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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管理制度

离职管理制度
离职管理制度

离职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规范离职员工的多种结算工作、交接工作,以利于工作的延续性,保护员工免于陷入离职纠纷,提供公司的管理水平,特制订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员工的离职管理

三、离职流程

公司及员工任何一方提出终止雇佣合同,须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于离职通知日起,最后一个工作日之前办理完毕交接手续。包括:人力资源部和员工的直接主管与员工进行离职面谈。目的在于给

员工一个机会表达自己的想法,提出意见或建议;完成有关交接工作(包括工作交接、归还公司的设备、文件资料、欠款等);将个人人事档案转出公司集体存档户。

1、离职申请

申请时间期限:员工有权向公司提出终止劳动合同,并给予相应

的通知期限,通知期限为:正式员工 30 天(其中销售人员通知期限为45天),在试用期员工,需提前三天将辞职报告和员工离职申请表交于部门经理,然后由各部门经理签署意见。在提出辞职后,公司将于30 日(试用期员工在三天内)内通知员工有关的最终决定。

2、离职审批

(1)离职申请提出后,按流程办理申请审批,具体审批权限

划分:

部门主管以下的员工:由部门主管签署意见,部门经理签署意见,人力资源经理签署意见,最后交给总经理审批。(审批时如需要面谈,部门主管可对将要离职的员工进行面谈,对离职原因进行了解,看是否能留住人才)

(2)部门主管:由部门经理签署意见,人力资源经理签署意见,最后交给总经理审批。(审批时如需要面谈,部门经理可对将要离职的员工进行面谈,对离职原因进行了解,看是否能留住人才)(3)部门经理:先交由人力资源部签署意见,再交给总经理审批。(审批时如需要面谈,可由总经理进行面谈工作,看能否留住人才)

公司批准员工的辞职要求后,由人力资源部通知员工办理离职手续,并做离职前面谈。

3、离职流程的规定

(1)各部门填写拟解聘人员《离职审批表》,人力资源部审核并出具意见,经公司领导审批(审批时如需要应安排面谈)。

(2)审批通过后,用人部门通知员工本人与其解除劳动关系,并按规定期限办理离职相关手续。在公司批准之前,任何部门的任何人员不得通知员工离岗,如未按照上述程序执行,造成人员先离岗后办理手续的,相应责任及后果由相关责任人承担。

(3)被解聘的员工如在交接工作期间故意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扰乱公司正常办公秩序,使公司蒙受一定的经济或声誉损失的,公司

员工离职管理规定制度范本

内部管理制度系列 员工离职管理规定制度(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69945员工离职管理规定制度 Staff turnover management regulations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在公司的员工离职时,我们也看到过员工与公司的离职纠纷事件,为避免员工离职事件的发生,以员工离职后工作能够顺利进行,对于员工离职都要制定相关的合理的管理规定,以下整理的详细的员工离职管理规定的资料,可供参考。 1目的 规范公司离职员工的多种结算活动和交接工作,以利于工作的延续性;保护员工和公司免于离职纠纷;与离职人员的面谈可提供管理方面的改进信息,帮助提高公司管理水平。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的离职工作。 3关键词 3.1辞职: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员工自动提出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

3.2擅自离职:合同期内,员工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或员工已递交辞职申请但未经批准就擅自离岗、或员工辞职申请虽获批准但未履行完毕离职手续就擅自离岗。 3.3劳动合同到期:劳动合同期限已满,员工或公司一方提出不再续签合同。 3.4辞退:员工因各种原因不能胜任岗位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或因违反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由公司提出与其解除劳动关系。 3.5开除:员工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国家法律法规,由公司提出与其解除劳动关系。 4离职审批权限 4.1总监级及其以上员工:收到员工离职申请的3个工作日内,由其直接上司签署意见并报送分管副总审核后,报送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总监在3个工作日内会签完毕后报送总经理审批,总经理在3个工作日内将审批结果反馈人力资源部。 4.2总监级以下员工:收到员工离职申请的3个工作日内,员工所在部门负责人或直接上司在2个工作日内签署意

集团员工离职管理制度(范例)

集团员工离职管理规定 1.目标: 1.1 离职管理是为了规范离职员工的多种结算活动,交接工作,以利于工作的延续性。 1.2 离职手续的完整可以保护员工免于陷入离职纠纷。 1.3 与离职人员的面谈可提供管理方面的改进信息,帮助提高公司管理水平。 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总公司及各分(子)公司员工的离职管理。 3.离职流程 3.1 离职申请 3.1.1 离职申请提出人分别为:员工(个人辞职) 3.1.2 员工提出离职的,试用期员工需在离职前级主管提出离职申请;正式员工需在离职前至少级主管提出离职申请。3.1.3 未按规定通知期提前通知公司的离职员工,、员工直接上级主管(公司辞退)。 7 日填写《员工离职申请表》,向其直接上 30 日填写《员工离职申请表》,向其直接上 须向公司支付相应天数的工资(计算方式: 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十24 X相应天数)作为补偿金后方能提前办理离职手续。 3.1.4 未办理离职手续擅自脱岗的员工,公司将根据相关制度,视该员工严重违纪(旷工三天按自动离职处理),由其直接上级按照辞退为其办理离职手续。公司将依据上款之规定,向其追偿相应的补偿金。 3.2 离职申请提出后, 按流程办理申请审批,具体审批权限划分如下: 3.2.1 总公司员工: 3.2.1.1 经理级(含)以上员工: 由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总公司人力资源经理审核,总公司总裁审批; 3.2.1.2 ;经理级以下员工: 由直接上级签署意见,部门负责人审批,总公司人力资源经理负责会签。 3.2.2 分子公司员工: 3.2.2.1 分公司负责人: 由总公司人力资源经理审核, 总公司总裁审批; 3.2.2.2 经理级(含)以上员工:由直接上级签署意见,分公司人力资源经理审核,分子公司负责人审批,总公司人力资源经理负责会签; 3.2.2.3 经理级(含)以上员工:由直接上级签署意见,分公司人力资源经理审核,分子公 司负责人审批,总公司人力资源经理负责会签; 注:1. 会签人对手续办理的合规性和合理性负责,没有决定权,但有否决权。 2. 没有人力资源经理的分子公司可由代理人事负责人代理职责,下同。 3.3 离职手续办理离职手续办理具体分工如下:

离职管理制度详尽版

离职管理制度详尽版 本文从网络收集而来,上传到平台为了帮到更多的人,如果您需要使用本文档,请点击下载按钮下载本文档(有偿下载),另外祝您生活愉快,工作顺利,万事如意! 第一条目的 为维护公司合法行使用工权,保障公司员工的合法权益;规范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员工的离职管理,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 第三条离职种类 一、试用期内终止劳动合同的离职(以下简称试用期内离职):指员工在试用期内,公司或员工个人因正当理由提出终止劳动合同关系。 二、劳动合同期满,自然终止劳动合同的离职(以下简称合同期满离职): 指劳动合同期满,公司或员工任何一方不愿续签劳动合同,双方劳动合同关系自然终止。 三、劳动合同期内,提前终止劳动合同关系的离职(以下简称合同期内离职,包括辞职、辞退、擅自离职)。 (一)、辞职:指员工方由于自身原因等合法因素,

向公司提出提前终止劳动合同关系。 (二)、辞退:因下列原因,由公司提出与员工提前终止劳动合同关系。其中: 1、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即时解除劳动合同,予以辞退(因员工过失而提前解除劳动合同): ①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②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③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④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⑤以欺诈、胁迫的手段使公司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⑥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本人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予以辞退(非员工过失而提前解除劳动合同): ①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②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

员工辞职、辞退及离职管理制度

中关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员工辞职、辞退及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员工离职管理工作,确保公司与员工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关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辞职、辞退及离职定义如下: 辞职系指员工因个人原因在劳动合同期未满的情况下、主动向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 辞退系指公司根据劳动合同约定,与不能满足继续聘用条件的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 离职系指员工因辞职、辞退、退休等原因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而离开公司及工作岗位。 第三条离职前按照规定的时间、程序办理离职手续是员工的义务。员工未办理完毕相关手续不得擅自离职。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除公司高管人员外,与公司签署了劳动合同的所有员工。 第二章辞职规定 第五条员工辞职必须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当面通知公司员工辞职第一受理人。辞职时间以向辞职第一受理人提交《员工辞职申请表》为准。公司拒绝电话、当面口头、他人转达或电子邮件等非直接、非书面的辞职方式。员工辞职需填写《员工辞职调查表》。 第六条员工辞职受理责任人、受理审批权限如下(同行序列高一级包含低一级权限):

1、总部员工 2、营业部员工 第七条各环节、各步骤的受理人必须就是否同意辞职提出明确的意见,并解释出具该意见的原因。因出具了不符合实际情况的审核意见而导致公司损失,公司将追究受理责任人的相关责任。 第八条员工辞职受理应在两个工作日内完成。辞职申请第一受理责任人如

没有使辞职员工收回辞职申请,必须当日向辞职第二受理责任人转交其签署意见后的《员工辞职申请表》,同时通报其它相关部门。 第九条员工自提出辞职之日至离职手续办理完毕之日为员工工作存续期。员工工作存续期不超过30日。 第十条员工在工作存续期,仍需遵守公司管理规章制度,否则将按《员工奖惩暂行办法》根据其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开除处分。这些情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辞职审批过程中擅自离职; ●辞职未获批准在提出辞职后30日的存续工作期内擅自离职; ●辞职获批后,未办理离职手续擅自离职; ●拒绝公司的工作安排或有意拖延怠慢工作。 以上情形,如给公司带来经济损失,公司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十一条员工辞职申请获批之前,待遇仍维持不变。 第十二条员工辞职获批之日至员工按照公司要求的期限办理完毕离职手续之日,总部部门、派出机构及分支机构正、副职员工工资及法定福利不变,但不享受该岗位行政职级待遇,其他员工相关待遇标准不变。 第十三条对于因个人原因不能在公司要求的时间内完成离职手续办理者,公司将自到期日起停止其一切经济待遇,并要求其继续完成离职手续办理,但如超过存续工作期限仍未办理完毕离职手续者,公司将按重大违约处理,追究其相关责任。 第三章辞退规定 第十四条公司辞退员工首先须由员工所在部门或分管领导提议,填写《员工辞退申请表》。部门提出辞退员工,必须说明理由,在未办理审核与审批手续前,提议人可以与拟辞退人员作适当沟通,但是不允许作出任何口头或书面的决定或者承诺。 第十五条公司辞退员工应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及权限限如下(同行序列高一级包含低一级权限):

辞职管理制度

员工辞职管理制度 为保证员工相对稳定、维护正常人才流动秩序,建立规范、完整的离职管理手续,维护工厂和员工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员工辞职审批流程:提出书面申请→直接主管审批→总经理核准→人事部办理离职手续。 员工辞职、离职、辞退、开除的规定: 1、辞职 1.1辞职指个人因某些特殊原因,不能在工厂从事该项工作或担任某一职务者, 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的行为。 1.2员工经过正式录用后原则上在合同期内不得辞职,如遇特殊原因,须提前30 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本部门主管,在直接上级同意批准后并办好相关工作交接后方 可办理离职手续。特殊情况(病危、丧亲等)经批准后可予三天内办理离职手续。 1.3员工未经批准,擅自连续旷工三天(含三天)以上者或一年以内累计旷工达十天 者按自动离职处理。 1.4员工辞职未提前申请或未经办好交接手续而影响公司正常工作者按旷工论处,旷工 时间达自离规定时间的按自动离职处理。 2、自离 2.1自离指未经公司批准或请假未批准,连续旷工三天(含三天)以上者或一年以内累 计旷工达十天以上者. 2.2自离视为自动放弃员工工资及现在工作行为处理。 2.3自离作为违约处理,不享任何酬奖。 3、辞退 3.1辞退指员工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能力不能胜任本职工作。 3.2出现以下情况属于公司辞退人员者,公司给予结算工资。 3.2.1合同期内,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经培训和调岗后仍不能胜任者 3.2.2合同期满,按公司规定,任何一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者 3.2.3员工患病或非因工重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 也不能从事另行安排工作的; 3.2.4公司进行调整期间,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或生产淡季确需裁员者。 4、开除 4.1员工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予以开除,所有薪酬不予结算,情节严重者,赔偿公 司损失,并移交执法机关依法处理。 4.2工作一贯不负责任,违犯公司规章、纪律造成产品报废、设备损坏、生产停工、人 员伤残重大事故的责任人。 员工申请辞职,需自书面提出申请辞职之日起,仍在原工作岗位继续工作一个月, 待工作交接清楚,接受人能独立操作后方可离岗。 金华市绿康塑料厂 本制度从公布之日起实施

员工离职管理制度办法

沈阳有色金属研究院员工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优化员工队伍、改善人员结构、提高研究院工作人员的整体素质,保障研究院和员工的合法权益,建立规范、完整的离职管理制度,保证研究院工作顺利开展和信息资料资产的安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沈阳有色金属研究院工作的所有员工要办理离职手续的,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离职,是指员工与研究院在合同期内或合同期满离开研究院,解除双方劳动关系而形成的离职。 第二章离职基本定义 第四条离职形式一般分为自然离职与中途离职两种形式。 第五条自然离职:《劳动合同》期满且研究院不同意续签合同、签订合同人发生失踪或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自然解除双方劳动关系而形成的离职。 第六条中途离职:分为如下三种形式: (一)辞职

辞职是指员工因本人原因离开研究院或部门领导认为其不适应现任工作岗位而劝其离开公司,并与公司解除工作关系。 (二)辞退 辞退是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公司相关的规章制度或协议,决定终止与员工的聘用关系的行为。 (三)自动离职 自动离职是指对未提出辞职申请或未办理正常辞职手续即离开公司七天以上的行为视为自动离职。 第三章离职基本制度 第七条辞职的基本制度。辞职人员应按研究院规定提前30日向部门领导和院人力资源部递交书面辞职申请。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准或暂时不准辞职。 ①研究院重要工作尚未处理完毕,须由该员工继续处理,或该员工辞职将对工作造成较大损失或不良影响的。 ②由研究院出资培训、进修或由研究院负担学费参加业余学习,服务期限未满的。 ③正在接受研究院审查,在经济或其他问题上未做结论的。 ④其他原因暂不宜辞职的。

最全员工离职管理制度及流程

员工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员工正常流动秩序,规范员工离职行为,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中“公司”指“淮南市信谊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高层管理人员”是指“公司总经理、常务副总、副总经理”,“中层管理人员”指“公司各部门经理”,“基层员工”是指除以上人员之外的公司其他正式员工。 第四条员工离职包括劳动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终止和合同解除两种情况。 第二章合同终止 第五条合同终止是指公司与员工在合同期满或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成立时终止合同关系的行为,主要指合同到期不续签的情况。 第六条合同到期公司提出不再续签合同时,由公司行政事业部在合同到期两周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劳动合同终止通知单》见附件一)办理合同终止的相关手续;员工提出不再续签合同时,应在接到行政事业部关于续签合同通知(《续签劳动合同审批表》见附件二)的一周内以书面形式反馈(《员工离职申请单》附件四)。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约定条款办理。 第七条行政事业部须在合同到期前一个月内完成员工合同续签意见审批(《续签劳动合同审批表》见附件二)。 第三章合同解除 第八条合同解除指合同订立后,尚未完全履行以前,由于某种原因导致合同一方或双方提前终止劳动关系的行为。公司所指合同解除包括试用期合同解除、辞职、擅自离职、辞退、除名。 第九条试用期合同解除 (一)员工试用期表现不佳未能达到岗位说明书要求,由用人部门与行政事业部、

员工本人在试用期满前一周内进行沟通,沟通后不能达成一致的,由行政事业部在试用期结束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劳动合同解除通知单》见附件三)进行试用期合同解除手续的办理。 (二)员工本人试用期提出合同解除,应提前三天以书面形式(《员工离职申请单》附件四)告知用人部门,办妥相关手续后方可离职。 第十条辞职 (一)员工在合同期内辞职,应提前三十天(劳动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约定执行)向其直接上级提出,并提交《员工离职申请单》(见附件四)按本制度第十六条规定程序审批后,由公司行政事业部办理相关手续。 (二)员工合同期内提出辞职,公司应在一周内做出同意、不同意或暂缓待审议的答复;做出同意辞职答复的应明确离职时间、交接要求等。 (三)辞职员工所在部门及行政事业部应主动了解员工辞职原因,做好辞职沟通工作,对绩效良好的员工应引导挽留,探讨改善其工作环境、条件和待遇的可能性,沟通记录并已书面形式留存。(《离职员工沟通记录》见附件八) 第十一条擅自离职 (一)擅自离职是指员工未递交辞职申请就擅自离岗、或员工已递交辞职申请但未经批准就擅自离岗、或员工辞职申请虽获批准但未履行完毕离职手续就擅自离岗。 (二)擅自离职按《员工奖惩管理制度》作除名处理并承担违约责任,造成经济损失的,公司有权提出赔偿要求。 第十二条辞退、除名 (一)员工因各种原因不能胜任岗位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或符合《员工奖惩管理制度》中规定的辞退情况,以及《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公司可作辞退处理。 (二)员工符合《员工奖惩管理制度》规定的须作除名处理的情形,公司可作辞退处理。 (三)对员工作辞退、除名处理由员工所在部门向行政事业部提交《员工辞退、除名申请单》见附件五),按本制度第十六条规定程序审批后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本人。

关于员工离职管理制度

关于员工离职管理制度1 关于员工离职管理制度 员工离职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规范离职操作流程,维护公司与员工的合法权益,特制订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3.主要职责 人事行政部负责员工离职面谈、离职的审批与离职手续的办理。 各部门行政助理负责监办部门内交接工作。 4.制度内容 辞职 正式员工应提前三十日向上级主管及人事行政部提交书面辞职报告,填写《员工离职申请表》,写明辞职原因;试用期内员工提前三天向上级主管及人事行政部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员工离职申请表》,写明辞职原因。 主管与员工沟通,了解离职原因,填写《员工离职申请表》。

经部门主管/经理签署意见后(如有辞职报告可附后),交人事行政部。 人事行政部与员工进行离职面谈后,了解离职原因签署 批准意见。 员工的辞职申请均需按照审批权限批准签字后交人事行政部确认备案。 通过审批后,人事行政部通知离职人员办理离职手续。 辞退 辞退正式员工须由该员工上级主管提前三十日以上填写《员工离职申请表》,写明辞退原因(试用期内提前三天通知),经部门主管/经理批准后交人事行政部。 人事行政部须核实辞退原因是否属实,签署审批意见。 员工的辞退申请均需按照审批权限进行审批签字后交由人事行政部确认备案。 通过审批后,主管告知员工辞退理由和离职时间,安排员工按公司相关规定办理离职。 离职手续 离职人员在本部门工作移交完毕后,凭部门主管/经理及部门助理签字的《离职交接清单》至相关部门移交工作、物品。各部门接待交接的人员应认真检查相关记录,确保离职人员各项款

项、物品及工作移交清楚、完毕。 离职人员将完成的《离职交接清单》交至人事行政部办理离职手续。人事行政部发放离职证明,办理养老保险等停止或转移手续,在一个月内,因个人原因未在规定日期办理离职手续,公司不负责咨询、办理等相关事项。 离职人员的薪资,应按公司相关规定进行结算。离职薪资发放日期为公司发薪日期,不可提前发放。 离职员工有以下行为之一并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有权要求进行赔偿。对情节严重构成违法犯罪的,公司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员工违反《保密承诺书》和《竞业限制协议》等有关规定的。 转正后员工提出离职申请不满三十天且未经部门主管/经理批准擅自离职的,或试用期员工提出离职申请不满三天且未经部门主管/经理批准擅自离职的。 员工未完成交接手续即离开公司的。 员工拒不归还重要工作资料、钥匙及其他重要物品。 其他一切有损公司形象与利益的行为。 5.相关记录表单: SU-ZH-008-01员工离职申请表 SU-ZH-008-02员工离职交接清单

公司员工入离职管理制度9页

员工入职、离职及劳动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招募与配置 第一条目的 为公司发展提供合格人员,充分体现择优录用的原则。 第二条职责 1.人事行政部负责办理员工的招聘、录用手续,并进行人力需求调查及薪资调查工作,向总经办报送分析报告; 2.各部门负责对应聘人员进行专业考核; 3.总经理负责签署经考核合格者的求职表。 第三条招聘原则 公司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全面评估的基础上择优录用人才。 1. 回避原则 1.1亲戚朋友不能有直接上下级关系; 1.2同一部门同一地区人员分布适宜,避免过分的老乡关系和裙带关系出现。 2. 不能录用原则 2.1在集团各公司服务并解聘的(特别人员经总经理批准可录用); 2.2未满16周岁的人员; 2.3体检不合格者; 2.4精神和心理不健康者; 2.5有违法犯罪行为正被公安机关通缉者。 第四条招聘条件及招聘需求批准程序 1. 招聘类型 1.1新增岗位是指岗位空缺的补充将造成企业总体人数增加; 1.2补员是指空缺岗位的招聘不影响企业总体人数的构成。

2. 招聘条件 2.1公司扩大规模需增员时; 2.2公司组织结构调整需增加人员时; 2.3新项目组建或增加编制时; 2.4公司需储备人才时; 2.5公司原有职位空缺需补员时; 2.6其他人力资源需求。 3.招聘需求审批程序 3.1补员招聘:用人部门在人力资源部的协助下根据需求情况填写《招聘申请表》,经用人部门负责人签字申请,送总经办审核属实后,于每月25日前递交人力资源部组织招聘。 3.2新增岗位招聘:用人部门负责人在《招聘申请表》上详列新增原因、职责范围和资历要求,报总经办组织岗位评估,报总经理审批。总经理核准同意的,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招聘;未通过核准的,由人力资源部反馈给申请部门。 4.招聘及录用流程 人事行政部初试并筛选——部门主管复试——总经理审核——人事行政部通知试用——试用期结束合格者转正 4.1招聘流程 4.1.1人力资源部自接到《招聘申请表》之日起,拟定当月招聘计划,报总经办审批后,组织招聘。一般岗位招聘周期为两周-四周;个别岗位由人力资源部及用人部门视情况协商延长或缩短周期; 4.1.2应聘人员应聘时需填写《应聘登记表》,由人力资源部负责检验相关证件(如身份证、毕业证、健康证明等,从事技术工种的还需有技术等级证,且提供之证件必须为原件),并在《应聘程序记录表》之“初试”栏内签字确认,合格后,推荐给用人部门进行专业考核; 4.1.3考核后,用人部门在《应聘程序记录表》之“复试意见”内签字确认,并附上相关考核资料,合格者,交由人力资源部; 4.1.4总经理对考核合格人员进行面谈,内容包括薪资福利待遇、工作制度等; 4.1.5面谈合格后,总经理告知人事行政部办理试用手续,试用期为三个月。

员工离职管理制度(定稿)

员工离职管理制度 一、总则 1、为规范公司员工离职管理工作,确保公司与员工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特制订本办法。 2、离职(包括辞退、辞职)前按照规定的时间、程序办理离职手续是员工的义务。员工未办理完毕相关手续不得擅自离职。 3、本制度适用于与公司签署了劳动合同的所有员工。 二、离职管理规定 劳动者辞职必须提前30日填写《员工辞职申请表》通知公司,试用期员工须提前3天通知公司。 辞职员工所在部门在接到《员工辞职申请书》后立即停止其工作授权,人事行政部随后要对辞职员工进行辞职面谈并完成《员工辞职调查表》调研工作。 辞退员工必须由提议部门需填写《员工辞退审批表》按流程审批,人事行政部收到审批过的《员工辞退审批表》后向被辞退员工下达《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并督导被辞退者按规定的时限办理完结离职交接手续。 《员工辞职申请表》和《员工辞退审批表》审批程序如下:

部门经理/项目总经理---人事行政部----副总裁----总裁 5、辞职员工必须在提交《辞职申请表》30日内办理完结交接手续,公司或员工在合同期满前30日提出不再续签劳动合同时,员工应在合同期满前办理完毕离职手续; 6、员工离职审批各环节、各步骤的受理人必须认真审核,因出具了不符合实际情况的审核意见而导致公司损失,公司将追究受理责任人的相关责任。 7、员工自提出辞职之日/员工自接到《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至离职手续办理完毕之日为员工工作存续期。员工工作存续期不超过30日。 8、员工离职手续办理期间,一律停止借款。所有此前发生的费用须在其办理完离职手续后、由公司财务部审核无误后方可按照相关程序报销,统一结算。 9、对于需要办理离任审计的员工,法务审计部应根据人事行政部发出的相关批件或通知进行离任审计。离任审计应在员工离职工作存续期内完成。相关员工应积极配合法务审计部对其进行离任审计,对于不配合者,公司将给予严肃处分。 10、员工在工作存续期,仍需遵守公司管理规章制度,否则将按《员工奖惩条例》根据其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开除处分。这些情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辞职审批过程中未经批准擅自离职、休假; 辞职未获批准在提出辞职后30日的存续工作期内擅自离职; 辞职获批后,未办理离职手续擅自离职; 拒绝公司的工作交接、调查或审计安排或有意拖延工作交接; 散布不利于公司团结与稳定的留言; 带走公司任何资料、电子文件; 隐瞒工作资料、业务伙伴联系信息。 违反以上情形,公司有权停发其工资、停办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离职管理制度(定稿)

文件编号:CSV/RL-P002生效日期:2012年3月第 1 页,共 4 页 1目的 规范集团员工离职管理,保护公司和员工正当利益,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集团公司及所有下属公司和经营单位的员工离职均按照本制度办理。 3离职类别和定义 3.1离职类别 3.1.1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A.辞职:是指在任职期间内,由员工提出提前终止劳动雇佣关系的行为。 B.辞退:是指在任职期间内,员工不合格或工作表现、学识、技能等不符合公司要求, 或因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等,公司决定提前终止与员工劳动雇佣关系的行为。 C.开除:是指在任职期间内,员工严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或做出有损于公司利益的 行为,给公司造成较大损失的,公司与其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 D.自动离职:是指在合同期内,员工未经公司批准而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七天天以上, 未到公司上班的行为。 3.1.2合同期满(不再续签劳动合同) A.公司提出不再续签劳动合同:是指合同期满,公司根据情况不再与员工续签劳动合 同,并提前30天通知员工的行为。 B.员工提出不再续签劳动合同:是指合同期满,员工不愿与公司续签劳动合同,并提 前30天通知公司的行为。 C.若员工在合同期满后未与公司续签劳动合同,也无故未到公司上班,视为是员工提 出不再续签劳动合同的行为。 4工作职责 4.1集团人力资源部负责集团公司及下属各公司员工离职的管理工作。 4.2集团部室及下属各公司负责离职人员的工作交接、财务交接、物资交接等具体离职工 作。 5员工离职规定

文件编号:CSV/RL-P002生效日期:2012年3月第 2 页,共 4 页 5.1辞职 5.1.1员工如因个人原因不能继续在公司工作的,须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试 用期内的员工提前3日申请),由其本人写辞职申请书。 5.1.2辞职申请书递交人力资源部,由人力资源部与辞职员工进行辞职面谈,对工作良好 的员工努力挽留,沟通无效后,办理手续。人力资源部据实填写《员工辞职面谈 表》。 5.1.3通过OA系统完成《员工辞职申请表》审批流程后办理离职手续,无OA的员工通过 其部门内勤的OA完成OA审批流程。 5.2辞退 5.2.1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辞退,解除劳动合同: A.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B.员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公 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C.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或拒绝调整岗位 的; D.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公司 与员工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5.3开除 5.3.1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开除,解除劳动合同: A.严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的; B.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的; C.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 5.3.2员工发生符合5.3.1 A、B规定的开除条款的行为,包括但不局限于下列行为: A.盗窃员工财物的; B.利用工作之便窃取、贪污、私分、合谋骗取公司财物的; C.泄漏公司商业或技术秘密,致使公司遭受损失的;

最全员工离职管理制度及流程

最全员工离职管理制度及流程 员工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员工正常流动秩序,规范员工离职行为,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中“公司”指“淮南市信谊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高层管理人员”是指“公司总经理、常务副总、副总经理”,“中层管理人员”指“公司各部门经理”,“基层员工”是指除以上人员之外的公司其他正式员工。 第四条员工离职包括劳动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终止和合同解除两种情况。 第二章合同终止 第五条合同终止是指公司与员工在合同期满或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成立时终止合同关系的行为,主要指合同到期不续签的情况。 第六条合同到期公司提出不再续签合同时,由公司行政事业部在合同到期两周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劳动合同终止通知单》见附件一)办理合同终止的相关手续;员工提出不再续签合同时,应在接到行政事业部关于续签合同通知(《续签劳动合同审批表》见附件二)的一周内以书面形式反馈(《员工离职申请单》附件四)。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约定条款办理。第七条行政事业部须在合同到期前一个月内完成员工合同续签意见审批(《续签劳动合同审批表》见附件二)。 第三章合同解除 第八条合同解除指合同订立后,尚未完全履行以前,由于某种原因导致合同一方或双方提前终止劳动关系的行为。公司所指合同解除包括试用期合同解除、辞职、擅自离职、辞退、除名。 第九条试用期合同解除 (一)员工试用期表现不佳未能达到岗位说明书要求,由用人部门与行政事业部、 1 员工本人在试用期满前一周内进行沟通,沟通后不能达成一致的,由行政事业部在试用期结束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劳动合同解除通知单》见附件三)进行试用期合同解除手续的办理。 (二)员工本人试用期提出合同解除,应提前三天以书面形式(《员工离职申请单》附件四)告知用人部门,办妥相关手续后方可离职。 第十条辞职 (一)员工在合同期内辞职,应提前三十天(劳动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约定执行)向其直接上级提出,并提交《员工离职申请单》(见附件四)按本制度第十六条规定程序审批后,由公司行政事业部办理相关手续。 (二)员工合同期内提出辞职,公司应在一周内做出同意、不同意或暂缓待审议的答复;做出同意辞职答复的应明确离职时间、交接要求等。 (三)辞职员工所在部门及行政事业部应主动了解员工辞职原因,做好辞职沟通工作,对绩效良好的员工应引导挽留,探讨改善其工作环境、条件和待遇的可能性,沟通记录并已书面形式留存。(《离职员工沟通记录》见附件八) 第十一条擅自离职 (一)擅自离职是指员工未递交辞职申请就擅自离岗、或员工已递交辞职申请但未经批准

员工离职、辞退管理制度

员工离职管理细则 一、目的 为规范本公司员工离职流程,保证公司人员相对稳定、维护正常人才流动秩序,避免出现员工辞职期间内消极怠工或离职后因工作交接不清楚,接任人无法胜任工作等状况,特制定本细则。 二、适用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公司任何原因离职的员工。 三、离职定义 1.辞职:公司员工根据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工作的行为。 2.辞退:公司根据相关的规章制度、管理规定,事先不必征得员工同意而单方面决定终止与员工的聘用关系的行为。 3.自行离职:员工未经公司批准而擅自离开岗位三天以上的行为。 四、员工辞职 1.员工辞职必须提前30天提交《辞职申请表》(试用期提前3天),经部门经理、行政经理、总经理签准后,办理相关手续,不得委托他人办理。 2.员工到行政部领取《员工离职会签单》,按表中项目逐项办理,经手人签字齐全后方可离开公司。 4.薪资核算。按照有关规定,核算应发而未发薪资、未休假期薪资、各项违约赔偿等。 5.行政部根据离职通知单于当日即行办理封存档案、注销工号和人事信息。 6.行政部应视情况约谈离职人员,并将面谈结果填入离职人员档案。 7.离职员工若需“离职证明书”,可到行政部索要(行政部据实写明)。 五、辞退员工 根据制度辞退员工的,需各部门上交书面辞退申请,写明原因,经行政部确认核准后方可辞退。具体操作办法见《员工辞退管理制度》。 六、离职程序及薪资结算 1.离职申请经核准后,离职的员工(包括正式、试用期、短期聘用),于离职当日将填写的会签单送交行政部,以办理离职会签,并缴还其个人保管之文具、

用品。薪资结算:员工离职,薪资结算至停职日(不含),交接时间不计薪资。 2.试用期辞职的员工凡不满15天的不予发放工资,超过15天的按实际发放。 员工辞退管理细则 一、目的 为加强公司劳动纪律,提高员工队伍素质,增强公司活力,促进本公司的发展,特制定本细则。 二、辞退原则 公司对违纪员工,原则上经劝告、批评、教育或行政处分后仍不改者,有辞退的权利。 三、辞退形式 辞退的形式包括辞退、开除。 四、辞退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员工,部门主管可提出辞退建议。 1.试用期未满,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或能力较差,表现不佳,不能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的。 2.工作态度差,工作缺乏责任心和主动性的 3.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公司规章制度的。 5.不服从公司的正常岗位调动,在规定的到岗时间不予报道的. 6.严重失职、营私舞弊、贪污腐化或有其他严重不良行为,对公司利益或声誉造成损害的。 7.滋事干扰公司的管理和业务活动的。 8.对公司存在欺骗行为。 9.散布谣言,致使同事、主管或公司蒙受损失的。 10.泄露商业或技术秘密,使公司蒙受损失的。 11.其他情形。 五、辞退员工的操作流程 1.部门主管根据公司规定的辞退条件,实事求是地对照员工的现实能力、表现或某特定的事实提出辞职建议,填写“员工辞退建议及评审报告单”(以下简称“报告单”)。

员工离职管理规定完整版

员工离职管理规定 HEN system office room 【HEN16H-HENS2AHENS8Q8-HENH1688】

员工离职管理规定 一、目标: 1、离职管理是为了规范离职员工的多种结算活动,交接工作,以利于工作的延续性。 2、离职手续的完整可以保护员工免于陷入离职纠纷。 3、与离职人员的面谈可提供管理方面的改进信息,帮助提高公司管理水平。 二、离职形式 1、辞职:由于自身原因提出离职终止劳动关系 2、辞退:是指员工不符合岗位要求或者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由公司提出终止劳动关系。 3、开除:是指员工触犯国家法律法规或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由公司提出终止劳动关系 4、自动离职:连续旷工三天(含)以上,视为自动离职。 二、离职流程 1、离职申请 (1)离职申请提出人分别为:员工(个人辞职)、员工直接上级主管(公司辞退)。 (2)员工提出离职的,试用期员工需在离职前7个工作日填写《员工离职申请表》,向其直接上级主管提出离职申请;正式员工需在离职前1个月填写《员工离职申请表》,向其直接上级主管提出离职申请。 (3)未办理离职手续擅自脱岗的员工,公司将根据相关制度,视该员工严重违纪(旷工三天按自动离职处理),由其直接上级按照辞退为其办理离职手续,并不予任何经济补偿。 2、离职申请提出后, 按流程办理申请审批 (1)经理、主管级员工:由直接上级主管签署意见,总经理审批。 (2)主管级以下员工:由直接上级签署意见,部门负责人审批 3离职手续办理 离职手续办理具体分工如下: 离职人员需办理事项 (1)填写《离职申请表》,办理工作交接; (2)按《离职申请表》相关要求,退还公司内公物、报销公司账目,并归还公司欠款;

员工离职管理制度

员工离职管理制度 1.0 目的 为规范公司员工的离职管理,确保公司和离职员工的正当权益,特制订本制度。 2.0 范围 公司所有员工,不论何种原因离职,均依照本制度办理。若有特例,须由总经理签字认可。 3.0 内容 3.1 离职类别与定义 3.1.1 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3.1.1.1 辞职:是指在任职期间内,由员工提出提前终止劳动雇佣关系的行为。 3.1.1.2 辞退:是指在任职期间内,员工不合格或工作表现、学识、技能等不符合公司要求,或因 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等,公司决定提前终止与员工劳动雇佣关系的行为。符合下列情况 之一者,公司可以辞退员工: A、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或能力较差、表现不佳者。 B、患有非本职工作引起的疾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经医疗部门证实身体不适, 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 C、工作能力明显不适应本职工作要求,又无法转任其它岗位者。 D、参加岗位适应性培训后考核仍不合格且又无法转任其它岗位者。 E、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 人协商不能达成变更劳动合同协议的。 F、公司因生产经营状况确需裁减人员的。 G、试用期满后工作态度差,工作缺乏责任心和主动性的,无法满足工作需求者。 H、公司制度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3.1.1.3 开除:是指在任职期间内,员工违反公司有关规定或做出有损于公司利益的行为,给公司 造成较大损失,公司根据有关规定随时与其解除劳动合同,予以开除。有下列情况之一 者,公司有权开除员工: A、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公司规章制度的。 B、严重失职、营私舞弊、贪污腐化或有其它严重不良行为,对公司利益或声誉造成损害 的。 C、对公司有严重欺骗行为的。 D、因触犯法律而被羁押拘留、劳教、逮捕、判刑或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E、泄漏公司商业或技术秘密,使公司蒙受损失的。 F、年度内被处以大过处罚达3次的。 G、其它违反公司制度中有关开除类规定者。 H、国家或地方政府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3.1.1.4 自动离职:是指在合同期内,员工未经公司批准而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行为。有下列情

员工离职管理制度处理原则

员工离职管理制度 处理原则 1 2020年5月29日

.(.....) 25万份精华管理资料,2万多集管理视频讲座.(.....) 专业提供企 管培训资料员工离职处理原则 (一)本公司员工不论何种原因离职,悉依本细则办理。 (二)员工离职区分: 1.自请辞职。 2.职务调动离职。 3.退休离职。 4.解雇离职。 5.其它原因离职。 (三)自请辞职者,如平时工作成绩优良,应由单位高级主管加以疏导挽留,如其去意仍坚,可办停薪留职,但不发离职证件,目的仍希再返公司效力。 (四)离职手续: 1.员工离职,由单位直属主管向人事单位索取员工离职通知单 (如附件一)按规定填妥后,持单向单列各单位办理签证,再送人事单位审核。 2.职员以上人员离职时,应向人事单位索要移交清册三份(如附件二),按移交册内容规定,详加填入移交清册,办妥移交手续后,一份存原单位,一份离职人保存,一份随同离职通知单及工作时间卡一并 交人事单位呈转核定,移交清册并移送稽核室存查。 (五)移交手续: 1.工作移交:原有职务上保管及办理中的帐册、文件(包括公司

文档仅供参考 章则,技术资料图样)等均应列入移交清册并移交指定的接替人员或 有关单位,并应将已办而未结案的事项交待清楚(章则,技术资料,图样等类应交保管资料单位签收)。 2.事务移交: ①原领的工作服交还总务科(一年以上的免)。 ②原领的工具,文具(消耗性的免)交还总务科或有关单位。 ③上项交还物品不必列入移交清册,由接收单位经办人在离职 单上签证即可。 3.移交期限以5天内办妥。 (六)离职人员办理移交时应由直属主管指定接替人接收,如未定接收人时应临时指定人员先行接收保管,俟人选确定后再转交,如无人可派时,暂由其主管自行接收。 (七)各员工所列移交清册,应由直属主管详加审查,不合之处,应饬更正,如离职人员,正式离职后,再发现财物、资料或对外的公司 应收款项有亏欠未清的,应由该单位主管负责追索。 (八)离职手续办妥后,始准填发离职证明。 (九)本细则呈奉总经理核定后实施,修订时亦同。 3 2020年5月29日

公司员工离职管理制度

公司员工离职管理制度 莲山课件原文地址:https://www.wendangku.net/doc/e015599665.html,/Article/cygwgzzd/50036.htm 1.目的:为确保员工离职时,其工作能明确地转移,以利接交人完整地接任工作,特订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适用于**有限公司员工离职时的处理程序。 3.离职管理 3.1辞职 (1)员工因故辞职,应于*个月前向其部门经理及总经理提出 书面申请。 (2)员工主管与辞职员工积极沟通,对绩效良好的员工努力挽留,探讨改善其工作环境、条件和待遇的可能性。 (3)辞职员工填写《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申请表》及《员工离职面谈记录表》,经各级领导签署意见审批后,递交行政人事部。 (4)辞职员工收到行政人事部的《辞职答复函》后,办理离职移交手续。部门应安排其他人员接替其工作和职责。 (5)辞职员工完成所有必须的离职手续后,将《离职交接表》交行政人事部结算薪资。 (6)试用期职员或未签订劳动合同者离职申请应于二日前提出。 3.2辞退、除名 (1)员工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由其部门经理填写《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申请表》呈准后,作辞退处理。 (2)辞退员工收到行政人事部的《终止/解除劳动合同函》后,办理离职移交手续。部门应安排其他人员接替其工作和职责。 (3)辞退员工完成所有必须的离职手续后,将《离职交接表》交行政人事部结算薪资。 (4)员工未经批准擅自离开公司者,视为自动离职,作除名处理。除名员工必须按公司规章制度办理离职手续,行政人事部方可结算薪资。

*.*离职面谈 员工辞职、辞退时,该部门负责人与该员工进行离职面谈;如有必要,可请其他人员协助。谈话完成下列内容: (1)审查文件、资料的所有权; (2)审查其了解公司秘密的程度; (*)审查其掌握工作、进度和角色; (4)阐明公司和员工的权利和义务。 (5)《员工离职面谈记录表》经员工和谈话经理共同签字,并交行政人事部存入员工档案。 4.移交、监交 4.1员工获准离职或作辞退处理时,由行政人事部发给《离职通知书》依规定办理移交手续。 4.2离职员工应填写《移交清单》*式*份后,并由移交人及监交人签名盖章。移交清册由移交人、接交人各持*份,*份送行政人事部备查。 4.3移交事项 (1)现款、有价证券、帐表凭证 (2)原物料、财产设备、器具、公章 (*)规章、技术文件、业务等有关资料 (4)其他应交办事项 4.4监交 (1)经理级以上员工由总(副)经理监交,但情况特殊者,仍由在握董事长指派专人协助监交。 (2)主管级以下员工由直属经理监交。 5.薪资 5.1除名员工必须按公司规章制度办理离职手续,行政人事部方可结算薪资。

离职管理规定

离职管理规定 Prepared on 22 November 2020

目录一、目的 (2) 二、适用范围 (2) 三、员工离职种类 (2) 四、辞职 (2) 五、解雇 (3) 六、离职薪资发放 (3) 七、核准公布实施 (3) 八、附件 (3) 一、目的 为使本公司员工离职之申请及职务移交等操作程序有规可循,特制定本办法。二、适用范围 好易通科技(中国)有限公司所有员工(外籍人员除外)。

三、离职种类 员工离职分为当然解职(如在职期间死亡、合同期满、触犯刑律……)、辞职、辞退/开除三种。 四、当然解职 按现实情况随时解除劳动关系,并遵照公司相关规定办理其他事项. 四、辞职 员工辞职 员工如觉工作不适合或因其他事由欲离职时,应依如下条件提出申请: 在适用期内(一般以3个月为限),可随时提出辞职申请; 签定劳动合同正式录用之员工,须提前三十天以书面方式提出申请. 辞职手续 员工申请离职,应先填写“员工离职申请书”,再办理移交手续; 各分公司之“员工离职申请书”,经分公司主管签核后留存人事部门,若需送回总部由权限主管核准,应先行以传真知会总部人事部后再送呈; 员工未依规定办理离职手续,应以一个月薪资作为赔偿金,如招致公司利益受损者,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辞退/开除 辞退/开除条件:

员工有达到“奖惩管理办法”之辞退或开除条件者,公司予以辞退或开除,并责令其在三天内到人事部办理离职及移交手续,案情重大者,报请司法机关处理。 六、离职薪资发放 正常离职者于次月公司发薪日发放薪资,辞退或开除人员在办理好一切工作移交手续之当日计算发放薪资; 业务体系人员之业绩奖金依照公司业绩奖金管理办法发放。 七. 本办法经总裁室核准后公布实施,修正时亦同。 八. 附件 员工离职申请书 解聘通知书 员工离职手续表 移交清册 工作手册说明书 文书档案(证件)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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