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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全套招投标 及表格

建设工程全套招投标 及表格
建设工程全套招投标 及表格

招标编号:

XXXXXXXXXXXX工程

施工招标文件

(工程量清单方式)

XXXX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制

目录

投标邀请书

招标文件审查表

第一章投标须知

前附表

一、总则

二、招标文件

三、投标报价

四、投标文件的编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六、开标

七、评标定标

八、授予合同

第二章合同主要条款

一、双方一般权利与义务

二、工程款支付

三、违约与索赔

四、分包与转包

五、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

第三章计价规范和技术规范

第四章工程量清单

1、封面

2、填表须知

3、总说明

4、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

5、措施项目清单

6、其他项目清单

7、零星工作项目表

第五章图纸和技术资料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一、投标函

1.投标函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3.授权委托书

二、工程量清单报价表

1.封面

2.投标总价

3.工程项目总价表

4.单项工程费汇总表

5.单位工程费汇总表

6.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

7.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

8.其他项目清单计价表

9.零星工作项目计价表

10.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

11.措施项目费分析表

12.甲供设备材料表(数量、单价)

13.乙供材料表(数量、单价)

三、辅助资料表

1.项目经理简历表

2.投标人(企业)在建和近3年已竣工主要工程情况

3.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

4.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

5.项目拟分包情况表

四、施工组织设计

投标邀请书

--------------------------------------------------------------------------(被邀请单位全称)

一、---------------------------------------------------(工程名称)施工投标单位资格审查工作业已结束,贵单位资审合格,现正式邀请贵单位参加施工投标。

二、招标文件经工程主管部门和招标办审定,请投标单位认真阅读理解各项内容,进行必要的投标准备,并按招标文件的要求详细填写和编制投标文件。

三、招标单位将按本招标文件投标须知中确定的时间、地点开标,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拟建本工程项目经理应准时出席,否则视为弃权处理。

招标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地点:

电话:

联系人:

招标文件审查表

前附表

(一)工程概况

1、现场施工条件

(1)建设用地面积:;

(2)场地拆迁及平整情况:;

(3)施工用水、电:;

(4)有关勘探资料:;

(5)其它:;

2、工程资金来源:;

3.工程资金落实情况:;

(二)投标费用

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二、招标文件

(一)招标文件的组成

1、招标文件包括本文件及所有按第条发出的修改澄清通知。

2、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所有的内容,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能实质性地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3、投标人可对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采用()方式进行核对

(1)在招标答疑会上提出工程量清单修改意见,经双方核对无误后,招标人确定最终工程量清单,投标人按此清单报价,签定固定总价合同,结算时图纸范围内的工程量不调整。对于本工程漏项或工程量漏算部分,投标人应在招标答疑会上提出,否则此部分费用招标人将不予支付,并认为此部分费用已包括在其他子目报价中,招标人去项部分应从合同总价中扣除;

(2)中标人自接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天内与发包人核对工程量清单,逾期视为默认,以后不予调整。如核对工程量偏差在± %范围内不予调整,超过± %范围的,只调整超过部分的数量,单价按投标单价执行。

(二)招标文件的澄清

1、本工程招标文件的澄清采用下列方式:

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和踏勘现场后,若有疑问需要澄清,应于收到招标文件后日内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文字、传真、电子邮件等)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予以解答。

2.所有问题的解答,将在日内提供给所有投标人。由此而产生的对招标文件内容的修改,以修改通知的方式发出。

(三)招标文件的修改

1、在投标截止日期天前,招标人可能会以书面通知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修改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同等约束作用。

2、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把修改通知内容考虑进去,招标人可以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具体时间将在修改通知中写明,修改通知将送达每一投标人。

3、当招标文件、修改通知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通知为准。

三、投标报价

(一)投标报价

1、投标报价应是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其应包括施工设备、劳务、管理、材料、安装、维护、利润、税金及政策性文件规定的各项应有费用。

2、投标报价的计价方法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执行。

3、可参考的工程计价表和有关文件

(1)省(市)相关工程计价表;

(2)。

4、投标报价编制要求

(1)不可竞争的费用计取执行;

(2)投标报价必须符合有关文件规定;

(3)投标报价应按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项目及施工图纸的要求填报单价和合价;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作为各投标人投标报价的基础,如投标人在报价过程中,发现子目有出入,由各投标人自行测算并综合考虑在投标单价中(清单序号、工程数量不得改动)。

(4)对于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项目特征”,只是招标人对该分部分项工程特征的概述,而非是工程特征的全面描述,计价时必须按施工图纸及相关的国家规范的要求。

(5)甲控设备材料详见工程量清单附表,按给定的价格计入报价;其余材料乙供,投标人按市场行情并考虑市场风险自主报价,结算时不调整。

(6)投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报价表(封面)必须由注册造价工程师或相应造价编审人员签字并加盖执业专用章。

四、投标文件的编制

(二)投标文件的组成

1.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响应。

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商务标、技术标组成。

商务标的主要内容:

(1)投标函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3)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

(4)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5)投标保证金(银行汇票、支票或投标保函)

(6)工程量清单报价表(含电子光盘)

(7)辅助资料表

(8)有关资质证书(复印件)及其它资料(如各种奖励证书或处罚决定等)

(9)项目经理常驻现场承诺书

(10)电子光盘的内容应与工程量清单报价表内容一致

技术标的主要内容:

(1)主要施工方法,工程重点、难点的处理方法及措施;

(2)主要物资(材料)进场、机械及劳动力安排;

(3)确保质量、工期、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的措施;

(4)施工进度计划表或网络图;

(5)现场总平面布置。

3、本工程的技术标为标形式。当为暗标时技术标中的纸张、文字、封面及装订要求为:。

4、投标人应当使用投标文件第六章中所提供的文件格式填写,如不够用时,投标人可按同样格式自行编制和添补。

(三)投标担保

1、本工程投标担保方式采用:。

2、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金额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必须将投标保证金放入投标文件正本中,或者在开标前提前递交,并将付款凭证密封在投标文件中。

3、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及要求:。

4、如投标人有下列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工程施工合同的;

5、投标保证金交纳帐户名称:,开户行:,帐号:。

(四)勘察现场

1、投标人可以对工程施工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2、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施工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五)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投标人必须编制一份投标文件“正本”和前附表所要求份数的“副本”,并明确标明“正本”和“副本”。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2、投标文件正本与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水书写或打印,由投标人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印鉴或签字。

3、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删改是根据招标人的指示进行的,或者是投标人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修改处应由投标文件签署人加盖印鉴。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

1、密封:投标人必须将投标文件密封提交,可将投标文件统一密封或将正本和副本分别密封。

2.标志:投标人可在封袋上正确标明“正本”或“副本”(技术标不分“正本”、“副本”),所有封袋上都应写明招标人名称和工程名称以及投标人的名称,封袋骑缝处以显着标志密封,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印鉴。

(二)投标截止期

1、投标人应在投标须知中规定的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递交到指定地点。招标人在接到投标文件时将在投标文件上注明收到的日期和时间。

2、招标人可以按本文件第条规定以修改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在上述情况下,招标人与投标人以前的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力、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期。

3、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1)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原封退给投标人;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3)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

4、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招标。

(三)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1、投标人可以在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期之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递交补充、修改、替代或撤回其投标文件的通知。在投标截止期以后,不得更改投标文件。

2、投标人的补充、修改、替代或撤回通知,应按本文件第(十二)条规定的要求编制、密封、标志和递交,密封袋上应标明“补充”、“修改”、“替代”或“撤回”字样。

3、投标截止以后,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撤回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六、开标

(一)开标

开标会由招标人主持,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投标人必须参加开标会的人员: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和。参加开标会的人员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或其它有效证件,

1、检验标书:由监标人、投标人推选的代表或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予以密封的,将作为无效投标文件,退回投标人。

2、验证:检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的身份证,委托代理人须携带与商务标闭封一致的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项目经理必须带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原件。

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招标人将拒绝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视投标人为自动弃权。

(二)唱标

1、经检验合格的投标书,由招标单位工作人员先开启标术标,监标人员编号后交评标委员会评审。评审合格后再开启商务标。

2、技术标合格后的投标书,经确认无误后,由招标单位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商务标,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和其他招标人认为有必要的内容。

3、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所有投标文件,开标时都将当众予以拆封、宣读、记录。

4、唱标顺序按各投标人送达投标文件时间先后的逆顺序进行。

5、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初审后按废标处理:

(1)无单位盖章并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

(2)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及签署,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3)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

(4)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供项目经理常驻现场承诺书的(承诺内容必须与招标文件合同专用条款相关要求一致);

(5)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及项目经理与资格预审时不一致的。

七、评标、定标

(一)评标组织

1、评标活动在招标办及有关行政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下,由评标委员会组织进行。

2、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负责组建,评标委员会的专家成员将从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评标专家库中采用电脑随机抽签方式确定。

3、开标后,直至授予中标单位合同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比和比较有关的资料以及中标单位的推荐情况,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严格保密。

4、中标单位确定后,招标单位不对未中标单位就评标过程以及未能中标原因作出任何解释。未中标单位不得向评委会组成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索问评标过程的情况和材料。

(二)评标

1、本工程评标,采取先评技术标后评商务标方法。

2、技术标评审:技术标评定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不合格”,则不进入商务标评审,视为废标;“合格”,则可进入商务标评审。

技术标重点评审施工方案,质量、工期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保证措施,人员、材料进场及设备配置,施工现场平面布置等内容。技术标“合格”的确认必须取得半数以上评委的认可。

3、商务标评审

(1)对技术标评定“合格”的投标单位的商务标进行详细的评审,审查投标书是否全面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不符合要求的投标书不参加下轮工程报价评审。

①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②评标委员会在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书进行报价评估时,除招标文件另有约定外,将按下述原则进行修正,调整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A:用数字表示的数额与用文字表示的数额不一致时,以文字数额为准;

B:单价与工程量的乘积与总价之间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若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位,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投标文件中没有列入的价格和优惠条件在评标时不予考虑。

③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若发现投标人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该投标人的投标将作废标处理。

④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若发现投标人的报价(含不平衡报价部分:当投标人采用不平衡报价时其子目单价不应超出同类子目单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将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将作废标处理。

⑤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招标文件要求的,或者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其投标。

⑥评标委员会将审查每一投标文件是否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未能在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将作废标处理。

⑦投标文件有下述情形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视为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并按前条规定作废标处理:

A: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担保或者所提供的投标担保有瑕疵;

B:提交的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C: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D: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

E:投标文件载明的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或已被废止的;

F: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G:投标人资质、投标的项目经理及主要技术负责人等在通过资格预审后发生实质性变化的。

H: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格式填写的;

I: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评标委员会根据规定否决不合格投标或者界定为废标后,因有效投标人不足三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所有投标人被否决的,招标人依法重新招标。

(2)本工程采用下列第种方式随机确定合理低价。

①取投标人的有效报价加权平均确定。即:合理低价=最低有效报价×A%+次低有效报价×B%+其它有效报价的平均值×C%(A、B、C为加权系数,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由高到低随机确定)。

②取投标人有效报价与标底加权平均确定。即:合理低价=最低有效报价×A%+次低有效报价×B%+其它有效报价的平均值×C%+标底×(1-K)×D%(A、B、C、D为加权系数,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由高到低随机确定,K为的本地同类工程标底平均下浮系数)。

③取投标人各有效报价与标底×(1-K)的算术平均值,再乘以系数N确定。系数N应在当地同类工程合理的让利幅度内随机确定。

通过商务标评审的投标报价中,去掉_个最高报价和_个最低报价后即为有效报价。

(3)评委会根据各投标人的有效报价与合理最低价的比较结果,确定向招标领导小组推荐预中标人顺序。

(三)定标

评委会向招标领导小组提出评标报告,推荐预中标候选人排序。招标领导小组批准后根据下列第种方式拟定中标候选人,并在本单位公示不少于个工作日,

无异议后报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审批、备案,并与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联合签发中标通知书。中标价一般为中标单位的投标报价。

①投标报价与合理低价之差最小;

②投标报价与合理低价之差的绝对值最小;

③投标报价与合理低价之差的绝对值最小的家投标单位现场抽签。

八、授予合同

中标与合同签订

1、确定预中标单位后,招标人将在本单位进行中标公示,公示个工作日,如无异议,招标人和招标办联合向中标人签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中标通知书将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2、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在日内交纳履约保证金或提供履约担保函,并与招标人依据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签订施工合同。中标人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取消其中标资格,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3、中标人须按中标价的向招标投标管理部门交纳招标投标管理费。

4、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日内,招标人将向中标人和未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和押金。未中标人应退回招标文件、图纸和有关资料。

第二章合同主要条款

本工程采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201)。以下是合同专用条款的主要内容,为招标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投标人必须在投标书中进行承诺。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4.图纸

4.1发包人向承包人于合同签定日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全套施工图套。承包人需增加图纸套数,发包人代为复制,复制费用承包人承担。发包人对图纸的保密要求: .

二、一般权利和义务

7.项目经理

7.4资格预审文件中明确的项目经理在施工中不得更换。如项目经理确需更换的,承包人需提交项目经理重新考察费万元,发包人组织考察同意,报招标办审批后更换。

7.5发包人可以与承包人协商,建议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项目经理。

项目经理:每周不少于天,每天不少于小时,在本工程现场工作,且必须参加每周召开的例会(有事须请假)。如发现项目经理每周有天不在现场,每发现一次罚元整,连续天不在现场,发包人有权要求更换不称职的项目经理,追究违约责任,并报招标办备案。

8.发包人工作

8.1发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施工场地具备条件的要求及完成时间:。

(2)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和要求:。

(3) 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和要求:。

(4)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的提供时间:。

(5)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

间:。(6)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效验要求:。

(7)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

间:。

(8)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

(9)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

8.2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工

作。

9.承包人工作

9.1承包人应按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需由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允许的承包人完成的设计文件提交时

间:。

(2)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

间:。(3)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的责任和要求:。

(4)向发包人提供的办公室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

(5)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声管理手续:。

(6)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

(7)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

(8)施工场地清洁卫生要求:。

(9)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10.进度计划

10.1承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工程师确认的时

间:。

10.2群体工程中有关进度计划的要

求:。

13.工期延误

13.1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

况:。

四、质量与验收

五、安全施工

六、合同价款支付

23.合同价款及调整

23.2本工程合同价款采用固定综合单价合同。

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风

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23.3双方约定合同价款的其他调整因素: .

24.工程预付款

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金额或占合同价款总额的比例:。扣回工程款的时间、比例:。

25.工程量确认

25.1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

26.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双方约定的工程款(进度款)支付方式和时间:。

七、材料设备供应

27.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

27.4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与一览表不符时,双方约定发包人承担责任如下:

(1)材料设备单价与一览表不

符:。

(2)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质量等级与一览表不

符:。(3)承包人可代为调剂串换的材

料:。

(4)到货地点与与一览表不

符:。

(4)供应数量与一览表不

符:。

(4)到货时间与一览表不

符:。28.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

28.1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的约

定:。

八、工程变更

九、竣工验收与结算

32.竣工验收

32.1承包人提供竣工图的约定: 。

32.6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和竣工时

间:。

十、违约、索赔和争议

35.违约

35.1本合同中关于发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4条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即:实行工程预付款的,预付时间应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发包人不按约定预付,承包人在约定预付时间7天后向发包人发出要求预付的通知,发包人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预付,承包人可在发出通知后7天停止施工,发包人应从约定应付之日起向承包人支付应付款的贷款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6.4条款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即: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承包人可停止施工,由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33.3条款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即: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14天内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认

可):。

双方约定发包人其他违约责任:。

35.2本合同中关于承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4.2条款约定承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即: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5.1条款约定承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即:工程质量应当达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承担违约):。

双方约定承包人其他违约责。十一、其他责任

38.工程分包

38.1本工程发包人同意承包人分包的工程: 。未经发包人同意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退场,一切损失均由承包人承担,并视情向工程主管部门报告。本工程不得转包。

分包施工单位:。分包单位的资质须经发包人确认。本工程不采用联合体招投标。

39.不可抗力

39.1双方关于不可抗力的约定:。

40.保险

40.6本工程双方约定投保内容如下:

(1) 发包人投保内容:。

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保险事项:。

(2) 承包人投保内容:。

47.补充条款

41.1本工程预付工程款(含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价)不超过该工程合同价款的,余款(包括变更增加的款项),待工程造价审核机构审核后日内,付至工程结算价款的。另作该工程的质量保修金。保修金的支付与返还在保修书中另行约定。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 (修订) 第一条为了确定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的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规范招标投标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工程建设项目是指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和服务。 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及其相关的装修、拆除、修缮等。建设工程包括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 与政府采购工程有关的货物和服务,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条第二款规定的货物和服务。 第三条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基础设施项目的范围包括: (一)煤炭、石油、天然气、电力、新能源等能源项目; (二)铁路、公路、管道、水运、航空、邮政、综合交通枢纽等交通运输项目; (三)电信枢纽、通信信息网络等通信项目; (四)防洪、灌溉、排涝、引(供)水、滩涂治理、水土保持、水利枢纽等水利项目; (五)环境污染防治、自然灾害防治、土地整治、矿山地质环境

恢复治理等生态环境项目; (六)其他基础设施项目。 第四条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公用事业项目的范围包括: (一)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污水和垃圾处理、地下管道、道路、桥梁、公共交通、公共停车场、园林绿化、照明等项目; (二)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旅游,以及社会福利设施等项目; (三)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 (四)其他公用事业项目。 第五条使用国有资金投资项目的范围包括: (一)使用各级各类财政性资金的项目; (二)使用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资金,并且国有资产投资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项目。 第六条国家融资项目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照法定权限融资的项目,包括: (一)使用政府发行债券所筹资金的项目; (二)使用政府对外借款或者担保所筹资金的项目; (三)政府授权投资主体融资的项目; (四)政府采用特许经营方式融资的项目。 第七条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资金的项目的范围包括: (一)使用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等国际组织贷款资金的项目;

gb50319-2000建设工程监理规范表式

A1 工程名称: 编号: 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 致上海协同工程监理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我方承担的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已完成了以下各项工作,具备了开工/复工条件,特此审请施工,,请核查并签发开工/复工指令。 附:1、开工报告。 2、证明文件。 承包单位(章): 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经理: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查意见: 项目监理机构: 总监理工程师: 日期:

A2 项目监理机构: 总监理工程师: 日 期: 致上海协同工程监理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我方已根据施工合同的有关规定完成了 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方案)编制,并经我单位上级技术负责人审查批准,请予以审查。 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承包单位(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经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 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专业监理工程审查意见: 专业监理工程师: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 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总监理工程师审查意见: 工程名称: 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 编号:

A3 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

A4 项目监理机构: 总/专业监理工程师: 日 期: 工程名称: 致上海协同工程监理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我单位已完成了 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作,现报上该工程报验申请表,请予 以审查和验收。 附件: 承包单位(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经理: ___________________ 日 期: 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查意见: 报验申请表 编号:

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完美版

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5年第24号)《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已于2015年12月2日经第23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6年2月1日起施行。 部长杨传堂 2015年12月8日 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完善公路工程建设市场管理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施工监理等的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交通运输部负责全国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省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推进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进入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 第五条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推进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招标投标工作。招标投标活动信息应当公开,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第六条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人或者其指定机构应当对资格审查、开标、评标等过程录音录像并存档备查。 第二章招标 第七条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是提出招标项目、进行招标的项目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第八条对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核准手续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应当按照项目审批、核准部门确定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开展招标。 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履行项目审批或者核准手续后,方可开展勘察设计招标;初步设计文件批准后,方可开展施工监理、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施工图设计文件批准后,方可开展施工招标。 施工招标采用资格预审方式的,在初步设计文件批准后,可以进行资格预审。 第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可以不进行招标: (一)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抢险救灾或者属于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等特殊情况; (二)需要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 (三)采购人自身具有工程施工或者提供服务的资格和能力,且符合法定要求; (四)已通过招标方式选定的特许经营项目投资人依法能够自行施工或者提供服务; (五)需要向原中标人采购工程或者服务,否则将影响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 (六)国家规定的其他特殊情形。 招标人不得为适用前款规定弄虚作假,规避招标。 第十条公路工程建设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原则上采用资格后审办法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第十一条公路工程建设项目采用资格预审方式公开招标的,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一)编制资格预审文件; 1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2013年4月修订)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30号令) (2013年4月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第30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施工(以下简称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和国务院有关部门的职责分工,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工程建设项目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国家计委令第3号)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的,必须通过招标选择施工单位。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第四条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五条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依法由招标人负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 施工招标投标活动不受地区或者部门的限制。 第六条各级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铁道、水利、商务、民航等部门依照《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务院有关部门实施招标投标活动行政监督的职责分工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0]34号)和各地规定的职责分工,对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依法查处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第二章招标 第七条工程施工招标人是依法提出施工招标项目、进行招标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第八条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应当具备下列条件才能进行施工招标: (一)招标人已经依法成立; (二)初步设计及概算应当履行审批手续的,已经批准; (三)有相应资金或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四)有招标所需的设计图纸及技术资料。 第九条工程施工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第十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核准手续的依法必须进行施工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其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应当报项目审批部门审批、核准。项目审批、核准部门应当及时将审批、核准确定的招标内容通报有关行政监督部门。 第十一条依法必须进行公开招标的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邀请招标: (一)项目技术复杂或有特殊要求,或者受自然地域环境限制,只有少量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 (二)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或者抢险救灾,适宜招标但不宜公开招标; (三)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项目合同金额的比例过大。 有前款第二项所列情形,属于本办法第十条规定的项目,由项目审批、核准部门在审批、核准项目时作出认定;其他项目由招标人申请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作出认定。

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程序

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程序 现行法律法规对工程项目招标程序有严格的规定,可以用图7.1招标投标程序流程图表示。 工作阶段 招标人 投标人 行政监督部门 ………………………………………………………………………………………………………………………… (1)招标资格 与备案 (2)招标方式确定 (3)发布(送)招标公告 或投标邀请书 (4)编制、发放资格 预审文件和递交 资格预审申请书 (5)资格预审,确定 合格的投标申请 人 (6)发放招标文件 招标人自行办理招标事宜的,按规定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委托代理招标事宜的应签订委托代理合同 有关行政监督部门 接受自行招标备案 实行公开招标的,应在国家或地方指定的报刊、信息网或其 他媒介,并同时在相关网上发布招标公告;实行邀请招标的,应向三个以上符合资质条件的投标人发送投标邀请书。 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确定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 获取资格 预审文件 采用资格预审的,编制资 格预审文件,向参加投标的申请人发放资格预审文件 投标人按资格预审文件要求填报写资格预审申请书(如是联合体投标应分别填报每个成员的情情况),并递交; 接收资格预审申请书 审查、分析投标申请人报送 的资格预审申请书的内容 确定合格投标申请人 向合格投标申请人发放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 合格投标申请人获得资格格预审通知书,并提交合书面回执 获取招标 项目信息 有关行政监督部门 进行邀请招标审批 编制招标文件

(7)踏勘现场 (8)投标预备会 (答疑会) ①以书面形式 ②答疑会 (9)投标文件的编制与提交 将招标文件发放给合格的 投标申请人 以书面形式向所有投 标人发放答疑纪要 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 召开答疑会解答问题,会 后将答疑会议纪要发放 给投标人 获取招标文件 回执 开始准备投标文件 搜集有关资料和相 关信息 现场踏勘 招标文件和踏勘现 场中的问题可通过 下列方法提出: 接受问题,准备解答 接受问题,准备解答 ①以书面形式提 出问题 获取问题解答 回执 ②答疑会前在 规定的时间前以 书面形式提交质 疑问题 获取答疑纪要 回执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 获取澄清、修改 招标文件回执 招标人接收投标文件记 录接收日期、时间 编制投标文件 办理投标担保 提交投标文件 和投标担保 回执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模板】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投标报名须知 一. 工程款支付方式: 1、工程款支付方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017年年底付90%,余额经审计结束后付清。 2、招标期望值=招标控制价×(100-L)%, 本招标项目L=15 二、评标定标办法(合理低价法) 合理低价法 工程评标由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进行。经评标委员会初步评审确认为无效的投标文件不参加详细评审,初步评审包括对技术标进行符合性检查,经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按下列评标标准和方法进行。 一、评标分值设置: 1、投标报价100分 (1)若投标单位多于5家(含5家)将有效投标报价去除一个最低报价和一个最高报价后的平均数为本工程的综合报价,综合报价为本工程的平均成本价; 若投标单位少于5家时,则有效投标报价的平均数为本工程的综合报价,综合报价为本工程的平均成本价; (2)有效投标报价得基本分100分; (3)有效投标报价与平均成本价相比,每高出0.5%减1分,每低于0.5%减0.5分(不足0.5%按内插法计算扣分,分值保留二位小数)。 二、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推荐不超过3名有排序的合格中标候选人。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序第一的合格中标候选人,如得分最高的投标人得分相同时,则投标报价低的投标人为排序第一的合格中标候选人,如投标报价也相同,招标人可从中选定或抽签确定中标人。

资格预审文件 一、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为:0.1万元。(现金缴纳) 收款单位名称: XX公司 资格预审前缴纳 二、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 请其被授权人携带下列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依序装订成册,未依序装订成册导致不利于申请人的审查结果申请人自负),按时参加资格预审。 1. 资格预审申请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 3. 项目负责人建造师资质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4. 被授权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5. 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记录(社保有效期为近6个月),该记录必须经当地社保部门加盖公章,拟参与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和被授权人须在养老保险人员名单中; 6.省外建筑施工企业参加资格审查时,须提供江苏省、厅对该企业及其建造师资质、资格核验书; 7. 投标人及项目经理近两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投标人及项目经理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姜堰招标采购网上及**区张甸镇人民政府无建设市场不良行为被公示且正在公示期间无不良行为记录的承诺。 注:上述1-8条为资格预审合格必要条件,投标申请人必须全部满足,否则招标人有权认定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不合格。潜在投标人提供的资格预审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合法。资格预审要求提供原件,投标申请人未提供原件的复印件无效,经核实有虚假材料的取消投标资格。 四、确定潜在投标人的方式 (一)若本工程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少于或只有9家,则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全部参加投标。 (二)若本工程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多于9家时,招标人选择下列第1种方式确定投标人: 1、所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全部参加投标。 2、从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中抽签入围,直至达9家(含)以上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五、资格审查地点和时间 地点:XX公司 时间:2017年 4 月 21 日 15:00 时至17:00 时 2017年4月18 日

GBT50319-2013建设工程监理规范表格(填写示例)

A类表(工程监理单位用表) A.0.1 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 (1)背景事件 隆翔置业有限公司于2010年2月28日与汉华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签订了《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后,监理单位法人代表陆建安于2010年3月1日签发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 (2)规范对应条文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第3.1.3条。 (3)规范用表说明 工程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应根据《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约定,任命有类似工程管理经验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担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并在表A.0.1中明确总监理工程师的授权范围。 (4)适用范围 本表适用于《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签订后,工程监理单位将对总监理工程师的任命以及相应的授权范围书面通知建设单位。 (5)填表注意事项 《总经理工程师任命书》在《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签订后,由工程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6)范表如下所示:

范表 表A.0.1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 注:本表一式三份,项目监理机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各一份

A.0.2 工程开工令 (1)背景事件 总监理工程师于3月2日带领项目监理机构组成人员进驻现场,立即开展施工准备工作的审核,核查施工单位现场质量管理、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建立,施工管理及劳务人员、施工机械及工程材料进场情况;施工现场道路及施工用水、用电、通信办公临时设施完成情况。并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参加了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审核了《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单位于2010年3月11日向监理单位提出开工申请,项目监理部于3月13日认可施工单位完成施工准备,具有开工条件后,同意送建设单位于3月14日审批同意“工程开工报审表”后,项目监理部于3月15日签发工程开工令。 (2)规范对应条文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第5.1.8条、第5.1.9条。 (3)规范用表说明 建设单位对《工程开工报审表》签署同意意见后,总监理工程师可签发《工程开工令》。《工程开工令》中的开工日期作为施工单位计算工期的起始日期。 (4)适用范围 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施工单位报送的《工程开工报审表》及相关资料,确认具备开工条件,报建设单位批准同意开工后,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开工令》,指示施工单位开工。 (5)填表注意事项 1)总监理工程师应根据建设单位在《工程开工报审表》上的审批意见签署《工程开工令》。 2)《工程开工令》中应明确具体的开工日期。 (6)范表如下所示:

建设工程招投标的概念与分类

名词解释 建筑工程招标是指建设单位对拟建的工程发布公告,通过法定的程序和方式吸引建设项目的承包单位竞争并从中选择条件优越者来完成工程建设任务的法律行为。 概述 我国法学界一般认为,建设工程招标是要约邀请,而投标是要约,中标通知书是承诺。我国《合同法》也明确规定,招标公告是要约邀请。也就是说,招标实际上是邀请投标人对其提出要约(即报价),属于要约邀请。投标则是一种要约,它符合要约的所有条件,如具有缔结合同的主观目的;一旦中标,投标人将受投标书的约束;投标书的内容具有足以使合同成立的主要条件等。招标人向中标的投标人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则是招标人同意接受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条件,即同意接受该投标人的要约的意思表示,应属于承诺。 建设工程招标的种类 工程项目招标投标多种多样,按照不同的标准可以进行不同的分类。 1.按照工程建设程序分类 按照工程建设程序,可以将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分为建设项目前期咨询招标投标、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投标、材料设备采购招标投标、施工招标投标。 (1)建设项目前期咨询招标投标,是指对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任务进行的招标投标。投标方一般为工程咨询企业。中标的承包方要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向发包方提供拟建工程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并对其结论的准确性负责。承包方提供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应获得发包方的认可。认可的方式通常为专家组评估鉴定。 项目投资者有的缺乏建设管理经验,通过招标选择项目咨询者及建设管理者,即工程投资方在缺乏工程实施管理经验时,通过招标方式选择具有专业的管理经验工程咨询单位,为其制定科学、合理的投资开发建设方案,并组织控制方案的实施。这种集项目咨询与管理于一体的招标类型的投标人一般也为工程咨询单位。 (2)勘察设计招标 勘察设计招标指根据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择优选择勘察设计单位的招标。勘察和设计是两种不同性质的工作,可由勘察单位和设计单位分别完成。勘察单位最终提出施工现场的地理位置、地形、地貌、地质、水文等在内的勘察报告。设计单位最终提供设计图纸和成本预算结果。设计招标还可以进一步分为建筑方案设计招标、施工图设计招标。当施工图设计不是由专业的设计单位承担,而是由施工单位承担,一般不进行单独招标。 (3)材料设备采购招标,是指在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完成后,对建设项目所需的建筑材料和设备(如电梯、供配电系统、空调系统等)采购任务进行的招标。投标方通常为材料供应商、成套设备供应商。 (4)工程施工招标,在工程项目的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完成后,用招标的方式选择施工单位的招标。施工单位最终向业主交付按招标设计文件规定的建筑产品。 国内外招投标现行做法中经常采用将工程建设程序中各个阶段合为一体进行全过程招标,通常又称其为总包. 2.按工程项目承包的范围分类 按工程承包的范围可将工程招标划分为项目总承包招标、项目阶段性招标、设计施工招标、工程分承包招标、及专项工程承包招标。 (1)项目全过程总承包招标,即选择项目全过程总承包人招标,这种又可分为两种类型,其一是指工程项目实施阶段的全过程招标;其二是指工程项目建设全过程的招标。前者是在设计任务书完成后,从项目勘察、设计到施工交付使用进行一次性招标;后者则是从项目的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核准(乙级、暂定级资质)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申请表 申报企业:(公章)填报日期:年月日 填表须知 一、本表一律用计算机打印,不得涂改。

二、本表用于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申请。 三、申请人要如实逐项填报有关情况,如有弄虚作假者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四、本表填列数据均用阿拉伯数字,除万元、%保留一位小数外,其余均为整数。 五、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在表二填写近三年承担过的主要工程招标代理项目。 六、表六和表七中的技术经济人员名单,按工程、经济系列依序填写,同系列人员按高、中级顺序填写。 七、表五、表六、表七、表八、表九及表十栏目不足者可另附页。 八、兼营工程招标代理业务的单位,在表中只填写从事工程招标代理工作的人员及机构的基本情况。 九、乙级、暂定级申请表填写要求,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依法制定。

初审部门审查意见表 注:1、初审部门的印章应为本部门公章或行政许可专用章,部门内设机构印章无效; 2、对于甲级招标代理机构,本表综合指标和诚信记录涉及的纸质申报材料,经初审部门审 查后,不再报建设部,由初审部门在有效期内保管;人员和业绩指标涉及的纸质申报材料初审后上报建设部审查。

机构法定代表人声明

一、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基本情况

二、近三年内承担过的主要代理项目 填表说明:1、“工程名称”一栏与中标通知书中工程名称一致; 2、“委托单位”一栏与委托合同中委托单位的公章一致; 3、“招标代理内容及代理起始日期”一栏与委托合同中载明的内容一致,起始日期指代 理委托合同签订时间; 4、“招标代理中标金额”和“中标通知书编号”与中标通知书中载明的内容一致; 5、“委托单位联系人和电话”和“评价意见”一栏与业主评价意见中载明的内容一致; 6、附件材料中每项业绩的证明材料排放顺序同本表。三、招标代理机构法定代

建设工程招投标项目进场交易操作规范流程

建设工程招投标项目 进场交易操作规程 一、建设工程项目招标申报受理 (一)承办部:建设工程部 (二)服务时限:即时受理 (三)操作规程及要求: 1、招标人提供相关资料: 1)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 2)资金证明; 3)满足施工要求的设计文件或其他技术资料; 4)立项批文及核准的招标方式、围等; 5)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建设工程招标申请表》; 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条件。 2、受理资料: 1)资料齐全,工作人员受理,并向招标人出具《项目交易受理回执单》; 2)资料不齐,工作人员应向招标人一次性告知需完善的容,并在《项目交易受理资料告知单》中注明。 3)受理员应严格落实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对招标人咨询交易活动有关情况给予耐心解释。 二、确认招标组织形式

(一)承办部:建设工程部 (二)服务时限:即时受理 (三)操作规程及要求: 1、招标人提供自行办理招标相关事宜应提交的资料: 1)批准的招标组织机构; 2)招标人提供具有与招标项目和复杂程度相适应的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业人员和履历。 2、确定资格: 1)经审核符合规定,招标人可自行编制招标文件,组织招标相关事宜; 2)经审核不符合规定,招标事宜应委托招标代理公司代理。 三、确定招标代理公司 (一)承办部:建设工程部 (二)服务时限:2个工作日 (三)操作规程及要求: 1、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公司从中心中介机构库中随机抽取; 2、非国有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业主可自行选择招标代理公司,也可在中心中介机构库中随机抽取; 3、依据工程需求确定招标代理公司资质等级; 4、抽取确定或自行确定招标代理公司,招标人应与招标代理公司签订委托代理合同;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基本表式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基本表式 附录A工程监理单位用表 A.0.1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 (2) A.0.2工程开工令 (3) A.0.3监理通知单 (4) A.0.4监理报告 (5) A.0.5工程暂停令 (6) A.0.6旁站记录 (7) A.0.7工程复工令 (8) A.0.8工程款支付证书 (9) 附录B 施工单位报审、报验用表 B.0.1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报审表 (10) B.0.2工程开工报审表 (11) B.0.3工程复工报审表 (12) B.0.4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 (13) B.0.5施工控制测量成果报验表 (14) B.0.6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 (15) B.0.7报审、报验表 (16) B.0.8分部工程报验表 (17) B.0.9监理通知回复单 (18) B.0.10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报审表 (19) B.0.11工程款支付报审表 (20) B.0.12施工进度计划报审表 (21) B.0.13费用索赔报审表 (22) B.0.14工程临时/最终延期报审表 (23) 附录C 通用表 C.0.1工作联系单 (24) C.0.2工程变更单 (25) C.0.3索赔意向通知书 (26)

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 工程名称:编号: 致:(建设单位) 兹任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号:)为我单位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履行建设工程监理合同、主持项目监理机构工作。 工程监理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工程开工令 工程名称:编号: 致:(施工单位) 经审查,本工程已具备施工合同约定的开工条件,现同意你方开始施工,开工日期为:年月日。 附件:工程开工报审表 项目监理机构(盖章) 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加盖执业印章) 年月日注:本表一式三份,项目监理机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各一份。

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办法

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土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保护公司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证工程质量,提高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公司内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土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 第三条土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招标投标活动不受地区或者部门的限制。 第四条土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依法由土建评标负责。 第五条土建评标小组由建安公司、审计部、财务部、供应部及建设单位领导组成。 第六条工程招标人由建设单位及建安公司组成。 第二章招标 第七条公司工程采用邀请招标方式进行招标,向三家以上具资质、资信良好的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出投标邀请书。 第八条招标人应当按邀请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发出招标文件。自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起至停止发出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五个工作日。招标人发出的招标文件应当加盖印章。招标人可以通过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介发布招标文件,通过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介发布的招标文件与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出现不一致时以

书面招标文件为准,但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对招标文件不收费。 第九条招标人可以根据招标工程的特点和需要,对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法律、行政法规对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资格条件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十条资格审查分为资格预审和资格后审。 第十一条采取资格预审的,招标人应当在资格预审文件中详细规定资格审查的标准和方法;采取资格后审的,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详细规定资格审查的标准和方法。 第十二条经资格预审后,招标人应当向资格预审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告知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法,并同时向资格预审不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告知资格预审结果。资格预审合格的潜在投标人不足三个的,招标人应当重新进行资格预审。对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评标小组应当对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第十三条招标文件一般包括下列内容:(一)投标邀请书;(二)投标人须知;(三)投标文件格式;(四)技术规格、参数及其他要求;(五)评标标准和方法;(六)合同主要条款。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规定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说明不满足其中任何一项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投标将被拒绝,并用醒目的方式标明。公司对招标工程的技术、标准、质量等有特殊要求的,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提出相应特殊要求,并将其作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全国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行业标准规范(试行)

全国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行业标准规范(试行)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16年04月12日阅读次数:950 】【字号:大中小】【我要打印】【关闭】 (《全国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行业标准规范》自2015年11月13日经中国土木工程学会建筑市场与招标投标研究分会六届理事会第三次扩大会议表决通过并实行。) 全国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行业标准规范 (试行) 中国土木工程学会建筑市场与招标投标研究分会 2015年11月13日 1 总则 1.1为规范工程建设项目工程招标代理机构代理行为,提高招标代理工作的质量、效率和规范化程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建设部令第154号)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编制本行业标准规范。 1.2 本行业标准规范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各类工程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的代理工作,包括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项目有关的货物、服务。 1.3招标代理工作实行项目组负责制。项目组须明确代理工作项目负责人,从业人员应当具备相应能力,并实行实名制,对所代理业务承担相应责任。 1.4招标代理机构应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开展代理工作,维护招投标各方主体的合法权益。 1.5招标代理机构除应履行本行业标准规范外,还应遵守国家、国务院各部委和各省、市、自治区行政主管部门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1.6采用电子招标投标的,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对其资格审查、招标、开标、评标、定标、授予合同和招标档案等规定与本规范不一致的,从其规定。 2 术语 2.1工程建设项目 工程建设项目是指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和服务。 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及其相关的装修、拆除、修缮等。 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是指构成工程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且为实现工程基本功能所必需的设备、材料等。 与工程建设有关的服务是指为完成工程所需的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 2.2电子招标投标 电子招标投标是指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完成的全部或者部分招标投标交易、公共服务和行政监督活动的过程。 2.3委托招标 委托招标是指招标人委托给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的一种招标组织形式。 2.4招标人 依法提出招标项目、进行招标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5投标人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中用表全套标准表格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13)中25个监理工作用表 建设工程监理基本表式填写目录 1、A类表(工程监理单位用表) (1)表A.0.1 《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 (2)表A.0.2 《工程开工令》 (3)表A.0.3 《监理通知》 (4)表A.0.4 《监理报告》 (5)表A.0.5 《工程暂停令》 (6)表A.0.6 《旁站记录》 (7)表A.0.7 《工程复工令》 (8)表A.0.8 《工程款支付证书》 2、B类表(施工单位报审/验用表) (9)表B.0.1 《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报审表》 (10)表B.0.2 《开工报审表》 (11)表B.0.3 《复工报审表》 (12)表B.0.4《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 (13)表B.0.5 《施工控制测量成果报验表》 (14)表B.0.6《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 (15)表B.0.7 《报审/验表》 (16)表B.0.8 《分部工程报验表》 (17)表B.0.9 《监理通知回复单》 (18)表B.0.10 《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报审表》 (19)表B.0.11 《工程款支付报审表》 (20)表B.0.12 《施工进度计划报审表》 (21)表B.0.13 《费用索赔报审表》 (22)表B.0.14 《工程临时/最终延期报审表》 3、C类表(通用表) (23)表C.0.1 《工作联系单》 (24)表C.0.2 《工程变更单》

(25)表C.0.3 《索赔意向通知书》 表格格式统一规定: 1.表格左边页边距3cm,右边页边距 2.5cm,上页边距3cm,表格外框固定宽度 15.5cm,表格底端需靠近底边页边距。 2.首行表格名称字体采用黒体四号宋体,第二行为黒体小四号宋体,其它均为 小四号宋体。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方法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方法 一、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方法总则的基本内容: 第一条为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施工(以下简称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和国务院有关部门的职责分工,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工程施工工程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工程建设项目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国家计委令第3号)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的,必须通过招标选择施工单位。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第四条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五条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依法由招标人负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 施工招标投标活动不受地区或者部门的限制。 第六条各级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铁道、水利、商务、民航等部门依照《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务院有关部门实施招标投标活动行政监督的职责分工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0]34号)和各地规定的职责分工,对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实施

监督,依法查处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二、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方法的细则的内容: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 七部委【2003】30号令 注:本办法已全部按国家发改委等九部委第23号令(2013年)修改后更新 三、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方法附则的内容: 第九十条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进行招标,贷款方、资金提供方对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的条件和程序有不同规定的,可以适用其规定,但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公共利益的除外。 第九十一条本办法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第九十二条本办法自2003年5月1日起施行。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

顺安县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促进招标投标活动健康有序进行,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县进行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对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 第三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四条在本县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30 万元人民币以上,或项目总投资额在300 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必须在县招投标中心进行招标: (一)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能源、交通、邮电通讯、水利、城市设施、生态环境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二)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市政工程、科技、教育、文化、体育、旅游、卫生、社会福利、商品住宅(包

括经济适用住房)等公用事业建设项目; (三)全部或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及国家融资的建设项目; (四)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五)使用村(居)集体资金的建设项目。 其他工程建设项目,根据业主自愿的原则,也可以进入县招投标中心,通过招标投标的方式进行发包。 第五条由县级以上政府确认的涉及国家安全、保密、抢险救灾、以工代赈等不宜招标发包的工程建设项目,可以不通过招标方式发包。 第六条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违法限制、排斥本地区、本系统以外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和破坏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不得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发包的工程建设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第七条顺安县招标投标市场管理委员会指导、管理、协调、规范全县招标投标工作。顺安县招标投标市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是全县招标投标工作的综合性监管机构,具体负责全县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的日常管理、协调和监督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我县实际情况,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工作流程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工作流程 为卓有成效地推动招标代理工作的规范和发展,制定本办法,请招标部人员共同遵照执行。 1、与招标人签订招标代理合同 1.1为保证项目实施的严谨性,应在实施前签订正式代理合同。若实施条件不成熟,可先行办理招标委托书,待条件成熟时,及时签订合同。合同份数除满足委托方外,本公司至少保证两份。合同签订后须按照规定及时归档。 1.2代理合同应由项目经理起草,并经副总工程师审核后,方可盖章。合同中应明确招标代理业务范围、代理时限、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收取标准及支付方式、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等内容。 2、招标方案的制定 根据招标项目的建设性质和特点,由项目经理拟订招标方案(包括项目组成人员安排,附表1),提请副总工程师审核后,提交招标人或招标管理机构,并通知项目组成员。 3、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3.1项目经理须起草招标公告,报部门经理审核,1000万元以上项目提请副总工程师审核, 招标公告须经招标人及招投标监督管理机构审查后方可发布。

3.2以公开招标方式的,应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或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招标公告,公告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并根据建设工程投资规模、招标人、招投标监督管理机构的要求在其它相关媒本发布招标公告;实行邀请招标的应向三个以上符合资质条件的投标人发送投标邀请书。 3.3项目经理须将所有媒体发布的公告内容一并打印并归档。 4、接受报名 4.1项目副经理应在有效报名时间内按照招标公告的要求接受合格投标人的资料,并填写投标报名及资料领取登记表(见附表2)。 4.2项目副经理或项目组成员应将接收的合格材料全部放入档案盒内,做好每天登记汇总工作。根据项目特点,及时向招标人汇报。 4.3报名注意事项 (1)查验营业执照是否年检,注册资金是否符合公告要求; (2)查验资质证书级别是否符合公告要求,资质变更项里是否有资质取消或变更字样,如是暂定资质是否在有效期内。 (3)注册建造师专业、职称是否符合招标公告要求。 (4)查验安全生产许可证是否在有效期内。 (5)应查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核对是否授权人本人来参加本项目报名。 (6)整体对照所有证件看单位名称是否一致,是否存在集团公司

2021年DLT_5434-电力建设工程监理规范表格-

目录 欧阳光明(2021.03.07) 表A.1 工程开工报审表 DL/T5434-2012 工程名称:中电投湖北界岭风电场升压站编号:ZTD-HBJL-TJ03-

填报说明: 1.本表一式份,由承包单位填报,建设单位、项目监理机构各一份,承包单位份。 2.报审中的“□”作为附件附在报审表后,项目监理机构审查确认后在框内打“√”。 3.项目监理机构审查要点:工程各项开工准备是否充分;相关的报审是否已全部完成;是否具备开工条件。 表A.2 工程复工申请表 DL/T5434-2012

填报说明: 本表一式份,由承包单位填报,建设单位、项目单位、项目监理机构、承包单位各一份。 表A.3 施工组织设计报审表 ( 项目管理实施规划 ) DL/T5434-2012

填报说明:本表一式份,由承包单位填报,建设单位、项目监理机构、承包单位各一份。 表A.4 方案报审表 DL/T5434-2012 工程名称:中电投湖北界岭风电场升压站编号:ZTD-HBJL-TJ03-

填报说明:本表一式份,由承包单位填报,建设单位、项目监理机构、承包单位各一份 表A.5 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 DL/T5434-2012

填报说明: 本表一式份,由承包单位填报,建设单位、项目监理机构、承包单位各一份。特殊施工技术方案由承包单位总工程师批准,并附验算结果。 表A.6 单位资质报审表 DL/T5210.1-2012 工程名称:中电投湖北界岭风电场升压站编号:ZTD-HBJL-TJ03- 填报说明:本表一式份,由承包单位填报,建设单位、项目监理机构、承包单位各一份。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2013修正)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2013修正) 【法规类别】水利工程 【发文字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中国民用航空局令第23号 【发布部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含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原国家计划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铁道部(已撤销)水利部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已撤销) 【发布日期】2013.03.11 【实施日期】2013.05.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 (2003年3月8日国家计委、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民航总局令第30号发布根据2013年3月1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广电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航局《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招标投标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修正)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施工(以下简称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和国务院有关部门的职责分工,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工程建设项目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国家计委令第3号)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的,必须通过招标选择施工单位。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第四条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五条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依法由招标人负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 施工招标投标活动不受地区或者部门的限制。 第六条各级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铁道、水利、商务、民航等部门依照《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务院有关部门实施招标投标活动行政监督的职责分工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0〕34号)和各地规定的职责分工,对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依法查处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第二章招标 第七条工程施工招标人是依法提出施工招标项目、进行招标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第八条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应当具备下列条件才能进行施工招标: (一)招标人已经依法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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