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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治理三期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文件【模板】

XX县XX山口段综合治理工程二期项目和XX县XXXX至XX段综合治理三期工程施工监理

招标文件

招标序号:XXX

招标人(盖章):XX县水利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招标代理人(盖章): XXXX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编制时间: 2019年11月15日

备案单位(盖章): 2019年11月15日

目录

一、招标公告 (2)

二、投标人须知 (4)

2.1 总则7

2.2 招标文件的组成、澄清和修改9

2.3 现场踏勘及答疑10

2.4 投标文件的编制10

2.5 投标文件的递交13

2.6 投标文件的拒绝14

2.7 开标与评标14

2.8 中标15

2.9 重新招标16

2.10 履约保证金16

2.11 签订合同17

2.12 纪律和监督17

2.13 监理服务费招标指导价 18

三、评标办法 (19)

四、合同文件 (25)

第一部分通用合同条款 (27)

第二部分专用合同条款 (33)

第三部分附件 (36)

五、投标文件格式 (38)

一、招标公告

招标序号:XXX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XX县XX山口段综合治理工程二期项目和XX县XXXX至XX段综合治理三期工程施工监理已由XX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青发改[2019]141号、青发改[2019]139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本工程的项目法人及招标人为XX县水利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经行业主管部门核准,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择监理单位。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XX县XX山口段综合治理工程二期项目位于XX县山口镇、方山乡,工程河道治理范围包括主流XX及其支流方山源。主要建筑物山口汇合口——秋芦段级别为4级,其余各段级别为5级,次要建筑物级别为5级。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岸线工程、拦水堰坝工程、便桥工程、生态景观提升工程等四部分。概算总投资为8107.29万元。建安费约6500万元。

XX县XXXX至XX段综合治理三期工程位于XX流域XX至XX段,工程

等别为V等,主要建筑物级别为5级,临时建筑物级别为5级。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岸线工程、拦水堰坝工程、生态景观提升工程等。概算总投资为10096.05万元。建安费约6900万元。

2.2、工程主要建设内容:XX县XX山口段综合治理工程二期项目治理河道长约12.416km,包括新建岸线总长17.638km(其中:堤防长522.4m,护岸长5944.9m,游步道长11170.3m)、新建修复堰坝14座(其中:新建堰坝9座,修复堰坝5座)、新建便桥5座、灌木花草绿化约4.0万m2。

XX县XXXX至XX段综合治理三期工程位于XX流域XX至XX段,河道综合治理河段干流总长14.67km,6段直流总长10.66km(其中西天坑1.2km;八源港2.4km;垟寮坑2.83km;垟心源0.8km;小令源3.25km;罗溪坑0.18km);干、支流堤防和护岸新建及加固总长10.51km;下垟新建1座拦水堰坝,高西垟和应庄垟修复拦水堰坝各1座;新增防汛巡查管护道路总长7.29km等工程建设。

2.3、监理招标范围:XX县XX山口段综合治理工程二期项目和XX县XXXX至XX段综合治理三期工程施工全过程监理及缺陷责任期监理。

2.4、项目监理服务期:本项目所有工程的实际施工工期及施工间歇期和质量缺陷期的监理服务。

2.5 、项目监理服务费:最高限价为212.69万元,参考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发布的《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件规定,高于最高限价为无效投标。

2.6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验相关收规范的合格标准,并要求创建丽水市水利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达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须是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

3.2、拟派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资格:必须具有建设部水利水电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或水利部(或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且在投标截止日前未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在建合同工程

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完工验收或合同解除之日]。拟派项目总监为投标企业在职职工(不包括离退休返聘人员)【须提供缴费期限包含 2019年4月至 2019年

6月的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交纳清单或证明】。

3.3、拟派本项目的副总监理工程师资格:具有水利部(或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不得少于2人。

3.4、拟派本项目监理人员要求:本项目监理人员配置不得少于6人(含总监和副总监)。

3.5、根据XX省水利厅浙水建[2013]31号文的有关规定,监理企业在参加投标前须已在“XX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公示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的相关信息。

3.6、根据浙招办[2009]23号文和浙水建〔2008〕13号文的有关规定,投标人及其拟投入本标段的总监理工程师无限制期内的建设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记录;

3.7、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及其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自2017年1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根据省发展改革委浙发改明电〔2018〕13号文的指示要求,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不再以检察机关档案为准,招标人在定标前可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按照招标文件约定对拟中标单位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行贿犯罪记录进行查询,查询结果以网站页面显示内容为准);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网上下载:2019年11月15日起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cgtb/)上发布并供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下同)为 2019年12月06日上午9时00

分,地点为:XX县政府采购招投标交易中心六楼开标大厅(XX县鹤城街道塔山路101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 XXX水利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代理机构:XXXX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XXXXX街71号欧洲城A3-5 地址:XXXXX湾7号401室

联系人:XXX 联系人: XXX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发布公告时间: 2019 年11 月 15 日

二、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注:前后矛盾的以本表为准

投标人须知2.1 总则

2.1.1 概述

2.1.1.1招标工程名称:XX县XX山口段综合治理工程二期项目和XX县XXXX至

XX段综合治理三期工程

2.1.1.2合同名称:XX县XX山口段综合治理工程二期项目和XX县XXXX至XX段

综合治理三期工程施工监理合同

2.1.1.3合同编号:/

2.1.1.4 招标人:XXX水利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1.1.5 招标代理人:XXX益咨询有限公司

2.1.1.6 设计人:XXXXX立水利水电勘测设计有限公司、韶关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2.1.1.7 工程建设地点:XXXXX、方山、XX、XX等乡镇

2.1.1.8招标工程投资:建安投资约13400万元人民币

2.1.1.9 资金来源:自筹

2.1.1.10 招标范围:XX县XX山口段综合治理工程二期项目和XX县XXXX至XX

段综合治理三期工程施工全过程监理及缺陷责任期监理。

2.1.1.11监理服务期:本项目所有工程的实际施工工期及施工间歇期和质量缺陷期的监理服务。

质量目标:符合国家验相关收规范的合格标准,并要求创建丽水市水利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达标。

2.1.1.1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1.2 招标范围和工程概况

项目概况:

工程主要建设内容:

监理招标范围:XX县XX山口段综合治理工程二期项目和XX县XXXX至XX 段综合治理三期工程施工全过程监理及缺陷责任期监理。

项目监理服务期:本项目所有工程的实际施工工期及施工间歇期和质量缺陷期的监理服务。

2.1.3 投标人资格

2.1.

3.1、企业须是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

2.1.

3.2、拟派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资格:必须具有建设部水利水电工程国家注

册监理工程师或水利部(或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

资格证书,且在投标截止日前未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

合同签订之日),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完工验收或合同解除之日]。拟派项目总监为投标企业在职职工(不包括离退休返聘人员)【须提供缴费期限包含 2019年4

月至 2019年6月的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交纳清单或证明】。

2.1.

3.3、拟派本项目的副总监理工程师资格:具有水利部(或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不得少于2人。

2.1.

3.4、拟派本项目监理人员要求:本项目监理人员配置不得少于6人(含总监

和副总监)。

2.1.

3.5、根据XX省水利厅浙水建[2013]31号文的有关规定,监理企业在参加投标前须已在“XX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公示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的相关信息。

2.1.

3.6、根据浙招办[2009]23号文和浙水建〔2008〕13号文的有关规定,投标人及其拟投入本标段的总监理工程师无限制期内的建设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记录;

2.1.

3.7、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及其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自 2017年11月1日起至投

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根据省发展改革委浙发改明电〔2018〕13号文的指示要求,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不再以检察机关档案为准,

招标人在定标前可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按照招标文件约定对拟中标单位及

其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行贿犯罪记录进行查询,查询结果以网站页面显示内容为准);

2.1.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4 投标规则

2.1.4.1 不允许一个投标人对同一招标工程提交两份或两份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

2.1.5 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其为准备或进行投标所发生的一切费用。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

投标文件一律不予退还。

2.1.6 保密

招投标双方应为对方在投标文件和招标文件中涉及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

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责任。

2.2 招标文件的组成、澄清和修改

2.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

l)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文件;

5)投标文件格式;

6)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在招标期间按本须知第2.2.3 条规定发出的所有有正式编号的补充通知和其他有效函件。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包括传真)提出澄清申请,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cgtb/)形式予以解答,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招标人可以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2.3 当招标文件、修改通知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通知为准。

2.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2.

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cgtb/)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修改招标文件,并经有关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备案。修改的招标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同等约束作用。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招标人可以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

3.2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cgtb/)形式向所有投标人发布紧急公告,并经有关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发布的紧急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同等约束作用。

2.2.

3.3 修改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及有关招标信息由投标人自行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cgtb/)上查阅,因投标人未及时查阅造成投标人损失的,招标人不承担责任。

2.3 现场踏勘及答疑

2.3.1 现场踏勘

2.3.1.1 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

2.3.1.2 投标人可自行对工程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现场踏勘,以便编制投标文件。其费用由投标人承担。在现场勘察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应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2.3.1.3 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时使用的在现场踏勘中取得的资料和数据,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不对其使用上述资料和数据所作的分析判断和推论负责。

2.3.2标前会议及答疑

2.3.2.1 招标人不组织召开标前会议。

2.4 投标文件的编制

2.4.1 投标文件的语言文字

投标文件、投标人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之间来往的所有书面文件均使用汉语文字。

2.4.2 投标文件的组成

1、投标文件由商务投标文件和技术投标文件组成。

(1)商务投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

2)投标报价计算书;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复印件(有委托代理的提交);

5)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6)企业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XX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

平台公示信息打印件;

7)总监、副总监的监理工程师证书(复印件),其他监理人员证书;

8)投标保证金;

9)项目监理部人员组成表;

10)监理人员简历表;

11)承诺书;

12)延长服务期报价;

13)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交的资料。

(2)技术投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1)管理方案

2)项目监理班子人员配备及承诺

3)检测设备

附件一:监理人自备设备、仪器清单

附件二:监理人办公设备和交通工具清单

附件三:项目监理部人员组成表

4)、根据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要求以及投标人认为需要的其它不显现任何投标人标识的文件和资料。

2、投标人应当使用招标文件中所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填写,如不够用时,投标人可按同样格式展开。无格式的自行设计编制。

2.4.3 投标报价

2.4.

3.1不允许任一投标人对同一招标项目提出两个或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

2.4.

3.2投标报价应包括投标人提供正常监理服务所必需的监理人员费、设备和设施的购置及使用费、管理费、利润及税金等。

2.4.

3.3投标报价参考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发布的《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本合同施工监理服务投标报价最高限价为212.69万元,高于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投标。

2.4.

3.4投标报价计算书应包括报价依据、各报价项目计算过程和报价汇总等内容。2.

4.3.5除招标人无偿提供的工作场地外,投标人为实施监理另需的工作、生活设施及相关费用,在投标报价中单项列报并计入总报价。

2.4.

3.6监理工作所需的检测试验和检验费用由招标人承担,不计入投标报价。

2.4.

3.7投标人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报价,但应同时提交修改的投标报价计算书。

2.4.4 投标文件有效期

2.4.4.1投标文件的有效期为自投标截止时间起90天。

2.4.4.2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认为有必要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时,将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但最长不超过90天。投标人应以书面形式答复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的上述要求。投标人若拒绝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的要求,可在原定有效期期满后收回投标担保,投标文件无效,若接受招标人(或招标代理

人)的要求,则投标文件继续有效,但仍不允许修改,并相应延长投标担保的有效期。在延长期内,本须知第2.4.5条的规定仍适用。

2.4.5 投标保证金

2.4.5.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4.5.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2.4.5.1款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或不是通过投标人的基本账户缴纳的,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2.4.5.3 除中标候选人外,投标保证金在确定中标候选人后予以退还。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予以退还。如有投诉,投诉人、被投诉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等投诉完结后视情况退还。

2.4.5.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3)投标人在投标期间有串标、哄抬标价等违规违法行为;

(4)经查实,投标人存在以他人名义投标,或在企业及总监理工程师资质、在建工程、市场行为等方面弄虚作假的情形的。

(5)招标文件或法律、法规、制度规定的其他行为。

2.4.6 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要求

2.4.6.1 投标人应按本须知第2.4.2 条规定的内容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商务文件、技术文件)各一式陆份,其中正本壹份,副本伍份,封面上应分别标明“正本”和“副本”字样。正本与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投标文件正、副本均须用A4 纸装订成(图页可除外),不得采用活页夹。

2.4.6.2 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商务投标文件按招标按文件要求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2.4.6.3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商务投标文件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

2.5 投标文件的递交

2.5.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密封:投标人必须将商务投标文件和技术投标文件分开密封提交,商务投标文件和技术投标文件在密封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将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分内、外密封袋包装,技术标封面(正本一份,副本伍份,具体格式见招标文件)单独密封在技术投标文件的内密封袋内(内密封袋封面上不得加盖任何印章,空白即可),再将装订成册的技术投标文件和内密封袋一起密封在外密封袋内。

2、标志:投标文件封袋外面必须写明招标人名称、项目名称、投标人的名称全称及在2019年12月06日9时00分(开标时间)前不得开封。

3、本工程技术部分投标文件采用暗标方式进行评审,技术标中不得有显现投标人的识别标志,具体规定为:

1)技术标封面和内容统一采用白色普通(70g)A4纸打印,文字标题采用2号仿宋体,其他采用4号仿宋体字体。

2) 投标文件中不得出现明示投标单位身份的内容、标识。不得出现塑封、黑边、空白页等可能明示或暗示投标单位身份的标志、记号、图片。

3) 技术标中不得出现有关人员名字及证书号,人员名字应用编号表示且与商务标中的编号一致,并将编号对应的名字写在商务标中,相关人员资质证书复印件附在商务标中。

4)技术标文本不得编制页码。

特别提醒:若技术标投标书未按上述要求或在技术标标书中能体现出投标单位情况有可能造成废标,责任由投标单位自行负责。

2.5.2 投标文件递交

2.5.2.1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递交投标文件。

2.5.2.2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认为有必要延后投标截止时间时,将发出补充通知。在此情况下,招标文件规定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和投标人与投标截止时间有关的义务和权利也将适用至延长后的投标截止时间。

2.5.3 迟到的投标文件

在本须知第2.5.2 条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将不予接收。

2.5.4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2.5.4.1投标人若需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必须在本须知第2.5.2 条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送达招标代理人签收。

2.5.4.2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第2.4.6条和第2.5.1条的规定进行编制、密封和标记,并标明“修改”或“撤回”字样。

2.5.4.3在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修改或撤销投标文件。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招标代理人按本须知第2.4.5.4条的规定可不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2.6 投标文件的拒绝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拒绝接收:

(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未参加开标会议;

(2)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逾期送达;

(3)投标人不以自己的名义或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或提供的保证金有缺陷而不能接受的。

2.7 开标与评标

2.7.1 开标

2.7.1.1招标人将于2019年12月06日上午9时00分,在XX县政府采购招投标交易中心六楼开标大厅(XX县鹤城街道塔山路101号)公开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派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和身份证原件)或其委托代理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参加,并在招标人指定的登记册上签名报到。若投标人未派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按时出席开标会议或未携带以上相关证件,作无效标处理。

开标时投标人还应提交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监理人员证书(资格证书、注册证书、职称证书等)、总监及班子成员的社保机构打印的养老保险缴纳凭证和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交核对的其他原件,原件单独装袋提交可不密封,提供原件清单明细1份。招标人未提交原件或提交的原件不能证明其达到投标资格要求的将被拒绝投标。

2.7.1.2 开标会议由招标代理人组织并主持。本工程先开技术标、技术标评审结束后再开启商务标,开标会上将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和其他需宣布的内容等。

2.7.1.3 招标代理人负责开标会议记录并归档。若招标代理人宣读的内容与投标文件不符时,投标人有权在开标现场提出异议,经招标监督部门当场核查确认后,招标代理人应重新宣读其投标文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应在开标记录上签名确认。

2.7.2 评标

2.7.2.1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对所有有效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并向招标人书面提出评标报告。

2.7.2.2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详见第3章《评标办法》。

2.7.3 算术性修正

2.7.

3.1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将校核其投标报价是否存在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为:

l)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时,以大写金额为准;

2)当单价和数量的乘积与总额不一致时,以总价为准。

3)投标人的最终投标报价(文字表示的金额)一经开标宣布,除属招标文件交代不清楚而引起投标报价内容和口径不一致外,其余无论何种原因,均不得调整。

2.7.

3.2评标委员会将按上述算术性错误修正原则修正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并书面通知投标人确认。如投标人确认,修正后的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2.7.4 投标文件的澄清

2.7.4.1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或与招标文件的偏差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

2.7.4.2投标人对澄清的问题需书面答复的,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名确认,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7.4.3 除按照本招标文件2.7.

3.1 款规定的算术性修正外,投标人的澄清不得修改投标报价或投标文件中的其他实质性内容。

2.8 中标

2.8.1 中标人的确定

2.8.1.1评标委员会推荐1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

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条件,未提出异议的投诉事项不予受理。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答复未解决异议问题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内(遇节假日推至节假日后第一天)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第11号)和《丽水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异议投诉处理规定》(丽招管办[2014]14号)等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行

业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投诉书,同时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或未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的投诉不予受理。

2.8.1.2 招标人不保证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中标,也无义务对未中标的投标人作任何解释和说明。

2.8.2 中标通知

2.8.2.1、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前,招标人对投标人提供证件及资料的真实性保留核对的权力。如果发现投标单位的资料有弄虚作假等不诚信行为;一经查实,取消该投标单位的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视情节轻重,报相关监管部门处理。

2.8.2.2、招标人将招标投标情况和决标结果报行业主管部门备案后,公示三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向投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2.9 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1) 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

(2)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3) 评标委员会否决不合格投标或者界定为无效标后因有效标不足3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评标委员会否决全部投标的;

(4) 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

(5) 中标候选人未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

2.10 履约保证金

2.10.1中标人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7日内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和金额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本款补充如下:

履约保证金在工程完工验收后14天内退还给承包人。

2.11 签订合同

2.11.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 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2.11.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2.12 纪律和监督

2.12.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2.12.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2.12.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3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2.12.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2.12.5 投诉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2.13 监理服务费招标指导价

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三、评标办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XX省招投标条例》、《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暂行规定》(七部委第12号令)、《丽水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综合管理办法的通知》(丽公管办【2019】9号)、关于印发《丽水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评标办法(试行)》的通知等有关法规,结合本工程实际,按照公平、公正、科学的原则确定按以下评标办法择优选择建设监理单位。

3.1 评标组织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招标人原则上不派代表参加评标,确需参加的,经行业主管部门同意,允许派1名代表参加,并采用抽签的方式产生,且招标

人代表不得担任评标委员会主任;评标委员会成员为5人及以上单数,在评标专家库中随机选聘。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作出的评审结论,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的规定。

3.2 本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所有评标计算结果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取舍。

3.3 评标程序

评标的一般程序

1) 熟悉招标文件和评标办法;

2)技术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

3) 技术标评审;

4)投标文件的资格及商务标符合性审查;

5)信用评审;

6)商务标评审;

7) 询标澄清投标文件的疑问;

8) 完成评标报告,推荐中标候选人。

3.4 技术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

开标后,评标委员会首先对技术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剔除无效标。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文件,可按无效标处理:

(1)技术标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和要求编制的;

(2)技术标投标文件字迹模糊导致无法确认相关内容的;

(3)未响应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3.5 技术标评审(54分)

技术标投标文件由管理方案、项目监理班子人员配备及承诺、检测器具组成。其中管理方案23分,项目监理班子人员配备及承诺29分,检测器具2分。每项内容经评审委员会讨论后确定档次,然后在该档次的分类范围内由专家组成员分别打分,再取平均分作为该项的分数,小数点后保留2位。具体评分标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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