;理赔主管在接到上述案件的汇报后,需根据案情派重案人员介入案件的查勘、定损工作,对案件的处理给出明确的意见,并全程跟踪案件的处理;机构理赔主管负责上述案件的协调工作。

(三)凡需填写《重大损案及赔款准备金重大变动通知书》的案件,在得到事故信息2个工作日内按规定填写并上报。

(四)核赔人接到《重大损案及赔款准备金重大变动通知书》后进行相关信息的登记,并在当日出具处理意见,反馈至机构理赔负责人及查勘员,并按照重大案件处理规定的要求对案件进行处理。

三、涉及其他物损、人伤的案件的调查工作参照相关规定执行。

四、符合速赔案件条件的,可以适当简化本章规定的操作步骤。

保险理赔服务手册

风电场项目保险理赔服务手册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分公司 二零一四年十月 保险理赔服务手册 理赔原则 我公司在处理赔案过程中一贯以“重合同、守信用”的态度,履行“主动、迅速、准确、合理”的理赔工作方针。在不违反法律和保险条款的前提下,尽可能满足客户的合理要求,公正地处理索赔事宜,使被保险人得到最快捷、最完善的补偿。将被保险人的损失减低到最小程度,是我司处理赔案一贯的原则和作风。 在索赔过程中,被保险人、保险人应该分工协调,各尽其职,一切以迅速恢复受损标的为出发点,保证被保险人在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后,能够及时得到经济补偿。 为此,我们将做好以下工作: 被保险人、保险公司共同商定理赔操作程序; 建立24小时报案电话,提供专人理赔通讯方式,并在出险接报后24小时内赴现场查勘;如遇交通中断或沿线多处受损,双方电话联系约定时间。 及时组织理赔人员迅速赶赴现场查勘、检验定损。在必要时可聘请双方认可的专业理算人员参与处理赔案; 遵循被保险人有关事故消息公布及各项保密守则和制度; 与被保险人配合制定应急措施,防止损失的进一步扩大; 与被保险人充分协商,合理定损,及时赔付。 理赔联系人如下表所示:

理赔程序 1.2.1 理赔流程 被保险人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

1.2.2 在索赔过程中被保险人、保险公司各自担任的角色 被保险人的角色 如发生任何可能引致在保险单项下的索赔事故时,业主应做好如下工作: 1) 立即以电话或传真的方式通知保险公司,事后及时将填妥的事故报告书传真至保险公司。 2) 在能力范围内,立即采取施救措施,防止损失的进一步扩大,尽量将损失或毁坏减至最小程度。 3) 保护好事故现场,若需要立即采取措施而无法保留现场的,做好损失发生情况的记录工作,如拍照、摄像或记录目击证人情况等。 4) 如遭到偷盗和盗窃,立即通知公安部门。 5) 如遭到火灾事故,应立即通知消防部门 6) 配合、协助保险公司做好现场查勘、调查工作。 7) 提供索赔所需的单证和材料等。 保险公司的角色 1) 收到事故通知后,应在24小时内迅速到达事故现场。 2) 做好现场查勘工作。 3) 配合被保险人制定应急措施,做好施救工作,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 4) 遵循被保险人有关事故消息公布及各项保密守则和制度。 5) 必要时及时组织理算公司或/和再保公司迅速赴现场查勘、检验定损。 6) 对被保险人在索赔处理上的困难提供必要的帮助。 7) 及时将赔案处理情况和被保险人沟通,使其了解赔案处理的进程。 8) 必要时向被保险人提供预付赔款,帮助被保险人尽快恢复施工。 9) 确定保险责任和赔付金额。 10) 在达成理赔意向后,迅速支付赔款。

查勘定损操作规范

查勘定损操作规范查勘定损流程图示:

第一部分车损、物损的查勘

一、赶赴现场 1、查勘人员接受调度以后应无条件地接受委托,赶往现场。 2、查勘人员接调度后,5分钟内应与客户联系,并告知何时能到达查勘地点。 3、如遇交通堵塞或其它意外不能及时赶到现场,必须在约定时间前10分钟再次与客户电话联系,向客户致歉,并说明延误原因和预计的到达时间。 二、确认保险标的 1、核实出险车辆的车牌号、发动机号、车架号或车辆识别编码,特别注意车架号(或VIN码)是否与保单相符,确认出险车辆是否为承保标的,并用数码相机拍摄车架号。若出险车辆非承保标的,或明显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应向报案人(或被保险人)解释。 2、核实出险车辆的行车证记录与出险车辆、抄单是否一致,是否年审,并拍照记录,异常情况及时复印留存,报上级或我公司相关人员处理。 3、事故任何一方的估计损失超过交强险赔偿限额的,应提醒事故各方当事人依法进行责任划分。 4、交强险项下我方被保险人有责,或者有人伤,应该及时查勘。无责情况下且只有三者物损,可由被保险人自助查勘,并提醒被保险人撤案。 5、确认保险标的的同时,现场指导客户填写索赔申请书,

并协助客户处理现场。交强险保单下的赔案,查勘人员应当在见到被保险人的第一时间让被保险人填写《索赔申请书》并由被保险人签字,《索赔申请书》收回存档;被保险人为单位的,将“索赔须知(回执)”撕下收回存档,其它部分由客户拿回盖章。 三、拍摄事故照片 1、基本要求: (1)第一现场(包括补勘第一现场)照片能够反映出事故现场的全貌,有明显的参照标志物,如路标、建筑物等,以便于确定大致地位;顺车辆运动方向(包括刹车痕迹),拍摄事故撞击点,推定事故真实性;水淹车应标明水位高度,火烧车应标明起火点。 (2)受损车辆照片应从远到近拍摄,全车照片应与车辆中心线呈45度拍摄,要求前后2张,并能够反映出事故车的全貌、牌照、门徽、受损部位;车牌脱离车体时,用粉笔标记车号,严禁单独拍摄车牌、门徽及损失部位。 (3)损失部位不明显时,应做标记或用手指点损失处拍摄;拍摄玻璃照片时注意玻璃的光线反光;玻璃单独破碎险中玻璃损坏不严重,先拍一张照片,再击打玻璃受损处扩大明显后(需提前通知被保险人),再拍一张照片。 (4)受损500元以上的零部件总成应单独拍摄,需拆检的,拆卸损坏部件单独拍摄,并用粉笔注明车号;500元以下小

财产保险理赔答疑手册

前言 财产保险是公司传统的骨干险种,具有险种复杂、客户关系众多且需求多样化、涉及领域广、技术性强等特点,是衡量财产保险公司专业技术能力的标志之一。 近年来,随着保险市场的发展、保险监管的加强、法律环境的变化,财产保险理赔在责任判定、实务操作等工作中出现了许多疑点和难点,矛盾纠纷时有发生;加上非车险理赔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周期长,专业要求高,财产保险理赔队伍专业技能不足的问题日益突出,对财产险理赔工作提出了很大挑战。 为进一步提高财产保险理赔人员的专业素质和技能,切实提高财产保险案件处理的质量和效率、提升对客户的服务水平,总公司理赔事业部广泛收集、整理当前财产保险理赔中遇到的常见问题和个性化疑难问题,汇集公司系统财产保险理赔人员的智慧和经验,汇编成《财产保险理赔答疑手册》,作为财产保险理赔人员日常工作的工具用书。 本书共分为企财险、工程险、家财险三部分,汇集了日常理赔工作中分公司反映较为集中、争议较多问题,通过理论分析、案例点评等形式,将常见问题的处理原则、理赔技巧等进行归纳和整理,力争通过系统理赔经验的共享,给理

赔人员提供参考,提高财产保险理赔整体技能。 本书编写工作由总公司理赔事业部副总经理唐光立主持,财产险理赔管理处处长葛锦宏担任本书统筹、协调工作,处室员工孟力、全定策、张恒、杜丹枫参与了本书的编写和整理工作。同时,总公司财产保险部及北京、辽宁、吉林、江苏、浙江、广东、深圳、四川、宁波、青岛等分公司参与本书审核并提出了大量有价值的意见,在此一并表示感谢! 本书编写中坚持客观公正、从条款本意出发的原则,并结合部分判例提供了相对合理的答案,但鉴于保险双方可能对保险条款有不同理解,实务操作中仍不可避免有不同观点。因此,本书是为财产保险理赔的抛砖引玉之作,对于理赔工作中遇到与本书观点不符的情况,及其他有价值的观点和问题,请及时与总公司理赔事业部财产险理赔管理处联系,我们将在今后的版本中不断完善并充实内容。希望通过本书的使用,特别是公司系统各级财产保险理赔人员与实践的紧密结合,不断发现理赔中的新问题、研究新方法、提出更加准确有效的解决方案,促进本书内容更加成熟和完善。 对于本书编写的疏漏之处,恳请读者批评指正。

保险公司查勘定损操作手册

查勘定损操作手册 第一章查勘定损实务要求 第一节车损、物损的查勘 一、查勘流程图示: 二、实务处理要求 (一)接调度 调度 (二)赶赴现场

1、公估人员接受调度以后应无条件地接受委托,赶往现场。 2、公估人员接调度后,5分钟内应与客户联系,并告知何时能到达查勘地点; 3、如遇交通堵塞或其它意外不能及时赶到现场,必须在约定时间前10分钟 再次与客户电话联系,向客户致歉,并说明延误原因和预计的到达时间。(三)确认保险标的 1、核实出险车辆的车牌号、发动机号、车架号或车辆识别编码,特别注意车架号(或 VIN码)是否与保单相符,确认出险车辆是否为承保标的,并用数码相机拍摄车架号。若出险车辆非承保标的,或明显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应向报案人(或被保险人)解释。 2、核实出险车辆的行车证记录与出险车辆、抄单是否一致,是否年审,并拍照记录, 异常情况及时复印留存,报保险公司相关人员处理; 3、事故任何一方的估计损失超过交强险赔偿限额的,应提醒事故各方当事人依法进 行责任划分。 4、交强险项下我方被保险人有责,或者有人伤,应该及时查勘。无责情 况下且只有三者物损,可由被保险人自助查勘。 5、确认保险标的的同时,公估人到达现场后指导客户填写索赔申请书,并协助客户 处理现场。交强险保单下的赔案,公估人员应当在见到被保险人的第一时间让被保险人填写《索赔申请书》并由被保险人签字,《索赔申请书》收回存档;被保险人是单位的,将“索赔须知(回执)”撕下收回存档,其它部分由客户拿回盖章。(四)拍摄事故照片 1、拍摄的基本要求: (1)第一现场(包括补勘第一现场)照片能够反映出事故现场的全貌,有明显 的参照标志物,如路标、建筑物等,以便于确定大致地位;顺车辆运动方向 (包括刹车痕迹),拍摄事故撞击点,推定事故真实性;水淹车应标明水位高 度,火烧车应标明起火点。 (2)受损车辆的照片的从远到近拍摄,全车照片应与车辆中心线呈45度拍 摄,要求前后2张,并能够反映出事故车的全貌、牌照、门徽、受损部位; 车牌脱离车体时,用粉笔标记车号,严禁单独拍摄车牌、门徽及损失部位。 (3)损失部位不明显时,应做标记或有人指点损失处拍摄;拍摄玻璃照片时 注意玻璃的光线反光;玻璃单独破碎险中玻璃损坏不严重,先拍一张照片,

查勘定损员面试技巧

查勘定损员面试技巧 查勘定损是汽车保险理赔的重要环节,其工作质量取决于查勘定损人员的素质。 以下是为你整理的查勘定损员面试技巧,希望能帮到你。 查勘定损案件的相关流程及要求(一)现场查勘工作流程 1.机动车辆险(1)查勘人员接到查 勘调度通知后,应迅速了解承保和理赔情况,查看抄单。 (2)及时与报案人联系,确认事故地点、约定到达时间,同时通知承保公司(互动业务通知 寿险营销员和互动专员)协助进行现专场查勘。 (3)携带查勘工具和相关单证,按约定时间、地点赶赴事故现场。 (4)查勘人员难以按约定时间到达时,应及时与客户联系,协商解决方式。 (5)查勘人员到达事故现场后,要先详细了解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驾驶员、车 辆使用性质等情况,并与报案信息和保单信息核对。 如保险标的以及有关人员尚处于危险状态,应立即协助客户采取保护措施,并积极组织施 救。 (6)对需施救的,应记录需要施救财产的名称、数量、施救方式、施救路程;已经发生施救 的,应在查勘记录中记录;与被保险人或其代理人当场协商确定施救费用的,应在查勘记录中 注明,并交被保险人或其代理人签字确认。 (7)对事故现场和损失情况拍摄图象资料,查验、复印或拍摄车辆行驶证 (客运车辆准运 证)、驾驶员的驾驶证(驾驶客运车辆驾驶员准驾证、特种车辆驾驶员操作资格证)等相关证件 及资料,必要时拓印或拍摄保险车辆的发动机号和车架号。 (8)根据询问记录核实、查证事故情况和发生原因,对重大、复杂或有疑点的案件,如自 燃、火灾、爆炸、盗抢、老旧车的重大单方事故,应做好现场查勘询问笔录,并由被询问人签 字确认。 (9)根据现场查勘情况和保险条款初步判断是否属于保险责任,分析并初步确定出险原因 和责任划分,确定损失类型、估计损失金额,分类记录事故涉及的损失。 (10)根据查勘内容认真填写查勘记录,并由报案人签字确认和当事人、见证人签字。 (11)与客户约定定损方式,时间、地点。 (12)根据查勘情况履行索赔告知义务。 告知所需索赔手续和应提供的单证,向报案人(客户)发放实务中规定的相关单证,并指导 客户填写。 (13)查勘事故造成各项损失情况,预估事故损失,利用 GPS 手机提交立案;(二)现场查勘 工作流程相关要求及注意事项 1) 以下案件需要进行查勘.复勘事故现场或设免赔:2) 标的车 在保险期间内出险 3 次以上及 30 天内出险两次以上的案件;3) 标的车损失部位与前两次报案 损失部位重复的案件;4) 非公安交警部门处理的且损失在 1 万以上的案件;5) 出险时间在 21 时至次日 4 时内的案件;6) 标的车是车龄在 7 年以上(营运车在 5 年以上)的老旧车型;7) 标的 停放中受损且无法找到第三方,必须免赔 30%;8) 标的车因空中物体坠落造成的损坏,且损失

人保财险现场查勘定损标准化流程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河南省分公司理赔标准化手册 车险查勘、定损 标准化手册(2014版) 2014年2月 目录 第一章调度 (4) 第二章上岗准备 (5) 第三章现场查勘 (6) 第四章定损 (29) 第五章附则 (48) 前言 为贯彻落实公司“专家治司,技能制胜”的关键举措,保证车险查勘、定损岗位工作质量,使查勘、定损工作标准化、规范化,特制定本守则。 车险查勘、定损人员必须通过总公司统一组织的“三师九员”考试并取得资格证书,实行查定分离,分级授权。查勘、定损人员可以相互轮岗,另外,查勘岗位除负责现场查勘外,还可以对理赔无忧案件和快捷案件进行定损处理。 第一章调度 95518专线是唯一的调度指挥单位,未经95518专线调度,任何人不

得参与现场查勘及定损。 各市分公司应根据当地出险报案量的分布特点,提前合理安排查勘、定损人员的上班时间,并书面通知95518专线,保证查勘365天24小时全天候服务。如在岗人员发生变动,应及时通知95518专线;如遇暴风、暴雨或大雪等恶劣天气,应提前安排待班人员以防查勘量激增影响查勘时效和到达率。 查勘、定损人员必须保证移动终端24小时开机,上班期间严禁饮酒,如因病或其他情况不能到岗,应及时向领导请假。市分公司需及时变更查勘人员信息,并通知95518专线登记。95518专线未调度期间,所有查勘、定损人员(调休人员,放假人员除外)必须在岗,以备临时调度。 查勘、定损人员原则上应无条件地接受95518专线的指挥调度,如果查勘、定损人员认为履行查勘定损有困难而不能接受调度的,应如实向95518专线反馈。 上班期间严禁公车私用,只有接受95518专线调度时才可使用查勘车辆;查勘、定损期间,严禁无关人员参与和介入;严禁因私使用查勘车辆或到饮食、娱乐等场所。 第二章上岗准备 查勘、定损人员须提前10分钟到达工作岗位,做好工作前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准时开展工作。 一、检查并准备理赔服务车辆 理赔服务车辆必须保持内外整洁卫生,清洁干净;座椅不得放置与理赔工作无关的物品;仪表台和后备盖板不得放置任何物品;除随车工具、单证资料、赠送客户的矿泉水、《索赔指南》等物品外,行李箱不得放置其他与理赔工作无关的物品;常用险种条款明细、简易医疗工具箱等。

车险理赔操作手册(查勘定损部分)(1)汇总

华泰财产保险有限公司车险理赔操作手册(查勘定损部分) 2012年8月

目录 第一章车损险查勘要求 第一节车损险查勘工作要点 第二节现场查勘调查的主要内容及要求 第三节特殊管控要求 第二章车辆定损要求 第一节定损处理要求及流程 第二节车辆拆解规范 第三节定损标准 第三章车损以外其他物损的调查 第四章特殊案件处理规定 第一节火灾案件的查勘处理 第二节盗抢案件的查勘处理 第三节水灾案件的查勘处理 第五章系统内查勘处理环节操作规范第一节总体要求 第二节主要关键操作点 第三节工作要求

第一章车损险查勘要求 第一节、车损险查勘工作要点及基本要求 一、接受派工 查勘定损员接到派工后,应在5分钟内与客户联系。了解客户所在具体位置,车辆所在具体位置,告知客户应注意的事项,如:是否可以移动现场,事故基本情况,碰撞主体等。并告知客户大概到达的时间,一般应约定在一小时内到达现场。如果不能及时赶到现场,而客户要求又很急,应先安抚客户,马上与机构调度联系,是否改派其他定损员。如果手头确实有工作难以走开,也应马上通知机构调度,是否改派,在未作改派之前,应积极与客户联系,安抚客户,告知客户注意事项。 查勘员不能擅自不履行工作职责,直接告诉客户不能去。 二、查勘调查前的准备工作 携带必要的查勘工具及资料,如照相机/录像机、皮尺、查勘报告、出险通知书、笔录纸、定损单、防伪易碎封签(标签)、索赔须知等。 应在约定的时间内到达与客户约定的地点,如有客观原因不能如约到达,应马上与客户联系,做好解释工作并通知机构调度。 采取不同方式查验抄单,查看出险记录,对于多次出险的,应考虑是否属于多次出险客户管控范围,属于多次出险管控范围的,应按多次出险客户管控工作要求进行查勘工作。应通过业务系统尽量取得更多的案件信息。

查勘定损环节标准工作流程

查勘定损环节标准工作 流程 文件编码(008-TTIG-UTITD-GKBTT-PUUTI-WYTUI-8256)

机车险理赔工作查勘定损环节标准流程 查勘定损工作是理赔环节中重要的一环,为规范车险理赔查勘工作流程、明确查勘工作内容及要求,加强查勘定损环节的风险管控,确保机动车辆险业务健康发展,特制定本规定。 一、流程图

查勘定损:是指通过察看保险事故发生的场所,运用专业知识和实务经验对事故损失进行调查、记录、验证和核定金额的过程,包括现场查勘、复勘现场和定损核损。 现场查勘(也称为第一现场查勘):是指在保险事故有关各方(车、人、物)未离开现场的情况下,在原始现场实施的,对保险车辆发生事故的场所及其状况进行实地察看、调查、记录和收集证据的工作过程。 核定损失:是指根据损失情况,对事故中受损的车辆、财物、人伤进行检查核实,核定车辆或财物的受损部位、损失项目、损失程度、损失金额及施救金额;审核人员伤亡费用和赔偿项目,并对照相关法律、法规确定保险赔偿项目和赔偿费用的工作过程。 一、现场查勘工作的操作要点 (一) 1、查勘人员必须着统一的工装、佩戴工牌上岗。 2、车辆驾驶员在出车前,应于二十分钟内做好查勘车辆清洁及正常维护工作。例如:对日查勘工作需求的车辆油料进行检查;对查勘车辆必备的车载装置等特殊工具进行准备,在遭遇特殊雨雪天气状况时予以及时更换。 3、有关理赔单证 包括:《现场查勘报告》、《机动车辆索赔申请书》、《机动车辆保险定损报告》、《机动车辆保险简易赔案审批表》、《网上支付通知书》、《机动车辆保险旧件回收单》、《询问笔录》、《防伪易碎标签》 4、防伪易碎标签(易碎贴)需填写车牌号、查勘人员工号、日期等。

查勘定损环节标准工流程

机车险理赔工作查勘定损环节标准流程查勘定损工作是理赔环节中重要的一环,为规范车险理赔查勘工作流程、明确查勘工作内容及要求,加强查勘定损环节的风险管控,确保机动车辆险业务健康发展,特制定本规定。 一、流程图

查勘定损:是指通过察看保险事故发生的场所,运用专业知识和实务经验对事故损失进行调查、记录、验证和核定金额的过程,包括现场查勘、复勘现场和定损核损。 现场查勘(也称为第一现场查勘):是指在保险事故有关各方(车、人、物)未离开现场的情况下,在原始现场实施的,对保险车辆发生事故的场所及其状况进行实地察看、调查、记录和收集证据的工作过程。 核定损失:是指根据损失情况,对事故中受损的车辆、财物、人伤进行检查核实,核定车辆或财物的受损部位、损失项目、损失程度、损失金额及施救金额;审核人员伤亡费用和赔偿项目,并对照相关法律、法规确定保险赔偿项目和赔偿费用的工作过程。 一、现场查勘工作的操作要点 (一)查勘前的准备工作 1、查勘人员必须着统一的工装、佩戴工牌上岗。 2、车辆驾驶员在出车前,应于二十分钟内做好查勘车辆清洁及正常维护工作。例如:对日查勘工作需求的车辆油料进行检查;对查勘车辆必备的车载装置等特殊工具进行准备,在遭遇特殊雨雪天气状况时予以及时更换。 3、有关理赔单证 包括:《现场查勘报告》、《机动车辆索赔申请书》、《机动车辆保险定损报告》、《机动车辆保险简易赔案审批表》、《网上支付通知

书》、《机动车辆保险旧件回收单》、《询问笔录》、《防伪易碎标签》 4、防伪易碎标签(易碎贴)需填写车牌号、查勘人员工号、日期等。 5、其他物品:查勘相机备用电池、卷尺、应急灯、、自用手机备用电池、警示标志、防雨装备、防寒服(冬季)、年度最新版的详细交通地图/册、相关通讯录、办公用笔等。 (二)、查勘工作流程及要求 1、电话联系内容及要求; (1)“您好,*先生/女士,我是永诚保险公司查勘员,请问您的车辆在什么地方发生了事故…。 (2)“*先生/女士,请您耐心等待片刻,我将在**分钟内到达事故现场。(最长约定时间不能超过甘肃省行业自律车险理赔服务标准时间)。如遇堵车等特殊情况不能按约定到达,应即时告诉客户新的预估到达时间。 (3)到达现场后。“请问哪位是*先生(女士),我是永诚保险公司的查勘员***”,“您的案件将由我为您处理,***(安慰性用语)希望您能配合。” 2、具体查勘工作内容及要求: 查勘人员接到现场查勘任务后,应立即赶赴现场,对现场证据进行搜集,对碰撞痕迹及成因、驾驶员状态进行观察分析,具体操作如

非车险业务操作手册

非车险业务操作手册 目录 第一部分:行销话术 销售技巧 保险的一般常识 财产保险 责任保险 - 家庭财产保险 工程保险 货物运输保险 第二部分:中小企业行业风险及产品推介 小型办公室类 小型私营制造企业 小型商业类 小型服务行业类 小型教育机构类 小型旅馆饭店、餐饮类 小型物流运输业 小型文体、娱乐、健身类 物业公司 停车场 加油站 汽修服务类

第三部分:产品介绍 综合保险类产品 办公室综合保险 住宿学生财产综合保险 小型企业综合保险 餐饮、娱乐场所综合保险 零售、服务业综合保险 公路综合保险 汽车修理厂综合保险 汽车经销商综合保险 财产保险类产品 财产保险基本险 财产保险综合险 财产保险及财产一切险 机器损坏保险 计算机保险 现金保险 企财类业务费率表 意外伤害保险类产品 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附加意外伤害医疗费用保险人身意外伤害综合保险 其他意外伤害保险类产品 意外伤害保险职业分类表 人身保险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 意外伤害事故烧伤保险金给付比例表 责任保险类产品 公众责任保险 公共营业场所火灾责任保险

餐饮场所责任保险 校(园)方责任保险 物业管理责任保险 监护人责任保险 血站采供血责任保险 驾驶员培训学校责任保险 机动车辆停车场责任保险 电梯责任保险 旅行社责任保险 产品责任保险 雇主责任保险 律师职业责任保险 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 注册资产评估师职业责任保险建设工程设计责任保险 单项建设工程设计责任保险保险代理人职业责任保险 保险经纪人职业责任保险 工程监理责任保险 医疗责任保险 建设工程勘察责任保险 道路危险货物承运人责任保险客运承运人责任保险 物流责任保险 货物运输保险类产品 公路货物运输保险 公路货物运输定额保险 铁路货物运输保险 - 水路货物运输保险

保险车险查勘定损操作规范

保险车险查勘定损操作规范 保险车险查勘定损操作规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查勘定损工作,有效防范风险,提高理赔 人员工作技能和质量,确保车险理赔运转高效,保证车险稳健发展,特制定本规范。 第二章查勘 第二条查勘原则 现场查勘必须做到“全面、细致、迅速、及时”,认真、细 致进行现场查勘,全面掌握事故情况。收集、记录事故现场的所有痕迹和物证,特别是对变动的现场要细致勘察,弄清痕迹的形成原因及物证与痕迹的关系,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保险条款的规定,判断保险责任。 第三条查勘定义 查勘是对事故现场或模拟现场进行仔细深入的调查,其目的 主要是及时采集与事故有关的各种物证,以便分清事故的责任,查明引起事故的原因,特别是要把握住有无保险条款所规定的除外责任项目的情况。 第四条交通事故现场分类 根据发生事故后现场的变化情况,交通事故现场可分为原始 现场与变动现场。 - 3 - 一、原始现场:是指事故发生后,车辆、人、畜和一切与事 故有关的物体仍保持事故发生后的最初状态。 二、变动现场:是指由于某种原因,使事故的原始状态发生 部分或大部分更改。更改事故原始状态的原因很多,通常有如下几种情形: (一)抢救受伤者。为了抢救事故受伤者而移动有关物体的位 置或变更死者原来的倒卧位置。 (二)保护不当。由于未及时封闭现场,有关痕迹被来往车辆 和行人碾踏,使痕迹不清或消失。 (三)自然破坏。由于雨、雪等自然因素,使事故痕迹不清或 消失。 (四)允许变动。有特殊任务的车辆,如消防、警备、救险等 车辆肇事后经允许驶离现场,或为了避免交通阻塞经允许移动车辆或有关物体。 (五)车辆驶离。发生事故后,驾驶员无意(未发觉)或有意(逃避责任)将车辆驶离现场。 第五条查勘要求 一、查勘定损人员赶赴现场后,必须见实物和当事人,对事 故的真实性进行深入实际调查并详细记录,做到现场情况明、原因清、责任准、损失实。现场查勘应书写查勘报告。 二、对于出险情况较特殊者,应向当事人和有关人员详细询

PICC新车险理赔系统交强险平台接口操作手册

内部资料不得外传 PICC新车险理赔系统 交强险平台接口 使用手册 PICC新车险理赔项目组 2008/10

关于本文档 目的与范围 本文档的目的是为了说明PICC新车险理赔系统交强险平台接口的使用方法和操作流程。 适用的对象 本文档适用PICC车险理赔系统的使用、管理、维护人员阅读。

目录 PICC新车险理赔系统........................................................................... 错误!未定义书签。交强险平台接口 ...................................................................................... 错误!未定义书签。使用手册 ................................................................................................... 错误!未定义书签。PICC新车险理赔项目组 ........................................................................ 错误!未定义书签。1:交强险平台接口...................................................................................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业务说明 ............................................................................................... 错误!未定义书签。 配置文件说明 ....................................................................................... 错误!未定义书签。 部署说明 ............................................................................................... 错误!未定义书签。 查看日志文件 ....................................................................................... 错误!未定义书签。 查看日志数据库表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系统开关配置 ....................................................................................... 错误!未定义书签。

水淹车案件查勘定损操作指引

附件1: 水淹车案件查勘定损操作指引 一、水淹车案件处理要突出“快” 由于水淹车案件中车辆损失的特殊性,对水淹车案件的处理关键就是要“快”: (一)查勘要快,对报案时仍在水中浸泡的车辆,一定要叮嘱客户尽快采取施救措施,以免车辆遭到雨水长时间浸泡扩大损失; (二)定损更要快,对已被拖到修理厂的受损车辆,查勘定损人员要第一时间让修理厂对车辆进行相应的拆检晾晒处理,尤其是对涉水的电器设备、高档内饰、地毯等,第一时间的晾晒、清洗往往能让损失降到最低。 二、水淹车案件的现场查勘 (一)对案件当事人询问、做好问话记录;拍摄现场照片并检查水位高度,现场照片应该反映现场水淹高度。 (二)走访、调查现场有关人员,确认事故起因,详细询问现场施救情况。 (三)向案件当事人明确水淹车的处理程序,要求当事人按照处理程序处理。将所有涉水电器设备拆检晾晒,涉水时间较长则电器应用稀盐酸或无水酒精浸泡晾干;内饰件涉水应拆检晾晒;发动机及变速箱进水,应进行常规排水处理,

换油保养后确认无误才予发动;底盘件无明显损坏痕迹但预估有损伤时一律按待查项目处理。 三、水淹车案件的定损 (一)水淹车辆损坏情况分析 1、汽车在道路上行驶,突然遇到江河泛滥、潮水上岸及倒灌,或暴雨等造成道路积水,而驾驶员不知道积水深度涉水而过,可能会造成积水由空滤器吸入发动机气缸内,造成发动机内部机件的损失和变形,严重时会造成缸体破裂。 2、车辆涉水过河时,突然受到山洪瀑发的袭击,造成车辆翻滚。遇这种情况损失一般较严重。除车身、车架严重变形外,车体内部也可能造成严重损失。 3、大面积、突发性水灾,可能会使车辆来不及转移或无法转移,造成车辆长时间浸泡在泥水之中。这种情况,车辆各部零部件不会损坏和变形(车辆在静止状态),但车体表面可能会有损伤。经过长时间的浸泡及泥沙的侵袭,可能会造成发动机内部进入大量淤泥,汽车各部位零部件及装饰件都会遭受锈蚀、失效或损坏。 (二)定损处理方法 水淹车定损要突出一个“快”字,被水浸泡过的车辆每停放一天,损失就可能加大三成,延误时间稍长,会导致零部件损失加重或导致报废,无形中加大损失,为合理定损带来了难度。

保险公司查勘定损工作总结

保险公司查勘定损工作总结 篇一:车险查勘定损员工作总结 个人工作总结 尊敬的公司领导: XX年即将过去,在公司领导和悉心关怀下和同事们的帮助指导下,我通过自身的努力,在工作、学习等各方面都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尤其是在保险理赔专业知识和技能培养方面,我已经由一个车险查勘定损的门外汉,成功的蜕变为一名能够独立工作、业务熟练的车险查勘定损员。同时,在这一年里,我也清醒的认识到自身还存在的不足之处,为了能更好的完成本职工作,我应认真努力学习,勇于创新进取,不断总结工作经验,扬长避短,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技能,更好的为公司服务、为客户服务。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情况向公司领导总结、汇报如下: 一、工作汇报 1、加强自身业务学习,争做理赔标兵。在日常的工作学习中,我坚持学习更多的保险知识和业务技能,在老同志的“传帮带”下,不断加强个人自学,弥补个人在保险专业知识和理赔技能上的不足,始终保持着学无止境的学习精神,力争以优质、快速、合规的专业素质做好理赔客户服务工作,报效公司培养,并抱以乐观、积极的态度,以争做理赔标兵为目标。

2、时时学习掌握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严守理赔员工准则。我清醒的认识到,理赔线作为公司经营的出口关,责任重大,同时又面对保户、汽车修理企业等方方面面的利益诱惑,对此我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时刻牢记《中国人保财险理赔纪律八条禁令》、《中国人保财险甘肃省分公司理赔人员工作纪律“十要”“十不准”“十严禁”》、《中国人保财险甘肃省分公司车险查勘、定损三字经》等理赔纪律,坚决杜绝“吃、拿、卡、要”现象发生,确保自身做到克己奉公、清廉从业。 3、坚持实事求是、“迅速、及时、准确、合理”的保险理赔原则。在正常工作时间及节假日值班期间,只要接到报案,无论事故大小,无论白天黑夜,始终坚持第一时间赶到第一现场,掌握第一手资料,严格按照快速赔付流程,为客户提供力所能及的方便。 4、加强案情沟通,力保客户满意。在案件处理过程中,我确保每案做到上下环节交流沟通,一次性收集齐全案件赔付所需资料,方便后续环节处理,不断提高案件的结案时效,对客户咨询,我做到每问必答,耐心细致,在坚持公司赔付原则的基础上,方便客户,尽己所能提高客户满意度。 二、工作目标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会加倍的努力学习专业知识,掌握更多的业务技能,为将来的工作打好坚实的基础。

车险人伤案件理赔操作要点

一、接报案与调度 95590专线人员接报案时应询问每起案件是否涉及人伤,涉及人伤的,应记录人伤情况,转调度。 凡是有人伤的案件,无论是否进行现场查勘,调度人员必须第一时间向人伤核损人员告知案件情况,安排了现场查勘的,并告知现场查勘的人员安排,以便人伤核损人员联系。 二、首次调查 人伤案件在接到报案后72小时内必须进行首次调查,并填制《人伤案件首次调查报告》,作为立案 凭证。 保留了事故现场的,以现场查勘作为首次调查;未保留现场,伤者已入院治疗的,以第一次医疗探视作为首次调查;未保留现场,伤者也未住院治疗的,可以电话了解作为首次调查。既保留了现场,伤者又入院治疗的,将现场查勘和医疗探视结合起来,作为首次调查报告内容。 现场查勘由查勘人员进行,医疗探视由人伤调查人员进行,电话了解由人伤核损人员进行。既安排现场查勘又进行医疗探视的,可由同一组人员操作。现场查勘和医疗探视人员应及时向人伤核损人员反馈 情况。 三、立案估损 首次调查后,应根据情况进行立案处理,属于保险责任的,在72小时内立案,确定不属于保险责任 的,不予立案。 立案人员须依据《人伤案件首次调查报告》及时立案。对预估损失的录入,必须以首次调查报告载 明的金额为准,不得随意低估或高估。 禁止调度人员直接依据报案信息进行人伤案件的立案处理。 四、后续调查 首次调查后人伤案件有关情况尚未明了的,应该进行后续调查。后续调查包括事故调查、医疗探视、评残跟踪、收入调查、身份调查等。调查方式可以是现场调查、实地调查、询问当事人、走访有关部门、 复制有关资料、电话调查等。 无论首次调查还是后续调查,均应注意把握以下要点: 1、事故调查要点 原则上,首次调查应查明事故情况。首次调查确实难以明了事故情况的,可以继续调查。 事故调查应围绕事故的真实性、事故责任和事故类型进行。 事故真实性调查:了解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受伤人所在位置、碰撞的部位、碰撞痕迹,双方的交通工具,事故发生的机理等,必须拍摄事故照片或事故车辆照片,标明接触部位。必要时制作现 场草图。 事故责任调查:了解事故发生机理,双方过错情况和交通违章情节。事故较大,造成人员残疾或死亡的,应该主动联络处理事故的交警部门,尽可能参与责任划分。 事故类型调查:着重了解受伤人员是车上人员还是第三者,是否事故直接受伤人员。 2、医疗探视要点

人保查勘拍照指引

车险查勘定损拍照规范(修订版) 车险查勘定损拍照是理赔中重要的取证方式,通过拍照可以确认出险标的,反映受损财产的损坏程度,同时可以间接反映保险事故经过的信息,在车险赔案的核损、核价、核赔、赔案后审查等管控环节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车险查勘定损拍照对照片的要求是信息完整、图像清晰。在一个赔案中至少应包括以下照片:事故现场的查勘照片、需要审验证件和证明的照片、车架号或VIN码等定型信息照片、带牌照的整车照片、受损部位照片、受损零部件的细节照片、以及其他证明保险事故的单证照片等。本文主要对涉及保险事故的车辆和证件拍照方式进行规范,并做为车险赔案中拍照质量的评判依据。 1、事故现场的查勘照片 1.1 拍摄事故现场整体环境照片,清晰反映路况及现场周边环境;复勘现场应由当事人指明车辆的行驶方向并拍照(图1,图2)。 (图1)(图2) 1.2 拍摄出险地点标牌(路牌,车站牌,明显标志物)照片(图

3,图4)。 (图3)(图4) 1.3 拍摄车辆发生事故后在现场的停驶状态及车辆外观受损情况,照片反映车辆受损部位与碰撞物体接触点吻合,有条件的提供测量照片(图5,图6)。 (图5)(图6) 1.4 拍摄事故现场散落物照片(图7)或被撞物体附着物照片(图8)。

(图7)(图8) 1.5 路面有车辆制动痕迹应拍摄相应照片。 1.6 对现场照片不能直接反映车损原因,应绘制现场草图并拍照上传系统。 2、需要审验证件的照片 赔案中证件照片应清晰、齐全,包括以下证件照片: 2.1 当事驾驶员驾驶证照片(图9),如驾驶证因事故被吊扣,应有交管部门暂扣凭证照片。 2.2 被保险车辆行驶证正副本照片(图10)。 2.3 如事故由交管部门处理,应有事故责任认定书照片。 2.4 根据出险地理赔规定确定是否应有身份证照片(图11)。 2.5 根据出险地理赔规定确定是否应有客户银行卡照片(图12)。

车险业务查勘定损操作规范3

车险业务查勘定损操作规范(第三部分) 车险定损指南 一、定损的基本原则 事故车辆损失应掌握“以修为主、能修不换、能换部件、不换总成”的总原则,在实际定损过程中应掌握以下具体原则: 1、修理范围仅限于本次事故造成的损失; 2、能修理的零部件,尽量修理,不要随意更换新的零部件; 3、能局部修复的不能扩大到整体修理; 4、能更换零部件的坚决不能更换总成件; 5、根据修复工艺难易程度,参照当地工时费用水平,准确确定工时费用。 二、车辆定损 到厂后,首先了解定损车辆事故现场情况,是否有查勘组查勘过现场。 (一)、已勘现场的定损案件 1、有查勘现场的应及时与查勘现场的人员取得联系,了解事故现场情况。 2、对现场查勘员开具的现场查勘报告及车辆损失进行核对,根据所了解的情况,碰撞痕迹与现场查勘报告所描述的是否一致、判断是否本次事故造成的损失。 (二)、未勘现场的定损案件 1、到达定损点后,积极、主动地向修理厂相关人员和车主、被保险人、驾驶员详细了解事故经过、车辆损坏的部位及施救过程,车主、被保险人、驾驶员不在修理厂的,应及时通过电话联系,了解事故现场情况; 2、对车辆发动机号码、车架号码、行驶证、保险单及交警出具的事故认定书及车辆碰撞痕迹进行核对。根据所了解的情况,分析碰撞痕迹是否吻合、判断事故的真实性、判断是否本次事故造成的损失。发现问题及时与现场查勘员进行沟通,有必要的制作询问记录,争取在修理厂把疑问都查清; 3、如果双方事故车辆在同一厂维修的,建议把两车放在一起进行事故还原,然后比对测量碰撞部位。两车先后定损维修的,测量先定损车辆的碰撞痕迹,供与后定损车辆的痕迹进行对比。 (三)、根据核实的事故情形,并确定: 1、确定事故车辆的车型、年款、产地; 2、确定受损部位的相关部件是否受损; 3、确定部件受损是否由事故造成,非事故造成的损失,要予以剔除; 4、确定受损部件是否为加装件,对标的车的受损加装件要予以剔除(未保新增设备险的); 5、确定受损部件能否修复及如何修复; 6、确定需要更换的部件的名称或零件编号; 7、确定受损部件修复所需工时费用; (四)、定损照片的拍摄 1、维修厂名称照 2、车架号码照(三者车须拍摄铭牌) 3、人车合影照 4、受损车辆全景照(前后45度二张,受损严重需拍摄4张) 5、受损部位全景照 6、受损部位中心照 7、受损部位细目照 8、受损部位测量照 9、单个配件全景照10、单个配件受损部位细目照11、单个配件编码照12、拆解过程照13、吊装发动机照14、发动机号照15、吊装驾驶室全景照16、吊装车厢全景照17、车在大梁校正仪全景照18、证

查勘定损操作话术

查勘定损操作话术 一、现场查勘话术 (1)接到调度后记录信息: 车牌号、联系人、电话、地点、车型、就是否报交警、免赔情况 (2)5分钟内联系客户(未驾车人): a、非道路交通事故:(小区内、停车场、厂院内、单方事故、停放被撞、撞停放车辆、物损等) “您好!我就是中华保险**公司查勘员**(姓名),接到调度任务为您提供现场服务。为了更快速得为您提供服务,请您告诉我您得详细位置。重复客户说明得具体地点后,与客户确认就是否正确。您稍后,预计**分钟我会赶到。您不要着急,我会尽快赶到,有事随时同我联系” 如遇堵车等特殊情况必须联系、告知车主情况,取得车主谅解: “您好!就是**先生或**女士吗?对不起,我现在被堵在**地方(或其她原因),可能会迟点赶到,您可能要多等一会儿,请您谅解。” b、道路交通事故:(两车及以上碰撞事故、有人伤、有物损) “您好!我就是**保险公司查勘员;接报案为您查勘现场;您报交警了吗?(如没报请报交警) →您得详细位置?您不要着急,我会尽快赶到,有事随时同我联系”

如遇堵车等特殊情况必须联系、告知车主情况,取得车主谅解: “您好!就是**先生或**女士吗?对不起,我现在被堵在**地方(或其她原因),可能会迟点赶到,您可能要多等一会儿,请您谅解。” c、其她车损事故:(被砸、人为破坏、被盗、被抢、自然等事故) “您好!我就是**保险公司查勘员→接报案为您查勘现场→您报警了吗?(如没报请报警) →您得详细位置?→您不要着急,我会尽快赶到,有事随时同我联系” 如遇堵车等特殊情况必须联系、告知车主情况,取得车主谅解: “您好!就是**先生或**女士吗?对不起,我现在被堵在**地方(或其她原因),可能会迟点赶到,您可能要多等一会儿,请您谅解。 (3)无法在时效或约定时间内赶到: 必须及时沟通,取得客户谅解: “您好!就是**先生或**女士吗?实在对不起!我现在因**原因,大约在**时间赶到,希望您多等一会儿,请您多多包涵谅解,谢谢!”(尽可能得留住客户) 如交警已处理完毕,经沟通客户不愿再等,并且反应强烈: “您可以离开,到修理厂后再通知定损,不会有问题,实在对不起!请您谅解!” (4)到达现场后:

车险理赔操作手册(核赔篇)2017版

内部资料 请勿外传 车险理赔操作手册 (理算核赔支付篇) 2017版 编者:黄菊秀 理赔事业部 二○一六年十二月

目录 公司十项服务承诺 (1) 理赔人员十项禁令 (4) 单证收集 (6) 理算 (16) 核赔 (30) 归档 (38)

公司十项服务承诺 中国大地保险,将秉承“诚信为先,稳健经营,价值至上,服务社会”的经营理念,弘扬“简单、高效、务实、合规”的企业文化,贯彻“以客户为中心”的服务理念,以良好的信誉向社会和广大客户提供高品质的保险服务。为进一步提升客户服务质量,保护保险消费者权益,中国大地保险向社会和广大客户郑重做出如下承诺: 一、365天×24小时专线畅通无忧。95590全国统一服务专线,全天候提供报案、咨询、投诉、承保理赔信息查询和客户回访等服务。 二、365天×24小时查勘。接到报案后10分钟内与客户联系,在约定的时间内查勘。需现场查勘的车险案件,市区30分钟、郊区60分钟内到达现场。因特殊情况延误的,将提前联系客户说明情况。 三、365天×8小时定损。定损时严格遵循客观、公正、合理原则,不强制指定修理厂或零配件供应商。如客户需要,可以推荐二级及以上资质良好的修理厂。 四、10万元以下车险案件1个工作日内赔付。对保险责任明确、索赔材料齐全的10万元以下的车险赔案,与客户达成赔偿协议后,1个工作日内付款。 五、车险小额案件快赔。对保险责任明确的5000元(含)以下车险小额非人伤赔案,可以现场定损或采取微信自助查

勘,远程定损;现场收集索赔材料,限时赔付;上门递交索赔材料的,如保险责任明确、索赔材料齐全,30分钟内付款。 六、车险免上门交单。对于符合条件的1万元(含)以下车险非人伤赔案,在查勘定损时现场收集索赔材料;客户现场不能提供的,可以通过网络、微信、邮寄等方式提交;也可以根据客户需求,安排上门收单服务;索赔材料不齐全的一次性通知客户补充提供。 七、人伤温情关怀。提供小额人伤现场调解、住院伤员定期探视、伤残鉴定陪同、医疗救援指导、人伤理赔及诉讼调解专业建议和咨询等服务;对案件事实清楚、损失金额基本确定的,可根据客户需求提前赔付。 八、全国通赔,就近理赔。方便客户在异地出险时,就近接受理赔服务,不收取异地理赔费用。 九、365天×24小时非事故道路救援。VIP客户和通过电话、网络投保的车险客户,均可在保单有效期内,免费享受非事故道路救援服务。服务内容为在符合当地交通管理部门或其他权威部门规定的前提下,为客户提供接电、紧急送油、紧急加水、更换轮胎、现场抢修、拖车牵引和吊装服务;服务对象为12座以下非营业用客车和家庭自用客车;服务覆盖区域为全国(港澳台除外)城市中心区100公里以内、施救车辆所能通行和到达的区域,不包括交通特殊管制地段,如高速公路、高架路、隧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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