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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财务管理制度货币资金管理内部控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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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全聚德烤鸭股份有限公司

货币资金管理内部控制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北京全聚德烤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货币资金的内部控制和管理,保证货币资金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企业财务通则》和《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货币资金是指公司所拥有的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

第三条公司法定代表人对本公司货币资金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以及货币资金的安全完整负责。

第四条公司对于下属各分店实行收支两条线的货币资金管理模式,各分店每日经营所实现的现金收入都应缴存于股份公司的银行帐户,由股份公司统一调配使用。

第五条股份公司对各分店实行货币资金定额拨付制度,保证各分店及食品厂帐户日结存余额不超过50万元,以确保正常的营业活动。对于较大项目的支出(譬如承建在建工程、购置固定资产等)直接由股份公司支付或经各分店(分公司)书面申请,由股份公司拨款。

第二章岗位分工及授权批准

第六条公司建立货币资金业务的岗位责任制,明确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

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公司不得由一人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全过程。

第七条公司办理货币资金业务,应当配备合格的人员,并根据公司具体情

况进行岗位轮换。

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人员应当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忠于职守,廉洁奉公,遵纪守法,客观公正,不断提高会计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

第八条公司对货币资金业务建立严格的授权批准制度,明确审批人对货币资金业务的授权批准方式、权限、程序、责任和相关控制措施,规定经办人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职责范围和工作要求。

第九条审批人应当根据货币资金授权批准制度的规定,在授权范围内进行审批,不得超越审批权限。,具体审批权限和审批程序见《财务收支管理制度》。

经办人应当在职责范围内,按照审批人的批准意见办理货币资金业务。对于审批人超越授权范围审批的货币资金业务,经办人员有权拒绝办理,并及时向审批人的上级授权部门或上级授权人报告。

第十条公司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货币资金支付业务。

(一)支付申请。公司有关部门或个人用款时,应当提前向审批人提交货币资金支付申请,注明款项的用途、金额、预算、支付方式等内容,并附有效经济合同或相关原始凭证等。

(二)支付审批。审批人根据其职责、权限和相应程序对支付申请进行审批。对不符合规定的货币资金支付申请,审批人应当拒绝批准。

(三)支付复核。复核人应当对批准后的货币资金支付申请进行复核,复核货币资金支付申请的批准范围、权限、程序是否正确,手续及相关单证是否齐备,金额计算是否准确,支付方式、支付单位是否妥当等。复核无误后,交由出纳人员办理支付手续。

(四)办理支付。出纳人员应当根据复核无误的支付申请,按规定办理货币资金支付手续,及时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

第十一条公司对于重要货币资金支付业务,应当实行集体决策和审批,并建立责任追究制度,防范贪污、侵占、挪用货币资金等行为。

第十二条严禁未经授权的机构或人员办理货币资金业务或直接接触货币资金。

第三章现金管理

第十三条公司使用现金的范围是:(一)办公用品、运杂费等1000元以下的日常零星支出;(二)无法通过银行支付的购买农副产品的款项;(三)职工的工资及各项劳保福利费用;(四)差旅费支出;(五)为正常业务而准备的备用金;以上范围以外的货币资金支出,均通过公司开户银行进行转账结算。

第十四条公司严格按照国家关于现金管理的规定使用现金。公司与其他单位的经济往来,凡是能够通过转账结算的,不使用现金结算。

第十五条所有现金收入款项都应于当日如数存入银行,当日下班后发生的现金收入应由出纳人员保管在保险柜中,第二天早晨及时存入银行。在法定节假日获得的现金,公司必须妥善保管并在开户行营业后的当天上午立即存入银行。公司任何员工不得以库存现金收入直接支付各项开支(即不准坐支现金)。下属单位不得以任何借口,截流公司的外币现金收入,或以上记帐本位币进行私自兑换。

第十六条根据公司日常现金开支的实际情况,实行库存现金限额管理。公司本部及所属单位实行库存现金限额管理。所属单位的库存现金限额及限额的追加必须由所属单位报公司本部财务部同意后,才能向开户银行进行申请。

第十七条对发生的一切现金收支业务,必须取得或者填制合法、完整、正确的原始凭证。

第十八条各单位应建立严格的授权审批制度,明确现金支出业务的授权批准人和现金报销的标准,不得越权审批。

对发生的一切库存现金收支凭证(收据、报销发票等)是否合法、合规、准确、完整,财务部须进行严格、认真的审核。对不符合报销制度的单据,财务部经理、主管会计或库存现金出纳人员有权拒绝办理,或要求更换及补充。如情节严重,报销人员拒不执行的,可直接向股份公司总经理或总会计师报告。

第十九条公司设置“现金日记账”,及时、全面、连续、逐笔记录现金收入的来源和现金支出的用途,随时掌握现金的动态,防止收支不清和发生差错。并同时设置“库存现金总账”。公司如有外币现金,还应对不同的外币设置现金日记账并进行复币登记。

第二十条现金出纳员根据审核无误的收支凭证,按经济业务发生的先后顺序逐日逐笔登记现金日记账,并做到日清日结,账款相符。

第二十一条根据内部牵制原则的要求,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等账目的登记工作及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的编制工作。实行内部牵制,钱账分离,杜绝私自挪用库存现金、公款私存和其他的不法行为。

第二十二条公司严禁出纳员在保管空白支票的同时,保管与存取现金、进行担保等须用的有关印鉴。另外,公司也不得将印鉴齐全的空白支票交出纳员一人保管。

第二十三条公司5万元以上大额现金的存取,必须有一到二人陪同。根据现金的存取金额的大小,其陪同人数及具体陪同人员由财务部经理临时指定。为安全起见,10万元以上的现金存取,必须由公司派车且有二人在场;5——10万元的现金存取可由公司派车或乘出租车进行现金的存取,但必须有二人在场。

第二十四条公司在现金的存取过程中,发生被抢劫或被偷、被切换等情况,应立即向事故发生地公安部门进行报案(如打110),并同时向公司领导进行汇报。在现金的存取过程中,公司严禁有关当事人,行事舞弊,窃取现金。如有发现,视情节轻重及悔改态度,将进行通报、降职、降薪、调离、开除,直至移送司法机关。

第二十五条库存现金出纳人员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忠于职守,廉洁奉公,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岗位轮换。

第二十六条加强对现金的管理,除现金出纳员每天核结、自查外,财务部负责人须定期不定期的对本部出纳员及出纳现金进行盘点,出纳员应主动配合,查后若发现盘盈、盘缺,应及时查明原因,及时报批处理。公司禁止出纳人员白条顶库。

第四章银行存款的管理

第二十七条公司发生的一切收付款项,除制度规定可用现金支付的以外,都必须通过银行办理转账结算。严格按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支付结算办法〉〉及相关法规执行,遵守银行结算纪律,保证结算业务的正常进行。

第二十八条公司可以采用银行汇票、汇兑、支票、委托收款和托收承付等结算方式进行收款。

第二十九条为随时掌握银行存款的收支和结存情况,合理组织货币资金的收支,按各开户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款种类及货币种类,设置“银行存款日记账”进行序时核算。

第三十条按规定每天到各开户银行收取银行结算凭证。收到的托收承付凭证,应立即登记备查簿,并在当天送达有关责任部门。由责任部门根据到货数量、质量等情况,在承付期内作出承付或拒付决定。若需拒付,则应有充分的理由,填写“拒付理由书”,连同托收承付凭证和有关单据,在规定的承付期限内送达银行,办理拒付手续。

第三十一条对所有的银行结算凭证,财务负责人须进行严格审核,以防止和杜绝挪用、贪污等违法犯罪行为发生。

第二十二条审核后的原始凭证和收付款记账凭证,逐日逐笔登记“银行存款日记账”。

第三十三条“银行存款日记账”应定期与“银行对账单”核对清楚(每月至少核对一次),发现差错,应及时查明更正。月份终了,“银行存款日记账”余额与“银行对账单”余额应该相等,如有差错,必须逐笔核对,查明原因,并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进行调节,调节后的“银行存款日记账”余额与“银行对账单”余额必须完全一致。调节表上的挂账数应在下月全部催办入账,及时处理。

第三十四条公司严格遵守《银行账户管理办法》,不准出租、出借银行账户。

第三十五条银行转账支票必须由对外采购业务的职能部门,指定专职的采购人员或经办人领用。

第三十六条领用支票,需向财务部门填制“用款申请单”,写明日期、收款单位、用途及限额(或应付金额),由财务人员签发支票。领用人员应在支票登记簿上登记签字,并按规定期限核销。不准携带盖好印章的空白支票外出采购。

第三十七条公司不准签发远期支票和空头支票;不准出借、出租或将支票转让给其他单位使用。

第三十八条支票领用后,应于当月内报账。如确因有特殊情况不能及时报账,迟至下月报账。在支票报账时,应与“用款申请单”核对收款单位、用途、

支付金额等。如发现不一致,应向总经理汇报,并查明原因,及时处理。

第五章其他货币资金的管理

第三十九条其他货币资金包括外埠存款、银行汇票、银行本票、在途货币资金和信用卡存款、信用证保证金存款等。

第四十条签发外埠存款、银行汇票、银行本票及信用卡,必须由使用部门或使用人提出申请,经总经理及总会计师审核批准后,由财务部门统一办理。

第四十一条其他货币资金管理,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票据和支付结算制度的规定。

第四十二条为总括地反映和监督各种其他货币资金的增减和结余情况,设立“其他货币资金”总账科目。在总账科目下,按照其他货币资金的不同种类,分设有关二级科目,并按在途货币资金的汇出单位、外埠存款的开户银行、银行汇票和银行本票的收款单位、信用卡的名称设置明细账户,进行明细核算。

第四十三条对使用后的其他货币资金应严格进行审核,并督促在规定期限内及时报账。财务部应对其他货币资金定期进行清理。

为完善财务部门内部牵制制度,单位财务专用章由专人保管,任何部门或个人需使用时应认真填写“财务专用章使用记录”,印章保管人核对后在有关付款单据上盖章。月未进行汇总分析,编制“货币资金收支和结存情况分析表”。

第六章货币资金预算制度

第四十四条公司除按年编制年度资金预算外,还应逐月编列资金预计表。

第四十五条公司应按月编制“资金来源运用比较表”,以了解资金实际运用情况。

第七章货币资金的盘点与清查

第四十六条公司财务负责人不定期组织人员对库存现金进行盘点检查,至少每两个月进行一次,盘点现金实存数,同时编制“库存现金盘点表”,分币种、面值列示盘点金额,将盘点金额与当日现金日记账余额进行核对,如有差异,

应查明原因,并做出记录或适当调整。发生违纪,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四十七条银行账经管人员应于每月终了,将银行存款明细账与总账核对无误,并将当月收支情况与银行对账单逐笔核对,编制余额调节表,严禁出现两个月以上的未达账项。

第八章监督检查

第四十八条公司应当建立对货币资金业务的监督检查制度,明确监督检查机构或人员的职责权限,定期和不定期地进行检查。

第四十九条货币资金监督检查的内容主要包括:

(一)货币资金业务相关岗位及人员的设置情况。重点检查是否存在货币资金业务不相容职务混岗的现象。

(二)货币资金授权批准制度的执行情况。重点检查货币资金支出的授权批准手续是否健全,是否存在越权审批行为。

(三)支付款项印章的保管情况。重点检查是否存在办理付款业务所需的全部印章交由一人保管的现象。

(四)票据的保管情况。重点检查票据的购买、领用、保管手续是否健全,票据保管是否存在漏洞。

第五十条对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货币资金内部控制中的薄弱环节,应当及时采取措施,加以纠正和完善。

第五十一条各分店、分公司的资金由股份公司进行集中调度使用。公司将对各分店、分公司的资金实行预算定额管理。名分店、分公司无权超过定额截留资金或在预算外动用资金。

第九章附则

第五十二条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五十三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公司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本公司的货币资金的内部控制和管理,规范资金运用程序,保证货币资金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内部会计控制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上海电气《货币资金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关于加强资金基金集中管理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货币资金是指公司所拥有的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 第三条本制度主要规定了公司对货币资金管理的责任、现金和银行存款的管理等管理规定。 第四条单位负责人对本公司货币资金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以及货币资金的安全完整负责。 第二章岗位分工 第五条公司及其下属各企业应当建立货币资金业务的岗位责任制,明确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 第六条企业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企业不得由一人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全过程。 第七条公司及其下属各企业办理货币资金业务,应当配备合格的人员,

并根据公司具体情况进行岗位轮换。 第八条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人员应当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忠于职守,廉洁奉公,遵纪守法,客观公正,不断提高会计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 第三章现金和银行存款的管理 第九条公司应按国家《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使用现金,为了确保资金的安全性,须对外支付的款项在2000元(含)以上的应通过转账方式支付;对于支付给个人超过2000元(含)的,则通过网上银行划入个人的账户。 第十条公司应当加强现金库存限额的管理,超过库存限额的现金应及时存入银行。对于库存现金的规定如下:集团本部月末库存现金不超过20000元,其他分公司月末库存现金不超过10000元。 第十一条公司的现金收入应当及时存入银行,不得用于直接支付公司自身的支出。因特殊情况需要坐支现金的,应事先报经开户银行审查批准。 第十二条出纳人员根据现金收支业务登记现金日记账,每日结账时必须将库存现金与日记账余额核对,月终时与总账核对,做到日清月结,确保账实一致。 第十三条现金盘点采取每周盘点和每月盘点两种方式。每周盘点的时间为每周五下班之前,每月盘点时间为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下班之前。 如遇节假日或有特殊事项导致在规定的盘点日无法盘点的,可以报请领导批准后调整盘点日。

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广东世荣兆业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制度之一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一、总则 1、目的 强化企业资金管理,控制资金风险,保障资金安全。 2、范围 适用于现金、银行存款管理工作。 3、职责 财务中心负责货币资金管理,各部门配合执行。 二、现金业务管理 1、现金业务核算程序 (1)、审批 对现金资产实行严格的限制接管措施,业务经办人员办理现金收、付业务要得到授权许可,任何未经授权的人员不得办理现金收、付业务。 (2)、审核 在编制现金收款或付款凭证前,主办会计审查现金收付原始凭证基本内容的完整性,处理手续的完备性,经济业务的合规、合法性,并签字盖章以示审核。 (3)、收付 出纳人员根据审核无误的现金收款和付款凭证收款或付款,收付完毕,在现金收款或付款凭证以及所附原始凭证加盖“收讫”或“付讫”戳记,并签字盖章以示收付。 第 1 页共 5 页

广东世荣兆业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制度之一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4)、复核 记账前,由复核人员审核现金收付记账凭证及所附原始凭证基本内容的完整性,处理手续的完备性,经济业务内容的合规、合法性,以及所反映的收支内容和金额与原始凭证的一致性,并签字盖章以示复核。 5)、记账 ( 一切现金收付业务都应及时按先后顺序入账,避免由于日期的颠倒、任意调剂来掩盖不正当的挪用现金或者舞弊行为的出现。设置现金日记账和现金总账。 (6)、对账 主办会计与出纳人员核对现金日记账与总账的发生额和余额;出纳人员核对现金日记账账面余额与库存现金的实存数量,并签字盖章以示核对。 (7)、清点 出纳人员每日清点库存现金实有数,并与日记账余额相互核对保证账实相符。 (8)、盘点 主办会计和出纳应当定期(每月月初盘点上月)或不定期地清查库存现金,核对现金日记账,确保现金账面余额与实际库存相符。 2、现金业务内部控制管理 (1)、出纳人员负责现金的日常管理,不得兼管或临时代理凭证的录入和会计稽核;不登记除现金、银行存款日记帐外的其他帐簿或台帐;不参与任何购、销业务和实物收发;对保管的有价证券的安全 第 2 页共 5 页 广东世荣兆业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制度之一货币资金管理制度负责。

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1 总则 1.1 为保证公司资金安全,规范资金使用,特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的货币资金是指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如各类票据保证金)。 2 货币资金内部控制原则 2.1 严格遵循不相容职务分离原则 2.1.1 财务部设置出纳岗位,负责现金的保管与收、支业务,其他人员不得保管和支付现金;出纳不得兼任稽核、往来帐项的管理及会计档案保管工作。 2.1.2 出纳暂时离岗时,可由财务部负责人指定会计人员代为收款,出纳返岗后,必须立即将款项交给出纳,并办理交接手续。 2.2 内部稽核制度 2.2.1 各类收款凭据必须连续编号,使用时按编号顺序开具,不得跳开。 2.2.2 各类收、付款凭据一经开出,应即加盖收讫、付讫印章,收、付款人签名,防止重复收付款。 2.2.3 所有收、付款单据严禁套开、涂改,大小写金额必须相符。2.2.4 严格按公司规定审批权限和支付流程进行付款,对审批手续不

完整或原始单据不合规的付款业务,财务部有权拒绝付款。 2.2.5 货币资金业务原始凭证必须于次日转交会计,并随时登记货币资金流水账。 2.3 盘点与报告制度 2.3.1 财务部必须每月组织现金不定时盘点,并填写《库存现金盘点表》;财务负责人有权随时核对出纳库存现金,并将核对情况作出书面报告。 2.3.2 每月10日前由出纳编制银行余额调节表,会计人员负责审核,及时清理未达账项,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3.3 出纳必须定期向公司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汇报资金情况,每周上报资金周报。 3 现金管理制度 3.1 营业款管理必须遵循公司收费管理制度。 3.2 库存现金管理 3.2.1 库存现金使用范围:支付职工工资、各种工资性津贴、各种奖金、劳务费、劳保、福利费、差旅费、2000元以下的零星支出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 3.2.2 严禁公司各部门设立小金库,严禁私自收款,严禁公款私存,一经发现按公司收费管理制度中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货币资金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切实加强货币资金管理工作,建立货币资金管理责任制,保障各公司货币资产的安全完整,提高货币资金周转速度和使用效益,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 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货币资金是指企业暂时停留在货币形态上的资产,本规定所指货币资金是指各公司所拥有和控制的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 第三条货币资金归口管理部门为集团和各公司财务部,管理货币资金和办理货币资金收付业务,应当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制度,各公司可以结合公司自身特点在不 违背本制度前提下制定本公司实施细则。 第四条公司负责人及经营部负责人对本单位货币资金的安全、完整负责。 第五条各公司应加强资金使用效益分析,努力提高流动资金周转率,降低使用成本。 第二章资金计划和控制 第六条集团及各分、子公司应建立货币资金收支预算管理制度,货币资金收支预算包括货币资金持有量、货币资金收入、货币资金支出、货币资金余缺及货币资金调节等。第七条各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各自单位的年、季、月资金计划安排和落实,并在实际工作中控制、监督资金计划的执行情况。 第八条确定公司年度及月度货币资金的合理持有量。货币资金持有量的确定主要由以下因素决定: (一)正常经营规模。为维持公司日常正常经营活动所必须的货币需要量,包括采购开支、日常经营费用。 (二)周期性支付规模。如应交税金、支付利息等。 (三)突击性(偶然)支出规模。突击性(偶然)支出一般数额较大,如重大赔偿及罚款。 (四)风险规模。即公司安排的应付货币资金短缺风险而进行的货币资金准备 第九条新成立公司及集团直属经营部初始营运资金由集团办公会确定投入金额,属于员工应缴纳的个人风险金部分一律直接交付集团公司,集团公司再按确定的营运资金标 准进行拨付。具体由各公司提出申请,经集团财务部审核,集团负责人批准后拨付。

货币资金管理制度及流程

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及流程

货币资金内部控制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货币资金的内部控制,保证资金的安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货币资金是指公司所拥有的现金、银行存款和其它货币资金。货币资金业务主要包括: (一)现金收支; (二)银行存款收支; (三)其它货币资金收支; (四)现金盘点及银行存款余额对账调节; (五)票据及印章管理。 第三条本制度所要实现的控制目标包括: (一)货币资金业务的职责分工与授权审批设置明确。 (二)货币资金业务流程合理、完整。 (三)货币资金业务都经过适当级别的批准。 (四)货币资金业务的确认、计量和报告符合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 (五)货币资金业务的会计记录真实、完整和准确。 (六)保证货币资金的安全,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第二章岗位职责及授权批准 第四条货币资金业务不相容岗位应当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同一部门或个人不得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全过程。货币资金业务不相容的岗位包括: (一)货币资金支付的审批与执行; (二)货币资金的保管与盘点清查; (三)货币资金的会计记录与稽核; (四)票据的保管与印章的保管。 (五)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第五条货币资金业务的相关岗位职责与授权审批: 部门或岗位职责与权限 总裁(1)《资金支出计划表》的审批; (2)对《资金支出计划表》以外的 支出申请进行审批; (3)对用款金额在1万元以下的 (含1万元)资金支付每月进行复 核; (4)用款金额在1万元以上的资金 支付审请的审批; (5)各公司银行账户的开立的批 准; (6)销户申请的批准。 总经理(1)《资金支出计划表》的审核; (2)用款金额在1万元以下的(含1

日常资金管理制度

日常资金管理制度 1. 目的 加强资金管理,规范资金收付手续,使之能符合公司要求。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与资金(现金、银行票据、及现金等价物等)收支有关的业务活动。 3. 相关内容 3. 1经部门负责人及财务部负责人批准的可用现金支付的开支外,其它支出一律以银行转账、网上银行支付,超过2000元人民币的采购类款项原则上不以现金的形式支付. 3. 2现金收、支的要求 3. 2. 1财务部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资金结算制度以及公司有关财务制度办理资金收支业务; 3.2.2公司每日库存现金余额不得超过1万元,超过限额的现金应于当日下班前存入银行,否则应向财务经理报告原因并经批准放可留存公司保险箱内; 3.2.3购买物品所借现金必须一周以内报账,如因一时购买有困

难,次日需要向财务部门说明原因,财务部门根据其所述情况,可以收回所借现金; 3.2.4公司原则上不接受现金收入,经财务部报批后,出纳方可使用公司备案私人独立银行账号接收公司业务回款,但不得保留账外公款; 3.2.5为减少现金支付风险,除特殊情况外,所有资金的支付必须在公司财务部内进行,现金支付时,外单位领款人需出示身份证或收款委托书,并在凭证上签全名及时间: 3.2.6在公司外(包括在银行)进行5万元以上现金的提取或支付财务部应指派一名财务人员陪同; 3.2.7库存现金要做到日清月结,账实相符,不得以“白条”抵充库存资金,严禁挪用资金; 3.2.8收入的现金,应于当日存入银行,不得坐支现金; 3.2.9网上银行须采取分级授权的操作模式。 3. 3银行收、支的要求 3.3.1能够以转账方式收支的款项,不使用现金收支; 3.3.2合同的签订方、发票户名、收款方的单位名称必须一致方可付款; 3. 4银行票据保管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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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公司货币资金管理制度(2018 年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货币资金的内部控制,保护货币资金的安全,提高货币资金的使用效益,公司制订本制度。 “公司”)及其成员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深圳微言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企 业的货币资金业务。 第三条本制度依据本公司章程、本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等相关法规,以及财政部发布的内部会计控制规范、中国 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相关规定等制订。 第四条公司及其成员企业实施货币资金业务管理中,应强化对以下关键方面或关键环 节的风险管理,并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 1、职责分工、权限范围和审批程序应当明确,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应当科学合理; 2、银行存款的管理应当符合法律要求,银行账户的开立、审批、核对、清理应当 严格有效,银行对账单的核对应当按规定严格执行; 3、与货币资金有关的票据的购买、保管、使用、销毁等应当有完整的记录;银行 预留印鉴和有关印章的管理应当严格有效。 第五条本制度所述货币资金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以及其他货币资金。 第二章岗位分工和授权审批 第六条财务部门对货币资金业务应严格按照岗位职责分工,确保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 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相互牵制和监督。做到: (1)钱账分管; (2)收付款申请人、批准人、会计记录、出纳、稽核岗位分离,不由一人办理 收付款业务的全过程; (3)出纳人员不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 登记工作。 第七条公司关于货币资金业务实行归口办理的办法,具体如下: (1)公司的一切收付款业务由财务部门统一办理,并且只能由出纳办理; (2)非出纳人员不得直接接触公司的货币资金; (3)银行结算业务只能通过公司开立的结算户办理; (4)收款的收据和发票由财务部门的专人开具。 第八条公司货币资金使用按金额大小、业务性质及责任大小实行分级授权批准制 度。财务部门严格执行公司规定的批准制度。

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XXXX公司货币资金管理制度(2018年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货币资金的内部控制,保护货币资金的安全,提高货币资金的使用效益,公司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深圳微言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成员企业的货币资金业务。 第三条本制度依据本公司章程、本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等相关法规,以及财政部发布的内部会计控制规范、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相关规定等制订。 第四条公司及其成员企业实施货币资金业务管理中,应强化对以下关键方面或关键环节的风险管理,并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 1、职责分工、权限范围和审批程序应当明确,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应当科学合理; 2、银行存款的管理应当符合法律要求,银行账户的开立、审批、核对、清理应当严格有效,银行对账单的核对应当按规定严格执行; 3、与货币资金有关的票据的购买、保管、使用、销毁等应当有完整的记录;银行预留印鉴和有关印章的管理应当严格有效。 第五条本制度所述货币资金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以及其他货币资金。 第二章岗位分工和授权审批 第六条财务部门对货币资金业务应严格按照岗位职责分工,确保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相互牵制和监督。做到: (1)钱账分管; (2)收付款申请人、批准人、会计记录、出纳、稽核岗位分离,不由一人办理收付款业务的全过程; (3)出纳人员不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第七条公司关于货币资金业务实行归口办理的办法,具体如下: (1)公司的一切收付款业务由财务部门统一办理,并且只能由出纳办理; (2)非出纳人员不得直接接触公司的货币资金; (3)银行结算业务只能通过公司开立的结算户办理; (4)收款的收据和发票由财务部门的专人开具。 第八条公司货币资金使用按金额大小、业务性质及责任大小实行分级授权批准制度。财务部门严格执行公司规定的批准制度。

XX公司货币资金管理制度(20200929022615)

厦门福慧达股份有限公司 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货币资金的内控制度,保证货币资金的安全,提高货币资金的使用效益,公司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各控股子公司的货币资金业务。 第三条本制度依据本公司章程、本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财政部发布的内部会计控制规范等制订。 第四条公司及各控股子公司货币资金业务管理中,应强化对以下关键方面或关键环节的风险管理,并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 1. 职责分工、权限范围、审批流程应当明确,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应当 科学合理; 2. 现金、银行存款的管理应当符合法律要求,银行账户的开立、审批、 核对、清理应当严格有效,现金盘点和银行对账单的核对应当按规定严格执行; 3. 与货币资金有关的票据的购买、保管、使用、销毁等应当有完整的 记录;银行预留印鉴和有关印章的管理应当严格有效。 第五条本制度所述货币资金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及其他货币资金。 第二章岗位分工和授权批准 第六条财务部门对货币资金业务应严格按照岗位职责分工,确保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相互牵制和监督。 1. 钱账分管; 2. 收付款申请人、批准人、会计记录、出纳、核查岗位分离,不由一人 办理收付款业务的全过程; 3. 出纳人员不兼任核查、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

账目的登记工作。 第七条公司关于货币资金业务实行归口办理的办法,具体如下: 4. 公司的现金收付款业务由财务部门统一办理,并且只能由出纳办理; 5. 非出纳人员不得直接接触公司的货币资金; 6. 银行结算业务只能通过公司开立的结算户办理; 7. 收款的收据和发票由财务部门的专人开具。 第八条公司应当配备合格的人员办理货币资金业务,并结合实际情况,对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人员定期进行岗位轮换,原则上三年换一次。 第九条公司货币资金的使用按金额大小、业务性质及责任大小实行分级授权批准制度。 具体规定如下; 1. 一般经营支付须经财务负责人、总经理审批,总经理发生的费用由董 事长审批。总经理如需对其他人员授权,则由公司以文件的方式由总经理签字明确授权事项; 2. 发生的重要资金支付须经总经办集体决议后报董事长审批,如该事项 按章程规定需要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的,则须履行相关的审议程序,经审议通过后执行; 3. 公司对外投资支付按公司章程和投资内控制度的规定执行; 4. 公司总部及控股子公司间资金调度,由财务总监、总经理、董事长 审批,未经公司总部履行审批决策程序,所属控股子公司不得因任何理由对外提供拆借资金。 第一零条对货币业务有批准权的审批人,应按授权批准制度的规定,在授权的范围内进行审批,不得超越审批权限。对于审批人超越授权范围审批的货币资金业务,经办人及财务部门均有权拒绝办理,并及时向审批人的上级部门报告。

财务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财务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最新版) 编制人: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人: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人:__________________ 编制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编制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 财务货币资金管理制度篇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货币资金管理,实行全面预算体制,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是在全面预算体制下、月份资金计划基础上,对本公司经济业务的所有货币资金的收支进行管理、控制和监督。货币资金包括银行存款、现金以及其他货币资金(外埠存款、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在途货币资金、信用证存款等)。

第三条财务本部和各所属企业财务部负责本规定的具体贯彻实施,并设专职稽核员负责经济业务的收支计划和审核管理工作。 第二章总公司资金计划控制 第四条总公司财务本部负责对总公司资金运作进行全面计划、整体协调、统筹安排、宏观控制。 第五条各所属企业必须于每年12月底前将各自下年度用款计划上报总公司财务本部,财务本部于每年底根据总公司下年的发展计划及资金情况进行统筹安排,并制订总体资金年度安排计划及季度、月份资金计划,报总公司总经理批准后下达。 第六条各所属企业财务部门负责各自单位的年、季、月资金计划的安排和落实,并在实际工作中控制、监督资金计划的执行情况。 第七条总公司各部门、各所属企业借领计划内大额款项,采取提前通知,积极筹措的办法。 (1)金额在1 000万元以下的,必须提前5天通知财务部。 (2)金额在1 000万元以上的,必须提前10天通知财务部。 (3)在手续齐全的情况下,开信用证须提前3天,改证须提前通知财务部,信用证原则上允许改2次。 (4)办理汇票须提前2天通知财务部。

货币资金管理制度及流程

货币资金内部控制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货币资金的内部控制,保证资金的安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货币资金是指公司所拥有的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货币资金业务主要包括: (一)现金收支; (二)银行存款收支; (三)其他货币资金收支; (四)现金盘点及银行存款余额对账调节; (五)票据及印章管理。 第三条本制度所要实现的控制目标包括: (一)货币资金业务的职责分工与授权审批设置明确。 (二)货币资金业务流程合理、完整。 (三)货币资金业务都经过适当级别的批准。 (四)货币资金业务的确认、计量和报告符合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 (五)货币资金业务的会计记录真实、完整和准确。 (六)保证货币资金的安全,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第二章岗位职责及授权批准 第四条货币资金业务不相容岗位应当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同一部门或个人不得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全过程。货币资金业务不相容的岗位包括: (一)货币资金支付的审批与执行; (二)货币资金的保管与盘点清查; (三)货币资金的会计记录与稽核; (四)票据的保管与印章的保管。 (五)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第五条货币资金业务的相关岗位职责与授权审批: 部门或岗位职责与权限 总裁(1)《资金支出计划表》的审批; (2)对《资金支出计划表》以外的支 出申请进行审批; (3)对用款金额在1万元以下的 (含1万元)资金支付每月进行复核; (4)用款金额在1万元以上的资 金支付审请的审批; (5)各公司银行账户的开立的批 准; (6)销户申请的批准。 总经理(1)《资金支出计划表》的审核; (2)用款金额在1万元以下的 (含1万元)资金支付申请的审批; (3)用款金额在1万元以上的资 金支付审请的审核; (4)销户申请的审核; (5)长期未达账项或不符事项的 处理批示。 财务经理(1)检查现金及支票按时交存银 行; (2)《资金支出计划表》的编制; (3)资金支付申请的审核; (4)审核现金和银行存款收付凭 证,审核无误点击“审核”签字; (5)对《货币资金周报表》复核 并签字; (6)不定期的对库存现金进行监 盘; (7)销户申请的审核; (8)对《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进行复核并签字;

货币资金管理制度(暂行)

四川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文件 川烟工财〔2007〕19号 关于印发《四川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货币资金管理制度(暂行)》的通知 公司各部门、各分厂: 为加强货币资金、专项资金的控制和管理,加强公司财务监管、提高经济效益,保证货币资金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现金管理条例》和《银行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国家局、川渝公司相关文件规定,特制定《四川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货币资金管理制度(暂行)》,现予以下发,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二ΟΟ七年八月七日 主题词:规章制度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四川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室2007年8月7日印发

★四川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规章制度★ 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暂行)

1 目的和适用范围 1.1 加强公司货币资金的控制和管理,提高企业经济效益,保证货币资金的安全。 1.2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货币资金管理工作。 2 职责 2.1 财务管理部----负责公司货币资金使用的审核、支付及货币资金的 日常管理。 2.2 审计部----负责建立货币资金业务的监督检查制度,明确监督检查 机构及人员的职责权限,定期和不定期地进行检查。 2.3 各分厂----负责各分厂货币资金使用的审核、支付及货币资金的日 常管理。 2.4 公司各部门----根据公司年度及月度资金预算,安排本部门的资金 支付,并按照会计制度要求填写付款申请单,对发 票、合同等附件进行合规性审核。 3 货币资金的范围及管理原则 3.1 货币资金包含以下范围: a)现金; b)银行存款; c)外币资金 d)其他货币资金 3.2 公司货币资金应加强计划管理,控制货币资金的收入和支出,并遵

公司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公司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本节包括两部分内容:货币资金管理及监管制度、集团资金管理制度。货币资金管理及监管制度 (一)岗位分工及授权批准 公司实行货币资金业务的岗位责任制,明确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各核算主体不得由一人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全过程。 公司办理货币资金业务,应当配备合格的人员,并根据单位具体情况进行岗位轮换。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人员应当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忠于职守,廉洁奉公,遵纪守法,客观公正,不断提高会计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 公司对货币资金业务建立严格的授权批准制度,明确审批人对货币资金业务的授权批准方式、权限、程序、责任和相关控制措施,规定经办人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职责范围和工作要求。 审批人应当根据货币资金授权批准制度的规定,在授权范围内进行审批,不得超越审批权限。经办人应当在职责范围内,按照审批人的批准意见办理货币资金业务。对于审批人超越授权范围审批的货币资金业务,经办人员有权拒绝办理,并及时向审批人的上级授权部门报告。 (二)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货币资金支付业务。 支付申请。单位有关部门或个人用款时,应当提前向审批人提交货币资金支付申请,注明款项的用途、金额、预算、支付方式等容,并附有效经济合同或相关证明。 支付审批。审批人根据其职责、权限和相应程序对支付申请进行审批。对不符合规定的货币资金支付申请,审批人应当拒绝批准。 支付复核。复核人应当对批准后的货币资金支付申请进行复核,复核货币资金支付申请的批准范围、权限、程序是否正确,手续及相关单证是否齐备,金额计算是否准确,支付方式、支付单位是否妥当等。复核无误后,交由出纳人员办理支付手续。未被批准的付款申请退回原申请人。

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1.目的:为规范公司货币资金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及各分子公司。分子公司应在本规定权限内制定本单位货币资金管理权限的实施细则,并同时将实施细则报公司财务部备案。 3.货币资金日常管理 货币资金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停留于货币形态的那部分资金,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和其它货币资金。一切收支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和本公司的有关规定。对货币资金必须有效控制,各单位不得将生产经营资金挪作他用、不得以任何理由为外单位垫付资金和货款。 3.1财务部的管理权限 3.1.1公司财务部内部银行是本公司货币资金集中管理的机构。对外办理融资业务,对内集中管理销货回款、按计划及工作进度向分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拨付生产经营资金、办理公司总部其他资金收、付业务。分子公司未经公司批准无权自行对外融资; 3.1.2公司财务部对货币资金实行计划管理,对其收支进行综合平衡,严格控制,确保生产经营所需资金及时筹措和合理使用。货币资金的支付,必须根据公司的审批权限经由公司主要负责人或分管领导审批,并在财务部内部银行办理相应手续后才能支付; 3.1.3财务部(含分、子公司财务部,下同)根据各职能部门提供的货币收支计划,进行综合平衡,按年、季、月编制公司资金平衡计划,经领导批准后,严格按计划执行,并认真做好货币资金收支的日常管理工作; 3.1.4财务部有权拒绝支付计划外资金。特殊情况须经有关领导批准,办理追加计划手续,财务部视其当时资金状况,予以安排支付。 3.2各职能部门的管理权限 3.2.1总工办负责执行材料物资采购支出计划和多余材料物资销售处理,并有效控制存货(储备资金)、应付帐款(含预付帐款)的资金占用水平:负责备品备件采购支出及购进固定资产指标,并有效控制库存设备、备品备件、应付帐款(含预付帐款)的资金占用水平;负责并有效控制药政、质量管理等方面的费用支出计划; 3.2.2商务部负责产品销售收入和营销费用指标,有效控制存货(发出产品)、应收帐款的资金占用水平;按公司年度销售政策有效控制营销费用指标; 3.2.3负责生产的分公司、子公司除负责水、电、气和制造费用指标,有效控制在产品、自制半成品的资金占用水平,还需有效控制原材料采购、成品存货资金占用水平; 3.2.4广告部负责广告费用支出指标,按公司批准的计划有效控制广告支出总额并按工作进度使用资金; 3.2.5总经办负责业务接待费、小车费用及其他办公费用支出指标,在保证公司业务正常开展的前提下,励行节约,减少支出; 3.2.6信息部负责公司信息及网站建设维护支出指标,按公司计划有效控制支出总额; 3.2.7市场部负责市场研发支出指标,按公司计划有效控制市场研发支出总额;

中小企业货币资金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中小企业货币资金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摘要]货币资金是中小企业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流动性最强、应用最广的资产,然而目前中小企业货币资金管理存在不少的问题,导致货币资金被挤占、挪用或侵吞,造成不良恶果;本文对货币资金管理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以确保资产的安全完整,实现企业的经营目标。 [关键词]中小企业货币资金管理问题对策 正文: 中小企业货币资金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冯玲 (广西植物研究所 ,广西桂林 541006) 货币资金是中小企业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等,是企业的流动资产中流动性最强的资产。企业的货币资金可以随时用来购买企业所需的商品或劳务,可以用来清偿债务等;可以说货币资金的收付涉及企业经营活动中的每一过程和各个领域。然而,目前中小企业货币资金管理存在一些问题,这些问题如果不予以重视,不采取相应的对策将会给企业造成很大的损失,有的甚至会危及中小企业的永续经营。 一、中小企业货币资金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企业领导认识不足,管理水平不高 中小企业的有关管理人员整体素质不高,对财务管理了解得很少,没有认识到货币资金管理的重要性,尤其是小企业里的一些领导总觉得钱是他们赚回的,想怎么管就怎么管,想怎么用就怎么用,无视国家的财经法纪法规,货币资金的管理制度没有很好地得到执行,从而货币资金管理漏洞很多。 (二)财会人员业务素质不高 在中小企业中,一些单位的会计是“半路出家”,没有经过系统的会计专业学习,没有取得会计从业资格,平时也不注意学习积累,会计方面的知识少得可怜,她们所做的帐是糊涂账,别人根本无法看懂,会计资料乱、缺、脏现象严重。有的会计法制观念不强,职业道德差,违反财经纪律现象时有发生。 (三)货币资金内控制度不健全 1、会计出纳岗位职责不清 有的单位的出纳除了担任现金收付、银行存款的存取等本职工作外,同时还兼保管会计凭证、账簿及所有的会计印章等工作;甚至有的会计也收取现金,一个人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全过程。还有的单位会计、出纳一身兼。这无形中就给了有关人员公款私存、私自放贷获取利息,甚至是侵吞公款以可乘之机。 2、原始凭证虚假现象严重 一些单位的业务经办人,想方设法逃避会计监督,现金付款凭证中存在着大量的虚假凭证,行贿、送礼,开成业务招待费;滥发款物,开成购买原材料、

企业制度货币资金管理规定

企业制度货币资金管理规 定 Prepared on 21 November 2021

南京斯佳特科贸有限公司货币资金管理制度库存现金管理制度 1、由出纳保管定额备用金,库存现金的日常零星开支限额为2000元; 2、现金收入和支出必须及时入账,出纳每日下班前均进行账实核对; 3、单位现金收入应于当天送存开户银行; 4、支付现金,从本单位库存现金限额中支付或从开户银行提取,不得从本单位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 5、公司从开户银行提取现金,应写明用途,由本单位财务部门负责人签字,经开户银行审核后,予以支付现金。 6、所有的现金支付业务必须通过总经理周涛签字后,方可执行。 7、不准用不符合制度的凭证顶替库存现金,既不得“白条顶库”;不准谎报用途套取现金;不准用银行账户代其他单位和个人存入或支取现金;不准用单位收入的现金以个人名义存储;不得设置“小金库”; 8、按月盘点库存现金,与现金日记账核对,保证账实相符; 9、库存现金必须存放在专用保险箱内; 10、出纳收取现金时,应先收款,再开票;付款时,应先记账,在付款。银行存款管理制度:

1、财务管理中心应当严格按照《支付结算办法》等国家有关规定,加强对银行账户的管理,严格按照规定开立账户,办理存款、取款和结算。银行账户的开立应当符合公司经营管理实际需要,不得随意开立多个账户,禁止未经审批自行开立银行账户。对不需用、未使用的银行账户要及时做好清理、撤消工作。 2、按月核对银行存款日记账和银行对账单,月初由出纳编制上月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并由会计审核签字。出纳和会计应及时清理,核对未达账项。 3、支票的签发、银行电汇等业务的办理,必须通过总经理周涛的批复,方可执行; 4、超过人民币1000元的业务不得开具现金支票,该类业务通过转账支票办理; 5、作废的支票不得丢弃,应作为附件予以保存; 6、定期打印银行对账单,查清银行存款余额不定期向董事长李晓峰汇报;印章、票据的管理制度: 1、公司财务专用章由会计保管,出纳员命章由出纳保管; 2、支票、汇票、信用证等结算票据由出纳保管、填制并加盖出纳保管的印鉴,会计对填制的结算票据进行审核后,加盖会计保管的财务专用章; 3、票据和收据必须按编号顺序使用,领用空白支票和收据必须登记;授权与审批制度:

货币资金日常管理制度

XXXX有限公司 货币资金日常管理制度 编制:审核:批准:

编号:CW -001 版本:1.0

货币资金日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1. 目的 为了加强中心货币资金的内部控制和管理,保证货币资金的安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明确职责,严格履行财务收支手续,规范货币资金的收支行为,根据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沈阳优易数据有限公司 3.定义: 货币资金主要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银行承兑汇票、有价证券、债券等)。 第二章审批流程与财务管理要求 1.资金支付审批权限流程 1.1预算范围内审批流程 经办人—部门经理审批—分管副总审批—财务会计审核—财务总监审批—总经理审批。 1.1.1 预算范围外审批流程

经办人—部门经理审批—分管副总审批—财务会计审核—财务总监审批—CEO审批。 1.2 财务管理要求 1.2.1 超过1000 元的付款原则是通过银行划帐予以结付。 1.2.2 款项支付时,如果财务人员发现支付审批单未按规定由相关责任人员签字批准,或是发现款项与预算审批范围不符,或是与合同协议中的付款条件不符而又无合理解释,有权拒绝付款。 1.3现金使用要求 必须严格按照国务院颁布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办理现金的收付。允许使用现金结算的范围有: (1)职工工资、津贴; (2)个人劳务报酬; (3)按规定发给个人的奖金; (4)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按规定对个人的其他支出; (5)向个人收购其他物资的款项; (6)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7)按规定支票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 (8)中国人民银行确定需要支付现金的其他支出。

日常财务管理制度

财务管理规章制度 为维护集团公司的合法权益,加强财务管理和经济核算,规范集团财务行为,准确计量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严格控制公司成本费用,根据《会计法》、《企业财务通则》、《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等国家政策法规,并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一章公司资金支付的审批流程 1.1 日常物资采购及费用申请程序:经办人申请→部门负责人确认签字→综合管理部确认签字→→总经理确认审批生效 1.2 资金支付审批程序:经办人(报销人)申请→部门负责人确认签字→综合管理部审核确认→总经理确认审批生效 1.3各项资金支出均需总经理审批确认后方可办理款项支付,一般从采购从备用金里支付,特殊费用从工资里支付。 第二章公司资金支付及报销管理细则 2.1 备用金借款因公司日常业务需要的临时借款,包括日常办公需要、差旅费及各种临时性借款, 借款时须由经办人填"借款单"并注明借款用途,经过相关审批程序后,由综合管理部办理付款。 2.1.1 为了加强对货币资金的管理,部门负责人以上人员单笔借款原则上不超过2000元,部门负责人以下人员单笔借款原则上不超过500元,如有特殊需要,另行审批。 2.1.2 借款人应在借款事务完成后一周内凭合法有效原始票据报销冲帐或退还借款,无正当理由不办理报销冲帐又不退还借款的,综合

管理部应暂停其后续借款,并可从其工资中扣回借款。原则上前款不清,后款不借。 2.2 购置办公用品及低值易耗品每月各部门主管人员将《采购申请单》交到综合管理部,统一由综合管理部负责采购。 2.3 购置固定资产经办人填写《费用报销单》后附申请采购单、发票、供货单位物品清单、合同或协议。 2.4 业务招待费报销因工作需要用于请客、送礼的业务招待费,必须从严控制,经办人报销招待费时填写《费用报销单》后需附经事先经批准的宴请单和相关正规发票并提供消费清单,方可办理报销。临时宴请必须先请示后补办手续。无经总经理确认宴请单的一律不予报销。 2.5 交通及差旅费报销交通费报销时,需注明具体日期、路线及所办事由,凭相关的交通发票据实报销;如公司已派车,不得再报销交通费。 差旅费报销时由出差人填写《差旅费报销单》后附住宿费、车票费等票据。差旅费必须分次、按出差地点分开填列,并计算好出差天数,住宿、伙食补助和市内交通费,在限额内填报; 2.6 车辆费用油料费、保养及维修费用、保险费原则均由综合管理部负责按规定程序申请后统一办理填写《费用报销单》后附相关费用申请单、发票及相关的清单。驾驶人员如遇紧急情况需在外加油,需经得综合管理部认可,方可按规定程序报销。 2.7 通讯费电话费用每月以50元额度予以补充,从工资中发放。

企业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企业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本公司的货币资金的内部控制和管理,规范资金运用程序,保证货币资金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内部会计控制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货币资金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关于加强资金基金集中管理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所称货币资金是指公司所拥有的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 第三条本制度主要规定了公司对货币资金管理的责任、现金和银行存款的管理等管理规定。 第四条单位负责人对本公司货币资金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以及货币资金的安全完整负责。 第二章岗位分工 第五条公司应当建立货币资金业务的岗位责任制,明确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 第六条企业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企业不得由一人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全过程。 第七条公司办理货币资金业务,应当配备合格的人员,并根据公司具体情况进行岗位轮换。 第八条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人员应当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忠于职守,廉洁奉

公,遵纪守法,客观公正,不断提高会计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 第三章现金和银行存款的管理 第九条公司应按国家《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使用现金,为了确保资金的安全性,须对外支付的款项在2000元(含)以上的应通过转账方式支付; 对于支付给个人超过2000元(含)的,则通过网上银行划入个人的账户。第十条公司应当加强现金库存限额的管理,超过库存限额的现金应及时存入银行。对于库存现金的规定如下:集团本部月末库存现金不超过20000元,其他分公司月末库存现金不超过10000元。 第十一条公司的现金收入应当及时存入银行,不得用于直接支付公司自身的支出。因特殊情况需要坐支现金的,应事先报经开户银行审查批准。 第十二条出纳人员根据现金收支业务登记现金日记账,每日结账时必须将库存现金与日记账余额核对,月终时与总账核对,做到日清月结,确保账实一致。 第十三条现金盘点采取每周盘点和每月盘点两种方式。每周盘点的时间为每周五下班之前,每月盘点时间为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下班之前。如遇节假 日或有特殊事项导致在规定的盘点日无法盘点的,可以报请领导批准后调整盘点日。 第十四条在盘点结束后,应根据盘点结果编制库存现金盘点表,并由盘点人员和出纳人员签名或盖章确认。 第十五条任何部门一律不准私设小金库,一切现金收入包括废旧物资出售或其他现金收入等都必须交回资产财务部,不得私自截留、自行处理,更不

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1货币资金的管理依据及原则 公司货币资金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 (1)公司根据内部管理制度和业务流程及职责、权限,制定财务支出审批制度。公司各项财务收支严格按照审批制度和财务预算管理的要求进行。对未履行审批程序和对审批人超越授权范围审批的货币资金业务,财务人员有权拒绝办理,并及时向审批人的上级领导报告。 (2)财务部门应加强货币资金收支的计划性管理,定期编制资金收支计划并按资金管理的相关办法上报。财务部门应以批准的资金财务收支计划为依据,合理安排资金使用,对货币资金实行总量控制。2货币资金的人员配置 财务部门设专职出纳,负责办理货币资金的收支业务。 3现金管理 3.1现金支付范围 (1)支付给员工个人的工资、奖金、津贴、补助、福利费、丧葬补助费、抚恤金等; (2)支付个人劳务报酬; (3)出差人员的差旅费; (4)结算起点3000元以下的零星支出; (5)特殊情况,确需超过结算起点使用现金(包含以网银付至个人户)的,按照以下审批程序支付: 各公司超过3000元(不包含3000元)不超过5万元的(包含5

万元),由本公司财务负责人签字、总裁(总经理)审批;超过5万元不超过10万元的(包含10万元),由上一级公司财务负责人及总裁(总经理)或其授权批准人审批;超过10万元的,增加集团财务负责人及总裁或其授权批准人审批。 以上特殊情况如为个人办理业务时已刷卡垫付的款项,需在报销单中附网银或刷卡凭条。 3.2库存现金限额 日常零星开支允许预留库存现金最高额两万元,超额部分应存入银行,因业务特殊情况如需超额留存现金,需经本公司财务负责人或总经理批准。 3.3现金的存取 现金的存取由出纳办理。 现金出纳收取现金,必须在收款收据上签字确认,取得的现金收入应及时存入银行并入账。现金支付,可以从公司库存现金限额中支付或从银行提取,不得坐支。从银行提取现金时,应由出纳填写现金“支票领用登记簿”,并在领用人处签字,经财务负责人在“支票领用登记簿”批准人处及支票头上签字批准后签发,支票头粘贴在“原始单据粘贴单”上进行账务处理。 3.4现金的支付审批 出纳对收付款凭证审核无误后,对于完成审批程序的事项,办理收付款项的结算。 3.5现金日记账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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