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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多个客户资产管理合同内容与格式准则(2012年修订)

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多个客户资产管理合同内容与格式准则(2012年

修订)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2〕25号

现公布《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多个客户资产管理合同内容与格式准则》(2012年修订),自2012年11月1日起施行。

中国证监会

2012年9月26日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多个客户资产管理合同内容与格式准则(2012年

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证监会令第83号,以下简称《试点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资产管理人为多个客户办理特定资产管理业务,资产委托人、资产管理人和资产托管人应当按照本准则的要求订立资产管理合同。

第三条资产管理合同当事人应当遵循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充分保护资产管理合同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原则订立资产管理合同。

第四条资产管理合同不得含有虚假的内容或误导性陈述。

第五条在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试点办法》、本准则以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前提下,资产管理合同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约定本准

则规定内容之外的事项。本准则某些具体要求对当事人确不适用的,当事人可对相应内容做出合理调整和变动,但应在资产管理合同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时出具书面说明。

第六条凡对当事人权利、义务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无论本准则是否作出规定,当事人均应在资产管理合同中订明。

第二章资产管理合同封面和目录

第七条资产管理合同封面应当标有“XX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的字样。封面下端应当标明资产管理人及资产托管人名称的全称。

第八条资产管理合同目录应当自首页开始排印。目录应当列明各个具体标题及相应的页码。

第三章资产管理合同正文

第一节前言

第九条载明订立资产管理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第十条说明资产委托人自签订资产管理合同即成为资产管理合同的当事人。在本合同存续期间,资产委托人自全部退出资产管理计划之日起,该资产委托人不再是资产管理计划的投资人和资产管理合同的当事人。本合同草案已经中国证监会备案,但中国证监会接受本合同草案的备案并不表明其对资产管理计划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资产管理计划没有风险。

第二节释义

第十一条对资产管理合同中具有特定含义的词汇作出明确的解释和说明。

第三节声明与承诺

第十二条列明资产委托人、资产管理人及资产托管人的声明与承诺,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资产委托人保证委托财产的来源及用途合法,并已充分理解本合同全文,了解相关权利、义务,了解有关法律法规及所投资资产管理计划的风险收益特征,愿意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本委托事项符合其决策程序的要求;承诺其向资产管理人提供的有关投资目的、投资偏好、投资限制和风险承受能力等基本情况真实、完整、准确、合法,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或误导。前述信息资料如发生任何实质性变更,应当及时书面告知资产管理人。

资产管理人保证已在签订本合同前充分地向资产委托人说明了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投资工具的运作市场及方式,同时揭示了相关风险;已经了解资产委托人的风险偏好、风险认知能力和承受能力,对资产委托人的财务状况进行了充分评估。资产管理人承诺按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资产管理计划财产,除保本资产管理计划外,不保证资产管理计划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资产托管人承诺按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安全保管资产管理计划财产,并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第四节资产管理计划的基本情况

第十三条列明资产管理计划的基本情况:

(一)资产管理计划的名称;

(二)资产管理计划的类别;

(三)资产管理计划的运作方式;

(四)资产管理计划的投资目标;

(五)资产管理计划的存续期限;

(六)资产管理计划的最低资产要求;

(七)资产管理计划份额的初始销售面值;

(八)其他需要列明的内容。

第五节资产管理计划份额的初始销售

第十四条订明资产管理计划份额初始销售的有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一)资产管理计划份额的初始销售期间、销售方式、销售对象,其中初始销售期间自资产管理计划份额发售之日起不得超过1个月;

(二)资产管理计划份额的认购和持有限额,其中投资者在初始销售期间的认购金额不得低于100万元人民币(不含认购费用);

(三)资产管理计划份额的认购费用;

(四)其他事项。

第十五条订明资产管理人应当将资产管理计划初始销售期间客户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在资产管理计划初始销售行为结束前,任

何机构和个人不得动用。

第六节资产管理计划的备案

第十六条根据《试点办法》说明资产管理计划备案的条件和资产管理计划初始销售期限届满,不能满足《试点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条件时的处理方式。

初始销售期限届满,符合资产管理计划备案条件的,资产管理人应当自初始销售期限届满之日起10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提交验资报告及客户资料表,办理相关备案手续。客户资料表应包括委托人名称、委托人身份证明文件号码、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参与资产管理计划的金额和其他信息。

自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资产管理计划备案手续办理完毕,资产管理合同生效。资产委托人的认购参与款项(不含认购费用)加计其在初始销售期形成的利息将折算为资产管理计划份额归资产委托人所有,其中利息转份额的具体数额以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第七节资产管理计划的参与和退出

第十七条订明在资产管理计划运作期间,资产委托人参与和退出资产管理计划的有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一)参与和退出场所;

(二)参与和退出的开放日和时间,除资产管理合同另有约定外,

资产管理计划每季度至多开放一次计划份额的参与和退出。开放期原则上不得超过5个工作日;

(三)参与和退出的方式、价格及程序等;

(四)参与和退出的金额限制;投资者在资产管理计划存续期开放日购买资产管理计划份额的,购买金额应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不含参与费用),已持有资产管理计划份额的投资者在资产管理计划存续期开放日追加购买资产管理计划份额的除外。

当投资者持有的计划资产净值高于100万元人民币时,投资者可以选择全部或部分退出资产管理计划;选择部分退出资产管理计划的,投资者在退出后持有的计划资产净值不得低于100万元人民币。当资产管理人发现投资者申请部分退出资产管理计划将致使其在部分退出申请确认后持有的计划资产净值低于100万元人民币的,资产管理人有权适当减少该投资者的退出金额,以保证部分退出申请确认后投资者持有的计划资产净值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

当投资者持有的计划资产净值低于100万元人民币(含100万元人民币)时,需要退出计划的,投资者必须选择一次性全部退出资产管理计划。

(五)参与和退出的费用;

(六)其他事项。

第八节当事人及权利义务

第十八条列明资产委托人、资产管理人和资产托管人的基本情

况,包括但不限于名称、住所、联系人、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等信息。

第十九条根据《试点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列明资产委托人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

(一)分享资产管理计划财产收益;

(二)参与分配清算后的剩余资产管理计划财产;

(三)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参与和退出资产管理计划;

(四)监督资产管理人及资产托管人履行投资管理和托管义务的情况;

(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获得资产管理计划的运作信息资料;

(六)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监管机构及本合同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二十条说明资产管理计划应当设定为均等份额。除资产管理合同另有约定外,每份计划份额具有同等的合法权益。

第二十一条根据《试点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列明资产委托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一)遵守本合同;

(二)交纳购买资产管理计划份额的款项及规定的费用;

(三)在持有的资产管理计划份额范围内,承担资产管理计划亏损或者终止的有限责任;

(四)及时、全面、准确地向资产管理人告知其投资目的、投资偏好、投资限制和风险承受能力等基本情况;

(五)向资产管理人或销售机构提供法律法规规定的信息资料及身份证明文件,配合资产管理人履行反洗钱义务;

(六)不得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干涉资产管理人的投资行为;

(七)不得从事任何有损资产管理计划及其投资人、资产管理人管理的其他资产及资产托管人托管的其他资产合法权益的活动;

(八)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资产管理费、托管费、业绩报酬以及因资产管理计划财产运作产生的其他费用;

(九)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监管机构及本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二十二条根据《试点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列明资产管理人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

(一)按照本合同的约定,独立管理和运用资产管理计划财产;

(二)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及时、足额获得资产管理人报酬;

(三)按照有关规定行使因资产管理计划财产投资所产生的权利;

(四)根据本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监督资产托管人;对于资产托管人违反本合同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对资产管理计划财产及其他当事人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应当及时采取措施制止,并报告中国证监会;

(五)自行销售或者委托有基金销售资格的机构销售资产管理计划,制定和调整有关资产管理计划销售的业务规则,并对销售机构的销售行为进行必要的监督;

(六)自行担任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可办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份额登记业务的其他机构担任资产管理计划份额的注册登记机构,并对注册登记机构的代理行为进行必要的监督和检查;

(七)委托其母公司对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进行投资管理(专项资产管理计划适用);

(八)委托其他机构对投资涉及的资产进行尽职调查、资产评估等(专项资产管理计划适用);

(九)以受托人的名义,代表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行使投资过程中产生的权属登记等权利(专项资产管理计划适用);

(十)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监管机构及本合同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二十三条根据《试点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列明资产管理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一)办理资产管理计划的备案手续;

(二)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按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资产管理计划财产;

(三)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能力的人员进行投资分析、决策,以专业化的经营方式管理和运作资产管理计划财产;

(四)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保证所管理的资产管理计划财产与其管理的基金财产、其他委托财产和资产管理人的固有财产相互独立,对所管理的不同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投资;

(五)除依据法律法规、本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为资产管理人及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运作资产管理计划财产;

(六)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可办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份额登记业务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资产管理计划份额的登记事宜;

(七)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接受资产委托人和资产托管人的监督;

(八)以资产管理人的名义,代表资产委托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九)根据《试点办法》和本合同的规定,编制并向资产委托人报送资产管理计划财产的投资报告,对报告期内资产管理计划财产的投资运作等情况做出说明;

(十)根据《试点办法》和本合同的规定,编制特定资产管理业务季度及年度报告,并向中国证监会备案;

(十一)计算并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资产委托人报告资产管理计划份额净值;

(十二)进行资产管理计划会计核算;

(十三)保守商业秘密,不得泄露资产管理计划的投资计划、投资意向等,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除外;

(十四)保存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业务活动的全部会计资料,并妥善保存有关的合同、协议、交易记录及其他相关资料;

(十五)公平对待所管理的不同财产,不得从事任何有损资产管理计划财产及其他当事人利益的活动;

(十六)对相关交易主体和资产进行全面的尽职调查,形成书面工作底稿,并制作尽职调查报告(专项资产管理计划适用);

(十七)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监管机构及本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二十四条根据《试点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列明资产托管人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

(一)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及时、足额获得资产托管费;

(二)根据本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监督资产管理人对资产管理计划财产的投资运作,对于资产管理人违反本合同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对资产管理计划财产及其他当事人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情形,有权报告中国证监会并采取必要措施;

(三)按照本合同的约定,依法保管资产管理计划财产;

(四)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监管机构及本合同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二十五条根据《试点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列明资产托管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一)安全保管资产管理计划财产;

(二)设立专门的资产托管部门,具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配备足够的、合格的熟悉资产托管业务的专职人员,负责财产托管事宜;

(三)对所托管的不同财产分别设置账户,确保资产管理计划财产的完整与独立;

(四)除依据法律法规、本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为资产托管人及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托管资产管理计划财产;

(五)按规定开设和注销资产管理计划的资金账户、证券账户和期货账户等投资所需账户;

(六)复核资产管理计划份额净值;

(七)复核资产管理人编制的资产管理计划财产的投资报告,并出具书面意见;

(八)编制资产管理计划的年度托管报告,并向中国证监会备案;

(九)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根据资产管理人的投资指令,及时办理清算、交割事宜;

(十)根据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保存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文件资料;

(十一)公平对待所托管的不同财产,不得从事任何有损资产管理计划财产及其他当事人利益的活动;

(十二)保守商业秘密,除法律法规、本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要求外,不得向他人泄露;

(十三)根据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规定监督资产管理人的投资运作,资产托管人发现资产管理人的投资指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或者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应当拒绝执行,立即通知资产管理人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资产托管人发现资产管理人依据交易

程序已经生效的投资指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或者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应当立即通知资产管理人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十四)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监管机构及本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九节资产管理计划份额的登记

第二十六条订明资产管理人办理登记业务的各项事宜。说明资产管理人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可办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份额登记业务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资产管理计划份额的登记业务的,应当与有关机构签订委托代理协议,并列明代为办理资产管理计划份额登记机构的权限和职责。

第十节资产管理计划的投资

第二十七条说明资产管理计划财产投资的有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一)投资目标;

(二)投资范围;

(三)投资策略,说明资产管理人运作资产管理计划财产的决策依据、决策程序、投资管理的方法和标准等;

(四)投资限制,列明按照《试点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和本合同禁止或限制的投资事项;

(五)业绩比较基准(如有);

(六)风险收益特征。

第十一节投资经理的指定与变更

第二十八条订明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由资产管理人负责指定,且本投资经理与资产管理人所管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不得相互兼任。同时,列明本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的姓名、从业简历、学历及兼职情况等。

第二十九条订明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变更的条件和程序。

第十二节资产管理计划的财产

第三十条列明与资产管理计划财产有关的事项,包括:

(一)资产管理计划财产的保管与处分

1.说明资产管理计划财产应独立于资产管理人、资产托管人的固有财产,并由资产托管人保管。资产管理人、资产托管人不得将资产管理计划财产归入其固有财产。

2.说明资产管理人、资产托管人因资产管理计划财产的管理、运用或者其他情形而取得的财产和收益归入资产管理计划财产。

3.说明资产管理人、资产托管人可以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收取管理费、托管费以及本合同约定的其他费用。资产管理人、资产托管人以其固有财产承担法律责任,其债权人不得对资产管理计划财产行使请求冻结、扣押和其他权利。资产管理人、资产托管人因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等原因进行清算的,资产管理计划财产不属于其清算财产。

4.说明资产管理计划财产产生的债权不得与不属于资产管理计

划财产本身的债务相互抵销。非因资产管理计划财产本身承担的债务,资产管理人、资产托管人不得主张其债权人对资产管理计划财产强制执行。上述债权人对资产管理计划财产主张权利时,资产管理人、资产托管人应明确告知资产管理计划财产的独立性。

(二)资产管理计划财产相关账户的开立和管理

订明当事人在资产管理计划财产相关账户开立和管理中的职责及相应的办理程序。资产托管人按照规定开立资产管理计划财产的资金账户、证券账户和期货账户等投资所需账户,资产管理人应给予必要的配合。证券账户和期货账户的持有人名称应当符合证券、期货登记结算机构的有关规定。

第十三节投资指令的发送、确认和执行

第三十一条具体订明有关资产管理人在运用资产管理计划财产时向资产托管人发送资金划拨及其他款项收付的投资指令的事项:(一)交易清算授权;

(二)投资指令的内容;

(三)投资指令的发送、确认及执行程序。

第十四节越权交易

第三十二条具体订明下列事项:

(一)越权交易的界定;

(二)越权交易的处理程序;

(三)资产托管人对资产管理人投资运作的监督。

解读《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文档

2020 解读《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文档 Document Writing

解读《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文档 前言语料:温馨提醒,公务文书,又叫公务文件,简称公文,是法定机关与社会组 织在公务活动中为行使职权,实施管理而制定的具有法定效用和规范体式的书面文 字材料,是传达和贯彻方针和政策,发布行政法规和规章,实行行政措施,指示答 复问题,知道,布置和商洽工作,报告情况,交流经验的重要工具 本文内容如下:【下载该文档后使用Word打开】 一、公司治理的实质 公司治理,简单地说,是为处理股东与管理者关系而设计的关于公司所有者和管理者之间权利配置与制衡的一种制度安排,这种制度安排的根本目的是在尽可能降低代理成本的前提下使公司管理者积极服务于所有者权益最大化。这种制度安排受制于各国法律、习惯等制度因素,其模式决定于各国的公司法、证券法、政治制度、大众心理习惯和企业文化等因素。对于股东来说,防止管理者行为偏离股东利益最大化目标的唯一办法,是制定雇用合同,规定在各种可能情况下管理者应该采取的特别行动措施。但遗憾的是,对于管理复杂的大公司来说,制定有预见性的完备合约既不可能,也得不偿失。因此,股东与管理者间的委托一代理关系,也久生成了所谓的代理问题和代理成本。通常,股东与管理者间的委托-代理关系可能存在4类代理问题,即: 1.努力问题。即管理者并不如股东期望的那样努力。研究表明,管理者持股比例越小,偷懒和非全力工作的积极性就越强。

给定偷懒程度,管理者的损失和其所持股份额的增减有正向关系。管理者持股份额越少,意味着其努力的积极程度越低,因此股东权益的潜在损失也就越大。 2.时限问题。即管理者行为具有短期化倾向,他们倾向于比股东所希望的投资回报时间短。管理者和股东在时限问题上的差异在于,公司股东关注公司的永续存在性和股东未来现金流量。而经理们则更多地把眼光限定在其受雇期间的现金流量。 3.不同风险偏好问题。即管理者更倾向于不冒风险,因为他们的财富同公司正常运转相联系。就公司所有者而言,他们更关注于股市的系统性风险对公司股价的影响,因为对于一个分散化投资者来讲,这种风险化的投资组合策略已大大降低了行业或单个企业所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相反,管理者却无法有效地分散化风险。对于他们来说,其拥有财富的大部分都同其所在公司的绩效有关。他们的工资收入,股票期权及其人力资本的价值在很大程度上有赖于公司的正常运转。而当公司出现问题时,管理者的财富很难在公司间转移。从这一点上讲,他们所遭遇的风险更象是一个债权人的风险而非股东的风险。 4.资产滥用问题。即管理者倾向于滥用公司的资产或享受更高的待遇,因为他们并不承担这种行为的成本。公司管理者正常的在职消费可能是必需的,但是如果过份消费,则会有损于股东权益。这主要表现在,一方面为其自身的声誉而进行非获利型的投资,另一方面又有可能把投资局限在提高其自身人力资本水平上,增加了罢免他们的成本。同时,还有可能引起过度投资。

基金管理公司投资管理制度

深圳市前海众房汇互联网金融服务 有限公司 公司治理准则第03号关于公司执行投资业务管理制度的 通知 各部门、各岗: 为了更好地推动公司业务发展,进一步完善、规范公司业务制度,树立并维护公司品牌形象,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试行《深圳市前海众房汇互联网金融服务有限公司投资业务管理制度》(详见附件)。请各部门、各岗成员认真学习并执行。 特此通知! 深圳市前海众房汇互联网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2016年2月2日 签发人:

附件: 投资业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公司投资业务的规范化管理,建立有效的投资风险约束机制,实现投资综合效益最大化,根据相关法律要求,并结合公司业务特点,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公司开展的各类投资业务均适用本办法。 第二章投资原则及标准 第三条投资原则 (一)总体原则:注重安全性,确保流动性,平衡收益性。 (二)投资策略:依据总体原则,灵活设置投资期限,短期、中期、长期投资合理设置。短期投资期限控制在一年及以内,中期投资期限控制在一年至二年(个别投资可适度延长),长期投资期限为三年及以上。 (三)具体投资策略:依据投资策略,具体投资项目应明确定位,定位为单一投资或集合投资;单一投资可根据拟订投资策略或委托方需求,设定单一期限投资方案并投资;集合投资,则应充分考虑短、中、长期期限配置,并结合委托方需求设计投资方案。 (四)具体投资标的选择:短期投资,主要以银行活期存款、银行理财、保险理财、货币基金等为标的;中期投资,主要以中期可赎回股权投资、委托贷款、信托计划、资产管理计划及相应优质收益权转让为主;长期投资,主要以股权投资为主,具体为高盈利性优势企业股权、高新技术企业股权及新型商业企业股权。第四条投资资金的分配 合理分配各期募集资金与公司自有资金,确保风险可控且在可承受范围内,致力确保募集资金与自有资金能获得持续而稳定的投资收益。 第五条投资限制

公司章程范本标准版

广东xxxxxx有限公司 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章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定制定。 第二条本章程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三条本章程经全体股东讨论通过,在公司注册后生效,对本公司、股东、执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四条公司名称:广东XXXXXX有限公司。 第五条公司住所:广东省佛山市XX区xxx路x号 邮政编码:521000。 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 第六条公司经营范围:企业管理咨询;企业形象策划;文化交流活动策划;商务信息服务;教育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经营范围用语不规范的,以公司登记机关根据前款加以规范、核准登记的为准。 公司经营范围变更时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 第七条公司注册资本:伍佰万元人民币。 第五章股东姓名(名称) 第八条公司股东共两个,分别是: 1、姓名。 证件名称:居民身份证, 证件号码: 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 2、姓名。 证件名称:居民身份证, 证件号码: 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 第六章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第九条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1、姓名。 以货币出资xx万元,总认缴出资xx万元,占注册资本的70%。在2045年12月31日前足额缴纳。 2、王永锋。 以货币出资xx万元,总认缴出资xx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0%。在2045年12月31日前足额缴纳。 第七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条股东享有下列权利: (一)根据其出资份额行使表决权; (二)有选举和被选举执行董事、监事权; (三)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和财务会计报告; (四)对公司的业务、经营和财务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质询; (五)要求公司为其签发出资证明书,并将姓名或名称、住所、出资额及出资证明书编号记载于股东名册上; (六)依法转让出资,优先购买公司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 (七)公司新增资本时,原股东可以优先认缴出资,按照增资前各自实缴出资比例认缴新增出资; (八)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取红利; (九)按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转让和出质所持有的股权; (十)公司终止,在公司办理清算完毕后,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享剩余资产。 第十一条股东履行下列义务: (一)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二)遵守公司章程,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 (三)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转移到公司名下的手续; (四)不按认缴期限出资或者不按规定认缴金额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下列违约责任: 1、股东不按照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在三个月内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支付相当于未缴出资1%的违约金。 2、股东承诺出资期满后三个月内仍未出资的,其他股东有权要求其0元转让未出资部分的认缴出资额。 (五)不得抽逃出资; (六)保守公司商业秘密;

基金管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doc

基金管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1 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总则第一章 为了公司的规范发展,有效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特制定本制度。第一条 第二条促进各保护资产的安全与完整,内部控制制度是公司为防范经营风险, 项经营活动的有效实施而制定的各种业务操作程序、管理方法与控制措施的总称。 内部控制的目标和原则第二章 第三条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 (一)保证经营的合法合规及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二)防范经营风险和道德风险。 (三)保障客户及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 (四)保证公司业务记录、财务住处和其他信息的可靠、完整、及时。 (五)提高公司经营效率和效果。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原则:第四条

(一)健全性:内部控制应当做到事前、事中、事后控制相统一;覆盖公司的 所有业务、部门和人员,渗透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确保不存在 内部控制的空白或漏洞。 (二)合理性:内部控制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与公司经营 规模、业务范围、风险状况及公司所处的环境相适应,以合理的成本实现内部控制 目标。 前台业务运相互牵制;公司部门和岗位的设置应当权责分明、制衡性:(三) 页9 共页1 第 作与后台管理支持适当分离。 (四)独立性:承担内部控制监督检查职能的部门应当独立于公司其他部门。 内部控制的主要内容第三章 公司内部控制主要内容包括:环境控制、业务控制、会计系统控制、第五条 信息传递控制、内部审计控制等。

环境控制第一节 环境控制包括授权控制和员工素质控制两个方面。第六条 授权控制的主要内容包括:第七条 (一)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董事会是公司的常设决策机构,向股东大 会负责。监事会是公司的内部监督机构。负责对公司董事、经理的行为及公司财务 进行监督。 公司总裁由董事会聘任,对董事会负责,主持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 董事会决议。 (二)公司作为法人实体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各业务部门在规定的业务、财务 和人事等授权范围内行使相应的职权; 各项业务和管理程序都制定了操作规程,各业务人员在授权范围内进行工作, 各项业务和管理程序遵照公司制定的各项操作规程运行; 公司对授权部门和人员建立了相应的评价和反馈机制,授权期限不超过一年,

中国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中国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为规范证券市场发展,保护投资者权益,提高我国上市公司的质量,制定了中国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下面是准则的详细内容,欢迎阅读。 中国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为规范证券市场发展,保护投资者权益,提高我国上市公司的质量,促进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下简称《准则》)。本《准则》适用于中国境内的上市公司。各上市公司必须按照《准则》规定的公司治理标准,根据自身的特点和需要,制定适合本公司的最佳作法,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提升公司治理水准。 第一章平等对待所有股东,保护股东合法权益

(一)保护股东合法权益 第一条公司治理的基本目标是保护股东权益。股东作为公司的所有者,享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基本权益。 第二条为了最大限度地保护股东权益,公司应建立能够确保股东对法律、行政法规所规定的公司重大事项享有知情权和参与权的公司治理结构。 (二)平等对待所有股东 第三条公司的治理结构应保证公平对待所有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外资股东。股东按其所持有股份的类别(如优先股、普通股等)享有平等的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第四条禁止公司股东和内幕人员进行内幕交易和损害公司和股

东利益的关联交易。 (三)健全股东大会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 第五条上市公司应当制定内容完备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包括、文件准备、召开方式、表决形式、及其签署、对外、关联股东的回避、股东大会的授权原则等;对需要由类别股东大会决定的事项,须严格按相关的议事规则执行。 第六条上市公司应在公司中明确决策程序。股东大会应该通过公正、公开的方式作出决议。股东大会的时间、地点的选择应有利于让尽可能多的股东参加会议。 第七条董事会应认真研究、仔细安排股东大会议题。股东大会应该给予每个议题予以合理的讨论时间。 第八条股东大会决议的内容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基金管理公司XXX管理制度

1 总则 1.1为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强化全体职工的纪律观念,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1.2考勤制度是加强公司劳动纪律,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搞好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全体员工要提高认识,自觉地、认真地执行考勤、假期管理制度。 1.3公司的考勤管理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实施。 1.4各部门总监、经理对本部门人员的考勤工作负有监督的义务。 1.5公司考勤实行打卡制度,员工上、下班均需打卡(共计每日2次)。员工应亲自打卡,不得帮助他人打卡和接受他人帮助打卡。 1.6考勤记录作为年度个人工作考评的参考依据。 2具体规定 2.1本公司全体员工每日工作时间一律以七小时为标准。 2.2上午上班时间为9:00时,下班时间为12:00时;下午上班时间为13:00时,下班时间为17:00时。 2.3迟到、早退 2.3.1上班规定时间5分钟以后到达,视为迟到,下班5分钟以前离开,视为早退。 2.3.2以月为计算单位,第一次迟到、早退扣款款10元,第二次迟到、早退扣款20元;第三次迟到、早退扣款30元,累计增加。迟到、早退超过30分钟者扣款50元,超过一小时者视为旷工。以上扣款在当月工资中体现。 2.3.3迟到早退情节严重屡教不改者,将给予通报批评、直至解除劳动合同处理。 2.3.4遇到恶劣天气、交通事故等特殊情况,属实的,经公司领导批准可不按迟到早退处理。 2.3.5上班时间因业务或工作需要外出者,需本人填写“外出登记 表”经直接上级领导同意后,在前台签字备案后,以便月底考勤参考。 2.4请休假 2.4.1经理级以下人员(不含经理)请假一天的由部门总监批准,二天以上的由总经理批准;部门经理、部门总监、副总经理请假由总经理批准。所有请假人员都须在人力资源部备案。 2.4.2员工因公外出不能按时打卡,应及时填写未打卡说明并注明原因,并由部门总监签字确认。

公司章程范本工商版

公司章程范本工商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等方共同出资,设立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三条:公司名称: 第四条:住所: 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 第五条:公司经营范围:______(注审批事项此处按许可证核定范围填写)。 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及股东的姓名(名称)、认缴出资额、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______元人民币。 第七条:股东的姓名(名称)、认缴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比例及出资方式如下: (一)股东姓名或名称: (二)认缴出资数额: (三)出资时间: (四)出资比例(%): (五)出资方式: (六)合计: 第五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八条: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比例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执行董事、监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公司章程。 第九条:股东会的首次会议有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 第十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第十一条: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_____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 定期会议每年召开_____次。代表_____分之_____以上表决权的股东, 执行董事,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第十二条: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 执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第十三条: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 _____分之_____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第十四条: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人,由股东会选举产生。执 行董事任期______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第十五条:执行董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议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审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预算决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七)制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 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的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第十六条:公司设经理,有执行董事决定聘任或者解聘。经理对执行董 事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股东会决议。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订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基金管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说明

论基金治理公司的内控体系 近年来,国内基金治理公司的风险操纵日益显示出其重要意义,并近乎成为基金治理公司的第一要务。基金治理公司的风险操纵是对公司治理和基金运作中的风险进行识不、评估、测量、治理和持续监控的过程。对各种风险进行治理和操纵的目的是爱护投资者利益,提高基金治理公司风险操纵能力和经营治理水平,以取信于市场,取信于社会。 基金治理公司之因此如此强调风险操纵的重要性,一方面是因为监管层为规范市场秩序加强了监管力度,另一方面则是因为基金治理公司从上述案例中认识到:风险操纵对提高竞争力有着重要的作用,是巩固和重塑诚信市场形象的必定途径;基金治理公司应该在猎取收益和操纵风险之间找到平衡点,假如没有严格有效的内部操纵体系和风险治理措施,最终将不能保住已获得的市场份额和企业无形价值的积存——企业信誉。因此,基金治理公司必须将风险操纵当作一项战略决策来对待,通过全面、严密、

科学的制度设计和体系构造,确保在操纵风险的基础上为投资者制造收益,实现公司的经营战略目标。 基金治理公司有效操纵风险应当具备的差不多要素 一、有效内控的差不多点是基金治理公司的最高治理层必须承诺对操纵风险负有全部责任,即由全权负责整个公司业务的最高层自上而下推动和实施内控和风险治理,其制定的各项内控和风险原则、制度必须适用于基金治理公司的所有部门、环节、岗位,并能被贯彻执行。概括地讲,一套有效的内控体系首先需要基金治理公司领导层的重视、参与和监督贯彻。 二、内部操纵体系是一项系统工程,应在基金治理公司构造一个全面的包含两个层面的体系和系统——公司层面的、整体的内控体系和业务层面的风险治理系统,包括建立完整的内控组织架构、流程、报告路线,明确治理层与业务部门的内控职责、纪律程序和量化的风险治理评价体系以及手段、措施等。能够正确地确认风险,不仅要识不可量化的风险,而且必须认识和操纵住其它不同类型的非量化风险,比如公司治理结构、法律法规、道

基金管理公司基本管理制度_Llinks

错误!未指定书签。(筹) 关于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 申请材料 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 基本管理制度与业务流程

为规范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的运作, 有效控制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风险, 维护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资产委托人的合法利益, C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C基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部分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推广与营销管理体系 1. 总则 1.1. C基金开展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 应恪尽职守, 履行诚实信用、谨慎勤 勉的义务, 公平对待所有投资人。公司开展该类业务以维护委托人的利益 为宗旨, 严格禁止各种形式的利益输送。 1.2. 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的业务推广与营销管理包括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 务架构、产品设计, 业务推广和营销管理等。 2. 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架构及流程 2.1 C基金作为特定资产的资产管理人, 根据与资产委托人签订的资产管理合 同运作和管理委托资产。 2.2 C基金设专户投资部, 专门负责特定资产业务的投资管理工作。 2.3 专户投资部下设部门总监、投资经理、投资经理助理, 负责公司特定资产 的大类配置管理、特定资产的投资等工作。 2.4 与市场部、机构理财部共享销售经理及销售经理助理等岗位, 负责公司特 定资产业务的营销推广、特定客户的服务管理、信息报告和客户服务等工 作。市场部负责渠道以及个人客户的开拓和维护, 机构理财部主要负责机 构客户的开拓和维护。 2.5 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推广与营销体系流程如图: 图1-1: 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推广与营销体系流程图

公司章程(个性化新版)

公司章程(个性化新版) 公司章程使用说明 一、公司章程仅供参考。当事人可根据公司具体情况进行修改,但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必要条款不得删减,公司组织机构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必须在章程中明确。 二、公司章程范本中黑体字为提示性或选择性条款,当事人选择时,应当注意前后条款的一致性,例如第五章选择执行董事,则应将关于董事会规定的条款删去。第七章选择监事则应将关于监事会规定的条款删去。 三、当事人根据实际需要,可以在法律框架内设定必要的条款以实现公司经营个性化的特点,来区别于其它同行业公司重大制度性的差异。 四、当事人根据章程范本制订公司章程后,另行打印,自然人股东需亲笔签名,法人股东需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亲笔签名。 五、公司章程一经签订,报工商主管部门备案。公司内部留存备查,则需各方全面遵照执行。 六、经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章程修正案及补充决议,应报工商主管部门备案。 (地域名+名号+行业)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并受国家法律法规的保护。 第三条公司在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 名称:(地域名+名号+行业)有限公司。 住所:市区路号。 第四条公司的经营范围为:(详细罗列清楚) 经营范围以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为准。公司应当在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从事活动。 第五条公司根据业务需要,履行相应手续后可以对外投资,设立分公司和办事机构。 第六条公司的营业期限为年,自公司核准登记注册之日起计算。 第二章股东 第七条公司股东共个: 甲方: 姓名或名称: 住所: 执照注册号:(自然人为身份证号码): 乙方: 姓名或名称: 住所: 执照注册号:(自然人为身份证号码): (注:若有多个股东照此类推) 第八条股东享有下列权利: (一)有选举和被选举为公司董事、监事的权利; (二)根据法律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要求召开股东会;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修订介绍80分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修订介绍80分 返回上一级 单选题(共1题,每题20分) 1 . 下列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相关规定,不正确的是()。 A.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上市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与上市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组织或者个人影响 B.独立董事可在上市公司合规、审计相关的部门兼任职务 C.独立董事应当依法履行董事义务,充分了解公司经营运作情况和董事会议题内容,维护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尤其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保护 D.上市公司股东间或者董事间发生冲突、对公司经营管理造成重大影响的,独立董事应当主动履行职责,维护上市公司整体利益 我的答案: B -------------------------------------------------------------------------------- 多选题(共2题,每题 20分) 1 . 下列关于上市公司股东与股东大会的相关规定,正确的是()。 A.存在特别表决权的科创公司,应当在公司章程中就特别表决权的相关事项作出明确规定 B.股东大会不得将法定由股东大会行使的职权授予董事会行使 C.上市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有关条件的股东可以向公司股东征集其在股东大会上的投票权,上市公司及股东大会召集人可对股东征集投票权设定最低持股比例限制 D.上市公司应当建立与股东畅通有效的沟通渠道,保障股东对公司重大事项的知情、参与决策和监督等权利 我的答案:ABCD【错了】

2 . 上市公司董事会应当设立审计委员会,审计会员的主要职责包括()。 A.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工作,提议聘请或者更换外部审计机构 B.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协调 C.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 D.监督及评估公司的内部控制 E.负责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项 我的答案: ABCDE -------------------------------------------------------------------------------- 判断题(共2题,每题 20分) 1 .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股东大会可以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股东仅可以本人投票。 对错 我的答案:错 2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上市公司应当实行人员、资产、财务分开,机构、业务独立。 对错 我的答案:对

小公司章程范本完整版

XX有限公司 章程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需要,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明确产权关系,促进企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经全体股东协商,特制订本章程。 一、公司名称和住所 公司名称:XX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 二、公司经营范围 公司经营范围:建筑工程施工、公路工程施工、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电力工程施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地基基础工程、消防设施工程、防水防腐保温工程、钢结构工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建筑机电安装工程、建筑幕墙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建筑劳务分包。(凭企业资质经营)。 三、公司注册资本 1、公司的注册资本:人民币陆仟陆佰陆拾陆万圆整。 2、注册资本如有虚假和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出资,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承担责任。 四、股东的名称和姓名 股东A、股东B 五、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股东的权利: (1)公司股东作为出资者按投入公司的资本额享有所有者的资产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2)股东有权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 (3)股东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可以优先认缴出资。 (4)有权在股东会上依其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5)公司终止后,有权依法取得公司剩余财产。 (6)有权依法取得出资证明书。 (7)有权转让出资。 2、股东的义务: (1)遵守公司章程; (2)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

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3)在公司办理等级注册手续后,股东不得抽回投资; (4)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六、股东的出资方式和出资额 1、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公司名称; (2)公司成立日期; (3)公司注册资本; (4)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 (5)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出资证明书由公司盖章。 七、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 1、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 2、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3、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 4、股东依法转让其出资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名称,住所及受让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第一期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课题之一 独立董事,作为中国的一个新生事物,引起社会各界人士的兴趣、重视和研究。本网站为配合本期培训以及使更多的人认识和研究"独立董事",将全面报道本期培训的课程和议题。以下内容为中国证监会上市部副主任童道驰演讲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摘要。 公司治理(Corporate Governance, 又译为法人治理结构或公司管治)是现代企业制度中最重要的组织结构。就狭义而言,公司治理主要指公司的股东、董事及经理层之间的关系;从广义上来说,公司治理还包括与利益者(如员工、客户、供应商、债权人和社会公众)之间的关系,及有关法律、法规和上市规则等。 一,公司治理的历史沿革 公司治理结构问题的产生是与股份有限公司的出现联系在一起的,其核心是由于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所有者与经营者的利益不一致而产生的委托--代理关系。在西方国家,公司治理,特别是股东和经营者在股份有限公司治理结构中的地位和作用,经历了一个从管理层中心主义到股东会中心主义,再到董事会中心主义的变化过程。但是董事会的出现并没有解决公司所有权与控制权分离而产生的委托--代理问题。 公司治理的全球化浪潮 自九十年代以来,由于经济的日益全球化,公司的治理结构越来越受到世界各国的重视,形成了一个公司治理运动的浪潮。英国首先掀起了这一浪潮。英国八十年代由于不少著名公司相继倒闭,引发了英国对公司治理问题的讨论,由此而产生了一系列的委员会和有关公司治理的一些最佳准则,如Cadbury委员会及

其发表的《公司治理的财务方面》的报告,关于董事会薪酬的Greenbury报告,以及关于公司治理原则的Hampel报告。 除了OECD之外,其他国际机构也纷纷加入了推动公司治理运动的行列。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制定了《财务透明度良好行为准则》及《货币金融透明度良好行为准则》;世界银行还与OECD合作,建立了全球公司治理论坛(Global Corporate Governance Forum)以推进发展中国家公司治理的改革。除此之外,国际证监会组织(IOSCO)也成立了新兴市场委员会(Emerging Marker Committee)并起草了《新兴市场国家公司治理行为》的报告。这其中最具有代表性的就是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于1999年推出的"OECD公司治理原则"。该原则包括五个部分:①公司治理框架应保护股东权利;②应平等对待所有股东,包括中小股东和外国股东。当权利受到侵害时,所有股东应有机会得到赔偿;③应确认公司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利,鼓励公司与他们开展积极的合作;④应确保及时、准确地披露所有与公司有关的实质性事项的信息,包括财务状况、经营状况、所有者结构,以及公司治理状况;⑤董事会应确保对公司的战略指导,对管理层的有效控制;董事会应对公司和股东负责。 全球公司治理运动形成的原因 第一,公司治理和企业融资。现任世界银行行长沃尔芬森(James D. Wolfenson):"对世界经济而言,完善的公司治理和健全的国家治理一样重要。"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是企业融资、吸引国际国内资本所必需的。由于资本市场的国际化,本国企业可以到国外去融资,但是一国能否吸引长期的、有耐心的国际投资者,该国的公司治理结构必须让投资者可以信赖和接受,即使该国的公司并不主要依赖外国资本,坚守良好的公司治理准则,也能够增强国内投资者对投资该公司的信心,从而降低融资成本,最终能够吸引更稳定的资金来源。公司治理结构的好坏直接影响了投资者的投资选择和公司股票价格。具体来说: 投资者意想--McKinsey Survey:McKinsey(麦肯锡公司)最近发表了一份投资者意向报告(Investor Opinion Survey),其主题是股东怎样评价和衡量一个公司的治理结构的价值。这项调查

私募基金公司薪酬管理办法

私募基金公司薪酬管理办法 要点 适用于私募基金管理人,包括薪酬构成、薪酬体系、绩效兑现、特殊薪酬、薪酬调整等内容。 薪酬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适应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建立市场化的薪酬激励约束机制,以最大限度地调动员工积极性及激励员工为公司创造更高价值,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条用语解释 3.1 一线部门——业务部门(项目部、基金部、风控部); 3.2 二线部门——后勤支持部门(行政部、人事部、财务部)。 第四条基本原则 4.1 必须贯彻按劳分配、奖勤罚懒和效益优先并兼顾公平的基本原则,确保在公司内部实施薪酬方案的一致性和公正性。 4.2 以岗定薪,按绩取酬。在职位分类、评估和绩效管理的基础上,根据岗位的相对价值和任职者胜任能力、绩效表现支付薪酬。 4.3 根据简单、容易操作的原则,公司在建立平等竞争、能者上庸者下的用人制度及相应的职务系列基础上,鼓励员工有效地进行合作,互相帮助并激励他人创造佳绩,充分实现公司目标。 4.4 薪酬总量与业绩挂钩,有效控制人力资源成本,每年薪酬规划与公司人事费用预算相结合,总体保持稳定。 4.5 公司员工对基金募集及项目推进有贡献的,可给予相应的奖励。具体标准按公司《基金业务管理制度(暂行)》执行。 第二章薪酬构成 第五条薪酬结构 员工薪酬主要由固定薪酬和浮动薪酬两大部分构成,其中: 5.1 固定薪酬,也称固定工资,包括:岗位工资、津贴补助(交通补助、通信补助)(员工按级别定额标准参照财务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福利(五险一金:养老保险、失业保险、

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一般按月发放。在履行好岗位职责、遵守公司规章制度的前提下,都能足额兑现;实际发放数为应发数扣减“五险一金”和个税之后的金额。 5.2 浮动薪酬,包括:绩效工资(分为两个部分:一部分为岗位工资的20%,实行考核发放;另一部分按照公司经营效益作为奖金)、加班工资(餐补),项目提成、特别奖励等或有收益。 5.3 本办法中的薪酬不包含股权收益、合伙人收益、项目跟投收益等特定收益。 第六条薪酬发放 6.1 在完成年度绩效指标并履行好工作职责的前提下,个人在考核周期可获得的预期总收入称为“目标薪酬”,包括固定工资全部,以及浮动工资中的绩效工资部分。由于绩效工资通常结合年度考核结果兑现,因此目标薪酬在此也指“目标年薪”。 6.2 目标薪酬(年薪)= 岗位工资+津补贴+ 目标绩效 为体现效益导向和部门职能差异,一线部门的目标年薪应高于二线部门的同级职位。目标年薪的构成上,公司经营净利润的10%~20% 作为绩效奖励,总裁及分管前台副总为7∶3;分管中后台副总裁及一线部门负责人为8∶2;二线部门负责人、一线部门主管及以下级别员工为8∶2;二线部门主管及以下级别员工为8.5﹕1.5。 6.3 固定月薪:保障职工基本生活的固定工资,按月发放,于次月10日兑现(遇节假日提前兑现)。 6.4 员工出现工作不履职、或者不遵守公司管理规定等违规情况时,按制度在月薪发放时对应扣减。 6.5 年度绩效工资。年度目标绩效工资属于考核性薪酬,与公司全年经营目标完成情况、部门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以及个人综合表现密切挂钩。每半年、年度结束后,根据绩考核结果和对应的工资系数,计算发放年度绩效工资=年目标绩效×考核结果系数。 第三章薪酬体系 第七条薪酬分级 7.1 薪酬级别 公司所有岗位分为六个层级分别为:一层级(A):领导级;二层级(B):高管级;三层级(C):经理级;四层级(D):部门经理级主管级;五层级(E):主管级专员/ 普通员工;六层级(F):专员级临时工/ 实习生。A、B、C 岗位层级分别为五/ 四个级差(A4.1 A4.2 ……A5/A4),C、D、E、F 岗位层级分为 四/ 五个级差。其中:一层级(A1)档为最高级,六层(F4/F5)档为最低级。 7.2 薪档标准 薪酬级别A、B 二级各4 档(含)以上属于公司高管薪酬,由董事会决定其薪酬发放标准; C 级各5 档(含)以下的薪酬标准,由综合管理部会同财务部结合预算额度、历史标准、行业现状,每年初提出建议,报董事会研究审批。起薪基数一旦确定,一段时期内(原则上为1 年)应保持稳定,特殊情况年内调整的,报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最新版公司章程范本

最新版公司章程范本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本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第三条公司在工商管理局登记注册,登记名称为: 有限责任(并简称“公司”)。 公司住址:。 第四条公司宗旨。 第五条公司是由股东共同出资设立,依法登记注册,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公司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公司应当在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从事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程相关事项,但应当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第六条公司可以向其他企业投资,(是否有投资限额,如可以)投资限额为: 公司不得成为对所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出资人。 第七条本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应由董事会(还是股东会)决议。 第八条本公司(是否可以向其他企业提供担保,如可以)向其他企业担保的总额限额为:。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决议。 前款规定的股东或者受前款规定的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前款规定事项的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第二章公司的注册资本和经营范围 第九条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 第十条公司经营范围:(除国家垄断行业和专营专控商品外,其他项目由企业自定)。 第三章股东姓名(或名称)和住所 第十一条公司股东共人,分别是: 姓名(名称):住址:身份证号:住址: 姓名(名称):住址:身份证号:住址: 姓名(名称):住址:身份证号:住址: ………… 第四章股东出资额和出资方式 第十二条公司的注册资本全部由股东自愿入股。 第十三条股东出资额为,其中货币出资额为:实物作价,知识产权作价为:土地使用权作价为:股权出资

私募基金管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xxx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防范和化解风险,保证xxx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各项业务的合法合规运作,实现经营目 标,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指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自律规则,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内部控制是指公司在充分考虑内外部环境的基础上,对 经营过程中的风险进行识别、评价和管理的制度安排、组织体系和控制措施。 第三条公司应建立健全内部控制机制,明确内部控制职责,完 善内部控制措施,强化内部控制保障,持续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和监督。 第四条公司执行董事对建立内部控制制度和维持其有效性承担 最终责任,公司管理层对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执行承担责任。 第二章内部控制的目标和原则 第五条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 (一)保证遵守私募基金相关法律法规和自律规则。 (二)防范经营风险,确保经营业务的稳健运行。

(三)保障私募基金财产的安全、完整。 (四)确保产品、公司财务和其他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第六条公司内部控制的原则: (一)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覆盖包括各项业务、各个部门和各级人员,并涵盖资金募集、投资研究、投资运作、运营保障和信息披露等主要环节。 (二)相互制约原则。组织结构应当权责分明、相互制约。 (三)执行有效原则。通过科学的内控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的内控程序,维护内控制度的有效执行。 (四)独立性原则。各部门和岗位职责应当保持相对独立,基金财产、公司固有财产、其他财产的运作应当分离。 (五)成本效益原则。以合理的成本控制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内部控制与公司的管理规模和员工人数等方面相匹配,契合自身实际情况。 (六)适时性原则。公司应当定期评价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并随着有关法律法规的调整和经营战略、方针、理念等内外部环境的变化同步适时修改或完善。 第三章内部控制的主要内容 第七条公司内部控制主要内容包括:授权控制、员工素质控制、业务内部控制、会计系统内部控制、电子信息系统内部控制、人力资源管理内部控制、内部审计控制等。 第八条授权控制。各部门应根据公司经营计划、业务规则及自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18修订)AnnouncementNo.29[2018]—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18修订)AnnouncementNo.29[2018]—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文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8〕29号 发文日期:2018年09月30日 生效日期:2018年09月30日 目录 第一章总则 3 第二章股东与股东大会 4 第一节股东权利 4 第二节股东大会的规范 4 第三章董事与董事会 5 第一节董事的选任 5 第二节董事的义务 5 第三节董事会的构成和职责 5 第四节董事会议事规则 6 第五节独立董事 6 第六节董事会专门委员会7 第四章监事与监事会7 第五章高级管理人员与公司激励约束机制8 第一节高级管理人员8 第二节绩效与履职评价8 第三节薪酬与激励9 第六章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与上市公司9 第一节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行为规范9 第二节上市公司的独立性9 第三节关联交易10 第七章机构投资者及其他相关机构10 第八章利益相关者、环境保护与社会责任11 第九章信息披露与透明度11 第十章附则12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 (〔2018〕29号) 为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运作,提升上市公司治理水平,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我国资本市场稳定健康发展,我会修订了《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国证监会2018年9月30日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上市公司运作,提升上市公司治理水平,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我国资本市场稳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等确定的基本原则,借鉴境内外公司治理实践经验,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本准则适用于依照 《公司法》设立且股票在中国境内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应当贯彻本准则所阐述的精神,改善公司治理。上市公司章程及与治理相关的文件,应当符合本准则的要求。鼓励上市公司根据自身特点,探索和丰富公司治理实践,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第三条上市公司应当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形成良好公司治理实践。 上市公司治理应当健全、有效、透明,强化内部和外部的监督制衡,保障股东的合法权利并确保其得到公平对待,尊重利益相关者的基本权益,切实提升企业整体价值。 第四条上市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下统称法律法规)和自律规则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维护上市公司利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持续学习,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忠实、勤勉、谨慎履职。 第五条在上市公司中,根据 《公司法》的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上市公司应当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根据 《公司法》和有关规定,结合企业股权结构、经营管理等实际,把党建工作有关要求写入公司章程。 第六条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依法对上市公司治理活动及相关主体的行为进行监督管理,对公司治理存在重大问题的,督促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改善。 证券交易所、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以及其他证券基金期货行业自律组织,依照本准则规定,制定相关自律规则,对上市公司加强自律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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