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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金收入的会计及税务处理

租金收入的会计及税务处理
租金收入的会计及税务处理

租金收入的会计及税务处理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对企业提供固定资产、包装物或者其他有形资产使用权而取得的租金收入业务中,关于交易合同或协议中规定租赁期限跨年度,且租金提前一次性支付如何确认企业的租金收入问题进行了明确,即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的收入与费用配比原则,出租人可对上述已确认的收入,在租赁期内,分期均匀计入相关年度收入。出租方如为在我国境内设有机构场所、且采取据实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的非居民企业,也按本条规定执行。

租赁期限跨年度租金的支付一般包括合同签订日支付、租赁期间届满时支付、租赁期中(一次或数次)支付等方法,本文结合案例,对“提前收到租金”和“合同签订日支付租金、租赁期间届满时支付租金”的会计和税务处理分析如下。

案例

2008年,甲企业将该企业拥有的固定资产租赁给乙企业使用,合同约定租赁期5年,租金100万元/年,共计500万元。假设甲企业有如下几种租金收取方式(本案例不考虑其他税费):

1.合同约定租赁期间届满时乙企业一次性支付全部租金。但甲企业于2009年12月提前一次性收取了5年的租金500万元。

2.合同约定合同签订之日乙企业一次性支付全部租金,2008年1月签订合同,甲企业一次性收取了5年的租金500万元。

3.合同约定租赁期间届满时乙企业一次性支付全部租金,甲企业于2012年12月一次性收取了5年的租金500万元。

会计分录

1.提前收到租金的收入确认

①2008年,甲企业确认租金收入100万元,并同时确认相应的营业税纳税义务。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16号)的规定,单位和个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和商誉时,向对方收取的预收性质的价款(包括预收款、预付款、预存费用、预收定金等,下同),其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以按照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该项预收性质的价款被确认为收入的时间为准。因此,2008年度甲企业会计与营业税确认租金收入的时间相同。会计分录为(单位:万元,下同):

借:应收账款———乙企业 100

贷:其他业务收入———租赁收入100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5

贷:应交税费———营业税 5.

②2009年提前一次性收取了5年的租金500万元,甲企业在会计确认租金收入100万元的同时对已收取的租金全部确认营业税纳税义务。

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第十二条规定,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并收讫营业收入款项或者取得索取营业收入款项凭据的当天。因此,甲企业剔除2008年已确认的营业税纳税义务100万元外,应对已收取的400万元租金在2009年确认营业税纳税义务。

借:银行存款 500

贷:其他业务收入———租赁收入 100

预收账款———预收租金 300

应收账款———乙企业 100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20

贷:应交税费———营业税20.

③2010年~2012年甲企业每年确认租金收入100万元,3年共计300万元。

借:预收账款———预收租金 100

贷:其他业务收入———租赁收入 100.

2.合同签订日支付租金

①2008年甲企业确认租金收入100万元,并同时确认相应的营业税纳税义务。

借:银行存款 500

贷:其他业务收入———租赁收入 100

预收账款———预收租金 400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5

贷:应交税费———营业税 5.

②2009年甲企业确认租金收入100万元,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剔除已确认营业税纳税义务的100万元外,甲企业应对已收取的400万元租金在2009年确认营业税纳税义务。

借:预收账款———预收租金 100

贷:其他业务收入———租赁收入 100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20

贷:应交税费———营业税20.

③2010年~2012年甲企业每年确认租金收入100万元,3年共计300万元。

借:预收账款———预收租金 100

贷:其他业务收入———租赁收入 100.

3.租赁期间届满时支付租金

①2008年甲企业确认租金收入100万元,并根据财税[2003]16号文件的规定同时确认相应的营业税纳税义务。

借:应收账款———乙企业 100

贷:其他业务收入———租赁收入 100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5

贷:应交税费———营业税 5.

②2009年~2011年甲企业每年确认租金收入100万元。由于合同约定租赁期间届满时支付租金,这种“租赁期间届满时支付租金”的付款时间约定条款就是《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规定的索取款项的法律凭据。此时甲企业既没有收讫营业款项,又没有取得索取营业款项的凭据,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的规定,甲企业2009年~2011年不确认营业税纳税义务。

借:应收账款———乙企业 100

贷:其他业务收入———租赁收入 100.

③2012年收到租金,甲企业在确认100万元租金收入的同时,应对已收取的500万元租金,剔除已确认营业税纳税义务的100万元外的400万元租金确认营业税纳税义务。

借:银行存款 500

贷:应收账款———乙企业 400

其他业务收入———租赁收入 100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20

贷:应交税费———营业税20.

纳税调整

1.提前收到租金的收入确认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六)项所称租金收入,是指企业提供固定资产、包装物或者其他有形资产的使用权取得的收入,按照合同约定的承租人应付租金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那么,对于企业租赁期限跨年度且承租人提前一次性支付的租金,企业如何确认租金收入?为此,国税函[2010]79号文件进行了补充规定,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的收入与费用配比原则,出租人可对上述已确认的收入,在租赁期内,分期均匀计入相关年度收入。根据上述文件的规定,对租赁合同已经约定承租人应付租金日期而出租人提前一次性收到的租赁期跨年度的租金收入,既可以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在合同或协议规定的应付租金日期确认收入,又可以根据国税函[2010]79号文件的规定在租赁期内,分期均匀计入相关的年度收入。

甲企业可按照合同或协议规定的应付租金日期确认收入,2008年~2011年每年通过年度纳税申报表附表三《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第5行“4.未按权责发生制原则确认的收入”调减100万元,2012年一次性确认收入500万元。或者,甲企业在租赁期2008年~2012年内,分期均匀计入相关年度收入,企业会计处理与税法一致,无需作任何调整。

2.合同签订日支付租金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所称租金收入按照合同约定的承租人应付租金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所以,甲企业2008年应确认租金收入500万元,调增应纳税所得额400万元,填入年度纳税申报表附表三《纳税调整项目明

细表》第5行,2009年~2012年每年调减100万元。

3.租赁期间届满时支付租金

甲企业2008年~2011年每年通过年度纳税申报表附表三《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第5行调减应纳税所得是100万元,2012年一次性确认租金收入500万元。

政府补助会计处理

第十七章政府补助 考情分析 2016年本章教材内容未发生实质性变化。本章内容相对比较简单,但在以前年度的考试中经常 出现,一般是以客观题的形式进行考查,综合题中也经常涉及政府补助的业务,一般涉及与资产相 关的政府补助的确认及其摊销。 知识点一:政府补助的概念(★) 【历年考题涉及本知识点情况】 本知识点一般可以出客观题,考点是政府补助的范围。 政府补助是指企业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但不包括政府作为企业所有者 投入的资本。 (一)政府补助的特征 1.无偿性。无偿性是政府补助的基本特征。 2.直接取得资产。政府补助是企业从政府直接取得的资产,包括货币性资产和非货币性资产, 形成企业的收益。比如,企业取得政府拨付的补助,先征后返(退)、即征即退等办法返还的税款, 行政划拨的土地使用权,天然起源的天然林等。不涉及资产直接转移的经济支持不属于政府补助准 则规范的政府补助,例如,政府与企业间的债务豁免,除税收返还外的税收优惠,如直接减征、免 征、增加计税抵扣额、抵免部分税额等。 此外,还需说明的是,增值税出口退税也不属于政府补助。根据相关税收法规规定,对增值税出口货物实行零税率,即对出口环节的增值部分免征增值税,同时退回出口货物前道环节所征的进 项税额。由于增值税是价外税,出口货物前道环节所含的进项税额是抵扣项目,体现为企业垫付资 金的性质,增值税出口退税实质上是政府归还企业事先垫付的资金,不属于政府补助。 【例·单选题】(2013年考题)企业享受的下列税收优惠中,属于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政府补 助的是()。 A.增值税的出口退税 B.免征的企业所得税 C.减征的企业所得税 D.先征后返的企业所得税

税务会计分录大全

税务会计分录大全 为了准确反映纳税人各时期各种地方税费的计缴情况,统一、规范涉税事项的会计处理,我们根据财政部颁发的《财务会计制度》和税务机关有关税收征管规定,并参考有关专业人士意见,结合本地区经常发生的实际会计业务,编写了这套《税务会计指引》,纳税人应在发生地方税收涉税事项时,按本税务会计指引进行记账和核算。 会计科目 纳税人应按照《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和有关地方税收涉税事项核算的需要,结合企业实际情况,设置以下会计科目: 科目编号科目名称 2171 应交税金 217103 应交营业税 217105 应交资源税 217106 应交企业所得税 217107 应交土地增值税 217108 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217109 应交房产税 2171010 应交土地使用税 2171011 应交车船使用税 2171012 应交个人所得税 2176 其他应交款 217601 应交教育费附加 217602 应交文化事业建设基金217603 应交堤围防护费 5402 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5701 所得税(个人所得税) 纳税人涉税事项的会计处理主要有以下内容: 一、主营业务收入的税务会计处理 主营业务,是指纳税人主要以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房地产开发、金融保险、邮电通信、文化体育、娱乐、旅游、饮食、服务等行业为本企业主要经营项目的业务,以及以开采、生产、经营资源税应税产品为主要经营项目的业务。 营业务税金及附加,是指企业在取得上述主营业务收入时应缴纳的营业税、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土地增值税、教育费附加、文化事业建设基金等。 企业兼营上述业务,会计处理是单独核算兼营业务收入和成本的,其发生的有关税费,按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进行税务会计处理。不能单独核算兼营业务收入和成本的,其发生的收入、成本和有关税费按其他业务收入和支出进行税务会计处理。 增值税纳税人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按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进行税务会计处理。 企业以预收帐款、分期收款方式销售商品(产品)、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提供劳务,建筑施工企业预收工程费,应按《财务会计制度》和税法规定确定收入的实现,并按规定及时计缴税款。 (一)取得(或确认实现)主营业务收入计算应交税金及附加时,编制会计分录 借: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财政性补助资金的会计处理

财政性补助资金的会计处理 企业有时会收到政府部门拨付的财政补助性资金,本文通过案例形式对相关的会计与税务处理总结如下。 财政性补助资金的会计处理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规定,政府补助,指企业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不包括政府作为企业所有者投入的资本。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前者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后者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1.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确认为递延收益,自相关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起,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分次计入以后各期损益(营业外收入)。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应将尚未分配的递延收益余额一次性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营业外收入)。 2.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1)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营业外收入); (2)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营业外收入); (3)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返还的,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不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例如,A有限公司2012年获得当地市政府财政补助120万元,用于购买新设备改造工艺。假若2012年1月利用该项补助资金购买了120万元的新设备,预计使用10年,无残值。相关会计处理为(单位:万元,下同): 收到资金时, 借:银行存款120 贷:递延收益120。 购置固定资产时, 借:固定资产120 贷:银行存款120。 按月计提折旧时, 借:制造费用1 贷:累计折旧1 借:递延收益1 贷:营业外收入1。 会计上,全年该项资金应计入营业外收入12万元。 财政性补助资金的税务处理 财政性补助资金从税收角度看分两种情形,一种是需征税的财政性资金,一种是属于不征税收入的财政性资金。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70号)的规定: 1.企业从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及其他部门取得的应计入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 (1)企业能够提供规定资金专项用途的资金拨付文件;

计提各项税费的会计分录

计提城建税、、缴纳城建税、车船使用税、房产税、印花税、会计分录 各种税金的核算方 一、会计工作中,并不是所有的税金都通过“应交税金”科目来核算的 二、通过“应交税金”科目核算的有: (一)营业税、增值税、消费税、城建税、所得税等 1、营业税的计提和结转月末会计结转时,对本月发生主营业务收入计提税金 (1)提取时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金--营业税 贷:应交税金--城建税 贷:其他应交款--教育费附加 (2)结转时 借:本年利润 贷: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3)上缴税金时 借:应交税金--营业税 借:应交税金--城建税 借:其他应交款--教育费附加 贷:现金或银行存款 2、所得税 (1)季末、年末提取所得税时(按利润总额提取) 借:所得税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 2)结转所得税 借:本年利润 贷:所得税 (3)上缴时 借: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 贷:银行存款或现金 3、增值税 (1)购货时 借:原材料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2)销售货物时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上交时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4、消费税 (1)计提消费税时 . 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

(2)上交时 借: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 贷:现金或银行存款 三、不通过“应交税金”科目核算的有: 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车船使用税、个人所得税 1、企业缴纳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车船使用税时, 直接记: 借:管理费用--税金(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车船使用税) 贷:银行存款或现金 2、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1)付工资时 借:应付工资 贷:应交税金(或其他应付款)--个人所得税 贷:现金 (2)上交个人所得税时 借:应交税金(或其他应付款)--个人所得税 贷:现金或银行存款 四、税金计入成本费用的范围有 1、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车船税及印花税。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及车船税的账务处理是: 2、计算应提取的上述税金, ( 1 )按计算出来的金额入账: 借:管理费用 贷:应交税金――应交土地使用税 ――车船税 ――房产税 ( 2)按期如数上交税金时: 借:应交税金――应交土地使用税 ――应交车船税 ――应交房产税 贷:银行存款 3.印花税的账务处理 (1)应交纳的印花税如数额较小,可直接计入管理费用而不需预提,上交时直 接减少银行存款: 借:管理费用 贷:银行存款 (2)印花税数额较大的企业,首先应计入待摊费用: 借:待摊费用 贷:银行存款 .

2017年政府补助准则最新会计处理

2017年政府补助准则最新会计处理:(一)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会 计处理 为了适应日益复杂的经济活动,财政部于2017年5月下发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一 —政府补助(修订)》(以下简称新准则),规定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新修改的政府补助准则,在政府补助的确认、计量和列报、以及会计处理等方面,较之前的旧准则都有一个很大的差异。 新修改的准则在政府补助的分类方面较之前没有变化,也是按照政府补助的资金最终的 用途不同,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但是,两种不同的政府补助,在"收到政府补助”和"摊销政府补助”两个方面的会计处理方面有很大的区别。 一.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1. 在收到政府补助时:新的准则提供了两种会计处理方法供企业选择。 (1)总额法:将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全部计入“递延收益” 。 (2)净额法:将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冲减所形成的长期资产的账面价值。 【例1】甲企业于2017年7月1日从国外购入一项新技术,作为无形资产核算,入账价值为300万元。同日,收到政府100万元货币资金补助。假设符合政府补助的确认条件。 (1)总额法:借:银行存款100 0000 贷:递延收益100 0000 (2)净额法:借:银行存款100 0000 贷:无形资产100 0000 2. 摊销政府补助时:新准则新增了一个损益了会计科目“其他收益”,递延收益的后续摊销不再是固定的计入“营业外收入”。 (1)总额法:收到时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即采用总额法),应当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 内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计入到哪个损益科目,要根据相关的经济业务的实质,区分日常活动与非日常活动。 ①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应按经济业务的实质,摊销递延收益到“其他收益” 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大多数情况下都是与日常活动相关)

日常业务的账务处理会计分录

会计一般日常业务的账务处理 二、按照小企业会计制度核算 1.注册资本:借:银行存款 贷:实收资本 2.从银行提取现金:借:现金 贷:银行存款 3.办理各种开张证件的费用:借:管理费用—办公费 贷:现金 4.购进办公用的设备:借:固定资产 贷:现金 每月摊分:借:管理费用—折旧费 销售费用—折旧费 贷:累计折旧 5.装修的支出:借:待摊费用 贷:现金 每月摊分:借:管理费用—装修费 贷:待摊费用 6.购买各种办公用品(例如文具)借:管理费用—办公费 贷:现金 7.购进商品:借:库存商品 贷:应付账款 购进商品发生的运费:借:管理费用—运费8.

. 贷:现金 9.存现金:借:银行存款 贷:现金 10.销售商品: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结转销售成本: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11.为销售商品而发生的赞助费:借:销售费用—赞助费 贷:现金 业务出差:预借:借:其他应收款12. 贷:现金 报销:借:管理费用—差旅费 贷:其他应收款收客户货款:借:现金(银行存款)13. 贷:应收账款 发货的运费:代垫:借:应收账款14. 贷:现金供货方支付:借:销售费用 贷:现金 . 2 . 15.工人工资、社保费、职工福利费:工资:

借:管理费用 销售费用 贷:应付职工薪酬 借:应付工资—各种代支、代付费用(包括个人承担的社保费)贷:其他应付款—各种代支、代付费用(包括个人承担的社保费) 借:应付工资 贷:现金 社保费:借:管理费用—社保费 销售费用—社保费 贷:银行存款 借:其他应付款—个人承担的社保费 贷:银行存款 职工福利费:借:管理费用—职工福利费 销售费用—职工福利费 贷:应付福利费 16.水电费:借:管理费用—水电费 销售费用—水电费 贷:其他应付款 借:其他应付款 贷:银行存款 17.电话费:借:管理费用—电话费 . 3

政府补助新准则采用净额法的处理技巧【会计实务经验之谈】

从业二十年的老会计经验之谈,如果觉得有帮助请您打赏支持,谢谢! 政府补助新准则采用净额法的处理技巧【会计实务经验之谈】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的规定,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分别不同情况计入相应期间的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可见,与修订前的准则相比,政府补助新准则的核算既可以采用总额法,也可以采用净额法。 案例:A公司为进行节能环保改造,2017年12月初购置一批设备。当月底,A公司收到当地政府财政性资金100万元,作为购置设备的补助。该批设备不含税价500万元,会计与税法上预计净残值均为50万元,以直线法计提折旧,折旧年限10年。该公司以净额法对政府补助进行会计处理。 收到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 1. 企业购置设备时:(单位:万元,下同) 借:固定资产5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85 贷:银行存款585 2. 企业收到政府补助时: 借:银行存款100 贷:固定资产100 3. 收到政府补助后固定资产的所得税会计处理 根据相关税法,企业取得的各类财政性资金,除属于国家投资和资金使用后要求归还本金以外,均应计入企业当年收入总额;同时符合规定的3个条件的,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 (1)政府补助作为不征税收入时的所得税会计处理。2017年末,A公司购入设备的账面价值为400万元,由于不征税收入所形成资产计算的折旧不得在税前扣除,因此其计税基础也是400万元,不产生暂时性差异。 (2)政府补助作为应税收入时所得税会计处理。A公司应在取得当年将其全额计入当期应纳税所

政府补助会计处理与税务筹划 转

会计中心>>企业会计实务>>正文 政府补助收入的会计处理和税务筹划 2014-1-16 16:26:39来源:财会月刊作者:朱尚华【大中小】 一、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 政府补助收入是指企业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但不包括政府作为企业所有者投入的资本。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在会计处理上,企业取得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不能全额确认为当期收益,应当随着相关资产的使用逐渐计入以后各期的收益。也就是说,这类补助应当先确认为递延收益,然后自相关资产可供使用时起,在该项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企业取得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根据不同情况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或递延收益。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二、政府补助的税务处理

1. 税务处理上,政府补助主要涉及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法》中没有政府补助的概念,但第六条规定,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虽然第七条规定,收入总额中财政拨款为不征税收入,但《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第(一)项所称财政拨款,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拨付的财政资金。企业取得的财政拨款实际不属于该处所指的不征税收入。关于政府补助收入的具体规定为在2011年9月7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下发的财税[2011]70号文《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该文件自2011年1月1日起执行。 2. 政府补助收入不征税的条件。根据财税[2011]70号文,明确了企业从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及其他部门取得的应计入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作为不征税收入的条件,凡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的,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企业能够提供规定资金专项用途的资金拨付文件;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对该资金有专门的资金管理办法或具体管理要求;企业对该资金以及以该资金发生的支出单独进行核算。 3. 税务筹划的前提。政府补助如果是当期收益性补助,或列入递延收益但短期内就结转营业外收入的,就没有必要进行税务筹划,直接作为营业外收入计入收入总额计缴企业所得税,因为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和财税[2011]70号文: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资产,其计算的折旧、摊销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一般纳税人会计做帐具体是怎样的流程(含会计分录)

一般纳税人会计做帐具体是怎样的流程 一般企业大致的会计流程与分录 。一、每月会计作账流程: 1、根据出纳转过来的各种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编制记账凭证。 2、根据记账凭证登记各种明细分类账 。3、月末作计提、摊销、结转相关成本、费用,对所有记账凭证进行汇总,编制记账凭证汇总表,根据记账凭证汇总表登记总帐 。4、结账、对账。做到账证相符、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5、编制会计报表,做到数字准确、内容完整,并进行分析说明。 6、将记账凭证装订成册,妥善保管。 二、一般企业做账的主要会计分录: 1、采购借:原材料/ 库存商品应缴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库存现金 / 银行存款/ 应付账款 2、材料领用借:生产成本贷:原材料 3、计提工资借:生产成本/ 制造费用/ 管理费用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其他应 付款—社保、个税 4、发生的水电费、机物料消耗等借:制造费用贷:现金/ 银行存款/ 应付账款 5、计提折旧借:制造费用(车间用)管理费用(管理部门使用)营业费用(销 售部门使用)贷:累计折旧 6、月末,结转制造费用借:生产成本—A产品生产成本—B产品贷:制造费用 7、月末,结转完工入库产品借:库存商品贷:生产成本 8、销售收入借:库存现金/ 银行存款/ 应收账款贷:主营业务收入应缴税费—应 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9、月末,计提附加税(增值税不在本科目核算)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贷:应交 税费—应交城建税应交税费—应交教育费附加应交税费—应交地方教育费附加 10、月末,结转本月销售商品成本和税金借:主营业务成本贷:库存商品借:本年 利润贷:主营业务成本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11、月末,结转本月收入借:主营业务收入贷:本年利润 12、月末,结转本月费用借:本年利润贷:管理费用销售费用财务费用13、季末,计提预交所得税借:所得税费用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借:本年利润贷:所得

会计职称-中级实务教材精讲-第十四章 政府补助(11页)

第十四章政府补助 本章历年考情概况 本章是根据新修改的政府补助会计准则进行讲解,属于重点章节。考试既可以出现客观题,也可与其他章节内容结合出现在主观题中。本章的考点主要包括:政府补助的判断、政府补助的形式、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等。 近年考试题型、分值、考点分布 2019年教材主要变化 本章教材内容未发生实质性变化。 核心考点及经典例题详解 【知识点】政府补助的概念(★) (一)政府补助的定义和特征 1.定义 政府补助是指企业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 (1)其主要形式 包括政府对企业的无偿拨款、税收返还、财政贴息,以及无偿给予非货币性资产等。直接减征、免征、增加计税抵扣额、抵免部分税额等不涉及资产直接转移的经济资源,不适用政府补助准则。 (2)增值税出口退税不属于政府补助 根据税法规定,在对出口货物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的同时,退付出口货物前道环节发生的进项税额,增值税出口退税实际上是政府退回企业事先垫付的进项税,所以不属于政府补助。 2.政府补助的特征 (1)政府补助是来源于政府的经济资源 政府主要是指行政事业单位及类似机构。对企业收到的来源于其他方的补助,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政府是补助的实际拨付者,其他方只是起到代收代付的作用,则该项补助也属于来源于政府的经济资源。 (2)政府补助是无偿的 即企业取得来源于政府的经济资源,不需要向政府交付商品或服务等对价。无偿性是政府补助的基本特征。这一特征将政府补助与政府作为企业所有者投入的资本、政府购买服务等互惠性交易区别开来。 政府如以企业所有者身份向企业投入资本,享有相应的所有者权益,政府与企业之间是投资者与被投资者的关系,属于互惠交易,不适用政府补助准则。

企业常见会计分录大全

一、实收资本及资本公积 (一)实收资本 1.收到投资者投入的货币资金 借:现金(或银行存款) 贷:实收资本 2.收到投资人投入的房屋、机器设备等实物,按评估确认价值 借:固定资产 贷:实收资本 3.收到投资者投入无形资产等,按评估确认价值 借:无形资产等 贷:实收资本 4.将资本公积、盈余公积转增资本 借:资本公积(或盈余公积) 贷:实收资本 (二)资本公积 1.捐赠公积(1)接受捐赠的货币资金,按实际收到的捐赠款入帐借:现金(或银行存款) 贷:资本公积 (2)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 借:固定资产(根据同类资产的市场价格或有关凭据)

贷:资本公积(固定资产净值) 贷:累计折旧 (3)接受捐赠的商品等,根据有关资料确定的商品等的实际进价入帐(库存商品采用售价核算的,还应结转进销差价) 借:库存商品 贷:资本公积等 2.资本折算差额企业实际收到外币投资时,由于汇率变动而发生的有关资产帐户与实收资本帐户折合记帐本位币的差额: 借:银行存款借:固定资产 贷:实收资本借或贷:资本公积 3.投资者缴付的出资额大于注册资本产生的差额计入资本公积借:银行存款等贷:实收资本贷:资本公积 4.法定财产重估增值借:材料物资借:固定资产贷:资本公积 二、借入款项 (一)短期借款 1.借入各种短期借款借:银行存款贷:短期借款 2.发生的短期借款利息借:财务费用贷:预提费用(或银行存款) 3.归还短期借款借:短期借款贷:银行存款 (二)长期借款 1.借入各种长期借款借:银行存款(或在建工程、固定资产等) 贷:长期借款2.发生的长期借款利息支出,在固定资产尚未交付使用或虽已交付使用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之前发生的,计入固定资产的购建成本借:在建工程(或固定资产) 贷:长期借款3.长期借款的利息支出,在固定资产已办理竣工决算后发生的,计入当期损益借:财务费用贷:长期借款4.归还长期借款借:长期借款贷:银行存款 (三)应付债券

关于政府补助项目的会计处理

关于政府补助项目的会计处理

项目完成后,可根据项目实际支出情况或验收情况,对分配情况进行复核,差异较大时予以在当期调整,但本人主张不进行追溯调整。 如果金额较小或无法划分的,可以全部在项目期内分期确认,项目没有明确期限且难以估计的,在当期确 认。 关于时间问题:比如一个科研课题,公司先期研发投入了部分人力、材料和设备,最终会形成一批产品和一项技术。研发时就申请了政府补助,由于审批原因,政府补助在研发中期或后期才收到,甚至个别情 况在完工后才争取到补助。如何进行核算呢? 如果在中期或后期取得,可参照上一案例,根据申请报告、预算及已执行情况进行分配,与资产(包括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含存货)相关的,在资产剩余使用期限内确认;与费用相关的,在剩余项目期内分期确认。 如果在完工后才取得补助,可根据项目实际支出情况或验收情况,分配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 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在资产剩余使用期限内确认;与费用相关的,收到当期确认。 如果与资产相关的所占比例不大,可简化为项目期内摊销。如果经过努力无法区分的,计入当期损益。3.与政府补助相关的支出也是公司日常核算中关注的一个要点,一般情况下不需要进行特殊处理,按照其款项性质对应不同的准则进行核算即可,涉及的准则主要包括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重点在研发支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相关的费用支出在发生时按照权责发生制计入当期损益,该项费用最好能够单独设置明细科目,归集统计相关数据,以备申请免税、抵税及验收所需。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相关的支出一般通过“在建工程”、“研发支出”进行归集,待达到可使用标准后转固 结算。 (二)研发支出 由于政府补助很多都涉及到研发支出,本次就顺带将研发支出简要提几点看法: 1.研发支出最终成果多样化的情况:很多情况下,研发支出除形成无形资产或计入管理费用外,研发过程中还有可能形成部分存货和固定资产。比如一个课题需要领用材料研发一种产品或生产设备,最终研 发成攻了。假设日常已费用化处理,那么形成的产品(存货)如何处理呢?是否需要将部分直接相关的部 分从管理费用调出,作为存货核算? 目前从大多数案例看,部分仅作为备查核算,即登记一份存货备查簿。待产品销售时,直接作为其他业务收入处理。但也看到部分企业将部分材料费转出,作为存货核算,在销售时结转至成本,但转出的 材料往往很难与实际对应,大多还是自己估摸着来的,尤其遇到跨期情况时,较难说清其合理性。 研发中形成生产设备的情况也类似。尚不清楚那种方式合乎法规,但后一种在研发加计扣除时将对企业产生不利。 2.关于多个项目交叉问题:准则讲解中明确了核算原则:企业对于研究开发活动发生的支出应单独核算,如发生的研究开发人员的工资、材料费等,在企业同时从事多项研究开发活动的情况下,所发生的支出同时用于支持多项研究开发活动的,应按照一定的标准在各项研究开发活动之间进行分配,无法明确分配的,应予费用化计入当期损益,不计入开发活动的成本。

常用会计分录总结

为了准确反映纳税人各时期各种地方税费的计缴情况,统一、规范涉税事项的会计处理,我们根据财政部颁发的《企业会计制度》和税务机关有关税收征管规定,并参考有关专业人士意见,结合本地区经常发生的实际会计业务,编写了这套《税务会计指引》,纳税人应在发生地方税收涉税事项时,按本税务会计指引进行记账和核算。 会计科目 纳税人应按照《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和有关地方税收涉税事项核算的需要,结合企业实际情况,设置以下会计科目: 科目编号科目名称 2171 应交税金217103 应交营业税217105 应交资源税 217106 应交企业所得税217107 应交土地增值税 217108 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217109 应交房产税 2171010 应交土地使用税2171011 应交车船使用税2171012 应交个人所得税2176 其他应交款 217601 应交教育费附加217602 应交文化事业建设基金 217603 应交堤围防护费5402 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5701 所得税(个人所得税) 纳税人涉税事项的会计处理主要有以下内容: 一、主营业务收入的税务会计处理 二、非主营业务收入或非经常性的经营收入的税务会计处理 三、企业所得税税务会计处理 四、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个人所得税的会计处理 五、代扣代缴税款的税务会计处理 六、其他地方税的税务会计处理 七、屠宰税的税务会计处理 八、其他税务会计处理问题 一、主营业务收入的税务会计处理 主营业务,是指纳税人主要以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房地产开发、金融保险、邮电通信、文化体育、娱乐、旅游、饮食、服务等行业为本企业主要经营项目的业务,以及以开采、生产、经营资源税应税产品为主要经营项目的业务。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是指企业在取得上述主营业务收入时应缴纳的营业税、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土地增值税、教育费附加、文化事业建设基金等。 企业兼营上述业务,会计处理是单独核算兼营业务收入和成本的,其发生的有关税费,按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进行税务会计处理。不能单独核算兼营业务收入和成本的,其发生的收入、成本和有关税费按其他业务收入和支出进行税务会计处理。增值税纳税人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按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进行税务会计处理。 企业以预收帐款、分期收款方式销售商品(产品)、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提供劳务,建筑施工企业预收工程费,应按《财务会

关于政府补助、研发支出及相关所得税处理

关于政府补助、研发支出及相关所得税处理 作者:Yueryc 鉴于实务中遇到的几种政府补助的情况及税法的相关政策,根据自己的理解做一下分析,抛砖引玉以讨各位专家金玉良言。 一点思路:见到该类情况处理账务时,可分三步走,先分析政府补助的确认、再分析相关费用支出的核算,最后研究所得税的处理,会计准则和税法要求不要互相混淆。 一、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是指企业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但不包括政府作为企业所有者投入的资本。政府补助的形式主要有财政拨款、财政贴息、税收返还和无偿划拨非货币性资产等。企业不论通过何种形式取得的政府补助,政府补助准则规定,在会计处理上应当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1、根据以上准则分析,我们就先把“政府作为企业所有者投入的资本”排除在外,那么“政府作为企业所有者投入的资本”,一般包括什么情况呢?本人认为:除了国家作为股东出资外,就是按照文件规定明确要求计入“资本公积” 的部分,根据“指南”相关解释:政府拨入的投资补助等专项拨款中,国家相关文件规定作为“资本公积”处理的,也属于资本性投入的性质。也就是说,有时候国家不一定是所有者身份,或者解释为放弃了所有者身份。该拨款文件除了企业收到的具体文件,有时候还要搜集国家部委颁布的一些法规,以确认是否计入“资本公积”。如果有明确规定的,视同资本性投入,财务上参照“专项应付款”科目进行核算。 《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企[2004]185号)“第十八条企业收到的无偿资助项目专项资金,计入资本公积,由全体股东共享。收到的项目银行贷款财政贴息资金,冲减财务费用。” 《节能技术改造财政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07]371号)“第二十条企业收到财政奖励资金后,在财务上作资本公积处理。第二十四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暂行期限到2010年12月31日。”

所有业务最基本的会计分录大全

分录 最全的做会计分录的方法与步骤,还有30个常见的分录实例(一) 会计分录是会计必须懂的内容,但对于初学会计或者初入会计职场的新人们,有时对分录不是很熟悉,常常出错,恒恒为大家整理了一套做会计分录的方法和步骤,看完后,分录也就不是那么难了。 一、背熟科目表的科目名称和属于什么类别的 二、背熟该表 类别借方贷方余额 资产类+ - 借方(准备、折旧、累计摊销售相反) 成本类+ - 借方 费用类+ - 无 收入类- + 无 负债类- + 贷方 权益类- + 贷方 三、做会计分录的步骤 1、分析涉及什么科目 2、该科目属于什么类别 3、该科目的金额是增加还是减少 4、根据上表判断是借方还是贷方 各类科目期末余额的计算方法 总体公式:期末余额=期初余额+本期增加发生额-本期减少发生额 资产类:期末余额=期初余额+本期借方发生额-本期贷方发生额 成本类:期末余额=期初余额+本期借方发生额-本期贷方发生额 费用类:期末余额(等于零)=本期借方发生额-本期贷方发生额(借贷金额一致) 收入类:期末余额(等于零)=本期贷方发生额-本期借方发生额(借贷金额一致) 负债类:期末余额=期初余额+本期贷方发生额-本期借方发生额 权益类:期末余额=期初余额+本期贷方发生额-本期借方发生额 业务实例 1、库存现金的核算 (1)现金收入的核算 借:库存现金 贷:银行存款(提取现金) 其他应收款(对个人罚款) 其他应付款(收取押金) 其他业务收入(销售废旧材料)

(2)现金支出的核算 借:管理费用(办公费用) 应付职工薪酬(支付工资) 其他应收款(预借差旅费) 贷:库存现金 2、银行存款的核算 (1)银行存款收入 借:银行存款 贷:库存现金(存入现金) 应收账款(收回应收账款) 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2)银行存款支出 借:库存现金(提现) 管理费用(办公费用) 原材料等(购买材料等) 贷:银行存款 3、交易性金融资产 (1)取得交易性金融资产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按照市价入账)投资收益(发生的交易费用) 贷:银行存款 (2)持有时,公允价值变动 公允价值上升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公允价值下降(做相反的账务处理) (3)出售交易性金融资产 借:银行存款(实际收到的款项) 贷: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 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投资收益(差额,可能在借方或者贷方)同时 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贷:投资收益

2019年会计考试辅导:第68讲_政府补助的概述,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

第十七章政府补助 本章考情分析 本章主要阐述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分数适中。 本章近三年主要考点: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 本章应关注的主要问题: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会计处理的相关规定。 2019年教材主要变化 本章内容无变化。 主要内容 第一节政府补助的概述 第二节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 第三节政府补助的列报 第一节政府补助的概述 ◇政府补助的定义 ◇政府补助的特征 ◇政府补助的分类 一、政府补助的定义 政府补助是指企业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其主要形式包括政府对企业的无偿拨款、税收返还、财政贴息,以及无偿给予非货币性资产等。 【提示】 (1)直接减征、免征、增加计税抵扣额、抵免部分税额等不涉及资产直接转移的经济资源,不适用政府补助准则。増值税出口退税实际上是政府退回企业事先垫付的进项税,不属于政府补助。 (2)部分减免税款需要按照政府补助准则进行会计处理。 如一般纳税人的加工型企业根据税法规定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并按定额扣减的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额) 贷:其他收益(减征的税额) 二、政府补助的特征 政府补助具有如下特征: 1.政府补助是来源于政府的经济资源 2.政府补助是无偿的 政府如以企业所有者身份向企业投入资本,享有相应的所有权权益,政府与企业之间是投资者与被投资者的关系,属于互惠交易。 企业从政府取得的经济资源,如果与企业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等活动密切相关,且来源于政府的经济资源是企业商品或服务的对价或者是对价的组成部分,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不适用政府补助准则。 【例题?多选题】关于企业与政府发生交易所取得的收入,下列会计处理中正确的有()。 A.政府通过招标定制开发某软件系统,政府支付交易对价,软件开发公司中标后开发该软件系统,软件开发公司应当按照收入确认的原则进行会计处理 B.政府通过招标定制开发某软件系统,政府支付交易对价,软件开发公司中标后开发该软件系统,软件开发公司应当将取得的对价确认为营业外收入

各种税金的计算公式

各种税金的计算公式 ?、增值税 1、一般纳税人 应纳税额=销项税额一进项税 销项税额=销售额X税率此处税率为仃%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X(1+成本利润率)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x(1+成本利润率)*( 1 —消费税税率) 禁止抵扣人进项税额=当月全部的进项税额X (当月免税项目销售额,非应税项目营业额的合计*

当月全部销售,营业额合计)2、进口货物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X税率

组成计税价格二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3、小规模纳税人 应纳税额二销售额X征收率 销售额二含税销售额一(1+征收率) 二?消费税 1、一般情况: 应纳税额二销售额X税率 不含税销售额二含税销售额一(1+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组成计税价格二(成本+利润)2(1—消费税率)-

组成计税价格二成本X(1+成本利润率) 消费税税率)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 费税税率)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税率) 2、从量计征 应纳税额=销售数量X单位税额 三、营业税 应纳税额=营业额X税率一 (1 —(1—消-(1—

四、关税 1、从价计征 应纳税额=应税进口货物数量X单位完税价X适 用税率 2、从量计征 应纳税额=应税进口货物数量X关税单位税额 3、复合计征 应纳税额=应税进口货物数量X关税单位税额应税进口货物数量X单位完税价格X适用税率 五、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一准予扣除项目金额

应纳税所得额=利润总额+纳税调整增加额一纳 税调整减少额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X税率 月预缴额=月应纳税所得额X 25% 月应纳税所得额=上年应纳税所得额X 1/12 六、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商企业所得税 1、应纳税所得额 制造业: 应纳税所得额=产品销售利润+其他业务利润+营 业外收入一营业外支出 商业: 应纳税所得额=销售利润+其他业务利润+营业外收入一营业外支出

政府补助案例会计处理

政府补助案例会计处理 高顿网校友情提示,最新拉萨高级会计实务相关内容会计实务考试辅导政府补助案例会计处理总结如下: 据报道,马鞍山电厂于2008年12月22日收到财政补贴款5625万元;铜陵皖能发电有限公司于2008年12月21日收到财政补贴款4000万元。与之类似,近年来农业、环保、科技等行业的不少企业都得到了政府的“红包”。与旧会计准则相比,新会计准则对政府补助的会计确认和计量也有所调整。 政府补助的分类不同 新会计准则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策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主要形式包括:财政拨款、财政贴息、税收返还、无偿划拨非货币性资产等。旧准则政府补助分为无条件的政府补助和附件条件的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返还的会计处理不同 新会计准则中,存在相关递延受益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冲减营业外收入);若不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计入当期损益(冲减营业外收入)。 旧准则中企业需要返还已收到补助的,应当在确定实际返还时,冲减相关负债。 对权益、损益及资产结构等经济事项的影响 新会计准则最大的差异就是政府补助计入当期损益,而不是计入权益,因此采用新准则以后,政府补助将会给企业带来利润而不是权益。 计量基础的变化 新会计准则中规定: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应当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应当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 旧制度规定中,政府补助全部按照成本计价。 会计科目的变化 新会计准则取消了“补贴收入”这一科目,有关政府补贴形成的收入,在“营业外收入”或者“递延收益”科目中反映。 案例 2008年初,南方某供电公司因冰雪灾害造成电网资产受损严重,当前资金不足,为加快恢复建设,按相关规定向有关部门提出2000万元的救灾资金。2008年3月1日,政府批准了该公司的申请,并拨付财政资金2000万元到该公司账户,3月20日购入电网不需安设备4800万元,使用年限10年,直线法计提折旧,与税法规定一致。为便于计算,假设残值为0。 另外该公司按照有关规定为其自主创新的高新技术项目申请财政贴息,经主管部门审核,2008年1月1日批准拨付财政贴息,签订的贴息协议规定:共补贴80万元,分两次拨付,合同签订日拨付40万元,项目验收时拨付40万元。项目期为3年,2007年1月1日启动该项目。假设该企业所得税率为25%,不考虑所得税以外的其他税金,单位为万元。 新《企业财务通则》第二十条规定,企业取得的各类财政资金,区分以下情况处理:属于贷款贴息、专项经费补助的,作为企业收益处理。财税[2007]80号规定,企业按照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有关文件规定,实际收到具有专门用途的先征后返所得税税款,按照会计准则规定应计入取得当期的利润总额,暂不计入取得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除此之外一律并入实际收到该补贴收入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财税差异分析:该公司收到的财政拨款和财政贴息,税法上要求在实际收到时一次性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会计上则是分期递延到以后各期,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的规定,应当在当期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会计处理 1.以上案例中财政拨款属于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2008年3月1日收到财政拨款,并确认可抵扣的暂时性差异

计提各项税费的会计分录

各种税金的核算方 一、会计工作中,并不是所有的税金都通过“应交税金”科目来核算的 二、通过“应交税金”科目核算的有: (一)营业税、增值税、消费税、城建税、所得税等 1、营业税的计提和结转月末会计结转时,对本月发生主营业务收入计提税金 (1)提取时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金--营业税 贷:应交税金--城建税 贷:其他应交款--教育费附加 (2)结转时 借:本年利润 贷: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3)上缴税金时 借:应交税金--营业税 借:应交税金--城建税 借:其他应交款--教育费附加 贷:现金或银行存款 2、所得税 (1)季末、年末提取所得税时(按利润总额提取) 借:所得税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 2)结转所得税 借:本年利润 贷:所得税 (3)上缴时 借: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 贷:银行存款或现金

3、增值税 (1)购货时 借:原材料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2)销售货物时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上交时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4、消费税 (1)计提消费税时 . 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 (2)上交时 借: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 贷:现金或银行存款 三、不通过“应交税金”科目核算的有: 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车船使用税、个人所得税 1、企业缴纳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车船使用税时, 直接记: 借:管理费用--税金(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车船使用税) 贷:银行存款或现金 2、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各种税费的会计分录

伊甸园123 [学弟] 计提、缴纳城建税、印花税、车船使用税、房产税会计分录! 5分 标签:城建税房产税印花税税种会计分录 回答:2 浏览:53949 提问时间:2009-01-13 09:45 请高人赐教!谢谢! 2009-01-13 09:49 补充问题 哪些税种需要通过”应交税金“科目核算?哪些税种直接入“管理费用”科目?相关资料:22种合同不需缴纳印花税.rar 更多资料>> 最佳答案此答案由提问者自己选择,并不代表爱问知识人的观点 揪错┆评论 zyq135333 [雅典娜女神] 各种税金的核算方法 一、会计工作中,并不是所有的税金都通过“应交税金”科目来核算的。 二、通过“应交税金”科目核算的有: (一)营业税、增值税、消费税、城建税、所得税等 1、营业税的计提和结转 月末会计结转时,对本月发生主营业务收入计提税金 (1)提取时 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金--营业税 贷:应交税金--城建税 贷:其他应交款--教育费附加 (2)结转时 借:本年利润 贷: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3)上缴税金时

借:应交税金--营业税 借:应交税金--城建税 借:其他应交款--教育费附加 贷:现金或银行存款 2、所得税 1、季末、年末提取所得税时(按利润总额提取) 借:所得税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2)结转所得税 借:本年利润 贷:所得税 (3)上缴时 借: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或现金 3、增值税 (1)购货时 借:原材料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2)销售货物时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上交时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4、消费税 (1)计提消费税时 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 (2)上交时 借: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 贷:现金或银行存款 三、不通过“应交税金”科目核算的有: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车船使用税、个人所得税 1、企业缴纳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车船使用税时,直接记: 借:管理费用--税金(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车船使用税) 贷:银行存款或现金 2、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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