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麻醉药品销毁登记表

麻醉药品销毁登记表

麻醉药品销毁登记表

麻醉药品销毁登记表

医疗机构名称(盖章)

说明:本表填写一式两份,报损单位和卫生部门各留存一份。

中医院过期药品销毁制度完整版

中医院过期药品销毁制 度 HEN system office room 【HEN16H-HENS2AHENS8Q8-HENH1688】

中医院过期药品销毁制度目的:明确报废药品销毁工作的申报和监督管理办法。 范围:确认报废的药品。 责任:药库。 内容:1.销毁申报经过财务部核准后,已作报废确认的不合格药品和已作报损的破损药品及其包装,要定期清理和集中销毁。在集中销毁之前,药剂科要监督仓储管理部门填报《药品销毁申报表》并附《报废药品明细表》。 2.销毁周期为了及时清理库房不造成废品堆积、占用场地,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报废药品的集中销毁工作。在此期间,药监局有统一行动要求时,按统一部署执行。 3.销毁监控药品在出库销毁之前,必须在质管部的监控下对账请点药品实物,防止不合格药品流失导致安全事故等不良后果;销毁处理一定要在有安全保卫部门监督下,考虑防止环境污染,远离市区及人口居住区和风、水上游;采取捣碎、焚毁、深埋等不留后患的有效措施进行销毁。药剂科必须从出库到销毁结束全程监控。 4.销毁记录上述报废药品销毁的过程中,药剂科必须监督各环节准确记录并签字。审核、报批的原件交财务部作核销凭据;药剂科负责以复印件和全程记录文件资料,在事后三日内整理存档,保存期不少于 3 年。 嵩县中医院过期药品销毁制度药品报损、销毁制度

一、凡出现破损、变色、发霉、虫蛀、过期失效等质量问题的药品,一律按不合格药品处理。 二、原包装缺损的药品,应由供货商负责调换补货。 1、发生在各药房的原包装破损的药品,由药房凭残损包装向药库索补。药库将残损包装集中后统一向供货商索补。 2、原包装短缺的药品,不管是发生在药房或药库,均需二人以上证明,经药剂科主任签字后向供货商索补。 三、破损、霉变、过期失效药品,药库及各药房汇总填写报废单,报废单须写明药品名称、规格、单价、金额及报损总金额,报损原因等,经质量管理小组查验签字,报药剂科主任审核签字,上报主管院长审批。 四、待批报废药品,应单独集中存放,并有明确标示。 五、经审批报废后的药品,一律集中存放,待药品质量与监督管理小组组织统一销毁。 六、报废药品应严格管理,及时监督销毁。防止流入社会,危害人民群众健康。七、对已过期或其它原因不能继续使用的药品,由保管员、会计填写药品销毁单,科主任同意后上报医院相关部门及院长同意后方可销毁。 八、销毁的药品要进行登记,详细记录下药品名称、规格、批号、销毁数量、销毁原因、经手人、销毁时间、地点、方式、监督人等内容。九、在进行药品销毁时,必须至少有两人在场,及时在药品销毁登记本做记录并有两人签字。 十、对毒、麻、精神药品等特殊药品的销毁,要上报药品监督管理局,并由药监局监督销毁

过期药品销毁制度流程

精心整理 过期药品销毁制度 目的:明确报废药品销毁工作的申报和监督管理办法。 范围:确认报废的药品。 责任:药库。 内容:1.销毁申报经过财务部核准后,已作报废确认的不合格药品和已作报损的破损药品及其包装,要定期清理和集中销毁。在集中销毁之前,药剂科要监督仓储管理部门填报《药品销毁申报表》并附《报废药品明细表》。 2.销毁周期为了及时清理库房不造成废品堆积、占用场地,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报废药品的集中销毁工作。在此期间,药监局有统一行动要求时,按统一部署执行。 3.销毁监控药品在出库销毁之前,必须在质管部的监控下对账请点药品实物,防止不合格药品流失导致安全事故等不良后果;销毁处理一定要在有安全保卫部门监督下,考虑防止环境污染,远离市区及人口居住区和风、水上游;采取捣碎、焚毁、深埋等不留后患的有效措施进行销毁。药剂科必须从出库到销毁结束全程监控。 4.销毁记录上述报废药品销毁的过程中,药剂科必须监督各环节准确记录并签字。审核、报批的原件交财务部作核销凭据;药剂科负责以复印件和全程记录文件资料,在事后三日内整理存档,保存期不少于3年。 药品报损、销毁制度 一、凡出现破损、变色、发霉、虫蛀、过期失效等质量问题的药品,一律按不合格药品处理。 二、原包装缺损的药品,应由供货商负责调换补货。1、发生在各药房的原包装破损的药品,由药房凭残损包装向药库索补。药库将残损包装集中后统一向供货商索补。

2、原包装短缺的药品,不管是发生在药房或药库,均需二人以上证明,经药剂科主任签字后向供货商索补。 三、破损、霉变、过期失效药品,药库及各药房汇总填写报废单,报废单须写明药品名称、规格、单价、金额及报损总金额,报损原因等,经质量管理小组查验签字,报药剂科主任审核签字,上报主管院长审批。 四、待批报废药品,应单独集中存放,并有明确标示。 五、经审批报废后的药品,一律集中存放,待药品质量与监督管理小组组织统一销毁。 六、报废药品应严格管理,及时监督销毁。防止流入社会,危害人民群众健康。七、对已过期或其它原因不能继续使用的药品,由保管员、药品会计填写药品销毁单,科主任同意后上报医院相关部门及院长同意后方可销毁。 八、销毁的药品要进行登记,详细记录下药品名称、规格、批号、销毁数量、销毁原因、经手人、销毁时间、地点、方式、监督人等内容。 九、在进行药品销毁时,必须至少有两人在场,及时在药品销毁登记本做记录并有两人签字。 十、对毒、麻、精神药品等特殊药品的销毁,要上报药品监督管理局,并由药监局监督销毁 不合格药品、退货药品管理制度 一、不合格药品的确认 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生产的药品。 2、假药、劣药以及“三无”药品。 3、无出厂合格证或检验报告的药品。 4、包装说明及其标识内容不符合“药品管理法”和《GMP》规定的药品。 5、其它不符合规定的药品。

过期药品销毁制度

过期药品销毁制度 目的:明确报废药品销毁工作的申报和监督管理办法。 范围:确认报废的药品。 责任:药库。 内容:1.销毁申报经过财务部核准后,已作报废确认的不合格药品和已作报损的破损药品及其包装,要定期清理和集中销毁。在集中销毁之前,药剂科要监督仓储管理部门填报《药品销毁申报表》并附《报废药品明细表》。 2.销毁周期为了及时清理库房不造成废品堆积、占用场地,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报废药品的集中销毁工作。在此期间,药监局有统一行动要求时,按统一部署执行。 3.销毁监控药品在出库销毁之前,必须在质管部的监控下对账请点药品实物,防止不合格药品流失导致安全事故等不良后果;销毁处理一定要在有安全保卫部门监督下,考虑防止环境污染,远离市区及人口居住区和风、水上游;采取捣碎、焚毁、深埋等不留后患的有效措施进行销毁。药剂科必须从出库到销毁结束全程监控。 4.销毁记录上述报废药品销毁的过程中,药剂科必须监督各环节准确记录并签字。审核、报批的原件交财务部作核销凭据;药剂科负责以复印件和全程记录文件资料,在事后三日内整理存档,保存期不少于3 年。

药品报损、销毁制度 一、凡出现破损、变色、发霉、虫蛀、过期失效等质量问题的药品,一律按不合格药品处理。 二、原包装缺损的药品,应由供货商负责调换补货。 1、发生在各药房的原包装破损的药品,由药房凭残损包装向药库索补。药库将残损包装集中后统一向供货商索补。 2、原包装短缺的药品,不管是发生在药房或药库,均需二人以上证明,经药剂科主任签字后向供货商索补。 三、破损、霉变、过期失效药品,药库及各药房汇总填写报废单,报废单须写明药品名称、规格、单价、金额及报损总金额,报损原因等,经质量管理小组查验签字,报药剂科主任审核签字,上报主管院长审批。 四、待批报废药品,应单独集中存放,并有明确标示。 五、经审批报废后的药品,一律集中存放,待药品质量与监督管理小组组织统一销毁。 六、报废药品应严格管理,及时监督销毁。防止流入社会,危害人民群众健康。七、对已过期或其它原因不能继续使用的药品,由保管员、药品会计填写药品销毁单,科主任同意后上报医院相关部门及院长同意后方可销毁。 八、销毁的药品要进行登记,详细记录下药品名称、规格、批号、销毁数量、销毁原因、经手人、销毁时间、地点、方式、监督人等内容。

毒麻药品销毁制度 -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报损、销毁制度 一、对使用过程中残损的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要认真保存好,对由于特殊情况造成麻醉药品、精神药品超过有效期限而不能正常使用的,及时填写报损登记,双人签字。并通知本科室麻醉药品精神药品主管人员(护士长)确认后,由主管人员保管,等待处理。 二、药剂科对待报损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认真填写销毁登记。内容包括:日期、品名、规格、单位、数量、有效期、销毁原因、批准部门。 三、对过期、损坏及由患者退回的剩余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需要报损时,由麻醉药品精神药品主管人员填写报损单,报药剂科主任审核,经麻醉、精神药品管理小组、主管领导、医院主要负责人审批,由区卫计委统一进行报损销毁处理。 四、对过期、损坏及由患者退回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以及注射剂空安瓿进行销毁时,要向麻醉、精神药品管理小组、主管领导、医院主要负责人提出销毁申请,经同意销毁后,在上级主管部门派出人员监督下统一销毁,销毁时,应有药剂科主管、医护部、监督人员在场监督下,进行销毁,签字确认。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报损、销毁领导小组成员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处置预案 1、当发生毒麻药品、精神药品丢失或被盗,要及时向保卫科、药剂科及院领导汇报; 2、核对丢失或被盗药品(毒麻药品、精神药品)的数量、品名、剂量; 3、配合保卫部门调查事件原因,并报公安机关、药监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 4、丢失被盗药品数量巨大的,要保护好现场,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取证; 5、查找分析原因,属责任事故的,严肃处理责任人,认真做好整改措施。 三、措施和要求 1、严格执行医院麻醉、精神药品采购、储存制度,药品购进要有完备手续、购进渠道正规,入库时要认真清点核对药品的品名、剂 型、规格、单位、数量、批号、凭证号等,验收和保管人员要签字。

麻醉药品处方保管领用使用退回销毁制度

***医院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 处方保管制度 一、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要使用专用处方,处方格式要符合卫生部《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处方管理规定》。 二、印制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专用处方入库后即移交麻醉药品、精神药品专职管理人员,实行专人、专柜、专管。专职管理人员应当场清点,记录处方起止号码,建立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专用帐册。 三、帐册内容包括:日期、收入处方品名、收入数量、处方编号、保管员签字。

***医院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 处方领取制度 一、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要使用专用处方,处方格式要符合卫生部《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处方管理规定》。 二、领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要认真填写领用单,领用人经核对无误后,要在专用帐册上签字 三、保管员要逐笔记录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出入帐,建立《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领用登记册》,内容包括:领用日期、领用部门、处方品名、处方编号、领用人、发放人签名。 四、保管员要按月将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领用情况汇总,汇总材料一式三份,分别报主管院长、医务科、药库。

***医院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 处方使用制度 一、执业医师必须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方能取得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资格。执业医师不得为他人开具不符合规定的处方或者为自己开具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 二、开具麻醉药品、第一、二类精神药品必须使用相应的专用处方。医师签名必须与留样一致。严禁签署空白处方。 三、、各科室使用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空白专用处方,应统一编号,计数管理。各科室需要使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时,由各科室的护士长到专职管理人员处领用,一次领用处方不得超过1本(100张),要妥善保管,并建立《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专用处方使用情况登记册》,记录以下内容:处方领入日期、处方起止号码、处方使用日期、使用处方号码、使用处方医生。 四、领用人要妥善保管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笺,作废处方要交回,空白处方要按编号使用,如有遗失,要立即报医院保卫科、医务科、药库,由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小组进行处理。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空安瓿管理及销毁制度

麻醉精神药品注射空安瓿回收管理制度 1、医疗机构购买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只限于在本机构内临床使用。 2、对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购入、储存、发放、调配、使用实行批号管理和追踪,必要时可以及时查找或者追回。 3、医疗机构应当对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统一编号,计数管理,建立处方保管、领取、使用、退回、销毁管理制度。 4、患者使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或者贴剂的, 再次调配时,应当要求患者将原批号的空安瓿或者用过的贴剂交回,并记录收回的空安瓿或者废贴数量。5、医疗机构内各病区、手术室等调配使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时应收回空安瓿,核对批号和数量,并作记录。剩余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应办理退库手续。 6、收回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空安瓿、废贴由专人负责计数、监督销毁,并作记录。 7、患者不再使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时,医疗机构 应当要求患者将剩余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无偿交回医疗机构,由医疗机构按照规定销毁处理。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空安瓿销毁制度 一、本制度是用于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空安瓿的销毁。 二、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空安瓿的销毁每季度进行一次。 三、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空安瓿的销毁过程: (一)销毁的申请 每季度由麻醉药品专管人员提出销毁申请,填写销毁记录,记录中必须注明本季度回收空安瓿的药品名称、批号、数量、和待销毁空安瓿数量,经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医务部、药剂科签字批准后方可进行销毁。 (二)销毁的执行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空安瓿的销毁过程在医院药事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医务部监督下有麻醉药品专管人员、药房主任会同保卫科人员执行。 销毁方法:破碎后,用医用垃圾袋包装,外贴“损伤性废物” 标签,由专管人员回收统一处理。 麻醉药品专管人员现场填写销毁记录,记录中必须说明已销毁空安瓿的数量和方法,注明销毁地点、时间和参加销毁人员并签字。 保卫科人员应在销毁现场参与销毁,并填写销毁记录,以兹证明。 四、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空安瓿销毁记录麻醉药品专管人员存档备查。

麻醉药及第一类精神药品销毁制度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的报损、销毁制度 一对使用过程中残损的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要认真保存好,及时填写破损登记,双人签字。并通知本科室麻醉药 品主管人员确认后,由主管人员保管,等待处理。 二对由于特殊情况造成麻醉药品、精神药品超过有效期限而 不能正常使用的应上报院主管领导审批后,可作过期报损处理。 三、对过期、损坏及由患者退回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 需要报损时,由麻醉药品精神药品主管人员填写报损单,报药 剂科主任审核,经麻醉、精神药品管理小组、主管领导、医院 主要负责人审批,方可作报损处理。并将报损单送县卫生局、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备案。 四药剂科对待报损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认真填写销毁登记。内容包括:日期、品名、规格、单位、数量、有效期、生产单位、销毁原因、批准部门。 五对过期、损坏及由门诊患者退回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 药品进行销毁时,要向麻醉、精神药品管理小组、主管领导、 医院主要负责人提出销毁申请,经同意销毁申请后,再向县卫 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在卫生行政部门监督下进行销毁,并对 销毁进行登记。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的空安瓿收回管理制度 1、临床科室护理人员严格执行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的空安瓿、残留液的回收登记制度。 2、连续使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的,要求患者在下次取药时将使用过的空安瓿交回。 3、空安瓿数量不足于上次发药量的,按实际交回数量核发当次药品。 4、对收回的空安瓿要实行登记。内容包括:日期、病人姓名、上次取药名称、数量、批号,退回空安瓿名称、数量、批号,退回人、收到人。 6、对收回的空安瓿,主管人员要保存好,计数管理,定期上报科室主任监督销毁,并填写销毁记录。内容包括:日期、销毁安瓿名称、数量、批准人、销毁人、监督人。 7、回收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空安瓿(废贴),应定期经医疗机构主管部门审批后由药库负责销毁。销毁时,应有医疗机构主管部门派人监督,并对销毁进行登记。一次地销毁方式做出规定。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报残损、销毁、丢失及被盗案件报告、值班巡查制度.docx

标题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 报残损、销毁、丢失及被 编号: 版本: 2 责任部门:药剂 科 修订日期: 生效日期: 盗案件报告、值班巡查制度 修订人: 批准人: 审核人: 页数: 1页一、在验收中发现缺少、破损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应当 双人清点登记,报医院领导批准并加盖公章后向供货单位查询、处理。对使用过程中破损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要认真保存好,及 时填写破损登记(包括:日期、品名、规格、单位、批号、数量、生 产单位、损人),并通知本部门麻醉药品主管人员签字确认后,由主 管人员保管,等待处理。 二、对由于特殊情况造成麻醉药品、精神药品超过有效期而不能正常使用的,应上报主管院长审批后 , 作过期报损处理。 三、药剂科对待报损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认真填写销毁登记。 内容包括:日期、品名、规格、单位、批号、数量、有效期、生产单位、销毁原因、批准部门。 四、对已填写报损登记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药剂科集 中管理,再次确认无误后,报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到现场监督销毁。 五、根据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要求,储存麻醉药品、精神药 品的库房、调剂室必须配备保险柜,门、窗安装防盗设施。

六、建立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交接班记录。每班次认 真清点数量,发现问题及时查找原因,对不能确认正常消耗的,要及 时向主管领导汇报。 七、临床科室所存放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配备必要的 防盗设施,实行专人管理,建立交接班记录。临床科室要将本科室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人员名单上报药剂科。 八、储存、保管过程中发现丢失、被抢、被盗的、骗取或冒领的,要及时、严密保护现场,立即逐级向医院主要领导及黄石市卫计委、黄石市公安局、黄石市药监局报告。相关人员应及时进行书面登记,写明案发时间、地点、药品名称、规格、单位、批号、数量、生产单位等,及时报相关部门备案。对相关责任人,按医院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九、医院值班人员应切实履行值班职责,做到勤巡逻、勤检查,每隔一小时对药库、药房等重点部位进行巡查, 24 小时不间断,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报告并采取相应安全防范措施。凡玩忽职守致使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被盗,按医院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最新麻醉药品使用退回销毁制度

医院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 处方保管制度 一、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要使用专用处方,处方格式要符合卫生部《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处方管理规定》。 二、印制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专用处方入库后即移交麻醉药品、精神药品专职管理人员,实行专人、专柜、专管。专职管理人员应当场清点,记录处方起止号码,建立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专用帐册。 三、帐册内容包括:日期、收入处方品名、收入数量、处方编号、保管员签字。

医院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 处方领取制度 一、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要使用专用处方,处方格式要符合卫生部《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处方管理规定》。 二、领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要认真填写领用单,领用人经核对无误后,要在专用帐册上签字 三、保管员要逐笔记录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出入帐,建立《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领用登记册》,内容包括:领用日期、领用部门、处方品名、处方编号、领用人、发放人签名。 四、保管员要按月将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领用情况汇总,汇总材料一式三份,分别报主管院长、医务科、药库。

医院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 处方使用制度 一、执业医师必须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方能取得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资格。执业医师不得为他人开具不符合规定的处方或者为自己开具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 二、开具麻醉药品、第一、二类精神药品必须使用相应的专用处方。医师签名必须与留样一致。严禁签署空白处方。 三、、各科室使用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空白专用处方,应统一编号,计数管理。各科室需要使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时,由各科室的护士长到专职管理人员处领用,一次领用处方不得超过1本(100张),要妥善保管,并建立《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专用处方使用情况登记册》,记录以下内容:处方领入日期、处方起止号码、处方使用日期、使用处方号码、使用处方医生。 四、领用人要妥善保管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笺,作废处方要交回,空白处方要按编号使用,如有遗失,要立即报医院保卫科、医务科、药库,由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小组进行处理。

药品过期销毁制度

目的:明确报废药品销毁工作的申报和监督管理办法。 范围:确认报废的药品。 责任:药库。 内容: 1.销毁申报 经过财务部核准后,已作报废确认的不合格药品和已作报损的破损药品及其包装,要定期清理和集中销毁。在集中销毁之前,药剂科要监督仓储管理部门填报《药品销毁申报表》并附《报废药品明细表》。 2.销毁周期 为了及时清理库房不造成废品堆积、占用场地,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报废药品的集中销毁工作。在此期间,药监局有统一行动要求时,按统一部署执行。 3.销毁监控 药品在出库销毁之前,必须在质管部的监控下对账请点药品实物,防止不合格药品流失导致安全事故等不良后果;销毁处理一定要在有安全保卫部门监督下,考虑防止环境污染,远离市区及人口居住区和风、水上游;采取捣碎、焚毁、深埋等不留后患的有效措施进行销毁。药剂科必须从出库到销毁结束全程监控。4.销毁记录 上述报废药品销毁的过程中,药剂科必须监督各环节准确记录并签字。审核、报批的原件交财务部作核销凭据;药剂科负责以复印件和全程记录文件资料,在事后三日内整理存档,保存期不少于3年。

药品报损、销毁制度 一、凡出现破损、变色、发霉、虫蛀、过期失效等质量问题的药品,一律按不合格药品处理。 二、原包装缺损的药品,应由供货商负责调换补货。 1、发生在各药房的原包装破损的药品,由药房凭残损包装向药库索补。药库将残损包装集中后统一向供货商索补。 2、原包装短缺的药品,不管是发生在药房或药库,均需二人以上证明,经药剂科主任签字后向供货商索补。 三、破损、霉变、过期失效药品,药库及各药房汇总填写报废单,报废单须写明药品名称、规格、单价、金额及报损总金额,报损原因等,经质量管理小组查验签字,报药剂科主任审核签字,上报主管院长审批。 四、待批报废药品,应单独集中存放,并有明确标示。 五、经审批报废后的药品,一律集中存放,待药品质量与监督管理小组组织统一销毁。 六、报废药品应严格管理,及时监督销毁。防止流入社会,危害人民群众健康。 七、对已过期或其它原因不能继续使用的药品,由保管员、药品会计填写药品销毁单,科主任同意后上报医院相关部门及院长同意后方可销毁。 八、销毁的药品要进行登记,详细记录下药品名称、规格、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