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建筑抗震设计36年
胡德鹿
(陕西省建筑设计研究院)
摘要:本文按时间段顺序介绍我国、陕西省、西安市的建筑抗震设计,重点是西安抗震设防的发展过程和建筑抗震设计依据的规范(含抗震设防区划)变化情况,文后附有一表,以供有关工作需要。
关键词:抗震设防;建筑抗震设计
西安的建筑抗震设计,自1974年算起至今已有36年了。回顾这36年的发展,有利于总结经验,以正视听,制定技术政策,更好地进行抗震设计。
陕西的地震灾害。据《中国强地震简目》(1976年12月)和《陕西省地震目录》(2005年12月),陕西省发生过6级以上的地震计有9次:
(1)公元前780年,岐山,6~7级/≥7级,≥9度;
(2)公元600年12月13日,陇县~天水,≥6级;
(3)公元788年3月8日,安康东南,6.5级,8度;
(4)公元793年5月27日,渭南、华县一带/潼关西,6级,7~8度;
(5)1487年8月10日,临潼/临潼、咸阳一带,6.5级/6.25级,8度;
(6)1501年1月19日,朝邑(现大荔东),7级,9度;
(7)1556年1月23日,华县,
8级/8.25级,11度;
(8)1568年5月15日,西安
东北,6.75级,9度;
(9)1704年9月28日,陇县,
6级,7~8度/8度。
其中,尤以454年前(1556年
1月23日)以华县为震中的8级
或8.25级地震破坏最为严重,陕
西、山西、河南三省97州县受灾。
“压死官吏军民有名者八十二万有
余,其不知名未经奏报者不可数
计”﹙另一记录为“军民压死八十三
万有奇”﹚。以地震死亡人数论,至
今仍是世界之“冠”。
此外,山西省发生过6级以上
的地震计有16次,其中以1303年
9月17日洪洞县的地震最大,8
级,11度,死亡二十万有余。
因此,汾渭地震带一直是我国
主要(国家级)地震防御地区之一,
我省西安、渭南、咸阳、宝鸡是重点
抗震城市。
1、1974年以前
新中国建国初期,百废待兴,
建筑行业亦是如此,在“一边倒”政
策指导下,不再应用英美规范,而
是全盘接受苏联规范,从五十年代
一直用到六十年代,有的甚至用到
七十年代。
其中对建筑结构方面影响最
大的是苏联55规范。
上世纪50年代,限于当时的
历史条件,除极为重要的工程外,
一般建筑都没有考虑抗震设防。国
家曾规定:“在8度及以下的地震
区的一般民用建筑,如办公楼、宿
舍、车站、码头、学校、研究所、图书
馆、博物馆、俱乐部、剧院及商店等
均不设防。9度以上地区则用降低
建筑高度和改善建筑平面来达到
减轻地震灾害”。
1957年5月、7月和1958年
2月,国家基本建设委员会相继分
三批批准发布了全国298个城镇
建筑设计
的地震基本烈度,其中西安为7度。
1959年6月中国科学院土木建筑研究所(后为中国地震局工程力学研究所)拟定的《地震区建筑规范》(草案),主要参考了苏联《地震区建筑规范》(CH8-57);1964年又编制了《地震区建筑设计规范》(草案稿)。这个草案稿虽未正式颁布施行,但对当时工程建设以及以后抗震规范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自新中国建立至1965年,中国发生了八级地震一次(西藏)、七级及以上地震20次(发生在台湾、西藏、新疆等地)。1966年3月(8日、22日、26日、29日)河北省邢台地区发生N次地震(最大7.2级,10度),8064人丧生、3.8万余人受伤。华北地区频繁的地震活动和严重的地震灾害,直接影响首都北京和天津地区的安全。鉴于形势需要,国务院组织专家在文化大革命期间(1969年4月)编制了《京津地区工业与民用建筑抗震设计暂行规定》(草案),作为第一部地区性的抗震设计规范实施。
此《规定》首次规定抗震设计烈度一般不宜高于地震基本烈度,并为7度和8度的建筑提出抗震措施和砖房抗震强度核算的要求。尽管此《规定》不包括框架结构,也不适用于西安,但对于西安的结构设计人员起到了抗震设计启蒙作用。
2、1974年~1978年
在上述《规定》的基础上,进一步总结了河北邢台地震经验和当
时国内外抗震科研成果,1974年
我国第一本全国适用的建筑抗震
设计规范,即《工业与民用建筑抗
震设计规范(试行)》TJ11-74(简
称74规范)问世(1974年12月1
日起试行)。74规范的内容,除总
则外,在场地和地基方面有了原则
要求,提出地震荷载和抗震强度验
算方法,还对多种结构(含框架结
构)规定了详细的抗震构造措施。
但框架柱的最小总配筋率很低
(0.6%),此时尚无配套计算机软
件。74规范实施后,西安有了第一
批抗震建筑,并有了第一次结合工
程进行的预制装配框架节点的抗
震试验(检验性),此时西安的抗震
设防烈度仍为7度。
1976年7月28日发生了震
惊中外的唐山大地震(≥7.8级、11
度),这座抗震不设防城市损失惨
重,几乎所有房屋倒塌,死亡人数
达24万余之多。
3、1978年~1989年
唐山大地震后,地震部门出台
了《中国地震烈度区划图》(1977),
此图规定西安的基本烈度由7度
调整为8度;建设部门也随即对
74规范进行修改,颁发了《工业与
民用建筑抗震设计规范》TJ11-78
(简称78规范)(1979年8月1日
实行)。74规范和78规范适用于
7、8、9度,场地土分Ⅰ、Ⅱ、Ⅲ类,
其中7度Ⅰ、Ⅱ类场地土有些结构
仅采取抗震构造措施。随着高层建
筑的出现,又编写了《钢筋混凝土
高层建筑设计与施工规定》(JZ
102-79)(1980年10月1日试
行),此《规定》考虑了比抗震规范
更严格的抗震要求。
唐山地震后的十年期间,全国
的高等院校、科研单位和设计单位
除分析总结唐山地震经验教训外,
还开展了大量的、深入的抗震科研
工作,《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也组
织了几批课题的抗震试验研究(笔
者参加了节点课题,1977~1982),
许多高等院校开始编制工程抗震
教材并列入选修课,这些成果为修
订规范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与此同
时,西安市政府还采取措施对为数
众多的旧建筑进行了抗震加固。
4、1989年~2001年
1989年以后,建筑抗震设计
主要依据为四本规范:《建筑抗震
设计规范》GBJ11-89;《混凝土结
构设计规范》GBJ10-89;《钢筋混
凝土高层建筑结构设计与施工规
程》JGJ3-91;《建筑抗震设防分类
标准》GB50223-95。自此。结构抗
震设计走向更为可靠的新时代,例
如:
提出了“小震不坏、中震可修、
大震不倒”的设防目标;
建筑抗震设防类别分为甲、
乙、丙、丁四类;
自6度开始抗震设防;
有了抗震概念设计要求;
分远、近震(西安为近震)以确
定特征周期,;
对现浇混凝土结构,抗震等级
分为一、二、三、四级。
1992年由国家地震局和建设
部联合发布了《中国地震烈度区划
图》(1990),明确提供了50年超越概率10%的地震基本烈度区划。全国约79%的面积属于6度及以上的抗震设防区,西安的基本烈度仍为8度。
1997年6月~2005年2月实施的《西安市抗震设防区划》,明确了多遇地震和罕遇地震的分区,以及各区的水平地震影响系数最大值αmax和特征周期值Tg。与此同时(1996年~2001年),省、市抗震办公室实施了高层建筑抗震设计专项审查制度。这两项措施,为保证西安抗震设计质量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5、2001年~2008年
进入二十一世纪,上述四本规范根据国内外的研究成果均进行了修订,分别为GB50011-2001、GB50010-2002、JGJ3-2002和GB50223-2004。修订的主要内容为:
增加了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值(分0.05g、0.10g、0.15g、0.20g、0.30g、0.40g六个档次)。抗震设防烈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值和设计地震分组可以从抗震规范附录A直接查到,然后结合勘察报告确定的场地类别(Ⅰ、Ⅱ、Ⅲ、Ⅳ类),查得水平地震影响系数最大值αmax和特征周期值Tg。
用设计地震分组(第一、二、三组)代替远、近震。
符合《混凝土高规》(JGJ3-2002)规定的B级高度时,西安的现浇钢筋混凝土结构其抗震等级
为特一级和一级。
GB50223-2004标准中明确
规定,只有甲类建筑才需要进行地
震安全性评价。
这一段时间内,大量的高层及
超高层建筑拔地而起,怪异建筑也
出现不少。2006年10月,原“陕西
省高层建筑抗震设计审查专家委
员会”更名为“陕西省超限高层建
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查专家委员
会”,对陕西省超限高层建筑的发
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6、2008年以后
2008年5月12日发生在四
川汶川的大地震(8.0级,震中11
度),又给中国人民带来极大的灾
难(死亡68712人,失踪17921
人)。除地震部门要反思“地震预
报”外,建设部门也在反思“建筑抗
震”,认为:“汶川地震表明,严格按
照现行规范进行设计、施工和使用
的建筑,在遭遇比当地设防烈度高
一度的地震作用下,没有出现倒塌
破坏,有效地保护了人民的生命安
全。说明我国在1976年唐山地震
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房屋从
6度开始抗震设防和按高出设防
烈度一度的‘大震’不倒塌的设防
目标进行抗震设计的决策是正确
的。”
尽管总体评价不错,但仍在大
量震害调查的基础上迅速修订了
《分类标准》(GB50223-2008)和
《抗震规范》(GB50011-2001)
(2008年版),主要修订内容如:
(1)调整了四川、陕西、甘肃三
省部分灾区的抗震设防烈度、设计
基本地震加速度值和设计地震分
组。
(2)提高了医院、中学、小学、
幼儿园和商业建筑的建筑抗震设
防类别。
(3)对砌体结构的楼梯采取了
更严格的抗震措施。
(4)增加了山区建筑场地和地
基基础的设计要求。
随着国民经济和科学技术的
发展,新的《建筑抗震设计规范》
(GB50011-2010)将于2010年12
月1日起实施。
这里将36年来建筑抗震设计
设防标准的发展简表附于文后,以
供结构设计人员对相关情况有一
个清晰的了解与工作需要。
参考文献及附表:
[1]《中国强地震简目》,中国
科学院地球物理研究所编,地图出
版社,1976年12月.
[2]《陕西省地震目录》,陕西
省地震局编,地震出版社,2005年
12月.
[3]《建筑抗震设计规范》,
GB50011-2001(2008年版).
[4]《建筑抗震设计规范疑问解
答》,王亚勇、戴国莹著,中国建筑
工业出版社,2006年1月.
依据项目抗震设防标准
1957年5月国家建委批准
中国地震烈度区划图(4977)
中国地震烈度区划图(1990)
中国地震参数区划图
(GB18302-2001)
地震基本烈度1957年西安为7度,1978年后西安一直为度。
工业与民用建筑抗震设计范
(TJ11-74)
工业与民用建筑抗震设计范
(TJ11-78)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
(GBJ11-89)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J11-89)(1993年局部修订)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
(GB50011-2001)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
(GB50011-2001)(2008年版)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
(GBJ10-89)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
(GB50010-2002)
钢筋混凝土高层建筑结构设计与施工规程(JZ102-79)
钢筋混凝土高层建筑结构设计与施工规程(JGJ3-91)
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3-2002)
抗震设防烈度
74规范和78规范适于7、8、9度,其中7度ⅠⅡ类场地土有些
结构采取抗震构措施:89规范(含1993年局部修订)和2001规
范(含2008年版)适用于6~9度,基中6度可不进行地震作用
计算。78规范后西安为8度,对特别重要筑物(即甲类、特殊设
防类),自规范起要求提高一度设防,即1978年后西安此类建筑
要按9度设防,1995年后对划分为乙类的建筑要按9度采取抗
震措施。
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值2001规范(含2008版)明确西安为0.2g。
远、近震和设计地震分组
89规范(含1993年局部修订)分为远、近震以确定特征周期值,
西安这近震;2001规范(含2008年版)取名设计地震分组,分
一、二、三组以确定特征周期值,西安为第一组。
场地土类别和场地类别
74规范和78规范叫场地土类别,分Ⅰ、Ⅱ、Ⅲ类;89规范(含
1993年局部修订)和2001规范(含2008年版)叫场地类别,分
Ⅰ、Ⅱ、Ⅲ、Ⅳ类;根据勘察报告结论确定。
混凝土结构的抗震等级
对现浇钢筋混凝土结构,89规范(含1993年局部修订)和2001
规范(含2008年版)抗震等级分一、二、三、四级,按烈度、结构类
型和房屋高度查表确定,西安分一、二级。符合混凝土高规(JGJ
3-2002)规定的B级高度时,西安为特一级和一级。
建筑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50223-95)
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50223-2004)
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50223-2008)坑震设防类别
95标准和2004标准分甲、乙、丙、丁四类,2005标准分别为特殊
设防类(简称甲类)、重点设防类(简称乙类)、标准设防类(简称
丙类)、适度设防类(简称醒丁类)。2008标准提高了医院、幼儿
园、小学、中学和商业建筑的抗震设防类别。2004、2008标准中
明确规定,只有甲类(特殊设防类)建筑才需要进行地震安全性
评价。
西安市抗震设防区划1977年6月~2005年2月多遇地震(小震)分区
A1区(αmαx=0.15、Tg=0.45s);A2区(αmαx=0.15、Tg=0.5s);B1区
(αmαx=0.17、Tg=0.45s);B2区(αmαx=0.17、Tg=0.50s)。
罕遇地震(大震)分区A*区(αmαx=0.80、Tg=0.65s);B*区(αmαx=0.80、Tg=0.70s)。
★西安市行政区划为9区4县,以上标准指城六区(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未央区、雁塔区、灞桥区)附:西安建筑抗震设防标准的发展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