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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技术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制度

高新技术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制度
高新技术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制度

密级:内部保密文件仅限内部使用

****软件开发技术有限公司

“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规定适用于****软件开发技术有限公司及其管理的行业本部,其中包括但并不限于:金融行业本部、政府行业本部、软件服务本部、运营服务本部。 ****软件开发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知识产权是指专利权和技术秘密、商标权、企业名称专用权、著作权(主要但不限于计算机软件、源代码、文档资料等)、以及商业秘密和其它知识产权等一切智力成果权。

第三条各行业本部、事业部、工程院及其他部门应及时将新产生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产品涉及的主要技术特征、外观设计、所使用的商标、广告以及宣传资料等与知识产权相关的部分成果)向运营管理部通报,由运营管理部统一办理相关的知识产权申报、登记等保护手续。

第四条公司所有员工执行公司职务,主要利用公司的物质条件所作出的发明、新设计、创作的软件及其他作品的著作权、获得的商业秘密等一切知识产权均属于****所有。员工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公司的知识产权据为己有,不得私自或以个人名义转让他人;员工离退休、离职、调离时,不得以任何形式带走公司的知识产权。

第二章商标与商号

第五条****商标注册由运营管理部提交****总裁审批。

第六条运营管理部根据注册商标使用情况及其保护期限,与相关业务部门共同决定是否续展该注册商标,或要求有关业务部门适当使用注册商标。

第七条****均有权使用****内的注册商标。经运营管理部审查,报****总裁批准后,****可以将注册商标许可给第三方使用,并应收取一定的使用费。运营管理部监督注册商标的使用,以维护商标信誉。

第八条各部门及员工应正确使用****内的商号和企业标志,不得擅自更改字型、图案等。未经****总裁批准,各部门不得授权、允许其他企业、个人、社团使用****的商号、企业标志。经****或书面授权,公司的合资公司、其他关系公司及代理商等可以按规定的方式,使用****的商号和企业标志。一旦发现有人非法使用****商号和企业标志或进行不正当竞争的,应及时取得有关证据,并向运营管理部通报。

第三章计算机软件及其他著作权

第九条在进行计算机软件创作之前,项目负责人应当负责调查所属领域的软件创作情况(包括设计思想、素材等),以及与有关软件相关的专利、专利申请,与有关软件名相关的注册商标等,在此基础上确立软件创作计划,避免侵犯他人权利,合法利用他人成果。计算机软件创造立项的知识产权调查资料应当存档,涉及有关法律问题,应征求法务意见。

第十条在创作计算机软件时,应将每天所完成的创作部分作详细记录,以便作为软件创作的原始证据。

第十一条项目负责人应派专人将创作过程中的文档、资料归档保存。

第十二条计算机软件完成后,其项目负责人(产品经理)应对其创作情况做一份详细报告,主要内容包括创作背景、构思形成、素材来源等;该软件是否参考了其他软件;是否利用了其他公司的类似软件;如果利用其他软件,利用程度如何等等。运营管理部根据该报告,判断该软件是否需要取得其他人的授权,并将该报告存档,作为该软件的档案。

第十三条计算机软件完成后,经过逐级审批,交由行业本部

运营管理部-资质申请岗到国家知识产权管理局办理软件著作权登记及软件证书登记。

1、行业本部研发产品:

产品研发负责人提交申请行业本部总经理审批

工程院研发管理部总经理工程院院长运营部总经理软件总裁

2、工程院研发产品:

产品研发负责人提交申请研发中心总经理审批

理部总经理工程院院长运营部总经理

软件总裁

第十四条有关部门创作的计算机软件如果在使用上具有完整性和广泛性,可以考虑将该软件的名称申请注册商标,以便使该

软件受到商标法的保护。申请注册商标按照本办法第三章的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可以与其他公司签订软件使用许可协议,使用其他公司的软件或将自己的软件许可他人使用。非经协议/合同方式授权许可他人(包括但不限于法人、自然人、其他社会团体)使用****的软件产品,需经过****总裁审批。

第十六条****接受其他公司或机构的委托为其开发专用软件系统,应与对方签订委托开发协议,具体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软件著作权的归属等。****出资委托其他机构或个人开发计算机软件,应在合同中明确此计算机软件的著作权属于我方所有;****与其他公司共同出资开发计算机软件,应在合同中明确此计算机软件的著作权由双方共有,并具体规定共有方式。

第十七条员工执行职务、以****的名义编写的程序手册、说明书、产品介绍、广告词等属于****的作品,一切著作权均由****所有。

对于计算机软件、板卡电路设计、工程设计图等,创作人员、设计人员可以享有署名权,但所有其他权利归****所有。

第四章专利及非专利技术

第十八条有关部门创作的计算机软件如果与硬件结合紧密,或者是一种新工艺、新方法,只要认为可能合乎专利条件的,应当考虑申请专利。专利申请流程同著作权申请流程一致。以下四种软件可以申请专利:

1、用于工业过程控制的涉及计算机程序

如果发明专利申请是把一个计算机程序输入给公知的计算机,从而形成一种计算机控制的装置或者计算机控制的生产方法,在这种情况下,将计算机程序与计算机硬件作为一个整体来考虑,则该公知计算机与该计算机程序一起构成了用于工业过程控制的生产装置或生产方法。

2、涉及计算机内部运行性能改善的软件

如果发明专利申请的主题涉及利用一个计算机程序改善公知计算机系统内部运行性能的方法,由于这种发明专利申请要解决的是技术问题,并且由于改善了公知计算机系统的内部运行性能而取得了技术效果,所以,这种发明专利申请属于可给予专利保护的客体。

3、用于测量或测试过程控制的软件

如果发明专利申请的主题是利用计算机程序来控制和/或执行某种测量或测试过程,由于这种发明专利申请要解决的是技术问题,并能够获得技术效果,因此这种发明专利申请属于可给予专利保护的客体。

4、用于外部数据处理的软件

如果发明专利申请的主题是利用在公知计算机上运行的计算机程序对外部数据进行处理,以解决某个具体的技术问题,那么,由于它所处理的是技术问题,利用了技术手段,并能够获得技术效果,所以,这种发明专利申请属于可给予专利保护的客体。

第十九条专利及非专利技术的管理流程、保护方法按照第三章(软件著作权)规定执行。

第五章商业秘密

第二十条本办法所称的商业秘密包括技术和营业秘密。技术秘密是指未公开的专有技术、设计、资料、程序、文档等;营业秘密是指所有的经营信息,包括:客户名单、原材料及零件的供应商名单、销售地区、销售渠道、各种会计报表及核算表、研究情

报等等。执行公司职务、利用公司物质条件获得的所有商业秘密均属于公司所有。

第二十一条****与每一位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约定保密义务。在交易中,应与代理商、销售商签订保密协议,或在代理合同或在销售合同中签订保密条款,具体内容由法务部审核。

在与其他公司进行技术转让合同谈判时,应从我方利益出发,考虑事先与对方签订保密协议。

在聘请各种代理人时,应与对方签订保密协议。

第二十二条****应根据法律规定与掌握公司主要商业秘密的

人员(包括主管人员)签订竞业禁止协议,要求他们如果调离公司,则在离开公司后的一定年限内不得从事与公司相竞争的行业,以维护公司的商业秘密。

第二十三条****的全体员工均有保守商业秘密的义务。特别是在对外宣传、产品展示、推销、参观公司、商务谈判等方面,要严守商业秘密。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市场营销人员、研究开发人员、技术维修与支持人员以及代理商等应密切监视市场上(特别是软博会、产品展示会、

客户反馈信息等)的相关产品、技术,凡发现有产品或技术仿冒、抄袭****及所属事业本部或所属公司的商标、专利技术、外观设计、计算机软件等或进行不正当竞争的,应及时取得证据并向运营管理部举报,由运营管理部决定是否采取进一步行动。举报人将根据****的有关规定得到相应的奖励。

第二十五条凡使用****的专利技术,均应在产品外包装及产品说明书中注明专利号,声明专利权人为有限公司;凡使用****

的注册商标,均应标明注册商标的图案和字样;凡****的软件,均应制作版权声明,声明著作权人为有限公司。

第二十六条凡以****及各行业本部名义申请或注册或登记的

专利、商标、软件著作权,在版本、所属公司的名称、地址等信息发生变更时,应按照国家规定办理相应事项的变更手续。变更事项由运营管理部负责。

基于知识产权获取的各种资质、证书(包括但不限于软件著作权证书、软件产品登记证书、专利证书等),使用流程按照运营管理部《****软件开发技术有限公司档案管理实施细则》之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公司应在每财年初(4月10日前)及第三季度初(10月10日前)向运营管理部提交知识产权申报计划,运营管理部配

合执行具体申报工作。

第二十八条凡员工作出的杰出技术成果,****将视员工的贡献,给予相应的奖励。

第二十九条 ****各部门及全体员工应认真遵守本管理办法,违反者以违反****规章制度论处。

第三十条流程审批限时反馈,每个环节应该在2个工作日内作出反馈。超期未予以反馈,流程发起人可以向运营管理部投诉,运营管理部超期未予以反馈,可向企划办投诉。

第三十一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运营管理部负责解释。

****软件开发技术有限公司

运营管理部

二九年九月一日

附件一:

办理“软件著作权”申请表

附件二:申请软件著作权所需资料清单

1.《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表》

2.申请者身份证明选交一项

(1)企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2)机关、事业:机关、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3)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并签字)

3.源程序 1份

(1)按源程序前30页和源程序最后30页提交,第1页为起始页,第60页为结束页。

不足60页的需要提交全部源程序。每页不少于50行(结束页可少于50行)。

在每页的右上角标注连续页号1-60。不要装订。除第60页外,每页不能出现半页。

(2)源程序中作者应是著作权人。

(3)源程序中日期须在开发完成日期之前。

(4)源程序中的名称须与申请表中全称或简称一致。

4.文档 1份

(1)(如:用户手册、操作手册、设计说明书、使用说明等等,任选一种)按文档前30页、后30页提交。第1页为起始页,第60页为结束页。不足60页的需要提交全部文档。每

页不少于30行(页中有插图或结束页可少于30行),第60页为结束页。

在每页的右上角标注连续页号1-60。不要装订。

(2)文档中的日期须在软件开发完成日期之前。

(3)文档中出现图片,须提供合法使用图片的证明材料。

(4)文档中的名称须与申请表中全称或简称一致。

选择提交的申请文件:

申请者如果存在以下情况,要选择提交下面文件

1、合作开发软件–提交合同书或协议书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2、委托开发软件委托开发合同书或协议书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3、下达任务开发软件下达任务书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4、著作权人是自然人,有单位的,须填写非职务开发证明书(须单位公章);无单位,须填写非职务开发保证书(个人签字)。(网上下载)

5、继承取得软件——提交遗嘱证明或者法院相关判决。

6、转让取得软件协议及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提交转让协议及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

7、承受取得——提交承受取得证明,如工商证明。

(管理制度)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全文)

7月24日,公安部网站发布四部门联合制定的《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全文如下: 第壹章总则 第壹条为规范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提高信息安全保障能力和水平,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和公共利益,保障和促进信息化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家通过制定统壹的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组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信息系统分等级实行安全保护,对等级保护工作的实施进行监督、管理。 第三条公安机关负责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国家保密工作部门负责等级保护工作中有关保密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国家密码管理部门负责等级保护工作中有关密码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涉及其他职能部门管辖范围的事项,由有关职能部门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管理。国务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及地方信息化领导小组办事机构负责等级保护工作的部门间协调。 第四条信息系统主管部门应当依照本办法及关联标准规范,督促、检查、指导本行业、本部门或者本地区信息系统运营、使用单位的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 第五条信息系统的运营、使用单位应当依照本办法及其关联标准规范,履行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的义务和责任。 第二章等级划分和保护 第六条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坚持自主定级、自主保护的原则。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等级应当根据信息系统于国家安全、经济建设、社会生活中的重要程度,信息系统遭到破坏后

对国家安全、社会秩序、公共利益以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危害程度等因素确定。 第七条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等级分为以下五级: 第壹级,信息系统受到破坏后,会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但不损害国家安全、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 第二级,信息系统受到破坏后,会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产生严重损害,或者对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造成损害,但不损害国家安全。 第三级,信息系统受到破坏后,会对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造成严重损害,或者对国家安全造成损害。 第四级,信息系统受到破坏后,会对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造成特别严重损害,或者对国家安全造成严重损害。 第五级,信息系统受到破坏后,会对国家安全造成特别严重损害。 第八条信息系统运营、使用单位依据本办法和关联技术标准对信息系统进行保护,国家有关信息安全监管部门对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第壹级信息系统运营、使用单位应当依据国家有关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进行保护。 第二级信息系统运营、使用单位应当依据国家有关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进行保护。国家信息安全监管部门对该级信息系统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进行指导。 第三级信息系统运营、使用单位应当依据国家有关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进行保护。国家信息安全监管部门对该级信息系统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合同管理制度及流程图

编号:_______________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合同管理制度及流程图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第1章总则 一、为明确企业合同审批权限,规范企业合同订立行为,加强对合同使用的监督,防范和降低因合同的签订给企业带来的风险,特制定本制度。 二、规范企业合同的拟定、审批及签章工作,以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有关规定,确保合同的顺利履行,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第2章适用范围 一、本制度所称合同指企业与白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的合同或协议。 二、本制度适用于企业所有的书面合同审批,包括冠以合同、合约、协议、契约、意向书等名称的规范性文件的审批。 三、本制度中所称部门指代表企业洽谈、签订合同的各业务、职能部门。 四、本制度中所称业务经办人是合同谈判、签订及履行的第一责任人,并有责任保证合同最终文本与经各级审批后的合同文本在条款内容上的一致性。 第3章授权审批职责 一、合同分类 1 .一般性合同:合同标的在xx元资金支出或xx元资金收入以下 的合同。

2 .重大合同:合同标的超出xx元资金支出或xx元资金收入的合同。 二、企业对外签订合同均由总经理代表企业行使职权。 三、总经理职责。 1. 审批企业所有格式合同和各部门的合同文本。 2. 负责企业对外重大合同的签章,并审核超出各部门负责人审核权限的合同。 3. 授权业务经办人员代表企业签订合同。 四、法律顾问职责 1. 草拟企业主营业务格式合同或企业重大、特殊合同。 2. 监督、指导各部门起草及修订合同文本。 第4章授权审批流程 一、原则上,在业务谈判、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各部门应尽可能使用企业制定的格式合同或部门合同文本。 二、法律顾问草拟的格式合同应经法务部经理、总经理审核批准后形成正式书面,变更程序亦同。 三、各部门草拟的合同文本应经法律顾问审查、法务部经理审核、总经理审批,然后形成正式书面,变更程序亦同。 四、业务经办人员与合同对方拟定的一般性合同,须经所属部门负责人初审、法律顾问审查后正式订立合同,变更程序亦同。 五、业务经办人员与合同对方拟定的重大合同,须经所属部门负责人初审、法律顾问审查、总经理审批后方能订立正式合同,变更程序 亦同。

继电保护管理制度汇编

继电保护管理制度汇编-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4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

大同煤矿集团同华发电有限公司企业标准DATONGMEIKUANGJITUAN TONGHUAFA DIANYOUXIANGONGSI 继电保护管理制度汇编 批准:冯宇亮 复审:刘文军 初审:李国才 编写:郝贵平

2012年 04 月 01 日发布 2012年 04 月 01 日实施 同华发电有限公司企业发布 目录 1、继电保护岗位责任制 (3) 2、继电保护安全管理责任制 (5) 3、继电保护监督管理制度 (9) 4、继电保护检验管理制度 (15) 5、继电保护保护投退制度 (23) 6、继电保护设备巡回检查制度 (25) 7、继电保护现场工作制度 (27) 8、继电保护专业软件管理制度 (29) 9、继电保护班组培训管理制度 (31) 10、继电保护专业备品、备件管理制度 (32) 11、继电保护班组资料管理制度 (34) 12、继电保护定值管理制度 (36) 13、继电保护设备专责管理制度 (38) 14、继电保护班组工器具管理制度 (39) 15、故障录波器管理制度 (40) 16、继电保护直流系统管理制度 (43) 17、继电保护仪器、仪表管理制度 (46) 18、继电保护试验报告管理制度 (48) 19、继电保护防“三误”管理措施 (50)

20、继电保护事故统计管理制度 (54) 21、电气设备质量监督制度 (55) 1、继电保护岗位责任制度 1.总则 1.1 为了搞好班组各个岗位的管理,保证生产工作的需要,促进工作效率的提高,特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根据基建及生产管理要求,结合公司有关管理制度的具体情况制定。 1.3 岗位管理是对班组各个岗位的任务与责任进行分工与明确,包括生产现场的管理与班组基础管理,目的是确保班组管理无死角。 1.4 本制度规定了班组各级人员的岗位责任标准,所有人员均应遵照执行。 2.各级人员岗位责任内容 2.1班组负责人岗位责任: 2.1.1班组负责人是班组安全运行工作的组织者,对本班人员的技术、经济、思想工作和人身设备安全等负有第一责任。 2.1.2编制年、季、月工作计划和定期检验计划,审核有关设备技改计划和反事故措施计划,并督促按期完成。 2.1.3组织技术培训和安全培训活动。 2.1.4督促并抓紧工作计划的完成;抓技术管理、规章制度的执行;抓上级指示、事故通报及反事故措施的贯彻。 2.1.5组织继电保护事故和不正确动作的调查分析和定值整定方案的讨论。 2.1.6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运用科学管理方法,不断提高管理水平。 2.1.7凡发生人身伤亡、设备损坏、三误及其它事故,负安全第一责任。 2.1.8负责检查、督促安规、安措的执行落实情况 2.2 班组成员岗位责任 2.2.1对本专责设备的运行和安全负有全部责任,有责任提出对可能引起设备异常或损坏的安全措施和整改方案,同时对新、扩建的设备进行验收或参加交接试验。 2.2.2做好专责设备的技术管理工作,协助班组负责人做好本班技术管理、缺陷管理和安全监督工作。

围手术期质量与安全管理制度大全

临床医师学习材料汇编 围手术期患者安全管理规定和制度汇编 医务科 二0一三年十月 目录 一、围手术期管理制度 二、手术风险评估制度 三、手术安全核查制度 四、于都县人民医院手术分级管理规范 五、手术患者识别标识制度 一、围手术期管理制度 (一)术前管理: 1、凡需手术治疗的病人,各级医生应严格手术适应症,及时完成手术前的各项准备和必需的检查,主刀医师应作出对原发病及并存病的正确、完整的术前诊断,以及手术风险的评估。 2、手术前一天术者及麻醉医师必须亲自查看病人,进行手术风险评估,填写《手术风险评估表》,并向病人及家属或病人授权代理

人履行告知义务,包括:病人病情、手术风险、麻醉风险、自付费项目等内容,征得其同意并由病人或病人授权代理人签署手术和麻醉同意书等。如遇紧急手术或急救病人不能签字,病人家属或授权代理人又未在医院不能及时签字时,报告医务科,并在病历详细记录。 3、主管医师应做好术前小结记录。中等手术(二级以上,含二级)均需行术前讨论。重大手术、致残手术、特殊病员手术及新开展的手术等术前讨论须由科主任主持讨论,必要时邀请麻醉、护理等人员参加,制订手术方案,讨论内容须写在术前讨论记录单上,并上报医务科审批。 4、手术医师确定应按手术分级管理制度执行。重大手术及各类探查性质的手术须由有经验的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或科主任担任 术者,必要时须上报医务科审批。 5、手术时间安排提前通知手术室,检查术前护理工作实施情况及特殊器械准备情况,所有医疗行为应在病历上有记录。 6、手术前患者应固定好识别用的腕带,所标的信息准确无误;同时完成手术部位的标记。 (二)手术当日管理: 1、医护人员要认真履行《手术核查制度》,要在接诊时及手术开始前要认真核对病人姓名、性别、病案号、床号、诊断、手术部位、手术房间等。 2、当日参加手术团队成员(手术医师、麻醉医师、台上与巡回护士、其它相关人员)应提前进入手术室,由手术者讲述重要步骤、可能的意外的对策、严格按照术前讨论制定的手术方案和手术安全核对的要求执行。

继电保护定值管理规定

继电保护定值管理规定集团标准化小组:[VVOPPT-JOPP28-JPPTL98-LOPPNN]

继电保护定值管理规定1 前言 为规范本部门继电保护定值管理,确保继电保护装置正确可靠,保证公司机组的安全稳定运行,特制定本继电保护定值管理规定。 本规定规定了继电保护定值管理的引用标准、职责、管理内容以及检查考核。 本规定适用于荆州热电有限公司继电保护定值管理工作。 2 引用标准 《电力系统继电保护技术监督规定》(试行) 《电力系统继电保护规定汇编》(第二版) 3 职责 继电保护定值管理工作由公司生产各部门共同组织实施,公司生技部为归口管理部门。 4 继电保护定值单管理 4.1 保护装置定值通知单(简称定值单),是现场保护装置的唯一依据,它也是生产系统的工作任务书,应有计算、审核、批准人的签名及计算部门盖章。 4.2 保护装置必须按正式定值单整定后才允许投入运行。非正式的定值单,只能作为装置调试使用。 4.3 定值单应包括下列内容: (1)定值单编号、填表日期。

(2)厂站名称、开关编号、设备名称等。 (3)保护名称及装置型号。 (4)电流、电压互感器变比。 (5)保护装置定值项目,整定(更改)原因、整定值。 (6)保护的使用要求。 (7)执行日期、执行人。 4.4 定值单应根据运行状态的改变及时撤旧换新,以保证正确性。定值单应定期进行整理,遇有与现场情况不符时,应及核实后进行纠正。4.5 必须严格执行定值单的回执制度,现场按新定值单对保护装置进行整定的工作结束后,工作负责人应在定值单上签名,注明定值的更改时间,以证生效。 4.6为保持现场继电保护管理的连续性,除临时检修外,保护装置的定值改动一般应发定值单。 4.7 继电保护班应单独设置定值台帐,并落实专人管理。单独设置新、旧定值单台帐(文件盒),并做好定值单目录,旧的定值单不得与新的定值单存放一起,对旧的定值单作废处理或单独存放并标有“作废”的字样。 4.8 继电保护班应定期做好保护定值切换区定值整定,标明定值区定值使用范围。 4.9 根据中调要求,继电保护班每年应负责做好全厂继电保护定值和压板的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医疗质量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汇编 - 制度大全_1

医疗质量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汇编-制度大全 医疗质量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汇编之相关制度和职责,医疗质量是医院发展之本,优质的医疗质量必然产生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为保证我院在医疗市场竞争中保持优势、形成可持续发展的态势,进一步推动医疗质量稳步提升,特此制定我院全程医疗... 医疗质量是医院发展之本,优质的医疗质量必然产生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为保证我院在医疗市场竞争中保持优势、形成可持续发展的态势,进一步推动医疗质量稳步提升,特此制定我院全程医疗质量控制方案,以求正确有效地实施标准化医疗质量管理。 一、目的 通过科学的质量管理,建立正常、严谨的工作秩序,确保医疗质量与安全,杜绝医疗事故的发生,促进医院医疗技术水平、管理水平不断发展。保障我院始终具有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的势态。 二、目标: 1、逐步推行全面质量管理,建立任务明确职责权限相互制约,协调与促进的质量保证体系,使医院的医疗质量管理工作达到法制化、标准化,设施规范化,努力提高工作质量及效率。 2、通过全面质量管理,使我院医疗质量在未来力争达到国家三级甲等医院水平。 3、加强管理,促使我院管理上水平、环境和条件发生根本变化、医疗服务和质量跃上新台阶,各项事业发展驶入快车道。 三、健全质量管理及四级质量监督考核体系 医院设立医院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形成院级质控、部门质控、科级质控、个人质控的四级质量监督及考核体系。 (一)医院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 主任:谢建军 副主任:刘志龙、张红忠、李敏 委员: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各临床科室主任、护士长,各医技科室负责人。 办公室设在质控部,负责日常工作。 委员会职责 1、教育各级医务人员树立全心全意为患者服务的思想,改进医疗作风,改善服务态度,增强质量意识。保证医疗安全,严防差错事故。 2、审校医院内医疗、护理方面的规章制度,并制定各项质量评审要求和奖惩制度。 3、掌握各科室诊断、治疗、护理等医疗质量情况,及时制定措施,不断提高医疗护理质量。 4、对重大医疗、护理质量问题进行鉴定,对医疗护理质量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 5、定期向全院通报重大医疗、护理质量情况和处理决定。 6、对院内有关医疗管理的体制变动,质量标准的修定进行讨论,提出建议,提交院长办公会审议。 (二)医疗质量控制检查组 组长:陈松 副组长:王岳屏(负责医务管理组) 姚晋林(负责医技护理组) 周吉文(负责信息、非临床保障组)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制度模板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制度

目录 一.信息安全管理机构及人员职责设置制度 (4) 一、信息安全管理机构及职责 (4) 二、信息安全人员岗位及职责 (4) 三、机构之间的沟通与合作 (5) 二.信息安全岗位人员管理制度 (7) 三.计算机机房日常管理制度 (9) 一、机房区域访问规定 (9) 二、机房环境卫生规定 (9) 三、物品进出管理规定 (10) 四、机房空调管理规定 (10) 五、机房环境监控规定 (10) 四.办公环境安全管理制度 (12) 五.存储介质安全管理制度 (14) 一、介质的存放 (14) 二、介质的使用 (14) 三、介质的带出与维修 (15) 四、介质的报废或销毁 (15) 六.信息化资产安全管理制度 (16) 七.系统建设安全管理制度 (18) 一、系统定级及系统安全方案设计 (18) 二、安全产品采购和使用 (18) 三、自行软件开发 (18) 四、外包软件开发 (19) 五、工程实施 (20) 六、测试验收 (20) 七、系统交付 (20) 八、安全服务商选择 (20) 八.网络安全管理制度 (22)

九.系统运维安全管理制度 (24) 十.计算机和服务器防病毒管理制度 (27) 十一. 安全保密和密码管理制度 (28) 十二. 备份和恢复管理制度 (29) 十三. 安全事件分类及处理流程 (30) 十四. 信息安全应急预案管理制度 (32) 十五. 信息安全知识培训管理制度 (33)

一.信息安全管理机构及人员职责设置制度 一、信息安全管理机构及职责 (该单位)信息安全管理工作由局信息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规划科技处,规划科技处负责有关信息安全工作的组织协调,技术中心承担具体工作。 (一)领导小组职责 在局党组领导下,负责审议信息安全工作相关政策法规宣传教育及有关技术方面培训计划;审议信息安全的标准规范、规章制度等;审议信息化建设方案中关于信息安全相关内容;审议或决定信息安全重大项目建设、实施、应用、维护和管理中的重大问题;督促、指导局机关有关处室、直属事业单位按职责分工做好信息安全作。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贯彻落实局信息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决策;研究制定信息安全各项政策、技术标准和管理制度;研究提出信息安全建设、应用、维护、管理中重大问题的解决方案和意见;研究提出信息安全重大项目建设、实施总体方案和年度维护方案建议;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具体工作。 二、信息安全人员岗位及职责 (该单位)根据信息化建设及维护工作实际,设置系统管理员、网络管理员、安全管理员、机房管理员等岗位,安全管理员不能兼任网络管理员、系统管理员、机房管理员等,关键岗位应配备多人共同管理,

公司劳动合同管理制度及流程图

公司劳动合同管理制度及流程图 一.政策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2地方政府主管部门法规及企业现行规章制度。 3合同期限:经理级以上人员签署3~5年期限合同;其他人员可根据情况签署1~3年期限合同,无特殊情况的合同期前3~6六个月为试用期。 二.程序 1合同签订 A公司在聘用员工时,应要求被聘用者出示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或与任何用人单位不存在劳动关系的其它凭证,经证实确与其他用人单位没有劳动关 系后,方可订立劳动合同,或另行签订“试工协议” B员工进入公司报到之日接受岗前培训,了解和认可公司的劳动合同条款及岗位职务说明书确定的职责,确定合同期限,甲乙双方可签定劳动合同。 C公司出资培训、招(接)收的人员,已经按有关规定与公司签订了专项协议书,在与公司订立劳动合同时,合同期不得短于服务合同或协议尚未履行的 期限。 D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公司对出资培训的员工应按规定计算培训服务期; 若培训服务期超过劳动合同期限,应延长劳动合同期限至培训服务期满。 2合同变更 由于签定合同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机构调整等原因,致使原合同无法履行的,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原合同的相关条款。 3合同续签 合同期限届满,劳动关系即告终止。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原合同期满前三十天向对方表示续订意向。 4合同解除 A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公司可以即时解除合同,而无须向乙方支付赔偿:*试用期内,乙方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乙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的;

*乙方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乙方泄露甲方商业秘密,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失的; *乙方被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 B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即时解除合同,而无须向甲方支付赔偿:*在试用期内; *甲方以侵害乙方合法人身权利手段强迫劳动的; *甲方不能按照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C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合同,但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支付补偿金: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劳动合同订立时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甲方频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征求过工会和职工意见的; D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提出辞职的员工,应提前30天向所在部门递交“辞职申请表”。部门总经理签署意见后,交人力资源本部,人力资源部安排与辞职员工进行面 谈,并作出回复。 *部门经理以下的辞职员工由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经理或其指定的专门人员,负责与员工进行面谈,并填写" 面谈记录表";部门经理以上职级的 辞职者,由人力资源部总监或直接主管领导面谈,并填写"面谈记录表",报 公司总经理。 *由辞职者持"员工离职手续清单",到各有关部门办理交接手续,并经各有关部门负责人签字证明完成交接清理手续,人力资源部核实批准(部门总监以上辞职者需经公司总经理批准)。 *辞职者持经签批的“辞职申请表”和劳动合同,到人力资源部办理解除合同、人事档案关系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并由人力资源部开具" 解除聘用关系通知书",由人

通用继电保护制度汇编

继电保护管理规定汇编 批准: 审核: 编制: XXXX 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2007 年5 月30 日 继电保护专业管理制度 (2)

定值通知单管理规定 (4) 防止继电保护“三误”措施规定 (5) 故障录波器运行维护管理制度 (9) 图纸资料管理规定 (9) 继电保护缺陷管理制度 (11) 继电保护设备点检巡回检查制度 (11) 继电保护事故分析制度 (13) 继电保护、自动装置投退及定值管理实施细则 (14) 继电保护整定计算管理规定 (15) 图纸修改审批印发管理制度 (18) 微机保护软件版本管理制度 (18) 继电保护重大事件24 小时值班制度 (19) 仪器仪表管理制度 (19) 备品备件管理制度 (20) 继电保护专业管理制度 1 、继电保护工作对保证电网安全运行起重要作用。它是对电网运行设备的保护装置进行运行维护、检修调试、整定计算、更新改进和新、扩建继电保护工程的验收试验以及事故后紧急试验等工作。因此应设继电保护机构。 2 、继电保护负责人(班长)应由熟练继电保护技术业务,并有一定组织领导能力的人员担任。 3 、继电保护机构的职责范围: (1 )对运行继电保护装置的正常定期检验。 (2 )对新、扩建工程继电保护的验收试验。

(3 )对继电保护事故及不正确动作后的临时性检验。 (4 )按照有关规程确定电气设备的继电保护方式和编制继电保护整定方案。 (5 )每月对继电保护动作情况进行统计分析,每季对继电保护进行运行分析总结,提出措施,提高继电保护安全运行水平。 (6)为调度和运行值班人员编制继电保护运行规程和商定电网运行方式。(7 )负责运行设备继电保护的更新改进工作。 8)参加审核继电保护设计,与有关部门共同研究电网结 线及厂、站直流电源方式等,提出影响确定继电保护原则的意见。 4 、继电保护机构运行维护检验、整定范围: (1)继电保护装置:发电机(调相机)、变压器、电动机、电抗器、电力电容器、母线、线路的继电保护装置;但不包括高低压熔断器、一次直接动作式跳闸线圈、常用电动机组的联动装置、厂用低压电动机的热力继电器等。 (2)系统安全自动装置:自动重合闸、备用设备及备用电源自动投入装置、强行励磁和强行减磁、发电机低频率自启动、按频率自动减负荷、故障录波器、振动解列及保证系统稳定的自动装置;但不包括变压器强油冷控装置、空压机控制装置、调相机油水系统自控装置等非系统安全自动装置。(3 )控制屏上与继电保护有关的继电器和元件。 (4 )中央信号屏上与继电保护有关的设备和元件。 (5 )继电保护用的二次回路电缆。 (6 )保护直流小开关和跳闸连片的投、切,信号灯的更换。

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汇编

编号:SY-AQ-03027 (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WORD文档/ A4打印/ 可编辑 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汇编 Medical quality and safety management rules and regulations

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汇编 导语:进行安全管理的目的是预防、消灭事故,防止或消除事故伤害,保护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在安全管 理的四项主要内容中,虽然都是为了达到安全管理的目的,但是对生产因素状态的控制,与安全管理目的关 系更直接,显得更为突出。 医疗质量是医院发展之本,优质的医疗质量必然产生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为保证我院在医疗市场竞争中保持优势、形成可持续发展的态势,进一步推动医疗质量稳步提升,特此制定我院全程医疗质量控制方案,以求正确有效地实施标准化医疗质量管理。 一、目的 通过科学的质量管理,建立正常、严谨的工作秩序,确保医疗质量与安全,杜绝医疗事故的发生,促进医院医疗技术水平、管理水平不断发展。保障我院始终具有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的势态。 二、目标: 1、逐步推行全面质量管理,建立任务明确职责权限相互制约,协调与促进的质量保证体系,使医院的医疗质量管理工作达到法制化、标准化,设施规范化,努力提高工作质量及效率。 2、通过全面质量管理,使我院医疗质量在未来力争达到国家三

级甲等医院水平。 3、加强管理,促使我院管理上水平、环境和条件发生根本变化、医疗服务和质量跃上新台阶,各项事业发展驶入快车道。 三、健全质量管理及四级质量监督考核体系 医院设立医院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形成院级质控、部门质控、科级质控、个人质控的四级质量监督及考核体系。 (一)医院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 主任:谢建军 副主任:刘志龙、张红忠、李敏 委员: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各临床科室主任、护士长,各医技科室负责人。 办公室设在质控部,负责日常工作。 委员会职责 1、教育各级医务人员树立全心全意为患者服务的思想,改进医疗作风,改善服务态度,增强质量意识。保证医疗安全,严防差错事故。

等级保护信息安全系统管理系统规章制度

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第三级要求 1 第三级基本要求 1.1技术要求 1.1.1 物理安全 1.1.1.1 物理位置的选择(G3) 本项要求包括: a) 机房和办公场地应选择在具有防震、防风和防雨等能力的建筑内; b) 机房场地应避免设在建筑物的高层或地下室,以及用水设备的下层或隔壁。 1.1.1.2 物理访问控制(G3) 本项要求包括: a) 机房出入口应安排专人值守,控制、鉴别和记录进入的人员; b) 需进入机房的来访人员应经过申请和审批流程,并限制和监控其活动范围; c) 应对机房划分区域进行管理,区域和区域之间设置物理隔离装置,在重要区域前设置交付或安 装等过渡区域; d) 重要区域应配置电子门禁系统,控制、鉴别和记录进入的人员。 1.1.1.3 防盗窃和防破坏(G3) 本项要求包括: a) 应将主要设备放置在机房内; b) 应将设备或主要部件进行固定,并设置明显的不易除去的标记; c) 应将通信线缆铺设在隐蔽处,可铺设在地下或管道中; d) 应对介质分类标识,存储在介质库或档案室中; e) 应利用光、电等技术设置机房防盗报警系统; f) 应对机房设置监控报警系统。

1.1.1.4 防雷击(G3) 本项要求包括: a) 机房建筑应设置避雷装置; b) 应设置防雷保安器,防止感应雷; c) 机房应设置交流电源地线。 7.1.1.5 防火(G3) 本项要求包括: a) 机房应设置火灾自动消防系统,能够自动检测火情、自动报警,并自动灭火; b) 机房及相关的工作房间和辅助房应采用具有耐火等级的建筑材料; c) 机房应采取区域隔离防火措施,将重要设备与其他设备隔离开。 1.1.1.6 防水和防潮(G3) 本项要求包括: a) 水管安装,不得穿过机房屋顶和活动地板下; b) 应采取措施防止雨水通过机房窗户、屋顶和墙壁渗透; c) 应采取措施防止机房内水蒸气结露和地下积水的转移与渗透; d) 应安装对水敏感的检测仪表或元件,对机房进行防水检测和报警。 1.1.1.7 防静电(G3) 本项要求包括: a) 主要设备应采用必要的接地防静电措施; b) 机房应采用防静电地板。 1.1.1.8 温湿度控制(G3) 机房应设置温、湿度自动调节设施,使机房温、湿度的变化在设备运行所允许的范围之内。 1.1.1.9 电力供应(A3) 本项要求包括:

防雷安全工作管理制度汇编

防雷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企业安全防止雷害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建立健全防雷减灾管理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单位防雷工作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单位的防雷电安全保护的管理。 第四条防雷设备必须按规定安装防雷电安全保护系统。防雷设计和施工应符合信息产业部相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第五条在防雷设备上使用的防雷产品,必须按国家和行业标准进行检验合格的产品允许进网使用。 第六条为保障防雷设备防雷性能的安全可靠,保障处将对已使用的防雷产品和防雷系统实行定期检测制度。 第二章组织管理 第七条各部门应遵照本办法,建立完善的雷电防御管理制度。各部门的主要领导对防雷安全负责,安全管理员对防雷设备日常管理负责。 第八条各部门应负责组织对防雷设备上使用的防雷系统和防雷产品,每年进行检测记录检查结果并上报。安全管理员应每季度对防雷设备上使用的防雷系统和防雷产品,每年进行检查记录检查结果并上报保障处。 第九条从事防雷产品和防雷系统检测的机构必须是国家认可的

第三方检测机构。 第三章通信防雷产品的要求 第十条建筑物雷防护的产品应符合国家标准GB50057-2000《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第十一条防雷设备上使用的各类防雷保护产品,应符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要求参照YD/T5098—2001《通信局站雷电过电压保护工程设计规范》。 第十二条电源用各类雷电过电压保护产品,应符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要求参照YD/T1235.12002《通信局站低压配点电系统电涌保护器的技术要求》 第十三条电源用各类雷电过电压保护产品,应通过国家相关技术标准要求参照YD/T1235.22002《通信局站低压配点电系统电涌保护器的测试方法》。 第十四条防雷产品的生产制造商、经销商应保证通过检测产品的一致性和可靠性。 第四章日常维护管理 第十五条各部门在新建、扩建、改建防雷设备的防雷工程验收过程中,应当严格把关经验收合格后防雷装置才能投入使用。第十六条各部门对雷电灾害造成的事故要做好专门调查、统计分析及鉴定工作,要有明确的记录(包括损坏设备清单、雷害事故分析、处理报告等)。 第十七条重大雷击事故由安全生产办公室,组织相关单位做好

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制度

信息安全等级保护 管理制度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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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保险业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定级工作的通知 保监厅发〔〕45号 各保监局,各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中国保险行业协会: 为贯彻落实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按照<关于开展全国重要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定级工作的通知>(公信安〔〕861号)要求,中国保监会将在保险行业 3

内开展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定级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等级保护定级工作的要求及组织方式 各单位应按照”准确定级、严格审批、及时备案、认真整改、科学测评”的要求和”自主定级、自主保护”的工作原则,成立相应的领导及实施机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准确开展信息系统等级保护定级工作。 保监会成立等级保护定级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解决保险行业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定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保监会等级保护定级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保监会机关信息系统等级保护定级的具体实施工作和行业定级工作的指导审核。 各保监局负责本局内独立运行的信息系统等级保护定级工作,并对各自辖区内的保险公司分支机构的等级保护定级工作进行指导审核。 各保险集团公司、保险控股公司负责本公司信息系统等级保护定级工作以及其下属子公司信息系统等级保护定级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各保险总公司统一部署本公司和分公司的信息系统等级保护定级工作。 二、定级工作安排及定级范围 (一)定级工作安排 为稳妥做好等级保护定级工作,拟在保险行业内分步分批实施。 保险行业第一批定级单位包括:保监会及各保监局,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国人民保险集团公司、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中国再保险(集团)公司、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民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阳光保险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太平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各子公司和分公司。 4

合同管理制度及流程

天水嘉讯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制度及流程 <第一版> 天水生活网 二〇一四年一月二十四日

目录 第一节目的 (1) 第二节适用范围 (1) 第三节合同管理部门及职责 (1) 第四节合同时间流程具体规定 (2) 第五节合同具体要求 (3) 第六节合同的变更、解除合同(产品的下线) (5) 第七节无效合同 (6)

第一节目的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合同管理、防范与控制合同信息正确性,将有效团购信息全面的展示给消费者,明确自己的岗位职责,特制定本规范。 第二节适用范围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天水嘉讯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对外签订、履行的建立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各类合同、协议等;包括团购合同、口碑合同、广告合同、建站合同等。 第三节合同管理部门及职责 第三条总经理负责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签署,资产转让合同、借款合同、房产租赁合同、对外担保合同;以及涉及资产、大额借贷经营合同、财产处理等合同的审批。市场部经理负责团购合同、口碑合同、广告合同、建站合同等经济合同的审批,出现特殊情况合同可向总经理请示;编辑部负责合同信息的编辑审核上线;行政部负责合同发放、盖章、归档、备案和管理,监督检查合同履行执行情况,对履行中出现的重要问题进行分析,提出修改意见。 第四条相关部门的主要职责: (一)业务员负责合同洽谈协商起草签订工作。

(二)业务员签订好正式合同后和商家约定拍照时间,应告知商家拍照基本内容,友好提醒商家安排好拍照所准备的物品。 (三)市场部经理负责合同的答疑、审核工作。 (四)编辑部负责合同信息的编辑(拍照、图片处理、文字编辑)审核上线工作; (五)编辑部在产品上线前一天为市场部提供产品菜单、商家账号和兑换密码; (六)业务员在产品上线前一天负责将菜单、账号、密码提供给商家,并教会兑换流程; (七)财务部门负责按期给商家打款工作,及时报送合同打款情况报表及有关资料提供给市场部; (八)行政部负责合同的归档管理工作。 第四节合同时间流程具体规定 第五条合同正式签订交至行政部起为合同开始流通时间,合同流通时间为2天。编辑部自接到合同起在流通时间范围内合理安排工作流程(拍照时间、图片处理、上线审核)按时将产品上线,不得随意延期。 第六条如出现产品需及时上线的特殊情况(即加急上线合同),需业务员向部门经理请示,部门经理审批,市场部必须提前一小时以书面形式告知行政部,行政审核,编辑部接到行政部加急书面通知,编

继电保护定值管理规定

继电保护定值管理规定 1前言 为规范本部门继电保护定值管理,确保继电保护装置正确可靠,保证公司机组的安全稳定运行,特制定本继电保护定值管理规定。 本规定规定了继电保护定值管理的引用标准、职责、管理内容以及检 查考核。 本规定适用于荆州热电有限公司继电保护定值管理工作。 2引用标准 《电力系统继电保护技术监督规定》(试行) 《电力系统继电保护规定汇编》(第二版) 3职责 继电保护定值管理工作由公司生产各部门共同组织实施,公司生技部为归口管理部门。 4继电保护定值单管理 4.1保护装置定值通知单(简称定值单),是现场保护装置的唯一依据,它也是生产系统的工作任务书,应有计算、审核、批准人的签名及计算部门盖章。 4.2保护装置必须按正式定值单整定后才允许投入运行。非正式的定值单,只能作为装置调试使用。 4.3定值单应包括下列内容: (1)定值单编号、填表日期。 (2)厂站名称、开关编号、设备名称等。 (3)保护名称及装置型号

(4)电流、电压互感器变比。 (5)保护装置定值项目,整定(更改)原因、整定值。 (6)保护的使用要求。 (7)执行日期、执行人。 4.4定值单应根据运行状态的改变及时撤旧换新,以保证正确性。定值单应定期进行整理,遇有与现场情况不符时,应及核实后进行纠正。 4.5必须严格执行定值单的回执制度,现场按新定值单对保护装置进行整定的工作结束后,工作负责人应在定值单上签名,注明定值的更改时间,以证生效。 4.6为保持现场继电保护管理的连续性,除临时检修外,保护装置的定值改动一般应发定值单。 4.7继电保护班应单独设置定值台帐,并落实专人管理。单独设置新、旧定值单台帐(文件盒),并做好定值单目录,旧的定值单不得与新的定值单存放一起,对旧的定值单作废处理或单独存放并标有“作废”的字样。 4.8继电保护班应定期做好保护定值切换区定值整定,标明定值区定值使用范围。 4.9根据中调要求,继电保护班每年应负责做好全厂继电保护定值和压板的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4.10根据中调要求在重大的节日(如国庆、春节)或重大政治活动保电期前,继电保护班应负责做好全厂的继电保护定值和压板以及厂用电快切装置动作试验检查。 5继电保护定值更改管理 5.1所有继电保护定值更改必须履行许可手续,任何人员不得擅自修改继电

汽车制造公司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规章制度汇编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Q/K G 江西江铃控股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Q/KG500 -2005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2005-04- 发布 2005-04- 实施 江西江铃控股有限公司发布 前言 本标准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根据GB/T 19001-2000、GJB9001A-2001、GB/T24001-1996标准,并参照国家标准GB/T 15496-2003《企业标准化工作指南》编写。编写方法符合GB/T1.1-2000和相应的法律、法规要求。标准中用加粗楷体字描述GJB9001A-2001标准增加的要求,适用于公司军品的控制。 本标准通过公司网站https://www.wendangku.net/doc/df7205729.html,‘规章制度’发布,网站上发布的版本为最新文本,是受控文件,应按Q/KG45005《文件控制程序》、Q/KG54003《电子媒体文件管理办法》控制。下载、打印、复印的文件为非受控文件,仅供参考。 本标准生效之日起执行。 本标准由江西江铃控股有限公司安技部提出,综合管理部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本标准审核人: 本标准批准人: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1 范围 特种设备是企业实现生产过程机械化、自动化,减轻体力劳动,提高劳动生产率的重要设备,为了安全、经济、高效地使用特种设备,防止各类事故发生,特制订本规定。 本标准适用于江西江铃控股有限公司内所有特种作业管理。 2 引用文件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压力容器安全监察规程》质技监局锅发[1999]154号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373号2003年6月1日起施行)《机械制造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指南》 公司《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GB7144《气瓶颜色标志》 3 术语 “特种设备”——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 3 职责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机构管理办法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机构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机构(以下简称“测评机构”)管理,规范测评行为,提高等级测评能力和服务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和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等级测评工作,是指测评机构依据国家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规定,按照有关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对已定级备案的非涉及国家秘密的网络(含信息系统、数据资源等)的安全保护状况进行检测评估的活动。 测评机构,是指依据国家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规定,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经省级以上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工作领导(协调)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等保办”)审核推荐,从事等级测评工作的机构。 第三条测评机构实行推荐目录管理。测评机构由省级以上等保办根据本办法规定,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的原则,择优推荐。 第四条测评机构联合成立测评联盟。测评联盟按照章程和有关测评规范,加强行业自律,提高测评技术能力和服务质量。测评联盟在国家等保办指导下开展工作。 第五条测评机构应按照国家有关网络安全法律法规规

定和标准规范要求,为用户提供科学、安全、客观、公正的等级测评服务。 第二章测评机构申请 第六条申请成为测评机构的单位(以下简称“申请单位”)需向省级以上等保办提出申请。 国家等保办负责受理隶属国家网络安全职能部门和重点行业主管部门的申请,对申请单位进行审核、推荐;监督管理全国测评机构。 省级等保办负责受理本省(区、直辖市)申请单位的申请,对申请单位进行审核、推荐;监督管理其推荐的测评机构。 第七条申请单位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由中国公民、法人投资或者国家投资的企事业单位; (二)产权关系明晰,注册资金500万元以上,独立经营核算,无违法违规记录; (三)从事网络安全服务两年以上,具备一定的网络安全检测评估能力; (四)法人、主要负责人、测评人员仅限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中国公民,且无犯罪记录;

合同管理制度及流程图

合同授权审批制度 第1章总则 一、为明确企业合同审批权限,规范企业合同订立行为,加强对合同使用的监督,防范和降低因合同的签订给企业带来的风险,特制定本制度。 二、规范企业合同的拟定、审批及签章工作,以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有关规定,确保合同的顺利履行,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第2章适用范围 一、本制度所称合同指企业与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的合同或协议。 二、本制度适用于企业所有的书面合同审批,包括冠以合同、合约、协议、契约、意向书等名称的规范性文件的审批。 三、本制度中所称部门指代表企业洽谈、签订合同的各业务、职能部门。 四、本制度中所称业务经办人是合同谈判、签订及履行的第一责任人,并有责任保证合同最终文本与经各级审批后的合同文本在条款内容上的一致性。 第3章授权审批职责 一、合同分类 1.一般性合同:合同标的在xx元资金支出或xx元资金收入以下的合同。 2.重大合同:合同标的超出xx元资金支出或xx元资金收入的合同。二、企业对外签订合同均由总经理代表企业行使职权。

三、总经理职责。 1.审批企业所有格式合同和各部门的合同文本。 2.负责企业对外重大合同的签章,并审核超出各部门负责人审核权限的合同。 3.授权业务经办人员代表企业签订合同。 四、法律顾问职责 1.草拟企业主营业务格式合同或企业重大、特殊合同。 2.监督、指导各部门起草及修订合同文本。 第4章授权审批流程 一、原则上,在业务谈判、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各部门应尽可能使用企业制定的格式合同或部门合同文本。 二、法律顾问草拟的格式合同应经法务部经理、总经理审核批准后形成正式书面,变更程序亦同。 三、各部门草拟的合同文本应经法律顾问审查、法务部经理审核、总经理审批,然后形成正式书面,变更程序亦同。 四、业务经办人员与合同对方拟定的一般性合同,须经所属部门负责人初审、法律顾问审查后正式订立合同,变更程序亦同。 五、业务经办人员与合同对方拟定的重大合同,须经所属部门负责人初审、法律顾问审查、总经理审批后方能订立正式合同,变更程序亦同。 第5章附则 一、本制度报总经理办公室审议批准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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