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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实施方案

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实施方案
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实施方案

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加强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优化支出结构,集中财力办大事,加

快预算执行进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更好地服务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务院、省委、省政府相关规定,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实施范围

本实施方案所称专项资金,是指围绕我省发展战略目标,为支持经济社会发展,实现特定政策目标或者完成特定工作任务,由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在一定时期内具有专门用途的资金,包含省本级专项资金和省对市县专项转移支付。

中央专项转移支付、省财政安排的中央配套资金、省财政厅按明确标准或政策直接分配的资金等,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管理。

法律法规或国家、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主要措施

(一)深化预算管理“放管服”改革。

1.明晰各部门预算管理职责。贯彻预算法要求,科学划分和落实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等各环节职责,进一步压实各方责任。省财政厅负责总预算编制、支出政策审核和预算绩效管理,组织总预算执行,牵头制定综合性资金管理制度,制定或会同省业务主管部门制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下达省级专项资金预算,原则上不参与专项资金的项目申报、审批、验收等具体事务。省业务主管部门负责本部门专项资金设立申请、预算编制、执行和绩效管理,组织专项资金的项目申

报、审批、验收和项目库管理,提出专项资金分配使用建议,对专项资金的规范性、安全性、有效性和支出进度负责。

2.增强市县资金使用自主权。凡是由市县直接实施更为精准、便捷、有效的专项资金,省业务主管部门应尽量将具体项目审批权限下放市县。市县在规定权限内将省级下达的专项资金细化到具体项目,组织项目实施,并对项目资金的规范性、安全性、有效性和支出进度负责。

(二)规范专项资金设立。

1.集中财力、突出重点。专项资金应当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公共财政支持范围、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等研究设立。省业务主管部门要清理整合现有专项资金,对目标接近、投入方向类同、管理方式相近的专项转移支付进行归并;对工作经费补助、单项考核奖励等“小而散”的专项资金予以取消,做到集中财力办大事。

2.统一设立程序。专项资金设立及其规模应在充分论证基础上,由省业务主管部门集体研究提出,省财政厅复核后汇总报送省政府审批。未按规定程序报批,省业务主管部门起草省委、省政府相关文件代拟稿时,不得包含新设专项资金、新增预算安排、新开支出口子等财政事项。

3.明确执行期限。专项资金应明确执行期限,一般不超过5年。专项资金到期后需继续安排的,应由省业务主管部门在期满前1年开展研究论证和绩效评价,并按程序重新立项;未经上述程序的,到期一律取消。

4.实行清单管理。省财政厅每年制定专项资金清单,报请省政府审定后,作为编制年度预算草案的重要依据。

(三)科学编制年度预算。

1.实施零基预算管理。避免“基数十增长”的预算编制方式,以细化预算和项目库建设为基础,综合考虑财力状况、支出政策、资金需求等因素,对专项资金实行零基预算管理,改变长期固化、只增不减的格局。所有专项资金逐步纳入预算评审范围,根据评审结果提出预算安排建议。教育、科技、文化、卫生健康、农业、生态文明、人才等重点领域支出,不再与财政收支增幅或生产总值挂钩,根据推进改革需要和确需保障内容统筹安排、优先保障。

2.早编细编预算。每年6月份启动下一年度预算编制工作。严格区分省本级专项资金和省对市县专项转移支付,分别编制年度预算。省本级专项资金要细化到具体实施单位,并列入相应部门预算;除科研类竞争性立项资金和基本建设资金外,省业务主管部门原则上不再保留“省本级代编预算”。专项转移支付在预算“二上”时应当分地区、分项目编制。

3.实施项目库管理。省财政厅牵头推进项目库建设,推动建立省本级项目支出标准化体系,完善项目库管理制度。省业务主管部门保留项目审批权限的,应当按照“谁审批、谁组织申报”原则做好项目储备,原则上未入库项目不予安排预算。基建项目应编制年度投资计划,按项目实施进度安排资金。市县财政部门和业务主管部门建立健全可承接相应转移支付的市县财政项目库和部门项目库,做好项目储备工作。

(四)硬化预算约束。

1.改进省对市县专项转移支付分配方式。省对市县专项转移支付主要采用因素法分配,分配因素由省业务主管部门会同省财政厅合理设定。确需按项目法分配的专项转移支付,省业务主管部门应当在编制预算前报分管省领导批准。鼓励实行“大专项+任务清单”管理方式,省业务主管部门会同省财政厅逐步做到将专项资金、任务清单和绩效目标同步下达,一般不再直接审批和分配到市县具体单位和具体项目。市县根据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自主确定项目,并按照省业务主管部门要求报省备案。在完成约束性任务的前提下,可以在同一类级预算科目内统筹使用专项资金。

2.优化涉企专项资金支持方式。改革财政涉企专项资金支持方式,变直接

投入为间接引导,逐步减少并退出竞争性领城。现有涉企专项资金要在条件成熟的领域更多采用“资金改基金”等方式支持引导。要建立以结果为导向的补助机制,原则上采取贴息、风险补偿、事后奖补等方式,并纳入财政涉企资金管理信息系统统一管理。

3.加快预算执行进度。省对市县专项转移支付应在省人民代表大会批准预算后60日内下达,省财政厅对预算执行进度进行通报。对未能在规定时限内下达且无正当理由的,收回省级总预算。对当年预算执行率低于92%的专项资金,按不低于5%扣减该专项资金下一年度预算。

4.严格控制预算追加。预算执行中一般不追加预算,也不出合增加当年支出的政策。确需追加预算的,应于每年7—9月按程序办理;必须出台的增支政策,通过以后年度预算安排资金。

5.规范预算调剂。省本级专项资金及按项目法分配的省对市县专项转移支付年度预算未能明确到具体项目实施单位,或按因素法分配的省对市县专项转移支付年度预算未分地区、分项目编制的,省业务主管部门会同省财政厅提出分配意见,由省财政厅报省政府审批后下达。年度预算执行中需调剂使用专项资金的,比照办理。

6.积极盘活存量资金。除国家和省委、省政府有明确规定外,省本级专项资金预算指标及用款计划结转一年以上、省对市县专项转移支付在市县财政尚未分配并结转两年以上的,收回省级总预算。

(五)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

1.严格绩效目标管理。专项资金应编制绩效目标,未编制绩效目标或绩效目标审核未通过的,不予安排预算。绩效目标与预算同步批复下达。

2.落实绩效运行监控。加强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监控,发现偏离绩效目标的,

及时要求项目单位予以纠正。

3.加强绩效评价。省业务主管部门对预算执行情况以及政策、项目实施效果开展绩效自评,省财政厅对重大政策、项目组织重点绩效评价。加大绩效自评报告和重点绩效评价报告的公开力度。

4.加强绩效结果运用。健全预算安排与绩效目标、绩效评价结果挂钩的约束机制。绩效评价等级为差的,取消或暂停安排该专项资金预算;绩效评价等级为一般的,相应扣减该专项资金预算,具体办法由省财政厅另行制定。

(六)强化监督考核。

1.财政部门负责财政监督。财政部门负责对专项资金的预算编制、管理情况和绩效等进行财政监督,对发现的问题依法依规处理。

2.审计部门负责审计监督。审计部门负责对本实施方案落实情况跟踪审计,依法对专项资金管理、分配、使用和绩效情况实施审计监督。对发现的问题落实责任主体,依法依规处理。

3.省政府督查室负责督查。省政府督查室负责对专项资金执行情况定期督查。对预算执行进度慢、效果差的省业务主管部门和市县政府,约谈其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对存在严重问题的,移送相关部门处理。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协同推进。

专项资金管理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省各部门、各市县要充分认识推进这项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切实履行职责,密切协调配合,扎实平稳推进。

(二)完善制度、落实责任。

省财政厅要完善省级专项资金管理、预算绩效管理、预算执行监控等制度,会同省业务主管部门逐项制定或修订具体专项资金的管理办法。省业务主管部门要完善部门预算管理、财务管理、项目申报等制度。各市县也要相应完善预算管理和项目管理等制度。

(完整版)专项财政资金使用指引

专项财政资金使用指引 一、目的与适用范围 为规范专项财政资金使用,保证专项资金受控、合规有效使用,确保按计划进展完成验收,根据国家地方政府专项资金管理有关规定和政策,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财务制度,特制定本指引。 本指引适用于各级政府划拨的所有项目财政资金的管理。财政专项资金是指经公司申请,由中央或地方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审批后下达到公司,用于指定项目的资金。该资金要求按项目单独核算,按预算专款专用,不能挪作他用,按计划进度和时间完成结题验收。 二、管理职责 1、项目申报与实施部门:根据项目归口部门,实行项目负责人负责制,负责专项资金项目可行性论证与资金预算的编制,负责专项资金项目备案、申请及报批工作,负责专项资金对应项目评价、对外对上汇报、内外对接,负责项目实施进度安排与督办,负责资金使用统计、台账建立、情况说明与总结,负责项目运行各阶段的总结及数据统计与分析工作,负责项目验收准备工作和完成验收。 项目负责人,应对项目研发经费使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承担直接的经济与法律责任,并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管理和监督。 一旦立项,就需将立项相关资料提交计财部,计财部才能根据立项性质和资料,在核算系统中建立项目核算模块;当项目申报和实施部门发生项目相关费用时,必须参照项目资金使用范围和类别进行归集建立相应台帐,并在报销支付时注明项目名称和类别。 2、计财部:负责配合项目申报项目部门编制财政专项资金预算,进行财务评价,负责专项资金的银行账户开立及日常使用审核,负责

项目资金单独核算,定期向项目部门提供预算资金使用情况,积极配合项目验收部门,提供资金支付清单资料或使用报告。 当项目申报和实施部门需报销支付财政专项费用时,必须认真比对专项资金使用范围和预算,审查是否合规、超预算、超范围,对于不合符要求的一律不能纳入相应项目核算,以确保项目验收合格。 3、其他各相关部门:根据归口及部门职责,负责专项资金项目运行各过程中的配合工作,包括项目实施过程中内部加工、委托外协、项目材料采购、证照申办、专利申请、运营管理等。 4、公司领导:负责项目立项、实施方案、招投标等重大事项的集体决策、民主集中、会议决定;根据财务制度,公司领导在各自权限范围内负责专项资金支出的审批。 三、管理要求 1、专项管理:对各专项资金按项目分别建立专帐,或根据财政部门要求单独建账核算,单独开户列支,专款专用,划清与生产经营资金的界限,不得互相占用。 2、指定用途:专项资金严格按项目批复的计划与用途使用,不得擅自变更批复的建设内容、规模、标准。 3、资金配套:公司自筹资金按照批复要求同步配套,一般须按比例使用,不得优先使用专项资金。 4、专组负责:成立项目实施小组,指派公司级领导具体负责,保证项目按既定的要求实施,保证专项资金的有效合规使用。 5、阳光运作:项目实施方案可邀请专家论证、接收咨询,项目和大宗采购实行招投标,所有项目和大宗采购必须有合同有依据,按规定项目建设必需推行监理制的,则必须聘请监理进行管理。 6、档案管理:对项目全过程收集和建立档案资料,包括项目的

企业财务管理信息系统的构建

136751 企业研究论文 企业财务管理信息系统的构建 财务管理?底滞?络,是依据先进的高新科技与管理措施,可以为企业运营决策带来财务数据以及有力支撑的、依靠计算机技术,希望较好的达到企业财务控制展开科学有效的组织、落实、管理与监控,增加企业的经济应用效益。 一、市场经济环境下企业财务控制的目标 多样化企业建设与发展的重点是要具备效益,财务控制的目标就是要满足这一点,可是在实际理解与表述方面,有人觉得国内财务管理目标要经过企业的合理运营,采用最好的财务措施,兼顾企业资本的时间价值与风险价值的时候,达到企业效益的最佳化;也有人要遵循将提升企业长远的稳定增长盈利与防风险能力当作企业财务控制的最后目标。伴随企业财务管理预计的扩展与职能的变化,当代企业财务控制的目标也应重视提升自身效益,增加社会效益,达到多样化目标,简单的说,主要涵盖如下几点内容。

(一)经济目标 企业发展应当具备效益,企业建设更需要得到效益的支持。经济目标不仅包含支持本身建设的经济利益,还包含提升本身作用的社会利益。各方面经济的实现,脱离不了企业效益指数的财务数据,而实现财务数字有效采用的控制网络是决定其发展与建设的重点。 (二)协调多方面的效益目标 企业在重视本身发展以及内部发展的同时,应加强与外部的沟通、交流以及协作,重视将本身财务控制和外界财务控制有效统一起来,协调与解决好自身同多方面要素的财务逻辑关联,全面确保多方面的效益,达到多方面的双赢。 (三)能力目标 企业经济的实现,在较大程度上依靠科学、合理的组织企业的财务实践,经过有序控制、标准管理、瞻前控制,达到企业财务控制效益最佳化,进而实现企业运营能力、偿债水平以及盈利能力的日益提高。 上述几方面的内容是息息相关、互相推进的,增加企业利益,要求企业科学进行各种财务业务,确保本身财务

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1

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摘要:深化财政支出管理改革,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是当前财政体制改革的一个重要环节,如何加强专项资金管理,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是一个值得关注的问题。本文通过深入分析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 关键词:财政;专项资金管理;问题对策 财政专项资金,是指中央和省级财政部门、财政部门会同有关主管部门下达,以及市县各级政府安排用于社会管理、公共事业发展、社会保障、经济建设以及政策补贴等方面具有指定用途的资金。财政专项资金的分配和使用,一直是社会各方面比较关注的问题。如何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是财政工作者应不断探索的一个重要课题。本文主要阐述专项资金管理中存在的几点问题及提出有关建议和决策。 一、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专项资金的预算基础组织工作不到位 预算管理作为管理会计的方法之一,主要功能就是通过事前有预测对未来有个相对清晰的认识,并以此发挥控制作

用,将“钱用在刀刃上”,以避免不必要的支出。近年来,地方财政预算编制普遍推行了部门预算和细化预算的编制方法,基本上实行的是“人员经费按标准,公用经费按定额,专项经费按实际”的分配模式,使得财政专项资金预算编制存在主观性、随意性。对申请的专项资金缺乏细致调研,多报多编,这就造成一方面一些单位专项资金大量结余,形成资金沉淀;另一方面一些专项资金又供给不足,影响事业发展和政府职能的实现。 (二)在专项资金管理过程中财务控制意识薄弱,财务角色被弱化 笔者在对X区行政事业单位监督检查中发现,有的行政事业单位领导对财务人员的重视程度普遍不高。多数单位财务人员在专项资金的管理中只是承担了会计核算和资金支付等简单的服务性工作,对专项资金的概念模糊不清,对具体的业务和决策了解的并不多,也即财会计人员对各活动的事前和事中的辅助控制作用没有体现出来。财务人员因而无法根据业务进度合理安排资金支付,造成了资金管理的真空。 (三)专项资金管理未真正实行“专款专用” 行政事业单位的专项资金有着特定的项目和专门的用途,根据制度规定,专项资金的收支应当于经常性经费的收支区别开来,进行分别核算。但有的单位对专项资金不实行

财政专项资金使用与监督管理办法

财政专项资金使用与监督管理办法?总目录?(征求意见稿?第三次修订 一、总则 二、管理职责与分工 三、项目申报、预算与审批 四、收支执行与曰常管理 五、基建工程项目管理 六、项目调整、撤销与验收结算 七、信息共享与定期报告 八、监督检查与责任追究 九、绩效考评 十、附则 财政专项资金使用与监督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切实保障财政专项资金运行安全,提高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效益,根据?预算法?、?会计法?、?审计法?、?行政监察法?、?政府釆购法?、?招投标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湖南省财政监督条例?、?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以及中央、省、市对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有关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县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县行政区域内使用财政专项资金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对财政专项资金进行管理和监督的部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财政专项资金,是指上级人民政府拨付本行政区域和本级人民政府预算安排的以及政莳蚀融资借款和各单位通过非税收入征集的(包括主管部门集中收入中指定特定用途的)用于社会管理、公共事业发展、社会保障、经济建设以及政策性补贴等 方面具有指定用途的资金。具体包括:国债资金,水利、公路等一般性基本建设资金,征地拆迁与移民安置资金,退耕还林、粮食、农资补贴资金,农业开发与土地治理项目资金,新农村建设、一事一议项目与扶贫资金,养老、工伤、医保、低保、救灾、农业保险理赔、助残等社会保障资金,政府融资借款、各级政府捐赠、援助资金,防洪保安与应急资金,计划生育抚育费、卫生保健、禽畜防疫与义务教育补助及校舍改造资金,安全生产与煤炭维简费,扶持中小企业发展与环保资金,家电下乡与扩大内需项目资金,廉租房建设资金,彩票公益金、价格调节资金,等等通过各种渠道安排的各类专项资金。 第四条财政专项资金按照是否需要进行再分配的原则,划分为需要进行再分配的专项资金和不需要进行再分配的专项资金两大类。需要进行再分配的专项资金是指中央、省、市财政下达的及县级财政预算内外安排的没有直接到单位、到项目的专项资金。不需要进行再分配的专项资金是指:中央、省、市财政下达的及县级财政预算安排的指定到单位、到项目的资金。 第五条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零基预算”的原则。打破“基数法”和部门所有的管理模式,实行“零基预 算”管理。 (二)专款专用的原则。财政专项资金必须按规定用于经批准的项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

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财政专项资金,是指中央和省级财政部门、财政部门会同有关主管部门下达,以及市县各级政府安排用于社会管理、公共事业发展、社会保障、经济建设以及政策补贴等方面具有指定用途的资金。财政专项资金的分配和使用,一直是社会各方面比较关注的问题。如何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是财政工作者应不断探索的一个重要课题。本文主要阐述专项资金管理中存在的几点问题及提出有关建议和决策。 一、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专项资金的预算基础组织工作不到位 预算管理作为管理会计的方法之一,主要功能就是通过事前有预测对未来有个相对清晰的认识,并以此发挥控制作用,将“钱用在刀刃上”,以避免不必要的支出。近年来,地方财政预算编制普遍推行了部门预算和细化预算的编制方法,基本上实行的是“人员经费按标准,公用经费按定额,专项经费按实际”的分配模式,使得财政专项资金预算编制存在主观性、随意性。对申请的专项资金缺乏细致调研,多报多编,这就造成一方面一些单位专项资金大量结余,形成资金沉淀;另一方面一些专项资金又供给不足,影响事业发展和政府职能的实现。 (二)在专项资金管理过程中财务控制意识薄弱,财务角色被弱化 笔者在对X区行政事业单位监督检查中发现,有的行政事业单位领导对财务人员的重视程度普遍不高。多数单位财务人员在专项资金的管理中只是承担了会计核算和资金支付等简单的服务性工作,对专项资金的概念模糊不清,对具体的业务和决策了解的并不多,也即财会计

人员对各活动的事前和事中的辅助控制作用没有体现出来。财务人员因而无法根据业务进度合理安排资金支付,造成了资金管理的真空。 (三)专项资金管理未真正实行“专款专用” 行政事业单位的专项资金有着特定的项目和专门的用途,根据制度规定,专项资金的收支应当于经常性经费的收支区别开来,进行分别核算。但有的单位对专项资金不实行单独核算,项目经费与经常性经费混合使用,用款单位领导、财务管理人员专款专用意识不强,认为反正都是财政拨的钱,没揣进腰包,为单位花的钱怎么都行。因而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现象很普遍。被挤占、挪用的专项资金多用于弥补经费不足、发放福利和补贴等公共及福利性支出,专项结余无法正确体现。 (四)财政部门对专项资金监管缺乏力度 《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和《行政单位财务规则》明确规定完工项目的专项资金结余应上缴财政或报经财政批准后方可留用。一些用款单位为了不上缴专款结余,年终突击花钱、突击采购;或者将尚未开工的项目专项支出提前拨付等,财政部门对金额较大的专项资金实行跟踪,但大多数只是将拨款拨下去,具体怎么花,剩多少拨款,不太清楚。按照制度规定,行政事业单位的专项支出,应定期向财政部门报送专项支出情况表和文字报告。但实际上各单位上报专项资金用款说明却很少。财政部门也缺乏应有的监管。 二、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的对策与建议 为了严肃财经纪律,切实加强对专项资金使用的管理和监督,确保专项资金安全,充分发挥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建议从以下几方面加强

财务管理信息化建设

财务管理信息化建设 一、财务管理信息化的含义及其发展 财务管理信息化虽然是将信息技术引入传统财务管理模式,但绝不是简单地在财务管理中使用几台电脑,架设几条网线就可以解决的,必须对财务管理信息化的内涵进行深刻理解。它不仅是计算机等信息技术的采用,更是企业流程重组,人力资源潜能充分得以调动的一个过程。财务管理信息化应该是“三分靠技术,七分靠管理”。参考各种文献对财务管理信息化的解析,有学者认为可以将财务管理信息化定义为: 财务管理信息化是指企业财务人员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对企业流程重组,调动财务人力资源的信息潜能,挖掘企业各种财务信息资源,更好地组织企业财务活动,处理财务关系,从而实现企业财务目标的过程。 经济环境的变化,市场竞争的加剧,使得企业必然运用先进管理思想实施科学地管理,特别是在当前我国的一些企业管理松散——尤其在企业内部的财务管理方面,存在财务信息失真,财务管理失控等许多问题的情况下,科学、规范、高效的管理显得更为重要。信息技术的发展,使传统财务管理模式向以集权为特征的信息化财务管理模式转变成为可能。因此,企业必须顺应形势,大力推进财务管理信息化的发展,实现财务管理传统模式向信息化模式的转变。 从历史发展的角度看,我国企业财务管理信息化经历了三个发展

阶段。第一阶段是使用单机会计电算化软件。它是通过编写单机程序来实现会计记账、核算、制作会计报表和财务分析的计算机程序化管理,从而提高了财务工作效率。第二个阶段是在企业内部建立局域网,运用统一的网络财务软件。它实现了企业的财务管理信息系统、生产信息系统、销售信息系统等各个系统的集成。第三阶段是企业内外流程一体化应用层次。这一阶段通过计算机局域网来实现财务系统与销售、供应、生产等系统的信息集成和数据共享,通过广域网和数据仓库技术的使用,使集团公司内部之间以及与相关价值链主体之间能及时传递、整理、分析、反馈财务和管理信息,为企业决策者和相关利益方提供决策支持服务。这三个阶段是一个渐进的过程,只有第三个阶段才是真正的企业财务管理信息化。 二、财务管理信息化的组成模块与功能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可以看出真正实现财务管理信息化必须依靠若干个信息系统模块的集成。一般来说,财务管理信息化应该包括会计事务处理信息系统,财务管理信息系统,财务决策支持系统,财务经理信息系统以及组织互连信息系统五个部分。这些系统的成功建立以及相互之间的集成管理是财务管理信息化成功的体现,他们之间的关系密不可分。 (一)会计事务处理信息系统 它是为满足企业财务部门会计核算工作需要而建立起来的系统,主要解决财务人员的手工记账和报表问题,将会计人员从繁重的日常工作中解放出来。系统是以账务处理、报表管理和日常会计事务处理

推行财政专项资金项目库预算管理

部门预算在全国财政系统逐步推开,各级财政机关部正式编制 了本部门2001年的部门预算。 其中涉及人员部分和公用经费部分的问题,因政策标准比较清楚,易于统一,故都有了较为明确的处理方法,但是对于占每年财政支出相当大比例的专项资金的预算管理却一直存在着审批管理人为影响大、随意性强等方面的问题,而专项追加的随意性正是造成财政预算软约束的严重原因之一。因此,为适应部门预算管理的要求,规范各单位安排专项预算的行为,避免财政部门和各行政事业单位专项资金审批和申请的随意性,降低人为因素的影响,有必要建立一套科学的管理体系来安排预算,规范审批程序,严格控制专项资金的追加。北京市海淀区财政局,建立了《海淀区财政专项资金项目库管理暂行办法》和《海淀区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综合评价指标体系》,以达到量化专项资金的审批程序,增强专项预算安排的透明度,从而最大限度地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 一、总体构想 专项资金的管理核心是一个滚动项目库,一套数量化指标体系。主要目的是通过建立依公共财政的思想设立的量化指标体系,将单位报送的若干年专项项目,按照指标体系的要求进行量化评价,将评价的结果按照分值由高到低进行排序,并依次提供资金安排意见,以利于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透明度,优化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为领导科学决策和外部有用监督提供严重的参考依据。 一个滚动项目库。各单位申报财政补助的所有专项项目,均纳入项目库管理,项目库本身具备项目维护、项目评价、项目排序、财力控制、审批流程管理等多项功能,并与行政事业单位部门预算编审系统相结合,将专项资金预算纳入整个部门预算,并将明确的财政补助专项转入财政预算执行系统进行管理。 一套量化指标体系。作为专项项目库管理的基础,专项指标评价体系要按照公共财政的原则进行设立,将审批专项资金的思维过程予以细化、量化,分解为若干指标,并对应相应的分值。将申请财政补助的所有专项项目全部纳入此指标体系进行量化评价,得出相应的分值,供项目库进行排序。

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全文

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全文 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中的以工代赈资金依照发展改革委制定的有关以工代赈管理办法进行管理。下面YJBYS小编为大家精心搜集了关于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全文,欢迎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 到大家!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国家有关扶贫开发方针政策等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是国家财政预算安排用于支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村贫困地区、少数民族地区、边境地区、国有贫困农场、国有贫困林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贫困团场(以下简称各地)加快经济社会发展,改善扶贫对象基本生产生活条件,增强其自我发展能力,帮助提高收入水平,促进消除农村贫困现象的专项资金。 本办法所指扶贫对象是指根据中央扶贫标准、地方扶贫标准识别认定的农村贫困家庭、贫困 人口。 第三条中央财政预算安排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按使用方向分为发展资金、以工代赈资金、 少数民族发展资金、“三西”农业建设专项补助资金、国有贫困农场扶贫资金、国有贫困林场扶贫资金、扶贫贷款贴息资金。 第四条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中的以工代赈资金依照发展改革委制定的有关以工代赈管理办法 进行管理。 “三西”农业建设专项补助资金依照财政部会同国务院扶贫办制定的有关“三西”农业建设专项 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国有贫困农场扶贫资金和国有贫困林场扶贫资金的管理,由财政部分别 会同国家民委、农业部、国家林业局,根据资金用途的特点,依据本办法另行规定。

扶贫贷款财政贴息资金的管理由财政部会同国务院扶贫办、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根据资金用途的特点,依据本办法另行规定。 第二章资金预算与分配 第五条中央财政贯彻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精神,依据减贫工作需要和财力情况,在年度预算中安排财政专项扶贫资金。 地方各级财政根据各地减贫工作需要和财力情况,每年预算安排一定规模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并逐年加大投入规模。省级财政安排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规模应达到中央补助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规模的一定比例,有关资金投入情况作为绩效评价的重要因素。 第六条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主要投向国家确定的连片特困地区和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贫困村,其中新增部分主要用于连片特困地区。 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坚持向西部地区(包括比照适用西部大开发政策的贫困地区)、贫困少数民族地区、贫困边境地区和贫困革命老区倾斜。 第七条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主要按照因素法进行分配。资金分配的因素主要包括各地扶贫对象规模及比例、农民人均纯收入、地方人均财力、贫困深度等客观因素和政策性因素。客观因素指标取值主要采用国家统计局等有关部门提供的数据。政策性因素主要参考国家扶贫开发政策、中央对地方扶贫工作考核及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管理绩效评价情况等。 地方各级财政安排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应主要采取因素法分配,资金分配的因素及指标取值由各地自行确定。 第三章资金使用与拨付 第八条各地应按照国家扶贫开发政策要求,结合当地扶贫开发工作实际情况,紧密围绕促进减贫的目标,因地制宜确定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范围。各地确定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范围必须遵循如下基本方向:

财政部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文档

财政部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文档 Ministry of finance special fund management measures document 编订:JinTai College

财政部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文档 前言:办法是有关机关或部门根据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及有关法规、规定,就某一方面的工作或问题提出具体做法和要求的文件。本文档 根据办法内容要求和特点展开说明,具有实践指导意义,便于学习和 使用,本文下载后内容可随意调整修改及打印。 为支持服务业加快发展,中央财政设立服务业发展专项 资金。为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预算管理要求,国家制定了《中央财政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下文是中央财政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完整版全文,仅供参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提高中央财政资金使用绩效,促进服务业加快 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国务院有关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要求及产业发展指导意见,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中央财政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以下 简称专项资金)是指中央财政从公共财政预算资金中安排的专项用于支持现代商品流通发展、促进现代服务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资金。

第三条专项资金由财政部会同商务、工商、科技、供销 合作、知识产权等有关行业、产业的业务主管部门(以下简称业务主管部门)管理。财政部和业务主管部门分别履行以下管理职责: (一)财政部负责提出年度专项资金支持重点和范围、 资金额度;审核业务主管部门提出的工作方案及预算初步建议;下达预算及拨付资金;对资金的使用及绩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业务主管部门负责提出具体工作方案及预算初步 建议;会同财政部对资金的使用及绩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四条专项资金管理遵循公开、择优、规范、实效原则,资金分配和使用情况向社会公开,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监督。 第二章资金支持范围和支持方式 第五条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支持创新现代商品流通方式, 改善现代服务业公共服务体系,推动流通产业结构调整,促进城乡市场发展,扩大国内消费。具体包括: (一)电子商务、现代物流、科技服务、环保服务、信 息服务、广告服务、知识产权服务等现代服务业。 (二)养老服务、健康服务、家政服务等民生服务业。

关于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自查报告

县财政局: 为加强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监督,促进专项资金规范管理,提高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财发[2011]94号文件精神,我公司重点对2010年财政拨付企业的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2009年至2010年专项资金的收支情况 1、2010年1月7日收到财政拨付贷款贴息资金万元, 2、2010年11月10日收到财政拨付项目资金万元。 3、2010年12月6日收到财政拨付项目资金万元。 4、2010年12月18日收到财政拨付项目资金万元。 5、2010年12月23日收到财政拨付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万元。 2010年度共收到财政拨付项目资金万元,其中:万元资金分期列入利息支出。万元列入递延资产科目,分项细化支出,购置设备支出万元,土建工程支出万元。 通过自查的情况来看,单位领导负总责,能认真组织实施项目规划设计编制工作,并用好管好规划专项资金的使用。专项资金的投入对企业的挖潜改造建设提供了资金支持,为企业的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逐步规范。规划项目得到实施,资金效益日益体现。 二、存在的问题

经过自查我们认为资金能按项目计划来执行,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有下列几点: (一)项目分项预算执行不够规范,部分项目前期工作准备不够充分。 (二)项目资金预算不够完整,部分资金未列入预算。一是一些经费没有列入项目预算,如设计费、评审经费、项目可性行研究报告费用、特别是请省内外专家的费用没列入项目规划经费中,而这些经费又是需要支出的; (三)制度不够健全,监督不够有力。对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和监督等方面目前没有具体的规定或办法,(四)个别合同签订不够规范、自查中发现,合同签订、履行等方面存在一些问题,先有支出才有项目合同,一些规划设计的工作经费列支不够合理。 三、整改措施 通过这次自查,对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以下改进措施: 1、建立或完善预算项目和专项资金使用的考核机制。 2、严格预算执行,强化预算监督管理。 3、科学合理编制项目,要科学合理选定项目,不断完善项目论证、评审、报批程序,做好项目前期工作(包括资金规模、实施年限、实施目标和效益等); 4、加强会计监督,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专项资金要

《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全文

《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全文 《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全文 为加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制定了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办法分总则、资金预算与分配、资金使用与拨付、资金管理与监督、附则5章31条,下面是办法的详细内容。 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国家有关扶贫开发方针政策等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是国家财政预算安排用于支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村贫困地区、少数民族地区、边境地区、国有贫困农场、国有贫困林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贫困团场(以下简称各地)加快经济社会发展,改善扶贫对象基本生产生活条件,增强其自我发展能力,帮助提高收入水平,促进消除农村贫困现象的专项资金。 本办法所指扶贫对象是指根据中央扶贫标准、地方扶贫标准识别认定的农村贫困家庭、贫困人口。 第三条中央财政预算安排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按使用方向分为发展资金、以工代赈资金、少数民族发展资金、“三西”农业

建设专项补助资金、国有贫困农场扶贫资金、国有贫困林场扶贫资金、扶贫贷款贴息资金。 第四条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中的以工代赈资金依照发展改革委制定的有关以工代赈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三西”农业建设专项补助资金依照财政部会同国务院扶贫办制定的有关“三西”农业建设专项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国有贫困农场扶贫资金和国有贫困林场扶贫资金的管理,由财政部分别会同国家民委、农业部、国家林业局,根据资金用途的特点,依据本办法另行规定。 扶贫贷款财政贴息资金的管理由财政部会同国务院扶贫办、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根据资金用途的特点,依据本办法另行规定。 第二章资金预算与分配 第五条中央财政贯彻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精神,依据减贫工作需要和财力情况,在年度预算中安排财政专项扶贫资金。 地方各级财政根据各地减贫工作需要和财力情况,每年预算安排一定规模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并逐年加大投入规模。省级财政安排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规模应达到中央补助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规模的一定比例,有关资金投入情况作为绩效评价的重要因素。

建立完善财务管理信息系统

学号:131613040026 建立完善财务管理信息系统 杨阳 2014年4月03日中国·南京

目录 前言 (1) 一、管理信息系统的发展 (1) 1.1 开始阶段( 1954~ 1964) (1) 1.2 发展阶段( 1964~ 1974) (1) 1.3 定型阶段( 1974~ 1980) (1) 1.4 成熟阶段( 1980~ 至今) (2) 二、管理信息系统的作用 (2) 2.1 辅助分析 (2) 2.2 管理信息系统的规范化管理 (3) 2.3 管理信息系统实施的优点 (3) 三、管理信息系统研究的发展趋势 (3) 3.1技术将继续进步 (3) 3.2应用领域继续拓宽 (4) 四、财务管理信息系统 (4) 4.1财务管理信息系统概述 (4) 4.2完善的管理信息系统的特征 (5) 4.3建立完善财务信息系统的问题与对策 (6)

前言 随着计算机技术的发展, 网络经济的出现给社会经济生活带来了深刻的变化, 由于经济的数字化, 网络化, 出现了许多新的媒体空间,如虚拟市场、虚拟企业、虚拟银行。许多传统的商业运作方式将随之消失, 取而代之的是电子商务、电子采购、电子订单。各种新兴的经济运行模式为企业带来了购销活动的便捷快速、经济运行成本更低廉的好处。各行业都正为适应网络经济新形势做出相应的调整和创新, 企业的财务管理活动也不例外, 财务管理信息系统是新时代网络经济的产物, 建立完善的财务管理信息系统将是财务管理的未来发展趋势。企业管理以财务管理为核心已经是不争的事实, 如何加强财务管理, 提高财务管理水平, 使业的财务管理及会计电算化工作适应网络经济时代的需要已经成为全体财务人员的一大课题, 建立以财务为中心的管理信息系统将是提高管理水平的必由之路和捷径, 也是企业建立 ERP 的最重要的组成部分, 财务管理信息系统的建立将奠定真正实现无纸化办公的基础, 然而, 开发出高质量的财务管理信息系统是难点和重点。 一、管理信息系统的发展 1.1 开始阶段( 1954~ 1964) 开始阶段以单项事务子系统为主, 基于各部门的管理信息系统。如财务、物质销售等, 其目的是单纯减轻人的重复劳动。 1.2 发展阶段( 1964~ 1974) 发展阶段建立了以计算机为中心的管理信息系统, 用于商业、企业、银行事务管理, 是一些事务子系统, 基于电子数据处理系统。 1.3 定型阶段( 1974~ 1980) 管理信息系统从处理事务子系统发展为以处理控制为主的子系统。这一时期有两项大的成果: (1) 典型的、成功的管理信息系统相继出现, 如 IBM 用 36

财政专项资金管理规定

财政专项资金管理规定 Prepared on 22 November 2020

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制度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促进经济又快又好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财政专项资金是指政府明确具体项目、指定的专门用途的财政性资金,包括中央、省专项拔款财政安排项目资金。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有专项资金收支活动的行政、事业、企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上级安排的专项资金按上级专项资金相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专项资金的分配、使用和管理应坚持以下原则: 公开、公正、科学、高效; 集中管理,突出重点; 专款专用,独立核算; 统一支付,严格把关; 跟踪问效,责任追究。 专项资金的申报、分配和下达 第五条专项资金申报的条件包括: 符合专项资金支持的方向、重点和范围; 有明确专项资金项目目标、预期效益、组织实施 计划和科学合理的预算,并经科学论证和项目可行性研究; (三)补助性专项资金项目的申报,应有明确的资金用途,并有相关规定的实施依据。

第六条严格按照规定的申批程序进行专项资金的申报、分配和拔付。申请专项资金重点项目应实行评审制度,应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各单位按相关规定组织对需要安排的项目专项资金进行评审; (二)根据评审结论,对符合条件的项目,排序列入项目库,项目库由财政局和相关业务部门共同设置、管理和使用。需安排各项专项资金(包括年初预算的专项资金)的申报、分配和申批按规定程序办理; (三)各业务部门根据事业发展需要,从专项资金项目库中选取符合要求的项目,按照财政局预算编制的要求,编制资金使用计划,报财政局审核,后经政府审批。 第七条财政局根据年度财力情况和项目排序,会同业务部门提出专项资金初步审核安排意见,列入年度预算草案,报政府审定、通过。专项资金安排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专项资金应尽可能细化到具体项目,实行项目管理; (二)对于当年能够完成的项目,原则上应一次足额安排专项资金,不留缺口;对于实施期限较长的单个项目,按规定的期限分年度安排专项资金。 专项资金拔付、使用管理 第八条专项资金预算法定程序批准后,各部门应及时 分配下达项目实施单位。专项资金应严格按照资金拔付程序进行拔付。 第九条财政局应及时对专项资金用款计划进行审核,符合规定的,应按用款时间要求拔付专项资金。不符合规定的,应书面告之申请单位,并说明理由,由用款单位按要求重新编制用款计划。

企业财务管理信息系统的探究及分析

企业财务管理信息系统的探究及分析 引言 财务管理是经营管理的核心组成部分,财务管理信息系统主要是利用现代化的信息机技术与络技术,提高财务管理效率和质量。财务管理信息系统的开发是改革发展的一项重要措施,在信息技术的推动下,要更新财务管理理念,发挥现代化信息技术在财务管理工作中的应用价值,不断完善财务信息的管理水平,实现财务信息的集成化管理,并加强财务管理人员培训,推动财务管理信息化建设,有效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实现经济效益的最大化。 1 财务管理信息系统的意义及功能 财务管理信息系统建设的重要意义 财务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是现代化财务管理的必然发展趋势,对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具体表现在以下几点: 第一,降低了手工记账、会计审核和核算的人工劳动强度,利用信息技术进行自动统计和核算,提高了财务管理的准确性和高效性; 第二,减少了财务管理成本,财务管理信息化不需要过多的人力支持,为节省了人力、物力,避免了人为因素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三,实现了的规范化经营,通过财务管理软件可以统筹规划财务预算工作,为制定科学的资金利用计划提供可靠的数据参考,实现内部信息共享,加强内部控制,提高经营管理水平。 财务管理信息系统的功能 财务管理信息系统的功能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一是满足各项业务处理的基本需求,根据传统的手工记账和会计核算流程建立流畅的操作程序; 二是建立建全财务数据库,实现业务数据和财务数据的搜集、统计、分析和处理; 三是提升专项核算和台账功能,提高业务数据的处理和利用效率,加强分项管理水平; 四是提供多种信息查询服务,使得能够全方位、多角度对财务核算数据进行统计和分析; 五是加强业务流程控制管理,通过信息系统可以对各项业务审批权限能够进

乡镇财政性资金管理平台

乡镇财政性资金管理平台 用户手册 (预算共编)

目录 第一章系统功能介绍 (2) 1.1系统登录 (2) 1.2主界面介绍 (5) 1.3公共按钮说明 (6) 第二章预算共编 (7) 2.1【预算共编】-- 单位基本情况 (8) 2.2【项目管理】 (10) 2.3【预算共编】-- 填写预算明细 (12) 2.4【预算共编】-- 报表查询 (15)

第一章系统功能介绍 1.1系统登录 乡镇财政性资金管理平台系统数据库及应用服务器架设在区财政内,故乡镇财政及所辖单位需登录乡镇平台系统,需与区财政联网(联网方式可以为涉密网、政务网、公网三种网络中的一种)。登录系统的计算机需安装Windows2000以上操作系统,IE 6.0以上版本浏览器。 在IE栏中输入网址: http://12.112.201.11:8080/web ,即可进入上海市乡镇财政性资金管理平台首页界面,如图1.1-1所示: 图1.1-1 乡镇管理平台首页 此时为了您日后更方便登录管理平台,请收藏本站点。点击IE浏览器工具栏【收藏夹】--->【添加到收藏夹】,添加“乡镇财政性资金管理平台”到收藏夹,或发送至桌面。下次登录只需在浏览器的【收藏夹】或电脑桌面上,选择“乡镇财政性资金管理平台”图标即可,无需重新输入网址。 将本站点设置为可信站点,具体操作步骤如下:点击IE浏览器工具栏【工具】-【Internet 选项】,弹出如图1.1-2界面:

图1.1-2 Internet选项窗口 选择【安全】-【可信站点】,点击【站点】按钮,将管理平台的网址输入到“将该网站添加到区域”中,点击【添加】。 特别提示: 对于初次使用本系统的用户,需在计算机中安装CA数字证书驱动。用户将数字证书套件中内含的驱动光盘放入计算机光驱中,光盘中出现如图1.1-3所示内容,选择“证书管理器+明华安装包.exe”,点击安装驱动,如图1.1-4所示。 图1.1-3 数字证书驱动安装1

财政性建设资金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财政性建设资金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工程建设项目财政性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会计法》、《政府采购法》、《招标投标法》及***财政局《关于印发<***财政性建设资金投资项目预决算审查操作规程>的通知》(长财监〔2016〕4号)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财政性建设资金投资项目是指由政府职能部门批准立项、以财政性资金投入为主、由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为项目主管部门实施的工程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项目”)。 第三条财政性建设资金包括: (一)公共财政预算资金、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 (二)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资金; (三)上级财政专项转移支付资金; (四)政府担保的国际金融机构贷款、外国政府及其机构贷款和援助资金; (五)以财政资金为还款来源的政府性债券资金、国家政策性贷款资金以及政府担保财政筹集管理的资金; (六)其他财政性资金。

第四条财政性建设资金投资项目工程应严格执行预决算审查制度,预决算审查内容主要包括:项目前期工程、工程预算、工程价款结算、重大设计变更工程竣工财务决算等。 第五条财政性建设资金投资的建设项目要依法实行政府采购。政府采购建设项目的采购范围包括:设计、监理、勘测等服务的采购及工程采购,材料、设备等的采购。 第六条财政性建设资金投资项目应加强预算绩效管理,项目严格申报绩效目标,项目实施单位对绩效目标的落实情况负责。 第二章预算评审 第七条财政性建设项目立项前,必须落实建设资金。项目建设单位在上报投资计划的同时,应向财政部门报送建设资金筹措计划,财政部门据以编制财政性基本建设项目资金年度预算。 第八条项目单位在完成相关前期工作并达到预算评审条件后,应及时报财政部门进行预算评审,并对送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负责。 第九条财政部门对项目单位送审的预算评审资料,应按相关法规和行业评审规范认真组织评审,并及时出具评审报告。 第十条预算评审结果不得超批准的项目概算,超概算报告为无效报告。 第三章政府采购制

中央专项资金管理制度

西安云泽电子商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中央专项资金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规范、合理使用中央财政专项支持资金,将我公司在宜君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的工作做得更好,根据《财政部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国务院扶贫办综合司关于开展2017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的通知》(财办建〔2017〕30号)、《陕西省商务厅、省财政厅、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印发陕西省2017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实施方案和陕西省2017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资金使用管理的有关规定及陕西省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管理制度》(陕商函〔2017〕551号),《陕西省商务厅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的通知》(陕商发〔2017〕19号)、《宜君县电子商务进农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宜君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管理制度的通知》(君电商办发〔2018〕3号)文件精神依据《宜君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创建工作实施方案》任务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财务制度,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西安云泽电子商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宜君项目部、西安云泽电子商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宜君分公司。 中央专项资金是指经公司申请,由中央、地方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审批后下达到公司,用于指定项目的资金。 该资金要求进行单独核算,专款专用,不能挪作他用。 三、专项资金的定义和分类 中央专项资金指公司向国家、省、市相关职能管理部门进行具有特定用途的专项申请,并获得批复或批准,来源于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财政补助、补贴、贷款贴息;且该专项资金形成的成果需要验收和审计。 本制度所称财政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主要包括: ①有关宜君县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的项目资金; 四、专项资金的管理原则: ①专户管理原则。按专项资金划拨部门、资金来源部门的要求在银行开立专户,用于接收划拨的专项资金、使用专项资金、调拨专项资金。新开立账户、注销账户按集团《公司银行账户管理办法》执行。承担项目的分公司财务经理在落实清楚专项资金划拨部门、资金来源部门不需要专户管理后,可申请非专户管理,且需报请公司财务总监批准,否则

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制度

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制度 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促进经济又快又好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财政专项资金是指政府明确具体项目、指定的专门用途的财政性资金,包括中央、省专项拔款财政安排项目资金。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有专项资金收支活动的行政、事业、企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上级安排的专项资金按上级专项资金相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专项资金的分配、使用和管理应坚持以下原则: 公开、公正、科学、高效; 集中管理,突出重点; 专款专用,独立核算; 统一支付,严格把关; 跟踪问效,责任追究。 专项资金的申报、分配和下达 第五条专项资金申报的条件包括: 符合专项资金支持的方向、重点和范围; 有明确专项资金项目目标、预期效益、组织实施 计划和科学合理的预算,并经科学论证和项目可行性研究; (三)补助性专项资金项目的申报,应有明确的资金用途,并有相关规定的实施依据。第六条严格按照规定的申批程序进行专项资金的申报、分配和拔付。申请专项资金重点项目应实行评审制度,应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各单位按相关规定组织对需要安排的项目专项资金进行评审; (二)根据评审结论,对符合条件的项目,排序列入项目库,项目库由财政局和相关业务部门共同设置、管理和使用。需安排各项专项资金(包括年初预算的专项资金)的申报、分配和申批按规定程序办理; (三)各业务部门根据事业发展需要,从专项资金项目库中选取符合要求的项目,按照财政局预算编制的要求,编制资金使用计划,报财政局审核,后经政府审批。 第七条财政局根据年度财力情况和项目排序,会同业务部门提出专项资金初步审核安排意见,列入年度预算草案,报政府审定、通过。专项资金安排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专项资金应尽可能细化到具体项目,实行项目管理; (二)对于当年能够完成的项目,原则上应一次足额安排专项资金,不留缺口;对于实施期限较长的单个项目,按规定的期限分年度安排专项资金。 专项资金拔付、使用管理 第八条专项资金预算法定程序批准后,各部门应及时 分配下达项目实施单位。专项资金应严格按照资金拔付程序进行拔付。 第九条财政局应及时对专项资金用款计划进行审核,符合规定的,应按用款时间要求拔付专项资金。不符合规定的,应书面告之申请单位,并说明理由,由用款单位按要求重新编制用款计划。 第十条专项资金支出预算确定后,严禁随意调整预算,改变支出用途。因客观原因确需调整专项资金使用用途、变更项目名称或调整预算的,业务部门需提出变更申请,并附变更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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