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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试验室管理办法

中心试验室管理办法
中心试验室管理办法

中心试验室管理办法

试验检测工作是太中银铁路工程质量控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生产中对保证工程质量及最终证明其结果的必要技术手段。通过试验,可以科学的鉴定建筑用料,结构构件的质量情况;通过试验,可以节约原材料,降低工程成本;通过试验,可以为推广和发展新枝术,使用新材料提供依据,从而加快施工进度。中交集团为了优质高效建好太中银铁路ZQ-Ⅱ标,满足设计及规范要求,规范试验工作,确保工程质量,特制定中心试验室管理办法:

1 中心试验室组织机构

1.1 概况

中交集团太中银铁路工程指挥部中心试验室下设九个专业检测室:混凝土室、力学室、胶材室、集料室、留样室、土工室、化学室、道碴室和标养室,中心试验室共8人:试验室主任1人,技术负责人1人,质量保证人1人,资料及仪器设备管理员1人,试验员2人、试验工2人;所有试验人员都有铁路试验上岗证书,试验室主任、技术负责人都有工程师证书;各项目经理部试验室在业务上属指挥部中心试验室统一管理,各项目经理部试验室应配备主任1人, 技术负责人1人,质量保证人1人,资料及仪器设备管理员1人,试验员3人,试验工3人,试验室主任和技术负责人的职称为中级以上,所有人员有铁路试验上岗证。

1.2 业务培训:

(1)太中银铁路是按铁路客运专线标准设计,为使试验人员熟悉铁路客运专线新标准,指挥部与铁道部检测中心联系在2006年7月26日举办试验员学习班,太中银铁路各参建单位派2~3名试验员参加学习取证;

(2) 根据试验工作的需要,派人参加试验学习班,提高试验人员的技术业务水平,更好的为中交集团太中银铁路工程建设服务。或者请专家、教授到施工现场讲课,解答试验难题。

2 职责范围

2.1 中心试验室的职能

(1) 对中交集团太中银铁路工程ZQ-Ⅱ标各工地试验室进行指导、检查和监督;

(2) 贯彻执行国家、铁道部有关规章制度、标准、规程和规范,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协助各工地试验室解决试验工作中重要技术问题;

(3) 了解重点工程施工进度和质量情况,提出主要工程材料的合理使用和正确保管的建议,参与重大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参与重点项目的试验检测;

(4) 进行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及其检测方法的试验研究,积极推广先进枝术和先进的测试手段;

(5) 掌握本项目试验人员动态、试验仪器设备情况以及计量器具的定期检定等事宜;

(6) 对本项目必要的试验资料进行统计分析和总结;

(7) 召开本项目试验工作会议,培训试验人员;

(8) 制定试验人员的职责和工作纪律。

2.2 试验室主任职责

(1) 试验室主任在总工程师的具体领导下,负责试验室的全面工作;

(2)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产品与工程质量监督、检验的方针政策,贯彻执行上级主管部门的政策、法规、条例和制度,制订试验室的计划;

(3) 主持制订并贯彻质量检验的各项规章制度,保证检测工作的公正性、科学性和准确性;

(4) 负责安排试验室的试验、检测工作计划,对各项目部试验室委托的试验任务,作出具体安排和实施,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5) 签发试验室发出的文件和试验检测报告;

(6) 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任务。

2.3 技术负责人职责

(1) 在主任的领导下,负责试验室的技术管理工作;

(2) 贯彻执行国家的有关标准、计量法的规定,全面掌握本领域检测技术的发展方向;

(3) 审批试验测试大纲、检验实施细则,检验操作规程、专用检测仪器设备的暂行校验方法;

(4) 审查较大型的试验报告,主持解决检测过程中存在的技术问题;

(5) 组织人员培训,提高试验人员的技术业务水平;

(6) 主任不在岗时,履行主任职责;

(7) 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任务。

2.4 质量保证人职责

(1) 在主任的领导下,负责试验室的技术管理工作;

(2) 负责制定、修订试验室的质量保证措施;

(3) 对试验的各项检测质量负责,领导质量保证体系的正常运行;

(4) 审查检测报告,负责质量事故的处理和对检测质量争议的协调;

(5) 负责试验人员的检测质量和工作质量;

(6) 主持事故分析会和质量分析会;

(7) 试验室主任和技术负责人不在岗时,履行主任职责;

(8) 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任务。

2.5 试验检测人员职责

(1) 在主任的领导下,严格按照技术标准检测规程,承担所从事的试验检测工作,并对检测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2) 熟悉所从事的检测工作,认真学习专业知识,掌握专业检测技术的现状和发展趋势,提高检测技术水平;

(3) 严格按照检测规范开展各项检测工作,按规定做好检测记录,对大项目的检测或有疑问的检测数据要认真核对,并要按规定对数据进行分析处理,对计算结果认真复核并及时报告检测结果,确保检测数据和结果的准确、可靠、真实;

(4) 爱护仪器设备,定期进行维护保养,检测前检查校正,检测后检查仪器是否正常,并及时清理,发现故障或异常情况及时报告主任,并对检测数据有效性进行评定,采取相应的措施;

(5) 有权拒绝使用不合格或超期检定的仪器设备,有权拒绝行政领导对检测数据的干预,有权超越反映弄虚作假或违反检测规定的行为;

(6) 严格遵守试验室的各项管理制度,服从分配,坚守岗位,按时完成试验检测任务;

(7) 遵守安全检查制度,实行文明检测;

(8) 讲求工作效率和职业道德,热情服务,本着“科学、公正、求实、创新”的工作态度完成本岗位的工作;

(9) 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任务。

2.6 资料管理员职责

(1) 负责试验室所有检测原始记录、检测报告及其他有关资料的存档管理;

(2) 负责接受各工地试验室送来的样品、试验资料和有关文件,并做好登记工作;

(3) 跟踪个样检测工作的全过程,发现试验质量或试验进度问题及时向主任报告;

(4) 收集各试验人员送来的试验结果,打印试验报告,签名确认,妥善保管;

(5) 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随意复制、散发检测报告,不得泄露原始数据;

(6) 严格遵守试验室制定的档案入库制度,做好分类登记工作,对各类资料的分类应科学管理,便于查找;

(7) 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任务。

2.7 仪器设备管理员职责

(1) 严格执行计量法,根据各种仪器设备的性能和检测频率等情况,确定检定周期,按时送检;

(2) 定期检查和抽查在用仪器设备的技术状况,发现不正常或损坏时,有权立即贴“停用”标志,做好相应记录;

(3) 建立详尽的仪器设备档案;

(4) 妥善保存各种仪器的使用说明书及有关资料;

(5) 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任务。

2.8 其他试验人员职责

(1) 服从工作安排,严格岗位,忠于职守,对各自的工作质量负责;

(2) 不断更新知识,提高工作水平,遵守职业道德和各项规章制度;

(3) 文明生产,热情待人,努力做好后勤服务工作;

(4) 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任务。

3 试验人员工作纪律

(1)认真学习,坚决贯彻国家、部门、地方有关文件、政策法令、纪律,严格按照有关标准规范、方法进行各项测试工作,实事求是,依法办事,做到检测数据准确、结论正确无误;

(2)坚持原则,忠于职守,遵守《质量管理手册》中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3)履行职责、遵纪守法、不以权谋私、不受礼、不收贿、不参加分包单位组织的宴请和娱乐活动;

(4)抵制任何行政干涉和经济利益影响,秉公办事,以事实和数据

为依据,以标准、规范和规程为准绳,保证检测数据的真实可靠;(5)未经许可,不准擅自抽样和违章处理试样,不私自承接检测任务、不私自检测产品,不向受检方泄漏监督检测的抽样内容和时间;(6)严守试验室秘密和受检方技术、专利及商情机密。

4 试验工作管理

4.1 太中银铁路工程试验采用标准:

采用一般铁路标准、规范进行试验检测。铁路标准未覆盖的试验检测项目,采用国家标准或建设部标准。

4.2 试验记录和试验报告用表:

一律采用铁道部以“铁建函(97)203号”文发布的“试录表”和“试报表”。

4.3 试验原始记录、报告的规范、整理及归档:

试验原始记录手写,正式试验报告按照统一要求,一律用激光打印,试验原始记录、报告的签名用炭素黑色笔手写。资料除承包单位自留外,监理单位、建设单位、档案馆、接收站段、接收铁路局各一份,总共一式六份。其中报送监理一份包含全部资料;其余4份(建设单位、档案馆、接收站段、接收铁路局)按照铁道部档案管理办法收纳。一份完整的试验报告包括:材料出厂合格证、报检单、验证单、试验报告。各种资料纸张规格采用A4纸。

4.4 试验程序:

(1) 选择供料点试验:在太中银铁路公司入围材料范围内选择供料单位,对其材料进行取样试验,试验结论合格,考虑采购;

(2) 材料进场试验:试验室人员接到物资部门材料取样试验委托单后,请监理工程师旁站对进场材料按批量取样进行试验,试验结论合格,该材料可入库用于工程施工,经试验不合格的材料报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3) 标准试验:试验室在标准的环境条件下、按照标准的方法做混凝土、砂浆配合比试验和土的标准试验;

(4) 工序试验:每道工序完,按规定试验,合格后转入下道工序,不合格返工重来;

(5) 交工验收试验:配合质检部门做好交工验收工作。

4.5 资料管理制度:

(1)图书资料管理

①新购进的图书、标准、规范资料或有关学术会议、技术鉴定会议的资料,都交室内资料管理员统一登记、编号,并加盖公章,妥善保管;

②室内人员借阅,需办理借阅手续;

③常用标准规范,应做到人手一册,由个人保管;

④专业资料仅供本室人员使用,外单位借阅,需经领导批准,任何人不准私自外借;

⑤资料管理中应随时注意新标准、新规范的颁发、出版情况,及时进行更新。

(2)试验资料档案管理

①试验检测过程中试验员应做好试验原始记录,试验检测完成后

登记相关仪器使用记录、试验台帐,将试验原始记录交资料员出具试验报告并装订好,交试验员、复核人和监理工程师依次签字确认,最后资料员按专业分类归档,必须做到试验原始记录、试验台帐和试验报告三统一;

②所有试验检测资料分专业装订、整理,按档案要求装盒,做好资料档案移交工作;

③试验检测资料不得外借。

4.6 试验检测工作制度

4.6.1 样品的检验、复验制度:

(1) 检验工作必须严格按照有关标准、规范进行,不得擅自更改;

(2) 检验之前必须严格检查仪器、量具、水电及环境条件并做好记录;

(3) 检验中应做好原始记录,记录可以按规定进行改正,但不得抄整,记录必须完整;

(4) 检验人员在处理数据时应进行误差分析,不得随意取舍,应按有关公式进行计算,并采用法定计量单位;

(5) 检验工作完成后,由检验人员拟写检验报告,并由检验人员、复核人员签字,并登记检验台帐;

(6) 委托部门对检验结果有异议时,应由质量负责人组织复核,复核无误时应向委托部门解释,当委托部门坚持要求复验时应重新办理委托手续。

4.6.2 原始数据记录

(1) 原始记录必须按规定格式填写,要求字迹清楚,内容完整,并有

检测人员和复核人员的签名;

(2) 试验应由两人进行,以便进行读数复核;

(3) 原始数据不许随意涂改,需要更改时,将作废数据划两条水平线,将正确数据填写在此上方,并加盖更改人名章;

(4) 原始记录一般不允许查阅;

(5) 原始记录应及时归档。

4.6.3试验数字修约规定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数值修约规则》( GB8170-87)进行。

4.6.4 试验检测工作质量保证制度

(1) 试验检测人员必须持有岗位操作证书方能上岗操作;

(2) 试验检测仪器设备经检定合格后才能使用;

(3) 试验检测环境条件必须符合规定要求;

(4) 试验检测人员必须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检测;

(5) 质量负责人应对试验检测工作进行监督抽查,并有权根据测试情况停止检测工作,纠正试验检测错误并做出处理;

(6) 试验检测人员必须认真填写原始记录,测试中如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向技术负责人反映,并做好记录。

4.6.5 测试数据校验制度与校验方法

(1) 测试数据有下列现象之一者,均为差错:

①数据读错或记错;

②使用超过计量有效期的仪器进行测试所得的数据;

③测试环境条件不符合要求;

④由于试样错误造成的读数错误;

⑤漏记测试记录项目;

⑥记错样品编号;

⑦其它人为原因造成的数据错误;

⑧不按规定读取测试数据有效值。

(2) 为防止差错,实行试验数据自检、专检和抽检等制度,力求数据准确无误:

①自检:是指测试人员和数据记录员对测试数据的自行检验,发现差错找出原因予以纠正,自检中发现的错误不作记录;

②专检:由本专业组长负责对测试数据进行检验,如发现错误应会同测试人员找出差错原因,并采取正确措施予以纠正,专检中发现的差错应由测试人员、记录人员负责;

③抽检:由质量保证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对测试数据进行检验,如发现差错,应由本专业检测室测试人员找出原因,并采取正确行处理;

④试验检测人员应在检测项目原始记录和检测报告上签字,对检测数据负责。

4.6.6 检验报告的填报、审批及发放制度

(1)检测报告是检验机构检验质量优劣的集中反映,也反映检测工作的水平,必须保证质量,采用统一格式,应填写完整、签名齐全、文字简洁、字迹清晰、数据准确、结论正确;

(2)检测报告中检测数据的有效位数和误差表达方式应按照检验规程

和有关误差理论进行;

(3)检验报告由各组指定负责人审核并签字,如有泄密现象,应追查原因及当事者责任;

(4)对样品试验时,不得与试验无关人员交谈试验情况;

(5)未经试验室主任许可,送检单位不得查阅原始记录;

(6)经审核后的检验报告交由技术负责人审查签字,并盖公章分类整理归档;

(7)当发出检验报告发现错误时,应重新发一份报告代替,并将原检验报告收回;

4.6.7 原始记录、检测报告的保密制度

(1) 试验室对委托送检单位负责,检测工作人员必须对送检单位的产品、图纸资料及检测过程中的原始数据,试验报告等保密,严防泄密;

(2) 经查核测试方法正确、测试数据无误,仅由于数据处理不当造成结论错误,应重新填发检测报告予以更正;

(3) 经查核检测未按有关规定进行,或仪器设备失准,而导致检测结论错误的应重新安排检测,进行复验时,原检验人员应回避;

(4) 新产品试验样品不得让非送检人员查看;

(5) 试验检测完成后,应将有关受检产品的图纸,资料及试验过程中的原始记录,计算结果及报告底稿等及时整理、归档。

4.6.8 检测结果异议处理制度

(1) 委托单位自接到报告之日起,应在十天内将申诉书面材料送本室;

(2) 申诉书经室主任审查确认理由充足,则登记编号,责成专业检测室负责人进行处理并应在三日内做出答复;

(3) 专业检测室负责人根据申诉内容,认真核对原始记录、检测报告,并对检测仪器设备环境条件详细查看整机、附件、备品、技术资料等是否完好,然后查看电路、电源、机器性能等各项技术指标是否合格,同时办理入账建档手续;

(4) 经过检查核实,由于试验结论错误,给委托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按有关规定予以赔偿,造成不良影响的应消除影响。

4.7 报表制度

(1) 月报制度:

在每月3号以前对上月施工现场原材料进场,试验检测、质量情况进行汇总,报告中心试验室,反映其进度和质量的整体情况。

(2) 质量体系审核报告

建立质量体系运行内部审核程序、管理评审程序,对试验室工作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审核。

(3)按照太中银铁路公司、监理站及中交集团工程指挥部的要求提供各类有关报表、报告。

5 仪器设备管理

5.1 仪器设备购置验收制度

(1) 采取招投标的办法购买价格合理、质量先进的试验仪器;

(2) 仪器设备购置必须由两人以上订货,订货必须由技术负责人认可确定型号、种类等,并在合同上签字;

(3) 仪器设备到货后,试验室应立即组织使用、保管人验收,设备验收必须在两人以上,并应在付款前进行;

(4) 首先查看包装是否完好,拆箱时应小心。

5.2 计量仪器设备周期检定管理制度

(1) 计量仪器设备由仪器设备管理员统一管理,并建立相应的计量仪器设备检定周期表;

(2) 建立检定证书保存卡,在检定有效期内,检定证书由室内保管,检定证书有效期满将检定证书移入设备档案。

5.3 仪器设备档案管理制度

(1) 仪器设备购进后,应将说明书、技术资料、图纸、履历簿、检定证书等一并归类保存于档案柜;

(2) 每年定期将仪器设备的检验维修使用记录归档保存;

(3) 仪器设备档案未经批准不得外借,内部借阅应按规定办理借阅手续;

(5) 仪器设备档案应妥善保管,任何人不得丢失或损坏,否则应追究责任;

(6) 有关压力、测力、天平、砝码、衡器类计量仪器设备,由局计量站检定,其他法定计量检定仪器设备,由当地省、市计量部门检定;

(7) 自校自检仪器设备的检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内部标准《工程试验专用仪器校验检验方法》(TGX001~060-2001)进行;

(8) 试验仪器设备管理员负责与检定单位联系,进行试验仪器设备检定工作;

(9) 经检定主要指标不合格者贴“停用证”,并及时进行修理,修理后检定合格者,可继续使用,修理后的不合格者即办理报废手续;(10) 试验仪器设备在使用周期内如出现失准或可疑情况,应与质量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等共同商量处理;

(11) 超过检定周期的仪器设备不准使用,如因管理失误造成使用超期的要追究管理人员的责任。

5.4 仪器设备的使用维修管理制度

(1) 所有仪器设备按计量器具类别编制计量号,按使用分类建立管理号,并制成统一标识牌,贴挂在仪器设备比较易于观察的部位;(2) 仪器设备实行分室定人管理,定人使用保养维护的办法,统一建帐建档进行管理;

(3) 使用人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取得岗位操作合格证方可上岗操作;

(4) 仪器设备使用前必须检查,运转正常后,方可进行试验、检测,检测结束后必须重新检查仪器状况,并作好仪器设备使用记录备查;

(5) 仪器设备出现故障,应立即停机,保持现状,由使用操作人员详细填写故障或损坏原因记录,并报告设备管理员及技术负责人;(6) 仪器设备的修理应送维修部门,任何人不得私自拆卸,维修情况应记入维修记录并存档;

(7) 维修后的计量仪器设备,应由计量部门检定合格后方可使用。5.5 仪器设备的标志管理办法

5.5.1计量检定标志:

(1) 仪器设备除编号标志外,还必须有计量检定标志,分为“合格”、

“准用”、“停用”三种;

(2) “合格”标志为绿色,表示计量检定各项指标完全合格;

(3) “准用”标志为黄色,表示仪器设备的主要检定指标合格;

(4) “停用”标志为红色,表示仪器设备停止试验;

(5)仪器设备的标志由设备管理员负责,根据计量检定结果粘贴,其他人不得擅自更改。

5.5.2 编号标志

(1) 仪器设备分为两类、一类为计量仪器设备,编有计量号和管理号,另一类为工具类设备只编有管理号;

(2) 管理号按专业室编排,字头为该室名称汉语拼音的第一个字母;例如:H1代表混凝土室1-代表编号

(3) 计量号按计量规定英文字头(即计量器具类别字头、种类字头),后面第一个字为使用单位,紧跟编号;

例如:FP21 F-力学类P-压力设备2?-第二试验室1-编号(4) 管理号、计量号统一打印过塑,然后贴挂在仪器设备易于观察的位置。

5.6 仪器设备封存、报废制度

(1)凡使用设备出现不能修复的质量问题,经检定确实不能再作检测使用的仪器设备,或因检测标准改变,已不能适应新标准的需要,应及时申报报废;

(2)试验室在提出报废申请报告的同时,须经领导核实批准;(3)凡批准报废后的设备由管理人员根据批文做出处理,并办理消

帐消卡,其档案交资料室保存;

(4)当报废设备涉及到放射性物质,应向当地政府、公安、卫生、防疫部门报告;

(5)凡暂不能使用的设备需封存时,应填办设备封存申请单,报批后再行封存;

(6)报封设备,必须每季度试运转一次,以确保良好状态。

5.7、仪器设备安全工作制度

(1)仪器设备由专人保管,维修保养有专人负责,技术资料齐全,履历书记录完整;

(2)精密仪器设备除专人任何人不得调试,未经技术负责人批准不得搬动仪器位置,更不得拆卸和维修;

(3)仪器设备必须建立安全操作规程,违章操作造成设备损坏,要追究责任,赔偿部份经济损失;

(4)仪器设备工作前必须检查电源,接地线、水管是否连结可靠,然后试运转,正常方能开始工作;

(5)仪器设备需配置防尘罩,操作人员需配备相应的防护用品;(6)没有自控设备的仪器,夜间开机工作必须有人值班;

(7)仪器设备间不能存放易燃易爆品,并严禁吸烟。

6 试验室管理

6.1 试验室管理制度

(1)试验室是进行试验,检测和检定的工作场所,必须保证试验室有良好的工作环境,即清洁、安静、整齐、明亮和适当的温湿度;

(2)试验室是工作场所,禁止随地吐痰、禁止吃东西、禁止吸烟和大声喧哗,禁止将与工作无关的物品带入试验室,禁止与试验无关的外面杂人进入试验室;

(3)有特殊要求的工作室(如化学室)必须遵照特殊规定,任何人不得违反;

(4)试验室内应建立仪器设备使用台帐和维修保养台帐,当使用设备时,必须按规程操作,使用及维修保养并按照台帐要求填写和签名;(5)室内设备及常用工具应摆放整齐,使用过后要物归原处并且做好清洁卫生;

(6)试验室内消防设备,灭火器应经常检查,任何人不得擅自挪动位置,不得挪作他用;

(7)试验室内的日常工作结束后要检查水、电、门窗是否关闭,防止发生意外。

6.2 环境卫生制度

(1)操作室内要经常清扫,仪器设备使用后要及时擦拭干净、摆放整齐;

(2)保持工作室内清洁,每周大扫除一次,做到“漆见本色铁见光”,质量负责人负责检查;

(3)检测完毕的废试样要放到指定地点并堆放整齐;

(4)操作室内不得放置与试验无关的物品。

6.3 测试中断处理办法

(1)在测试过程中如出现停电情况,应及时通知配电室,立即查找

原因;

(2)测试人员应将停电原因、时间、处理经过等书面记录,附于试验记录后;

(3)如停电不能立即恢复供电,应通知配电室启动备用电源;(4)测试过程中,如仪器设备发生故障,测试人员应立即切断电源并向主任汇报;

(5)测试中断后,根据不同项目按其操作规程对试样做适当处理;(6)测试人员应将设备故障原因、处理措施等记入档案。

6.4 化学试剂及低质易耗品管理制度

(1)化学试剂及低质易耗品分别设置化学试剂库和低质易耗品库由库管员统一管理;

(2)化学试剂和低质易耗品的采购、入库、发放必须建立详细台帐,办理领取签认手续,一般采取联签制度;

(3)购入物品要经库管员点收、入帐、签认发票后方能报销;(4)库房要设置灭火器、防火砂箱,做好防火、防盗等预防工作;(5)毒害品、危险品的管理:

①毒害品设置专用保险柜存放,由专人负责保管;

②毒害品的采购、发放要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并做详细记录;

③易燃、易爆品要单独存放,远离火源、电源,并防止日光直射和振动;

④易燃、易爆品的采购、发放要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并做详细记录。

(6)标准试剂及标准样品的管理:

①标准试剂应单独存放在试剂库并设有明显标志;

②标准样品应存放在样品室;

③标准试剂和标准样品的采购与发放要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并做详细记录。

6.5 保密制度

(1)有关保密资料按密级要求设置专柜;

(2)保密资料一般不能外借,特殊情况需要借阅时需办理借阅手续;(3)工作外出时一般不得携带保密资料,必须携带时应采取适当安全措施;

(4)职工调离时不得将有关的保密资料带走;

(5)经常对工作人员进行保密教育;

(6)不遵守保密制度,造成泄密的要按事故处理,并追究其责任。

7 关于本管理办法的说明

(1)本管理办法未尽事宜参照铁道部、国家相关标准、规范执行;(2)本管理办法由中交集团太中银铁路工程指挥部中心试验室负责解释。

中交集团太中银铁路工程指挥部中心试验室

2006年10月1日

工地试验室管理办法

工地试验室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工地试验室工作管理,规范工地试验检测行为,确保工程实体质量,根据国家、交通部和有关部门制定的相关标准、规范、规章有关管理规定,并结合以前公司项目建设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工地试验室的试验检测及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办法是以现行国家、交通部的有关标准、规范、规章等有关管理规定为依据而制定的,在施行过程中如标准、规范、办法、规定发生变动,或省级以上(含省级)交通行政主管部门、交通质量监督机构对高速公路工程的试验检测及管理工作有新的管理要求,则应按新的标准、规范、办法、规定和要求执行。

第二章工地临时试验室的建立 第四条工地试验室应根据交通部《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交通部令2005 年第12 号)(详见附件)、交通部质监总站《贯彻实施<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的通知》(交质监发[2005]547 号)的规定,并按合同约定建立工地临时试验室。 第五条工地临时试验室的建设规模、试验设备种类及数量、试验人员、交通工具等配备应能满足按规定的频率、时间和方法实施工程各项试验的要求。 第六条工地试验室在开展工作之前,人员、试验检测项目范围、用章等必须得到检测公司的授权,并在授权范围内开展试验检测工作。 第七条工地试验室建设完成后,由工地试验室负责人编制《试验检测授权申请书》,经工地负责人审核后报检测公司第八条检测公司对工地试验室的上报材料进行审核,必要时到现场实地考察,确认符合要求后颁发《试验检测授权书》,对工地试验室及其负责人、工地试验室试验检测项目进行授权。授权书有效期为授权书颁发之日至工程结束。 第九条工地临时试验室各检测室、样品室和养护室的总面积(办公室除外,办公室不少于25m2),工地临时试验室不少于130m2,其中水泥室不少于15m2,水泥砼室不少于20m2,土工室不少于15m2,集料室不少于15m2,力学室不少于20m2,

高速公路试验室组建管理

高速公路试验室组建管理 工地试验室是为控制高速公路工程施工质量而临时组建的,具有临时性的特点。它承担着控制工程质量的重要任务,大量反映工程质量的数据都可追溯至工地试验室。为了加强公路工程施工质量管理,我国高速公路工程实行“政府监督、社会监理、企业自检”的质量保证体系。公路工程试验检测体系是公路建设和管理中不可缺少的、重的基础技术,是施工质量控制的“感觉器官”。本人根据高速公路项目部试验室的工作经验,简要阐述高速公路土建工程项目试验室的组建与管理,希望对我处以后承揽类似工程具有一定的指导和借鉴作用。 一、试验室的组成及人员编制 (一)试验室的组成 根据所承揽工程的施工内容及规模,一般的高速公路标段试验室分为以下几 个分室: 1、土工室:主要负责土的物理、水理和力学性质试验,路面基层材料配合 比设计试验,路基、路面基层施工现场抽检等。 2、集料室:负责水泥砼及基层混合料用粗、细集料的物理性质试验,浆砌 工程用石料的技术性质试验等。 3、水泥及混凝土室:负责水泥物理力学性质试验,混凝土配合比设计,水 泥混凝土技术性质试验,混凝土工程施工抽检等。 4、力学室:主要负责金属材料的机械性能试验,砂石材料的力学性能试验, 混凝土的强度试验等。 5、化学室:负责土、砂石材料、石料、粉煤灰、水泥等原材料的化学分析 试验,灰土、合成材料的化学分析试验等。 6、养生室:用于强度试件的标准养生。 7、料棚:用于堆放试验原材料,防止风吹雨淋,棚内应保持通风干燥。 8、办公室:日常办公及资料整理。 (二)试验室的人员配置 试验人员是试验工作的执行者,因此试验室必须配备足够的试验人员,勤劳塌实,爱岗敬业,熟悉高速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的标准、规范、规程及仪器设备的原理、性能和操作等,并具有一定的工程试验检测工作经历和试验检测技术水平,试验室负责人还必须具备相应的任职资格。 工场试验室应选派一名有经验的试验室主任,并至少选配一个对试验工作全面精通的试验工程师和一名内业资料员,并保证内业资料员本工程中不能轻意换 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配备试验人员。

中心试验室管理办法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中心试验室职责及组织机构图 第三章工程材料、半成品、成品的取样、送检与收样管理第四章工程材料试验 第五章工程半成品、成品的检验与试验 第六章混凝土、砂浆配合比设计下达与施工调整 第七章施工现场工艺控制试验 第八章混凝土搅拌站质量控制试验 第九章试验仪器计量检定 第十章试验仪器的维护与管理 第十一章试验记录和试验报告的出具、送达规定 第十二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中铁二十二局广州新客站中心试验室,受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工程检测中心授权。在广州新客站工程XKZ-03标段独立行使建筑工程材料检测任务。 第二条为切实加强广州新客站工程试验工作的管理,本着确保工程质量,降低工程造价的原则,按局指挥部要求,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一经被批准,有关人员严格按其执行。 第二章中心试验室职责及组织机构图 第四条中心试验室的责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相关标准及技术规程。 (一)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建设部《141号文件》精神,确保检测数据的权威性、真实性、准确性、可追溯性。 (二) 认真学习铁道部有关客快专线的技术标准,技术规范及相关补充规定。 (三) 特别是要熟练掌握有关耐久性混凝土的有关技术标准、技术规范。确实为指挥部领导决策提供科学的、真实的、准确的检测数据。 第五条中心试验室的组成。中心试验室在指挥部总工程师工程部门直接领导下,设主任一名,技术负责人一名,资料员一名,试验员五名,试验工一名,暂定九人组成。根据工程需要随时调配。 第六条中心试验室下设三个分部试验室。即哈建集团分部试验室;四公司分部试验室;六公司分部试验室。每个分部试验室至少二人组成,并设一名主管试验工程师负责分部试验室日常管理工作。以上三个分部试验室的试验人员由各分部项目总工直接领导;中心试验室只对其进行业务培训,对其所从事的检测工作有监督管理权利。 分部试验室负责人职责: 分部试验室负责人,在中心试验室主任的监督管理下,主管本分部试验的试验检测工作,即是试验员又是管理,负责组织全室人员,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所有取样,送样工作。完成简单的现场试验、检测任务并达到规定要求。 1、负责组织本室人员对现场原材料半成品的管理和使用。 2、负责管理现场施工所需的各种试验检测数据调整和标识。 3、负责督促、检查、指导本室人员按规定要求,做好试验原始记录试验数据处理、技术资料整理,技术档案管理工作。

公路工地试验室管理办法受控正式版

工地试验室 管理办法 受控状态:□ 受控□ 非受控文件编号: 受控号: XX中心试验室

工地试验室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工地试验室的管理,规范XX公路建设市场试验检测工作,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促进公路建设质量整体水平的提高,根据交通部《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和XX省交通厅《XX省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机构资质管理办法》,结合现场试验检测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工地试验室,是指为完成公路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试验检测工作,在工地现场设立的临时试验检测机构。工地试验室的工作期限从项目业主认定之日开始到该工程交工验收为止。 第三条 XX中心试验室负责对本公司承接的工地试验室及其检测行为实施监督和管理。 第四条工地试验室必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必须遵循《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及《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必须遵循本公司质量手册和程序文件按照核准的业务范围开展试验检测工作,为工程建设提供客观、公正、真实、准确的数据和报告。 第二章工地试验室的设立 第五条工地试验室由XX中心试验室(以下简称“母体试验室”)在项目现场设立。母体试验室对工地试验室的试验检测工作负责。

经项目业主同意,并报质量监督机构备案后,工地试验室工作可直接由母体试验室承担。 第六条工地试验室名称统一为“母体试验室名称+标段名称+工地试验室”。 第七条建立工地试验室前,应向母体试验室提交如下材料(1式3份)(部分材料格式采用XX省交通厅质量监督站统一表格,见附件1): 1、《工地试验室情况登记表》; 2、施工单位项目部或监理单位现场机构委托母体试验室设立工地试验室的委托合同书(见附件2:委托合同书); 3、工地试验室试验检测人员从业资格证书; 4、本项目仪器设备清单及计量检定合格证书; 5、本项目执行的标准、规范、规程文件清单; 6、对外委托试验参数需提供受委托试验检测机构的《等级证书》、《计量认证合格证书》; 上述证书提供复印件的,应当同时交验原件。 第八条按照本办法规定,由母体试验室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完全符合后进行现场核实,并对试验检测人员进行必要的业务考核(见附件3:工地试验室验收记录表)。 母体试验室对考核合格的工地试验室提供资料如下: 1、本项目授权书(授权书格式见附件4)。 2、母体试验室等级证书复印件(加盖本公司公章); 3、质量手册和程序文件(工地版)

高速公路试验室检测细则(范例)

济鱼高速公路中心试验室 检 测 细 则 二〇一四年一月十六日

目录 总则 0 第一章工作职责及中心试验室工作范围 (1) 1.1中心试验室职责 (1) 1.2管理与配合 (3) 1.3中心试验室试验工作范围及内容 (5) 1.4中心试验室组织机构框图 (9) 第二章试验室的建立 (10) 2.1试验室硬件建设 (10) 2.2试验办公区建设 (11) 2.3试验检测人员列表及岗位职责 (12) 2.5作业指导书编制及仪器自校 (18) 2.6建立各项台账及记录 (19) 2.7编制试验检测计划台账 (19) 2.8报公司试验检测中心验收 (19)

第三章试验室管理制度 (21) 3.1试验室管理原则 (21) 3.2试验管理制度 (22) 第四章试验检测工作程序 (31) 4.1试验检测管理工作程序 (31) 4.2质量控制程序 (33) 第五章试验检测管理制度 (37) 5.1进场材料管理制度 (37) 5.2料场审批制度 (38) 5.3外委试验检测制度 (38) 5.4工程缺陷追溯制度 (38) 5.5试验品抽样、收样管理制度 (39) 5.6试验事故分析报告制度 (40) 5.7试验的记录和报告制度 (41)

5.9混凝土试验实施细则 (43) 5.10试验样品留样细则 (44) 5.11数据处理及数据溯源 (44) 第六章试验资料管理办法 (46) 6.1资料管理 (46) 6.2试验资料填写说明 (46) 附件1 工程材料取样方法及检测项目 (67) 附件2 试验检测计划台账....................................................................................... 错误!未定义书签。附件3 工程质量缺陷调查情况表......................................................................... 错误!未定义书签。附件4 水泥混凝土配合比通知单.........................................................................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中心试验室内部管理制度

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中心试验室内部管理制度 一、中心试验室职责 二、中心试验室工作方案 三、中心试验室岗位职责 1)中心试验室主任职责 2)中心试验室副主任职责 3)试验人员职责 4)检测人员职责 5)中心试验室资料保管人员职责 6)中心试验室仪器样品保管人员职责 三、中心试验室管理制度 1)中心试验室日常管理制度 2)中心试验室技术资料文件的管理及保密制度 3)试验检测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4)仪器设备购置、验收、维修、降级和报废制度 5)中心试验室检测人员纪律 6)中心试验室试验安全操作制度 7)中心试验室公章的使用规定 8)中心试验室试验事故分析报告制度

一、中心试验室职责 试验室是负责工程质量试验检测和监督的职能部门,与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办公室试验室、承包商工地试验室,共同形成三级工程质量监督检测体系。其主要职责是: 1、对工程质量进行预测、监控和管理,为领导决策和技术方案的确定,提供科技依据。 2、对主要材料进行质量鉴定和认可,对其它一般材料进行质量报告的审核、备案,对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承包商拟采购的材料进行审核。对商品构件进行质量抽验。 3、对承包商提供的标准试验结果进行复验、认可。对承包商的工艺试验进行执导监督并对结果进行认可。 4、在施工中对承包商的检测数据和监理试验室的抽检数据,按检验标准要求进行抽样检查。 5、参与和组织分项工程的验收与评定,参加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定论。 6、做好日常工程质量巡检工作;对各种试验结果进行数理统计和分析整理,建立全部工程的试验资料档案并发布工程质量月报。 7、负责仲裁工程承包商与监理工程师的质量纠纷,下达质量仲裁通知书。 8、对监理试验室和工地试验室的设备功能、人员及其资质、操作方法、资料管理等项工作进行有效的监督、检查和指导。 9、参与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等研究项目的试验工

高速公路中心试验室管理浅谈

高速公路中心试验室管理浅谈 摘要:本文结合高速公路中心试验室的建设、管理工作实践,从中心试验室内部管理,队伍自身建设,试验检测质量把关等方面入手,浅谈如何做好高速公路中心试验室工作的管理和方法。 关键词:高速公路;中心试验室;质量;管理 伴随着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路水运工程工地试验室管理工作意见》的出台,更加明确了中心试验室的职责范围,高速公路中心试验室是施工阶段质量保证体系中最基础、最关键的环节,是对工程质量检测及控制的主要管理部门,承担着控制工程质量的重要任务。它是现场试验检测的主体,承担着大量的试验检测数据工作。而试验检测是评价工程质量,指导工艺控制的重要手段,涉及到工程建设的各个方面,是建设工程质量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因此我们必须重视、加强中心试验室的管理工作,以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为首要任务。 1、中心试验室基础设施建设及内部管理 1.1 中心试验室基础设施建设 中心试验室作为项目建设工程质量的一项基础性工作,首先应加强中心试验室基础设施建设,为工程质量把关提供良好的基础保证。项目建设者应提高对中心试验室的重视程度,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在中心试验室建设时选择合适的场所,请专业人员根据中心试验室不同功能要求对电路、仪器摆放等进行设计,将场所按要求进行改造,使其环境条件等各方面达到规范要求,为试验检测工作的正常开展奠定基础,尽量建设一个标准化的中心试验室。 1.2 中心试验室内部管理制度 中心试验室的管理要“以人为本”,让参与项目建设的全体试验检测人员在思想上要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自控意识,树立全心全意的服务意识,树立试验检测单位的标杆意识,树立警钟长鸣的忧患意识,使“四个意识”真正成为中心试验室试验检测人员自身行为的准则,更好的投入到公路建设大项目中去。作为项目中心试验室,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制定内部管理制度。中心试验室设备必须齐全,并及时负责维护、修理、保养。应当建立账、卡、物管理制度;建立岗位责任制,责任人对设备的保养、维修、使用及中心试验室的安全负有全部责任;建立设备检定制度;建立日常使用维护制度;建立使用维修制度;建立设备使用登记制度。试验检测工作管理。严格执行试验规程及技术标准,健全原始记录填写及保管制度。试验检测资料管理。试验检测资料必须做到准确、齐全、及时、规范,应及时规范及时完成各项工作记录。 2、加强中心试验室试验检测队伍建设

总监办试验室管理办法

总监办试验室管理办法 为加强对总监办试验室的管理,规范设备采购,指导总监办试验室的组建,突出监理公司中心试验室的监管与指导地位,提高试验检测人员素质,特制定本办法如下: 一、中心试验室职责 1、负责总监办试验室的技术指导,并定期对总监办试验人员进行培训及业务水 平考核,要求每年年初由中心试验室列出全年的培训计划报管理层批准; 2、负责新颁布的试验检测标准、规程的宣贯工作; 3、对总监办试验室提出组建方案; 4、负责对总监办试验室的日常督查工作,并下发督查通知书,对总监办试验室 的反馈意见及时进行复查; 5、负责对招聘的试验人员进行操作考核,并签署是否录用意见,供人力资源部 参考; 6、所有总监办试验室设备由中心试验室统一登记、统一管理、统一调配,并定 期对设备进行核对; 7、试验设备的统配工作由中心试验室负责。 二、总监办试验室的职责 除履行临时工地试验室的职责外,还需 1、对中心试验室的培训及检查积极做好配合工作; 2、对于中心试验室检查提出的问题及时做好整改工作;

3、对于工地试验检测出现的异常现象要及时向中心试验室汇报; 4、建立本总 监办试验室财产台账,做好仪器设备的进出入登记工作; 5、竣工后,试验检测资 料移交一份给中心试验室,由中心试验室统一建档保管。三、总监办试验室设备 统配流程 1、总监办试验室提出申请; 2、中心试验室审查并提供意见; 3、报分管领导审批; 4、报总经理审批; 5、中心试验室采购设备; 6、回复总监办试验室; 8、总监办组建工地试验室。四、附件 1、检查工作表 2、工地试验室财产清单台账 3、设备统配审批单 附件3 台州市公路水运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总监办试验设备统配审批单建设项目名称/总监办名称中心试验室审核意见采购估计金额名称数量设备型号、规格采购/调配 /调配来源 仪器设备 配置清单 总监办试验室经办人,签字,: 中心试验室经办人,签字,: 总监办工程师,签字,: 中心试验室负责人,签字,: 分管领导 意见年月日 总经理 审批年月日

高速公路试验室管理办法及试验规程

高速公路试验室管理办法及试验规程 一、试验室岗位职责 (一)试验室职责 1、根据国家和行业有关标准、规范、规定和业主、监理、公司计量测试中心的要求,结合工程特点,负责计划并实施项目工程试验检测工作。 2、负责工程开工前的标准试验、工程原材料试验及施工现场质量控制的抽样、常规试验工作,并将试验结果提交监理中心试验室复验和批准。 3、负责批准试验项目以外工程材料的送检工作,并将试验结果提交中心试验室复验和批准。 4、负责项目部试验室试验检测仪器设备的安装调试、维护保养、包装搬运以及周期检定、自校状况。负责贯标工作中主控及相关要素的实施工作。 5、参与施工中相关的工程质量检查及工程质量事故调查与处理。 6、结合工程要求,参与有关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的试验检测研究与推广应用工作。 7、负责对试验结果进行统计、整理分析,建立试验资料档案,为工程交工提供详实的试验检测资料。并对试验检测结果、试验检测仪器设备状况按规定进行上报和总结。 (二)试验室主任岗位职责 1、负责组织完成试验室的各项试验检测和管理工作,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任务。对试验室的技术、质量、安全工作负责。 2、负责制定、批准试验室的试验检测计划及各项管理制度。 3、掌握所属工程项目施工的有关动态和情况,协调各试验检测部门的关系,对不能检测的项目负责委托送检。 4、参加工程项目的工程质量检查与事故分析会议。 5、负责试验室试验仪器设备的配置、修理、维护计划。 6、批准签发检测报告,对检测报告数据的准确性、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 7、负责考核试验室试验人员的工作质量,并对人员的培训、考核、提职、晋级提出意见或建议。

8、负责召开试验工作会议,组织参观学习、交流经验、表彰先进。 (三)试验室副主任岗位职责 1、在主任领导下,具体负责试验室的生产、技术、安全、质量、贯标认证、信誉评价等管理工作。 2、负责组织试验室员工培训,员工工作质量考核评比、监督等工作。为保证和提高试验检测工作质量创造良好的条件。 3、负责各项试验检测任务的分解、落实工作,有效地组织检测工作。 4、善于与同事共事,主动配合试验室主任工作。 5、在主任不在位的情况下,全面履行主任职责。 (四)试验室技术负责人岗位职责 1、在试验室主任的领导下,全面负责试验室的技术工作。 2、负责制定试验检测技术方案,提出技术配置要求,采集符合本工程需要的试验检测技术标准、规范、规程。 3、负责实施试验检测人员技术培训,学习。 4、负责解决试验检测技术难题,签发、审核试验检测报告,对试验检测报告的正确性和有效性负责。 5、负责编制试验室仪器设备的周期检定计划,并组织实施。填写保存校准、维修记录和仪器标识。 6、负责编写试验室试验仪器设备的操作规程。 7、参与工程质量检验事故调查和处理。 8、负责贯标工作中主控及相关要素的实施工作。 9、负责各种试验检测数据的数理统计和分析整理工作。 (五)试验室质量负责人职责 1、全面负责检测工作质量,定期向主任报告测试工作质量情况。 2、负责检测质量事故的处理和检测质量争议的处理。 3、负责各类人员检测质量和工作质量的检查。 4、负责质量管理手册编写、修改及贯彻执行。 5、负责试验检测报告的审核、签发。 (六)试验检测工程师岗位职责

工地试验室管理办法

工地试验室日常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高速公路试验检测工作,保证试验检测工作科学规范,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依据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路水运工程工地试验室管理工作的意见》(厅质监字〔2009〕183号)、《关于加强我省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工作的意见》(交质管〔2010〕42号)、《关于加强质量监督试验检测工作管理的意见》(交质公〔2014〕55号)、《公路工程工地试验室标准化指南》等文件,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制订。 第三条本项目施工单位、总监办工地试验室和项目办中心试验室应遵守本办法。 第二章试验检测基本原则 第四条试验检测是工程建设质量控制的重要环节,检测过程须严谨、规范,检测数据须真实、准确,试验检测单位对检测结果和检测报告负全责。 第五条各工地试验室、中心试验室应按照现行有效的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和规程独立开展试验检测工作。试验检测工作应独立进行,不得由其它单位人员实施操作。不得伪造试验检测数据、随意更改试验检测结论,或者依据主观臆断出具试验检测报告。 第六条各工地试验室、中心试验室应建立运行有效的质量保证体系。应按照有关规定对仪器设备进行正常维护,定期检定与校准。

第七条各工地试验室、中心试验室应按照合同等要求配备试验检测人员,保持试验检测人员队伍稳定,禁止随意更换。 第八条各工地试验室、中心试验室要加强廉政建设工作,加强对试验检测人员的廉洁教育。严禁试验检测人员接受受检单位的礼物、礼金、吃请及其它娱乐活动。 第三章工地试验室设置 第九条各工地试验室、中心试验室须经省厅行政执法局验收备案后方可开展试验检测工作。在通过备案之前需开展的试验检测项目,可以采取中心试验室、总监办和施工单位试验室联合取样,共同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社会检测单位进行试验检测。社会检测单位的选择须经项目办认可。 第十条各工地试验室、中心试验室的建设标准、人员配置应符合《公路工程工地试验室标准化指南》、《江苏省高速公路施工标准化指南》(工地建设)及招标文件的要求。 第十一条试验室人员管理 (一)对于投标承诺的人员,如确需更换须按合同文件规定报溧高高速项目管理办公室工程科批准。更换人员的资质及工作能力不得低于原有人员的资质及工作能力。 (二)各工地试验室、中心试验室应进行严格的人员考勤制度。各试验室检测工程师以上人员离开工地需向项目管理办公室工程科请假,其余人员离开工地需向中心试验室负责人请假。各参建单位试验室主要人员离开工地并需做好工作交接,并且保持通讯畅通。

试验室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示范文本

试验室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示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试验室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示范文本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试验室必须以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严格执行院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 充分落实安全社产的各项规章制度,提高全体员工安全生 产素质,更好的完成各项试验任务,特制定安全生产管理 办法如下: 1 工作前必须熟悉设备性能、仪器原理及状态 2 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不得违反各项规章制度。 3 化学试剂使用,严格遵守领用手续,使用时看好说 明及使用方法。 4 试验室内设备做到平时自检,季检,每年对所有设 备安全检定一次,做好记录并标识。 5 对新员工临时用工应进行安全教育并记录,受教育

人签字。 6 工作期间必须穿工作鞋。 7 试验室内严禁吸烟。 8、严禁同时使用两种以上的大负荷电器。 9 试验室必须做到专人负责安全,人走电断。 10 禁止私用电器设备。 请在此位置输入品牌名/标语/slogan Please Enter The Brand Name / Slogan / Slogan In This Position, Such As Foonsion

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

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

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依据】为规范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及管理工作,保证工程质量安全及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管理范围】从事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及管理工作,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基本定义】本办法所称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是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据相应技术标准、规范、规程等,对公路水运工程所涉及材料、制品、实体等的有关技术参数进行的试验、检测、监测等。 本办法所称试验检测机构(以下简称检测机构),是指承担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业务并对试验检测结果承担责任的专业技术组织。 本办法所称试验检测人员(以下简称检测人员),是指具备相应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知识和能力,并承担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业务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四条【基本原则】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工作应当遵循诚信、科学、客观、严谨、可靠的原则。 第五条【禁止数据造假】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检测机构和检测人员出具虚假试验检测数据报告,不得篡改和伪造试验检测数据报告。 第六条【分级管理】交通运输部负责全国试验检测的监督管理。有关工作由全国性行业组织或专业机构具体实施。 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试验检测的监督管理,由其所属省级质量监督机构(以下简称省级质监机构)具体实施。 第七条【检测费规定】业主单位应足额列支试验检测费用,并专项用于试验、检测、监测等活动,不得挪作她用。 第二章试验检测机构和人员 第八条【等级管理】检测机构的试验检测能力实行等级评定管理,检测机构根据需要自愿提出申请。 等级评定是指根据试验检测技术水平、主要试验检测仪器设备及检测人员的配备情况、试验检测环境、管理水平等基本条件,对检测机构从事专业检测工作综合能力水平的评价。

高速公路工程项目部试验室组建及管理

浅谈高速公路工程项目部试验室组建及管理 摘要:工程项目部试验室(工地试验室)的建立,是保证施工质量、促进工程进度的重要环节。工地试验室承担与工程相应的各种原材料试验、混凝土施工配合比设计、混凝土强度试验及路基填筑试验等,在施工过程中进行现场质量控制,同时参与工程质量检查、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工程验收、编写项目试验总结以及本项目的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的推广工作。所以做好工地试验室的建设与管理工作对于高速公路工程建设质量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高速公路试验室组建管理 工地试验室是为控制高速公路工程施工质量而临时组建的,具有临时性的特点。它承担着控制工程质量的重要任务,大量反映工程质量的数据都可追溯至工地试验室。为了加强公路工程施工质量管理,我国高速公路工程实行“政府监督、社会监理、企业自检”的质量保证体系。公路工程试验检测体系是公路建设和管理中不可缺少的、重的基础技术,是施工质量控制的“感觉器官”。本人根据高速公路项目部试验室的工作经验,简要阐述高速公路土建工程项目试验室的组建与管理,希望对我处以后承揽类似工程具有一定的指导和借鉴作用。一、试验室的组成及人员编制 (一)试验室的组成

根据所承揽工程的施工内容及规模,一般的高速公路标段试验室分为以下几个分室: 1、土工室:主要负责土的物理、水理和力学性质试验,路面基层材料配合比设计试验,路基、路面基层施工现场抽检等。 2、集料室:负责水泥砼及基层混合料用粗、细集料的物理性质试验,浆砌工程用石料的技术性质试验等。 3、水泥及混凝土室:负责水泥物理力学性质试验,混凝土配合比设计,水泥混凝土技术性质试验,混凝土工程施工抽检等。 4、力学室:主要负责金属材料的机械性能试验,砂石材料的力学性能试验,混凝土的强度试验等。 5、化学室:负责土、砂石材料、石料、粉煤灰、水泥等原材料的化学分析试验,灰土、合成材料的化学分析试验等。 6、养生室:用于强度试件的标准养生。 7、料棚:用于堆放试验原材料,防止风吹雨淋,棚内应保持通风干燥。 8、办公室:日常办公及资料整理。 (二)试验室的人员配置

中心实验室耗材管理规章制度

中心实验室易耗品管理制度 为规范实验室各种低值品、易耗品的管理,本着降低成本、节约增效、切实为实验教学服务的原则,特制订以下管理制度: 一、本制度由中心主任及设备和耗材专门管理员负责监督和执行。 二、耗材的定义。包括实验所需电子元件、导线、电池、保险丝、工具、刀具、劳保用品、电源插座、清洁剂等低值易耗品。 三、耗材的管理。由本实验室管理人员建立购置和发放情况明细账。 四、耗材的使用。严格按照使用说明要求使用,坚决避免浪费。领取使用耗材,必须经中心主任同意,登记后方可领用。 五、耗材的购置。由实验耗材管理人员提出申请,中心主任审核,报学院领导审批。购置耗材时,经办人员不得少于两人。购置回来后,必须及时验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 六、严禁违规使用耗材,违者给予警告或报上级部门处理。 电工电子实验教学中心

一、实验教学耗材的范围 实验室及教学低值易耗品是指实验室教学、学生毕业设计、科研、学生课外科技创新活动、仪器设备及设施制作、维护保养、维修和管理等需要,符合以下规定的物品。 1、材料:指未达到固定资产标准的各种金属、非金属原材料、燃料、试剂等。 2、易耗品:指玻璃器皿、元器件、零配件、实验品等。 二、实验教学耗材的请购 各系(部、中心)依据学期教学执行计划和实验课表,每学期开学一周内上报耗材需求计划,经实验中心审核和校领导审批后,每学期开学集中请购一次,其中教育技术方面和计算机方面的实验室及教学耗材分别由实验中心和计算机实验室统一保管,各使用部门领用,并实行以旧换新制度。 三、实验教学耗材的管理 1、各实验室二级仓库必须建立耗材明细账、领用材料登记簿,指定专人保管和登记,要做到记录及时、准确、账物相符。 2、各实验室二级仓库管理员要按时编制耗材进出仓月报表,每月进行一次账、卡、物核对检查,在次月3号前上报实验中心。 3、各系(部、中心)负责根据实验(训)教学计划及大纲组织编制和修订实验(训)消耗定额,作为耗材申购、使用、统计报表、核算的依据。 4、仓库管理员要对保管的耗材安全完整负责,耗材摆放要整齐、有序,保持仓库清洁卫生,做好防火、防盗、防潮、防鼠和防蚁工作。 5、各实验室负责人要定期检查二级仓耗材发放和保管等工作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对管理不善而造成的耗材损失负责。 四、实验教学耗材的调拨、损坏、丢失 1、实验教学耗材内部调拨,须经实验中心审批,由调入、调出单位管理人员办理调拨手续,并作相应的账务处理。 2、实验教学耗材损坏和丢失等责任事故,按有关规定处理。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之前有关办法与本办法有冲突的,以本办法为准。

工地试验室考核管理办法

试验室人员考核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工地试验室的工作作风建设,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工作效率,通过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监督激励机制,充分调动试验室所有检测人员的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圆满完成各自的职能工作,同时也为正确评价个人的工作实绩,为奖惩、评先和岗位调整等提供真实、科学的依据,特制定本办法。通过考核,全面评价试验室检测人员各项工作的表现,使检测人员了解自己的工作表现与所得报酬、待遇的关系,获得努力向上、持续改进的动力,提高检测人员责任意识,加强质量管理力度,通过考核,以达到表彰先进,鞭策后进的目的。 第二条考核对象 1、凡属试验室在职检测人员均属考核对象; 2、试验室主任由母体试验室负责人进行考核; 第三条考核要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坚持注重实效、从实际出发的原则; 3、坚持平时观察和年终考核相结合; 4、坚持定性考核和定量考核相结合; 5、坚持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

第二章考核的标准和内容 第四条检测人员的考核标准 考核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和工作创新等6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总分100分。其中: 德:是指政治、思想和道德品质的表现。占10%;能:是指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占20%;勤:是指工作态度和勤奋敬业的表现。占20%;绩:是指工作数量、质量、效益和贡献。占30%;廉:是指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的具体表现。占10%;工作创新:主要考核在本职岗位上的突出成绩和创新性工作。占10%; 第五条检测人员的考核内容 1、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考核:不得随意发表有损于单位形象、有损于同志间团结的言论,造成影响的每人每次扣5分。 2、工作能力的考核: (1)熟练掌握业务知识,认真学习试验规程和有关法律法规,刻苦钻研业务,积极参加各类在岗培训,经考试考核不及格的扣5分;积极参加各类学历教育,执业资格考试,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实现一专多能,每增加一项加1分。 (2)严格按照试验规程进行试验,正确填写原始记录、试验台账、试验报告,试验不正确、填写不完整、不准确的每出现一次扣2分。 (3)严格操作规程,保持仪器完好有效。造成仪器损坏、使用无效仪器的每出现一次扣2分,损失严重的取消半年或全年考核分。

高速公路中心试验室在工地试验检测专题会议发言材料

***段**至**标试验检测专题会议发言材料 一、试验检测管理方面 1、试验检测工作的类型及要求 主要包括:标准试验、验证试验、工艺试验、抽检试验、验收试验 (1)、标准试验 标准试验是在施工前对各项工程的内在品质进行数据采集,它是控制和指导施工的科学依据。包括各种混凝土配合比试验、标准击实试验、集料的级配试验、混合料的配合比试验等,试验程序按以下要求进行: 各项工程开工前,在合理的时间内,先由承包人完成标准试验,将试验成果报送监理试验室平行验证后报送中心试验室验证审批,最后报总监办及项目办备案。(按标准试验审批表要求报送)。(前期低标号砼配合比试验、土工试验等) 未经批准的任何标准试验数据,不得用于工程施工。 (2)、验证试验 验证试验是对进场材料或结构构件进行预先鉴定,以决定是否可用于工程。验证试验应按以下要求进行。 1)在材料或构件订货之前,要求承包人提供生产厂家的资质、产品合格证及检测报告。承包人应将生产厂家的产品合格证及自检报告报监理工程师审查。每批材料进场报驻监办试验监理工程师验收,并应建立进场材料台帐,用于什么工程部位必须按监理签认批准执行,并在台帐中注明。 2)工程用原材料或构件运入现场后,承包人应按相关标准规定的批量和频率进行抽样试验,在施工过程中,驻监办按不少于20%的抽检频率独立抽检试验,中心试验室则按不少于3%的抽检频率独立抽检并完成试验检测工作。 不合格的原材料或商品构件严禁用于工程。 (3)、抽检试验 抽检试验是对各项工程实施中或施工完成后的实际内在品质进行符合性的检查,内容包括各种材料的物理性能、化学性能、填筑材料的密实度、各种材料及构件的强度等项目的抽样检测工作。 1)除部分外委试验外,禁止承包人的自检资料和监理及中心试验室的抽检资料共享。 2)中心试验室应独立完成不少于全频率的3%的抽检频率,并随时对驻监办试验室和

试验室日常监督管理办法

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试验管理办法 (增加人员管理、激励约束(奖惩标准措施))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试验检测工作管理,加强现场施工质量控制和工地试验室监督管理,为公司精细化管理做好基础工作,依据《铁路建设项目工程试验室管理标准》Q/CR9204、《公路工程工地试验室标准化建设指南》和相关法律法规,结合业主、质监站、监理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及公司日常管理相关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树立“质量至上,服务项目,发展企业”的思想,切实做好项目施工生产服务工作,严格执行有关规范、规程、标准和管理体系规定。树立工程试验为施工生产服务思想,积极面向生产第一线,坚持实事求是,确保试验结果准确可靠,提供的测试数据力求科学、合理。 第三条根据工程施工生产需要,合理设置工地试验室,工地试验室是公司试验室的临时派出机构,在公司试验室运行的体系下运转,结合项目实际开展相关工作,同时隶属于公司中心试验室和项目管理,项目结束后,工地试验室效用同时终止。 第二章机构设置及人员管理 第五条试验管理实行公司、项目部[子(分)公司]、架子队三级管理模式。第六条机关试验室设主任1名,质量负责人1名,检测工程师及档案管理人员2名;项目工地试验室设主任兼质量负责人1名,技术负责人1名,另外根据工程特点和项目需求配备相应资质的试验员,所有人员均需持证上岗。第七条工地试验室成立之前需经母体对人员、设备、环境等进行考核,符合要求后下发同意设立工地试验室文件。

第八条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和授权签字人需经过公司授权,其中授权签字人需经认监委授权签字考核合格,根据项目施工生产需要在母体资质业务范围内进行授权,并在授权范围内开展工作,严禁超资质检测。 第三章工作职责及内容 第九条公司中心试验室职责 (一)在公司总工程师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公司试验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国家、行业和地方颁发的规范、规程、标准与规定及上级文件并组织宣贯工作,制订相应的措施和办法,编制试验工作要点,进行试验工作总结。 (二)承担本级试验检测资质(计量认证、交通部公路工程综合乙级资质)的取得与持续。编制中心试验室《管理手册》、《程序文件》和《作业指导书》并贯彻落实。 (三)收集推广优秀试验成果。 (四)试验检测人员的培训、考核及调配。 (五)试验检测设备的购置与调配,监督其正常使用。 (六)指导项目试验室的建设,提供所需资源,并对其进行监督、考核。(七)参加研究制定大型试验技术方案,并全过程参与。 (八)参与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及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 (九)管理本级检测工作设备、设施,保证其处于正常状态。 (十)每年覆盖全公司范围检查不少于1次,公路项目每季度不少于1次母体对工地试验室的监督检查,每年所有项目进行不少于1次的内部审核,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予以纠正。 第十条工地试验室职责 (一)按照规范、标准、相关法律法规、建设、监理单位的要求,结合工程项目特点,制定详细的试验、检测、过程控制等计划并落实。 (二)按照母体试验室管理体系的要求,制定试验室人员的岗位责任制,建立

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

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依据】为规范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及管理工作,保证工程质量安全及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管理范围】从事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及管理工作,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基本定义】本办法所称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是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据相应技术标准、规范、规程等,对公路水运工程所涉及材料、制品、实体等的有关技术参数进行的试验、检测、监测等。 本办法所称试验检测机构(以下简称检测机构),是指承担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业务并对试验检测结果承担责任的专业 技术组织。 本办法所称试验检测人员(以下简称检测人员),是指具备相应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知识和能力,并承担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业务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四条【基本原则】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工作应当遵循诚信、科学、客观、严谨、可靠的原则。 第五条【禁止数据造假】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检测机构和检测人员出具虚假试验检测数据报告,不得篡改和伪造试验检测数据报告。 第六条【分级管理】交通运输部负责全国试验检测的监督管理。有关工作由全国性行业组织或专业机构具体实施。

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试验检测的监 督管理,由其所属省级质量监督机构(以下简称省级质监机构)具体实施。 第七条【检测费规定】业主单位应足额列支试验检测费用,并专项用于试验、检测、监测等活动,不得挪作他用。 第二章试验检测机构和人员 第八条【等级管理】检测机构的试验检测能力实行等级评定管理,检测机构根据需要自愿提出申请。 等级评定是指根据试验检测技术水平、主要试验检测仪器设备及检测人员的配备情况、试验检测环境、管理水平等基本条件,对检测机构从事专业检测工作综合能力水平的评价。 第九条【等级设置】检测机构的试验检测能力等级按公路工程、水运工程分别划分为甲级、乙级、丙级3个等级。 检测机构应逐级申请等级评定。检测机构被评为丙级、乙级后须满2年且具有良好的试验检测业绩方可申请上一等级的评定。 鼓励检测机构参加国家相关实验室认可。 第十条【基本要求】检测机构的基本试验检测能力实行参数管理,参数分为必要(项目)参数和可选(项目)参数。检测机构应取得计量认证证书,且证书的参数范围应涵盖其基本试验检测能力。 第十一条【工作分工】交通运输部和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加强等级评定工作的监督管理。全国性行业组织或专业机构承担甲级检测机构的评定工作。省级质监机构承担本行政区域内乙、丙级检测机构的评定工作。 第十二条【阶段划分】等级评定工作包括受理、初审、现场评审、评定、公示、公布。 第十三条【受理与初审】检测机构的等级评定申请材料受理后,初审合格的检测机构进入现场评审阶段;初审认为有需要补

工地试验室管理办法

工地试验室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工地试验室工作管理,规范工地试验检测行为,确保工程实体质量,根据国家、交通部和有关部门制定的相关标准、规范、规章有关管理规定,并结合以前公司项目建设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工地试验室的试验检测及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办法是以现行国家、交通部的有关标准、规范、规章等有关管理规定为依据而制定的,在施行过程中如标准、规范、办法、规定发生变动,或省级以上(含省级)交通行政主管部门、交通质量监督机构对高速公路工程的试验检测及管理工作有新的管理要求,则应按新的标准、规范、办法、规定和要求执行。 第二章工地临时试验室的建立 第四条工地试验室应根据交通部《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交通部令2005年第12号)(详见附件)、交通部质监总站《贯彻实施<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的通知》(交质监发[2005]547号)的规定,并按合同约定建立工地临时试验室。 第五条工地临时试验室的建设规模、试验设备种类及数量、试验人员、交通工具等配备应能满足按规定的频率、时间和方法实施工程各项试验的要求。

第六条工地试验室在开展工作之前,人员、试验检测项目范围、用章等必须得到检测公司的授权,并在授权范围内开展试验检测工作。 第七条工地试验室建设完成后,由工地试验室负责人编制《试验检测授权申请书》,经工地负责人审核后报检测公司第八条检测公司对工地试验室的上报材料进行审核,必要时到现场实地考察,确认符合要求后颁发《试验检测授权书》,对工地试验室及其负责人、工地试验室试验检测项目进行授权。授权书有效期为授权书颁发之日至工程结束。 第九条工地临时试验室各检测室、样品室和养护室的总面积(办公室除外,办公室不少于25m2),工地临时试验室不少于130m2,其中水泥室不少于15m2,水泥砼室不少于20m2,土工室不少于15m2,集料室不少于15m2,力学室不少于20m2,样品室不少于10m2,沥青室不少于20m2,沥青混凝土室不少于20m2,现场检测室不少于10m2,养护室不少于25m2。(供参考) 工地临时试验室对有温湿度标准要求的试验区域应添置必要的调控设备;不同试验项目区域应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并合理设置工作台,且能满足使用要求,工作台应采用圬工砌筑,台面高度70cm~80cm、宽度60cm~80cm。 第十条工地临时试验室应配备试验室主任、技术负责人及经过交通部公路工程试验检测业务考试合格或经专门培训的试验检测人员。(人员数量根据投标书业主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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