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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筋混凝土工程施工与验收规范

钢筋混凝土工程施工与验收规范
钢筋混凝土工程施工与验收规范

总则

第1.0.1条本规X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的钢筋混凝土工程的施工及验收。不适用于特种混凝土或有特殊要求的钢筋混凝土工程。

第1.0.2条对原材料、半成品或成品的质量标准和试验方法,凡本规X有规定者,应按照执行;无规定者,应按有关现行的国家标准、部标准执行。

第1.0.3条钢筋混凝土工程的施工,应在前一分部或分项工程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

第1.0.4条抗震设防地区的钢筋混凝土工程,除应按本规X执行处,尚应符合《工业与民用建筑抗震设计规X》(TJ11-78)的有关规定。

第1.0.5条钢筋混凝土工程施工时的安全技术、劳动保护、防火等,必须符合有关规定。

第二章模板工程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2.1.1条模板及其支架的材料宜选用钢材、木材,也可采用新型材料。

钢材应符合《普通碳素钢钢号和一般技术条件》(GB700-79)中的3号钢标准。

本材应符合《木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X》(GBJ206-83)中的承重结构选择标准,其树种可按各地区实际情况选用,材质不宜低于Ⅲ等材。

第2.1.2条模板及其支架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一、保证工程结构和构件各部分形状尺寸和相互位置的正确;

二、具有足够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能可靠地承受新浇筑混凝土的重量和侧压力,以及在施工过程中所产生的荷载;

三、构造简单,装拆方便,并便于钢筋的绑扎与安装和混凝土的浇筑及养护等工艺要求;

四、模板接缝应严密,不得漏浆。

第2.1.3条组合钢模板、大模板、滑升模板等的设计、制作和施工尚应符合有关专业标准。

第2.1.4条模板与混凝土的接触面应涂隔离剂。妨碍装饰工程施工的隔离剂不宜采用。

第2.1.5条模板及支架应妥善保管维修,钢模板及钢支架应防止锈蚀。

第二节模板的设计

第2.2.1条模板及其支架均应根据工程结构形式、施工设备和材料供应等条件进行设计。

第2.2.2条钢模板及其支架的设计应符合《钢结构设计规X》(TJ17-74)的规定,钢材的容许应力值可提高25%;采用弯曲薄壁型钢应符合《弯曲薄壁型钢结构技术规X》(TJ18-75)的规定,钢材容许应力值不予提高。

木模板及其支架的设计应符合《木结构设计规X》(GBJ5-73)的规定,当木材含水率小于25%时,容许应力值可提高15%。

其他材料的模板及支架应符合相应的有关规定。

第2.2.3条计算模板及其支架时,应考虑下列和载。

一、模板自重及其支架自重;

二、新浇筑混凝土重量;

三、钢筋重量;

四、施工人员及施工设备的重量;

五、振捣混凝土时产生的荷载;

六、新浇筑混凝土对模板侧面的压力;

七、倾倒混凝土时产生的荷载。

荷载计算见附录一。

第2.2.4条验算模板及其支架的刚度时,其变形值不得超过下列数值:

一、结构表面外露的模板,为模板构件跨度的1/400;

二、结构表面隐蔽的模板,为模板构件跨度的1/250;

三、支架的压缩变形值或弹性挠度,为相应的结构自由跨度的1/1000。

第2.2.5条支架的立柱或桁架必须用撑拉杆件固定,确保其稳定。

第 2.2.6条为防止模板及其支架在风荷载作用下倾倒,应从构造上采取有效措施。当验算模板及其支架在自重和风荷载作用下的抗倾倒稳定性时,风荷载按《工业与民用建筑结构荷载规X》(TJ9-74)的规定采用,模板及其支架的抗倾倒系数不应小于1.15。

第三节模板的安装

第2.3.1条大型竖向模板和支架的支承部分,应有足够的支承面积。如安装在基土上,基土必须坚实并有排水措施。对湿陷性黄土,必须有防水措施;对冻胀性土,必须有防冻融措施。

第2.3.2条模板及其支架在安装过程中,必须设置足够的临时固定设施,以防倾覆。

第2.3.3条整体式钢筋混凝土梁,跨度等于及大于4米时,模板应起拱,如设计无要求时,起拱高度宜为全跨长度的1/1000~3/1000。

第2.3.4条整体式多层房屋和构筑物,应采用分段分层支模的方法,安装上层模板及其支架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下层楼板应达到足够的强度或具有足够的支架支撑;

二、如采用悬吊模板、桁架支模方法时,其支撑结构必须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

三、上层支架的立柱应对准下层支架的立柱,并铺设垫板。

第2.3.5条当层间高度大于5米时,宜选用桁架支模或多层支架支模方法。

采用多层支架支模时,支架的模垫板应平整,支柱应垂直,上下层支柱应在同一竖向中心线上。

第2.3.6条采用分节脱模时,底模的支点应按模板设计设置,各节模板应在同一平面上,各支点高低差不得超过3毫米。

第2.3.7条承重焊接钢筋骨架和模板一起安装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模板必须固定在承重焊接钢筋骨架的结点上;

二、安装钢筋模板组合体时,吊索应按模板设计的吊点位置绑扎。

第2.3.8条固定在模板上的预埋件和预留孔洞均不得遗漏,安装必须牢固,位置准确,其允许偏差应符合表2.3%8的规定。

第四节模板的拆除

第2.4.1条整体式结构的模板及其支架的拆除,如设计无要求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不承重模板,应在混凝土强度能保证其表面及棱角不因拆除模板而受损坏时,方可拆除;

注:如需预先估计拆模时间,可参见附录三。

二、承重模板,应在与结构同条件养护的试块达到表2.4.1的规定强度,方可拆除。

第2.4.2条预制构件模板的拆除,如设计无要求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侧面模板,应在混凝土强度能保证构件不变形,棱角完整时,方可拆除。

二、芯模或预留孔洞的内模,应在混凝土强度难保证构件和孔洞表面不发生坍陷和裂缝时,方可拆除。

三、承重底模,其构件跨度等于和小于4米时,应在混凝土强度达到设计标号的50%;构件跨度大于4米时,应在混凝土强度达到设计标号的70%,方可拆除。

第2.4.3条预应力混凝土结构或构件模板的拆除,除应符合第 2.4.1条或第

2.4.2条的规定外,不承重模板应在预应力X拉前拆除;承重模板应在结构或构件建立预应力后拆除。

第2.4.4条在拆除模板过程中,如发现混凝土有影响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时,应暂停拆除。经过处理后,方可继续拆除。

第2.4.5条已拆除模板及其支架的结构,应在混凝土强度达到设计标号后,才允许承受全部计算荷载。当承受施工荷载大于计算荷载时,必须经过核算,加设临时支撑。

第三章钢筋工程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3.1.1条钢筋混凝土结构和预应力混凝土结构所用的热轧钢筋、热处理钢筋、碳素钢丝、刻痕钢丝和钢绞线的质量,应分别符合国家标准(GB1499-79)和冶金工业部标准(YB2005-78、YB255-64、YB256-64、YB286-64)的规定。

第3.1.2条钢筋应有出厂质量证明书或试验报告单,每拥(盘)钢筋均应有标牌。进场时应按炉罐(批)号及直径(d0)分批验收。验收内容包括查对标牌、外观检查,并按有关标准的规定抽取试样作机械性能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钢筋在加工过程中发现脆断、焊接性能不良或机械性能显著不正常等现象时,应进行化学成分检验或其他专项的检验。

第3.1.3条钢筋在运输和储存时,必须保留标牌,并按批分别堆放整齐,避免锈蚀和污染。

第3.1.4条钢筋的级别、钢号和直径应按设计要求采用。需要代换时,应征得设计单位的同意。

预制构件的吊环,必须采用未经冷拉的Ⅰ级热轧钢筋制作,不得以其他钢筋代换。

第二节钢筋的冷拉和冷拔

第3.2.1条冷拉钢筋可用热轧钢筋加工制成。冷拉Ⅰ级钢筋适用于钢筋混凝土结构中的受拉钢筋,冷拉Ⅱ、Ⅲ、Ⅳ级钢筋可用作预应力混凝土结构的预应力筋。注:①表中冷拉钢筋的屈服点值,系参照《钢筋混凝土结构设计规X》(TJ10-74)(试行)中冷拉控制应力采取“单控”时的数值。如有条件采取“双控”时,其数值可根据该设计规X提高。

②钢筋直径大于25毫米的冷拉Ⅲ、Ⅳ级钢筋,冷弯弯曲直径庆增加1d0。

冷变后不得有裂纹、裂断或起层等现象。

第3.2.2条钢筋的冷拉方法可采用控制应力和控制冷拉率两种方法。用作预应力混凝土结构的预应力筋,宜采用控制应力的方法。不能分清炉批的热轧钢筋,不应采用控制冷拉率的方法。

第3.2.3条采用控制应力方法冷拉钢筋时,其冷拉控制应力及最大冷拉率,应符合表3.2.3的规定。冷拉时应检查钢筋的冷拉率,如超过表3.2.3的规定,应进行机械性能试验。

第3.2.4条采用控制冷拉率方法冷拉钢筋时,冷拉率必须由试验确定。测定同炉批钢筋冷拉率的冷拉应力,应符合表3.2.4的规定,其试样不应少于4个,并取其平均值作为该批钢筋实际采用的冷拉率。根连接的钢筋,冷拉率可按总长计,但冷拉后每根钢筋的冷拉率,应符合表3.2.3的规定。

注:如钢筋强度偏高,平均冷拉率低于1%时,仍应按1%进行冷拉。

第3.2.5条钢筋的冷拉速度不宜过快,待拉到规定的控制应力(或冷拉率)后,须稍停,然后再行放松。

采用控制应力方法冷拉钢筋时,对所使用的测力计,应定期维护校核。

第3.2.6条冷拉钢筋的检查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应分批进行验收,每批由不大于20吨的同级别、同直径冷拉钢筋组成;

二、钢筋表面不得有裂纹和局部缩颈。作预应力筋时,应逐根检查;

三、从每批冷拉钢筋中抽取两根钢筋,每根取两个试样分别进行拉力和冷弯试验,如有一项试验结果不符合第3.2.1条的规定时,应另取双倍数量的试样重做各项试验;如仍有一个试样不合格,则该批冷拉钢筋为不合格品。

注:1.计算冷拉钢筋的屈服点和抗拉强度,应采用冷拉前的截面面积;

2.拉力试验包括屈服点、抗拉强度和伸长率三个指标。

第3.2.7条冷拔低碳钢丝分为甲、乙两级。甲级钢丝主要用作预应力筋,乙级钢丝用于焊接网、焊接骨架、箍筋和构造钢筋。

甲级钢丝应采用符合Ⅰ级热轧钢筋票标准的圆盘条拔制。

第3.2.8条冷拔低碳钢丝的检查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逐盘检查外观。钢丝表面不得有裂纹和机械损伤;

二、甲线钢丝的机械性能应逐盘检验。从每盘钢丝上任一端截取两个试样,分别做拉力和反复变曲试验,并按其抗拉强度确定该盘钢丝的组别;

三、乙级钢丝的机械性能可分批抽样检验。以同一直径的钢丝互吨为一批,从中选取三盘,每盘各截取两个试样,分别做拉力和反复弯曲试验。如有一个试样不合格,应在未取过试样的钢丝盘中,另取双倍数量的试样,再做各项试验;如仍有一个试样不合格,则该批钢丝应逐盘试验,合格者方可使用。

注:拉力试验包括抗拉强度和伸长率两个指标。

第三节钢筋的加工

第3.3.1条钢筋加工的形状、尺寸必须符合设计要求。钢筋的表面应洁净、无损伤,油渍、漆污和铁锈等应在使用前清除干净。带有颗粒状或片状老锈的钢筋不得使用。

第3.3.2条钢筋应平直,无局部曲折。调直钢筋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采用冷拉方法调直钢筋时,Ⅰ级钢筋的冷拉率不宜大于4%;Ⅱ、Ⅲ级钢筋的冷拉率不宜大于1%;

二、冷拔低碳钢丝在调直机上调直后,其表面不得有明显擦伤,抗拉强度不得低于设计要求。

第3.3.3条钢筋的弯钩或弯折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Ⅰ级钢筋末端需要作180°弯钩,其圆弧变曲直径(D)不应小于钢筋直径(d0)的2.5倍,平直部分长度不宜小于钢筋直径(d0)的3倍(见图3.3.3.1);用于轻骨料混凝土结构时,其弯曲直径(D)不应小于钢筋直径(d0)的3.5倍;

二、Ⅱ、Ⅲ级钢筋末端需作90°或135°弯折时,Ⅱ级钢筋的弯曲直径(D)不宜小于钢筋直径(d

0)的4倍;Ⅲ级钢筋不宜小于钢筋直径(d0)的5倍。平直部分长度应按设计要求确定;

三、弯起钢筋中间部位弯折处的弯曲直径(D),不应小于钢筋直径(d0)的5倍。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大全980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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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第一章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一、总则 1、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统一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保证工程质量,制订本标准。 2、本标准适用于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并作为建筑工程各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统一准则。 3、本标准依据现行国家有关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管理标准和有关技术标准编制。建筑工程各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必须与本标准配全使用。 二、术语 1、建筑工程:为新建、改建或扩建房屋建筑物和附属构筑物设施所进行的规划、勘察、设计和施工、竣工等各项技术工作和完成的工程实体。 2、建筑工程质量:反映建筑工程满足相关标准规定或合同约定的要求包括其在安全、使用功能及其在耐久性能、环境保护等方面所有明显和隐含能力的特性总和。 3、验收:建筑工程在施工单位自行质量检查评定的基础上,参与建设活动的有关单位共同以检验批、分项、分部、单位工程的质量进行抽样复验,根据相关标准以书面形式对工程质量达到合格与否做出确认。 4、进场验收: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材料、构配件、设备等按相关标准规定要求进行检验,对产品达到合格与否做出确认。 5、检验批:按同一的生产条件或按规定的方式汇总起来供检验用的,由一定数理样本组成的检验体。 6、检验:对检验项目中的性能进生量测、检查、试验等,并将结果与标准规定要求进行比较,以确定第项性能是否合格所进行的活动。 7、见证取样检测:在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监督下,由施工单位有关人员现场取样,并送至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单位所进行的检测。 8、交接检验:由施工的承接方与完成方经双方检查并对可否继续施工做出确认的活动。 9、主控项目:建筑工程中的对安全、卫生、环境保护和公众利益起决定性作用的检验项目。 10、一般项目:除主控项目以外的检验项目。 11、抽样检验:按照规定的抽样方案,随机地从进场的材料、构配件、设备或建筑工程检验项目中,按检验批抽取一定数量的样本所进行的检验。

钢筋施工怎么验收

钢筋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钢筋工程质量关系到建筑结构安全问题,特别是高层框架建筑,钢筋工程是框架结构的核心,控制好钢筋工程质量是整个建筑结构安全的基本保障,因此,钢筋工程质量至关重要。 1)钢筋的品种和质量、焊条、焊剂的标号、性能必须符合设计和有关标准的规定,必须有出厂质量证明书和试验报告。 2)钢筋规格、形状、尺寸、数量、间距、锚固长度、接头、设置等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的规定。 3)钢筋焊接接头、焊接制品的机械性能必须符合《钢筋焊接及验收规范》(JGJ18-96)的规定,焊接必须在监理工程师监督下取样复试。复试后方可大批量施工焊接; 4)钢筋的表面必须清洁,无油污、无锈,经除锈后留有麻点的钢筋,严禁使用。 5)钢筋原材料方面: 1.质量必须符合有关标准规定;

2.钢筋强度比值应满足抗震等级要求 3.钢筋原材料发现脆断。焊接性能不良、力学性能显著不正常等现象时应进行专项检验; 4.受力钢筋弯钩角度、弯弧内径、弯后平直长度应符合设计或规范要求; 5.箍筋端部弯钩的弯折角度、弯弧内径、弯后平直长度应符合设计或规范要求; 6.钢筋应平直、无损伤、油污、老锈;钢筋调直方法应符合规范要求。项目 允许偏差(mm) 1受力钢筋顺长度方±10 向全长净尺寸 2 弯起钢筋的弯折位置±20 3 箍筋内净尺寸±5 钢筋绑扎方面

1.钢筋品种、级别、规格、数量、位置必须符合设计文件或设计变更文件要求; 纵向受力钢筋连接方式应符合设计要求; 机械连接、焊接接头力学性能应符合有关规程要求;钢筋街头位置应符合规范要求; 机械连接、焊接接头面积百分率、位置应符合设计或规范要求; 绑扎接头钢筋横向净距、接头面积百分率、搭接长度应符合设计要求或规范11G101要求;纵向受力钢筋搭接长度范围内应按设计或规范要求配置箍筋; 项目允许偏差(mm) 1、钢筋网长、宽±10 2 、网眼尺寸±20 3 、钢筋骨架长度±10 4 、宽、高±5

常用施工验收规范最新版本(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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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筋混凝土施工及验收规范(附图)

钢筋混凝土施工及验收规范(附图) 建筑是有生命的,如果说建筑设计代表“他”的外形,结构设计代表“他”的骨架,那么工程人所掌控的质量安全,就一定是代表“他”的身体素质了。如何才能知道我们身体素质的好坏呢?那就需要体检了,体检在日常生活中对我们很重要,当然对我们的建筑物来说也是重中之重。而质量验收就是对建筑工程最有效的体检。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是每个工程环节必须的,一个环节出现问题,就会导致质量检测的不合格。 模板分项工程 模板安装: 主控项目 1、模板及支架用材料的技术指标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进场时应抽样检验模板和支架材料的外观、规格和尺寸。 检查数量:按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确定 检验方法:检查质量证明文件、观察、尺量 2、现浇混凝土结构模板及支架的安装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和施工方案的要求。 检查数量:按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确定 检验方法:按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确执行 3、后浇带处的模板及支架应独立设置。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 4、支架竖杆和横向模板安装在土层上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a.土层应坚实、平整,其承载力或密实度应符合施工方案的要求 b.应有防水、排水措施;对冻胀土,应有预防冻融措施 c.支架竖杆下应有底座或垫板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土层密实度检测报告、土层承载力验算或现场检测报告 验收标准: 1、足够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能可靠地承受新浇砼的重量和侧压力,以及在施工过程中所产生的荷载,从而在浇筑的过程中不发生变形。 2、架要横平竖直,间距均匀,挑出长度一致。模板接缝要严密,接缝不大于3mm的模板用胶带纸粘贴。 3、墙柱边弹300mm模板检查线,顶板模板施工完后,在顶板周边弹30 0mm检查线,电梯井内弹十字检查线。 4、裁切后的模板裁切面必须涂刷两遍红油漆。电梯井筒模专门定制,阳角处加订2mm铝板,两边各宽100mm。 现浇结构模板安装的允许偏差及检验方法:

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2 引用标准 GB 50254-96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低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257-96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258-96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1KV及以下配线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168-92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3 术语 5.电站施工 5.1电气安装 5.1.1 低压电气柜安装 本规范的低压电气柜指的是发电机控制屏、变压器低压进线柜、站用电配电柜、电瓶柜、启动柜、泵房控制柜等电站内的低压电气柜。 5.1.1.1 设备和器材到达现场后,应及时做下列验收检查: 1)包装和密封应良好。 2)技术文件应齐全,并有装箱清单。 3)按装箱清单检查清点,规格、型号,应符合设计要求;附件、设备应齐全。 4)按本规范要求做外观检查。 5.1.1.2 与低压电气柜安装有关的建筑物、构筑物的建筑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的建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中的有关规定。当设备或设计有特殊要求时,尚应符合其要求。 5.1.1.3 低压电气柜安装前,建筑工程应具备下列条件: 1)屋顶、楼板应施工完毕,不得渗漏。 2)对电气柜安装有妨碍的模板、脚手架等应拆除,场地应清扫干净。 3)室内地面基层应施工完毕,并应在墙上标出抹面标高。 4)环境湿度应达到设计要求或产品技术文件的规定。 5)电气室、控制室、操作室的门、窗、墙壁、装饰棚应施工完毕,地面应抹光。 6)设备基础和构架应达到允许设备安装的强度;焊接构件的质量应符合要求,基础槽钢应固定可靠。7)预埋件及预留孔的位置和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预埋件应牢固。 5.1.1.4 低压电气柜安装前的检查,应符合下列要求: 1)设备铭牌、型号、规格,应与被控制线路或设计相符。 2)外壳、漆层、手柄,应无损伤或变形。 3)内部仪器,灭弧罩、瓷件、胶木电气柜,应无裂纹或伤痕。

建筑施工的钢筋工程的质量检查和验收

建筑施工的钢筋工程的质量检查与验收 【摘要】钢筋分项工程的施工质量直接影响着钢筋混凝土构件的承载力、安全性、耐久性等,它决定着整个钢筋混凝土构件的质量。所以, 在施工现场的监理人员,必须重点做好钢筋分项工程的质量检查与验收。 【关键词】钢筋分项工程;质量;检查;验收 高层建筑在设计上大多采用钢筋混凝土桩基筏板基础,框架结构或剪力墙结构,在这类钢筋混凝土结构主体中,钢筋分项工程的质量是主体结构质量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的质量直接影响着整个建筑工程结构的安全。本文着重探讨高层建筑施工钢筋工程的质量检查与验收,其要点如下。 一、钢筋分项工程监理的质量检查 1?要熟悉规和施工图对钢筋的要求 监理人员必须熟悉各种类型结构中国家施工质量验收规对钢筋分项工程的要求,必须熟读施工图,明确各结构部位设计的钢筋的品种、规格、绑扎或焊接以及锚固的要求;特别应注意结构某些部位配筋的特殊处理,对有关配筋变化的图纸会审纪要和设计变更通知单,要及时标注在相应的结构施工图上,避免遗忘造成失误;要熟悉掌握各种规规程中有关钢筋构造措施的规定。 2?要严把钢筋质量关 (1)钢筋进场前:严格按程序审核工程材料的报审表,以及产

品出厂合格证、技术说明书和由施工单位按规要求进行检验的检验或试验报告。 (2)钢筋进场时:要核对所进钢筋是否与所报资料完全一致,要全数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检查钢筋外观应平直、无损伤、表面无裂纹、油污、颗粒状或片状老锈等。 (3)钢筋加工前要进行见证取样复试,取样前要按钢筋质量证明书,核对每捆(盘)钢筋的标志牌生产厂家、炉罐(批号)是否一致,一致者按《钢筋砼用热轧带肋钢筋》等规定分别见证取样复试,复试合格后,才能开始钢筋加工的施工。 3?审批施工方案控制施工人员素质 在钢筋施工前要认真审核施工单位报审的钢筋工程的施工方案,和施工人员的上岗证书。如闪光对焊、电渣压力焊,电弧焊等人员要有省建设厅颁发的上岗证书,钢筋工要有相关部门颁发的操作证书,以施工人员的素质质量来保证施工中各工序质量。 4?钢筋加工时的监督管理 要督促检查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对钢筋的下料加工进行详细的技术交底,要求技术人员根据图纸和规进行钢筋翻样,且亲自到加工场地对成型的钢筋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知施工单位改正。若在钢筋加工过程中发现脆断,焊接性不良或力学性能显示不正常等现象时,应据现行国家标准对该批钢筋进行化学成份或其他专业检验。 5.钢筋安装过程中的质量检查 监理人员要经常到现场巡视发现问题要及时通知施工单位改正, 巡视应特别注意钢筋品种、规格、数量、箍筋加密围、钢筋锚固长度、

市政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现行常用规定、规范87080

2005年10月22日点击数:789 一、验收现行常用规定 1.<<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技术文件管理规定>> (建城[2002]221号) 2.<<市政工程质量等级评定规定>> (建城[1992]68号) 3.<<市政工程质量等级评定补充规定>> ((95)建城市字第1号) 4.<<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 5.<<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GB/T50326-2001) 6.<<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 (GB/T50328-2001) 7.<<城市建设档案著录规范>>(GB/T50323-2001) 二、给排水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现行常用规范 1.<<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68-97) 2.<< 给水排水构筑物施工及验收规范>> (GBJ141-90) 3.<<城市污水处理厂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50334-2002) 4.<<市政排水管渠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CJJ3-90) 5.<<广东省市政给水管道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试行)>> (粤建建字[1997]33号) 6.<<埋地硬聚氯乙烯给水管道工程技术规程>>(CECS17 :2000)

7.<<埋地硬聚氯乙烯排水管道工程技术规程>>(CECS122:2001) 8.<<埋地给水排水玻璃纤维增强热固性树脂夹砂管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CECS129:2001) 9.<<埋地高密度聚乙烯中空壁缠绕结构排水沟管道工程技术规程>>(DBJ/T15-33-2003) 10.<<埋地聚乙烯排水管管道工程技术规程>>(CECS164:2004) 11.<<埋地聚乙烯给水管道工程技术规程>>(CJJ101-2004 J362-2004) 12. <<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6-98) 13.<<工业金属管道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50184-93) 14.<<工业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GB50250-94) 三、道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现行常用规范 1.<<沥青路面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092-96) 2.<<水泥砼路面施工及验收规范>> (GBJ97-87) 3.<<市政道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CJJ1-90) 4. <<城市道路路基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 44-91) 5.<<钢渣石灰类道路基层施工及验收规范>>(CJJ35-90) 6.<<粉煤灰石灰类道路基层施工及验收规程>>(CJJ4-97) 7.<<联锁型路面砖路面施工及验收规程>>(CJJ79-98)

钢筋混凝土结构施工技术规范

钢筋混猴土结构施工技术规范 导读:我根据大家的需要整理了一份关于《钢筋混凝土结构施工技术规范》的内容,具体内容:我国的建筑大部分都是钢筋混凝土结构,那么你想知道是怎么样吗?下面就由我为你带来,希望你喜欢。混凝土结构具有强度较高,钢筋和混凝土两种材料的强度优势都能充分利用;整体性好... 我国的建筑大部分都是钢筋混凝土结构,那么你想知道是怎么样吗?下面就由我为你带来,希望你喜欢。 混凝土结构具有强度较高,钢筋和混凝土两种材料的强度优势都能充分利用;整体性好,可现浇灌筑成为一个整体;可塑性好,能灌筑成各种形状和尺寸的结构;耐久性和耐火性好;同时防振性和防辐射性能较好,适用于防护结构;工程造价和维护费用低;易于就地取材等优点,因而在各种结构的房屋建筑工程中得到广泛应用。 混凝土结构的缺点主要有:结构自重大,抗裂性差,施工过程复杂、受环境影响大,施。T 丁期较长。 一、模板工程 模板工程:由面板、支架和连接件三部分系统组成的体系,可简称为〃模板〃。 面板:直接接触新浇混凝土的承力板,包括拼装的板和加肋楞带板。面板的种类有钢、木、胶合板、塑料板等。通常按面板的种类来定义模板体系的分类。 支架:支撑面板用的楞梁、立柱、连接件、斜撑、剪刀撑和水平拉条等构件的总称。 连接件:面板与楞梁的连接、面板自身的拼接、支架结构自身的连接和其中

二考相互间连接所用的零配件。包括卡销、螺栓、扣件、卡具、拉杆等。 (一)常见模板体系及其特性 (二)模板工程设计的主要原则 (三)模板及支架设计应包括的主要内容 (四)模板工程安装要点 (五)模板的拆除 二、钢筋工程 混凝土结构用的普通钢筋,可分为热轧钢筋和冷加工钢筋两类。 热轧钢筋按屈服强度(MPa)分为335级、400级和500级。 纵向受力普通钢筋宜采用HRB400、HRB500、HRBF400、HRBF500钢筋, 也可采用 HPB300、HRB335、HRBF335、RRB400 钢筋。 梁柱纵向受力普通钢筋应采用HRB400、HRB500、HRBF400、HRBF500钢筋。箍筋宜釆用 HRB400、HRBF400、HPB300、HRB500、HRBF500 钢筋,也可采用HRB335、HRBF335钢筋。 冷加T钢筋可分为冷轧带肋钢筋、冷轧扭钢筋和冷拔螺旋钢筋等(冷拉钢筋和冷拔低碳钢丝已逐渐淘汰)o (一)原材进场检验 (二)钢筋配料 (三)钢筋代换 (四)钢筋连接 (五)钢筋加工 (六)钢筋安装

建筑工程施工验收规范

代建工程项目竣工验收方案 代建工程项目竣工验收方案(草案) 为切实加强和规范政府投资代建项目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xxx 号代建文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工程代建委托合同》《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等的规定,本着有利操作、、、有利监控、职责、程序明确、提高办事效率的原则,结合工程实际情况,现就工程竣工验收有关事宜制订如下方案:一、组织安排、分工职责(一)、组织与安排由东恒国际集团代建办(以下简称代建办)牵头并组织安排竣工验收工作,拟定参加工程竣工验收的单位有:省发、省财、代建办、行业主管部门、项目使用单位(海关)、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等。(二)、分工及职责工程竣工验收分为现场验收和资料验收,相关单位分别安排专业技术人员或专业人员参加竣工验收。 1、现场验收组现场验收组由代建办、行业主管部门、勘察、设计、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等专业技术人员组成,由代建办的工作人员任组长。其职责是按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对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的质量实施检查验收,并按规定出具评审、整改意见。 2、资料验收组资料验收组由代建办、省发、省财、审计部门等单位派遣专业人员组成,由代建办工作人员任组长。其职责是按工程决算、审计、存档等有关规定审查验收工程竣工验收所需要的资料(按工程性质的区别,准备不同资料)是否符合要求,重点审查工程计量书、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工程验收主审材料、产品(材料)质量证明文件、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检验(测)报告、实验报告等资料,并按规定出具评审、整改意见。二、工程竣工验收的条件及程序(一)、工程竣工验收条件: 1、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施工单位在工程完工后对工程质量进行了检查,确认工程质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符合设计文件及合同要求,并提出工程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工程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应经项目经理和施工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3、监理单位对工程进行了质量评估,具有完整的监理资料,并提交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应经总监理工程师及监理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4、勘察、设计单位对勘察、设计文件及施工过程中由设计单位签署的设计变更通知书进行了检查,并提出质量检查报告。质量检查报告应经该项目勘察、设计负责人和勘察、设计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5、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6、有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7、已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8、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9、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已对该工程是否符合规划设计要求进行了检查,并出具认可文件。 10、有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 1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等有关部门责令整改的问题已全部按要求整改完毕。(二)、工程竣工验收程序: 1、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先进行自检。在自检时,施工单位应充分听取监理、使用单位(主管部门)等的整改意见。完成初验存留问题的整改或达成一致意见后,施工单位向代建办提交工程竣工验收申报告,申请工程竣工验收。工程竣工验收申请报告须经总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 2、东恒代建办收到工程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后,对符合竣工验收要求的工程,组织勘察、

常用施工验收规范最新版本(2015.)

常用施工验收规范最新版本(2012.5) 1.1 结构工程 GB50026-2007《工程测量规范》 GB50202-2002《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4-2002《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2011修改版) GB50205-2001《钢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08-2002《地下防水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8-2011《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2012-10-1 实施 GB50209-2010《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12-2002《建筑防腐蚀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42-2002《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300-200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SH/T3507-2011《石油化工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SH/T 3510-2011《石油化工设备混凝土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SH/T 3528-2005《石油化工钢储罐地基与基础施工及验收规范》SH/T 3529-2005《石油化工厂区竖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SH/T 3535-2002《石油化工混凝土水池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1.2设备 TSG R0004-2009《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TSG Z6002-2010《特种设备焊接操作人员考核细则》 GB150.1~4-2011《压力容器》 GB151-1999《管壳式换热器》 GB50461-2008《石油化工静设备安装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SH/T3542-2007《石油化工静设备安装工程施工技术规程》 JB/T4730.1~6-2005《承压设备无损检测》 NB/T47014-2011《承压设备焊接工艺评定》 NB/T47015-2011《压力容器焊接规程》 GB50231-2009《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

钢筋混凝土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最新

最新版 一、关于发布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钢筋混凝土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建标[2002] 63号 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一九九八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定、修订计划(第二批)的通知》(建标[1998] 244号)的要求,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会同有关单位共同修订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我部组织有关部门对该规范进行了审查,现批准为国家标准,编号GB50204—2002,自2002年4月1日起施行。其中4.1.1﹑4.1.3﹑5.1.1﹑5.2.1﹑5.2.2﹑5.5.1﹑6.2.1﹑6.3.1﹑6.4.4﹑7.2.1﹑7.2.2﹑7.4.1﹑8.2.1﹑8.3.1﹑9.1.1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04—92和《预制混凝土构件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 321—90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设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2002年3月15日 二、前言 要规范是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一九九八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第二批)的通知》(建标[1998]244号)的要求,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会同有关单位对《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 301—88中第五章、《预制混凝土构件质量检验标准》GBJ 321-90和《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04—92修订而成的。 在修订过程中,编制组开展了专题研究和工程试点应用,进行了比较广泛的调查研究,总结了我国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实践经验,坚持了“验评分离、强化验收、完善手段、过程控制”的指导原则,并以多种方式广泛征求了有关单位的意见,最后经审查定稿。 本规范规定的主要内容有:混凝土结构工程及分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内容和程序;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和质量控制要求;涉及结构安全的见证及抽样检测。 本规范将来可能需要进行局部修订,有关局部修订的信息和条文内将刊登在《工程建设标准化》杂志上。 本规范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为了提高规范质量,请各单位在招待本规范过程中,注意总结经验,积累资料,随时将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反馈给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通讯地址:北京市北三环东路30号;邮政编码:100013;E:code_ibs_cabr@https://www.wendangku.net/doc/e114172051.html,),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和主要起草人: 本编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 参编单位: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混凝土公司 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 上海市第一建筑有限公司 中国建筑第一工程局第五建筑公司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50300-2001) 目录 关于发布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通知 (2) 前言 (3) 1 总则 (4) 2 术语 (5) 3 基本规定 (7) 4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的划分 (9) 5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 (10) 6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程序和组织 (14) 本标准用词说明 (32)

关于发布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通知 建标[2001]157号 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计划单列市建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各有关协: 根据我部《关于印发一九九八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第二批)的通知》(建标[1998]244号)的要求,由建设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修订的《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经有关部门会审,批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300-2001,自2002年1月1日起施行。基中,3.03、5.04、5.07、6.0.3、6.0.4、6.0.7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GBJ300-88同时废止。 本标准由建设部负责管理,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具体解释工作,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2001年7月20日

前言 本标准是根据我部《关于印发一九九八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第二批)的通知》(建标[1998]244号)的通知,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会同中国建筑业协会工程建设质量监督分会等有关单位共同编制完成的。 本标准在编制过程中,编制组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总结了我国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实践经验,坚持了“验评分离、强化验收、完善手段、过程控制”的指导思想,并广泛征求了有关单位的意见,由我部于2000年10月进行审查定稿。 本标准的修订是将有关建筑工程的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合并,组成新年的工程质量验收规范体系,以统一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方法、质量标准和程序。本标准规定了建筑工程各专业工程施工验收规范编制的统一准则和单位工程验收质量标准、内容和程序等;增加了建筑工程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和质量控制要求;提出了检验批质量检验的抽样方案要求;规定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中子单位和子分部工程的划分、涉及建筑工程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的见证取样及抽样检测。建筑工程各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必须与本标准配合使用。 本标准将来可能需要进行局部修订,有关局部修订的信息和条文内容将刊登在《工程建设标准化》杂志上。 本标准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为了提高标准质量,请各单位在执行本标准过程中,注意积累资料、总结经验,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交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国家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北京市北三环东路30号邮政编码100013),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主编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 参加单位:中国建筑业协会工程建设质量监督分会 国家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北京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总结 北京市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天津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总站 上海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 深圳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验总站 四川省华西集团总公司 陕西省建筑工程总公司 中国人民解放军工程质量监督总站 主要起草人:吴松勤高小旺何星华白生翔徐有邻葛恒岳刘国琦王惠明 朱明德杨南方李子新张鸿勋刘俭 建设部

常用水利工程施工与验收规范

常用水利工程施工与验收规范 (1) 《水工混凝土施工规范》(SL677-2014) (2) 《水工混凝土施工规范》(DL/T5144-2015) (3) 《水工混凝土外加剂技术规程》(DL/T5100-2014) (4) 《水工混凝土钢筋施工规范》(DL/T5169-2013) (5)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 ⑹《水利水电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标准》(SL631-201A SL637-2012 SL638-2014 SL639-2013)共9 本 (7) 《堤防工程施工规范》(S260-2014) (8) 《碾压土石坝施工规范》(DL/T5129-2013) (9)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 (10) 《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 (11) 《节水灌溉工程验收规范》 (GB/T50769-2012) (12) 《水利泵站施工及验收规范》 (GB/T51033-2014) (13) 《泵站设备安装及验收规范》 (SL317-2015) (14) 《水利工程压力钢管制作安装及验收规范》 (SL432-2008) (15) 《水电水利工程压力钢管制作安装及验收规范》 (GB50766-2012) (16) 《水利水电工程启闭机制造安装及验收规范》 (SL381-2007) (17) 《水工金属结构防腐蚀规范》 (SL105-2007) (18) 《水工金属结构焊接通用技术条件》 (SL36-2016) (19) 《水闸施工规范》( SL27-2014) (20) 《疏浚与吹填工程技术规范》 (SL17-2014)

混凝土钢筋验收规范

钢筋分项工程 5 〔说明〕钢筋分项工程是普通钢筋进场检验、钢筋加工、钢筋连接、钢筋安 装等一系列技术工作和完成实体的总称。钢筋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可根据施工 工序和验收的需要确定。 5.1 一般规定 5.1.1 浇筑混凝土之前,应进行钢筋隐蔽工程验收,其内容应包括: 纵向受力钢筋的牌号、规格、数量、位置; 1 钢筋的连接方式、接头位置、接头数量、接头面积百分率、搭接长度、2锚固方式及锚固长度;箍筋、横向钢筋的牌号、规格、数量、间距,箍筋弯钩的弯折角度及平3直段长度; 预埋件的规格、数量、位置。4〔说明〕钢筋隐蔽工程反映钢筋分项工程施工的综合质量,在浇筑混凝土之 前验收是为了确保受力钢筋等的加工、连接、安装满足设计要求。钢筋隐蔽工程 验收可与钢筋分项工程验收同时进行。 钢筋验收时,首先检查钢筋牌号、规格、数量,再检查位置偏差,不允许钢 筋间距累计正偏差后造成钢筋数量减少。 5.1.2 钢筋进场检验,当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其检验批容量可扩大一倍: 经产品认证符合要求的钢筋; 1 同一工程、同一厂家、同一牌号、同一规格的钢筋、成型钢筋,连续三 2 次进场检验均一次检验合格。 〔说明〕本条规定对于通过产品认证的钢筋及生产质量稳定的钢筋、成型钢 筋,在进场检验时,可比常规检验批数量扩大一倍。旨在鼓励使用通过产品认证 的材料或选取质量稳定的生产厂家的产品。 5.2 材料 主控项目 19 5.2.1 钢筋进场时,应按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抽取试件作屈服强度、抗拉强 度、伸长率、弯曲性能和重量偏差检验,检验结果必须符合相关标准的规定。 检查数量:按进场批次和产品的抽样检验方案确定。 检验方法:检查质量证明文件和抽样复验报告。 〔说明〕钢筋的进场检验,应按照现行国家标准《钢筋混凝土用钢第部分: 1 热轧光圆钢筋》、《钢筋混凝土用钢第部分:热轧带肋钢筋》GB1499.2 2GB1499.1 规定的组批规则、取样数量和方法进行检验,检验结果应符合上述标准的规定。 一般钢筋检验断后伸长率即可,牌号带的钢筋检验最大力下总伸长率。钢筋 E 的质量证明文件主要为产品合格证和出厂检验报告。 5.2.2 成型钢筋进场时,应抽取试件作屈服强度、抗拉强度、伸长率和重量偏差 检验,检验结果必须符合相关标准的规定。

主要施工验收标准及规范

主要施工验收标准及规范 机械、设备 国务院令第373号《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质技监局锅发[1999]154号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劳人(1998)1号锅炉压力容器焊工考试规则 劳发部 (1993)441号锅炉压力容器无损伤检测人员资格考 试规则 安全监察暂 行条例 SH3065-1995 石油化工管 式炉急弯弯管技术标准 SH3085-1997 石油化工管 式炉碳钢和铬钼钢炉管焊接技术条件 SH3086-1998 石油化工管 式炉钢结构工程及部件安装技术条件 SH3087-1997 石油化工管 式炉耐热钢铸件技术标准 SH3504-2000 催化裂化装 置反应器再生器施工及验收规范 SH3506-2000 管式炉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SH/T3511-2000 乙烯装置裂 解炉施工技术规范 SH3512-2002 球形储罐工 程施工工艺标准 SH3513-2000 石油化工铝 制料仓施工及验收规范

SH/T3515-2003 大型设备吊 装工程施工工艺标准 、SH/T3516-2001 催化裂化装置 -烟气轮机组施工技术规范 SH/T3519-2002 乙烯装置离 心压缩机组施工技术规范 SH3524-1999 石油化工钢 制塔容器现场组焊施工工艺规范 SH/T3526-2004 石油化工异 种钢焊接规程 SH/T3527-99 石油化工不锈钢复合钢焊接规程 SH3530-95 石油化工换 热设备施工及验收规范 SH3534-2001 石油化工筑 炉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SH/T3536-2002 石油化工工程起重施工规范 SH/T3537-2002 立式圆筒形 低温储罐施工技术规范 SH/T3113-2002 石油化工管 式炉燃烧器工程技术条件 SH/T3115-20052 石油化工管 式炉轻质浇注料衬里工程技术条件 GB150-1998 钢制压力容 器(加2000年第1号、2004年第2号修改单) GB151-1999 管壳式换热 器(加2002年第1号修改单) GB15386-1994 空冷式换热 器 GB16409-1996 板式换热器 GB3531-1996 低温压力容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_2013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50300—2013 2014年6月1日开始实施的《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是对2001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进行了补充和完善后修订的新《统一标准》。统一标准是对建筑工程各专业工程验收中的共性要求作出的统一准则,起到协调各专业验收规范的作用。所以学习《统一标准》掌握工程验收的划分方式、单位工程的验收要求、验收的程序和组织形式、重要的原则规定、检验批抽样方案、常用验收表的基本格式和遇到质量问题、资料缺少、使用新技术等如何处理是提高监理工程师实务工作能力的基本功。 为了学好新《统一标准》公司总工办、工程部对新标准对原统一标准修改补充的内容进行介绍,供大学习时参考。与原《统一标准》修改不大的条款,并对原统一标准不熟悉的同志应逐条认真学习。 标准修订的主要内容: (1)适当调整抽样复验、试验数量的规定; (2)增加制定专项验收要求的规定; (3)增加检验批最小抽样数量的规定; (4)增加建筑节能分部工程,增加铝合金结构、可再生能源、太阳能供暖空调系统、土壤源热泵换热系统等子分部工程;

(5)修改主体结构、建筑装饰装修、通风与空调等分部工程中的分项工程划分; (6)增加计数抽样方案的正常检验一次、二次抽样判定方法; (7)增加工程竣工预验收的规定; (8)增加工程质量控制资料缺失时,应进行相应实体检验或抽样试验的规定; (9)增加检验批验收应具有现场验收检查原始记录的要求。 一、调整抽样复验、试验数量的规定,《统一标准》第3.0.4条是新增条款,规定符合条件之一时,可按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适当调整抽样复验、试验数量,调整后的抽样复验、试验方案由施工单位编制,并经监理单位审核确认后实施。 符合以下三种情况之一的才能按规定作适当调整。 第一种,对同一项目中由相同施工单位施工的多个单位工程,使用同一生产厂家的同品种、同规格、同批次的材料、构配件、设备; 第二种,对同一施工单位在现场加工的成品、半成品、构配件用于同一项目中的多个单位工程; 第三种,在同一项目中,针对同一抽样对象已有检验成果可以重复利用。 执行本条规定时,必须严格控制,避免随意。监理工程师应掌握以下几点: 1、必须符合专业验收规范要求,《统一标准》只提出允许调整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50666-2011强制条文规定

4.1.2 模板及支架应根据施工过程中的各种工况进行设计,应具有足够的承载力和刚度,并应保证其整体稳固性。 5.1.3 当需要进行钢筋代换时,应办理设计变更文件。 5.2.2 对有抗震设防要求的结构,其纵向受力钢筋的性能应满足设计要求;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对按一、二、三级抗震等级设计的框架和斜撑构件(含梯段)中的纵向受力钢筋应采用HRB335E、HRB400E、HRB500E、HRBF335E、HRBF400E 或HRBF500E钢筋,其强度和最大力下总伸长率的实测,值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钢筋的抗拉强度实测值与屈服强度实测值的比值不应小于1.25; 2 钢筋的屈服强度实测值与屈服强度标准值的比值不应大于1.30; 3 钢筋的最大力下总伸长率不应小于9 %。 6.1.3 当预应力筋需要代换时,应进行专门计算,并应经原设计单位确认。 6.4.10 预应力筋张拉中应避免预应力筋断裂或滑脱。当发生断裂或滑脱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对后张法预应力结构构件,断裂或滑脱的数量严禁超过同一截面预应力筋总根数的3%,且每束钢丝或每根钢绞线不得超过一丝;对多跨双向连续板,其同一截面应按每跨计算; 2 对先张法预应力构件,在浇筑混凝土前发生断裂或滑脱的预应力筋必须更换。 7.2.4 细骨料宜选用级配良好、质地坚硬、颗粒洁净的天然砂或机制砂,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2 混凝土细骨料中氯离子含量,对钢筋混凝土,按干砂的质量百分率计算不得大于0.06%;对预应力混凝土,按干砂的质量百分率计算不得大于0.02%; 7.2.10 未经处理的海水严禁用于钢筋混凝土结构和预应力混凝土结构中混凝土的拌制和养护。 7.6.3 原材料进场质量检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对水泥的强度、安定性及凝结时间进行检验。同一生产厂家、同一等级、同一品种、同一批号且连续进场的水泥,袋装水泥不超过200t为一批,散装水泥不超过500t应为一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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