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病人出现以下情况或需要加强监护治疗的请与我们联系:
1.突然出现呼吸困难并经证实存在氧合或通气功能障碍的患者
2.持续血流动力学受损,需要在有创血流动力学监测下进行液体和药物复苏的患者
3.需要气管插管保护气道或/和机械通气以便于进一步诊治的患者
4.意识不清,需要生命监测和加强治疗的患者
5.严重水、电解质及酸碱紊乱的患者
6.高龄、既往有冠心病或慢性呼吸系统疾病需要手术的围手术期患者
7.术中大量出血或大手术操作术后需要有创监测、机械通气的患者
8.脓毒血症、感染性休克需要有创监测和脏器维护治疗的患者
9.严重创伤、烧伤需要进行监测和脏器维护治疗的患者
10.心肺复苏术后需要进一步高级生命支持的患者
11.各种严重中毒的患者
12.有任何原因需要监护的患者
科室联系电话:029-********
转入ICU的时机
在患者的疾病达到不可逆转的程度之前就应转入ICU,如果延迟到极度危险的情况下才转入,就会丧失逆转的机会。因此,早期转入ICU尤其重要,这样能够提高康复的机会,降低器官衰竭的可能性(包括器官损伤的程度和损伤器官的数量),缩短入住ICU和住院时间,减少监护治疗费用。
应由负责的、年资高的ICU医务人员来决定患者是否转入。只有在有明确的转入指征时才可由低年资医生决定。一旦患者病情稳定,即可由有经验的ICU医务人员,配备必备的抢救设备,将患者转入。院外或突发性事故现场的危重病人经ICU医生会诊后直接收入。
成年患者转入重症监护的标准
气道严重病变
任何原因引起的呼吸停止
呼吸频率≥40或≤8次/分钟
血氧饱和度在吸入50%氧气时<90%
任何原因引起的心跳停止
脉率<40或>140次/分钟
收缩压<90mmHg
突然意识丧失(格拉斯哥昏迷评分标准下降>2分)
癫痫反复发作或者发作时间延长
动脉血二氧化碳分压增高并有呼吸性酸中毒
有任何原因需要监护的患者
器官系统监测和支持治疗的范畴
高级呼吸支持治疗:
机械通气治疗(除外面罩式持续正压通气(CPAP)或无创性通气治疗(如面罩))
在呼吸功能突然急性恶化时需立刻进行气管插管和机械通气治疗
疾病进行性恶化时需要高级呼吸支持治疗
基本的呼吸监测和支持治疗:
需要浓度大于50%的氧气治疗
至少每两个小时进行一次物理治疗以清除分泌物
长期气管插管和机械通气后,刚拔除气管插管
需要面罩式持续正压通气或无创性通气治疗
需插管以保持气道通畅,但不需要通气治疗,且其它状况尚稳定
循环支持:
需要血管活性药物维持动脉血压和心输出量
任何原因引起的循环血容量减少所导致的循环不稳定(包括术后出血、胃肠道出血和与凝血相关的出血),给予支持治疗
心跳停止复苏后的患者,被认为适宜收入ICU
神经系统监测和支持:
无论何种原因,中枢神经系统抑制足以引起气道损害和反射性保护作用的破坏
有创神经系统监测
肾脏支持治疗:
紧急肾脏替代疗法(床旁血液透析、血液滤过或血液透析滤过)
中心ICU的出入标准
转入(收住)标准
1.突然出现呼吸困难并经证实存在氧合或通气功能障碍的患者
2.持续血流动力学受损,需要在有创血流动力学监测下进行液体和药物复苏的患者
3.需要气管插管保护气道或/和机械通气以便于进一步诊治的患者
4.意识不清,需要生命监测和加强治疗的患者
5.严重水、电解质及酸碱紊乱的患者
6.高龄、有冠心病或慢性呼吸系统疾病及代谢性疾病需要手术的围手术期患者
7.术中大量出血或大手术操作术后需要有创监测、机械通气的患者
8.脓毒血症、感染性休克需要有创监测、和脏器维护治疗的患者
9.严重创伤、烧伤需要进行监测和脏器维护治疗的患者
10.心肺复苏术后需要进一步高级生命支持的患者
11.各种严重中毒的患者
12.器官移植的患者
13.有任何原因需要监护的患者
所有入室患者,需经患者本人或家属同意。
转出(出院)标准
1.生命体征稳定,无需监护的患者
2.系统、脏器功能稳定或恢复,无需特殊治疗的患者
3.没有希望恢复健康并提高生活质量的患者
4.不愿意接受重症监护治疗的患者(由患者或家属签字同意)
不适合收住ICU的情况
1.目前无救治可能的急性或慢性疾病的终末期病人,包括恶性肿瘤晚期及脑死亡者(特殊情况除外)。
2.各种传染病的传染期
3.精神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