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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质量考核评分办法

数据质量考核评分办法
数据质量考核评分办法

附件3:

数据质量考核评分办法

数据质量考核评分工作由局、队各有关专业科、室、队、中心负责。

一、考核内容

(一)经济普查数据质量

考核的内容包括基本单位,工业,建筑业,运输邮电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服务业,能源,科技,物流等11个专业。

(二)2008年年报数据质量

考核的内容包括农业统计,劳动统计,固定资产投资,城镇住户调查,农村住户调查等5个专业。

经济普查暨2008年年报数据质量考核内容既包括通过北京统计信息数据集中采集平台(以下简称“采集平台”)或北京统计数据采集处理系统(以下简称“采集系统”)提交(包括企业在线录入和通过统计机构录入)的数据,也包括通过纸介质等其他方式报送的数据。

二、评分办法

数据质量考核采取分专业记分的方式,各专业得分满分均为80分。各统计所数据质量最终得分为统计所各专业数

据质量的综合得分。计算方法为:

综合得分=∑专业得分/专业个数

专业考核评分办法如下:

(一)利用“采集平台”或“采集系统”提交数据的专业考核评分办法

纳入经济普查的基本单位,工业,建筑业,运输邮电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服务业,能源,科技,物流等11个专业,以及纳入2008年年报的劳动统计、固定资产投资等2个专业的数据质量考核适用此办法。

1.调查单位平均未验收率(10分)

为了保证数据质量,各统计所要严格执行“随报随验”的原则,以确保在专业制度规定的统计所验收数据截止时间内能按时、高质量地完成全部调查单位的数据验收工作,均衡市、区两级统计机构的工作强度。调查单位未验收率通过“采集平台”—“采集直管”—“采集进度查看”功能查看和计算各统计所调查单位未验收情况。

调查单位平均未验收率=∑调查单位未验收率/调查单位未验收率查看次数

调查单位未验收率=(未验收单位数÷已上报单位数)×100%

具体评分办法为:

从平台开网时间到统计所验收数据截止期内每5天计算一次调查单位未验收率。

调查单位平均未验收率在5%以下不扣分,5%-10%(含5%,下同)扣2分,10%-15%扣4分,15%-20%扣6分,20%-25%扣8分,未验收率超过25%即为0分,扣完为止。

2.调查单位漏报率(10分)

各统计所应按照“采集平台”定制的经济普查和2008年年报单位范围,完成全部单位的数据采集工作,并以统计所验收截止时间为准计算各统计所的单位报送率。若报送单位数量与平台布置的单位数不符且未报情况说明或情况说明未被局、队专业科、室、队、中心认可的,计为漏报调查单位(局、队专业科、室、队、中心将按未报单位说明中所列单位数的5%对各统计所未报单位进行抽查)。具体评分办法为:

调查单位漏报率=(漏报单位数÷应报单位数)×1000‰调查单位漏报率在0.5‰以下扣2分,0.5‰-1‰(含0.5‰,下同)扣4分,1‰-1.5‰扣6分,1.5‰-2‰扣8分,漏报率达到或超过2‰即为0分,扣完为止。

3.基层数据差错率(50分)

调查单位数据经统计所验收后,由于调查单位数据填报错误或者调查单位系统审核信息说明内容不能被局、队

专业科、室、队、中心认可等原因而被退回并修改的(包括平台退回和以数据库等形式退回),记为基层数据差错,并按基层数据差错率扣分(统计所自行发现问题要求退回修改的,或者审核信息说明内容被退回查询,但情况属实的不记为基层数据差错)。由于上期数据出错影响本期数据时同样扣分;同一调查单位数据多次修改多次出现差错的,差错笔数计多次。具体评分办法为:

基层数据差错率=[∑数据差错笔数÷∑(报表数据笔数×上报的基层单位数)]×1000‰

差错率在0.1‰以下扣2分,0.1‰-0.5‰(含0.1‰,下同)扣4分,0.5‰-1‰扣6分,1‰-1.5‰扣8分,以此类推,差错率达到或超过11.5‰扣50分,扣完为止。

4.查询和修改及时(5分)

对于局、队各专业科、室、队、中心的数据查询,各统计所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完成核对、修改和重新验收数据等有关工作。具体评分办法为:

不能按时完成的,视完成程度扣2-5分;不认真核查、修改数据,敷衍查询工作的,视情况扣2-5分。以上两项累计扣分,扣完为止。

5.内容齐全(5分)

各统计所应按局、队各专业科、室、队、中心的要求

上报完整的经济普查暨2008年年报资料,包括数据质量评估报告(包括主要指标增减变动原因说明、未报单位说明等)以及要求上报其他的文字资料,要求按时上报、能充分说明本街道、乡镇数据变动情况。各专业科、室、队、中心将根据各统计所上报资料的完整程度和质量评分。具体评分办法为:

(1)按时上报(1.5分):按时上报有关资料的得满分,未按时上报的扣0.5分;

(2)上报内容(3.5分):上报内容按是否能充分说明本街道、乡镇数据变动情况分优秀、良好、一般三个等级,优秀的不扣分,良好的扣1.5分,一般的扣3分。

(二)农业统计考核评分办法

1.报表制度执行情况(15分)

(1)统计范围(5分):按报表制度规定的统计范围收集农业统计数据,不得漏报和重复报送,违反规定的扣3-5分。

(2)数据来源(5分):按报表制度规定的数据采集渠道收集农业统计数据,违反规定的扣3-5分。

(3)统计标准(5分):按报表制度规定的统计标准和指标含义控制报表数据质量,不得自行改动和调整有关内容,违反规定的扣3-5分。

2.统计报表数据质量(35分)

(1)报送时间(3分):按时上报全部报表得满分。报表迟报一天扣1分,扣完为止。

(2)数据质量(25):全部报表无数据质量差错得满分。出现差错时按差错率扣分。差错率在1%以下扣3分,1%—3%(含1%,下同)扣15分, 3%—5%扣20分,差错率达到或超过5%扣25分,扣完为止。

在规定的上报时间内统计所自行更正的数据不作为差错;超过报送时间3天内,统计所自行更正的错误作为差错,以0.8的系数计算差错率;局、队查询发现的错误一律作为差错。若查询的问题不予纠正,后期经巡查、执法检查或其它数据检查方式发现的差错,将给予通报批评。历史数据(上年同期数据)有差错需要更改时,需经主管领导签字说明,重大差错将在全区给予通报。

(3)严格统计范围(7分):单位漏报率在0.01%以下扣5分,差错率达到0.01%—0.03%(含0.01%)扣6分,差错率达到或超过0.03%扣7分,扣完为止。

3.数据的规范使用(10分)

数据资料的邮寄、传递方式违反有关安全保密守则,

并由于安全性问题造成严重后果的,扣4-10分。

4.数据质量评估工作(20分):按局、队确定的农业统

计主要指标开展评估工作,上报评估材料,对变动幅度较大(增减幅度为5%,结构变动幅度1%)、数据逻辑匹配性不强的数据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说明情况,每漏评估一项扣2分,评估报告迟报一天扣2分;局、队对有质疑数据进行核实时,应按要求核实了解情况,及时反馈查询结果。未按要求做的,且说明情况与事实不符的,扣4分。以上三项累计扣分,扣完为止。

(三)农村住户抽样调查考核办法

1.报送及时、格式正确、内容齐全(10分):按时报送、格式正确、内容齐全得满分;迟报一天扣1分,上报格式有误扣1分,内容不全,缺一项扣1分。以上三项累计扣分,扣完为止。

2.调查户数无差错(5分):调查户数上报无差错得满分,有差错者扣5分。

3.数据无差错(45分):上报数据无差错得满分;上报数据错一笔扣1分,扣完为止。

4.审核关系无差错(15分):审核关系无差错得满分;审核关系错一笔扣1分,扣完为止。

5.数据查询及时(5分):数据查询及时得满分;不及时按查询要求上报者每推迟一天扣1分,扣完为止。

(四)城镇住户抽样调查考核办法

1.样本布置工作的执行(15分):各统计所按照局、队住户调查科规定的时间、数量为被抽中的本街道、乡镇的样本户布置住户调查工作,按规定时间完成的得满分;未按规定时间完成的,每迟一天扣2分,扣完为止。

2.城镇居民家庭基本情况表(卡片)(20分):内容无差错得满分,每错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

3.账本质量检查(45分):定期开展账本质量检查,记账摘要不清一笔扣0.5分,编码错误一笔扣0.5分,扣完为止。

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办法(通用版)

企业信息管理系统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公司信息系统的安全性、可靠性,确保数据的完整性和准确性,防止计算机网络失密、泄密时间发生,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信息系统的安全与管理,由公司信息部负责。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部门。 第二章信息部安全职责 第四条信息部负责公司信息系统及业务数据的安全管理。明确信息部主要安全职责如下: (一)负责业务软件系统数据库的正常运行与业务软件软件的安全运行; (二)负责银行卡刷卡系统服务器的安全运行与终端刷卡器的正常使用; (三)保证业务软件进销调存数据的准确获取与运用; (四)负责公司办公网络与通信的正常运行与安全维护; (五)负责公司杀毒软件的安装与应用维护; (六)负责公司财务软件与协同办公系统的维护。 第五条及时向总经理汇报信息安全事件、事故。 第三章信息部安全管理内容 第六条信息部负责管理公司各计算机管理员用户名与密码,不得外泄。

第七条定期监测检查各计算机运行情况,如业务软件系统数据库出现异常情况,首先做好系统日志,并及时向总经理汇报,提出应急解决方案。 第八条信息部在做系统需求更新测试时,需先进入备份数据库中测试成功后,方可对正式系统进行更新操作。 第九条业务软件系统是公司数据信息的核心部位,也是各项数据的最原始存储位置,信息部必须做好设备的监测与记录工作,如遇异常及时汇报。 第十条信息部负责收银机的安装与调试维护,收银网络的规划与实施。 第十一条信息部负责公司办公网络与收银机(POS)IP地址的规划、分配和管理工作。包括IP地址的规划、备案、分配、IP地址和网卡地址的绑定、IP地址的监管和网络故障监测等。个人不得擅自更改或者盗用IP地址。 第十二条公司IP地址的设置均采用固定IP分配方式,外来人员的电脑需要在信息部主管领导的批准下分配IP进行办公。 第十三条用户发现有人未经同意擅自盗用、挪用他人或本人的IP地址,应及时向信息部报告。 第十四条信息部负责公司办公网络与通信网络的规划与实施,任何个人或部门不得擅自挪动或关闭部门内存放的信息设备。 第十五条办公电脑安全操作管理

数据质量监控管理制度

1 目的 加强对ERP基础数据和业务数据监控,确保数据准确及各业务操作规范,以提升各业务水平。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各ERP上线单位。 3 关键控制指标 ERP基础数据包括物料主数据、物料清单、工艺路线、供应商数据、客户主数据、工作中心等。 ERP业务数据包括计划、制造、采购、物流、营销等模块的业务数据。 检查方式:必检为存在财务风险的数据(包括收付款、成本、存货等);抽检为对业务有影响,但无财务风险的数据。 4 岗位职责 业务部门对本部门业务规范情况进行自查,及时处理异常业务数据,并出具周报。 事业部IT部负责对过程控制指标和关键绩效指标的提升进行分析提出改进措施,并出具周报。 各职能总部负责对不规范业务数据处理情况进行检查,发布半月报。 IT总部ERP管理部负责对通报与监控情况进行检查,每半月通报一次,并每月发布ERP绩效指标考核情况。 5 程序要求及关键控制点 事业部各业务部门每天对业务数据规范性情况自行检查并处理(监控内容方法见附一),每周二出具周报并抄送责任人、事业部IT部和IT总部、职能总部。 事业部IT部每周三对过程控制指标及关键绩效指标提升进行分析并提出改进措施,OA通报抄送IT 总部ERP管理部和各业务部门领导。 职能总部对业务部门提交的监控周报中的不规范业务数据进行监督处理,并于每周三出具上周异常数据处理情况通报,逾期未处理完成按附件细则处罚责任人。(通报抄送各业务部门领导和IT总部)。 IT总部ERP管理部不定期对各事业部IT部的监控工作进行抽查与评价,并对事业部的业务提升措施进行指导。 IT总部ERP管理部于IT双周例会对各事业部ERP 绩效指标提升进行通报和排名考核。 IT总部ERP管理部对所有ERP系统内业务数据进行归口检查和管理。 6 激励措施 业务部门未按时提交数据监控周报处罚部门主管2分/次。 各IT部未按时提交过程控制指标和绩效指标提升分析周报处罚IT部长2分/次。 各职能总部未按时出具异常数据处理情况检查通报,处罚责任人2分/次。 各业务部门限期未整改的,对业务部门主管处罚5分/项,责任人按细则处罚。 对ERP绩效指标排名前三和后三的IT部长和业务部门主管1比2给予10分、5分、2分/次奖罚。事业部IT部通报中如有虚假行为处罚IT部长30分/次,IT总部如发现业务部门有虚假提升指标行为,事业部IT部未通报的,对IT部长处罚20分,对业务部门主管处罚50分。 7 相关文件 《物料主数据管理规定》 《标准成本维护控制制度》 《物料清单维护管理制度》 《工艺流程维护管理制度》 《三一集团全面数据质量管理技术标准》 8 附加说明 本制度由IT总部ERP管理部起草,并归口管理。 9 附件 附件一:《ERP数据监控明细》 附件二:《ERP过程控制指标、关键绩效指标一览表》附件三:《ERP数据监控通报模板》

数据管理办法.doc

数据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集团信息化发展要求,充分利用数据资源为生产、经营、管理和决策服务,保证各类信息合理、有序流动和信息安全,确保集团信息化建设快速协调有序安全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集团信息安全管理办法》(中平〔2013〕188号)、等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各职能部室,直属和特设机构、专业化公司、事业部、区域公司及其所属各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 第二章管理范围 第三条本办法管理范围包括:各单位与生产、经营、办公、安全等相关的应用系统和数据,以及为其提供支撑的基础设施资源、计算存储资源和办公终端资源等。 第三章组织机构和工作机制 第四条集团信息化领导小组是集团数据资源管理体系的最高层,负责审定集团有关数据资源管理的规章、制度、办法,负责审核有关标准、规范、重要需求等。集团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集团信息办)负责集团数据管理的监督、检查和考核,指导集团数据管理工作,查处危害集团数据安全的事件。各单位负责本单位数据的采集、传输、使用、安防、备份等管理

工作。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平顶山信息通信技术开发公司(以下简称信通公司)作为技术支撑及运维部门,负责集团数据中心的运维和运营工作。 第四章数据分级管理 第五条根据数据在生产、经营和管理中的重要性,结合有关保密规定,按照集团级应用系统和数据、厂矿级应用系统和数据、区队(车间)级应用系统和数据分别制定管理标准。 第六条集团级应用系统和数据,技术管理由集团信息办负责,业务管理由相关业务处室负责,运维管理由信通公司负责。厂矿级应用系统和数据由各单位信息管理部门管理,集团需要利用的管理数据和生产数据要同步上传到集团数据中心。区队(车间)级应用系统和数据由各单位信息管理部门管理和维护。 第五章数据标准管理 第七条集团信息办负责集团数据编码和接口标准的统一规划和标准制定,负责对集团及各单位应用系统的数据标准管理进行引导和考核。各单位新建应用系统应严格执行集团下发的数据编码和接口标准,在用应用系统应根据自身实际逐步按照集团标准进行完善。 第八条数据编码和接口标准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数据编码应能够保证同一个对象编码的唯一性及上下游管理规范的一致性;

主数据管理办法

中国联通供应商主数据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逐步形成中国联通完善的供应链管理体系,为企业运营和各业务发展提供唯一、准确的供应商基础数据,实现中国联通供应商基础数据的单点录入、全局共享,依据中国联通采购管理办法、中国联通IT规划等相关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供应商,是指直接向中国联通提供物资和服务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事业单位和个人。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和其他自然人。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供应商主数据,是指在整个企业范围内各个信息系统需要共享的,长期稳定存在的,描述供应商自然属性的相关数据。 第四条中国联通供应商主数据管理的原则:一级平台、两级管理、三级操作。 第二章供应商主数据管理范围 第五条中国联通供应商主数据按照企业供应商和个人供应商分别管理。对于费用较低的零星购臵或一次性供应商,根据成本优先的原则不对其数据进行管理,仅作为企业

供应商的特殊类型(杂项供应商)予以归一化管理。 第六条供应商信息主要包括基本信息、业务地点信息、联系人信息、采购信息和财务信息等五类信息。供应商基本信息是供应商的自然属性,由供应商主数据系统管理。 第七条供应商的其它业务属性,由各业务属性的归口部门负责,通过各专业应用系统创建和维护。供应商的业务地点信息和财务信息由财务部门归口负责,在ERP系统中维护;联系人信息和采购信息由采购管理部门归口负责,在采购管理系统中维护。 第三章供应商主数据管理职责 第八条中国联通建立全集团统一的供应商主数据管理平台,建立全集团集中的维护工作组,统一负责供应商编码、数据质量、数据安全等管理和日常维护工作。 第九条中国联通总部和省两级采购管理部门是中国联通供应商主数据的业务管理部门,负责制定供应商主数据管理制度、规范、编码规则和操作手册,负责指导下级公司的供应商主数据业务操作工作。供应商编码标准见附件1。 第十条中国联通总部、省、市三级采购管理部门是中国联通供应商主数据的业务操作部门,负责受理各级供应商主数据创建的申请、审核、创建、维护和分发等工作。各级采购管理部门的操作权限如下:

XX银行数据标准管理办法

XX数据标准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我行数据标准管理工作,明确管理职责,推动数据标准在业务领域和技术领域的应用,提高我行整体业务运行和管理效率,提升IT实施能力,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行及分支机构所有与数据标准有关的管理活动,包括数据标准的制定、评审、发布、执行、变更及复审等工作。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数据标准,是指针对我行各种重要数据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以确保这些重要数据在全行内外共同使用和交换中的一致性和准确性,是实施数据治理、提升数据质量的重要基础。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重要数据,是指我行跨业务部门或跨系统多处使用的数据。 第五条数据标准按照数据加工程度划分为基础类数据标准和分析类数据标准两大类型,本办法主要针对基础类数据标准。 第六条本办法所称基础类数据,是指日常业务开展过程中所产生的具有共同业务特征的基础性数据,可进一步划分为不同的数据主题,包括客户、产品、协议、交易、资产、财务、

地址、组织、渠道、营销十个数据主题。 第七条数据标准内容可以划分为业务和技术两部分: (一)业务规范是指从业务层面对数据的统一定义,包括数据项的业务涵义和数据项处理加工的业务规则等; (二)技术规范是指从技术实现层面对数据的统一规范和定义,包括字段长度、数据格式等。 第八条XX银行数据标准制定遵循以下原则: (一)以业务为导向。基于我行实际业务情况制定数据标准,并根据业务需求分阶段推进制定工作。 (二)全面性及完整性。数据标准立足于我行整体业务架构,覆盖未来所有经营范围内的相关业务。 (三)前瞻性及科学性。既满足现阶段业务需求,更应结合国内外先进经验,考虑未来我行业务类型逐步发展所带来的数据标准需求。 (四)遵循外部标准。充分遵循各类成熟的外部标准,并按照国家标准/国际标准、金融行业标准、监管报送要求的顺序进行采纳。 第九条我行数据标准信息项及代码的选择遵循以下准入原则: (一)已有的内外部成文规范纳入数据标准,包括:行业、国家或国际组织正式发布的数据标准;监管部门管理指引、监管统计规范等已经明确提出要求的相关数据规范;行内

信息系统权限及数据管理办法

******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系统权限及数据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各运行信息系统权限和数据的管理,明确权限及数据管理相关责任部门,提高信息系统的安全运行和生产能力,规范公司业务系统权限申请及数据管理流程,防范业务系统操作风险,公司制定了信息系统权限及数据管理办法,以供全公司规范执行。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信息系统权限及数据包括,但不仅限于公司运行的OA 办公系统、业务作业系统、对外网站系统等涉及的系统用户权限分配、日常管理、系统及业务参数管理,以及数据的提取和变更。 第三条本办法遵循责权统一原则对员工进行系统授权管理,控制公司相关信息传播范围或防范进行违规操作。 第四条信息技术部是本办法主要执行部门,设立系统运维岗负责系统用户权限管理、部分基本参数设置、系统数据的提取和变更的具体技术实现。其它相关部门应指定专人(简称:数据权限管理员)负责统一按本办法所制定的流程执行相关操作,或通过工作联系单方式提出需要信息技术部或其它相关部门完成的具体工作内容。 第五条用户授权和权限管理应采取保守原则,选择最小的权限满足用户需求。 第二章系统权限管理 第六条系统权限管理由信息技术部系统运维岗和各业务部门数据权限管理员共同协作完成,风险与合规部数据权限管理员负责对业务部门提出的系统权限进行审批,信息技术部系统运维岗负责对权限进行变更。信息技术部系统运维岗拥有系统管理和用户管理权限(信息技术部可以拥有开发测试环境超级用户权限),风险与合规部拥有超级用户权限,风险与合规部数据权限管理员拥有对权限列表进行查询的权限,以方便行使监督职能。

XX有限公司数据质量管理办法v.0

XXX公司 数据质量管理办法 20XX年X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我公司数据质量管理工作,推动建立数据质量管理的长效机制,促进信息共享、提升数据质量,发挥数据资产的价值,制定《XXX数据质量管理办法》。 第二条XXX省公司部门及地市分公司在开展数据质量相关工作时,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数据质量是指数据满足业务运行、管理与决策的完善程度,其衡量标准包括以下七个方面的含义: (一)真实性:数据真实反映业务实际情况; (二)精确性:数据精确程度满足业务要求; (三)有效性:数据定义符合业务规则,并且数据值在业务规定范围内; (四)完整性:所需的关键数据项在系统中有定义,并且都采集了数据; (五)及时性:能够在数据需求的期限内获得最新的数据,或按要求的更新频率刷新数据值; (六)一致性:反映同一业务实体的数据及其属性具有一致的定义和含义,且在不同系统或同一系统内多次记录时保持相同; (七)唯一性:描述同一业务的关键数据只有一项(或一组)。 第四条本办法所规范和管理的范围包括数据质量定义,数据质量发现,数据质量分析,数据质量整改,数据质量考评,数据质量监测,数据质量度量规则管理等。 第五条数据质量度量规则是用于校验数据是否满足一个或多个数据质量衡量标准的规则,其制定的依据包括但不限于:

(一)已发布的数据标准; (二)业务运行、管理与决策的相关需求; (三)外部监管及政策法规的要求。 第二章组织与职责 第六条公司的数据质量管理组织由决策管理层、组织协调层、执行层组成。决策管理层是数据管理委员会;组织协调层是数据管理办公室;执行层包括省公司各部门及各地市分公司。 第七条数据管理办公室是公司数据质量的管理组织,省公司各部门是本部门相关数据的业务责任部门及主管基础系统的归口部门,网络部、业支部和管信部是系统开发维护部门。 第八条【数据管理委员会】 数据管理委员会作为公司开展数据质量工作的最高决策管理组织,具体职责包括: (一)对重大数据质量事项进行决策,监督数据质量整改工作执行情况; (二)审批公司数据质量考评方案,并监督考评结果; (三)定期报告公司数据质量工作情况。 第九条【数据管理办公室】 数据管理办公室设在省公司财务部数据分析中心,负责公司数据质量工作开展的整体组织与协调,具体职责包括: (一)负责组织制定及审议各业务条线数据质量管理相关制度和办法;

银行数据管理办法

XX银行数据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提高我行经营管理的信息化水平,贯彻执行数据管理体系规划,规范数据管理和具体实施流程,加强各级经营管理机构的数据管理和应用能力,树立和发挥数据的资产价值,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行企业数据架构管理、数据标准管理、数据质量管理、主数据管理、元数据管理、数据安全管理、数据生命周期管理、数据基础平台管理、数据应用以及数据需求与规划管理共十项数据管理领域的管理活动。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数据是在我行经营管理和日常操作中通过计算机系统形成和存储的数据,可以分为内部数据和外部数据,内部数据指我行业务运营管理过程中产生的数据,外部数据指从我行以外的来源取得的数据。 第四条我行数据管理体系建设的总体方针如下: (一)提供可用、可信数据,打造可靠的应用基础。 (二)围绕数据应用、价值呈现推动数据管理建设。 (三)以高效的应用服务能力,支持全行业务发展和创新。 第五条本办法是指导全行数据管理活动的纲领,是建立、完善和落实数据管理体系的基础,我行数据管理制度和细则都应在本办法规定的基础上制定。 第二章组织与职责 第六条数据管理组织架构是通过建立与全行数据管理

和应用工作相适应的组织机构和岗位,并明确各层级权责,保持内部沟通顺畅,确保全行数据管理战略的实施。我行数据管理组织的构成分为三个层次,自上而下划分为决策层、管理协调层以及执行层。 第七条数据管理决策层是全行数据管理的最高决策机构,由信息科技指导委员会、信息科技管理委员会组成。 信息科技指导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括: (一)审批全行数据管理整体方针和策略。 (二)定期听取信息科技管理委员会对数据管理工作的汇报。 信息科技管理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括: (一)审议数据战略目标和策略、体系规划、政策制度以及数据管理领域的重大事项。 (二)统筹资源,协调解决数据管理领域重大事项。 (三)对全行数据管理工作进行监督评价。 第八条数据管理协调层是数据管理各领域工作的直接领导与组织部门,设立数据管理领导小组及秘书。 数据管理领导小组设组长、副组长各一人,及小组成员若干。组长由信息科技部负责人担任,副组长由资产负债管理部负责人担任;小组成员由软件开发中心、数据中心、电子银行中心、公司银行部、个人银行部、小微企业银行部、小企业信贷中心、信贷监控部、评审部、国际业务部、票据业务部、资金部、信用卡部、财务部、会计结算部、风险管理部、资产管理部、稽核部、合规部、人力资源部和运营管理部负责人担任。 数据管理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包括: (一)负责组织各领域业务专家、总行各部门及分支机构开展数据管理相关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数据质量管理、数据标准管理等方面内容;协调并推进数据管理相关工作并监督落实,发布数据管理相关文件并向上汇报。 (二)针对特殊任务组建专项小组并予以指导。 (三)对于数据管理领域的重大事项,由数据管理领导小

【9A文】用友集团主数据标准管理办法(试行)

用友集团主数据标准管理办法(试行) 签发人:王家亮 签发时间:20RR年06月16日 时效:自发文之日起生效 授权:全体员工 第一章总则 第101条为加强集团信息管理标准化,明确用友主数据分类标准及制定的管理机构、协作机构,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第102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本部、股份公司(含下属分支机构)、控股子公司(含下属分支机构)、集团直属业务中心, 以下均简称"成员机构"。 第103条释义 a)主数据(MasterData简称MD) 在企业各系统中交互共享、表示实体对象的基准数据。 b)主数据管理(MasterDataManagement简称MDM) 保证系统之间主数据的实时性、完整性和有效性的一组 约束和方法。 第二章主数据标准管理 第201条管理原则 a)标准统一 1.主数据标准包括数据名称、分类、编码、主要提供机 构、应用范围及对象、数据主要结构、各字段类型及 含义、数据使用的方法、输入输出关系、新旧数据标 准对照关系等。

2.标准制定考虑全集团所有业务类型的需要,同一主数 据在各系统中名称、编码、分级分类、数据结构相同, 确保数据衔接传递及归集分析规范化、标准化。 3.主数据标准是各信息系统使用、开发、升级、整合统 一遵循的法则,确保数据描述的一致性和科学性,避 免歧义及理解偏差。 4.主数据标准是公司审核各信息平台的重要依据和评价 方法,凡未严格遵循及执行标准的系统,公司有权利 和义务终止其运行并进行整改。 b)主数据标准与业务流程分离,主数据标准不受业务流程变 化影响。 c)分层归口管理 1.根据主数据特性及部门职责,分层划分主数据标准的 归口管理部门(或人员)。 2.集团级部门牵头组建小组制定主数据标准与规范。 3.子公司(含业务部门)参与制定标准规范并落实执行。 4.最终用户(主数据归口管理人员)进行主数据操作实 现。 d)用友主数据标准采取分阶段逐步完善优化的方式进行制 订发布。 第202条职责分工 a)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制定主数据标准、管理制度和使用规范, 指导主数据标准操作工作、数据质量审计等工作。具体 包括:

信息系统使用管理办法

信息系统使用管理办法 信息系统使用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集团信息系统的安全管理、规范使用,确保信息系统与计算机网络资源高效、稳定、安全的运行,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控股公司”)及所属各公司全体员工。第三条本办法所指的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系统”),是指由计算机(包括相关和配套设备)为终端设备,利用计算机、通信、网络等技术进行公司内信息化管理中的数据采集、处理、存储和传输的设备、技术、管理的组合,包含各类软件系统、即时通讯软件等,包含现有正在使用及将来预计使用的信息系统。 第二章系统运行管理 第四条系统帐号管理 系统帐号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落实至具体责任人。 1、各信息系统的信息管理人员必须遵守《集团信息人员保密管理规定》、《集团关键信息系统平台帐号集中管理办法(A)》。 2、账号开通:信息系统用户实行一人一帐号,各应用系统账号开通由使用人员所在部门提出申请,按流程审批通过后,应用系统管理员予以开通。如使用者为决策层成员,由人力资源部门提出申请。下同。 3、权限增加:各应用系统操作权限的增加须由使用人员提出申请,审批通过后,应用系统管理员予以开通。 4、岗位调整:人员岗位调整后,原岗位直接上级领导要通知应用系统管理员,撤销该账号原有权限。财务、审计岗位在1个工作日内、其它岗位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权限通知撤销工作。 5、账号关闭:人员离职前,原岗位直接上级领导要通知应用系统管理员,关闭离职人员的账号,注销其权限。 第五条如果系统需要登记完整的用户个人信息,使用人员要及时、完整地登记、更新个人信息,姓名、电话、邮箱等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如账号为公用账号,需要登记该账号的使用人员范围和业务范围。 第六条系统使用人须认真学习与遵守系统的操作手册,严格按照系统运行要求及时处理业务并录入数据,确保数据准确完整,如有不明事项应当咨询系统管理员。 第七条如果其人员需要使用易遨或商海导航等业务系统,人资和信息部门要严格控制权限。

银行监管统计数据质量管理良好标准试行银监发

银行监管统计数据质量管理良好标准试行银监 发 SANY标准化小组 #QS8QHH-HHGX8Q8-GNHHJ8-HHMHGN#

附件一: 银行监管统计数据质量管理良好标准 (试行) 本标准适用范围为根据《银行业监管统计管理暂行办法》(2004年第6号主席令)开展监管统计工作的全部银行业金融机构(下文简称“银行”)。标准的总体框架包含5方面要素,分别为:组织机构及人员,制度建设,系统保障和数据标准,数据质量的监控、检查与评价,数据的报送、应用和存储。5方面要素下共有15项原则,每项原则下有若干具体标准,共61条标准。 (一)组织机构及人员 原则1 组织领导 银行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高度重视并积极推动本行数据质量管理和监管统计工作,明确政策和目标,建立机制和流程,落实各环节责任。 具体标准: 银行董事会制定明确的政策,将本行数据质量管理纳入内控合规体系和战略规划之中,并定期对其有效性和执行情况进行评估。

银行高级管理层确立数据质量管理的目标,建立机制和流程,明确职权和责任,定期对本行数据质量管理水平进行评估,并有效落实数据质量问责制。 银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对本行监管统计数据的真实性负责,亲自或委派领导班子成员(以下简称“主管领导”)组织领导监管统计工作,对制度性变革等重大监管统计事项能够及时研究部署,在资源调配方面予以充分支持和保障。 原则2 归口管理 银行对监管统计工作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的管理体制,确定归口管理部门组织管理本机构的监管统计工作。 具体标准: 银行总行确定监管统计归口管理部门,授权其负责全行监管统计领导、组织、协调和管理工作。 总行归口管理部门根据授权负责制定全行监管统计工作制度和流程,提出监管统计数据质量管理措施,协调和督促其他相关业务部门,共同做好监管统计工作,定期检查并发现监管统计数据质量存在的问题,提出合理化建议,向主管领导报告。 银行各级分支机构确定相应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本级机构监管统计工作,在总行归口管理部门统一领导下,有效履行监管统计相关职责。 原则3 岗位设置

信息系统使用管理办法

信息系统使用管理办法 一、本规定设计的网络范围及计算机系统包括:医院信息管理系统网络(内网)、医院办公及因特网(外网)、在网络或单机运行各信息系统及应用程序所使用的计算机、计算机外部设备(如打印机等)、网络设备等。 二、信息科作为医院网络的设计、建设、管理与维护部门,负责对医院网络运行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和控制,并对医院网络上的信息进行检查和备案。 三、本条例认为,员工在被许可使用医院计算机系统时,该员工完全接受医院信息科对其计算机以及其附属设施上做的任何设置和策略限制,并完全接受本管理规定所制定的所有条款内容。 (一)硬件管理 1、为便于信息科为各计算机用户提供技术服务支持,医院的计算机系统及相关的附属设备(如打印机、扫描仪、网络设备等)的采购、使用、入网、报废等必须经过信息科审核同意。 2、为了有效地管理及应用医院的计算机,信息科对医院内的所有计算机及其相关设备进行登记注册,其中包含每台机器的型号、使用部门、使用人、用途等。未经信息科允许,任何人不得私自更改计算机配置;严禁携带个人笔记本在未经允许的情况下私自使用医院网络上网。 3、医院计算机设备的资产管理权分属各个使用部门所有。医院员工不得滥用计算机设备,使用者有义务对自己所使用的计算机设备负责;对计算机硬件设备的损坏、丢失、被盗等情况,必须及时通知相关负责人及信息科。 4、医院计算机设备的故障原因由信息科负责确定,非信息科人员不得自行拆装、修理或增加计算机硬件设备。 5、员工在使用计算机中遇到了非正常使用情况或困难,应及时通知信息科人员确定故障原因,并主动说明故障现象,积极配合维修。 6、计算机设备经信息科维修人员确定需外出维修的,由信息科负责联系协议维修公司,维修后由信息科及使用部门确认,相关维修费用计入相应部门支出。 7、医院计算机机房是医院信息系统的神经中枢,非信息科允许禁止擅自进入。 (二)软件管理 1、为便于信息科为各计算机软件用户提供技术服务支持,医院计算机软件的使用、采购、相关技术培训等须经信息科审核同意。 2、医院计算机及其相关应用系统的使用者必须是经过主管部门授权认可的医院工作人员。严禁非医院员工使用医院的计算机及相关资源;未经主管领导或部门许可,任何人不得从计算机和相关的应用系统内获取非公用的相关数据信息。 3、所有计算机用户在首次使用计算机系统或医院相关管理软件前必须接受相关培训方可获得使用权限。 4、医院内网上的计算机软件统一由信息科管理、安装,计算机使用者不得私自改动、删除或安装任何软件。当出现计算机软件出现故障或损坏,应及时通知信息科并作好记录。 5、医院计算机用户视为完全接受所使用计算机系统内所有软件的授权协议条款的相关内容;如对其中某些软件或某些软件条款有异议,需向有关部门和负责人申请,有信息科帮助其删除相关软件或取消其使用权限。 6、信息科应建立医院的软件档案库,对医院工作需要的各种软件要及时备份,经常检查更新,保持其可用性。

数据质量管理规范-new-v0.1

数据质量管理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国网数据质量管理内容、管理机制和工作流程。 本标准适用于国网项目整个生命周期的数据质量管理,非项目可参照使用。 2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2.1数据质量data quality 客观反映业务数据固有特性的程度。 注:“固有的”(其反义是“赋予的”)就是指在某事或某物中本来就有的,尤其是永久的特性。 2.2数据质量管理data quality management 对数据从计划、获取、存储、共享、维护、应用、消亡生命周期的每个阶段里可能引发的各类数据质量问题,进行识别、监控、预警、处理等一系列管理活动,并通过改善和提高管理水平使得数据质量获得进一步提高。 2.3技术评估technology assessment 科技主管部门对已审批的业务需求,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技

术可行性评估,并作出评估结论的活动。 2.4数据质量监控data quality control 获取业务各环节的数据质量信息,结合有关检查规则和采集规则,对数据质量情况进行诊断,并及时向数据质量管理实施部门报告的活动。 2.5数据质量评估data quality assessment 由数据质量管理实施部门根据需要发起,得到评估结果并作为依据评估指标和评估方法进行评价,数据质量改进的参考和依据。2.6数据质量报告data quality report 对数据质量日常监控以及质量评估等过程累积的各种信息进行汇总、梳理、统计和分析,形成统计报告的过程。 2.7数据质量知识data quality knowledge 在数据质量管理活动中获取的有关数据质量问题处理的经验和成果。

信息系统管理办法

信息系统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公司信息网络系统的安全,根据国家有关计算机、网络和信息安全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规定,结合公司内网络系统建设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信息网络系统,是指由计算机(包括相关和配套设备)为终端设备,利用计算机、通信、网络等技术进行公司内信息化管理中的数据采集、处理、存储和传输的设备、技术、管理的组合。 第三条信息网络系统安全的含义是通过各种计算机及其他登陆终端、网络、密码技术和信息安全技术,在实现网络系统安全的基础上,保护信息在传输、交换和存储过程中的机密性、完整性和真实性。对于终端网络安全特指本机信息系统应用数据、操作系统、身份验证及操作代码的机密性及安全性。 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内所有计算机硬件及周边设备(如打印机、扫瞄仪、MO存储器,软磁碟,CD碟,数码相机、考勤机终端等)及所有网络设备。公司内所有操作计算机岗位和与之有工作的岗位均属此管理之内。 第二章信息系统安全管理 第五条计算机系统账号与操作员代码 一、操作代码是进入各类应用系统进行业务操作、分级对数据存取进行控制的代码。操作代码分为系统管理代码和应用操作代码。代码的设臵根据不同应用系统的要求及岗位职责而设臵; 二、系统管理操作代码必须经过相应申请经相关系统管理人员授权取得;

三、系统管理员负责各项应用系统的环境生成、维护,负责一般操作代码的生成和维护,负责故障恢复等管理及维护; 四、系统管理员对业务系统进行数据整理、故障恢复等操作,必须有主管负责人授权; 五、信息部门任何人员不得使用他人操作代码进行业务操作; 六、系统管理员调离岗位,上级管理员(或相关负责人)应及时注销其代码并生成新的系统管理员代码; 七、一般操作码由系统管理员根据各类应用系统操作要求生成,应按每操作用户一码设臵。 八、操作员不得使用或盗用他人代码进行业务操作。 九、操作员调离岗位,系统管理员应及时注销其代码并生成新的操作员代码。 第六条密码与权限管理 一、密码是保护系统和数据安全的控制代码,也是保护用户自身权益的控制代码。密码分设为用户密码和操作密码,用户密码是登陆系统时所设的密码,操作密码是进入各应用系统的操作员密码。密码设臵应具有安全性、保密性,不能使用简单的代码和标记。 二、密码应定期修改,间隔时间不得超过一个月,如发现或怀疑密码遗失或泄漏应立即修改,在可能的情况下并相应记记录用户名、修改时间、修改人等内容,及时上报公司信息中心备案。 三、服务器、路由器等公司重要信息设备的超级用户密码由运行机构负责人指定专人(不参与系统开发和维护的人员)设臵和管理,并由密码设臵人员将密码装入密码信封,在骑缝处加盖部门印章并签字标注封存日期后交由信息中 心存档并登记。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启用封存的密码,必须经过相关部门负责人同意,由密码使用人员向密码管理人员索

国家电网公司物资分类与物料主数据管理细则

国家电网公司物资分类与物料主数据 管理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提升物资分类与物料主数据管理水平,依据《国家电网公司物资采购标准管理办法》,制定物资分类与物料主数据管理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公司总(分)部、各单位及所属各级单位(含全资、控股、代管单位)物资分类与物料主数据(以下简称“主数据”)的新增、修订、问题受理等管理工作,服务分类及服务主数据管理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本细则所称“主数据”包括物资分类、物料主数据及采购标识规则。主数据在国网公司主数据管理平台(SG-MDM)进行统一管理和维护,管理流程见附件:物资和服务主数据管理流程图。 第四条物资分类是根据物资信息化管理要求,从不同角度、不同层次,对物资进行区分、归类、命名、描述,建立的物资分类结构体系和物资信息化代码体系。 国网公司的物资分类体系按照大类、中类、小类进行分类,每个小类下辖若干特征项,每个特征项下对应若干特征值。 第五条物料主数据是根据物资分类结构体系,按照相关规则,赋予物资的信息化代码,包含了物资编码、物料描述、计量单位、采购标识和分类特征等信息。 第六条采购标识是根据物资采购标准,对物料进行分类的标识,分为国网标准物料、非标准物料和未标准化物料。 国网标准物料指物资采购标准界定范围内、公司推广应用的物资;非标准物料指在物资

采购标准界定范围外、公司限制使用的物资;未标准化物料指尚未编制物资采购标准、公司不限制使用的物资。 第七条采购标识规则是根据物资采购标准制定、辅助计算机识别采购标识的规则,是物料主数据与采购标准模板的衔接纽带。 第八条本细则职责分工按照《国家电网公司物资采购标准管理办法》执行。 第二章新增与修订 第九条主数据新增 (一)新增主数据对应的物资必须是客观存在的、但尚未列入主数据管理系统的物资。新增主数据的需求是否合理的判断依据是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公司企业标准以及公司科技推广成果。 (二)公司各级单位在提报新增主数据需求之前,须组织开展预审。 (三)新增小类以电子邮件形式进行提报,特征值及物料主数据新增需登陆主数据管理系统进行线上提报。新增小类一般应根据物资关键特性设置特征项;新增特征值需符合既有特征项的定义。 第十条主数据修订 (一)主数据修订包括物资分类、特征值、物料主数据的冻结、解冻,以及采购标识规则的修订。 (二)对于重复存在或无法满足物资采购及应用需求的主数据,经咨询专业专家意见、国网物资部批准后,在主数据管理系统中完成修订工作,并及时发布通知公告。 (三)物资分类及物料主数据被冻结后,对于需要处理未清业务的,由各单位在ERP 系统中自行解冻,业务处理完毕即时恢复冻结状态。对于仍在计划申报阶段,未发布招标采购公告的主数据,原则上不能继续使用,应选用其他物料主数据申报计划。

银行监管统计数据质量管理良好标准(试行)

附件一: 银行监管统计数据质量管理良好标准 (试行) 本标准适用范围为根据《银行业监管统计管理暂行办法》(2004年第6号主席令)开展监管统计工作的全部银行业金融机构(下文简称“银行”)。标准的总体框架包含5方面要素,分别为:组织机构及人员,制度建设,系统保障和数据标准,数据质量的监控、检查与评价,数据的报送、应用和存储。5方面要素下共有15项原则,每项原则下有若干具体标准,共61条标准。 (一)组织机构及人员 原则1 组织领导 银行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高度重视并积极推动本行数据质量管理和监管统计工作,明确政策和目标,建立机制和流程,落实各环节责任。 具体标准: 1.1银行董事会制定明确的政策,将本行数据质量管理纳入内控合规体系和战略规划之中,并定期对其有效性和执行情况进行评估。 1.2银行高级管理层确立数据质量管理的目标,建立机制和流程,明确职权和责任,定期对本行数据质量管理水平进行评估,

并有效落实数据质量问责制。 1.3银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对本行监管统计数据的真实性负责,亲自或委派领导班子成员(以下简称“主管领导”)组织领导监管统计工作,对制度性变革等重大监管统计事项能够及时研究部署,在资源调配方面予以充分支持和保障。 原则2 归口管理 银行对监管统计工作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的管理体制,确定归口管理部门组织管理本机构的监管统计工作。 具体标准: 2.1银行总行确定监管统计归口管理部门,授权其负责全行监管统计领导、组织、协调和管理工作。 2.2总行归口管理部门根据授权负责制定全行监管统计工作制度和流程,提出监管统计数据质量管理措施,协调和督促其他相关业务部门,共同做好监管统计工作,定期检查并发现监管统计数据质量存在的问题,提出合理化建议,向主管领导报告。 2.3银行各级分支机构确定相应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本级机构监管统计工作,在总行归口管理部门统一领导下,有效履行监管统计相关职责。 原则3 岗位设置 银行在监管统计归口管理部门和其他相关业务部门设立相应的监管统计岗位,岗位职责明确,并配备能满足岗位履职所需的资源。 具体标准:

主数据管理(MDM)应用指南

主数据管理(MDM) 应用指南

主数据管理(MDM)应用指南
随着业务发展以及监管的需要,企业对主数据的实时性、准确性、一致性有了更高的 要求,主数据管理(Master Data Management ,MDM)也应运而生,它是指一组约束和方法 用来保证一个企业内主题域和系统内相关数据和跨主题域和系统的相关数据的实时性、含 义和质量。本次的技术手册对主数据管理(MDM)进行了一个比较系统的介绍,从基本定 义概念,到实施主数据管理的最佳实践,我们将带您领略更多 MDM 的知识。
主数据管理基础知识
简单而言,主数据管理(MDM)是公司权衡和重用常见、和准确业务数据的一种全面 的方法。不管你是否考虑实现新的 MDM 系统还是评估可能的工具和软件来帮助你目前的数 据管理和数据整合主动性,了解基础的知识都是十分必要的。
? 主数据管理详解(一) ? 主数据管理详解(二) ? 主数据管理详解(三) ? 最常见的 13 种主数据管理(MDM)词汇和定义
主数据管理最佳实践
在考虑像主数据管理(MDM,Master Data Management)这样的学科时,寻找已经经 历过或做过主数据管理的过来人咨询是唯一自然的途径。因此在本部分中,我们将请相关 人员讲述主数据管理的最佳实践。
? 主数据管理(MDM)的七个最佳实践(上) ? 主数据管理(MDM)的七个最佳实践(下)
TT 数据库技术专题之“主数据管理(MDM)应用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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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QL Server 2008 R2:主数据服务
Master Data Services,也称为 MDS,是 SQL Server 2008 R2 增加的 关键商业智 能特性 之一。Master Data Services 的基本目标是为企业信息提供单个权威来源。然后 这个信息可以被其它应用和数据使用,这样您的环境中每一个应用便都是使用相同信息的 同一份权威副本。
? SQL Server 2008 R2 最新功能:主数据服务 ? Master Data Services 的潜在问题 ? 主数据服务的相关业务案例 ? Master Data Services 存在可提升的空间 ? Master Data Services 入门:配置 MDS ? Master Data Services 入门:创建数据模型 ? Master Data Services 进阶指导:加载数据 ? Master Data Services 进阶指导:处理和验证数据
MDM 专家指导
利用现有的数据质量工具,你也许可以进行数据标准化的工作,但是数据质量工具不 可能满足所有 MDM 项目的需求。那么在进行 MDM 项目时,应该注意哪些问题呢?专家的指 导可以起到很大的帮助。
? 是否可以使用数据质量工具执行 MDM 项目 ? 在 MDM hub 与交易数据库之间保持参照完整性 ? 数据仓库的未来:开源与 MDM
TT 数据库技术专题之“主数据管理(MDM)应用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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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系统数据备份与管理办法

数据备份与恢复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中国航发湖南动力机械研究所(以下简称“动研所”)信息系统数据的备份与管理,避免信息系统数据的丢失,确保生产、经营、管理等应用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和历史数据的有效保存,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数据是信息系统的基础,是企业的重要资源。数据备份是保证数据安全的有效技术手段,是信息安全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数据备份的内容应包括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等信息系统中的所有关键数据,具体是指计算机和网络设备的操作系统、应用软件、系统数据和应用数据。 第三条数据备份与管理应遵循“统一领导、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建设、分级管理”的原则。 第四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动研所所有数据备份和恢复操作。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五条信息化技术研究部负责动研所信息系统的数据备份、运行维护与管理。 第六条信息化技术研究部是数据备份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动研所信息系统的数据备份、运行维护与管理工作。 第七条信息化技术研究部设立数据备份岗位,并实行主、副岗制度,具体负责本单位数据备份工作的日常管理,包括检查、监督、考核和统计等工作。 第八条动研所应明确各种信息系统业务主管部门和运行管理部门的责任,已正式投运的信息系统,其数据备份与管理工作由信息化技术研究部负责;正在建设但未经正式验收投运的信息系统,其数据备份与管理工作原则上由该信息系统的业务主管部门委托开发商进行,信息化技术研究部给予必要的配合。 第九条数据备份技术及相关人员上岗前要进行培训,具备必要的技能。设备或技术更新,或者备份策略和恢复预案发生变化后,要及时进行培训。

第三章数据备份 第十条数据备份应根据系统情况和备份内容,采用不同的备份方式: 1.完全备份:对备份的内容进行整体备份。 2.增量备份:仅备份相对于上一次备份后新增加和修改过的数据。 3.差分备份:仅备份相对于上一次完全备份之后新增加和修改过的数据。 4.按需备份:仅备份应用系统需要的部分数据。 具体所采取的备份方式,应能确保真实重现被备份系统的运行环境和数据。 第十一条在规划设计以及新建信息系统时应充分考虑系统的备份需求,填写《数据备份需求登记表》(附录1,)在系统投运前完成备份策略(附录2)和恢复预案的制定并在系统投运后同时开始执行;已投运的信息系统备份需求发生变化时,要及时调整数据备份策略和恢复预案。备份策略和恢复预案的制定与调整需报主管领导批准。 第十二条信息化技术研究部在对计算机和设备进行软件安装、系统升级改造或更改配置时,应进行系统、数据和设备参数的完全备份;系统更新后,应实现数据的迁移或转换,确保历史数据的完整性,并对原系统及其数据进行完全备份。 第十三条数据备份系统的建设应统一纳入信息化发展规划并按分层分级 组织实施。 第十四条数据备份系统及介质的选型要满足各系统的备份策略及保存要求,包括安全可靠性、性能和服务质量、冗余等,确保通过数据备份能及时恢复各种故障情况下造成的数据丢失。 第十五条信息化技术研究部应制定相关运行和维护管理制度,加强对数据备份系统的运行和维护管理,确保数据备份系统可靠运行。 第十六条应对数据备份操作进行记录,填写《数据备份记录表》(附录3),操作可能影响到信息应用系统正常运行的,要报该信息系统业务主管部门和信息化技术研究部审查,并经主管领导批准。 第十七条数据备份工作人员要认真做好数据备份的文档工作,完整地记录备份系统的配置和备份数据源的系统配置;做好备份工作的运行日志和维护日志;建立备份文件档案及档案库,详细记录备份数据的信息。要做好数据备份的文卷管理,所有备份应有明确标识,包括卷名、运行环境、备份人。卷名按统一的规则来命名,即由“系统名称-(数据类型+备份方式+存储介质)-备份时间-序号”组成。 系统名称数据类型备份方式存储介质备份时间序号 ABC 0操作系统0完全备份1光盘YYYYMMDDXXX 1应用软件1增量备份2硬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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