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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厂加药装置技术要求

工厂加药装置技术要求

1、各加药装置系统内的计量泵(含变频器、检验柱、安全阀、脉冲减震器等附件)必须采用进口优质产品,投标方选用**、**、**或同等产品,以最高价计入总价,最终由招标人确定。投标方保证所提供的设备在寿命期内安全运行,保证不发生泄漏。

1.1化学加药系统按单元成套装置供货,每套带有就地控制柜。石家庄博特环保左工180********编写。

1.2每套含溶液箱的加药装置应设置操作平台。平台包括梯子、平台、护栏(高1.20米,踢角线10毫米)和扶手,平台应考虑运行人员和配药的荷载。

1.3每套加药装置阀门、管道、过滤器和仪表应布置整齐,阀门的布置应便于操作。

1.4计量泵为液压隔膜计量泵,流量调节范围为0~100%,精度±1%。各加药装置的每台均配变频器,采用变频自动调节,并可在就地盘上手动调节。输入信号为4~20mADC,反馈信号为4~20mADC(自带电源)。

2、加药装置自动要求

2.1循环水处理阻垢剂、缓蚀剂加药装置:自动调节信号为控制室来设定值。

2.2循环水处理消泡剂加药装置:自动调节信号为控制室来设定值。

2.3工业废水自动加酸、碱单元:由工业废水流量计和pH表送出的4~20mA DC 标准信号与加酸碱泵联锁实现。

2.4工业废水自动加混凝剂单元:由工业废水流量计送出的4~20mA DC标准信号与加混凝剂泵联锁实现。

2.5工业废水自动加助凝剂单元:由工业废水流量计送出的4~20mA DC标准信号与加助凝剂泵联锁实现。

3、寿命要求

3.1投标方应保证设备能安全、经济运行30年。设备使用寿命为30年。

3.2设备及其附件的使用寿命,必须考虑到在设备使用期间经受各项环境条件的综合影响。

4、噪声控制

4.1投标方提供必要的噪音处理装置,以便达到噪声控制设计目标。最大允许的

噪声水平为:离开设备外表面1.0米距离处,噪声小于85dB(A)。

5、设备制造要求

5.1所有不锈钢材质的溶液箱和管道要求进行抛光处理。

5.2所有容器内部装置应在发货前在容器内安装固定好,防止遗漏零件以及在运输过程中的损坏或丢失。

5.3内部管路应采用法兰与本体联接,并考虑到检修和部件更换的便利条件。5.4设备制造过程中的残余应力不得危害设备的安全运行。

5.5每个单元的设备应安装在一个整体框架上。加药装置安装在框架上的设备包括溶液箱、计量泵、平台扶梯和就地控制盘及所有管路、管件、电缆、阀门等配件。组合的单元应在工厂装配固定好,以免运输过程中遗失。

5.6调节器应配有计量信号反馈装置,以精确反映加药剂量。

5.7备用泵的信号反馈装置应能实现运行泵与备用泵之间的切换。

5.8计量泵的入口应提供带隔离阀的校验柱。校验柱的体积不小于一分钟的测试量。

5.9计量泵的出口应装有压力表,压力表的入口应有隔离阀以及脉冲减震器。压力表的量程最小应高于泵的最大出口压力的25%。

5.10每台计量泵的出口应提供安全放泄阀及返回到溶液箱的管道。回液管道上应装液体流动指示器。每台计量泵入口管道上设有不锈钢管道过滤器一台。

5.11溶液箱带有可以打开的顶盖,底部为椭圆形封头。所有溶液箱投药口均设防止异物落入的滤网。

5.12溶液箱将至少包括以下的连接口:出液口,排污口,液位计接口,加药口,稀释水接口,放泄阀回液口。排污口和出液口必须分开。排污口应布置在箱的底部并能将溶液完全排空。

5.13溶液箱应配装搅拌机,搅拌机的转速应合适,搅拌机支架焊接在箱体上。

6、材质要求

6.1设备紧固件的材质应与对应管件的材质相同。

6.2计量泵的过流部件材质满足其所接触介质的防腐要求。

6.3控制仪表和电气设备及材料应考虑防腐要求。

7、仪表和控制要求(I&C)

7.1加药装置应包括下列仪表和控制设备:

各溶液箱液位计:采用磁翻板液位计(4~20mA DC标准信号及高低报警信号),采用非接触式测量方法,平衡容器不直接接触溶液,浮子应耐酸碱腐蚀,磁翻板液位计按**或同等产品选型,最终选型有招标方确认。投标方提供液位计阀门等安装附件。

7.2各计量泵出口就地指示压力表,并带隔离阀和脉冲减震器及安装附件。就地压力表的精度至少为1.5级,盘面直径不小于100mm,连接螺纹M20×1.5。通常情况下,表计的量程选择应使其正常运行时指针处在2/3~3/4量程位置。就地压力仪表采用不锈钢材质,安装在振动场合的就地指示表应采用抗振型仪表。产品按重庆川仪、上仪三厂、**、**或同等产品选型,并配套提供缓冲管、仪表阀门等安装附件,最终选型由招标方确定。

7.3就地控制盘包括含变频器和盘内、盘面设备及盘内接线和控制盘至计量泵、搅拌器等投标方供货设备之间的连接电缆和安装附件。所有电缆排列整齐,采用电缆管或电缆槽盒。并防止药液和水的喷溅和浸泡。

7.4就地控制盘应具有计量泵和搅拌器的就地控制、运行状态显示、远方/就地切换和必要的连锁保护等功能,并能满足招标方控制系统对其进行远方启停和调节的要求。加药系统所有控制设备的动力控制回路应在就地控制盘中实现,招标方仅负责提供电源和控制指令到就地控制盘。对以上设备,招标方仅负责提供380/220V总电源至投标方就地电制柜。就地电控柜及系统内的所有设计均有投标方完成,并供货。投标方负责电缆敷设的施工配合。

7.5加药自动控制系统由招标方提供,招投标双方设计、供货的接口点在投标方提供的就地控制盘端子排上。投标方提供的就地控制盘与加药单元集装,并负责单元内部电缆敷设和接线。

7.6投标方应通过就地控制盘将加药系统的下列信号送至招标方控制系统(必须满足远方控制要求,包括但不限于此):

1)溶液箱液位。

2)各泵、搅拌器远方/就地状态。

3)计量泵故障报警。

4)搅拌器运行状态。

5)计量泵的运行状态。

6)各计量泵变频器频率反馈信号。

7.7投标方应通过就地控制盘接收招标方控制系统的下列控制信号(必须满足远方控制要求,包括但不限于此):

1)启动/停止各加药泵

2)启动/停止各搅拌器

3)各加药泵加药量调节信号

7.8招、投标双方信号接口型式:模拟量4~20mA DC;开关量:无源干接点,接点容量220V AC10A,110V DC5A。

7.9投标方应无条件提供招标方为实现化学加药自动控制所需的技术资料接口和安装接口。

7.10投标方保证无条件向招标方提供控制、联锁的要求(包括程序表、调节框图和计算公式、需要监测的信号、系统运行参数值及联锁、报警设定值、系统运行说明书以及招标方为实现控制所需的其它接口资料等)、全套系统的仪表检测和控制系统图(PID图),以上资料在技术协议签定后两周内提交设计院。

7.11加药就地控制盘每个集装单元设置1块,变频器采用西门子、AB、ABB产品,最终由招标方确定。投标方将在技术协议签定后两周内提供就地控制盘的全部设计资料(包括盘面布置图、外形尺寸、电源系统图、盘内接线图、单元接线图、原理接线图、端子排出线图、变频器产品样本等)给设计院。

7.12除正常巡视和药剂补充外,投标方各加药装置的工艺系统设置和控制联锁需满足无人值班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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