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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历书写规范和住院病历考核评分标准

病历书写规范和住院病历考核评分标准
病历书写规范和住院病历考核评分标准

病历书写规范及住院病历考核评分标准

病历书写基本要求

一、病历书写应当使用中文和医学术语、通用的外文缩写和无正式中文译名的症状、体征、疾病等可以使用外文

扣分标准:一处不符合要求扣1分

二、所有内容字迹清晰、无错别字、自造字、严禁涂改,严禁采用刮、粘、贴、擦、涂等方法去除原来的字迹

扣分标准:有一处涂、刮、粘、贴、擦为丙级病历

三、病历应按规定标注页码,各种记录单眉栏填写齐全(如姓名、病案号等)扣分标准:

应标注页码的部分空一项扣0.5分

填写不完整或信息记录有误,一处扣0.5分

四、各种记录应当有书写医生的亲笔签名并字迹清楚,不得摹仿或代替他人签名

扣分标准:各种记录医师、护士未签全名或签名不能辩认,一处扣0.5分;记录缺医师、护士的亲笔签名或非本人签名,一处扣5分;有伪造行为,扣26分

五、病历书写应当客观、真实、准确,内容不得互相矛盾

1、医疗记录与护理记录内容相一致

2、医嘱所开具的诊疗措施应与病程记录内容相一致

3、病历中转抄的辅助检查结果应与原报告单内容相一致

4、病历内容不得前后互相矛盾

扣分标准:

1、医疗记录与护理记录内容不一致,一处扣10分

2、诊疗医嘱与病程记录不一致,一处扣5分

3、病历中转抄的辅助检查结果与原报告单内容不一致,一处扣5分

4、病历中记录内容互相矛盾,一处扣10分

丙级病历评分标准

一、有涂、刮、粘、贴、擦的,一处即为丙级病历

二、有以下缺项的:1、首页;2、出院记录(死亡记录);3、住院志;

4、病程记录:首次病程记录、上级医生查房记录、转科记录、抢救记录、术后首次病程记录、疑难病历讨论记录、死亡病例讨论记录;

5、术前小结或术前讨

论记录;6、输血同意书;7、手术同意书;8、麻醉同意书;9、麻醉记录单;10手术记录;11手术护理记录;12、病检报告单;13、特殊检查、治疗知情同意书;14、医嘱单;15、体温单

病历首页中除进修、实习生栏及未输血者“输血栏”不填外均不得空项,其中职业项农村患者填“农民”

扣分标准:传染病漏报扣11分;空项或填错一项后0.5分。住院病案首页空白扣10分

出院小结或死亡记录

要求:内容填写完整,且均要由本院经治医师签名

扣分标准:内容缺一项扣1分

缺本院医师签名或冠签扣5分

缺出院记录或死亡记录为丙级病历

住院志

要求:

一、一般项目填写完整;眉栏中病史陈述者(姓名)由医师填写,住址要详细,要求具体到门牌号,村组;要写联系电话

二、主诉要体现症状+(部位)+时间,与第一诊断相符,应以专业术语,不超过20字

三、现病史顶格写,要求100字以上,应包括发病原因或诱因,主要症状,伴随症状,鉴别诊断有关阴性症状,诊疗情况;患者一般情况(精神、饮食、大小便、睡眠,体力、体重)要分段书写,不含在100字以内

四、住院志不能空项,“其他”这一项如果没有均写“无”

五、门诊及院外重要检查结果要求记录主要检查项目、检查医院、检查日期及结果

扣分标准:

一、缺重要项目如主诉、现病史、体检、病史小结等扣11分

二、无陈述者签字扣5分(10分),无签字时间扣5分

三、未按时完成扣11分

首次病程记录

要求:应当在患者入院8小时内完成,诊疗计划中完善检查需具体到检查项目,用药需具体到药品名称

扣分标准:记录不及时扣11分,缺内容一项扣1分,无诊断依据扣3分,无诊疗计划扣3分,不规范一处扣1分,无资质医师书写扣10分病程记录

一、三级医师查房:第二和第三天上级医师查房要记录患者当天的病情

二、重要医嘱的修改在病程记录中记载并说明理由;重要辅检结果在病程记录中要有分析

三、手术前一天要求有病程记录,主要记录术前准备情况及病人病情有无变化,要有第一手术者和麻醉医师查看病人的记录

扣分标准:

1、未按时间要求书写、缺一次扣3分,缺三次扣11分

2、重要的病情变化和治疗措施未记录一处扣2分;重要医嘱更改、理由未记录一处扣2分

3、抢救记录不及时,未在6小时内补记扣5分

4、缺上级医师首次查房记录一次扣5分;上级医师查房记录无冠签一处扣1分

5、手术前一天无病程记录扣1分

疑难病例讨论记录

疑难病例一般是指入院1周至10天未能确诊的患者,疑难病例讨论内容包括病情分析、诊断意见、进一步检查意见、治疗方案、疗效分析以及预后的评估。可另页书写,也可记录在病程记录中

扣分标准:

疑难病例讨论不及时扣3分

未按要求记录一处扣1分

术后首次病程记录

术后当天要有病程记录,要求手术后及时完成,术后连续三天要有病程记录,并要有手术者或主治医师的查房记录;术后要及时查看病人;特殊病人要随时查看

扣分标准:

术后未及时书写病程记录扣11分

三天内缺一次记录扣2分

三天内缺手术者或主治医师的查房记录加扣1分

手术记录

手术记录由术者或第一助手书写,不允许代写,第一助手书写的要求手术者签名

手术经过要记录术中出血量、输血量、输液量、切除病灶的大小、剖面情况,脓液“渗液、血液”量、术中麻醉效果及有无麻醉意外、缝合切口前清点手术器械和物品

术中所使用的特殊医用器材的说明贴在手术记录备查

扣分标准:

手术经过和客观所见叙述不清扣5分;

其他医师代写扣11分

无手术者签名一例扣3分

未按时完成记录扣11分

扣分标准:

缺交接班记录扣11分

未按时完成扣2分

描述不准确或漏项一处扣1分

交接班记录

交接班记录:交接班记录系医师在调班之际对经管病人的病情作的简要小结,格式与出院记录类似

交接记录在交班前完成,接班记录在接班后24小时内完成

有创检查(治疗)操作记录应由操作者在操作结束后24小时内完成

扣分标准:无有创操作记录或未在操作结束后24小时内完成,扣10分

描述不准确或漏项一处扣0.5分

会诊记录

会诊意见应包括会诊医师对病史的补充、会诊体检、对病情的分析,应有较明确的诊疗意见

申请会诊科室医师应对会诊意见的执行情况记录在病程记录中,并在病程录中日期后面注明“会诊记录”

多专业学科同时会诊时,其会诊记录按疑难病例讨论记录格式书写

扣分标准:

缺会诊记录单扣11分

会诊记录未在病程录中记录一次扣3分;

会诊单未陈述会诊申请理由及目的,扣5分

无会诊意见或未在发出申请后48小时内完成,扣10分

辅助检查

1、住院48小时以上要有血尿常规化验结果

2、输血前查HBsAg,Anti-HCV,Anli-HIV1/2,梅毒、ALT等项目时,应采用自愿原则,如不同意检验的,应由医患双方注明并签字

3、对患者诊断,治疗起决定性作用的辅助检查不得缺项

4、手术病历一定要有病理检查报告

5、各种报告单按时间顺序粘贴整齐,不得丢失

扣分标准

住院48小时无故缺血尿常规化验结果扣1分

输血的病历中无医患双方注明并签字的情况下,缺一项输血前相关检查扣2分

缺对诊断、治疗起决定性作用的辅助检查扣5分

已查的报告单遗失一份扣1分

拒绝检查者无签名扣5分

化验单粘贴

1、单据之间相距一厘米。

2、沿粘贴线贴。

3、贴至与左侧线的底部平齐后不再往下贴,需换页,要标页码

4、输血的单据单独贴一张,以利于下次输血

5、检查结果是阳性还是阴性可以不写在眉头上

医嘱

1、重整医嘱、术后医嘱在其下划单红线、划整线

2、每组医嘱均要写滴速

3、医嘱时间格式:如12/1 9:30Am

4、长期医嘱停药一整组停,不能单停其中某一种药

1、医嘱内容应准确、清楚,每项医嘱只包含一个内容并注明下达时间,具体到分钟

2、医嘱开出后需取消时用红色标注取消并在相应格内签名

3、重整医嘱在第一行用蓝(墨)水笔写“重整医嘱”在其下加划单红线

4、实习医师开医嘱时带教医师及时冠签,字迹清晰

重整医嘱

重整医嘱的开始日期和时间栏按照重整的时间据实书写,并在医师栏由重整医师签名,对继续执行的医嘱照抄原医嘱时间,新变更和开具的医嘱书写实际日期和时间。原医嘱单上的医嘱在重整医嘱生效后自动废止,变更或者是停用的医嘱不再书写停止日期、时间和签名

扣分标准:

医嘱内容不规范、不清楚一处扣0.5分

医嘱和签名不能辨认,一处扣0.5分

未冠签一处扣5分

缺医嘱单扣10分

门诊病历考核标准

要求:

一般项目齐全:封面姓名、性别尽量要求患者本人或者其近亲属填写;急诊就诊时间填写具体到分钟;有药物过敏史应写明具体药物名称;诊疗过程中新发现药物过敏时,应及时增补过敏药物名称、注明时间并签名

扣分标准:

一项不符合要求扣1分

未填写药物过敏史扣5分

诊疗过程中新发现药物过敏,未按要求增补药物名称扣3分

首诊记录

要求:

主诉:症状、部位、时间完整,不超过20字

现病史:简述疾病发展经过,诊疗过程,及重要的鉴别诊断

既往史:与本次就诊相关的疾病史与家庭史

复诊记录

在初诊的基础上适当简化书写;突出病情变化与疗效记载重要的检查结果。

疑难病例

同一医师接诊同一病症患者三次未能确诊的,须请上级医师或专科医师会诊并记录

扣分标准

一项不完整扣5分

主诉超过20字扣3分

不能反映主要疾病发展经过及诊疗过程扣5分

叙述层次不清楚扣3分

缺既往史扣5分

属疑难病例未按要求请上级医师会诊扣10分

体格检查

要求:

简要记录阳性体征和重要的阴性体征;

复诊体检:重点记录阳性体征及体征变化。

扣分标准:

无体格检查记录扣20分

缺漏影响诊断的重要体征1处扣5分

辅助检查

要求:

记录就诊前在其他或本医疗机构进行的检查结果

扣分标准:

缺1项记录扣2分

初步诊断

要求:

诊断正确、主次排列有序,诊断用语规范;诊断难以确定的、应在诊断名称后加“?”

扣分标准:

诊断不确切,依据不充分扣5分

主次排列颠倒扣1分

诊断用语不规范扣2分

未在难以确定的诊断名称后加“?”,扣5分

诊断意见

要求:

根据初步决定需要进行的检查、治疗。处理意见所用药物的剂型、剂量和用法,每种药物或者疗法各写一行。

对患者拒绝检查或治疗应予注明,必要时可要求患者签名。应注明是否需要复诊及复诊要求。

扣分标准

书写不合理、不正确、不及时1处扣5分

患者拒绝检查或治疗未注明扣5分

签名

要求:

清晰可辨认,签全名。试用期医务人员签名须有上级医师冠签。

扣分标准:

签名无法辨认扣3分不签全名扣3分

无上级医师签名扣5分不签名扣5分

特殊检查(治疗)及门(急)诊手术知情同意书

要求:

门、急诊手术、特殊检查(治疗)前,须履行知情谈话制度。要求患者(或代理人)在知情同意书上签字。

扣分标准

无相关资料扣30分

相关资料项目不全1处扣1分

缺登记1例扣5分

特殊检查(治疗)或手术前无知情同意谈话及签字扣5分

留观、抢救记录

留观、抢救记录应在续页中书写,包括时间、病情变化、诊疗处理意见等,由进行观察的护士、医师书写并签名;急诊抢救病人应随时记录抢救情况,包括具体时间、病情变化及相应的抢救措施、检查结果、参与抢救的医师的姓名、职称及意见等。因抢救未能及时记录的应在抢救后6小时内据实补记,并注明抢救及记录时间。危重病人应记录与家属谈话情况内容,医师签全名

扣分标准:

无留观记录扣10分

无签名扣5分

签名不全或上级医师无冠签1处扣3分

留观记录不完整1项扣2分

未及时记录抢救情况扣10分

记录不完整1项扣2分

无医师签名扣5分

签名不全扣3分

处方考核标准

一、基本要求

1、处方书写要求由具有处方资格的医师书写,字迹清晰、药品易辨认

2、麻醉处方书写由有麻醉处方资格医师书写

3、处方中修改、增加、减少之处均需医师签名

扣分标准

不具备处方资格医师签署的处方扣10分

字迹不清、药品名不易辨认一处扣3分

修改、增减之处无签名式签名不全一处扣2分

一般项目

要求:

1、门诊处方:姓名、性别、年龄、日期、科别

2、住院处方:姓名、性别、年龄、日期、住院病历号、科别、床位、病区

扣分标准:

缺一项扣0.5分

处方内容及用法

处方内容包括:药品名称(不得用两种文字,分子式,自编缩写错别字)剂型、数量

用法包括:标记、每次用量、应用方法、次数、时间、皮试

处方须注明诊断

扣分标准

缺一项扣1分,一处不合格扣1分

处方未注明诊断扣2分

合理用药

要求:

根据病情合理用药

扣分标准:

有配伍禁忌扣1分

其他

调剂者、核对者签全名。扣分标准:

少一项扣1分

签名不清、不全,扣1分

手术病历书写规范要求

1.住院病历内容包括: 住院病案首页、入院记录、病程记录、手术同意书、麻醉同意书、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特殊检查(特殊治疗)同意书、病危(重)通知书、医嘱单、辅助检查报告单、体温单、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病理资料等。 2.有创诊疗操作记录: 是指在临床诊疗活动过程中进行的各种诊断、治疗性操作(如胸腔穿刺、腹腔穿刺等)的记录。应当在操作完成后即刻书写。 内容包括:操作名称、操作时间、操作步骤、结果及患者一般情况,记录过程是否顺利、有无不良反应,术后注意事项及是否向患者说明,操作医师签名。 3.会诊记录(含会诊意见): 是指患者在住院期间需要其他科室或者其他医疗机构协助诊疗时,分别由申请医师和会诊医师书写的记录。会诊记录应另页书写。 内容包括:申请会诊记录和会诊意见记录。申请会诊记录应当简要载明患者病情及诊疗情况、申请会诊的理由和目的,申请会诊医师签名等。 常规会诊意见记录应当由会诊医师在会诊申请发出后48小时内完成,急会诊时会诊医师应当在会诊申请发出后10分钟内到场,并在会诊结束后即刻完成会诊记录。 会诊记录内容包括:会诊意见、会诊医师所在的科别或者医

疗机构名称、会诊时间及会诊医师签名等。申请会诊医师应在病程记录中记录会诊意见执行情况。 4.术前小结 是指在患者手术前,由经治医师对患者病情所作的总结。 内容包括:简要病情、术前诊断、手术指征、拟施手术名称和方式、拟施麻醉方式、注意事项,并记录手术者术前查看患者相关情况等。 5.术前讨论记录 是指因患者病情较重或手术难度较大,手术前在上级医师主持下,对拟实施手术方式和术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及应对措施所作的讨论。 讨论内容包括:术前准备情况、手术指征、手术方案、可能出现的意外及防范措施、参加讨论者的姓名及专业技术职务、具体讨论意见及主持人小结意见、讨论日期、记录者的签名等。6.麻醉术前访视记录 是指在麻醉实施前,由麻醉医师对患者拟施麻醉进行风险评估的记录。麻醉术前访视可另立单页,也可在病程中记录。 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年龄、科别、病案号,患者一般情况、简要病史、与麻醉相关的辅助检查结果、拟行手术方式、拟行麻醉方式、麻醉适应证及麻醉中需注意的问题、术前麻醉医嘱、麻醉医师签字并填写日期。 7.麻醉记录

病历书写制度及基本规范

病历书写制度及基本规范 第一章基本要求 第一条病历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过程中形成的文字、符号、图表、影像、切片等资料的总和,包括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 第二条病历书写是指医务人员通过问诊、查体、辅助检查、诊断、治疗、护理等医疗活动获得有关资料,并进行归纳、分析、整理形成医疗活动记录的行为。 第三条病历书写应当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规范。 第四条病历书写应当使用蓝黑墨水、碳素墨水,需复写的病历资料可以使用蓝或黑色油水的圆珠笔。计算机打印的病历应当符合病历保存的要求。 第五条病历书写应当使用中文,通用的外文缩写和无正式中文译名的症状、体征、疾病名称等可以使用外文。 第六条病历书写应规范使用医学术语,文字工整,字迹清晰,表述准确,语句通顺,标点正确。 第七条病历书写过程中出现错字时,应当用双线划在错字上,保留原记录清楚、可辨,并注明修改时间,修改人签名。不得采用刮、粘、涂等方法掩盖或去除原来的字迹。上级医务人员有审查修改下级医务人员书写的病历的责任。 第八条病历应当按照规定的内容书写,并由相应医务人员签名。 实习医务人员、试用期医务人员书写的病历,应当经过本医疗机构注册的医务人员审阅、修改并签名。 进修医务人员由医疗机构根据其胜任本专业工作实际情况认定后书写病历。 第九条病历书写一律使用阿拉伯数字书写日期和时间,采用24小时制记录。 第十条对需取得患者书面同意方可进行的医疗活动,应当由患者本人签署知情同意书;患者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时,应当由其法定代理人签字;患者因病无法签字时,应当由其授权的人员签字;为抢救患者,在法定代理人或被授权人无法及时签字的情况下,可由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负责人签字。 因实施保护性医疗措施不宜向患者说明情况的,应当将有关情况告知患者近亲属,由患者近亲属签署知情同意书,并及时记录。患者无近亲属的或者患者近亲属无法签署同意书的,由患者的法定代理人或者关系人签署同意书。 第二章门(急)诊病历书写内容及要求 第十一条门(急)诊病历内容包括门(急)诊病历首页(门(急)诊手册封面)、病历记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等。 第十二条门(急)诊病历首页内容应当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婚

病例书写规范考试题带答案

病历书写规考试题 一、单选题:(每题1分) 1、卫医政发[2010]11号规定,新的《病历书写基本规》自2010年( C )起施行。 A、1月1日 B、2月1日 C、3月1日 D、4月1日 2、问诊正确的是( D ) A.您心前区痛放射到左肩区吗 B.你右上腹痛反射到右肩痛吗 C.解大便有里急后重吗 D.你觉得主要是哪里不适 3、入院记录的书写形式不包括( C) A. 再次或多次入院记录 B. 24小时入出院记录 C. 死亡病例讨论记录 D. 24小时入院死亡记录 4、根据主诉的写作要求,下列哪项不正确( D ) A.提示疾病主要属何系统 B.提示疾病的急性或慢性 C.指出发生并发症的可能 D.指出疾病发热发展及预后 5、病史的主题部分,应记录疾病的发展变化的全过程,是( B ) A. 主诉 B. 现病史 C. 既往史 D. 个人史 6、现病史容不包括( C ) A.发病情况主要症状特点及其发展变化情况 B. 伴随症状 C. 性别、年龄、职业 D. 与鉴别诊断有意义的阳性或阴性结果 7、患者有长期的烟酒嗜好应记录于( C ) A. 现病史 B. 既往史 C. 个人史 D.家族史 8、疾病诊断填写顺序的原则中不包括( C ) A、主要治疗的疾病在前,未治的疾病在后 B、严重的疾病在前,轻微的疾病在后 C、最后出院科别的疾病在后,转科之前的疾病在前 D、本科疾病在前,他科疾病在后 9、病程记录书写下列哪项不正确(D ) A.症状及体征的变化 B.体检结果及分析 C.各级医师查房及会诊意见 D.每天均应记录一次 10 、患者对青霉素、磺胺过敏应记录于( C ) A. 家族史 B. 现病史 C. 既往史 D. 个人史 11、既往史不包括下列哪一项( C ) A.传染病史及接触史 B.手术外伤史 C.家族遗传病史 D.输血史 12、病历书写不正确的是( D ) A,入院记录需在24小时完成 B.手术记录凡是手术者均可书写 C.接收记录有接受科室医师书写 D.转科记录由原住院科室医师书写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考核及答案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 1. 病历书写应当 * 2. 病历书写一律使用阿拉伯数字书写日期和时间,采用小时制记录 [单选题] * 3. 知情同意由亲自签署是最基本原则,其法律效力最高 [单选题] * 4. 入院不足24小时出院的病人(包括死亡者) 取消住院号 [单选题] *

5. 住院病历内容包括等 * 6. 主诉的书写要求: * 7. 首次病程记录是指患者入院后由经治医师或值班医师书写的第一次病程记录,应在患者入院小时内完成 [单选题] *

8. 对病危患者应当根据病情变化随时书写病程记录,,记录时间应当具体到 [单选题] * 9. 日常病程记录至少天记录一次 [单选题] * 10. 对疑难、危重病例至少每周1次专业技术职称医师的查房记录 [单选题] *

11. 抢救记录因抢救急危患者,未能及时书写病历的,有关医务人员应当在抢救结束后小时内据实补记 [单选题] * 12. 常规会诊意见记录应当由会诊医师在会诊申请发出后内完成,急会诊时会诊医师应当在会诊申请发出后内到场,并在会诊结束后即刻完成会诊记录。 [单选题] * 13. 手术安全核查记录是指由、和三方共同对病人身份、手术部位、手术方式、麻醉及手术风险、手术使用物品清点等内容进行核对的记录 * 14. 应有主治医师或以上医师签名重要记录: *

15. 病历书写应当使用 [单选题] * 16. 现病史是指患者本次疾病的等方面的详细情况,应当按时间顺序书写 * 17. 既往史是指患者过去的健康和疾病情况。内容包括: * 18. 体格检查的四诊包括: *

19. 二甲评审住院病历甲级率: [单选题] * 20. 病历按照评分等级分为: *

卫生部修订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全文)

卫生部修订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全文)卫生部修订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全文) 2010年3月1日起,在全国各医疗机构施行修订完善后的《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于2002年颁布的《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试行)》(卫医发〔2002〕190号)同时废止。 将施行的《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对各医疗机构的病历书写行为进行详细规范,以提高病历质量,保障医疗质量和安全。其中,对医患双方易发生误解、争执的环节,提出了明确要求。 以下为全文: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 第一章基本要求 第一条病历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过程中形成的文字、符号、图表、影像、切片等资料的总和,包括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 第二条病历书写是指医务人员通过问诊、查体、辅助检查、诊断、治疗、护理等医疗活动获得有关资料,并进行归纳、分析、整理形成医疗活动记录的行为。 第三条病历书写应当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规范。 第四条病历书写应当使用蓝黑墨水、碳素墨水,需复写的病历资料可以使用蓝或黑色油水的圆珠笔。计算机打印的病历应当符合病历保存的要求。 第五条病历书写应当使用中文,通用的外文缩写和无正式中文译名的症状、体征、疾病名称等可以使用外文。 第六条病历书写应规范使用医学术语,文字工整,字迹清晰,表述准确,语句通顺,标点正确。 第七条病历书写过程中出现错字时,应当用双线划在错字上,保留原记录清楚、可辨,并注明修改时间,修改人签名。不得采用刮、粘、涂等方法掩盖

或去除原来的字迹。上级医务人员有审查修改下级医务人员书写的病历的责任。 第八条病历应当按照规定的内容书写,并由相应医务人员签名。实习医务人员、试用期医务人员书写的病历,应当经过本医疗机构注册的医务人员审阅、修改并签名。进修医务人员由医疗机构根据其胜任本专业工作实际情况认定后书写病历。第九条病历书写一律使用阿拉伯数字书写日期和时间,采用24小时制记录。 第十条对需取得患者书面同意方可进行的医疗活动,应当由患者本人签署知情同意书。患者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时,应当由其法定代理人签字;患者因病无法签字时,应当由其授权的人员签字;为抢救患者,在法定代理人或被授权人无法及时签字的情况下,可由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负责人签字。 因实施保护性医疗措施不宜向患者说明情况的,应当将有关情况告知患者近亲属,由患者近亲属签署知情同意书,并及时记录。患者无近亲属的或者患者近亲属无法签署同意书的,由患者的法定代理人或者关系人签署同意书。 第二章门(急)诊病历书写内容及要求 第十一条门(急)诊病历内容包括门(急)诊病历首页(门(急)诊手册封面)、病历记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等。 第十二条门(急)诊病历首页内容应当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出生____年__月__日、民族、婚姻状况、职业、工作单位、住址、药物过敏史等项目。门诊手册封面内容应当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或住址、药物过敏史等项目。 第十三条门(急)诊病历记录分为初诊病历记录和复诊病历记录。初诊病历记录书写内容应当包括就诊时间、科别、主诉、现病史、既往史,阳性体征、必要的阴性体征和辅助检查结果,诊断及治疗意见和医师签名等。复诊病历记录书写内容应当包括就诊时间、科别、主诉、病史、必要的体格检查和辅助检查结果、诊断、治疗处理意见和医师签名等。急诊病历书写就诊时间应当具体到分钟。

病历书写规范管理制度

病历书写规范及管理制度 病历书写规范(按照2010版要求书写) 病历管理制度 一、建立健全医院病历质量管理组织,完善医院"四级"病历质量控制体系并定期开展工作。 四级病历质量监控体系: 1、一级质控小组由科主任、病案委员(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科护士长组成。负责本科室或本病区病历质量检查。 2、二级质控部门由医院行政职能部门有关人员组成,负责对门诊病历、运行病历、存档病案等,每月进行抽查评定,并把病历书写质量纳入医务 人员综合目标考评内容,进行量化管理。 3、三级质控部门由医院病案室专职质量管理医师组成,负责对归档病历的检查。 4、四级质控组织由院长或业务副院长及有经验、责任心强的高级职称的医、护、技人员及主要业务管理部门负责人组成。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全院各科室病历质量的评价,特别是重视对病历内涵质量的审查。 二、贯彻执行卫生部及我省《病历书写规范》的各项要求,注重对新分配、新调入医师及进修医师的有关病历书写知识及技能培训。

三、加强对运行病历和归档病案的管理及质量监控。 1、病历中的首次病程记录、术前谈话、术前小结、手术记录、术后(产后)记录、重要抢救记录、特殊有创检查、麻醉前谈话、输血前谈话、出院诊断证明等重要记录内容,应由本院主管医师书写或审查签名。手术记录应由术者书写,特殊情况下由第一助手书写时,应有手术者签名。 2、平诊患者入院后,主管医师应在8小时内查看患者、询问病史、书写首次病程记录和处理医嘱。急诊患者应在5分钟内查看并处理患者,住院病历和首次病程记录原则上应在2小时内完成,因抢救患者未能及时完成的,有关医务人员应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补记,并加以注明。 3、新入院患者,48小时内应有主治医师以上职称医师查房记录,一般患者每周应有至少2次主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查房记录,并加以注明。 4、重危患者的病程记录每天至少1次,病情发生变化时,随时记录,记录时间应具体到分钟。对病重患者,至少2天记录一次病程记录。对病情稳定患者至少3天记录一次病程记录。对病情稳定的慢性病患者,至少5 天记录一次病程记录。 5、各种化验单、报告单、配血单应及时粘贴,严禁丢失。外院的医疗文件,如作为诊断和治疗依据,应将相关内容记入病程纪录,同时将治疗文件附于本院病历中。外院的影像资料或病理资料,如需作为诊断或治疗依据时,应请本院相关科室医师会诊,写出书面会诊意见,存于本院住院病历中。 精选文档 四、出院病历一般应在3天内归档,特殊病历(如死亡病历、典型教学病历)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考试题及答案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考试 科室姓名成绩 一、选择题:(20分) 1、日常病程记录是指对患者住院期间诊疗过程的经常性、连续性记录。由(D )医师书写。 A、经治医师 B、实习医师 C、试用期医师 D、以上均可 2、书写日常病程记录时,对病情稳定的患者,至少( C)天记录一次病程记录。 A、1 B、2 C、3 D、5 3、主治医师首次查房记录应当于患者入院(B)小时内完成。 A、24 B、48 C、36 D、72 4、抢救记录是指患者病情危重,采取抢救措施时作的记录。因抢救急危患者,未能及时书写病历的,有关医务人员应当在抢救结束后(B )小时内据实补记,并加以注明。 A、5 B、6 C、7 D、8 5、新的《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自2010年( D )起施行。 A、7月1日 B、5月1日 C、4月1日 D、3月1日 6、新的《中医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自2010年(A)起施行。 A、7月1日 B、5月1日 C、4月1日 D、3月1日 7、死亡病例讨论记录是指在患者死亡( A )周内,由科主任或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主持,对死亡病例进行讨论、分析的记录。 A、1 B、2 C、3 D、4 8、常规会诊意见记录应当由会诊医师在会诊申请发出后48小时内完成,急会诊时会诊医师应当在会诊申请发出后( B)内到场,并在会诊结束后即刻完成会诊记录。 A、5分钟 B、10分钟 C、15分钟 D、20分钟 9、主诉是患者感受最主要的症状(或体征)及持续时间,一般不超过( B )个字 A、12 B、20 C、24 D、25 10、非手术病人入院当天后的(C)小时内,经管医师必须与患者进行一次病情、诊疗措施的知情同意谈话。 A、24 B、48 C、72 D、12 二、是非题:(20分) 1、病历书写一律使用阿拉伯数字书写日期和时间,采取24小时制记录。(√) 2、门诊病历可以使用蓝或黑色油水的圆珠笔书写。(×) 3、入院记录现病史中对患者提供的药名、诊断和手术名称需加引号“”以示区别。(√) 4、抢救记录是指患者病情危重,采取抢救措施时作的记录。因抢救急危患者,未能及时书写病历的,有关医务人员应当在抢救结束后8小时内据实补记,并加以注明。(×) 5、医嘱内容及起始、停止时间应当由医师书写。需要取消时,应当使用红色墨水标注“取消”字样并签名。(√) 6、一般情况下,医师不得下达口头医嘱。因抢救急危患者需要下达口头医嘱时,护士应当复诵一遍。抢救结束后,医师应当即刻据实补记医嘱。(√) 7、病历的原始性、真实性不能被质疑,不能为了符合查房时限要求而擅改查房时间。(√)

病历书写规范及核心制度考核

病历书写规范及核心制度理论考核 科室:姓名:职称:分数: 一、选择题(30分) 1、入院记录()内由住院医生完成。 A、8小时; B、48小时; C、24小时; D、12小时 2、首次病程记录应在患者入院后()内完成。 A、8小时; B、24小时 C、48小时 D、12小时 3、抢救记录必须及时完成,特殊情况下必须在抢救结束后()内完成。A、8小时;B、6小时;C、24小时D、12小时 4、急会诊时会诊医师应在会诊申请发出后()分钟到场。 A、5分钟;B、10分钟:C、30分钟D、20分钟 5、手术记录:应于手术后()小时完成。 A、8小时;B、6小时;C、24小时D、12小时 6、有创诊疗操作记录应当在操作完成后()书写。 A、8小时;B、6小时;C、即刻D、24小时 7、出院(死亡)记录应当在患者出院(死亡)后()小时内完成。 A、8小时; B、24小时 C、48小时 D、12小时 8、转入记录应于患者转入后()小时完成。 A、8小时; B、24小时 C、48小时 D、12小时 10、会诊记录应于会诊结束后()完成。 A、8小时;B、6小时;C、即刻D、24小时 11、三级医师查房制度中要求主治医师的次数为()。A、每周1次B、每日2次C、每周2次D、每周不少于3次 12、急诊会诊时,被邀请的人员到达会诊现场的时间为();普通会诊时,被邀请的人员一般在()小时内完成会诊。 A、10分钟,48小时 B、1小时,24小时 C、30分钟、48小时 D、5分钟,24小时 13、抢救治疗无效而死亡的病例应当在死亡后多长时间组织讨论。 A、1天 B、3天 C、1周 D、1月 14、紧急手术而病员无法签署知情同意书,其近亲属或法定代理人或单位负责人不在场的情况时,科主任需向()部门请示汇报。 A、医院办公室 B、医务股 C、院领导 D、保卫部门 15、科室工作人员休假()天需履行请假手续。 A、1天 B、1周 C、3天以上(包含3天) D、2天 二、填空题(35分) 1、患者告病危,病程记录应随时记录,每天至少记录()次,时间应具体到()。病重患者:至少()记录一次。病情稳定(一般)患者:()记录一次。 2、上级医师查房记录:首次查房应在患者入院()小时内完成。病危患者();病重患者()内;病情稳定(一般)患者()内必须有上级医生查房记录,疑难危重病人必须有主任或(副主任医师)以上人员的查房记录。

病例书写规范及要求

第一章病历书写的规范及要求 第一节基本概念及要求 第一条病历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过程中形成的文字、符号、图表、影像、切片等资料的总和,包括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 第二条病历书写是指医务人员通过望、闻、问、切四诊,以及查体、辅助检查、诊断、治疗、护理等医疗活动获取相关资料,并对其进行归纳、分析、整理,从而形成医疗活动记录的行为。 第三条病历书写应严格按照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中医、中西医结合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试行)》的规定执行,遵循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的原则。 第四条住院病历书写应当使用蓝黑墨水、碳素墨水,门(急)诊病历和需复写的资料可以使用蓝或黑色油水的圆珠笔。住院病历、门(急)诊病历首页中的过敏物名称必须用红色墨水笔书写。 第五条中医病历要体现中医特色,正确运用中医术语。住院病历、入院记录、出院记录、护理记录等,要体现中医辨证施治(护)的理论。要求内容完整,重点突出,条理清晰,表述准确,语句通顺精练,字迹清晰整洁,标点符号正确,无错别字、自造字。书写过程中出现错别字时,应用双线划在错别字上,重新写出正确的文字,每页的错别字若超过3处时,应重新书写,严禁涂改、剪贴、伪造、隐匿和销毁病历。 第六条病历应按照规定的内容书写,并由相应医务人员签名,医师签字 应用正楷全名,各项病历记录需要医师、患者或家属签名时,必须由本人亲笔签署,不得由他人模仿或代替签字。 第二节病历书写人员的资质要求 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的规定,获得执业医师资格者(包括经考核胜任的进修医务人员)可书写病历的任何内容。而首次病程记录必

须由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的接诊医师书写。 第二条未获得执业医师资格者(如实习、试用期医务人员)书写的病历,应经本医疗机构合法执业的医务人员审阅、修改并签名。 第三节病历书写的时限要求 第一条“首次病程记录”应在患者入院8小时内完成,“入院记录”、“死亡记录”应在24小时内完成。 第二条“门诊病历”、“急诊病历”中的各种记录,以及“住院病历”中的“抢救记录”、“麻醉记录”、“手术记录”、“手术护理记录”、“转入记录”、“接班记录”、“会诊记录”、“病程记录”等要求即时完成。 第三条“交班记录”、“转出记录”、“出院记录”、“术前小结”、“手术同意书”以及按照有关规定需要取得患者知情同意而签署的同意书等,均要求事先完成。 第四条“死亡病例讨论记录”要求在患者死亡一周内完成。 第五条住院病历要求在患者出院后48小时内完成归档,一周内科主任完成首页签署。 第四节病历阅改的要求 第一条上级医师有责任修改下级医师的病历,但应该注明修改时间,修改人签名并保持原记录清晰可辨。 第二条主治医师负责阅改住院医师书写的入院记录,并负责病历质量。正副主任医师及科室(或病区)主任应经常检查病历质量。 第五节病历书写使用的标准及规范 第一条病历书写应使用中文和医学术语。通用的外文缩写和无正式中文 译名的症状、体征、疾病名称等可以使用外文。西医疾病诊断及手术名称依照国家标准《疾病和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ICD—10)》;中药名称的使用依

河南省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实施细则

河南省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实施细则 (试行) 第一章病历的定义与基本要求 第一节病历的定义与类型 第一条病历是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过程中形成的文字、符号、图表、影像、切片等资料的总和。 第二条病历的类型 (一)按种类分:门(急)诊手册、门诊病历、急诊留观病历和住院病历。 (二)按时间分:运行病历(住院病历)与归档病历(出院病案)。 第二节病历书写的基本要求 第三条病历书写应遵循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规范的原则,要求使用医学术语、文字工整、字迹清晰、语句通顺、标点符号正确。 第四条医务人员必须按照规定的格式内容,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病历。 第五条书写病历只能用蓝黑墨水或碳素墨水,同一医疗机构应使用一种颜色的墨水。修改病历用红色墨水,需复写的病历资料可用蓝或黑色油水的圆珠笔。 第六条病历中除门(急)诊手册、检查或检验部分外,所有医疗文书一律使用A4大小的纸张。 第七条书写病历应使用中文和通用的外文缩写;疾病及手术名称依照国际疾病分类书写,无正式中文译名的症状、体征、疾病名称等可以使用外文。 第八条病历书写人在书写过程中出现错字时,应当用蓝黑墨水或碳素墨水在错字上划双横线,并保留原记录清楚、可辨;不得采用刮、粘、涂等方法掩盖或去除原来字迹。同一页中,如果修改超过3处或累计超过10个字应重新书写。 第九条上级医务人员须审查、修改下级医务人员书写的病历。 (一)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的医师审查、修改下级医务人员书写的病历。 (二)修改病历时,应使用红色墨水、在错字上划双横线,同时在错字旁边书写修改意见,并保留原记录清楚、可辨。审阅完成后,用红色墨水笔签全名(指姓氏与名称,以下简称签名),注明职称及修改时间。 第十条病历中所有签名之处应由相应医务人员签名,签名应当能够辨识;各级医务人员不得模仿或替代他人签名。实习、试用期医务人员书写的病历,须经本医疗机构注册的医务人员审阅、修改并签名。 进修医务人员由本医疗机构根据其胜任本专业工作实际情况认定后书写病历。 第十一条病历书写一律使用阿拉伯数字书写日期和时间。 (一)日期采用年、月、日的格式,如2010年7月1日;或在日期的右下角用小圆点隔开,写成2010.7.1。长期医嘱与临时医嘱中开具的日期,使用日在上、月在下的格式,如7月1日书写为1/7。 (二)病历中所有时间一律采用24小时制,小时与分钟各占2位数,如8点30分书写为08:30。 第十二条入院时间、病史采集时间、首次病程记录、急诊病历、病危患者病程记录、抢救时间、死亡时间、医嘱下达时间、医嘱停止时间等需记录至分钟。

2018年病历书写规范测试题

2018年病历书写基础培训测试题 、单选题(每题1分,共25 分) 1、入院记录应在患者入院( )小时内完成。 2、以下哪些医师可以书写入院记录。() 5、对新入院的危重患者入院( )小时内,应有上级医师查房记录。 9、抢救记录是指患者病情危重,采取抢救措施时作的记录。因抢救急危患者,未能及时书写病历 的,有关医务人员应当在抢救结束后( )小时内据实补记,并加以注明。 10、术后首次病程记录,是指参加手术的医师在患者术后( D.即刻 11、死亡病例讨论记录是指在患者死亡( )周内,由科主任或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 务任职资格的医师主持,对死亡病例进行讨论、分析的记录。 () 12、患者住院治疗期间,出于个人原因要求转入上级医院治疗,首页离院方式应填写为。 科室: 姓名: 分数: A.本院注册的执业经治医师 B.实习医师 C 试用期医师 D.以上均可 3、 月经史记录的正确格式是哪一项。 A 、 5-7 15 28-30 2007 年 10 月 20 B 、 5-7 28-30 15 2007 年 10 月 20 C 、 5 7 15 2007 年 10 月 20 日 28-D 、 5 7 2007 年 10 月 20 日 15 28-30 4、 以下哪些医师可以书写首次病程记录。 A.本院注册的执业经治医师 B.实习医师 C 试用期医师 D.以上均可 &科主任或副高以上职称医师首次查房记录,应当于患者入院( A 、24 B 、48 D 、72 )小时内完成。 B 、48 C 、36 7、日常病程记录是指对患者住院期间诊疗过程的经常性、连续性记录。由( )医师书写 A.执业经治医师 B.实习医师 C.试用期医师 D.以上均可 8、手术记录完成时限要求在术后( )小时内完成,危重患者即刻完成。 )完成的病程记录。

病历书写评分标准

病历书写评分标准 Company Document number:WUUT-WUUY-WBBGB-BWYTT-1982GT

病历书写考核评分标准 病历书写评分标准(共25分) 1.主诉(3分) ⑴内容全面突出,简明扼要,反映疾病特征,并能导致第一诊断;(3分) ⑵上述内容基本准确,并能导致第一诊断;(2分) ⑶主诉较繁琐,但尚能导致第一诊断;(1分) ⑷不能导致第一诊断;(0分) 2.现病史(5分) ⑴围绕主诉记录发病到就诊之前起病病情、主要症状特点、演变情况、伴随症状、疾病发展变化情况,结合中医十问记录目前情况;(5分) ⑵病史描写内容基本完整,重点欠突出;(3分) ⑶病史内容描写完整,发病原因、主要症状和伴随症状、病情发展、诊治情况、中医十问等又缺项,但不影响诊断;(1分) ⑷病史描写有重要遗漏,发病原因、主要症状和伴随症状、病情警告、诊治情况有中医遗漏或记录错误,影响疾病诊断;(0分) 3.既往史、个人史、过敏史、婚育史、家族史(1分) ⑴病史记录详细完整;(1分) ⑵病史记录欠详细完整;(分) ⑶病史有严重遗漏;(0分) 4.体格检查(2分) ⑴记录顺序规范;(2分) ⑵记录顺序基本规范;(分)

⑶顺序不清,杂乱无章;(0分) 5.辨病辩证依据(3分) ⑴辨病辩证依据充分、完整,思路清晰、有条理,与病例临床资料相一致;(3分) ⑵能基本运用中医辨病辩证分析,与病例临床资料相一致,但辨病辩证依据前全面,或部分欠正确;(2分) ⑶运用中医理论辨病辩证有较大缺陷,或只有少部分辨病辩证正确;(1-2分) ⑷有原则上错误,与病例资料不相符。(0分) 6.西医诊断依据(2分) ⑴诊断依据充分、完整,思路清晰、有条理,与病例临床资料相一致;(2分) ⑵诊断依据全面,但不充分;(1-2分) ⑶诊断依据不全面;(分) ⑷无诊断依据(0分) 7.入院诊断(2分) ⑴中(西)医病名及中医证型诊断准确、全面、规范、完整;(2分) ⑵病名诊断正确,证候诊断欠正确;(分) ⑶病名诊断及证候诊断欠规范、全面、准确;(1分) ⑷诊断不正确;(0分) 8.治法(2分) ⑴准确完整;(2分) ⑵基本准确完整;(分) ⑶欠准确完整;(1分) ⑷有原则性错误(0分)

病历书写规范细则(2016年版)

病历书写规范细则( 2016 年版)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基本要求 第一条病历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过程中形成的文字、符号、图表、影像、检验、切片等资料的总和,包括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 第二条病历书写是指医务人员通过问诊、查体、辅助检查、诊断、治疗、护理等医疗活动获得有关资料,并进行归纳、分析、整理形成医疗活动记录的行为。 第三条病历书写应遵循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和规范的原则。 第四条病历书写中几项记录格式要求。 (一)日期记录格式。应统一采用公历制,按“年、月、日”的顺序,使用阿拉伯数字书写,例如"2013-2-8"或"2013 年2 月8 日"。 (二)时间记录格式。统一采用24 小时计时制,时间记录到分。如"上午8 点10 分"记为 "8:10","晚上8点10分"记为"20: 10"。 (三)度量衡单位记录格式。统一采用法定计量单位,书写时一律采用国际符号。如血压 使用"mmHg",长度单位要写”米(m)、厘米(cm)、毫米(mm)"等,不能写”公尺、公分、公厘 "等;容量应写”毫升(ml)"、”升(L)",不能写"公升、立升等。 (四)疾病分类编码和手术操作编码。疾病分类编码统一按照国际疾病分类ICD-I0; 手 术、操作分类按ICD-9-CM-3 。 (五)抢救记录补记格式。要按照补记时间书写,但抢救记录内容中必须记录开始抢救时间,具体到分钟。 第五条病历书写应当使用中文,通用的外文缩写和无正式中文译名的症状、体征、疾病名称等可以使用外文。书写应规范使用医学术语,文字工整,字迹清晰,表述准确,语句通顺,标点正确。 第六条住院病历书写应当使用蓝黑墨水、碳素墨水,门(急)诊病历和需复写的病历资料可以使用蓝色或黑色油水圆珠笔书写。 第七条病历书写过程中出现错字时,应当用双横线划在错字上,保留原记录清晰、可辨,并注明修改时间,修改人签署全名。不得采用刮、粘、涂、描等方法掩盖或去除原来的字迹。 上级医务人员有审查修改下级医务人员书写的病历的责任。修改时,应在需要修改的部

病历书写规范 医德医风 医疗纠纷入院考试试题

试题 医师姓名:科室:总分: 一、填空题(每空1分,共30分): 1. 病历书写应遵循()、()、()、()、()、()的原则。 3. 手术记录完成时限:一般在术后()内完成,危重患者()完成。完成人员:一般由( ) 完成,特殊情况下由()书写,应有()审查签名。 4. 手术安全核查记录需有()、()、()三方核对,并签字。 5. 急诊会诊应邀会诊医师应当在会诊申请发出后()内到场,并在会诊结束后()完成会诊记录, 6. 医疗活动中,患者年满18周岁且处于昏迷、休克、麻醉等意识丧失状态时,其知情同意权由患者的()代为行使。 7. 医疗风险相对小的常规性医疗措施,可采用()告知的方式履行告知义务。病历中的告知主要以()告知为主。 8. 上级医师日常查房记录,一般情况下主治医师每周不少于()次,主任(副主任)医师每周不少于()次。 9. 医疗纠纷区别于其他纠纷的特殊性主要表现在() 10. 广、狭义医疗纠纷的主要区别是() 11. 患者的法定或()代理人,可成为医疗纠纷的主体。 12.()可成为医疗纠纷的客体之一。 13. 根据医方在()有无过错及损害程度,可作为医疗纠纷的分类标准。 14. 四级医疗事故是指,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 15. 医疗差错与医疗事故的根本区别是() 16. 医患法律关系受()的调整。17.参加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双方当事人每一方人数不超过()人。 二、是非题(每题1分,共10分): 1. 病历书写一律使用阿拉伯数字书写日期和时间,采取24小时制记录,记录到时。() 2. 死亡患者家属拒不签署“尸检知情同意书” 时,应在病历中详细记录。() 3. 户口地址指患者户籍登记所在地址,按户口所在地填写。记录至乡镇级即可。() 4. 首页中的入院时间为患者办理入院手续时的时间,病历中入院记录、出院记录、体温单、首次病程记录等入院时间必须与病案首页上的入院时间相一致。() 5. 主诉中的时间数字要统一使用阿拉伯数字。() 6. 凡“症状待诊”的诊断,以及出院诊断与入院诊断相差太大时,经治医师应做出“补充诊断”。() 1 7. 诊断依据可以书写为“根据病史、症状、体征及辅助检查结果此诊断成立”。() 8. 如患者入院24小时内转科,由接收科室(转入科室)书写完成入院记录。() 9. 抢救记录补记时要按照补记时间书写,但内容必须记录抢救时间,具体到分。() 10. 一般情况下,医师不得下达口头医嘱。因抢救急危患者需要下达口头医嘱时,护士应当 复诵一遍。抢救结束后,医师应当即如实补记医嘱。() 三、单选题(每题1分,共40分): 1、患者住院治疗期间,出于个人原因要求转入上级医院治疗,首页离院方式应填写为(D ) A. 医嘱离院 B. 医嘱转院 C. 医嘱转社区 D. 非医嘱离院 E. 其它 2、主诉的书写要求下列哪项不正确(D )

病历书写规范及住院病历考核评分标准

病历书写规范及住院病历考核评分标准 病历书写基本要求 一、病历书写应当使用中文和医学术语、通用的外文缩写和无正式中文译名的症状、体征、疾病等可以使用外文 扣分标准:一处不符合要求扣1分 二、所有内容字迹清晰、无错别字、自造字、严禁涂改,严禁采用刮、粘、贴、擦、涂等方法去除原来的字迹 扣分标准:有一处涂、刮、粘、贴、擦为丙级病历 三、病历应按规定标注页码,各种记录单眉栏填写齐全(如姓名、病案号等)扣分标准: 应标注页码的部分空一项扣0.5分 填写不完整或信息记录有误,一处扣0.5分 四、各种记录应当有书写医生的亲笔签名并字迹清楚,不得摹仿或代替他人签名 扣分标准:各种记录医师、护士未签全名或签名不能辩认,一处扣0.5分;记录缺医师、护士的亲笔签名或非本人签名,一处扣5分;有伪造行为,扣26分 五、病历书写应当客观、真实、准确,内容不得互相矛盾 1、医疗记录与护理记录内容相一致 2、医嘱所开具的诊疗措施应与病程记录内容相一致 3、病历中转抄的辅助检查结果应与原报告单内容相一致 4、病历内容不得前后互相矛盾 扣分标准: 1、医疗记录与护理记录内容不一致,一处扣10分 2、诊疗医嘱与病程记录不一致,一处扣5分 3、病历中转抄的辅助检查结果与原报告单内容不一致,一处扣5分 4、病历中记录内容互相矛盾,一处扣10分 丙级病历评分标准 一、有涂、刮、粘、贴、擦的,一处即为丙级病历 二、有以下缺项的:1、首页;2、出院记录(死亡记录);3、住院志; 4、病程记录:首次病程记录、上级医生查房记录、转科记录、抢救记录、术后首次病程记录、疑难病历讨论记录、死亡病例讨论记录; 5、术前小结或术前讨论记录; 6、输血同意书; 7、手术同意书; 8、麻醉同意书; 9、麻醉记录单;10

病历书写规范细则版

病历书写规范细则版公司内部档案编码:[OPPTR-OPPT28-OPPTL98-OPPNN08]

病历书写规范细则(2016年版)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基本要求 第一条病历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过程中形成的文字、符号、图表、影像、检验、切片等资料的总和,包括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 第二条病历书写是指医务人员通过问诊、查体、辅助检查、诊断、治疗、护理等医疗活动获得有关资料,并进行归纳、分析、整理形成医疗活动记录的行为。 第三条病历书写应遵循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和规范的原则。 第四条病历书写中几项记录格式要求。 (一)日期记录格式。应统一采用公历制,按“年、月、日”的顺序,使用阿拉伯数字书写,例如"2013-2-8"或 "2013年2月8日"。 (二)时间记录格式。统一采用24小时计时制,时间记录到分。如"上午8点10分"记为"8:10","晚上8点10分"记为"20: 10"。 (三)度量衡单位记录格式。统一采用法定计量单位,书写时一律采用国际符号。如血压使用"mmHg",长度单位要写"米(m) 、厘米(cm)、毫米(mm)"等,不能写"公尺、公分、公厘"等;容量应写"毫升 (ml)"、"升(L)",不能写"公升、立升等。 (四)疾病分类编码和手术操作编码。疾病分类编码统一按照国际疾病分类ICD-I0;手术、操作分类按 ICD-9-CM-3。

(五)抢救记录补记格式。要按照补记时间书写,但抢救记录内容中必须记录开始抢救时间,具体到分钟。 第五条病历书写应当使用中文,通用的外文缩写和无正式中文译名的症状、体征、疾病名称等可以使用外文。书写应规范使用医学术语,文字工整,字迹清晰,表述准确,语句通顺,标点正确。 第六条住院病历书写应当使用蓝黑墨水、碳素墨水,门(急)诊病历和需复写的病历资料可以使用蓝色或黑色油水圆珠笔书写。 第七条病历书写过程中出现错字时,应当用双横线划在错字上,保留原记录清晰、可辨,并注明修改时间,修改人签署全名。不得采用刮、粘、涂、描等方法掩盖或去除原来的字迹。 上级医务人员有审查修改下级医务人员书写的病历的责任。修改时,应在需要修改的部分划双横线,并保持原有记录清晰可辨,在其上方填写修改内容并注明修改时间、修改人签署全名(如果上方无空隙,可以在就近空白处填写)。修改用笔和书写用笔颜色一致。 (一)手写及计算机打印病历中,上级医务人员审查修改下级医务人员书写的病历的要求:每页不超过三处修改,每处修改字数不超过20字,如果修改内容过多,影响病历整洁,或空白处不足以清晰书写修改内容时,应重新书写本页病历。 (二)电子病历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过程中,使用医疗机构信息系统生成的文字、符号、图表、图形、数据、影像等数字化信息,并能实现存储、管理、传输和重现的医疗记录,是病历的一种记录形式,电子病历的修改应根据卫生部《电子病历基本规范(试行)》中相应条款实

病历书写规范(考试试题及答案

病历书写规范考试试题 医师姓名:科室:总分: 一、填空题(每空1分,共30 分): 1. 病历书写应遵循()、()、()、()、()、()的原则。 2. 患者在一次住院期间,有手术也有操作,填写住院病案首页手术及操作名称栏时先填写 (),后填写()。 3. 手术记录完成时限:一般在术后()内完成,危重患者()完成。完成人员:一般由 ()完成,特殊情况下由()书写,应有()审查签名。 4. 手术安全核查记录需有()、()、()三方核对,并签字。 5. 急诊会诊应邀会诊医师应当在会诊申请发出后()内到场,并在会诊结束后()完成会 诊记录, 6. 医疗活动中,患者年满18 周岁且处于昏迷、休克、麻醉等意识丧失状态时,其知情同意 权由患者的()代为行使。 7. 医疗风险相对小的常规性医疗措施,可采用()告知的方式履行告知义务。病历中的告知 主要以()告知为主。 8. 上级医师日常查房记录,一般情况下主治医师每周不少于()次,主任(副主任)医师每 周不少于()次。 9. 药物医嘱顺序:先写()药物;再写()药物;最后写()药物。 10. 长期医嘱有效时间()以上,医师注明()时间后即失效。临时医嘱有效时间()以 内。临时医嘱只限执行()次。 二、是非题(每题1分,共10 分): 1. 病历书写一律使用阿拉伯数字书写日期和时间,采取24 小时制记录,记录到时。() 2. 死亡患者家属拒不签署“尸检知情同意书” 时,应在病历中详细记录。() 3. 户口地址指患者户籍登记所在地址,按户口所在地填写。记录至乡镇级即可。() 4. 首页中的入院时间为患者办理入院手续时的时间,病历中入院记录、出院记录、体温单、 首次病程记录等入院时间必须与病案首页上的入院时间相一致。() 5. 主诉中的时间数字要统一使用阿拉伯数字。() 6. 凡“症状待诊”的诊断,以及出院诊断与入院诊断相差太大时,经治医师应做出“补充诊 断”。()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考试试题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考试试题' 姓名科室成绩 一、填空题:(每空2分,共计40分) 1、各种病历资料完成的时限 ①、门(急)诊病历:。 ②、抢救记录:抢救结束后小时内。 ③、首次病程记录:小时内。 ④、入院记录、出院记录、手术记录、转科记录要求:小时内完成。 ⑤、上级医师首次查房记录:小时内完成。 ⑥、死亡病例讨论记录:内完成。 ⑦、化验单、影像资料,结果出来后小时内归入病历。 ⑧、病案首页:小时内完成。 2、手术记录应当由书写,特殊情况下由第一助手书写时,应有签名。 3、病历书写的基本原则: ?4、病历书写过程中出现错字时,应当用划在错字上,并注明 ,修改人签名;不得采用刮、粘、涂等方法掩盖或去除原来的字迹。 5、主诉是指促使患者就诊的 字数不应超过个,能导出第一诊断。主诉症状多于一项时,应按发生时间先后顺序分别列出,原则上不能用诊断名称代替主诉。 6、书写日常病程记录时,首先标明记录时间,另起一行记录具体内容,对病危患者应当根据病情变化随时书写病程记录,天至少一次,记录时间应当具体到分钟。对病重患者,至少天记录一次病程记录。对病情稳定的患者,至少天记录一次病程记录。 二、单选题:(每题2分,共计20分) 1、主诉的写作要求下列哪项不正确() A.提示疾病主要属何系统 B.提示疾病的急性或慢性 C.指出发生并发症的可能 D.指出疾病发热发展及预后 E..文字精练、术语准确 2、病程记录书写下列哪项不正确() A.症状及体征的变化 B.体检结果及分析 C.各级医师查房及会诊意见 D.每天均应记录一次 E.临床操作及治疗措施

3、有关病历书写不正确的是() A.首次由经管的住院医师书写 B.病程记录一般可2-3天记录一次 C.危重病人需每天或随时记录 D.会诊意见应记录在病历中 E.应记录各项检查结果及分析意见4、下列关于抢救记录叙述不正确的是() A.指具有生病危险(生命体征不平稳)病人的抢救 B.每一次抢救都要有抢救记录 C.无记录者不按抢救计算 D.抢救成功次数:如果病人有数次抢救,最后一次抢救失败而死亡均记录抢救失败 5、下列哪些不属于病历书写基本要求() A.让患者尽量使用医学术语 B.不得使用粘、刮、涂等方法掩盖或去除原来的字迹 C.应当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规范 D.文字工整,字迹清晰,表述准确,语句通顺,标点正确 6、病史的主题部分,应记录疾病的发展变化的全过程,是指() A. 主诉 B. 现病史 C. 既往史 D. 个人史 E.家族史 7、患者对青霉素、磺胺过敏应记录于() A. 主诉 B. 现病史 C. 既往史 D. 个人史 E.家族史 8、患者有长期的烟酒嗜好应记录于() A. 主诉 B. 现病史 C. 既往史 D. 个人史 E.家族史 9、病情稳定的慢性病患者至少()天记录一次病程 A.3天 B.1天C2天 .D.4天 E.5天 10、患者住院时间较长,应有经治医师()作为病情及诊疗情况总结。 A. 每月 B. 两月一次 C. 由上级医师决定时间长短 D. 病情稳定可不做阶段小结 三、简答题:(每题5分,共计20分) 1、有创诊疗操作记录的主要内容? 答:内容包括操作名称、操作时间、操作步骤、结果及患者一般情况,记录过程是否顺利、有无不良反应、术后注意事项及是否向患者说明,操作医师签名。 2、应在24小时内完成的记录有哪些? 24小时内入出院记录、24小时内死亡记录、入院记录、再次或多次入院记录、出院记录、手术记录、转科记录(转入记录)、接班记录。 3、现病史主要包括的内容? 1.发病情况:记录发病的时间、地点、起病缓急、前驱症状、可能的原因或诱因。 2.主要症状特点及其发展变化情况:按发生的先后顺序描述主要症状的部位、性质、持续时间、程度、缓解或加剧因素,以及演变发展情况。 3.伴随症状:记录伴随症状,描述伴随症状与主要症状之间的相互关系。 4.发病以来诊治经过及结果:记录患者发病后到入院前,在院内、外接受检查与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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