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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监会发布《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

银监会发布《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
银监会发布《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

银监会发布《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

作者谢闻麒

时间2009-07-27 17:30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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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证网讯为确保银行信贷资金真正进入实体经济,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固定资产贷款业务经营行为,提高固定资产贷款管理的精细化水平,更好地发挥金融支持经济科学发展的作用,近日,中国银监会发布《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固定资产贷款是当前国内银行业金融机构最重要的信贷品种之一,开办时间早、业务规模大,在支持国家建设、促进经济发展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在长期实践中,银行业金融机构积累总结了较多有效的风险管理经验。特别是近年来,在银监会以风险为本的监管理念引导下,我国银行业在贷款业务,包括固定资产贷款业务的审慎经营方面取得了长足进步。但目前很多银行业金融机构在固定资产贷款经营过程中还存在“重业务发展、轻风险控制”、“重贷前、轻贷中贷后”、“贷款用途管理流于形式”等现象,因此,需要进一步加强对固定资产贷款业务的监督管理,以确保固定资产贷款资金真正用于实体经济之需,提升我国银行业金融机构固定资产贷款业务的精细化管理水平。

银监会本次发布《办法》,是以立法的形式,将国内外银行业固定资产贷款风险管理实践中的良好做法制度化,是对以往和现行贷款风险监管制度系统化的调整与完善,是一项银行业风险监管的长期制度安排。

《办法》的指导思想是:落实科学发展观要求,通过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固定资产贷款的行为,全面提升中国银行业的精细化管理水平和抗风险能力,维护银行体系的稳定,保护存款人的利益;保障信贷资金流向有效率的实体经济和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项目,促进产业结构升级,支持我国经济又好又快地发展;强化借贷过程中的诚实守信和协议承诺原则,构建健康、良好的社会信贷文化。

《办法》共分八章四十三条,主要对固定资产贷款的受理与调查、风险评价与审批、合同签订、发放与支付、贷后管理等环节作出相应规定和要求。《办法》贯彻贷款全流程管理的理念,引导商业银行建立起完整的、有效制衡的固定资产贷款内部管理流程。《办法》针对当前银行业金融机构经营中普遍存在的薄弱环节,重点规范了合同签订、发放与支付、贷后管理部分,其中“合同签订”规定基于市场经济最根本的契约原则,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将固定资产贷款风险管理的各项要求和理念落实到与借款人的合同中去;“发放与支付”规定贯彻贷款“实贷实付”的理念,采用贷款人受托支付的方式,有效监控贷款按约定用途使用,防

范贷款挪用风险。

《办法》发布后,银监会将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全面梳理自身的固定资产贷款流程,按照《办法》的相关要求,制定管理细则和操作规程,做好组织架构、信息系统调整以及合同文本的修订等各项准备工作。

《办法》实施后,银监会将跟踪银行业金融机构对《办法》的执行情况,针对出现的问题及时采取相应的监管措施,有效提高银行业金融机构固定资产贷款管理的水平,更好服务于“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宏观经济政策。

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

2009-07-31 13:16

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

2009年第2号

《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已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第72次主席会议通过,现予公布。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三个月后施行。

主席刘明康

二○○九年七月二十三日

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固定资产贷款业务经营行为,加强固定资产贷款审慎经营管理,促进固定资产贷款业务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设立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贷款人),经营固定资产贷款业务应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固定资产贷款,是指贷款人向企(事)业法人或国家规定可以作为借款人的其他组织发放的,用于借款人固定资产投资的本外币贷款。

第四条贷款人开展固定资产贷款业务应当遵循依法合规、审慎经营、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

第五条贷款人应完善内部控制机制,实行贷款全流程管理,全面了解客户和项目信息,

建立固定资产贷款风险管理制度和有效的岗位制衡机制,将贷款管理各环节的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和岗位,并建立各岗位的考核和问责机制。

第六条贷款人应将固定资产贷款纳入对借款人及借款人所在集团客户的统一授信额度管理,并按区域、行业、贷款品种等维度建立固定资产贷款的风险限额管理制度。

第七条贷款人应与借款人约定明确、合法的贷款用途,并按照约定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防止贷款被挪用。

第八条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依照本办法对贷款人固定资产贷款业务实施监督管理。

第二章受理与调查

第九条贷款人受理的固定资产贷款申请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借款人依法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

(二)借款人信用状况良好,无重大不良记录;

(三)借款人为新设项目法人的,其控股股东应有良好的信用状况,无重大不良记录;(四)国家对拟投资项目有投资主体资格和经营资质要求的,符合其要求;

(五)借款用途及还款来源明确、合法;

(六)项目符合国家的产业、土地、环保等相关政策,并按规定履行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合法管理程序;

(七)符合国家有关投资项目资本金制度的规定;

(八)贷款人要求的其他条件。

第十条贷款人应对借款人提供申请材料的方式和具体内容提出要求,并要求借款人恪守诚实守信原则,承诺所提供材料真实、完整、有效。

第十一条贷款人应落实具体的责任部门和岗位,履行尽职调查并形成书面报告。尽职调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借款人及项目发起人等相关关系人的情况;

(二)贷款项目的情况;

(三)贷款担保情况;

(四)需要调查的其他内容。

尽职调查人员应当确保尽职调查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

第三章风险评价与审批

第十二条贷款人应落实具体的责任部门和岗位,对固定资产贷款进行全面的风险评价,并形成风险评价报告。

第十三条贷款人应建立完善的固定资产贷款风险评价制度,设置定量或定性的指标和标准,从借款人、项目发起人、项目合规性、项目技术和财务可行性、项目产品市场、项目融资方案、还款来源可靠性、担保、保险等角度进行贷款风险评价。

第十四条贷款人应按照审贷分离、分级审批的原则,规范固定资产贷款审批流程,明确贷款审批权限,确保审批人员按照授权独立审批贷款。

第四章合同签订

第十五条贷款人应与借款人及其他相关当事人签订书面借款合同、担保合同等相关合同。合同中应详细规定各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避免对重要事项未约定、约定不明或约定无效。

第十六条贷款人应在合同中与借款人约定具体的贷款金额、期限、利率、用途、支付、还贷保障及风险处置等要素和有关细节。

第十七条贷款人应在合同中与借款人约定提款条件以及贷款资金支付接受贷款人管理和控制等与贷款使用相关的条款,提款条件应包括与贷款同比例的资本金已足额到位、项目实际进度与已投资额相匹配等要求。

第十八条贷款人应在合同中与借款人约定对借款人相关账户实施监控,必要时可约定专门的贷款发放账户和还款准备金账户。

第十九条贷款人应要求借款人在合同中对与贷款相关的重要内容作出承诺,承诺内容应包括:贷款项目及其借款事项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向贷款人提供完整、真实、有效的材料;配合贷款人对贷款的相关检查;发生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不利事项及时通知贷款人;进行合并、分立、股权转让、对外投资、实质性增加债务融资等重大事项前征得贷款人同意等。

第二十条贷款人应在合同中与借款人约定,借款人出现未按约定用途使用贷款、未按约定方式支用贷款资金、未遵守承诺事项、申贷文件信息失真、突破约定的财务指标约束等情形时借款人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和贷款人可采取的措施。

第五章发放与支付

第二十一条贷款人应设立独立的责任部门或岗位,负责贷款发放和支付审核。

第二十二条贷款人在发放贷款前应确认借款人满足合同约定的提款条件,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对贷款资金的支付实施管理与控制,监督贷款资金按约定用途使用。

第二十三条合同约定专门贷款发放账户的,贷款发放和支付应通过该账户办理。

第二十四条贷款人应通过贷款人受托支付或借款人自主支付的方式对贷款资金的支付进行管理与控制。

贷款人受托支付是指贷款人根据借款人的提款申请和支付委托,将贷款资金支付给符合合同约定用途的借款人交易对手。

借款人自主支付是指贷款人根据借款人的提款申请将贷款资金发放至借款人账户后,由借款人自主支付给符合合同约定用途的借款人交易对手。

第二十五条单笔金额超过项目总投资5%或超过500万元人民币的贷款资金支付,应采用贷款人受托支付方式。

第二十六条采用贷款人受托支付的,贷款人应在贷款资金发放前审核借款人相关交易资料是否符合合同约定条件。贷款人审核同意后,将贷款资金通过借款人账户支付给借款人交易对手,并应做好有关细节的认定记录。

第二十七条采用借款人自主支付的,贷款人应要求借款人定期汇总报告贷款资金支付情况,并通过账户分析、凭证查验、现场调查等方式核查贷款支付是否符合约定用途。

第二十八条固定资产贷款发放和支付过程中,贷款人应确认与拟发放贷款同比例的项目资本金足额到位,并与贷款配套使用。

第二十九条在贷款发放和支付过程中,借款人出现以下情形的,贷款人应与借款人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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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规经营大讨论学习心得 近期,省行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了合规经营大讨论活动,通过本次合规经营大讨论活动,旨在不断增强**银行从业人员的合规理念,强化合规意识,提高我行合规经营的自觉性。做为一名银行从业人员,我深知合规经营对业务发展的重要性。尤其是我行涉及的业务囊括了储蓄、对公、信贷、理财、保险、基金、中间业务等,每一项业务的发展都有严格的制度和操作流程,能否严格执行制度和操作流程直接影响各项业务的持续健康发展。通过本次合规经营大讨论,使我们每一个人都确立了合规经营的理念,并且需要运用到我们的实际工作中,进一步规范了个人业务的经营行为,强化责任落实,有效防范各种风险,确保我行个人业务的各项操作规章制度的有效落实,确保了金融资金安全。以下是我的一些学习心得: 一、开展合规经营大讨论,让合规经营理念深入人心。 开展合规经营大讨论活动对规范操作行为,遏制违法违纪和防范案件发生具有积极的深远的意义。一方面,要统一各级领导对加强合规文化建设的认识,使之成为企业合规文化建设的倡导者,策划者、推动者。当今社会是一个知识经济社会,各种新事物不断涌现,新业务、新知识更是层出不穷。形势的发展要求我们不断加强学习,全面系统地学习政治理论、金融业务、法律法规等各方面的知识,不断更新知

识结构,努力提高综合素质,更好地适应全行业务提速发展的需要。按照我行的要求,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要注重加强对政治理论、经济金融、法律法规等方方面面知识的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增强明辩事非和拒腐防变的能力,做到在大是大非面前立场坚定、头脑清醒。同时,要进一步端正经营指导思想,增强依法合规审慎经营意识,把我行各项经营活动引向正确轨道,推进各项业务健康有效发展。另一方面,要提高全体员工对合规文化建设大讨论活动的认识,全行干部职工是我行企业合规文化建设的主体,又是企业合规文化的实践者和创造者,没有所有从业人员的积极参与,就不可能建设好优良的合规文化企业,更谈不上让员工遵纪守法。从现实看,许多员工对企业合规文化教育建设的内涵缺乏科学的熟悉和理解,把企业合规文化建设与企业的一般文化娱乐活动混淆起来,以为提几句口号,组织一些文体活动,唱唱跳跳就是企业合规文化建设。在全员中开展合规文化建设大讨论,就是要通过学习、讨论,使大家认识到合规文化建设的极端重要性并积极参与其中。其次下大气力做好全员的培训、考核,业务培训力求达到综合性、系统性、专业性、实用性、提升性,要使所有业务人员人人熟知制度规定,个个争当合格柜员、营销能手;通过系列活动,使全体员工正确把握企业合规文化建设的真正科学内涵,自觉地融入到企业的合规文化建设中去,增强内控治理意识,

银监会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的实施意见

银监会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的实施 意见 各银监局,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邮政储蓄银行,各省级农村信用联社,银监会直管的信托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13号),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加强对民间投资的融资支持,依据《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商业银行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支持民间资本与其他资本按同等条件进入银行业 (一)支持符合银行业行政许可规章相关规定,公司治理结构完善,社会声誉、诚信记录和纳税记录良好,经营管理能力和资金实力较强,财务状况、资产状况良好,入股资金来源真实合法的民营企业投资银行业金融机构。 民营企业可通过发起设立、认购新股、受让股权、并购重组等多种方式投资银行业金融机构。 (二)支持民营企业参与商业银行增资扩股,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参与城市商业银行重组。民营企业参与城市商业银行风险处置的,持股比例可以适当放宽至20%以上。 (三)支持民营企业,特别是符合条件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涉农企业参与农村信用社股份制改革或参与农村商业银行增资扩股。 进一步加大引导和扶持力度,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农村金融机构重组改造。通过并购重组方式参与农村信用社和农村商业银行风险处置的,允许单个企业及其关联方阶段性持股比例超过20%。 (四)支持民营企业参与村镇银行发起设立或增资扩股。村镇银行主发起行的最低持股比例由20%降低为15%。 村镇银行的主发起行应当向村镇银行提供成熟的风险管理理念、管理机制和技术手段,建立风险为本的企业文化,促进村镇银行审慎稳健经营。 村镇银行进入可持续发展阶段后,主发起行可以与其他股东按照有利于拓展特色金融服务、有利于防范金融风险、有利于完善公司治理的原则调整各自的持股比例。 (五)支持农民、农村小企业作为农村资金互助社社员,发起设立或者参与农村资金互助社增资扩股。 (六)支持民营企业投资信托公司、消费金融公司。 支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并拥有核心主业的民营企业集团,申请设立企业集团财务公司。 支持主营业务适合融资租赁交易产品的大型民营企业以及民营租赁公司,作为金融租赁公司主要出资人,投资金融租赁公司。 支持生产或销售汽车整车的民营企业作为汽车金融公司的主要出资人,投资汽车金融公司。

合规风险管理

合规风险管理 Document number:PBGCG-0857-BTDO-0089-PTT1998

合规风险管理 《韩非子喻老》中有句名言曰:“千里之堤,溃于蚁穴”,这句话深刻的揭示了千里长堤虽然看似十分牢固,却会因为一个小小蚁穴而崩溃的道理。也警示我们,事情的发展是一个由小到大的过程,当存在微小的隐患时,如果不给予足够的重视和正确及时的处理,就会留下无穷的后患。其实银行的工作更是如此,效益与风险同在,合规失控案例直接危机银行的商业信誉,影响银行的健康有序发展,因此注重合规才能更好的创造价值。 2013年4月,我来到中行实习,期间虚心向前辈和同事请教,认真学习了一些规章制度,经过对高柜、低柜等业务的学习和领悟,使我树立了以“合规为荣、违规为耻”的价值观,做到时时合规、事事合规、处处合规,全身心地投入到工作中,才能对得起这份来之不易的工作,才能不愧对中行员工的称号。以下是我对合规的理解。 从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关于合规风险的界定来看,银行的合规特指遵守法律、法规、监管规则或标准。根据新巴塞尔协议的定义,“合规风险”指的是:银行因未能遵循法律法规、监管要求、规则、自律性组织制定的有关准则、已及适用于银行自身业务活动的行为准则,而可能遭受法律制裁或监管处罚、重大财务损失或声誉损失的风险。而《商业银行合规风险管理引》对合规的含义也有了明确的定义:是指商业银行的经营活动与法律、规则和准则相一致。从内涵上来看,合规风险主要是强调银行因为各种自身原因主导性地违反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则等而遭受的经济或声誉的损失,这种风险性质更严重、造成的损失也更大。 传统的银行风险包括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三大风险,合规风险是基于三大风险之上的更基本的风险。合规风险与银行三大风险既有不同之处,又有紧密联系。其不同之处是:合规风险简单地说是银行做了不该做的事(违法、违规、违德等)而招致的风险或损失,银行自身行为的主导性比较明显。而三大风险主要是基于客户信用、市场变化、员工操作等内外环境而形成的风险或损失,外部环境因素的偶然性、刺激性比较大。其联系之处在于:合

合规培训工作总结

合规培训工作总结 合规培训工作总结【一】 作为风险管理人员参加内控合规工作培训,是第一次,我很珍惜这次学习机会。在学习中,结合工作实际,我关注的角度和问题有所侧重,重点关注和思考了以下 问题: 一、内控系统的组织架构和风险管理系统的组织架构。两者之间的关系是什么? 二、内控工作与风险管理工作的关系? 三、如何通过清晰的组织架构,明晰职责分工,进 而做出政策和制度的有效安排? 四、内控与风险文化建设的理论与实践。 上述问题都比较大,在实际工作中也比较模糊。在 培训学习中,我力求做到当天学的当天消化,每天做一 次学习笔记。通过梳理,我初步找出了对上述问题的一 些解释。 有效的内控及风管架构基于:一是有效的公司管制。董事会及高级管理层的监察;政策及程序守则;权限分配。二是适当的内控及风管环境。公司文化确认了内控及风 管的重要性。三是分工。适当的公司组织架构;独立的内控与风管功能。四是足够及准确的账目及记录。以便核

查及确定风险的性质、量度、监控及汇报。 巴塞尔委员会定义,对银行而言,内控系统应包括 以下主要范围:1.高层次的监控;2.对各主要业务范围的监控;3.对财务会计系统的监控;4.对信息科技系统的监控;5.对外包业务的监控;6.对遵守法规的监控;7.对防止清洗黑钱活动的监控。 风险管理系统(风管)的主要组成部分: 1.风险的识别。识别在业务活动中潜在的各类风险。 2.风险的量度。计算每种不同的风险,并综合评估 整体的风险程度。计算风险与回报的关系。 3.风险的监察。要有独立的部门负责监察。包括内审、合规及风险管理部门。 4.风险的控制。建立完善的风管制度及操作守则;适当的分工,独立部门负责风险监控的功能,不应由业务 部门负责;后台部门应向风险监控部门提供适当的支持; 建立风险控制额度,检测超额情况,第一时间向管理层 报告一切超额及违规事件。 5.风险的汇报。必须能够提供及时准确的信息;保持信息系统的详尽性及可靠性;建立预警机制。管理层必须定期评估银行的风险程度,从而做出相应的决策及措施。 学习内容比较多,心得体会也比较多,消化吸收需 要一个过程,理解运用更需要一个过程,在此,不一一

中国人民银行行政处罚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中国人民银行行政处罚 篇一:人民银行行政处罚办法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办法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20xx年第7号令颁布实施根据20xx年12月8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第五十四次主席会议《关于修改〈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办法〉的决定》修正)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行政处罚行为,维护银行业秩序,保护银行业金融机构、其他单位和个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银行业金融机构、其他单位和个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的规定,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办法实施。 第三条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实施行政处罚以法律、行政

法规和规章为依据。规章以下的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行政处罚,不得作为行政处罚的依据。 第四条行政处罚遵循依法、公正、公开原则。 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 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 没有法定依据或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 第五条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实施行政处罚,实行查处分离的原则。 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监督检查部门负责行政处罚案件 的立案、调查,提出处罚意见,执行行政处罚;法律部门负责审查处罚意见的合法性、适当性,组织听证;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负责人或主席会议(局长会议)负责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未经法律部门审查,不得实施行政处罚。 第六条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实施行 政处罚时,应当责令银行业金融机构对负有直接责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条行政处罚的种类包括: (一)警告。 (二)罚款。

合规风险管理工作典型发言材料

合规风险管理工作典型 发言材料 Document number:PBGCG-0857-BTDO-0089-PTT1998

合规风险管理工作汇报材料 海阳市农村信用社 (2007年11月11日) 各位领导: 海阳市位于烟台南端,海阳联社现有职工437人,33个分支机构,各项存款达30亿元,各项贷款21亿元。今年以来,海阳联社坚持“稳健经营、稳步发展”的经营理念和风险防范优先、注重经济效益和持续协调发展的原则,按照省联社有关合规风险管理文件精神和部署,狠抓各项措施的制定和落实,努力营造“安全就是效益、违规就是风险、规范就是形象”的良好内控文化氛围,确保了全市农村信用社稳健经营、稳步发展。 一、开展合规风险管理工作主要做法: (一)加强培训教育,强化合规意识 为进一步增强全员的法制观念和合规意识,创建良好合规文化,我社从学、看、赛等三方面入手,促进了合规文化教育的深入开展。一学。认真贯彻好办事处周六学习日制度,深入开展全员“学法规、学制度”的合规文化学习活动,重点学习《山东省农村信用社法律法规知识读本》、《山东省农村信用社员工违规违纪处罚办法》等读本,根据《刑法》、《商业银行法》、《贷款通则》等法律法规,就信贷业务中涉及的商业受贿罪、挪用资金罪、违法发放贷款罪等有关规定、表现形式及法律责任进行了整

理摘编和解读,并每月进行一次考试,将考试成绩作为岗位竞聘、职务晋升的重要依据,直接与效益工资挂钩兑现,通过考试促进了员工对规章制度的学习和掌握。同时将制度学习与业务培训相结合,举办了两期会计人员业务知识培训班、一期信贷规范化管理培训班,全市546人次参加了培训。并通过多元化的培训方式,把理论、实践与规章制度有机地整合在一起,激发了员工学习的主动性,并通过思考、讨论和反馈等形式加深理解,使培训达到了良好的效果。二看。联社统一组织中层干部收看办事处下发的《毒之害》等有关犯罪的电教片和典型案例影相资料,并由班子成员分片与基层员工一起观看,现场与员工展开讨论,使员工的守法意识得到升华。为了增强干部员工预防职务犯罪的实效性,9月份我社组织由班子成员、中层干部和客户经理共计134人到烟台监狱接收警示教育。在监狱现场参观了服刑人员的生产车间和生活场所,亲眼目睹了服刑人员失去人身自由、接受强制劳动改造的工作生活场景。并在监狱这一特殊场所举办了警示教育现场会,通过2名服刑人员的忏悔让大家受到极大的震撼,深受教育。三赛。为纵深推进我社合规风险管理工作的开展,10月份我们举办了“我与合规文化建设”为主题的演讲比赛,并邀请当地银监部门负责人做嘉宾,全市30名员工发表了激情洋溢的演讲。此次合规文化演讲比赛是我社开展合规风险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其目的是不断培育崇尚学习制度、遵守制度的合规文化氛围,从而掀起全员学习制度、遵守制度的新热潮。

中国银监会黑龙江监管局关于修订《中国银监会黑龙江监管局审慎监

中国银监会黑龙江监管局关于修订《中国银监会黑龙江监管局审慎监管强制措施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2011) 【法规类别】银行监管强制措施 【发布部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黑龙江监管局 【发布日期】2011.03.25 【实施日期】2011.03.2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中国银监会黑龙江监管局关于修订《中国银监会黑龙江监管局审慎监管强制措施操作规 程(试行)》的通知 各银监分局;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黑龙江省(哈尔滨)各分行,广东发展银行大庆支行,龙江银行,哈尔滨银行,锦州银行、营口银行哈尔滨分行,昆仑银行大庆分行,黑龙江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黑龙江省(哈尔滨)各分公司、办事处,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东方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哈尔滨电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中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大庆分公司,韩国国民、韩亚银行(中国)哈尔滨分行: 《中国银监会黑龙江监管局审慎监管强制措施操作规程(试行)》已经黑龙江银监局2011年第三次局长会议审议修改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中国银监会黑龙江监管局审慎监管强制措施操作规程(试行)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五日 附件 中国银监会黑龙江监管局 审慎监管强制措施操作规程(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黑龙江省银行业监督管理,规范黑龙江银监局系统审慎监管强制措施的实施,及时纠正银行业金融机构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的行为,维护银行业安全稳健运行,保护存款人和其他客户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三十七条及相关规定,制定本操作规程。 第二条黑龙江省银行业金融机构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经黑龙江银监局责令限期改正后,逾期仍未改正的;或者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行为违反审慎经营规则,严重危及银行业金融机构稳健运行、损害存款人和其他客户合法权益的,经黑龙江银监局局长会议研究决定,黑龙江银监局分管局领导签批,可以区别情形,采取本规程第五十条所列的审慎监管强制措施。 第三条黑龙江银监局实施审慎监管强制措施应当依照法定条件,正确适用法律、法

合规风险管理心得体会_心得体会

合规风险管理心得体会 心得一:银行合规风险管理心得体会 根据省行开展“人人遵章、全行整改”的主题教育活动的精神,在分行相关部门的宣传、组织和动员下,我认真、深入地参加了这次全行开展的“遵章、整改”学习活动。通过这次主题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了我的风险防范意识,强化了合规操作的观念,并且明晰了岗位的责任以及这次主题教育活动的意义和重要性。 本人认真学习《关于在全行开展依法合规专题教育活动和落实省行案件防范工作整改方案的通知》文件,通过学习进一步认识到依法合规经营对我行经营管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深刻认识到违规经营,案件高发的危害性。南海“光华”案件,顺德支行账外经营案件和省行去年通报的案件再一次向我们敲响警钟,今年分行对案情的通报,使我更加认析到当前内控管理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作为一名管理人员,我深知依法合规经营是现代商业银行经营管理的基本原则,也是坚持正确的经营方向的保证,更是金融企自我发展自我保护及防范金融风险的根本所在。因此,在经营管理工作中,必须做好以下几项工作,才能确保我处各项工作健康快速发展。 一、提高员工思想素质,增强员工依法合规经营的理念 加强员工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学习,加强思想教育,这是从源头上杜绝违规违章行为的重要手段。加强对银行员工的风险防范教育,1 / 9

使大家都认识到社会的复杂性和银行经营风险的普遍性,认识到银行本身就是高风险行业,必须把风险防范放在第一位。版权声明:依法合规建设学习心得由中国人才指南网原创首发,作者:绩东一分理处周豪恩,未经授权禁止用作商业用途,转载请注明出处。每天从自己的岗位做起,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自觉抵制各种违纪、违规、违章行为,要根除以信任代替管理,以习惯代替制度,以情面代替纪律,珍惜自己的职业生涯,视制度如生命,纠违章如排雷,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提高规范操作,从源头上预防案件的发生。 二、建立建全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内控管理 从近几年金融系统发生的经济案件来看,“十个案件九违章”有章不循,违规操作,检查不细,监督不力,实属重要根源,无数案件、事故、教训,都反应出内控管理还存在一定的漏洞。正是制度的不完善,才导致一些人有机会钻空子,从而给国家资金造成损失。我们应该吸取教训,不断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并将内控管理当作风险防范的前提条件,要认真扎实地贯彻执行案件防范责任制的规定,促进内部防范机制的强化与完善,努力做到在规范的前提下发展业务,在发展业务的同时,加强规范管理,以保证各项业务的流程和规章制度的约束之内进行。 心得二:合规管理年学习心得 “细节决定成败,细节决定存亡”,这一点对高风险的金融行业尤为重要。古语有言“千里之堤,溃于蚁穴”。从巴林银行的一个基2 / 9

执法证考试12

关于行政复议,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行政复议法》规定,被申请人应自收到复议申请书或笔录复印件之日起20日提出书面答复, B.行政复议期间,被申请人不得改变被申请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 C.行政复议期间,复议机关发现被申请人的相关行政行为违法,可以制作行政复议意见书, D.行政复议实行对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 【答案】C 某区环保局因某新建水电站未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且已投入生产使用,给予其罚款10万元的处罚。水电站不服,申请复议,复议机关作出维持处罚的复议决定书。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复议机关应当为某区政府, B. 如复议期间案件涉及法律适用问题,需要有权机关作出解释,行政复议终止, C. 复议决定书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 D. 水电站对复议决定不服向法院起诉,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的法院管辖 【答案】C 甲市乙区政府决定征收某村集体土地 100亩。该村 50户村民不服,申请行政复议。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申请复议的期限为 30日, B.村民应推选 1至 5名代表参加复议, C.甲市政府为复议机关, D.如要求申请人补正申请材料,应在收到复议申请之日起 5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 【答案】A 国务院对一企业作出罚款50万元的处罚。该企业不服,向该部申请行政复议。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在行政复议中,不应对罚款决定的适当性进行审查, B.企业委托代理人参加行政复议的,可以口头委托, C.如在复议过程中企业撤回复议的,即不得再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出复议申请, D.如企业对复议决定不服向国务院申请裁决,企业对国务院的裁决不服向法院起诉的,法院不予受理 【答案】D 关于行政复议第三人,下列选项错误的是()。 A.第三人可以委托一至二名代理人参加复议, B.第三人不参加行政复议,不影响复议案件的审理, C.复议机关应为第三人查阅有关材料提供必要条件, D.第三人与申请人逾期不起诉又不履行复议决定的强制执行制度不同 【答案】D 崔某对某市国税局的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向()提出复议申请。 A.市政府, B.上级国家税务局, C.市法院, D.市监察部门 【答案】B

人民银行行政处罚办法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办法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2004年第7号令颁布实施根据2006年12月8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第五十四次主席会议《关于修改〈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办法〉的决定》修正)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行政处罚行为,维护银行业秩序,保护银行业金融机构、其他单位和个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银行业金融机构、其他单位和个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的规定,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办法实施。 第三条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实施行政处罚以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为依据。规章以下的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行政处罚,不得作为行政处罚的依据。 第四条行政处罚遵循依法、公正、公开原则。 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

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 没有法定依据或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 第五条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实施行政处罚,实行查处分离的原则。 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监督检查部门负责行政处罚案件的立案、调查,提出处罚意见,执行行政处罚;法律部门负责审查处罚意见的合法性、适当性,组织听证;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负责人或主席会议(局长会议)负责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未经法律部门审查,不得实施行政处罚。 第六条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责令银行业金融机构对负有直接责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条行政处罚的种类包括: (一)警告。 (二)罚款。 (三)没收违法所得。 (四)责令停业整顿。 (五)吊销金融许可证。 (六)取消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第八条银行业金融机构、其他单位和个人对银监会及其

最终版中央企业合规管理指引.doc

11月2日,国务院国资委印发了《中央企业合规管理指引(试行)》,推动中央企业全面加强合规管理,加快提升依法合规经营管理水平,着力打造法治央企,保障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全文如下: 中央企业合规管理指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推动中央企业全面加强合规管理,加快提升依法合规经营管理水平, 着力打造法治央企,保障企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本指引所称中央企业,是指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家出资企业。 本指引所称合规,是指中央企业及其员工的经营管理行为符合法律法规、监管规定、行业准则和企业章程、规章制度以及国际条约、规则等要求。 本指引所称合规风险,是指中央企业及其员工因不合规行为,引发法律责任、受到相关处罚、造成经济或声誉损失以及其他负面影响的可能性。 本指引所称合规管理,是指以有效防控合规风险为目的,以企业和员工经营管理行为为对象,开展包括制度制定、风险识别、合规审查、风险应对、责任追究、考核评价、合规培训等有组织、有计划的管理活动。 第三条国资委负责指导监督中央企业合规管理工作。 第四条中央企业应当按照以下原则加快建立健全合规管理体系: (一)全面覆盖。坚持将合规要求覆盖各业务领域、各部门、各级子企业和分支机构、全体员工,贯穿决策、执行、监督全流程。

(二)强化责任。把加强合规管理作为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重要内容。建立全员合规责任制,明确管理人员和各岗位员工的合规责任并督促有效落实。 (三)协同联动。推动合规管理与法律风险防范、监察、审计、内控、风险管理等工作相统筹、相衔接,确保合规管理体系有效运行。 (四)客观独立。严格依照法律法规等规定对企业和员工行为进行客观评价和处理。合规管理牵头部门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其他部门和人员的干涉。 第二章合规管理职责 第五条董事会的合规管理职责主要包括: (一)批准企业合规管理战略规划、基本制度和年度报告; (二)推动完善合规管理体系; (三)决定合规管理负责人的任免; (四)决定合规管理牵头部门的设置和职能; (五)研究决定合规管理有关重大事项; (六)按照权限决定有关违规人员的处理事项。 第六条监事会的合规管理职责主要包括: (一)监督董事会的决策与流程是否合规; (二)监督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合规管理职责履行情况; (三)对引发重大合规风险负有主要责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建议;(四)向董事会提出撤换公司合规管理负责人的建议。 第七条经理层的合规管理职责主要包括:

风险管理培训班学习心得体会

风险管理培训班学习心得体会 无论多么完美的内控制度,如果得不到有效的执行,也只能是聋子的耳朵——一种摆设而已。合规经营是企业稳健运行的内在要求,也是每一个员工必须履行的职责,同时也是保障自己切身利益的有力武器。通过这次培训,使我对合规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 首先,规范是防范操作风险的需要。合规经营是规范操作行为,遏制违规违纪问题和防范案件发生,全面防范风险,提升经营管理水平的需要。因为成本控制、风险控制、资本回报等经营的核心要素具有正相关的关系,能为信用社创造价值,而且有效的合规经营能将合规风险消除于无形。其次,规范是完善制度体系的需要。企业赖以生存的质量效益源于依法合规经营,源于产生质量和效益的每一个环节,源于每一个岗位的每一位员工。所以信用社的发展一定要以合法、合规经营为前提,这样才能从源头上预防风险。再次,规范经营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发展目标的重要保证。因为合规经营就是为业务保驾护航的,是为了更好地促进业务发展服务的。在发展、开拓业务和同业竞争中,只有紧紧遵循合规经营的理念,提高管理的质量,才能保证信用社的经久不衰。 那么,怎样才能使规范经营深入人心,我认为,惟有做到“四个到位”: 一要道德教育到位。“思考方式决定行为和成就。”必须让合规的观念和意识渗透到每一个员工的血液中,渗透到每个岗位、每个业务操作环节中,营造“重操守、讲合规、促案防”的良好氛

围,促使所有员工在开展经营管理工作时能够遵循法律、规则和标准。一是强化法纪意识。积极开展法制教育,增强员工的防范意识、法律意识;用现实的案例教育身边的人,使员工将法纪规范熔铸在自己思想中。二是强化奉献意识。引导员工加强自身修养,学会心理调控,不盲目与人攀比,防微杜渐,面对各种诱惑保持高度的警觉性;正确处理好群体与个体、个体与社会、个体与个体利益得失的矛盾。三是强化自觉意识。引导员工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自觉地运用各种社会规范指导和检点自己的行为,使自己循规蹈矩。四是强化集体意识。引导每个员工珍爱集体荣誉,关心集体的共同利益、共同目标、共同荣誉,增强集体观念。 二要执行能力到位。根据自身的改革和发展的形势,制定尽可能详尽的业务规章制度和操作流程,建立以提高执行力为目标的制度体系。一是加大制度的执行力度,引导员工增强利用制度自我保护意识,由“要我执行制度”转变为“我要执行制度”,做到有章必循,违章必究,形成制度制约。二是不断创新操作流程和管理制度,对实践证明仍然行之有效的管理办法,必须坚持,制定合规经营程序以及合规手册、员工行为准则等合规指南,为员工恰当执行法律、规则和准则提供指导。三是培养员工良好习惯,坚持按照操作规程处理每一笔业务,把习惯性的合规操作工作嵌入各项业务活动之中,让合规的习惯动作成为习惯的合规操作。四是正确处理好合规经营与业务发展的辨证关系,只有合规经营,业务才能更好更快地发展,在合规的基础上创新,在创新的平台上达到更高质量和更有效益的合规。 三要监督管理到位。完善业务发展与合理管理并重的绩效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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