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论实行和完善党代表任期制

论实行和完善党代表任期制

论实行和完善党代表任期制
论实行和完善党代表任期制

论实行和完善党代表任期制

摘要:实行党代表任期制,是改革和完善党的代表大会制度、积极推进党内民主建设的重要战略举措,是新时期党内民主建设实践的客观要求,也是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强党的自身建设的具体体现。实行这一制度,对于开辟党内民主理论发展的新境界、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实行和完善党代表任期制,必须明确和规范党代表的任期与职责、改革和创新党代表产生方式、建立健全党代表活动制度和党代表履职保障制度。

关键词:党代表任期制;党代会常任制;党内民主建设

党的十七大报告明确提出,要完善党的代表大会制度,实行党的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选择一些县(市、区)试行党代表大会常任制。党的十八大报告进一步强调,完善党的代表大会制度,提高工人、农民代表比例,落实和完善党的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试行乡镇党代会年会制,深化县(市、区)党代会常任制试点,实行党代会代表提案制。实行党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是改革和完善党的代表大会制度、积极推进党内民主建设的重要战略举措,也是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强党的自身建设的具体体现。

一、党代表发挥作用的历史考察

马克思、恩格斯从创建世界上第一个无产阶级政党——共产主义者同盟伊始,就一直重视并身体力行党代表作用的发挥,开创了以党的代表大会年会制为载体发挥党代表作用的制度。十月革命胜利后,以列宁为首的布尔什维克党始终坚持马克思、恩格斯开创的以代表大会年会制为载体发挥党代表作用的优良传统,在1918年到1923年间共召开了六次党的代表大会。在此基础上还开创了以党的代表会议年会制为载体发挥党代表作用的新途径。1925年以后斯大林抛弃了年会制,加强了个人集权制,党内民主严重不足,结果逐渐失去党心、民心,其教训是极其深刻的。

中国共产党成立以来十分重视党代表作用的发挥。从1921年党的一大到1928年党的六大的几年里,党继承和坚持了马克思列宁主义以党的代表大会年会制为载体发挥党代表作用的优良传统。1922年中共二大通过的党章规定:“全国代表大会每年由中央执行委员会定期召集一次。”①中共三大至六大通过的党章均有类似规定。1927年后伴随着革命形势的急转直下,在危机局势中召开的五大、六大出现特殊情况。1928年党的六大后,党代会年会制被日益严重的白色恐怖和长期游击战争环境所打断。1945年召开的七大决定,党的全国代表大会每三年召集一次,地方代表大会每两年召集一次,期间可举行党的代表会议。这样,就形成了党的历史上党代表发挥作用的又一种制度,即以党代会非年会制与党的代表会议制相结合为载体发挥党代表作用的制度。这一制度适应了战争年代的特殊环境,党代表的使命感、荣誉感、责任感及其重要作用都得到了有效的保护和发挥。

“四项制度”深化乡镇党代表任期制

“四项制度”深化乡镇党代表任期制 实行乡镇党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是党代会代表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是明确代表任期和职责,充分发挥党委界期内基层党代表参与决策、建言献策、监督检查和联系服务,提高党组织重大决策、重大部署的民主化和公开化,推进民主政治发展进程。 建立列席同级党委会议制度。党代表只有参与决策,才能落实和维护广大党员的主体地位,进而实现党委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实行党代表列席党委会制度,党委重大决策、党建重大部署、干部任职等必须征询党代表(10人以上)意见,党代表应表明态度,必要时进行民主表决。各支部党代表列席本支部的支部会,参与支部重大事项的表决,充分体现党组织决策民主化。 建立联系走访制度。党代表源自党员,代表和服务于党员群众,在党组织与党员群众之间起到桥梁与纽带作用。党代表在闭会期间加强与普通党员、群众的联系,一般一个党代表至少要联系3名以上普通党员和部分贫困群众,在对普通党员群众走访中,分片收集党员群众的各种意见、建议、诉求,通过提案、提议等形式上报党委,并由党委指定专人进行答复,及时有效地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事业健康发展。 建立党代表提案制度。如何将党员和群众的意见、意愿向党委表达,这就需要建立相应的党代表提案制度,从而以党代表为

纽带,开辟群众与党委之间直接对话的信息直通车。党代表在党代会期间或闭会期间可书面向党委撰写提案,反映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中的重大问题或党员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党委要成立相应的提案办理办公室,专门负责代表提案的办理、反馈,使提案得到有效落实,提高代表反馈满意率。 建立代表监督制度。党委应不定期组织代表视察重点项目进展情况,监督党委及相关部门工作效能;邀请代表参与重大项目的立项、比选、验收,确保广大党员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

党代表任期制

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大会和地方 各级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暂行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发挥党代表大会代表作用,坚持和完善党代表大会制度,推进党内民主建设,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党的先进性,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党内有关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代表,党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代表大会代表,设区的市和自治州代表大会代表,县(旗)、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和市辖区代表大会代表。 第三条党代表大会代表按照党内选举的有关规定选举产生。严格代表资格审查,保证代表的先进性。 第四条实行党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党代表大会代表每届任期与同级党代表大会当届届期相同。如下一届党代表大会提前或者延期举行,其代表任期相应地改变。代表在党代表大会召开和闭会期间,享有代表资格,行使代表权利,履行代表职责,发挥代表作用。 第二章党代表大会代表的权利与职责 第五条党代表大会代表要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代表大会精神,模范遵守党的章程、党内各项规定和国家法律法规,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密切联系党员和群众,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发挥表率作用,认真行使职权,自觉接受党员和群众的监督,不得利用代表身份谋求任何私利和特权。 第六条党代表大会代表有下列权利与职责: (一)在同级党代表大会召开期间参与听取和审查党的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的报告; (二)在同级党代表大会召开期间参与讨论和决定有关重大问题; (三)在同级党代表大会上行使表决权、选举权,有被选举权; (四)了解同级党的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以及所在选举单位党组织贯彻执行党的决议、决定的情况;

(五)向同级党代表大会或者同级党的委员会就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的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六)对同级党的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及其成员进行监督; (七)参加同级党代表大会或者同级党的委员会组织的活动; (八)受同级党代表大会或者同级党的委员会的委托,完成有关工作。 第三章党代表大会代表开展工作的方式 第七条党代表大会代表履行代表职责,主要是参加同级党代表大会和同级党的委员会组织的活动。 第八条党代表大会召开期间,党代表大会代表联名可以向大会提出属于同级党代表大会职权范围内的提案。提案应当有案由、案据和方案。提出提案的代表可以要求撤回提案。 第九条党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党代表大会代表可以由个人或者以联名的方式,采用书面形式向同级党的委员会提出属于同级党代表大会和党的委员会职权范围内的提议;可以通过参加座谈、列席会议等方式,对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党的建设等重大决策和党内重要文件的制定,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十条党代表大会代表受同级党代表大会和党的委员会的委托,可以在本地区对涉及同级党代表大会和党的委员会职权范围内的有关重大决策、重要事项进行调查研究。 第十一条党代表大会代表应当采取适当方式,与基层党员和群众加强联系,了解党的决议、决定在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反映基层单位党员和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第十二条党代表大会代表应邀可以列席同级党的委员会全体会议等会议,发表意见。 第十三条党代表大会代表根据同级党的委员会安排,可以参加对本地区重要干部的民主推荐和对同级党的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民主评议,参加对同级党的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的评议。 第四章党代表大会代表履行职责的保障 第十四条县级以上党的委员会委员、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应当采取适当方式与同级党代表大会代表加强联系。 党的各级委员会领导班子成员到基层检查工作和调查研究,应当注意听取党代表大会代表的意见。

巩留县党代表任期制

中国共产党巩留县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 实施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发挥党代表大会代表作用,完善党代表大会制度,积极推进党内民主建设,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和先进性建设,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代表任期制暂行条例》等党内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本实施办法适用于县党代表大会代表。 第三条县党代表大会代表(简称代表)实行任期制,代表每届任期与同级党代表大会当届届期相同。如下一届党代表大会提前或延期举行,其代表任期相应改变。代表在党代表大会召开和闭会期间,享有代表资格,行使代表权利,履行代表职责,发挥代表作用。 第二章代表的权利和职责 第四条代表要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带头学习宣传贯彻党代表大会精神,模范遵守党的章程、党内各项规定和国家法律法规,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密切联系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群众,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发挥表率作用,认真行使职权,自觉接受党员和群众的监督,不得利用代表身份谋求任何私利和特权。

第五条代表有下列权利和职责: (一)在同级党代表大会召开期间参与听取和审查党的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的报告; (二)在同级党代表大会召开期间参与讨论和决策有关重大问题; (三)在同级党代表大会上行使表决权、选举权,有被选举权; (四)了解同级党的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以及所在选举单位党组织贯彻执行党的决议、决定的情况; (五)向同级党代表大会或者同级党的委员会就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的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建议; (六)对同级党的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及其成员进行监督; (七)参加党代表大会或者同级党的委员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八)受同级党代表大会或者同级党的委员会的委托,完成有关工作。 第三章代表开展工作的方式 第六条代表履行代表职责,主要是参加同级党代表大会和同级党的委员会组织的活动。 第七条党代表大会召开期间,10名以上代表联名或代表团可以向大会提出属于同级党代表大会职权范围内的提案。代表提案应当有案由、案据和方案。提出提案的代表可以要求

党代表任期制和党代会常任制辨析

党代表任期制和党代会常任制辨析 本文作者:中共中央党校党建部教授张荣臣来源:《理论前沿》 [摘要] 党代表任期制和党代会常任制,是一个问题的两个层面。在进行党内民主制度设计的时候,内涵上既不能把它完全分开,又不能混为一谈。实践中,要按照十七大的要求,有所侧重。 [关键词] 党代表任期制;党代会常任制 作为推行党内民主的重要举措,党的十七大提出实行党代表任期制和党代会常任制,并明确把实行党代表任期制写进了党章。党代表任期制和党代会常任制,是一个问题的两个层面。在进行党内民主制度设计的时候,内涵上既不能把它完全分开,又不能混为一谈。实践中,要按照十七大要求的“完善党的代表大会制度,实行党的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选择一些县(市、区)试行党代表大会常任制”,有所侧重。 一 党代表任期制一般认为就是党代会的代表和它所选举产生的委员会的资格和权利同时存在,任期与换届同委员会的任期与换届同期。 按照政党活动的一般规范,党代表一旦当选,很自然地应当在其当任的这一届发挥作用,直到下届代表大会召开。尽管由于党代表大会在各个政党内部的作用不同,代表的作用也不尽相同。但至少在理论上,没有哪一个政党规定党代表的权利截止到代表大会结束。从这个意义上讲,党代表没有什么任期不任期之分。但对我们党来说,党代表任期制问题的提出并明确写进党章,却有其特殊的时代背景和意义。因为马克思主义政党最初都实行年会制。马克思、恩格斯创立的共产主义者同盟,就确认党的代表大会是党的唯一的最高权力机关,共产主义者同盟代表大会每年召开一次会议。俄共夺取政权后,根据列宁的倡议,俄共(布)决定每年召开一次党代会,行使党的最高权力机关的职能。我们党从“一大”到

充分认识实行党代表任期制的重大意义

充分认识实行党代表任期制的重大意义 为了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经中央研究决定,于2008年5月5日正式印发《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暂行条例》(简称《条例》)至全党执行。2009年,《中国共产党安徽省各级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实施办法》颁布实施(皖发〔2009〕12号),《实施办法》适用于省、市、县(市、区)党代表大会代表,自发布之日起正式施行。(那么,乡镇党代表适不适用?)《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党的基层代表大会代表参照本实施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我区2008年(中央《条例》出台后)开始在西河口乡开展了党代表任期制试点,去年又在江家店镇搞试点。主要做法就是在党代会闭会期间组织党代表开展一些活动(如去年江家店镇“七一”期间组织党代表视察村卫生室建设),但目前还没有实行年次会。 党代表实行任期制后,党代会代表自身有了责任感和荣誉感,他们发挥作用的空间很大,在反映社情民意、参与决策、监督批评等等,都会起重要的作用。 第一,它是普通党员发挥其监督作用的有效途径之一。中国共产党是一个有着7800万党员的大党,相当于世界上一个人口中等规模的国家,其内部事务的管理,就其难度和复杂性而言,不亚于一个国家。在这种背景下,很多党内事务由全体党员直接参与是不现实的,只能实行党的代表参与的“代议制”。中国共产党是国家的唯一的执政党并长期执政,是政治体制中的领导核心,各级决策层绝大多数是共产党员,如何监督领导层对权力的运作,不但是社会的责任,更是执政党本身的义不容辞的责任,由党代表通过代表大会发挥其监督职责,是对权力监督的有效途径之一。 第二,有利于改善党员主体地位“缺失”的局面。党员是党内的权利主体,也是党内权力的授予者。党代表是党员选出来的,代表的是广大党员的意志。由代表大会选出的党的委员会,常委会及书记由委员会选举产生。由此可以看出,各级党的代表大会在理论上应是党内的最高领导机构。但在以往的具体的中国政治生活中和权力运作过程中,党代表大会只是在大会召开时起到讨论报告、选举领导机构的作用,大会闭会后便无声息,一般是常委会作为领导机构呈现在公众视野中。代表大会作为领导机构的作用体现不出来,党员的主体地位也表现不出来。因此,实行党代表任期制,在一定程度上有助于改善党员主体地位“缺失”的局面。 第三,有利于发挥党代表在任期内的的经常性作用。我们知道,人大、政协每年开一次代表、委员会议,人代会代表、政协委员每年都可以就国家的重大问题和决策发表意见,提出建议、议案等,而党代会代表呢?以往,党代表在参加党代会(譬如十六大)之后直至新一届党代会(譬如十七大)再度召开前的届期内,其党代表职责近乎“空置”。期间,譬如地方党委一级,年度重大事项的决策权均由该地该届党委的某次全会取代,参加全会并拥有表决权的,均系地方党委委员以上的党代表。在以党委全会替代党代会年会的制度安排下,就党内决策的“优先知情权、决策权和监督权”而言,绝大多数党代表在其五年届期内,均无从拥有。因此,社会上对党代表有“一次性代表”之说。而在党内,更多的普通党员包括相当数量的党代表本人,则习惯把党代表身份仅仅视作一种政治荣誉。改为任期制后,党代表在党代会届期内的“身份”相当于人大代表的身份,

党代表各项制度

党代表工作室工作制度 一、党代表工作室是各级党代表履行代表职责、联系党员群众的工作平台。工作室为党代表履行职责提供便利条件,加强党代表之间的联络与交流。 二、党代表工作室定期开放,每次开放时间不少于半天。固定时间安排为每周星期一的8:30—12:00。 三、党代表工作室实行党代表轮流驻室接待党员群众。 四、党代表根据工作需要,经常性走访工作室所在辖区的党员群众,收集社情民意。 五、党代表工作室安排驻室党代表接待党员群众每年至少不少于一次。 六、党代表工作室实行回复责任制度。工作室负责收集整理党员群众向党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经党代表签名同意后分送有关部门办理,跟踪落实办理情况,并定期向党代表和党员群众反馈。 七、党代表工作室配备若干名联络员,负责做好工作室的日常工作。 八、上级党委组织部门负责对党代表工作室进行检查指导,适时组织党员群众对工作室工作情况进行评议。

党代表工作室联络员工作职责 一、负责工作室的日常工作。 二、协助党代表做好党员群众接待工作,记录接待情况,汇总党代表收集的意见、建议。 三、协助党代表加强与工作室驻地党组织及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络工作。 四、负责跟踪意见建议办理情况,及时将办理结果向党代表及党员群众反馈。 五、做好工作室的文件资料归档管理、工作总结、情况上报等工作。 六、指导党员志愿者协助党代表开展工作室活动。

党代表接待党员群众工作流程

驻室党代表工作职责 1、根据轮值安排,按时进驻党代表工作室开展接见党员群众工作。 2、正确行使代表权力,正面引导党员群众,维护党的形象和威信。 3、热情接见党员群众,认真解答党员群众的疑问,耐心倾听意见和建议。 4、认真填写《党代表接见党员群众登记表》,如实记录党员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5、真心实意服务党员群众,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 6、主动对党员群众反映问题的办理情况进行跟踪、督办,并及时向党员群众反馈。 7、经常深入走访所驻党代表工作室辖区的党员群众,广泛收集社情民意,并向上级党组织汇报情况。 8、自觉加强业务知识学习,不断提高接见党员群众的技巧和水平,增强代表履职能力。 9、积极支持和参加上级党组织组织的相关工作或活动。

安徽省党代表任期制实施办法

安徽省党代表任期制实施办法 中国共产党安徽省各级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 实施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发挥党代表大会代表作用,坚持和完善党代表大会制度,推进党内民主建设,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党的先进性,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全国 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暂行条例》(中发[2019]8号)等党内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省、市、县(市、区)党代表大会代表。 第三条党代表大会代表按照党内选举的有关规定选举产生。严格代表资格审查,保 证代表的先进性。 第四条实行党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党代表大会代表每届任期与同级党代表大会当 届届期相同。如下一届党代表大会提前或者延期举行,其代表任期相应地改变。代表在党 代表大会召开和闭会期间,享有代表资格,行使代表权利,履行代表职责,发挥代表作用。 第二章党代表大会代表的权利与职责 第五条党代表大会代表要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认真学习宣 传贯彻党代表大会精神,模范遵守党的章 程、党内各项规定和国家法律法规,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密切联系党员和群众,在 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发挥表率作用,认真行使职权,自觉接受党员和群众的监督,不得利用代表身份谋求任何私利和特权。 第六条党代表大会代表有下列权利与职责: (一)在同级党代表大会召开期间参与听取和审查党的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的报告; (二)在同级党代表大会召开期间参与讨论和决定有关重大问题; (三)在同级党代表大会上行使表决权、选举权,有被选举权; (四)了解同级党的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以及所在选举单位党组织贯彻执行党的 决议、决定的情况; (五)向同级党代表大会或者同级党的委员会就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 会建设和党的建设的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党代表任期制

党代表任期制:探索中的进步与问题 2008年08月24日10:46学习时报 2008年7月18日,中共上海市委九届四中全会召开,党代表列席市委全会。这不仅是上海市首次党代表列席市全委会,就全国省级党的委员会而言,也是第一次。 在此两天前,7月16日,新华社授权发布《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暂行条例》(以下简称《代表任期制暂行条例》)。这是党的历史上第一部党代表任期制条例。 在此九个月前,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把党代表任期制写入了党章。 在此二十年前,1988年,中国共产党在县级党代表大会试行党代会常任制,同时开始出现党代表任期制。 二十年,弹指一挥间,党代表任期制从试点走向推广、从制度条文走向新的大面积实践。 一、党代表任期制的历史合理性 一个政党是否实行党代表任期制,并无一定之规。世界上有众多政党,各有各的做法,均是各自情势所决定的。中国共产党长期以来并没有实行党代表任期制,后来强调这一问题,并在当下成为全党关注的热点问题,实是当代中国特定社会条件下的产物。 中国共产党是一个长期执政的党。党的传统优势是密切联系群众,但在长期执政的条件下,党的最大危险就是脱离群众。党代表任期制的一大优势就是众多的各级党代表可以成为党员群众与党代会、党的委员会的沟通桥梁,反映群众意愿的管道,成为代表群众监督权力机构的形式之一。因此,在刚刚发布的《代表任期制暂行条例》中,赋予党代表密切联系党员和群众的职责,同时规定其接受党员和群众的监督,以确保党代表在密切党群关系方面发挥特定作用。 中国共产党又是在政治体制中承担领导核心责任的党。中国政治体制的政治核心是中国共产党,各级人大、政协、政府及所属各部门均设有党的组织,各级决策机构人员,大多是共产党员,所谓“一个核心、三个党组(指人大、政府、政协各有党组)”的称谓是其简单写照。在此背景下,党内民主状况,党的重大问题决策,不可能不影响到政治体制的运作。如何监督领导层党员,监督其权力运作是否符合社会公义、符合人民利益,就是党的建设和整个社会的重大课题。党代表任期制虽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这一课题,但党代表对党的代表大会和委员会的监督,至少是从党的建设视角解决这一课题的方式、手段之一。 中国共产党又是一个具有七千四百多万党员的大党,其内部事务的管理,就其难度和复杂性而言,不亚于一个国家。在这种背景下,很多党内事务由全体党员直接参与是不现实的,只能通过代表参与。党代表任期制,意味着党代表在任期之内必须向选举单位的党员负责,并代表党员参与党内事务管理。在过往的中国政治生活中,党代表只是在大会召开时起到讨论报告、选举领导机构的作用,大会闭会后便无声息,一般是常委会作为领导机构呈现在公众视野中。代表大会作为领导机构的作用体现不出来,党员的主体地位也表现不出来。因此,实行党代表任期制,在一定程度上有助于改善这种局面。特别是在参政议政方面,党代

党代表的权利和职责

学习十八大精神 切实发挥党代表作用履行党代表职责 十八大报告提出: 一、党代表的权利和职责 党代表大会代表要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代表大会精神,模范遵守党的章程、党内各项规定和国家法律法规,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密切联系党员和群众,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发挥表率作用,认真行使职权,自觉接受党员和群众的监督,不得利用代表身份谋求任何私利和特权。 党代表大会代表有下列权利与职责: (一)在同级党代表大会召开期间参与听取和审查党的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的报告; (二)在同级党代表大会召开期间参与讨论和决定有关重大问题; (三)在同级党代表大会上行使表决权、选举权,有被选举权; (四)了解同级党的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以及所在选举单位党组织贯彻执行党的决议、决定的情况;

(五)向同级党代表大会或者同级党的委员会就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的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六)对同级党的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及其成员进行监督; (七)参加同级党代表大会或者同级党的委员会组织的活动; (八)受同级党代表大会或者同级党的委员会的委托,完成有关工作。 第三章党代表大会代表开展工作的方式 第七条党代表大会代表履行代表职责,主要是参加同级党代表大会和同级党的委员会组织的活动。 第八条党代表大会召开期间,党代表大会代表联名可以向大会提出属于同级党代表大会职权范围内的提案。提案应当有案由、案据和方案。提出提案的代表可以要求撤回提案。 第九条党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党代表大会代表可以由个人或者以联名的方式,采用书面形式向同级党的委员会提出属于同级党代表大会和党的委员会职权范围内的提议;可以通过参加座谈、列席会议等方式,对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党的建设等重大决策和党内重要文件的制定,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十条党代表大会代表受同级党代表大会和党的委员会的委托,可以在本地区对涉及同级党代表大会和党的委员会职权范围内的有关重大决策、重要事项进行调查研究。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