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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QC-C0901-2016 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细则 信息技术设备

CQC-C0901-2016 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细则 信息技术设备
CQC-C0901-2016 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细则 信息技术设备

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介绍

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介绍时间:2004-07-26 作者:国家认监委点击流量次 一、强制性产品认证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是各国政府为保护广大消费者人身和动植物生命安全,保护环境、保护国家安全,依照法律法规实施的一种产品合格评定制度,它要求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技术法规。强制性产品认证,是通过制定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和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程序,对列入《目录》中的产品实施强制性的检测和审核。凡列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内的产品,没有获得指定认证机构的认证证书,没有按规定加施认证标志,一律不得进口、不得出厂销售和在经营服务场所使用。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在推动国家各种技术法规和标准的贯彻、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打击假冒伪劣行为、促进产品的质量管理水平和保护消费者权益等方面,具有其它工作不可替代的作用和优势。认证制度由于其科学性和公正性,已被世界大多数国家广泛采用。实行市场经济制度的国家,政府利用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作为产品市场准入的手段,正在成为国际通行的作法。 二、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四个统一” 的背景由于我国的认证认可制度建立在计划经济逐步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过渡的阶段,由于管理结构和职能划分问题,认证认可工作政出多门,各自为政,存在重复认证、重复收费等弊端。尤其是产品的强制性认证制度,自建立以来就存在着多重体制、政出多门,发证与执法监督混淆,尤其是对内对外两套制度等问题。原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国产品的安全认证强制性监督管理制度,原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负责对进口商品的安全质量许可制度。两个制度覆盖的产品大部分交叉,评价依据的标准和技术规则虽不完全一致但大部分重复、收费结构和标准存在较大差异、两个标志独立存在,互不认可。中外企业对此反映强烈。企业和外国政府多年来通过不同渠道,向国务院和对外贸易主管部门反映情况,提出意见。这一问题还成为我国入世谈判中屡屡被质疑的问题。在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第十五次多边谈判中,有关方面的谈判代表强烈要求我国将内外两种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整合,建立符合世界贸易规则要求的新的认证制度。为此,国务院领导 在年月明确指示:将国产品的安全认证强制性监督管理制度与进口产品的安全质量许可制度统一为一个制度,做到“统一标准、技术法规和合格评定程序,统一目录,统一标志,统一收费标准”。既按“四个统一”的原则重新建立我国的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为全面适应我国市场经济发展和加入的需要,发挥我国认证认可制度的总体效应月30 日国务院又决定将原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和原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合并组建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国家质检总局、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国家标准管理委员会。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上隶属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国家质检总局,业务上直接接受国务院授权,是主管全国认证认可工作的最高行政机关。其主要职能是统一管理、统一监督和综合协调全国的认证认可工作。这种组织结构的调整,为“四个统一”工作的全面落实和实现奠定了组织保障基础。 2001年12月7日,国家质检国家质检总局和认监委在人民大会堂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外公布了新的“四个统一”的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发布了“四个统一”的规范性文件。这些文件的发布和实施标志着国家认证认可制度发展到了新阶段,即国家统一的认证认可制度建立和发展阶段。也标志着中国入世承诺的兑现。 尽管,“四个统一”的实现是国家认证认可制度建立的重要标志,但“四个统一”并不意味着全部统一了由原国内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实施的相关产品的强制性评价制度(如:入网、许可、注册等制度)、并不意味着真正解决了产品评价活动与行政执法监督职能的区分问题。统一的国家认证认可制度的建立和有效实施尚需时日,尚需国务院有关部门、地方政府及社会各界和广大企业的支持。 三、新的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的基本内容 (一)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的文件体系

中国强制性产品质量认证

中国强制性产品质量认证——CCC认证 国家认监委主任王凤清指出:《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强制性产品标志管理办法》、《第一批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和《实施强制品认证有关问题的通知》。对强制性产品认证的法律依据、实施强制性产品认产品范围、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的使用、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监督管理等作了统规定。主要内容概括起来有以下几个方面: 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的主要特点 公布第一批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 强制性产品认证使用统一的标志 强制性产品认证收费项目及标准 新的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的实施时间 CCC认证企业进入市场的必备标志 (一)按照世贸有关协议和国际通行规则,国家依法对涉及人类健康安 全、动植物生命安全和健康,以及环境保护和公共安全的产品实行统一 的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统一负责国家强 制性产品认证制度的管理和组织实施工作。 (二)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的主要特点是,国家公布统一的目录, 确定统一适用的国家标准、技术规则和实施程序,制定统一的标志标识, 规定统一的收费标准。凡列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内的产品,必须经国 家指定的认证机构认证合格,取得相关证书并加施认证标志后,方能出

厂、进口、销售和在经营服务场所使用。 (三)根据我国入世承诺和体现国民待遇的原则,这次公布的《第一批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覆盖的产品是以原来的进口安全质量许可制度和强制性安全认证及电磁兼容认证产品为基础,做了适量增减。原来两种制度覆盖的产品有138种,此次公布的《目录》删去了原来列入强制性认证管理的医用超声诊断和治疗设备等16种产品,增加了建筑用安全玻璃等10种产品,实际列入《目录》的强制性认证产品共有132种。 (四)国家对强制性产品认证使用统一的标志。新的国家强制性认证标志名称为"中国强制认证",英文名称为"China Compulsory Certification",英文缩写可简称为"3C"标志。中国强制认证标志实施以后,将逐步取代原实行的"长城"标志和"CCIB"标志。 (五)国家统一确定强制性产品认证收费项目及标准。新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制定,将根据不以营利为目的和体现国民待遇的原则,综合考虑现行收费情况,并参照境外同类认证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由于该项目需要国家价格主管部门的审批,还需要一段时间,最迟会在新的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实施前,即2002年4月30日前对外公布。 (六)新的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将于2002年5月1日起实施,有关认证机构正式开始受理申请。为保证新、旧制度顺利过渡,原有的产品安全认证制度和进口安全质量许可制度自2003年5月1日起废止。

CCC强制性产品认证检查员考试复习要点

第一章产品认证基础知识 本章的目的是使工厂检查员对产品认证制度有一个基本的了解。 一、产品认证概述 1.产品认证的起源 ●产品认证的雏形; ●产品认证的第一个标志。 2.产品认证的国际化趋势 3.产品认证的意义 ●贯彻有关安全法规的有效措施 ●减少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保护环境(减少产品的责任风险) ●指导消费者购买安全可靠的产品(转移产品的责任风险——即使购买的带有认证 标志的产品出了问题,认证机构也会依据国家法规和本身职责,受理消费者的 申诉,负责解决产品质量争议,保护消费者的利益) ●提高产品在市场的竞争能力(提高企业/产品的诚信度) ●消除贸易技术壁垒的有效手段(利用IECEE推出的CB体系,获得CB检测报告/ 证书,获得成员国的国家级认证) 二、产品认证的基本概念 1.产品认证的定义(ISO/IEC 导则2-1996); ●认证的要点: a.规定的要求; b.公正的第三方实施; c.通过鉴定活动予以证实; d.颁发认证证书和/或认证标志。

●体系认证/产品认证: a.对象不同:组织/产品; b.依据不同:ISO标准或质量文件/标准、技术规范和合格评定程序 ●认证与认可的区别:(ISO/IEC GUIDE2) a.Certification -- A procedure by which a third party gives written assurance that a product, process, or service conforms to specified requirements. b.Accreditation -- A procedure by which an authoritative body gives formal recognition that a body or person is competent to carry out specific tasks.(认可对象分为:实验室,认证注册机构和检查机构) 2.产品认证8种形式; ●出自ISO/IEC出版物《认证的原则与实践》; ●上述八种类型的质量认证形式所提供的信任程度不同,认证机构承担的成本和风 险不一样。第五种认证形式是各国普遍采用的,也是ISO向各国推荐的认证制; ●ISO和IEC发布的所有有关认证工作的国际指南,多以第五、第六种认证形式为 基础的。 3.典型的产品认证形式(第五种认证形式)的四个基本要素 ●型式试验 ●质量体系评定 ●监督检验 ●监督检查 三、第三方产品认证的构架(以第五种认证制度为例) 1.产品认证的依据 ●法律、法规、规章

信息技术设备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正式版

Through the joint creation of clear rules, the establishment of common values, strengthen the code of conduct in individual learning, realize the value contribution to the organization.信息技术设备消防安全管 理制度正式版

信息技术设备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正式 版 下载提示:此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通过共同创造,促进集体发展的明文规则,建立共同的价值观、培 养团队精神、加强个人学习方面的行为准则,实现对自我,对组织的价值贡献。文档可以直接使用, 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修订后使用。 计算机教室、多媒体教室是学校的强用电场所,是消防安全的重点保护地点。为了保护国家财产和广大师生的人身生命安全,建立以校长为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信息技术设备管理人员为第二责任人的管理机制,定期组织师生学习《消防法》和防火灭火基本知识,懂得人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遇到火灾人人都有参加组织的灭火工作的义务,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灾报警电话119,基本学会使用灭火器材扑救初期火灾。

所有进入信息技术设备机房的人员必须遵守以下制度: 一、未经管理人员许可任何人不得进入机房。 二、严禁吸烟或动用明火。 三、严格按照国家用电安全有关知识进行用电操作。 四、严禁使用超负荷的大功率电器。 五、所有用电设备必须保证有良好的接地措施。 六、安装防火器材的部位,要人人爱护,不准任何人随意移动和损坏,违者严肃处理。 七、管理人员坚持经常检查有无火灾隐患,发现情况及时报告,及时排除。

3C认证就是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简称

3认证相关知要 3C认证就是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简称。 “CCC”认证标志分为四类 当前的“CCC”认证标志分为四类,分别为: 1.CCC+S 安全认证标志; 2.CCC+EMC 电磁兼容类认证标志; 3.CCC+S&E 安全与电磁兼容认证标志; 4.CCC+F 消防认证标志; CCC认证资料提供清单 一.初次申请或相关信息变更时需提供的文件资料 1.强制性产品认证申请书; 2.申请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登记注册证明复印件(初次申请或变更时提供); 3.生产厂的组织结构图(初次申请或变更时提供); 4.申请认证产品工艺流程图(初次申请或变更时提供); 5.例行检验用关键仪器设备(见认证实施规则工厂质量控制检测要求)清单(初次申请 或变更时提供); 6.产品总装图、电气原理图; 7.申请认证产品中文铭牌和警告标记(一式两份); 8.申请认证产品中文使用说明书; 9.同一申请单元内各型号产品之间的差异说明; 10.同一申请单元内各型号产品外观照片(一式两份); 11.需要时所要求提供的其它有关资料(如有CB测试报告请提供)。 二.同类产品再次申请时需提供的文件资料

1.强制性产品认证申请书; 2.产品总装图、电气原理图; 3.申请认证产品中文铭牌和警告标记(一式两份); 4.申请认证产品中文使用说明书; 5.同一申请单元内各型号产品之间的差异说明; 6.同一申请单元内各型号产品外观照片(一式两份); 7.需要时所要求提供的其它有关资料(如有CB测试报告请提供)。 3C强制认证产品检测提供文件清单 1.送样登记表; https://www.wendangku.net/doc/e423033.html,C申请详细资料; 3.产品说明书; 4.产品规格书; 5.产品维修手册; 6.产品电路图(包括原理图和印制刷线路版图); 7.同一申请单元中主送型号产品与覆盖型号产品的差异说明; 8.产品与安全有关的关键元部件明细表和对电磁兼容性能有影响的主要零部件明细表; 9.产品关键安全元件认证证书复印件; 10.产品的CB测试证书和报告(如有); 11.产品的商标使用授权书(如有); CCC工厂检查基本要求 第一条工厂是保证获证产品符合产品认证实施规则的第一责任者。 第二条工厂应按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和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生产与经认证机构确认 合格的样品一致的认证产品。 第三条工厂应及时了解认证机构在网上公开文件中的信息及要求。

信息技术设备管理制度(网络教室)

信息技术设备管理制度 1.信息技术设备(含教育信息资源),是实施课程标准、传播教育信息、培养学生信息素养和探究创新能力的重要物质条件和教育信息资源。 2.学校应达到省教育厅《四川省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标准》信息技术设备配备要求,应按固定资产管理程序处置信息技术设备,定期申购补充新设备,及时补充消耗用品。新进信息技术设备,须进行质量检测,合格产品方能入库、入账,投入使用。信息技术设备按照国家统一颁布的教学仪器设备配备目录中的“通用仪器”编号进行登记。贵重设备应双人监督管理,建立使用日志。 3.设置信息技术设备总账和明细账,并实行信息化管理。应每学期清点一次,每学年盘存一次。做到账目清楚完整,账账相符,账物相符,卡物相符。 4.信息技术设备贮存室应有通风、遮光设施,保持合适的温度、湿度,并根据信息技术设备特点,尤其是非书资料贮存,应做到“十防”(防尘、防潮、防锈、防毒、防光、防压、防震、防雷电、防霉变、防辐射)。应装备有工作台和常用工具,及时保养、防护及维修信息技术设备,并作好维修记录。学校应为信息技术专业技术人员配置专用工作服和常用洁具等劳动防护用品。 5.学校信息技术设备外借,应具备借用手续并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后,用后按时收回。 6.师生在教学过程中,致设备、资源损坏,可酌情赔偿。教师失职、学生故意致使设备、资源损坏或丢失的,应按值赔偿或加倍赔偿,直至追究责任。

7.学校信息技术设备的管理应落实到部门和人头,有应急处理预案,按规定配备消防设施,有条件的班级可设置学生“信息技术科代表”协助管理。 8.应收集整理并归档保存信息技术设备说明书、技术标准、合同文本、相关文件、工作日志、书籍杂志等文书档案资料。 9.信息技术管理人员工作变动时,应按规定办理移交手续。 宜宾市南溪区教育和体育局制

《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办法》

《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办法》(修订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完善与规范强制性产品认证工作,切实维护国家、社会与公众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与国认证认可条例》(以下简称《认证认可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得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国家对涉及人体健康安全、动植物生命健康、环境保护以及公共安全、国家安全得产品实行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 第三条根据国务院授权,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认监委)主管全国认证认可工作。 第四条国家对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得产品,统一产品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统一技术规范得强制性要求、标准与合格评定程序,统一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统一收费标准。 第五条在中华人民共与国境内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她经营活动中使用列入《目录》得产品应当遵守本办法。 凡列入《目录》得产品,必须经强制性产品认证合格,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以下简称认证证书),并加施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以下简称认证标志)后,方可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她经营活动中使用。 第二章强制性产品认证得组织管理 第六条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 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得规章与制度,批准、发布《目录》。 第七条国家认监委负责全国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得管理与组织实施工作,履行以下职责: (一)对全国强制性产品认证(以下简称认证)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协调有关认证工作得重大问题; (二)拟定、调整并与国家质检总局联合发布《目录》; (三)制定与发布列入《目录》得产品得认证实施规则(以下简称认证实施规则); (四)确定列入《目录》得产品认证适用得认证模式; (五)制定与发布认证标志,制定认证标志管理规定; (六)规定认证证书得式样与格式;

小学信息技术工作管理制度

小学信息技术工作管理制度 1、认真制定本校现代教育装备及信息技术教育发展规划和实施方案,将现代教育装备及信息技术教育工作纳入学校教育教学工作之中,统筹安排。 2、建立健全现代教育装备及信息技术教育工作各项规章制度,规范常规管理程序,建立学校现代教育装备及信息技术教育的管理、应用、维护、培训和教研工作日志,并科学整理归档。 3、学校主管教学工作的校长负责现代教育装备及信息技术教育工作,安排具有一定信息技术素养且工作认真负责的人员担任现代教育装备专职或兼职管理员,并保持管理员工作岗位的相对稳定,管理员人数可根据学校规模和工作需要酌定。学校应将管理员纳入教师行列,并将工作成效作为其教育教学工作年度考核成绩的依据。 4、学校现代教育设备和资源必须建立明细登记账簿,并纳入学校国有资产管理范围。要有防火、防盗、防雷、防潮、防尘、防静电等各项安全保障措施。设备管理实行岗位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因违反操作规程或工作失职造成的损失,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5、建立设备资源使用登记制度。严格按照规范要求操作,保持设备良好性能,保障正常的教育教学工作需要。 6、学校要按规定开齐开足信息技术教育课程,促进信息技术教育与其他学科教学的整合,广泛开展信息技术教育教学研究,将教师应用信息技术资源开展的教学教研活动,纳入教学工作考核指标。鼓励学生应用信息技术教学资源开展自主学习。 7、制定教师信息技术培训计划,积极选派教师参加上级组织的有关培训,组织开展校本培训,努力培养具备较高信息技术素养的教师队伍和管理人员队伍。 8、学校要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每学期从学校公用经费中安排一定比例作为现代教育装备及信息技术教育专项经费,用于日常运行、设备维护和教学资源添置以及教师相关培训,确保信息技术教育工作持续发展。 1/ 1

中国强制性产品CCC认证目录大全

为保护国家安全、防止欺诈行为、保护人体健康或者安全、保护动植物生命或者健康、保护环境,国家规定的相关产品必须经过认证(以下简称强制性产品认证即CCC认证),并标注认证标志后,方可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下面按大类列出中国强制性产品CCC认证目录大全。 一、电线电缆(4种) 1.电线组件 2.交流额定电压3kV及以下铁路机车车辆用电线电缆 3.额定电压450/750V及以下橡皮绝缘电线电缆 4.额定电压450/750 V及以下聚氯乙烯绝缘电线电缆 二、电路开关及保护或连接用电器装置装(6种)

1.插头插座(家用、工业用和类似用途) 2.家用和类似用途固定式电气装置的开关 3.器具耦合器(家用和类似用途、工业用) 4.热熔断体 5.家用和类似用途固定式电气装置电器附件外壳 6.小型熔断器的管状熔断体 三、低压电器(9种) 1.漏电保护器 2.断路器(含RCCB、RCBO、MCB) 3.熔断器 4.低压开关(隔离器、隔离开关、熔断器组合电器) 5.其他电路保护装置(限流器、电路保护装置、过流保护器、热保护器、过载继电器、低压机电式接触器、电动机启动器) 6.继电器(36V低于电压1000V) 7.其他开关 8.其他装置(接触器、电动机起动器、信号灯、辅助触头组件、主令控制器、交流半导体电动机控制器和起动器) 9.低压成套开关设备。 四、小功率电动机(1种) 小功率电动机 五、电动工具(16种) 1.电钻(含冲击电钻) 2.电动螺丝刀和冲击扳手 3.电动砂轮机

4.砂光机 5.圆锯 6.电锤(含电镐) 7.不易燃液体电喷枪 8.电剪刀(含双刃电剪刀、电冲剪) 9.攻丝机 10.往复锯(含曲线锯、刀锯) 11.插入式混凝土振动器 12.电链锯 13.电刨 14.电动修枝剪和电动草剪 15.电木铣和修边机 16.电动石材切割机 六、电焊机(15种) 1.小型交流弧焊机 2.交流弧焊机 3.直流弧焊机 4.TIG弧焊机 5.MIG/MAG弧焊机 6.埋弧焊机 7.等离子弧切割机 8.等离子弧焊机

信息技术设备物理与环境安全管理规定标准范本

管理制度编号:LX-FS-A65075 信息技术设备物理与环境安全管理 规定标准范本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The Operation Standards Are Restricted, And Relevant Personnel Are Required To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s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Can Reach The Specified Standards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信息技术设备物理与环境安全管理 规定标准范本 使用说明:本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既定操作标准、规范进行约束,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为了适应公司物理与环境安全管理的需要,保障公司生产和办公系统的正常运行,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依据:本管理办法根据《信息安全管理策略》制订。 第三条范围: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公司。 第二章基本要求 第四条公司员工应根据公司运营需要对资产进行保护。公司的资产保护要求通过完成以下目标来实

现: (一)确保所有资产的物理和环境保护能得到公司的有效控制。 (二)减少擅自访问或损坏或影响公司控制的资产的风险。 (三)防止公司控制的资产被人擅自删除或移动。 第五条安全控制措施包括以下各项: (一)公司的场地(机房、办公室)的信息处理设施周围设置实际安全隔离措施,如门禁系统等。 (二)公司的大楼入口安全防范措施。 (三)防护设备避免发生火、水、极端温度/湿度、灰尘和电产生的危害。 (四)设备维护。 (五)清理资产。

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1-6批)

第一批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 一、电线电缆(共5种) 二、电路开关及保护或连接用电器装置装(共6种) 三、低压电器(共9种) 四、小功率电动机(共1种)小功率电动机 五、电动工具(共16种) 六、电焊机(共15种) 七、家用和类似用途设备(共18种) 1.家用电冰箱和食品冷冻箱:有效容积在500立升以下,家用或类似用途的有或无冷冻食品储藏室的电冰箱、冷冻食品储藏箱和食品冷冻箱及他们的组合 2.电风扇:单相交流和直流家用和类似用途的电风扇 3.空调器:制冷量不超过21000大卡/小时的家用及类似用途的空调器 4.电动机—压缩机:输入功率在5000W以下的家用和类似用途空调和制冷装置 所用密闭式(全封闭型、半封闭型)电动机—压缩机 5.家用电动洗衣机:带或不带水加热装置、脱水装置或干衣装置的洗涤衣物的电动洗衣机 6.电热水器:把水加热至沸点以下的固定的贮水式和快热式电热水器 7.室内加热器:家用和类似用途的辐射式加热器、板状加热器、充液式加热器、风扇式加热器、对流式加热器、管状加热器 8.真空吸尘器:具有吸除干燥灰尘或液体的作用,由串激整流子电动机或直流电动机的真空吸尘器 9.皮肤和毛发护理器具:用作人或动物皮肤或毛发护理并带有电热元件的电器 10.电熨斗:家用和类似用途的干式电熨斗和湿式(蒸汽)电熨斗 11.电磁灶:家用和类似用途的采用电磁能加热的灶具,它可以包含一个或多 个电磁加热元件 12.电烤箱:包括额定容积不超过10升的家用和类似用途的电烤箱、面包烘烤器、华夫烙饼模和类似器具 13.电动食品加工器具:家用电动食品加工器和类似用途的多功能食品加工器 14.微波炉:频率在300MHz以上的一个或多个I.S.M.波段的电磁能量来加热食物和饮料的家用器具,它可带有着色功能和蒸汽功能 15.电灶、灶台、烤炉和类似器具:包括家用电灶、分离式固定烤炉、灶台、 台式电灶、电灶的灶头、烤架和烤盘及内装式烤炉、烤架 16.吸油烟机:安装在家用烹调器具和炉灶的上部,带有风扇、电灯和控制调 节器之类用于抽吸排除厨房中油烟的家用电器 17.液体加热器和冷热饮水机 18.电饭锅:采用电热元件加热的自动保温式或定时式电饭锅

信息技术设备和音频视频及类似电子设备

信息技术设备和音频、视频及类似电子设备 检测领域认可能力范围表述说明 1 目的和适用范围 为提高信息技术设备和音频、视频及类似电子设备检测领域实验室项目申请、现场评审的一致性和有效性,进一步规范该领域检测能力表述,促进CNAS 认可结果更好地为相关方所理解和接受,CNAS根据CNAS-R01:2010《认可标识和认可状态声明管理规则》和CNAS-RL01:2011《实验室认可规则》制定本文本,对信息技术设备和音频、视频及类似电子设备检测领域认可能力范围表述给予说明。 本文件适用于检测和校准实验室对信息技术设备和音频、视频及类似电子设备领域检测项目申请、现场评审,以及实验室认可证书(附件)的能力范围表述。 2 能力范围表述要求 2.1 检测对象 通常情况应依据实验室的实际检测范围表述为“信息技术设备”和“音频、视频及类似电子设备”。如实验室的检测范围为单一产品,可表述具体的名称如“微型计算机”、“电源适配器”等等。 2.2 项目/参数 2.2.1 当检测对象为某种单一产品时,若检测标准与该产品相对应,可采用全部参数或部分参数的表述方式。 2.2.2 信息技术设备和音频、视频及类似电子设备检测领域的项目/参数可归纳为“安全性能”、“电磁兼容性能”、“能效”及其他参数。 注:其他参数应填写实际检测项目,在上述性能参数之后逐一列出。 2.3 领域代码 领域代码应按照CNAS-AL06《实验室认可领域分类》进行填写。

2.4 检测标准(方法)名称及编号(含年号) 2.4.1检测标准(方法)名称及编号(含年号)填写应包含标准编号、版本号、修正案及年号、标准名称等完整信息,并按照标准编号、版本号、修正案及年号、标准名称依次排列。 2.4.2 对同一个项目/参数,可依据多个检测标准,标准顺利宜按照国家标准、国际标准、欧洲标准、美国标准等依次排列。 2.4.3如两个或多个标准为等同采用关系,应将其置于同一单元格中。 2.4.4如两个或多个标准为修改采用关系,可根据差异内容情况置于同一单元格或不同单元格中。 2.4.5 如某些技术法规引用检测方法标准时,应当把技术法规和相应的检测标准置于同一单元格中。 2.4.6 如检测依据为实验室自制或非标准方法,表述应当包括该方法的编号及完整名称,并应在说明栏注明该方法为实验室自制方法或非标准方法。 2.4.7 如检测标准(方法)与检测对象不对应,应按照实验室自制或非标准方法进行表述,并在限制范围中对检测标准(方法)的使用范围和对象进行限定。 2.5 限制范围 2.5.1 可用“只测”或“不测”对部分项目以及对检测量程和/或检测方法等方面进行限制。 2.5.2 当使用“不测”时,对于检测标准(方法)的全部检测项目,应确保除“不测”的内容,实验室具备其余全部检测能力。 2.5.3 应注明限制的具体项目及检测范围,如需对某些检测标准(方法)的部分条款进行限制,应注明被限制条款的条款号及具体名称,不宜只对条款号进行限制。 2.5.4 如需对检测标准(方法)的某些条款下的内容进行限制,限制范围表述应包含该条款号、具体项目和受限内容。 2.6 说明

中国强制产品CCC认证132种.

中国强制产品CCC认证-3C在线---CCC认证目录 2005年7月12日星期二 第一批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 一、电线电缆(共5种 电线组件、矿用橡套软电缆、交流额定电压3kV及以下铁路机车车辆用电线电缆、额定电压450/750V及以下橡皮绝缘电线电缆、额定电压450/750 V 及以下聚氯乙烯绝缘电线电缆 二、电路开关及保护或连接用电器装置装(共6种 耦合器(家用、工业用和类似用途器具、插头插座(家用、工业用和类似用途、热熔断体、小型熔断器的管状熔断体、家用和类似用途固定式电气装置的开关、家用和类似用途固定式电气装置电器附件外壳 三、低压电器(共9种 漏电保护器、断路器(含RCCB、RCBO、MCB、熔断器、低压开关(隔离器、隔离开关、熔断器组合电器、其他电路保护装置[保护器类:限流器、电路保护装置、过流保护器、热保护器、过载继电器、低压机电式接触器、电动机启动器]、继电器(36V低于电压1000V、其他开关(电器开关、真空开关、压力开关、接近开关、脚踏开关、热敏开关、液位开关、按钮开关、限位开关、微动开关、倒顺开关、温度开关、行程开关、转换开关、自动转换开关、刀开关、其他装置(接触器、电动机起动器、信号灯、辅助触头组件、主令控制器、交流半导体电动机控制器和起动器、低压成套开关设备 四、小功率电动机(共1种 小功率电动机

五、电动工具(共16种 电钻(含冲击电钻、电动螺丝刀和冲击扳手、电动砂轮机、砂光机、圆锯、电锤(含电镐、不易燃液体电喷枪、电剪刀(含双刃电剪刀、电冲剪、攻丝机、往复锯(含曲线锯、刀锯、插入式混凝土振动器、电链锯、电刨、电动修枝剪和电动草剪、电木铣和修边机、电动石材切割机(含大理石切割机六、电焊机(共15种 小型交流弧焊机、交流弧焊机、直流弧焊机、TIG弧焊机、MIG/MAG弧焊机、埋弧焊机、等离子弧切割机、等离子弧焊机、弧焊变压器防触电装置、焊接电缆耦合装置、电阻焊机、焊机送丝装置、TIG焊焊炬、MIG/MAG焊焊枪、电焊钳 七、家用和类似用途设备(共18种 1.家用电冰箱和食品冷冻箱:有效容积在500立升以下,家用或类似用途的有或无冷冻食品储藏室的电冰箱、冷冻食品储藏箱和食品冷冻箱及他们的组合 2.电风扇:单相交流和直流家用和类似用途的电风扇 3.空调器:制冷量不超过21000大卡/小时的家用及类似用途的空调器 4.电动机—压缩机:输入功率在5000W以下的家用和类似用途空调和制冷装置所用密闭式(全封闭型、半封闭型电动机—压缩机 5.家用电动洗衣机:带或不带水加热装置、脱水装置或干衣装置的洗涤衣物的电动洗衣机 6.电热水器:把水加热至沸点以下的固定的贮水式和快热式电热水器 7.室内加热器:家用和类似用途的辐射式加热器、板状加热器、充液式加热器、风扇式加热器、对流式加热器、管状加热器 8.真空吸尘器:具有吸除干燥灰尘或液体的作用,由串激整流子电动机或直流电动机的真空吸尘器

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全文

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全文) 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各直属检验检疫局,各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管理办法》、《第一批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等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以下简称“新制度”)的有关规定,现将实行新制度与原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颁布并组织实施的进口商品安全质量许可制度和原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布并组织实施的产品安全认证强制性监督管理制度(以下简称“老制度”)之间的过渡安排中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新制度的实施和老制度的废止 根据《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新制度自2002年5月1日起实施。为保证新、老制度的顺利过渡并维护有关各方的合法权益,老制度自2003年5月1日起废止。 二、新、老制度适用产品的监督管理 1、自2003年5月1日起,国内企业出厂、进口的《目录》内产品须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以下简称“新证书”),并加施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以下简称“新标志”),方可出厂、进口。

2、自2003年5月1日起,经销商、进口商不得再购进、进口和销售未获得新证书及未加施新标志的《目录》内产品。2003年4月30日前已经购进、进口但尚未售出的已获进口商品安全质量许可证书及CCIB标志或安全认证合格证书及长城标志(以下统称“老证书”、“老标志”)的《目录》内的产品,应在所在地质检部门备案,方可在质检部门监管下继续销售。 3、自2003年5月1日起,获得新证书及新标志的产品如果继续使用印有老标志的外包装,须加施新标志,方可出厂、进口、销售。 4、2003年4月30日前,原须获老证书及老标志《目录》内的产品,可以凭老证书及老标志或新证书及新标志出厂、进口、销售。 5、自2002年5月1日起,原须获老证书及老标志的产品此次不再列入《目录》的,其原须获得的老证书及老标志不再作为其出厂、进口、销售的条件。 三、认证申请的受理 1、自2002年5月1日起,经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认证机构(以下简称“指定的认证机构”)开始受理《目录》内产品新证书及新标志的申请,不再受理老证书及老标志的申请。 2、2002年4月30日前,原须获老证书和老标志的《目录》内的产品仍可继续申请获得老证书及老标志。 四、其他事项 1、已申请但尚未获得老证书或已获得老证书的《目录》内产品,经申请人

集团公司信息技术设备管理制度-模板

集团公司信息技术设备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XX信息系统是XX运输生产和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为确保信息系统安全稳定运行,信息技术设备状态良好、管理规范,结合《XX技术管理规程》和XX、公司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信息技术设备指用于XX运输生产和管理的计算机、计算机外围设备、网络设备及其附属设备。具体范围参考固定资产分类第十三类中的计算机、计算机外围设备和网络设备。本文中所指的“设备”,未加说明的均特指“信息技术设备”。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全公司范围内的信息技术设备管理。计算机软件纳入设备管理范畴,适用本方法。价值较小未列入固定资产的设备,可参考本制度执行。 第四条本制度中的固定资产管理的相关内容是依据XX《XX运输企业固定资产管理制度》(XX财〔20XX〕235号)和公司相关文件制定的,文中未涉及到的内容根据相关文件的规定办理。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五条鉴于信息技术设备技术含量高、涉及部门多、系统管理性强、安全要求高的特点,按照“资产属地管理,

业务统一管理,技术归口管理,设备逐级管理”的原则进行管理。 1.资产属地管理:设备由固定资产所在的部门负责管理。管理内容为:设备固定资产的财务管理、维护维修,以及维持设备正常运行的相关支出。 2.业务统一管理:与设备有关的业务,按职权范围分别由相应的业务部门负责管理。管理内容为:建设方案审查由总工室管理;更新改造计划由计划统计处管理;大修计划由财务处管理;应用业务需求等由专业主管部门管理。 3.技术归口管理:信息技术处归口负责技术管理。管理内容为:在设备的选型、配置、采购过程中参加审查与提出指导意见;负责设备保修、大修过程中的技术把关与指导,日常维护维修的技术支持;组织对设备事故、故障的调查;组织相关技术培训和经验交流;推广应用高新和实用信息技术。 4.设备逐级管理:按设备的性质及在系统中的分布和重要程度,分别由公司、运行维护单位和设备使用单位三级负责管理。 公司:由总工室、计划统计处、财务处、信息技术处和专业管理处室进行业务统一管理和技术归口管理。主要任务是:建设方案的审查,设备更新、大修计划的审核,技术鉴定和验收工作;对站段设备管理工作进行指导、组织和协调;

【推荐】必须要做(强制性产品认证即3C认证)的产品

必须要做(强制性产品认证即3C认证)的产品 必须要做(强制性产品认证即3C认证)的产品如下: 认证目录(第一批) 一、电线电缆(共五种): 1、电线组件2 、矿用橡套软电缆3、交流额定电压3KV及以下铁路及车车辆用电线电缆4、额定电压450V/750V及以下橡皮绝缘电线电缆5、额定电压450V/750V及以下聚氯乙烯绝缘电线电缆 二、电路开关及保护或连接用电器装置(共六种): 1、器具耦和器(家用和类似用途、工业用 2、插头插座(家用和类似用途、工业用 3、热熔断体 4、小型熔断器的馆装容断体 5、家用和类似用途固定式电器装置的开关 6、家用和类似用途固定式电器装置电器附件外壳 三、低压电器(共九种): 1、漏电保护器 2、断路器(含RCCB、RCBO、MCB) 3、熔断器 4、低压开关(隔离器、隔离开关、熔断器组合电器) 5、其它电炉保护装置(保护器类:限流器、电路保护装置、过流保护器、热保护器、过载继电器、低压机电式接触器、电动机启动器) 6、继电器(36V<电压<1000V) 7、其它开关(电器开关、真空开关、压力开关、接近开关、脚踏开关、热敏开关、液体开关、按钮开关、限位开关、微动开关、倒顺开关、温度开关、行程开关、转换开关、自动转换开

关、刀开关)8、其它装置(接触器、电动机起动器、信号灯、辅助触头组件、主令控制器、交流半导体电动机控制器和起动器)9、低压成套开关设备 四、小功率电动机(共一种) 1、小功率电动机 五、电动工具(共十六种): 1、电钻(含冲击电钻) 2、电动螺丝刀和冲击扳手 3、电动砂轮机 4、砂光机 5、圆锯 6、电锤(含电镐) 7、不易燃液体电喷枪 8、电剪刀(含双刃电剪刀、电冲剪) 9、攻丝机10、往复锯(含曲线锯、刀锯)11、插入式混凝土震动器12、电链锯13、电刨14、电动修枝剪和电动草剪15、电木铣和修边机16、电动石材切割机(含大理石切割机) 六、电焊机(共十五种): 1、小型交流弧焊机 2、交流弧焊机 3、直流弧焊机 4、TIG弧焊机 5、MIC/MAG 弧焊机 6、埋弧焊机 7、等离子弧切割机 8、等离子弧焊机 9、弧焊变压器防触电装置10、焊接电线耦合装置11、电阻焊机12、焊机送丝装置13、TIG焊焊炬14、MIG/MAG焊焊枪15、电焊钳 七、家用和类似用途设备(共十八种): 1、家用电冰箱和食品冷冻箱:有效容积在500立升以下,家用或类似用途的有或无冷冻食品储藏室的电冰箱、冷冻商品储藏箱和食品冷冻箱及它们的组合。

寻找信息王国的朋友——了解信息技术设备

第一课寻找信息王国的朋友 ——了解信息技术设备 教学目标: 1、寻找身边的信息技术设备,探究计算机的发展历程。 2、初步认识计算机的各种硬件设备,了解它们的作用。 3、学习开、关计算机的方法。 4、认识计算机的“桌面”“任务栏”“开始菜单”。 5、初步了解计算机在生活中的应用,培养学习兴趣。 教学时间:一课时 教学方法:讲授法、上机操作 教学过程: 一、启发谈话 二、新授: (一)寻找身边的信息技术设备 1、什么是信息技术?是信息技术设备呢? 信息技术就是利用电子计算机、遥感技术、现代通信技术、智能控制技术等获取、传递、存储、显示和应用信息的技术。 像键盘、鼠标、CPU、继电器、路由器、显示器、打印机、绘图仪、扫描仪、手机、相机等这些能获取、传递、存储、显示和应用信息的设备都属于信息技术设备! 2、我们身边有哪些信息技术设备?有什么用途?为我们的生活提供了哪些便利?(讨论交流后填写下表) 信息技术设备调查表

(二)探究计算机的发展历程 计算机是最常用的信息技术设备之一,是信息技术发展史上的重要发明。它的发明与发展体现了信息技术的巨大进步。我们从哪些方面耿了解计算机的发展历程呢?大家一起研究后填写下表: 计算机发展史研究 (三)和计算机交朋友 1、认识计算机的组成 A、学生看书P5:了解计算机的组成及各部分的用途,在书上填写它们的名字。 教师出示实物并请学生说说它们的名字和用途。 B、了解计算机的辅助设备 教师指导学生看书P5的图并一一作简要介绍:打印机、相机、摄像机、扫描仪、音箱、光盘、移动硬盘等。 2、启动计算机 先开显示器,后开主机。 认识“桌面”、“图标”、“开始”按钮、“任务栏”等术语。 三、总结 同学们,通过这节课的学习,你了解了哪些知识?你使用了哪些研究方法?

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含申请流程)

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3C证书) 一.适用产品: 建筑物装修用的吸水率平均值E≤0.5%的瓷质砖(适用于第三批强制性认证产品) 二.认证依据标准: 《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GB6566) 三.初次申请时需提供的文件资料 1.强制性产品认证申请书; 2.认证委托人、生产者、生产企业的注册证明(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 3.与认证产品有关的协议或合同(如OEM、ODM协议书及其他有关授权书等); 4.工厂检查调查表; 5.产品描述(认证产品中关键原料或含关键原料的砖坯及粉料种类、来源和关键原料最高使用量); 6.其他需要的文件(视情况提供,如:申请认证产品中文使用说明书、同一申请单元内各型号产品之间的差异说明、同一申请单元内各型号产品外观照片(一式两份)等)。 关键原料通常指内照射指数 IRa>1.0、外照射指数 Iγ>1.3 的富含放射性核素的原料。当产品的放射性水平接近限量值(如内照射指数 IRa>0.9、外照射指数 Iγ>1.2)时,应对主要原料进行筛查,确定关键原料的种类。 四.企业质量保证能力和产品一致性检查(初始工厂检查): 为保证生产企业批量生产的认证产品能够持续符合认证及适用标准要求,CQC 进行企业质量保证能力和产品一致性检查。 五.基本原则: 初始工厂检查时,生产企业应有认证产品在生产。当认证产品无生产时,生产企业应提前告知 CQC 生产计划以便及时安排工厂检查。 CQC 在受理认证委托后,应指派具有资格的强制性产品认证检查员组成检查组,对生产企业进行质量保证能力和产品一致性检查。初始工厂检查范围覆盖认证产品的所有加工场所。必要时,CQC 可到生产企业以外的场所实施延伸检查。 六.申请流程: 向认证机构提出申请 ↓ 认证机构向我企业发出“认证收费通知”和“送样通知” ↓ 申请人送样到指定的检测机构 ↓ CQC收到样品检测进度后,在确认申请人相关费用付清后,向申请人发出正式受

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相关法规

3C定义 (1)什么是3C认证? 2001年12月,国家质检总局发布了《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以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替代原来的进口商品安全质量许可制度和电工产品安全认证制度。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简称CCC认证或3C认证。是一种法定的强制性安全认证制度,也是国际上广泛采用的保护消费者权益、维护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的基本做法。 《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管理办法》、《第一批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和《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有关问题的通知》。对强制性产品认证的法律依据、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范围、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的使用、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监督管理等作了统一的规定。主要内容概括起来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按照世贸有关协议和国际通行规则,国家依法对涉及人类健康安全、动植物生命安全和健康,以及环境保护和公共安全的产品实行统一的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统一负责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的管理和组织实施工作。 (二)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的主要特点是,国家公布统一的目录,确定统一适用的国家标准、技术规则和实施程序,制定统一的标志标识,规定统一的收费标准。 (三)凡列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内的产品,必须经国家指定的认证机构认证合格,取得相关证书并加施认证标志后,方能出厂、进口、销售和在经营服务场所使用。 (四)国家统一确定强制性产品认证收费项目及标准。新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制定,将根据不以营利为目的和体现国民待遇的原则,综合考虑现行收费情况,并参照境外同类认证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五)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于2002年8月1日起实施,有关认证机构正式开始受理申请。为保证新、旧制度顺利过渡,原有的产品安全认证制度和进口安全质量许可制度自2003年8月1日起废止. 列入《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中的产品包括家用电器、汽车、安全玻璃、医疗器械、电线电缆、玩具等产品,其中CQC被指定承担CCC目录范围内18大类146种产品的3C认证工作 (2)哪些产品需要申请CCC认证? 根据我国入世承诺和体现国民待遇的原则,这次公布的《第一批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覆盖的产品是以原来的进口安全质量许可制度和强制性安全认证及电磁兼容认证产品为基础,做了适量增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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