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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人民防空规定

无锡市人民防空规定
无锡市人民防空规定

无锡市人民防空规定

【法规类别】国防事务

【发文字号】市政府令第51号

【发布部门】无锡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0.04.21

【实施日期】2000.04.21

【时效性】已被修改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章

【修改依据】本篇法规已被《无锡市政府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市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对部分行政许可项目予以取消或改变管理方式的决定》(发布日期:2004年7月20日实施日期:2004年7月20日)修订

无锡市人民政府令

(第51号)

《无锡市人民防空规定》已经2000年4月20日市人民政府第3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

市长吴新雄

二000年四月二十一日

无锡市人民防空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有效地组织人民防空,保护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人民防空实行长期准备、重点建设、平战结合的方针,贯彻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与城市建设相结合的原则。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人民防空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第四条市人民政府、无锡军分区领导本市的人民防空工作。

市(县)、区人民政府和同级军事机关领导本行政区域的人民防空工作。

第五条市、市(县)、区人民政府人民防空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政府人防主管部门)在本级人民政府、军事机关领导下,管理本行政区域的人民防空工作。

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相关的人民防空工作。

第六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享有防空袭掩蔽、疏散、医疗救护、生活供给、接受人民防空教育与训练、检举控告违反人民防空规定行为的权利;有参加人民防空建设、保护人民防空工程和设施、执行人民防空勤务、参加群众防空组织的义务。

第七条各级人民政府保护人民防空工程和设施不受侵害。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破坏、侵占人民防空工程和设施。

第八条各级人民政府、军事机关应当将人民防空工作纳入拥军优属、拥政爱民的内容。

在人民防空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各级人民政府、军事机关或者上

级政府人防主管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人民防空重点

第九条城市和镇是本市行政区域人民防空的重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国家的规定,分类规定本级的重点防护目标。

第十条城市人民政府应当制定人民防空建设规划,并纳入城市发展总体规划,动员和组织人民群众,按照国家规定的防护标准和质量标准,依法进行人民防空建设。

第十一条城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规定,会同同级军事机关制定本级的防空袭方案及实施计划,并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适时修订;必要时应当组织防空演练。

防空袭基本方案由政府人防主管部门负责编制;保障方案由各有关部门负责编制。

第十二条市区街道、镇和各级重点防护目标单位,应当按照规定,配备负责日常工作的专(兼)职人民防空工作人员。

第十三条政府人防主管部门应当依照规定对城市和重点防护目标的人民防空建设进行监督检查。被检查单位应当如实提供情况和必要的资料。

第三章人民防空工程

第十四条人民防空指挥通信工程、公用的人员掩蔽工程和疏散干道工程,由政府人防主管部门组织建设与管理;

地下的医疗救护、物资储备、生产车间和经济防护等专用工程,由有关单位负责修建;

用于单位内部人员和物资掩蔽的工程,由本单位组织修建;

各级人民防空指挥所建设经费由本级政府提供。

第十五条政府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投资人民防空工程和设施建设。人民防空

工程平时由投资者使用管理,收益归投资者所有。

列入人防工程建设计划或经批准建设的人民防空战备工程及其配套设施,经有关部门批准,可享受税、费减免等优惠政策。

第十六条城市新建民用建筑,按不少于地面建筑总面积的2%,修建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以下简称防空地下室);其中10层(含10层)以上或者9层以下基础开挖深度超过3米(含3米)的民用建筑,必须修建面积不少于楼房基底面积的防空地下室。

新建民用建筑防空地下室的战时用途、防护等级等,由政府人防主管部门按照人民防空建设规划予以确定,其建设经费纳入建设项目投资计划。

第十七条民用建筑建设立项应当抄送同级政府人防主管部门。符合修建防空地下室条件的民用建筑,政府人防主管部门应当参加初步设计的会审。

建设单位向有关部门报审设计方案时,必须同时向政府人防主管部门报审防空地下室设计方案。政府人防主管部门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

因地质、地形、结构或者其他条件限制,不能结合地面建筑就地修建防空地下室的,经政府人防主管部门批准后,由建设单位易地建设;建设单位也可以按照规定缴纳易地建设费,由政府人防主管部门统一组织易地建设。

第十八条城市新建民用建筑项目未按规定列入修建防空地下室内容又未缴纳易地建设费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予核发施工许可证。

第十九条人民防空建设应当与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相结合,与人民防空有关的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工程项目,政府人防主管部门应当参与设计审查、施工监督和竣工验收。

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必须符合城市规划;开发项目的关键部位和重点设施必须符合人民防空要求。

人防商业的操盘要点修订稿

人防商业的操盘要点公司标准化编码 [QQX96QT-XQQB89Q8-NQQJ6Q8-MQM9N]

关于人防商业的若干知识汇总 前言 人民防空是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事业,事关国家安全和发展全局。60多年来,人民防空伴随着国家前进的步伐一路同行,历经创业艰辛,在探索中成长进步;突出发展主题,在奋斗中日益壮大;不断深化改革,在创新中铸就辉煌。 一、人防商业的特点 北京市建立大型人防工程管廊广州地一大道人防工程 人防商业定义: 城市地下人防商业项目一般由市政府立项,再报省人防办审批。这类项目一般都是由投资开发商联合市人防办、省人防办商量总体方案,再由省或市具备人防设施设计资质的设计院设计。 人防工程定义: 人民防空工程也叫人防工事,是指为保障战时人员与物资掩蔽、人民防空指挥、医疗救护而单独修建的地下防护建筑,以及结合地面建筑修建的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 二、地下人防商业政策支持 (一)国家税费支持 人防工程及配套设施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人防部门收取的人防工程使用费免征营业税、所得税;人防工程免交土地出让金等。 与城市建设相结合的人防工程及地面配套设施,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商业网点费、占道费、综合治理费。 对新建、改造地下工程项目及内部装修和购置设备所需经费,当地银行根据资金力量给予贷款支持。 (二)相关部门配合支持 在该项目的拆迁和建设上给予支持,市政府协调从有关部门抽调专业人员组成拆迁工作协调配合小组,全程协助投资开发商进行拆迁补偿。 对在城市修建地下设施的选点、施工、出入口位置和地面配套工程等,应积极提供方便条件。

对利用地下工程设施开办工厂和第三产业的单位、个人,工商管理部门应按照规定优先核发营业执。 (三)部分投资费用支持 在人防结建费上给予支持。从该项目的公益性和社会性考虑,给予资金上的人防结建费支持,用于人防及公益性项目建设。 与城市建设相结合的人防工程,除开办旅馆、商场、工厂的照明用电按照照明电价收费外,其他用电按非工业或工业电价收费。 项目建成后,地上广场建筑物所有权、管理权为国有,人行通道和广场的广告收益、有关商业促销宣传活动的收费权可归投资开发商。 三、地下人防商业案例分析 (1)浙江温州华盖服装市场 简介: 华盖服装市场的即华盖人防隧道,位于温州市鹿城区区政府附近的华盖上。在不影响防空袭能力的前提下,成为城市建设、经济建设的一部分,产生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隧道功能: 主要用于小商品的经营,及仓库、停车场和纳凉之地 经营种类: 小饰品商店、生活用品、化妆品的商店、饰品超市等日常小商品为主。 经营模式: 人防工程是国防工程的组成部分,国家投资和依据法律规定修建的人防工程,其产权为国家所有,经营者则拥有经营权、使用权和收益权。 (2)佳木斯地下商业街

人防门安装方案~技术标

10#、14# 楼人防门安装工程 安 装 施 工 方 案

设备有限公司 2014年4月22日 目录 一、工程概况 (2) 二、人防设备安装工艺流程及要点控制 (3) 三、施工质量控制 (5) 四、安装工期保证 (7) 五、安全保证 (8)

临江新天地A标段地块(一期)人防设备安装方案 一、工程概况 临江新天地A标段7地块(一期)位于福州市仓山区中档路东侧,港头河南侧,属于框剪结构;本工程包括1#~7#楼,其中1#楼地下室1层、地上17层,建筑总高度48.6m;建筑面积约14996.84 m2(其中地下室2700 m2),2#、3#楼地下室1层、地上18层,建筑总高度51.65m;2#楼建筑面积约14958.93 m2(其中地下室2700 m2),3#楼建筑面积约15081.41 m2(其中地下室2700 m2),4#楼地下室1层、地上18层,建筑总高度51.0m;建筑面积约22008.92 m2(其中地下室2700 m2),5#楼地下室1层、1~16轴地上15层,建筑高度43.35m;17~48轴地上18层,建筑高度48.75m;建筑面积约22494.32 m2(其中地下室2700 m2),6#、7#楼地下室1层、地上18层,建筑总高度51.35m;6#楼建筑面积约11045.85 m2(其中地下室2700 m2),7#楼建筑面积约18042.0 m2(其中地下室2502.7 m2);建筑总面积约118628.27 m2(其中地下室18702.7 m2)。建筑层高1#~5#楼为2.7m,其余均为2.8m;总工期780天。

人防地下室设在地下1层,平时主要做为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放,战时作为人员掩蔽所。防空地下室顶板面标高相当于罗零高程6.7米。其中防空地下室跨7个防火分区,防护面积为10162.6m2,防护类别为甲类,防护等级为常6级,核6级。本工程战时设计5个防护单元,作为二等人员掩蔽部,可掩蔽人数7480人。其中防护单元A防护面积为2000 m2,掩蔽面积1498 m2,可掩蔽人数1498人,防护单元B防护面积1993.4 m2,掩蔽面积1499 m2,可掩蔽人数1499人,防护单元C防护面积1921.9 m2,掩蔽面积1493 m2,可掩蔽人数1493人,防护单元D防护面积2000 m2,掩蔽面积1496 m2,可掩蔽人数1496人,防护单元E防护面积2000 m2,掩蔽面积1494 m2,可掩蔽人数1494人。本工程战时设计1个区域电站247.3 m2。防护单元A设有4个出入口,防护单元B设有4个出入口,防护单元C设有4个出入口,防护单元D设有4个出入口,防护单元E设有4个出入口,每个防护单元均设计1个室外坡道式主要出入口,1个室内楼梯式次要出入口,其余均为室内楼梯式或室外坡道式人员疏散口,疏散口宽度按每100人0.3 m计算,满足疏散要求。地下室层高为4.8m。本工程地下室耐火等级为一级,其中人防地下室跨7个防火分区,5个防护单元。车库设有自动喷淋灭火系统。本工程采取结构全断面的防排水设计,防水等级为二级,混凝土主体结构自防水为主,底板、顶板,侧墙迎水面附加防水层,背水面作水泥砂浆防水层。工程细部变形缝、后浇带、穿墙管、预埋件等专项做加强措施,确保工程防水效果。 本工程由福州仓前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福建众合开发建筑设计院设计,化工部福州地质工程勘察院地质勘查,福建省中福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监理,福建省永泰建筑工程公司组织施工。

人防施工技术要求

人防施工技术要求

工程技术人需知的人防工程施工注意事项 -03-03 防空地下室施工须按《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GB50038-)、《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34- )、《人民防空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8- )等有关设计和施工规范施工。施工图须按人防主管部门或其委托审查机构审查合格,方可施工。 第一部分:土建施工 一、说明 1.为保证施工质量,工程施工中应对隐蔽工程作好记录,并应进行中间或分项检验,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工序的施工。 2.人防工程在土建施工阶段涉及到各专业的预埋件较多,土建施工前应进行图纸会审,各专业分工明确。设备安装工程应与土建工程紧密配合,土建主体工程结束并检验合格后,方可进行设备安装。 二、钢筋混凝土施工 1、人防工程施工所采用的模板及支架必须具有足够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保证工程结构和构件各部分形状、尺寸和相互位置的正确;模板的接缝不应漏浆;模板及其支架在安装过程中,必须设置防倾倒的临时固定设施。

2、钢筋搭接处,应在中心和两端用铁丝扎牢;绑扎或焊接的钢筋网和钢筋骨架,不得有变形、松脱和开焊;各受力钢筋之间的绑扎接头位置应相互错开。 3、大致积混凝土的浇筑应合理分段进行,使混凝土沿高度均匀上升;浇筑应在室外气温较低时进行,混凝土浇筑温度不宜超过28摄氏度。 4、工程口部、防护密闭段、采光井、水库、水封井、防毒井、防爆井等有防护密闭要求的部位,应一次整体浇筑混凝土。 三、底板浇筑 1、根据底板荷载主要系由下向上承受水压力、人防等效静载等荷载,底板上层钢筋一般从底板梁上层主筋下穿越。底板、侧墙、顶板上、下层钢筋绑扎时须设梅花形布置的拉结筋。(见《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GB50038- )第4.11.11条要求) 2、平时使用的出入口及防护单元之间洞口如若采用构件封堵,应在钢筋绑扎阶段注意封堵框的预埋,在底板后浇面层应按设计选用的图集设置封堵凹槽。(做法详见国家标准图集《07FJ02防控地下室建筑构造》) 3、在底板钢筋绑扎阶段应注意在防护门及活门门框每角2根长度1000的16螺纹钢预埋,不得漏埋。(做法详见国家标准图集《07FG04钢筋混凝土门框墙》) 4、防爆地漏、呼唤按钮及下水管预埋:战时给排水管材应为镀锌钢管;战时排水防爆地漏为丝接口;为避免地漏安装后高出地面,施

人民防空建设经费筹集管理的暂行规定

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政府文件 江宁政发(2003)98 关于人民防空建设 经费筹集管理的暂行规定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府各部门、区各直属单位: 为落实《中共南京市委、南京市政府、南京军分区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人民防空工作的决定》精神。认真贯彻“长期准备、重点建设、平战结合”的方针,适应打嬴高技术局部战争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促进我区人防建设与经济发展、城市建设协调发展,根据《南京市人民防空建设经费筹集管理规定》,区政府决定,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江宁区人民防空(以下简称人防)建设经费筹集管理暂行规定: 一、人防建设经费筹集范围和对象 (一)人防建设经费筹集的范围 人防建设经费筹集的区域范围是指区所辖开发区、科学园、华科园等开园区和各镇区、街道规划区。 (二)人防建设经费筹集的对象 1、企业应缴纳的人防建设的经费。 企业(含中央、省、市、部队驻江宁企业)包括: (1)内资企业(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股份合作企业、联营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私营企业、其他企业)。

(2)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合资经营企业,合作经营企业,港、澳、台商独资经营企业,港、澳、台商投股份有限公司)。 (3)外商投资企业(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实行自收自支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应缴纳的人防建设经费。 3、个体工商户缴纳的人防建设经费。 4、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应建而未建应缴纳的易地建设费。凡在(一)条规定的区域范围内所有新建、改建、扩建(新增面积)的民用建筑(包括住宅、办公楼、会堂、教学楼、图书馆、科研楼、学生宿舍、医院、旅社、招待所、宾馆、饭店、培训活动中心、浴室、商场、仓库、体育场馆、影剧院、娱乐用房、机场、车站、车库、加油站等各种民用建筑),不论单位性质、投资来源,都必须按规定修建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如确因地质条件和其他因素,不能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的,经人防部门批准,建设单位应按规定缴纳易地建设费,由人防部门用于统一修建防空地下室。 二、人防建设经费筹集标准 (一)地方财政安排的人防建设经费。 1、区财政应依法每年安排人防建设经费,按照城市人中人均1元,并列入年度财政预算。 2、根据国家规定,各级人防指挥所的建设、使用和管理经费由当地政府部门安排解决。 (二)企业和实行自收自支以及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缴纳人防建设

人防工程施工招标文件(DOC 48页)

人防工程施工招标文件 第一章 投标须知

前附表

一、总则 1.工程说明 1.1工程说明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以下简称“前附表”)第1项—第9项所述。 1.2本工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通过邀请招标来择优选定承包人。 1.3工程简介 2.招标范围 2.1工程招标范围为建筑施工图纸内土建、安装工程。包括材料供应、施工、运输、竣工验收、保修等有关图纸和工程规范要求的内容。 2.2承包方式采用可调价格的承包方式,招标人对材料的选用保留指定或自订的权力。 2.3本工程前附表第7项中的要求工期为主体工程的要求工期。

2.4本工程招标范围为施工图纸范围的土建及安装工程。 3.资金来源 实行代建制,主体工程完工后付合同总价的1/3,工程装饰、安装工程完工并经验收合格后付合同总价的1/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决算完毕后付合同总价的1/3,资金从人民防空办公室收取的人防易地建设费中支付。 4.合格投标人 4.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必须具有人防系统或军队内部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4.2投标人拟配备的项目经理应具有贰级及以上项目经理资格证书,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其参与本工程投标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无义务亦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6.踏勘现场 6.1招标人将按前附表第12项规定的时间,组织投标人对工程施工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投标人获取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资料;因勘察现场所引起的任何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6.2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施工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6.3投标人经过招标人的允许,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工程

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定

国家国防动员委员会、国家发展计划委员 会、建设部、财政部, 国家人防办字[2003]18号文 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范人民防空工程建设活动,确保人民防空工程的战备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人民防空工程,是指为保障战时人员与物资掩蔽、人民防空指挥、医疗救护而单独修建的地下防护建筑,以及结合地面建筑修建的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以下简称防空地下室)。 第三条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坚持与城市建设相结合;坚持长远建设与应急建设相结合;坚持国家投资与社会筹资建设相结合。 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应当遵循统一规划,量力而行,平战结合,质量第一的原则。 第四条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属于国防工程建设和社会公益事业建设,实行投资主体多元化,国家鼓励、支持社会、集体和个人,通过多种途径,投资进行人民防空工程建设。 国家对人民防空设施建设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优惠。 第五条防空地下室建设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规定第八章规定实施管理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民防空主管部门负责防空地下室建设和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兼顾人民防空防护要求的管理和监督检查,与规划、计划、建设等部门搞好城市地下空间的规划、开发利用和审批工作。 第七条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应当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和房屋建筑等工程的规划和建设,要注重开发利用城市地下空间,兼顾人民防空要求。 第二章计划管理 第八条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实行统一计划,分级管理。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投资安排的工程建设项目,必须纳入全国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计划,不得在计划外安排人民防空工程建设项目。 第九条国家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根据社会发展和国防需要,以及国家和地方可能提供的财力、物力、提出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的目标、方针、政策、步骤和措施,组织编制全国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中长期计划,报国家发展计划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 军区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国家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中长期计划,提出工程建设目标、步骤和措施,组织编制本区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中长期计划,报国家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根据国家和军区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中长期计划,结合本地实际,组织编制本级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中长期计划,经本级人民政府发展计划主管部门和军区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审核,报国家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

人防商业的操盘要点

关于人防商业的若干知识汇总 前言 人民防空是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事业,事关国家安全和发展全局。60多年来,人民防空伴随着国家前进的步伐一路同行,历经创业艰辛,在探索中成长进步;突出发展主题,在奋斗中日益壮大;不断深化改革,在创新中铸就辉煌。 一、人防商业的特点 北京市建立大型人防工程管廊广州地一大道人防工程 人防商业定义: 城市地下人防商业项目一般由市政府立项,再报省人防办审批。这类项目一般都是由投资开发商联合市人防办、省人防办商量总体方案,再由省或市具备人防设施设计资质的设计院设计。 人防工程定义:

人民防空工程也叫人防工事,是指为保障战时人员与物资掩蔽、人民防空指挥、医疗救护而单独修建的地下防护建筑,以及结合地面建筑修建的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 二、地下人防商业政策支持 (一)国家税费支持 人防工程及配套设施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人防部门收取的人防工程使用费免征营业税、所得税;人防工程免交土地出让金等。 与城市建设相结合的人防工程及地面配套设施,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商业网点费、占道费、综合治理费。 对新建、改造地下工程项目及内部装修和购置设备所需经费,当地银行根据资金力量给予贷款支持。 (二)相关部门配合支持 在该项目的拆迁和建设上给予支持,市政府协调从有关部门抽调专业人员组成拆迁工作协调配合小组,全程协助投资开发商进行拆迁补偿。 对在城市修建地下设施的选点、施工、出入口位置和地面配套工程等,应积极提供方便条件。 对利用地下工程设施开办工厂和第三产业的单位、个人,工商管理部门应按照规定优先核发营业执。 (三)部分投资费用支持

在人防结建费上给予支持。从该项目的公益性和社会性考虑,给予资金上的人防结建费支持,用于人防及公益性项目建设。 与城市建设相结合的人防工程,除开办旅馆、商场、工厂的照明用电按照照明电价收费外,其他用电按非工业或工业电价收费。 项目建成后,地上广场建筑物所有权、管理权为国有,人行通道和广场的广告收益、有关商业促销宣传活动的收费权可归投资开发商。 三、地下人防商业案例分析 (1)浙江温州华盖服装市场 简介:

安徽省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与维护管理规定

安徽省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与维护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与维护的管理,提高城市总体防护功能,保护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人民防空工程(以下简称人防工程)包括为保障战时人员与物资掩蔽、人民防空指挥、医疗救护等而单独修建的地下防护建筑,结合地面建筑修建的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以下简称防空地下室),以及与其配套的出入通道、口部伪装房等附属设施。 本规定所称民用建筑包括除工业生产厂房及其配套设施以外的所有非生产性建筑。 第三条 人防工程建设坚持与城市建设相结合,支持长远建设与应急建设相结合,坚持国家投资与社会筹资建设相结合。 人防工程建设应当遵循统一规划,量力而行,平战结合,质量第一的原则,发挥战时防空、平时防灾减灾、服务生产生活、开发地下空间、保护生态环境等综合效益。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人防工程建设纳入国民经

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纳入政府任期目标。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民防空主管部门(以下简称人民防空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公用人防工程建设与维护管理,负责其他人防工程建设与维护管理的监督检查。发展计划、规划、建设、财政、价格、公安、国土资源、环境保护等部门应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人防工程建设与维护管理的有关工作。 第六条 城市人民政府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防建设需要,结合城市建设编制人防工程建设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和军事机关批准。 人防工程建设规划应当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城市分区规划和详细规划,应有人防工程建设的内容和要求。 城市新建公用基础设施和民用建筑应当重视开发利用地下空间,兼顾人民防空需要,逐步形成布局合理的地下防护体系。 第七条 人民防空指挥工程、公用的人员掩蔽工程、疏散干道工程,由人民防空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建设。人民防空专业队集结掩蔽、医疗救护、物资储备等专用工程,由群众防空组织组建部门和战时医疗救护、物资储备等部门负责建设。有关单位负责修建本单位的人员与物资掩蔽工程。结合城市公用基础设施和民用建筑项目修建的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由建设单位负责修建。

内蒙古自治区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收费管理规定

内蒙古自治区发展计划委员会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内蒙古自治区人民防空办公室文件 内计费字[2002]1105号 内蒙古自治区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厅、人防办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 各盟市物价局(计委)、财政局、人防办公室: 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内蒙古自治区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收费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收费管理规定》 内蒙古自治区发展计划委员会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防空办公室文件 二00二年七月十二日 内蒙古自治区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收费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搞好全区结合地面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以下简称防空地下室)工作,保证我区人防工程建设总体规划的落实,增强城市的整体防护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加强人民防空工作的决定》(中发[2001]9号)和《国家计委、财政部、国家国防动员委员会、建设部印发关于规范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收费的规定的通知(计价格[2000]474号)的有关规定,结合自治区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 的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修建防空地下室是依法建设人防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 是战时保障城市居民就地就近掩蔽,减少人员作伤亡的重要手段。凡在全区城市(含新开展人防工作的旗县所在城镇)规划区内新建民用建筑,必须按国家规定依法同步建设防空地下室,防空地下室建设所需资金,纳入建设项目投资计划,建设费用据实列入建设项目开发成 本。 第三条对按规定需要配套建设防空地下室的,防空地下室建设要随民用建筑项目计划一同下达,实行同步配套建设,不得收费。 第四条新建十层以上或基础埋置深度大于3米以上(含3米)的九层以下民用建筑,应建“满堂红”(即与地面建筑首层相等的面积)防空地下室。确因下列条件限制不能就地修建的,建设单位可以申请易地建设: (一)采用桩基且桩基承台顶面埋置深度小于三米(或者不足规定的地下室空间净高)的; (二)按规定指标应建防空地下室的面积只占地面建筑首层的局部,结构和基础处理困难,且经济很不合理的; (三)建在流沙、暗河、基岩埋深很浅等地段的项目,因地质条件不适于修建的; (四)因建设地段房屋或地下管道设施密集,防空地下室不能施工或者难以采取措施保证施工安全的。 第五条建设单位依前条规定提出易地建设申请,经当地人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按应建

人防工程招标文件——范本

人防工程招标文件——范本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BHSD-2016-001 2016年4月

太原滨河时代广场项目人防工程 供货、安装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BHSD-2016-001 工程名称:太原滨河时代广场人防工程供货、安装编制日期:2016年4月 目录 投标邀请 投标须知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二、总则 三、招标要求 四、工程投标报价书

招标文件 总则讲明 招标文件讲明 投标文件的编制 投标文件的递交 开标和评标 六、定标 投标文件格式 工程标准规范及技术要求 合同要紧条款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 投标邀请函 致:山西拓铭瑞防护设备有限公司(邀请投标人名称): 招标人决定将本项目的人防工程供货、安装通过邀请招标方式择优选定施工单位,现邀请贵单位参加投标报价,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招标人名称:太原市好饰佳商贸进展有限公司 2、招标人地址:太原市尖草坪区兴华街116号 3、招标项目名称:太原滨河时代广场 4、招标项目地点:滨河西路西侧 5、招标项目实施时刻:2016年4月开始,按招标人的施工工期及要求进行

6、招标项目性质、规模、数量: 6.1 性质用途:商品房 6.2 工程范畴:地下车库人防工程的人防防护门有关工作内容。配合招标人和总包方完成人防验收工程,确保自己的工程验收合格。 7、合格投标人条件: 7.1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有相应的供货、安装、技术指导能力且业绩、信誉良好的独立法人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7.2 具有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颁发的《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定点生产和安装企业资格认定证书》;并在山西人防主管部门备案,外省企业还必须具有山西人防办公室登记备案证书; 7.3 近五年具有同类型设备供货及安装业绩; 7.4 如果投标代表人不是法定代表人,需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8、此次招标,招标人将采纳资格审查的方法确定合格投标人。凡被邀请参加此次投标的投标人可派人向招标人猎取招标文件,并按照本招标工程项目招标文件要求进行有关的投标事宜。 9、工程质量:合格(符合国家质量验收标准,满足人防工程验收的要求) 10、安全文明施工:省安全文明样板工地。 11、工期要求:按招标人时刻要求进入施工现场,满足招标人的施工工期及要求。 12、质保期要求:2年。 13、有关本项目招投标的其他事宜,请与招标人联系。 14、此次招标要紧时刻安排:

人防工程施工技术方案

人防工程施工技术方案 1、工程施工测量 1.1施工依据 《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93)及设计图纸 1.2平面控制网的测设 本工程的平面控制采用平面控制网法。 (一)平面控制网布设原则 1. 平面控制遵循先整体、后局部,高精度控制低精度的原则。 2. 布设平面控制网根据建筑设计总平面图和施工总平面布置图。 3. 控制点应选在通视条件良好、安全、易保护的地方。 4. 桩位必须用混凝土保护,需要时用钢管进行围护,用红油漆作好标记。 (二)建筑坐标系的建立 为便于施工中测量数据计算,需要建立建筑坐标系,根据业主提供的水准原点,建立建筑坐标系。 施工中的数据计算,放样工作均应以此坐标系为依据。 (三)控制点的建立 先用经纬仪根据平面控制网放出建筑物轴线,并在场地上做好轴线控制点,并定期(二星期左右)复测一次。 控制点的做法为用2m长钢管打入地下,地面上留200mm,上焊铁板并在铁板上划十字线。并在控制点外砌500mm高砖墙,中间浇捣素混凝土至控制点面并在砖墙上加盖,防止垃圾等杂物进入。 (四)控制网加密和施工放线 垫层施工完成后,要根据施工控制网精确测定建筑物位置,并进行控制网加密,各轴线交点要以红三角作标记,要求轴线间距、线垂直角必须附合规

范要求。 (五)轴线控制网的精度等级及测量方法 根据《工程测量规范》要求控制网的技术指标必须符合下表的规定。 轴线控制网的指标 为满足控制网的精度要求,测量仪器采用电子全站仪,一测回测角,二测回测边。测量时,严格按规程中水平角观测和光电测距的技术要求来进行。 1.3工程竖向投测 基准点布设原则 本工程在±0.00以下采用外控法,即在基坑每施工段的四周设立水准控制点。以这此轴线控制点为基础,将轴线引测至基坑内。 1.4高程控制网布设 (1)高程控制网起始依据 高程控制网依据业主提供场区内高程控制基点测设。 (2)高程控制网的布设 根据土方开挖工作分段进行的特点,高程控制网分段测设,但为了保证基坑底标高精度一致,要及时进行联测。 考虑到施测方便,高程控制网,拟布设在护坡上。为了便于施测及校核,每段布设2~3个控制点。在控制点的设置位置,用清水冲刷掉墙面浮土,薄抹一层水泥砂浆,做成一块10cm×10cm的平整竖平面,在该竖平面上涂上红色“ ”标志,并在旁侧注明相对标高。 (3)高程控制网的精度等级及测量方法。 根据《工程施工测量规范》标高控制网拟采用三等水准测量方法测定。水准测量的主要技术要求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试议我国人民防空管理体制

试议我国人民防空管理体制 ?发布时间:2012-04-05 11:46 ?来源:九江新闻网 一人民防空管理体制概述 1.1.1 计划经济时代的人民防空管理体制 我国人民防空管理体制可划分为计划经济时代的人民防空体制和计划经济体制 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轨时期的人民防空体制。 1950年10月,中央决定成立以周恩来为主任的中央人民防空委员会筹备委员会,成立了人民防空临时工作机构。“1952年底,临时机构解散,在公安部成立了 中央人民防空委员会办公室。1953年11月,中央第一次全国人民防空会议确定把人民防空工作列为公安工作的一项任务,将各级人民防空委员会的办事机构列入公安系统建制,作为公安机关的一个业务部门,并将中央人民防空委员会办公室,改称公安部人民防空办公室。1954年,公安部又将人民防空办公室改成人 民防空局,各省和重点城市公安厅(局)下设人民防空处或科,从中央到地方形成了比较完善的组织体系。这种由公安部门主管人民防空工作的体制一直延续到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人民防空工作中断。1969年,中央决定恢复人民防空工作,成立了以周恩来为组长的全国人民防空领导小组,人民防空工作由国务院、中央军委双重领导,在总参作战部军种处设立了一个业务组作为办事机构,以后发展为一个处。随着人民防空建设任务的不断发展和技术要求的提高,又陆续在总参工程兵、通信、防化部各设立一个业务处,分别承担具体业务指导工作。同时,还在总参的三所院校和三个研究所(院)分别增设了人民防空教育和科研机构。各大军区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重点人民防空城市都相继成立了人民防空领导小组,下设人民防空领导小组办公室。从此,国家和大军区人民防空工作以军队为主管理,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重点人民防空城市人民防空工作以地方人民政府为主管理,各级人民防空领导小组纳入人民政府序列,为委办级职能机构。1981年,中央决定全国各级人民防空领导小组改称为人民防空委 员会。国家的人民防空领导机构称“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委员会”,受国务院、中央军委双重领导,其办事机构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仍设在总参作战部,负责承办人民防空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计划经济时代的人民防空管理体制主要有三次大的变革:一是列入公安系统建制;二是大军区以上层级实际上由军方管理,省级以下层级由地方人民政府管理;三是1981年改称为人民防空委员会。在计划经济时代,尤其是在上个世纪七十年代,即毛主席说“深挖洞,广积粮,不称霸”。使‘备战、备荒、为人民’的伟大战略方针更加具体化了。之后,人民防空事业得到了长足发展,尤其是人民防空工程数量突飞猛进。

人防门项目工程招投标项目资料

(人防门工程) 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xxxxxxx 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 招标单位: 法定代表人盖章或签字:

时间:年月日 招标文件目录第一部分投标须知 第二部分投标方需具备的条件 第三部分投标文件要求 第四部分对招标人具体要求 第五部分工程款支付 第六部分评标准则 第七部分合同主要条款 第八部分投标格式 第九部分图纸等技术资料

第一部分投标须知 因项目建设需要,现进行人防门工程招标,内容如下: 1.项目名称: 项目地点: 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约30万平米,其中人防工程面积***万平米。 2.招标内容:人防门供货、安装。 3.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年月日上午9时00分至下午17时00分,招标文件售价100元/套(只开收据)。不论是否中标,标书费一律不退。 4.投标保证金额:人民币1万元(壹万元整),投标人以现金形式在收到招标文件后3日内提交给招标人(遇节假日顺延),招标人提供相关证明,开标时凭借此证明参与投标。

投标人中标后该保证金将转为履约保证金(保证金的返还在本工程竣工结束后最后一次拨付工程款时);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于开标十日内无 息退还。 投标人放弃投标、在合同履行期违约、单方中止合同,招标人将拒退保证金。中标人履行合同无违 约行为,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 5.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等投标过程中一切活动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 人不承担此费用。招标人不对此次结果做任何解释。 6.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标书,并按招标日程安排参加此次招投标活动,否则将以自动弃权处理。 7.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单位须在年月日前将投标书送达xxxxxx公司 8.如有任何疑问请致电:

人防工程管理制度

人防工程治安管理制度 根据国家有关人防工程及地下空间使用的法律、法规要求,为安全使用地下人防工程,预防和减少灾害的发生,保障公共财产和员工的人身、财产安全,安全合理的使用人防工程,特制定人防工程治安管理规定。 1.物业管理处负责对人防工程的日常管理,建立值班制度,定期对人防工程进行治安巡逻及安全检 查,保障人防工程内设备、设施的完好使用。 2.在人防工程内安装的消防设施未经物业管理处同意严禁改动。 3.人防工程内配备的消防器材,放在明显位置,方便取用,各种消防器材非紧急情况禁止取用。 4.人防工程内的消防设施和配电柜周围禁止堆放物品。 5.在人防工程内应有序停放车辆,严禁车辆堵塞人防工程出入口。 6.在人防工程内不得擅自拉接电源线和超负荷用电。确需增加负荷或加接电线,必须经物业管理处 同意方可实施。 7.严禁在人防工程内动用明火,确需使用明火作业的,应到物业管理处报批,严格执行用火制度,并 采取安全保护措施。作业结束后必须清理现场,不得留有隐患。 8.禁止任何人在人防工程内存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和腐蚀性等危化品。 9.禁止损坏和擅自拆除、改造、封堵、人防工程及其内部防护设施。 10.人防工程内禁止吸烟,保持出入口畅通,严禁占用、堵塞和毁坏人防工程出入口。 11.保持人防工程内的环境卫生,严禁向人防工程内排入废水、废气或倾倒废弃物。 公司名称: 年月日 人防工程防火管理制度

严格落实、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北京市消防条例》、《北京市人民防空工程和普通地下室安全使用管理办法》有关规定,逐级落实人防工程防火管理制度,做好人防工程防火安全工作。 1.物业管理处负责人防工程内的防火管理工作。消防器材的定期维护检查,保持消防设备设施灵敏 有效,建立消防档案。 2.严禁乱拉电线,所安电气线路、接线要符合规定要求。对各种电气设备、线路等每年应进行一次 全面检查,发现霉烂、老化、打火、短路、发热和绝缘不良等情况要及时报工程部维修。 3.保持人防工程安全出入口和疏散通道畅通,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挤占、堵塞和设置障碍。 4.未经允许不得使用明火作业,如必须使用,应经物业管理处批准,并须有专人负责动火现场的安 全管理,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 5.人防工程内严禁吸烟、焚烧任何物品,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进行电器类操作时须进行核定电压 检测,确保安全操作。 6.所有配备消防设备设施、消防器材禁止挪动,未发生火警状态下禁止使用。 7.加强安全巡检力度,对于查出的问题及时发放《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并对整改结 果进行复查,直至整改合格。 8.人防工程使用中如遇火灾、触电等突发事件,应迅速启动如下应急预案: ①.火灾:立即拨打“119”火警电话,同时有序组织工程内人员通过疏散通道迅速撤离,并使用消防器材 控制、熄灭火势。 ②.触电:立即拉闸断电,拨打“120”急救电话及“110”报警电话。有序组织工程内人员疏散,封闭现场, 并协助相关部门查清触原因和人员伤亡请况。 9.对违反规定发生火灾事故,并根据情节轻重,由公安消防机构分别给予经济处罚,触犯法律的将 追究法律责任。 公司名称: 年月日 人防工程安全应急救援预案 为及时有效的处理人防工程内的突发事件,提高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能力,维护阳光金融城内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特制定此应急救援预案。当人防工程内出现突发事件时物业管理处作为处理突发事件的主要部门应迅速到达现场紧急控制处理。 一.遇有车辆盗窃事件时:

人防工程技术交底记录大全资料

工程项目概况: 本工程位于郎溪县郎川大道与宁芜路交口西南角,总建筑面积约 335482m2,住宅为剪力墙结构,商业为框架结构。其中人防部分分为D2块地人防地下室和A#商业楼人防地下室,D2块地人防地下室面积为 12063m2,A#商业楼人防地下室面积为8065m2。人防地下室工程为单建式平战结合人防工程,平时功能为小汽车停车库,战时为常六级二等人员掩蔽部及物资库。 D2块地下室共分为5个防护单元和18个抗暴单元,共有15个口部,2、5、9、12、14为战时主要出入口,其它口部为战时次要出入口或平时人员疏散出入口,供非染毒期间人员出入使用,设有战时进风系统,每个口部均设有防护密闭门及密闭门,战时各通风口部设防爆波悬摆活门。 消防耐火等级为一级,共划分为六个防火分区,六个防烟分区(人防区)。 地下室防水等级为二级,砼抗渗等级为P6,防水材料为聚乙烯丙纶防水卷材。 A#人防地下室共分为3个防护单元和10个抗爆单元。共设8个口部。口部1、6、7为战时主要出入口。通过楼梯、坡道直通室外。其他口部为战时次要出入口或平时人员疏散出入口,供非染毒期间人员出入使用,设有战时进风系统,每个口部均设有防护密闭门及密闭门,战时各通风口部设防爆波悬摆活门。 消防耐火等级为一级,共划分为六个防火分区,六个防烟分区(人防区)。 地下室防水等级为二级,砼抗渗等级为P6,防水材料为聚乙烯丙纶防水卷材。 人防防护设施的要求:1、防护密闭门和密闭门以及防爆活门应选用有

资质的厂家产品,门框应与主体砼一次浇筑,并满足相应的施工规要求,人防设备专业预留预埋应与土建专业协调施工,在主体浇筑时一次性预留预埋到位,不得遗漏。所有的穿越防护墙的设备管孔均按防密防爆要求进行施工。 施工按平时平面图施工,但必须做好战时图的土建和设备专业预留预埋,不得在防护隔墙及混泥土墙上打洞穿管,平战转换部分临战时按战时图施工。 平战结合人防工程的下列项目,不得实施预留设计和二次施工。 1、战时使用以及平战两用的通风口和排烟口的防护密闭设施。 2、战时使用以及平战两用的通风口和排烟口的防护密闭设施。 3、现浇钢筋砼,砼的结构与构件。 4、防爆波防毒地漏,防爆波清扫口。 平战结合的人防工程可平战功能转换,但应当满足以下要求 1、凡预埋在砼中的各类封堵柜和各种穿墙管应与工程同步施工到位。 2、人防工程专供平时使用的出入口原则上采用防护密闭门方式。 3、平时使用各类人防工程的通风采光窗、进风口、排风口和排烟口,防护单元间连通口以及其它孔口,战时封堵构件应在工程施工前备置到位,当采用砼或钢筋砼封堵构件时,构件应与工程施工同步制备,并妥善存放在专用储藏室。 4、主要出入口现浇式防倒塌棚架应一次性施工安装到位,与工程同步验收。 5、战时排风机至扩散室以及设置在洗消间、防毒通道等染毒区域的排风管道和(防爆)超压自动排气阀门应一次性施工安装到位。 6、各类人防工程口部气密测量管,滤毒通风工程战时测压装置,超压自动排气阀门应一次性施工安装到位。 7、人防工程口部染毒区域供墙面、地面冲洗用的冲洗栓应一次性安装到位。 8、战时主入口最外一道防护密闭门或防火门外侧,有防护能力的音响信号按钮应安装到位,接到值班室的管线应预埋到位。 人防工程中的预埋工作特别重要,由于人防各大工种中均有大量的预埋件工作量,这项工作也是人防施工中的重点难点,要求施工单位施工前认真熟悉人

人民防空财务管理规定

人民防空财务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人民防空(以下简称人防)财务行为,加强人防财务管理规定,提高人防经费的使用效率,依据《人民防空法》和《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及有关规定,结合人防工作的实际,制定本财务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财务管理规定适用于各级人民政府人防办公室及其直属事业单位。 各级人民政府人防办公室的行政经费应与人防经费分开管理,执行《行政单位财务规则》。 纳入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执行《企业财务通则》或相关企业财务制度。 第三条人防经费是进行人防建设和开展人防业务工作的专项费用,由国家和社会共同负担。人防财务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财务归口,专款专用,注重效益的原则。 第四条人防经费实行系统管理。各级人民政府人防办公室的财务管理规定,受上级人民政府人防办公室的领导和监督,接受同级财政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 第五条人防财务管理规定的主要任务: (一)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方针、政策和人防建设的方针、原则及规章制度; (二)筹措人防建设资金,组织实施经费供应; (三)编审人防经费预算、决算、并执行预算,掌握和报告情况; (四)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组织会计核算; (五)实施财务监督,维护财经纪律; (六)管理人防国有资产; (七)参与经济合同签订,并监督实施; (八)组织指导、监督检查所属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 第六条省、自治区、直辖市和人防重点城市人民政府人防办公室必须单独设置人防财务机构,配置专职财会人员。财会人员应熟悉业务,遵纪守法,秉公办事,尽职尽责,切实当好家理好财。

第二章预算管理 第七条人防经费预算是指人防办公室根据人防建设计划和任务,编制的年度财务收支计划。 第八条人防经费预算由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组成(预算表附后)。 收入预算包括:中央政府预算拨款收入、地方政府预算拨款收入、社会负担人防经费收入、平战结合收入、其他收入。 支出预算包括:新建工程支出、续建工程支出、加固改造工程支出、工程维护管理支出、宣传教育支出、科学研究支出、事业机构支出、平战结合支出、其他支出。 第九条各级人民政府人防办公室根据以前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年度经费来源情况,测算编制收入预算;根据年度人防建设需要与财力可能,测算编制支出预算。 经费预算应当突出重点,兼顾一般,量入为出,留有余地。 第十条中央政府预算拨款实行预算包干,超支不补,结余留用的管理办法。由国家人防办公室根据财政部批准的人防经费预算,向省、自治区、直辖区、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中央国家机关人防办公室拨付。 第十一条地方政府预算拨款由各级人民政府人防办公室按批准的预算请领和使用。 第十二条社会负担的人防经费实行财政专户储存,纳入人防经费预算统一管理。 财政专户存款利息要全部用于人防建设。 第十三条人防办公室对直属事业单位实行核定收支、定额或定项补助、超支不补、结余留用的预算管理办法。 定额或定项补助标准根据事业的特点、事业的发展计划、事业单位的收支善及人防办公室的财力可能确定。定额或定项补助可以为零。 第十四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中央国家机关人防办公室编报的人防经费预算,报经国家人防办公室批准后执行。上级批复的人防经费预算,由人防办公室抄送同级财政部门。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变更计划时,必须报经批准后实施。 第三章收入管理 第十五条收入是指人防办公室及其直属事业单位为组织人防建设及其他活动依法取得的非偿还资金。 各级人民政府人防办公室的各项收入,要全部纳入单位预算,统一管理。

公司人防通风工程项目技术标

兰州市安静区城中村改造刘家堡重建安 置小区通风工程 技 术 标 投标人:甘肃格瑞德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托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二○一五年九月七日

目录 一、编制依据 (4) 二、工程简介 (5) 1. 工程概况 (5) 2 施工工期 (5) 3 现场条件概述 (5) 三、要紧的施工方法和技术要求 (6) 1、总要求 (6) 2、施工大纲 (6) 3、施工预备工作 (7) 4、人防通风系统施工工序及方法 (8) 四、工程投入的要紧施工机械 (18) 五、劳动力安排打算表 (19) 六、确保工程质量的技术组织措施 (20) 1、工程质量保证体系 (20)

2、技术组织措施 (23) 七、确保安全生产的技术组织措施 (26) 1、施工安全保证体系 (26) 2、技术组织措施 (28) 八、确保文明施工的技术组织措施 (33) 1、生产、生活垃圾的统一治理 (33) 2、有毒、有害物质的统一治理 (34) 3、材料堆放、机具停放的统一治理 (34) 4、有效操纵噪音污染 (35) 5、合理排放污、废水 (35) 九、施工进度打算横道图及确保工期的技术组织措施 (36) 1、施工进度打算横道图 (36) 2、技术组织措施 (37) 十、与总包等相关单位配合协调 (39) 十一、现场临时用水用电 (41)

十二、冬雨季施工措施 (44) 十三、脚手架及水平运输方案 (47) 十四、施工平面布置图 (50) 十五、成品爱护治理措施 (51) 十六、执行国家、行业、地点标准规范的措施 (55) 十七、有必要讲明的其他内容 (57) 1、文件、技术档案治理 (57) 2、文件及技术档案治理制度 (57) 3、文件和技术档案治理的方法 (57) 4、交工验收及资料整理 (58) 5、竣工资料整理、竣工图绘制 (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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