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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创建幸福家庭活动实施方案

正宁县开展创建幸福家庭活动实施方案



(正统筹人口领导小组办发〔2012〕3号)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28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不断提高家庭发展能力,增进家庭和谐幸福,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按照国家人口计生委《关于开展创建幸福家庭活动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人口厅〔2011〕46号)和省人口委、计生协《关于在全省开展“幸福家庭”创建工作的通知》(甘人口委发〔2011〕137号)及庆阳市统筹解决人口问题领导小组《关于开展创建幸福家庭活动的实施意见》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的工作理念,以家庭为切入点,本着“关注本县全人口,贯穿家庭发展全过程”原则,整合社会资源,解决家庭在生产、生活、生育、健康、养老等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高群众生活质量和家庭发展能力,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推动计划生育向家庭计划回归,促进社会和谐进步,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安康、幸福美好的正宁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二、创建目标

以“创建幸福家庭,促进社会和谐”为主题,力争通过4年的努力,逐步提高计生家庭的幸福指数,使全县60%以上的计

生家庭达到幸福家庭标准。

三、创建标准

一是科学生育。即计划生育,优生优育,男女平等。二是健康生活。即身心健康,精神饱满,热爱生活。三是守法诚信。即遵纪守法,明礼守信,热心公益。四是勤劳致富。即勤俭持家,科学生产,生活宽裕。五是幸福和谐。即夫妻恩爱,尊老爱幼,家风民主。

四、实施步骤

创建幸福家庭活动是一项长期任务,需要科学谋划、分步实施。在“十二五”期间的工作将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启动阶段(2012年2月至5月)。选择试点,部署任务。率先在城乡、社区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行政村抓点示范,做好宣传发动,开展创建工作。

(二)推进阶段(2012年6月至2015年6月)。坚持分类指导,抓好落实。进一步整合社会资源,完善政策措施,创新工作机制,把活动不断引向深入。

(三)评估阶段(2015年7月至9月)。对创建活动进行评估,总结经验,表彰典型,研究安排下一阶段任务。

五、活动内容

创建工作重点围绕“科学生育、健康生活、守法诚信、勤劳致富、幸福和谐”等五项内容,大力开展“两倡导、三促进、”活动,推动创建目标的落实。

——倡导科学生育。鼓励育龄群众晚婚晚育,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

的,申请安排生育第二个子女,防止意外怀孕,严格控制政策外生育,基本杜绝多孩生育。开展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出生缺陷干预,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落实住院分娩实名制登记制度,实施孕产期全程跟踪服务,保障母婴安全。宣传教育家庭成员掌握科学育儿知识,注重婴幼儿早期发展教育和素质提升,重视青少年健康人格培养,着力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深入开展打击“两非”行为,全方位营造有利于女孩成长的社会环境,确保出生人口性别比保持或趋向正常。

——倡导健康生活。宣传普及健康、文明、科学的生活常识,提高群众自我保健意识。引导家庭成员树立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家庭观和幸福观。深入开展生殖健康进家庭行动,以计生服务站所为依托,以新农合和医保为保障,以WIS系统为支撑,及时免费落实安全有效的节育措施,及时提出调整或终止避孕措施的建议,在县服务站和中心服务所开展乳腺、宫颈和生殖道感染等疾病的诊治,开展绝经期妇女的保健关怀活动,实施老年健康保健服务,全方位提高家庭成员的健康水平。

——促进守法诚信。面向家庭开展普法教育,教育家庭成员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正确行使公民权利,积极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实行计划生育、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赡养扶助父母等义务。面向社会开展诚实守信教育,教育公民在社会活动中真诚待人,诚实处事,重信誉,守信用,讲信义,以诚实劳动获取合法利益。

——促进勤劳致富。全面落实《庆阳市创建全国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示范区实施细则》,围绕家庭成员新婚、怀孕、生育、节育、子女成才、安居、创业、养老全过程,对计生家庭落实“惠一生”的奖励优惠和服务政策。不断完善促进家庭发展的政策体系,重点支持计生家庭、零就业家庭、外来流动人口家庭就业和创业,推动扶持家庭政策从救济型向发展型转变,提高家庭“造血”功能,促进家庭持续发展。

——促进幸福和谐。教育家庭成员在家庭生活中做到尊老爱幼、夫妻和睦、邻里团结;在人际交往中谦恭礼让、谅解宽容、与人为善;在社会生活中遵守规则、维护公德、扶贫济困,营造明礼、友爱、向善的良好社会风尚。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创建幸福家庭活动由县统筹解决人口问题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县人口局、县计生协具体组织实施,计划生育各成员单位要确定1名工作人员,负责创建活动中相关目标任务的落实。为确保创建活动有序、有效地开展,各乡镇要协调成立宣传策划组、家庭服务组和课题研究

组,分别负责宣传形式和内容的设计和实施、计生优质服务的提供和优先优惠政策落实及幸福家庭相关课题研究,为创建活动营造氛围、提供政策支持和理论指导。

(二)深化宣传倡导。充分利用婚育学校、农家书屋、计生协会会员之家、人口文化大院、人口文化广场、人口文化长廊等宣传阵地,广泛宣传新型人口文化和家庭文化。不断创新宣传载体和宣传形式,把新型人口文化、家庭文化融入香包、剪纸、社火、地方戏曲等民俗文化之中,培养挖掘幸福家庭典型,推动新型人口文化和家庭文化进农家、进社区、进企业、进单位、进校园、进市场。

(三)落实职责任务。严格落实“党政领导、人口计生牵头、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创建活动责任体系。各乡镇一定要突出人口问题和家庭发展在和谐社会建设中的重要地位,把创建幸福家庭活动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把提高家庭发展能力纳入民生工程、民心工程,确保责任到位、工作到位、政策到位。县统筹解决人口问题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各自职能特点和业务实际,认真落实在创建活动中承担的工作任务,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县人口计生局要加强督查指导和协调落实,以乡镇为单位对评估达标的家庭进行命名挂牌。各级要把创建幸福家庭活动纳入年度人口计生工作、精神文明建设、政府效能建设的考评范畴,强化督查落实,确保取得实效。


“幸福家庭”的评选标准



1、科技致富。学习科学、运用技术、勤劳致富,生产技术好,有致富项目,家庭收入高于当地人均收入水平。

2、优生优育。树立新型婚育观念,带头实行计划生育,优生优育,男女平等,培养子女成才,积极参与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生殖健康,夫妻和睦。

3、民主理家。家庭成员相互尊重,大事小事共同商量,家庭作风民主,夫妻共同理财,处理问题不专断专行。

4、关系和睦。尊老爱幼,夫妻互敬,邻里和睦,团结互助。

5、卫生整洁。家庭环境优美,院内整洁干净,衣着穿戴得体,讲究日常卫生。

6、文明向上。遵守法律法规,履行法定义务;关心国家大事,热爱单位集体;破除陈规陋习,道德操守良好;能积极参与健康文明的活动,传播社会主义新风尚。


1、婚育文明好。树立新型婚育新观念,自觉带头执行和宣传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积极参与计划生育各项活动,实行晚婚晚育,倡导男女平等,少生优育优教,子女培养成才。

2、勤劳致富好。有致富项目,有技术创新,家庭经济较为宽裕,并能带领邻里共同致富。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性活动,乐于帮助计生困难

家庭。

3、关系和谐好。家庭团结,尊老爱幼,民主理家,和谐幸福,家庭成员之间互敬、互爱、互信、互谅。邻里和睦,互帮互助。

4、道德风尚好。遵守法律法规,履行法定义务;关心国家大事,热爱单位集体;家庭成员作风正派,遵纪守法;破除陈规陋习,道德操守良好;积极参与健康文明的活动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传播社会主义新风尚。

5、卫生整洁好。家庭环境优美,院内整洁干净,衣着穿戴得体,讲究日常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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