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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安全管理制度

医院安全管理制度
医院安全管理制度

医院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管理制度

1.医院检验科必须定期检查安全制度的执行情况,并经常进行安全教育。

2.专人保管易燃、易爆和剧毒化学药品,建立易燃、易爆、剧毒化学药品的使用登记制度。

3.普通化学试剂库设在检验科内,要专人负责,并建立试剂使用登记制度。

4.各种电器设备,如电炉、干燥箱、保温箱等仪器,以实验室为单位,由专人保管,并建立仪器卡片。

5.使用乙炔气的实验室,要防止中毒或失火事件的发生。

6.上班时检查科室有无异常,下班前关闭好门窗。有不安全现象应立即报告医院保卫科。

报告单发放制度

1.检验科所有的报告单均由检验科专人管理,定时送到临床医生及病人手中。

2.住院病人所有的常规检验报告单在检验当天的下午下班前送到临床各科室医生手中,同时与临床各科室接收报告单的人员交接签字。

3.所有的急诊检验结果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用电话汇报给临床医生,且指令专人负责。上午的急诊报告单同当天下午4:30时的正常工作报告单一同送到临床各科室。

4.门诊常规检验,随时做随时由本岗位人员按规定时间发到病人手中(血、尿常规10分钟报告),对门诊病人的生化、免疫、细菌等项目,按规定时间由专人送到病人手中。

5.发送报告单时严格执行查对制度,避免报告单的丢失、遗落。报告单如有丢失,各专业负责查找记录补发报告,同时查找原因。合格标本的拒检制度

病人标本的正确采集是保证检验质量的前提,也是开展全面质量管理的重要环节,为了保证检验质量,特制订不合格标本的拒检制度。一、符合拒检的不合格病人标本的范围.

1、未正确使用抗凝剂的标本.

2、严重溶血及静脉营养时严重脂血并影响检测结果的血标本.

3、血量不足于检验需要量的标本.

4、需要空腹抽血而未空腹的标本.

5、需要特殊处理而没有做到的血标本.

6、需防腐处理而未加防腐剂的尿标本.

7、 24小时标本无注明尿量的标本.

8、未做到无菌处理的各种培养标本.

9、经查对标本的病人姓名、年龄、性别、住院号、床号等不相符者. 10、采集的标本将严重影响检验结果者.

二、柜检程序

1、对拒检的不合格标本应登记在不合格标本处置记录本上。

2、填写不合格标本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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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并随同申请单送达病房。

3、必要时电话告之,相关科室医生或护士

差错事故登记制度

1.建立检验工作查对制度,包括:采集,收集标本、化验单的科别、床号、姓名、检验目的、检验标本的质量和量;检验时的项目、所用的试剂、编号;检验结束时的检验结果、登记;发报告时的科别、病房。

2.严防检验标本丢失或损坏,尤其是脑脊液、心包液、骨髓、胸腹水液等重要标本,收到后应立即登记并检验,防止漏检、错检;生化、免疫检验标本验后应保留24小时,输血标本应保留三天以上;防止在工作中,特别是离心沉淀时损坏标本;防止仪器错用、试剂错配、错用及计算错误;防止定错或错报血型及交叉配合试验等等。

3.建立检验标本难收制度。病区送检验的检验标本和化验单应经检验科有关人员验收、签名,发现有不合要求的标本或与化验单不符的标本应当即退回,并要求重送。

4.发现差错应及时向专业组长及科主任报告,力求妥善处理,并登记入册。发现严重差错或医疗事故后,立即组织抢救,并报告医务科、院领导,对重大事故,应做好善后工作。

5.对已发生的差错事故,科主任应视不同情况对有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或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严肃处理。

6.科主任及专业组长加强对差错事故的防范管理及对检验人员的安全医疗教育,经常检查、分析,发现隐患及时解决。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1.检验科应建立健全疫情报告系统,各专业实验室均设疫情报告员,如检测出以下可疑传染病疫情或传染病菌(毒)种时,由疫情报告员立即向预防保健科汇报。

2. 传染病分类

甲类传染病是指:鼠疫、霍乱。

乙类传染病是指:病毒性肝炎、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艾滋病、淋病、梅毒、脊髓灰质炎、麻疹、百日咳、白喉、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猩红热、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钩端螺旋体病、布鲁氏菌病、炭疽、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流行性乙型脑炎、黑热病、疟疾、登革热。

丙类传染病是指:肺结核、血吸虫病、丝虫病、包虫病、麻风病、流行性感

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新生儿破伤风、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除霍乱、痢疾、伤

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 3. 传染病的菌(毒)种分为下列3类: 一类:鼠疫耶尔森氏菌、霍乱弧菌;天花病毒、艾滋病病毒; 二类:布氏菌、炭

疽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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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风杆菌;肝炎病毒、狂犬病毒、出血热病毒、登革热病毒;斑疹伤寒立克次体;

三类:脑膜炎双球菌、链球菌、淋病双球菌、结核杆菌、百日咳嗜血杆菌、白

喉棒状杆菌、沙门氏菌、志贺氏菌、破伤风梭状杆菌;钩端螺旋体、梅毒螺旋体;乙

型脑炎病毒、脊髓灰质炎病毒、流感病毒、流行性腮腺炎病毒、麻疹病毒、风疹病毒。。

5.严禁漏报、迟报、谎报疫情,若发现违纪现象,严肃处理与个人奖金挂钩。

急诊检验制度

1.急诊检验的要求

检验人员接到急诊检验单后,要迅速及时地采集标本,及时进行检验,准确地

报告检验结果。检验科可根据急诊工作的实际需要,配备专职急诊检验人员,从事

急诊检验工作。

(1)急诊检验由各科临床医师根据急诊病情需要,填写急诊检验单,由护士急

送化验室,也可用电话告知急诊检验值班人员。 (2)急诊检验人员接到急诊检验单后,必须在10分钟内将标本采集完毕。血常规标本由检验人员采集,难以行动的

病人,由检验人员到床边采集。静脉血由护士采集,脑脊液及各种穿刺液、胃液由

医师采集。粪便、尿液等由护士连同检验单一起送至急诊检验室。 (3)急诊检验值

班人员接到标本后,必须先检查检验标本是否符合要求,而后进行检验并及时报告

检验结果。

(4)急诊结果报告时限:急诊临检?30分钟,急诊生化?60分钟 (5)急诊检验值班人员将急诊检验结果报告单及时电话告知送检病区,由送检病区的护士或医师记录结果,其检验报告单应于当日或次日早上交给送检病区。

2.急诊检验的范围

(1)急诊病人。

(2)门诊中的急、危、重病人。

(3)急诊室观察病人病情突然变化者。

(4)住院病人中病情突变者。

3.急诊检验项目

(1)血液常规检验:白细胞计数及分类计数,血色素测定,出、凝血时间测定,血型鉴定,血交叉配合试验,疟原虫等,以及临床特需的检验项目。

(2)尿液常规检验:尿蛋白定性试验、尿糖定性试验、酮体测定、尿沉渣镜检、尿胆红素定性试验、尿胆元试验等,以及临床特需的检验项目。

(3)大便常规检验:粪便理学检验、涂片镜检、潜血试验等,以及临床特需的检验项目。

(4)脑脊液及各种穿刺液检验:理学检验、细胞计数及分类计数、蛋白定性、糖定性或半定量,涂片法作细菌检查等,以及临床特需的检验项目。

(5)生化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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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钾、钠、氯、糖、肌酐、尿素氮测定,淀粉酶测定,胆碱脂酶测定,血氯分析,脑脊液蛋白、糖、氯化物定量测定,以及临床特需的检验项目。

(6)其他,根据临床需要,由临床科室与检验科商定。检验标本管理制度

1.全科人员要十分重视检验标本,正确采集、验收、保存、检测,避免错采、错收、污染、丢失,否则,应追究当事人责任。

2.检验标本的采集必须严格按照

检验项目的要求,包括容器、采取时间、标本类型、抗凝剂选择、采集量、送检及保存方式等。 3.接收标本严格实行核对制度,包括姓名、性别、年龄、科别、住院号、病床号、标本类型、检验目的等,所送标本必须与检验项目相符。

不合要求者退回重送。在核对检验标本的同时,应查对临床医生填写的检验申请单是否正确,完整,规范,如有不符要求者,应予退回,要求在纠正以后,再予接收。

4.向外单位送检或接收外单位送检的标本应专人负责并有专门记录。

5.急诊检验标本要及时采集、核对、检验、报告。

6.检测后的各种标本,应保存一定时间。尤其是脑脊液、心包积液、胸腹水液、胃液等标本,检验后应保存一周,以备查对。检验工作制度

1.全科人员应自觉遵守组织纪律,上班后充分做好实验前的准备工作。

2.检验单由医师逐项填写,要求字迹清楚,目的明确。急诊检验单上注明“急”字。

3.收到标本时严格执行查对制度。标本不符合要求的应重新采集。对不能立即检验的标本,要妥善保管。普通检验,一般应于当天下班前发出报告。急诊检验标本随时做完随时发出报告。

4.遵守《全国临床检验操作规程》,进行规范化操作,认真做好每项检验工作。

5.要认真核对检验结果,填写检验报告单,作好登记,签名后发出报告。检验结果与临床不符合或可疑时,主动与临床科联系,重新检查。发现检验目的以外的阳性结果应主动报告。院外检验报告,应由主任审签。

6.特殊检验标本发出报告后保留24小时,一般标本检测后和用具一样立即消毒。

7.为保证检测质量,应定期检查试剂和校对仪器的灵敏度。定期抽查检验质量。耐心听取医师和病人的意见,妥善处理。 8.建立实验室内质量控制制度,开展室内质控,并积极参加室间的质量评价活动。

9.积极开展教学、科研和体检工作,配合临床,引进新技术,开展新的检验项目和技术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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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做好菌种、毒种、剧毒试剂、易燃、安全保卫、清洁卫生、试剂管理、仪器管理、输血管理、信息反馈、经济核算等制度,保持检验工作的正常运转和良好的工作环境。

检验科:公示服务指南

为了“改进流程、方便就医”,检验科根据质量管理年的要求,扎实开展活动,规范工作流程,制订并公示服务指南,接受病人和社会监督,方便病人,减少无谓的跑路,缩短等候时间,为临床医疗工作和健康需求者提供满意的服务。

一、开检验申请单

健康需求者挂号后到相关诊室医生处看病,医生将根据您的需要并结合您的病情给您开具检验申请单,如肝功、乙肝五项、血脂等。

二、交费

将检查申请单拿到收费处交费即可。输血及合血费要到检验科血库划价后再去交费。

三、做检查

(一)血液检查:需做空腹静脉血检查的门诊病人,请您于上午8:00—10:30在检验科抽血处抽血,急诊项目检查和血常规随到随查(住院部病人血液标本全部由所在科室专业抽取)。

(二)细菌培养:病人或陪伴先到细菌室领取无菌试管或血培养瓶,由医生或病人自己按相关要求留取标本。

(三)大小便检查:请先到体液室拿取杯子,收集好大便或小便标本后及时送到体液室窗口处做检查(住院部病人请到所在科室领取杯子,收集好标本后及时检验科临检室)。

(四)其他检查:白带、分泌物、穿刺液等标本由医生取好后,及时送到检验科相关检查室检查。

四、取报告

肝功、血脂、乙肝五项、生化?、?号、心肌酶谱等常规检查,上午10点半前抽血的病人于抽血当日下午4点在检验科取报告处取报告;上午10点半后抽血的病人于第二天下午4点取报告。只做血糖或电解质、肾功、淀粉酶检查的病人在抽血后1小时在取报告处取报告。特殊检查按《检验科病员须知》取报告。血常规、大小便常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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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带等常规检查的病人在标本送到后约30分钟在所检查窗口处随时领取报告单(住院部病人的所有报告将由检验科送到病房)。

检验科查对制度

1.建立健全查对制度,杜绝医疗事故,减少差错发生。

2.每天每组有一名检验师负责对其他人员的工作结果进行复核,并签上核对者姓名。遇疑难问题,应大家共同分析处理。

3.采集标本时

(1)门诊病人:认真查对科别、姓名、性别、年龄、检测项目、标本(质、量)。

(2)住院病人:认真查对科别、住院号、床号、姓名、性别、检测项目、标本(质、量),同一病人,多张申请单时,认真查对各申请单的临床资料是否一致。

4.检验时,认真查对仪器性能、试剂质量、检验项目与标本是否相符。

5.检验后,认真查对检验目的、结果、是否缺项等。

6.发报告单时,认真查对科别、姓名及检验项目。

7.血型及输血检验时,认真查对病人姓名、性别,标本、血袋编号、标签是否完整,标本和诊断血清是否符合要求,献血员姓名,血型、Rh血型及血交叉试验结果,血袋是否有破损及血液质量。试验结果除肉眼观察外,必须用显微镜观察结果,以防弱凝集遗漏。复核者应认真核对一次标签、血型、Rh血型及交叉试验结果后,签上核对者姓名

检验科窗口服务要求

1.每天上班提前五分钟开窗,工作人员挂牌上岗,衣帽端正,实行窗口责任制。

2.工作人员要认真负责,做到态度和蔼、热情诚恳、礼貌待人,避免与病人发生争吵。应向病人讲明各种标本采集要求,并说明取报告单的时间。对重、危、年老行动不便病人应出窗口抽血。

3.上班时间不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不看与业务无关的书籍,不闲谈嘻闹,不吃零食,不擅离职守。

4.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和各种操作规程,查对病人姓名、性别、年龄、检验项目、有无收费及收费是否正确。

5.抽血窗口要严格按无菌操作和消毒隔离制度要求进行,戴口罩、帽子、一人一针一带一垫。

6.要正确处理好医患关系,多用“您好、请、对不起”,告别生、冷、硬语言。充分发扬社会主义的人道主义,全心全意为病人服务,努力营造“ 放心医院、?放心科室”,塑造医院、科室新形象。

7.若发现因态度不好而受到投诉者,一经查实,从重处罚。检验科档案管理制度

1.档案管理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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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科室人员业务技术情况、业务资料(含有检验操作规程、质控资料、检验结果登记等)、仪器及试剂资料、财产情况、教育及科研资料、医疗纠纷资料、管理制度等。

2.档案资料应注意完整、规范、保密,不得用热敏打印纸、不得任意抽样或遗失,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

3.所有档案资料应登记、分类、编号,并由专人保管,档案资料多时,为便于查阅可建立索引。

4.归档资料中的质控资料、检验结果登记及操作规程至少应保存五年。销毁前必须经科室领导审批。

5.外来人员须查阅档案资料均应经科主任同意。

6.上述档案亦可存入计算机,并按上述管理办法进行管理。未经允许,不得任意打开。或用加密措施保护档案的安全。

检验科登记制度

1. 建立健全登记制度以保证各种检验结果为临床提供科研数据,便以回顾性总结检验质量、数量。

2.设立以下登记本:血常规、尿常规、便常规、血凝、穿刺液常规、血型、输血、细菌、免疫、生化等检验结果登记本。各种贵重仪器每日运行情况记录本。化验单发送登记本及特殊标本收集登记本。不合格标本据检记录本。

3.科室工作人员必须认真、及时登记,结果准确、清楚、完整。

4.违反上述规定者,从重处罚

检验科实验室抱怨及处理制度

一、对临床科室和病人(家属、委托人等)的反馈意见及“抱怨”要高度重视,往往从中能发现实验室存在的问题或漏洞,有利于提高

检验质量和服务质量,减少医疗差错和事故,巩固和有效改进实验室质量体系。坚持“以病人为中心、以质量为核心”的优质服务原则,尽力解决在实际工作中可能发生的一些问题,给患者或临床科室作出合理的解释。

二、当检验科不能妥善解决时,将根据不同抱怨事件分别移交医务科,按医疗纠纷处理程序相关规定执行。

三、接待抱怨实行首问负责制。全科员工不得推卸,应积极接待投诉者。如当事人不在,其他在岗人员应对投诉人进行热情接待,根据投诉人的意见进行核实,或将抱怨人引领到实验室负责人处。

四、重大抱怨事件必须及时报告科主任。当事人不能解决或超出其工作职权范围的事件要向科科主任汇报。

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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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投诉要进行核实,并将处理结果进行登记。登记要点有:投诉人姓名、反应的问题、处理意见、投诉者是否满意、接待人及时间等。

六、对抱怨责任人按医院或科室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七、抱怨处理程序:

(一)抱怨的接受:耐心听取他们提出的抱怨,不能生硬回绝。首先应注意稳定抱怨者的情绪,热情、友好、礼貌、严肃和认真地对待。记录抱怨者姓名、地址、联系方式、抱怨内容等。

(二)抱怨的处理:

1、患者对服务态度抱怨的处理方式:接到抱怨后,及时记录抱怨;对患者提出的合理要求及时进行处理;不能处理的向科室负责人汇报;调查事情原委,并依据调查结果做出相关处理意见;记录调查处理结果。

2、患者对结果准确性抱怨的处理方式:为患者出示原始实验数据;向患者解释相关实验程序和可能临床情况,帮助患者解除疑虑;必要时复查;如果存在不同方法学检查同一种疾病之间存在的差异,尽量用自身掌握的专业知识对患者做出科学的解释。

3、如确有实验结果不符合有效性要求或出现错误,则应及时纠正错误,重新实验以得到准确结果。同时由实验室负责人向患者致歉以争取得到其谅解。

4、医生对检测结果和临床诊断的符合率抱怨的处理方式:对医生的抱怨进行全程调查,查找存在影响结果的因素;就调查发现的问题进行针对性解决;与医生建立相互交流机制,及时沟通。

(三)抱怨处理原则:能及时处理的抱怨应给予及时解决;不能及时处理的报怨应争取与抱怨者约定反馈时间,尽可能将问题向实验室负责人汇报,寻求妥善的处理方法,尽快答复抱怨者;抱怨的处理以抱怨者的满意为目的,但必须以尊重科学,尊重事实为原则,在不违背科学原则,医疗行为规范的基础上,争取抱怨者最大程度的理解。

(四)抱怨处理善后:做好报怨记录;如抱怨涉及到实验室操作程序存在不合理性,实验室应积极改正,并重新修订操作规程,并报科主任批准后执行;实验室工作人员在向实验室负责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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怨得不到满意解决时,有权向科主任提出报怨。

检验科试剂管理制度

1.各专业实验室应根据工作的实际需要,从节约的原则出发,每月向科主任申报所需试剂,列入请购单内,由科主任负责处理。

2.科内确定由专人负责试剂管理,协助科主任做好请购、登记入库、领发、保管、清点盘存、报废等工作。

3.所有试剂的请购、进货均由科统一管理,做到来源渠道正规,货物正常,有批准文号,有生产日期和供货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4.各专业实验室应做好本室试剂的请购、使用、保存、检查工作。防止浪费、变质、过期,如有发现应及时处理。

检验科卫生制度

1、全科整洁卫生工作实行分室包干,责任到室、到人。

2、每天打扫、拖擦地面、地板、擦抹台面。定期擦抹门窗及玻璃、桌、椅。物品放置有序,保持科室整洁。

3、不在实验室吸烟、进食,不乱丢纸屑等。

4、注意个人卫生。

5、科内有专人监督,科主任定期检查。

检验科信息反馈制度

1.检验科要定期向临床各科室征询改进意见,同时,备有反馈登记本。

2.科主任指定专人负责定期向临床医生征求意见和建议,整理登记,及时向科主任汇报结果。对重要问题要全科讨论并及时与临床科室协商。

3.要耐心听取病人的意见,并做好病人意见的登记、处理。

4.全科人员要重视信息反馈工作,虚心听取临床医生、病人的意见与要求,重要意见及时登记,认真改进。

5.对临床科室因疾病诊治需要的特殊检验要求,应结合实际,尽力配合。

检验科质量管理制度

1.必须把检验质量放在首位,普及质量管理和质量控制知识,使之成为每个检验人员的自觉行动。

2.建立健全科组二级管理组织,并配有兼职人员负责管理。管理内容包括:目标、计划、指标、方法、措施、检查、总结、效果评价及反馈,定期向上级书面报告。

3.各专业实验室应积极开展室内质控,制订相应的措施,做到日有记录、月有小结、年有总结。有原始记录及质控图。对失控情况应及时纠正,未纠正前停发报告。

4.各专业实验室应必须参加临检中心规定的室间质量评价活动,努力提高质评成绩。

5.加强人员培训及仪器、试剂管理,建立仪器档案。

教育培训制度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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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科人员必须认真学习专业知识、熟练掌握专业技能,不断提高专业技术水平。

2.坚持以结合专业在职学习和自学为主。定期组织业务学习和学术交流。

3.根据工作表现、专业需要和科室条件,选派专业人员参加省内外学习班或学术交流会。必要时,选派专业人员外出进修、学习。回科后有责任向全科传达、交流。

4.对进修、实习生要有进修、实习计划,安排专人带教,定期检查、考核。带教老师要身教重于言教,以身作则,严格要求。进修实习人员要虚心学习,认真工作,不断提高自己的水平。

5.科主任每年制定教学培训计划,定期检查、考核、总结,促进计划落实。

仪器管理制度

1.操作人员必须熟练掌握有关仪器的性能,严格遵守仪器的操作规程,熟练地进行操作。

2.仪器实行专人专机,使用前应检查是否完好、功能是否正常,操作中若发现异常或故障,应立即向科主任汇报,不能擅自乱动乱修,按照正常渠道进行检修。使用后须检查仪器并恢复原位,清理好试剂、操作台,做好使用、维修记录。

3.仪器与仪器资料不分离,便于随时查阅。仪器室内应有简明操作规程。

4.进修实习人员原则上不能独立使用本仪器,必要时,应在指导老师严格指导、监督下进行操作,并由指导老师负全部责任。

5.做好仪器室的安全、清洁工作、严禁在仪器室内吸烟、进食或接待客人。外来参观人员须经医院或科领导同意方可接待。

6.保管人员应定期检查及纠正各种仪器的指标,每天了解仪器的运转情况、试剂的使用情况;检查仪器的整洁、安全、水源、电源情况,保证仪器的正常运行。

7.检验科主任应经常了解、检验仪器室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8.选购仪器由专业人员、检验科主任会同医院分管领导,经多方考察了解后,按正常渠道进货,并建立仪器档案,检查、登记入帐。仪器报损也应按医院规定手续办理。

9.带有微机配置的仪器,不得运行与本机工作无关的软件,不得在电脑上玩游戏。

院内感染、消毒隔离管理制度

1.各种检验标本的收集、送检,必须有统一的容器留好,不得外溢和污染。

2.静脉采血、指尖采血,必须使用一次性注射器和采血针,做到一人一针一管。便、尿标本一律用一次性便盒、尿杯。

3.已检验的标本,必须先经消毒、灭菌或相应措施处理后,方可弃去或焚烧。细菌培养用的废弃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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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含各种培养基和培养物)必须经消毒或高压灭菌后弃去。 4.检验科用过的一次性用品,必须经消毒处理后集中,按规定处置。 5.工作台上、放有检验标本或其他传染物品的冰箱、冰柜内不得存放食物。

6.工作人员下班前必须用肥皂水清水洗手。

7.工作台面、被污染的地板应用过氧乙酸或漂白粉消毒液擦洗。实验室定期用紫外线消。

值班制度

1.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因工作需要等暂离值班室时,应标明去向。

2.认真做好值班室的检验工作,急诊优先,做到快速、准确、服务优良。

3.值班期间若遇有特殊情况,应及时向医院总值班汇报,以求妥善处理。

4.下班前做好签收标本的工作及交班记录,办好交接班手续,搞好清洁卫生。

5.值班人员如有擅离岗位或失职行为应严肃处理。

医院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医院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为保证医院正常工作秩序,保护患者身体健康,确保国家财产不受损失,杜绝或尽量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遵循"注意防范、自救互救、确保平安、减少损失"的原则,根据本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1、院长是医院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医院安全工作由院长领导下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综合治理领导小组)负责。各科室向领导小组负责,实行责任追究制。 2、医院每月要对员工进行有关安全方面的知识教育,教育形式应多样化;每月科主任要有针对性的对科室人员进行安全教育。要对员工进行紧急突发问题处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识的教育。紧急电话(如110、119、122、120等)使用常识的教育。 3、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院内外职工,患者出现重大伤亡事故一小时以内以书面形式报告区卫生局及相关部门;患者出走、失踪要及时报告;不得隐瞒责任事故。 4、建立健全领导值班、职工值日值宿制度;加强医院管理,保证医院的工作秩序正常;负责医院安全保卫的值班人员要经常和辖区派出所保持密切联系,争取派出所对医院安全工作的支持和帮助。 5、加强对员工的医德教育,树立敬业爱岗思想,提高业务水平和质量,随时注意观察患者心理变化,防患于未然,不得呵斥和变相取笑精神病患者,不得将精神病患者赶出医院或病房。 6、外单位或部门手术或者会诊需请我单位人员的,未经区卫生局批准、院委会同意,不得擅自离院参加。

7、医院要教育员工遵守医院规章制度,按时到院、按时回家,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8、医院要定期对病房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消除,情况严重的,一时难以消除要立即封闭,并上报区卫生局。 9、医院要经常检查院内围墙、厕所、栏杆、扶手、门窗、楼梯以及各种体育、户外活动、消防、基建等设施的安全情况,对有不安全因素的设施要立即予以维修和拆除,确保员工和患者工作、学习、生活场所和相应设施既安全又可靠。 10、医院组织集体活动,要将安全工作摆在第一位,要履行相关审批程序,要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应急预案。 医院安全监督管理制度 1、医院各职能部门要分别明确制订各自安全工作职能,结合自身科室特点,把各自安全工作职能具体化,同时要形成院长负责制,党政工团齐抓共管的安全工作格局。 2、医院领导和相关安全工作人员,要分别明确制订各自安全工作职责。院长是医院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科室负责人都要分别结合自身工作要求,把各自安全工作职责具体化,做到职责明确。 3、医院各部门、相关人员要明确各自的安全工作职责,落实到每个岗位、每个人员,不留漏洞,并作为签订安全责任书的内容。 4、医院定期、不定期地检查,监督安全责任落实情况,并书面通报,对有关问题提出意见并督促整改。 医院安全检查管理制度 安全检查制度是医院安全工作事先防范的重要制度。为进一步有效

市一医院招标采购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医院内部工程,设备物质招标采购的管理,提高医院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确保工程、设备、物质招标采购质量,保证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国有财产安全,特制定医院内部招标采购管理制度。 第一条凡院内自己招标项目(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医院均可采取医院内部邀请招标和议标或询价采购管理规定。 第二条邀请招标,议标或询价采购,可以以信誉好,履约能力强,有抗风险能力,无不良业绩等企业、公司、自然人中选择,但参与招标原则上不少于三家。 第三条对参与招投标公司或自然人有不良业绩者(二年内)一律取消招投标资格,招标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 第四条医院内部招标采用最低合理价及综合评估法,并结合工程、设备、物质特点以及合同方式等多方面因素选定合理的评分办法。 第五条择优选定的中标人必须照招标人所提出有关条款为依据签订经济责任合同,并按合同条款认真履行义务。 第六条中标人如有不良业绩,为一票否决制,择优选定的中标人报医院备案或有关会议通过方可执行,对投标人的业绩好坏可纳入评定信誉等级和评标依据。 第七条根据招标人的招标性质和内容,为保证招标项目中合同的全面履约,凡中标人应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或质量保证金%。 1、从做过的工程或成交的项目中结算收入中余额作为保证金提取。 2、从每月工程或项目款中扣除。 3、一次性缴纳。 合同履约金(包括安全生产、工程质量、工资、工期及业主所制定的范围及施方其它款项)违反规定者招标人可在此范围内处理并转入中标人。 第八条凡医院内部项目,由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包括论证报告、资金审查并向院领导或学械物采购委员会报告),经形成决定后对外招标。 第九条因其他原因,凡在中标开标前,招标人要托其它人前期施工的准备工作或临时施工等费用,由招标双方协定办理或签订附加条件说明进入合同。 第十条中标人工程、项目、设备安装竣工或完工后按有关标准应自已进行一次实施性情况综合评定,并报送业主。 第十一条所签订的合同必须报院有关主管部门备案,并同时报复印件给财务科备案,

医务人员职业安全管理制度(新版)

When the lives of employees or national property are endangered, production activities are stopped to rectify and eliminate dangerous factors.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医务人员职业安全管理制度(新 版)

医务人员职业安全管理制度(新版)导语:生产有了安全保障,才能持续、稳定发展。生产活动中事故层出不穷,生产势必陷于混乱、甚至瘫痪状态。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危及职工生命或国家财产时,生产活动停下来整治、消除危险因素以后,生产形势会变得更好。"安全第一" 的提法,决非把安全摆到生产之上;忽视安全自然是一种错误。 第一条为维护医院工作人员的职业安全,有效预防医院工作人员中出现职业危害,保护劳动者的健康,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职业危害指医院工作人员在职业活动中,接触职业性有害因素引起的伤害。 第三条医院工作人员包括医疗、护理、医技、药技、行政、后勤等所有工作人员。 第四条对职业危害的预防,医院以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为主进行预防。 第五条各科室、部门应积极主动掌握工作环境、性质下可能产生的执业危害因素、危害后果和应当采取的职业防护措施,建立健全有科室特色和针对性的防护制度,严格操作规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第六条对工作中可能产生的职业危险因素、危害程度及时告知员工,让职工知晓职业危害有关情况。 第七条各科室、部门应提供符合防治职业危害的防护设施和个人

生产作业环境安全管理制度

一、设备设施布局 1、加工设备间距(以活动机件达到最大范围计算):小型设备不小于0.7米;中型设备不小于0.7米;中型设备不小于0.8米; 大型设备不小于2米。 2、加工设备与墙、柱间距(以活动机件达到最大范围计算):小型设备不小于0.7米;中型设备不小于0.8米;大型设备不小于0.9米。 3、操作空间(设备间距在外):小型设备不小于0.6米;中型设备不小于0.8米;大型设备(运输线视同)不小于1.1米。 4、高于2米的运输线有牢固护罩(网)。 二、工位器具、工件、材料摆放 1、工作场所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及工具柜等应摆放整齐,平衡可靠。 2、各种工位器具、专用工模、夹具等应牢固可靠,符合安全技术要求。 3、产品、坯料等应限量存放,不得妨碍操作。 4、工件材料等应堆放整齐,高度不许超过2米,高比宽不大于2比1。 三、生产区域地面状态 1、车间安全通道应以醒目的划线界定。 2、.车间人行通道宽度不小于1米,车行通道宽度不小于1.8米。 3、保证通道畅通,不得堵塞或侵占。 4、为生产设置的坑、壕、池等应有牢固的防护栏或盖板,夜间应有照明。 5、作业场所的工业垃圾、污油、污水及污物应及时清理干净。

6、人行道及空地应平坦,无绊脚物。如有绊脚物应设醒目标志或防护措施。 四、防尘、防毒(含物理因素)设备设施 1、防尘防毒设备应完好,能正常运转、排尘排毒效果好。 2、主管道和支管道应无破裂、泄漏。 3、集尘(毒)风罩应完好、有效。 4、闸板应灵活可靠,无破损。 5、滤料(或元件)及时清洗更换,保证完好有效。 6、不产生严重的二次扬尘(毒)。 7、防尘防毒设备设施的合格率指标应按设备维护保养完好率考核。 8、电离辐射、微波和高温等物理因素作业点的防护设施及操作者防护用品应完好,符合标准。 五、工业噪声 1、和产区域和作业场所的噪声要符合标准规定,超过标准要限期整改。 2、对产生噪声的和产过程和设备,工艺部门设计时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以及机械化、自动化、密闭化措施,用低噪声的设备和工艺代替强声的设备和工艺,从声源上根治噪声。 3、新建、改建、扩建、引进工程项目及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噪声控制,必须严格执行“三同时”评审。没有评审或评审不合格的一律不准施工和投产。现有场所见噪声超过标准规定的生产车间和生产场所,必须采取行之有效的控制措施,限期达到标准要求。在未达标前,可发放个人防护用品,以保障职工健康。

医疗安全管理制度

临洮县中医院医疗安全管理制度 一、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严格遵守医疗卫生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恪守医疗服务职业道德。 二、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甘肃省病历书写规范》、《处方管理办法(试行)》及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和要求,书写和妥善保管病历资料。病历资料承担医疗纠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司法鉴定和法律诉讼举证责任。 三、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岗位责任制度、查对制度、医嘱制度、交接班制度、三级查房制度、会诊制度、病例讨论制度、手术制度、死亡病例讨论制度、消毒隔离制度、分级护理制度以及请示报告制度等有关制度和规定。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 四、按照卫生部、甘肃省卫计委、定西市卫生局关于医疗技术准入有关规定,规范医疗技术准入和医师、护士的执业行为,执行医院有关规定。 五、尊重患者的知情同意权。应当用患者能够理解的语言,将患者病情、医疗措施、医疗风险等如实告知患者或家属,及时解答其咨询;并避免对患者产生不利后果。要让病人对手术、麻醉、特殊检查(治疗)同意书条款,新开展技术项目及某些非常规治疗项目风险了解清楚,并于检查或治疗前履行患者同意签字手续。

六、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要求,做好病历和实物封存和保管。按规定保管和复印病历资料,严格遵守病历回收和病历借阅制度。 七、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要求,做好患者死亡后尸体处理和尸检。凡医患双方当事人对患者死亡原因有异议的,应在患者死亡后48小时内进行尸检,冷冻的尸体可延长到7天,并有死者亲属同意签字。 八、发生或者发现医疗过失行为,当班医务人员及科室领导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或者减轻对患者身体健康的损害,防止损害扩大。 九、发生或者发现医疗事故,可能引起医疗事故的医疗过失行为或者发生医疗争议时,应当立即向科室负责人报告,科室负责人及时向医院相关职能部门报告,职能部门接报后,应立即进行调查、核实,将有关情况如实向主管院长报告,并按规定向市卫生局报告。 十、科室负责人及相关医务人员要积极做好患者或亲属的解释,化解矛盾,并主动配合医院处理善后工作。 医疗风险预警、防范、追溯机制 一、意义: 在门诊、住院、出院、诊断、治疗、康复等医疗行为的全过程中,医疗风险无处不在。医务人员、患者、卫生管理人员、患者家属、涉及医疗行为的各类人员都可能成为医疗

三级综合医院评审规范标准

《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 一、医院功能与任务 (50分) (一)医疗服务 (20分) 能提供全面连续的医疗护理、预防保健和康复医疗服务。 1、在高质量综合性医疗服务的基础上,提供高水平的专科服务。承担危急重症和疑难病诊治任务,开展双向转诊。 2、有足够的医疗服务辐射能力,年出院病人中应有一定比例来自医院所在地以外的地区或省。 3、按国家有关规定,参加当地急诊医疗网,在卫生行政部门领导下,能配合急救中心迅速做出应急反应,承担灾害事故的紧急救援任务,并能接受成批伤病员进行院内急救。 4、开展心理卫生、遗传找寻门诊服务和支持、指导社区医疗、护理、康复医疗服务。 (二)教学科研 (15分) 1、承担高等医学院的临床教学和实习,能培养高级临床医学人才。并承担二级医院技术骨干的临床专业进修任务。 2、承担国家、省 (自治区,直辖市)科研课题。 (三)业务技术指导 (10分) 履行对下级医疗机构技术指导是医院的职责和义务,建立经常性技术指导与合作关系,帮助开展新技术、新项目,解决疑难问题,培养卫生技术和管理人才。完成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的卫生或支农工作。 (四)预防保健 (5分) 1、开展健康教育 2、承担当地卫生行政部门交办的预防保健,主要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心、脑血管疾病、恶性肿瘤)的临床流行病学调查和防治工作。 3、参与城市初级卫生保健工作。 二、科室设置(30分) 医院科室设置应与其功能、任务和规模相适应。职能科室的设置应符合精简、高效的原则,适应管理工作的需要。业务科室应在《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的指导下和整体发展的基础上,加强专科建设,部分一级科室实行二级分科,突出专科优势。 (一)临床科室(20分) 1、一级专业科室 应符合《医疗机构基本标准》及当地<医疗设置规划>的规定。

医务人员职业安全管理制度1.doc

医务人员职业安全管理制度1 医务人员职业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维护医院工作人员的职业安全,有效预防医院工作人员中出现职业危害,保护劳动者的健康,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职业危害指医院工作人员在职业活动中,接触职业性有害因素引起的伤害。 第三条医院工作人员包括医疗、护理、医技、药技、行政、后勤等所有工作人员。 第四条对职业危害的预防,医院以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为主进行预防。 第五条各科室、部门应积极主动掌握工作环境、性质下可能产生的执业危害因素、危害后果和应当采取的职业防护措施,建立健全有科室特色和针对性的防护制度,严格操作规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第六条对工作中可能产生的职业危险因素、危害程度及时告知员工,让职工知晓职业危害有关情况。 第七条各科室、部门应提供符合防治职业危害的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的防护用品。 第八条加强工作人员对医疗环境中职业安全防护教育。上岗前对职工进行医院感染、职工防护、安全工作技术和方法等岗前培训。医院不定期进行职业卫生教育培训,对员工进行有关知识培训。

第九条医院为职工提供员工保健体检,并建立职工健康档案,及时发现潜在问题,让职工享受到有关的健康服务。 第十条要求职工本人加强防护,增强自身防护意识,培养良好的 工作习惯,凡违规操作,责任自负。 第十一条在发生职业病危害事件时,应在十二小时内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加强信息沟通与传递。信息上报内容包括:职业病危害概况:发生时间、部位以及事件现场情况;事件的简要经过;已经采取的措施等。在做好防护的前提下,按程序开展具体的事件应急处理工作。 第十二条事件发生后相关部门应及时调查事件的发生原因和事件性质,估算事件的危害波及范围和危险程度,查明人员伤害情况,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第十三条对已受损害的接触者可视情况调整工作岗位,并予以合理的治疗,促进职工康复。其中专业理论知识内容包括:保安理论知识、消防业务知识、职业道德、法律常识、保安礼仪、救护知识。作技能训练内容包括:岗位操作指引、勤务技能、消防技能、军事技能。 二.培训的及要求培训目的 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为了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责、权、利”相结合,根据我公司2015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的内容,现与财务部签

作业环境安全管理制度通用版

管理制度编号:YTO-FS-PD940 作业环境安全管理制度通用版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作业环境安全管理制度通用版 使用提示: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一、设备设施布局 1.加工设备间距(以活动机件达到最大范围计算):小型设备不小于0.7米;中型设备不小于0.7米;中型设备不小于0.8米;大型设备不小于2米。 2.加工设备与墙、柱间距(以活动机件达到最大范围计算):小型设备不小于0.7米;中型设备不小于0.8米;大型设备不小于0.9米。 3.操作空间(设备间距在外):小型设备不小于0.6米;中型设备不小于0.8米;大型设备(运输线视同)不小于1.1米。 4.高于2米的运输线有牢固护罩(网)。 二、工位器具、工件、材料摆放 1.工作场所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及工具柜等应摆放整齐,平衡可靠。 2.各种工位器具、专用工模、夹具等应牢固可靠,符合安全技术要求。 3.产品、坯料等应限量存放,不得妨碍操作。

医院安全生产工作管理制度汇编

XX医院安全生产工作管理制度 【一】安全生产工作总则 一、为确保医院人员、物资、财产和医院管理安全,保证医院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有关安全工作法规制度,结合医院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生产工作是医院全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要贯穿到工作的方方面面,落实到各科室、各岗位、各人员及各项工作之中。任何人员、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十分重视安全生产工作,不得有任何的麻痹绕幸心理和疏忽大意。 三、坚持“预防为主”的安全工作方针,在思想上、认识上筑牢安全防线,筑起安全预防坝堤;在物质上、技术上打牢安全防基础,提供安全预防保障;在人力上、精力上投入安全预防力量、提高安全预防警觉;在制度上、措施上健全安全工作规、建立安全工作机制。 四、大力推行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将安全工作的目标分解到科、到人,将安全工作的责任落实到人头,建立全方位、全时制的安全工作网络,努力创建平安型医院。 【二】安全宗旨和目标 一、坚持安全生产工作为医院建设、改革、发展服务,为人民群众、广大患者和职工服务的宗旨。 二、全院人员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坚持以人为本的安全理念,把安全工作放到十分重要的位置,把人的安全放到重中

之重的位置,在进行各项工作时保证安全,在确保安全的基础上认真做好各项工作,做到安全和工作“两不误”。 三、安全工作的主要目标:围绕“没有危险、不受威胁、不出事故”的安全工作涵,努力达到全院年度安全工作实现“五无”,即:无我方有责任的政治案件、无我方有责任的刑事案件、无我方有主要责任的经济案件、无我方有主要责任的二级以上医疗事故和严重医疗纠纷、无我方有主要责任的行政事故、生产事故、交通事故以及消防、偷(被)盗、尤其对家属院的安全防及食物(药物)中毒、触电、气体泄漏或爆炸、斗欧等严重事故。 四、各科室要按照各自工作畴和工作责任,做好本畴的生产以及人、财、物和行为安全管理工作,防止各类案件、事故的发生。 五、医院安全生产工作由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严格按照省、市安委会、市卫生局以及有关部门的指示与部署及具体要求进行贯彻与落实: 1、及时传达贯彻上级及有关部门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文件、会议、、电报精神,结合医院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分工专人抓好落实。 2、及时研究布置医院安全生产工作,制定相关安全工作文件和制度,动员和组织全院各科室和各类人员积极参加各项安全活动,完成各项安全工作任务,落实各项安全工作制度,确保正常的医疗、工作、生活秩序。 3、及时了解掌握医院安全生产工作形势,发现和研究解决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各种具体问题,为医院安全生产工作提供人力、财力、物

医院安全生产投入管理制度

医院安全生产投入管理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安全生产投入管理工作,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须的人、财、物的资源配置,依据《新的安全生产法》,结合本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生产投入是本院在从事医疗安全生产活动中,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须的人、财、物的资源配置,应提取安全生产专项费用,并保证专款专用。安全生产投入应依法管理,本院法定人对安全生产投入的保证和效果负第一责任。 二、安全费用提取标准。根据本院会计核算期确定的营业收入,按照2%的标准,从预算中计提安全生产费用。安全事故罚款不再作为安全费用来源管理,作冲减安全费用支出管理。 三、安全费用应及时、足额提取并专户核算,按规定范围使用,年度结余结转下年度使用,当年计提安全费用不足的,超出部分按正常成本费用渠道列支。 四、安全投入费用优先用于满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关于安全生产提出的整改措施或达到安全生产标准所需支出,对上级安监、公安、消防、卫生等部门负责报备,。安全生产投入包括与以下方面相关的采购、维护、保养、使用、更换、管理等费用: 1)、安全宣传、教育、培训,重大安全活动、安全生产会议等;就是按围绕安全文明生 产医疗工作,所进行的一切安全生产宣传活动,提高管理人员安全管理水平和医疗医疗人员

安全操作技能,增强全体职工安全生产的意识所开展的各类安全教育培训活动。开展安全活 动就是根据永春县医院实际情况,组织本院职工积极参加开展的各类安全生产活动。 2)、劳动防护用品;是指为免遭或减轻事故伤害或者职业危害所配备的防护用品、用具,包括: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所规定的范围,如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绳、手套、电气绝缘手套、电气绝缘操作棒、口罩、防尘、防毒用品用具等。劳动防护用品、用具应按规定配置,不得使用非标准产品,保证质量和数量。 3)、医疗场所的安全设施,安全设施技术改造,专项措施费用;就是在医疗过程中,为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须具备的设施和内外部环境。安全设施项目主要包括:安全平台及安全用具;安全标志牌;安全工作服及安全口罩;通风除尘设施;安全网;安全自锁装置;简易扶梯、爬梯、木梯;排架、井架、医疗用梯;漏电保护器;安全低压照明设施;易燃易爆物品储存设施;通风设备及配套装置的限位装置等。安全设施要与生产计划同时下达,及时投入使用,并保证安全防护设施投入的有效性。 4)、安全警示装置、安全标识;是指医疗场所、设施及危险部位设置的安全警示性提示标志装置,如:小心路滑、小心孔洞、小心碰头、有人操作禁止合闸、高压有电、禁止跨跃的安全警示牌、警告信号灯及安全用语、安全标语等。必须严格执行安全警示规定,确保及时安设、有效警示。

医疗安全管理制度

医疗安全管理制度 一、院长对全院的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负全面责任。业务副院长要开展经常性的医疗安全教育和医疗护理工作检查,督导落实以岗位责任制为中心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的执行。 二、建立健全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管理责任书,严格执行各项岗位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医务人员与科主任、科主任与院长分别签订医疗安全责任状,主管副院长(院委会委员)追究连带责任。 三、科室负责人对本科的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负有直接责任。教育并指导本科医务人员严格履行医疗护理各项规章制度和岗位职责,及时查处和纠正违章行为,坚持管理从严、教育从严的原则,预防医疗事故的发生。 四、不定期地检查督促各项医疗安全制度的落实,研究预防医疗事故和有效措施,教育医务人员以德治院。 五、各类各级医务人员对本职工作范围内的差错事故承担直接责任。要严格履岗位职责,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 六、医务人员在诊疗工作中,因下列过失引起医疗纠纷本人应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1、不遵守劳动纪律、脱岗、串岗或在工作场所从事非医疗活动; 2、服务态度恶劣、接待不热情、解释不耐心;

3、不履行本岗位所规定的责任,不执行医疗规章制度违反技术操作规程; 4、不执行医疗质量特别是环节控制的规定; 5、对危重、重症病人不按急诊程序规定处理,不就地抢救,不及时体格检查,不及时出具准确的报告; 6、拒收、推诿延误病人抢救治疗及转移病人造成不良后果; 7、多收、乱收、私收病人现金造成不良影响; 8、向患者或家属索、拿、卡、要,影响医院声誉; 9、未经医院批准,私自到院外从事会诊、手术、体检、检查、化验等各种医疗活动。 10、行政、后勤工作人员因工作失误、安全差错直接或间接影响医疗工作。 七、医疗事故汇报及处理程序: 1、汇报程序:凡发生医疗事故或纠纷,当事人应立即向科主任(护士长)汇报,科室负责人应召集有关人员在本科范围内进行分析和采取补救措施,24小时内(重大事故1小时内)向向分管院长或院长汇报。 2、处理程序:医疗事故或纠纷处理实行科主任负责制,发生医疗事故后,科室负责人应首先做好解释工作,同时应将有关医疗文件等原始资料妥善保管,严禁涂改、隐匿、销毁。如因输液(血)、注

医院配电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医院配电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篇一:医院安全用电管理办法 医院安全用电管理办法 为保障医院电力系统和用电部门电气设备的安全运行,加强用电部门电气设备运行管理工作。 一、用电单位的科办公室、医生办、休息室、制剂车间、生活用房及各种附属用房等建筑物,均应有符合实际条件使用电器。 二、室内配线根据设计要求而配导线,如若超出室内配线、导线截面的用电量,应立即停用超出用电量的电器设备。 三、对室内照明、插座、插头定期巡视,有无松动、腐蚀或导线是否残旧和老化、外漏,如若出现上述情况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向有关部门报修。 四、床头医用综合治疗带,禁止医疗抢救用电以外的其他用电。(属专用)五、在使用电器设备时杜绝带负荷插插座(易引起产生火花),设备在运行时带负荷拔电器插头,严重引起漏电保护器断开或引起电器火灾。 六、在下班锁门前,用电设备要处于断开状况。 七、对配电盘、箱,前和下方禁止摆放物品,便于紧急情况下使用。 八、试验仪器、医疗设备等减少待机状态,做到人走灯灭拒绝“长明灯”。九、禁止科室和个人私接、乱拉导线或安装用电设备。十、医

疗设备应注意防潮,放置在通风干燥处。十一、科室工作人员要熟知所在科室用电设备和电器。 十二、严禁私自随意拆卸电器,若电器发生故障时,应立即切断电源并及时报修。 十三、各科室要将电源插板远离地面和水源。 十四、改变原房屋使用设计的应向有关部门申请使用安全用电。(如:加床等) 篇二:配电室安全管理制度 医院配电室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规范配电系统管理,保障公司办公与动力设备安全可靠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综合管理部为公司配电室和配电系统的日常管理部门,电工负责配电系统的操作管理。 第三条一般规定 1、配电室应门窗齐全,设在建筑物首层的配电室窗户应装设护栏,配电室门应加锁,在门窗上设置警示标志。 2、配电室严禁堆放物料,更不准将易燃易爆物品临时或长期存放室内。但下列物品除外: 2.1必备的安全用具(如:绝缘手套、绝缘鞋靴、临时接地线) 2.2日常清洁所必需的用具(如:扫把、墩布、抹布等) 2.3电工专用工具及备件 2.4消防器材

医院职业安全监测管理制度

医院职业安全监测管理制度 一、为维护医院工作人员的职业安全,有效预防医院工作人员中出现职业危害,保护劳动者的健康,制订本制度。 二、职业危害指医院工作人员在职业活动中,接触职业性有害因素引起的伤害。 三、医院工作人员包括医疗、护理、医技、药技、行政、后勤等所有工作人员。 四、对职业危害的预防,医院以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为主进行预防。五、各科室、部门应积极主动掌握工作环境下可能产生的职业危害因 素、危害后果和应当采取的职业防护措施,建立健全有科室特色和针对性的防护制度,严格操作规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六、对工作中可能产生的职业危险因素、危害程度及时告知员工,让职工知晓职业危害有关情况。 七、各科室、部门应提供符合防治职业危害的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的防护用品。 八、加强工作人员对医疗环境中职业安全防护教育。上岗前对职工进行医院感染、职工防护、安全工作技术和方法等岗前培训。医院不定期进行职业卫生教育培训,对员工进行有关知识培训。 九、医院为职工提供员工保健体检,并建立职工健康档案,及时发现潜在问题,让职工享受到有关的健康服务。

十、要求职工本人加强防护,增强自身防护意识,培养良好的工作习惯,凡违规操作,责任自负。 十一、在发生职业病危害事件时,应在十二小时内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加强信息沟通与传递。信息上报内容包括:职业病危害概况、发生时间、部位以及事件现场情况、事件的简要经过、已经采取的措施等。在做好防护的前提下,按程序开展具体的事件应急处理工作。 十二、事件发生后相关部门应及时调查事件的发生原因和事件性质,估算事件的危害波及范围和危险程度,查明人员伤害情况,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十三、对已受损害的接触者可视情况调整工作岗位,并予以合理的治疗,促进职工康复。

医院安全管理制度

医院安全管理制度为了加强医院安全管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建立以院长和各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安全工作小组,设立安全联络员,监督和检查医院安全工作事关全院各项工作,人人有责。医院安全包括一般安全和医疗安全。 一般安全: 1、工作人员必须提高必须提高警惕;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工作; 2、下班前要检查:门窗是否关好,水笼头是否拧紧,电源是否切断。 3、加强对医院各种设施的管理,防止出现损坏现象。加强医院内的治安工作,为了 能给病人提供比较好的环境。 医疗安全: 1、加强职业道德教育,认真学习《医务人员医德规范及实施办法》,认真履行《执业 医师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五项义务。 2、严格遵守《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章规定的医疗事故预防与处置的各项规定,严格做到本章所规定的一个必须,一个严禁和二十三个应当履行的职责。 3、医院医疗服务质量监控专职人员,要在分管院长领导下,在医务科的指导下,认真履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七条规定的职责。 4、加强经常性的医疗安全教育,强化医务人员的岗位责任制,特别强调要履行以下职 责: (1)、门(急)诊工作坚持首诊、首问负责制;任何医务人员不得在院内拒绝对患者的急救处置; (2)、临床科室认真执行三级医师查房制度,及时、准确无误地处理各项医嘱,严格遵守《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试行)》,提高病历书写质量; (3)、医院抢救设备完好率100%,抢救药品齐全,不断加强医务人员的急救技术培训; (4)、一、二线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尽职尽责地做好本职工作; (5)、各科室对就诊、会诊、检查、治疗的病人,要按轻重缓急区别对待,不得推诿病人而延误救治; (6)、施行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输血、麻醉等操作之前,必须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一条履行告知义务;并依据《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试行)》第十条规定取得当事人签字同意; (7)、严格执行《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试行)》和《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医务人员不得涂改、伪造、隐匿、销毁病历资料,严格防止任何人抢夺或盗窃病历资料; (8)、药剂人员要严格执行《药品管理法》和处方管理制度,检验、放射、功能检查等科室都要严格遵守本科室的工作制度,高标准地做好工作; (9)、加强进修、实习医生及试用期医务人员的管理。 五、依法处理医疗争议,并依法处理医疗事故当事科室及人员。 医院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为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切实做好安全事故的防范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确保不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推进经济社会和谐协调发展,特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一、进一步提高对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领导,落实安全责任深 刻认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坚持科学发展观,扎实做

医院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制度 一、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规范公司应急管理制度,提高应对风险和防范事故的能力,保障职工的安全健康和生命安全,最大限度的减少财产损失、环境损害和社会影响。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应急管理制度坚持?以人为本,减少危害,居安思危,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职责明确,快速反应?的原则, 三、应急管理分?预防、准备、响应和恢复?四个过程。主要内容包括: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应急救援预案管理、应急培训、应急演练、应急物资保障等。 四、成立以公司总经理为组长,主管安全生产经理、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应急管理制度领导小组。应急管理办公室设在安全生产科,并负责日常管理。 五、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远的编写和修订。公司应急管理制度领导小组负责预案的编制、修订。预案要符合《生产经营单位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导则》,并保持与上级部门预案的衔接。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实际演练情况,适时修订《预案》,做到科学、易操作。 六、应急管理培训。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员应急管理培训,培训内容应当包括:事故预防、危险辨识、事故报告、应急响应、各类事故处置方案、基本救护常识、避灾避灾避险、逃生自救等。 七、应急演练。根据年度应急演练计划、每年至少分别安排一次桌面演练和综合演练,强化职工应急意识,提高应急队伍的反应速度和实战能力,安全生产科负责做好演练记录和总结。 八、应急通讯设备保障。公司要对电话、对讲机、手机等通讯器材进行经常性维护或更新,确保通讯畅通。 九、应急救援物资保障。根据公司预案做好应急救援设备、器材、防护用品、工具、材料、药品等保障工作。确保经费、物资供应,切实加强应急保障能力,并对应急救援设备、设施要定期进行检测、维护、更新、确保性能完好。 十、应急处置。事故发生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医院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汇编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总则 一、为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 二、加强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的水平,切实保障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五条的规定和《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第九条的规定,特制定法定代表人目标管理制度。 三、本制度是从组织上、制度上落实“管生产必须管健康”的原则,使各职能部门、科室和职工明确职业病防治的责任,做到层层有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做好职业病防治,促进生产可持续发展。 四、本制度规定从院长到各科室在职业病防治的职责范围,凡本医院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以本制度追究责任。 五、为保证本制度的有效执行,今后凡有行政体质变动,均以本制度规定的职责范围,对照落实相应的职能部门和责任人。 一、各部门和人员的职责 一、法定代表人的职责 1、认真贯彻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落实各级职业病防治责任制,确保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 2、设置与医院规模相适应的职业健康管理机构,建立三级职业卫生管理网络,配备专职或兼职职业健康专业人员,负责本医院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3、每年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职业病防治工作规划和落实情况,主动

听取职工对本院职业健康工作的意见,并责成有关部门及时解决提出的合理建议和正当要求。 4、每年至少召开一次职业健康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工作汇报,亲自研究和制订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与方案,落实职业病防治所需经费,督促落实各项防范措施。 5、根据“三同时”原则,医院在新、改、扩建或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应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核同意,方可进行建设,切实做到职业病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6、亲自参加医院内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的调查和分析,对有关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 7、对本医院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二、医院分管职业健康的领导、职业健康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根据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的规定,在医院中具体组织实施各项职业病防治工作,具体职责: 1、组织制订(修改)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和职业健康操作规程,并督促执行。 2、根据医院机构设置,明确各部门、人员职责。 3、制订医院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与方案,并组织具体实施,保证经费的落实和使用。 4、直接领导本医院职业病防治工作,建立医院职业健康管理档案。 5、组织对全医院干部、职工进行职业危害法规、职业危害知识培训

安全生产与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与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依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消除危害,发展生产的原则及预防和治理相结合的原则,结合公司实际,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规定了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管理工作的职责和权限,是职能部门依法行使职权的依据,是公司员工的行为准则。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 第二章安全生产检查 第四条安全生产工作的主管部门为公司办公室。 第五条安全检查:检查应有记录,对查出的问题和事故隐患必须及时整改到位。 月检查:由总经理或主管安全副经理负责,公司办组织进行。 周检查:由生产厂厂长负责,组织有关人员进行。 日检查:由班组长负责组织安全员对本班范围内进行安全检查。 第六条检查内容:电线、电气设备、运输设备、受压容器、通风设施、消防设施、原材料堆放区的防火、房屋建筑等。 第三章安全教育 第七条安全生产教育工作在总经理的领导下,以公司办为主,会同生产厂、班组进行,把安全生产落到实处。 第八条对新员工进行公司、班组二级安全教育。 第九条对特殊工种人员进行专业安全技术教育,如电工、焊接工等由上级安全部门培训,考试考核合格,发给上岗证,持证上岗。 第十条对岗位变换的职工,应按新岗位的安全要求和设备的安全操

作作技术要求,进行安全教育。 第十一条 对因事等原因离岗六个月以上要求复工的职工,应经公司办进行复工安全教育后才准上岗。 第十二条 公司每季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总结,班组每月进行一次安全生产小结。 第十三条 公司对每年的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同时对下年的安全工作作出安排计划。 第十四条 各部门应利用宣传栏、板报等形式开展日常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第四章 安全生产奖惩 第十五条 实行安全生产与工资总额挂钩的考核办法。 第十六条 安全生产按月考核,其安全系数与各部门工资总额挂钩结算。 安全系数= 100100奖惩分数 奖分: (一) 及时发现事故隐患,且整改及时,有专题材料,经调查落实,奖0.1~1分; (二) 由于安全意识强,避免了重大人身事故的发生,使公司财产避免遭到巨大损失者,奖0.5~5分; (三) 其它情况需要奖励者,奖0.1~1分。 罚分: (一) 没有按规定进行安全检查,扣0.2~2分; (二) 没有按规定开展安全教育工作,扣0.2~2分; (三) 发生轻伤事故每次扣5~10分,重伤每次扣10--15分,死亡每

医院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医院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为保证医院正常工作秩序,保护患者身体健康,确保国家财产不受损失,杜绝或尽量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遵循"注意防范、自救互救、确保平安、减少损失"的原则,根据本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1、院长是医院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医院安全工作由院长领导下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综合治理领导小组>>负责。各科室向领导小组负责,实行责任追究制。 2、医院每月要对职工进行有关安全方面的知识教育,教育形式应多样化:每月科主任要有针对性的对科室人员进行安全教育。要对职工进行紧急突发问题处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识的教育。紧急电话(如110、119、122、120等)使用常识的教育。 3、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院内外职工,患者出现重大伤亡事故一小时以内以书面形式报告东阿县卫计局及相关部门:患者出走、失踪要及时报告,不得隐瞒责任事故。 4、建立健全领导值班、职工值日值宿制度:加强医院管理,保证医院的工作秩序正常:负责医院安全保卫的值班人员要经常和派出所保持密切联系,争取派出所对学校安全工作的支持和帮助。 5、加强对职工的医德教育,树立敬业爱岗思想提高业务水平和质量,随时注意观察患者心理变化,防患于未然,不得呵斥和变相取笑精神病患者,不得将精神病患者赶出医院或病房。 6、外单位或部门手术或者会诊需请我单位人员的,未经东阿县卫计局批准、院委会同意,不得擅自离院参加。

7、医院要教育职工遵守医院规章制度按时到院、按时回家,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8、医院要定期对病房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消除,情况严重的,一时难以消除要立即封闭,并上报东阿县卫计局。 9、医院要经常检查院内围墙、厕所、栏杆、扶手、门窗、楼梯以及各种体育、户外活动、消防、基建等设施的安全情况对有不安全因素的设施要立即予以维修和拆除,确保职工和患者工作、学习、生活场所和相应设施既安全又可靠。 10、医院组织集体活动要将安全工作摆在第一位,要履行相关审批程序,要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应急预案。

作业环境管理制度

粉尘作业场所管理制度 为了预防、控制尘肺病的发生,改善劳动条件,以确保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及安全,特制定本规程。 (一)粉尘作业场所操作规程 1.加强上岗前职业健康体检,杜绝职业禁忌症患者上岗,凡患肺结核、支气管哮喘等呼吸系统疾患者均不得上岗。 2.加强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保证每个作业者都能配戴和适应合格的防护用品。 3.定期对各产尘点全尘、呼吸性粉尘进行科学检测,并将检测结果上报矿安全科、公司安全监察部、通风部。 4.井下各转载点、溜煤眼、煤仓、翻矸笼和有煤尘飞扬的地点、回风巷均要安设有效的防尘洒水装置进行喷雾降尘。 5.产尘量大的作业地点,除配戴个体防护用品外,还必须采用湿式作业来降低作业场所粉尘浓度。 6.井下各防尘水管主、干、支管必须保持畅通并保证供水,保证井下防尘用水。 7.采面进、回风巷,采区、矿井主要运输大巷要定期进行冲洗或清扫,防止粉尘堆积。 8.隔爆水袋安装地点、数量、水量、安装质量要符合安装标准和要求。 9.掘进坚持湿式打眼,放炮时必须使用洒水喷雾装置。

综采综掘作业必须使用内外喷雾。煤矸运输的转载点必须使用喷雾降尘。 (二)考核 1、井下防尘设施没有按规定设置,每发现一处考核责任单位500元;设施不完善影响使用,每发现一处考核责任单位200元;设施完善但没有正常使用,每发现一处考核责任单位100元。 2、检查发现作业地点没有使用个人防护用品者,严格按照“三违”追查处理。

锰作业场所管理制度 为预防、控制和消除锰中毒,改善劳动条件,以确保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及安全,特制定本规程。 (一)锰作业场所操作规程 1.锰作业场所:要设置锰作业警示标志和警示说明。 2.保证作业环境空气良好,通风设施运行正常。 3.岗前健康检查,杜绝职业禁忌患者上岗。凡患有神经精神疾患、肝、肾及内分泌功能障碍者等,不得从事锰作业。 4.加强个人防护、持证上岗。作业时佩戴有害气体防护口罩、眼睛防护罩,工作场所严禁吸烟和进食,杜绝违章作业及超时工作。 5.督查规定:无证上岗、作业场所的通风不良、通风设施不能正常运行、个人防护用品不能正常使用者、超时工作,按违章作业处理。 (二)考核 1、作业场所职业卫生制度或职业危害警示标识需上墙,发现作业场所无职业卫生制度或职业危害警示标识者,每发现一例处罚责任单位100元。 2、检查发现没有使用个人防护用品者,每发现一例考核责任人30元。

医院安全管理制度

医院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医院安全管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建立以院长和各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安全工作小组,设立安全联络员,监督和检查医院安全工作事关全院各项工作,人人有责。医院安全包括一般安全和医疗安全。 一般安全: 1、工作人员必须提高必须提高警惕;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工作; 2、下班前要检查:门窗是否关好,水笼头是否拧紧,电源是否切断。 3、加强对医院各种设施的管理,防止出现损坏现象。加强医院内的治安工作,为了能给病人提供比较好的环境。 医疗安全: 1、加强职业道德教育,认真学习《医务人员医德规范及实施办法》,认真履行《执业医师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五项义务。 2、严格遵守《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章规定的医疗事故预防与处置的各项规定,严格做到本章所规定的一个必须,一个严禁和二十三个应当履行的职责。 3、医院医疗服务质量监控专职人员,要在分管院长领导下,在医务科的指导下,认真履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七条规定的职责。 4、加强经常性的医疗安全教育,强化医务人员的岗位责任制,特别强调要履行以下职责: (1)、门(急)诊工作坚持首诊、首问负责制;任何医务人员不得在院内拒绝对患者的急救处置; (2)、临床科室认真执行三级医师查房制度,及时、准确无误地处理各项医嘱,严格遵守《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试行)》,提高病历书写质量; (3)、医院抢救设备完好率100%,抢救药品齐全,不断加强医务人员的急救技术培训; (4)、一、二线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尽职尽责地做好本职工作; (5)、各科室对就诊、会诊、检查、治疗的病人,要按轻重缓急区别对待,不得推诿病人而延误救治; (6)、施行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输血、麻醉等操作之前,必须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一条履行告知义务;并依据《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试行)》第十条规定取得当事人签字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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