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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库工作制度

血库工作制度
血库工作制度

血库工作制度

1.严格执行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确保临床输血安全。严格执行用血“三统一”的管理规定,不私自采血供血。

2.工作人员要认真负责,做好血库的管理和技术工作。

3.要有备血计划,备有一定数量血液,保证临床需要。遇到有急诊用血,血库存血不足时,及时与血站联系,进行急诊送血。

4.遇到疑难配血和稀有血型鉴定时,及时与市中心血站联系,请求技术帮助。

5.经常与临床联系,了解临床用血情况,遇到问题及时协助解决。6.血液保存管理:

6.1.每天检查冰箱温度,做好记录。

6.2.不同血型血液分栏存放,有明显标示。

6.3.冰箱定期清洁消毒,每月做一次细菌培养监测。

7.工作室和储血室要保持清洁,每天要进行紫外线消毒。

8.配血和发血:

8.1.需输血的病员,由医师逐项填写输血申请单,取受血者自凝血2~5ml送交血库做血型和交叉配血试验.其标本试管应贴有标签。如需大量用血或因科研需要用血,应提前两天通知血库准备(急症例外)。接收标本时要检查标签、血量、有无污染和溶血,凡不符合要求者应退回科室重新抽血。

8.2.接到输血申请单后,要仔细逐项查对申请单与标本试管的姓名、科别、住院号、床号、血型是否相符,然后取同型库血进行交叉配血

试验。对小儿科或血型有疑问者,要复查病员与献血者双侧血型,再行交叉配血试验。以确保无误。操作者必须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不得有任何差错。输血单血型要填写清楚并签全名。

8.3.对已发出的血,一律不能退回血库。如因特殊情况需输异型血者,必须经临床主治医师同意,输血量不得超过600毫升。

8.4.购买“A”型、“B”型标准血清时,应保证血清效价准确可靠,要经常检测标准血清有无污染、沉淀,以防影响血型鉴定结果。

8.5.发血后,病员与献血员的配血标本应保存一周(2-60C)以备查对。

9.做好出入库记录,每月按时与市中心血站对帐,核实准确无误后将记帐单报院财务科。

10.发血记录、申请单、帐目等材料保存10年。

血库各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1.在检验科主任领导下进行工作。

2.监督检查标准血清的效价,指导并参加血型鉴定,交叉配血试验和发血工作。

3.督促检查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的执行,经常检查血液质量,做好血液储备,确保输血安全。

4.负责血库药品、器材、贮血冰箱等物品的请领和管理,定期检查维修,确保运转正常,并制备各项试验用具和无菌物品。

5.深入临床科室,了解输血情况,及时向血液中心反映。密切配合临床需要,开展科研工作。

6.负责血库各项登记、统计、资料保管、审检血液入、出库帐物及用血收费记帐工作,血库负责人定期与血液中心核对结帐,月底向医院财务报账。定期向领导汇报。

人员培训和技术考核制度

1.制定培训计划

科室根据其自身发展需要和人员变动情况,提出培训需求报医务科和分管院长。

2.组织培训

2.1.岗前培训

对新分配、新调入及转岗人员组织上岗培训。培训内容为本科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法律法规及相关的技术规范、有关的规章制度、拟上岗所需的应知应会知识等。培训方式为科室组织专门人员授课,科室负责记录和考核。

2.2岗位培训

根据科室质量管理体系运行需要,所有技术人员的知识应更新、技能应提高,对其本专业的检测动态应及时了解。科教秘书负责定期组织技术交流会、座谈会、标准和规程应用研讨会,业务学习进修及短期外出学习,互传互授相关知识和技术。

2.3.适时培训

a.规程等技术规范的修订情况,科主任及时组织人员参加培训。

b.原则上涉及我科开展检测业务的每个新标准和规程,科室将至少派一名业务骨干参加上级有关部门组织的宣传会或技术交流会。

c.参加上级组织的培训班学习人员,有义务负责对其他从事该项工作人员的培训;

d.凡送出参加培训的人员,由科室负责人签署意见后交科教科登记,

经分管院长批准(需出省的再报院长批准),培训结束后,被培训人需向科教科提交证明其参加培训达到预期效果的证明材料(如考试成绩、结业证书等)。

输血前检验制度

1.受血者配血试验的血标本必须是输血前3天之内的。

2.在输血前对供血必须进行检查,以确定该血液适用于输血并且与受体相容。检查内容包括ABO及Rh(D)血型的测定,抗体的筛选,传染性病毒的指标检查如梅毒试验,乙型肝炎表面抗原、谷丙转氨酶、HIV-抗体、抗丙肝病毒抗体(IgM)。

3.血库要逐项核对输血申请单、受血者和供血者血样,复查受血者和供血者ABO血型(正、反定型),并常规检查患者Rh(D)血型(急诊抢救患者紧急输血时Rh(D)检查可除外),正确无误时可进行交叉配血。

4.凡输注全血、浓缩红细胞、红细胞悬液、洗涤红细胞、冰冻红细胞、浓缩白细胞、手工分离浓缩血小板等患者,应进行交叉配血试验。机器单采浓缩血小板应ABO血型同型输注。

4.凡遇有下列情况必须按《全国临床检验操作规程》有关规定作抗体筛选试验:

4.1.交叉配血不合时;

4.2.对有输血史、妊娠史或短期内需要接收多次输血者。

5.两人值班时,交叉配血试验由两互相核对;一人值班时,操作完毕后自已复核,并填写配血试验结果。

临床用血申请管理制度

1.临床医师在决定输血治疗后,应由相应任职资格的医师详细填写《临床输血申请单》,连同受血者血样于预订输血日期前递交血库备血,电话、口头备血无效。

2.不同任职资格医师申请用血量权限:

(1)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量少于800毫升的,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提出申请,上级医师核准签发后,方可备血。

(2)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量在800毫升至1600毫升的,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提出申请,经由上级医师审核。科室主任核准签发后,方可备血。

(3)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量达到或超过1600毫升的,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提出申请,科室主任核准签发后,报医务部门批准,方可备血。

3.申请单要写明用血时间,非急救病人用血提前一天备血。一次用血备血量超过1600毫升时要履行报批手续,经科主任签名后报医务科核准签字后送检验科(急诊除外),并提前一周与血站联系备血。

4.备用血量以三天为限,逾期无效,但需延期使用者必须预先通知,血库以便及时补充备血。

5.新鲜血、全血、特殊用血(包括RH阴性血液、冷沉淀、血小板、白细胞)必须提前一天与血库预约,以便与血站及早预约、分离、洗涤、分装;新鲜血、全血备血必须经科主任签名报医务科核准签字后

送检验科与血站联系;临床上的特殊用血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尽早输用、及时记账,避免浪费。

血液入库检查制度

1.全血、血液成分入库前要认真核对验收。核对验收内容包括:运输条件、物理外观、血袋封闭及包装是否合格,标签填写是否清楚齐全(供血机构名称及其许可证号、供血者姓名或条形码编号和血型、血液品种、容量、采血日期、血液成分的制备日期及时间,有效期及时间、血袋编号/条形码,储存条件)等。

2.输血科(血库)要认真做好血液出入库、核对、领发的登记,有关资料需保存十年。

3.按A、B、O、AB血型将全血、血液成分分别贮存于血库专用冰箱不同层内或不同专用冰箱内,并有明显的标识。

4. 全血、血液成分出库前要认真检查,凡血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律不得发出:

1).标签破损、字迹不清;

2).血袋有破损、漏血;

3).血液中有明显凝块;

4).血浆呈乳糜状或暗灰色;

5).血浆中有明显气泡、絮状物或粗大颗粒;

6).未摇动时血浆层与红细胞的界面不清或交界面上出现溶血;7).红细胞层呈紫红色;

8).过期或其他须查证明情况。

血液贮存质量监测规范与信息反馈制度

1、全血、血液成分入库前要认真验收核对。内容:运输条件、物理外观、包装是否合格,血袋是否有破损,标签字迹是否清晰、内容是否完整。标签上标明供血机构名称及许可证号、供血者条形码编号、血型、品种、血量、采血日期、成分制备日期、效期、储存条件等

2、进入输血科(血库)的血液及成分,必须入库登记。登记内容:献血者条形编号、血型、品种、血量、采血日期、效期、入库时间、入库人、移交人等。

3、全血、成分血按A、B、O、AB血型分类储存于血库专用冰箱或专用冰柜不同层内,标识明显。不同日期的血液依先后次序存放,整齐排列,不能倒置,以便发血时观察红细胞和血浆层界面。

4、红细胞类制品2~6℃保存,血浆和冷沉淀-20℃一下保存,血小板20~24℃振荡暂存。

5、当储血冰箱的温度自动控制报警装置发出报警信号时,要立即检查原因,及时解决并记录,每天定时作冰箱温度记录。、

6、各类血液及成分严格按照规定储存期限保存,过期血一律不得用于临床,严格执行报废血的报批手续,并作好相关记录。

7、根据临床和库存需要,每天做好用血计划和预约血液工作,节约血液,避免浪费。

8、每天下班前,做好血液交接工作,核对实际库存数量、记录数量、电脑储存数量三者是否一致,作好交接记录,每月盘点库存血液一次。

9、储血冰箱内严禁存放其它物品,冰箱每周消毒一次,冰箱消毒效果检测每月一次,菌落数<80cfu/10min或<200cfu/m3(培养皿90mm 细菌培养),无霉菌生长。

10、必须随时储存足量的A、B、O、AB型血液,不能空库和缺型,随时保证临床用需要。

11、做好储血室内的物表、地表、空气消毒工作,并作好记录。

12、做好报废血液和医疗废物的处理工作。

13、妥善保存血液入库记录及资料,每年上交档案室保存至少十年。

血液贮存质量信息反馈制度

一、输血科(血库)工作人员应根据血液贮存质量检测规范,做好各项记录。

二、输血科(血库)负责质控工作专职人员应每日定期检查各项相关检测记录,发生问题时应及时向科主任报告,立即采取相应措施。

三、当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及时与血站联系:

(1)标签破损、字迹不清;

(2)血液中有明显血凝块;

(3)血袋有破损、漏血;

(4)血浆呈乳糜状(暗灰色)或红色(溶血)

(5)血浆中有大量气泡、絮状物或粗大颗粒

(6)未摇动时血浆层与红细胞层的界面不清或交接面上有溶血;(7)红细胞层呈紫色。

四、当血液保存期过期时应按照医疗垃圾处理,做好报废血液和医

疗废物的处理工作,做好相关记录。

五、输血后的血袋应交回输血科(血库)2~6℃保存至少1天,然后按照医疗垃圾处理。

血液发放和输血核对制度

为保证临床用血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和《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制定本制度。严格核对核查是保证输血安全的重要措施,应贯穿于输血相关的各个环节,各部门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

一、输血申请

经治医师应认真填写输血申请单,逐项填写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病案号、科别、病室、床号等患者识别信息,准确填写患者血型,认真填写临床诊断、输血指征,准确填写既往输血史,是否孕产妇、第几孕第几产,患者主要的血液化验指标,准备输入的血液成分和输入量等。

二、受血者血样采集与送检

1、确定输血后,护理人员持输血申请单和试管,当面核对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病案号、床号、血型和诊断,采集血样,采集完毕贴上标签。

2、由医护人员或专门人员将受血者血样与输血申请单送交血库,双方进行逐项核对和验收。

三、血型检测和交叉配血环节

1、实验室人员按照化验单对患者身份进行识别和准确核对。按照化验单对血样标本进行认真核对。

2、对患者的血型进行正反定型,一人当班的时候自己进行复查,两人当班时,由第二人进行复查。确保血型定型结果准确无误,正确率

100%,误差率0%。

3、交叉配血时,血库要逐项核对输血申请单、受血者和供血者血样,复查受血者和供血者ABO血型(正、反定型),并常规检查患者Rh(D)血型(急诊抢救患者紧急输血时Rh(D)检查可除外),正确无误时可进行交叉配血。

4、两人值班时,交叉配血试验由两人互相核对;一人值班时,操作完毕后自己复核,并填写配血试验结果。

四、血液入库核对

1、全血、血液成分入库前要认真核对验收。核对验收内容包括:运输条件、物理外观、血袋封闭及包装是否合格,标签填写是否清楚齐全(供血机构名称及其许可证号、供血者姓名或条型码编号和血型、血液品种、容量、采血日期、血液成分的制备日期及时间,有效期及时间、血袋编号/条形码,储存条件)等。

2、输血科(血库)要认真做好血液出入库、核对、领发的登记,有关资料需保存十年。

3、做好储血冰箱等的温度观察和记录,每日四次。

五、发血环节

1、配血合格后,由护理人员到血库取血。

2、取血与发血的双方必须共同查对患者姓名、性别、病案号、床号、血型、血液有效期及配血试验结果,以及保存血的外观等,准确无误时,双方共同签字后方可发出。

3、凡血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律不得发出:

(1)标签破损、字迹不清;(2)血袋有破损、漏血;(3)血液中有明显凝块;(4)血浆呈乳糜状或暗灰色;(5)血浆中有明显气泡、絮状物或粗大颗粒;(6)未摇动时血浆层与红细胞的界面不清或交界面上出现溶血;(7)红细胞层呈紫红色;(8)过期或其他须查证的情况。

4、血液发出后,受血者和供血者的血样保存于2-6℃冰箱,至少7天,以便对输血不良反应追查原因。

六、输血环节

1、输血前由两名医护人员核对交叉配血报告单及血袋标签各项内容,检查血袋有无破损渗漏,血液颜色是否正常。准确无误方可输血。

2、输血时,由两名医护人员带病历共同到患者床旁核对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病案号、床号、血型等,确认与配血报告相符,再次核对血液后,用符合标准的输血器进行输血。

3、输血过程中应先慢后快,再根据病情和年龄调整输注速度,并严密观察受血者有无输血不良反应,如出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

输血“三查七对”制度

一、三查

1、查血液包装有无破损,血液有无渗漏和血袋标签的内容是否齐全清楚。

2、查血液质量,有无变色凝块溶血等。

3、查输血器材,即输血器有效期,有无漏气,有无污染。

二、七对:核对以下诸项在标本管、申请单、配血报告单及取血单上是否一致。

1、核对病人姓名、性别、年龄、科别、床号、住院号、血型。

2、核对献血员姓名或条形编码、血型、血液品种、血量、采血日期、配血结果。

取血制度

1.配血合格后,由医护人员或指定人员(持取血单)到血库取血。

2.取血者与发血者双方必须共同查对患者姓名、性别、病案号、门急诊/病室、床号、血型、血液有效期及配血试验结果,以及保存血的外观等,准确无误时,双方共同签字后方可发出。

3.取血后要及时安全送到输血处,取回的血液及时输注,不得自行储血。

输血前和输血期间的血液管理制度

一、决定输血治疗前,经治医生向患者或家属说明输同种异体血的不良反应和经血液传播疾病的可能性,征得患者及/或家属的同意,并在《输血治疗同意书》上签字,《输血治疗同意书》入病历。无家属签字的无自主意识患者的紧急输血,应报医院职能部门或主管领导同意、备案,并记入病历。

二、护士接到输血医嘱时,两人认真核对医师填写好的《输血申请单》的正副联,并将填写完整的《输血申请单》的副联粘贴于配血管上。

三、采集血标本时,护士持《输血申请单》及贴有标签的试管至患者处,当面核对床号、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科室/门急诊号、血型和诊断,无误后方可采血,采血后两人在《输血申请单》下面签名。操作要求:一人一次一管。

四、采集血标本时,不得在输入大分子溶液通道中取血,应在另侧肢体血管取血,以防影响血型交叉试验结果(如果是在患者输入低分子溶液的情况下采集血样,应通知血库)。

五、采血后由医护人员或专人将血样和输血申请单送交血库,与血库工作人员双方逐项核对。护士收到血型鉴定单时,两人核对患者床号、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无误后通知患者或家属,并将血型鉴定单粘贴于检查报告粘贴纸右上角,两人在血型鉴定单右上角上签名。

六、取血时必须携带病历和《病人专用领血单》、《血型鉴定报告单》。取血护士与血库人员双方交接核对:1、受血者的床号、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科室/门急诊号、血型(包括Rh因子)、血液成分、

血量;2、核对血袋标签:献血者条形码编号、血型(包括Rh因子)、血液的有效期;3、检查血袋有无破损渗液,血袋内血液有无溶血及凝块。双方核对无误后,在交叉配血报告单上共同签字。

七、凡血袋有下列情形之一,一律拒领:

1、标签破损,字迹不清;

2、血袋有破损,漏血;

3、血液中有明显凝块;

4、血浆呈乳糜状或暗灰色;

5、血浆中有明显气泡、絮状物或粗大颗粒;

6、未摇动时血浆层与红细胞的界面不清或交界面上出现溶血。

八、血液领回病房后,由两名医护人员共同负责核对,核对的信息同取血时的信息,无误后登记在输血登记本上,并在《输血申请单》反面签名。如有两袋及以上的血液,先进行总核对,然后一袋一核对一签名。

九、血液从血库取出后30min内进行输血,不得加温,输血前将血袋内成分轻轻摇匀,避免剧烈振动,输血过程必须严格执行无菌技术,输入的血液内不得加入其他药物,如酸性或碱性药物、高渗或低渗溶液,以防血液凝集或溶解。

十、输血时,必须由两名医护人员携带病历至床旁,用两种识别患者的方法再次核对患者床号、姓名、血型(包括Rh因子)及交叉配血试验结果。严格执行“三查十对”,三查即查血的有效期、血液质量、输血装置是否完好;十对即对受血者床号、姓名、性别、住院号、血

型鉴定单、交叉配血试验结果、供血者血袋条形码编号、血液成分、血量、血袋编号。用符合标准的输血器进行输血。

十一、护士在采集血标本及输血时,应至少同时使用两种识别患者的方法进行核对。所有患者除均要使用床头牌识别外,清醒患者另外使用“反问式”的识别方法,手术、昏迷、神志不清、无自主能力的重症患者另外使用“腕带”识别。

十二、输血前、后静脉滴注生理盐水冲洗管道,连续输用不同供血者的血液时,两袋血之间用生理盐水冲洗输血管道。

十三、输血过程中应掌握先慢后快原则,开始输血时速度宜慢,观察15min无不良反应后,再根据病情和年龄调整输注速度。输血全过程和输血后30min内都必须严密观察有无输血反应,如出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

1、减慢或停止输血,更换输血器,用生理盐水维持静脉通道。

2、立即通知值班医生和血库值班人员,及时检查、治疗和抢救,并查找原因,做好记录。

3、疑为溶血性或细菌污染性输血反应,应立即停止输血,用生理盐水维持静脉通道,积极配合抢救,并保留剩余的血液及输血器具供检查分析原因。

13、输血完毕,及时收回输血袋并登记于专用记录本上,回收的血袋集中放置于4℃冰箱内,于24小时内由工勤人员签收并送回血库。十四、如有输血反应,应逐项填写患者输血反应回报单并送血库保存。

医疗机构输血科(血库)建设管理规范标准

医疗机构输血科(血库)建设管理规 一、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医疗机构临床输血管理,规输血科(血库)建设,保证临床用血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国献血法》、卫生部《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试行)》及《临床输血技术规》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订本规。 第二条输血科(血库)是医院开展输血相关诊疗活动和提供其它输血服务的科室。本规是医院输血科(血库)建设管理的基本标准,是对医院输血科(血库)检查评价的基本依据。 第三条本规包括医院输血科(血库)科室设置、功能与任务、建筑与设施、人员配置、仪器设备、原辅材料、安全卫生、业务管理、计算机管理和质量管理等。 第四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临床输血管理,设立由院领导、业务主管部门、相关科室负责人及专家组成的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贯彻落实临床用血相关法律法规,规、指导和监督临床用血工作;协调处理临床用血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开展临床科学、合理、安全用血的教育和培训。 二、科室设置 第五条医疗机构开展临床输血业务,应设置输血科、血库或指定相关科室负责。

第六条三级综合医院、年用血量大于5000单位的三级专科医院和二级综合医院应设置独立建制的输血科;未设置输血科的二级及以上医院应设立独立血库;二级以下医院应由检验科负责开展临床输血业务,并参照血库标准进行建设管理。 三、功能与任务 第七条输血科在医院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医院临床用血管理,指导临床输血技术应用,参与临床输血会诊,配合临床实施输血治疗,开展输血科研与教学。 血库在医院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医院临床用血管理,推广临床输血技术应用,参与临床输血会诊。 第八条根据临床用血需要,制定用血计划,定期向供血机构申报用血计划,做好血液储存、发放工作。 第九条按照卫生部《临床输血技术规》的要求,为临床输血提供血型鉴定、交叉配血、血清抗体筛选和输血相关实验室诊断。 第十条对输血工作实施全面质量管理,加强血液质量控制。 第十一条负责临床用血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开展临床输血疗效的评估,建立临床输血预警系统。 第十二条及时向供血机构反馈血液质量和服务质量等问题。 第十三条做好无偿献血、互助献血、临床用血政策的宣传,并配合做好相关事宜。

血库设置申请书

XXXX医院设置血库申请书 XXXX医院地处XXXXXXXXXXXX。全院占地面积630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9896.1平方米,其中医疗用房(三座楼房)建筑面积7989.1平方米,绿化面积1100平方米。2000年12月被评为二级乙等中医院,编制病床100张,实际开放100张。为永春县中医医疗中心,医疗工作幅射附近五个乡镇及周边县市,服务半径10多公里,服务人口10万人,年门诊8万余人次,住院3000人次。担负着医疗、预防、保健、教学以及科研任务。接受附近乡镇转诊的病人,承担五里街镇预防保健工作任务。现设有内科、外科、妇产科、针灸科等。其中2011年度开展手术204例,临床用血“红细胞悬液”16单位。 以往用血情况为:患者需输血,由我院医师填报输血申请单,报医务科审批,再经县医院医务科审批,审批通过后,由县医院血库供血,我院检验科负责交叉配血,配血合格后由我院护士取血为患者输血。路途较远加上手续繁杂,常常无法及时有效的提供血液制品。为更好地开展工作、服务临床、服务患者。我院申请设置血库。 为了满足设置血库的各项条件,我院成立了“XXXX医院输血管理领导小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临床输血技术规范》、《医院输血科(血库)的基本标准(试行)》等文件的相关要求,配备了三间约30平方米的血库用房,并按照相关要求严格分区。购置了贮血2℃~6℃冰箱、-20℃低温冰箱、专用血浆解冻箱等设备,确保贮血、用血安全。在人员方面,配备了两名经验丰富的检验师为血库专职人员,两名检验士(其中一名有护师资格)为血库的兼职人员。在规章制度方面,制订了一套完整

血库血站取血管理规定

西安市第四医院关于印发 《西安市第四医院输血科血站取血管理规定》的通知输血科: 根据《西安市中心血站关于调整临床用血收费标准及停止送血服务的通知》要求,西安市中心血站不再向各医院送血,改为医院自行前往血站取血,对我院临床用血安全带来了一定的隐患,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取血管理,保证危急重症患者抢救,确保临床用血安全,特制定并印发《西安市第四医院输血科血站取血管理规定》,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七日

西安市第四医院输血科血站取血管理规定 一、目的 为了规范取血流程,保障急诊、抢救及手术患者用血安全。 二、范围 适用急诊、抢救及平时取血流程。 三、职责: 1、医务科及总值班职责:主要负责协调取血时的车辆安排,在重大抢救时要与中心血站的沟通,确保抢救用血能时安全取回。 2、输血科:①根据医院备血情况签发取血单及安排取血人员, ②确保血液制品安全及时到达血库。③与血站建立长效联系机制,确保一些稀有血型及特殊血液制品的及时取回。 3、取血人员职责:①必须明确所取血液的种类和数量。②保障血液的安全性。③严格执行核对制度。 四、取血人员:必须为输血科工作人员或经严格培训的医院工作人员。 五、取血程序: 1、一般情况下取血流程:接到科室用血申请后,输血科工作人员应根据血库备血情况出具取血申请单,联系中心血站,确定取血时间,通知司机出车,取血人员携带取血专用箱随车一同前往。 2、急诊及重大抢救取血流程:接到输血申请单后,立即将血库备血先提供给临床用于抢救,并电话联系中心血站,告知取血的数量,血型等,通知医务科或总值班立即派车,取血人员携带取血专用箱随车一同前往。 六、取血人员须知:

血库凝聚按法交叉配血操作规程及血库收发标本制度

交叉配血操作规程 交叉配血试验(凝聚胺法) [原理] 凝聚胺试验是利用低离子溶液促进红细胞抗原与血清(浆)中的抗体反应,再利用凝聚胺引起红细胞间非免疫性的凝集,让已有抗体(IgG)反应的红细胞间的距离缩短。距离缩短后更能引起已反应的抗体和别的红细胞产生反应形成免疫性的凝集。而由凝聚胺所引起的非免疫性红细胞凝集反应可被后来加入的复悬液所中和而散开,如有免疫反应,凝集就不会散开,为阳性反应。如没有免疫反应,凝集就会散开,为阴性反应。交叉配血试验是在盐水介质的基础上加入凝聚胺,检测供患之间是否相合,患者血清(浆)中是否含有具临床意义的红细胞异体抗体。 [试剂组成] 1,洁净试管,离心机,显微镜。 2,0.85% 氯化钠溶液:准确称取氯化钠(AR)8.5 g,用蒸馏水溶解并定容至1000 ml。 试剂启用后,有效期为:二周。 3,凝聚胺试剂 *1 低离子介质溶液:含葡萄糖,乙二胺四醋酸-2钠及稳定剂。 *2 凝聚胺溶液:含凝聚胺,氯化钠及稳定剂。 *3 复悬液:含柠檬酸钠,葡萄糖及稳定剂。 *4 阳性对照血清:含抗D血清,氯化钠及稳定剂。 4,抗人IgG 血清。 [试剂保存和稳定性] 1.凝聚胺试剂须保存在2-25℃。 2.有效期内可使用。 3.抗人IgG血清低温冰箱保存。复溶后放2—4℃冰箱保存。 [标本收集和准备] 1.抽取受血者静脉血3-4ml(操作中小心防止红细胞破损),放入一已贴标签干燥洁净的试管中为血清管(也可用EDTA-K2抗凝血液),并将注射器中余下的少量血液配成2%红细胞生理盐水悬液,放入另一已贴标签干燥洁净的试管中为红细胞悬液管。 以上标本有效期为三天;若受血者抽取标本后,输用过血液或血液制品,且输用时间超过12 小时的,必须重新采集标本。 2.2% 红细胞悬液: 用生理盐水洗涤红细胞3次。 根据下表进行红细胞悬液的配制。 悬液浓度(%)压积红细胞(滴)盐水(滴) ---------------------------------------------------------------- 2 1 2ml(40) 5 1 0.8ml(16) ---------------------------------------------------------------- [操作步骤] 1.取出3支试管分别标记主,次及对照测试:

员工管理医院血库工作人员应知应会一百问答

(员工管理)医院血库工作人员应知应会一百问答

医院血库工作人员应知应会壹百问答 1.我国实行何种献血制度? 答:1997年12月29日公布,1998年10月1日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第二条规定,“国家实行无偿献血制度”。 2.我国法律规定献血主体是谁?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第二条规定,“国家提倡十八周岁至五十五周岁的健康公民自愿献血”。 3.为树立社会新风尚作表率,国家鼓励哪些人员率先献血? 答:国家鼓励国家工作人员、现役军人和高等学校于校学生率先献血。 4.无偿献血的血液用途是如何界定的? 答:无偿献血的血液必须用于临床,不得买卖。血站、医疗机构不得将无偿献血的血液出售给单采血浆站或者血液制品生产单位。 5.输血科(血库)的质量控制由什么机构负责? 答:中心血站承担供血区域范围内血液储存的质量控制,对所于行政区域内的中心血库进行质量控制。 6.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的组成和职责?

答:医疗机构应当设立由医院领导、业务主管部门及关联科室负责人组成的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委员会负责临床用血的规范管理和技术指导,开展临床合理用血、科学用血的教育和培训。 7.医疗机构输血科(血库)的职能是什么? 答:《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试行)》中第六条规定,“医疗机构设立输血科(血库),于本院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领导下,负责本单位临床用血的计划申报,储存血液,对本单位临床用血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且参和临床有关疾病的诊断、治疗和科研”。 《临床输血技术规范》中第四条规定,“医疗机构设立输血科(血库)主要负责临床用血的技术指导和技术实施,确保贮血、配血和其他科学、合理用血措施的执行”。 8.医疗机构如何确定临床用血计划? 答:医疗机构临床用血应当遵循合理、科学的原则,制定用血计划,不得浪费和滥用血液。 9.医疗机构临床用血必须由哪个部门指定其供应? 答: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由县级之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血站供给。医疗机构开展的患者自身储血、自体输血除外。 10.医疗机构成分用血的来源? 答:省级之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血站负责医疗机构成分用血的制备和供给。11.如何进行临床输血申请?

医疗机构输血科血库建设管理规范

医疗机构输血科血库建设管理规范

医疗机构输血科(血库)建设管理规范 (征求意见稿) 一、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医疗机构临床输血管理,规范输血科(血库)建设,保证临床用血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卫生部《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试行)》及《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订本规范。 第二条输血科(血库)是医院开展输血相关诊疗活动和提供其它输血服务的科室。本规范是医院输血科(血库)建设管理的基本标准,是对医院输血科(血库)检查评价的基本依据。 第三条本规范包括医院输血科(血库)科室设置、功能与任务、建筑与设施、人员配置、仪器设备、原辅材料、安全卫生、业务管理、计算机管理和质量管理等。 第四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临床输血管理,设立由院领导、业务主管部门、相关科室负责人及专家组成的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贯彻落实临床用血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指导和监督临床用血工作;协调处理临床用血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开展临床科学、合理、安全用血的教育和培训。 二、科室设置 第五条医疗机构开展临床输血业务,应设置输血科、血库或指定

相关科室负责。 第六条三级综合医院、年用血量大于5000单位的三级专科医院和二级综合医院应设置独立建制的输血科;未设置输血科的二级及以上医院应设立独立血库;二级以下医院应由检验科负责开展临床输血业务,并参照血库标准进行建设管理。 三、功能与任务 第七条输血科在医院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医院临床用血管理,指导临床输血技术应用,参与临床输血会诊,配合临床实施输血治疗,开展输血科研与教学。 血库在医院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医院临床用血管理,推广临床输血技术应用,参与临床输血会诊。 第八条根据临床用血需要,制定用血计划,定期向供血机构申报用血计划,做好血液储存、发放工作。 第九条按照卫生部《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的要求,为临床输血提供血型鉴定、交叉配血、血清抗体筛选和输血相关实验室诊断。 第十条对输血工作实施全面质量管理,加强血液质量控制。 第十一条负责临床用血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开展临床输血疗效的评估,建立临床输血预警系统。 第十二条及时向供血机构反馈血液质量和服务质量等问题。 第十三条做好无偿献血、互助献血、临床用血政策的宣传,并配

医院输血科血库工作制度

文档序号:XXYY-YLFA-001 版本编号:YLFA-20XX-001 XXX医院 输血科/血库工作制度 编制科室:知丁 日期:年月日

输血科/血库工作制度 1、在医院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实行科主任负责制,健全科室管理制度,加强对输血科工作人员依法管理血液的宣传,科主任是医院输血管理的第一责任者。 2、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临床用血管理办法》、《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范,制定相应的工作管理制度与标准操作规程(技术、设备),由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进行临床输血工作。有计划对在职人员进行技能培训及考核。 3、定期讨论在贯彻医院(输血方面)的质量方针和落实质量目标、质量指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与措施,并有反馈记录文件。 4、在医院“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加强对临床用血的监督管理。加强对医院临床用血科室医师依法用血的宣传, 明确血液是有限的宝贵资源,要树立科学、合理、安全的输血理念,强化临床医生全面血液保护的意识,严格掌握临床输血指征,实施全面血液保护措施,积极开展自体输血工作,保证科学合理用血。 5、承担并完成医院交给的有关医疗、教学、科研等各项

任务。 6、加强对输血申请管理。明确输血申请医师资格,规定申请医师履行输血告知义务,要求规范签署《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明确术前备血、急诊输血、特殊血型输血、血体输血及单采治疗申请的临床管理程序,保障临床血液供应和治疗。 7、建立配血标本采集、运送、签收、核查、保存制度和工作流程,确保输血安全。 8、血液入库、核对、贮存。血液制品入库前要按照《临床输血技术规范》规定内容认真核对验收;要做好血液出入库、核对、领发的登记,有关资料需保存十年(电子资料要有安全备份);血液贮存按不同血型将不同血液成分分别贮存于血库专用冰箱或保存箱内,并有明显的标识。贮存设备温度要进行安全监测。 9、建立并完善输血相容性检测实验室管理。包括: (1)使用的仪器、试剂和耗材符合国家规定;定期对可能影响检验结果的仪器及相关设备进行校准; (2)建立并完善输血相容性检测实验室质量保证体系,开展室内质量控制,参加室间质量评价活动。 (3)受血者配血试验的血标本必须是输血前3 天之内的。 (4)输血科要逐项核对输血申请单、受血者和供血者

医院输血管理制度(整理版)

11 医院输血管理制度(整理版) 临床合理用血评价制度临床合理用血评价制度* 《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指出:医疗机构应当建立科室和医师临床用血评价及公示制度。将临床用血情况纳入科室和医务人员个人工作考核指标体系。为了进一步加强医院临床用血的管理,促进更加科学、安全、合理的临床用血,特制订本制度。 一、临床用血评价制度: 临床用血的评价主要包括用血合理性的评价和输血后疗效的评价。 《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明确规定:医疗机构应当建立临床用血医学文书管理制度,确保临床用血信息客观真实、完整、可追溯。医师应当将患者输血适应症的评估、输血过程和输血后疗效评价情况记入病历;《临床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输血记录单》随病历保存。 1、用血合理性的评价:主要是看是否严格按照输血适应证进行输血。输血适应证应严格按照《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的要求制定。 2、输血后疗效的评价:主要是指在输血后,医师要给予输血治疗后疗效评价,看患者输血后较输血前有无疗效或有无输血不良反应的发生。如有输血不良反应发生,应严格按照输血不良反应处理程序进行。 二、临床用血公示制度: 制定临床用血专项检查制度,将检查结果在全院通报,并由医院制定相应的奖惩措施,以严格加强临床用血的管理、促进临床科学、合理、安全的用血。 1、检查人员: 由医务科组织成立临床用血专项检查小组; 2、检查方法:每季度检查一次,抽取输血病历至少30份; 3、检查内容包括以下几方面: 1)、《临床输血申请单》的填写是否规范; 2)、输血前是否有免疫学检查; 3)、输血前患者是否签写《输血治疗同意书》; 4)、是否有相关实验室检查,是否有临床输血指征; 5)、大量用血是否有审批; 6)、是否有患者输血适应症的评估、输血过程和输血后疗效评价情况; 4、检查后对存在的问题及缺陷进行分析和评价,提出改进措施,并有成效。 输血前核对制度* 发血时核对 1、配血合格后,由医护人员到输血科(血库)取血。 2、取血与发血的双方必须共同查对患者姓名、性别、病案号、门急诊/病室、床号、血型、血液有效期及配血试验结果,以及保存血的外观等,准确无误时,双方共同签字后方可发出。 3、凡血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律不得发出: (1).标签破损、字迹不清; (2).血袋有破损、漏血; (3).血液中有明显凝块; (4).血浆呈乳糜状或暗灰色; (5).血浆中有明显气泡、絮状物或粗大颗粒; (6).未摇动时血浆层与红细胞的界面不清或交界面上出现溶血;

医疗机构输血科 血库 建设管理规范

医疗机构输血科(血库)建设管理规范 (征求意见稿) 一、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医疗机构临床输血管理,规范输血科(血库)建设,保证临床用血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卫生部《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试行)》及《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订本规范。 第二条输血科(血库)是医院开展输血相关诊疗活动和提供其它输血服务的科室。本规范是医院输血科(血库)建设管理的基本标准,是对医院输血科(血库)检查评价的基本依据。 第三条本规范包括医院输血科(血库)科室设置、功能与任务、建筑与设施、人员配置、仪器设备、原辅材料、安全卫生、业务管理、计算机管理和质量管理等。 第四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临床输血管理,设立由院领导、业务主管部门、相关科室负责人及专家组成的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贯彻落实临床用血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指导和监督临床用血工作;协调处理临床用血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开展临床科学、合理、安全用血的教育和培训。 二、科室设置 第五条医疗机构开展临床输血业务,应设置输血科、血库或指

定相关科室负责。 第六条三级综合医院、年用血量大于5000单位的三级专科医院和二级综合医院应设置独立建制的输血科;未设置输血科的二级及以上医院应设立独立血库;二级以下医院应由检验科负责开展临床输血业务,并参照血库标准进行建设管理。 三、功能与任务 第七条输血科在医院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医院临床用血管理,指导临床输血技术应用,参与临床输血会诊,配合临床实施输血治疗,开展输血科研与教学。 血库在医院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医院临床用血管理,推广临床输血技术应用,参与临床输血会诊。 第八条根据临床用血需要,制定用血计划,定期向供血机构申报用血计划,做好血液储存、发放工作。 第九条按照卫生部《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的要求,为临床输血提供血型鉴定、交叉配血、血清抗体筛选和输血相关实验室诊断。 第十条对输血工作实施全面质量管理,加强血液质量控制。 第十一条负责临床用血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开展临床输血疗效的评估,建立临床输血预警系统。 第十二条及时向供血机构反馈血液质量和服务质量等问题。 第十三条做好无偿献血、互助献血、临床用血政策的宣传,并配合做好相关事宜。

临床用血管理制度

手术用血相关制度与流程 临床用血管理制度 (2) 临床用血申请、审批制度及流程 (3) 输血核对核查制度 (4) 输血不良反应处置制度及应急预案 (6) 手术室内择期手术用血流程(术前已备血) (9) 手术室内术中紧急用血流程 (10) 围术期输血指南(2007) (11) 2013.1修订

临床用血管理制度 根据卫生部相关规定,规范医务人员的用血行为,特制定我院临床用血管理制度。 一、医务人员应遵循安全、科学、合理用血的原则,严格掌握输血指征。决定对患者实施治疗时,应由主治治医师开具《用血通知书》,并经上级医师核准签字后到血库办理用血手续。 二、申请输血应由主治医师逐项填写《临床输血申请单》,应内容完整,字迹清晰,由主治医师核准签名,连同受血者血样于预定输血日期前送交血库,《临床输血申请单》由血库保存。 三、贯彻执行献血条例与有关临床用血的规定,做好用血审证工作,除急诊外,临床科室应至少提前一天将输血申请单连同由区献血办公室核准的用血证明及患者血样同时送交血库。 四、到血库提血,必须填写《血库领血凭证》,发血和提血者必须在《血库领血凭证》签字。发血、提血、用血要严格执行“三查十对”制度。 五、经治医师应规范签署《输血治疗同意书》,并逐项告知患者及委托人,附病历。患者或委托人签名必须与委托书签名相符,特别是输血前检查项目一定要完整。 六、血库工作人员审核《临床输血申请单》,血库工作人员应对《临床输血申请单》受血者个人信息、血型、临床诊断、输血指征和目的进行审核。发现填写内容不正确、不完全,立即通知临床科室补充或重新填写。 七、临床输血一次用血、备血量超过1600毫升,由输血科科主任签字后报医务部批准。资料存放输血库。大量急诊用血时应履行报批手续,填写《临床急诊用血申请表》,由科室主任签名报医务部批准,一式两份(一份交血库、一份放病例中)。 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量少于800毫升的,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提出申请,上级医师核准签发后,方可备血。 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量在800毫升至1600毫升的,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提出申请,经上级医师审核,科室主任核准签发后,方可备血。 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量达到或超过1600毫升的,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提出申请,科室主任核准签发后,报医务部或总值班批准,方可备血。 八、临床用血需严格掌握用血指征(输血前病程录),病程记录应反映用血指征,内容包括化验检查情况(血红蛋白)、失血量及血压等客观指标;输血后病程录,记录输血过程是否顺利,有否输血反应;输血后病情评估(输血后3-5天)。 九、外科手术中用血除在手术记录中记录外,还应在术后首次病程记录予以记

输血科血库工作制度

邢台市红十字医院 检验科(血库)工作制度 1、在医院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实行科主任负责制,健全科室管理制度,加强对输血科工作人员依法管理血液的宣传,科主任是医院输血管理的第一责任者。 2、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临床用血管理办法》、《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范,制定相应的工作管理制度与标准操作规程(技术、设备),由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进行临床输血工作。有计划对在职人员进行技能培训及考核。 3、在医院“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加强对临床用血的监督管理。加强对医院临床用血科室医师依法用血的宣传, 明确血液是有限的宝贵资源,要树立科学、合理、安全的输血理念,强化临床医生全面血液保护的意识,严格掌握临床输血指征,实施全面血液保护措施,积极开展自体输血工作,保证科学合理用血。 4、承担并完成医院交给的有关医疗、教学、科研等各项任务。 5、加强对输血申请管理。明确输血申请医师资格,规定申请医师履行输血告知义务,要求规范签署《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明确术前备血、急诊输血、特殊血型输血、血体输血及单采治疗申请的临床管理程序,保障临床血液供应和治疗。 6、建立配血标本采集、运送、签收、核查、保存制度和工作流程,确保输血安全。

7、血液入库、核对、贮存。血液制品入库前要按照《临床输血技术规范》规定内容认真核对验收;要做好血液出入库、核对、领发的登记,有关资料需保存十年;血液贮存按不同血型将不同血液成分分别贮存于血库专用冰箱或保存箱内,并有明显的标识。贮存设备温度要进行安全监测。 8、建立并完善输血相容性检测实验室管理。包括: (1)使用的仪器、试剂和耗材符合国家规定;定期对可能影响检验结果的仪器及相关设备进行校准; (2)建立并完善输血相容性检测实验室质量保证体系,开展室内质量控制,参加室间质量评价活动。 (3)受血者配血试验的血标本必须是输血前3 天之内的。 (4)输血科要逐项核对输血申请单、受血者和供血者标本,复查受血者和供血者ABO 血型(正、反定型),并常规检查患者Rh(D)血型,正确无误时可进行交叉配血。 (5)交叉配血前输血科或血库对备血标本可进行抗体筛检试验,如受血者、供血者标本抗体筛检试验均为阴性,可采用快速交叉配血试验方法进交叉配血。如未进行抗体筛检试验检测,交叉配血均应使用能检出不完全抗体的配血方法进行交叉配血。输血科或血库应根据临床治疗情况选择适宜的输血相容性检测方法,保证临床治疗和抢救需要。 (6)完善输血相容性检测实验室相关记录的管理。 9、建立血液发文放的工作流程,确保血液发放安全无误。

医疗机构输血科(血库)基本标准

医疗机构输血科(血库)基本要求(试行)为规范医疗机构输血科(血库)的建设,加强临床用血管理,保证临床用血的质量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临床输血技术规范》和有关管理规定,制定本基本要求。 一、总则 (一)申请临床用血的医疗机构,必须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未设住院部的门诊部及卫生所不得开展输血。临床用血统一由取得执业许可证的合法血站供给,医疗机构不得擅自采集血液(对患者进行自身输血除外)。 (二)医疗机构应当严格遵守卫生部《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临床输血技术规范》,健全工作制度,遵循合理、科学原则,制定用血计划,严格掌握输血适应证,避免浪费,杜绝不必要的输血。 (三)三级医院应设立输血科,二级医院设立输血科或血库,一级医院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设立血库或贮血室。 (四)输血科(血库)的主要职能:负责本单位临床用血计划的申报,临床用血的技术指导和技术实施,确保贮血、配血和科学合理用血措施的执行。 二、布局和设施 (一)布局要求 1、输血科(血库)应有独立的业务用房,选址应远离污染源,并尽可能临近手术室、病房,以便于取血。 2、房屋建筑设施应达到卫生学标准,布局合理,按工作流程分室分区,应有清洁区、半清洁区和污染区,各室或各区域有明显的标识。血液贮存、发放处和输血治疗室设在清洁区,血液检验和处置室设在污染区,办公室设在半清洁区。 (二)用房面积 1、科室用房面积应能满足其任务和功能的需要,原则上三级医院不少于80m2,二级医院不少于50m2,贮血室不少于30m2。 2、使用面积与床位数参考比例推荐标准: 床位数(张)使用面积(m2)

临床输血管理制度及审批制度

海源中医医院临床输血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指导医院科学合理用血,指导临床医师和输血医技人员严格掌握输血适应症、正确合理应用临床输血技术和血液保护技术,特制定临床输血管理制度。 1. “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负责临床用血的规范管理、监督和技术指导,开展临床合理用血、科学用血的教育和培训,制定年度输血工作计划,具体执行工作由检验科负责。 2《临床输血技术规范》是临床输血管理的重要依据. 3、病人输血前应做血型、输血四项(又称输血前检查):ALT、HBsAg、HBsAb、HBeAg、HBeAb、HBcAb、anti-HCV、anti-HIV、RPR,下同)、血型血清学检查。 报告单贴在病历上,作为重要的法律依据,以备日后信息反馈及资料备查。 4、病人输血应由经治医师根据输血适应症制定用血计划,报上级医师或科主任审批后,逐项填写好《临床输血申请单》,由上级医师或科主任核准签字后,连同受血者血样交检验科作交叉配血。 5、决定输血治疗前,经治医师应向病人或其家属说明输同种异体血出现不良反应和经血传播疾病的可能性,征得病人或家属的同意,并在《输血治疗同意书》上签字。《输血治疗同意书》入病历。无家属签字的无自主意识的病人紧急输血,应报医院职能部门或主管领导同意、备案,并记入病历。 6、xx《临床用血审批制度》。 7、护士接到输血申请单后,必须核对患者的床号、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病区/门急诊、诊断和输血治疗同意书。贴在试管上的条形码标签,必须填写患者的姓名、床号、病区。 8、抽取血型交叉配血试验时,必须有二名护士(夜间一人当班时与值班医生)到患者的床边,按照输血申请单共同核对床号、姓名后方可抽血,执行

安全输血操作规程

安全输血操作规程 一、医生填写患者输血及血液制品申请单及患者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后,护士核对医嘱原始血型、Rh正反定性实验结果及患者姓名、病历号、将采血样送血库备血。 二、护士到血库取血时需与血库工作人员共同核对以下内容。 1.受血者姓名、床号、病案号、血型、交叉配血实验结果。 2.供血者姓名、编号、血型、血液有效期及交叉配血实验结果。 3.血液保存温度和有效期见北京市卫生局下发的《临床输血技术规范》。 4.检查血液是否有溶血现象:血浆颜色变红或混有泡沫,红细胞呈紫玫瑰色,红细胞与血浆界限不清等。 三、血液自学库取出后勿震荡,以免破坏红细胞引起溶血,库存血不能加温,以免血浆蛋白凝固变性,应在室温下放置15~20分钟,放置时间不能过长,以免引起污染,悬浮红细胞自血库取出后应及时输入。 四、输血前由两名护士再次核对供血者血型、编号及受血者姓名、病案号、原始血型、交叉相溶试验结果和医嘱。 五、至患者床前输血时,严格执行查对及无菌操作制度。 六、输血应为独立静脉通路,使用专用静脉输血器,不能同时混输其他药物。如需稀释只能用静脉注射0.9%盐水。输血前按医嘱应用抗过敏药物。用0.9%盐水冲管后再行输血,如同时输两位不同供血者的血时,两袋血之间应用0.9%盐水冲净输血器后再输另一供血

者的血,输血完成后要用0.9%盐水冲管。 七、若发生输血反应,应立即停止输血,遵医嘱进行对症处理,保留输血器及血袋,并封存保管。 八、输血过程中应先慢后快,根据病情、年龄调查输血速度,并严密观察受血者有无输血不良反应,如出现异常情况应急处理。 1.减慢或停止输血,静脉注射0.9%盐水维持静脉通路。 2.立即通知值班医师和输血科值班人员,及时检查、治疗和抢救,并查找原因,做好记录。 九、疑为溶血性或细菌污染性输血反应,应立即停止输血,及时报告上级医师,在积极治疗、抢救的同时,做好以下工作。 1.核对输血申请单、血袋标签、交叉配血试验记录,与输血科联系,采取相关检验措施。 2.遵医嘱立即抽取受血者血液,加肝素抗凝血剂分离血浆,观察血浆颜色,测定血浆游离血红蛋白和血清胆红素含量。 3.如怀疑细菌污染性输血反应,抽取血袋中血液做细菌学检验。 4.尽早监测血常规、尿常规及尿血红蛋白。 十、输血完毕2小时后,患者无输血反应发生,将输血袋上的编号取下贴在输血记录单上并独立粘贴在一张化验报告单上,放入病例中。按要求将输血袋保存24小时后放入医用垃圾袋中再送焚烧。 十一、凡发生输血反应,护理人员做好护理记录,并逐项填写患者输血反应报告单,一式两份,一份送至护理部,另一份连同输血袋一并送至输血科保存。

输血科质量和安全管理制度

输血科质量和安全管理制度 1.为确保输血安全有效,输血科(血库)工作人员应具备较强的法制意识和风险意识,遵守一切规章制度和标准操作规程。 2.接收血液标本时,必须认真核对标本的姓名、性别、年龄、科室、床号、住院号,血型和临床诊断等。检查血液标本是否有溶血、污染、血量不够等,不符合配血试验要求的标本拒收。 3.配血前必须对病人及献血者血型两次确认,必须作正反血型鉴定,无误后方可配血。 4.《临床输血申请单》上所填血型与标本管标示血型不符时,病人或家属对血型有异议时,立即通知临床科室重抽标本,复查血型,还有疑问时,立即床旁复查血型,再有疑问时,立即请示科主任处理。 5.配血中发现主、次侧有一侧凝集,一律不得发血,立即报告科主任,作进一步检查。 6.领血人必须是经过培训的医护人员,发血前必须核对受血者姓名、年龄、血型、住院号,科别、床号、临床诊断等,以及献血者血袋条码号、采血日期、效期、血液品种、血量等,双方核对无误后,签字认可。 7.如有群伤、需输血的病人太多,分轻重缓急配血,先配危重病人的血液,再配病情较轻病人的血液,并立即报告科主任请求援助。 8.输血科(血库)必须储备一定量的血液,保证应急用血。 9.认真做好输血前检查工作。 10.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防止职业暴露的发生。 11.正确合理使用化学试剂(药品),有毒有害物品专人保管,防止事故发生。 12.正确处理医疗生物垃圾,防止交叉污染发生。 13.做好水、电、气防火防灾工作。下班前必须关闭所有不用的仪器、空调等用电器,关好水、气管开关,并作好交接班记录。 14.定期检查通电线路,严防引发火灾,科室配备消防器材,强化消防意识,加强消防演练,人人警惕,消除隐患。一旦发现火源应立即进行消防处理,并立即报告医院保卫处(科)和119。

血库工作制度

血库规章制度 一、血库工作制度 二、血库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三、输血不良反应管理、登记和报告制度 四、各种记录管理和保存制度 五、设备使用、管理、保养制度 六、血液储存、运输、发放制度 七、差错登记、报告、及处理制度 八、血液报废制度 九、医疗费物处理制度 十、检验报告结果保密制度 十一、急诊用血和大量用血管理制度

根据我院实际情况,输血科有检验科兼任,检验科每位工作人员都必须遵守输血科的各项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 根据现有情况科室暂不储存血液,随着医院的发展或临床需要,我们可按照“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制定用血计划,适当储存血液,以免造成浪费。 工作人员负责血液的接收、合血、发放等工作,如特殊原因临床申请了用血而暂又不使用,我们可按照血液的储存制度临时储存,但要及时与临床联系,以免造成血液的浪费。 负责人宋福珍 质量安全人秦霞 成员亓琳吴少辉张虎李琳 苏薇周娜

一、血库工作制度 为了使科室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根据﹤临床用血管理办法﹥及﹤医院输血管理委员会﹥有关规定,结合本科室实际,制定本制度。 1.输血科(血库)以“安全第一、服务临床”为宗旨,为临床各科提供各项优质服务。 2.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提高服务质量,坚持24h值班制,为临床提供准确可靠的试验结果和安全可靠的血液及制品。 3.做好本单位临床用血的计划申报工作。 4.做好临床用血制度的执行情况的检查监督工作。 5.积极参与临床有关疾病的诊断、治疗与科研。 6.使用符合质量标准的试剂,仪器设备符合计量标准,做好仪器设备使用、维护、保养和校验工作,确保仪器设备性能完好,建立仪器设备使用、维护和保养档案。 7.认真做好标本收集、处理、检测、保留工作。 8.认真做好血型鉴定和交叉配血工作,ABO血型鉴定作正反定型,常规检测Rh血型,交叉配血至少使用2种方法(包括盐水相和非盐水相)。 9.认真做好血液入库、储存、出库、领取、发放、运送工作,以及配血标本和输血后血袋的保留工作。 10.认真做好输血不良反应的调查、处理、登记工作。 11.做好各种实验记录及各种数据的统计上报工作。 12.积极参加业务学习和继续教育培训,撰写科研学术论文,不断提高业务技术水平。 13.做好实验室消毒灭菌,清洁卫生工作,按规定做好生物垃圾的消毒处理、运输消毁工作。

《血库操作规程》word版

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医院血库标准操作规程 文件编号:BC-2-2013 编制:吕强 审核:施伟 批准:施伟 生效日期:2013年4月14日

目录

ABO 血型鉴定(正定型) 1、实验原理 根据红细胞上有或无A 抗原或(和)B 抗原,将血型分为A型、B型、AB型和O型四种。可利用红细胞凝集试验,通过正、反定型准确鉴定A B O 血型。所谓正定型,是用已知抗A和抗B分型血清来测定红细胞上有无相应的A抗原或(和)B抗原;所谓反定型,是用已知A红细胞B红细胞来测定血清中有无相应的抗A 或(和)抗B。 2、使用的标本种类和收集方法 2.1、受检者5%红细胞悬液 红细胞悬液制备:采取受检者的红细胞,经盐水洗涤3次,取压积红细胞1滴加入生理盐水16滴(0.8ml)配成5%的红细胞悬液。 2.2、受检者血清 采取受检着静脉血2-3ml,置水浴箱中至完全凝固,3000转/分钟离心5分钟,分离上层血清备用。 2.3、标本接收 2.3.1、血型鉴定不接收临床送检标本(除外2.3.2规定内容)。 2.3.2、特殊急诊检验人员无法采血时,接收临床送检标本需登记采血护士姓名及送检护士姓名、并查对标本标签和检验单内容是否相符,如有不符可以拒收标本。 2.4、标本容器要求:洁净一次性塑料试管 3、使用的试剂 3.1、抗A 、抗B定型试剂(单克隆抗体) 3.1.1、批准文号:国药准字S1******* 3.1.2、生产厂家:上海血液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3.1.3、保存条件:2-8℃避光保存,有效期内使用。 2.5 %A、B及O型试剂红细胞盐水悬液 2.5.1、制备方法 分别采取已知A、B、O三种血型的红细胞,经盐水洗涤3 次,经盐水洗涤3次,取压积红细胞1滴加入生理盐水16滴(0.8ml)配成5%的红细胞悬液。 2.5.2、保存条件:配制好的5%的红细胞悬液在试管上注明红细胞血型及配制时间,2-8℃避光保存,有效期3天。 4、仪器: 4.1、仪器型号:TDL-5C型医用离心机 4.2、仪器厂家:北京菲恰尔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4.3、许可证号:京药管械(试)字2001第2030436号

血库管理制度

血库工作制度 1.严格执行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确保临床输血安全。严格执行用血“三统一”的管理规定,不私自采血供血。 2.工作人员要认真负责,做好血库的管理和技术工作。 3.要有备血计划,备有一定数量血液,保证临床需要。遇到有急诊用血,血库存血不足时,及时与血站联系,进行急诊送血。 4.遇到疑难配血和稀有血型鉴定时,及时与市中心血站联系,请求技术帮助。 5.经常与临床联系,了解临床用血情况,遇到问题及时协助解决。6.血液保存管理: 6.1.每天检查冰箱温度,做好记录。 6.2.不同血型血液分栏存放,有明显标示。 6.3.冰箱定期清洁消毒,每月做一次细菌培养监测。 7.工作室和储血室要保持清洁,每天要进行紫外线消毒。 8.配血和发血: 8.1.需输血的病员,由医师逐项填写输血申请单,取受血者自凝血2~5ml送交血库做血型和交叉配血试验.其标本试管应贴有标签。如需大量用血或因科研需要用血,应提前两天通知血库准备(急症例外)。收标本时要检查标签、血量、有无污染和溶血,凡不符合要求者应退回科室重新抽血。 8.2.接到输血处方后,要仔细逐项查对输血单与标本试管的姓名、科别、住院号、床号、血型是否相符,然后取同型库血进行交叉配血

试验。对小儿科或血型有疑问者,要复查病员与献血者双侧血型,再行交叉配血试验。以确保无误。操作者必须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不得有任何差错。输血单血型要填写清楚并签全名。 8.3.对已发出的血,一律不能退回血库。如因特殊情况需输异型血者,必须经临床主治医师同意,输血量不得超过600毫升。 8.4.购买“A”型、“B”型标准血清时,应保证血清效价准确可靠,要经常检测标准血清有无污染、沉淀,以防影响血型鉴定结果。 8.5.发血后,病员与献血员的配血标本应保存一周(2-60C)以备查对。 9.做好出入库记录,每月按时与市中心血站对帐,核实准确无误后将记帐单报院财务科。 10.发血记录、申请单、帐目等材料保存10年。

血库培训内容

枯藤老树昏鸦,小桥流水人家,古道西风瘦马。夕阳西下,断肠人在天涯。 血库人员上岗培训内容 聚凝胺交叉配血试验标准操作规程 1 目的建立聚凝胺交叉配血试验标准操作规程,确保聚凝胺交叉配血试验操作的准确性和规范性。 2职责血库工作人员负责执行 3.适用范围适用于聚凝胺交叉配血全过程。 4.操作规程 4.1原理 利用多聚季胺盐类—聚凝胺携带很多正电荷,中和红细胞表面的负电荷,使红细胞之间距离减少,引起正常红细胞可逆性凝集。无抗体致敏的红细胞被聚凝胺凝集,当加入中和液后,则凝集解散,而抗体致敏的红细胞被聚凝胺凝集,则不能解散。 4.2 试剂 4.2.1 LIM 4.2.2 RESUSPENDING 4.2.3 POLYBRENE 4.3 器材 4.3.1贝索血库专用离心机 4.3.2 10μl、1ml的移液器 4.4 方法 4.4.1制备红细胞悬液:分别将受血者及供血者的抗凝血标本用标本离心机离心1000×g60sec,将红细胞吸出洗涤3遍后,用生理盐水

盐水稀释成3~5%的溶液【5μl红细胞沉淀溶于1ml生理盐水中】备用; 4.4.2取试管标主次侧,主侧试管加受血者血浆2滴,加供血者红细胞悬液1滴,次侧试管反之。 4.4.3 每个试管加LIM0.7ml,摇匀后,再加POLYBRENE溶液2滴,混匀; 4.4.4贝索离心机1000g离心力离心10秒,弃去上清,不要沥干,让管底残留约0.1ml液体; 4.3.6 轻轻摇动试管,目测红细胞有无凝集,如无凝集,则必须重做; 4.3.7 最后加入RESUSPENDING2滴,轻轻转动试管混合并同时观察结果。 4.4 结果判定 4.4.1如果在30秒内凝集散开,代表是由POLYBRENE引起的非特异性凝集,配血结果相合 4.4.2如果在30秒内凝集不散开,则为红细胞抗原抗体结合的特异性反应,配血结果不相合。 4.4.3如反应可疑可将血样倒在玻片上用显微镜观察。 4.4.4如试管内发生溶血则同样认为是阳性反应。 4.5 注意事项 4.5.1 离心后,倒掉上清,不要沥干,让管底残留约0.1ml液体。 4.5.2 结果观察要在30秒内,否则凝集散开会判为假阴性。 5 参考依据

输血科管理制度、岗位职责

输血管理委员会职责 1.在院长或分管院长领导下,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度负责对全院临床输血工作进行规范管理和技术指导,杜绝临床输血事故发生。 2.认真贯彻执行《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试行)》和《临床输血技术规范》,严格按上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执行。 3.建立临床输血质量管理体系,并监督运行,保证临床输血安全有效。 4.制订本院输血计划,工作制度、岗位职责,并认真组织实施。 5.制订继续教育和岗位培训计划,努力提高工作人员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 6.提倡成分输血,科学合理用血,提高临床输血疗效。 7.加强职工责任心教育,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岗位职责和标准操作规程,严防责任事故发生。 8.执行用血审批制度及统计上报制度。 9.每季度组织召开一次医院输血管理工作会议,及时通报输血管理工作动态,对存在的问题制订整改方案,及时整改。 10.每年组织召开一次医院输血管理工作总结会,对输血工作成绩突出者给予表彰,总结经验,吸取教训。

临床输血制度 为了使临床输血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根据《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试行)》和《临床输血技术规范》,制定本制度。 1.临床输血必须在输血管理委员会指导下开展工作。 2.认真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制度。 3.临床输血医务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 4.血液来源必须合法,不得非法自采自用血液。 5.输血科应有专人负责血液的入库、储存、发放工作,并作好相应记录。 6.执业医师严格掌握输血指征,科学合理使用血液,提倡成分输血。 7.受血者或家属必须知情同意,在《输血治疗同意书》上签字后,方可输血。 8.执业医师认真填写《临床输血申请单》,并由主治执业医师审核签字后,向输血科申请备血。 9.输血科应有专人负责标本收集、处理、检测及输血前检查工作。 10.输血科认真做好血型鉴定(包适ABO正反定型、Rh血型)和交叉配血工作,保证结果准确可靠。 11.认真做好血液收领、发放、质量检查和发放前核对工作。 12.输血前由两名具有执业资格的医护人员做好“七查、八对、九不用”工作。“七查”指:①查血站名称及许可证号;②献血者条形码号;③献血者血型;④血液品种;⑤采血日期及效期;⑥储存条件;⑦输血器材质量。“八对”指:①核对病人姓名、性别、年龄;②病案号、住院号;③病室、床号;④病人血型;⑤配血结果;⑥献血者血袋号;⑦血液品种;⑧血量。“九不用”指:①标签有破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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