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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饶县新农合报销及转诊流程

广饶县新农合报销及转诊流程
广饶县新农合报销及转诊流程

广饶县2011年新农合报销比例

机构级别

门诊费用住院费用慢性病

门诊费

县级大

病补偿报销比例封顶线起付线报销比例封顶线

定点村卫生室基本药物

40%,其

他30%

每人每年

200元

—————

县内定点乡镇卫生

院基本药物

40%,其

他30%

100元

85%,

住院针灸

90%

每人每

年10万

起付线

300元,

报销参

照同级

医疗机

构住院

报销比

例,封顶

线为每

人每年1

万元。

年度政

策范围

内医药

费3万

元以上

的,进入

县级大

病补偿

范围,报

销比例

在常规

报销和

市级大

病补偿

的基础

上达到

70%,报

销金额

上不封

顶。

市内互认

乡镇定点

医疗机构

—100元85% 县医院、县

中医院、县妇幼保健院、市二院中医药费

用10%

400元

70%,住

院针灸

90%,中

医药住院

费用80%

县内民营定点医疗机构中医药费

用10%

400元

65%,住

院针灸

90%,中

医药住院

费用75%

市内互认

县级定点

医疗机构

—400元65%

市级定点

医疗机构

—500元50%

省级定点

医疗机构

—600元45%

省外公立

三级医疗

机构

—800元25%

备注:大王镇参合农民在市二院就诊的医药费用补偿比例由大王镇政府研究,报县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审批后执行。

广饶县新农合慢性病鉴定程序

一、鉴定范围

(一)门诊特殊病种。恶性肿瘤(白血病)门诊放(化)疗、内脏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尿毒症门诊透析、再生障碍性贫血、精神病。

(二)门诊慢性病。慢性病毒性肝炎、肝硬化、糖尿病(合并感染或有心、肾、肝、神经并发症)、高血压Ⅲ期(有心、脑、肾并发症)、心功能不全(含肺源性心脏病)、类风湿性关节炎(活动期)、脑出血(脑梗塞)恢复期、慢性肾炎、股骨头坏死、系统性红斑狼疮、帕金森氏病、银屑病、硬皮病、强直性脊柱炎、席汉氏综合症、甲状腺功能减退症、癫痫、白塞氏病、瑞特综合症。

二、鉴定资料

申请人提交《广饶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门诊慢性病鉴定申请表》(一式两份)、3张近期1村彩照、农村合作医疗证原件、户口本索引联及身份证复印件、最近1年相关病历资料和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诊断证明。恶性肿瘤患者同时提交病理报告单;器官移植患者同时提交移植手术的住院病历;精神病患者同时提交精神病专科医院(二级以上)最近1年来的门诊或住院病历及诊断证明;尿毒症患者同时提供肾功能组合、血常规报告单及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近1年来的门诊或住院病历;再生障碍性贫血患者同时提供血常规、骨髓检查报告及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近1年的门诊或住院病历。

三、鉴定流程

申请人准备鉴定资料(每年3月、9月)所在乡镇

(街道)合

管办初审

县合管办成立专

家组会审(每年4

月、10月)

体检复审

不合格的不予审批

建立档案(有效期三年,

期满后重新按程序鉴定,

申请人死亡或退合后自动

终止其慢性病补偿待遇)

会审不合格

体检

体检复审合格

广饶县新农合报销及转诊流程

一、到市、县、乡、村四级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结算后凭身份证、合作医疗证(卡)现场报销。

二、到市内互认县、乡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结算后凭身份证、合作医疗证(卡)、转诊证明和就诊医疗机构出具的结算发票、出院记录、费用清单、诊断证明到所在乡镇(街道)合管办报销。

三、到互认市级定点医疗机构、省级定点医疗机构、省外公立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需按规定办理转诊审批手续。

申请人持农村合作医疗证、身份证或户口本

县内县级定点医疗机构出具转诊审批单

住院前后各5日内(遇节假日顺延)

县合管办审批

就诊医疗机构盖章

持身份证、合作医疗证(卡)、转诊

证明和就诊医疗机构出具的结算发

票、出院记录、费用清单、诊断证明

所在乡镇(街道)合管办审核报销

备注:对未经转诊备案在省级定点医疗机构、省内互认市级定

点医疗机构和省外公立三级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常规补偿和

县级大病补偿均将目录内费用的60%计入补偿范围。

转诊管理办法

古浪县参合农民转诊转院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参合患者转诊转院管理,合理引导、分流就诊病人,减轻参合患者医疗负担,有效控制基金流向,依据省新农合管理中心2014年新农合工作要点,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参合患者在县内就医,不需要办理转诊手续。 第三条参合患者因病转至县外医疗机构就医,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所患疾病在县内定点医疗机构不能确诊的; (二)所患疾病在县内医疗机构不具备治疗条件的; (三)在治疗过程中病情发生变化需要转院治疗的; (四)需要专科专病治疗的; (五)其他确需转诊转院治疗的。 第四条转外就诊(转至县外就医)程序: (一)符合转诊转院条件需要转入县外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应当由县级医疗机构(县医院、县中医院、县妇幼所)出具古浪县参合农民转诊转院申请表(附件一),并附首诊医院的住院首页复印件或相关检查资料的原件或复印件在转出医疗机构的合管科备案(备案登记表见附件二)方可到县外医疗机构住院治疗。

(二)急诊患者无法进行正常转诊转院的,应在所诊治的定点医院开具急诊证明,到医院合管科办理住院及电子转诊转院手续。急诊证明应与首次病程记录相吻合,定点医疗机构对不符合急诊入院条件而随意出具急诊证明的,其新农合补偿费用的10%由医疗机构承担。 (三)因务工、上学或其他原因在市外居住的参合农民需住院治疗的,不需办理转诊(转院)手续,持务工单位或居住地、学校等有关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住院报销材料(出院证明、病历复印件、结算发票、费用总清单)三个月内到户口所在地乡镇卫生院合管科办理报销。 第五条未经转诊转院申请直接到县外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在同级别医疗机构报销比例的基础上降低10%报销。 第六条转市外就医的病人缺少相关证明材料的,在同级别医疗机构报销比例基础上降低10%报销。 第七条定点医院必须履行的义务: (一)县级医疗机构要对需要转院治疗的患者及时办理转诊转院手续,不得因转诊转院延误患者病情。 (二)对不符合转诊转院条件的,不予办理转诊转院手续。 (三)县外医疗机构对未出示转诊转院证明的参合人员履行告知义务,告知其首先到县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或开具转诊转院证明,无转诊转院证明的将降低10%报销。参合人员仍

贵州省新农合报销流程

贵州省新农合报销流程 贵州省的情况:1万元以上的医疗需要医院出具的材料有:疾病证明书,发票等票据,容易忽略的是:详细病历,详细病历应该持病人的身份证和发票去医院的病案室领取,不需要复印身份证和发票,但是是委托他人就还要委托书(可自己作一张)才可领取。 报销方式: 医疗费用,按上述标准各段报销比例下降五个百分点,年度累计最高报销额度不变。 (二)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人员在县内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一般门诊医药费报销10%;县外定点医疗机构一般门诊医药费报销5%。 (三)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人员每人每年住院、特殊病种门诊及一般门诊费用累计最高报销封顶额为30000元。

结报程序: (一)在县内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诊的医药费在就诊医疗机构刷卡报销。定点医疗机构要每月汇总并及时填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门诊医药费报销一览表》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门诊医药费申请核拨表》,向县农医办办理费用审核拨付手续。 (二)在县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诊治,可以享受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报销的部分费用,在办理出院手续时,由就诊定点医疗机构刷卡报销。定点医疗机构要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不予报销范围: (一)已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人员的医药费; (二)自购药品; (三)镶牙、口腔正畸、验光配镜、助听器、人工器官、美容治疗、整容和矫形手术、气功、按摩、家庭病床、特别护理、健康体检、非医疗性个人服务等项目的费用以及陪客费、中药煎药费、输血费、交通费、出诊费、住院期间的杂费

等; (四)怀孕、流产、堕胎、分娩及其他计划生育所需的一切费用; (五)交通事故、医疗事故、大面积食物中毒、工伤(公伤)及其它赔付责任应予支付的费用; (六)有挂名或冒名顶替等欺诈行为的; (七)因交通肇事、自杀、斗殴、自残、服毒、酗酒等故意行为及其家属的故意行为造成伤害所支付的医药费用;

转院转诊制度

1.目的:根据患者的需要决定患者转院或转诊,以保证患者安全和治疗的持续性,医院制 定本制度指导患者的转院或转诊。 2.适用范围:针对所有由由本院转出的患者。 3.定义(无) 4.职责(无) 5.标准 5.1由本院转出: 5.2.1转出程序: 5.2.1.1 患者的病情需要转院或者患者要求转院时,应向患者及家属充分告 知,谈话记录记入《医患谈话记录单》中。如估计途中可能加重病 情或者死亡者,应当留院处置,待病情稳定或者危险过后,再行转 院。 5.2.1.2 主诊医生必须经过科主任同意后上报医教部,由医教部联系适合该 患者治疗的接收医院和医生,经联系后同意患者转入该院。 5.2.2主诊医师在综合考虑患者的病情治疗需要、健康情况、家庭情况及转入医院 的医疗服务能力的基础上,按照各科的具体要求,决定患者是否需要转入其 他医院继续治疗。主诊医师根据患者及家属的文化程度和理解能力,以简明 易懂的方式对转院(转诊)情况进行讲解,并记入《医患谈话记录单》中。 5.2.3 转院时,由主诊医生完成转院记录,填写“转院记录单”,转院记录包括: 简单的病情及治疗摘要,转院的理由,接受医院的名称及医生姓名,决定转 出的医生姓名,转院时间。 5.2.4患者由接受医院的转运中心进行转运,患者在我院进行交接,对方工作人员 负责患者转运期间的监护和安全。 5.2.5患者转出后,其服务职责相应地从本院转到接受医院。 5.2.6禁止转运的标准: 5.2. 6.1心跳、呼吸停止; 5.2. 6.2有紧急气管插管指征,但未插管; 5.2. 6.3血流动力学极其不稳定,但未使用药物控制病情; 5.2. 6.4病情危重,转院可能加重或死亡者。 5.2.7转出标准(见附件) 5.2转院(转运)中的转运 5.3.1一般患者的转运 5.3.1.1 所有待转运患者应由主诊医生评估后决定适合的转运方式,按患者 病情需要安排我院有资质的医护人员陪同护送或者由120专职医务 人员接诊。 5.3.1.2患者转运由护送人员及制定的员工通过轮椅或平车从原来部门/病

医院转院制度及流程

汝阳县中医院患者外诊外治管理制度为了给患者提供方便、快捷、优质、连续性的医疗服务,进一步加强我院与上级医院之间的联系,逐步形成一个有序的转诊网络,特制订本制度。 1、医院因限于技术和设备条件,经院、科两级会诊对不能诊治的病员,在科内讨论后由科主任提出,经医务科、主管业务院长或医院总值班批准,并提前与转入医院联系,征得同意后方可转院。 2、疑难病例或我院无条件诊治的病例原则上应转入市或省内三级医院,新农合病人需向患者或其家属讲明不按照规定办理逐级转院手续可能出现报销费用减少的情况;若属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转院病人,病人或其家属需到医务科或业务院长处办理相应的医保转院手续。如情况紧急可先行转院,待转入上级医院后,再办理相关的医保转院手续。 3、转出科室应正确评估病人在转送途中的风险,在病程记录中如实记载。做好与病人或家属(监护人)的告知谈话和签字工作。如估计病人在转院途中有可能加重病情或死亡者,应留院处置,待病情稳定或危险过后再行转院。病员转院时,应写出院记录或病情简介,并随病员转去。危重患者转院时应当由本科室派医护人员护送。 4、确诊或高度疑似传染病的病人按相关规定转指定医院治

疗,精神病人应转精神病院治疗。 5、若患者或家属提出自动转院的,经治医师应在病程记录中如实记载,并由患者本人或家属在病程记录中写明“要求自动出院”字样并签名。经治医师应书面提供该病人住院期间的病历摘要。转院手续由病人家属自行联系解决,按自动出院处理。 6、如有医生私自转诊病员未经科主任、医务科、主管业务院长或医院总值班批准者,发现第一次罚款500元,第二次罚款1000元并待岗2个月,若私自转院次数累计达三次者则解除与当事人签订的劳动合同;若介绍病人到县内其他医疗机构就诊或市内三级以下医院就诊者同上处理。 7、不允许介绍病人到院外购买新特药,如有介绍病人外出购药,经病人举报属实者,罚款200元。

急诊科转诊转院制度

急诊科转诊转院制度 Revised by BLUE on the afternoon of December 12,2020.

急诊科转诊、转院制度 一、急诊病人确因病情需要其他科室协助诊治时,必须提前电话沟通后方可转诊其他科室,必要时应由医务人员陪护前往。 二、转诊病人前认真书写其门诊病历,要求按《病案书写规范》执行。 三、若首诊科室需转科治疗,双方科室对是否需要转科有争议时,应贯彻首诊负责制的原则,请示双方科主任,直至双方科室意见一致并拟定诊治方案为止。必要时请医务科或总值班裁决。 四、未经会诊或会诊科室不同意转科而将病人强行转科所引起的医疗事故或纠纷,由转出科室及首诊医师负全部责任。 五、病人的病情确需转科,经会诊协商同意后应接收科室其他医务人员不得拒绝和推诿,必要时请医务科或总值班裁决,对拒不执行而发生的医疗事故或纠纷,由应接收科室及值班人员负全部责任。 六、转院必须严格掌握指征:医院因限于技术和设备条件,无法满足患者的医疗需求者;患者已完成主要治疗须转当地医院就近进行康复治疗者;患者因为交通、医疗保险支付或其他原因要求转院治疗者;需要转专科医院治疗的传染性疾病、精神性疾病或其他疾病;患者或患者家属强烈要求转院者;其他特殊情况者; 七、对需转院诊治的患者,由首诊或会诊医师报告科主任并取得同意后,同时填报《医院急诊科转院评估表》,患者家属签字后(夜

间及节假日期间,需向本科室当日值班最高职称医师请示,必要时报备科主任授权)方可转院。 八、患者情况不允许转院时的处理:患者转院应符合指征,但情况未稳定或在转院途中可能出现病情加重甚至有生命危险时,不宜转院,待病情稳定或危险过后,再行转院。若病情不宜转院,而患者或家属坚决要求转院,应做好沟通并在转院评估表上写明家属签字确认。 九、转院前应认真检查病人,避免误诊、漏诊,做到诊断不明确的病人不转,危重病人不转,对方处理有困难的病人不转。转院应征求患者意见,交待注意事项,转往医院应征求家属意见或依据病情建议转往上级医院或专科医院,不得以任何理由引导患者至私立医院就诊。 十、处罚措施:如违反本制度,第一次发现予以通报批评;第二次发现予以待岗处罚;情节严重者,经院内开会决定予以相应处罚。

医院双向转诊制度及工作流程

医院双向转诊制度及工作流程 为了给患者提供方便、快捷、优质,连续性的医疗服务,进一步加强我院与上、下级医院之间的联系,逐步形成一个有序的转诊网络,特制定本制度及工作流程。 一、医院高度重视双向转诊工作,对于只需进行后续治疗、疾病监测、康复指导,护理等服务的患者,医院应结合患者意愿,宣传、鼓励、动员患者转入相应的市(县)级、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由下级医院完成后续的康复治疗。 二、建立健全组织领导体系,加强双向转诊管理,将其作为工作的重点任务之一。业务副院长为此项工作的主要审批责任领导,医务部负责双向转诊的监管工作,具体实施部门设在门诊部、急诊科(节假日),负责定期评价和持续改进,确定专人负责接待双向转诊患者的有关事宜及完成有关资料登记、整理工作。每月将统计数据上报医务部。各临床科室的科主任各负其责,并在科内指定1-2名医务人员为双向转诊联络员,负责本科室转诊患者的具体接待事宜。 三、双向转诊协议医院双方要保持通讯畅通,遇危、急患者和大批伤员时直接沟通,建立急救绿色通道。 四、我院负责接收各市(县)级医院、乡镇卫生院以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转诊的患者以及上级医院转回的病情稳定的患者,竭力保证转诊患者得到及时、有效的诊治。如遇急重症患者,根据病情,协议医院拨打我院紧急救援电话120或将患者转入我院急诊科,急诊科任何医务人员不得延误及推委患者,要保证及时、有效的抢救治疗。 五、根据患者病情需要,临床科室的科主任认定确实需要转出的患者,需与上级医院或下级医院做好联系,保证患者在转出过程中患者的安全。 六、转诊程序 1、转入患者:接转诊患者后,在门诊部或急诊科进行转诊登记并上报医务部备案,实行优先就诊、检查、交费、取药;需住院者优先安排。 2、转出患者: (1)、上转诊:根据患者病情,需要转到上级医院进一步治疗的患者,科室

新农合门诊就诊及报销程序图

新农合门诊就诊及报销程序图

新农合住院就诊及报销程序图 参合患者持合作医疗证、身份证 (16岁以下凭村委会证明) 定点医疗机构办理入院手续, 并填住院通知单 镇(办)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经镇(办)合管站审核 患者住院终结后,定点医疗机构即时提供出院小结、医疗费用明细清单、医疗费用收费收据、患者签字认可的自费清单,合管站开具结算单,可报销费用直接核减 镇(办)合管站初审,汇总 拨付 市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 经市合管办审核中心审核 患者住院终结后,定点医疗机构即时提供出院小结、医疗费用明细清单、医疗费用收费收据、患者签字认可的自费清单,合管科开具结算单,可报销费用直接核减 市合管办审核中心审查 市合管办审查签章 市财政结算中心审核 付款给镇级定点医疗机构付款给市级定点医疗机构

新农合市外转诊及报销流程

新农合政策宣传 南宁市2011年将新农合人均政府补助标准由120元提高到200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124元,地方财政补助76元。新农合筹资标准也由去年的150元/人·年提高到230元/人·年,其中农民个人仍只需缴费30元/人·年。目前,我市各县、区正在落实提高政府补助政策,确保财政补助资金及时足额到位。新农合参合率稳定在90%以上,力争达到95%以上。 南宁市将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由15元提高到25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范 围和内容相应增加,补助标准的提高,将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同时,该市 将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房租列入政府补助的范围,争取用2到3年的时间,逐步由租房过 渡到买房。 今年,南宁市还将稳步推进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年内实现全覆盖。并鼓励有条件的地 方将村卫生室和非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纳入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范围。

急诊科转诊、转院制度

急诊科转诊、转院制度 一、急诊病人确因病情需要其他科室协助诊治时,必须提前电话沟通后方可转诊其他科室,必要时应由医务人员陪护前往。 二、转诊病人前认真书写其门诊病历,要求按《病案书写规范》执行。 三、若首诊科室需转科治疗,双方科室对是否需要转科有争议时,应贯彻首诊负责制的原则,请示双方科主任,直至双方科室意见一致并拟定诊治方案为止。必要时请医务科或总值班裁决。 四、未经会诊或会诊科室不同意转科而将病人强行转科所引起的医疗事故或纠纷,由转出科室及首诊医师负全部责任。 五、病人的病情确需转科,经会诊协商同意后应接收科室其他医务人员不得拒绝和推诿,必要时请医务科或总值班裁决,对拒不执行而发生的医疗事故或纠纷,由应接收科室及值班人员负全部责任。 六、转院必须严格掌握指征:医院因限于技术和设备条件,无法满足患者的医疗需求者;患者已完成主要治疗须转当地医院就近进行康复治疗者;患者因为交通、医疗保险支付或其他原因要求转院治疗者;需要转专科医院治疗的传染性疾病、精神性疾病或其他疾病;患者或患者家属强烈要求转院者;其他特殊情况者; 七、对需转院诊治的患者,由首诊或会诊医师报告科主任并取得同意后,同时填报《医院急诊科转院评估表》,患者家属签字后(夜间及节假日期间,需向本科室当日值班最高职称医师请示,必要时报备科主任授权)方可转院。

八、患者情况不允许转院时的处理:患者转院应符合指征,但情况未稳定或在转院途中可能出现病情加重甚至有生命危险时,不宜转院,待病情稳定或危险过后,再行转院。若病情不宜转院,而患者或家属坚决要求转院,应做好沟通并在转院评估表上写明家属签字确认。 九、转院前应认真检查病人,避免误诊、漏诊,做到诊断不明确的病人不转,危重病人不转,对方处理有困难的病人不转。转院应征求患者意见,交待注意事项,转往医院应征求家属意见或依据病情建议转往上级医院或专科医院,不得以任何理由引导患者至私立医院就诊。 十、处罚措施:如违反本制度,第一次发现予以通报批评;第二次发现予以待岗处罚;情节严重者,经院内开会决定予以相应处罚。

新农合各项管理制度

新农合相关制度 1.新农合服务质量控制和评价制度; 2.新农合协议医师管理制度; 3.新农合绩效考核和成本管理制度; 4.新农合人员身份核实制度; 5.抗菌药物分级使用审批制度; 6.贵重药品及大型医疗设备检查审批制度; 7.转诊转院审批制度; 8.医疗消费知情制度; 9.自费费用告知同意制度; 10.新农合信息系统管理制度; 11.新农合业务培训制度; 12.单病种管理; 13.住院次均费用等相关控费制度; 14.慢性病管理制度; 15.门诊管理制度; 16.住院管理制度。 17.新农合工作管理制度 18.新农合工作人员职责 19.新农合工作制度

新农合信息系统管理制度 一、医保科指定专人负责新农合网络的日常维护。 二、新农合网络工作人员,每天上班必须打开此网络,及时 认真检查网络运行是否正常。 三、新农合网络首页设有门诊,住院报销相关内容,涉及内 容更新维护。 四、定时与上级新农合联系,定期技术维护,解决运行中出 现的问题,保证网络正常运行。 五、网络管理人员要严格管理用户口令密码,由于密码泄露 所造成损失和不良后果的要追究当事人。 2017年6月1日

新农合保险业务培训制度 一、定期对新农合窗口进行岗位培训。掌握医保流程及医保 操作技能,以便较快地适应医保报销程序。 二、按新农合相关政策需要进行培训,结合实际注重实用性 逐步提高医疗保险工作质量。 三、医保办工作人员应学习和掌握最新医保业务知识和政 策,定期对医保办人员及临床医生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充分了解新农合的有关方针、政策和法规,提高医保专 业知识面。 四、定期请新农合老师讲课,系统的讲解新农合相关知识、 业务水平、提高医保工作理论水平和专业素质。 五、医保办工作人员及时下发新农合的政策文件。并组织相 关人员学习文件内容,及时更新知识。 六、经常进行短期培训,医保办工作人员随到随讲,及时下 发医保政策知识。 2017年6月1日

2021年转诊转院管理制度

*欧阳光明*创编 2021.03.07 转诊转院管理制度 欧阳光明(2021.03.07) 为了给患者提供方便、快捷、优质、连续性的医疗服务,进一步加强我院与上级医院之间的联系,逐步形成一个有序的转诊程序,特制订本制度。 一、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以转诊转院: 1、由于我院当前技术水平、设备条件,不能确诊或治疗条件有限的患者; 2、不属于我院诊疗范围的患者; 3、患者及家属要求转诊转院者。 二、符合转诊转院的病例原则上转入上级协作医院或区内三级医院。 三、确定需转诊转院的门诊患者,由门诊医生提出,需经上级医师(专业组长/专科医师)或科主任亲自会诊查看;确定需转诊转院的住院病例,由主管医师提出,应请示报告上级医师或科室主任,上级医师或科主任应亲自会诊查看患者,必要时组织科内讨论或科间会诊讨论,科主任确认转诊转院后,由主管医师填写《双向转诊单》申请到医务科审核,经分管院长或总值班同意批准后,方可给予办理《双向转诊单》盖章手续。急诊转院也应电话报告,过后补办《双向转诊单》申请。 四、主管医生应正确评估病人在转送途中的风险,在病程记录中如实记载,患者转出前,应及时完成各项医疗文书的书写。 五、转院前应做好与患者或家属的病情沟通及说明转院途中的风险并履行签字手续。 六、转院患者应按出院办好相关手续,医务人员应协助办理有关转院手续。

七、确诊或高度疑似传染病的病人按相关规定转指定医院治 属或单位自行联系解决,按自动出院处理。经治医师应在病程记录中如实记载,并由患者本人或家属在《沟通记录表》中写明“要求自动转院,自愿承担转院风险,后果自负”字样并签名。 九、患者及家属要求转诊转院的,将影响医疗费用的报销,应向患者及其家属说明。 十、转市外上级医院,不填写《双向转诊单》,但需填写《宜宾市医疗保险转院申报审批表》。 十一、患者转送:首先征求患者及其家属意见,原则上由上级医院医务人员接诊;如病情需要紧急转送,也可以在缴纳救护车费和出诊费用后由本院急诊科负责安排医务人员护送,医生由转诊科室负责,途中要密切观察患者病情变化,并且需与对方医院取得联系,到达后与被转医院有关人员做好患者病情交接手续。 十二、在医院现有条件许可下,非患者家属自动转院的,不得随意转诊转院患者,对违反上述流程造成后果者,医院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市内转诊转院流程图 ------------------------------------------------------------------------------ 存根 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身份证号 家庭住址联系电话于年月日因病情需要,转入医院科室,接诊

医院转院制度及流程

医院患者外诊外治管理制度 为了给患者提供方便、快捷、优质、连续性的医疗服务,进一步加强我院与上级医院之间的联系,逐步形成一个有序的转诊网络,特制订本制度。 1、医院因限于技术和设备条件,经院、科两级会诊对不能诊治的病员,在科内讨论后由科主任提出,经医务科、主管业务院长或医院总值班批准,并提前与转入医院联系,征得同意后方可转院。 2、疑难病例或我院无条件诊治的病例原则上应转入盟或区内三级医院,新农合病人需向患者或其家属讲明不按照规定办理逐级转院手续可能出现报销费用减少的情况;若属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转院病人,病人或其家属需到医务科或业务院长处办理相应的医保转院手续。如情况紧急可先行转院,待转入上级医院后,再办理相关的医保转院手续。 3、转出科室应正确评估病人在转送途中的风险,在病程记录中如实记载。做好与病人或家属(监护人)的告知谈话和签字工作。如估计病人在转院途中有可能加重病情或死亡者,应留院处置,待病情稳定或危险过后再行转院。病员转院时,应写出院记录或病情简介,并随病员转去。危重患者转院时应当由本科室派医护人员护送。 4、确诊或高度疑似传染病的病人按相关规定转指定医

院治疗,精神病人应转精神病院治疗。 5、若患者或家属提出自动转院的,经治医师应在病程记录中如实记载,并由患者本人或家属在病程记录中写明“要求自动出院”字样并签名。经治医师应书面提供该病人住院期间的病历摘要。转院手续由病人家属自行联系解决,按自动出院处理。 6、如有医生私自转诊病员未经科主任、医务科、主管业务院长或医院总值班批准者,发现第一次罚款500元,第二次罚款1000元并待岗2个月,若私自转院次数累计达三次者则解除与当事人签订的劳动合同。 7、不允许介绍病人到院外购买新特药,如有介绍病人外出购药,经病人举报属实者,罚款200元。

新农合住院医药费用审核报销流程

新农合住院医药费用补偿(异地)审核报账流程 为加强对新农合参合农民异地住院医药费用审核报账工作管理,规范审核报账操作流程,防范基金风险,特制定新农合异地住院医药费用审核报账流程: 一、报账所需资料 经批准转诊、转院或外出务工、探亲的参合农民在统筹地以外的医疗机构住院诊治的,可按规定报销住院医药费用。 所需资料:合作医疗证、身份证(由他人代办的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外出务工证明或探亲证明、住院发票、出院证、住院费用清单,外伤或中毒病人需提供加盖就诊医疗机构公章的客观病历复印件。 二、报账审核结算程序 (一)申请报账 住院费用在1万元以下的异地住院参合农民或代办人,持住院报账所需资料到本乡镇新农合服务站申请住院医疗费补偿。住院费用在1万元以上的(含1万元),由住院参合农民或代办人持新农合住院报账所需资料到县级新农合服务(管理)中心申请补偿。 (二)受理、初审 乡镇新农合服务站或县级新农合服务(管理)中心在受理参合患者报账申请时,要对报账材料进行逐项审核,重点

审核病人当年度是否参合,身份证明与报账人是否一致,住院资料是否齐备,出院诊断疾病是否符合报账范围,相关证明(外伤、服毒等)是否齐备。初审有疑问的,不得受理报账,应调查核实后方能报账。 (三)分类处理 初审资料完整齐全、符合新农合报账要求的,按程序进行审核报账;初审符合新农合报销范围但手续不全的,应一次性告知需补齐的全部材料;初审不符合新农合报销范围的,应当面告知并说明理由;初审住院报账材料有造假嫌疑的,县级新农合服务中心应组织专项调查核实,并在3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四)资料备份 由经办人员复印住院患者《合作医疗证》和有效身份证明(代报人的身份证明)、其它需要复印的材料。 (五)审核结算 审核结算人员应依据《四川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用药目录(修订稿)》、《四川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诊疗服务目录》以及新农合其它政策规定进行审核。主要审核检查、治疗、药品项目与收费清单是否相符;诊断、检查、治疗、用药、收费是否合理;治疗项目、服务项目、用药是否超过目录规定;核实当年度是否突破个人报账补偿封项线。审核完毕后应在《合作医疗证》中作好记录,并将材料转复核人复核。

医疗转诊规章制度

医疗转诊制度 医疗转诊制度含事业部内转诊、事业部间转诊及转院三种形式。 一、事业部内转诊:(包括转科) (一)由于原经治医生本身技术原因,无法持续为患者继续服务,而转由其他医生进行服务。 此类转诊分为两种情况: 1、原治疗项目仍在进行中,具体转诊给接诊医生的业绩金额根据未完成治疗项目的比例来确定,必要时报至事业部医务部裁定。已产生的技工成本按完成情况,由转诊医生或是接诊医生承担。 2、原治疗项目已经结束,如牙冠、嵌体、补牙等重复脱落,需要全新制作,按该项治疗原收费金额全额转给接手医生,新制作产生的技工成本,由接诊医生承担。 (二)由于医生离职,导致转诊情况发生的,具体情况如下: 1、若原治疗项目已经结束并在保修期内,如牙冠、嵌体、补牙等重复脱落,种植失败,需要重新免费制作,按该项治疗原收费金额50%工作量转给接手医生,新制作产生的技工成本,由接手医生承担; 2、如原医生离职后,治疗尚未结束,如戴牙、拆线、调整义齿等收尾工作,接手医生无工作量转诊补贴;原医生离职,而治疗未完成,但工作量已提,而接手医生需完成后续并按工作量业绩计提。 3、如原医生离职后,种植二期修复未展开的,按原治疗费用的50%计算工作量转给接手医生,产生的修复成本由接手医生承担(备注:种植业绩中50%为外科植入业绩,50%为修复业绩,骨粉骨膜及手术费用除外。)

4、如原医生离职后,原治疗方案失败,接手医生变更治疗方案,重新为患者治疗的,适用于“退费制度”;接手医生按收取治疗费计算工作量。 5、如原医生离职后,治疗已开展,已付的治疗费用(原医生已提工作量的),接诊医生按治疗费用的70%计算工作量,未收部分按100%提取。 二、事业部间转诊 (一)纠纷患者转诊 被转诊事业部有权要求医疗管理部做出专业分析,确认患者是否属于医疗事故、医疗差错或操作失误。如确认属于上述三种情况,则转诊事业部必须将所有收取的治疗费用转给被转诊事业部,并承担事业部价格差价以及可能产生的其他所有费用。(二)非纠纷患者转诊 1、矫正转诊: (1)患者就诊6个月以内(含6个月),转诊事业部转给接诊事业部全部业绩。(2)患者就诊6-12个月(含12个月),初诊事业部转给接诊事业部三分之二业绩。(3)患者就诊12个月以上,初诊事业部转给接诊事业部二分之一业绩。 (4)起始时间均以初次粘接托槽日起核算。 2、种植转诊: (1)转诊事业部若仅完成一期手术,转诊事业部转给接诊事业部收取总治疗费用的60%作为转诊费用。 (2)种植患者在保修期内出现返工的情况,转诊事业部转给接诊事业部收取总治疗费用的30%作为转诊费用。所产生的成本费用由接诊事业部负担。 (3)种植患者在保修期外出现返工的情况,所收取的费用及所产生的成本费用由接诊事业部根据集团规定向患者收取。

新农合管理制度_Word_文档_(2)

新农合各项管理制度 1、在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下,积极宣传贯彻执行农村合作医疗的政策、规定和制度。积极向就诊农民宣传合作医疗相关政策及规定。 2、认真核对就诊患者和合作医疗证是否相符,如人证不符者,扣留其合作医疗证并上报县合管办。 3、认真填写合作医疗证,有义务查对已往合作医疗证帐户基金使用情况,如有错误应及时改正,如有不能解决的问题,立即上报县合管办。 4、一律使用合作医疗专用处方,一式两联,开方字迹要工整、清楚。处方、进药清单、门诊登记表必须单独装订、单独保管、单独建帐。以备审查。 5、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和县物价部门的医疗服务收费标准,统一进药渠道。 6、药品摆放整齐,每种药品标有相应的价签。

7、定期征求参加合作医疗农民的意见和建议,向县合管办报告合作医疗工作的运行情况,提出合理化建议。 8、负责解释处理有关合作医疗中的各种问题。 定点医疗机构合医科主任职责 1、在县合管办及院长的领导下,积极宣传、贯彻执行农村合作医疗的政策、规定和制度,及时传达落实县合管办会议精神和要求。 2、参合农民需要住院治疗的,合医科主任需要核对《合作医疗证》身份证、户口簿、村合管小组介绍信和真实病情后,在入院通知单上签字,同时报告县合管办有关人员核实签字后,方可办理入院手续(急诊患者可先住院后履行手续) 3、定期征求参合农民的意见和建议,向县合管办报告合作医疗工作的运行情况,提出合理化建议。 4、负责解释处理有关合作医疗中的各种问题。

5、负责门诊、住院合作医疗服务中存在的问题的整改、检查和督促工作。 6、定期抽查合作医疗日常工作的管理。 7、严格控制住院指征,每天要带领合医科工作人员对住院患者进行巡视检查,是否有人、证不符,是否有挂床住院的情况,负责对需转诊的合作医疗患者的身份证,转诊指征进行把关,确认无误后在转诊单上签字。 8、及时做好住院病人的初审垫付报销工作,认真准确审核好每张医药费收据,对有问题的收据要说明不可报的原因,并签名或盖章。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完成每月住院报销病人的微机录入工作,及时上报县合管办。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院管理制度 1、对农村合作医疗就诊实行“六专”即:专科室、专医生、专处方、专收款、专投药,患者必须持合作医疗证和身份证就医。

新农合住院报销流程图

新农合报销流程 凡参加新农合的参合人员,在补助年度内因病按照规定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 一、身份确认:参合病人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可持《合作医疗证》、身份证、户口薄、当年参合收费票据,自由选择定点医疗机构,定点医疗机构按照住院标准直接办理入院手续。防止冒名顶替发生。 二:住院治疗: 1、参合病人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期间,属单病种定额付费的,患者只缴纳自付部分,其中定额规定的部分在患者出院后由定点医疗机构按规定到新农合管理中心办理结算。属非单病种住院的,患者入院按医疗机构规定交预付款,出院当日只交纳自付部分,给患者的补偿资金由定点医疗机构与新农合管理中心结算。出院患者应在补偿结算单上签名或盖章确认。 2、医疗机构在病人出院办理完后,在《合作医疗证》上应如实填写补偿方式和补偿金额。 三:出院结算: 1、定点医疗机构负责收集整理参合住院患者相关资料,包括《合作医疗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户主及患者复印件、诊断证明(出院证),住院费用结算票据和住院费用清单等,报销时交新农合管理中心。

2、定点医疗机构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参合的住院患者报账资料及各种表册报新农合管理中心审核科审核,审核无误后,在规定的时间内拨回定点医疗机构垫付的补偿款。 四:外伤。参合患者因伤住院,首诊医生应问清楚伤者原因并详细记录,对一时弄不清原因或涉及第三者责任的,医院应尽快告知伤者所属新农合管理中心。参合患者可以先自付医疗费用。待出院后持户口所在地村委会出具的伤因证明并由乡镇政府签署意见后(加盖公章)按程序审核、报销。 附:新农合不予报销范围 1:医疗服务项目 院外会诊费、病历工本费、打印费、出诊费、检查治疗加急费、点名手术附加费、优质费、自请特别护理费等特殊治疗服务。 2:非疾病治疗项目 各种美容、健美项目及其非功能性整容、矫形手术、各种减肥、增胖、增高、各种预防、保健、各种咨询、医疗鉴定等诊疗项目。 3:诊疗设备及医用材料类 各种自用的保健、按摩、检查和治疗器械、眼镜、义齿、义眼、义肢、助听器等康复性器具、省物价部门规定不可单独收费的一次性医用材料及非传染病人的消毒费。

医院转诊转院管理制度

医院转诊转院管理制度 医保转诊转院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加强对参保人员包括职工、居民和离休参保人员的管理,减轻患者及医院的经济负担,对参保人员不仅要合理检查、合理用药,而且需要转诊转院的,也必须严格审批。原则上在我院诊断明确且我院具备治疗条件的不予转诊转院;因诊断不明或治疗上有困难,需请外院专家会诊的则请专家来院会诊。病情复杂且我院确因条件受限需转诊转院的,必须按下列审批程序办理: 先由经治科室负责人组织人员(至少3人)会诊,包括科主任、科室副主任医师或主任医师、经管医师等等,必要时请相关科室的主任或副主任等一同会诊,在《医保市外转诊转院申报审批表》上写明转诊转院理由,《医保市外转诊转院申报审批表》到医务科领取,参加人员签名后(至少有3人签名),送医务科审核,再报请分管院领导批准,最后送市或区医保局审定。 各科室负责人,既要考虑参保人员的病情需要,也要为医院的利益着想,共同把好参保人员转诊转院关。 患者转院制度 为规范住院患者转院程序,使患者得到及时、合理、有效的诊断与治疗,确保医疗质量与安全,特制定我院住院患者转院制度,具体规定如下: 1.遇有疑难或危重患者,由于本院设备及技术水平所限,诊疗困难,需要转其他医院诊疗者,必须请院外会诊,征得同意,由科主任提出,填写好《转院申报单》,报医务科审核,并形成初步意见后,报分管院领导批准.方可办理转院手续。 2.危重患者转院须慎重,一般要待病情稳定后方可转出,或采取必要的措施,随车护送抢救,保证途中安全,严防发生意外。 3.患者转院时,应书写病历摘要,介绍病史、病情及有关检查资料,以供转入医院诊治参考。 4.本院或本科已同意转入的患者,接到患者入院通知后,应予收治,不得推诿、拒收。 5.对违反以上制度擅自将患者转出或转入,医院将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经管医生通报批评及扣除绩效工资等处罚,因擅自转出或转入造成不良后果及医疗纠

医院转院制度及流程

汝阳县中医院患者外诊外治管理制度 为了给患者提供方便、快捷、优质、连续性的医疗服务,进 一步加强我院与上级医院之间的联系,逐步形成一个有序的转诊网络,特制订本制度。 1、医院因限于技术和设备条件,经院、科两级会诊对不能诊治的病员,在科内讨论后由科主任提出,经医务科、主管业务院长或医院总值班批准,并提前与转入医院联系,征得同意后方可转院。 2、疑难病例或我院无条件诊治的病例原则上应转入市或省内三级医院,新农合病人需向患者或其家属讲明不按照规定办理逐级转院手续可能出现报销费用减少的情况;若属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转院病人,病人或其家属需到医务科或业务院长处办理相应的医保转院手续。如情况紧急可先行转院,待转入上级医院后,再办理相关的医保转院手续。 3、转出科室应正确评估病人在转送途中的风险,在病程记录中如实记载。做好与病人或家属(监护人)的告知谈话和签字工作。如估计病人在转院途中有可能加重病情或死亡者,应留院处置,待病情稳定或危险过后再行转院。病员转院时,应写出院记录或病情简介,并随病员转去。危重患者转院时应当由本科室 派医护人员护送。 4、确诊或高度疑似传染病的病人按相关规定转指定医

院治疗,精神病人应转精神病院治疗。 5、若患者或家属提出自动转院的,经治医师应在病程 记录中如实记载,并由患者本人或家属在病程记录中写明 “要求自动出院”字样并签名。经治医师应书面提供该病人住院期间的病历摘要。转院手续由病人家属自行联系解决,按自动出院处理。 6、如有医生私自转诊病员未经科主任、医务科、主管 业务院长或医院总值班批准者,发现第一次罚款500元,第二次罚款1000元并待岗2个月,若私自转院次数累计达三次者则解除与当事人签订的劳动合同;若介绍病人到县内其他医疗机构就诊或市内三级以下医院就诊者同上处理。 7、不允许介绍病人到院外购买新特药,如有介绍病人 外出购药,经病人举报属实者,罚款200元。

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范围及报销程序

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范围及报销程序 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范围 1,门诊补偿: (1)村卫生室和中心村卫生诊所的医生声称60%,每个治疗处方药的上限10元,50元,医院的医生临时补液处方药的限制。镇卫生院治疗 (2)40%的检查费和手术费报销50元的每次访问限制,处方药限制在100元左右。 (3)住院报销30%,50元的检查费和手术费每次访问限制,处方药限制在200元左右。 (4)三级医院报销20%的检查费和手术费50元每次访问限制,处方药限制在200元左右。 (5)中国医药发票附上处方每贴一元的限制。 (6)乡镇合作医疗诊所每年赔偿限额5000。 2,住院补偿 (1)报销范围: 药物:实验室检查:心脑电图,X线片,化验,理疗,针灸,CT磁共振成像检查费限额200元;手术(参照国家标准,超过1000元至1000元报销)。 B,60岁以上的老人在兴塔镇卫生院住院,和成本的治疗和护理,并每天补偿10元,200元的限制。 (2)报销:在镇医院报销60%,报销40%,二级医院,三级医院报销30%。 3,大病补偿 (1)镇风险基金补偿:参加合作医疗的住院患者是应报告的医疗费用超过5000元的一次性或年度总5001-10000元分段补偿,补偿70%,65%,10001-18000元的赔偿。 乡镇合作住院及尿毒症门诊血液透析,肿瘤门诊放疗和化疗补偿每年限额为11000元。

不报销 自己的医疗处理(未指定的医院或不办理转诊单),自购药品,免费医疗的规定不能报销的药物和不遵守这个计划诞生的医疗费用; 门诊治疗费,出诊费,住院费,餐费,陪客费,费,输血费(家庭储血,除按照有关规定报销),加热和冷却费,救护车费,特殊照顾,和其他费用; 3,车祸,打架斗殴,酗酒,自杀,与工作相关的事故和医疗事故的医疗费用; 4科,骨科,整形外科,假牙假肢,器官移植,手术费用的划分,咨询费用; 5,报销范围内,限制以外的部分。 报销程序 >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补偿审批程序

患者出院后,本人或其亲友应在一个月内办理农村合作医疗补偿报销手续。出院一个月内不办理报销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报销补助权利。 (一)填写报销申请表。当事人可向村委会或镇合作医疗办领取《农村合作医疗报销申请表》,按规定内容填写,表中证件号码为患者的合作医疗证号。村委会根据患者住院的有关证明、收费票据,出具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村委会审核人应签名。 (二)提供报销凭证: l、住院证明、出院证明; 2、住院收费票据(必须是省财政厅监制的票据); 3、住院费用清单(镇卫生院可不提供); 4、个人资料:身份证或户口簿、合作医疗证。 (三)呈送。经村委会证明后,由当事人或委托人将有关资料报镇合作医疗办审核。由当事人委托办理报销的,应有当事人的委托书。 (四)审核。镇合作医疗办工作人员按照和农医[2004]16号文和《关于加强农村合作医疗报销票据审核工作的通知》(和农医[2005]18号)的有关要求,对报销资料进行审核,对符合补偿规定的,提出审核意见和确定报销补偿金额并加盖公章,再报分管领导审批。 对报销资料有疑问需要核实的,镇合作医疗办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尽快予以核实。 如出现下列情况者,一律不予核报: l、患者出入院证明及住院收费票据的姓名与参保名册(合作医疗证)的姓名不符的; 2、住院收费票据无住院日期、无开票日期或两日期有前后矛盾的。 (五)支付。经镇领导审批同意后,镇合作医疗办(或财政结算中心)向当事人签发《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补助款领取凭证》,当事人或代领人要在领取凭证上签字,然后持凭证和合作医疗证到有关金融机构取款。由代领人领取的,应留有当事人收款后的签收记录,代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以备查对。 患者出院后,本人或其亲友应在一个月内办理农村合作医疗补偿报销手续。出院一个月内不办理报销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报销补助权利。 (一)填写报销申请表。当事人可向村委会或镇合作医疗办领取《农村合作医疗报销申请表》,按规定内容填写,表中证件号码为患者的合作医疗证号。村委会根据患者住院的有关证明、收费票据,出具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村委会审核人应签名。

转科及转院制度流程

精心整理 1目的为提高医疗质量,保障患者安全,确保转科、转院工作顺利进行,使患者得到最佳的诊疗服务。 2 3向医班人员汇报进行协调。 3.1.4转科前,由主管医师/值班医师开出转科医嘱,并写好转科记录,按照预定时间转科,普通患者由责任护士/值班护士陪送到转人科室,危重患者按《危重患者院内转运流程》处理。非常规工作时间转科时,应做好病区安全,并与二线值班医师沟通,确认转运医护人员进行转运。

精心整理 3.1.5转科后,双方科室医护人员要对患者的病情进行交接,填写交接记录并签字,具体操作按照《危重患者院内转运流程》执行。接诊后医师、护士应立即察看患者,评估病情,修订医疗护理计划,接诊医师在患者转人后半小时内,根据《医嘱制度》开出转科医嘱。并按照《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要求写好转入记录 3.1.7 写。 2天(含2 者,转出科须写副主任医师及以上级别查房记录。 “转入记录”应在患者转人科室后8小时内完成。 3.1.8转科前所写病历的质量由转出科室负责,转科后所写病案的质量由转入科负责。病历质控各科室分段负责,转入科有责任对原转出科室病历中存在的问题提醒和反馈。如转科前所写病历需质控,转入科室应及早通知转出科室,转出科室须在患者出院前完成质控。

精心整理 3.2转院制度 3.2.1转院指征: 医院因限于技术和设备条件,无法满足患者的医疗需求者; 患者已完成主要治疗须转当地医院就近进行康复治疗者; 3.2.2 /值3.2.3 3.2.4 护送。 3.2.5转诊记录 转诊病历摘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患者转院时的病情、治疗经过、有关诊断性检查的情况、诊断、转院理由、转院后的医疗需求。 转诊途中的病情变化及救治另页记录。 转诊患者应填写《双向转诊单》。 3.2.6未经科主任同意和医务部(总值班)批准,患者家属、单位要求转院者,按自

转科、转院、双向转诊制度

转科、转院、双向转诊制度-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4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

转科、转院、双向转诊制度 一、转科制度 1、凡诊断明确不属于本科范围的病人,经转入科会诊,由本科主治医师与转入科医师联系同意后,方可转科。确认患者主要疾病属于转入科诊治范围的患者,转入科室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 2、决定转科后,转出科住院医师应谈话告知病人和家属,并对转入科基本情况及治疗组相关情况做简要介绍。 3、转出科医师要写好“转科记录”,并开转科医嘱,病区护士要停止一切治疗,结清账目并与住院处和转入科病房联系妥当后,由住院医生和护士携带全份病史及相关检查资料护送病人到转入科病房,并当面与转入科管床医师或值班医师做好交接工作。 4、转入科管床医师或值班医师应在病人转入后详细询问病史、检查病人作出诊断和治疗计划并及时写好“转入记录”。 5、如转科病人患有两种以上不同疾病,在原有疾病尚未痊愈,而必须转入他科治疗时,转出科应在病史中对原有疾病的治疗意见交待清楚。转出科主治医师须进行必要的随访。 6、感染科病员转他科时,应尽量在病员传染期过后,方可转出。其他科发现病员有传染病需立即隔离诊治,并请感染科会诊确定后转感染科。 二、转院制度 1、因限于本院技术和设备条件,对不能诊治的病员,经由科内讨论、科主任同意并填写《转院申请单》,报送医务科审批后可签发转院证明,必要时报请业务院长批准。 2、决定转院后,转出科主治医师应做好与患者或家属谈话,并告知相关注意事项。 3、转出科住院医师要在患者转出前写好“出院小结”交于患者,以便随同带入转入医院。 4、转院患者应先办妥出院手续后,方可转出。 5、患者转院如估计途中可能加重病情或死亡者,应暂留本院处理,待病情稳定或危险期过后再行转院。若病员家属要求转院,医师应明确告知患者家属可能在途中发生的情况并需承担一切后果,家属同意签字后,再行转院。 三、双向转诊制度(根据安徽省卫生厅卫妇秘〔2007〕412号文有关规 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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