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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小时以外管理

八小时以外管理
八小时以外管理

新形势下,加强领导干部八小时外的管理,塑造领导干部的良好形象,弘扬浩然正气,是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和做到“五个模范”的内在要求,也是从严治党、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迫切需要。现在一些领导干部出问题,大多与八小以外不正常交往有关系。加强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生活圈、社交圈和娱乐圈的管理,已成为当前急需解决的问题。

首先要从抓好思想教育入手,把严格科学的管理建立在说服教育、启发自觉的基础上。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以理服人,启发自觉,把管理与教育融为一体,紧密结合起来,才能相得益彰,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个别领导干部之所以存在八小时外生活圈不严肃、社交圈过广、娱乐圈过滥的问题,其根本原因就在于理想信念淡化、价值取向偏移、是非美丑不辨。为此,要抓好“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新《党章》的学习,进一步深化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和“重事业、爱本职、讲奉献、强素质”教育,重温入党誓言,牢记党的宗旨,切实解决好立身做人、掌权用权的问题。要牢记“两个务必”,继承和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保持健康的生活格调、高雅的生活情趣和文明的生活方式,树立高尚的道德情操。要不断增强自律意识和自制能力,自觉克服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的影响,做到慎独、慎始、慎微、慎终。要始终保持旺盛的革命斗志,真正把心思和精力集中到为党的事业勤奋工作上来,切实做到耐得住寂寞,守得住清贫,抗得住诱惑。

落实制度,在遵纪守规上下功夫。制度是管理的根本。严格执行制度是贯彻条令条例,实行科学管理、依法治军,加强正规化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加强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管理的可靠保证。人的自律自控能力不仅是有限度的,而且是难以持久的,通过落实制度加强管理更具有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必须严格落实各项规章管理制度,规范和约束领导干部的言行举止。要加强对领导干部用权用钱方面的监督管理,严格控制公款消费和花公家的钱办私事、施私人恩惠、建个人交情以及利用手中权力吃喝玩乐、捞取个人好处,从源头上控制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乱吃、乱走、乱交往和参与庸俗活动。要勇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注重监督管理领导干部的生活圈、社交圈和娱乐圈,对存在的问题和苗头,经常提醒戒勉,拉拉袖子吹吹风。还要把组织监督管理、群众监督管理与家庭监督管理结合起来,鼓励和引导群众积极参与对领导干部的监督。

加强整改,在解决问题上下功夫。对个别领导干部存在的一些倾向性问题,决不能麻木不仁,掉以轻心,甚至见怪不怪,放任自流;否则,问题越积越多,包袱越背越重,后果将不堪设想。要坚持求真务实的精神,对存在的问题敢于亮丑,不讳疾忌医,不搞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要敢于较真,严格执行条令条例和规章制度,对违法违纪行为的惩处,不管什么人、不管什么背景,绝不姑息袒护,一查到底。要着力解决好棘手和倾向性的问题,以促进和带动全局的管理。还要发扬坚韧不拔、迎难而上的精神,抓反复,反复抓,不解决问题不撒手。

改善环境,在拴心留人上下功夫。领导干部的成长进步也离不开环境的熏陶和感染。必须尽可能地改善军营内部环境,增强向心力和凝聚力,把领导干部的人留在营区、心拴入正轨,切实掌握八小时以外管理的主动权。要营造健康向上的文化生活环境,完善文体活动设施和场所,开展读书育人活动和各种体育活动,健身益智。把严格管理与激励鞭策结合起来,坚持用积极因素克服消极因素,对遵章守纪、勤政廉政的宣传表彰、提拔使用;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批评处理,决不姑息迁就。在领导干部的提拔使用上,要把领导干部的八小时以外的管理情况列入干部考察和考核的重要内容。(

最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办法资料

石林彝族自治县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八小时以外监督 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为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等相关规定,切实加强和改进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作风建设,不断强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依据国家有关法规和党内条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范围为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 第三条对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八小时以外的监督管理,按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坚持以教育防范为基础,以制度管理为保障,对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社交圈、生活圈、家庭圈、以及重点事项、特殊时期的监督,建立起以各级党组织、纪检监察组织及社会、家庭等密切协调配合的多层次、全方位的监督管理机制。 第四条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八小时以外,应规范和约束自己的言行举止,注重社会形象,不得有下列行为: 1.编造传播政治谣言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发表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一致的言论; 2.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宴请以及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 3.私驾公车、公车私用等假公济私、化公为私行为; 4.违反规定在经济实体中兼职或从事有偿中介活动; 5.利用职务影响、借婚丧嫁娶等事宜以及乔迁等大操大办、借机敛财; 6.参与封建迷信和非法宗教活动; 7.参与黄、赌、毒活动,涉足与身份不相符的服务场所; 8.不遵守社会公德,在公共场所酗酒滋事; 9.不顾家庭基本伦理,不孝敬老人,存在家庭暴力; 10.不讲诚信,逾期不归还贷款,恶意拖欠物业费、水电费;

11.不遵守社区、住宅小区管理规定,制造邻里矛盾; 12.违反有关规定从事营利活动,利用职权为亲友的经营活动谋取利益,或利用职权为非法活动或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 13.做出严重损害党政机关和工作人员形象的举止行为; 14. 纵容、放任配偶、子女在本人业务范围内从事可能与职务发生利益冲突的经营活动; 15.对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八小时以外需要监督管理的其它违反社会公德和不廉洁行为。 第五条实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由县纪委牵头,县委组织部、县监察局、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住建局、县信访局、县总工会、县妇联、团县委、县文明办等成员单位密切配合,定期召开会议,分析、研究、部署有关工作。 第六条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八小时以外的表现列入作风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纳入党政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和个人年终考核,并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第七条畅通监督信息渠道,认真受理投诉举报,定期或不定期组织人员进行明察暗访,发现问题严肃处理。 第八条对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八小时以外发生的苗头性问题,单位领导要及时提醒打招呼,对造成一定影响,尚不够党政纪处分的,要视情况对其进行警示谈话,严肃批评教育,并责令其做出书面检查及承诺。对发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违规违纪行为的,要及时报县纪委监察局。 第九条建立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责任追究制。各单位党政主要领导对班子其他成员负有监管职责,班子成员对分管范围的工作人员负有监管职责。对不履行监管职责,致使班子成员或工作人员违规违纪,或有其他行为造成一定影响的,要进行责任追究。 第十条县纪委监察局收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八小时以外违反本办法相关规定的举报,视具体情况,向其所在单位发出督办通知,必要时由县纪委监察局直接调查处理。 第十一条本办法由县纪委监察局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八小时以外行为规范

八小时以上党员干部行为标准的内容 第1部分:“超过八小时”的承诺言行,我郑重承诺:自觉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和政治规则,并自觉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在八小时以上的言行中,应做到以下几点:1.严格遵守江门市蓬江区党员干部的行为守则;不要进行禁止或监督的行为;减少谨慎的参与;并进行更积极的宣传。2,要自觉净化“社会圈子”,在各种社交场合要注意个人言语,行为和身份,避免滥用职权和影响。3,自觉净化“生活圈”,严格要求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和周围的工作人员。4,有意识地净化“休闲圈”,体面体格,健康品味,不吃不喝,不舒展。5,自觉接受党和人民的监督,正确行使人民委托的权力。单位:承诺人:2017年9月29日 第二部分:八小时以上的监督管理制度gla腊县委党校八小时以上的监督管理制度依靠党员和干部的自我约束,坚持多层次,全过程建立基于教育和预防的全面监督管理机制,纪律检查监督与社会,家庭密切配合。2,八个小时后,党员干部要自觉,积极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3,党员干部在八小时内违反法律法规,违反党风纪律或破坏社会公德,严重影响单位和干部形象的,要认真追究肇事者的党政纪律责任。。4,学校党员的领导不仅是受过教育的人,而且是监督者和管理者。要把定期的思想政治工作,教育指导和对党员干部“生活圈”,“社会圈”和“娱乐圈”的认识纳入责任范围。主要领导干部要自觉树立榜样,在八小时外为下属树立榜样。5,他们不得

参与传播损害国家声誉的言论,不得参加非法组织或邪教组织,不得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和示威活动。6,不参加不正当的社会交往,从事不健康行为并产生不良影响的人;以及利用权力获取利润或从事非法集资活动的人。7,严禁使用手机,电话等工具或其他手段攻击,侮辱或诽谤他人,损害其名誉,违反社会公德。遵守社会公共秩序和社会道德。八,将八小时以上的监督管理纳入廉政建设责任制,实行“一岗两责”,及时了解和掌握党的干部状况。该部门超过八个小时。9,如果党员干部在八小时内违反法律纪律,除了对肇事者进行认真的调查和处分外,学校领导还应因疏忽,疏忽大意和失学而承担相应的领导责任。十,实行外出活动汇报制度,将活动汇报县纪委,由单位代表向单位主要负责人汇报。

关于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的演讲稿

关于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的演讲稿 尊敬的各位领导:大家好! 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清者自清、浊者自浊》。 同样的制度,同样的环境,在廉与贪、得与失之间,经过一番吹拉弹唱之后,听到的是风格迥异的曲子。有的人勤字当头,唱一首《爱拼才会赢》;有的人以奉献开路,谱一曲《生命在于奉献》;而有的人却贪字“挂帅”,奏一段《致命害虫》。[文章- 帮您找文章] 同样的八小时之外,有的人选择腾云驾雾、杯盘狼藉,而有的人选择潜心学习、加班加点,也有的人选择文武并举、张弛有道,而有的人却选择出线越位、腐化堕落。 同样是一名父亲,有的人带给子女的是自豪、自信、自尊与自强,而有的人留给孩子的是迷茫、困惑、排挤、嘲笑与自卑。 如果说腐败是一种耻辱,那么它需要我们时刻铭记; 如果说腐败是一种挑战,那么它需要我们勇敢面对; 如果说腐败是一种现状,那么它需要我们努力去改变。 一个贪字,它到底给极少数滑倒的同志带来了什么呢? 贪,折断的是家庭团圆这根弦。从今往后,一头是冰冷铁窗,形影相吊,而另一头则是望眼欲穿,孤灯夜伴;一头是千夫所指,一失足成千古恨,而另一头则是众人背议,妻

儿老小孤立无援。一个丢失道义的人,家庭的欢乐早已被牢狱所剥夺。 贪,毁掉的是事业前程这条路。从今往后,他将拐入人生的羊肠小道,丢失了昂扬的斗志、没有了同事的支持、丢失了进取的自信、没有了朋友的鼓励。一个丢失道义的人,事业的意义早已被法律的威严所封杀。 贪,失去的是康足富裕这份福。汽车在加速、火车在提速、经济在飞速。一代伟人邓小平带领我们起航的这艘巨轮,经过二十多年的扬帆,造就了全世界的经济神话,造就了我们今天的康足富裕。可就是这么一个贪字,足以让他滑落巨轮,坠入深渊。一个丢失道义的人,物质的意义早已被精神的荒芜所抛弃。 贪,剥夺的是人格尊严这个义。廉则度年如日,贪则度日如年。在各种机制不断完善,法律日趋成熟的今天,一个贪字就等同于一个囚犯的囚字,做人已全无尊严可言。一个丢失道义的人,生活的意义早已被道德判了终身监禁。 还是一个贪字,它给我们其它同志又带来了什么? 首先是廉洁意识的提高。仁者乐山,智者乐水,俗者好赌,欲者好贪。莫为俗欲者,力修仁智者。面对形形色色的诱惑,首先心要清静,然后手要干净,清白做人,清廉为官。 其次是距离意识的加强。对眼前的名利财色保持“远距离”,清清白白做事,堂堂正正做人;对身边的人和事保持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办法

xx彝族xx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八小时以外监督 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为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xx若干准则》等相关规定,切实加强和改进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作风建设,不断强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依据国家有关法规和党内条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范围为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 第三条对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八小时以外的监督管理,按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坚持以教育防范为基础,以制度管理为保障,对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社交圈、生活圈、家庭圈、以及重点事项、特殊时期的监督,建立起以各级党组织、纪检监察组织及社会、家庭等密切协调配合的多层次、全方位的监督管理机制。 第四条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八小时以外,应规范和约束自己的言行举止,注重社会形象,不得有下列行为: 1.编造传播政治谣言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发表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一致的言论; 2.接受可能影响xx执行公务的礼品、宴请以及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

3.私驾公车、公车私用等假公济私、化公为私行为; 4.违反规定在经济实体中兼职或从事有偿中介活动; 5.利用职务影响、借婚丧嫁娶等事宜以及xx等大操大办、借机敛财; 6.参与封建迷信和非法宗教活动; 7.参与黄、赌、毒活动,涉足与身份不相符的服务场所; 8.不遵守社会公德,在公共场所酗酒滋事; 9.不顾家庭基本xx,不孝敬老人,存在家庭暴力; 10.不讲诚信,逾期不归还贷款,恶意拖欠物业费、水电费; 11.不遵守社区、住宅小区管理规定,制造邻里矛盾; 12.违反有关规定从事营利活动,利用职权为亲友的经营活动谋取利益,或利用职权为非法活动或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 13.做出严重损害党政机关和工作人员形象的举止行为; 14. 纵容、放任配偶、子女在本人业务范围内从事可能与职务发生利益冲突的经营活动; 15.对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八小时以外需要监督管理的其它违反社会公德和不廉洁行为。 第五条实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由县纪委牵头,县委组织部、县监察局、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住建局、县信访局、县总工会、县妇联、团县委、县xx等成员单位密切配合,定期召开会议,分析、研究、部署有关工作。

加强银行员工八小时外教育经验材料-精选模板

加强银行员工八小时外教育经验材料 加强银行员工八小时外教育经验材料为了加大对职工八小时之外的行为管理,增强职工遵纪守法意识,营造支行和谐发展环境,人行**支行健全四大机制严格职工八小时之外的行为管理。一是教育引导机制。坚持每周学习制度。领导带头、职工参与政治理论学习,自身实际开展“领导干部如何廉洁自律”、“争做优秀行员,我该怎么办”,“如何保持党员先进性”等大讨论,使每位领导干部、每位党员、每位职工进一步端正思想,增强履行基层央行职能的积极性、主动性和自觉性,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坚持开展谈心活动,将八小时以内的谈心与八小时以外的家访结合起来。在谈心、家访活动中,做到五种情况必访交谈,即:职工有违规违纪苗头时必访必谈;职工生活中发生变故时必访必谈;职工受到批评处分时必访必谈;职工受到奖励时必访必谈;职工工作调整、职务变动时必访必谈。通过谈心和家访,及时掌握职工的思想动态,并把苗头消灭在萌芽状态。 二是管理约束机制。对中层以上干部实行“一岗双责”连带责任追究制,职工八小时以外出现问题,除追究直接责任以外,还要层层追究有关领导的连带责任;制度规范,管理细化。通过制定一套严格的制度,细化要求,强化对职工八小时以外的管理。支行制订了《党组成员、主要负责人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职责》、《职工八小时之外活动若干规定》、《职工拒礼、拒贿、拒吃请登记制度》、《职工八小时以外重大活动、事项报告制度》、《诫免谈话制度》等,经常组织学习,相互监督和提醒;坚持“一月一评议”。每月初召开一次职工大会,总结上一个月的工作及思想、纪律、作风等情况,对成绩突出的股室和职工及时表扬,对工作不力或在八小时以外出了问题的股室和个人及时提出批评,并对问题严重的作出处理,通报全行,切实做到真抓真管,严抓严管,要求职工做到八小时以内和八小时以外一个样,领导在与不在一个样。 三是监督警示机制。职工八小时以外的活动,除了家庭就是社会。在家庭监督方面,聘请家属为监督员,当好“四管”家属,即管住职工的嘴不吃请,管住职工的腿不乱跑,管理职工的手不卡要,管住职工的钱不能赌,并通过评选五好家庭和“廉内助”活动,把职工的荣辱、职工家属的荣辱和支行的荣辱起来,增强职工家属的荣誉感和责任感,促进家属关心、支持监督职工的自觉性;在加强社会监督方面,积极执行和深化行务公开,设立社会监督岗,聘请社会监督员,公示人民银行各个职能部门的职责和办事流程,同时对人民银行开展的执法检查项目实施被查机构再监督机制,支行纪检监察部门及时收集、反馈并提出相应的

【制度规范】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行为规范

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行为规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制定目的和依据】为进一步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的监督管理,增强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根据《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以及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加强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督管理的意见》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行为规范。 第二条【定义】本规范所称“八小时以外”是指党员领导干部在工作时间以外所从事的与职务影响相关或个人生活领域的活动,包括党员领导干部在工作时间以外的“社交圈”、“生活圈”、“休闲圈”。 第三条【原则要求】各级党委(党工委、党组)应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加强对在职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监督管理,督促党员领导干部在“八小时以外”牢记党纪法规要求,防止和纠正党员领导干部在业余时间发生影响公正执行公务、损害党和政府形象、有悖社会公德的行为。 第四条【实施方式】各级党委(党工委、党组)以自我监督、组织监督、纪律监督、智能监督、社会监督为抓手,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切实防止“八小时以外”权力滥用问题的发生。 党员领导干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按事前请示、事后报告的原则,及时向组织人事部门报告“八小时以外”个人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

第五条【适用范围】全区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和人民团体中的党员领导干部;区直机关、镇街中层以上党员干部和基层站所党员负责人;事业单位、公有企业中层以上党员领导人员适用本行为规范。 第二章分则 第一节行为规范 第六条【行为方向】倡导党员领导干部在“八小时以外”从事以下行为: (一)模范遵守各项社会主义道德规范,尊老爱幼,家庭和睦,邻里团结; (二)积极参加各类公益活动和有益身心健康的文化娱乐活动,保持健康高雅的情趣; (三)坚持认真学习,不断提高政治素质、业务素质; (四)积极参加社区党组织活动,密切联系群众,了解社情民意。 第七条【“社交圈”的禁止行为】规范“社交圈”行为,在各种社交场合注意个人言行和身份,谨慎交友,不准有以下行为: (一)妄议中央大政方针,公开发表不当言论; (二)违背社会公序良俗,在公共场合耍特权、逞威风; (三)违反有关规定组织、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编织“关系网”,拉帮结派搞“小圈子”;

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制度

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制度 总则 一、八小时以外的监督管理,依靠每位党员干部个人的自我约束,坚持以教育防范为基础,纪检监察及社会、家庭等密切协调配合的多层次、全方位的监督管理机制。 二、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应自觉主动地接受社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三、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发生违犯法律法规、违反党风党纪和败坏社会道德,严重影响单位和干部形象的,医院纪检监察应抓住线索,查清事实,严肃追究行为人的党政纪责任,问题严重的,报请医院党委查处。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医院党政一把手既是八小以外的受监督、受教育者,也是监督管理者。应把做好党员干部经常性的政治思想工作、教育疏导工作,以及对党员干部“生活圈”、“社交圈”、“娱乐圈”等情况的了解,纳入职责范围之内。主要领导干部应自觉在八小时以外给下属作出榜样,起到示范作用。 监督管理的内容与范围 五、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参加非法组织或邪教组织,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的。 六、参与不正当的社会交往,搞不正之风,影响恶劣的;以及利用职权经商得利或从事非法敛财活动的。 八、违反社会道德,利用手机、电话等工具或其他手段攻击、侮辱、诬蔑他人,损害他人声誉影响恶劣的。 十一、不遵守社会公共秩序、社会公德或违反职业道德,影响恶劣的。 十二、违反廉洁自律的。

监督管理 十四、八小时以外的监督管理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行“一岗双责”,及时了解和掌握本科室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的情况。 十五、党员干部在八小时以外发生违法违纪问题的,除对行为人严肃查处外,科室负责人因失察、失管、失教,应承担相应的领导责任。 十六、实行外出活动汇报制度,向县纪委汇报活动情况,单位副职向本单位主要领导汇报活动情况。 十七、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行为的考核纳入干部年度考核中,考核结果与干部的评先创优,提拔使用挂钩,存入廉政档案。 十八、实行八小时以外党风廉政特邀监督员制度,特邀监督员可随时制止、监督、反馈、举报发现的领导干部不良行为和违纪违法问题。 饱食终日,无所用心,难矣哉。——《论语?阳货》

关于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的演讲稿

关于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的演讲稿 文章标题:关于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的演讲稿 尊敬的各位领导:大家好!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清者自清、浊者自浊》。同样的制度,同样的环境,在廉与贪、得与失之间,经过一番吹拉弹唱之后,听到的是风 格迥异的曲子。有的人勤字当头,唱一首《爱拼才会赢》;有的人以奉献开路,谱一曲《生命在于奉献》;而有的 人却贪字“挂帅”,奏一段《致命害虫》。[文章- 帮您找文章]同样的八小时之外,有的人选择腾云驾雾、杯盘狼藉,而有的人选择潜心学习、加班加点,也有的 人选择文武并举、张弛有道,而有的人却选择出线越位、腐化堕落。同样是一名父亲,有的人带给子女的是自豪、自信、自尊与自强,而有的人留给孩子的是迷茫、困惑、排挤、嘲笑与自卑。如果说腐败是一种耻辱,那么它需 要我们时刻铭记;如果说腐败是一种挑战,那么它需要 我们勇敢面对;如果说腐败是一种现状,那么它需要我 们努力去改变。一个贪字,它到底给极少数滑倒的同志 带来了什么呢?贪,折断的是家庭团圆这根弦。从今往后,一头是冰冷铁窗,形影相吊,而另一头则是望眼欲穿,孤灯夜伴;一头是千夫所指,一失足成千古恨,而

另一头则是众人背议,妻儿老小孤立无援。一个丢失道 义的人,家庭的欢乐早已被牢狱所剥夺。贪,毁掉的是 事业前程这条路。从今往后,他将拐入人生的羊肠小道,丢失了昂扬的斗志、没有了同事的支持、丢失了进取的 自信、没有了朋友的鼓励。一个丢失道义的人,事业的 意义早已被法律的威严所封杀。贪,失去的是康足富裕 这份福。汽车在加速、火车在提速、经济在飞速。一代 伟人邓小平带领我们起航的这艘巨轮,经过二十多年的 扬帆,造就了全世界的经济神话,造就了我们今天的康 足富裕。可就是这么一个贪字,足以让他滑落巨轮,坠 入深渊。一个丢失道义的人,物质的意义早已被精神的 荒芜所抛弃。贪,剥夺的是人格尊严这个义。廉则度年 如日,贪则度日如年。在各种机制不断完善,法律日趋 成熟的今天,一个贪字就等同于一个囚犯的囚字,做人 已全无尊严可言。一个丢失道义的人,生活的意义早已 被道德判了终身监禁。还是一个贪字,它给我们其它同 志又带来了什么?首先是廉洁意识的提高。仁者乐山, 智者乐水,俗者好赌,欲者好贪。莫为俗欲者,力修仁 智者。面对形形色色的诱惑,首先心要清静,然后手要 干净,清白做人,清廉为官。其次是距离意识的加强。 对眼前的名利财色保持“远距离”,清清白白做事,堂 堂正正做人;对身边的人和事保持“等距离”,处事公

员工八小时以外管理制度

员工八小时以外管理制度 员工在岗位的工作质量、工作效果、精神状态、违章几率与员工八小时以外的生活密切相关,紧紧相连。管理好员工八小时以外的生活,就会极大促进员工八小时以内各项工作。为了天缘大家庭的工作愉快,生活幸福,家庭和睦,对员工八小时以外的管理制订以下条款,望遵照执行。 一、各车间(部门)须每季度对本部门员工进行一次道德思想教育、行为准则教育、生活安全教育、出行安全教育,引导员工改善不良生活习性,教育率达100%。 二、各车间(部门)主管(副主管)须每季度或半年对本部门员工进行一次谈心或家访,全面了解职工的思想状况、家庭状况,及时掌握职工思想变化,解决思想矛盾,让职工在心里感觉到领导的关心、爱护、温暖,时常保持思想畅通。 三、员工休息时驾车外出,要提前检查车况,行驶时不得违反交通规则,不得酒驾,不得超速;遇事要“一看二慢三通过”,不得开“英雄车”、“霸王车”。 四、员工休假时外出,必须提高自身安全防范意识,要定时向领导或家人报平安,要在安全的地方食宿,且不与陌生人搭讪。 五、员工晚饭后外出散步,应结伴而行。且不得独自登高、涉水,不可涉足危险行为。 六、员工休息时不得参与或组织涉及黄、赌、毒违法犯罪活动。不得收看、传播、存放暴力恐怖、极端宗教、破坏民族团结等视频、图片、

书箱。不得酗酒打架、不得有偷盗行为。 七、员工在休息时,要自觉学习文化知识、技能知识,搞好环境卫生,多参与健康有益的活动。 八、有车的员工,不应将车借给他人驾驶;无车的员工,不可驾驶他人的车辆。 九、公司工会应积极组织文体活动,丰富员工八小时以外的生活。 十、公司不提倡请客送礼,因结婚大喜确要宴请时,应本着勤俭节约,反对浪费的原则,尽可能减少宴请人数,不可大操大办,提倡光盘行动。 十一、结婚贺礼价值均应低于200元。 十二、公司各级领导不得巧设明目请客收取员工礼金,不得要求或暗示员工请吃。

员工八小时以外教育管理工作方法的探讨

员工八小时以外教育管理工作方法的探讨 第四油矿课题组 [摘要]本文通过对企业员工八小时以外醉酒打架、赌博、吸毒等违纪违法行为时有发生的现象,不仅给员工个人、家庭造成极大的伤害,也给单位和社会带来了不良影响,了解并掌握员工八小时以外的思想状况和社会动态是新时期思想政治工作的一个难点和薄弱环节,企业员工的教育管理工作要全过程、全方位、无时不有,无处不在,不仅八小时以内积极的去做,八小时以外也不能有丝毫的松懈,阐明了员工八小时以外教育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实效性。 当前,企业员工的物质文化需求不断提高,并日趋多样化,员工思想活动的独立性、选择性、多变性、差异性也明显增强,这就要求员工教育管理工作方法必须发生转变,不仅八小时内做好思想政治工作,而且八小时以外也要加强员工的教育和管理。然而,了解并掌握员工八小时以外的思想状况和社会动态是新时期思想政治工作的一个难点和薄弱 环节,所以,如何改进和加强员工八小时以外的教育管理工作就显得尤为重要。为此,我们要在这方面进行一些有益的尝试和探讨。 通过调查,初步了解和掌握了企业员工在婚姻状况、工作满意度、法制观念、兴趣爱好、业余生活以及社交群体等情况。结果显示,目前仍有极少数员工在婚姻、工作、社交、法制观念等方面还存在着一定的问题,这类特殊群体,尽管所占员工总数的比例很小,但很多时候恰恰是这类群体最容易触犯企业规章制度的底线,甚至做出违纪违法的事情,给企业带来损失,给社会带来危害。因此,这类群体必须引起我们足够的重视。 一是法律意识淡薄,自身行为认识不清。在企业中,员工每年都要接受“形势任务教育、传统教育、普法教育”等主题教育活动,但是受教育时间、教育资源、教育水平限制,他们很少能够接触到系统的、全面的法律法规教育,因此,在一小部分员工的思想意识中,对于法律所规范的自身行为尺度,掌握的不够清楚,法律意识淡化模糊,甚至很多时候

(完整版)浅谈如何防范员工八小时以外的违规违纪行为

浅谈如何防范员工八小时以外的违规违纪行为 如何管理员工八小时工作之外的行为,一直是困扰信用社的内控 难题。综观近年来金融系统发生的违法违纪案件,我们不难看出:每一个案件的背后,都与当事人的家庭背景、生活状况、社会关系和个人嗜好有着或多或少的联系。员工“八小时”以外的行为所折射出的思想意识和道德情操,会随时影响银行的安全。因此,关心和正确引导员工“八小时” 以外的生活,已经成为我们每一位管理者必须高度重视的课题。现实工作中,如何处理好引导与防范的关系,处理好制度与人性的问题,始终是我们关注的焦点,也是我们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下面,本人就员工八小时以外的违规违纪行为,谈一下与之相关的粗浅认识: 一、主要滋生背景 (一)受大环境感染。在当前市场经济环境下,一部分人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发生了扭曲,金钱主义、享乐主义思想逐渐蔓延。这部分人不是想通过辛勤劳动和合法途径去发展致富,而是置国家的法律法规于不顾,挖空心思想着采用违规甚至违法手段“发横财” 、“挣大钱”。 (二)管理出了问题。严格的管理,能防患案件于未然。如果管理出现纰漏,就会为违规行为提供可乘之机。总结已发案件,容 易滋生案件的管理问题主要有: 1. 风险意识淡薄,思想观念松懈。在思想上有重业务发

展、轻内控管理的倾向,往往忙于抓业务指标,疏于风险案件的防范,使得内部员工思想建设与内控机制建设相对薄弱,对案件防控工作仅限于口头讲、文件提,没有进心入脑,没有真正从思想上引起足够重视,没有把防范风险、案件作为信用社工作的重中之重抓好抓实。尤其是在实际工作中存在较为突出的重经营、轻规范,重事后、轻事前,重对操作人员治理、轻对高管人员约束的“三轻三重”现象,导致信用社风险及案件防控治理工作失衡,为各类风险案件的发生埋下了伏笔,提供了温床。 2. 制度执行乏力,内部管理松弛。风险及案件防控工作的重点在基层。部分基层信用社高管人员尤其是主任缺乏自律意识,丧失了岗位、工作中最起码的方针与原则,视组织赋予的权力为己出,信用社为己有,视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为儿戏,集人、财、权等于一身,以个人意志代替组织原则,以个人利益代替集体利益,我行我素、独断专行,成为诱发各类风险案件的最主要原因。同时,相当数量的员工原则性差,宁肯违规违法,也不敢抵制领导的错误行为;往往是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违法乱纪,顶风作案,尽管各项规章制度摆在那里,但就是有规不依、有章不循,使内控制度成为一纸空文,执行力大打折扣,失去了应有的约束监督作用。 3. 管理机制滞后,岗位监督缺位。农村信用社近年发生的风险 案件多集中在管理、信贷、出纳等重要岗位及其人员,涉赌、涉彩、涉毒等违规违法案件的最终发生,不排除信用社只注重员

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督制度

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督制度 为加强我局机关廉政建设,建立健全依法行使人力社保行政执法管理职权的制约机制,进一步强化机关干部的廉政意识,有效监督我局干部“八小时以外”的活动,防范和严厉惩处腐败行为,经局领导班子研究,制定如下监督措施: 一、总体原则 此项监督制度按照党中央“从严治党”、“以德治国”的要求,在充分保护干部隐私权的基础上,对我局机关干部“八小时以外”涉及工作的活动及有损党员干部形象的行为进行监督,以便能全方位地考核干部,正确提拨、任用德才兼备的优秀干部,通过实施此项监督制度,切实加强人力社保部门自身建设,使人力社保干部能在错综复杂的社会形势中时刻以清醒的头脑正确把握自己,更好地为人民服务。 二、监督内容 ㈠监督在婚丧嫁娶,逢年过节,职务升迁,配偶、子女升学、就业等个人重大事项上,有无滥用职权的行为; ㈡监督有无进入营业性歌舞厅进行不正当娱乐的行为; ㈢监督有无在美容美发厅、宾馆、饭店等场所接受异性按摩的行为; ㈣监督有无参与封建迷信、赌博活动等行为; ㈤监督因处理公务有无收受服务对象贿赂及接受吃请的行为; ㈥监督有无其他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腐败行为及

有损党员干部形象的行为; ㈦监督思想上有无贪污腐败的苗头。 三、具体监督措施 ㈠建立监督组织机构 成立局廉政建设监督小组,组长由X书记担任,副组长由X局长担任,成员由党支部成员组成,负责监督有关本局干部廉政建设方面的一切事宜,抽查领导干部在“八小时以外”的活动情况,并受理有关举报。 ㈡积极开展自我监督 局每位干部每季末都要以书面总结的形式向本科室领导汇报自己一个季度来的业余时间涉及工作的活动情况,公开自己业余时间有关工作方面的行为及有损党员干部形象的行为,尤其是在节假日期间去外地访友、探亲、旅游一定要提前向单位请假,使组织全面掌握干部的活动情况。 ㈢与干部家属联合监督干部 为全面了解我局干部家庭的情况,使我局干部的家属在干部廉洁从政方面更好地发挥监督作用,及时抽查干部“八小时以外”的活动情况,局廉政建设监督小组每年要不定期对干部进行家访,请家属到局里来开座谈会,了解干部的业余生活、个人爱好、家庭成员以及经济等方面情况,并使干部家属互相交流监督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的经验。 ㈣利用社会舆论监督干部 1、居住地监督 在每位干部居住地的居委会、村委会公布局廉政建设监

八小时外现象分析

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腐败现象分析 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腐败行为的特点 “八小时以外”是相对于工作时间而言的一个概念。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的活动是其职务以外的活动,它是领导干部生活作风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一定程度上是其领导职责的延伸,可以间接地反映出领导干部的思想意识、精神境界、道德品行。领导干部活动的广泛性决定了其“八小时以外”情况的复杂性。它与工作时间内发生的腐败问题相比较,有以下特点: /------------888888888888------------------ (1)隐蔽性。从近几年来领导干部发生在“八小时以外”的违法违纪案件看,是由主客观两方面因素决定的。①在工作时间内,领导干部的行为受到上下、左右的关注,或者说受到来自各方面的监督,领导干部不会冒风险去违纪。②在工作时间毕竟有许多工作要做,没有充分的时间、足够的精力去搞腐败,况且在同事和下属面前要做出一个“正人君子”的样子。③从心理上讲,搞腐败毕竟不是一件正大光明的事,领导干部不可能把那些见不得人的勾当毫不掩饰地暴露在众人面前,所以,在八小时工作时间内一般不轻易下手。“八小时以外”搞腐败显得神不知鬼不觉,一对一的接触,同事不懂,部下不知,群众不见,只有你知我知。因此,“八小时以外”就成了少数领导干部违法违纪的“黄金时间”。从中纪委查处的胡长清、成克杰、李嘉廷、慕绥新等案件就表明,他们的交易大都发生在“八小时以外”,且违法违纪行为的手段和方法更具有隐蔽性。 (2)寄生性。领导干部不是生来就是腐败分子,他们的蜕变有一个渐进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一些别有用心者对领导干部的腐蚀拉拢往往都通过一定的形式,依附一定的载体,最后把腐败行为寄生于这些载体之中。这些载体又常常以合情合理的形式出现。①“吃”字当头,贿赂随后。别有用心者开始是托人拉关系、找理由请领导干部吃,通过吃喝建立感情,在你来我往花天酒地之后伺机下手。②“浴舞”为乐,三陪随后。请领导干部洗桑拿、上舞厅,如果领导干部觉得还不过瘾,便帮其寻求更大的刺激,由异性按摩到“三陪”女。③以娱乐为由,“合法送财”。以玩牌玩麻将为借口,巧妙地“输”钱,让领导干部在娱乐中收益。最终达到为己所用的目的。 (3)候机性。所谓候机性,是指搞腐败总得寻找最佳时机。“八小时以外”是领导干部腐败问题的多发时段,而节假日则是“最佳时机”。①传统节日,如春节、中秋节等。图谋不轨者假借与领导干部礼尚往来之机,表示一下深情厚意,或送之以钱、或献之以物,领导干部也就借机笑纳。②现代假日,如五一节、国庆节等。有的直接送钱送物,有的邀请领导干部外出旅游、出国观光,形式虽然不同,但目的都是一个。就是让领导干部“上钩”。③生老病死婚丧喜庆之日。一些别有用心者以“关心”为名。此时去“表示”一下,在旁人看来无可厚非,领导干部本人也乐意接受,不会拒绝。④调动升迁日,如领导干部提拔、调动时。总有一些拍马溜须者带着厚礼来“恭贺”,有的虽然不是为解决什么问题而来,但其目的还是为日后铺莫“基础”。 (4)互惠性。有些人瞄准领导干部手中的权力,煞费苦心地让领导干部吃得舒心,玩得开心。拿得放心。有的领导干部利用手中拥有的权力作资本,谁给好处就给谁办事,多给多办,少给少办,不给不办。权与钱仿佛成了交往中的一对密不可分的“孪生兄弟”,双方互惠互利,进行权钱交易。

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规定

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规 定 Revised by Petrel at 2021

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制度 总则 一、八小时以外的监督管理,依靠每位党员干部个人的自我约束,坚持以教育防范为基础,纪检监察及社会、家庭等密切协调配合的多层次、全方位的监督管理机制。 二、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应自觉主动地接受社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三、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发生违犯法律法规、违反党风党纪和败坏社会道德,严重影响单位和干部形象的,医院纪检监察应抓住线索,查清事实,严肃追究行为人的党政纪责任,问题严重的,报请医院党委查处。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医院党政一把手既是八小以外的受监督、受教育者,也是监督管理者。应把做好党员干部经常性的政治思想工作、教育疏导工作,以及对党员干部“生活圈”、“社交圈”、“娱乐圈”等情况的了解,纳入职责范围之内。主要领导干部应自觉在八小时以外给下属作出榜样,起到示范作用。 监督管理的内容与范围 五、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参加非法组织或邪教组织,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的。

六、参与不正当的社会交往,搞不正之风,影响恶劣的;以及利用职权经商得利或从事非法敛财活动的。 八、违反社会道德,利用手机、电话等工具或其他手段攻击、侮辱、诬蔑他人,损害他人声誉影响恶劣的。 十一、不遵守社会公共秩序、社会公德或违反职业道德,影响恶劣的。 十二、违反廉洁自律的。 监督管理 十四、八小时以外的监督管理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行“一岗双责”,及时了解和掌握本科室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的情况。 十五、党员干部在八小时以外发生违法违纪问题的,除对行为人严肃查处外,科室负责人因失察、失管、失教,应承担相应的领导责任。 十六、实行外出活动汇报制度,向县纪委汇报活动情况,单位副职向本单位主要领导汇报活动情况。 十七、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行为的考核纳入干部年度考核中,考核结果与干部的评先创优,提拔使用挂钩,存入廉政档案。 十八、实行八小时以外党风廉政特邀监督员制度,特邀监督员可随时制止、监督、反馈、举报发现的领导干部不良行为和违纪违法问题。

县残疾人联合会加强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办法(试行)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和环境保护局加强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办法(试行) 为了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切实加强和改进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不断强化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依据《党章》、《公务员法》、《党内监督条例》等国家有关法规和党内条规,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八小时以外”活动是指党员领导干部在工作时间以外所从事的与职务影响相关或个人生活 领域的活动。 第二条加强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督管理,以维护领导干部的公众形象和防止利益冲突为核心,盯住重要事项、重点场所、重点时段,着重加强对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生活纪律等的监督检查,重点监督党员领导干部的社交圈、生活圈、休闲圈。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局副科级以上的党员 领导干部;各镇国土资源管理所副科级以上的党员领导

干部;本局各股室负责人;下属事业单位中层以上党员领导人员;非中共党员领导干部参照执行。 第四条对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的监督管理,按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坚持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监督、严格管理、强化预防、惩教结合、依靠群众、依法依纪的原则。 第五条领导干部在“八小时以外”,应规范和约束自己的言行举止,注重社会形象,不得有下列行为: 1、公开发表违背四项基本原则,违背、歪曲党的改革开放决策,妄议中央大政方针,破坏党的集中统一, 丑化党和国家形象,或者诋毁、诬蔑党和国家领导人,或者歪曲党史、军史的行为。 2、参加“法轮功”等邪教组织,参加民族分裂活动,参与民间结社组会等行为。 3、参与封建迷信和宗教活动等行为。 4、不按照有关规定或者工作要求,向组织请示报告重大问题、重要事项的行为。 5、拉帮结派和借联谊会、老乡会、同学会、战友会等活动搞“小圈子”,或搞官商勾结“傍大款”的行为。 6、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宴请以及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或收受其他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的行为。

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 工作开展情况汇报

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工作开展情况汇报 按照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和区人社局的部署, 我社领导高度重视, 采取一系列措施,积极推动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督管理试点工作的落实,确保活动工作开展初见成效。 一、精心组织,确保活动有序开展 一是成立机构。成立区供销社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督管理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任组长, 纪检组长任副组长, 成员由各股室负责人组成, 负责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 研究制定试点工作相关方案制度文件, 做到思想认识和组织领导到位,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活动有序开展。 二是制定方案。结合我社实际,制定了《区供销社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督管理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突出对重点对象、重点事项、重点场所、重点时期的监督。引导干部自我监督, 不断强化内部监督, 广泛开展社会监督。规范和约束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言行,建立科学有效的党员领导干部监督管理机制。

三是谈心谈话。我社除了按规定动作把机关副科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直属企业和基层供销社党员领导人员列为“八小时以外”监督对象外, 还自选动作把机关股级以下党员干部也列入为监督对象。为消除党员干部对此项工作的误解和抵触, 我们深入基层,与监督对象进行思想交流,进一步规范言行,确保“八小时以外”监管工作有序推进,干部队伍不出事。 二、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思想认识 一是上好党课“筑防线”。召开党组专题会议和党员学习会,学习贯彻全区关于开展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督管理试点工作实施意见的有关精神, 明确要求党员领导干部要自觉规范个人社交圈、生活圈、休闲圈, 把主要精力用在干事创业上,提升党员的思想境界和认知水平,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二是用好平台“广宣传”。充分利用微博、微信、公开栏、手机短信等平台,大力宣传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督管理的意义,宣传新颁布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设立举报箱, 开启群众监督渠道, 加大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的监督力度,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齐抓共管,加强监督。一是积极创新监督方式。以自我监督、组织监督、纪律监督和社会监督等为抓手, 探索加强党员领导干部

八小时外监督管理制度

北京分行营业部八小时外监督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在八小时以内监督管理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和延伸监督管理的视野和范围,根据《XX银行员工行为规范》、《XX银行北京分行员工行为准则》等文件规定,结合营业部工作的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营业部全体工作人员。 第二章监督管理的内容 第三条本部全体工作人员,在工作以外的活动不准有下列行为: 1.不准与服务对象之间有不正常的交往和经济往来。 2.不准从事违法经营活动,或者授意、指使、纵容包庇其他人员从事违规违法经营活动,以权谋取个人私利。 3.不准为亲属、朋友等关系人违规办理贷款、投资、担保、融资、结算、提现等金融业务。 4.不准泄露、出卖银行或客户秘密。 5.不准利用职权接受宴请、高档消费或收受贵重礼品、有价证券。

6.不准参加有碍公务的宴请、旅游、出国访问、营业性娱乐等活动。 7.不准参加封建迷信、聚众赌博、吸毒或参与嫖娼、卖淫等活动。 8.不准违反规定参与经商办企业或伙同他人经商办企业以及在经济实体中兼职或为配偶、子女及其他亲友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或优惠条件。不得在企业报支任何费用。 9.不准发表、散布和传播有损单位、集体形象的言论,参与影响社会治安、公共秩序的活动。 10.不准有其它违反社会道德、社会公德和不廉洁行为。 第三章监督管理的职责 第四条实行分级负责制,营业部总经理对全体工作人员“八小时以外行为规范”的监督管理负总责,并对营业部其他管理人员负直接领导责任。 第五条总经理助理、业务主管(副主管、主管助理)负责协助总经理做好部门员工“八小时以外行为规范”的监督管理工作,并负责具体落实监督管理职责。 第六条营业部全体成员接受本制度约束,并对其他员工负有监督、提醒义务。 第四章监督管理的方式 第七条严格实行工作时间以外的监督管理制度。实行

8小时以外安全管理规定(试行)

xxxxxxxxxx有限公司 八小时以外安全管理规定 为加强员工八小时工作时间以外的安全、文明管理,树立日常生活安全健康环保意识,为全体员工营造一个安全、舒适的生活环境,特制订本规定。 第一条、办公室是员工共同办公、交流的场所,为维护设备设施安全,每天下班后关闭办公室门窗,同时关闭必要办公设备电源。 第二条、交通安全管理: 1、员工上下班乘坐交通车的,行车前自觉系好安全带; 2、徒步出行的遵守人行安全法规,嘈杂和僻静区域树立防抢防盗意识; 3、员工自驾车辆的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注意行车安全,文明驾驶; 4、禁止无证驾驶和酒后驾车; 5、禁止乘坐摩的、人力(电动)三轮车以及各种非法营运车辆。 第三条、员工宿舍管理: 1、员工宿舍管理纳入日常安全管理之中,公司安全部门为主管部门,员工 必须主动配合安全部门的定期检查工作,及时消除水、电、暖等方面存 在的安全隐患; 2、所有宿舍入住员工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遵守所在小区安全管 理规定,严禁从事或为他人提供非法交易或非法行为的场所; 3、注意防盗,出入应随手关门,最后离开宿舍的员工应注意关闭门窗及电 源,夜间注意关闭门窗,贵重物品应远离门窗及隐蔽处理; 4、为预防火灾,宿舍区内禁止超负荷用电,室内不得使用或存放危险及违 禁物品,烟灰、烟蒂不得随意丢弃; 5、每套宿舍由住宿员工轮流进行卫生值日,保持室内清洁卫生,注意通风。 应做到:地面整洁,无污物,无污渍,室内无异味,桌面、电器表面无 灰尘; 6、每套宿舍入住员工有自觉维护宿舍内配置的电器设备以及设施安全的义 务;

7、宿舍内员工在中长假期或长期出差无人员居住期间,自觉做好宿舍安全 防范,做到:关闭门窗、必要电器断电、关闭给水主阀、关闭燃气主阀;第四条、出行安全管理: 1.员工在周末及短假期间出外旅游的,注意旅游安全,尽量不参加冒险探 险活动、自然灾害多发地区的线路旅游; 2.员工参加公司组织的团队活动,应自觉遵守公司安全管理人员指挥,安 全管理人员辨识认为存在危险路线、危险行为、突发恶劣天气等,有权 立即终止活动; 3.公司组织的团队建设活动(包括自行组织和旅游团队)出发前,公司安 全部门均需编制专项活动应急预案报主管领导批准,同时检查完善急救 药箱、配置必要的防护用品; 4.在外旅行(公司活动)期间注意休息,保护身体健康,遵守公共道德规 范,维护公司形象。 第五条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本规定由安全部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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