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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线电缆施工作业指导书

电线电缆施工作业指导书
电线电缆施工作业指导书

1、编制依据

1.1 工程施工图纸

1.2 《电气标准规范汇编》(GBJ48—90)

1.3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GB 50150-91)

1.4 《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

1.5 《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1.6 《35KV及以下电力电缆热缩型附件应用技术条件》

1.7 《电力电缆施工手册》

1.8 《35KV及以下电力电缆热缩型附件应用技术条件CF》

1.9 《额定电压26/35KV及以下电力电缆附件基本技术要求电缆终端头》

1.10 《额定电压26/35KV及以下电力电缆附件基本技术要求总则》

1.11 《额定电压35KV及以下铜芯、铝芯绝缘电力电缆第1部分一般规定》

1.12 《额定电压35KV及以下铜芯、铝芯塑料电力电缆第2部分聚氯乙烯绝缘电缆》

1.13 《额定电压35KV及以下铜芯、铝芯绝缘电力电缆第3部分》

2、施工内容、工期及劳动力

工程量、工程工期、劳动力配置为:

项目名称

备注

工期天60

二次电工人4

起重工人1

电焊工人1

指挥、协调人1总工

质量及安全人1质量及安全工程师

进度计划、资料及后勤管理人1综合部综合员

3、安装前的准备工作

3.1熟悉设计图纸,明确每块盘的安装地点及安装高程;

3.2安装工器具及材料的准备

4、施工流程

5、技术措施

5.1电缆敷设前的准备

5.1.1 电缆敷设前的检查

1).预埋件符合设计,安置牢固;

2).电缆沟、的地坪及抹面工作结束;

3).电缆层、电缆沟等处的施工临时设施、模板及建筑废料等清理干净,施工用道路畅通,盖板齐全;

4).电缆线路敷设后,不能再进行的建筑工程工作应结束;

5).电缆沟排水畅通,电缆室的门窗安装完毕。

6).应检查电缆沟及等土建部分的转弯处,其转弯半径不应小于所敷设电缆的最小允许弯曲半径

7).核实电缆的型号、电压、规格是否与设计相符合。采用的电缆及附件,有合格证件。设备应有铭牌。

8).按设计和实际路径计算每根电缆的长度,合理安排每盘电缆,减少电缆接头,在度量电缆时,应考虑各种附加长度,各种附加长度如表一所示。

9).检查电缆外表面应无损伤;测量电缆的绝缘电阻应良好。

10)为了敷设方便,减少差错,在电缆支架、沟道、隧道、竖井的进出口,转弯处和适当部位挂上电缆敷设断面图。

11).电缆放线架应放置稳妥,钢轴的强度和长度应与电缆盘重量和宽度相配合

12).在带电区域内敷设电缆,应有可靠的安全措施

5.1.2电缆管的加工及敷设

1)管不应有穿孔,裂缝和显著的凹凸不平,内壁应光滑;金属电缆管不应有严重锈蚀。硬质塑料管不得用在温度过高或过低的场所。在易受机械损伤的地方和在受力较大处直埋时,应采用足够强度的管材。

2)电缆管的加工应符合下列要求:

a、管口应无毛刺和尖锐棱角,管口宜做成喇叭形。

b、电缆管在弯制后,不应有裂缝和显著的凹瘪现象,其弯扁程度不宜大于管子外径的10%;电缆管的弯曲半径不应小于所穿入电缆的最小允许弯曲半径。

c、金属电缆管应在外表涂防腐漆或涂沥青,镀锌管锌层剥落处也应涂以防腐漆。

3) 电缆管的内径与电缆外径之比不得小于1.5;混凝土管、陶土管、石棉水泥管除应满足上述要求外,其内径尚不宜小于100mm。

4) 每根电缆管的弯头不应超过3个,直角弯不应超过2个。

5) 电缆管明敷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a、电缆管应安装牢固;电缆管支持点间的距离,当设计无规定时,不宜超过3m。

b、当塑料管的直线长度超过30m时,宜加装伸缩节。

6) 电缆管的连接应符合下列要求:

a、电缆管连接应牢固,密封应良好,两管口应对准。套接的短套管或带螺纹的管接头的长度,不应小于电缆管外径的2.2倍。金属电缆管不宜直接对焊。

b、管在套接或插接时,其插入深度宜为管子内径的1.1~1.8倍。在插接面上应涂以胶合剂粘牢密封;采用套接时套管两端应封焊。

7) 引至设备的电缆管管口位置,应便于与设备连接并不妨碍设备拆装和进出。并列敷设的电缆管管口应排列整齐。

8) 利用电缆的保护钢管作接地线时,应先焊好接地线;有螺纹的管接头处,应用跳线焊接,再敷设电缆。

9) 敷设混凝土、陶土、石棉水泥等电缆管时,其地基应坚实、平整,不应有沉陷。电缆管的敷设应符合下列要求:

a、电缆管的埋设深度不应小于0.7m;在人行道下面敷设时,不应小于0.5m。

b、电缆管应有不小于0.1%的排水坡度。

c、电缆管连接时,管孔应对准,接缝应严密,不得有地下水和泥浆渗入。

5.1.3电缆支架的配制与安装

1) 电缆支架的加工应符合下列要求:

a、钢材应平直,无明显扭曲。下料误差应在5mm范围内,切口应无卷边、毛刺。

b、支架应焊接牢固,无显著变形。各横撑间的垂直净距与设计偏差不应大于5mm。

c、金属电缆支架必须进行防腐处理。位于湿热、盐雾以及有化学腐蚀地区时,应根据设计作特殊的防腐处理。

2) 电缆支架的层间允许最小距离,当设计无规定时,可采用表4.0.2的规定。但层间净距不应小于两倍电缆外径加10mm,35kV及以上高压电缆不应小于2倍电缆外径加50mm。

3) 电缆支架应安装牢固,横平竖直;托架支吊架的固定方式应按设计要求进行。各支架的同层横挡应在同一水平面上,其高低偏差不应大于5mm。托架支吊架沿桥架走向左右的偏

差不应大于10mm。在有坡度的电缆沟内或建筑物上安装的电缆支架,应有与电缆沟或建筑物相同的坡度。电缆支架最上层及最下层至沟顶、楼板或沟底、地面的距离,当设计无规定时,不宜小于表4.0.3的数值。

4) 组装后的钢结构竖井,其垂直偏差不应大于其长度的2/1000;支架横撑的水平误差不应大于其宽度的2/1000;竖井对角线的偏差不应大于其对角线长度的5/1000。

5) 电缆桥架的配制应符合下列要求:

a、梯架(托盘)、电缆梯架(托盘)的支(吊)架、连接件和附件的质量应符合现行的有关技术标准。

b、电缆梯架(托盘)的规格、支吊跨距、防腐类型应符合设计要求。

6) 梯架(托盘)在每个支吊架上的固定应牢固;梯架(托盘)连接板的螺栓应紧固,螺母应位于梯架(托盘)

的外侧。铝合金梯架在钢制支吊架上固定时,应有防电化腐蚀的措施。

7) 当直线段钢制电缆桥架超过30m、铝合金或玻璃钢制电缆桥架超过15m时,应有伸缩缝,其连接宜采用伸缩连接板;电缆桥架跨越建筑物伸缩缝处应设置伸缩缝。

8) 电缆桥架转弯处的转弯半径,不应小于该桥架上的电缆最小允许弯曲半径的最大者。

9) 电缆支架全长均应有良好的接地。

5.2电缆敷设

5.2.1电缆敷设时,不应损坏电缆沟、隧道、电缆井和人井的防水层。

5.2.2三相四线制系统中应采用四芯电力电缆,不应采用三芯电缆另加一根单芯电缆或以导线、电缆金属护套作中性线。

5.2.3并联使用的电力电缆其长度、型号、规格宜相同。

5.2.4 电力电缆在终端头与接头附近宜留有备用长度。

5.2.5 电缆各支持点间的距离应符合设计规定

5.2.6电缆的最小弯曲半径应符合规定。

5.2.7粘性油浸纸绝缘电缆最高点与最低点之间的最大位差,不应超过表规定,当不能满足要求时,应采用适应于高位差的电缆。

5.2.8 电缆敷设时,电缆应从盘的上端引出,不应使电缆在支架上及地面摩擦拖拉。电缆上不得有铠装压扁、电缆绞拧、护层折裂等未消除的机械损伤。

5.2.9用机械敷设电缆时的最大牵引强度宜符合表5.1.10的规定,充油电缆总拉力不应超过27kN。

5.2.10 机械敷设电缆的速度不宜超过15m/min。

5.2.11在复杂的条件下用机构敷设大截面电缆时,应进行施工组织设计,确定敷设方法、线盘架设位置、电缆牵引方向,校核牵引力和侧压力,配备敷设人员和机具。

5.2.12 机械敷设电缆时,应在牵引头或钢丝网套与牵引钢缆之间装设防捻器。

5.2.13 110kV及以上电缆敷设时,转弯处的侧压力不应大于3kN/m。

5.2.14敷设电缆时,电缆允许敷设最低温度,在敷设前24h内的平均温度以及敷设现场的温度不应低于表5.2.15的规定;当温度低于表5.1.16规定值时,应采取措施。

5.2.16 电力电缆接头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a、并列敷设的电缆,其接头的位置宜相互错开。

b、电缆明敷时的接头,应用托板托置固定。

c、直埋电缆接头盒外面应有防止机械损伤的保护盒(环氧树脂接头盒除外)。位于冻土层内的保护盒,盒内宜注以沥青。

5.2.17电缆敷设时应排列整齐,不宜交叉,加以固定,并及时装设标志牌。

5.2.18标志牌的装设应符合下列要求:

在电缆终端头、电缆接头、拐弯处、夹层内、隧道及竖井的两端、人井内等地方,电缆上应装设标

志牌;标志牌上应注明线路编号。当无编号时,应写明电缆型号、规格及起迄地点;并联使用的

电缆应有顺序号。标志牌的字迹应清晰不易脱落。标志牌规格宜统一。标志牌应能防腐,挂装应牢固。

5.2.19 电缆的固定,应符合下列要求:

a、在下列地方应将电缆加以固定:

①垂直敷设或超过45°倾斜敷设的电缆在每个支架上;桥架上每隔2m处;

②水平敷设的电缆,在电缆首末两端及转弯、电缆接头的两端处;当对电缆间距有要求时,每隔5~10m处;

b.单芯电缆的固定应符合设计要求。

c.交流系统的单芯电缆或分相后的分相铅套电缆的固定夹具不应构成闭合磁路。

d.裸铅(铝)套电缆的固定处,应加软衬垫保护。

e.护层有绝缘要求的电缆,在固定处应加绝缘衬垫。

5.2.20沿电气化铁路或有电气化铁路通过的桥梁上明敷电缆的金属护层或电缆金属管道,应沿其全长与金属支架或桥梁的金属构件绝缘。

5.2.21电缆进入电缆沟、隧道、竖井、建筑物、盘(柜)以及穿入管子时,出入口应封闭,管口应密封。

5.2.22生产厂房内及隧道、沟道内电缆的敷设

a.电缆的排列,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电力电缆和控制电缆不应配置在同一层支架上。

②、高低压电力电缆,强电、弱电控制电缆应按顺序分层配置,一般情况宜由上而下配置。

b.并列敷设的电力电缆,其相互间的净距应符合设计要求。

c.电缆在支架上的敷设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控制电缆在普通支架上,不宜超过1层;桥架上不宜超过3层。

②、交流三芯电力电缆,在普通支吊架上不宜超过1层;桥架上不宜超过2层。

③、交流单芯电力电缆,应布置在同侧支架上。当按紧贴的正三角形排列时,应每隔1m 用绑带扎牢。

d.与热力管道、热力设备之间的净距,平行时应不小于1m,交叉时应不小于0.5m,当受条件限制时,应采取隔热保护措施。电缆通道应避开锅炉的看火孔和制粉系统的防爆门;当受条件限制时,应采取穿管或封闭槽盒等隔热防火措施。电缆不宜平行敷设于热力设备和热力管道的上部。

e. 明敷在室内及电缆沟、隧道、竖井内带有麻护层的电缆,应剥除麻护层,并对其铠装加以防腐。

f. 电缆敷设完毕后,应及时清除杂物,盖好盖板。必要时,尚应将盖板缝隙密封。

5.2.23管道内电缆的敷设

a.在下列地点,电缆应有一定机械强度的保护管或加装保护罩:

①、电缆进入建筑物、隧道、穿过楼板及墙壁处。

②、从沟道引至电杆、设备、墙外表面或屋内行人容易接近处,距地面高度2m以下的一段。

b.保护管埋入非混凝土地面的深度不应小于100mm;伸出建筑物散水坡的长度不应小于250mm,保护罩根部不应高出地面。

c.管道内部应无积水,且无杂物堵塞。穿电缆时,不得损伤护层,可采用无腐蚀性的润滑剂(粉)。

d.电缆排管在敷设电缆前,应进行疏通,清除杂物。

e.穿入管中电缆的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交流单芯电缆不得单独穿入钢管内。

5.2.24 直埋电缆的敷设

a.在电缆线路路径上有可能使电缆受到机械性损伤、化学作用、地下电流、振动、热影响、腐植物质、虫鼠等危害的地段,应采取保护措施。

b.电缆埋置深度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表面距地面的距离不应小于0.7m。穿越农田时不应小于1m。在引入建筑物、与地下建筑物交叉及绕过地下建筑物处,可浅埋,但应采取保护措施。

②、电缆应埋设于冻土层以下,当受条件限制时,应采取防止电缆受到损坏的措施。

c.电缆之间,电缆与其他管道、道路、建筑物等之间平行和交叉时的最小净距,应符合规定。严禁将电缆平行敷设于管道的上方或下方。特殊情况应按有关规定执行。

①、电力电缆间及其与控制电缆间或不同使用部门的电缆间,当电缆穿管或用隔板隔开时,平行净距可降低为0.1m。

②、电力电缆间、控制电缆间以及它们相互之间,不同使用部门的电缆间在交叉点前后1m范围内,当电缆穿入管中或用隔板隔开时,其交叉净距可降为0.25m。

③、电缆与热管道(沟)、油管道(沟)、可燃气体及易燃液体管道(沟)、热力设备或其他管道(沟)之间,虽净距能满足要求,但检修管路可能伤及电缆时,在交叉点前后1m范围内,尚应采取保护措施;当交叉净距不能满足要求时,应将电缆穿入管中,其净距可减为0.25m。

④、电缆与热管道(沟)及热力设备平行、交叉时,应采取隔热措施,使电缆周围土壤的温升不超过10℃。

⑤、当直流电缆与电气化铁路路轨平行、交叉其净距不能满足要求时,应采取防电化腐蚀措施。

d.电缆与铁路、公路、城市街道、厂区道路交叉时,应敷设于坚固的保护管或隧道内。电缆管的两端宜伸出道路路基两边各2m;伸出排水沟0.5m;在城市街道应出车道路面。

e.直埋电缆的上、下部应铺以不小于100mm厚的软土或沙层,并加盖保护板,其覆盖宽度应超过电缆两侧各50mm,保护板可采用混凝土盖板或砖块,软土或沙子中不应有石块或其它硬质杂物。

f.直埋电缆在直线段每隔50~100m处、电缆接头处、转弯处、进入建筑物等处,应设置

明显的方位标志或标桩。

g.直埋电缆回填土前,应经隐蔽工程验收合格。回填土应分层夯实。

5.3电缆终端和接头的制作

5.3.1一般规定和准备工作

a.电缆终端与接头的制作,应由经过培训的熟悉工艺的人员进行。

b.电缆终端及接头制作时,应严格遵守制作工艺规程;充油电缆尚应遵守油务及真空工艺等有关规程的规定。

c.在室外制做6kV及以上电缆终端与接头时,其空气相对湿度宜为70%及以下;当湿度大时,可提高环境温度或加热电缆。制做塑料绝缘电力电缆终端与接头时,应防止尘埃、杂物落入绝缘内。严禁在雾或雨中施工。

d.35kV及以下电缆终端与接头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型式、规格应与电缆类型如电压、芯数、截面、护层结构和环境要求一致。

②、结构应简单、紧凑,便于安装。

③、所用材料、部件应符合技术要求。

④、主要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额定电压26/35kV及以下电力电缆附件基本性能要求》的规定。

e.采用的附加绝缘材料除电气性能应满足要求外,尚应与电缆本体绝缘具有相容性。两种材料的硬度、膨胀系数、抗张强度和断裂伸长率等物理性能指标应接近。橡塑绝缘电缆应采用弹性大、粘接性能好的材料作为附加绝缘。

f.电缆线芯连接金具,应采用符合标准的连接管和接线端子,其内径应与电缆线芯紧密配合,间隙不应过大;截面宜为线芯截面的1.2~1.5倍。采用压接时,压接钳和模具应符合规格要求。

g. 控制电缆在下列情况下可有接头,但必须连接牢固,并不应受到机械拉力。

①、当敷设的长度超过其制造长度时。

②、必须延长已敷设竣工的控制电缆时。

③、当消除使用中的电缆故障时。

h.制作电缆终端和接头前,应熟悉安装工艺资料,做好检查,并符合下列要求:

①、电缆绝缘状况良好,无受潮;塑料电缆内不得进水;充油电缆施工前应对电缆本体、压力箱、电缆油桶及纸卷桶逐个取油样,做电气性能试验,并应符合标准。

②、附件规格应与电缆一致;零部件应齐全无损伤;绝缘材料不得受潮;密封材料不得

失效。壳体结构附件应预先组装,清洁内壁;试验密封,结构尺寸符合要求。

③、施工用机具齐全,便于操作,状况清洁,消耗材料齐备,清洁塑料绝缘表面的溶剂宜遵循工艺导则准备。

④、必要时应进行试装配。

i.电力电缆接地线应采用铜绞线或镀锡铜编织线,其截面面积不应小于下表的规定。

电缆终端接地线截面

电缆截面(mm2)接地线截面(mm2)

120及以下16

150及以上25

j.电缆终端与电气装置的连接,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母线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的有关规定。

5.3.2制作要求

a.制作电缆终端与接头,从剥切电缆开始应连续操作直至完成,缩短绝缘暴露时间。剥切电缆时不应损伤线芯和保留的绝缘层。附加绝缘的包绕、装配、热缩等应清洁。

b.充油电缆线路有接头时,应先制作接头;两端有位差时,应先制作低位终端头。

c.电缆终端和接头应采取加强绝缘、密封防潮、机械保护等措施。6kV及以上电力电缆的终端和接头,尚应有改善电缆屏蔽端部电场集中的有效措施,并应确保外绝缘相间和对地距离。

d.35kV及以下电缆在剥切线芯绝缘、屏蔽、金属护套时,线芯沿绝缘表面至最近接地点(屏蔽或金属护套端部)的最小距离应符合表6.2.4的要求。

电缆终端和接头中最小距离

额定电压(kV)最小距离(mm)

150

6100

10125

35250

e.塑料绝缘电缆在制作终端头和接头时,应彻底清除半导电屏蔽层。对包带石墨屏蔽层,应使用溶剂擦去碳迹;对挤出屏蔽层,剥除时不得损伤绝缘表面,屏蔽端部应平整。

f.三芯油纸绝缘电缆应保留统包绝缘25mm,不得损伤。剥屏蔽碳墨纸,端部应平整。弯曲线芯时应均匀用力,不应损伤绝缘纸;线芯弯曲半径不应小于其直径的10倍。包缠或灌注、

填充绝缘材料时,应消除线芯分支处的气隙。

g.充油电缆终端和接头包绕附加绝缘时,不得完全关闭压力箱。制作中和真空处理时,从电缆中渗出的油应及时排出,不得积存在瓷套或壳体内。

h.电缆线芯连接时,应除去线芯和连接管内壁油污及氧化层。压接模具与金具应配合恰当。压缩比应符合要求。压接后应将端子或连接管上的凸痕修理光滑,不得残留毛刺。采用锡焊连接铜芯,应使用中性焊锡膏,不得烧伤绝缘。

i.三芯电力电缆接头两侧电缆的金属屏蔽层(或金属套)、铠装层应分别连接良好,不得中断,跨接线的截面不应小于本规范表6.1.8接地线截面的规定。直埋电缆接头的金属外壳及电缆的金属护层应做防腐处理。j.三芯电力电缆终端处的金属护层必须接地良好;塑料电缆每相铜屏蔽和钢铠应锡焊接地线。电缆通过零序电流互感器时,电缆金属护层和接地线应对地绝缘,电缆接地点在互感器以下时,接地线应直接接地;接地点在互感器以上时,接地线应穿过互感器接地。

k.装配、组合电缆终端和接头时,各部件间的配合或搭接处必须采取堵漏、防潮和密封措施。铅包电缆铅封时应擦去表面氧化物;搪铅时间不宜过长,铅封必须密实无气孔。充油电缆的铅封应分两次进行,第一次封堵油,第二次成形和加强,高位差铅封应用环氧树脂加固。塑料电缆宜采用自粘带、粘胶带、胶粘剂(热熔胶)等方式密封;塑料护套表面应打毛,粘接表面应用溶剂除去油污,粘接应良好。电缆终端、接头及充油电缆供油管路均不应有渗漏。

l. 充油电缆供油系统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供油系统的金属油管与电缆终端间应有绝缘接头,其绝缘强度不低于电缆外护层。

②、当每相设置多台压力箱时,应并联连接。

③、每相电缆线路应装设油压监视或报警装置。

④、仪表应安装牢固,室外仪表应有防雨措施,施工结束后应进行整定。

⑤、调整压力油箱的油压,使其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应超过电缆允许的压力范围。

n.电缆终端上应有明显的相色标志,且应与系统的相位一致。

o.控制电缆终端可采用一般包扎,接头应有防潮措施。

5.4电缆的防火与阻燃

5.4.1对易受外部影响着火的电缆密集场所或可能着火蔓延而酿成严重事故的电缆回路,必须按设计要求的防火阻燃措施施工。

5.4.2电缆的防火阻燃尚应采取下列措施:

a、在电缆穿过竖井、墙壁、楼板或进入电气盘、柜的孔洞处,用防火堵料密实封堵。

b、在重要的电缆沟和隧道中,按要求分段或用软质耐火材料设置阻火墙。

c、对重要回路的电缆,可单独敷设于专门的沟道中或耐火封闭槽盒内,或对其施加防火涂料、防火包带。

d、在电力电缆接头两侧及相邻电缆2~3m长的区段施加防火涂料或防火包带。

e、采用耐火或阻燃型电缆。

f、设置报警和灭火装置。

5.4.3防火阻燃材料必须经过技术或产品鉴定,在使用时,应按设计要求和材料使用工艺提出施工措施。

5.4.4涂料应按一定浓度稀释,搅拌均匀,并应顺电缆长度方向进行涂刷,涂刷厚度或次数、间隔时间应符合材料使用要求。

5.4.5包带在绕包时,应拉紧密实,缠绕层数或厚度应符合材料使用要求。绕包完毕后,每隔一定距离应绑扎牢固。

5.4.6在封堵电缆孔洞时,封堵应严实可靠,不应有明显的裂缝和可见的孔隙,孔洞较大者应加耐火衬板后再进行封堵。

5.4.7阻火墙上的防火门应严密,孔洞应封堵;阻火墙两侧电缆应施加防火包带或涂料。

6、质量要求

电缆支架的层间允许最小距离值(mm)

电缆支架最上层及最下层至沟顶、楼板或沟底、地面的距离

电缆各支持点间的距离(mm)

注:全塑型电力电缆水平敷设沿支架能把电缆固定时,支持点间的距离允许为800mm。

注:表中D为电缆外径。

2

注:①电缆与公路平行的净距,当情况特殊时可酌减;

②当电缆穿管或者其它管道有保温层等防护设施时,表中净距应从管壁或防护设施的外壁算起。

7、危险源的分析及辨识

7.1电缆的装卸、搬运过程中应注意防止电缆与硬物的碰撞造成电缆护套和绝缘的损伤;在起吊过程中由起重工负责,注意人员的安全;

7.2在滚动盘具时按照电缆盘上指示方向滚动,防止电缆在搬运过程中从盘具上松垮;在储存时严禁将电缆盘具倒立防止,并将电缆盘具固定;

7.3敷设电缆前,电缆沟内及其夹层间等应清理干净,并有足够的安全照明。敷设电缆时,电缆盘应架设牢固平稳,盘边沿与地面的距离不得小于100毫米;电缆应从盘的上方引出,引出端头的铠装如有松散应绑扎紧固。

7.4 敷设电缆应有专人指挥,统一行动;并有明确的联系信号,不得在无指挥信号时随意牵引。

7.5 高处敷设电缆时,应有高处作业安全措施,直接站在电缆架上作业时,应核实其强度是否足够,否则应采取加固措施。

7.6 进入带电区域敷设电缆时,应取得运行单位的同意,办理工作票,采取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并设监护人。

7.7电缆穿过孔洞、保护管及楼板时,两侧必须设监护人。入口侧应防止电缆被卡或手被带入孔内,出口侧应防止电缆挫伤手或面部。

7.8 电缆在敷设过程中,拐弯处的施工人员不得站在电缆内侧,以防被挤伤。

7.9 敷设电缆时,临时打开的隧道、孔洞应设遮栏或标志牌,完工后立即封闭。

7.10施工人员不得在电缆上攀登行走。

7.11电缆穿入带电盘柜时,盘上必须有专人接引,严防电缆触及盘内带电部位。

7.12 施工中搭接的临时电源,电源线应有规律地布置,并应按正规接法接线,不得随意钩挂使用。

7.13剥线时,应使用与导线规格相对应的剥线钳或电工刀剥线,严禁使用钢丝钳或斜口钳等剥线,以防损伤芯线铜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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