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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R你怎么看 离职员工回头

HR你怎么看 离职员工回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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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话说,“好马不吃回头草”,可是在现今人才竞争越来越激烈的大环境下,员工的流动在职场上已经变得很平常,员工即使离开也会有再复职的可能。猎头网

诚然,对于员工当初的离去,尤其是管理层员工的请辞,不少企业或许会尽力挽留,但最后还是尊重他们的决定。可是当初辞职的员工要求复职时,企业会接受吗?企业怎样看待自己反复的跳槽行为?曾经有过的跳槽行为会对自己的事业造成影响吗?这些都成了职场人士的困惑。

人力经理观点:要重新考虑入职动机

部分人力资源经理认为,员工的跳槽难免会给企业一种浮躁的感觉,在考虑是否会重新接纳这些员工时,他们的动机和过往的经历也就成为重要的衡量因素。

你的动机能说服企业吗?

“既然当初他决定了离开,这必然有他离开的理由。而现在又选择回来,他回来的原因是什么。这些都是企业在衡量是否录用这些打算复职员工时不得不考虑的因素。”人力资源部负责人李小姐指出,员工离职后再复职,确实会给企业一种此人不能安心工作的印象,所以在确定让员工复职前,企业需要了解他们离职的动机以及回到企业后,他们对工作有什么想法,对福利待遇又有怎样的要求,还会不会继续往外跳。只有明晰了这些内容,企业才会作进一步考虑。

你的经历能打动企业吗?

诚然,要让企业重新接受一个离开工作岗位一段时间的员工,该员工对企业的忠诚度也往往给打上了问号。员工在离开了企业的那段时间到底去了哪家企业?他们在新的企业里负责什么工作?在新的工作岗位上做出了什么业绩。

面对有意向复职的员工,人力资源经理的脑海里不禁会冒出一连串关于他跳槽以后工作经历的疑问。因为在部分企业的眼里,一个曾经离职的员工有重新返回的念头,很大程度上与他过往的职场经历有一定的联系,而这些经历也成为衡量他复职动机的重要因素。

企业看法:对“吃回头草的马”,还要区别对待事实上,面对着员工的流动,特别是这些员工在外经历了另一段工作历程后,再次向企业提出重新回来的要求时,用人单位究竟是“接纳”?还是“拒绝”?对于“好马也吃回头草”的现象,不同的企业有不同的看法。

复职员工能减少磨合期

对于员工要求复职,企业可能会根据自身发展的需要而持支持的态度,侨兴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总监李国丞可以说是当中一位。在他看来,只要是因正常原因离开岗位的员工,不是因违反公司的规定或者品行恶劣等因素而离岗的,企业一般会考虑他们重新回到企业的要求。因为如果公司再聘请一位新员工,通常在上岗前还要对其进行岗前培训,还需花费一段时间让新人接触和了解企业的情况;而这对于复职的员工而言,由于他们先前对企业的了解,令他们可以很快融入企业当中,工作业绩也明显比其他新人要提升得快,这样可以为公司节约一笔成本。

对复职员工持审慎态度

不可否认,在处理员工复职问题上,也有一些单位对此持审慎态度。尤其是对很多以生产技术为主要生命力和竞争潜力的企业来说,员工的离去,对企业而言是一种损失,可是员工的复职就能够弥补上这一缺陷吗?广东美涂士化工有限公司的人力资源经理何绍伯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未必!因为企业通常在员工离职后会马上寻觅合适人选来填补职位的空缺,如果员工再次复职,很可能不会被安排在原本的岗位上,而是在衡量他能给企业带来多大价值的基础上,再重新考虑他的岗位问题。这无形中也会给企业的运作增加成本。

此外,员工的复职与否,与当时企业的需要是否吻合也是一个重要考虑因素。如果企业的发展对在营销领域有独到见解的人才比较渴求的话,除了通过外部招聘的形式“狩猎”对象外,复职员工也可能成为其中一个解决人才欠缺的途径。

关键把握好衡量的“度”

在处理复职员工的问题时,不少企业强调,怎样把握好一个“度”是一个关键的因素。处理得当必然会推动企业发展,相反也可能让企业遭受损失,而这也是很多企业对于复职人员采取慎之又慎态度的原因之一。“一个离开了企业后再被接纳的员工,很大程度上是因为他们的重返能给企业发展带来帮助。从另一个层面来说,他们的复职也给企业员工带来了一个信息--外边的世界未必精彩。

公司人员离职流程

公司员工离职流程 一、公司员工离职定义 1、辞职:员工因个人原因或意愿提出申请辞去现有工作,属员工单方面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2、辞退:员工因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公司规章制度公司依法解除劳动关系。 3、自动离职:员工擅自离职,自行解除与公司劳动关系的一种行为。 4、合同期满: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双方有一方不再续签的,劳动关系自然终止。 二、公司员工离职管理 试用期员工: 1、员工在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为6个月)内提出辞职必须提前3至10天,做好工作交接。 2、试用期员工有下列各项情形之一者,公司有权终止试用: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违反相关规定,构成辞退或自动离职的试用期员工; 公司终止试用员工由部门对员工进行劝退,员工填写《员工辞职申请表》,按辞职程序办理。如员工拒绝申请辞职,则由所在部门提交员工试用不合格报告,附试用考核不合格证明材料,按终止试用办理。 3、试用期满,员工因个人原因提出辞职的,应提前三十日提交书面

辞职申请表,凡中高层管理人员、涉及关键项目的机密人员及物资采购管理等人员辞职,必须至少提前二个月提出辞职申请,做好工作交接,此期间公司可酌情安排其他工作,离职前须由相关部门进行离职审批后方可离职。 4、管理、技术人员的辞职申请经部门领导批准后,必须提前交综合办公室备案,如由于特殊原因部门领导未签字的,各单位先以邮件的形式告知。未提前备案或告知的,将视为未提前通知。 正式员工: 1、辞职:员工因个人原因或意愿提出申请辞去现有工作的。 2、辞退:有下列各项情形之一者,公司有权给予辞退,并解除劳动合同,公司无须提前通知即可办理离职手续,公司不予任何经济补偿。 1)凡违反公司规定,所在部门进行书面违纪警告后,员工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 a、个人拒绝书面检讨或不在违纪通报上签字确认,经教育不改者; b 、做出书面检讨后在一年内重犯者; c、在12个月内,因其他违纪情况受到累计三次(含)以上书面违纪警告者。 2) 伪造个人资料者(如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计生证、体检表等);虚报个人情况者(包括个人基本情况、工作经历、身体状况等); 3) 未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终止社保关系者;

员工离职管理办法

员工离职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员工离职管理,规范离职办理程序,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员工离职分为辞职、解雇两种方式。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章辞职 第四条员工辞职,试用期员工应提前5个工作日,正式员工应提前30天填写《离职申请表》,向其主管提出辞职请求。 第五条合同期满后,员工不愿意续签劳动合同时,应提前30天填写《离职申请表》,向其主管提出辞职请求。 第三章解雇 第六条解雇员工根据其原因可分为自动离职、辞退、开除和劳动合同终止4种方式。 第七条不按规定办理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手续而自行离职的员工,按自动离职处理。 第八条员工若出现以下情形,公司可以视情节予以辞退或开除处分,必要时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1、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 2、严重失职或有其他不良行为,对公司利益或声誉造成损害的; 3、提供虚假入职资料或有其他对公司有严重欺骗或欺诈行为的; 4、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的; 5、劳动合同中约定或公司规定的其他情况。 第九条劳动合同期满,公司不愿意与员工续签时,应提前通知员工终止劳动合同。 第五章离职手续办理 第十条员工离职审批权限,参见《公司人力资源管理权限表》。

第十一条员工离职申请获得批准后,人力管理部门应及时通知集团相关部门关闭其信息系统权限。同时离职员工需按《离职交接单》的要求办理交接手 续,经人事管理部门审核确认后方为离职完毕,并自动解除劳动合同。第十二条直接主管应指派承接人负责离职人员工作的移交;同时直接主管负有监交责任。 第十三条离职交接事项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方面: 1、各种公用印章、戳记; 2、现金、财务借款、票据、帐册、凭证; 3、各种图书、规章制度、文书、档案等资料; 4、办公系统上未尽事项、重要经营资料; 5、电脑系统、硬件的完整性以及各系统帐户的密码; 6、待办或未了的与本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的业务; 7、系统管理员离职时还必须与集团相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交接。交接 时应包括: (1)电脑资料(书籍、光盘) (2)服务器超级用户密码 (3)各应用系统(含服务器)的完整性。 8、个别岗位需经过特别培训方能上岗的,离职时的工作交接内容必须 包括离职者对交接人的培训,如系统管理员等; 9、各种与工作相关的社会关系及客户关系资源。 第十四条公司总经理助理及以上人员离职需经集团审计部进行离任审计。 第十五条工作交接双方应认真办理交接事项,如因离职工作交接疏忽给公司带来损失,追究交接当事人及其直接上级责任。若因此使公司遭受损失,则 由责任人负责追讨或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六条离职手续未办理清楚者,担保人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员工办理离职手续时,当事人应当配合人事部门联络担保人。 第六章离职结算 第十七条离职员工工资结算至考勤截止日(事实离职日),如有迟到、旷工等考勤异常行为仍需按照考勤制度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八条员工离职,若存在以下事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费用: 1、员工若即辞即离,需要承担1个月全额薪资的即辞即离费用; 2、员工违反与公司签订的相关协议,应按协议承担赔偿责任;

【行政人事管理】员工离职处理原则

员工离职处理原则 (一)本公司员工不论何种原因离职,悉依本细则办理。 (二)员工离职区分: 1.自请辞职。 2.职务调动离职。 3.退休离职。 4.解雇离职。 5.其他原因离职。 (三)自请辞职者,如平时工作成绩优良,应由单位高级主管加以疏导挽留,如其去意仍坚,可办停薪留职,但不发离职证件,目的仍希再返公司效力。 (四)离职手续: 1.员工离职,由单位直属主管向人事单位索取员工离职通知单(如附件一)按规定填妥后,持单向单列各单位办理签证,再送人事单位审核。 2.职员以上人员离职时,应向人事单位索要移交清册三份(如附件二),按移交册内容规定,详加填入移交清册,办妥移交手续后,一份存原单位,一份离职人保存,一份随同离职通知单及工作时间卡一并交人事单位呈转核定,移交清册并移送稽核室存查。 (五)移交手续: 1.工作移交:原有职务上保管及办理中的帐册、文件(包括公司章则,技术资料图样)等均应列入移交清册并移交指定的接替人员或有关单位,并应将已办而未结案的事项交待清楚(章则,技术资料,图样等类应交保管资料单位签收)。 2.事务移交: ①原领的工作服交还总务科(一年以上的免)。 ②原领的工具,文具(消耗性的免)交还总务科或有关单位。 ③上项交还物品不必列入移交清册,由接收单位经办人在离职单上签证即可。 3.移交期限以5天内办妥。 (六)离职人员办理移交时应由直属主管指定接替人接收,如未定接收人时应临时指定人员先行接收保管,俟人选确定后再转交,如无人可派时,暂由其主管自行接收。 (七)各员工所列移交清册,应由直属主管详加审查,不合之处,应饬更正,如离职人员,正式离职后,再发现财物、资料或对外的公司应收款项有亏欠未清的,应由该单位主管负责追索。 (八)离职手续办妥后,始准填发离职证明。 (九)本细则呈奉总经理核定后实施,修订时亦同。

员工入职、离职管理制度

人力资源管理标准 1.目的: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员工管理,规范招聘、录用、入职、试用期考核、内部岗位变动及员工离职程序,结合公司实际制订本标准。 2.适应范围: 公司全体员工。 3.职责: 人力资源部具体负责员工招聘、录用、入职、试用期考核、内部岗位变动及离职管理;各职能部门配合人力资源部办理员工管理相关手续。 4.工作要求: 员工招聘 用人需求部门根据本部门发展的需要,结合部门人员编制提出年度(或临时)用人计划,填写用人需求表送人力资源部。 人力资源部根据企业战略发展规划,结合各部门的用人需求,编制企业年度人才需求计划,报总经理审批后实施。 对于临时招聘,由需求部门填写用人申请,报总经理审批后送人力资源部实施。 人力资源部根据经总经理批准后的人才需求计划或用人申请,向外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信息发布后,人力资源部依据报名条件规定收集报名资料,并进行初步筛选,审核应聘人员资格与招聘要求是否符合以及提供材料的可靠性。 人力资源部根据审核筛选,确定初试人员名单和面试时间,并组织需求部门及有关人员对应聘人员进行面试,并填写《面试评价表》。 所有应聘人员面试结束后,人力资源部会同需求部门确定最终面试结果。 员工录用 人力资源部将应聘人员的最终面试结果报总经理审批,确定最终录用人员并通知申请部门。

入职报到 对于被公司确定正式聘用的求职者,由人力资源部发出《录用通知书》或以其它方式通知被录用人携带有关证件来公司报到。新员工报到时须向人力资源部提供以下有关证明文件: A. 本人身份证、户口证明、最高学历证明、职称证明、技术等级证明等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B. 前工作单位离职证明或前工作单位地址、电话号码、联系人姓名等资料。 C. 本人近三个月内的体检报告,没有报告到公司制定体检医院进行入职体检。 被录用人应按人力资源部指定时间报到及办理入职手续。如在发出正式录用通知3天内不报到,人力资源部可取消其录用资格(特殊情况经批准可延期报到)。考勤记录从新员工正式报到之日起开始。 由人力资部在入职当天负责与新员工签订正式劳动合同。新员工交付有关证明文件后,将经过公司领导审核批准的《职位申请表》一起交由人力资源部为新员工建立个人档案。综合办公室为新员工配发办公用品或相应的工作用品。 由人力资源部通知用人部门做好相应的工作安排。新员工第一天到岗,部门负责人应负责将新员工介绍给部门同事,人力资源部负责将新员工介绍给公司同事,并领其熟悉公司环境,并作相关的入职培训。 新员工培训 新员工办理完入职手续后,必要时,由人力资源部组织新员工进行职前培训,职前培训分为入司培训和试用期两个阶段,期限为三个月。培训期间新员工必须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完成公司布置的各项任务,接受公司和部门领导的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将延长试用期或不予录用。 入司培训 A.培训目的:使新员工在最短时间内了解公司历史背景、发展现状、前景规划、规章制度及公司文化等;帮助新员工确定自己的人生规划,明确自己在公司未来的发展方向;加强新老员工、新员工与新员工之间的沟通等。 B.培训形式:以授课为主,结合座谈、讨论、参观、录像教学及丰富多彩的户外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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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入职、离职及劳动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招募与配置 第一条目的 为公司发展提供合格人员,充分体现择优录用的原则。 第二条职责 1.人事行政部负责办理员工的招聘、录用手续,并进行人力需求调查及薪资调查工作,向总经办报送分析报告; 2.各部门负责对应聘人员进行专业考核; 3.总经理负责签署经考核合格者的求职表。 第三条招聘原则 公司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全面评估的基础上择优录用人才。 1. 回避原则 1.1亲戚朋友不能有直接上下级关系; 1.2同一部门同一地区人员分布适宜,避免过分的老乡关系和裙带关系出现。 2. 不能录用原则 2.1在集团各公司服务并解聘的(特别人员经总经理批准可录用); 2.2未满16周岁的人员; 2.3体检不合格者; 2.4精神和心理不健康者; 2.5有违法犯罪行为正被公安机关通缉者。 第四条招聘条件及招聘需求批准程序 1. 招聘类型 1.1新增岗位是指岗位空缺的补充将造成企业总体人数增加; 1.2补员是指空缺岗位的招聘不影响企业总体人数的构成。

2. 招聘条件 2.1公司扩大规模需增员时; 2.2公司组织结构调整需增加人员时; 2.3新项目组建或增加编制时; 2.4公司需储备人才时; 2.5公司原有职位空缺需补员时; 2.6其他人力资源需求。 3.招聘需求审批程序 3.1补员招聘:用人部门在人力资源部的协助下根据需求情况填写《招聘申请表》,经用人部门负责人签字申请,送总经办审核属实后,于每月25日前递交人力资源部组织招聘。 3.2新增岗位招聘:用人部门负责人在《招聘申请表》上详列新增原因、职责范围和资历要求,报总经办组织岗位评估,报总经理审批。总经理核准同意的,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招聘;未通过核准的,由人力资源部反馈给申请部门。 4.招聘及录用流程 人事行政部初试并筛选——部门主管复试——总经理审核——人事行政部通知试用——试用期结束合格者转正 4.1招聘流程 4.1.1人力资源部自接到《招聘申请表》之日起,拟定当月招聘计划,报总经办审批后,组织招聘。一般岗位招聘周期为两周-四周;个别岗位由人力资源部及用人部门视情况协商延长或缩短周期; 4.1.2应聘人员应聘时需填写《应聘登记表》,由人力资源部负责检验相关证件(如身份证、毕业证、健康证明等,从事技术工种的还需有技术等级证,且提供之证件必须为原件),并在《应聘程序记录表》之“初试”栏内签字确认,合格后,推荐给用人部门进行专业考核; 4.1.3考核后,用人部门在《应聘程序记录表》之“复试意见”内签字确认,并附上相关考核资料,合格者,交由人力资源部; 4.1.4总经理对考核合格人员进行面谈,内容包括薪资福利待遇、工作制度等; 4.1.5面谈合格后,总经理告知人事行政部办理试用手续,试用期为三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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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员工离职处理原则(doc 2页)

五、员工离职处理原则 (一)本公司员工不论何种原因离职,悉依本细则办理。 (二)员工离职区分: 1.自请辞职。 2.职务调动离职。 3.退休离职。 4.解雇离职。 5.其他原因离职。 (三)自请辞职者,如平时工作成绩优良,应由单位高级主管加以疏导挽留,如其去意仍坚,可办停薪留职,但不发离职证件,目的仍希再返公司效力。 (四)离职手续: 1.员工离职,由单位直属主管向人事单位索取员工离职通知单(如附件一)按规定填妥后,持单向单列各单位办理签证,再送人事单位审核。 2.职员以上人员离职时,应向人事单位索要移交清册三份(如附件二),按移交册内容规定,详加填入移交清册,办妥移交手续后,一份存原单位,一份离职人保存,一份随同离职通知单及工作时间卡一并交人事单位呈转核定,移交清册并移送稽核室存查。

(五)移交手续: 1.工作移交:原有职务上保管及办理中的帐册、文件(包括公司章则,技术资料图样)等均应列入移交清册并移交指定的接替人员或有关单位,并应将已办而未结案的事项交待清楚(章则,技术资料,图样等类应交保管资料单位签收)。 2.事务移交: ①原领的工作服交还总务科(一年以上的免)。 ②原领的工具,文具(消耗性的免)交还总务科或有关单位。 ③上项交还物品不必列入移交清册,由接收单位经办人在离职单上签证即可。 3.移交期限以5天内办妥。 (六)离职人员办理移交时应由直属主管指定接替人接收,如未定接收人时应临时指定人员先行接收保管,俟人选确定后再转交,如无人可派时,暂由其主管自行接收。 (七)各员工所列移交清册,应由直属主管详加审查,不合之处,应饬更正,如离职人员,正式离职后,再发现财物、资料或对外的公司应收款项有亏欠未清的,应由该单位主管负责追索。 (八)离职手续办妥后,始准填发离职证明。

员工离职、辞退管理制度

员工离职管理细则 一、目的 为规范本公司员工离职流程,保证公司人员相对稳定、维护正常人才流动秩序,避免出现员工辞职期间内消极怠工或离职后因工作交接不清楚,接任人无法胜任工作等状况,特制定本细则。 二、适用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公司任何原因离职的员工。 三、离职定义 1.辞职:公司员工根据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工作的行为。 2.辞退:公司根据相关的规章制度、管理规定,事先不必征得员工同意而单方面决定终止与员工的聘用关系的行为。 3.自行离职:员工未经公司批准而擅自离开岗位三天以上的行为。 四、员工辞职 1.员工辞职必须提前30天提交《辞职申请表》(试用期提前3天),经部门经理、行政经理、总经理签准后,办理相关手续,不得委托他人办理。 2.员工到行政部领取《员工离职会签单》,按表中项目逐项办理,经手人签字齐全后方可离开公司。 4.薪资核算。按照有关规定,核算应发而未发薪资、未休假期薪资、各项违约赔偿等。 5.行政部根据离职通知单于当日即行办理封存档案、注销工号和人事信息。 6.行政部应视情况约谈离职人员,并将面谈结果填入离职人员档案。 7.离职员工若需“离职证明书”,可到行政部索要(行政部据实写明)。 五、辞退员工 根据制度辞退员工的,需各部门上交书面辞退申请,写明原因,经行政部确认核准后方可辞退。具体操作办法见《员工辞退管理制度》。 六、离职程序及薪资结算 1.离职申请经核准后,离职的员工(包括正式、试用期、短期聘用),于离职当日将填写的会签单送交行政部,以办理离职会签,并缴还其个人保管之文具、

用品。薪资结算:员工离职,薪资结算至停职日(不含),交接时间不计薪资。 2.试用期辞职的员工凡不满15天的不予发放工资,超过15天的按实际发放。 员工辞退管理细则 一、目的 为加强公司劳动纪律,提高员工队伍素质,增强公司活力,促进本公司的发展,特制定本细则。 二、辞退原则 公司对违纪员工,原则上经劝告、批评、教育或行政处分后仍不改者,有辞退的权利。 三、辞退形式 辞退的形式包括辞退、开除。 四、辞退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员工,部门主管可提出辞退建议。 1.试用期未满,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或能力较差,表现不佳,不能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的。 2.工作态度差,工作缺乏责任心和主动性的 3.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公司规章制度的。 5.不服从公司的正常岗位调动,在规定的到岗时间不予报道的. 6.严重失职、营私舞弊、贪污腐化或有其他严重不良行为,对公司利益或声誉造成损害的。 7.滋事干扰公司的管理和业务活动的。 8.对公司存在欺骗行为。 9.散布谣言,致使同事、主管或公司蒙受损失的。 10.泄露商业或技术秘密,使公司蒙受损失的。 11.其他情形。 五、辞退员工的操作流程 1.部门主管根据公司规定的辞退条件,实事求是地对照员工的现实能力、表现或某特定的事实提出辞职建议,填写“员工辞退建议及评审报告单”(以下简称“报告单”)。

员工入离职管理办法

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员工入离职管理办法 一、目的 为规范公司员工的招聘与录用及离职、异动流程,严格管控公司人力资源成本,满足公司发展的需要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职能部门,各岗位级别员工招录,特聘高级管理人才招录办法由公司董事长特批后办理相关手续。 三、招聘录用管理 员工招聘由用人需求部门根据岗位编制制作人员增补申请表,由综合办公室技术审核,超编制人数的由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权限人签批后交综合办公室执行。人员编制由公司领导结合公司近期、远期发展战略规划确定。 因人员流失、人员调动等因素影响确需补充编制内人员的,部门需填写《人员增补申请表》,按权限设置逐级签批后交综合办公室执行。 四、招聘渠道与甄选 综合办公室在收到可执行的招录计划后,根据招录的岗位性质选择合适的招聘渠道,选择时应以成本节约,效率及时,效果不影响公司业务开展为原则。对招聘渠道的信息要及时维护更新,确保信息发布有效性;到期或过期的信息要及时清理或删除。 招聘人员根据岗位要求的基本要求筛选简历,如年龄、性别、学

历、专业、工作经历、岗位证件要求进行初选。满足条件的,按照招聘人员数量与符合基本要求应聘人员数量的一定比例安排初试、复试等入职前甄选。 一般应聘生产类、仓储类、清洁类、辅助性等普通岗位人员的应聘简历原则上存档一个月,一个月后进行清理;中专及以上学历的普通管理、职能类岗位人员的应聘简历原则上存档一个季度;中高层管理人员的应聘简历原则上存档半年。 五、面试、笔试管理 1、初试 招聘人员筛选应聘人员简历,按照一定比例决定进入初试名单。 招聘人员提前做好面试工作安排,准备面试资料、笔试考题,通知报名人员带相片、身份证、毕业证、资格证等资料应试。 待初试人员填写完《应聘申请表》后,招聘专员审核《应聘申请表》未尽事项,指导初试人员完成必填项目。完成后,招聘专员发放《笔试考题》在考卷规定的时间完成后,对考卷进行基本评判,结果作为初试基本判断依据之一。 以上完成后,招聘专员与初试人员进行基本面谈,考察礼仪、求职动机、沟通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个人性格、以往工作经历等基本素质;面试评价在入职表或面试评价表中注明。 2、复试 除重要管理岗位安排复试外,一般岗位不必复试,复试主要是公司领导对关键岗位的资质把关;特殊人才的福利待遇由公司领导与应

离职处理原则

第四章离职处理原则 第一条员工离职区分: 1.自请辞职. 2.职务调动离职. 3.退休离职. 4.解雇离职. 5.其它原因离职 第二条自请辞职者,如平时工作成绩优良,应由单位主管及以上管理人员加以疏导挽留,如其去意仍坚可暂办停薪留职但不办理离职手续,目 的仍希再返公司效力。 第三条离职手续: 1.员工离职须提前至少30天(部门副主任以上管理人员需提前三个 月)向所属部门主管呈交书面辞职报告,并由部门向人力资源部 报备,经管委会讨论批准后,再行办有关离职手续。 2.员工离职时,应向人力资源部索要?员工离职交接表?三份,按表 中内容规定详细填入,办妥移交手续后,一份存原校区,一份离 职人保存,一份交人力资源部存档。 第四条移交手续: 1.工作移交:原有职务上保管及办理中的账册、档案、资料、现金(包 括学校章则,技术资料图样,电脑内一切资料)等均应列入移交清 册并移交指定的接替人员或有关单位,并应将已办而末结案的事 项交待清楚(章则、技术数据,图样等类应交保管数据单位签收)。 2.离职人员办理移交时应由直接上级主管指定接替人接收;如未定 接收人时应临时指定人员先于接收保管,待人选确定后再转交; 如无人可派时,暂由其主管自行接收。 3.员工所列移交清册,应由直属主管详加审查,不合之处,应及时 更正,如离职人员正式离职后,再发现财物、资料或对外的公司 应收款项有亏欠未消的,应由该直接上级主管负责追索。 4.离职手续办妥后,始核发工资,未按以上流程及要求办理离职手续的当月工资停发。

第十三章教师聘用协议书 编号:YS 甲方:昆明亚森教育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合同法等相关规定,为保证甲方良好的教学质量,加强人才储备管理;同时也保障乙方对学生的辅导工作相对独立、安全、规范、有效,及合理的课酬等权利,本着平等、自愿、诚信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聘用乙方作为文化课辅导老师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责任与义务 (一)、甲方聘请乙方为甲方的文化课辅导教师,为甲方的学生进行课程辅导,工作时间以学生休息期的周末及寒暑假为主,学生在校期的白天、晚上 为辅。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业余时间安排学生上课事项。 (二)、乙方成为甲方的文化课辅导教师后,甲方对乙方进行全方面的岗前培训,包括甲方企业文化、管理理念、职业道德、教学技能和家庭教育理念等 方面的培训,让乙方全面了解甲方的授课模式、工作理念、工作宗旨和 工作纪律等。 (三)、在第一次授课前,甲方要向乙方提供学生的详细信息及其他资料。(四)、甲方为乙方提供授课场所以及周一至周五的免费备课场所。并定期提供有关考试信息。

员工离职处理规则

员工离职处理规则 The latest revision on November 22, 2020

员工离职处理规则 一、本公司员工不论何种原因离职,悉依本规定办理。 二、员工离职区分 1. 自请辞职; 2. 职务调动离职; 3. 退休离职; 4. 解雇离职; 5.其他原因离职。 三、自请辞职者,如平时工作成绩优良,应由单位高级主管加以疏导挽留,如其去意仍坚,可办停薪留职,但不发离职证件,目的仍希再返公司效力。 四、离职手续 1. 员工离职,由单位直属主管向人事单位索取员工离职通知单按规定填妥后,持单向单列各单位办理签证,再送人事单位审核 2. 职员以上人员离职时,应向人事单位索要移交清册三份,按移交册内容规定,详加填入移交清册,办妥移交手续后,一份存原单位,一份离职人保存,一份随同离职通知单及工作时间卡一并交人事单位呈转核定,移交清册并转移送档案室存查。 五、移交手续 1. 工作移交:原有职务上保管及办理中的账册、文件(包括公司章则,技术资料图样)等到均应列入移义清册并移交指定的接替人员或有关单位,并应将已办而未结束的事项交待清楚(章则、技术资料,图样等类应交保管资料单位签收)。 2. 事务移交 ①原领的工作报务交还总务科(一年以上的免) ②原领的工具、文具(消耗性的免)交还总务科或有关单位。 ③上项交还物品不必列入移交清册,由接收单位经办人在离职单上签证即可。 3. 移交期限以5天内办妥 六、离职人员办理移交时应由直属主管指定接替接收,如未定接收人时应临时指定人员先行接收保管,俟人选确定后再转交,如无人可派时,暂由其主管自行接收。 七、各员工所列移交清册、应由直属主管详加审查、不合之处,应予更正,如离职人员,正式离职后,再发现财物、资料或对外的公司应收款项有亏欠未清的,应由该单位主管负责追索。

员工离职管理制度处理原则

员工离职管理制度 处理原则 1 2020年5月29日

.(.....) 25万份精华管理资料,2万多集管理视频讲座.(.....) 专业提供企 管培训资料员工离职处理原则 (一)本公司员工不论何种原因离职,悉依本细则办理。 (二)员工离职区分: 1.自请辞职。 2.职务调动离职。 3.退休离职。 4.解雇离职。 5.其它原因离职。 (三)自请辞职者,如平时工作成绩优良,应由单位高级主管加以疏导挽留,如其去意仍坚,可办停薪留职,但不发离职证件,目的仍希再返公司效力。 (四)离职手续: 1.员工离职,由单位直属主管向人事单位索取员工离职通知单 (如附件一)按规定填妥后,持单向单列各单位办理签证,再送人事单位审核。 2.职员以上人员离职时,应向人事单位索要移交清册三份(如附件二),按移交册内容规定,详加填入移交清册,办妥移交手续后,一份存原单位,一份离职人保存,一份随同离职通知单及工作时间卡一并 交人事单位呈转核定,移交清册并移送稽核室存查。 (五)移交手续: 1.工作移交:原有职务上保管及办理中的帐册、文件(包括公司

文档仅供参考 章则,技术资料图样)等均应列入移交清册并移交指定的接替人员或 有关单位,并应将已办而未结案的事项交待清楚(章则,技术资料,图样等类应交保管资料单位签收)。 2.事务移交: ①原领的工作服交还总务科(一年以上的免)。 ②原领的工具,文具(消耗性的免)交还总务科或有关单位。 ③上项交还物品不必列入移交清册,由接收单位经办人在离职 单上签证即可。 3.移交期限以5天内办妥。 (六)离职人员办理移交时应由直属主管指定接替人接收,如未定接收人时应临时指定人员先行接收保管,俟人选确定后再转交,如无人可派时,暂由其主管自行接收。 (七)各员工所列移交清册,应由直属主管详加审查,不合之处,应饬更正,如离职人员,正式离职后,再发现财物、资料或对外的公司 应收款项有亏欠未清的,应由该单位主管负责追索。 (八)离职手续办妥后,始准填发离职证明。 (九)本细则呈奉总经理核定后实施,修订时亦同。 3 2020年5月29日

员工离职处理的四个原则

员工离职处理的四个原则 8月28日,据路透社报道,夏普称,作为裁减全球五分之一员工削减成本计划的一部分,它将在日本裁员2000人。刚刚的摩托罗拉裁员事件还未过去,夏普又开始大规模的进行裁减人员,这是一种被动的离职,是企业不得不让员工离开的一个现象,而生活中每天都上演着员工离开企业的主动离职,那么企业管理者又该做好哪些措施呢? 离职员工关系管理是一个很大的系统工程,它需要收集、管理大量数据,需要IT技术的一些支持,但最重要的还是观念上的改变。这就需要根据离职员工的特点和个性来展开有效的一对一沟通,这样才能有效地获得信息,而不是做简单的暂时补板,或者做一些非常的处理。然而,目前在离职员工事件上,似乎还远远没有做到管理的环节,而是一个处理。那么HR要如何处理好离职员工呢?以下有四条原则可供HR们分享: 1、及时响应并以情感安抚 人力资源在收到员工离职信后,甚至是在员工有表现出想离职意愿的时候,就要第一时间出来相应,以表明企业对每一个员工的高度重视,如果你觉得错失这个人才非常可惜,那么你的每一个犹豫和怠慢都会使员工从犹豫变果决。 当然,你在收到员工离职申请的时间内,一定要对外保密,因为有些员工并非真的愿意离开,而是想通过这种方式获得一场彻彻底底地沟通和挽留。 2、加强联系并维持关系 其实,最近流行一种新的职位:旧雇员关系主管,这个工作是干什么呢?就是用来专门负责与前雇员进行联系和交流的。通过跟他们的联系,让他们还能为企业传递市场的信息,提供合作的计划,也可以结合实际的工作经验,为企业提出宝贵的改进意见。 其实只要企业付出真诚的努力,有相当多的离职员工还是愿意成为企业的拥护者,这就要求企业在员工办理离职手续时,一定要及时结算工资,办理相关手续,给予相应补偿,万万不可对你的员工过于计较,这是体现企业人性化的一面。 3、建立返聘制度 曾有研究者发现,一个员工离职后,企业在找新人的过程中,光替换成本就高达离职员工

员工离职管理办法

员工离职管理办法

员工离职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保证公司人员相对稳定、维护正常人才流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离职的定义:公司辞退员工或员工辞职。 第三条凡欲辞职的员工,须提前3 O天提交辞职书。 第四条部门经理与离职员工进行离职谈话。 第五条离职员工,在获得公司批准之日起,须在一星期内办理完毕下列交 接工作: 1、公司的文件资料、项目资料; 2、公司办公用品; 3、工作服、员工卡、名片、钥匙; 4、其它属于公司的财物。 5、结清领借款。 第六条工作交接完毕后,根据“离职交接清单"在财务部门办理工资结算, 结算款项为: 1、结算工资:实际结算工资=实际工作天数×日均工资。 2、应付未付的奖金 3、扣除员工的借款、培训费(原承诺培训服务期未满的补偿费用)、罚 金等。

第七条处罚规定 1、离职员工未在公司规定的时间内交接完工作者,延迟一天,按每天 4%月基本工资处罚;如给公司带来损失,公司有权要求离职人员赔偿,并保留 向法院起诉的权利。 2、擅自离职的员工,停发当月工资和奖金,如给公司带来损失,公司 有权要求离职人员赔偿,并保留向法院起诉的权利。 3、离职员工与公司签有《劳动合同》、《培训合同》、《保密协议》者, 应在服务期满后离职,或离职时须根据协议之规定,向公司交纳相关费用,并承 诺在规定时间内不在其它公司作相同的工作。 第八条离职手续办理完毕,工资结清后,离职者即与公司脱离劳动聘用关 系。 第九条本办法自二OO六年一月一日起执行。 枣庄市方税物资有限公司 .1 O.5

仓库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 第一条为保管好库存商品,做到数量准确,质量完好,确保安全,收发迅速,面向服 务,降低费用,加速资金周转,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仓库设置要根据业务需要和设备条件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内部要加强经济责 任制,进行科学分工,形成商品归口管理的保证体系;业务上要实行工作质量标准化,应用 现代管理技术和ABC分类法,不断提高仓管水平。 第二章商品验收入库 第三条商品入库,保管员要亲白同交货人办理交接手续,保管员凭送货发票或送货 单所开列的清单,按商品名称、F口in牌、型号、数量、计董单位等,核对清点商品是否一致, 验收到位后将验收结果记入公司计算机管理系统,打印验收单或入库单并按要求签字,做收 货确认。办妥后的入库单由保管、财务各存一联记帐。 第四条不合格品可隔离堆放或拒绝接收,不可打印签收验收单或入库单。 第五条验收中发现问题,须及时通知公司经理和经办人处理。发生单到货未齐,或者

员工离职处理原则

员工离职处理原则 (一)本公司职员不论何种缘故离职,悉依本细则办理。 (二)职员离职区分: 1.自请辞职。 2.职务调动离职。 3.退休离职。 4.解雇离职。 5.其他缘故离职。 (三)自请辞职者,如平常工作成绩优良,应由单位高级主管加以疏导挽留,如其去意仍坚,可办停薪留职,但不发离职证件,目的仍希再返公司效力。 (四)离职手续: 1.职员离职,由单位直属主管向人事单位索取职员离职通知单(如附件 一)按规定填妥后,持单向单列各单位办理签证,再送人事单位审核。 2.职员以上人员离职时,应向人事单位索要移交清册三份(如附件二),按移交册内容规定,详加填入移交清册,办妥移交手续后,一份存原单位,一份离职人储存,一份随同离职通知单及工作时刻卡一并交人事单位呈转核定,移交清册并移送稽核室存查。 (五)移交手续: 1.工作移交:原有职务上保管及办理中的帐册、文件(包括公司章则,技术资料图样)等均应列入移交清册并移交指定的接替人员或有关单位,并应将已办而未结案的事项交待清晰(章则,技术资料,图样等类应交保管资料单位签收)。 2.事务移交: ①原领的工作服交还总务科(一年以上的免)。 ②原领的工具,文具(消耗性的免)交还总务科或有关单位。 ③上项交还物品不必列入移交清册,由接收单位经办人在离职单上签证即可。

3.移交期限以5天内办妥。 (六)离职人员办理移交时应由直属主管指定接替人接收,如未定接收人时应临时指定人员先行接收保管,俟人选确定后再转交,如无人可派时,暂由其主管自行接收。 (七)各职员所列移交清册,应由直属主管详加审查,不合之处,应饬更正,如离职人员,正式离职后,再发觉财物、资料或对外的公司应收款项有亏欠未清的,应由该单位主管负责追索。 (八)离职手续办妥后,始准填发离职证明。 (九)本细则呈奉总经理核定后实施,修订时亦同。

离职管理制度范本

离职管理制度 1目的 1.1明确离职种类,办理离职程序及有关事项审批权限。 1.2加强离职管理,确保人力资源不必要的流失。 1.3加强工作交接管理,减少工作交接不到位造成的损失。 1.4了解离职人员对公司管理的建议,改进管理工作。 2范围 本制度适合于公司全体员工。 3离职种类 3.1劳动合同终止:即员工劳动合同到期不再续签,或符合法定终止条件的自然终止。3.2劳动合同解除: 3.2.1辞职:合同期内,员工因故向公司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 3.2.2辞退:合同期内,由公司方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 3.2.3自动离职:合同期内,员工未经申请获批准而擅自离开公司或工作岗位(旷工)连续三天以上、或月累计达五天以上、或年累计达十天以上的,或本人申请自动放弃岗位工作及薪资所得而离开公司的。 4权责 4.1部门权责 4.1.1总经理或常务副总:总监、部门经理、副经理、助理、主管及中高级技术人员离职申请的审批。 4.1.2人力资源部:提出离职处理意见,离职面谈,离职手续办理,薪资核算及其资料的整理。 4.1.3业务部门:人员离职的申请、审核,离职面谈,离职人员工作移交、手续办理及其监督核实。 4.2审批权限 4.2.1生产部车间各小组成员离职的,由小组组长初审,车间主任复核,部门经理批准。 4.2.2部门主管级以下人员(包括生产部各车间组长)离职的,由部门主管初审,部门经理复审,分管总监(副总)批准。 4.2.3部门主管级及中高级技术人员申请离职,由部门经理初审,分管总监(副总)复审,常务副总(总经理)批准。 4.2.4部门(副)经理级及以上人员申请离职,由常务副总初审,总经理核准。 4.2.5辞退员工或员工合同期满不再续约的离职,由各部门经理提出申请,人力资源部审核,常务副总(总经理)批准。

员工离职处理规则

员工离职处理规则 一、本公司员工不论何种原因离职,悉依本规定办理。 二、员工离职区分 1.自请辞职; 2.职务调动离职; 3.退休离职; 4.解雇离职; 5.其他原因离职。 三、自请辞职者,如平时工作成绩优良,应由单位高级主管加以疏导挽留,如其去意仍坚,可办停薪留职,但不发离职证件,目的仍希再返公司效力。 四、离职手续 1.员工离职,由单位直属主管向人事单位索取员工离职通知单按规定填妥后,持单向单列各单位办理签证,再送人事单位审核 2.职员以上人员离职时,应向人事单位索要移交清册三份,按移交册内容规定,详加填入移交清册,办妥移交手续后,一份存原单位,一份离职人保存,一份随同离职通知单及工作时间卡一并交人事单位呈转核定,移交清册并转移送档案室存查。 五、移交手续 1.工作移交:原有职务上保管及办理中的账册、文件(包括公司章则,技术资料图样)等到均应列入移义清册并移交指定的接替人员或有关单位,并应将已办而未结束的事项交待清楚(章则、技术资料,图样等类应交保管资料单位签收)。 2.事务移交 ①原领的工作报务交还总务科(一年以上的免) ②原领的工具、文具(消耗性的免)交还总务科或有关单位。 ③上项交还物品不必列入移交清册,由接收单位经办人在离职单上签证即可。 3.移交期限以5天内办妥 六、离职人员办理移交时应由直属主管指定接替接收,如未定接收人时应临时指定人

员先行接收保管,俟人选确定后再转交,如无人可派时,暂由其主管自行接收。 七、各员工所列移交清册、应由直属主管详加审查、不合之处,应予更正,如离职人员,正式离职后,再发现财物、资料或对外的公司应收款项有亏欠未清的,应由该单位主管负责追索。 八、离职手续办妥后,始准填发离职证明。 九、本细则呈奉总经理核定后实施,修订时亦同。

离职管理制度47375

员工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员工的离职管理程序,加强人员的流动管理,确保员工离职时,其工作及物品能明确的交接,以保障工作的顺利开展,以及公司和离职员工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应**有限公司所有离职员工,均依本制度办理。 第三条管理原则 1、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 2、公司与员工权责对等原则。 3、内部处理与司法解决相结合的原则。 第二章职责分工 第四条人事行政部职责 1、负责离职人员的离职面谈工作,了解离职原因。 2、指导离职人员办理离职手续,并协助用人部门办理员工交接工作。 3、负责离职人员的个人档案材料、证据等的收集整理和最终归档工作。 4、负责离职人员办公用品等的回收工作。 5、负责与离职人员本人及相关部门协调解决有关遗留问题。 6、配合财务部处理离职人员所涉及的财务事项。 第五条离职员工所在部门职责 1、负责离职申请的批准及工作交接期限的确定。 2、负责落实并监督离职员工工作交接。 3、负责本部门离职人员各项问题的内部处理,及与各部门协调处理离职人员的遗留问题。 第六条财务部与离职员工职责 1、财务部负责离职员工工资及相关款项的核算与支付。 2、员工应配合办理好相关工作交接,以及完善好相应离职手续。 第三章离职种类

第七条辞职 在合同期内,由员工提出提前终止劳动合同关系,经双方协商同意可解除劳动关系。 第八条自动离职 在合同期内,员工未经公司批准而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行为,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公司将按员工自动离职处理。 1、连续旷工3个工作日或在1年内累计旷工达5个工作日,经劝诫无效者。 2、未按正规手续申请离职而自行离开工作岗位者。 3、已申请离职但未办妥离职交接手续而自行离开公司者。 第九条合同期满离职 员工履行劳动合同期满,双方无续签意向而离职。 第十条辞退 是指在任职期间内,员工不合格或工作表现、学识、技能等不符合公司要求,或因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等,公司决定提前终止劳动合同关系,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公司可以辞退员工。 1、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或能力较差、表现不佳者。 2、患有非本职工作引起的疾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经医疗部门证实身体不适,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 3、工作能力明显不适应本职工作要求,又无法转任其它岗位者。 4、参加岗位适应性培训后考核仍不合格且又无法转任其它岗位者。 5、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达成变更劳动合同协议的。 6、公司因生产经营状况确需裁减人员。 7、试用期满后工作态度差,工作缺乏责任心和主动性的,无法满足工作需求者。 8、公司制度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第十一条开除 是指在任职期间内,员工违反公司有关规定或做出有损于公司利益的行为,给公司造成较大损失,公司根据有关规定随时与其解除劳动合同,予以开除,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公司有权开除员工。 1、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公司规章制度的。 2、严重失职、营私舞弊、贪污腐化或有其它严重不良行为,对公司利益或声誉造成损害的。 3、对公司有严重欺骗行为的。

员工离职处理原则 (2)

1 员工离职处理原则 (一)本公司员工不论何种原因离职,悉依本细则办理。 (二)员工离职区分: 1.自请辞职。 2.职务调动离职。 3.退休离职。 4.解雇离职。 5.其他原因离职。 (三)自请辞职者,如平时工作成绩优良,应由单位高级主管加以疏导挽留,如其去意仍坚,可办停薪留职,但不发离职证件,目的仍希再返公司效力。 (四)离职手续: 1.员工离职,由单位直属主管向人事单位索取员工离职通知单(如附件一)按规定填妥后,持单向单列各单位办理签证,再送人事单位审核。 2.职员以上人员离职时,应向人事单位索要移交清册三份(如附件二),按移交册内容规定,详加填入移交清册,办妥移交手续后,一份存原单位,一份离职人保存,一份随同离职通知单及工作时间卡一并交人事单位呈转核定 ,移交清册并移送稽核室存查。 (五)移交手续: 1.工作移交:原有职务上保管及办理中的帐册、文件(包括公司章则,技术资料图样)等均应列入移交清册并移交指定的接替人员或有关单位,并应将已办而未结案的事项交待清楚(章则,技术资料,图样等类应交保管资料单位签收)。 2.事务移交: ①原领的工作服交还总务科(一年以上的免)。 ②原领的工具,文具(消耗性的免)交还总务科或有关单位。 ③上项交还物品不必列入移交清册,由接收单位经办人在离职单上签证即可。 3.移交期限以5天内办妥。 (六)离职人员办理移交时应由直属主管指定接替人接收,如未定接收人时应临时指定人员先行接收保管,俟人选确定后再转交,如无人可派时,暂由其主管自行接收。 (七)各员工所列移交清册,应由直属主管详加审查,不合之处,应饬更正,如离职人员,正式离职后,再发现财物、资料或对外的公司应收款项有亏欠未清的,应由该单位主管负责追索。 (八)离职手续办妥后,始准填发离职证明。 (九)本细则呈奉总经理核定后实施,修订时亦同。 1 / 1

员工离职处理原则

员工离职处理原则 员工不论何种原因离职,依本细则办理。 一、员工离职分类: 1.自请辞职。 2.职务调动离职。 3.退休离职。 4.解雇离职。 5.其他原因离职。 二、自请辞职者,如平时工作成绩优良,应由单位高级主管加以疏导挽留,如其去意仍坚,可办停薪留职,但不发离职证件,目的是希望其再返公司效力。 三、离职手续: 1.员工离职,由单位直属主管向人事单位索取员工离职通知单(如附件一)按规定填妥后,持单向单列各单位办理签证,再送人事单位审核。 2.职员以上人员离职时,应向人事单位索要移交清册三份(如附件二),按移交册内容规定,详加填入移交清册,办妥移交手续后,一份存原单位,一份离职人保存,一份随同离职通知单及工作时间卡一并交人事单位呈转核定,移交清册并移送稽核室存查。 四、移交手续: 1.工作移交:原有职务上保管及办理中的帐册、文件(包括公司章则,技术资料图样)等均应列入移交清册并移交指定的接替人员或有关单位,并应将已办而未结案的事项交待清楚(章则,技术资料,图样等类应交保管资料单位签收)。 2.事务移交: ①原领的工作服交还总务科(一年以上的免)。 ②原领的工具,文具(消耗性的免)交还总务科或有关单位。 ③上项交还物品不必列入移交清册,由接收单位经办人在离职单上签证即可。 3.移交期限以5天内办妥。 五、离职人员办理移交时应由直属主管指定接替人接收,如未定接收人时应临时指定人员先行接收保管,待人选确定后再转交,如无人可派时,暂由其主管自行接收。 六、各员工所列移交清册,应由直属主管详加审查,不合之处,应饬更正,如离职人员,正式离职后,再发现财物、资料或对外的公司应收款项有亏欠未清的,应由该单位主管负责追索。 七、离职手续办妥后,始准填发离职证明。 八、本细则由总经理核定后实施,修订时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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