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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营利组织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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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营利组织问责:概念、体系及其限度

内容摘要: 随着社会治理结构中“多中心治理”合理性与合法性的确立,非营利组织已成为参与公共事务治理的重要角色。只有如此,非营利组织问责才能有望发挥其积极效果,并最终促进公民社会与国家的协同发展。

随着社会治理结构中“多中心治理”合理性与合法性的确立,非营利组织已成为参与公共事务治理的重要角色。非营利组织在公共政策的制定与执行、公共价值的界定与分配、公共产品的生产与传递过程中发挥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由此也引发了人们对非营利组织问责的关注与需求。非营利组织代表谁的价值或利益?它需要受谁的监督和对谁负责?问责的具体内容包含哪些?如何把握问责的限度以避免问责过度?这些问题攸关非营利组织的发育与成长,也攸关公民社会和民主政治实践的积极展开。

一、非营利组织问责的概念界定

近年来,问责(accountability)开始在政府、企业组织和社会团体中逐渐普及开来。但对于什么是问责,认识上仍然存在分歧。“问责”一词可以说是一个舶来品,直到2003年才伴随“非典”事件引发的政府高层官员被免职现象出现在公众的视野中。其实问责本身即是一个多层次、多维度的复杂概念。Day和Klein认为,问责一词如同“变色龙”。[1]从词源学上看,“问责”是古希腊和古罗马借款制度中的术语。其原意为借款人向当地教堂或地主等贷款人借款时,借款人就对贷款人负有解释说明的责任。欧洲中世纪庄园制度也援用这种说明责任的制度,庄园主的管家每年需要对其信托加以说明,这样的报告过程就是问责。[2]

Ebrahim认为,“在其最简单的意义上,问责是指一个程序,通过这个程序,个人或者组织对他们的行为以及由此产生的结果负责。”[3]Unerman把问责界定为“关于行为的解释,假设某些个人或组织――接受者或利益相关人――拥有某些权利向解释者负责。”[4]Koppell认为问责概念反映了组织以其透明度、义务、控制能力、责任感及响应力,寻求组织存在的合法性及合理性证据的努力。[5]

从上述定义,可以引申出问责的三层意涵:(1)问责反映了一种互动关系,包括了问责者和被问责对象。(2)被问责者负有一定的义务对其信托行为加以说明,该义务具有一定的客观性。(3)通过报告机制产生的信息成为互动的焦点,它是双方达成理解乃至建立信任的基础。对一个组织而言,主要涉及组织资源的流向和效用。

综上,本文对非营利组织问责作如下界定:非营利组织问责是指非营利组织就其组织行动通过公开的途径向问责主体进行说明、解释和辩护,理清行动结果应由谁负责和责任的归属,并据此接受奖惩,以达成提升非营利组织的绩效与价值的目的。

二、非营利组织问责的体系

(一)问责主体非营利组织问责的主体是指在组织问责过程中起组织、领导、协调等作用的组织或个人。根据利益相关者理论,组织存续的关键在于积极地引导与满足利害关系人的需求。相应地,组织的问责也经历了从高层权威负责到向所有利益相关者负责的转变。非营利组织的利害关系人是多元的,Lloyd和Casas 认为它包括提供资金的赞助机构和个人,如企业、基金及政府的捐赠者;拟定法律和管理制度的政府;提供金钱的捐款者和贡献时间的义工;提供这些机构目标和道义上合法性的受益者。[6]Lloyd和Casas大致勾勒出了非营利组织问责需要关注的对象,这些利益相关者都可以成为问责的主体。然而,非营利组织在回应问责方面不能平均用力,需要在不同的环境中根据影响力大小、责任轻重和代表性强弱对回应的优先次序作一权衡与安排。例如,由于问责力量和清晰度的不同,非营利组织受到赞助机构、政府的影响较大,作为非营利组织存在根本依据的受益对象却由于对服务的依赖性而通常影响力较小。而一旦这些非营利组织不能重视甚至漠视受益对象的真正利益,不能将工作的重心安置于此,那么必将对其健康发展构成致命威胁,从而背离其宗旨。因此,非营利组织如何根据其使命,在不同的环境中有效地平衡不同利害关系人的需要,并在问责内容、方式及其程度作出有效调整,就成为回应问责的关键。

(二)问责类型

在组织问责理论研究中,Romzek和Dubnick的问责关系类型较具代表性。他们从组织控制来源及组织行为控制程度两个维度,提出了问责的四种类型:等

级问责、专业问责、法律问责和政治问责。[7]等级问责是依靠组织内部的规章制度和标准化的操作流程,以组织的科层权威为基础,追求效率价值的实现。专业问责指组织依靠专业性的从业人员来有效完成组织的各项任务,强调的是专业性。法律问责通过遵守外部的各项法律以体现法治秩序的基本要求,追求的是适法性价值。政治问责强调的是组织能够对外部利害关系人的质询意见予以回应,突出的是回应性。当然,等级问责、专业问责、法律问责和政治问责并不是截然分开的,在某些领域往往是交叉存在。非政府组织如接受政府的委派或者捐赠人的指派从事某些活动,那么非政府组织的政治责任与相关的法律责任就密切相关。许多国家基于规范化管理的需要,对一些基金会组织规模、人员构成的法律要求则包含部分等级问责的要求。

另外,根据组织问责的内外部环境的不同,可分为社会问责和内部问责。社会问责指非营利组织对自身使命、宗旨和筹集到的公共资源效用的社会交代,释放出的是公共责任的履行信息,其问责回应的是组织的多方利益相关者,包括对组织感兴趣的媒体、公众、政府等。内部问责指组织成员对其项目执行工作体现出的专业性与效能的说明,强调的是组织管理责任,包括了员工与管理人员、管理人员与理事监事间的责任交代。在各类组织日益关注社会责任的今天,非营利组织应当在积极对外营销、树立良好形象的同时,通过强化内部问责改善管理绩效,改变长期以来人们对其管理业余性的指责,将社会问责和内部问责有机结合起来。

(三)问责内容

Kearns认为公共部门问责系统有三个核心要素,即较高权威、绩效标准和报导机制(见表1)。较高权威是指拥有监督权力的较高权威;绩效标准为评估组织活动法律、契约及使命的达成度的准则;报导机制则是指传达信息给较高权威的机制。

问责的核心要素

根据基恩斯的公共部门问责系统的组成要素,我们可以将非营利组织问责的内容分解成监督、评估、反馈三个组成部分。

1.非营利组织的监督。委托―代理理论是人们构建非营利组织问责最常引用的分析工具。根据这一理论,首先,在组织内部,理事会扮演着保护和监督者的角色,批准和监督其管理者按照理事会的意志来进行决策和执行,防止管理者的投机自利行为,以有效达成组织的使命。其次,在组织的外部,组织的服务对象和捐赠者也可成为其委托人,如何履行与捐赠者间的契约责任,更好地满足服务对象的需要,也是组织接受外部监督的原因。最后,作为拥有合法强制力、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重要守护者的政府负有对非营利组织健康发展的义不容辞的责任,包括基本的监管义务。

2.非营利组织的评估。仅仅以善意和价值观作为非营利组织存在的合法性证明是不充分的,目前非营利组织的管理问题得到了越来越多的关注。绩效是一切管理的中心议题,管理的根本目的在于提高组织的整体绩效。通过绩效评估,有利于达成管理性的目的以回应慈善业余性的指责,达成发展性的目的以凝聚组织内外利益者的信心与支持以实现组织的持续发展,达成战略性的目的以回应外部政治性问责并保证组织使命的不偏不移。

3.非营利组织的反馈。反馈机制的核心是建立和完善非营利组织制度化的“社会交待机制”,增强组织的回应性。问责的核心环节是通过组织与利益相关者的互动达成理解与共识,因此,非营利组织是否具备畅通的反馈渠道以及释放信息的明晰性、准确性、针对性、适切性、便捷性,对组织能否赢得支持和信任、提高组织的公信力至关重要。另外,许多国家的法律也部分规定了非政府组织的报告对象、内容和程序等责任。

三、非营利组织问责的限度

对非营利组织问责呼声的高涨似乎暗示了这样一种观点,即问责越多越好。Ebrahim指出,课责越多越好这个假设并不准确,课责并非均具有系统性,且课责大多仅具短期效用。[8]对非营利组织的问责需要关注其限度,并思考如下问题:问责是否会影响非营利组织对使命的坚守、自主性与创新性的发展以及道德自律意识的培养?

(一)委托人抑或代理人

近代以来,伴随人类文明的进步,结社权逐渐演变成为公民的基本权利。“作为一项公民权利,它是指公民不论出于何种原因、目的与他人结社或采取类似行动,以对抗国家和其它私主体干涉的权利;作为一项政治权利,它是指人们在联合他人的条件下,有效主张其政治利益的权利。”[9]在社会多元治理的舞台上,非营利组织日益发展出抵制权力与金钱扭曲、彰显民主价值、培育人群互信、勇于探索创新的自我治理特色,以至于其勃兴之势被称为“结社革命”的到来。随着非营利组织在诸多领域影响力的增强,一些人开始对其扮演的角色产生了质疑,在其中最具代表性的是这一表述――“你代表谁?”

这一质疑所针对的是如下现象,即包括非营利组织在内的大多数组织被一群自己做主的领导控制,它们不像通过代议民主获得代表性和受到诸多正式制度如政治、法律问责约束的政府组织。会员制的非营利组织代表的是它们自己或其会员选民,而不是全体公民。非会员组织宣称的代表性也往往是不充足的。非营利组织,尤其是非会员组织是按照它们对于公共物品、公共利益的理解去倡导、分享理念,去创造性地服务于未被政府或各种利益团体很好组织起来的普通民众权益。可见,作为市民社会重要组织部分的非营利组织处于委托――代表性纽带中委托方的一端。它表明了“委托人组织起来对政治社会索求问责的情形”[10],是一种宪政实例。“公民社会组织的荣誉不是民主合法性,而是成为一种压力集团的能力。”[11]它的目标是重建一个自治的公民社会,使现有的代表结构能够对新的声音和诉求开放。如果把政治代表性概念扩展于公民组织,就可能危及市民社会具有创造力的自我构建特性。

当然,非营利组织委托人的角色并不妨碍其对代表性的自觉追求,一些非营利组织从公共利益出发,寻求更加多元的代表性,是一种积极回应问责的表现。另外,非营利组织委托人的角色也不是固定不变的。随着“多中心治理”、“协

同治理”的兴起,非政府组织分享了部分原本属于政府的更为基本的功能――对公共权力的自由裁量和对公共财政资源的使用。于是,“呈现决策代表性的市民组织不再处于政治权力之外,而是从等式中委托方一端变成了代表性的一端,因此也就不是从外部监督政府了。它们应该像所有代表性实体一样遵守正式的问责机制。”[12]

(二)自主性与依赖性

现代社会中非营利组织位于国家与市场的接壤之处,体现出公私兼备的双重特性。一方面,非营利组织作为公民社会的组成部分,体现了民间、独立、自主、志愿、公益等特性,可以监督政府的行为,制衡市场金钱逻辑的肆虐。非政府组织如果放弃了这种自主性,甘受政府的操控和商业利益渗透,必然丧失其主体性和公共性,从而沦为政治野心家和不良商人的“跑马场”,最终玷污非营利组织的宗旨,带来市民社会的殖民化。另一方面,在推进公益事业时,非营利组织因其弹性和创新性,较政府更为灵活、便捷;因其公益性质,较企业来得合适。因此,非营利组织在公共服务领域中被越来越倚重,甚至被有些学者认为是在市场失灵情形下公共需求的第一位的供给主体。今天,大量的非营利组织正处于发展与政府部门的密切合作中,也形成了对政府渐趋增加的依赖性。这首先体现为非营利组织对政府资源的依赖。根据萨拉蒙主持的一项跨国调查研究,没有一个国家的非营利部门的收入主要来源于私人和慈善捐赠,其比例平均仅为12%,而来自政府的各种资助则占到34%。当非营利组织的资金很大一部分来自政府时,往往会受到许多规范的约束,使非营利组织在组织使命与契约要求之间摇摆,甚至为了维持组织的生存而完全听命于政府的指令,从而丧失其独立品格。许多实证研究发现,在以契约制度为主的公私合作关系下,非营利组织往往会出现自主性的降低、创新性的减少、科层化的出现、服务的破碎与断续等负面现象,失去本为社会公益辩护的角色与立场。[13]

Najam提出了分析政府与非营利组织之间关系的4C模式,认为由于二者追求目标及达成手段的不同,既存在合作与互补的一面,也存在吸纳(co-optation)与对抗的一面。[14]诚如前面所述,多元治理的兴起使得政府和非营利部门之间的关系更多地是以合作而非冲突为主要特征,政府已经更多地依赖非营利部门来满足人们多样化的需求。就非营利组织而言,资金来源的匮乏与不稳定性已成

为困扰众多非营利组织的核心问题。在此情况下,也必然转向政府寻求支持,希望通过税收优惠、低利融资、争取补助金等方式来减轻经济负担。然而对非营利组织而言,如何实现对自身使命的一贯坚守,则需要保持清醒的认识。对于与政府部门追求目标不完全一致的非营利组织而言,开辟多元化的筹资渠道、游说以争取有利的政策环境、在可能危及组织使命的情况下抵制政府的笼络与收编都是可行的策略。

通过上述的分析,我们发现非营利组织问责,要在当代社会新的治理环境中把握其原则与方向。非营利组织一方面需要维护一定程度的自主,另一方面也摆脱不了与政府的持续互动。如何依据不同的社会环境,选择最适合的课责机制,就成为促进非营利组织发展的关键。在实践中,对于倡导型组织和社会服务型组织其问责的重点与严苛程度应该有所不同;在许多非营利组织面临不利的外部政治经济环境、自身结构不健全的情况下,应当加强法律、等级制度的建设与问责;对于体质健全的非营利组织,则宜采取专业与政治课责,以符合非营利组织对于较高自主性的坚持。不过,值得注意的是,对于草创时期的非营利组织而言,过多的法律与等级问责往往又会对其成长活力产生抑制作用,从而不利于保障其自主性。如何有效问责,这往往涉及非营利组织自律与他律机制间的选择与平衡。

(三)自律与他律

非营利组织问责的方式或者量度标准是多样化的,可以将其划分为自律与他律两个层次。自律是行业内或组织内的监督约束,是由专业人员相互约定,自愿遵循的规则。它包括成员之间的自我约束和监督,也包括行业协会的自律和会员间的相互监督约束。[15]他律主要是指透过正式的法规,由政府或公权力来执行的监督。问责是一个社会建构的概念,非营利组织的问责在今天应该是“基于权利的方法”[16],因此它要求他律的建设应当不妨碍乃至引导自律,为自律开辟出足够的空间。

非营利组织的他律,即法规规制,包括组织主体资格制度、财税制度、不公平竞争规制等内容。在主体资格的确定上,规制需要尊重非营利组织的自主性。如发达国家对普通社会组织的成立采取的是放任的态度或认证的方式,认证方式中强调手续的明文化与透明化以排除官僚的过度介入。只对欲取得免税资格的法人进行组织治理结构、财产、税收制度上的要求与限制。当然,伴随公私合作的

展开,承担部分公共产品与公共服务提供的非营利组织承担起合作中的契约责任。不过,非营利组织往往只承担生产或配给的责任,公共产品能否满足社会需要的最终责任依然由公共部门来担负,即政府“掌舵”责任是不可推卸的。

如果说他律是政府为非营利组织订立的最低行为规范标准,那么自律则反映了非营利组织向大众证明其使命和效率的需要,属较高标准的规范。非营利组织是一个成长中的、动态的、多样化的部门,其发展参差不齐且鱼龙混杂。一系列慈善丑闻事件的出现提醒人们非营利组织的公益性并不是必然的。非营利组织要取信于众,就不能满足于政府规制的最低要求。“在荣誉管理已经成了自我维持的时代,公众眼中的可信度很容易丧失”[17],非营利组织能否准确地反映其选民的需求和观点,是它们能否从捐赠者、政府及拥护者那里获得支持的关键。Lloyd和Casas将自律机制分为三类:以追求道义、道德为本的行为准则;订立内容详实的行为准则;由第三方社团见证的认证系统。自律是自愿的,他律则是强制的,行业自律位处两者之间,其中介与引导作用尤其值得重视。在美国,社会大力发展非营利性组织的互律机制,包括非营利组织联合会、行业社团的互律以及独立的第三方评估机构。美国医学协会定期对医生的资格和能力进行认证和评定,独立的、专事评估的非营利机构――美国全国慈善信息局(NCIB)致力于慈善机构的评估准则的制定和定期向公众发布慈善机构的评估报告。行业规范的确立和各类信息的发布,为非营利组织提供了引导和激励,也对社会公众评价、参与、支援非营利组织起到重要的辅助性作用。

由此,在非营利组织自律与他律机制的选择上,关键性的环节是建立一个非营利组织凭借其理念与宗旨的感召性、组织治理结构的完善性、组织绩效的卓越性、与利益相关者互动的积极真诚性,来展示与竞争的舞台。在基础性他律的约束与配合下,更加注重社会选择机制的作用,可以避免过多的问责损害与侵蚀公民社会的活力。对公共权力部门而言,应当给予非营利组织足够的自主空间和信任,在坚持对非营利组织最低限度管制的基础上,建立合理的非营利组织经费补助制度,搭建非营利组织间交流、共享、学习的信息平台及非营利组织与外部对话、沟通、协商的机制,并积极推动非管理组织行业自律联盟的建设。这些措施的根本目的在于建立一套透明化的问责机制,创造一个有益于非营利组织提高绩效的环境,从而将非营利组织的问责纳入自律为主、他律为辅的轨道。

四、结语

如何确保非营利组织问责在良性的轨道上运行,对于非营利组织的长远健康发展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然而,问责并非多多益善,问责的有效性与其限度密切相关。我国非营利组织正处于快速成长的阶段,国家对于社团甚至整个非营利部门,依然采取控制型监管策略,社团的组建和运行都受到不规范的委托庇护关系或主顾主义的制约。[18]根据各类社会组织的挑战能力和提供公共物品的种类对它们实施不同的吸纳策略。[19]非营利组织的分级登记、双重管理体制导致现存非营利组织组织的行政化倾向和高度依附性,过高的登记门槛和严格的限制竞争原则又把大量草根组织拒在合法性门外,税收管理上的“一事一议”和日常管理约束的畸轻畸重带来了非营利组织组织非规范化的生存状态。

面对“制度剩余与制度匮乏”[20]的双重困境,我国非营利组织的问责呈现出深刻的复杂性。近年频繁发生的公共安全和公益腐败事件,表明强化行政体系压缩社会空间来维持僵化的社会稳定秩序,终有其限度和致命缺点。“作为政府、市场之外的"第三种机制",非政府组织发展不仅是"和谐社会"建设的一个部分,其本身更是"和谐社会"的重要建设路径。”[21]我国政府需要从根本上改变工具性技术治理的思维,尊重非营利组织的自主性,将其作为公民社会的活力之源和合作治理的重要伙伴,并通过提供制度、物质、信息等资源为非营利组织营造有利的环境。只有如此,非营利组织问责才能有望发挥其积极效果,并最终促进公民社会与国家的协同发展。

来源:人民网

非营利组织营销

非营利组织营销 课程概述 非营利组织营销,或叫社会营销 什么是非营利组织 三元社会经济结构: 政府 营利组织 非营利组织 什么是非营利组织 非营利组织作用 国民经济中的重要地位:解决社会问题,补充政府功能,效率高于政府 创造就业机会 扩大内需 对社会文明作出贡献 扩大基层民主权利,推动社会自治 帮助政府和公民关系的沟通 满足社区居民的多种需求 非营利组织的特点: (Lester Salamon) 1、正规性 2、私有性(*) 3、非营利性 4、自治性 5、志愿性 6、公共利益性 非营利组织的特点: (Mike Hudson) 1、目标容易模糊 2、运作常难以控制 3、对许多利益相关者负有责任 4、管理结构错综复杂 5、志愿主义是一个基本组成部分 6、价值必须得到珍惜 7、缺乏财政上的“底线”来决定优先选择 非营利组织的特点: (Stephen Osborne) 1、正式建立 2、独立于政府控制之外 3、有一个能决定自身组成结构的管理委员会,或按其成员意志自主管理,有独立决策能力 4、有自身的经济管理模式,不可分配从与组织使命有关的重要活动中产生的任何盈余,而必须将它再投入于服务之中 5、组织动力不应建立在经济利益上,而应恪守规范的志愿价值观

非营利组织与营利组织的区别:(T. 维伦& J. 亨格) 1、服务对象对组织决策的影响较为复杂 2、非营利组织服务目标呈现多元化的现象 非营利组织的特征:(W. 纽曼& H. 瓦伦德) 1、难以度量其服务 2、服务对象的影响一般较弱 3、组织雇员一般都具备丰富的专业知识,并且对组织有强烈的奉献精神 4、资金来源的提供者——资助者或政府,可能对组织的内部管理工作进行干扰 5、组织的奖惩措施应主要依据服务的质量专业性和其他相关方面进行制定。 非营利组织的特征:(Wolf) 1、服务大众 2、不以营利为目的 3、有一个不会令任何人利己营私的管理制度 4、本身具有合法免税地位 5、具有可提供捐助人减免税的合法地位 中国非营利组织的特点(清华大学NPO研究所,1999) 公私混合,官民重叠 地区分布不均衡 活动范围有限 大多数NPO的规模一般不大 NPO的主要收入来源依赖于政府,且财务制度不够健全 理解非营利组织的概念: 非营利与非盈利的区别 与政府组织的关系 从法律、资源、目的或功能、结构-运作等方面对非营利组织的理解 非营利组织的定义: 不以营利为目的而从事社会公益事业的机构、组织或团体,它们可以是现有的政府事业单位和教育机构、注册的民办科技机构等。(王方华,周洁如) 非营利组织的分类: 按照注册地点:地方性组织、全国性组织和国际性组织 按照性质:学会机构、协会机构、‘研究、教育和培训机构’、项目实施机构、筹资机构 按照行业划分:教育机构、医疗机构、环境保护机构、扶贫机构、综合机构 按照经费来源:自给自足型、部分收费型、无偿提供型 非营利组织的发展: 全球非营利组织的发展 美国非营利组织的发展 中国非盈利组织的发展

非营利组织管理读书报告

《非营利组织管理》读书报告 (武汉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随着社会的发展,社会事务越来越多也越来越复杂,仅仅依靠政府难以解决越来越多的社会事务。为了保证社会各项事务的有效运行,人们在政府组织之外成立了一大批不同于政府的的组织,这类组织不以营利为目的,而向社会提供类似于政府提供的的公共物品和公共服务。随着大量非营利组织的出现,很多关于非营利组织的研究理论也随之产生。这方面的研究学者既包括管理学大师德鲁克,也包括萨拉蒙和后来的赫茨琳杰,当然很多国内的学者也致力于这方的研究。虽然我过对于非营利组织的研究起步比较晚,但是经过了这几年的发展还是取得了比较大的进步。很多研究非营利组织的国内著作也达到了一定的水平。 我认为由黄波,吴乐珍和古小华主编,经中国经济出版社出版的这本《非营利组织管理》是关于非营利组织管理的一本比较好的著作。全书共分为十个章节分别讲述了非营利组织的概念,理论基础,中外非营利组织的介绍,非营利组织的战略管理、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项目管理以及非营利组织的的营销和评估。同时作者认为非政府组织和非营利组织在内涵和外延上是一致的,只是非营利组织侧重的是与市场的区别,而非政府组织侧重的是与政府的区别。 一,非营利组织的概念、特征和出现的原因 (一)非营利组织的概念 对非营利组织的概念至今没有一个统一的定论,在本书中作者提出了国际上几种具有代表性的观点: 1,他们提出了当前国际上较为流行的一种观点,那就是美国约翰.霍普金森大学教授莱斯特.萨拉蒙的观点认为非营利组织是同时具有组织性,非政府性,非营利性,自治性和自愿性五个特征的组织。 2,美国的彼得.德鲁克在《非营利组织的经营》一书中认为,非营利组织既非企业又非政府机关,其目的人与社会的变革,是向社会提供服务的部门。1 3,在欧洲国家非营利组织被定义为,包括合作社、互助会在内的社会经济组织。 4,日本学者重富真一认为非营利组织是同时符合非政府性、非营利性、自发性、持续性、利他性、慈善性六个条件的的社会组织。2 5,日本学者川口清史认为非营利组织是不以获取利润为目的,从事商品生产、流通以及提供服务的民间组织。3 而在我国非营利组织的主体是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基金会,还包括其他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各种非营利性和非政府性的社会组织。在我国官方将非营利组织分为社团法人、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未登记转让的社会团体和事业单位。 纵观以上几种比较有代表性的观点,作者在本书中提出自己的关于非营利组织的观点,非营利组织的设立和经营不以营利为目的,并且净盈余不得分配,由志愿人员组成,实行自我管理的,独立的,公共或民间性质的组织团体。 (二)非营利组织的特征 尽管上述的国内外学者提出了自己关于非营利组织的观点和特征,但是本书 1[美]彼得.F.德鲁克:《非营利组织管理》,日本经济评论社,1997年版,第5页 2[日]重富真一:《日本的NGO(2000)》,明石书店,2001年版,第17-19页 3[日]川口清史:《非营利组织与合作社》,日本经济出版社,1994年版,第37页

非营利组织市场的案例分析

企业与非营利组织联盟的案例分析一: 国际世界宣明会是致力于救助和发展工作的国际性基督教非营利性组织。作为一个全球性的组织,世界宣明会的国际合作项目包括在发达国家和地区的基金筹募和推广活动,以及在发展中国家实施的援助计划。世界宣明会在国际上获得了良好的声誉和较高的公众认知度。世界宣明会-中国的总部设在香港,目前已经在中国大陆实施了一系列援助、发展项目,获得了中央和各级地方政府以及社区的承认和赞赏。 (一)项目描述 世界宣明会和耐克已经合作开展的项目包括提供礼品以及对世界宣明会在世界其他地区项目提供支持。双方合作的历史可以追溯到1984年。在1999年,由世界宣明会设计的“工人发展计划”在耐克东莞工厂实施。在9个月的试验成功的基础上,进一步开发了“教育、行动、领导力发展计划”(The Development through Education, Action and Leadership Project,简称DEAL)。这是一个为期三年的计划,由耐克公司及工厂支持,世界宣明会提供NPO方面的服务。DEAL的目标是提高工人,尤其是来自贫困农村的工人的生活质量。目标服务对象人数必须在三年内达到工人总数的30%(8000多人)。该项目结束后将由该工厂继续实施。 (二)项目实施结果 该工厂三分之一的员工参与了世界宣明会组织的文体教育活动、定期假日课程和领导力培训课程。项目取得了以下成果: 第一、使农民工在工作之余享受到了更多的文体活动和学习的机会。 第二、使工人获得了更多技巧和知识,提高了自身素质,为改善其将来的生活打下基础。 第三、工人的潜力得到开发,不少人成为社区中的领导和积极分子。 耐克公司的收获是除了完成项目的目标以外,DEAL还使耐克公司在多方面的收获颇丰;提高了员工的积极性和参与行为;提高了员工的士气;加强了员工的发展;使社区变得更健康、更和谐;强化了企业公民的形象。从世界宣明会的角度来看它也完成了开展城市社区项目的目标。 (三)风险认识和防范 在耐克和世界宣明会的成功合作中也不乏风险的存在。风险在此类合作联盟中是不可避免的。因此,世界宣明会在这个项目中采取了一系列的策略来防范潜在的风险。 首先,联盟伙伴的选定。世界宣明会和耐克在开始阶段花了足够的时间来开展充分的讨论,确保达成共识,即公司与工人、社区的良好状况之间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从企业的角度出发,健康的社区是潜在客户的源泉。在日益激烈的全球竞争当中,企业所在社区的质量直接影响到企业的竞争力创新。在中国,耐克的大部分产品是由来自中国贫困地区的农民工制造出来的。因此,在联盟前双方就应进行充分的沟通,以此达成共识,避免了在接下来的联盟中产生的分歧。在当今全球化竞争的环境中,通过公益活动改善人员及其社区的状况是创造良好业绩的根本途径。 其次,目标的形成。形成了明确的目标和战略上的调整配合,并使合作方在合作过程中

第三讲 国外非营利组织与中国事业单位的比较

第三讲国外非营利组织与中国事业单位的比较分析 一、国外非营利组织的发展 国外非营利组织的兴起 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非营利组织在各个国家迅速发展。 法国:1990年建立了6万多个社团 德国:每10万人1960年160个1990年475个 瑞典:有近20万个社团,大多的瑞典人参加了一个或一个以上的社团 埃及:90年代早期,有约2万个NPO 巴西:20万个NPO 泰国、曼谷:2200个NPO 印度:世界上最复杂多样的NPO 美国学者萨拉蒙惊呼:我们是置身于一场全球性的”社团革命”之中,这场革命对20世纪后期世界的重要性丝毫不亚于民族国家的兴起对于19世纪后期的世界的重要性。 二、戴维路易斯研究NPO得到重视、迅速发展的原因 1、理论困境。 2、政府在反贫困问题上的无能。 3、90年代,从对经济政治发展的关注转变到对环境、性别和社会

发展等问题,NPO的声音明显增加了。 4、对各个派别都有吸引力。自由主义(平衡国家与企业之间的利益);新自由主义(增强了市场的手段,加强了私有化的理由);当权政治(承诺了一种“新政治”,不采取以前夺取政权的斗争战略)。 三、国外NPO的多样化 概念:美国通常使用“the third sector”和“NPO” 。除了美国外,别的国家一般不认为各类NPO能构成一个统一的部门。它们注重的某一类或某几类NPO. 英国、印度注重“志愿组织” 法国注重“社会经济” 东亚注重“社团” 转型国家注重“公民社会组织” 发展中国家“非政府组织” 但这些概念都比“NPO”窄的多。概念上的差别反映了各国历史、文化和法律上的差别。 规模:以第三部门雇员占劳动力比重作为衡量规模的标准 美国规模最大,有将近7%的劳动力服务于NPO 英国、法国、德国规模也较大,雇员占劳动力的2、5%至4、2%但日本占劳动力的2、5%、意大利1、8% 结构:美国、德国医疗机构首屈一指 英国、日本教育机构独占鳌头

非营利组织在中国的发展及其作用

非营利组织在中国的发展及其作用 (文法学院行政管理08-2班毕崇明 0801070901) 摘要:非营利组织作为一种特殊的组织,在近几年已成为世界性话题。小到社区的邻里纠纷垃圾分类,大到各种国际纷争和区域冲突,许多社会问题的解决几乎都涉及到这些既不是政府也不是企业的社会组织。非营利组织的发展壮大,在各国的经济社会发展和全球事务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其作用和影响也渗透到了千家万户。本文将在中国国情下探讨非营利组织的发展及其作用。 关键词:组织非营利发展作用 一、非营利组织的定义 非营利组织是英文non-profit organization(NPO)的中译,一般认为现代意义上的非营利组织出现于第二次世界大战前后 [1]。无论在中国还是在国际上,非营利组织都并非是一个具有明确内涵和外延的术语,各个国家和地区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有不同的侧重,关于非营利组织的定义,较为流行的是美国约翰-霍普金斯大学莱斯特·萨拉蒙(Lester Salamon)教授提出的所谓五特征法,即将具有以下5个特征的组织界定为非营利组织:(1)组织性;(2)非政府性;(3)非营利性;(4)自治性;(5)志愿性。这一定义被用于萨拉蒙教授主持的对全球42个国家非营利组织开展的国际比较研究项目,后来常为人们所引用。在这一定义的5个特性中,非政府性和非营利性被公认为是非营利组织的基本特征,组织性被视为一个不言而喻的前提。定义中国非营利组织需要满足的基本条件是:不以营利为目的且具有正式的组织形式、属于非政府体系的社会组织,它们具有一定的自治性、志愿性、公益性或互益性,但并非面面俱到,需要客观而动态地加以观察和理解。在当前这样一个处于转型时期的历史条件下,较宽泛的界定标准将有利于更好地推动相关社会组织的发展。 二、非营利组织在中国的发展 我国的非营利组织相比较于发达国家的还很不成熟,但是我国的非营利组织也有很长的发展历史,有着自己的发展特点和特色。我国非营利组织的发展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2]: 1、第一阶段,从20世纪初至1949年新中国成立。 在这一阶段,由于中国社会力量复杂,出现了大量的民间非营利组织。诸如行业协会、各种互助与慈善组织、学术性组织、政治性组织、文艺性组织以及一些比较隐蔽的“会党”或者秘密结社,如洪帮青帮等。 这一时期,为了规范民间组织的管理,1932年10月,国民党曾公布过一部名为《修正民众团体组织方案》的法规。这大约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有关非营利组织的专门法规。 2、第二阶段,从新中国成立至“文化大革命”结束。 中国共产党建立政权后,根据社会主义原则对民间结社进行了彻底的清理和整顿。在整个过程中,有两方面的变化对民间非营利组织的发展带来了重大影响。一方面是一部分民间组织的政治化,另一方面是一部分民间组织被加以取缔,包括反动帮派和封建落后的组织等。经过这次整顿,中国的社会团体在50年代到60年代中期出现了一个较为迅速的发展时期。据统计,1965年全国性社会团体由解放初期的44个增加到近100个;地方性社会团体发展到6000多个。 然而,“文化大革命”使中国的民主与法制遭到严重破坏,中断了社会团体在法制基础上的健康发展。 3、第三阶段,改革开放至今。 改革开放使我国的社会生活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这种变化很快反映到民间组织的发

我国非营利组织发展问题及对策分析

随着社会公共事物日益复杂和繁重和新的政府治理理论的出现及新一轮的政府行 政改革的进行,政府的职能定位必然发生变更;另一方面 ,随着社会发展 ,以社会管理 和公共服务为主要内容的公共管理主体体系的构成和格局也必然发生变化。在社会管 理主体多元化进程中 ,非营利组织的力量和作用越来越突显 ,它成为公共管理中一个不 可或缺的重要角色。非营利组织同政府、企业共同构成现代社会三大支柱 ,因此非营利组织对处于社会转型中的中国有着特殊意义。正如著名学者王绍光所言“忽视非营利 部门的发展将是一个战略性错误”。但是中国的非营利组织目前尚处于起步阶段 ,与强大政府和愈加繁荣的企业相比 ,非营利组织仍然显得那么无力与弱小。 一、非营利组织的基本概述 非营利组织,也称为非政府组织、第三部门、公民社会、市民社会等,在我国统称为“社团”。长期以来,专家学者将社会组织归纳为第一部门(提供公共产品的政府)、第二部门(提供私人产品的企业)和第三部门(相对独立于第一、第二部门的社会领域,即非营利组织)。 由此可见 ,学术界对非营利组织的界定缺乏一致性 ,侧重点各有不同 ,但其内涵都是指 政府和企业之间的社会机构 ,只是对这些机构所涵盖的范围不同而已。我们一般认为 , 非营利组织是指那些不以营利为目的,其所得不为任何个人牟取私利 ,承担政府与私企“不愿做、做不好或不常做”事务的公共服务组织。因此,我国绝大多数社会团体、 非营利的事业单位和一些民办非企业单位、自治性社区组织都符合这些条件。 二、我国非营利组织的发展及其现状 改革开放前的中国是一个高度集权的大一统社会。国家掌握了社会中的绝大数资源的 控制和配置权,政府长期扮演着“全能政府”的角色,突出表现在政府化和调整 ,各类社会组织的功能面临新的分化和定位。在这种新的环境下 ,中国的非营利组织面临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 三、我国非营利组织在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非营利组织发展迅速,并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但我国的非营利组织 还很不发达,不仅先天不足,而且缺乏动力,尚处于一个艰难的创业时期。我国非营 利组织的发展在外部环境和内部环境中都存在不少的问题,其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一)外在环境:政府、社会支持不够(二)内部因素:自身各方面存在不足四、解决我国非营利组织发展中存在问题的对策 我国非营利组织在发展中存在的问题是受多方面的因素影响的,因此,我们寻求解决 问题的方案必须从多角度出发,并设计可行的方案。

解析非营利组织与非营利法人

容摘要:“非营利”是指不向任何提供资助者或组织成员分配利润,并不意味着一定不能盈利或开展经营性活动。非营利组织的主要特征除“非营利”外还包括:不以追求利润最大化为最终目的;不隶属于政府部门,在大陆法系国家,应依私法成立。具备法人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即成为非营利法人。非营利法人属于私法人,可以分为社团法人和财团法人。 关键词:非营利组织,非营利法人 随着国内民间组织的不断发展,关于非营利组织的研究日渐增多,研究者对非营利组织的理解也越来越接近其真实含义。本文将对国内外关于非营利组织的定义作比较详细的梳理,并澄清一些误解。 一、解析“非营利组织” (一)“非营利”的含义 对于“非营利”的内涵,诸多国内研究者已经做出了解释,认识趋于统一。“非营利”是指此类组织不向任何提供资助者或组织成员分配利润。与之对应,非营利组织的会计报表中没有应付利润或分红派息的项目。由此可知,非营利组织不存在“股东”、“投资人”的概念,只有“资助者”或称“资源提供者”。 “非营利”并不意味着一定不能开展经营性活动。许多国家允许非营利组织从事经营活动以获得收入,但是其所得收入要用于本组织从事的事业。“非营利”也不意味着组织的员工实行低薪,事实上许多世界著名的非营利组织在薪酬上并不亚于跨国公司。部分研究者还进一步分析了“非营利”与“非盈利”、“非赢利”的区别。 需要指出的是,“非营利”是非营利组织的关键特征之一,但是满足非营利的特征只是判定非营利组织的必要条件,而不是充分条件。国外一些隶属于政府的法人组织也满足非营利的特点,但它们并不是非营利组织。还有一些极端例外的情况,即极少数属于非营利组织范畴的机构也向成员分配收益。例如,《美国统一非法人非营利社团法》中提到,“消费者合作社向其成员分配收益,却不属于营利性组织。不根据特定的州法律或者联邦法律组织起来的消费者合作社,也应当从本法中得益”。 (二)国内外关于非营利组织的定义 非营利组织(或,简称),在国外的一些文章中常常与“第三部门”作为等价的词语出现。此外,对不同类型的非营利组织,还有多种类似的称呼,如“公民社会”()、“非政府组织”()、“志愿者组织”()、“社会经济”()、“利他组织”()等等。 “非政府组织”一词最初是在年月签订的联合国宪章第款正式使用的。该条款授权联合国经社理事会“为同那些与该理事会所管理的事务有关的非政府组织进行磋商做出适当安排”。年联合国经社理事会在其决议中将非政府组织定义为“凡不是根据政府间协议建立的国际组织都可被看作非政府组织”。在当时,这主要是指国际性的民间组织。 “第三部门”的概念是由美国学者最先使用的。他把一大批处于政府与私人企业之外,从事政府和企业“不愿做、做不好或不常做”的事情的社会组织统称为“第三部门”()。此后,

中国非营利组织在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讲课教案

中国非营利组织在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一、背景资料 非营利组织在教育、卫生、文化、科技、社会福利等与人们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领域发挥着重要的功能,对于缓解社会矛盾,改善公共服务质量,集中有效利用社会资源有重要意义。理论和实证研究表明,非营利组织在提供公共服务方面将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但是我国非营利组织目前的发展空间和可用资源很有限,而且缺少相应的政策扶持,难以得到与事业单位同等的地位,从国外发展的经验来看,很多国家在公共服务的提供方面有广泛的非营利组织参与,而不是像我国这样以事业单位为单一的提供机制。通过比较,反映出我国非营利组织发展相对滞后的现状,因此当前应该大力发展非营利组织,充分发挥它们提供公共服务的功能和优势。 二、中国非营利组织发展的存在问题及原因 中国非营利组织的“弱质”主要表现在:无论在组织规模、活动能力,还是作为非营利组织基本属性的主要方面,都存在先天不足,同时非营利组织发展所需要的法律制度、社会支持、文化背景和经济基础等,相对来说还不健全。外在环境的政府、社会支持不够;内部因素的自身各方面存在不足。细化来看,当前具体问题主要集中在以下五个方面。 1.社会资源不足,公益产权基础薄弱。 根据对非营利组织存在的问题进行的调查结果显示,有41.7%的非营利组织存在资金短缺的问题,资金短缺问题居非营利组织存在的问题之首,这个问题已经成为我国很多非营利组织发展的瓶颈。 1)慈善捐款吸纳能力弱。有些学者认为非营利组织作为志愿性组织 ,其主要经费来源是成员会费和社会捐赠。不过这个问题不仅在我国的非营利组织上出现,国外的情况也并不太乐观。据有关调查研究表明,目前非营利组织开展活动所需的经费和其所得的捐助相差甚远。美国私人捐助不到资源总量的1/5 ,瑞典非营利组织2/3经费来源于政府,政府财政支持也是我国非营利组织的主要资金来源,但是政府资助有限,而且其支持重点可能随时转移。这是一个相当普遍和严峻问题,在一些调查资料中发现,有相当一部分非营利组织处于严重资金不足状况,无法开展正常活动,其中有不少组织处于名存实亡“休眠状态”。也有一些

最新论非营利组织改革和发展资料

论非营利组织改革和发展 2014春行政管理 刘征东 非营利组织自发展以来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不仅能加强政府和民众在社会公共事务中的合作管理,还能集约社会资金促进社会资源的合理运用。然而中国非营利组织由于自身发育不完善、自创性收入缺乏,而国家的财政补贴又有限,导致活动经费匮乏,近年来随着一些负面事件的影响,我国非营利组织公信力下降,各种存在已久的问题凸显,面临着发展的困境。 悠久历史传统的公益事业在现代得到长足发展,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接纳市场经济制度,转变政府职能,公民社会现出雏形,这为非营利组织提供了快速成长的土壤。但,由于长期以来传统思想和社会的禁锢,加之市场化带来的人们思想和行为、心理的不利因素的影响,非营利组织出现了这样那样的问题,要使它健康成长,还需要政府、社会、公民个人在制度建设、社会文化和社会心理、个人修养上为之付出努力。现在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创新化解社会矛盾体制,健全公共安全体系”,并确立了经济体制改革的重点是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作用,这个政策导向为非营利组织快速健康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我国的市场机制越来越成熟,政府职能逐渐被替换,非营利组织在我国社会和经济领域发挥

着不可忽视的作用。非营利组织的快速发展反映了我国当前的现代化和民主化进程。然而,从中华慈善总会发票事件到中国青基会中非希望工程事件,从“郭美美事件”到河南宋基金事件,无论是组织机构工作人员的违背基本公德的言行,还是一系列的令人费解的关于非营利组织的孰是孰非的争论,对我国社会组织的慈善事业的长久发展都造成了极大的负面效果。这些都加重了我国非营利组织的信任危机。这不禁让我们联想到非营利组织的管理是否存在一些不合理的问题。 非营利组织的英文简称为NPO,是以从事公益事业(活动)为目的不分红的组织的统称。它不是法律概念,多义、复杂,是对从事各种不同的公共目标各种不同类型组织的代称。它由私人发起,各种活动不断起伏变动着各种机构松散的集合,是公民社会的个人组织,是民主社会合作网络的关键部分。 一、非营利组织的基本结构和特征: 1、组织性。 它必须是一个机构性实体,有自己的组织章程、组织的运行规则、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对持久的指标。 2、独立性。 非营利组织与政府组织分离,有自己独立的决策权,不为政府所控制,自己监控自己的活动,有内部治理程序,不受制于政府也不受制于私营企业或其他非营利组织。在这个意义

非营利组织案例分析

非营利组织案例分析 ——以“中国扶贫基金会”为例 公共管理学院行政管理学系 2015101146 马子骥 【摘要】中国扶贫基金会作为非营利组织中的发展榜样,对全国的基金会建设产生了巨大的影响。本文试以中国扶贫基金会为案例,对其内部组织、绩效、档案管理进行分析与研究,同时分析了扶贫基金会重要的外部项目与合约管理,通过研究分析,可以为我国的非营利组织下的基金会管理与发展提供借鉴。 【关键词】非营利组织案例分析基金会

目录 1.“中国扶贫基金会”简介 (4) 1.1基本情况 (4) 1.2中国扶贫基金会的宗旨、使命与业务范围 (4) 2.案例分析 (5) 2.1相关理论 (5) 2.1.1.非营利组织理事会制度 (5) 2.1.2.非营利组织报酬与激励机制 (6) 2.2.3.非营利组织项目管理制度 (7) 2.2扶贫基金会的内部管理分析 (7) 2.2.1以理事会为中心的组织机构设置 (7) 2.2.2监测评价与激励机制 (8) 2.2.3工作记录与档案建设 (9) 2.3扶贫基金会的外部管理分析 (9) 2.3.1全面合约管理 (9) 2.3.2项目管理 (9) 3.借鉴意义 (10) 3.1完善的内部管理机制 (10) 3.2透明的工作制度安排 (10) 3.3项目管理 (11)

非营利组织案例分析 ——以“中国扶贫基金会”为例 非营利组织(NPO)的概念来自于美国,美国学者T.列为特(T.Levitt,1973)首次使用“非营利组织”这个概念来统称政府与私营企业之间的组织。非营利组织以多种形式存在于社会生活的各个层面,满足不同群体的不同需求,在动员社会资源、提供公益服务、协调社会参与矛盾以及倡导和影响政府政策上发挥了巨大的作用。基金会作为非营利组织的一种重要类型,对于发展社会公益事业、慈善事业以及推进公民社会的建设具有重要的制度价值与意义。在西方发达国家,基金会已经成为公民个人、社会和政府之间的有效的沟通渠道,并且在社会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在我国,慈善的传统和文化历史悠久,虽然作为现代意义上的基金会形成较晚,在很多方面亟待完善,但是,自20世纪80年代我国第一个基金会成立以来,我国的基金会发展迅速,其影响力也日益凸显,在我国经济、社会、文化、教育、卫生、扶贫等众多领域发挥着积极作用,并且呈现出良好的发展趋势。本文以“中国扶贫基金会”为个案,探讨基金会领域中的非营利社会组织现状。

关于非营利组织与营利组织形成战略联盟之探讨

关于非营利组织与营利组织形成战略联盟之探讨 摘要:针对非营利组织与营利组织建立的原因背景及现状。系统分析了现有的非营利组织与营利组织战略联盟发展所必要的关键因素和存在的合作风险,阐述了建立战略联盟的可行性,论述了其建立的重要意义,并总结了非营利组织与营利组织战略联盟的多种形式,并提出了合理化建议,对非营利组织和营利组织的战略联盟具有一定的意义。 关键词:非营利组织、营利组织、战略联盟 1. 非营利组织与营利组织的发展状况 1.1 非营利组织的发展现状 国外的公共事业组织有许多种不同的指称,包括非政府组织(NGO)、非营利组织(NPO)、非营利机构(NPI)、第三部门、公益组织(PSO)、志愿者组织、公民社会、公益慈善团体等等。其中非营利组织(NPO)的概念在西方发达的国家是指那些“以推进科学、教育或慈善事业,不是以赚钱为目的的私人机构。” 它的原义,指的是由私人为实现自己的某种非经济性愿望或目标而发起的各种各样的社会机构或组织。不仅包括基金会、慈善筹款会等公益类中介组织,也包括社交联谊、互助合作、业主和专业协会等公益类组织,还包括私人创设的学校、医院、社会福利服务机构、艺术团体、博物馆、研究机构等服务类组织,。美国甚至把教堂也归入非营利组织。1973年,美国学者T 列维特(T.Levitt)首次使用第三部门(Third Sector)这个名词,用以统称这些处于政府和私营企业之间的社会组织。 [①]此后这个概念在美国被频繁使用,并且流传到全世界。 根据社会结构理论,现代的社会组织分为政府组织、营利组织、非营利组织三大类型。非营利组织作为一种不以营利为自身活动目标的社会组织,它的发展已经成为现代社会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70年代至80年代兴起的通讯革命,将全世界包括最偏僻的地方都连在一起,第三世界成人教育水平和识字率有了显著提高,这些因素都使得民众的组织和动员比以往容易多。过去的几十年间,非营利组织的数量、规模和范围与日俱增,他们并不局限于某个国家或地区,而是广泛存在于全球各地,并且在跨越全球的社会、经济和政治环境中越来越显示其重要的地位。根据国际社团年度报告, 在1997年,国际承认的这类组织的总数已经超过16000个 [③],

2017民间非营利组织

一、单项选择题 1、2011年10月6日,某基金会收到甲公司100万元的现金捐赠,甲公司要求该基金会在2012年内使用90万元用于资助大学生,剩余10万元用于基金会日常管理。2012年,该基金会使用甲公司捐赠的款项形成的基金100万元,其中支付10万元用于支付日常管理费用,支付90万元用于资助贫困大学生。则该基金会不正确的会计处理是()。 A、2011年10月6日收到甲公司现金捐赠,贷记“捐赠收入——限定性收入”100万元 B、2011年12月31日,将捐赠收入转为非限定性净资产 C、2012年捐赠时,借记“管理费用”10万元、“业务活动成本”90万元 D、2012年重分类时,借记“限定性净资产”100万元,贷记“非限定性净资产”100万元 您未做该题正确答案:B 解析:选项B不正确,应该将捐赠收入转为限定性净资产。有关会计分录如下: 2011年10月6日收到甲公司现金捐赠 借:银行存款 100 贷:捐赠收入——限定性收入 100 2011年12月31日,将捐赠收入转为限定性净资产 借:捐赠收入——限定性收入 100 贷:限定性净资产 100 2012年使用甲公司捐赠的款项及重分类的会计分录 借:管理费用 10 业务活动成本 90 贷:银行存款 100 借:限定性净资产 100 贷:非限定性净资产 100 2、2010年甲基金会共确认捐赠收入540万元,其中的300万元甲基金会可以自由支配,剩余款项必须用于资助贫困地区的儿童教育,当年甲基金会将150万元转赠给某贫困地区的数所小学,假设不考虑期初余额的影响,则2010年末甲基金会的限定性净资产为()万元。 A、540 B、240 C、90 D、390 您未做该题正确答案:C 解析:2010年末限定性净资产=(540-300)-150=90(万元)。 3、北京图书情报资料研究会为民间非营利组织,按照规定每位会员需缴纳年费100元且无限定用途,2012年1月2日实际收到2012年度会费120万元,假定按月确认收入。则2012年该研究会不正确的会计处理是()。 A、2012年1月2日实际收到2012年度会费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120万元,贷记“预收账款”科目120万元 B、2012年1月末确认会费收入时,借记“预收账款”科目10万元,贷记“会费收入——非限定性收入”科目10万元 C、2012年年末,借记“会费收入——非限定性收入”科目120万元,贷记“非限定性净资产”科目120万元 D、2012年年末,借记“会费收入——限定性收入”科目120万元,贷记“限定性净资产”科目120万元 您未做该题正确答案:D 解析: 4、下列关于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的一般会计原则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A、会计基本假设包括会计主体、持续经营、会计分期和货币计量 B、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进行会计核算 C、分为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和费用五大会计要素 D、对于一些特殊的交易事项引入公允价值计量属性 您未做该题正确答案:B 解析:所有非营利组织的会计核算都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 5、关于民间非营利组织的受托代理业务的核算,下列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中国非营利组织:定义、发展与政策建议

一、非营利组织的定义与分类讨论“非营利组织”问题,首先面对的是对这一词汇的定义及相关的分类问题。这两个方面又都容易引起歧义,故这里首先分别作较详细的阐释。 1.非营利组织的定义非营利组织是英文 non-profit organization (npo )的中译,一般认为现代意义上的非营利组织出现于第二次世界大战前后[1].与非营利组织类似的词 “公民社会组织” (civil society (non-governmental organization )、 汇还有“非政府组织” organization)、“第三部门”(third sector)等。1998年国务院将设于民政部的原社会团体管理局改为民间组织管理局,“民间组织”一词从此作为“非营利组织”的中国官方用语开始被正式使用[2].这些词汇的含义大同小异,这里不作深入探讨,本文所称“非营利组织”,在一定意义上和上述词汇是相通的,可互换使用。那么,如何理解非营利组织呢?国际社会对这种社会组织的关注大致始于20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开始有学者关注中国的类似组织。关于非营利组织的定义,较为流行的是美国约翰-霍普金斯大学莱斯特.萨拉蒙(lester salamon)教授提出的所谓五特征法,即将具有以下5个特征的组织界定为非营利组织:(1)组织性;(2)非政府性;(3)非营利性;(4)自治性;(5)志愿性。这一定义被用于萨拉蒙教授主持的对全球42个国家非营利组织开展的国际比较研究项目,后来常为人们所引用。在这一定义的5个特性中,非政府性和非营利性被公认为是非营利组织的基本特征,组织性被视为一个不言而喻的前提,但对非营利组织的其他特征,有人针对不同国家、地区的情况提出了修正。日本的重富真一提出结合亚洲国家的国情,可将上述定义修正为如下6个条件:(1)非政府性;(2)非营利性;(3)自发性;(4)持续性/形式性;(5)利他性;(6)慈善性[3].他强调亚洲的多数国家属发展中国家,从经济上和社会上救助弱势群体是非营利组织存在和发展的特殊背景,因而应将利他性作为一个重要指标,以区别那些以相互扶助为目的的社区非营利组织;进一步来看,具有利他目的的非营利组织,其开展活动的主要资金不能来自受益者,而应主要来源于社会捐赠和受益者之外的其他主体,换言之,是否非政府组织的另一个重要标准,是看其资金是否来自向受益者收费之外的其他来源,即慈善性。重富真一的标准比流行的非营利组织定义严格,突出了发展中国家非营利组织扶助救济的重要属性。在我国,完全符合西方标准的非营利组织几乎不存在。但又确实存在一些从行为和运作机制上不同于政府又不同于企业的社会组织,因而中国学者大多更倾向于从推动和促进非营利部门的发展的角度出发,不将定义限制得过于严格。比如康晓光认为,只要是依法注册的正式组织,从事非营利性活动,满足志愿性和公益性要求,具有不同程度的独立性和自治性,即可称为“中国的非政府组织”。[4] 无论在中国还是在国际上,非营利组织都并非是一个具有明确内涵和外延的术语,各个国家和地区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有不同的侧重,但这一概念总体上强调的是类似的属性,即指独立于政府和企业之外的社会组织,从这个意义上非政府组织被称之为区别于政府与企业的“第三部门”。基于上述认识,我们提出,在观察中国的非政府组织时需要注意如下三个方面的问题:第一,法律地位与实际属性不完全对等。在中国,与萨拉蒙的定义最为接近的法律实体,是在各级民政部门登记注册、并为《民法通则》所承认的社会团体,以及按照有关行政法规所定义的民办非企业单位。[5]但它们并不代表中国非营利组织的全部,也称不上是典型。这主要与中国民间组织在双重管理体制下的登记困境和税收法律体系不完善造成的公益不足相关。如一些从事非营利公益活动的组织不得不以企业法人的身份存在,而一些营利性的培训机构等也登记为民办非企业单位,在名义上成为非营利组织。同时,社会团体大多缺乏“独立性”和“自治性”,而许多未经注册的组织却在不同程度上合乎非营利组织的定义。在国外,非营利组织的法律地位一般依据税收情况确定,如美国非营利机构在国税局申请,大量基层组织并未经过国税局登记而存在,虽不享有免税待遇但具有合法地位;日本除正式登记为npo 法人之外,存在大量的任意团体;我国台湾地区也存在许多合法的“非法人”非营利组织。第二,处于转型中的事业单位可以被纳入观察视野。由于计划经济下的政企合一、政社合一,中国

中国非营利组织在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中国非营利组织在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中国非营利组织在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一、背景资料 非营利组织在教育、卫生、文化、科技、社会福利等与人们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领域发挥着重要的功能,对于缓解社会矛盾,改善公共服务质量,集中有效利用社会资源有重要意义。理论和实证研究表明,非营利组织在提供公共服务方面将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但是我国非营利组织目前的发展空间和可用资源很有限,而且缺少相应的政策扶持,难以得到与事业单位同等的地位,从国外发展的经验来看,很多国家在公共服务的提供方面有广泛的非营利组织参与,而不是像我国这样以事业单位为单一的提供机制。通过比较,反映出我国非营利组织发展相对滞后的现状,因此当前应该大力发展非营利组织,充分发挥它们提供公共服务的功能和优势。 二、中国非营利组织发展的存在问题及原因 中国非营利组织的“弱质”主要表现在:无论在组织规模、活动能力,还是作为非营利组织基本属性的主要方面,都存在先天不足,同时非营利组织发展所需要的法律制度、社会支持、文

化背景和经济基础等,相对来说还不健全。外在环境的政府、社会支持不够;内部因素的自身各方面存在不足。细化来看,当前具体问题主要集中在以下五个方面。 1.社会资源不足,公益产权基础薄弱。 根据对非营利组织存在的问题进行的调查结果显示,有41.7%的非营利组织存在资金短缺的问题,资金短缺问题居非营利组织存在的问题之首,这个问题已经成为我国很多非营利组织发展的瓶颈。 1)慈善捐款吸纳能力弱。有些学者认为非营利组织作为志愿性组织 ,其主要经费来源是成员会费和社会捐赠。不过这个问题不仅在我国的非营利组织上出现,国外的情况也并不太乐观。据有关调查研究表明,目前非营利组织开展活动所需的经费和其所得的捐助相差甚远。美国私人捐助不到资源总量的1/5 ,瑞典非营利组织2/3经费来源于政府,政府财政支持也是我国非营利组织的主要资金来源,但是政府资助有限,而且其支持重点可能随时转移。这是一个相当普遍和严峻问题,在一些调查资料中发现,有相当一部

非营利组织发展的战略管理

非营利组织发展地战略管理 Strategy management for NPO development in China 中国国际民间组织合作促进会黄浩明 Huang Haoming China Association for NGO Cooperation, Beijing 100011, China (北京北三环中路18 号,100011) 概要:中国自实施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和改革开放政策以来,非营利组织有了长足地发展,非营利组织在解决经济、教育、文化、环境保护、扶贫济困、维护权益和促进就业等诸多方面上,长袖善舞,起到了政府和企业力所不及地作用,在政府和社会、政府和企业之间搭建起了一个交流、对话和合作地平台.而当今社会中,非营利组织发展过程中面临着众多机遇和挑战,如何从战略上考虑非营利组织地长远发展问题,如何利用机会,减少威胁,使非营利组织能够在建立和谐社会过程中,继续发挥作用,为中国地经济发展和社会公平作出新地贡献. Abstract: This article analyses the basic situation of strategy management for non-profit organization (NPO) in China, including development opportunities, challenges, threats etc. Based on a strategy analysis system of NPOs in China, the paper provides six effective ways to increase capacity building: 1.Strategy design for NPO, 2. Strategy implementation for NPO, 3. Strategy monitoring and evaluation for NPO, 4. Cooperation model for NPO-state interaction, NPO- business cooperation as well as cooperation and competition among NPOs, 5. How to creative a good environment for internal learning mechanism both domestically and abroad, 6. How to utilize information technology to establish strong NPOs networks. Key words: NPOs; Strategy management; cooperation approach 中国非营利组织地发展机会 1.国际化趋势明显,中国非营利组织地发展进入了全球化地时代.国际非营利组织地逐步进入,正推动着中国非营利组织地发展.中国实施改革开放政策以来,中国地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明显.从1978年开始,中国在国际多边经济技术合作方面采取了“有给有取”地方针.1979年,中国政府与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在美国纽约联合国总部正式签署了双方之间地合作协定,这标志着中国开始接受国际多边组织提供地经济技术援助.1984年,时任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地驻华代表孔雷飒先生向中国政府提出了建议,即接受国际组织援助地同时,能否能够接受国外民间组织地援助.在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地支持下,1984年第一个开展国际非营利组织合作地工作小组出访了欧洲四国,进行可行性研究并寻求合作渠道.时至1985年,中国国际经济技术交流中心(简称交流中心CICETE),成立了国际民间组织联络处.1987年,国务院正式确认交流中心为国际民间组织合作事宜地协调机构.从80年代初直至1995年第四届世界妇女大会在北京召开之前,中国人对民间组织、非政府组织、非营利组织都非常陌生.从1987年至今日,越来越多地国际非营利组织进入了中国,从刚开始从事以扶贫、技术援助地项目为主,到目前为止地合作领域

非营利组织财务分析存在的问题及完善

非营利组织财务分析存在的问题及完善 1.财务规则所规范的财务分析的局限性 《事业单位财务规则》所规范的事业单位财务分析存在两个方面的局限性:其一,财务分析指标体系不完备。财务分析的指标只包括经费自给率、人员支出与公用支出分别占事业支出的比率、资产负债率,这三个指标显然很难完成分析预算执行、资产使用、支出状况等的任务。其二,财务分析方法单一。财务分析只要求运用比率分析法计算三个比率指标。 2.非营利组织实际财务分析中存在的问题 非营利组织实际财务分析中存在以下问题:其一,财务分析工作不规范。财务分析缺少相应的制度规定,空洞无物,根本没有按一定的方法,针对单位的具体情况、具体事务,加以分析、说明。其二,分析结论表面化。许多非营利组织的财务分析往往是用财务数据计算出几个指标,然后便开始就指标论指标、就数据论数据,最后形成的结论就是今年比去年同期增长或是减少百分之几,并不能将指标数据和数据背后的政策背景、实际情况联系起来。其三,分析角度片面化。财务分析报告一般都是采用固定的格式,比如今年的指标是多少,实际执行情况是怎样的,完成百分比是多少,与去年同期比较如何等等。这样的分析内容当然有它的科学性,但如果面对所有的财务分析报告使用者而言,这样固定的模式和内容是不能令人满意的。 3.非营利组织财务分析的作用难以发挥 由于财务规则的局限性以及实际财务分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财务分析无法为管理部门提供真正有用的决策信息,并且财务分析通常只提供给单位领导与上级主管部门,而不对外披露,导致非营利组织财务分析的作用未能得到有效的发挥。 1.规范非营利组织财务分析

非营利组织财务分析应当区分为对外提供的财务分析与内部管理用财务分析。对外提供是指提供给主管部门与提供给社会公众。对 外提供的财务分析应当有政府发布的财务规则进行较为具体的规范,绩效分析应该成为财务分析的主要内容。内部管理用财务分析也应 当有相应的内部制度进行规范,从组织内部管理的角度来分析和回 答问题,提供管理决策真正需要的信息。 2.灵活运用各种财务分析方法 财务分析是一项系统性分析和评价工作,应当灵活运用一系列的专门分析技术和方法。非营利组织的财务分析不仅要灵活运用比较 分析法、比率分析法、因素分析法、趋势分析法等财务分析基本方法,而且应当借鉴企业财务分析的经验,采用杜邦分析法、沃尔分 析法等综合分析方法进行综合分析。 3.完善财务分析指标体系 应当根据社会经济发展与改革的需要,分别非营利组织的不同类型,完善非营利组织财务分析指标体系。对外提供的财务分析指标 应当以反映非营利组织的财务绩效为重心,全面反映组织的财务状 况与趋势。另外,对于由财政全额拨款的公立非营利组织可以适当 借鉴行政单位的财务分析指标。 在财务管理活动中,最重要的是要通过对掌握的财务报表资料的分析发现内在的规律,这就需要学习掌握一定数量的分析方法。根 据财务分析所要达到的目的、不同类型公共部门的资金活动的特征,财务分析可采用对比分析法、比率分析法、因素分析法、结构分析法、量本利分析法等多种技术分析方法。 财务分析有几种常用的指标: 短期比率=短期资产/短期负债 即时比率=现金+短期收益+市场安全基金/短期负债 现金可用日数=现金+短期收益+市场安全基金×365/(执行费用- 折旧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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