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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政法大学新刑诉法考试试题

华东政法大学新刑诉法考试试题
华东政法大学新刑诉法考试试题

一、填空

1.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

2.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小时。

3.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认为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及其工作人员阻碍其依法行使诉讼权利的,有权向﹍﹍﹍人民检察院申诉或者控告。

4.公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承担。

5.人民检察院接到报案、控告、举报或者发现侦查人员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的,应当进行﹍﹍﹍。

6.取保候审保证金的数额确定后,提供保证金的人应当将保证金存入执行机关﹍﹍﹍的专门账户。

7.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人民检察院收到申请后,应当在﹍﹍﹍日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是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

8.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利害关系人认为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适用查封、扣押等强制性侦查措施侵犯其合法权益的,有权向该司法机关申诉或者控告;对处理不服的,可以向同级或者上一级人民检察院﹍﹍﹍。

9.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小时。

10.为了查明案情,在必要的时候,经﹍﹍﹍批准,可以进行侦查实验。

11.对涉及给付毒品等违禁品或者财物的犯罪活动,公安机关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可以依照规定实施﹍﹍﹍。

12.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经﹍﹍﹍批准,依法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

13.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中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日以内作出决定。在特殊情况下,决定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三日。

14.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可以申请法庭通知﹍﹍﹍作为证人出庭,就鉴定人作出的鉴定意见提出意见。

15.上级人民法院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的,应当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审理。

16.人民检察院提起抗诉的再审案件,需要对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的,由﹍﹍﹍依法决定。

17.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

18.监狱、看守所提出暂予监外执行的书面意见的,应当将书面意见的副本抄送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可以向决定或者批准机关提出﹍﹍﹍。

19.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根据情况可以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成长经历、犯罪原因、监护教育等情况进行﹍﹍﹍。

20.对于未成年人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第六章规定的犯罪,可能判处一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符合起诉条件,但有悔罪表现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的决定。

21.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应当﹍﹍﹍,以保证准确有效地执行法律。

22.几个同级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的案件,由﹍﹍﹍人民法院审判。

23.检察长和公安机关负责人的回避,由同级人民检察院﹍﹍﹍决定。

24.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

25.现有证据材料不能证明证据收集的合法性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提请人民法院通知有关﹍﹍﹍或者其他人员出庭说明情况。

26.拘留后,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情形以外,应当把拘留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27.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公安机关提请检察机关审查批准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至﹍﹍﹍。

28.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逮捕后,人民检察院仍应当对﹍﹍﹍进行审查。对于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应当建议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

29.对于贪污贿赂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等重大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潜逃,在通缉一年后不能到案,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依照刑法规定应当追缴其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产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

30.人民检察院对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二、判断对错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任务包括尊重和保障人权。()

2.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

3.对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的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最高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4.刑诉法关于要求回避的规定适用于辩护人、诉讼代理人。()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可以由其近亲属代为委托辩护人。()

6.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

7.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

8.辩护律师经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许可,并且经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被害人提供的证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

9.辩护人涉嫌犯罪的,应当由办理辩护人所承办案件的侦查机关办理。()

10.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都是证据。()

11.行政机关在行政执法和查办案件过程中收集的证言,在刑事诉讼中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12.当事人及其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申请人民法院排除以非法方法收集的证据的,应当提供相关证据。()

13.公安机关逮捕后,应当立即将被逮捕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14.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在押期间的最后一日为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满日期。()

15.犯罪嫌疑人被送交看守所羁押以后,侦查人员对其进行讯问,应当在看守所内进行。()

16.对于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按犯罪嫌疑人自报的姓名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17.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在将案卷材料、证据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的同时,应当将案件移送情况告知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律师。()

18.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认为公安机关存在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可以要求其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作出说明。()

19.人民法院对提起公诉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对于起诉书中有明确的指控犯罪事实并且附有证据目录、证人名单和主要证据复印件或者照片的,应当决定开庭审判。()

20.人民法院审判公诉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派员出席法庭支持公诉,但是适用简易程序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不派员出席法庭。()

21.经申诉,对人民检察院维持不起诉决定的,被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被害人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22.宣告判决,一律公开进行。()

23.辩护律师经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许可,可以向被害人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

24.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25.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应当取保候审。()

26.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应当根据情况分别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27.公安机关释放被逮捕的人或者变更逮捕措施的,应当通知原批准的人民检察院。()

28.人民法院对于附带民事诉讼,可以进行调解。()

29.“诉讼参与人”是指司法人员、当事人、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

30.对犯罪嫌疑人作精神病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

三、单项选择

1.对于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使用本案所指控的案卷材料中,不正确的表述是:()

A查阅B摘抄C复制D借阅

2.下列关于证据种类表达错误的是:()

A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B鉴定结论;

C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笔录D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3.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A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

B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所有怀疑。

C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其他可能性。

D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形成内心确信。

4.监视居住的执行地点可以是:()

A指定的居所B看守所C专门的办案场所D监狱

5.关于秘密侦查,下列正确的是:()

A为了查明案情,在必要的时候,经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可以由有关人员隐匿其身份实施侦查。

B为了查明案情,在必要的时候,经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可以诱使他人犯罪。

C为了查明案情,在必要的时候,经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可以采用可能危害公共安全的方法。

D为了查明案情,在必要的时候,经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可以采用可能发生重大人身危险的方法。

6.下列哪种情形可以适用简易程序:()

A被告人是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

B被告人是盲、聋、哑人的,或者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

C有重大社会影响的;

D共同犯罪案件中部分被告人不认罪或者对适用简易程序有异议的。

7.下列证人没有正当理由不按人民法院通知出庭作证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其到庭:()

A被告人的配偶B被告人的父母

C被告人的子女D被告人的私人医生

8.下列关于检察机关诉讼监督的规定,正确的是:()

A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

B人民检察院提起抗诉的再审案件,需要对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的,由人民检察院提请人民法院依法决定。

C人民检察院对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如果发现有违法的情况,应当通知执行机关纠正,执行机关应当予以纠正。

D当事人等对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违法适用强制措施或强制性侦查措施的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有权向司法机关申诉或者控告。对处理不服的,可以向同级人民检察院申诉。

9.关于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表述正确的是:()

A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

B应当询问证人等诉讼参与人;

C应当听取被害人的意见;

D辩护律师提出要求的,应当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

10.下列关于辩护与代理制度表述错误的是:()

A律师对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委托人的一切情况和信息,有权予以保密。

B辩护人与诉讼代理人认为司法工作人员阻碍其依法行使诉讼权利的,有权向同级人民检察院申诉或者控告。

C辩护人与诉讼代理人认为司法工作人员阻碍其依法行使诉讼权利的,有权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或者控告。

D人民检察院对申诉或者控告应当及时进行审查,情况属实的,通知有关机关予以纠正。

四、多项选择

1.下列哪些情形在检察环节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A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B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

C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的;

D被附条件不起诉的犯罪嫌疑人,在考验期内没有违法违规情形,考验期满的。

2.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刑事案件:()

A反革命案件;

B危害国家安全案件、恐怖活动案件;

C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

D外国人犯罪的刑事案件。

3.下列情形,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A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

B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

C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

D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

4.辩护律师在侦查期间可以:()

A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

B代理申诉、控告;

C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提出意见;

D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5.下列哪些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

A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

B恐怖活动犯罪案件;

C特别重大贪污犯罪;

D特别重大贿赂犯罪。

6.辩护人收集的有关犯罪嫌疑人的哪些证据,应当及时告知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

A不在犯罪现场;

B属于正当防卫;

C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

D属于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

7.关于调查取证的内容,下列哪些在刑诉法中有规定:()

A司法人员必须依照法定程序,收集能够证实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或者无罪、犯罪情节轻重的各种证据。

B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的方法收集证据。

C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

D犯罪嫌疑人对侦查人员的提问,应当如实回答。

8.采用非法方法收集的下列证据,应当予以排除。()

A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

B采用暴力、威胁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

C收集物证、书证不符合法定程序,可能严重影响司法公正的;

D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笔录仅有一名侦查人员签名的。

9.适用证人保护措施的罪名包括:()

A危害国家安全犯罪B恐怖活动犯罪

C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D毒品犯罪

10.执行机关对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采取下列监视方法:()

A电子监控B不定期检查

C在侦查期间,可以对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的通信进行监控

D陪同居住

11.对下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予以逮捕:()

A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等社会危险性的

B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

C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

D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

12.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

A对是否符合逮捕条件有疑问的;

B犯罪嫌疑人要求向检察人员当面陈述的;

C侦查活动可能有重大违法行为的;

D辩护律师提出要求的。

13.侦查人员询问证人,可以在下列地点进行:()

A现场;

B证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处;

C证人提出的地点;

D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通知证人到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提供证言。

14.人民检察院对下列情形,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经过严格的批准手续,可以采取技术侦查措施,按照规定交有关机关执行。()

A在立案后,对于重大的贪污犯罪案件

B在立案后,对于重大的贿赂犯罪案件

C在立案后,对于利用职权实施的严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重大犯罪案件

D追捕被通缉或者被批准、决定逮捕的在逃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15.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的时候,必须查明:()

A犯罪事实、情节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犯罪性质和罪名的认定是否正确;

B有无遗漏罪行和其他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人,侦查活动是否合法;

C是否属于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

D有无附带民事诉讼。

16.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哪些应当不公开进行。()

A有关国家秘密;

B有关个人隐私;

C涉及商业秘密;

D审判的时候被告人不满十八周岁。

17.证人应当出庭作证的条件:()

A公诉人、当事人或者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证人证言有异议;

B该证人证言对案件定罪量刑有重大影响;

C人民法院认为证人有必要出庭作证;

D证人同意出庭。

18.对于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人民法院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审判:()

A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

B被告人承认自己所犯罪行,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的;

C被告人对适用简易程序没有异议的;

D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时,建议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的。

19.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于下列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

A被告人、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第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证据提出异议,第二审人民法院认为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上诉案件;

B被告人被判处死刑的上诉案件;

C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

D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

20.适用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诉讼程序的条件包括:()

A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

B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

C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

D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

21.在法庭审判过程中,遇有下列情形之一,影响审判进行的,可以延期审理:()

A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重新鉴定或者勘验的;

B检察人员发现提起公诉的案件需要补充侦查,提出建议的;

C由于申请回避而不能进行审判的;

D需要对被告人变更强制措施的。

22.在审判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的,可以中止审理:()

A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的;

B被告人脱逃的;

C自诉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未委托诉讼代理人出庭的;

D由于不能抗拒的原因。

23.检察机关对刑事诉讼活动的监督体现在:()

A对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活动的监督;

B对人民法院刑事审判活动的监督;

C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的监督;

D对强制医疗的决定和执行的监督。

24.证人因履行作证义务而支出的下列费用或损失,应当给予补助。()

A交通B住宿C就餐D误工损失

25.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A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B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C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D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26.下列因素在取保候审的决定机关确定保证金的数额时应当予以考虑:()

A保证诉讼活动正常进行的需要;

B被取保候审人的社会危险性;

C案件的情节、性质,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

D被取保候审人的经济状况。

27.在开庭以前,审判人员可以召集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下列事项了解情况,听取意见。()

A开庭日期B回避C出庭证人名单D非法证据排除

28.一审判决包括:()

A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有罪判决;

B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无罪的,应当作出无罪判决;

C依据证据认定被告人无罪的,应当作出无罪判决;

D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

29.检察机关在侦查活动中可以使用的强制性侦查措施包括:()

A查封B扣押C冻结D没收

30.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可以:()

A作出核准死刑的裁定B作出不核准死刑的裁定

C发回重新审判D通过提审予以改判

2012年新刑事诉讼法学习培训考试试卷(4)

参考答案

一、填空

1.辩护人;

2.四十八;

3.同级或者上一级;

4.公诉机关;

5.调查核实;

6.指定银行;

7.三;

8.申诉;

9.二十四;

10.公安机关负责人;11.控制下交付;12.上一级侦查机关;

13.十四;14.有专门知识的人;15.原审人民法院以外的;

16.人民检察院;17.三个月;18.书面意见;19.调查;

20.附条件不起诉;21.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

22.最初受理的;23.检察委员会;24.十二个月;

25.侦查人员;26.有碍侦查的;27.三十日;28.羁押的必要性;

29.人民检察院;30.决定和执行。

二、判断对错

1.对;

2.对;

3.错;

4.对;

5.对;

6.错;

7.对;

8.对;

9.错;10.错;11.错;12.错;13.错;14.错;15.对;16.错;17.对;

18.对;19.错;20.错;21.对;22.对;23.错;24.对;25.错;

26.对;27.对;28.对;29.错;30.对。

三、单项选择

1.D;

2.B;

3.A;

4.A;

5.A;

6.A;

7.D;

8.A;

9.D;10.A。

四、多项选择

1.ABCD;

2.BC;

3.ABCD;

4.ABCD;

5.ABD;

6.ACD;

7.ABCD;8.AB;9.ABCD;10.ABC;11.ABC;12.ABC;

13.ABCD;14.ABCD;15.ABCD;16.ABD;17.ABC;18.ABC;

19.ABC;20.ABCD;21.ABC;22.ABCD;23.ABCD;24.ABCD;

25.ABCD;26.ABCD;27.BCD;28.ABD;29.ABC;30.ABCD。

《刑事诉讼法》测试题及答案

《刑事诉讼法》测试题 单位姓名分数 一、填空题(15分) 1、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需要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立案侦查。 2、侦查人员的回避,由县级以上 决定。 3、犯罪嫌疑人权自行书写 供述。 4、律师在侦查阶段为犯罪嫌疑人提供辩护。 5、对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必须经批准。 6、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需要聘请翻译的,应当经准许。 7、证据应当具有、和三个特征。 8、拘传犯罪嫌疑人应当报负责人批准。 9、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个月。 10、没收保证金的决定,公安机关应当在日内向犯罪嫌疑人宣读,并责令其在《没收保证金决定书》上、 。 二、判断题(15分) 1、犯罪嫌疑人在侦查人员讯问时,有权保持沉默。() 2、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有权申请取保候审。() 3、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采取强制措施次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 4、犯罪嫌疑人聘请律师的请求必须书面提出。(×) 5、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监视居住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6、对于被刑事拘留的人,公安机关应当在拘留后24小时内进行讯问。() 7、对正在预备犯罪的人,公安机关可以先行拘留。() 8、逮捕是一种最严厉的刑事强制措施。() 9、通缉犯罪嫌疑人属于侦查措施。() 10、讯问犯罪嫌疑人,侦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 三、单项选择题(20分) 1、公安机关、检察机关、人民法院在刑事诉讼中的相互关系是:()。 A、分工负责、互相配合 B、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协同 作战 C、互相配合、 互相制约 D、分工负责、互 相配合、互相制约 2、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和(),由公安机关负责。 A、批准逮捕 B、提起公诉 C、预审 D、审判 3、下列刑事案件中,()不应由法院直接受理。 A、虐待案件 B、重伤害案件 C、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件 D、侵占案件 4、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 A、12小时 B、24小时 C、36小时 D、48小时 5、()不得对犯罪嫌疑人采

华东政法大学法硕考研难度大不大

华东政法大学法硕考研难度大不大, 跨专业的人考上的多不多? 2015年华东政法大学法律(非法学)硕士专业招生人数为220人,法律(法学)硕士专业招生人数为230人,专业招生量较多,相对于其他院校来说,华东政法大学的复试分数线较低,综合来讲考研难度不大。据凯程从华东政法大学法学院统计数据得知,95%以上都是跨专业的考生,而且法硕也是跨专业考研最多的专业。 只要能有计划地进行针对性的复习,多听取过来人的考研经验,考上法硕也不难,在考研复试的时候,老师更看重跨专业学生自身的能力,而不是本科背景。其次,跨专业考研,华东政法大学本身对本科的要求没那么高,且复试本身知识点难度并不大,跨专业的学生完全能够学得懂。在凯程辅导班里很多这样三跨考生,都考的不错,而且每年还有很多二本院校的成功录取的学员,主要是看你努力与否。所以记住重要的不是你之前学得如何,而是从决定考研起就要抓紧时间完成自己的计划,一丝都不能懈怠,法硕也并不是想象中的那么难。 华东政法大学法硕考研难度分析 本文系统介绍华东政法大学法硕考研难度,华东政法大学法硕就业,华东政法大学法硕学费,华东政法大学法硕考研参考书,华东政法大学法硕考研初试经验五大方面的问题,凯程华东政法大学法硕老师给大家详细讲解。特别申明,以下信息绝对准确,凯程就是王牌的华东政法大学考研机构! 一、华东政法大学法硕考研难度大不大,跨专业的人考上的多不多? 2015年华东政法大学法律(非法学)硕士专业招生人数为220人,法律(法学)硕士专业招生人数为230人,专业招生量较多,相对于其他院校来说,华东政法大学的复试分数线较低,综合来讲考研难度不大。据凯程从华东政法大学法学院统计数据得知,95%以上都是跨专业的考生,而且法硕也是跨专业考研最多的专业。 只要能有计划地进行针对性的复习,多听取过来人的考研经验,考上法硕也不难,在考研复试的时候,老师更看重跨专业学生自身的能力,而不是本科背景。其次,跨专业考研,华东政法大学本身对本科的要求没那么高,且复试本身知识点难度并不大,跨专业的学生完全能够学得懂。在凯程辅导班里很多这样三跨考生,都考的不错,而且每年还有很多二本院校的成功录取的学员,主要是看你努力与否。所以记住重要的不是你之前学得如何,而是从决定考研起就要抓紧时间完成自己的计划,一丝都不能懈怠,法硕也并不是想象中的那么难。 二、华东政法大学法硕就业怎么样? 华东政法大学法学院本身的学术氛围好、师资力量强、人脉资源广,华东政法大学法硕在全国的知名度是响当当的,华东政法大学在社会上地位也不容小觑,自然就业就没有问题。现今法律专业毕业生的就业方向主要从事立法、司法、行政执法、法律服务和企业管理等实际工作,工作单位当然可以是法院、检察院、律师事务所、公证处,也可以是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大型企业,亦可以从事原有专业与法律结合的管理工作等等。 凯程考研常年从事法硕考研辅导,根据多年经验,认为法硕就业前景不错。但由于研究生的常年扩招,还需要好的工作还需要学生提高自身的各方面素质,才能在就业大潮中占有一席 1

刑诉法试题试题及答案1

2012年新刑事诉讼法学习培训考试试卷(1) (总分100分,时间120分钟) 一、填空题(根据修订后的刑事诉讼法,请将下列空格将文字填写完整。共10题,每题1分,共10分。) 1.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 2.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小时。 3. 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必须依照法定程序,收集能够证实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或者无罪、犯罪情节轻重的各种证据。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以及其他非法方法收集证据,。必须保证一切与案件有关或者了解案情的公民,有客观地充分地提供证据的条件,除特殊情况外,并且可以吸收他们协助调查。 4.逮捕后,应当立即。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逮捕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 5.传唤、拘传犯罪嫌疑人,应当保证犯罪嫌疑人的饮食 和时间。 6.对于案件,应当对讯问过程进行录音或者录像。 7. 侦查人员询问证人,可以在现场进行,也可以到证人所在单位、住处或者进行,在必要的时候,可以通知证人到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提供证言。 8. 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可以依照规定查询、冻结犯罪嫌疑人的存款、汇款、等财产。 9. 人民检察院在立案后,对于 案件,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经过严格的批准手续,可以采取技术侦查措施,按照规定交有关机关执行。 10.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中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日以内作出决定。 二、判断题(根据修订后的刑事诉讼法,请判断下列表述是否正确,正确打√,错误打×。共10题,每题1分,共10分。) 11. 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 12.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也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委托辩护人。() 13. 辩护律师在侦查期间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变更强制措施;调取相关证据;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提出意见。() 14. 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15.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实并出示有关证据。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 16.行政机关在行政执法和查办案件过程中收集的物证、书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讯问笔录等证据材料,在刑事诉讼中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17. 采用刑讯逼供、威胁、引诱等非法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应当予以排除。() 18. 对于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19. 取保候审的决定机关应当综合考虑保证诉讼活动正常进行的需要,被取保候审人的社会

刑事诉讼法试题及参考答案

《刑事诉讼法》试题 班级___ 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 分数______________ (以下五题任选两题,字数不低于1500字) 一、简述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职权的原则。 二、简述刑事证据的概念和特征。 三、试论死刑复核程序的立法完善。 答:死刑复核程序,是指人民法院对判处死刑的案件进行复审核准所遵循的特别审判程序,是在人民法院内部实行的一种对死刑案件的特别监督程序。应该说刑事诉讼法关于死刑复核程序的特殊程序性规定体现了立法者对有关死刑案件的特别审慎的态度,有利于贯彻少杀、慎杀,防止错杀的方针,防止死刑滥用,在确保适用死刑的正确性和统一死刑规格的基础上,实现了人权保护和司法公正的目的。但是由于这一程序在设计方面就存在着一些先天的问题和缺陷,致使上述目标的实现存在着一定的难度。 首先,关于死刑核准权下放的问题。 刑法对于死刑规定的条件是: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而这个条件太过于笼统,由于不同法院和不同的法官对此条件理解不一,导致了死刑判决的适用标准不统一和判决的不公正。因此,刑诉法规定:对于死刑判决必须经过死刑复核程序,并且死刑核准权由最高人民法院统一行使。而目前的核准权的分布情况是:除了因犯危害国家安全罪、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贪污贿赂犯罪而被判处的死刑需要由最高法院复核外,其他的死刑判决的复核权则由各省法院代为行

使,这一放权行为却有悖于死刑复核程序的设立初衷。另外,核准权下放导致证据、程序上的疑点不能充分考虑,发案率,社会治安一票否决权等类似的东西使省一级高院在处理时某些环节上不太好把握,还出现了第二审程序和复核程序合二为一的现象。由于刑事诉讼法没有特意强调死刑复核庭应与二审合议庭分开,司法实践中,法院大多将二审程序与死刑复核程序合二为一。而法律之所以设置独立的死刑复核程序,就是要为死刑判决设置一道关口,以保证死刑判决的正确性。所以,将两个程序合二为一的做法忽略了死刑复核程序的独立价值,导致死刑复核程序的萎缩和虚置。 其次,关于程序启动方面。 目前的死刑复核程序由法院主动加以启动,腔辩双方对此既不能加以选择,也不能进行有效参与,这使得死刑复核程亭难以发挥其应有的效果。这样做就违背了审判的被动性特征,从而使控辩双方失去了对复核程序的有效制约,使法官的自由裁量权扩大,并且导致了书面审和审判的行政化倾向。 再次,关于死刑复核程序的审理方式问题。 目前的死刑复核程序不是通过开庭审理方式,而是沿用书面的、秘密的、单方面的审核方式,违背了审判的直接、言辞原则。另外,在目前的死刑复核程序中控辩双方的地位不对等。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刑事诉讼进行法律监督,作为控诉方的人民检察院可以在死刑判决生效后发现确有错误时提起抗诉,还可以在罪犯执行死刑时派员临场监督,并可以提出纠正建议。由此可见,死刑复核程序是当然接受人民检察院的监督的。但是,辩护方在死刑复核程序中的法律地位却缺失了。虽然,法律规定在复核死刑过程必须提审被告人。但是,为了更好地保证被告人辩护权利的行使,笔者认为,应保证辩护律师在此阶

华东政法大学法理学4

65、法的效力的范围 → 重点! 、 重点! ? 通常表现为:对人的效力、对事的效力、时间效力、空间效力 ? 对人的效力 → 重点! 重点! a. 对人的效力的原则: ① 属人主义,又称国民主义: 法律对具有本国国籍的公民和在本国登记注册的法人适用, 而不论他们在本国领域内或在本国领域外。 ② 属地主义,又称领土主义: 凡在本国领域内的所有人都适用本国法律,受法律约束和法律保护, 而不论是本国人、外国人还是无国籍人。 ③ 保护主义: 以维护本国利益作为是否适用法律的依据。 ④ 结合主义: 以属地主义为基础,属人主义和保护主义相结合 → 我国采用这一原则 b. 对人的效力的法律规定: ① 对中国公民的效力: ⑴ 我国公民在我国领域内一律适用我国法律,并且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⑵ 中国公民在中国领域外,原则上仍受中国法律保护,并负有遵守中国法律的义务。 ② 对外国人的效力: ⑴ 外国人和无国籍人在中国领域以内的,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一律适用中国法律。 在中国大使馆的外交官,享受外交豁免权,不受中国法律制裁。 ⑵ 外国人和无国籍人在中国领域之外的,如果侵害了我国国家或公民的权益, 或与我国公民发生了法律交往,也可适用我国法律规范。 ⑶ 外国人在中国领域外对中国国家或中国公民的犯罪, 最低刑为 3 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可以适用中国刑法。 ? 对事的效力 → 重点! 重点! a. 对事的效力的原则: ① 事项法定原则:eg:罪刑法定原则 ② 完善设定原则:法律规定的范围应该是完整的、广泛的、明确的 ③ 一事不再理原则: 民事案件 → 一件事情处理过了,不能再提起诉讼 ④ 一事不二罚原则: 刑事案件 → 一个人被处罚过了,不能再用同一原则处罚 b. 对事的效力的对象:① 对社会关系的效力 ② 对行为的效力 ? 法的时间效力 → 重点! 重点! a. 法律开始生效的时间: ① 自法律公布之日起开始生效 ② 自法律明文规定该法律开始生效的时间

新刑诉法精彩试题及问题详解

新刑事诉讼法自测题 一、判断题 1、互相配合、互相制约,是我国刑事诉讼中正确处理公、检、法三机关关系的重要原则。( X ) 2、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批准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 X ) 3、对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的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Y ) 4、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如果由犯罪行为发现地(被告人居住地)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犯罪行为发现地公安机关管辖。( X ) 5、公安机关对管辖有争议的刑事案件,可以由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 X ) 6、侦查人员的回避,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 Y ) 7、在作出回避决定前,侦查人员应当停止对案件的侦查。( X ) 8、犯罪嫌疑人在侦查人员讯问时,有权保持沉默。( X )(应当如实回答) 9、犯罪嫌疑人有权知道用作证据的鉴定结论的容,但不能申请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 X ) 10、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有权申请取保候审。( Y ) 11、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采取强制措施次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 X ) 12、犯罪嫌疑人有权自行书写供述。( Y ) 13、律师在侦查阶段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辩护。( Y ) 14、对于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案件,公安机关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聘请律师须经公安机关批准。( X ) 15、犯罪嫌疑人聘请律师的请求必须书面提出。( X ) 16、对于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必须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 Y ) 17、律师提出会见犯罪嫌疑人的,公安机关应当在24小时安排会见。( X )(及时安排会见,最迟不得超过24小时) 18、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需要聘请翻译人员的,应当经公安机关准许。( Y ) 19、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时,公安机关必须派员在场。( X ) 20、证据,是指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 X ) 21、证据应当具有合法性、关联性和客观性三个特征。( Y ) 22、公安机关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取实物证据,应当经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开具《调取证据通知书》。( X )不需要 23、刑事传唤属于刑事强制措施。( X ) 24、拘传犯罪嫌疑人应当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 Y ) 25、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 X ) 26、公安机关对被拘传的犯罪嫌疑人必须在公安机关进行讯问。( X ) 27、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 Y ) 28、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监视居住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Y ) 29、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的,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提出保证人并交纳保证金。( X ) 30、公安机关对决定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应当及时通知办案部门执行。(X )直接适用。 31、责令犯罪嫌疑人交纳较高数额保证金的,应当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 X ) 32、没收保证金的决定,公安机关应当在7日向犯罪嫌疑人宣读,并责令其在《没收保证金决定书》上签名(盖章)、捺指印。( Y ) 33、取保候审保证金只能以人民币交纳,外币一律不能作为保证金交纳。( X ) 34、犯罪嫌疑人对公安机关没收取保候审保证金的决定不服,可以在5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X )上一级主管部门复核。 35、对于被刑事拘留的人,公安机关应当在拘留后24小时进行讯问。( Y ) 36、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5日以,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 X ) 37、对正在预备犯罪的人,公安机关可以先行拘留。( Y ) 38、逮捕是一种最严厉的刑事强制措施。( Y ) 39、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不讲真实、住址,身份不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受限制。( X ) 40、执行逮捕的侦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 Y ) 41、对被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立即送拘留所羁押。( X )最迟不得超过24小时。

《刑事诉讼法》真题题目及答案

《刑事诉讼法》真题题目及答案 1、关于《刑事诉讼法》“尊重和保障人权,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的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体现了以人为本、保障和维护公民基本权利和自由的理念 B.体现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权利至上的理念 C.体现了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并重的理念 D.体现了公正优先、兼顾效率的理念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刑事诉讼法的任务。2012年刑事诉讼法修正案加入了“尊重和保障人权”条款,体现了以人为本、保障和维护公民基本权利和自由的理念。 2、甲发现自家优质甜瓜常被人夜里偷走,怀疑乙所为。某夜,甲带上荧光恐怖面具,在乙偷瓜时突然怪叫,乙受到惊吓精神失常。甲后悔不已,主动承担乙的治疗费用。公安机关以涉嫌过失致人重伤将甲拘留,乙父母向公安机关表示已谅解甲,希望不追究甲的责任。在公安机关主持下,乙父母与甲签订和解协议,公安机关将案件移送检察院并提出从宽处理建议。下列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刑事诉讼理念的概括,哪一选项与本案处理相一致?()

A.既要充分发挥司法功能,又要构建多元化的矛盾纠纷化解机制 B.既要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又要考虑对特殊群体区别对待 C.既要追求公平正义,又要兼顾诉讼效率 D.既要高度重视程序的约束作用,又不应忽略实体公正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刑事诉讼法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理念竞合。刑事和解的意义在于有效化解矛盾、提高纠纷解决的满意程度,符合当前构建和谐社会的社会背景。此外,严格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同时理性地权衡案件所关涉的各种社会利益,妥善把握和处理好案件所关涉的各种关系,对各类案件作出正确处理,对各种纠纷予以有效化解。本案中,被害人亲属向公安机关表示已谅解行为人,希望不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后在公安机关主持下,双方签订了和解协议,及时解决了纠纷。 3、关于诉讼代理人参加刑事诉讼,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诉讼代理人的权限依据法律规定而设定 B.除非法律有明文规定,诉讼代理人也享有被代理人享有的诉讼权利 C.诉讼代理人应当承担被代理人依法负有的义务

新刑诉法试题1

学习活动题库 二、选择题(多选少选均不得分) 1. 行政机关在行政执法和查办案件过程中收集的物证、书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等证据材料,在刑事诉讼中()。 A. 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B. 可以作为定案的依据 C. 应当作为证据使用 D. 应当作为定案的依据 2.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侦查人员提出回避申请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回避申请后一般()日以内作出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A.二 B.五 C.七 D.三 3. 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可以对()提出回避申请。 A.见证人 B.鉴定人 C.记录人 D.翻译人 4.辩护律师在侦查阶段依法从事哪些执业活动,应当得到保障()。 A.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 B.与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送信 C.为逮捕的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 D.为犯罪嫌疑人讲授如何维护自身法律权利知识 5.犯罪嫌疑人拒绝法律援助机构指派的律师作为辩护人或者自行委托辩护人的,公安机关应当在( )日以内通知法律援助机构。 A.二 B.五 C.七 D.三 6.对于恐怖活动犯罪案件,公安机关不许可其会见犯罪嫌疑人的法定情形或理由有哪些?() A.犯罪嫌疑人的家属与犯罪有牵连的 1

B.可能泄露国家秘密 C.可能引起犯罪嫌疑人自残、自杀或者逃跑的 D.可能引发犯罪嫌疑人严重精神抑郁病 7.下列与案件有关哪些材料属于电子数据?() A.手机短信 B.网络聊天 C.移动硬盘 D.电子签名 8.下列哪些侦查行为经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进行?() A.调取证据 B.传唤 C.制作扣押决定书 D.被监视居住人有正当理由要求通信 9.犯罪嫌疑人涉嫌哪些犯罪不得取保候审?() A.累犯 B.以自残办法逃避侦查 C.暴力犯罪 D.主犯 10.犯罪嫌疑人的保证金具体数额应当综合考虑的因素有()。 A.犯罪嫌疑人的经济状况 B.案件的性质 C.犯罪嫌疑人的年龄 D.保证诉讼活动正常进行的需要 11.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可以依法要求被取保候审人交存以下证件()。 A.个人身份证 B.护照 C.驾驶证 D.银行卡 12.对于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哪种措施?() A.刑事拘留 B.逮捕 C.监视居住 D.释放 13.下列哪些场所符合被监视居住指定居所?() A.看守所 B.候问室 C.会议室 D.招待所 14.被监视居住人违反应当遵守的规定,公安机关按照法定情形给予哪 2

法学专业各校排名

2010年全国大学法学A等学校 1中国人民大学 2北京大学 3中国政法大学 4武汉大学 5西南政法大学 6吉林大学 7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8厦门大学 9华东政法大学 10清华大学 11南京师范大学 12复旦大学 13浙江大学 14外对经贸大学 15山东大学 16南京大学 17湘潭大学 18上海交通大学大连海事大学西北政法大学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博士点/硕士点 一级国家重点学科 北京大学 中国人民大学 中国政法大学 一级学科博士点 北京大学 华东政法大学 吉林大学 南京师范大学 清华大学 武汉大学 西南政法大学 厦门大学 中国人民大学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 中国政法大学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一级学科硕士点 安徽大学 北京大学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大连海事大学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贵州大学 海南大学 黑龙江大学 湖南大学 湖南师范大学 华东政法大学 华南理工大学 吉林大学 兰州大学 辽宁大学 南京大学 南京师范大学 南开大学 清华大学 山东大学 山西大学 上海交通大学 四川大学 苏州大学 同济大学 武汉大学 西安交通大学 西北政法大学 西南财经大学 西南政法大学 厦门大学 湘潭大学 烟台大学 云南大学 郑州大学 中国人民大学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 中国政法大学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中南大学 中山大学 重庆大学

国内名校法学专业院校的不同发展历程,学科发展的侧重,特色。 一、老牌劲旅,雄风不减 昔日名扬四海的“五院四系”,堪称法学界的老牌劲旅,他们欣逢盛世,在激昂奋进的发展中在法学领域独领风骚,雄风不减。据中国科学评价研究中心提供的相关信息显示,2006年法学专业全国各院校综合排名中,脱胎于“五院四系”的9所高校中,仍有8所雄霸前八名的宝座。 中国人民大学——老牌法学强校,民商法实力最强 人大法学院是在作为“五院四系”之一的人大法律系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作为老牌的法学强校,拥有宪法和行政法、刑法、民商法三个国家级重点学科,其中民商法实力最强。 【招生信息】开设硕士点专业有:法学理论、法律史、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刑法学、民商法学、诉讼法学、经济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国际法学、知识产权法。人大最近几年的招生简章都不公布招生人数。 【攻关秘笈】人大法学院历年来的录取分数线都很高。专业课考试采用人大版的21世纪法学指定教材,市面上容易买到。试题题型比较稳定,重复率也不低,通常是名词解释、简答和论述,而且试题90%出自指定的参考教材。这些试题看似容易但难拿高分。考生在答题时要注意逻辑性,尽量多答,以展示出自已的思维能力和知识面。 武汉大学——国际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宪法与行政法学全国领先 武汉大学法学院是中国法学教育与研究的重点基地之一。无论是“大法学”(包括法学、马克思主义理论、社会学、政治学、公安学等5个学科类)还是“小法学”,其实力与研究底蕴在全国范围内都相当不错。优势学科突出,国际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宪法与行政法学都处于全国领先水平。 【攻关秘笈】武汉大学复试分数线相对较低,复试比例较大;专业课考试有指定的参考教材,考题通常不会超过这些教材的范围。专业课题型比较灵活,常见题型有名词解释、简答、论述等题型/填空、案例分析、辨析等题型,比较重视考查考生理论的掌握和理解。另外,武大在启航考研网上有辅导班,对考研成功也有一定帮助。 北京大学——法学理论名师云集,实力雄厚 法理学、宪法与行政法、经济法、刑法为国家重点学科,其中法学理论学科是我国最早设置硕士点的学科之一。名师云集,教学科研力量雄厚,北大法学理论学科长期以来在全国居于领先地位。 【攻关秘笈】北大法学院的招生十分挑剔,如果对自己的实力与竞争力不是非常有信心的考生,建议慎重报考。北大的研究生考试没有指定教材,平时积累很重要。考试试题基本上都是主观题,虽然考题不多,但是出题灵活,考查的信息量非常大,要求具备深厚的法学学术功底和很强的综合分析能力。 中国政法大学——有统有分的培养模式,法制史、诉讼法水平一流 中国政法大学的培养模式独具特色:被录取考生按专业分至法学院、民商经济法学院、刑事司法学院、国际法学院学习。按照有统有分的教学计划,通识课程与20门左右主要专业课程是统一的,各学院根据本院的学科优势为学生开设部分选修课程,既保证宽口径、高素质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又实现法学专业特色人才的培养目标。法大在法学领域各个专业实力都很强,尤其是法制史和诉讼法的研究水平国内一流。 【攻关秘笈】法大保送生、推免生的比例不高,每年报考和录取的外校考生较多。专业

新刑诉法试题及答案(2)

新《刑事诉讼法》知识竞赛试题 一.判断题(判断下列各题正误,在题后的括号里正确的打“√”,错误的打“×”。共20题,每题0.5分,总分10分) 1、几个公安机关都有权管辖的刑事案件,由主要犯罪地公安机关管辖。() 2、执行机关对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可以采取电子监控、不定期检查等监视方法,对其遵守监视居住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在侦查期间,可以对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的通信进行监控。() 3、刘某到某公司办公室行窃,紧张之余将一本写有其名字的小说书遗留在办公室内。公安机关在勘验现场时提取了小说书,该小说书在刑事诉讼的证据中应作为物证使用。() 4、刑事诉讼活动中,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的人,不能作证人。() 5、我国刑事诉讼中的证人与公安司法人员一样适用回避制度。() 6、逮捕后,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逮捕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 7、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同时,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律师案件移送情况。() 8、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能被监听。() 9、在侦查、审查起诉、审判时发现有应当排除的证据的,应当根据情况决定是否予以排除以及是否作为起诉意见、起诉决定和判决的依据。() 10、人民检察院接到报案、控告、举报或者发现侦查人员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的,应当进行调查核实。对于确有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1、辩护人认为在侦查、审查起诉期间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收集的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或者罪轻的证据材料未提交的,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应当调取。()

华东政法大学《法理学》练习题

导论法理学概述 1、什么是法学?法学产生的条件有哪些? 2、法理学的研究对象是什么?法学和法理学的关系如何? 3、简述资产阶级法理学的发展轨迹以及主要法学流派的形成发展。 4、资产阶级古典自然法学派的基本观点有哪些? 5、为什么说马克思主义法理学的产生是法理学史上的一场深刻变革? 6、法理学与其他法学学科之间具有何种关系? 7、法理学自身的研究方法主要有哪些? 第一章法的概念 1、法的基本特征有哪些? 2、强制性是否法律区别其他社会规范的特征之一? 3、如何理解法的本质是国家意志的表现? 4、法的阶级性是否意味着法可以完全不反映被统治阶级的意志? 5、如何理解法的物质制约性与法的相对独立性的关系? 第二章法的要素 1、西方法哲学界关于法的要素的代表性学说有哪些? 2、法的构成要素有哪些? 3、法律规则在法的要素中的地位如何? 4、在法的创制和实施过程中,法律原则有何作用? 5、法律规则和法律原则有哪些区别? 6、法律概念能否成为独立的法的要素? 第三章法的作用 1、法的规范作用表现在哪些方面? 2、法的指引作用有哪些种类?各有什么特点? 3、法的社会作用表现在哪些方面? 4、法的消极作用表现在哪些方面? 5、为什么说法的作用不是无限的? 第四章法的价值 1、如何认识"法的价值"的涵义? 2、法的价值的内在要求有哪些? 3、什么是法的价值体系?怎样理解法的价值体系? 4、法的秩序价值主要通过哪些得以实现? 5、法律应该如何体现自由,实现自由? 第五章法律文化 1、怎样认识广义的法律文化定义? 2、法律文化的结构有哪些? 3、法律文化的特征有什么表现? 4、中西法律文化有哪些差异? 5、法律文化冲突的原因何在? 第六章法律起源 1 为什么原始社会的社会规范调整系统中没有、也不可能有法律的调整? 2 法律产生的根源和动因是什么? 3 世界各民族和国家法律的产生有何共同规律? 4 法律与原始习惯的主要区别是什么? 第七章法律的历史发展 1、简述法律历史发展的形式和一般规律。 2、如何正确评价资本主义法律确认的人权原则? 3、什么是法律社会化?它有何社会意义? 4、资本主义法治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有何新的发展? 5、为什么说废除旧法体系与批判地继承旧法是辨证的统一? 6、如何正确认识我国现阶段社会主义法律的本质? 7、为什么社会主义法律必须坚持法治原则? 8、为什么人权原则是社会主义法律的基本原则? 第八章法系的一般分析 1、法律文明与文明两者之间有什么联系? 2、东方法律文明与西方法律文明具有哪些不同? 3、民法法系与普通法法系有什么差别? 4、中国古代法有哪些特点? 第九章法律移植与法律融合 1、什么是法律移植?什么是法律融合?两者有何联系? 2、关于法律移植不同观点的症结何在? 3、法律移植通常有几种类型? 4、法律移植的形式和内容有哪几种情况? 5、如何评判法律移植的效果?怎样才能促使法律移植获得成功? 6、为什么不同社会制度的国家之法律也能移植? 7、我国在法律移植中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第十章法律现代化 1、什么是法制现代化?它有哪些类型? 2、中国的法制现代化是如何启动的?经历了哪些阶段? 3、在法制现代化的过程中,应该正确对待传统法律文化? 4、法制现代化是否就是法律的西化? 5、随着经济日益全球化,法律是否也可能全球化? 第十一章依法治国理论 1、如何理解法制和法治? 2、为什么说法治的基础是民主? 3、我国社会主义法治的基本要求是什么?

新刑诉法试题及答案

新刑诉法试题及答案 一、多项 1、根据修订后的刑诉法的规定,判断下列关于刑罚执行的说法哪些 是错误的?(BD )A.对于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的罪犯,由公安机关依法将该罪犯送交监狱执行刑罚 B.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剩余刑期在六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 C.对于被判处拘役和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由公安机关执行 D.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免除刑事处罚的,如果被告人在押,在判决生效后应当立即释放 2、在刑事诉讼执行程序中,下列哪些情况可以暂予监外执行?(ACD) A.被判处无期徒刑的女罪犯张某,被发现服刑时怀有身孕 B.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的罪犯王某,在狱中自杀未遂,致使生活不能自理 C.被判处拘役的罪犯李某患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 D.被判处5年有期徒刑的妇女赵某,服刑时其正值哺乳期 3、在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过程中应遵循的方针与原则(ABCD) A.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

B.不公开审理的原则 C.专门的或者特别的诉讼程序原则 D.分别看管的原则 4、关于犯罪记录封存的适用条件,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B) A.犯罪的时候不满18周岁 B.被判处5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 C.初次犯罪 D.没有受过其他处罚 二、判断 1、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通过贿赂等非法手段被暂予监 外执行的,在监外执行的期间不计入执行刑期。罪犯在暂予监 外执行期间脱逃的,脱逃的期间不计入执行刑期。(√)2、甲某犯故意伤害罪,对甲某精神病的认定需要由省级人民政府 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3、《刑事诉讼法》规定,审判的时候被告人不满18周岁的案件 不公开审理。但是经未成年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同意,未成年 被告人所在学校和未成年人保护组织可以派代表到场。该规定 意味着经未成年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同意可以公开审理。 (×)4、犯罪嫌疑人刘某涉嫌故意杀人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在侦查过 程中侦查人员发现刘某行为异常。经鉴定刘某属于依法不负刑

刑法经典练习题

刑法经典练习题 试题1:我国刑法处罚的是()。 A: 构成犯罪的行为B: 一切违法行为 C: 造成了社会危害的行为D: 触犯了刑律的行为 答案: A 试题2:制定刑法的法律根据是()。 A: 宪法B: 民法 C: 行政法D: 侵权法 答案: A 试题3:下列哪种刑罚既可以单独使用,也可附加适用()。 A: 有期徒刑B: 管制 C: 剥夺政治权利D: 拘役 答案: C 试题4:刑事诉讼法属于()。 A: 程序法B: 实体法 C: 特别法D: 临时法 答案: A 试题5:某市西区治安联防队行使该区公安分局委托的治安管理权。某日联防队员李某抓获有盗窃嫌疑的王某,因王某拒不说出自己真实姓名,李某用木棍将其殴打致伤。王某向法院请求国家赔偿,应由()承担国家赔偿义务。 A: 市公安局B: 区治安联防队 C: 区公安分局D: 李某 答案: C 试题6:甲方主动携带邻居5岁小孩进入山中狩猎。两人在林中失散,甲继续独自行猎,既不寻找孩子,也没返村告知小孩家人,径直回家。日后,林中发现被野兽咬伤致死的小孩尸体。甲的行为属于()。A: 故意杀人B: 意外事件 C: 过失致人死亡D: 不构成犯罪 答案: A 试题7:紧急避险的情况下,行为人所造成的损害()。 A: 可以大于危险可能造成的损害B: 可以等于危险可能造成的损害 C: 可以小于危险可能造成的损害D: 特殊下可以没有限制 答案: C 试题8:我国刑法规定的完全不负刑事责任的年龄为不满()。 A: 14周岁B: 16周岁 C: 18周岁D: 20周岁 答案: A

试题9:甲因急于继承其父财产而生杀父之念,一日雨夜乘其父病重之机,欲为其注射毒药。刚拿起注射器,忽听一声惊雷致使注射器掉在地上。他想到杀父是大逆不道,要为天理所报应,便被弃了杀害行为。甲的行为属于()。 A: 杀人中止B: 杀人未遂 C: 杀人预备D: 不构成犯罪 答案: A 试题10:普通累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加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犯罪人。 A: 三年B: 四年 C: 五年D: 十年 答案: C 试题11:挪用公款罪的主体是()。 A: 一般主体B: 国家工作人员 C: 国家工作人员和其他依法从事公务的人员D: 国家机关 答案: C 试题12:我国刑法对于未遂犯的处罚原则是()。 A: 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B: 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C: 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D: 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答案: C 试题13:王某见自己的女友遭两个流氓调戏,前去制止,而反遭流氓攻击、立即进行反击。此时,便衣民警李某赶到,未及表明自己的身份即迅速抓住王某以制止殴斗。王某视李某为流氓团伙,随即拔刀将李某刺成重伤。王某的行为属于()。 A: 故意伤害B: 过失伤害 C: 正当防卫D: 假想的防卫,应按意外事件处理 答案: D 试题14:无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年。 A: 五B: 十 C: 十五D: 二十 答案: B 试题15:《刑事诉讼法》规定,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期限为()。 A: 5日B: 10日 C: 15日D: 20日 答案: B 试题16:司法工作人员对明知不符合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故意予以减刑、假释或者暂予监外执行的行为,应判处()。 A: 徇私舞弊罪B: 司法工作人员玩忽职守罪 C: 司法工作人员徇私舞弊D: 行政执法人员徇私舞弊罪 答案: C

法学专业介绍及全国高校最新排名

法学一直是高考报考的热门专业,虽然近年热度有所下降,但每年还是有很多学生争相报考。今天就为大家推荐10所法学类排名前十的学校,供大家参考。 法学是大学开设的一个大类,包括法学、政治学、公安学、社会学四个主要组成部分。法学专业培养系统掌握法学知识,毕业后可以做律师,能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特别是能在立法机关、行政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仲裁机构和法律服务机构从事法律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根据教育部的第四轮学科评估,排名前十的学校如下: No.1 中国人民大学 中国人民大学与大部分高校向着综合性目标发展不同,人大各个专业紧凑、专业关联性高、粘性大,旗帜分明地将法学等作为其重点学科。作为重点学科,法学在该校得到足够重视,施行小班教学,聘请国内外著名学者教授,敢于在硬件和软件上下功夫。无论是师资力量还是学校重视度上,法学这一专业较其他学科都相对重要些。这可能也是人大法学排名在前的原因所在。 No.2 中国政法大学 “五院四系”是我国法学专业水平最高的几所学校,中国政法大学就是其一。在第四轮学科评估时,中国政法大学与中国人民大学的法学一级学科同列最高等级A+。而且法学学科也是中国政法大学唯一的一流学科 1

建设学科。相信在未来的几年里,中国政法大学将充分把握一流学科建设的机遇,将法学学科发展推向一个新的巅峰。 No.3 北京大学 北京大学的综合实力和法学专业水准有目共睹,在2018年发布的泰晤士亚洲大学排名中,北京大学在亚洲大学排行榜上高居第三,仅仅次于新加坡的国立大学和清华大学。北大平台高、学科多,人才济济,每年各个学科的国际论坛和交流机会就让人目不暇接,这是优点也是弱点。正因为北大是综合类高校,所以法学在其他学科中就显得不那么突出,所以相对而言,法学专业的师资力量和学科投入不算突出。 No.4 清华大学 清华大学的法学院虽然成立的时间比较晚,但是发展得非常迅速。清华大学现在非常重视文科院系的发展,从法学的综合实力来说,可以说是在全国都是名列前茅的,个个老师都是非常有实力的。从就业率来说,清华大学法学院的就业率是非常高的,很多毕业生都会因为清华大学的招牌而多了很多机会。 No.5 华东政法大学 华东政法大学也是“五院四系”之一,是学法律的一流院校,如果去不了中国政法大学还想要学法可以考虑华东政法。而且华东政法大学的学风很强劲,在这方面它是不输于中国政法的。 No.6 武汉大学 武汉大学在法学实力上是不输清华、北大,可能由于地理位置没有那么吸引考生,或者是因为不是专门的法学类院校所以没有华东政法大学更出名,但是武汉大学的法学学科评估也是A,尤其是国际法一直是国内第一,武大法学院所有的法学二级学科都是全国前十。 No.7 西南政法大学 2

刑诉法试题试题及答案1

刑诉法试题试题及答案1 2012年新刑事诉讼法学习培训考试试卷(1) ,总分100分~时间120分钟, 一、填空题(根据修订后的刑事诉讼法,请将下列空格将文字填写完整。共10题,每题1分,共10分。) 1.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 2.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小时。 3. 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必须依照法定程序~收集能够证实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或者无罪、犯罪情节轻重的各种证据。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以及其他非法方法收集证据~。必须保证一切与案件有关或者了解案情的公民~有客观地充分地提供证据的条件~除特殊情况外~并且可以吸收他们协助调查。 4.逮捕后~应当立即。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逮捕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 5.传唤、拘传犯罪嫌疑人~应当保证犯罪嫌疑人的饮食 和时间。 6.对于案件~应当对讯问过程进行录音或者录像。 7. 侦查人员询问证人~可以在现场进行~也可以到证人所在单位、住处或者 进行~在必要的时候~可以通知证人到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提供证言。

8. 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可以依照规定查询、冻结犯罪嫌疑人的存款、汇款、等财产。 9. 人民检察院在立案后~对于 案件~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经过严格的批准手续~可以采取技术侦查措施~按照规定交有关机关执行。 10.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中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日以内作出决定。 二、判断题(根据修订后的刑事诉讼法,请判断下列表述是否正确,正确打?,错误打×。共10题,每题1分,共10分。) 11. 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 12.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也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委托辩护人。,, 13. 辩护律师在侦查期间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变更强制措施,调取相关证据,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提出意见。,, 14. 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15.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实并出示有关证据。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 16.行政机关在行政执法和查办案件过程中收集的物证、书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讯问笔录等证据材料~在刑事诉讼中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17. 采用刑讯逼供、威胁、引诱等非法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应当予以排除。,,

刑事诉讼法试题及答案

刑事诉讼法试题及答案 论述题: 1.试论无罪推定原则。 2.试论刑事诉讼的证明标准。 3.试论禁止重复追诉原则。 4.论述新刑事诉讼法对刑事证据制度的改革。 5.论非法证据排除规则。 6.试论刑事诉讼的目的。 7.论刑事诉讼的结构。 8.论刑事诉讼的辩护原则。 1、试论无罪推定原则 无罪推定原则,意指“未经审判证明有罪确定前,推定被控告者无罪”。无罪推定原则是现代法治国家刑事司法通行的一项重要原则,是国际公约确认和保护的一项基本人权,也是联合国在刑事司法领域制定和推行的最低限度标准之一。 无罪推定最早是在启蒙运动中被作为一项思想原则提出来的。1764年7月,意大利刑法学家贝卡利亚在其名著<论犯罪与刑罚>中,抨击了残酷的刑讯逼供和有罪推定,提

出了无罪推定的理论构想:“在法官判决之前,一个人是不能被称为罪犯的。只要还不能断定他已经侵犯了给予他公共保护的契约,社会就不能取消对他的公共保护。”1997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2条明确规定:“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这意味着,在法院依法判决之前,任何人都不处于有罪公民的地位。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被追诉者在被起诉前处于犯罪嫌疑人的地位,被起诉后则处于被告人的地位,从而避免将其视为“有罪者”、“人犯”或“罪犯”。2、在法庭审判过程中,公诉人负有提出证据证明被告人有罪的责任,被告人不承担证明自己有罪或无罪的义务。3、疑罪从无,即公诉人不能提出确实充分的证据证实被告人的罪行,法庭经过庭审和补充性调查也不能查明被告人有罪的事实,那么就只能判定被告人无罪。 该原则的影响,对被告来说,无罪推定原则的确立,既有利于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避免冤狱的发生,也有利于实现刑事司法公正及推动其他诉讼制度的完善和发展。对检方来说,无罪推定原则的确立,可使警察与检察单位在调查犯罪搜集证据时需更加用心,而不致于草率办案,栽赃无辜民众,积极寻找证据的同时也更能接近事实真相,达到罪刑相当原则的要求。 与国外通行的无罪推定相比较,中国的刑事诉讼法并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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