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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间施工安全管理措施

夜间施工安全管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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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间施工安全管理措施

1、船舶驾驶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国际海上避碰规则》和《钦州港水域船舶通航安全和防治污染监督管理规定》等当地水上安全监督管理规定与当地海事部门的有关规定,航行时应做到认真了望,谨慎驾驶,保持高频电话联系畅通。

2、夜间施工的船舶必须配备雷达、GPS、AIS、望远镜等适合夜航的船舶设备。

船舶夜间开航前及夜间施工前必须检查船舶航行灯和信号灯设备、GPS、雷达等设备是否正常。

4、船舶上人员在甲板上作业必须穿救生衣,禁止穿拖鞋、打赤脚。

5、针对施工区域风浪较大,流向复杂,生产船舶进出频繁的特点,船舶进出靠泊必须控制好角度和船速,防止内部船舶碰撞事故。在风浪大、流速急或遇雷雨风等不良状况,应及时加固缆绳,避免断缆而造成窘迫局面。

6、船舶雾航要认真执行《海上雾航规则》,控制航速,加强瞭望,并做好应急措施,必要时船长应亲临驾驶台指挥。当视距小于1000米时,船舶应择地锚泊或靠泊,并按规定显示号灯或号型。

7、船舶在乘潮期间施工时应及早主动避让他船,特别是要注意避让违章的渔船,避免发生碰撞事故。

8、各施工船舶应及时收听气象预报,并作记录。掌握风向、风力及气象变化趋势。根据工地地形特点,原则上规定风力8级,工程船在原地避风;9级及以上风力视风向决定择地避风,并加强锚泊值班。

夜间施工照明安全措施.(优选)

现场夜间施工照明安全措施 一、开工前由电气专业人员根据现场实际工况情况编制有针对性的临时用电方案,明确用电设备布置、用电负荷分布、电缆设置、关键部位照明布置,并编制临时用电平面布置图。 二、总体要求 1、在坑、洞、井内作业、夜间施工或厂房、道路、仓库、办公室、食堂、宿舍、料具堆放场及自然采光差等场所,应设一般照明、局部照明或混合照明。在一个工作场所内,不得只设局部照明。停电后,操作人员需及时撤离的施工现场,必须装设自备电源的应急照明。 2、夜间工作时,作业区与驾驶室内应有足够的照明设施,灯具应齐全完好。 3、现场照明应采用高光效、长寿命的照明光源。对需大面积照明的场所,应采用高压汞灯、高压钠灯或混光用的卤钨灯等。 4、照明器的选择必须按下列环境条件确定: ①正常湿度一般场所,选用开启式照明器。 ②潮湿或特别潮湿场所,选用密闭型防水照明器或配有防水灯头的开启式照明器。 ③含有大量尘埃但无爆炸和火灾危险的场所,选用防尘型照明器。 ④有爆炸和火灾危险的场所,按危险场所等级选用防爆型照明器。 ⑤存在较强振动的场所,选用防振型照明器。 ⑥有酸碱等强腐蚀介质场所,选用耐酸碱型照明器。 5、照明器具和器材的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不得使用绝缘老化或破损的器具和器材; 6、无自然采光的非标设备制造空间内、土建地下或内空间施工场所,应编制单项照明用电方案。 7、上下人通道、滑模架体、密闭空间布置的照明灯具应采用安全电压及灯具。 三、专项施工

1、在深坑、陡坡等危险地段以及运输道路夜间施工应有足够的照明,并应增设红灯标志,以防发生伤亡事故。 2、在滑模施工现场预备发电机一台,如滑模过程中施工现场遇到停电,应立即启动发电机,以备施工现场的需求,夜间施工及上下通道应有足够的照明。 3、主体结构施工应有足够的照明(可利用塔吊架体、专用灯架、移动碘钨灯等),照度应满足施工工艺的需要,且符合临时用电方案的设计要求。 4、装饰装修施工应有足够的照明,作业面不应有死角,且照明器具应远离易燃材料,进出通道应采用安全电压及灯具。 5、防水施工应有足够的照明,且照明器具应远离防水材料。 6、照明:施工现场的照明首先注意与人的密切关系,在施工作业场所灯具离地面高度低于2.5m场所的照明,如局部照明灯、行灯、标灯等,电源电压不应大于36V;潮湿场所或在金属地点施工照明不超过12V。 行灯电源线使用橡套缆线,不得使用塑料软线。 照明变压器必须使用双绕组型安全隔离变压器,严禁使用自藕变压器,变压器金属外壳及二次线圈应接零保护及防水防雨措施。 对手持移动的手把灯必须用插销插座连接。 最新文件---------------- 仅供参考--------------------已改成-----------word文本 --------------------- 方便更改 赠人玫瑰,手留余香。

夜间施工专项措施

一、夜间施工保证措施 (一)、管理措施 1、夜间施工时,做到晚交班早点名制度,应根据作业内容,制订周密的安全措施,进行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落实到人; 2、所有参加夜间施工的作业人员必须认真贯彻夜间作业安全措施,安检人员进行监督、检查落实;尽量避免同一作业范围内安排交叉施工的工序同时在夜间进行,如确需交叉施工时,必须细化作业范围,采取防止交叉施工安全问题的针对性措施。 3、施工前由专人负责检查确认照明设施配备齐全完好,作业车辆状态良好,运转正常; 4、当晚作业使用的工具、材料提前在白天进行全面认真的检查,发现有质量问题的及时更换; 5、夜间施工必须加强防护,必要时增加信号传递员,保证施工地点与防护人员联络畅通;施工用电设备必须有专人看护,确保用电设备及人身安全。 6、夜间施工作业必须由作业负责人统一指挥,分工明确,并随时与防护人员保持联系;各道工序夜间施工时除当班的安全员、质检员必须到位外,还要建立治安主管人员巡查制度,发现问题必须立即解决。 7、严格隐蔽工程检查签证制度,夜间必须进行隐蔽工程施工时,应按规定提前通知监理工程师到现场检查,并办理签证手续,未经监理工程师检查签证,禁止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8、夜间施工作业结束后施工负责人必须对作业现场认真检查,确保线路畅通;作业前和收工时要清点人员,人不到齐不准离开原地,作业中也要随时保持联系; (二)、安全保证措施 1、夜间施工时,工器具、设备(梯车、发电机等)悬挂具有反光的黄色标志牌;

2、进入作业现场所有人员必须穿反光防护服装。 3、雷雨、大风天气禁止夜间作业,禁止夜间高处(陡坡、悬崖等)作业,禁止夜间涉水(过河、鱼塘、水库等)作业; 4、公路交叉口或转弯处必须按要求设立警示牌,人员穿信号服; 5、夜间作业人员必须配备有效的照明设备、通讯设备和应急药品(蛇药、雄黄等);现场作业点集中固定时采用日光色镝灯作为主要照明灯具,必须在场地适当位置装足够的照明设备,保证整个施工场地均有较好的照明,保证夜间施工有良好的照明条件。采用碘钨灯作为临时可移动照明灯具,用于重要施工部位,作为对固定式照明的补充。大型设备作业时其照明部件必须启动运转。作业人员可随身携带锂电LED帽灯,监护、巡视等人员用手提式防爆探照灯或手电筒 6、夜间行动必须有2人或2人以上人员一起,禁止一人单独行动; 7、施工中的深基坑、开挖沟槽等临时工程,应设置围栏,行人、车辆等交通要道必须设置反光警示、悬挂红灯示警标志。 8、跨路夜间施工时,必须按公路施工安全标志及设置的要求,设置作业标志和防护人员,夜间设置的照明设施应满足铁路行车安全要求,避免干扰行车信号。 9、做好夜间施工防护,在危险地段(临近深坑、水塘、河边、大桥)作业地点附近设置警示标志,以提醒行人和司机注意,必要时并安排专人值守。 10、实施具有重大危险源的工程项目时,必须根据重大危险源的应急救援预案措施,做好随时启动应急预案的准备。 (三)、夜间施工的环境保护措施 1、夜间施工现场周围有噪声敏感区域,必须对周围社区告知,必须时要取得周围社区居民的谅解,使用的机械时尽量选择低噪声的设备,必须采用大噪声的设备时,必须采用降噪措施。 2、在居民区附近进行夜间施工时必须了解当地相关部门对建筑工地监督管理的规定,如需办理《夜间施工许可证》时,必须提前办

夜间施工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广州国际科技创新城一期工程 A 地块(自编号)4#地块、幼儿园、垃圾站、公厕及居民 健身场所总承包工程 夜间施工安全专项施工方 案 编制单位:沈阳腾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编制时间:2019年10月20日

沈阳腾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目录 目录 第一章编制依据 (1) 第二章工程概况 (1) 第一节.总体简介 (1) 第二节.建筑设计简介 (1) 第三节.结构设计简介 (2) 第三章夜间施工的安全管理与控制 (3) 第一节.夜间施工的施工安全 (3) 第二节.工艺安全 (5) 第三节.安全用电 (7) 第四节.人身安全 (7) 第五节.夜间照明 (10) 第四章防扰民施工 (10) 第五章质量与安全管控体系与措施 (11) 第一节.组织机构 (11) 第二节.夜间施工基本要求 (12) 第三节.质量保证措施 (13)

第一章编制依据 本工程夜间施工需要进行安全与质量专项控制的主要内容,包括混凝土浇筑、模板编制和钢筋加工及绑扎、材料进场等等工作。为加强夜间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质量管理、保障工人人身安全与结构质量,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编制依据如下: 1、设计施工蓝图 2、《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程》(JGJ80-2016) 3、《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12) 第二章工程概况 第一节.总体简介 工程名称:广州国际科技创新城一期工程 A 地块(自编号)4#地块、幼儿园、垃圾站、公厕及居民健身场 建设单位:广州碧科智城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广东博意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勘察单位:广东省工程勘察院 监理单位:广东远顺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沈阳腾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工程地点:广州市番禺区新造镇锦绣工业园 本工程拟建1栋幼儿园、1栋居民健身房、1栋公厕、1栋垃圾房、2栋高层住宅(4-1楼、4-2#楼)、4#地下室,总建筑面积为45526.47 ㎡。 第二节.建筑设计简介 序号项目内容 1 建筑功能住宅建筑、幼儿园及配套公共建筑 2 建筑特点高层住宅 3 建筑面积 总建筑面积45526.47 m2地下建筑面积13320.3 m2地上建筑面积32206.17 m2 4 建筑层数地上4#-1楼25层、4#-2地下2层

夜间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夜间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一、职责: 1、一般夜间施工指为完成一般施工生产工序,如模板、钢筋、土方工程等安排的夜间施工,工作时间为晚8:00~晚11:00。 2、项目专职安全员:对班组及电工等相关人员进行夜间施工的安全交底,并在夜间施工开始前进行照明、安全防护的专项检查,提供专项培训,并在施工中进行安全监督。 3、技术负责人、技术员:对班组夜间施工进行专题技术交底。 4、施工员:督促施工班组落实夜间施工的安全措施,保证安全和施工质量。 5、电工及相关配合部门:按指导书提供足够的符合现行规范、安全规定的照明和其他防护措施,保证安全。 6、库管、材料员:保障夜间施工物质,材料的供应。 7、急救员:对一般轻伤进行救治处理,对超出处置能力的及时联系医院。 二、夜间施工准备 1、所有夜间作业人员须进行安全培训,并通过进场安全教育及考核。 2、所有夜间作业人员均应能胜任工作,有夜盲、高血压、癫痫病、心脏病等有碍安全操作的疾病及生理缺陷的人员不得安排夜间施工;生病及酒后人员也不得安排夜

间施工。 3、所有夜间作业人员都必须按本工程的要求穿戴个人防护用品,尤其是反光衣,焊工作业需佩戴焊工手套,特殊防护服,焊工防护眼镜;电工移动电缆需佩戴绝缘手套。 4、有夜间施工时,在白班下班前应完成夜间施工的准备工作,夜间施工开始前10~30 分钟,安全员应完成施工区域的安全巡检(如机械、照明、通讯等)。检查符合夜间作业要求,方可进行施工。未符合要求,整改合格后,方可施工。 5、各施工员、班组应在夜间施工作业开始前清点本班组人数,并作口头安全交底,下班时清点人数,保证本班组作业区域所有参加夜间施工人员全部到齐后,统一列队下班。 6、夜间作业人员白天需充分休息,不得疲劳作业,夜间需提高警觉性。 三、夜间施工注意事项 1、夜间施工时,做到晚交班早点名制度,应根据作业内容,制订周密的安全措施,进行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落实到人; 2、所有参加夜间施工的作业人员必须认真贯彻夜间作业安全措施,安检人员进行监督、检查落实;尽量避免同一作业范围内安排交叉施工的工序同时在夜间进行,如确需交叉施工时,必须细化作业范围,采取防止交叉施工安全问题的针对性措施。 3、施工前由专人负责检查确认照明设施配备齐全完好,作业车辆状态良好,运转

建筑工程夜间施工专项方案

第一节编制依据 本工程夜间施工需要进行安全与质量专项控制的主要内容,包括基坑护坡钻孔灌注桩、基坑挖土、基坑打桩、砼浇筑、模板编制和钢筋加工及绑扎、材料进场等等工作。为加强夜间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质量管理、保障工人人身安全与结构质量,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1、佳程广场施工图纸; 2、《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程》(JGJ80-91) 3、《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01) 第二节工程概况 2.1建筑概况 沈阳佳程广场项目位于沈阳市青年大街与十三纬路东北路口交叉的东北象限内,西临青年大街,南临热闹路,北临北热闹路。基坑平面形状不规则,大致呈L型,最长边约126m,最宽处约57m,基坑内拟建建筑物地上39 层,地下4 层,基坑深度22.2 米。拟建场地现为空地,原有建筑物已经拆除,场地地面高程约43m。 该项目基坑的西侧临近地铁二号线青年大街站~青年公园站区间,青青区间采用矿山法施做,马蹄形断面,最大宽度6m,最大高度6.72m,覆土厚为9.6~16.2m,其中左DK10+618~DK10+700,约80 米范围临近本基坑,其地下室距区间左线外轮廓水平距离约为15.1~19.8m,基底埋深与区间埋深基本一致。 第三节防扰民施工 1、经批准后的夜间施工,施工单位必须事先向周边社区告示夜间施工情况和降低噪声措施,按规定减少噪声排放,而且不得将强光照明灯直接照射居民窗户。 2、特殊情况需夜间作业,应尽量采取降噪措施,事先做好周围群众的工作,并报工地所在的区有关部门备案后方可施工。为了降低夜间施工中噪声对环境的影响,采取如下措施: 1)人为噪声的控制措施 施工现场提倡文明施工,建立健全控制人为噪声的管理制度。尽量减少人为的大声喧哗,增强全体施工人员防噪声扰民的自觉意识。

夜间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夜间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为了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文明管理、保障职工人身安全,根据环保管理条例,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1、无特殊情况,夜间施工必须在22:30前结束。 2、项目部应根据施工进度安排无法避免在夜间施工的,应提前向有关部门申报夜间施工的有关手续。 3、各班组考虑工期、工程质量等因素,估计当天22:30不能停止作业的班组,班组长应提前向队部相关管理人员做好有关工作。及时上报项目部经理室审批,经项目部审批后方可进行夜间施工。申请书内容包括:作业部位、作业人数、照明安排申请作业时间、值班负责人安排、职工安全技术交底情况等。 4、夜间施工必须遵照国家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严禁盲目施工,不准安排由老体弱、带病、疲劳及一切不适合夜间作业的工人进行施工。 5、对于工期不紧(非网络图关键路线)的工序,尽量不安排夜间施工。 6、对于工期较紧(网络图关键路线)的工序及不能中途停止施工的工序,需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日、夜班分班,并适当缩短夜间作业班组的作业时间,安排夜间作业人员适当的休息时间,并提供夜餐,减轻夜间作业人员的劳动强度。 7、建立夜间值班制度,做好周密的组织和技术交底,配备足够的资源,确保夜间施工顺利进行。 8、严格复核、检查制度,确保各项技术质量指标准确无误,符合设计和规范的规定。严格隐蔽工程检查签证制度,夜间必须进行隐蔽工程施工时,及时通知监理工程师到现场检查,并办理签证手续,未经监理工程师验收签证,不

能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9、必须保证夜间施工期间的照明。 A.本工程采用镝灯作为主要照明灯具,固定布置在场地适当位置,保证整个施工场地均有较好的照明。 B.采用碘钨灯作为临时可移动照明灯具,用于重要施工部位,作为对固定式照明的补充。 10、充分考虑施工安全问题,不能安排交叉施工的工序同时在夜间进行。 11、做好夜间施工防护,各项工序或作业区的结合部位在夜间施工时要有明显的发光标志,在作业地点附近设置警示标志,悬挂红色灯,以提醒行人和司机注意.各道工序夜间施工除当班的安全员、质检员必须到位外,还要建立质安主管人员巡查制度. 12、而经批准后的夜间施工,施工单位必须事先向周边社区告示夜间施工情况和降低噪声措施,按规定减少噪声排放,而且不得将强光照明灯直接照射居民窗户。 13、特殊情况需夜间作业,应尽量采取降噪措施,事先做好周围群众的工作,并报工地所在的区、县有关部门备案后方可施工。为了降低夜间施工中噪声对环境的影响,采用如下措施: (1)、人为噪声的控制措施 施工现场提倡文明施工,建立健全控制人为噪声的管理制度。尽量减少人为的大声喧哗,增强全体施工人员防噪声扰民的自觉意识。 a、通过统筹安排,合理计划,最大限度地减少深夜高噪音施工的时间和次数; b、在某些特殊时期内,现场不安排施工;

夜间施工安全专项方案样本

夜间施工安全专项方案 编制: 审核: 施工单位:337省道南京段扩建工程湖熟段路基工程 DL-14-A2标项目部 3月

目录 一、工程概况..................................................................................................................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二、工程特点..................................................................................................................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三、编制目和根据..........................................................................................................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一)编制目..........................................................................................................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二) 编制根据...................................................................................................... 错误!未定义书签。 四、夜间施工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及职责......................................................................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一)成立夜间施工安全生产巡逻小组 ..............................................................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二)夜间施工巡逻工作安排..............................................................................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五、夜间施工安全保证办法..........................................................................................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一)夜间工程施工使用机械设备......................................................................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二)夜间施工机械设备总体安全规定 ..............................................................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三)各种机械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错误!未定义书签。 1)自卸车夜间施工安全操作规程 ................................................................ 错误!未定义书签。 2)挖掘机夜间施工安全操作规程 ................................................................ 错误!未定义书签。 3)压路机夜间施工安全操作规程 ................................................................ 错误!未定义书签。 4)小型夯机夜间施工安全操作规程 ............................................................ 错误!未定义书签。 5)推土机夜间施工安全操作规程 ................................................................ 错误!未定义书签。 6)平地机夜间施工安全操作规程 ................................................................ 错误!未定义书签。 7)装载机夜间施工安全操作规程 ................................................................ 错误!未定义书签。 8)路拌机夜间施工安全操作规程 ................................................................ 错误!未定义书签。 9)吊机夜间施工安全操作规程 .................................................................... 错误!未定义书签。 (四)作业人员安全教诲......................................................................................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五)夜间照明办法内容及防扰民办法 .............................................................. 错误!未定义书签。 (六)夜间安全用电办法...................................................................................... 错误!未定义书签。 六、夜间交通安全管理..................................................................................................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一)组织构造...................................................................................................... 错误!未定义书签。

夜间施工安全措施

一、工程概况 ⑴本工程一栋配电大楼(地下2层,地上2层),建筑面积为9643m2一栋机房大楼(地下2层,地上5层),总建筑面积52578m2。 ⑶为确保工程施工顺利进行,确保施工现场防火安全,根据本工程施工场地特点,特制定本消防措施。 二、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7号); 2、《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3、《广东省建设工程文明施工若干规定》(粤建施字[1997]135号); 4、《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主席令第70号); 5、关于印发《广东省生产安全轻伤事故报告及处理办法》的通知(粤安监[2004]126号); 6、《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GB/T50326-2006)。 三、夜间作业时间 1、一般夜间施工指为完成一般施工生产工序,如模板、钢筋、土方工程等安排的夜间施工,工作时间为晚8:00~晚10:00。 2、单项工序夜间施工指为完成某些特定或有特殊要求的夜间施工,如砼浇筑等某些紧急工作,其工作时间以完成该工序所需要的时间来确定。 3、对于工期较紧(网络图关键路线)的工序及不能中途停止施工

的工序,需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日、夜班分班,并适当缩短夜间作业班组的作业时间。 四、夜间施工作业人员管理要求 1、所有夜间作业人员均已进行了安全培训,通过了进场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教育及考核,持证上岗。 2、所有夜间作业人员均应能胜任工作,有夜盲、高血压、癫痫病、心脏病等有碍安全操作的疾病及生理缺陷的人员不得安排夜间施工;生病及酒后人员也不得安排夜间施工。 3、所有夜间作业人员都必须按本工程的要求穿戴个人防护用品,尤其是反光衣,焊工作业需佩戴焊工手套,特殊防护服,焊工防护眼镜;电工移动电缆需佩戴绝缘手套。 4、有夜间施工时,在白班下班前应完成夜间施工的准备工作,夜间施工开始前10~30分钟,安全员应完成施工区域的安全巡检(如机械、照明、通讯等)。检查符合夜间作业要求,方可进行施工。未符合要求,整改合格后,方可施工。 5、各施工员/班组应在夜间施工作业开始前清点本班组人数,并作口头安全交底,下班时清点人数,保证本班组/作业区域所有参加 夜间施工人员全部到齐后,统一列队下班。 五、夜间施工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及职责 1、夜间施工安全管理架构

夜间施工照明安全措施

夜间施工照明安全措施 Document serial number【LGGKGB-LGG98YT-LGGT8CB-LGUT-

现场夜间施工照明安全措施 一、开工前由电气专业人员根据现场实际工况情况编制有针对性的临时用电方案,明确用电设备布置、用电负荷分布、电缆设置、关键部位照明布置,并编制临时用电平面布置图。 二、总体要求 1、在坑、洞、井内作业、夜间施工或厂房、道路、仓库、办公室、食堂、宿舍、料具堆放场及自然采光差等场所,应设一般照明、局部照明或混合照明。在一个工作场所内,不得只设局部照明。停电后,操作人员需及时撤离的施工现场,必须装设自备电源的应急照明。 2、夜间工作时,作业区与驾驶室内应有足够的照明设施,灯具应齐全完好。 3、现场照明应采用高光效、长寿命的照明光源。对需大面积照明的场所,应采用高压汞灯、高压钠灯或混光用的卤钨灯等。 4、照明器的选择必须按下列环境条件确定: ①正常湿度一般场所,选用开启式照明器。 ②潮湿或特别潮湿场所,选用密闭型防水照明器或配有防水灯头的开启式照明器。 ③含有大量尘埃但无爆炸和火灾危险的场所,选用防尘型照明器。 ④有爆炸和火灾危险的场所,按危险场所等级选用防爆型照明器。 ⑤存在较强振动的场所,选用防振型照明器。 ⑥有酸碱等强腐蚀介质场所,选用耐酸碱型照明器。

5、照明器具和器材的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强制性的规定,不得使用绝缘老化或破损的器具和器材; 6、无自然采光的非标设备制造空间内、土建地下或内空间施工场所,应编制单项照明用电方案。 7、上下人通道、滑模架体、密闭空间布置的照明灯具应采用安全电压及灯具。 三、专项施工 1、在深坑、陡坡等危险地段以及运输道路夜间施工应有足够的照明,并应增设红灯标志,以防发生伤亡事故。 2、在滑模施工现场预备发电机一台,如滑模过程中施工现场遇到停电,应立即启动发电机,以备施工现场的需求,夜间施工及上下通道应有足够的照明。 3、主体结构施工应有足够的照明(可利用塔吊架体、专用灯架、移动碘钨灯等),照度应满足施工工艺的需要,且符合临时用电方案的设计要求。 4、装饰装修施工应有足够的照明,作业面不应有死角,且照明器具应远离易燃材料,进出通道应采用安全电压及灯具。 5、防水施工应有足够的照明,且照明器具应远离防水材料。 6、照明:施工现场的照明首先注意与人的密切关系,在施工作业场所灯具离地面高度低于场所的照明,如局部照明灯、行灯、标灯等,电源电压不应大于36V;潮湿场所或在金属地点施工照明不超过12V。 行灯电源线使用橡套缆线,不得使用塑料软线。

特殊季节与夜间施工安全技术要点(新编版)

Safety is the goal, prevention is the means, and achieving or realizing the goal of safety is the basic connotation of safety prevention.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特殊季节与夜间施工安全技术要 点(新编版)

特殊季节与夜间施工安全技术要点(新编版)导语:做好准备和保护,以应付攻击或者避免受害,从而使被保护对象处于没有危险、不受侵害、不出现事故的安全状态。显而易见,安全是目的,防范是手段,通过防范的手段达到或实现安全的目的,就是安全防范的基本内涵。 1雨季施工的安全要点 由于雨期施工持续时间较长,而且大风、大雨等恶劣天气具有突然性,因此应认真编制好雨期施工的安全技术措施,做好雨期施工的各项准备工作。 1.1合理组织施工根据雨期施工的特点,将不宜在雨期施工的工程提早或延后安排,对必须在雨期施工的工程制定有效的措施。晴天抓紧室外作业,雨天安排室内工作。注意天气预报,做好防汛准备。遇到大雨、大雾、雷击和6级以上大风等恶劣天气,应当停止进行露天高处、起重吊装和打桩等作业。1.2做好施工现场的排水1.根据施工总平面图,排水总平面图,利用自然地形确定排水方向,按规定坡度挖好排水沟,确保施工工地的排水畅通。 2.应严格按防汛要求,设置连续、通畅的排水设施和其他应急设施,防止泥浆、污水、废水外流或堵塞下水道和排入河沟。 3.若施工现场临近高地,应在高地的边缘(现场的上侧)挖好截水沟,防止洪水冲入现场。 4.雨期前应做好傍

夜间施工安全专项方案

夜间施工安全专 项方案 工程概况 二、编制依据 编制依据如下: 1、施工图纸 2、《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程》(JGJ80-91) 3、《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01) 三、夜间施工的安全管理与控制 3.1 夜间施工的施工安全 1、扣件式钢管脚手架搭设安全要求

(1) 严禁在架上嬉闹或坐在栏杆上等不安全处休息,尤其是夜间视线不好的情况下。 (2) 严禁攀援支架上下,发现异常情况时,架上人员应立即撤离。 (3) 支架上垃圾应及时清除,以减轻自重并防止坠物伤人。 2、支架拆除规定 (1) 拆除顺序:护栏→脚手板→剪刀撑→小横杆→大横杆→立杆件。 (2) 拆除前应先清除支架上杂物及地面障碍物。 (3) 拆除作业必须由上而下逐层拆除,严禁上下同时作业。 (4) 拆除过程中,凡已松开连接的杆、配件应及时拆除运走,避免误扶、误靠。 (5) 拆下的杆件应以安全方式吊走或运出,严禁向下抛掷。 (6) 搭拆支架时地面应设围栏和警示标志,并派专人看守,严禁非操作人员入内。 3、支架安全措施 (1) 禁止任意改变构架结构及其尺寸。 (2) 禁止架体倾斜或连接点松驰。 (3) 禁止不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搭设和拆除作业。 (4) 搭拆作业中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设置防护和使用防护用品。 (5) 不得将模板支架、泵送混凝土输送管等固定在支架上,严禁悬挂起重设备。 (6) 不得在六级以上大风、雷雨和雪天下继续施工。 4 、钢管支架的防电、避雷措施 (1) 钢管支架在架设的使用期间要严防与带电体接触,否则应在架设和使用期间应断电或拆除电源,如不能拆除,应采取可靠的绝缘措施。 (2) 钢管支架应作接地处理,设一接地极,接地极入土深度为2~2.5m。 (3) 夜间施工照明线通过钢管时,电线应与之隔离,有条件时应使用低压照明。 (4) 雷雨天气,钢管支架上的操作人员应立即离开。 5、高空作业其它要求

夜间施工作业安全防护措施

编号:SM-ZD-11312 夜间施工作业安全防护措 施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夜间施工作业安全防护措施 简介:该方案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合理化地制定计划,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明确执行目标,工作内容,执行方式,执行进度,从而使整体计划目标统一,行动协调,过程有条不紊。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进度、质量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要硬,为了赶进度,为了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文明管理、保障职工人身安全!因施工进度、质量控制等必须连续作业、无法避免夜间施工的,应采取必要的质量安全保障措施,且不得安排交叉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安全。 一、夜间工作安全措施: 1、夜间施工时,做到晚交班早点名制度,应根据作业内容,制订周密的安全措施,进行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责任落实到人。 2、所有参加夜间施工的作业人员必须认真贯彻夜间作业安全措施,安检人员进行监督、检查落实;尽量避免同一作业范围内安排交叉施工的工序同时在夜间进行,如确需交叉施工时,必须细化作业范围,采取防止交叉施工安全问题的针对性措施。

夜间施工照明方案

工程编号 工程名称云南--广东±800kV直流输电工程 穗东换流站土建工程1标 夜间施工方案 编制人: 审核人: 批准人: 批准日期: 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穗东换流站施工项目部 二OO八年四月十六日

1、编制目的 由于本工程实际开工时间大大滞后于计划工期,同时2009年6月单极投产目标不变,加之标段内所有建筑物基础施工阶段正值南方雨季,因此造成工期十分紧张。为确保本工程总工期目标的顺利实现,夜间施工不可避免,为保证作业的顺利进行及作业人员的安全,特编制要方案。 2、编制依据 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 2、《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电安全规范》(GB50194-93) 3、照明方案 3.1、现场临时用电情况 3.1.1现场临时用电根据实行可靠的保护接零,现场用电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保护零线应由工作接地线或第一级漏电保护器,电源侧的零线引出,保护零线应与工作零线分开单独敷设,禁止他用.保护零线需在总配电箱、配电线路中间和末端作不少于三处重复接地,重复接地应于保护零线相连接,各配电箱外壳和各用电设备外壳均应与保护地线相连接,保护地线和重复接地电阻≤10Ω,保护零线不得装设开关或熔断器.正常情况时,下列电气设备不带电的金属外露导电部分应作保护接零: (1) 电机,局部照明变压器,电器,照明器具。 (2) 电气设备的传动装置的金属部件。 (3) 配电箱的金属框架。 (4) 电力线路的金属保护管,物料提升机,均设接地装置。 3.1.2、现场配电箱和开关箱,至少配置三级配电两级保护,漏电保护器选用电流动作型,开关箱内漏电保护器的额定动作电流不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不大于0.1S,手持电动工具用的漏电保护器的漏电动作电流不应大于15MA,漏电动作时间不应大于0.1S。 3.1.3、开关箱实行一机一闸一保护。 3.1.4、配电箱使用推荐产品,开关电器,装置必须端正、牢固,配电箱、开关箱应配锁,并专人负责。

夜间施工安全专项方案

人民路(经开区段)绿化提质工程 夜 间 施 工 专 项 方 案 湖南省绿林市政景观工程有限公司 二0一七年三月

目录 第一章编制依据 第一章编制依据 (3) 1.1编制依据 (3) 第二章工程概况 (4) 2.1工程概况 (4) 第三章编制说明 (4) 3.1编制目的 (4) 3.2安全目标 (4) 3.3适用范围 (4) 第四章夜间施工组织安排 (5) 4.1领导机构及职责 (5) 4.1.1夜间施工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5) 4.1.2领导小组分工及职责 (5) 4.2夜间施工值班制度 (5) 第五章夜间施工风险评估 (6) 5.1危险源的辨识 (6) 5.2风险评估分析 (6) 5.3危险源的监控 (8) 第六章夜间施工安全保证措施 (9) 6.1夜间施工管理措施 (9) 6.2夜间施工安全保证措施 (10) 6.2.1夜间施工程序安全措施 (10) 6.2.2夜间施工人员安全措施 (10) 6.2.3夜间施工车辆、设备安全措施 (11) 6.2.4夜间施工现场照明措施 (11) 6.2.5夜间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措施 (12)

6.3针对风险源的安全措施 (12) 6.3.1坍塌事故安全措施 (12) 6.3.2机械伤害事故安全措施 (13) 6.3.3车辆伤害事故安全措施 (13) 6.3.4触电事故安全措施 (14) 6.3.5火灾事故安全措施 (14) 第七章夜间施工安全事故应急处置 (14) 7.1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措施 (14) 7.1.1坍塌事故安全应急处置措施 (15) 7.1.2机械伤害安全应急处置措施 (16) 7.1.3车辆伤害事故安全应急处置措施 (17) 7.1.4高处坠落及物体打击安全应急处置 (18) 7.1.5触电事故安全应急处置措施 (19) 7.1.6火灾事故安全应急处置措施 (20) 7.2职业健康应急处置措施 (21) 7.2.1传染性疾病应急处理 (21) 7.2.2集体性食物中毒应急处理 (21) 7.2.3突发事件应急处理 (22) 第一章编制依据 1.1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市政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CJJ1-2008、CJJ2-2008、CJJ3-2008); 3、《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JTG H30-2015) 4、《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5、《湖南省安全生产条例》;

夜间施工安全措施

夜间工作安全措施 一、管理措施 1、夜间施工时,做到晚交班早点名制度,应根据作业内容,制订周密的安全措施,进行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责任落实到人。 2、所有参加夜间施工的作业人员必须认真贯彻夜间作业安全措施,安检人员进行监督、检查落实;尽量避免同一作业范围内安排交叉施工的工序同时在夜间进行,如确需交叉施工时,必须细化作业范围,采取防止交叉施工安全问题的针对性措施。 3、施工前由专人负责检查确认照明设施配备齐全完好,作业车辆状态良好,运转正常; 4、当晚作业使用的工具、材料提前在白天进行全面认真的检查,发现有质量问题的及时更换; 5、夜间施工必须加强防护,必要时增加信号传递员,保证施工地点与防护人员联络畅通;施工用电设备必须有专人看护,确保用电设备及人身安全。 6、夜间施工作业必须由作业负责人统一指挥,分工明确,并随时与防护人员保持联系;各道工序夜间施工时除当班的安全员、质检员必须到位外,还要建立安保人员巡查制度,发现问题必须立即解决。 7、严格隐蔽工程检查签证制度,夜间必须进行隐蔽工程施工时,应按规定提前通知监理工程师到现场检查,并办理签证手续,未经监理工程师检查签证,禁止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8、夜间施工作业结束后施工负责人必须对作业现场认真检查,确保线路畅通;作业前和收工时要清点人员,人不到齐不准离开原地,作业中也要随时保持联系; 二、安全技术保证措施 1、夜间施工时,工器具、设备(施工车辆、发电机等)悬挂具有反光的黄色标志牌; 2、进入作业现场所有人员必须穿反光防护服装。 3、雷雨、大风天气禁止夜间作业,禁止夜间高处作业,禁止夜间涉水作业; 4、夜间作业人员必须配备有效的照明设备、通讯设备和应急药品;现场作业点集中固定时采用日光色镝灯作为主要照明灯具,必须在场地适当位置装足够的照明设备,保证整个施工场地均有较好的照明,保证夜间施工有良好的照明条件。采用碘钨灯作为临时可移动照明灯具,用于重要施工部位,作为对固定式照明的补充。大型设备作业时其照明部件必须启动运转。作业人员可随身携带锂电LED帽灯,监护、巡视等人员用手提式防爆探照灯或手电筒 6、夜间行动必须有2人或2人以上人员一起,禁止一人单独行动; 7、施工中的深基坑、开挖沟槽等临时工程,应设置围栏,行人、车辆等交通要道必须设置反光警示、悬挂红灯示警标志。

夜间施工措施

厦门SM项目三,四期正式用电及一期用电增 容工程 夜间施工措施方案 为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文明管理、保障施工人员人身安全和做到不扰民,根据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特编制夜间施工安全管理方案。 一、目的 规定厦门SM项目三,四期正式用电及一期用电增容工程夜间作业的工作程序,对夜间作业的准备及检查程序作出指导,确保土建工程夜间施工的安全。 二、范围 本作业指导书适用于厦门SM项目三,四期正式用电及一期用电增容工程的一般夜间施工和单项工序的夜间施工。 三、夜间作业时间 一般夜间施工指为完成一般施工生产工序,如模板、钢筋、土方工程等安排的夜间施工,工作时间为晚22:00~晚6:00。 单项工序夜间施工指为完成某些特定或有特殊要求的夜间施工,如砼浇筑、抢修及某些紧急工作,其工作时间以完成该工序所需要的时间来确定。 四、职责 1、项目经理:负责协调夜间施工所需要各种资源配备,为夜间施工提供人员、物质、资金保证。 2、安全主任、专职安全员:对班组及电工等相关人员进行夜间施工的安全交底,并在夜间施工开始前进行照明、安全防护的专项检查,提供专项培训,并在施工中进行安全监督。 3、技术负责人、技术员:对班组夜间施工进行专题技术交底。 4、施工员:督促施工班组落实夜间施工的安全措施,保证安全和施工质量。 5、电工及相关配合部门:按指导书提供足够的符合现行规范、安全规定的照明和其他防护措施,保证安全。 6、库管、材料员:保障夜间施工物质,材料的供应。 7、急救员:对一般轻伤进行救治处理,对超出处置能力的及时联系医院。 五、一般要求 1、所有夜间作业人员均已进行了安全培训,通过了公司的进场安全教育及考核,持证上岗。 2、所有夜间作业人员均应能胜任工作,有夜盲、高血压、癫痫病、心脏病

夜间施工保证措施

一、夜间施工保证措施 (一)、管理措施 1、夜间施工时,做到晚交班早点名制度,应根据作业内容,制订周密得安全措施,进行针对性得安全技术交底,落实到人; 2、所有参加夜间施工得作业人员必须认真贯彻夜间作业安全措施,安检人员进行监督、检查落实;尽量避免同一作业范围内安排交叉施工得工序同时在夜间进行,如确需交叉施工时,必须细化作业范围,采取防止交叉施工安全问题得针对性措施。 3、施工前由专人负责检查确认照明设施配备齐全完好,作业车辆状态良好,运转正常; 4、当晚作业使用得工具、材料提前在白天进行全面认真得检查,发现有质量问题得及时更换; 5、夜间施工必须加强防护,必要时增加信号传递员,保证施工地点与防护人员联络畅通;施工用电设备必须有专人瞧护,确保用电设备及人身安全。 6、夜间施工作业必须由作业负责人统一指挥,分工明确,并随时与防护人员保持联系;各道工序夜间施工时除当班得安全员、质检员必须到位外,还要建立治安主管人员巡查制度,发现问题必须立即解决。 7、严格隐蔽工程检查签证制度,夜间必须进行隐蔽工程施工时,应按规定提前通知监理工程师到现场检查,并办理签证手续,未经监理工程师检查签证,禁止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8、夜间施工作业结束后施工负责人必须对作业现场认真检查,确保线路畅通;作业前与收工时要清点人员,人不到齐不准离开原地,作业中也要随时保持联系; (二)、安全保证措施 1、夜间施工时,工器具、设备(梯车、发电机等)悬挂具有反光得黄色标志牌; 2、进入作业现场所有人员必须穿反光防护服装; 3、雷雨、大风天气禁止夜间作业,禁止夜间高处(陡坡、悬崖等)作业 ;

4、夜间作业人员必须配备有效得照明设备、通讯设备与应急药品(蛇药、雄黄等);现场作业点集中固定时采用日光色镝灯作为主要照明灯具,必须在场地适当位置装足够得照明设备,保证整个施工场地均有较好得照明,保证夜间施工有良好得照明条件。采用碘钨灯作为临时可移动照明灯具,用于重要施工部位,作为对固定式照明得补充。大型设备作业时其照明部件必须启动运转。作业人员可随身携带锂电LED帽灯,监护、巡视等人员用手提式防爆探照灯或手电筒 5、夜间行动必须有2人或2人以上人员一起,禁止一人单独行动; 6、施工中得深基坑、开挖沟槽等临时工程,应设置围栏,行人、车辆等交通要道必须设置反光警示、悬挂红灯示警标志。 7、做好夜间施工防护,在危险地段(临近深坑)作业地点附近设置警示标志,以提醒行人注意,必要时并安排专人值守。 (三)、夜间施工得环境保护措施 1、夜间施工现场周围有噪声敏感区域,必须对周围社区告知,要取得周围社区居民得谅解,使用得机械时尽量选择低噪声得设备,必须采用大噪声得设备时,必须采用降噪措施。 2、在居民区附近进行夜间施工时必须了解当地相关部门对建筑工地监督管理得规定,如需办理《夜间施工许可证》时,必须提前办理手续。 三、安全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 ㈠安全生产目标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得方针,安全、高效、优质地建成本工程,为沿线经济建设服务。特指定如下安全生产目标:杜绝死亡、重大交通事故、重大火灾事故,年重伤率0、6%以下,年负伤率12‰以下。 在施工中,应遵循国家与交通部有关安全生产得规定,重视施工现场作业安全,制定安全措施,避免事故得发生。一旦发生重大伤亡事故,须立即报告上级主管部门与当地劳动部门,检查机关,并通知业主代表,对事故按“三不放过”原则进行处理。 ㈡安全保证体系 在本合同工程施工过程中,成立强有力得领导班子,建立健全安全保证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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