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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医疗废物专用)格式

《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医疗废物专用)格式
《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医疗废物专用)格式

附件3

《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医疗废物专用)格式医疗卫生机构名称:

医疗废物处置单位:时间:年月

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对危险废物转移的有效监督,实施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危险废物转移活动的单位。 第三条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危险废物转移联单(以下简称联单)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各省、自治区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联单实施监督管理。 省辖市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联单具体实施监督管理;在直辖市行政区域和设有地区行政公署的行政区域,由直辖市人民政府和地区行政公署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具体实施监督管理。 前款规定的省辖市级人民政府、直辖市人民政府和地区行政公署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本办法以下统一简称为“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第四条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在转移危险废物前,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批危险废物转移计划;经批准后,产生单位应当向移出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联单。 产生单位应当在危险废物转移前三日内报告移出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并同时将预期到达时间报告接受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第五条危险废物产生单位每转移一车、船(次)同类危险废物,应当填写一份联单。每车、船(次)有多类危险废物的,应当按每一类危险废物填写一份联单。 第六条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应当如实填写联单中产生单位栏目,并加盖公章,经交付危险废物运输单位核实验收签字后,将联单第一联副联自留存档,将联单第二联交移出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联单第一联正联及其余各联交付运输单位随危险废物转移运行。 第七条危险废物运输单位应当如实填写联单的运输单位栏目,按照国家有关危险物品运输的规定,将危险废物安全运抵联单载明的接受地点,并将联单第一联、第二联副联、第三联、第四联、第五联随转移的危险废物交付危险废物接受单位。 第八条危险废物接受单位应当按照联单填写的内容对危险废物核实验收,如实填写联单中接受单位栏目并加盖公章。 接受单位应当将联单第一联、第二联副联自接受危险废物之日起十日内交付产生单位,联单第一联由产生单位自留存档,联单第二联副联由产生单位在二日内报送移出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接受单位将联单第三联交付运输单位存档;将联单第四联自留存档;将联单第五联自接受危险废物之日起二日内报送接受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医疗废物转移五联单管理办法 为加强对医疗废弃物转移的监督管理,根据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以及成都市环保局《危险废物转移申办指南》要求,现对我市医疗废物转移实行转移联单制度,具体管理办法说明如下: 一、全市各医疗卫生单位应当根据《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对医疗废物实施分类管理。 (一)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及时分类收集医疗废物: 1、根据医疗废物的类别,将医疗废物分置于符合《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的标准和警示标识的规定》的包装物或者容器内; 2、在盛装医疗废物前,应当对医疗废物包装物或者容器进行认真检查,确保无破损、渗漏和其它缺陷; 3、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及化学性废物不能混合收集。少量的药物性废物可以混入感染性废物,但应当在标签上注明; 4、医疗废物中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等高危险废物,应当首先在产生地点进行压力蒸汽灭菌或者化学消毒处理,然后按感染性废物收集处理; 5、放入包装物或者容器内的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不得取出。

(二)医疗废物产生地点应当有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方法的示意图或者文字说明。 (三)盛装的医疗废物达到包装物或者容器的3/4时,应当使用有效的封口方式,使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封口紧实、严密。 (四)盛装医疗废物的每个包装物、容器外表面应当有警示标识,在每个包装物、容器上应当系中文标签,中文标签的内容应当包括:医疗废物产生单位、产生日期、类别及需要的特别说明等。 (五)运送人员每天从医疗废物产生地点将分类包装的医疗废物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路线运送至内部指定的暂时贮存地点。在运送医疗废物时,应当防止造成包装物或容器破损和医疗废物的流失、泄漏和扩散,并防止医疗废物直接接触身体。 (六)医疗单位应当建立医疗废物暂时贮存设施、设备,不得露天存放医疗废物;医疗废物暂时贮存的时间不得超过2天。 1、有严密的封闭措施,设专(兼)职人员管理,防止非工作人员接触医疗废物; 2、有防鼠、防蚊蝇、防蟑螂的安全措施; 3、防止渗漏和雨水冲刷; 4、易于清洁和消毒; 5、避免阳光直射; 6、设有明显的医疗废物警示标识和“禁止吸烟、饮食”的警示标识。

医疗固体废物处理标准操作规程(SOP) 目的:建立医疗固体废物处理标准操作规程,确保医疗固体废物处理的正确性和规范性。 内容: 一、医疗废物处理原则 1、严禁将医疗废物置于生活垃圾中。 2、损伤性废物(如针头、刀片、缝合针等)放入专用防刺伤的锐器盒中,运送时不得放入收集袋中,以防运送时造成锐器伤。 3、防锐器伤:禁止将使用后的一次性针头重新套上针头套。禁止用手直接接触使用后的针头、刀片等锐器。 4、疑似或确诊的传染病病人产生的生活垃圾和医疗废物均用双层收集袋收集,以防收集、运送时泄漏、扩散、污染,并在收集袋上作特别标识。 5、所有医疗废物出科室时需标明产生科室、类别、产生日期及需要特别说明的内容。 6、所有长期存放感染性医疗废物的容器必须有盖,随时关启。 7、盛装医疗废物时,不得超过包装物或者容器的3/4,应当使用有效的封口方式,使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封口紧实、严密。 8、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外表面被感染性废物污染时,应对被污染处进行消毒处理或增加一层包装。 9、检验科、实验室等高危险废物,应当首先在产生地点进行压力蒸汽灭菌或者化学消毒处理,然后按感染性废物收集处理。 10、运送时使用专用污物电梯或专用时段运送,运送后应对相关物品进行清洁消毒。 11、医院医疗废物专职运送人员每天从医疗废物产生地点将分类包装的医疗废物

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路线送到内部指定的暂时贮存地点。 12、院医疗废物暂时贮存处应设专人管理,有相关标识及严密的封闭措施,每日工作结束上锁,以防失窃,防止非工作人员接触医疗废物。 13、一旦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等意外事故时,及时采取紧急措施,并启动意外事故紧急方案,对致病人员提供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工作,同时向科室内医疗废物管理兼职人员或科室负责人报告,由其向医院相关职能科室报告。处理结束后总结事情经过并提出预防控制持续改进措施,交院感办备案。 二、医疗废物分类 按照卫生部、国家环保总局文件要求及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点具体情况,对我院医

医疗废物分类收集 制度 1

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制度 一、根据医疗废物的类别, 将感染性废物和损伤性废物分别用有警示标识的黄色包装物或容器物盛装封闭, 病理性废物必须防腐处理后用黄色包装物盛装封闭。 二、感染性废物、损伤性废物、病理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及化学性废物不得混合收集。少量的药物性废物能够混入感染性废物, 但应当在标签上注明。 三、在盛装医疗废物前, 应当对医疗废物包装物或者容器进行认真检查, 确保无破损、渗漏和其它缺陷。 四、放入包装物或容器内的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不得取出。 五、盛装医疗废物达到包装物或容器的 3/4 时, 必须进行紧实严密的封口。 六、必须使用有警示标识的包装物或容器。如果其外表面被感染性废物污染时, 应当对被污染处进行消毒或增加一层包装。 七、禁止在非收集、非暂时储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 禁止将医疗废物混入其它废物或生活垃圾。 2

八、使用后的一次性输液器、输血器 ( 袋 ) 、注射器应将针头剪掉, 针头按损伤性废物收集, 一次性输液器、输血器 ( 袋 ) 、注射器按感染性废物收集 3

医疗废物转运制度 一、医院安排专人及时收集本单位产生的医疗废物, 并按照类别分别置于防渗漏、防锐器穿透的专用包装物或密闭的容器内。二、转运人员收集医疗废物时要与废物产生地点负责人进行废物交接登记并签名, 登记的内容有: 医疗废物产生地点、日期、废物类别及需要说明的事项。登记材料存档三年。 三、转运人员从医疗废物产生地点将分类包装的医疗废物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路线运送至内部指定的暂时储存地点。 四、转运人员在运送医疗废物前, 应当检查包装物或容器的标识, 标签及封口是否符合要求。不得将不符合要求的医疗废物运送至暂时储存地点。 五、转运人员在运送医疗废物时, 必须防止造成医疗废物盛装容器破损或医疗废物的流失, 泄漏和扩散, 并防止医疗废物直接接触身体, 一律实施袋装封闭运送。 六、本单位内部一般采取每天运送, 运送时避免穿越医疗区、人员活动区、食品加工区等。 七、内部运送路线: 4

人民医院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河南省卫生厅关于重申加强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建立健全医院相关医疗废物管理规章制度,全面加强我院医疗废物规范化管理。 二、建立健全医疗废物管理组织,认真落实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明确岗位职责,确保责任到位、工作到位。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本科室医疗废物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履行职责,确保医疗废物安全管理到位,责任落实到位。 三、科室要指派一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本科室医疗废物的检查、督促本科室人员执行国家有关医疗废物管理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等相关规定及医院医疗废物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工作职责及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露、扩散和意外事故的应急方案,规范管理工作。防止违反《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造成医疗废物被盗、被随意丢弃对人体健康和环境产生危害事件发生。 四、根据卫生部、国家环保总局发布的《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和《医疗废物专用包装袋、容器和警示标志标准》的要求,切实做好医疗废物的分类、放置等工作;使用医院统一购置的医疗废物专用装放容器,不得使用民用桶及纸篓。 五、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器械、棉签、敷料、输液器、注射器等医疗用品使用后应按感染性医疗废物,直接放入医疗废物专用黄色包装袋及容器

中,针头、刀片等锐器放入专用利器盒中,3/4满封口,放入指定专用医疗废物收集容器内严禁随意丢弃,严禁医疗废物与生活垃圾混放。 六、各科室产生的医疗废物由专职回收人员统一回收并与相关科室人员双方签字后,经专用运送路线运至医疗废物暂存处。 七、加强医疗废物收集、运送及暂存处的管理,严禁随意丢弃和露天存放医疗废物,杜绝医疗废物流失、泄露、扩散等恶性事件的发生。为医疗废物专职回收人员配置脚踏式流动水洗手设施和工作人员职业安全防护及职业暴露处理用物、用品。一旦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及其他突发事件,要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等规定,及时采取减少危害的紧急处理措施,同时按规定逐级报告。 八、将医疗废物交由取得市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部门许可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进行处置。与产生医疗废物科室的交接登记和与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的交接登记日期、数量及签名要详实,交接登记本及危险废物转移联单保存三年。 九、生活垃圾使用黑色塑料袋,生活垃圾及私人用品不得使用医疗废物专用黄色塑料袋。 十、各科室要实施管理职责,做好医疗废物安全管理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追踪和整改。 十一、医院实行医疗废物管理问责制,强化责任意识,严格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履行职责,责任到人。对违反《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等规定的科室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和

第一部分:废物产生单位填写 第 一 联 产 生 单 位 产生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单位盖章 电话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 运输单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 接受单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 废物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类别编号__________________ 数量________________ 废物特性:__________________ 形态 ________________ 包装方式______________ 外运目的:中转贮存 利用 处理 处置 主要危险成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禁忌与应急措施 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运人 _____________ 运达地 ______________ 转移时间________年____ 月____日 第二部分:医疗废物运输单位填写 运输者须知:你必须核对以上栏目事项,当与实际情况不符时,有权拒绝接受。 第一承运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运输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车(船)型:________________ 牌号________________道路运输证号_____________ 运输起点__________经由地___________运输终点___________ 运输人签字_________ 第二承运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运输日期______年__月__日 车(船)型:________________牌号_________________道路运输证号_____________ 运输起点________经由地_________运输终点___________ 运输人签字_____________ 第三部分:医疗废物接受单位填写 接受者须知:你必须核实以上栏目内容,当与实际情况不符时,有权拒绝接受。 经营许可证号__________________接收人 ____________ 接收日期 ______________ 废物处置方式:利用□ 贮存□ 焚烧□ 安全填埋□ 其他□

郁南县人民医院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汇编

目录 各职能管理部门在医疗废物管理工作中的职责............................ 医疗废物产生地点的工作人员职责...................................... 医疗废物登记交接制度................................................ 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工作制度............................................ 医疗废物管理培训制度................................................ 医疗废物管理专(兼)职人员职责........................................ 医疗废物内部运送管理制度............................................ 医疗废物暂存间管理制度.............................................. 医疗废物职业安全防护制度............................................ 医疗废物转运工作制度................................................ 医院医疗废物管理委员会职责.......................................... 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件的应急预案........................ 郁南县人民医院医疗废物处理流程图.................................... 医疗废物分类........................................................ 医疗废物院内运送与暂存制度.......................................... 医疗废物暂存间清洁消毒制度..........................................

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制度 根据《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对医疗废物实施分类管理,严格按照以下要求及时分类收集医疗废物。 一、根据医疗废物的类别,将医疗废物分置于符合《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的标准和警示标示的规定》的包装物或者容器内。 二、在盛装医疗废物前,应当对医疗废物包装物或者容器进行认真检查,确保无破损、渗漏和其他缺陷。 三、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及化学性废物不能混合收集。少量的药物性废物可以混入感染性废物,但应当在标签上注明。 四、废弃的麻醉、精神、放射性、毒性等药品及其相关废物的管理,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标准执行。 五、化学性废物中批量的废化学试剂、废的消毒剂应当交由专门的机构处置。 六、批量的含有汞的体温计、血压计等医疗器具报废时,应当交由专门的机构处置。 七、医疗废物中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等高危险性废物,应当首先在产生地点(微生物实验室)进行压力蒸汽灭菌或化学消毒处理,然后按感染性废物收集处理。 八、隔离的传染病人或疑似传染病人产生的具有传染性的排泄物,必

须按国家规定严格消毒,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后方可排入污水处理系统。 九、隔离的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医疗废物应当使用双层包装物,并及时密封。 十、放入包装物或者容器内的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不得取出。盛装医疗废物达到包装物或容器的3/4 时,必须进行坚实严密的封口。 十一、医疗废物产生地点应当有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方法的示意图或者文字说明。(示意图上墙) 十二、医疗废物的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封口坚实、严密。 十三.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外表被感染性废物污染时,应当对被污染处进行消毒或者增加一层包装。 十四、盛装医疗废物的每个包装物、容器外表面有警示标识、中文标签,内容包括:医疗废物产生单位、生产日期、类别及需要的特别说明等。 十五、禁止在非收集、非暂时储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禁止将医疗废物混入其它废物或生活垃圾。 十六、使用后的一次性输液器、输血器(袋)、注射器应将针头分离,针头按损伤性废物收集,一次性输液器、输血袋(器)、注射器按感染性废物收集。

医疗废物管理规定 目录 1、医院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 2、医院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⑴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工作制度 ⑵医疗废物内部运送工作制度 ⑶医疗废物交接登记、转移联单工作制度 ⑷医疗废物职业安全防护工作制度 ⑸医疗废物暂存场所管理工作制度 ⑹医疗废物管理培训制度 ⑺医疗废物处理过程中应发生事故报告制度 ⑻一次性使用注射器、输液(血)器回收制度 3、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应急方案 4、医疗废物运送时间及路线图 5、锐器伤后处置方法 6、医疗废物分类目录 i

医院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 一、医疗废物管理组织成立医疗废物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胡兴文 副组长:王均、侯春梅、唐杰文 成员:胡忠明、何英、刘素芬、李世均、李小斌、江世富、王建国、各科主任、护士长 实施管理部门责任人:各科主任、护士长 医疗废物处置责任人:王建国 二、医院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 1、认真执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和本院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2、分管院长领导分管部门,按要求对本院医疗废物实施管理,组织处理医疗废物意外事故。 3、护理部(组)、医务科和防保科负责对医疗废物产地实施管理,督促医护人员按要求分别放置医疗废物,协助组织相关培训。 4、后勤负责对医疗废物内部运送和暂存地实施管理,提供医疗废物包装箱、容器、警示标签和有关设施,负责医疗废物交接工作,保存好相关资料备查,协助组织相关培训。 5、负责感染人要制定医疗废物管理工作制度,检查指导相关工作,对医疗废物实施管理进行监督检查,与相关部门共同组织人员培训。 2

医院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一、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工作制度 1、按照《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的标准和警示标识规定》医疗废物分置于黄色塑料容器内,并认真检查有无破损。 2、医疗废物按照医疗废物分类进行收集不能混装。 3、隔离传染病人生活垃圾归在感染性废物中,并用双层黄色塑料袋密封。 4、在盛装医疗废物的每个包装物及容器外表面贴有警示标识和标签 (标签上注明:产生单位、产生日期、类别及备注)。 5、医疗废物中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等高危险物及时消毒后运送。 二、医疗废物内部运送工作制度 1、运送人员在转运前检查包装或容器的标识、标签及封口虽否符合要求,不得将不符合要求的医疗废物运送至暂时贮存地。 2、运送人员每天在上午:8 : 30 —9: 00,下午4: 30 —5: 00用专用工具医疗废物运送至集中暂存地点。 3、运送医疗废物要防止渗漏、遗撒,运送人员做好自我防护。 4、每天运送工作结束后对运送工具进行清洁和消毒。 三、医疗废物交接登记、转移联单工作制度 1、护理部(组)保存与市环保局签定的处理医疗废物合约和收集处理转移联单,转移联单保存3年。 2、责任人保存与签定的处理用后一次性医疗用品合约和收集处理转移联单,转移联单保存3年。 3

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的工作制度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国务院《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卫生部发布的《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结合我院的具体情况,制定医院医疗废物管理规定。 1、成立医疗废物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全院医疗废物管理组织领导工作,院长为第一责任人,感染管理科为常设管理机构,履行监控职责。制定各级人员的工作职责,各负其责,切实履行职责。建立医院医疗废物安全处置方案和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的应急预案。 2、各科室应建立废物收集管理小组,组织本科人员及时收集本科室产生的医疗废物,并按照类别收集处理(应毁形),分置于防漏、防锐器穿透的专用包装物或者密闭的容器内(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应用明显的警示标识和警示说明)。对医疗废物应进行登记,内容包括来源、种类、数量、交接时间、去向和经办人签名。 3、各科室兼职运送人员应当使用防渗漏、防遗撒的专用运送工具,按规定时间、路线,将医疗废物收集运送到医疗废物暂时贮存地点。运送工具使用后应及时进行消毒和清洁。 4、医院设立医疗废物暂时贮存室,设管理人员1名,负责贮存室的管理,该室的设施设备,应达到医疗废物管理的要求。医疗废物暂时贮存时间,不得超过二天,对收集的医疗废物应进行登记,注明来源、种类、数量或重量、交接时间、去向和经办人签名。暂时贮存室的设施、设备定期进行清洁和消毒。 5、废弃的麻醉、精神、放射性、毒性等药品及其相关的废物、化学性废物(含汞的体温计、血压计)等报废时,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

标准执行或交由专门机构处置。

6、医院定期或不定期对本机构工作人员进行全员培训。严禁转让、买卖医疗废物或在非收集、非暂时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或将医疗废物混入其它废物和生活垃圾。 7、监控措施。各相关部门各司其责,分别对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运送、贮存及各交接环节进行监控。护理部负责对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过程进行监控;总务科负责对医疗废物的运送及贮存进行监控;感染管理科应定期或不定期监督检查实施情况,防止处理过程中发生流失、泄漏、扩散等问题。 8、健全报告制度。各科于每月5日前将上月的医疗废物转移联单登记表汇总上交感染管理科,感染管理科每月15日前将全院医疗废物转移联单登记表汇总,分析存在的问题(资料保存3年),医疗废物处理过程中发生流失、泄漏、扩散等问题时应及时向管理小组汇报,并责成相关部门及时整改。管理小组定期(每季度)召开会议,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 9、奖惩。对遵守《医疗废物处理条例》和《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作出突出贡献的科室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有失职行为部门和个人,根据影响和造成损失的严重程度,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注:文档可能无法思考全面,请浏览后下载,供参考。可复制、编制,期待你的好评与关注)

医疗废物的交接制度 一、医疗废物运送人员在接收医疗废物时,应外观检查医疗卫生机 构是否按规定进行包装、标识,并盛装于周转箱内,不得打开 包装袋取出医疗废物。对包装破损、包装外表污染或未盛装于 周转箱内的医疗废物,医疗废物运送人员应当要求医疗卫生机 构重新包装、标识,并盛装于周转箱内。拒不按规定对医疗废 物进行包装的,运送人员有权拒绝运送,并向当地环保部门报 告。 二、化学性医疗废物应由医疗卫生机构委托有经营资格的危险废物 处置单位处置,未取得相应许可的处置单位医疗废物运送人员 不得接收化学性医疗废物。 三、医疗卫生机构交予处置的废物采用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设 区的市环保部门对医疗废物转移计划进行审批。转移计划批准 后,医疗废物产生单位和处置单位的日常医疗废物交接可采用 简化的《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医疗废物专用)。在医疗卫生机构、处置单位及运送方式变化后,应对医疗废物转移计划进行 重新审批。 四、《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医疗废物专用)一式两份,每月一张, 由处置单位医疗废物运送人员和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人 员交接时共同填写,医疗卫生机构和处置单位分别保存,保存 时间为5年。 五、每车每次运送的医疗废物采用《医疗废物运送登记卡》管理,

一车一卡,由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人员交接时填写并签 字。 六、当医疗废物运至处置单位时,处置厂接收人员确认该登记卡上 填写的医疗废物数量真实、准确后签收。 七、医疗废物处置单位应当填报医疗废物处置月报表,报当地环保 主管部门。 八、医疗废物产生单位和处置单位应当填报医疗废物产生和处置的 年报表,并于每年1月份向当地环保主管部门报送上一年度的 产生和处置情况年报表。 益盛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 转移联单制度,又称之为废物流向报告单制度,是指在进行危险废物转移时,其转移者、运输者和接受者,不论各环节涉及者数量多寡,均应按国家规定的统一格式、条件和要求,对所交接、运输的危险废物如实进行转移报告单的填报登记,并按程序和期限向有关环境保护部门报告。实施转移联单制度的目的是为了控制废物流向,掌握危险废物的动态变化,监督转移活动,控制危险废物污染的扩散。 本流程说明根据《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国家环保总局1999年6月22日令)编制。 一、流程说明 ①产生单位将废物交付运输者启运时 ·产生单位事先按要求,在第一联上完成第一部分产生单位栏目填写并加盖公章后,将联单连同废物交付运输者;·运输者核实联单内容(主要核实该批次拟转移废物种类、特性、数量是否与联单所载定内容一致)无误后,在第一联上填写联单第二部分运输企业栏之后,将第一联的副联与第二联的正联交还给产生单位; ·产生单位将第一联副联自留存档(保存期限为5年),第二联的正联在废物启运起2个工作日内寄送移出地设区市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 行政主管部门留档。 ②运输者运输废物时

·运输者将联单其余第一联正联、第二联副联、第三联、第四联、第五联等各联随废物一起转移运行。 ③运输者将废物运抵目的地,交付接受单位时 ·运输者将所承运废物连同联单一起交付接受单位; ·接受单位须按照联单内容对所接受废物核实验收无误,在第一联上填写第三部分废物接受单位栏并加盖公章后,将第四联自留存档; ·接受单位将正确填写完毕并加盖公章的联单的第三联交还给运输单位存档; ·接受单位将第五联自接受废物之日起二日内寄送接受地设区市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留档; 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 第一条 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在转移危险废物前,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批危险废物转移计划;经批准后,产生单位应当向移出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联单。 产生单位应当在危险废物转移前三日内报告移出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并同时将预期到达时间报告接受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第二条

医疗废物管理职责制度 (1)认真执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和本院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2)分管院长领导分管部门,按要求对本院医疗废物实施管理,组织处理医疗废物意外事故。 (3)护理部(组)、医务科和卫生监督协管站负责对医疗废物产地实施管理,督促医护人员按要求分别放置医疗废物,协助组织相关培训。 (4)后勤负责对医疗废物内部运送和暂存地实施管理,提供医疗废物包装箱、容器、警示标签和有关设施,负责医疗废物交接工作,保存好相关资料备查,协助组织相关培训。 (5)负责感染人要制定医疗废物管理工作制度,检查指导相关工作,对医疗废物实施管理进行监督检查,与相关部门共同组织人员培训。 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工作制度 a、按照《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的标准和警示标识规定》医疗废物分置于黄色塑料容器内,并认真检查有无破损。 b、医疗废物按照医疗废物分类进行收集不能混装。 c、隔离传染病人生活垃圾归在感染性废物中,并用双层黄色塑料袋密封。 d、在盛装医疗废物的每个包装物及容器外表面贴有警示标识和标签(标签上注明:产生单位、产生日期、类别及备注)。 e、医疗废物中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等高危险物及时消毒后运送。

医疗废物内部运送工作制度 a、运送人员在转运前检查包装或容器的标识、标签及封口虽否符合要求,不得将不符合要求的医疗废物运送至暂时贮存地。 b、运送人员每天在上午:8:30-9:00,下午4:30-5:00用专用工具医疗废物运送至集中暂存地点。 c、运送医疗废物要防止渗漏、遗撒,运送人员做好自我防护。 d、每天运送工作结束后对运送工具进行清洁和消毒。

医疗废物分类收集的方法及工 作要求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医疗废物分类收集的方法及工作要求 温馨提示:该文件为本公司员工进行生产和各项管理工作共同的技术依据,通过对具体的工作环节进行规范、约束,以确保生产、管理活动的正常、有序、优质进行。 本文档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使用。 一、感染性废物:携带病原微生物具有引发感染性疾病传播危险的医疗废物。 1.可无害化再生利用的回收类的医疗废物, 如:一次性输液器(瓶)、非抽血类及非疫苗接种类的注射器等, 置防渗漏的黄色塑料袋内封扎, 并挂放警示标签, 送交医院指定地点暂时贮存, 并登记。 2.对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固体物品及隔离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生活垃圾等需焚烧类的医疗废物, 直接置于黄色塑料袋内封扎后并挂放警示标签, 送交医疗废物暂时贮存地点登记。 3.少量的药物性废物可纳入感染性废物中置黄色塑料袋内封扎并注明“感染性废物”送交医疗废物暂时贮存地点, 登记。 4.医疗废物中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等高危险废物, 应当首先在产生地点进行压力蒸汽灭菌或者化学消毒处理, 然后按感染性废物收集处理, 并作特别说明。 5.隔离的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医疗废物应当使用双层黄色塑料袋内及时封扎并挂放警示标签, 注明“感染性废物”及特别说明等, 送交医疗废物暂时贮存地点, 登记。必要时立即送焚烧。

医疗废物处理规范 第一章总则 1.1 目的和原则 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防治医疗废物在暂时贮存、运送和处置过程中的环境污染,防止疾病传播,保护人体健康,制定本规范。 医疗废物处置应遵循环境健康风险预防、安全无害、废物减量的原则。 1.2 适用范围 1.2.1 本规范规定了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过程的暂时贮存、运送、处置的技术要求,规定了相关人员的培训与安全防护要求、突发事故的预防和应急措施、重大疫情期间医疗废物管理的特殊要求。 1.2.2 对于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执行本规范确定的“焚烧炉温度”和“停留时间”指标;对于医疗废物分散处理,执行《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表2中“医院临床废物”的“焚烧炉温度”和“烟气停留时间”指标;对于同时处置医疗废物和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表2中“危险废物”的“焚烧炉温度”和“烟气停留时间”指标。本规范未规定的其他要求按《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执行。 1.2.3 医疗卫生机构废弃的麻醉、精神、放射性、毒性药品及其相关废物的暂时贮存、运送不适用本规范,应遵守国家有关规定。 废弃放射源的污染控制按有关放射性污染防治规定执行。 有关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和包装规范,专用包装物、容器标准和警示标识的规定另行发布。 1.2.4 本规范适用于医疗、预防、保健、计划生育服务、医学科研、医学、教学、尸体检查和其他相关活动中的医疗废物产生者和集中处置者(包括运送者)。 1.3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标准和文件所含的条文,通过本规范引用而构成本规范的条文。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 医疗废物分类目录 GB3095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838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5085.3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浸出毒性鉴别 GB8978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15562.2 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 GB18484 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8 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 GB19217医疗废物转运车技术要求

医疗废物处置管理制度 一、按照《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制定相关制度及工作要求。、 二、诊所负责人负责医疗废物暂贮、管理、消毒、交接等具体工作。 三、定期对相关人员进行法律和专业技术、安全防护以及紧急处理等知识的培训。 四、做好医疗废物处置的登记,包括医疗废物来源、种类、重量、数量、交接时间、处置方法、最终去向等。登记资料至少保存5年。 五、对医疗废物进行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暂存时间不超过48小时。 六、对医疗废物运送工具在规定的地点进行清洁和消毒。 七、定期对医疗废物暂存设施进行卫生学效果监测、评价、存档、发现医疗废物流失、泄露、扩散时要及时上报。 八、按规定填写医疗废物转移联单,执行双签字,资料保存5年。 九、对从事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和处置等工作的人员和管理人员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必要时对相关人员进行免疫接种,防止其受到监控损害。

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 为加强医疗废物管理,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特制定本制度 一、医疗废物管理,法定代表人为第一责任人。 二、医疗废物管理监控部门应履行以下职责:1.负责指导、检查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储存及机构内处置过程中各项工作落实情况。 2.负责指导、检查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储存及机构内处置过程中的职业卫生安全防护工作。 3.负责组织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发生时的紧急处理工作。 4.负责组织有关医疗废物管理的培训工作。 5.负责有关医疗废物登记和档案资料管理。 6.负责及时分析和处理医疗废物管理中的其它问题。 三、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负责督导医疗废物处置相关工作。 四、负责人负责科室医疗废物管理、分类收集、运送交接、交接登记。不得使医疗废物外流、泄漏。如发现医疗废物外流、泄漏,按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对科室和当事人进行处罚。 五、医疗废物暂存处管理人员,负责医疗废物接收、交接登记。认真填写与医疗废物处置中心转移联单,并负责保存。负责暂存处物品和场所的消毒隔离工作。

编号:SM-ZD-27904 医疗废物转移实施方案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医疗废物转移实施方案 简介:该方案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合理化地制定计划,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明确执行目标,工作内容,执行方式,执行进度,从而使整体计划目标统一,行动协调,过程有条不紊。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为了加强医疗废物的安全管理和无害化处置,防止疾病传播,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特制定医疗废物转移方案。 一、根据医疗废物产生单位填写的《重庆市固体废物转移许可证申请表》、《医疗废物处置合同》的要求和时限严格实施医疗废物的转移。 二、专人负责,专人收运 生产部经理负责医疗废物转移、收运、储存、无害化处置、统计上报的管理工作。暂配备工作人员有9名,专用收运医废车2辆,电脑3台,以便展开正常工作。 三、实行收运记录单(三联)制度(医疗废物收运记录单设有箱数、合计、毛重、净重等) 原则上每2天去医疗废物产生单位收运一次,并当场填写收运记录单,有产生单位,运输处置单位经办人员签字加

医疗废弃物管理制度 一、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工作制度 1、按照《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的标准和警示标识规定》医疗废物分置于黄色塑料容器内,并认真检查有无破损。 2、医疗废物按照医疗废物分类进行收集不能混装。 3、隔离传染病人生活垃圾归在感染性废物中,并用双层黄色塑料袋密封。 4、在盛装医疗废物的每个包装物及容器外表面贴有警示标识和标签(标签上注明:产生单位、产生日期、类别及备注)。 5、医疗废物中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等高危险物及时消毒后运送。 二、医疗废物内部运送工作制度 1、运送人员在转运前检查包装或容器的标识、标签及封口虽否符合要求,不得将不符合要求的医疗废物运送至暂时贮存地。 2、运送人员每天在上午:8:30-9:00,下午4:30-5:00用专用工具医疗废物运送至集中暂存地点。 3、运送医疗废物要防止渗漏、遗撒,运送人员做好自我防护。 4、每天运送工作结束后对运送工具进行清洁和消毒。 三、医疗废物交接登记、转移联单工作制度 1、护理部(组)保存与市环保局签定的处理医疗废物合约和收集 处理转移联单,转移联单保存3年。 2、责任人保存与签定的处理用后一次性医疗用品合约和收集处理转移联单,转移联单保存3年。 3、各科室与责任人交接医疗废物时登记日期、种类、数量、经办人签名,登记资料保存3年。 四、医疗废物职业安全防护工作制度 1、教育职工提高对医疗废物管理的认识。 2、对从事收集、运送、处置等人员进行培训。 3、掌握相关法律、法规和本院医疗废物管理规章制度。 4、掌握专业技术、安全防护、工作流程、工作要求和紧急处理知识。

5、对从事工作人员和管理人员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定期体检, 必要时进行免疫接种。 6、工作中被锐器刺伤时,按锐器刺伤处置要求进行处理。 五、医疗废物暂存场所管理工作制度 1、医疗集中医疗废物暂存地必须远离医疗区、食品加工区、人员活动区和生活垃圾存放处。 2、医疗废物暂存处要有严密和封闭措施,防止渗漏,避免阳光直射,贮存时间不得超过2天,由专人管理,防止非工作人员接触医疗废物。 3、专门管理人员按时对医疗废物暂存处喷洒药液,以防鼠、防蚊蝇、防蟑螂。并进行清洁消毒。 4、医疗废物暂存地设有医疗废物警示标识和“禁止吸烟、禁止饮食”的警示标识。 5、严格禁止医疗废物与生产垃圾混放、转让或买卖。 6、暂存病理性废物,尽可能采取低温或防腐贮存。 六、医疗废物管理培训制度 1、对全员进行医疗废物相关知识培训,提高工作人员对医疗废物管理的认识。 2、向各科室发放本院《医疗废物管理实施方案》,通过对医院感染管理网络人员培训再由网络人员组织本科室学习。 3、对从事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处置等工作人员进行相关法律和专业技术、安全防护以及紧急处理等知识培训。 4、组织保洁人员学习相关法律,工作要求,操作方法和安全防护知识。并掌握锐器伤后处理方法。 七、医疗废物处理过程中发生事故报告制度 1、发生在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护散和意外事故时,采取相应的紧急措施,并在48小时内向卫生局报告。 2、发生因医疗废物管理不当导致1人以上死亡或者3人以上健 康损害,需要对致病人员提供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的重大事故时,12

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储存的工作制度 一、成立医疗废物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全院医疗废物管理组织领导工作、院长成为第一负责人、感染管理科为常设管理机构、履行监控职责、制定各级人员工作职责,各负其责、切实履行职责、建立医院医疗废物安全处置方案和医疗废物流失、泄露、扩散、和意外事故的应急预案。 二、各科室应建立医疗废物收集管理小组,组织本科室人员及时收集本科室产生的医疗废物、并按类别收集处理,分别置于防漏、防锐器穿透的专用包装物或容器内,对医疗废物进行登记内容包括来源、种类、数量、交接时间、去向和经办人签名。 三、运送人员应使用防渗漏、放遗撒的专用运送工具,按规定时间、路线,将医疗废物收集远送到暂存地点,运送工具使用后应及时进行消毒和清洁。 四、医院设立医疗废物暂时贮存室,设管理人员一名,负责贮存室的管理,医疗废物暂时贮存时间不得超过两天,对收集医疗废物进行登记,医疗废物暂存室设施设备定期进行清洁和消毒。五、废弃的麻醉、精神、放射性、毒性等药品及其相关废物、化学性废物等报废时、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标准执行过交由专门机构处置。 六、医院定期或不定期对本机构工作人员进行全员培训。严禁转让、买卖医疗废物或在非收集、非暂时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

废物或将医疗废物混入其他废物和生活垃圾。 七、监控措施。各相关部门各司其责、分别对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贮存及各交接环节进行监控;护理部负责对分类、收集过程进行监控;总务科负责医疗废物运送及贮存进行监控;感染管理科定期或不定期监督检查实施情况,防止处理过程中发生流失、泄露、扩散等问题。 八、健全报告制度,医院感染管理科对医疗废物处理中发生流失、泄露、扩散等问题及时向管理小组汇报,并责令相关部门及时整改。 九、对违反《医疗废物处理条例》和《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的部门和个人,根据影响和造成损失的严重程度,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医疗废物收集管理制度 1.各科室医疗废物的收集桶,应使用有盖容器,并按分类贴有标识。如:“感染性废物”。在放置医疗废物收集桶的地点应有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方法的示意图或者文字说明。 2.医疗废物应按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及化学性废物分类收集,不能混合收集。 3.病房由护士长负责,门诊、辅助科室应指定专人负责医疗废物的管理工作,并制定本部门的医疗废物处理制度或流程。 4.损伤性废物应直接放入利器收集盒;其它医疗废物放入黄色垃圾袋。 5.在盛装医疗废物前,应认真检查黄色垃圾袋或者容器,确保无破损。 6.盛装的医疗废物达到黄色垃圾袋或者容器的3/4时,应当使用有效的封口方式,使黄色垃圾袋或者容器的封口紧实、严密。 7.运出科室的医疗废物应按照规定进行检查,发现密封不严、容器破损等情况应立即重新封装并做相应的消毒处理。 8.严禁使用没有医疗废物标识的包装容器。黄色垃圾袋、利器盒外表面应有标识,标识的内容应当包括:医疗废物产生单位、产生日期、类别及需要的特别说明等。 9.医疗废物储存时间不得超过2天。严禁将医疗废物与生活垃圾混放。 10.放入黄色垃圾袋或者利器盒内的医疗废物不得取出。 11.不得将破损的医疗废物包装容器作为普通生活垃圾遗弃。破损后的包装容器应与医疗废物一同处置。 12.医疗废物中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等高危险废物,应当首先在产生地点进行压力蒸汽灭菌或者化学消毒处理,然后按感染性废物收集处理。 13.隔离的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医疗废物(包括生活垃圾)应当使用双层黄色垃圾袋,并及时密封; 14.医疗废物的收集桶应每日清扫,定期消毒,保持环境整齐。 15.医疗废物每日收集并存储在存储间。 16.医疗废物每日存储要有登记,记录内容包括产生医疗废物的科室、种类、重量或数量、交接时间以及交接双方签字。记录应保留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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