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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凤学校2011竞聘方案(定稿)(1)

璧山县依凤九年制学校岗位竞聘工作方案为进一步深化学校人事制度改革,完善竞争激励机制,规范学校岗位竞聘工作,合理配置人才资源,充分调动本单位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璧山县人事局关于做好全县事业单位岗位竞聘工作的实施意见》(璧人发…2009?90号)、《璧山县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全县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岗位竞聘工作的指导意见》(璧教人…2009?3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就我校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竞聘工作提出如下工作方案:

一、岗位聘用的原则

(一)党管干部、德才兼备、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

(二)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岗位空缺的原则;

二、基本情况

学校编制:55人实有教师:54人

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在政策允许的情况下,岗位作如下设置:

1----6年级岗位数:

八级专业技术岗位:4人九级专业技术岗位:4人

十级专业技术岗位:3人十一级专业技术岗位:11人

十二级专业技术岗位:12人

7----9年级岗位数:

七级职员岗位:1人

六级专业技术岗位:1人七级专业技术岗位:1人

八级专业技术岗位:1人九级专业技术岗位:3人

十级专业技术岗位:2人十一级专业技术岗位:6人

十二级专业技术岗位:6人

在八、九级岗位空缺的情况下,再将岗位设置如下:

1----6年级岗位数:

八级专业技术岗位:3人九级专业技术岗位:5人

十级专业技术岗位:3人十一级专业技术岗位:11人

十二级专业技术岗位:12人

7----9年级岗位数:

七级职员岗位:1人

六级专业技术岗位:1人七级专业技术岗位:1人

八级专业技术岗位:2人九级专业技术岗位:2人

十级专业技术岗位:2人十一级专业技术岗位:6人

十二级专业技术岗位:6人

三、领导机构

岗位竞聘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吴家良副组长:陈志强

组员:巫正金王强伍伟龚国宇彭朝伟

张朝文秦祖群(教师代表)朱开勇(教师代表)刘霞(教师代表)

四、岗位聘用的条件

(一)、岗位聘用的基本条件:

⒈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有事业心和责任感,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全心全

意为人民服务。

⒉在渝人[2008]526号文件核准的岗位范围内,有相应的岗位空缺。

⒊上年年度考核结果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⒋符合聘用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

⒌身体健康。

(二)、专业技术岗位的资格条件:

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按照市和县现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有关规定执行。同时专技人员必须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学时。实行职业资格准入控制的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本条件,应包括准入控制的要求。

⑴三级专业技术岗位,须在四级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满三年;

⑵四级专业技术岗位,须取得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⑶五级专业技术岗位,须在六级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满三年;

⑷六级专业技术岗位,须在七级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满三年;

⑸七级专业技术岗位,须取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⑹八级专业技术岗位,须在九级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满三年;

⑺九级专业技术岗位,须在十级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满三年;

⑻十级专业技术岗位,须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⑼十一级专业技术岗位,须在十二级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满二年;

⑽十二级专业技术岗位,须取得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专业技术人员职务首次竞聘,按现聘职务竞聘各等级内的层级岗位。如上一等级有岗位空缺且符合晋升条件的,可以通过首次竞聘越级聘任一步到位,现聘专业技术职务的任职年限可合并计算作为首次岗位竞聘的任职年限。

五、竞聘岗位

组织全体职工召开岗位竞聘大会(1----6年级、7----9年级分别召开),公布竞聘人员的业绩审查得分,开展组织考评和民主测评。以下评分均以四舍五入法保留三位小数。

⒈业绩展示(60分)。竞聘人员向考评组、职工大会介绍基本情况,展示业绩成果,并就有关问题进行演讲或答辩。业绩分由以下几部分构成:

(1)任现职年限10分,截止2011年4月30日(记整年,不计虚年),计算公式为:10÷本级最高年限×个人实际年限=实得分。

(2)工龄10分,截止2011年4月30日(记整年,不计虚年),计算公式为:10÷本级最高年限×个人实际年限=实得分。

(3)履职情况28分:

①工作量9分:近三年(2007-2008、2008-2009、2009-2010年,下同)工作量情况 ,服从工作安排,完成工作任务记 9分。

②履职绩效15分:近三年履职绩效(德能勤绩廉等), 计算公式为: 15÷【本级近三年(2007-2008、2008-2009、2009-2010年,下同)年度考核最高平均分值】×个人近三年年度考核平均分值(其中7—9年级工作业绩超过30分的该项只按最高年度的分值计算,其余两年该项超过30分的只按30分计算)=实得分。

③履职加分4分:服从工作安排,完成工作任务记2.5分。近三年任语文或数学两个班级、语数兼任、7---9年级外语3个班、语数外兼任的按每年加0.5分加分(任满学期才予以加分,临时代课不满一学期不予加分,人数在30人以下的计50%的加分,人数在20人以下的计20%加分,人数在10人以下的不加分)。

(4)年度考核6分:以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累计得分,每个优秀计2分、称职计1分。

(5)表彰奖励3分:任现职(现岗位)以来获得的表彰奖励加分。任现职以来(以证书落款时间衡量)获得本校、教育管理中心、国家教育部及市县教委、党委政府表彰奖励的,按以下办法加分(年考优秀已加分,连续两年优秀获嘉奖、连续三年优秀获三等功不再加分)。

A.①获本校、教育管理中心、七塘镇党委政府表彰的先进个人加0.5分

②获县级部门表彰的先进个人加1分。

③获县委县府表彰的先进个人加1.5分。

④获市级部门表彰的先进个人加2分。

⑤获市委市府及国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先进个人加3分。

以上各项加分不累加,最高不得超过3分。

B.学校综合督导评估:一等奖学校行政人员各加1分

二等奖学校行政人员各加0.5分

取近三年的平均值,后勤人员、班主任占行政人员平均值的80%,其他人员占行政人员平均值的50%。按担任该项工作的年限分别计算。

以上两项加分可以累加,但最高不得超过3分。

(6)教研科研成果(县教委、学校组织参加或认可,以本人证书为准,以证书落款时间来衡量。多人合作的均摊分值,优秀、优胜奖均按三等奖记分,纪念奖不加分)3分:A.任现职(现岗位)以来经验文章(论文)、课件、备课(教学设计)、作业批改、说课、教学基本功竞赛、指导学生等获奖(不同项的进行累加;同项的只取最高项加分,不累加)。

国家级:一等奖 2分二等奖 1.8分三等奖 1.5分

市级:一等奖 1.5分二等奖 1.2分三等奖 1分

县级:一等奖 1分二等奖 0.8分三等奖 0.5分

校级(乡镇级):0.3分

B、任现职(现岗位)以来通讯报道

县教委、县新闻媒体采用每篇加0.2分

市教委、市新闻媒体采用每篇加0.5分

C、任现职(现岗位)以来公开课、教研课等获奖(只取最高项加分,不累加)

市级:二等奖及以上 3分三等奖 1.5分

县级:一等奖 2分二等奖 1.5分三等奖 1分

片区:一等奖 1分二等奖 0.8分三等奖 0.5分

校级(乡镇级):0.3分

D、任现职(现岗位)以来课题结题

国家级:负责人、主研人各加3分,其他成员各加2分

市级:负责人、主研人各加2分,其他成员各加1.5分

县级:负责人、主研人各加1.5分,其他成员各加1分

以上四项加分可以累加,但最高不得超过3分。

业绩展示另设任职附加分3分:因年龄原因退居二线的书记校长(教管中心主任),任书记校长(教管中心主任)职务每满一年计0.3分,但最高不得超过3分。

⒉组织考评(20分)。分1----6年级、7----9年级分别进行组织考评,考评组组长:吴家良,副组长:陈志强,组员:1----6年级、7----9年级各设1个考评组,由职工民主推荐产生考聘组成员,职工代表4人,学校行政领导1人(如票数相同的,则以任职年限长的

作为考评组成员,任职年限相同的,再以工龄长的作为考评组成员,双职工的只取票数高的一人作为考评组成员,考评组具体人员考评时公布)。考评组成员根据平时表现和业绩展示情况,按德、能、勤、绩、廉等考评要素进行考评。考评结果按去掉一个最高分和去掉一个最低分的方式计分。对申报成员的打分范围在18—20之间,不在此范围内的打分作废票处理。

考评组成员不得对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家人进行考评。考评组成员实行回避原则,按民主推荐得票多少由1名职工代表临时行使相应的考评职责。

组织考评不当场统计、公布结果,考评原始资料按照规定程序立即封存。

⒊民主测评(20分)。分1----6年级、7----9年级分别进行民主测评,民主测评参照组织考评的考评要素,结合竞聘人员的平时表现和业绩展示情况分别评分。参加测评的人员在9人及以上的,民主测评的结果按去掉10%(按照四舍五入法保留整数)的最高分和10%(按四舍五入法保留整数)的最低分的方式计分。对申报成员的打分范围在18—20之间,不在此范围内的打分作废票处理。

民主测评不当场统计、公布结果,民主测评原始资料按照规定程序立即封存。

⒋公布结果。竞聘岗位工作结束后,由民主推荐的职工代表立即对参加竞聘人员的业绩展示、封存的组织考评和民主测评的得分进行统计汇总,经核对无误后向职工张榜公布。

竞聘人员大于所竞聘岗位的,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由单位集体研究后择优确定拟聘用人选;竞聘人员等于或小于所竞聘岗位的,其业绩展示、组织考评、民主测评得分不得低于各项分值的60%,且三项成绩总分不得低于75分,才能确定为拟聘人选。

六、公示、上报

按要求进行公示、备案、上报、签订合同。

七、本竞聘工作方案解释权属于学校岗位竞聘工作领导小组。

岗位竞聘有关问题处理办法

一、竞聘方案教研科研加分类别说明

2009年5月18日学校岗位竞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学校岗位竞聘方案中教研科研A项加分按以下不同项累计加分:

(1)、经验文章论文获奖。(2)、现代教育技术(含课件制作、多媒体竞赛、信息技术竞赛等)。(3)、备课(教学设计)。(4)、作业批改。(5)、说课。(6)、教学基本功竞赛(含教具制作、美术、书法、摄影等获奖)。(7)、指导学生获奖。

凡未列入以上类别的,按与以上类别相近的项归类后加分。

二、经学校行政会、岗位竞聘领导小组2010年5月13日会议研究,本次岗位竞聘工作特作以下补充说明。获奖等加分的计算时间:

根据所聘专业技术职务的任职年限可合并计算作为岗位竞聘的任职年限,中级各岗位获奖等加分的计算时间为聘任中级的时间至2010年4月30日(初级、高级类似计算)。

三、岗位竞聘有关问题处理办法

根据上级有关要求,结合本校具体情况,特制定岗位竞聘工作中的有关问题处理办法,以便更好地开展岗位竞聘工作。

1.未明确级别的奖项,以发奖单位、级别判定(竞聘方案中指明的片区公开课、教研课等获奖除外)。该项多部门发奖的,按最高级别计奖加分。

2.竞聘方案中表彰奖励加分同一奖项只能加一次分,不能累加。教研科研加分中“现代教育技术”包含课件制作、网页制作、多媒体竞赛、信息技术竞赛等与现代教育技术有关的各项内容。参加运动会、美术音乐比赛等获奖均计为教学基本功竞赛获奖类加分;按名次发奖的处理:第一、二名记一等奖,第三、四名记二等奖,第五名及以后记三等奖(奖状、证

书均以本人名字为准,发给集体未明确个人名字的不予加分)。

3.不占指标直接竞聘的人员,不与其他竞聘人员同在一起打分考核,单独考核打分计算。

4.各层级之间、高中初级之间因1----6年级(或7----9年级)的教师晋升上一层级(含高中初级)产生的空缺岗位相应由1----6年级(或7----9年级)的教师晋升。根据工作安排同时在1----6年级和7----9年级任课的教师,可以选择1----6年级(或7----9年级)竞聘,其空缺岗由相应的1----6年级(或7----9年级)使用。

5.由1----6年级和7----9年级的教师晋升上一层级(含高中初级)共同产生的空缺岗位的处理办法:符合条件的本校教师共同使用,按学校制定的《璧山县依凤九年制学校岗位竞聘工作方案》打分量化。其中履职绩效15分的评分办法为:根据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按照在1----6年级(或7----9年级)每年得分排名情况,第一名记100分,第二名记99.5分(依次递减0.5分)……21名及以后均记90分;再按照公式: 15÷【本级近三年以上办法计算最高平均分值】×个人近三年以上办法计算平均分值=实得分,进行计算。根据工作安排同时在1----6年级和7----9年级任课的教师,选择使用1----6年级(或7----9年级)空缺岗位,必须同时在相应的1----6年级和7----9年级任教一年及以上,且竞聘当年须同时在1----6年级和7----9年级任教。使用由1----6年级和7----9年级教师晋升上一层级(含高中初级)共同产生的空缺岗位指标时,组织考评由全体考评组成员打分,民主测评由全校教师考评打分。

6.如果出现1----6年级(或7----9年级)有岗位空缺,而教师不符合有关竞聘条件时,则将相应空缺岗位调整给7----9年级(或1----6年级)使用,当借用岗位的1—6年级或7—9年级岗位职数出现空缺后首先归还所借岗位。

7.在开展岗位竞聘工作中,若出现不同理解、不同看法或产生新的问题时,由岗位考评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岗位考评领导小组、组织考评小组成员因退休、工作调动等情况发生人员减少,由群众推荐递补。

本处理办法从本次竞聘起执行,解释权属于学校竞聘领导小组。

璧山县依凤九年制学校

二0一0年五月十八日

璧山县依凤九年制学校岗位竞聘工作流程及时间安排1.2011年5月23日,召开学校行政会、教职工大会,传达贯彻上级文件和县岗位竞聘工作会议精神,学习学校《岗位竞聘工作方案》及《岗位竞聘有关问题处理办法》。

2.2011年5月24日,符合条件和资格的人员按要求报名,报名人员须递交相关书面材料,并在材料中写明符合哪类竞聘条件,竞聘何岗位。张榜公示岗位竞聘方案3个工作日后,于2009年5月14日报教委审批。

3.2011年5月25日,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将审查结果张榜公示3个工作日。

4.2011年5月30日,组织召开全体职工岗位竞聘大会,开展组织考评和民主测评,开展竞聘评分,并张榜公布岗位竞聘结果。

5.2011年5月31日—6月2日,竞聘结果经张榜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按规定程序报批;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应在3个工作日内向学校岗位竞聘领导小组书面提出申诉。

7.2011年6月10日前,将岗位竞聘上报材料按要求报县教委组织人事科审查后报县人事局备案(报送的备案审核材料附后)。

8.2011年6月,学校与经县人事局核准备案的拟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二0一一年五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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