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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网上登记系统使用手册

工商网上登记系统使用手册
工商网上登记系统使用手册

网上工商登记系统

简明使用手册

目录

第一章系统总体流程 (2)

第二章进入该系统的方法 (3)

第三章企业用户登录 (3)

第四章企业设立登记业务选择 (4)

第五章设立申请 (5)

5.1企业设立申请 (5)

第六章打印申请书 (14)

第一章系统总体流程

网上登记的流程如上图所示,企业用户在网上填写申请表并提交办理此项申请的相关证明材料以电子文档的形式上传,工商人员在利用外网系统进行申请的预先审核,如果审核不通过则退回给用户,用户修改资料后重新申请,如果审核通过,由工商局领导进行外网审批,如果审核不通过则退回给用户,用户修改资料后重新申请,如果审核通过,则告知用户打印申请表并带齐原始材料到工商局办理业务,审核人员核对用户材料无误后,提交给内网受理人员打印审核表,最

后打印执照。

第二章进入该系统的方法

企业用户登录工商红盾网站,下图为网上登记系统首页界面,如图:

企业用户办理网上设立业务,点击【网上设立】即可进入网上受理登录页面。第三章企业用户登录

企业用户在办理网上受理业务之前,需要到工商局办理名称预登记受理业务,获得注册的企业名称及核准通知书文号,然后进行登录。

(注:目前该网上登记系统暂不支持注册用户办理业务)

1、填写企业名称。

2、在名称预核准输入企业在“名称预登记受理”业务中获得的核准通知书文号,须完全匹配。

3、两项都填写后,点击【登录】,系统验证成功后进入业务选择页面。

第四章企业设立登记业务选择

用户登录后将进入业务选择页面,如图:

用户第一次登录后只能进行“设立登记受理”业务,点击“设立登记受理”进入企业设立登记受理页面。

第五章设立申请

5.1 企业设立申请

(本说明书的设立申请是以内资公司为例进行介绍,其他企业类型的设立与此类似)

5.1.1开始填写申请表

用户在业务选择页面点击“设立申请受理”自动进入内资公司设立申请书录入页面,如图:

5.1.2 填写企业基本信息

点击“开始填写申请表”进入基本信息录入页面,如下图所示:

企业基本信息页面字段说明:

企业名称:根据名称申请的名称自动导入,不能修改。

公司住所:名称申请时的住所导入,用户可修改。

邮政编码:用户填写,必填,6位数字。

注册资本:根据名称申请时的注册资本自动导入,不能修改,必填项。

实收资本:用户填写,必填项,提示文本: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

企业类型:由名称申请预核导入,可以修改企业小类,必填项。

法定代表人姓名:公司法人的姓名,用户填写,必填项。

经营期限:用户填写,企业的经营有效时间。

经营范围:由名称申请时的经营范围导入,可以由用户修改。

5.1.3填写企业股东信息

保存基本信息后,点击【下一步】进入“企业股东”录入页面,如图:

股东信息录入对话框,如图:

股东信息页面字段说明:

股东名称:用户填写,必填项。

证件名称:用户选择有效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用户填写。如果股东类型为自然人并且证件名称为身份证,校验身份证的合法性,否则给出提示:身份证号码不合法。

认缴出资额:用户填写。

认缴出资方式:用户选择。

持股比例(%):用户填写。

实缴出资额:用户填写。

实缴出资方式:用户选择。

出资时间:弹出万年历供选择。

股东信息填写完毕后,点击“保存股东信息”,然后点击“下一步”,进入“董事经理人员信息”页面。

5.1.4董事经理人信息录入

在“股东信息”页面点击【下一步】进入“公司董事经理人员”录入页面,

如图:

董事经理人员录入步骤与“股东信息”相同。

董事经理人录入对话框,如图:

董事经理人员录入页面字段说明:

姓名:用户填写,必填项。

职务:用户选择,必选项。

证件名称:用户选择有效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用户填写,必填项。如果证件名称为身份证,则验证用户录入的身份证件号码是否合法,如不合法则不能保存。

5.1.5法定代表人

保存完毕“董事经理人员”后,点击“下一步”进入“法定代表人”录入页面,如图:

法定代表人页面字段说明:

是否公务员:供用户选择,必选项。提示:原则上公务员不能担任法定代表人。

职务:法定代表人职务,用户选择。必选项。

联系电话:用户填写,务必填写正确的手机或座机号码。

身份证号码:用户填写,必填项。校验身份证位数是否合法。

任免机构:用户填写,非必填项。

5.1.6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法定代表人”填写完毕后,点击【下一步】进入“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页面,如图:

5.1.7公司章程

“共同委托代理人”填写完毕后,点击【下一步】进入“公司章程”填写页面,如图:

5.1.8提交材料

“公司章程”保存完毕后,点击【下一步】进入“提交材料”页面,如图:

提交材料页面同内资名称申请的提交材料(只是具体的内容不一样),需要检查是否把提交材料列举完全了。

5.1.9提交设立申请内容

以上步骤全部操作完成后便可以提交所有内容给工商行政人员进行审批了,点击

“”按钮将完成设立申请受理业务。提交成功后页面将跳转到“选择业务”页面,如图:

用户提交所有信息后,只能耐心等待工商行政人员预审申请信息,当预审通过后,可以打印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然后携带相关材料到工商局办理相关手续。

第六章打印申请书

企业用户办理完申请业务后,等待工商局行政人员的审批,如果是审批通过,则可以打印相关文书并带齐证明资料到工商局去办理业务。企业打印文书有一种方式:

1、登录后点击首页的“打印申请书”,系统将按用户填写的资料生成“企业设立

申请书”,用户如果有打印机,直接点击打印即可。

说明:

1.用户办理了相关业务,但是不是处于领导审核通过的状态,此时用户网上预

审正等待领导审核,不能打印申请书;

2.用户办理相关业务,处于领导审核通过状态,提示用户打印相关文书后请携

带相关材料到工商部门核对;

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2019版)

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 (2011年9月30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56号公布,根据2014年2月20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63号公布的《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登记管理规定〉、〈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等规章的决定》第一次修订,根据2019年8月8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4号公布的《市场监管总局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等四部规章的决定》第二次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护个体工商户合法权益,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工商户健康发展,规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行为,依据《个体工商户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有经营能力的公民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领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依法开展经营活动。 第三条个体工商户的注册、变更和注销登记应当依照《个体工商户条例》和本办法办理。 申请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申请人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第四条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是个体工商户的登记管理机关。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主管全国的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和设区的市(地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的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工作。 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为个体工商户的登记机关(以下简称登记机关),负责本辖区的个体工商户登记。 第五条登记机关可以委托其派出机构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 第二章登记事项

第六条个体工商户的登记事项包括: (一)经营者和住所; (二)组成形式; (三)经营围; (四)经营场所。 个体工商户使用名称的,名称作为登记事项。 第七条经营者和住所,是指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的公民及其户籍所在地的详细住址。 第八条组成形式,包括个人经营和家庭经营。 家庭经营的,参加经营的家庭成员应当同时备案。 第九条经营围,是指个体工商户开展经营活动所属的行业类别。 登记机关根据申请人申请,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的类别标准,登记个体工商户的经营围。 第十条经营场所,是指个体工商户营业所在地的详细地址。 个体工商户经登记机关登记的经营场所只能为一处。 第十一条个体工商户申请使用名称的,应当按照《个体工商户名称登记管理办法》办理。 第三章登记申请 第十二条个人经营的,以经营者本人为申请人;家庭经营的,以家庭成员中主持经营者为申请人。 委托代理人申请注册、变更、注销登记的,应当提交申请人的委托书和代理人的明或者明。 第十三条申请个体工商户登记,申请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可以直接到经营场所所在地登记机关登记;登记机关委托其派出机构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的,到经营场所所在地派出机构登记。

珠海工商局网上年检系统操作流程

珠海工商局网上年检系统操作流程注明: a.企业年检已取消,改为企业年报。 b.企业年报时间:1月1号至6月30号。 c.申报方式在网上申报。 营业执照年报流程》》》》 网上企业年报步骤一:百度一下携创网 "如下图" 网上企业年报步骤二:进入后选择城市“珠海”"如下图" 企业所属哪个城市就进入哪个城市,或者直接进入省份。

网上企业年报步骤三:进入珠海工商企业年报系统。"如下图" 网上企业年报步骤四:进入后,登陆珠海工商企业年报系统!"如下图"

网上企业年报步骤五:登录后,点击自主公示信息,可以查看最新自主公示信息"如下图" 网上企业年报步骤六:需要编辑自主公示信息时,鼠标向下拖动,点击"编辑自主公示信息"按钮,自主公示信息变成可编辑状态。"如下图"

网上企业年报步骤七:编辑完成后,点击"下一步"按钮,进入提交确认界面。"如下图"

网上企业年报步骤八:认真检查确认本次自主公示内容后,点击"免费获取验证码"获取的验证码;该验证码是发给网上代理人的手机,目前你的网上代理人是"XXX",手机号码"XXXX",如需修改请单击左边菜单设置网上代理人,输入验证码后点击"确认提交"按钮,自主公示信息提交完成。"如下图" 自主公示信息提交完成

年度报告申报 年度报告申报包括:年度报告申报和历次年度报告 网上企业年报步骤九:点击年度报告申报,点击"年度报告填报"按钮。"如下图" 网上企业年报步骤十:认真阅读"提交年报告协议书",点击"接受"按钮,进入登记和备案情况,点击"不接受"返回年度报告申报界面。在此以点击"接受"为例。"如下图" 网上企业年报步骤十一:认真查看登记和备案情况,点击"下一步"按钮。"如下图"

网签相关操作说明

网签相关操作说明 一、签约前准备工作 毕业生微信搜索小程序“安徽省大学生就业服务平台”,打开后选择本校并输入“姓名+学号+身份证号”进行微信绑定(若出现非无法绑定的情况,请联系学校管理员解除原来的绑定)。 签约条件:派遣系统内毕业生未与其他任何单位达成就业协议。 二、网络协议书签约 毕业生和用人单位之间达成就业意向,平台提供三种网签方式(推荐使用第一种,省厅后台也会自动统计各校的网签占比)。 (一)适用于毕业生在平台内投递简历并与用人单位达成就业意向 第一步、毕业生登录小程序并完成简历投递

第二步、用人单位登录校招平台,查看简历,向意向毕业生发送面试邀请。 第三步、毕业生收到面试通知,并选择是否接受面试邀请。 第四步、用人单位登录校招平台,处理面试结果并决定是否签约。

第五步、毕业生收到签约通知,并选择是否接受面试邀请。

签约成功后,签约状态为“签约成功,待学校审核”,就业协议书不能打印。 (二) 适用于用人单位已注册了校招平台,但与毕业生通过其他途径达成就业意向 第一步、用人单位登录校招平台 第二步、用人单位打开签约管理模块 第三步、选择签约岗位、填写签约毕业生信息并确认

签约成功后,签约状态为“签约成功,待学校审核”,就业协议书不能打印。

(三)适用于用人单位未在校招平台注册,通过其他方式与毕业生达成就业意向 第一步、毕业生在“我的”中打开“二维码名片”,向用人单位招聘人员发送二维码,并告知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备注:在签约前请务必在“派遣”“生源信息维护”确认信息与本人信息完全一致,否则不能签约。 第二步、用人单位打开微信,使用扫一扫功能,扫码后,会出现

工商注册登记规程

精心整理登记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 《企业登记程序规定》 《企业年度检验办法》 登记条件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由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出资设立。 (二)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十万元,并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 (三)股东制定的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五)有公司住所。

注: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 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登记事项 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姓名、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公司类型、经营范围、营业期限、公司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以及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 申请方式 申请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可以采取以下方式提交申请: (一)直接到企业登记场所; (二)邮寄、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 办理时限 申请人直接到登记场所提交行政许可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登记机关 当场作出登记决定,并在10个工作日内核发营业执照或其他登记证明;不能当场作 出决定的,5日内作出审查决定。 设立登记 申请有限公司设立登记,应依照《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先申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有关名称预先核准登记的程序及提交文件,请参见《登记指南-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登记》。 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9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逾期申请设立登记的,申请人应当报批准机关确认原批准文件的效力或者另行报批。 办理程序 领取《企业名 称预先核准申 请书》→ 备齐有关 文件,申请 名称预先 核准 → 领取《企业名称 预先核准通知 书》,同时领取 《公司设立登记 申请书》 → 备齐有关 文件,申 请设立登 记 → 缴纳登记 费,领取营 业执照 设立登记应提交的文件

国税网上申报系统操作流程

国税网上申报系统操作 流程 Company Document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

国税网上申报系统操作流程税务对于每一个企业都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良好的税务情况不仅可以 增强企业的核心竞争里,而且这也事关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所以,我们必须做好税务的相关工作,从国税的网上申报上开始吧。 国税网上申报系统操作流程(一般纳税人版) 第一步打开IE浏览器,在搜索栏中输入网址,点击“一般纳税人申报大厅一”或“一般纳税人申报大厅二”打开申报界面。 第二步输入纳税人识别号后,点击“注册码输入”按钮,输入查询到的注册码,点击“确定”后进入密码维护界面,设置本单位的登陆口令,并牢记该口令,点击“保存”按钮后系统自动返回登陆界面,输入税号和刚刚设定的密码进入申报系统。(注:以后可以直接使用税号和密码进行登陆) 第三步有四小票业务的企业,点击四小票发票→选择发票种类(如“海关完税证”)→增加→填写数据→提交。(注:“公路内河运输发票”和“废旧物资发票抵扣清单”不必在此录入) 第四步点击报表填写→增值税申报表→将附表一、附表二、增值税纳税申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逐个进行填写→保存。申报表的表样及填写方法与纸质报表相同。 第五步点击申报处理→报表审核→增值税申报表审核。审核成功后,将无法再修改发票及报表数据,如果需要修改,请点击按钮取消审核。数据审核通过后,用户可通过“报表申报”进行远程申报 第六步系统提示后,请携带税控IC卡到办税服务厅抄报税。

第七步到税务大厅抄报税后,再点击申报处理→反馈信息查询。进行比对结果、申报情况和划款金额查询。如果出现申报失败的信息提示,例如比对不相符、帐户余额不足等,请根据提示做相应的改正。 第八步当企业有消费税或所得税申报时,打开“报表填写”,分别点击“消费税申报表”、“企业所得税申报表”或“年度申报表”,就能进入相应的报表,报表填写与申报方法同增值税申报表。(注:在“消费税申报表”中,“应税消费品名称”栏中每一项的右下角均有一个红色三角形标志,如图所示,点击即可看到详细内容,直接选择,不必再录入汉字) 第九步如果企业需要申报“重点税源信息采集”内容,首先进行增值税、所得税等申报。申报数据上传后,相关数据自动导入到重点税源信息采集系统。选择“信息采集”模块,在报表中通过下拉窗口,选择正确的采集内容。选择“静态信息采集”模块,分别录入相关报表,最后进行“重点税源-企业信息表间审核”。第十步用户申报成功后,即可进入查询打印模块,打印本月的纳税申报表,查询打印模块区分了税种,点击需打印的税种获得申报表。(注:年度所得税打印时须将“税款所属年月”改为税款所属年的最后一个月,如200712) 打印时系统默认为纵向打印,因为表一为横向,用户可在页面设置中的方向栏改变打印方向。 第十一步点击主页面中右上方的即可退出本系统。 按照以上的步骤逐步完成,国税网上申报也就完成了。

工商数字化平台建设

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构建统一数字化平台 工商行政管理信息化,旨在通过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统一规划,统一实施,充分利用工商行政管理领域的信息资源,向社会各界提供丰富的信息内容和信息服务,同时为政府部门的宏观调控提供科学决策依据。 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的信息化建设工作,在“统一领导、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建设”的建设原则指导下,认真贯彻“统筹规划、集中管理,共同建设、分级负责,互联互通、资源共享,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的工作方针,紧紧围绕全省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实际需要,突出以需求为主导,以人为本,把现代信息技术广泛应用于市场准入、市场监管、信用评价、企业年检、消费指导、案件查处等各项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之中,逐步建立起由信息资源、信息网络、信息技术应用、信息标准、信息机构和信息人才等要素构成的全省工商信息化体系。 一、基本情况 工商信息化的基本目标就是要将省市县网络和各业务线应用软件连接、整合,统一全省技术标准和规范,做到互联互通,构建统一的工商系统信息化平台。为此,省工商局在信息化建设工作中,坚持以工商系统业务为主导,以市场准入、经济户口、执法办案、企业信用监管等四大工商行政管理行为为切入点,结合数据采集、数据处理、数据应用,为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提供成熟、合理和专业化的解决方案。 自2000年开始至今,浙江省工商系统的信息化建设大致走过了以下五个阶段:一是基础建设阶段(2000年—2002年),全省各级工商机关根据全省统一的《网络建设技术标准》,集中资金,购置硬件,搭建了工商系统内网(专网)、外网(互联网)二个网络平台。二是应用开发阶段(2001年—2003年),在硬件基本配备、网络基本形成的基础上,先后开发了经济户口准入系统、经济户口监管系统、工商所综合管理系统、政务系统、经检办案系统等业务应用系统,并逐渐在系统内进行推广和应用。三是整合提高阶段(2003年—2004年),在业务应用的前提下,全系统着力做好应用与软件的整合工作,并先后形成了一批数据库。四是数据建设阶段(2003年至今),建设全省数据资源平台,实行数据集中,建立了省市二级数据中心,并不断提升业务应用,为真正实现数据共享打下了基础。五是全面提升阶段(2004年至今),根据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在全省经济户口中积极推行企业数字证书,不断深化数据开发应用,建立统一电子政务平台。通过这几年的持续努力,省工商局的信息化建设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

商品房的网上签约操作流程

网上签约操作流程指南 网上签约操作主要包括:期房签约和联机备案、期房签约和联机备案解除、现房签约、现房签约注销。 一、期房:(期房签约和联机备案) 1、登录交易权属系统在“交易管理”类别下,选择“期房签约和联机备案-〉期房签约”模块,点击“签约内容填写”。 2、在绿色的楼栋信息中找到需要签约的楼栋,鼠标双击楼栋,进入房屋选 择界面。点击“返回楼群表”可回到楼群表界面。 注:灰色的楼栋信息是不能选中进行签约的,灰色楼栋信息代表房屋全部售出或者未售房屋被占用,预售许可到期等。

3、点击楼盘表里需要进行签约房号下的“签约”两个字。 4、点击“签约”后,进入填写信息步骤。首先需填写房屋信息,这些房屋信息都会输出在合同内容里,房屋信息中一些证件信息是必选的。

5、房屋信息填写保存后,点击“下一步”或者直接点击页面左侧的“双方情况”,进行“双方情况”填写。

(1)出卖人默认为开发企业信息,在双方情况里自动生成。签约人员需填写买受人或买受人共有权人信息,若有代理人的还需对代理人进行新增录入。 (2)签订经济适用住房或者限价商品房合同的,还需要在新增权利人时录入“经济适用房/两限房备案编号”,其他版本的合同则不需要填写。

(3)在录入买受人信息时,选择“权利人角色”、“证件类别”等信息后,按顺序先录入“证件号码”,然后点击“权利人名称”填写框。 如果系统中存在权利人信息,权利人名称则会自动生成,且为灰色不可修 改状,如上图。如果系统中不存在买受人信息,需要手工进行录入,如下图。 (4)双方情况填写完成保存后,还需要在买受人信息后点击“问卷调查”,进行填写。若买受人等信息还需要修改时,可点击需要编辑的权利人,然后点击“编辑权利人”,修改后保存。

工商登记管理制度大事记

工商登记管理制度大事记 (2014-05-02 )稿件来源:法制日报政府法治 ■改革开放初期 1979年6月,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以下简称工商总局)会同有关部门联合发布《关于特种行业企业进行登记管理的通知》。这是工商机关恢复建立以来,第一次就某些行业开展登记管理的部门规章。以此为标志,企业登记管理工作进入法制化、规范化建设的轨道。 1979年12月26日,工商总局会同有关部门联合发布通知,要求对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的工业企业,进行一次全面登记。 1982年8月,国务院颁布了工商企业登记管理条例。这是建国以来第一个比较完善和系统的针对企业登记管理工作的行政法规。 1988年5月13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一次明确了企业法人的条件、登记事项等重要事项。 1991年7月22日,工商总局发布了《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这是企业法人登记由综合性管理向事由性管理过渡的一次飞跃。 这一时期,个体企业登记管理主要依据1987年发布的《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和1988年发布的《私营企业暂行条例》。 在外资企业登记管理方面,1980年和1986年,国务院先后发布《关于管理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暂行规定》和《国务院关于鼓励外商投资的规定》。1989年,工商总局规范对外资监督管理中的行政处罚问题。 ■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时期 党的十四大前后,全国企业登记注册的重点转移到加快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依法确认市场主体资格,规范和监督管理市场行为的轨道,企业登记的范围拓宽、责任加大。 1993年,企业登记管理工作进行改革,改革企业登记前置审批制度是此次改革的重点。 1993年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通过。1994年,国务院发布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企业咨询代理机构登记管理办法等十余件规范公司登记的规章相继制定并发布。 2000年3月,工商总局下发了《关于企业登记公告有关问题的通知》。 2001年4月,工商总局与有关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中小企业信用管理

工商行政管理系统标识规范VI手册(最新版全套共108页)_.

(试行 附件: 广西壮族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全区工商行政管理系统标示规范方案 2010年 4月 目录 一、基本要素 (4) (一红盾徽及其使用规范 (5) (二中英文标准字体及其使用规范 (13) (三工商标准色彩 (22) 二、工商行政管理主体形象 (24) 三、工商行政管理标识规范主要应 用…………………… .. ……………………………………………… 31 (一工商局、工商所办公主体形象…………………………………………………………………… 32

1.工商局主体形象(办公楼外观形象 (32) 2.工商所主体形象(办公楼外观形象 (34) 3.工商局、工商所户外指示形象 (36) 4.工商局、工商所室内形象 (37) (二工商窗口部位主体形象 (41) (三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中心主体形象..................................................................... 46 (五网站、网页主体形象 (52) 四、工商执法车辆车体标识 (54)

五、其他应用 (63) (一工商局、工商所标牌规范 (64) (二证件类规范 (77) (三户内标识规范 (81) (四室内外标识规范 (83) (五会议室形象规范 (86) (六食品安全检测箱规范 (92) (七户外广告类规范 (93) (八卡通形象………………………………………………………………………………………… 95 ……………………………………………………… 六、附录:国家工商总局原方案配套光盘说明 98

一、基本要素 一、基本要素 (一红盾徽及其使用规范

网上签约系统管理员使用手册【模板】

网上签约系统管理员使用手册 目录 一、管理员登录 (2) 二、生源信息核对 (3) 2.1生源信息查看 (3) 2.2生源信息审核 (3) 2.3生源核对中的其他功能说明 (4) 2.3.1查找 (4) 2.3.2导出 (4) 2.3.3导入 (5) 2.3.4批量审核 (5) 2.3.5批量修改 (6) 2.3.6填报统计 (6) 三、推荐表审核 (6) 3.1推荐表查看 (6) 3.2推荐表审核 (7) 3.3推荐表审核中的其他功能说明 (8) 3.3.1查找 (8) 3.3.2导出 (8) 3.3.3导入 (8) 3.3.4批量审核 (9) 3.3.5批量修改 (9) 3.3.6填报统计 (10) 四、签约管理 (10) 4.1签约信息查看 (10)

一、管理员登录 点击就业网首页教师管理,然后点击就业网站后台。 二、生源信息核对 2.1生源信息查看 点击【就业管理】→【生源信息】,可看到本学院下所有学生的信息。 (该图片用一级管理员账号进入,可见数据是全院数据,各位老师的账号是二级账号,可见数据为所负责专业数据,所以界面存在不同) 2.2生源信息审核 点击右下角统计概览中的【院系待审】,可筛选出当前已提交管理员审核的学生生源信息。 选中学生后点击上方的【编辑】按钮,或直接鼠标双击学生可进入审核详情页。 审核详情页的下方有【审核通过】、【审核不通过】、【暂存】、【取消】4个按钮。 【审核通过】:确认学生填报信息无误或者在审核时直接修改部分有误信息后,可点击审核通过按钮,提交至校级管理员审核。 【审核不通过】:需要学生重新核对填报的,可点击审核不通过按钮,退回至学生重填。 【暂存】:对部分数据进行了修改,并且对剩余数据仍有疑问的,可点击暂存按钮,此时数据还存在在院系待审中,不会提交至校级审核。 【取消】:退出当前详情页。 2.3生源核对中的其他功能说明 2.3.1查找 可根据一个或多个条件,检索学生信息。 2.3.2导出 导出时有两个导出模板可选择,一是默认(上报)模板,此模板导出的字段是代码格式的内容,二是汉字导出(校对)模板,此模板导出的字段是汉字形式的内容。 2.3.3导入 导入时也有两个模块可提供下载,如果导入的数据是汉字内容,可下载汉字模板导入,汉字模板对应导出功能中的汉字导出(校对);如果导入的数据是代码,可下载代码模板导入,代码模板对应导出功能中的默认(上报)。

工商注册-工商登记对登记范围和登记主管机关的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对登记范围和登记主管机关的管理条例如下: 登记范围 第二条具备企业法人条件的全民所有制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联营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包括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和其他企业,应当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本细则有关规定,申请企业法人登记。 第三条实行企业化经营、国家不再核拨经费的事业单位和从事经营活动的科技性社会团体,具备企业法人条件的,应当申请企业法人登记。 第四条不具备企业法人条件的下列企业和经营单位,应当申请营业登记: (一)联营企业; (二)企业法人所属的分支机构; (三)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的分支机构; (四)其他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 第五条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的办事机构应当申请登记。

第六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应当办理登记的企业和经营单位,按照《条例》和本细则的有关规定申请登记。 登记主管机关 第七条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是企业法人登记和营业登记的主管机关。登记主管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实行分级登记管理的原则。 对外商投资企业实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登记管理和授权登记管理的原则。 上级登记主管机关有权纠正下级登记主管机关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决定。 第八条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负责以下企业的登记管理: (一)国务院批准设立的或者行业归口管理部门审查同意由国务院各部门以及科技性社会团体设立的全国性公司和大型企业; (二)国务院批准设立的或者国务院授权部门审查同意设立的大型企业集团; (三)国务院授权部门审查同意由国务院各部门设立的经营进出口业务、劳务输出业务或者对外承包工程的公司。 第九条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以下企业的登记管理:

工商局行政处罚案件网上系统操作说明

案件系统操作说明 流程概述: 操作步骤 一、立案: 流程:申请、处(科)长审批、法制机构核审、局长审批/所长审批、打印审批结果。 第一步:办案人员添加线索(非必须步骤) (第一步“线索录入”在立案时非必需项。办案人员也可不录入线索而直接进行第二步“申请立案”)。 点击个人线索管理: 直接点击确定查询以前全部线索(输入线索名称,可查询以前线索进行修改、删除等管理操作)。 点击增加线索: 录入线索信息并保存后,即可在立案时使用此线索(自动提取该线索信息)。 第二步:办案人员申请立案

展开左边菜单树,点击“立案审批”,然后点击立案申请(发起一个新的立案申请)。若以前已有未提交的申请,可点击“申请”继续操作。 点击申请立案后,出现如下界面。可点击添加附件,上传照片,扫描的文件等证据材料。(在整个案件的每个步骤,均可根据需要上传附件,下面不在重复说明)。 主要的操作是:点击下面的“案件文书”按钮,进行录入案件信息及文书。 然后在此界面下填写案件信息(填写每页信息后注意点击“保存”按钮保存): 填写完成后,请点击下方“关闭窗口”按钮(不要直接点击右上方的浏览器关闭按钮),关闭案件文书界面,则申请界面自动刷新出刚才填写的基本信息: 注意:立案类型一定要选择正确(否则案件流程无法正确流转): 市局、县局机关办案人员选择“直接立案”。 工商所人员选择“需县级机关审批” 直属分局办案人员选择“需市级机关审批”

填写案情及立案理由(对应立案审批表)后可“提交申请”。 第三步:承办机构审批(科、所长审批) 办案人员提交立案申请后,由承办机构负责人进行审批(工商所案件由所长审批)。进入系统后,系统将提示有待处理业务: 点击可直接进入: 点击相关业务,进入审批界面: 点击“案件文书”,可查看、修改填写的案件信息。根据查看结果,若有问题可点击“退回”将案件退给办案人员。若没有问题,填写意见后可点击“审批完成”。 第四步:法制机构核审 该步骤由法制机构人员进行操作。若立案类型选择“报上级机关审批”,此步将上报至上级(市局或县局)法制科人员审批。若立案类型选择“直接立案”,由工商所法制员进行核审。进入系统后提示待办业务,点击进入审批界面如下: 该步骤主要有法制部门填写立案编号,此立案编号没有强制规则,也不自动生成,由法制部门掌握。

网上签约及解约有关流程注意事项说明

网上签约及解约的有关流程注意事项的说明: 一、签订就业协议时,需要注意什么? (1)查明用人单位的主体资格。签约前一定要详细了解用人单位的情况,一般包括单位的规模、效益、管理制度及单位隶属,是否有人事接收权。近年来,一些非法的传销组织开始盯上初涉社会的高校毕业生,为此大家一定要在调查了解用人单位的主体资格上下点功夫。一般有合法主体资格、有信誉的单位会很配合毕业生对其的调查了解的;反之,那些答应得痛快,条件给得诱人,但当毕业生对其有关主体资格了解、调查时百般拖延,甚至恼怒的单位,毕业生要提高警惕; (2)到北京、上海、天津、深圳等地工作的毕业生,一定要详细了解当地对外地生源和省外高校毕业生就业的特殊规定和政策后再签订就业协议; (3)明确就业的具体工作部门和工作岗位,包括工作的具体地点; (4)明确毕业生考取研究生或公务员的处理办法,如果同时面临多种选择机会,应当注意向用人单位说明,取得用人单位的理解,不能以欺骗手段先签约,后违约,给个人和学校造成不良影响; (5)明确就业后继续考研或调离的条件; (6)明确工作和生活条件,对劳动报酬有特殊要求的,应在就业协议书的补充条款中加以明确。到单位报到后,还应在劳动合同中进一步明确劳动内容、保险福利、服务期限等事项; (7)明确违反协议的责任。当事人一方如果违反协议,另一方有权要求继续履行协议、支付违约金或赔偿损失。如果支付违约金,协议书中应就违约金的具体数额作出约定。就业协议书一旦签订,当事各方应本着诚实信用原则严格履行。毕业生如确需变更或解除协议,必须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由用人单位出具解约函。 (8)注意与劳动合同的衔接。一般到用人单位报到后毕业生和用人单位要签订劳动合同,因此在签约前了解劳动合同的内容十分必要,尤其重要的是合同书的工作年限、试用期和待遇等关键问题。注意就业协议书中双方约定的内容与未来劳动合同内容的衔接。最好是将违约责任、服务期限、试用期、工资待遇、有关社会保险等内容以补充条款形式约定,以免报到后发生纠纷。 (9)明确补充条款。以上这些内容可以在协议书的补充条款中予以明确表述。如果没有补充条款,应该将该栏画去或注明“空白”。 二、毕业生如何与省内用人单位在信息网上签约? (1)用人单位向毕业生发送签约邀请,毕业生应约后,用人单位与毕业生网上达成签约意向; (2)就业协议书经过就业主管部门鉴证后,网上就业协议正式生效; (3)经过就业主管部门鉴证后,用人单位可以打印就业协议书,用人单位和毕业生分别在打印的协议书上盖章签字后,书面协议正式生效;

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2019版)

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 (2011 年9 月30 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56 号公布,根据2014 年2 月20 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63 号公布的《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登记管理规定〉、〈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等规章的决定》第一次修订,根据2019 年8 月8 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4 号公布的《市场监管总局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等四部规章的决定》第二次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护个体工商户合法权益,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工商户健康发展,规范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行为,依据《个体工商户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有经营能力的公民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领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依法开展经营活动。 第三条个体工商户的注册、变更和注销登记应当依照《个体工商户条例》和本办法办理。 申请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申请人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第四条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是个体工商户的登记管理机关。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主管全国的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和设区的市(地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的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工作。 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为个体工商户的登记机关(以下简称登记机关),负责本辖区内的个体工商户登记。 第五条登记机关可以委托其派出机构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 第二章登记事项 第六条个体工商户的登记事项包括: (一)经营者姓名和住所;

(二)组成形式; (三)经营范围; (四)经营场所。 个体工商户使用名称的,名称作为登记事项。 第七条经营者姓名和住所,是指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的公民姓名及其户籍所在地的详细住址。 第八条组成形式,包括个人经营和家庭经营。 家庭经营的,参加经营的家庭成员姓名应当同时备案。 第九条经营范围,是指个体工商户开展经营活动所属的行业类别。 登记机关根据申请人申请,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的类别标准,登记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范围。 第十条经营场所,是指个体工商户营业所在地的详细地址。个体工商户经登记机关登记的经营场所只能为一处。 第十一条个体工商户申请使用名称的,应当按照《个体工商户名称登记管理办法》第三章登记 办理。 申请 第十二条个人经营的,以经营者本人为申请人;家庭经营的,以家庭成员中主持经营者为申请人。 委托代理人申请注册、变更、注销登记的,应当提交申请人的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或者资格证明 第十三条申请个体工商户登记,申请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可以直接到经营场所所在地登记机关登记;登记机关委托其派出机构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的,到经营场所所在地派出机构登记。 申请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可以通过邮寄、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向经营场所所在地登记机关提交申请。通过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申请的,应当提供申请人或者其代理人的联络方式及通讯地址。对登记机关予以受理的申请,申请人应当自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5日内,提交与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内容一致的申请材料原件。 第十四条申请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申请书;

社保网上申报系统操作说明

大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网上申报系统操作说明 二○一五年一月

大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目录 1、首次参保职工如何办理新建个人档案? (1) 2、已参保职工如何办理转入接收? (3) 3、参保关系在临时户人员如何转入? (4) 4、单位职工解除劳动关系后如何办理转出? (4) 5、单位职工缴费基数如何申报? (6) 6、单位每月如何办理正常缴费? (8) 7、单位职工如何办理补缴? (9) 8、本单位在职参保职工如何新增采暖费? (11) 9、单位在网上可以实现的查询有哪些? (12) 10、单位如何打印本单位参保职工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15) 11、单位如何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证》年检? (15) 12、单位如何进行网上申报基本养老金核准? (16) 13、单位的企业网上申报系统密码如何修改和重置? (18) 14、单位如何维护单位基本信息异常数据? (18)

一、首次参保职工如何办理新建个人档案? 新招用员工如果在“金保”系统中无微机档案(即无个人编号),需要通过网上申报系统建立个人微机档案。 操作方法: (一)点击“个人档案申报”菜单下的“个人建档”,进入个人建档页面。 (二)点击“个人建档申请新增”。选择户籍类别、证件类型、输入身份证件号码,点击“校验”,系统通过身份证件号码进行合法性和未参保验证。校验通过的,据实输入个人档案的有关项目后,点击“保存”。 注意事项: 1.“户籍类别”填写规则:若职工户口为大连地区的则选择“本地”,非大连地区户口选择“外地”;身份证号码最后一位若是“X”,必须输入大写“X”。 2.个人新建信息页面中,单位填写时需注意带红色*为必填项,其它“人员基本信息”和“人员参保信息”也应准确填写(直接关系到用工备案的相关基本信息)。 3.用人单位录用的农村户籍职工可由单位与职工协商确定缴纳五险或两险。如果参保职工需要参加农民工工伤、农民工医疗保险(两险),建档时在“身份临时标识”处应选择“农保农民工”;反之选择“非农保农民工”(五险)。 4.“用工形式”填写规则:若户口为农业户口则选择“农村合同

县工商局关于OA系统运行情况的通报

县工商局关于OA系统运行情况的通报 各科室、工商所:s0100 根据市局统一安排和部署,县局与工商所网络于今年7月连通,并于10月1日正式启用办公系统,实行无纸化办公。为顺利推行办公系统的应用,我局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一是新增了25台微机、20台打印机用于日常办公;二是针对OA 办公系统举办两次计算机培训;三是结合实际制定了一系列贯彻实施办法,对全局系统计算机管理、公文处理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县局办公系统自全面启用以来,各单位都能按正确的格式和操作报送公文、下载文件,提高了公文处理质量和效率。但是,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一是计算机管理不按规定,擅自在计算机上安装游戏软件,不采取隔离措施用上内网微机上外网;二是处理公文不及时,公文上报、信息上报不走规范流程;三是公文格式、密级错误,公文出现错字、别字、漏字,甚至出现明显的语法、逻辑错误;四是OA系统中“工商所之窗”资料录入不齐全,甚至没有资料。局领导对此多次提出批评和要求。 为确保县局办公系统的正常运行,提高办公效率,保证公文办理质量,现就有关事项做如下强调: 一、各单位要严格遵守计算机管理制度,有专人管理计算机,专机专用,严禁擅自用上内网的微机上外网,严禁擅自安装游戏软件。 二、科、所长要亲自组织本单位电文人员认真学习《重庆市巫山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电子公文运行管理办法》,浏览红盾网上的办公系统操作教程,确保能够熟练操作、准确把握和正确运用,并严格按规范操作。 三、各单位人员要及时登陆县局办公系统,至少每半天登陆一次,公文处理、下载要及时。 四、各科室凡需编文号以正式文件印发的各类文件必须通过网上流转,科室负责人必须先行审核并签署意见后送办公室审核、局长签发,由办公室统一通

工商企业登记管理条例(1982)

《工商企业登记管理条例》(1982/08/18) 新华社北京8月16日电国务院常务会议最近讨论通过了《工商企业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就发布这个条例给各省、市、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发出了通知。 通知说:工商企业登记管理,是国家对工商企业进行行政管理的一项重要措施。它对贯彻以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的方针,保障企业从事合法经营,取缔非法活动,维护社会主义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建设,都有重要作用。望各级人民政府重视并加强对这一工作的领导。各有关部门也要积极配合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共同做好企业登记管理工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通过企业登记,全面建立起工商企业登记档案制度,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提供有关的准确数据和资料,并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进行有效的监督管理。 《工商企业登记管理条例》 (1982年7月7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 第一条为加强对工商企业的管理,保障合法经营,取缔非法活动,维护社会主义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建设,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下列工业、交通运输业、建筑业、商业、外贸业、饮食业、服务业、旅游业、手工业、修理业的生产、经营单位(以下统称工商企业),都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办理登记: (一)国营工商企业; (二)合作社营和其他集体所有制的工商企业; (三)联营、合营的工商企业; (四)铁道、民航、邮电通信部门及其他公用事业单位所属的工商企业。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认为有必要办理登记的其他工商企业。 第三条工商企业登记主管机关,在中央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在地方是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市、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工商企业除全国性公司外,一律在所在市、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登记。 第四条申请登记的工商企业,应当是直接从事生产经营并实行独立

网上报税软件操作指南(升级版)

网上纳税申报系统2.0新户操作指南 第一步安装电子证书 将从中联恒利(原握奇)公司领取的装有电子证书文件的U盘(用户自备U盘)放入电脑,打开“我的电脑”—“U盘、可移动磁盘”,找到国税网上纳税的电子证书图标,双击电子证书,出现“证书导入向导”,点“下一步”,再点“下一步”(不用修改路径和选项,直接点“下一步”),密码处输入“1111”(不是英文是数字1111),点“下一步”,再点“下一步,再点击“完成”,显示“导入成功”即可。 第二步网上纳税申报系统安装(已安装软件的有多家公司的用户直接到第三步)请登录网址:https://www.wendangku.net/doc/ea612110.html,/page/39034.html,找到“北京国税网上纳税申报系统 2.0 正式版点击“新浪本地下载”点击鼠标右键在弹出的菜单中点击目标另存为,选择保存地址为桌面。下载完毕后,桌面将有如图1所示的安装程序,双击此安装程序按提示进行安装即可。安装好软件后桌面上会出现如图2所示图标。 图1 图2 *注意:连接下面是升级包,软件自动升级不成功时,可下载升级包进行安装。 第三步软件使用(先确定您的计算机是否在联网状态,如果没有,请您先上网) 1、新建用户:双击屏幕上的“北京国税网上纳税申报系统2.0”的图标,提示是否建立新用户(或点开“用户管理”新建用户)。点击【是】将弹出新建用户窗口,点击申报方式选择:安全证书用户,纳税人识别号栏输入您的15位纳税人识别号,如果您的纳税识别号中有字母,请大写。在“新用户口令”和“确认新用户口令”处输入方便您记忆的用户口令,请务必牢记此用户口令(网上报税系统允许密码为空)。点击“建立用户”按钮出现提示信息界面,点击【是】,自动弹出导入个人证书界面,请选择用户CA证书(后缀名为pfx的证书文件)存放路径,按提示导入用户CA证书。(已安装软件的用户添加用户时直接进入用户管理新建用户)*注意:提示“未检测到税务网络”时,将证券、网上银行、防火墙、杀毒软件暂时关闭。 2、用户登录:在“登录用户类型”选择安全证书用户,点击下拉菜单选择您的纳税人识别号,“密码”处输入您建立用户时输入的密码,点击“登录”。如果系统提示是否建立新征期,则点击“是”,弹出“选择用于签名的本人证书”窗口,选中您的纳税人识别号证书,点“确定”。稍等片刻之后,提示“建立新征期成功”,点击确定,进入软件“信息”界面,此界面主要是用于发布税务局通知,用户在阅读完毕通知后点击“下一封”,直到最后一封时点“关闭”。然后点击左侧“报表”选项。 3、报表填写:在左侧选择需要申报的税种,按照先填附表后再填主表的顺序,在右侧报表列表中选中要填写的报表,再点击上方工具条中的“新建报表”按钮进入该报表。在您填写完报表后点击上方工具条中的“补零”按钮,再点击“保存”,系统提示“保存成功”。然后点击“确定”按钮,退出当前报表。选择另外一张表按上述方法进行填写。当必填的附表都填写完毕后(在填报状态一栏处显示:填写完毕),就可以“新建”主表,主表的填写方法同附表相同。*注意:填写完报表后一定要点击上方工具条中的“补零”按钮,否则可能校验不通过。

企业工商登记信息是什么意思.doc

企业工商登记信息是什么意思 企业工商登记信息的意思 应该是指企业登记主管机关的变更。例如,本市间各个区县的变更或者省市之间的变更。比如说从天津变更到上海,你在天津查询就是迁出了。 企业工商登记信息的的沿革 在外国,古罗马时代,就有工商企业必须设立看板的规定,在看板上公示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内容,这是法律规定工商企业标志的开始。到中世纪,西方国家特别是地中海沿岸国家,商人为维护其利益,成立商人行会,制定商情规约, 规定商人必须到行会登记营业的内容和本人及资本等情况,在取得商人资格后方能营业,并受到行会的保护。近代资本主义国家制定商法,其中对工商企业登记都有规定;多数国家还单独制定了商业登记法或工商企业登记法等。 中国在周代,官府要求经营同类货物的工商业者在市上同一地点出售,排列成行,称为行。到唐代,全国共有220行,各行成为同业的组织。行有行头,由官府委派,管理行的事务。工商业者加入行,须经行头同意,否则不能在行内出售货物,这时,行对工商企业有强制登记的性质。以后宋、元、明、清各代都有行的组织。但中国工商企业登记立法则始于清代。光绪二十九年

(1903),清政府成立商部,颁布《大清商律》,才开始有工商企业登记的规定。中华民国时期,也先后颁布过《法人登记规则》、《公司登记规则》、《商业登记法》和《商业登记法施行细则》等。 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各革命根据地人民政权,也曾颁布过有关工商业登记的法则,例如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颁布的《工商登记的细则》和《关于工商业投资暂行条例的决议》等。 企业工商登记信息的管辖范围 市工商局登记管辖范围 (一)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公司以及该公司投资设立的控股50%以上的公司; (二)注册资本300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的有限责任公司; (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授权登记的其他公司; (四)专业资产评估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典当公司、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公司、从事旧机动车经纪业务的经纪公司、期货经纪公司、因私出入境中介公司、境外就业中介公司、人才中介服务公司、征信公司、商标代理公司。 (五)西客站地区、首都机场地区、天安门地区、机动车交易市场、古玩城市场、潘家园旧货市场内设立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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